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涌:《语丝》与《现代评论》——以“三一八”事件发生后为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58 次 更新时间:2008-07-23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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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 (进入专栏)  

1924年末,在北洋军阀治下的“万恶贯盈的北京”(郁达夫语),先后诞生了两个风格不同的综合性周刊。11月17日创刊的《语丝》,主要撰稿人包括周作人、鲁迅、刘半农、钱玄同、林语堂、孙伏园等16人,当时大多是北京女子师大的教授,“意见态度也各不相同”,“但同时也在不意中显了一种特色,是任意而谈,无所顾忌,要催促新的产生,对于有害于新的刊物,则竭力加以排击,——但应该产生怎样的‘新’,却并无明白的表示”(鲁迅《我和〈语丝〉的始终》,《中国出版史料》(现代部分)第一卷,山东教育出版社、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82页)周作人执笔的《发刊词》中明确提出:“我们并没有什么主义要宣传,对于政治经济问题也没有什么兴趣,我们所想做的只是想冲破一点中国的生活和思想界的混浊停滞的空气。我们个人的思想尽自不同,但对于一切专断与卑劣之反抗则没有差异。我们这个周刊的主张是提倡自由思想,独立判断,和美的生活。”(同上,78页)

《语丝》“大抵以简短的感想和批评为主,但也兼采文艺创作以及关于文学美术和一般思想的介绍与研究”。杂感、随笔、散文是它的主要特色。刘半农曾说:“就《语丝》的全体看,乃是一个以文学为体,学术为辅的小报。”后人甚至将《语丝》称为“小品文的王国”。但这不是晚明那种清淡、缥缈、空灵的小品文所能比拟的。大约一年后,从《语丝》第52期—57期,孙伏园、周作人、林语堂等就“《语丝》的文体”等问题有过一番细致的讨论。还是周作人说得透,“我们的意见不同,文章也各自不同,所同者只是要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乱说。”从根本上说就是追求思想、言论自由和“美的生活”,“除了政党的政论以外,大家要说什么都是随意,唯一的条件是大胆与诚意,……我们有这样的精神,便有自由言论之资格;办一个小小周刊,不用别人的钱,不说别人的话”。(《卷地潮声——语丝散文随笔选萃》,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319—320页)林语堂进一步说:“所以我主张《语丝》绝对不要来做‘主持公论’这种无聊的事体,《语丝》的朋友只好用此做充分表示其‘私论’、‘私见’的机关。”“凡有独立思想,有诚意私见的人都免不了多少要涉及骂人。”(同上,325、327页)

12月13日问世的《现代评论》,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文艺、哲学、教育、科学”等等,最初由创造社与太平洋社合办,撰稿人以北大教授为主,如王世杰、陈源、高一涵、胡适等。创刊号简短的“启事”指出:

“本刊的精神是独立的,不主附和;本刊的态度是研究的,不尚攻讦;本刊的言论趋重实际问题,不尚空谈。……本刊同人,不认本刊纯为本刊同人之论坛,而认为同人及同人的朋友与读者的公共论坛。”(《中国出版史料》(现代部分)第一卷,89页)

从《语丝》发刊词和《现代评论》启事,表面上似乎读不出什么太大的差别,“不用别人的钱,不说别人的话”也是相同的。但这确实是两个不同的知识分子群体,代表了波澜壮阔的“五四”退潮之后两种不同的精神路向和价值选择,前者更富有文人气质、感情色彩,偏重小品文,强调个人的随意性,孜孜于“私见”、“私论”;后者更具理性倾向、研究趣味,学术与文艺并重,倡导责任感,“不尚攻讦”,“不尚空谈”,力图主持“公论”,以“公共论坛”自任。曹聚仁认为《现代评论》比《语丝》“更富综合性,更富文学意味,更有绅士的气度,也更有自由主义的气氛。他们这两种周刊有时是互相敌对的,但在新文学运动的继承工作上,却又是十分协调的。”(《文坛五十年》,东方出版中心1997年版,172页)这确是一番富有见地的评论,但也不尽然。

以“三一八”事件发生后两本周刊的反应为例,可以清楚地看出它们的异同。

1926年3月18日,北京发生“三一八”惨案,段祺瑞政府悍然下令开枪,无数手无寸铁的学生、民众倒在血泊之中,其中包括了女师大的学生。消息传来,鲁迅愤然停止了手头正在进行的写作,在《无花的蔷薇之二》中写下:“已不是写什么‘无花的蔷薇’的时候了。”“当我写出上面这些无聊的文字的时候,正是许多青年受弹饮刃的时候。呜呼,人和人的魂灵,是不相通的。”(《卷地潮声——语丝散文随笔选萃》,27页)他把这一天称为“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

“三一八”后11天(3月29日)出版的《语丝》第72期,在发表此文同时,还发表了刘和珍的英文老师、女师大教务长林语堂的《悼刘和珍杨德群女士》一文。在这篇写于刘和珍她们被难第三天的文字中,林语堂说自己经历了“有生以来最哀恸的一种经验”( 同上,34页), 他深情地回忆了和学生刘和珍的交往,并记下了刘和珍殉难前3月16日写的最后一篇英文作文,充分肯定了她“求学的热心”及“远在一班丧家狗之文妖与名流之上”的“政治的识见”。(同上,37页)

同一期发表周作人《关于三月十八日的死者》,这是他在“三•一八”第五天写下的,他谴责“这回执政府的大残杀”,感叹生命的丧失,“这回的数十青年以有用的可贵的生命不自主地被毁于无聊的请愿里,这是我所觉得太可惜的事。”“惭愧我总是‘文字之国’的国民,只会以文字来记念死。” (同上,39、40页)

4月5日,《语丝》第73期发表周作人的《新中国的女子》,表示“最可佩服的是女学生们的勇敢”,对她们的“大胆与从容”给予极高评价,热情地讴歌这些“新中国的女子”。同一期发表钱玄同的《关于“三一八”》,以嘲讽的口吻抨击“屠杀青年学生”的政府和各种流言蜚语。

4月12日,《语丝》第74期发表鲁迅4月1日所写的《纪念刘和珍君》,“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刘和珍君”、“沉勇而友爱的杨德群君”以及“一样沉勇而友爱的张静淑君”永远停格在历史的天幕上, “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时“惊心动魄的伟大”,她们“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感动了世代的人们,也将杀人者牢牢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燕京大学的丘玉麟写下《我们的女旗手》一文,以诗一般的语言表达自己在遗像前的“怅惘无言,沉思幻想”,无比痛心地追念“为国牺牲的女旗手”。

4月19日,《语丝》第75期刊出徐祖正的《哀悼与忆念》,他曾亲眼目睹——“那不意识悲哀的棺木铺伙计们抬起新换的厚重棺盖把两个难于忘却的脸面永远从我们的眼中掩盖去了。”(同上,52页)“两个难于忘却的脸面”就是刘和珍与杨德群,作为认识刘和珍仅三个月的老师,刘和珍君的“好学”、“温和”、“坚毅”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说刘、杨等“这次之死在血溅的民族史上是决不会淹灭的一个事迹。”(同上,53页)鲁迅则在《淡淡的血痕中——〈野草〉之二十二》中,继续“正视一切重叠淤积的凝血”。

面对学生的惨遭屠戮,鲁迅、周作人、徐祖正都感到深深的无奈,所以,他们才会不约而同地说起“沉默”——

“惨像,已使我目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 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同上,31页)

这是鲁迅的名言。

“几天来确是累乏了,不知怎样写才好。就是所写的也不及所欲写的万一。我索性不写,索性不说了。沉默是惟一的哀悼罢。

因为刘杨两君早用了沉默来告诉我们要写要说要做的事了。”(同上,53页)

徐祖正这样说。

在“三一八”过去两个多月后,周作人还是《语丝》80期发表的《闲话四则》中说:“三月十八日以来北京有了不少的奇迹,结果是沉默,沉默,再是沉默。这是对的,因为这是唯一适当的对付法。”

此外,如张定璜的《檄告国民军》等,及刘半农的《一人能有几天活》、周作人的《婴儿屠杀中的一小事件》等译作,都以文学笔法表达了对段祺瑞政府的谴责,和对“未完成的生活之破坏”的悲悯,传达出人类良知的声音。

《现代评论》每逢星期六出版。当“三•一八”惨案发生时,标明3月20日出版的《现代评论》第三卷第67期实际上已付印,所以对这一重大流血事件没有任何反映。一星期后(3月27日)出版的第68期可以算是“三•一八专号”,除了几则时事短评和一篇文章外,从“编者的话”到论文、小说、来信几乎都与“三•一八”直接有关,开篇即是《悼三月十八日的牺牲者》,标题配有醒目的黑框:

“三月十八日国务院门前的大流血,不只是民众运动的大劫,并且是人道的大劫……然而忍心害理的政府,勾结着这一个或那一个军阀,至今还安然的在那儿狞目而视,无丝毫悔过之心!

我们伤痛;我们在这里,谨对于死者伤者,以及死者伤者之父母,夫妇,儿女,献我们无限的哀思。我们愤慨;但是我们相信,杀人者终有服法之一日;我们恐惧;但是我们相信,凡从事民众运动的人,将因君等之牺牲,得着些铭心刻骨的教训。……”(《现代评论》影印本第三卷,岳麓书社1999年11月版)

悼文代表了《现代评论》对“三•一八”的基本立场。北大法学教授王世杰的《论三月十八日的惨剧》从法律出发,至少提出了四个问题:枪杀为预定计划;元首犯罪的制裁;搜集证据的重要;通缉命令的法律效力等。在直言“此次残杀,是一种预定计划,不是偶然发生的事实”后,他这样写道:

“惟其如是,段祺瑞以及其他参加残杀计划的决定的人,自然要与他土匪式的卫队,同为本案的责任者。元首犯罪,也能与庶民百姓一样受制裁吗?

……就是在中华民国的临时约法之下,元首如果犯罪,除了谋叛行为要经特别裁判程序而外,其他犯罪也是要与庶民百姓,同受普通法与法庭制裁的。……临时执政如果杀人,自然也得偿命。

……所以目前最紧要的手续,便是搜集这回惨案的一切证据。

搜集证据这件事,我们以为应该分途并进:第一,被害人的亲属可以联合起来,搜集各种证据,刊行一种证据集。第二,各学校也可以联合起来,搜集各种证据。第三,被害人亲属以及各学校,并应敦请社会上与本案毫无关系的中立团体(如律师公会之类),亦出来搜集证据,发表一种报告(这一种手续,北京国立九校似乎已经着手办理)。将来我们可以诉诸法律的时候,这些就是我们的武器。”

最后,他从“司法独立”与“天赋人权”的角度批评政府“迳自颁布”对徐谦等的通缉令,并指出“社会上的舆论纵无爱于通缉诸人,我们亦不能不反抗这种违法的命令。”(同上)

《闲话》是北大外文系教授陈西滢的专栏,并非这一期有意起了这个标题,“把如此重大的事件也当做‘闲话’来谈”。即使这篇曾遭鲁迅等厚非的《闲话》,主要也是谴责杀人者,“三月十八日血案的真相已经很明了的了。”“群众到执政府,不过是和平的请愿。他们最激烈的行动,也不过是叫几声口号。”政府通电指控什么“暴徒”、什么“抛掷炸弹、泼灌火油”等“完全是凭空捏造,希图诬赖卸责的话。”——

“可是,卫兵无论怎样的残忍,无论怎样的仇视学生,没有居高位者的明令或暗示,我想他还没有胆量干出这种惨酷残暴的行动来。

这主谋是谁,下令的是谁,行凶的是谁?他们都负有杀人的罪,一个都不能轻轻放过。我们希望特别法庭即日成立,彻底的调查案情,严正的执行各罪犯应得的惩罚。”(同上)

“闲话”如果仅此而已,自然不会引起纠纷,问题是他接着还批评了“民众领袖”及死伤学生的“父兄师长”,认为他们未免太不负责任了,这便得罪了许多人。

如果说王世杰、陈源不在“三•一八”现场,同一期有“亲临其地,适逢其时,死里逃生,幸免于难”的北大教授陈翰笙所写《三月十八日惨案目击记》,前一天民众团体到段宅请愿,即遭卫队刺刀拒绝,代表数人受伤。在天安门前集会时曾出示受伤代表的血衣。问题是大会主席徐谦报告之后,“台上有人向众谓警察总监李鸣钟已来函声明愿保护群众。台上复有人报告‘府卫兵曾经解除武装,府院防卫由国民军接替。’此时贾德耀的代表潘某登台向众说,卫兵杀伤代表,总理心极不安,特派鄙人前来道歉。”如果不是这些信号给民众以误导,惨剧也许本来可以避免。

“忽闻笛声。笛声未完,卫兵举枪。正在举枪,群众已逃。逃未十步,枪声砰磅。我闻枪声,立即伏地。枪声甫毕,我即见血溅满地。我所听见的枪声,都是排枪声,计共两次。……照壁下有女子中弹仰卧。西南操坪的‘丘八’来用关刀(非大刀队的大刀,乃如关公所用的‘青龙偃月’刀)刺入女身,向空中高举再猛力抛掷!于是该女尸落在一丈远的地方。东南马圈内叫哭声很高。卫兵的手枪声更高。……因避弹而卧地与力弱而倒地者一时堆积至五六层。灰衣的卫兵和黑衣的警察在东口乘机屠戮群众,木棍,长凳,刺刀,手枪,步枪,都是他们的武器。……然而西口外还有散枪的声音,东口外有排枪的声音,西口出口有女尸横陈。头向门口,脚对卫队,我跑的时候,一阵阵火药气和血腥气几乎逼着我使我不能好好呼吸。”(同上)

这是一个幸存者目睹的“空前之惨案惨剧”,是“目击的真相”,是实录,没有加以评说,不仅真实地记录了杀人者的凶残,也记下了一直被有意或无意忽略的一些历史细节。

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许士廉在“痛惜之余”,也在这期“通信”栏发表他3月19日写的信《首都流血与军学阶级战争》,“中国的唯一希望,在智识阶级。”“苟中国国民无政治知识;中国的智识阶级,无爱国的真心,见利而忘义。则一切的牺牲,一切的流血,一切的‘三月十八’,将不过以暴易暴,有牺牲而无报酬。”

4月3日,第69期《现代评论》首篇“时事短评”《惨案的前途黑暗》(署名“涵”),表示与王世杰不同的看法:

“……故我总以为这次惨案决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倘政治问题不能解决,单去诉诸法律,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惨案未发生以前,我们的党派,我们的政见,尽可以不同;在惨案发生以后,那就不管党派怎样不同,政见怎样不同,却都要消除私见,和衷共济,一致的主张公道,一致的拥人道了。……”(同上)

同一期西滢《闲话》说:“真是,像三月十八日那样的惨杀爱国民众,只有在文化优异的中国才看得到。”

4月10日,王世杰在第70期《现代评论》发表《京师地检厅与三一八惨案》文,在段祺瑞的眼皮底下,继续讨论元首犯罪等问题:

“本月四日,京师地方检察厅已以公函向陆军部举发三月十八日国务院门前的残杀事实。……

地检厅能大胆无畏的举发这回惨杀事实,殊值得社会的敬重。不过截止现在,地检厅还不过认定了犯罪的事实;他应该更以大胆无畏的精神,对于他职权所能支配的一切犯罪者,实行追诉。……

……至于事实上拘传令之能否生效,判决之能否执行,他们尽可不计。审检厅先生们究竟有这样的勇气没有呢?”(同上)

4月17日,当第71期《现代评论》出版时,段政府已倒台,高一涵在《政局的前途》中说:“段政府政策上的责任或可因去职而消灭,可是法律上犯罪,却不能因去职而摆脱的。” 不幸的是,即使段政府倒台之后,杀人的决策者、同谋者、执行者都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

与同一时期的《现代评论》相比,“三•一八”之后《语丝》的文章更富有文学性,尽管《现代评论》也发表了三篇以“三•一八”为背景的小说:杨振声的《阿兰的母亲》、及泉的《三月十八》(68期)、凌叔华的《等》(70期)。

同样是道义的谴责,事实的追究,对死者的缅怀,对生命的痛惜,《现代评论》与《语丝》便很不相同。《语丝》作者中多为女师大教授,死者中有他们所熟悉的学生,他们的怀念文章因此而更为亲切感人。鲁迅、周作人、林语堂、钱玄同、徐祖正…….这些刘和珍君的师长们,面对学生的惨死,他们发出了悲愤的人的声音。他们的抗议,他们的悲号,他们的呐喊,都已经化作了这个流血太多的苦难民族永恒的精神资源。尤其是鲁迅,以他无与伦比的文学才华,公开他的道义立场,以充满感情色彩的语言,表达他深广的忧愤与悲痛,更富有感染力,七十多年来曾打动一代代读者的心。

珍惜生命,谴责杀人者,这些都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是,《现代评论》以王世杰为代表,注重法律性,因此他的观点也更为理性。他们追根溯源,希望发起群众运动的人也能反省,从中接受教训,即使“西滢闲话”关于女师大学生杨德群的一段议论,由于道听途说有失实之处,可通读他的“闲话”,也是站在谴责杀人政府的立场上的,并没有背离一个知识分子的良心。对群众运动有不同看法,其实属于正常的不同见解。只有党同伐异的民族,才容不得半点不同的声音。一个只有《语丝》的民族是不够的,停留在感性层面的谴责、缅怀和悲伤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语丝》,同样需要《现代评论》,当惨案发生之后,一个不幸民族尤其需要理性的、负责的声音。

惨剧发生之后,难道除了痛哭流涕,除了无边的愤怒,除了文采飞扬的悼词、挽联,我们再也不能有别的选择?正如这些都是需要的一样,追究屠夫的法律责任,反省惨案发生的深层原因,难道不是同样重要,甚至更值得人们去做吗?一个民族不能只有文学的感怀。在这个意义上,法学家王世杰当时的思考,他所提供的清晰的法理思路更值得我们肯定。正如曹聚仁所说:“《现代评论》所发表的政论,也是第一流的好文字,那是《语丝》社所不写的。”(《文坛五十年》,173页)

假如《现代评论》在“三一八”后没有谴责杀人者,而是一味的批评“民众领袖”、死伤学生的“父兄师长”,那么对他们的一切指控恐怕都是无所逃的。在没有读到1926年的《现代评论》之前,我也曾将信将疑。《现代评论》发黄的纸页上,字迹日渐模糊,然而“三一八”并没有随风远去,要揭开一段历史的真相,不可能靠道听途说、人云亦云,除了阅读当年的白纸黑字,回到当时的场境,没有其他的途径。

《语丝》和《现代评论》两个周刊不仅在当时、而且对未来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们的同时出现(相距不到一个月),至少标志着当年思想界多元的声音。在军阀主导之下、只有枪杆子才有发言权的年头,在那个我们从小就知道暗无天日的时代,它们的存在足以温暖一个苦难民族的灵魂,足以照亮一个个星月无光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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