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的电影《天下无贼》中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角色:傻根。这个人极其善良纯洁,甚至能和危害人类的荒原狼对话并成了朋友。他怀揣着他用五年的辛苦挣来的六万块钱和娶个媳妇的梦想坐上了回家的列车,他不相信世界上有坏人,公开声称自己身上带着钱,因此引来了两伙技艺高超觊觎他的六万块钱的贼人,傻根所在的车厢成分复杂且热闹非凡,有傻根和他的伙伴、有贼、有公安,因此发生了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最后的结局出乎人们的意料,一拨贼被傻根感化、甚至为了傻根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另一拨被公安人员一网打尽。
傻根的傻并不是通常意义的憨傻,更多的意义上指的是单纯、天真和善良。“人之初性本善”,善是根,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条善根破土而出后,就不可能摆脱“贪嗔痴”的影响,就开始变化了,如果不依赖教化、也就是“戒定慧”的力量,就会离“本善”的人性越来越远,所谓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傻根显然是个异类,编导有意把他的生活放在了相对封闭的环境,他因此得以始终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纯洁得如不含一点尘滓的水晶,而且相当执着,从电影中的情节看,他的天真和善良与教化毫无关系,是六祖那种“本来无一物、何必惹尘埃”至高无上的境界,这一点竟然和历史上的圣人有相似之处,比如孔子,在礼崩乐坏的年代仍一根筋地坚持“克己复礼”,比如孟子,在面对梁惠王的奚落“叟,不远千里而来者,将有利于吾乎!”仍一本正经地谈他的“义”。
这部电影令我联想到了一个问题:文学,不就是傻根这个角色吗?
指望文学改变命运是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当然我说的是真正的文学,掺了假的当然不算。文学的真正作用是使人的心灵变得纯净,当然还可以换一个角度说,其实就是变傻, 文学很多时候就是扮演着傻根一般傻傻的角色——当盗铃的那个家伙捂着耳朵偷笑,认为铃没有动静,可以安全地弄回家去,文学会天真无邪地晃着头,说铃在响,而且声音很大,你跑不了;当赵高牵着一头鹿出来,得意洋洋且居高临下地告诉众人,这是一匹马!文学也会毫不含糊地目视着他,说,你错了,这是头鹿。当然,结局会很悲催,盗铃的那个家伙松开捂耳朵的手会给文学一巴掌,和赵高作对那后果就更可怕了。试想,人们在铁屋子中熟睡,有人偏偏呐喊一嗓子,把人家从美梦中惊醒,这个人是不是傻得可以?——这个人是伟大的文学家鲁迅;还有一个伟大的文学家在常人看来更是十足的傻帽,举家食粥,却在批阅十载增删五次鼓捣一部长篇小说,那绝不是吃饱了撑得,极有可能是饿昏了头了,何苦呢?干点什么也比这个强啊!这个人大家都知道是谁,我就不说了。
但是“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文学能生生不息,自有他存在的道理。
文学应该是社会最后的良心。
现实生活迷雾重重,让人很难辨清真实面目,文学很多时候就是在履行拨开虚伪看看真的的使命,尽管有时也以魔幻、虚幻、甚至虚假的面目出现,但他本质上、骨子里应该是赤裸裸的真实,这种真实应该从更宽泛的意义上理解,不一定非得是真人真事,但一定是真实的情感或诉求,这也是区分文学作品是否具有生命力的试金石。
尽管很多人很多时候背离生命和生活中的真,但是内心最深处,还是摆脱不了这种生命底色的巨大还原作用,所以,不管社会变成什么样子,还是有一些人喜欢文学,还是有一些人为文学献身,他们单纯、率真、澄明,有着悲悯的情怀,固守着自己的底线,他们不丧失信心,相信世界终究会好起来的。
给文学强加更多的功能是不可取的,文学没有上天入地的能力,别指望他能改变什么,也就是说,如果让傻根和贼人斗法那不头破血流才怪,小命丢了都完全有可能,即使是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也不例外,他曾妄想指望文学改变国民心性,最后也发现自己并不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文学的位置,其实就是相当于报纸副刊的位置,一二三版基本上没他什么事儿。文学真正的作用是把社会中被蒙蔽了的、丢弃了的、不敢承认的、内心向往着的“真”呈现出来,下一步怎么办,不是他的事了,他真的也办不了,应该归另一拨人管。
电影编导涉及了一个有趣的情节,当各种势力斗得昏天暗地时,傻根处于熟睡之中,根本就不知情,醒来时,他的钱依旧在他的身上,对他来说,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傻根依然保持着我心目中的文学的状态。我想,假如,我是说假如,傻根不是在睡觉,他目睹了发生在身边的情况,会怎样呢?或许他一下子变得不傻了,或许他慢慢地变得比这两拨贼更厉害。你还别说,这样的例子还真的有的是,比如说……
庆幸,我身边有很多傻根一样的人,当然,我也勉强算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