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这是《三字经》开篇。我却要说:人性是万恶之源。这不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对立吗。中国现实政治理论主张“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坚持“人性是万恶之源”,这岂不是又要与政治唱对台戏吗?
人类社会历史以来,极力主张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者,当首推马克思也。这既是马理论伟大之处,也是其荒谬的基础。马在《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中将私有制当成是对人的本质、人的本性的异化。马没有这两个概念的定义,马自认以黑格尔人的“自我意识”是人的本质概念,讨论私有制与公有制问题。什么是异化呢?异化即“否定性辩证法”。显而易见,将私有制看成是人的“自意识”的异化,无论是理论思维逻辑上,还是在事实逻辑上都是颠倒的、站不住脚的。恰恰相反,公有制才是对人的“自我意识”的异化。
由于马认为,私有制是对人的本质和本性的异化,所以认定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要消灭它;公有制才是符合人的本质和本性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所以实行公有制才是人类的解放,才是“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这种理论,如是在没有实践经验的社会舆论环境中,谁也说不清楚是对的还是错误的,现在有了社会实践了,苏联东欧国家剧变已经证实了,中国改开实践也证明了。
马将原始公有制看成是“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实则不懂原始公有制的性质。那时人类人口稀少,土地、海洋辽阔,人类创造性本质力量薄弱,没有形成足够技术力量,个人或氏族、部落都没有占有更多土地的需要,这种形态公有制谈得上“人道主义”吗?它与人道主义是风马牛而不相及。
匹夫认为,把人的本质与人的本性进行区分,才是合理的。所谓人的本质就是人、人类区分于其他动物根本属性,这就是人的创造性能力。人类语言文字、以及衣食住行的样式、公共交通设施等等,都是人创造出来的,动物界没有。所以,人的本质是创造性能力。那么,人的本性是什么?人的自我意识、自私自利心理是人的本性,因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这是人的本性所要求的,它们是人类活动的内容。人类语言文字、衣食住行的样式、公共交通设施等等,即科学技术都是为实现满足人的生存和享受的内在需要的形式。简言之,对于人的、人类社会活动来说,人的本性是“里”、是内容,人的本质是“表”,是形式。由此,构成了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的画卷。
有的人会问:既然人性是万恶之源,为什么很多人提倡“人性化”管理服务呢?君不知,正是由于人性是自私自利的心理,才有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道理。相反,如果人性无私的、非自利的,那还有高质量服务的需要吗?比如,社会公共交通设施建设要体现人性化,就是要处处为乘客出行方便、舒适着想,就是尽可能满足公民、乘客的自利性要求。所以说,人性是万恶之源,并不是要事事打击、取消、消灭人性。因为人的生存生物学基因决定了自私自利是人生命体征的常态,是人的本性。
我们来讨论一个假设如何?
假设在一个房间里,空气只能让一个人生存三天,那时才会有人来救。但房内现有二个人,必有一个人死去才有另一个人生存着,现在有如下几种情形发生:
①如果母亲和三岁儿女,母亲会决定让孩子生存,但她须有办法使自己死去。
②如果二个不相识人(不限男女),其中强者一定杀死弱者;如果马克思就在其中,同样要看谁是强者,马克思如是强者定会杀弱者,反之,亦然。
③如果马克思和恩格斯会怎样呢?可以猜测他们会相互推让,最终没有结论,二人同时死去。然而,这却是最坏的结局,因为本来可以有一人生存下来,现在二人都完了。损失更大了。
④如果二人力量相当,谁也不能取胜,只好二人同时等死,对于某个群体来说,损失更大。
讨论:
第一种、第二种情形类似私有制性质的事例,有人问:母亲牺牲自己怎么算私有制事例呢?因为她是为了自己孩子。都不会同归于尽,损失减半。
第三种、第四种情形类似公有制性质的事例。其结果都是同归于尽,损失最大。它们完全与“大锅饭养懒汉”新谚语高度耦合。
⑤如果房间有一出口,需要三个人同时在不同地方按钮才能打开;三个人都生存下来了。
讨论:这与公有制没什么关系,而是自利的结果,因三人都企盼生存下去。尽管三人间可能有很大的矛盾,而在此时,他们立刻团结如一人。私有制正是这种力量的演绎出来的,符合人性需要的社会发展规律,是一种自然的、自由的、自动化式的选择。
上面的假设充满了恐怖主义、体现人性的“恶”,相信的人不会多,因为它是假设的情形,也不要求读者相信,只不过是帮助论证某种逻辑、道理。但这个假设并不违反常识,因此它在学理上成立。
有位网友认为,人性无善恶,人的自私自利是善,损人利己是恶,主要由后天行为决定和表现出来。对于人性善恶问题,先秦诸子论争不休,西方先贤同样各述己论,至今仍无公认统一的结论,这里不必追溯。但需要以人性是万恶之源论道上几个要点。
人性善恶,有先天决定论,有后天决定论。有的人认为,前者是唯心论,后者唯物论。那位网友属于后天决定论,但如果认为损人利己是恶,那么,实际上承认了这“恶”来自“自私自利”,这不是“恶”出于善源之中吗,便是承认了人性是万恶之源。
所谓先天决定论,实际上就是人的生理心理生物学基因、分子细胞学结构功能起决定性作用。后天决定论,是人性善或恶由后天环境影响起决定作用,主张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者,就是后天决定论者,由此推论出只要消灭了私有制,就消除了人性恶的根源;只要实行公有制,人性就会保持先天的自然主义的善。然而,后天决定论无法解释:在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善良的公民,在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仍有许多的犯罪分子。
美国刑事犯罪神经学家有一项研究结论,恶性犯罪人的丘脑比一般人的丘脑要小许多。丘脑是控制人对外界环境感知度的功能区,丘脑过小对外界环境感知反应减弱,这种人在作案时显出胆大妄为,犯罪行为令人发指,而且多次作恶性案子。这似乎为先天决定论助了一臂之力。先天决定论并不否认和排斥后天环境对人心理素质的影响力,教育会对每一个人的知识、素养、人格、品质都要起重要作用。
人们会问:既然人性恶是先天性的,又是万恶之源,私有制又是适应“恶”而演绎出来的,这虽说私有制不是万恶之源,但足够证明它是一种“恶”的社会制度,难道人类能够任由私有制永久性存在发展下去吗?这提问的确是一道天大的难题。今天不可能有深彻讨论,仍是略作答辩。
我们知道,人性自私自利之“恶”总是有一个对象性的物体存在,它要么是“别人”,要么是自然物即财富。私有制是人对于自然物占有权利归属问题的确定性规则,它从元伦理道德上是满足每一个人自私自利之“恶”的需要,它是一种自然的平等、公正和自由秩序的表现形式。但在社会生产中,由于人的劳动能力(体力和智力)大小不等,机遇顺逆不均,勤劳程度差异,身体病疾困扰等各种因素,使社会成员占有的财物数量发生变化,扩大贫富差距。又由于财产世袭,形成家族占有,进而形成社会阶级、阶层的分野。这是以一个氏族部落内部个人间关系的考察。
再说对“别人”的问题,原始社会每一个氏族部落有一个向外的集体性质的自私自利之“恶”的对象性的物体存在,那就是另一个氏族部落。两个部落间自私自利之“恶”,首先是由于领地扩张占有、获取资源,最终发展成为现代国家边界划定。所以说,全世界范围上看,国家本身就是一种私有制的表现形态。马克思并未在民族、国家层次上研究私有制问题,只不过是从阶级层面考察了,提出无产阶级消灭资产阶级达到消灭私有制,这是一个很大的理论逻辑缺陷,虽说阶级是超越民族、国界的概念,但最终不可能超越国家界限,比如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苏联居然与美法英联盟消灭了德国纳粹社会主义。因此,马恩提出消灭私有制政治目标是不可能最终实现的。假设私有制是可以消灭的,但需要另一种理论,而不是马理论。
综上,虽说私有制是适应、符合人性自私自利“恶”的需要建立起来的一种自然秩序,但由于人性不能被消除,由此推论私有制不可能被消灭。然而,私有制会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善,它也会演变出丰富的结构形态,为人类文明增光添彩。请人们不要老是盯住私有制问题做文章,错误认为只要消灭私有制,天下就平等了自由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最后,要说几句什么是善?人性自私自利是恶的根源,那么人、人类的善何在?匹夫认为,善是一种对社会秩序超越的信念和行为,因为私有制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财产所有权归属的秩序,它在元伦理道德范围内是一种合理的满足每一个人人性需要社会规则。一个人超越这个秩序向别人(弱者、遇困者)施舍财物或让利(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精神的)他人等等的情形者,就是善;简言之,利人不利己就是善。反之,一个人违反这个秩序而抢夺、贪占别人财物或侵占他人利益(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精神的),损害他人健康、剥夺生命等等情形者,就是恶;简言之,损人利己就是恶。由于这些恶行都源于人的自私自利的本性,所以,人性是万恶之源。一切道德规范、法律制度都是在防范、限制惩治人性之恶行,还须要政治民主管理社会,等等。
须知,人性是万恶之源,并不等于人性就是恶,而是说人类“万恶”源自于人的自私自利的本性;这不是一回事,而是两回事。那么,有人问:人性是善还是恶?它与什么是人性,也不是一回事,而是两回事。那么,什么是人性呢?答案是:自私自利是人的本性。又问:人性是善还是恶呢?答案是:以人的本性为基础为坐标,利人不利己是善,损人利己是恶。只能以具体的事例来判定一个人或是善或是恶,一个人可一时一事为善,也可一时一事为恶。利己利人,叫做双赢,这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交往的法则,它既不是善亦不是恶,是世事的一种常态。
对于人类来说,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努力实现自己完全的绝对的善,虽然实现它很难,总会有人炼成的;但是,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绝对的恶。这正是人类社会希望所在,人们要有信心。
(201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