社会组织是一个宽泛庞杂的概念。它包括社团、行会、中介,以及其它社会自治组织。在中国,情况更加复杂,还有一类“人民团体”,照理也应包括在“社会组织”之中。现在还不断有“网络社团”出现。“网络社团”被称为虚拟组织,其实一点也不虚。一般说,社会组织是指非政府、非盈利的自治组织。
中国的社会组织,纵向看直线上升,突飞猛进,将近30万家,可是横向一比较,从每千人拥有的社团看,只相当于法国的1∕90,只相当于美国的1∕40,比德国、瑞典都少。中国已不大用“革命”二字了,可是,外国学者正在大谈“社团革命”,并认为“社团革命”比之于过去的民族解放运动意义更加重大。他们把社团称为“第三部门”、“第三力量”。几何学上,三点则稳。有了政府、市场,再加上社会组织,社会才会稳定、和谐。今天,讨论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问题是完全必要的,但不是十分及时的。这是一个迟到了的话题。
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是互补的关系。社会组织是政府的伙伴和助手。社会组织能起到政府起不到、也不应该起的作用。政府的调控机制与社会的协同机制之间是可以互联的,政府的行政功能与社会的自治功能是可以互补的,政府的管理力量与社会的调节力量是可以互动的。彼此之间完全应该、也可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社会组织是政府的人才库,智囊团,是政府的外脑,而且是其大无比的外脑。假如把政府比作“战略的加工厂”,那么初加工就在社会组织那里了。假如把政府比作“购买服务者”,那么,社会组织就是生产产品的加工厂了。什么叫科学决策?经过论证,从社会组织提出的多种方案中选择出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最佳方案,就是科学决策。社会组织还是帮助政府纠正失误的矫正器。任何一个伟大的政府都难免犯错误。问题是能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能不能把损失减少一些。“春江水暖鸭先知”。在公民社会中,公民的自组织是先知先觉的“鸭”。挪威2005年初被评为2004年最适宜人类生存的国家。可是,不久前他们的城乡差距很大,后来他们成立了一个农民组织。这个只代表占全国人口6%的农民组织,在议会中占了15%的席位,因此,他们有条件大喊大叫,献计献策,于是城乡差距迅速缩小,以致如今成为“最适宜人类生存的国家”。只有有了兴旺发达的社会组织,政府才能腾出手来,真正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决策水平。
社会组织是政府机构“减肥”的良药。“小政府,大社会”,我们已经讲了二十多年,为什么有些地方的政府机构总是小不了,臃肿庞大,无非是因为社会不大。说“政府职能转移”,请问:受体是谁?往哪里转移?没有社会组织承担岂能转移!社会组织发达,有助于政府变错位为正位,变缺位为到位,变越位为退位。政府应迅速从越位的地方退出来,仅仅从油水小的地方退出来是不够的,更应当毫不迟疑地从油水大的地方退出来。“可退可不退的”怎么办?退!因为很多被认为“可退可不退的”,实际上是“恋栈”的一种托词。转走一项不应有的职能,政府可以精简10%,倘能转走两项不应有的职能,政府可以精简20%,“瘦身”就有希望了。必须看到缺位是由越位酿成的。在肥肉上“越”得多了,便顾不上“缺”的那些骨头了。政府只有站得正,方能行得正,行得快,手脚也才能更干净利索。
社会组织能使政府的运作成本降低。有了社会组织,政府就不再是“万能政府”了。少一“能”就少一笔开支。有了发达的社会组织,政府就不再是“直接政府”了。流程缩短,环节减少,开支自然下降。有了社会组织,政府就有条件从治国方略的制造者转化为治国方略的选择者了。选择的成本无疑会大大低于建立制造厂的成本。
社会组织是利益表达的高音喇叭。我们常讲“倾听群众呼声”。为什么有时候想听而听不到、听不清?就是因为社会组织少。有了星罗棋布的社会组织,有时不用你去“倾听”,声音就会送到你耳朵里边来了。如果你能注意“倾听”社会组织的反映,真心话、知心话就会源源而来。不必担心社会组织反映的声音失真,假如社会组织反映的声音失真了,公民们会知道如何对付他们自己的组织的。政府只需要求出不同群体利益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就可以了。什么是民主决策?从社会组织的七嘴八舌中,找到“最大公约数”,找到最佳结合点,就是民主决策。“五四运动”我们请来了“德先生”和“赛先生”。后来在中华国民时期又把“德先生”和“赛先生”给解聘了。再后来,“德先生”和“赛先生”加入了共产党,成了“德同志”和“赛同志”。可是正当“德同志”和“赛同志”大显手身时,我们又一度把他们冷落了,边缘化了。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组织正在成为“德”、“赛”两同志的庄严讲坛,正在为他们二位施展才华开拓出广阔的天地。
社会组织在人民群众与政府发生矛盾时,可以起到缓冲剂的作用。我们不是无冲突论者,不是无矛盾论者。不是吗?我国近十年来群体事件的增幅,不论是从人数看还是从起数看,都超过GDP的增幅。如何使这些矛盾不至于从局部的演化为全局的,不至于把非对抗性的演化为对抗性的,不至于把对抗性的强度和烈度增大,不至于在时间上旷日持久,都需要社会组织站出来对话。对话要有代表人物出来对才行,没有组织连个对话的对象都没有,如何对话?在人民群众与政府发生矛盾时,尤其需要社会组织来充当化解矛盾的稀释剂,充当减少磨擦的润滑剂,从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组织起来”是中国共产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成功之道。“组织群众”依然是今天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你真要代表群众嘛!你首先要组织群众。你不组织群众,还说什么“代表群众”!你怕组织它,就不是真心代表它。现在,人均拥有的社团数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化程度和社会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早已成为衡量一个人的素质的重要指标。
因此,作为政府,一要努力培育社会组织的成长,二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所谓培育社会组织的成长,是要求政府为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给以阳光和雨露。阳光就是登记准入,雨露就是沟通。沟通就是把知情权还给社会组织。有了沟通,才有相知;有了相知,才有理解、支持和参与。沟通既要主动,又要广泛,包括信息沟通、思想沟通、感情沟通等多渠道沟通。所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组织群众的组织作用,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鼓动群众的鼓动作用,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带领群众的带头作用,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于群众的服务功能,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充当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桥梁的桥梁作用。社会组织不是海啸,不必恐惧。对社会组织要管,但要管理有方,管而不死。
与此同时,社会组织也要加强自身建设,学会依法办事,公平办事。毋庸讳言,我们的社会组织还存在不少问题:一、非政府组织有行政化的倾向。组织上的行政化表现在官员要到社团里附庸风雅,社团需要官员进来化缘弄钱;工作上的行政化表现在学会里也是官气熏人。二、非盈利组织有盈利化的趋势。三、空壳化倾向。有少数社会组织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形同虚设。四、平庸化现象。有少数社会组织拿不出ABC三种方案,喜欢拾人牙慧,搞制度依赖,看上司眼色发言。
针对目前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现状,在二者关系上需要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一、处理好社会组织的客观性与倾向性的关系。有人认为人无不有立场,无不有倾向。是的,在一时、一地、一事上,人总有自己的看法,可是,也应该看到,有那么一部分人,在这个问题上与这些人看法一致,在另一个问题上又与另一些人看法一致。这不叫两面派,这很可能是客观、中立。把社会组织的客观性吹得天花乱坠固然不好,否认社会组织的客观性更加不对。社会组织也难免受利益的左右,但是,依照“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传统说法,社会组织毫无疑问不属于“当局者”。因此,作为政府应当承认社会组织的客观性,并把社会组织的客观性当作自己的支撑系统或矫正系统。二、处理好分与合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是指大方向上的“合”,最终目标上要“合”,可是,在职能上应该分,在组织上更应该分。从当前的实际出发,主要应该强调的侧面是政社分开。三、处理好生与死的关系。“十个手指头不一般高”,社会组织的状况也是参差不齐的,有的社会组织说不定会消亡。新陈代谢是正常的。不过,只能是自生自灭,除非犯法,一般不宜搞“他杀”。遵照马克思的学说,社会组织是万古长青的。
来源:《学习时报》29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