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文字狱中的政治与人性——以清代庄廷鑨明史案为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317 次 更新时间:2024-07-0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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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之 (进入专栏)  

社会是由人的欲望产生的,政府是由人的邪恶产生的。


——托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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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阅读历史,通常看到最多的是政治。这并没有错。历史学的责任,即历史的相关叙述,政治的确是最主要的驱动力量。换一句话说,人性往往深嵌在历史运动的深处,似乎是想尽可能不为人所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其他手段——比如文学——才可以细致捕捉和观察到人性所起的作用。我曾经用“历史只是骨骼,文学才是它的血肉筋脉”的比喻来说明这个道理。


这里有一个显著的例子:西晋历史学家陈寿(233年-297年)撰写的《三国志》里面,没有或者很少涉及人的心理情感活动,而一千多年以后明代小说家罗贯中(1330年-1400年)根据《三国志》撰写的长篇小说《三国演义》,则以文学家的特权,将人性中的心理和情感大规模植入到了这段历史之中,那里不仅有人的喜怒哀乐,更有复杂微妙的心理活动和情感表达;历史在他那里变得具象了,他把政治的活动变成了人的活动,他赋予了历史以筋脉和血肉,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对《三国演义》耳熟能详,而真正拜读过《三国志》的读者却如凤毛麟角,很少有人提及。


然而,即便历史仅只是骨骼和支架,却也并不意味着历史摒除了人性的因素。这是因为,政治本身就是人的活动,虽然它是以国家行为、政府或政党行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钱穆先生说:“政治乃社会人生事业之一支,断不能脱离全部社会人生而孤立,故任何一国之政治,必与其国家自己传统文化民族哲学相?合,始可达于深根宁极、长治久安之境地。”(钱穆:《政学私言》,1945年)他强调的也是人的活动。说极端一些,历史之所以能够被我们所理解,就是因为我们可以从那里得到心理的或情感的启发和呼应;历史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尽管它是过去式;历史比任何事物都更契合我们“存在”的精神内容。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1917年所谓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大体上也是在这个立场上说话的。


中国在历史上是一个多文字狱的国家,如果究其原因,我们当然可以说,这主要是由皇权专制主义施行思想禁锢的政治本性决定的;每次文字狱的发生,都是既源于历史的内在规律,又有彼时彼地独特的政治缘由、政治路径和政治后果的国家政治行为之结果。我们通常所说的“历史运动”,差不多也就是这个东西了。而我要强调的是,恰恰是这些由政治缘由、政治路径和政治结果链接而成的历史运动,其最强劲的动力,除了政治之外,更来自普遍人性。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人性在任何形式的历史运动中,都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尽管我们在谈论“历史”时对此往往是忽略的。


本篇想以清代最血腥的文字狱“庄廷鑨明史案”作为例子,来确证我的上述观点。


2


一开始这件事仅只是世俗意义上的由虚荣心导致的历史作品的剽窃行为,它几乎如田园诗一般和风细雨、充满浪漫与想象,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招致一场惨绝人寰、空前绝后的人间灾祸。


浙江湖州府(今湖州市)乌程县(今吴江县)南浔镇有一庄氏家族,经过几代经营,已经富甲一方。自古江南出才子,庄氏家族更是如此,按照当时说法,庄家有“九龙”:即庄允城及其弟庄允堦、堂弟庄允坤,其子庄廷鑨、庄廷鉞;庄允堦的儿子庄廷镳、庄同鎏、庄同镜、庄廷钟。具体他们的身份,庄允城是明朝末年的岁贡,复社(明末以江南士大夫为核心的政治、文学团体)遗老;庄允坤是顺治十一年岁贡;庄廷鑨为拔贡;其余鉞、镳、鎏、镜、钟均是庠生(州、府、县学的生员),说他们都是博览精通经史诗文之士,并不为过。家赀万贯,又富有才学,那么,追求精神升华——也就是俗话说的“名”——当然就会成为他们存活于世的动力。这里尤以庄廷鑨为甚。


应当说,庄廷鑨(?—1655)是一个有较高文化素养的人,他依托家族所拥有的财富,在功名上持续努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据说十五岁就从县学考选到了首都北京的国子监,获得了“拔贡”(维基百科:清制,由各省学臣于通省生员内进行考试,在考取一、二等之生员内遴选文行兼优者拔入太学,送国子监,称之拔贡)的身份。然而由于我所不知道的原因,他的功名也就到此为止了。我能看到的解释,是他发作眼疾,导致双目失明,不得不终止学问之路,但是我不能确证他发作眼疾是否恰好在获得拔贡身份进入国子监深造之时;历史也没有记载他终止进阶之路以后经历了怎样的精神痛苦,总之我们看到,他没有在惯常的条件下获得他所想望的名声与地位。唉!有什么办法呢?一个人能够获得什么样的“功名”,毕竟是由很多种非自身所能掌控的因素决定的,单纯的个人愿望所起的作用,有,也十分有限呀!


这里有一条线索倒是引起了我的注意:乾隆时期的学者杨凤苞(1754-1816)在《秋室集》卷五《记庄廷鑨史案本末》中,说庄廷鑨“少患疯疾”,意思是庄廷鑨小时候神经曾不那么正常,但是这位杨先生没有具体描述这“疯疾”到底是怎样的症状?歇斯底里?不说人话?开口就骂,举手就打?不知道。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我愿意揣测为,就像很多极为聪明的人那样,庄廷鑨有某种程度的神经质,在很多事情上他的想法和一般人不一样,用北京话说就是有点儿“各色”。“各色”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表现,既有正面的,亦有负面的。正面的,持有某种信仰,别人苟且偷生的时候,抱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信念,扑到未必会有什么结果的事业上,直至“砍头只当风吹帽”掉了脑袋;负面的,持续地追求一个长得并不漂的寡妇,情相思,“为伊消得人憔悴”,最后像《红楼梦》中的贾瑞那样死在“风月宝鉴”的幻象之中……总之是比较极端,跟一般人不一样。然而生活中这种极端的现象都很少见到,即使“各色”也是“取中”的,说不上至好还是至坏。庄廷鑨先生大概就属于这种情况。


这种“各色”在他失明、失意之后,很突出地表现了出来——他不甘心就此沉沦,无声无息、行尸走肉一般消逝掉生命,看上去颇有“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气概,其实不过是为出名罢了。“出名”当然有很大的动力,要不然为什么有“名利”二字呢?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的激昂慷慨之词,极大地鼓舞着庄廷鑨,尤其是那句“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就像鼓槌一样敲击着他的心,因为他也是一个盲人。他甚至觉得司马迁这句话就是对他说的。他下决心要学左丘明,“发愤之所为”,通过撰写历史而在历史上留下名声。不幸的是,他所瞩目的那段历史,恰恰是刚刚被清朝推翻的明王朝。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这位书生要以绝对的书生气迈入充满政治风险的领域,而他对于这种致命的政治风险又似乎浑然不知,缺少必要的警觉,自始至终都陶然于功成名就的幻象之中。


正如我们现在经常说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庄廷鑨先生尽管很有才华,但是他毕竟不是左丘明。再说,“史”这个东西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写,也不是什么人都写得出来的。庄廷鑨凭借一己之力,并且是丧失了阅读能力的人,他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我想,这时候的庄廷鑨一定极为沮丧地意识到,没有外力的帮助,靠他自己是捉襟见肘很难完成如此重任的。于是,同在南浔镇的另一个显赫家族,另一个重要人物,也就平滑地进入到了我们这个故事之中。


3


我说的这个显赫家族曾经出过一个名叫朱国桢(1558--1632)的大人物。朱国桢在明熹宗朱由校(1605-1627)天启(1620-1627)年间,曾经官至内阁首辅,相当于宰相,差不多是正国级领导人了。朱国桢博学多才,著作多丰,声望颇高。后来朱国桢在官场无情的宫廷权力倾轧中受宦官魏忠贤排挤,为了一家老小的性命安全,不得不告病还乡,举家回到老家——也在庄氏家族所在的南浔镇——打算在这里颐养天年。回老家以后,朱国祯潜心著作,著有《明史概》一百四十二卷,《皇明纪传》三十卷,《大政记》三十六卷,《涌幢小品》三十二卷等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其是非不甚失真,在明季说部之中,尤为质实。”此外尚有《朱文肃遗集》八册,《平涵诗文钞》二册,等等,可见不是等闲之人。


朱国桢的《明史概》一书,仿照二十一史(这是明朝永乐年至清朝的一种说法,有别于我们通常所说的二十四史)的体例撰写,还未及完成,作者就逝世了。朱国桢死后,这个显赫的家族在时代大潮的冲击下,家道很快中落,到他孙子辈儿,已经贫穷潦倒了,于是打起了出售这本书书稿的主意。


消息很快传到正处在一筹莫展之中的庄廷鑨耳朵里。庄家不缺钱,就像我们现在经常说的:“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经过几番商讨,庄家最终以一千两银子(这在当时是很大的数目了)购得此书书稿,庄廷鑨喜不自胜。朱国桢这本书并没有完成定稿,也就是说,是一部未完成作品,因此在内容上有很多史实残缺。庄廷鑨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聘请江浙名士茅元铭、吴之铭、吴之镕、张雋、唐元楼、严云起、韦全祐、蒋麟征等十数人对全书进行增删润色,补充了原文稿缺失的明朝天启、崇祯两朝的史料,并仿照司马迁《史记》的体例,增加了对史实的品论。编纂成书以后,取书名为《明史辑略》,署名作者当然是庄廷鑨。


顺治十二年(1655年),庄廷鑨病死,他父亲庄允城白发人送黑发人,自然是非常悲伤,为了完成儿子的心愿,他决定刊刻出版儿子“撰写”的《明史辑略》。刊刻之前,为了提高书的分量和知名度,庄允诚曾想以重金请大学者顾炎武(1613-1682)作序。顾炎武与黄宗羲、王夫之合称“清初三先生”,再加上学者唐甄,合称明末清初“四大启蒙思想家”。虽然从政治立场上说,顾炎武具有浓厚的抗清复明思想,但是作为一个有深刻思想的大学问家,自然不会把沽名钓誉的庄氏父子放在眼里,斥之曰:“不学无术,实非史才。官能鬻,名能买,世风如此,可叹可笑。”没有应约写那个序言。庄允城只好退而求其次,请前礼部侍郎李令晰撰写了序言(李令晰也是目盲,序言系请人代作,仍署“李令晰”之名)。这意味着庄廷鑨父子在虚荣心和金钱的作用下,完成了一次公然的剽窃。这件事情严重吗?我认为并不严重。如果非要给它定出个是非黑白,也不过是数个落魄文人为博取声名联合上演的一出闹剧而已。也正因为这是文人间的闹剧,因此,参与的人都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无意间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押进这场毫无意义的赌博之中了。


当地富豪、庄廷鑨的岳父朱佑明自然也十分赞同,于是答应出资赞助刊刻费用。两亲家联手,很快就在南浔镇北圆通庵招募工匠开始了刻印工作。刻印历时五年,终于在顺治十七年(1660年)冬季装订成书,并对外售卖。那时候还没有“非法出版物”、“书号”之类的概念,不是每一本刻印发行的书籍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因此,截止到目前为止,事情都还没有遇到什么问题,《明史辑略》如期进入人们的视野。


“出版物”这个东西不是一般的东西,它承载着作者的思想、情感、心理,而思想、情感、心理又与政治立场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因此,非文学的历史记述非常容易被人从政治角度进行审视;换一句话说,读者更想从中找到某种角度的政治解读,或者用于满足好奇心,或者用于寻找心灵慰藉。这也是在政治高压时期,无可避免会带有政治色彩的出版物(甚至包括文学作品),通常都很容易引人瞩目的原因之一。这种引人瞩目,对于《明史辑略》来说,产生了两方面的效应:一是满足了庄氏家族浅薄的虚荣心理;二是瞬间就把庄家推到了极为凶险的政治处境之中。


最先发现这本书有问题的,是对政治更加敏感的在任朝廷官员。


前面说过,为了增加本书的分量,增强它的知名度,庄允城曾经拉扯进十数名(有姓名可考者十八人)“参订”者刊刻到书中,并请前礼部侍郎李令晰撰写了序言。明末清初,社会动荡,江南文人中普遍有一种抱持“汉节”而不仕清的心理,庄允城为《明史辑略》公开征集“参订”人员的消息传开,顿时吸引了文人们的注意,报名者大有人在。十数名“参订者”名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出来的。然而在这些“参订者”中,有一些人其实未经本人同意,不过是庄允城拉大旗作虎皮用来吓唬人的。这在当时(甚至在当下),通常并不是多么出格的事情。这是因为,作者和“参订者”相互需要,后者往往视为一种荣耀,一般来说并不拒斥这种被动的“参订”。读者可以想象,如果你在某出版物上看到你成了“编委”,不是挺让人心里舒坦的事情么?被拉入“参订者”名单中的查继佐、陆圻、范骧就属于这种情况。这三个人都是当时颇有名望的学士,而他们的主要学术造诣和成就,均是在刚刚被推翻的明朝取得的——请注意,这种资历,在新朝(清朝)是带有很大程度敏感性的。


有一个叫周亮工的人,凭借着长时期混迹于官场的经历(此人曾官至左布政使、户部侍郎,后来因为得罪福建总督佟代而被解职,家居南京),洞晓政治险恶,读到《明史辑略》,马上嗅到这里边的危险气味。由于他与范骧是旧交,于是特意找到范骧,对他晓以利害,并且特意用一件事提醒说:“庄廷鑨这本书记载,李自成攻占北京,明朝曾经下投降书,而撰写投降书的,正是当朝的督察院左都御史龚恰,如果这件事被龚恰知晓,庄允城等人必遭毒手,你们三个人也一定会受到牵连,这事万不可马虎呀!”怎么办呢?他建议范骧等人尽快向官府检举揭发此事,声明自己并未参与“参订”,以为脱身之计。尽管范骧很感谢也很重视周亮工的提醒,但他对于这件事的险恶程度,很显然是有所轻忽的。


顺治十八年(1661年)十一月十八日,范骧、查继佐、陆圻聚到一起商量应对办法,范骧向查继佐和陆圻转达了周亮工的警告。然而查继佐和陆圻虽然也有一定程度的忧虑,然而看到书中落到纸面上的自己的大名,还觉得挺有脸面的,笑着说:“吾二人参阅有名。”这就是说,他们不仅不甚介意,甚至还有某种程度的兴奋感。尽管这样,三人都认为周亮工的提议是为他们好,心里挺感激的,为防万一,他们决定按照周亮工的建议,给按察衙门呈递文书说明此事,并申请备案。衙门给出的答复是:“文章之事,不便存案。”似乎是三人小题大做了,可见基层官员的政治敏感度同样不高。范骧、查继佐、陆圻得到这样的答复,更加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把这件事给放下了。


康熙元年(1662年)正月二十二日,严州(今杭州市西南部)掌管狱讼的司理(司法局局长)嵇永福觉得事情不那么简单,就拿着范骧等人的呈文,往见学政(亦称“学台”,掌管文化教育的官员,我们就理解为县   教育局局长吧)胡尚衡。胡尚衡答复说:“文章之事,何必存案?贵司以为需要,就烦请贵司代批如何?”于是嵇永福在范骧等人的呈文上批示:“明史一书,非奉旨孰敢擅刻?仰严州府严查确报,以便详宪题参可也。”等于把对事情进行定性的责任推给了严州府。严州府将此事报告呈递给了湖州有关部门。湖州府学教授(地区教育局局长)赵君宋收到胡尚衡的报告,既出于警觉,又出于好奇,便用六两银子从书铺购买了一部《明史辑略》,让下级官员(庠生)俞世贞审查该书是否有违禁的内容。这位俞世贞是颇有政治敏感度也比较认真的,丫居然从书中查阅出了数十条违碍之处,报告给了赵君宋。赵君宋脑袋里绕了一万六千个绕儿,最后绕到了缺德到冒烟儿的利用此书敲诈牟利上,最终决定将此事上报给省宪(省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并且将此事张扬了出去,以为对当事人的恫吓。


正是所谓“风起于青萍之末”,就此,一桩平平常常的文人闹剧顿时紧绷起来,简直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态势了,人们从滚滚黑云中,似乎闻到了呛人的血腥气。


4


首先感觉气味不对的是当事人庄允城,这是可想而知的。在皇权专制主义时代,“民”对皇权的恐惧几乎渗透在血液里,尤其是庄允城这样拥有庞大家业和财富的人,稍不小心就会被动地卷入到政治之中,尽管这里所谓的“政治”从本质上说是赵公元帅暗中所主导的。


当庄允城听说赵君宋把这件事上纲上线并且上报给省政府有关部门以后,顿时惊恐起来,这也是平时离政治很远却突然被扯进政治之中的人通常都会有的心态。然而庄允城毕竟不是可以让人随便捏咕的升斗小民,作为富甲一方的人物,他是有可以调动的政治资源并且拥有应对手段的。他做了至关重要的两件事:一是请湖州府守道张武烈出面,劝告赵君宋在这件事上收手,并暗示掌握着赵君宋局长贪赃枉法、贪污腐败之类的证据。在官场上,这是一种很有效的威胁手段。威胁起作用还是没起作用呢?当然是起了作用的。赵君宋果然沉默下来,未有进一步的举动。为了永久性地消除后患,庄允城紧跟着做了第二件事,通过通政司(明代中央掌受奏章之事的官署)官员王元祚,分别向朝廷通政司、礼部、督察院报告并各呈送一部《明史辑略》(极有可能经过挖改,删去了明显的违禁内容或者文字),我估计王元祚出具的这份报告大概是为这本书开脱的,力图在“本书没有什么问题”的定性基点上存案,以后不再察备。完全可以想象,庄允城做这些事情一定是花了大量金钱的。有钱的人容易相信金钱的力量,庄允城做了这些事情以后,一度提到嗓子眼儿的心重新落到了肚子里,自认为不会再有什么麻烦了。


这当然只是庄允城的一厢情愿,现实要比他的想象残酷得多。换一句话说,现实的逻辑(政治的逻辑)要比庄允城心理的逻辑(人性的逻辑)更加复杂和微妙,庄允城对“政治幽深”以及“人心叵测”这两点都缺少必要的警觉,他完全没有意识到,他正在一步步走向毁灭的深渊。


事情的折返点是李廷枢、陈永明、吴之荣等人陆续进入到事情之中。


我们先说一说李廷枢与吴之荣在这件事情以前很久发生的一件事情,藉以确认这两个人的人性状态,这对于我们后面的叙述非常重要。李廷枢是吴江人,曾经是浙江粮道(督运漕粮的部门,亦是官名),职位不算低了。其在职期间,吴之荣正好在归安县当知县(县长),这样,在李廷枢和吴之荣之间就有了某种程度的利益瓜葛。吴之荣作为小小的知县,地位当然远在李廷枢之下。从利益关系上来说,权力大的一方永远是强势的一方。吴之荣县长开始思谋送什么样的礼物给上级领导,可巧的是,当时浙江省负责往北京押运漕粮的,除了李廷枢之外,另外还有一位粮道,而另外那位粮道是满人,地位很明显要高于李廷枢。势利且精于算计的吴之荣就备了两份礼物,一份极为丰厚,一份很轻薄,轻薄的那一份自然是送给了李廷枢。


在利益面前,官员们都有极敏锐的感应能力,李廷枢很快就知道了狗日的吴之荣县长在玩厚彼薄己的把戏,于是冷笑一声,说:“你他妈的跟老子玩儿这个?我就让你领教领教老子的厉害!”哪个县长是干净的?结果,李廷枢搜罗了吴之荣很多贪赃枉法、贪污腐败的罪状,直接向朝廷做了检举揭发。


吴之荣得知此事以后,或许由于攀附了地位更高的另一位粮道而有恃无恐,或许由于丫本性就是一个好勇斗狠的难缠角色,总之,丫不但没有认输,反而以牙还牙,也开始搜罗李廷枢的罪状,也向朝廷做了检举揭发,结果事情越闹越大,据说此事还惊动了顺治皇帝。官场通则是:权力出于本能也会遮护权力罪恶,道理很简单,没有一个人愿意在自己地盘(我在以前的文章中谓之“权力场”)上发生引人瞩目的丑闻。虽然李廷枢、吴之荣都因为这场缠斗向浙江总督、巡抚输送了大量金钱,然而为了给浙江官场遮丑,尤其是不要引起上面的注意和反感,最终还是将两人革职查办,并迅速报告给了朝廷(中央政府)。


雪崩发生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经查,无论李廷枢还是吴之荣,都侵吞了大量钱财,单是李廷枢就贪污了白银六七万两,吴之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结果是两人双双被判处死刑(绞刑),入狱等待处决。然而这个案子一直拖了六年也没有执行,李廷枢和吴之荣两个死刑犯还好好地活在监狱里,这里面当然有很大的想象空间,读者都是有人生阅历的人,我就不多说什么了吧!


顺治十六年(1659)皇帝大赦天下,李廷枢和吴之荣极为侥幸地获赦出狱,算是保住了各自的性命。真正是不打不成交,出狱以后,这两位曾经势不两立的仇人竟然冰释前嫌,居然还成了联姻的亲家!可见两人都不是常规之人,更不是什么良善之辈,简直可以用“蛇鼠一窝”来形容。读者完全可以想象,如此这般的两个人进入到《明史辑略》事件中来,会发生怎样剧烈的化学反应!


5


李廷枢听到有人告发庄氏的消息以后,就像嗜血的苍蝇一样闻到了气味,赶紧从书铺买了一本《明史辑略》,认真审读了起来。审读的结果是,他认为这里大有文章可做,就像赌徒突然拿到一手好牌一样,整个人都不一样了。李廷枢曾经做过湖州府现任知府陈永命的主考房师(阅卷人员,估计是关照过陈永命),于是拿着这本书来到陈永命府上,压低声音说了个一二三四五六,意思无非是借此敲诈庄允城,所得钱财,两人均分,等等。哪儿有苍蝇不嗜血的?陈永命听了,两眼放着绿光,一拍大腿,说:“我靠!竟然有这样好的事情?这不是老天爷给咱送钱来了吗?”满口答应了李廷枢。


陈永命故意放出风声,说是要将庄家如何如何。俗话说:“灭门的知府。”庄允城自然知道这“如何如何”四个字的分量,赶紧给陈永命送去数千两银子,请陈永命关照。陈永命收到银子,觉得银子挺好,于是满口答应说:“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吧,你放心就是了。”庄允城千恩万谢。陈永命办没办事呢?据说是办了事的:下令追回书板并做了销毁。


要命的是,这位陈永命真真儿的是“要命的知府”——虽然他归根结底还是为庄允城办了事情的,然而在李廷枢的事情上,丫或者疏忽,或者过于贪吝,总之没有照顾好这个环节。具体说,就是收到庄允城数千两贿银,却怎么也舍不得拿出哪怕是一两银子分给李廷枢,竟然全部独吞了。“官大一级压死人”,跑来跑去最终却落得两手空空的李廷枢恨得牙根儿痒痒,却也没有一点儿办法,能做的,也就仅仅是从陈永命那里取回那本书而已。一个人要是什么事情上了头,是很难化解和摆脱的。没敲诈到钱财的李廷枢就像被性欲折磨的人那样被贪欲折磨着,不思茶饭,浑身燥热,实在不甘心就这样把这件事放下。按照他的愿望和为人,即便是谷糠,也必须榨出二两油,他怎么能放过富得流油的庄允城呢?思来想去,觉得精灵古怪的亲家吴之荣或许能想出什么损招儿来,于是又把书拿给了亲家吴之荣,并且同样对吴之荣一二三四五六了一番。


这次李廷枢绝对是找对了人!吴之荣既是官场混子,又是贪欲无度、人性卑劣的人,岂能闻不出这件事的诱人气味?当即就决定利用这件事好好折腾一番,于是他也对李廷枢一二三四五六了一番。听罢,李廷枢大喜,恨不得给吴之荣跪下,眼含热泪,动情地说:“亲家呀!这件事全靠你了!”吴之荣看着远处,冷笑道:“我要让他们丫的都活不舒坦!”吴之荣所说的“他们”,既包括庄允城,亦包括一系列当权人物,这就是说,在他的动机当中,借机发财固然重要,然而也已经有为自己仕途不顺报仇的味道了。


吴之荣亲自登门拜访庄允城,明里暗里说的都是一件事:你要是不如何,我就如何;你要是如何,我就不如何。庄允城看着眼前这个脸色焦黄、猥琐贪婪的东西,当然是无限的厌恶与轻蔑——事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大把的银两已经花出去了,站在这件事的关键节点上的官员人等,该贿买的都已经贿买了,老子难道还害怕你这丧家犬一般的混混儿不成?有点儿有恃无恐了。于是模仿吴之荣的语气回答说:“我现在也告诉你,我等着你丫如何,你如何,我就如何;你不如何,我也不如何。”等于把球踢到了吴之荣一边。


吴之荣毕竟是吴之荣,虽然碰了硬钉子,仍旧像王八一样不撒嘴,说:“那好吧,咱们就看以后如何吧!”正是“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吴之荣紧接着又去“拜访”了庄允城的亲家朱佑明。我们前面说过,朱佑明是乌程县南浔镇首富,比庄允城更财大气粗,敷衍过吴之荣,心里也没底了:这钱给还是不给吴之荣呢?向庄允城讨主意。庄允城的另一个儿子、庄廷鑨的弟弟庄廷钺对朱佑明说:“以罪令图诈,数千金,既应之,万一现任府督提营群起效尤,竟以家业让之乎?”意思是“吴之荣就是在敲诈,如果我们动辄就付出数千两金银,那么,官场上无数如同嗜血苍蝇一样的人若仿效起吴之荣,全都嗡的一下飞过来,我们两家的家业岂不是得被他们吃个一干二净?!”朱佑明虽然觉得庄廷鉞说的有道理,并且知道此前亲家已经花巨资打点了需要打点的人,却仍旧害怕事情遮掩不住,越闹越大,他在忐忑不安中硬着头皮捱着,没有满足吴之荣的敲诈。


吴之荣见朱佑明也没有了动静,哪里会善罢甘休?!这次丫来大的:一下子就把事情告到了杭州将军(清代官名,是清朝十四个驻防将军之一,驻杭州,辖浙江)松魁,讼状可谓是火力十足,直接牵涉到松魁的幕僚程维藩、巡抚朱昌祚、督学胡尚衡,甚至把归安、乌程两县的学官也包含了进去,涉及面甚广。当地各级政府官员包括松魁没有想到,当事人庄允城、朱佑明更没有想到,吴之荣的出现会一百八十度扭转事情的发展方向,把一场“不便存案”的“文章之事”,迅速引爆成为一场震动朝野的重大政治事件。


吴之荣虽然仅仅做过知县,即所谓的“七品芝麻官”,但从他的作为来看,很显然要比在此之前参与到事情当中官阶比他大许多的官员更熟谙皇权专制主义的政治机理:松魁可以承受任何方面的压力,独独在其治下、尤其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幕僚臣属出问题上,是绝对不能承受的,因为这意味着他所主导的权力场出现了磁极紊乱,而这种紊乱非常有可能松动他作为地区首长的权威,更有可能导致朝廷对其官品和能力的怀疑,这意味着起于青萍之末的“微风”,有可能刮成足以动摇其政治地位和权力位置的狂风暴雨。换一句话说,松魁有足够的动力严肃认真地处理这件事。为此,他把对这一案件的处理权亲自交待给了他的亲信和幕僚、浙江巡抚朱昌祚。在皇权专制主义条件下,官员的所有作为,事实上都是在“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的逻辑认知下进行的,这是保全政治利益(官位)和经济利益(薪俸、外财)的唯一手段。


但是,这里有一个简单的算式:如果认真处理的收益小于敷衍了事的收益,官员出自本能也会选择后者。懒政、怠政现象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出来的。我们看到,案件仍旧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了。当然,最激烈的交易是在私下进行的,至于朱昌祚和松魁从庄允城那里究竟拿了多少银子,历史无记载,我也不好妄猜,更不好妄议。然而根据参与此案审理的官员级别以及清朝腐败官员贪腐的胃口推算,一定会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暗中的这个数字与案件的结果高度关联——朱昌祚对案件做出了免于起诉的决定。


我估计这次大出血之后,即便是财大气粗的庄允城也感觉到痛了,他一定有水淹到脖子的窒息感:“这他妈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他愁肠百结,惶惶不可终日,在万千思绪的中,这个可怜人产生出一种如同噩梦般的预感:这次怕是躲不过去了,弄不好就要家破人亡了。


6


截止到目前,所谓“庄廷鑨明史案”,还基本上都是被人性推动着的,或者说,人性在利用政治,这里面有贪婪,有吝啬,有出卖,有贿买,有腐败,有恐惧,有各种各样幽暗人性的恣意窜游……相对于政治,人性——尤其是以金钱方式显示出的人性——的力量归根结底是有限的,这也是庄允城虽然耗费了巨额家资,虽然表面上似乎控制住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却没有从根本上为事件画上休止符的主要原因。就像庄允城自己预料的那样,政治阎罗迟早要出来,而政治阎罗是没有人可以降服的,只能徒然地等待着它裁判生死。


我们换一种说法。


料理过这次危机之后,庄允城最害怕的已经不是官员和歹徒的轮番敲诈了,他最担心最害怕的,是政治突然侵入到事情中来,只要政治介入进来,只要政治取代人性成为事情发展方向的主导,他就完了。人性可以解决人性范畴的事情,人性在任何情况下对政治都莫可奈何。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只有政治才可以让他家破人亡。这是让他想起来就脊梁骨发凉的忧虑和恐惧。这巨大的忧虑和恐惧像恶鬼一样纠缠着庄允城,使他不得一刻安宁。再也打熬不住的他终于做出了以前多次设想却一直没有付诸实施的决定,那就是对《明史辑略》做彻底修改之后重新刊刻。这是一项极为浩大的工程。读者可以想象,初刻《明史辑略》就用了五年时间,现在要在尽可能短时间内拿出新版,需要付出多么浩繁的心力与财力!


庄允城的这一决定,既聪明又愚蠢。聪明的是,这的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掩人耳目,因为那时候读书识字的人很少,书籍的流通也不像今天这样迅捷和广泛;再说,即便是被人看出他用新版取代了旧版,日后事情万一进一步发作,至少可以为自己辩白:“我发现儿子的错误之后,无比痛心,深感对不起国家,对不起朝廷,因此立时做了修改,以挽回不良影响。”说不定还可以保全一家性命。愚蠢的是,他对皇权专制主义的政治运行完全隔膜,不知道国家政治的运行机理,它从来都是不带人的体温,冷酷无情的。况且,即使在第一个层面,他也轻忽了人性的顽固性,他不知道,只要还有一丝丝压榨利益的空间,人性就不是那么好从这件事中撤出来的。


性格中有“滚刀肉”色彩的吴之荣,虽然在杭州将军松魁那里也吃了瘪,意识到从县州府到省道衙门,都被庄、朱两家用银子堵住了,难免会“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冷笑道:“我倒是要你们看看,大清天下是谁的天下!”于是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专门购买了初刻的《明史辑略》,专程上北京告状去了。虽然我们仍旧可以将吴之荣此行定性为人性试图利用政治达到利益最大化,但是我必须强调,这次他事实上是抓住并强调了案情最要命部分的:庄廷鑨诋毁本朝,颂扬前朝(明朝);或者干脆说,是意图“反清复明”。吴之荣言之凿凿地举证说,《明史辑略》所称的“旧史朱氏”(类似于《史记》中的“太史公”)指的就是朱佑明。


这一竿子果然打得准——有什么事情能要比涉及重大国家政治问题更能引起朝廷注意呢?司法部门(刑部)迅速动员起来,成立了中央专案组,并于康熙元年(1662年)派遣满官罗多等一干人到湖州府,开始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的结果,大概是认为吴之荣的控告所言非虚,于是将庄允城和朱佑明逮捕并押解到北京,打入刑部大牢。


读者请注意,这是一个重大的转折,从此以后,案情就是改由国家政治推动了。那么,当时的政治情势是怎样的呢?为什么我煌煌大清要如此在乎一本出自民间的所谓“史书”呢?这里可就大有名堂了。


众所周知,清朝是满洲贵族的军队大顺永昌元年(1644年),在明朝叛将吴三桂的引领下大举进攻山海关,击败李自成,攻占北京,成为中国新的统治者的。而“庄廷鑨明史案”发轫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这就是说,《明史辑略》刊刻发行之时,新统治者入主中原才仅仅16年时间,简直可以说尚未站稳脚跟。“自清军进入江南地区,各地抗清包括故明宗室不愿屈降者,纷纷揭竿而起,从南京到浙江、福建、两广、云贵,反对征服的怒涛风起云涌。其中起重要作用的,许多是明朝的读书人、之名的学者文士,他们诗酒结社、笑谈歌舞的逸情,一变为投笔持戈杀敌灭仇的壮举。”“顺治十年(1653),江南各地抗清斗争大部分被镇压下去,剩下来的读书人,也基本臣服新朝。或有尚未忘却故国,或有隐匿山林,或有落发为僧。明末世子的社盟活动,也继续发展起来……社盟把士子集结起来,无疑对清统治者是一大威胁。”(郭成康 林铁均:《清朝文字狱》,1990年第一版)顺治十七年(1660),清廷下令:“士子不得妄立社名,纠众盟会……违者治罪。”《明史辑略》的出现,自然会被清廷视为江南士子进行武装反抗和思想反抗的表现,它的严重性,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了。


从清廷内部来说,“庄廷鑨明史案”高度契合顺治皇帝病逝(1661年)、年仅6岁(虚岁8岁)的康熙承继大统,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大臣辅佐幼帝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发生过程,用今天的话说,是“国家处在非常时期发生的非常事件”,因此它具有格外的政治敏感性,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关于“庄廷鑨明史案”的处理意见,全部出自顾命四大臣的集体决定,这就是说,这里边没有皇帝个人的人性因素,每一项决定都源自于国家意志,源自于政治。我认为指出这一点很重要。


除此之外,我还想强调——


一、所有改朝换代都是极为惨烈的,在旧政权崩塌、新政权建立的过程中,一定伴随着血腥的屠杀与镇压。作为满族的清军入关以后,遇到汉族军民的全面抵抗是可想而知的。在平定全国各地反抗的过程中,清军也真可谓是杀人如麻。我们说清朝新政权是在滔滔血海中建立起来的,一点儿也不过分。有一个令人震撼的例子:1645年(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四月,清军攻打扬州,遇到了抗清名将史可法的顽强抵抗,双方都付出了极大代价,结果清军恼羞成怒,攻破扬州城门入城以后,开始了疯狂野蛮的大屠杀,据说被屠戮的人高达80余万(此数字有争议),明朝军民横遭惨祸。侥幸逃出的史可法的幕僚王秀楚,后来著《扬州十日记》一书,详细记述了当时的惨烈情景。


二、满族军队征服的是汉族政权,而在汉人尤其是南方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地区,士大夫阶层普遍认为汉族(具体说就是明朝)才是国家正统,异族入侵,难免会使人们产生出一种亡国之感,因此对于清朝的反抗也就格外激烈。1645年,清军征讨江南之时,抗清名将郑成功在东南沿海抗清,一度由海路突袭和包围了明朝曾经的首都南京,最终被清军击退。尽管这样,郑成功仍旧凭借海战优势固守住了泉州府的厦门、金门等地,直至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也就是清廷入主中原十七年以后,才实质性地撤离大陆,横渡台湾海峡,击败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军于台湾。从清廷的角度说,“南方不稳”始终是统治者的心腹大患。我们经常沉痛地指陈自元朝以来,历经明、清两朝,皆有“海禁”政策实行,致使中国错失了向世界开放并走向世界的最好时机,然而在清朝,至少在初期,海禁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内地民众与郑成功抗清势力联系,才制定并予以实施的。譬如,顺治十二年(1655年),浙闽总督屯泰奏请“沿海省份,应立严禁,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置重典。”顺治十三年(1656年)六月,清廷正式颁布“禁海令”,敕谕沿海各省:“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不论官民,俱行奏闻正法,货物入官,本犯家产尽给告发之人。该管地方文武各官不行盘诘擒辑,皆革职,从重治罪;地方保甲通同容隐,不行举首,皆论死。”


这一切都说明,庄廷鑨明史案发轫之时,清廷面临着严峻的人心归顺和政权稳固问题。这是这桩源于人性的事件突然演变成为涉及重大国家政治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或者说,是事件从人性领域向政治领域延伸、最终为国家政治所主导的最主要动因。


7


顾命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没有失职,不管清廷内部或者四大臣之间有什么矛盾,一旦涉及国家(政权)安全问题,所有的矛盾也就不是矛盾了。措施是断然有力的:刑部于康熙元年(1662年)派人到湖州调查,并迅速为案件定了性,即:这是反清复明势力一次公然的思想进攻,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这种定性准确还是不准确呢?当然是不准确的,我们前面说了,无论庄廷鑨还是庄允城,都是一些没有什么政治意识,仗恃财大气粗,沉湎于落寞文人名言天下的欲望而不能自拔,具体说,剽窃编写《明史辑略》最重要目的,就是出名,这也是人性中难以抗拒的诱惑了。然而政治有政治的逻辑,在政治眼里,即使事件参与者不具备任何主观故意,只要你在客观上造成了什么什么样的后果,我就可以认定你是什么什么样的人,这是国家暴力机器所拥有的合法特权,更何况《明史辑略》白纸黑字放在那里,证据确凿,无法抵赖。


《明史辑略》“证据确凿”的东西,都是些什么东西呢?


前面已经说过,《明史辑略》实际上是明朝天启年间(1621-1627)宰相朱国桢所著《明史》的剽窃版,而朱国桢早在崇祯五年(1632年),也就是明朝末代皇帝崇祯当朝时就已病故(因此《明史》中缺少天启、崇祯两朝的史料),朱国桢病故十二年(1644年)以后,清兵才入关灭了明朝,由此可以推想,其写作明史,一定是站在明朝立场上看人看事的。更重要的是,顺治八年(1651),朱国桢的孙子还从南浔镇起兵,聚众数千人抵抗清军,后来战败被俘,不屈而死。这就从源头上增强了《明史辑略》“大逆”的属性,而剽窃者——庄廷鑨及其用重金聘请的对《明史》进行删削润色的人——又对朝政缺乏必要的警觉心,或者说,轻忽了政治的残酷性,没有顺应统治者的意志把朱国桢的立场扭转为从清朝臣民的角度(即与国家政治保持高度一致)看人看事的立场,这就不可避免会在譬如清室先祖的名讳、历史事件的叙述角度、历史人物的评价等敏感问题上造成与当朝的忤逆。套用毛泽东说过的一段话的句式,这些人书生气十足,把复杂的阶级斗争看得太简单了。


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这里有信念的因素。庄廷鑨决心仿照左丘明“发愤之所为”,所“发”之“愤”,有没有对于故国的怀恋?有没有对异族统治的愤懑?在那样的社会氛围中,我估计是有的。而参与修订的学者里面,本身就有怀抱着“反清复明”思想的知识分子,如果把这些知识分子放到我前面已经叙述过的大的历史背景当中,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抵抗清军活动的激励,在内心深处萦绕着“抗清”的信念,我估计也是有的。不管有还是没有,统治者看重的永远是事件的客观效果,所以这件事的性质,可以说自从上达天听的那一刻就被认定了。


即便被打入刑部大牢,庄允城对事情的严重性仍旧缺乏认识,他认为他是能够把事情辩解清楚的。然而在政治不自由的地方,凡事涉及到政治,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了,被朝廷定性的事情是从来也绝不可能给当事人留下辩解余地的。果然,在刑部办案人员的严刑逼供下,庄允城不得不按照所谓的“八大罪状”的定性认罪伏法。至此,庄允城才彻底明白,所有的挣扎都是徒劳的,他自己和家人距离踏入死境,只有咫尺之遥了。


心灵上的巨大恐惧和肉体上由于屡受拷打而造成的疾患,终于使得这位爱子心切、仅仅因为试图满足不幸早夭的儿子庄廷鑨生前愿望的老人,在狱中撒手人寰。至于其具体是怎么死的,有人说是病死,有人说是服毒自杀,我没有办法做细致的考证。总之,他死了,解脱了。


8


国家暴力机器一旦启动必定雷霆万钧,形成无可阻挡的碾压之势。清廷杀气腾腾,开始在浙江湖州、吴江一带大规模搜捕缉拿涉案人员。


康熙二年(1663)正月二十日清晨,数百名八旗兵和数百名本地标兵突然关闭湖州城门,按照书中有名有姓的人家,或者与本案有关的官员人等以及任何其他人员,无论父子兄弟祖孙及奴仆,全部缉拿归案。单是庄廷鑨和朱佑明两家,就有数百人被抓获。为《明史辑略》作序的李令皙一家,亦有百余人被抓,甚至包括前来拜年的亲戚和邻居也未能幸免——这已经不是什么办案,这简直是他妈的风声鹤唳、淫威四布、草菅人命了!经过数日搜捕,就连逃散在湖州城外的涉案人员,也相继被缉拿归案,并被押解到北京。


经过数月审理,康熙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庄廷鑨明史案”终于结案。清廷在判决书中说:“庄氏书传有异闻,赞扬故明,毁谤本朝,悖逆已极,着(命令)将庄、朱两家和参与编撰者及其父兄子侄年十五岁以上者斩决,妻妾女孙及子侄十五岁以下者流徙为奴。”这就是说,清廷要开始合法地大规模杀人了。


我这里只简述本文提到的一些人被杀的情况——


庄氏家族全族获罪,修书未成即病死的庄廷鑨以及结案前在狱中病死的庄廷鑨被掘墓戮尸;庄廷鑨24岁的弟弟庄廷钺被凌迟处死。庄廷鑨的老丈人朱佑明被凌迟处死,他的五个儿子和侄子朱绎被斩杀,妻子徐氏吞金自尽。为《明史辑略》作序的李令皙被凌迟处死,他的四个儿子亦被斩杀。李令皙最小的儿子十六岁,司法人员中有宽大仁厚之人,想留他一条活命,也好为李令皙留下一支根脉,于是暗示他在口供中减掉一岁,躲过斩杀。没想到这位少年不苟且,不妥协,慷慨赴死,和他的父兄一道掉了脑袋。湖州原任知府陈永命在受理明史案中收取庄允城大量贿赂,延误了案情,知道死罪难逃,逃跑的过程中在山东台儿庄自缢于一家旅馆,其棺材被运回杭州后,办案人员命令开棺磔尸,就是把尸体砍成碎块;陈永命的弟弟江宁县知县陈永赖也同时被斩。湖州府学教授赵君宋本是告发者之一,亦以“私藏逆书久不上缴”罪名被处斩。参校该书的茅元锡(刚任命为朝邑县令)与吴之镛、吴之铭两兄弟与江楚诸名士列于书中者吴炎等人都被处死,最初办理此案的多名官员,也因收受贿赂和包庇而被处死。杭州将军松奎、浙江巡抚朱昌祚以下所有涉案官员革职查办;撺掇松奎受贿的程维藩被诛杀。归安、乌程的两名学官处斩。归安县学新任训导王兆祯、推官李焕,湖州新任知府谭希闵等人处绞,也就是被吊死了。


统治者杀红了眼,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均被处死,被判斩立决的甚至还有刻书匠汤达甫、李祥甫,书店老板王云蛟、陆德儒亦惨遭屠戮。就连无意间购买了《明史辑略》阅读的读者,也难逃一死,据说因受此案株连而被杀者达221人,近两千人遭到流放。


在国家暴力面前,民众犹如草芥,说戗灭就被戗灭了,这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中,已经成为了常态。在统治者的屠刀下,我们甚至听不到他们发出一声叹息,就复归大地化为了尘埃。这些有血有肉的人是以枯燥的数字的形式进入历史的,没有人真正从人的角度审视在历史中沉浮的人的疼痛,文学乃至于学术都可耻地失责了。所以直至今日,我们才可以连篇累牍地看到《汉武大帝》、《大明风华》、《康熙王朝》、《雍正王朝》之类歌颂封建皇帝励精图治建立丰功伟绩的书籍和电视连续剧,却很少看到描写和研究知识分子以及普通人的命运遭际的作品。换一句话说,在中国历史的延展中,在内容上至少占有百分之九十九的空间,他们均被各朝各代全部有选择地遗忘了。在这一点上,中国作家(尤其以二月河为代表)甚至无力达到七百年前体制外作家施耐庵(1296—1370)、五百年前吴承恩(1506—1582)、二百多年前吴敬梓(1701—1754)、曹雪芹(1715—1763)看人、看历史的境界的边缘;中国作家在精神上爬不到那么高的地方,他们总是由于自身的沉重和墙面太高而掉下来,在皇宫外的朱墙下腐烂为泥,诸如此类的精神垃圾堆积得越来越高了。


我并非愤世嫉俗,并非认为皇帝就不能描写,然而明目张胆地把皇帝塑造成为历史的主角,故意混淆和贬低“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一定有极为深刻的历史以及现实的原因。套用历史学家汤因比“上帝只在一定的历史框架之内显示他的存在”的句式,我们可以说:文学只在一定的历史框架之内显示它的品格和内在本质,在这个框架仍旧处在延展之中时,你是没有办法让文学艺术走到历史前面,去创造被历史故意忽视了的东西的。


那么,皇帝好还是不好呢?好,也不好,这要看怎么说。纵观来说,尽管天下都是“朕”的,然而皇帝同样也是在一定的历史框架之内显示其存在的,他的人生内容必定镶嵌在历史内容之内而无法超越。所谓“历史内容”,就是社会政治结构尤其是政治制度所限定的内容。在社会政治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之前,朕仍旧是朕,或好或坏,都不太可能变成别的什么东西。所以,永远不要听皇帝怎么说,你只要盯住“历史内容”就可以了,你就会知道皇帝必定会做什么事,必定不会做什么事了。这与皇帝的个性、学养、气度、才能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即便是唐太宗,你能要求丫实行政治民主,向其他政治力量分权,给老百姓思想和思想表达的自由吗?很显然是不可能的,丫能纳谏听得见大臣的不同声音,就很不错也很不容易了,侥幸遇到这么一个好皇帝,就好像捡到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你就偷着乐吧!


扯得有些远了,我们把话头拉回来。


9


在中国历史上,除了像草芥一样无声无息地死于国家暴力的人之外,有没有用一腔热血维护良知与责任的知识分子呢?有没有在国家暴力面前横眉冷对、视死如归的人呢?有!中国历来不缺少仁人志士,即便是在知识分子群体中亦是如此。这一点,我们尤其记得明永乐年间那位遭横死并且被“灭十族”的方孝孺,尽管他愚忠,尽管他看历史的眼光未必深远透澈,然而就坚守知识分子气节来说,我们不能不说,他轰轰烈烈地守住了自己的底线,轰轰烈烈地守住了作为人的良知,我们不能不尊崇他。


在庄廷鑨明史案中,最有气节的不是庄廷鑨,更不是庄廷鑨他爹庄允城。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庄廷鑨和庄允城花费大量钱财做这件带有剽窃性质的事情,出发点主要是为了出名,尽管不能排除在他们内心也许同样隐藏有抗清的意识。然而庄允城延请的十八位“参订者”,从学术和思想的内在质量上说,都远在庄廷鑨之上,他们都是学富五车的江南名士,是中国知识分子在那个时代的典型性人物(当然不仅于此),他们中的一些人,是站在故国臣民的立场上看眼前这个被颠倒了的世界的,他们比事件的肇始者庄廷鑨拥有更深厚的学养,更深邃的眼光,更明确的意识。如果说庄廷鑨由于某种程度的无意识在《明史辑略》中显露出故国遗民的情愫,那么这些人就纯然是出于清晰的思想和坚定分明的政治立场了,他们心中有对“亡国”的无尽愤懑和对故国的深切缅怀,他们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们也知道这样做会遭遇到什么结果。


感谢郭成康、林铁均两位先生,他们在《清朝文字狱》(群众出版社,1990年)“血染庄氏《明史》案”一节中,向我们介绍了其中两位宁死不屈的知识分子,下面我直接引用两位先生的原文——


平公而论,被处死的七十人中,不乏有才有识之士,道德文章,可谓上乘,不少人是社盟中坚,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庄氏《明史》中那些被统治者视为悖逆的文字,可以说是他们潜在思想的反映。例如吴炎、潘柽章就是如此。吴炎,字赤溟,因不忍背弃故明,所以改号赤民,吴江人。入清以后,隐迹湖州山中,以诗文自豪,与叶衡奏主盟惊隐诗社。潘柽章,字圣木,入清后隐居韭溪,致力于学术,纵观百家,天文地理、皇极太乙之说无不通晓,尤其精通史事,也是诗社中一分子。两人在接受庄允城招聘前,就同感明代没有成史,决心合力论著《明史记》,由柽章分撰本纪及诸志,吴炎分撰世家、列传。创作数年,已成书十之六七。庄史案发,官府前来捉拿他们,一人方巾大袖,一人儒巾蓝衫,气宇刚毅,从容就缚挺身至杭州,虽严刑拷打也不屈服,在狱中赋诗如平时。受审时痛骂当朝,齿蹴尽落而不绝口,虽严刑拷打也不屈服,最后慷慨就义……时顾炎武在山西汾阳,听到二挚友遭文祸惨死的消息,悲愤万状,作《书潘吴二子事》及《祭吴潘二节士诗》:“露下空林百叶残,临风有恸祭椒兰。韭溪血化幽泉碧,蒿里魂归白日寒。一代文章亡左马,千秋仁义在人间。巫招虞殡俱零落,欲访遣书远道难。”诗中把吴潘与左丘司马列比,充分流露了一代士子对文字狱的怨恨心理。


读者一定记得我们最早说过的查继佐、范骧和陆圻,他们是庄允城在未取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被列入“参阅”者名单并且被印到书上的。幸亏范骧有一个叫周亮工的好友,后者提醒说,《明史辑略》隐藏着巨大的政治风险,奉劝范骧向有关部门说明此书与他无干。范骧向查继佐和陆圻转述了周亮工的警告,三人当时并没有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然而他们还是按照周亮工的建议,向按察衙门呈递文书,对相关情况做出了说明。这件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成为了他们为自己开脱罪责的“首告”行为,尽管都曾经被投入监狱,但最终逃过一劫,没有丢掉脑袋。然而他们的命运也就此改变了。这种改变,进一步印证了皇权专制主义条件下知识分子的命运和处境。


我们先说陆圻。陆圻深有才学,在当时已经非常有名,是所谓“西泠十子”之一。据史料,“西泠十子”是指清朝顺治、康熙年间,杭州诗人陆圻、柴绍炳、沈谦、陈廷会、毛先舒、孙治、张纲孙、丁澎、虞黄昊、吴百朋等十位诗人于杭州西湖结诗社,因西湖有西泠桥(又称西陵桥),故诗社名为西泠诗社。柴绍炳与毛先舒订有《西泠十子诗选》行世,谓“西泠派”。清廷借助“明史案”大规模杀人之后,被释放出狱回到家中的陆圻实际上已经神经了,整天喃喃自语,不知所云,终于有一天离家出走,遁入空门,到黄山学道去了,从此不知踪迹。他有一个儿子后来考中了进士,下决心找到父亲,然而寻访了无数地方,都没有找到陆圻,这个人就这样消失在历史的迷雾之中了。


范骧与陆圻一样,此后也在历史记载中神秘消失了。范骧也是一位广有影响的学者,其学术地位很高,甚至有“当代董仲舒”的美称。经历过“明史案”,范骧虽然侥幸活了下来,学术已经不能够成为他寄放灵魂的地方,也许是消沉了,也许也像陆圻那样失智了,总之后来也没了踪迹,没了音讯。怎么说呢?毁弃也罢,飘零也罢,范骧、陆圻符号性地诠释了中国知识分子内在的精神危机和坎坷命运,与他们处于相类境遇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我们甚至无法说出究竟是坎坷命运引起了他们的精神危机,还是精神危机导致了他们的命运坎坷。我们经常感慨“时代的一粒微尘,落到普通人身上就是一座大山”,这句话放到中国知识分子身上更加恰如其分啊!成千上万既没有进入历史叙述,又没有因才名获得历史敬重的知识分子,就这样在时代的重压下成为了齑粉。


我们要特别说到查继佐。查继佐出身地主家庭,自幼喜好读书,十五岁就“文誉日起”。后家道中落,查继佐开始做私塾老师以维持生计。三十三岁时,查继佐中举人,在杭州读书讲学,直到明朝灭亡,才怀着“亡国”的隐痛回到自己的家乡。查继佐不仅是一个学问渊博的学者,更是一个具有高度民族气节的抗清志士。史料记载,公元1645年闰六月,明鲁王朱以海在绍兴称“监国”。查继佐毅然参加鲁王政府,任兵部职方主事。在鲁王监国的一年时间里,查继佐在浙东地区奋勇率军抗击清军,多有所获。为了西征,他费尽心血组织兵力,派人设间行探,秘密联络太湖等地义旅,互相接应。顺治三年(1646年),清军攻占绍兴,鲁王政府复亡,查继佐辗转回到家乡海宁,发愤著书立说,后来又到西湖讲学,各省学子不远千里前来就学,成一时讲学之盛。从此,查继佐一边讲学一边著书立说,一直到去世。


查继佐著述颇丰,大部分已经散佚,流传下来的只有《罪惟录》、《鲁春秋》、《东山国语》等。纪传体史书《罪惟录》写作的时候本拟名为《明书》,着眼于明朝—南明的史事。查继佐从崇祯十七年(1644年)开始写作此书,康熙十一年(1672年)写成,前后用了29年时间。完全可以想象,历经勒“明史案”引发的腥风血雨,查继佐一定是秉持坚定的信念,冒着杀头的危险秘密写作《明书》的。《罪惟录》当然是无法示人的,查继佐写作此书,完全出于信念,绝非是庄廷鑨之辈沽名钓誉的勾当,因此写成之后一直被查氏家族藏匿在夹壁墙里,直到清王朝在辛亥革命的冲击下土崩瓦解,才得以问世。


我看到一则逸闻,“明史案”发生60多年后,受雍正朝“维民所止”科举文字狱牵连,查继佐的族子查嗣庭一脉被族诛,海宁查家遭遇灭顶之灾。好在,历经磨难的海宁查家并未就此沉沦。秉承查继佐的家国抒怀,海宁查氏最终涅槃重生,孕育出了穆旦、金庸等文人大家,成就了另一番文脉传承的佳话,也算是给这段阴沉的历史天空涂抹了一抹亮色吧!


10


从根本上扭转“庄廷鑨明史案”政治定性的卑劣小人吴之荣结局如何了呢?


我不得不多说几句。在我们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小人。什么是小人?在我看来是心怀叵测的人,是为了满足个人欲望、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是游走于社会道德的律令之外为所欲为的人。如果用学术语言表述,小人就是人格明显地落后于某个群体所确立的占支配地位的道德思想标准的人。这样的人在社会群体中比比皆是,我们遇到的人生困顿,也绝大多数是由小人造成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此这般的小人热心于在人际之间拨云弄雨,攫取蝇头小利,他们所造成的危害,也绝大部分限定在有人际交往组成的“社会”的范畴之内。然而,当“社会”这个东西为这些人提供足够大的空间,譬如有条件让其与政治权力发生勾连以后,人性恶就会在权力恶的催化下成倍增长,小人的能量就会骤然增加,在此情况下,它所导致的就绝不仅是人际关系灾难那样简单了。


人性是一个复合概念,既包含善,亦包含恶,我们这里强调的是恶。虽然从总体上说,我们认为世界是善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公平正义必然能够获得栖身之所。事实上,人,尤其是优秀的人,每一天都被浸泡在人性恶的汪洋大海之中。任何对人性缺乏警觉的人都是幼稚的,都是注定要为人性恶所害的。


那么,政治又具有怎样的品性呢?我们这么说吧:在皇权专制主义条件下,政治一定会是恶的,我们甚至有理由认为这是一种绝对的恶,道理很简单,当皇帝的意志绝对化以后,那么,皇权作为一种超级权力一定会凌驾在所有人之上,它在本性中剥夺了人民的意志,扼杀了人所最珍重的自由,人从来没有像处在此种情形之下这样脆弱。耐人寻味的是,恰恰就是在这五百多年间,在决不被天朝纳入眼帘的欧洲、北美大地,被恩格斯概括为“这是人类以往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一次最伟大的、进步的变革,是一个需要巨人并且产生了巨人的时代,那是一些在思维能力、激情和性格方面,在多才多艺和学识渊博方面的巨人”的伟大时代。在这个伟大时代,人类尤其是西方世界思想家们对政治自由进行了殚精竭虑的思考,创造和发展了日臻完美的自由主义理论(涵括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的全面建构与跃升)。自由主义理论极大地促进了社会革命运动,在黑暗时代备受折磨与蹂躏的人对皇权专制主义发起了猛烈的进攻,整个世界都被颠倒了。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1688年在英国发生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推翻詹姆斯二世的非暴力政变,核心内容就是限制皇权。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限制王权的《权利法案》,奠定了国王统而不治的宪政基础,国家权力由君主逐渐转移至议会。一般认为君主立宪制政体即起源于光荣革命。这是英国政治迈出的一大步,也是人类社会迈出的一大步。自由主义思想奠基人、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1632 - 1704)通过《政府论》等著作,扩大了自由主义的影响,激励了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我们怀着几分艳羡从欧美大陆看到,自由主义理论和随之伴生的社会革命运动,第一次把“人”推到了历史舞台中央,结果,“一座座火山爆发,一顶顶王冠落地”,人类命运因此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尤其是在美国,洛克似乎提前为美国的建国者描画了建国蓝图,美国在限制政府权力为核心的宪政思想和建国理念的指导下,创建了一个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可以说是生机勃勃的伟大国家。我在本文题记中引用的“社会是由人的欲望产生的,政府是由人的邪恶产生的”这句话,就是美国思想家和革命家托马斯·潘恩说出的。这句话无情地道出了中国发生“庄廷鑨明史案”以及所有文字与案件的精神背景。


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1805-1859)在考察美国之后撰写的《论美国的民主》(1835年/1840年)一书中,仍旧在强调必须警惕暴政,无论它拥有怎样的形式:“人世间没有一个权威因其本身值得尊重或因其拥有的权利不可侵犯,而使我愿意承认它可以任意行动而不受监督,随便发号施令而无人抵制。当我们看到任何权威被授以决定一切的权力和能力时,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作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作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贵族政府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播下了种子,而且我将设法离开那里,到别的法制(条件)下的(社会中)生活。”


托克维尔为了论说他的观点,甚至把目光看向了当时的中国:“不错,中央集权容易促使人们的行动在表面上保持一定的一致。这种一致虽然出于爱戴中央集权,但人们却不知这种集权的目的何在,犹如信神的人膜拜神像而忘记了神像所代表的神是谁一样。结果,中央集权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赋予国家的日常事务以秩序严明的外貌,详尽地订出全国公安条例的细则,及时镇压小规模的叛乱和惩治轻微的犯罪行为,使社会保持既无真正的进步又无实质的落后的现状,让整个社会永远处于被官员们惯于称之为良好秩序和社会安宁的那种昏昏欲睡的循规蹈矩的状态。一句话,中央集权长于保守,而短于创新。当它激起社会发生巨大动荡,或加速社会的前进步伐时,它便会失去控制的力量。只要它的各项措施有求于公民的协助,这架庞大机器的弱点马上就会暴露出来,立即处于无能为力的状态。在我看来,中国是以最集权的行政为被统治的人民提供社会安逸的最好代表。一些旅行家告诉我说:中国人有安宁而无幸福,有百业而无进步,有稳劲而无闯劲,有严格的制度而无公共的品德。在中国人那里,社会虽然也在天天前进得相当好,但决不是甚好。”


那些因“庄廷鑨明史案”而被凌迟处死的知识分子,如果有幸读到这样的文字,他们会感到慰藉的。


如果没有美国建国者对于自由主义理念的坚持,没有对于皇权以及政府权力的恶(暴政)的深刻见解,在随后二百多年时间里,它也不可能逐步成行为称霸全球的超级大国。可见一个国家的发展,永远不只是经济问题,没有思想的解放,没有广大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政治自由、经济自由和文化自由,或者换一句话说,如果广大人民群众不能够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就永远不可能真正强大,或者说,即是强大起来,也不可能维系。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插一句。就像任何事物都有自身的周期律一样,当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在资本主义发展(实际的政治运行)中完全背叛了自由主义理论的基本观念,他们正在走向自由主义思想家的反面,或者说,他们正在走向“民主的专制(寡头)”。他们暴露了资本主义的贪婪本性,他们最终将把自己埋葬在资本集团对国内和世界肆无忌惮的掠夺,企图永远称霸世界的野心和欲望之中。我们惊讶地看到,在整个西方世界,自由主义成为了遥远历史深处的一道闪光,于现实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即便是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洛克,也没有能力更不可能解决美国以及西方世界目前遇到的问题。


不幸的是,在我们这里,与上述人类事件几乎同步的“庄廷鑨明史案”,恰恰发生在无论思想层面还是社会层面,皇权仍旧至高无上的黑暗历史时期。那些因此案而枉死的人品尝的仍旧是专制主义的苦果。这种苦果之“苦”,在于人性与政治互相勾连,互为倚重,把“人”的位置弄到了极端逼仄乃至于绝望的境地。


我们在“庄廷鑨明史案”中,从前端看到的是人性幽暗,从后端看到皇权和政治的险恶,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意境。换一句话说,“庄廷鑨明史案”最早发端于隐藏在人性中的“发不义之财”的恶,与政治相比,这当然是小恶,因此,在基层,吴之荣费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敲诈到钱财,更无力把事情扩大化到无人可以阻挡的程度;反过来说,庄允城凭借着强大的财力,足以抗衡人性恶酿成的困厄,只用行贿收买各级官员就可以控制住事态。然而,当无耻之徒吴之荣上达天听,把一桩人性事件推高成为政治事件,直接触碰到最高统治者的敏感神经以后,庄允城的手段就不够用了,正如我前面说过的,这是一个重大的转折。这个转折意味着能够阻抗人性恶的力量,是完全不足以阻抗政治恶的,这是绝大多数——如果我们不说全部的话——遭小人算计而最终被政治毁灭的人难以逃脱的命定。


如果我们细致考察在历次历史事件中遭难的人尤其是知识分子的命运遭际,就会发现他们都是在同一条逻辑线的牵引下走向毁灭的。从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发生“焚书坑儒”事件(在此之前文字狱主要表现为“谏谤之祸”),到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遭遇“乌台诗案”(中国知识分子第一次因文学作品遭遇文字狱),再到康有为、梁启超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发生“苏报案”(这是清朝绵密的文字狱中的最后一起了),在长达两千一百一十六年的漫长时间里,中国知识分子真可谓是命运多舛,几乎所有文字狱事件都是在相同机理下反复发生的——遭难的人最初都是起因于小人的算计,而小人的算计为了得到更大的胜算,又不可避免或者说最终必将与政治发生勾连,在此情况下,当事人遭遇毁灭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了。在一场政治狂潮中,我们往往看到人际关系中的相互出卖、相互背叛、相互检举揭发,就是这个道理。相互揭发、相互出卖、相互摧毁,甚至成为了中国知识分子不断遭遇困厄、遭遇毁灭的最基本路径。这是人性恶和政治恶双重因素导致的毁灭,或者说,他们既毁灭于人性幽暗,又毁灭于政治残暴。这两者一旦结合,必定会成为知识分子的噩梦。


我们当然可以说,“庄廷鑨明史案”发生在清廷的建国初期,面临着极为特殊的历史情况,统治者露出獠牙,其实是有几分无奈的;我们既不能说顾命四大臣鳌拜、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处事草率,又不能责备他们天性残暴,他们只是出于最高统治者的本能对那个历史时段的政治问题做出了自己的反应而已,换了谁都一样。是的,康熙皇帝于康熙六年(1667年)亲政,这个十四岁的小皇帝确乎采取非常规手段剪除了顾命四大臣对朝政的把控;在随后数十年间,随着清朝在中原大地逐渐站稳脚跟,康熙帝也确乎采取了宽和的姿态,大大减少了文字狱的发生。然而,在整个清朝268年历史中,这仍然是极为短暂的,是转瞬即逝的。进入雍正朝以后,文字狱再次兴起,并且更加频繁,更加惨烈。这一切都说明,文字狱的发生有它内在的历史缘由,这种缘由,就是我们一再指证的皇权专制主义,不消除掉这个缘由,文字狱绝不会消失,就像人性不会消失,政治也不会消失一样。


11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性与政治不是泾渭分明的两种东西,它们往往混搅在一起,形成一种共生的关系。人性会在政治恶中找到依托,政治则会从人性恶中找到施行恶的手段。贯穿中国三千年而绵延不绝的文祸,知识分子的大面积被戗灭,基本上都是在这样的政治套路下发生的。从我们的叙述中,读者已经看到,在“庄廷鑨明史案”中,这个套路的踪迹更是异常清晰,它几乎像教科书一般告诉我们,最初的人性表现(虚荣、贪婪)怎样导致了一场惨绝人寰的腥风血雨。具体到“吴之荣”,完全是一个比艺术形象更典型的社会典型,事实上丫已经不是“人”了,他成为了一个人性幽暗、阴损、狠辣的符号;或者说,他完美地成为了朝廷(皇权政治)的一条狗,他咬了所有能够下嘴咬的人。在我们话题的范围之内,这更意味着政治对人性恶公然的放纵与鼓励,而这恰恰是皇权专制主义最重要的内在本性之一。


朝廷当然是不会亏待走狗的,历朝历代皆是如此,这更是诸葛亮痛斥“庙堂之上,朽木为官,遍地之间,禽兽食禄;致使狼心狗行之辈,汹汹当朝,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以致社稷变为丘墟,苍生饱受涂炭之苦”的依据和出发点。在人性的范畴,吴之荣如愿以偿,得到了他终生都想要得到的东西:财富和官位。首先,丫分到了庄允城和朱佑明两家各一半的家产;其次,这个在人伦道德和政治道德上早已破产的流氓无赖,这个狼奔豕突之辈,这个曾经被判处过死刑的贪官污吏,则迅速得到朝廷的重用,甚至得到了督察院右佥都御史(相当于监察部副部长)的官职。督察院是从明朝沿袭到清朝的,它的“职责(是)纠劾百官,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也就是专门为皇帝办见不得人的事的,这已经有明代臭名昭著的东厂和锦衣卫的恐怖风味了,这倒很适合吴之荣卑劣无耻的本性,这又何尝不是对皇权专制主义暴戾专横、目中无“人”、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本质的折射!


皇权专制主义的这种政治本质,反过来又进一步纵容和鼓励了人性恶。自吴之荣因明史案当官又发财之后,无数人性残缺的家伙都兴奋了起来,企图用同样的手段达到同样的目的,一时间世事污浊,告密成风,并且都指向了所谓的“逆书”,这意味着人性敏锐地感觉到政治可以成为利益源,可以大肆利用。不知道又有多少人枉死在了人性与政治的双重绞杀之下。人性恶的浊流一旦开决,就将狂泻千里,无以阻遏——历经过这么多惨绝人寰的文字狱灾祸,还有多少人敢于写“逆书”呢?无耻小人可资利用的资源越来越少,发展到最后,缺德到冒烟儿的小人们,甚至亲自动手编写“逆书”,伪造并刊刻作者和参订者姓名(自然都是有名望或者有钱的人),然后拿着书挨家挨户登门敲诈勒索。真可谓是漫天黑云滚滚,世风浇薄到了令人痛心绝望的程度。


在残酷的社会现实面前,与皇权对应的“民”除了妥协、隐忍与无奈之外,还能有什么其他的选择呢?结果我们看到沉默,绵延数千年的沉默,沉默到令人心寒,令人窒息。然而人是这样一种东西:他可以妥协,可以隐忍,可以无奈,甚至可以对自己的无能感到嫌弃与绝望,但是你必须记住,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永远无法消除精神寄望,无法消除对善的渴望和对恶的憎恶。现实太残酷了,皇权太强大了,所有被寄望的东西,都不是那么好成为现实的,数千年以来,人们徒然地巴望着,最终仍旧两手空空。于是,人们从现实中无力得到的东西,只好精神性地托付给超自然力量,譬如老天爷,譬如鬼神,更譬如——历史。


中国人有一句口头禅:“历史将证明一切。”中国人对历史的尊崇比任何其他民族都更加虔诚。说历史是中国人的宗教,是最高也是最后的信仰,是支撑他们活下来的唯一精神力量,并不为过。为什么会是这样呢?这是因为他们相信,历史最终是要对非正义做出裁决的,无论是皇帝个人,无论是作为整体的朝廷,亦或是最基层的敲骨吸髓的贪官污吏,游走在人间的地痞、流氓、无赖、恶霸,没有人能够逃出历史的审判。于是在我们讲述的故事中,就看到了这样的记载:“乙巳(康熙四年)秋七月,吴之荣归自闽中,行至丰山,狂风骤起,雷电交加,之荣随成疟疾,寒热夹攻,两日而死,人皆传为天雷击死云。”这就是说,导致“庄廷鑨明史案”最终酿成数百人人头落地的吴之荣,终于遭到了报应。


在中国民间文化中,始终有“因果报应”一说,这种因果报应之说,折射的就是我们前面说的那种精神寄望。每当恶在人间徘徊之时,人们总是默默地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天知地知神知鬼知,何谓无知?”、“人在做,天在看”、“地上三尺有神灵”、“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全报”、 “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我倒是要看看你们丫折腾到几时!而“天打五雷轰”、“断子绝孙”、“生孩子没屁眼儿”之类的诅咒,反映的同样是这种精神寄望。尽管诸如此类的精神寄望是消极的,然而你没有理由指责它消极——怎么就会“人皆传”吴之荣被“天雷击死”?难道这不是“民”源自“因果报应”观念而产生的对“善”的无奈愿望么?


当然,也许人们只是这样说一说,也许他们心底里也并不真的认为吴之荣被天雷击死了,然而心底里存有这么一个念想,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慰藉了备受压抑,不得不在无边的黑暗中苦闷彷徨的寂寥心灵。因此,在万籁俱寂的时候,你要相信是有声音的,那声音就像天雷一样,在“民”的心头滚动,他们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巴望着历史,巴望着正义的。只有颟顸的皇帝及围绕在其身边的庞大既得利益集团听不到这种犹如海浪一般狂啸的声音。等到他们真的听到时,已经晚了,那已经是他们覆亡的时刻降临了。


12


这场在所谓“康乾盛世”爆发的腥风血雨,荡涤了江南大地,震惊了全国,它开创了一个极为恶劣的先例,从此以后,中国就进入到万马齐喑、文字狱频仍的黑暗年代了。文字狱几乎填满了清朝268年历史,无数知识分子的鲜血灌溉了这株皇权专制主义的大树,它盘根错节,数不尽的根系都在从对人的尊严和利益中汲取着营养,致使它尽管内里已经虚空,然而外表上却仍旧枝繁叶茂,看不到衰相。直到1912年2月12日,无能而颟顸的末代皇帝溥仪在革命力量的冲击下不得不颁布退位诏书,才宣告这个口含天宪、言出法随的腐朽政权的最终崩塌。然而,虽然树倒塌了,但是它的某些根系却并没有完全枯死,它们还牢牢地扎在中国大地的深处,一旦有合适的温度、湿度,就会有新的枝丫生长出地面。


在更广阔的意义上,正是由于明(1368年-1644年)清(1636年-1912年))两朝共计544年把中国皇权专制主义发展到了顶峰,尽管期中也曾出现过所谓的“盛世”,却都没有改变以分秒计逐步落后于西方世界的历史处境。这种落后,不是皇宫的高大巍峨,不是皇帝的君临天下,四方宾服,甚至也不是物产,不是GDP,而是“人”是否真正觉醒,人是否真正拥有思想的自由,人是否从精神上得到了解放,人是否发挥出了全部的创造力,人是否真正站到了历史舞台的中央。


就像卑劣小人吴之荣最终遭到天谴一样,清王朝通过文字狱在得到稳固统治的同时,同时也得到了丧失民心,得到了冥冥之中那种力量的无情裁决——你很难说1912年清王朝土崩瓦解没有“庄廷鑨明史案”以及后来无数文字狱案件的一步步迭压;你很难说那轰隆隆坍塌下来的金砖碧瓦里面有没有一块镌刻着因“庄廷鑨明史案”而枉死的221个无辜者的姓名。历史的因果关系有时候比人的命运更加无情。你当然可以认为这也是一种值得庆幸的报应,然而,与这种报应相伴随的,更是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极为惨痛的精神损失。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可以遭遇各种各样的灾祸,然而最大的灾祸是皇权运用合法暴力大规模戗灭知识分子,戗灭思想和科学,戗灭人才,戗灭人的自由与尊严。人民永远比皇帝更有所担当——1840年以来,中国近代史中遭遇的每一次民族屈辱,中国向俄罗斯之类的贪婪国家割让出每一块国土,都源自于皇权专制主义对人民的暴政,源自于皇权专制主义造成的内在的民族精神的羸弱,否则历史绝不会是这个样子。它所造成的一道道伤疤至今还在渗血,还在给我们造成持续的精神疼痛,这种疼痛从来没有消失过。


在整个皇权专制主义横行的历史时期,文字狱始终伴随着中国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总是在由于拥有思想而被国家政治警觉乃至于害怕,这种害怕在某些历史时段简直到了草木皆兵的程度。也正因为如此,长期以来,除非是一些把灵魂抵押给魔鬼、专门从事精神卖淫的所谓“知识分子”,真正拥有独立思想的知识分子从来没有进入过社会主流,从来没有成为独立的社会阶层和社会力量,从来没有改变漂泊凋零的历史命运。中国历史中没有霍布斯,没有斯宾诺莎,没有洛克,没有孟德斯鸠,没有卢梭,没有托马斯·潘恩,没有杰弗逊和汉密尔顿,没有贡斯当,没有托克维尔,没有休谟,没有边沁,没有密尔,没有哈耶克,没有阿伦特,没有罗尔斯……所有独立思考的人都被扼杀在皇权专制主义的绞肉机之中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八个字淋漓尽致地道出了知识分子的艰难处境。


自由创造奇迹,专制只能制造苦难。人类政治文明在最近五百年来取得的进步,使得“庄廷鑨明史案”之类的文字狱案件显得格外原始、野蛮和暴戾,目前要发生如此残忍的对知识分子的大规模杀戮,已经不可能了,即便有人想,也是不可能了。历史总是在向前走,这不仅是信念(理论、思想)使然,更是人类向前迈进的脚步(实践意义上的政治文明进步)使然。这就是说,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我们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蒙昧和恐惧。我们回望以往,常常会有一种庆幸感,觉得没有生活在那令人窒息绝望的世界里,是历史给我们的特别慰藉。由此我们有理由让自己相信,未来世界会是好的。


然而,二十多年前李慎之先生之所以感慨中国皇权专制主义的根系特别发达,他一定是看到了我们没有看到的东西。任何时候都不要丧失警觉,我们必须时刻警觉那些扎根到大地深处的邪恶根系生长出新的枝丫,警惕枝丫顶破地面,重新成长为遮蔽整个天空、导致万物肃杀的邪恶之树。必须高度警觉游走在人性恶和政治恶之间的吴之荣之类的小人,高度警觉任何形式的政治退化,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继续往前走。必须记住,我们正处在一个极端危险的时代,这个时代没有、也不允许有容错率,我们肩负着前所未有的既沉重又光荣的责任,让中华民族复兴,让中国腾飞。如果我们懈怠和昏聩,哪怕是倒退一步,错走一步,等待我们的都将是——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2023-1-17)


主要参考文献:


郭成康 林铁均:《清朝文字狱》,群众出版社,1990年。


谢苍霖 万芳珍:《三千年文祸》,江西高校出版社,1991年。


此文《文字狱中的政治与人性——以清代庄廷鑨明史案为例》(2023-1-17)为“读史札记”中的第六篇,前五篇是《想起了方孝孺》(2022-5-5))、《道衍之道》(2022-5-16),《皇权的逻辑》(2022-6-6),《靖难之役中的中国军人》(2022-7-2),《还有人记得台阁派吗?》(2022-8-6),下一篇为《酷吏:帝国肌体深处的毒瘤》,敬请喜欢的读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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