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秦始皇东巡刻石与秦文化传统
刻石始于何时,因为文献不可征,一时难以确定。但始于前219年的秦始皇东巡刻石,与秦国文化传统有直接联系,则是可以确认的。
在传世文献记载和近代以来考古发掘成果中,虽然偶尔可以见到先秦石刻的身影,但其中大多数或不可信,或没有产生重大的文化影响。相传为三皇五帝时代的祝融峰铭,其实只是“道家之秘文”①。《吕氏春秋·求人》称夏禹“功绩铭乎金石。著于盘盂”,按高诱的解释:“金,钟鼎也;石,丰碑也。”②但是,传世文献中并无夏禹立碑的纪录,迄今为止,亦未发现任何夏禹时代的碑刻。旧传夏禹治水时所刻的《岣嵝铭》,“虽见于唐宋人纪载,不过传闻之辞”③,出于后人的伪托,也不可信。也或,《吕氏春秋》的说法只是当时人以今例古的推论,未必有实物或文献的证据。相传商代鬼方纪功石刻,箕子就封碑文,也都“半由附会,于古无征”④。此外还有所谓比干墓上以及季札墓上的孔子题字,也是后人的一厢情愿。《穆天子传》卷三还记周穆王曾“铭迹于县圃之上”,后人附会为刻石纪功,欧阳修早就表示质疑⑤,历来学者大多不信以为真。因此,传世夏商二代及西周的石刻实际上皆不可信。近代以来,在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考古中,曾发掘出大批石刻符号,在殷墟大墓中,也曾出土上有十二字纪事刻辞的石簋,此外还有战国时代中山国的石刻。这些石刻虽然可信,但对后代的文献文化史并未产生显著影响。
比较可信的传世石刻基本上都是东周时代的,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石鼓。大约在初唐贞观之时,在天兴县(今陕西凤翔)南二十里许,出土了十块鼓形石⑥,四面环刻籀文四言诗。旧时或称“陈仓石鼓”⑦,或称“陈仓十碣”⑧,实际上,根据马衡先生考证,其正确的称法应该是秦刻石。具体来说,这是秦国早期的石刻,断在献公之前、襄公之后(前777—前384),也就是在东周时代。旧说“有以为周宣王时者,唐张怀瓘、窦臮、韩愈也;有以为周文王之鼓,至宣王时刻诗者,唐韦应物也;有以为周成王时者,宋董逌、程大昌也;有以为秦者,宋郑樵也;有以为宇文周者,金马定国也”⑨,皆不可据。这是现存年代最早的石刻文献,今藏北京故宫博物院。其外形及四面环刻的文字布局,对后来秦始皇刻石产生了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见于传世文献记载的东周时代石刻,多与秦国有关。其中最为可信者,是秦惠文王(前337—前309)时的诅楚文。此刻宋时出土,《集古录》、《金石录》诸书都有著录,可惜原石早佚,其详细形制如何,已不得而知。另外还有三种,其年代都在秦昭王之时。其一是所谓华山勒石,韩非《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秦昭王令工施钩梯而上华山,以松柏之心为博,箭长八尺,棋长八寸,而勒之曰:‘昭王尝与天神博于此矣。’”⑩此处记事颇为具体,但很可能仍是韩非子的寓言。当然,即使是寓言,其背后也有现实的基础,如下文所引《华阳国志》两条所示。其二是秦与夷人刻石为盟,据晋常璩《华阳国志》卷一《巴志》记:“秦昭襄王时,白虎为害,自秦、蜀、巴、汉患之。秦王乃重募国中:‘有能杀虎者,邑万家,金帛称之。’”夷人杀虎,“欲如要,王嫌其夷人;乃刻石为盟……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11)。此事亦见《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12),比较可信。其三是白沙邮石刻,《华阳国志》卷三《蜀志》记李冰事秦昭王为蜀守,于玉女房下白少邮,“作三石人,立三水中,与江神要云:‘水竭不见足,盛不没肩’”(13)。后两种石刻都是盟约。总之,这几种石刻都是对重要时刻的铭记,都有礼仪的背景。
以上五件石刻都跟秦有关,而且从秦石鼓、秦惠文王到秦昭王,数百年一脉相延,这绝非偶然。它正好说明秦地早有刻石纪事的传统。饶宗颐先生早已指出:“石刻的发展,与秦地文化似乎很有密切的关系。”“刻石的风气是秦人加以发展的。”“刻石文学,是秦文化中一种重要表现,有它的很长远之渊源的。”(14)至于何以形成这种文化传统,与秦地的青铜铸造技术是否有关系,还有待于深入研究。这里想论证的是,秦始皇东巡刻石,正是在这种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秦石鼓对秦始皇刻石的影响最为明显。
首先,从石刻形制来看,“方者谓之碑,员者谓之碣”(15)。秦始皇东巡诸刻石即属于碣,“综合诸石观之,其形当在方圆之间,上小下大。石鼓十石并与此同,不过略小,前人无以名之,以其形类鼓,遂谓之石鼓”(16)。显然,秦始皇东巡刻石在形制上直承石鼓,二者皆四面环刻,故石鼓称之为秦刻石乃名正言顺。其次,石鼓与东巡刻石所用文字,虽有统一前与统一后之别,但体势结构相同者甚多,亦可见其一脉相承。第三,从文本来看,石鼓文为四言诗体,内容上“则以田渔之所获,归而献诸宗庙”,故有“祝颂之词”(17),秦始皇东巡刻石亦与之相类。总之,秦始皇东巡刻石根源于秦国石刻传统的土壤,同时受当时文化语境影响,有所创新,并对中国古代文献文化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 秦始皇东巡刻石与礼仪及齐鲁文化
《史记·秦始皇本纪》对秦始皇东巡刻石有较详细的记载,今按其时代先后,迻录如下:
(秦始皇)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
乃遂上泰山,立石,封,词祀。……禅梁父,刻所立石,其辞曰……
于是乃并勃海以东,过黄、腄,穷成山,登之罘,立石颂秦德焉而去。
南登琅邪,大乐之,留三月……作琅邪台,立石刻,颂秦德,明得意。
(二十九年)登之罘,刻石。其辞曰……其东观曰……
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使燕人卢生求羡门、高誓。刻碣石门。坏城郭,决通堤防。其辞曰……
(三十七年)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颂秦德。其文曰……(18)秦始皇东巡刻石共几次,历来说法不同,一说六次,一说七次(19)。近现代学者多持七次说。马衡认为:“《史记·秦始皇本纪》言刻石颂德者凡七(邹峄山、泰山、琅邪、碣石、会稽各一,之罘二刻)。”(20)叶昌炽认为:“秦始皇帝六巡,刻石凡六:始于邹峄,次泰山,次琅邪,次之罘,由碣石而会稽。”(21)叶昌炽将之罘与东观两次刻石合并为一次,他所谓六次实际上即七次,与马衡说法并无本质不同。
另一种说法是六次刻石。欧阳修认为“秦始皇帝行幸天下,凡六刻石”(宋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卷一“秦泰山刻石”条);由于他没有一一列举,故无法确认其所谓六刻石的具体所指。不过我们注意到,欧阳修曾经认定,峄山碑所刻虽然是“始皇帝东巡群臣颂德之辞”,但是“至二世时,丞相李斯始以刻石”,因此,他很可能不把峄山刻石计算在内(22)。
那么,欧阳修这一认定的根据何在?其视峄山碑为另类甚至将其排除于秦始皇东巡刻石之外的说法是否有道理呢?覆检《史记·秦始皇本纪》,其中并无秦二世始刻峄山碑的直接记载。惟一有些间接关系的材料,是如下一段:
(二世元年)春,二世东行郡县,李斯从。到碣石,并海,南至会稽,而尽刻始皇所立刻石,石旁著大臣从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
皇帝曰:“金石刻尽始皇帝所为也。今袭号而金石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臣请具刻诏书刻石,因明白矣。臣昧死请。”制曰:“可。”秦始皇刻石中,只称“皇帝”而不称“始皇帝”,年代久远,很可能会被人误会为后嗣所刻。秦二世就有这样的担心,因此,他下令在秦始皇刻石石旁补刻二世诏书,附列从臣姓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所以,颜师古说:“今此诸山皆有始皇所刻石及胡亥重刻,其文并具存焉。”(23)这自然包括峄山刻石。既然峄山刻石上有二世诏书,欧阳修或许就以此为据,认定峄山刻石上的“始皇帝东巡群臣颂德之辞”是秦二世时所刻。但实际上,《史记》中并没有这方面的证据。相反,《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祠驺峄山”句下司马贞《索隐》引《从征记》就说:“北岩有秦始皇所勒铭。”(24)其观点恰好与欧阳修针锋相对。
不过,峄山刻石确实与其他六刻不同。早在北宋末年,赵明诚就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其他始皇登名山凡六刻石,《史记》皆具载其词,而独遗此文,何哉?”(25)为什么惟独不载峄山刻石之辞,确是值得探究的。《史记·秦始皇本纪》对七次刻石的记述,措辞有所不同,析而言之,则可分为五类:第一类称“立石”,如峄山、之罘;第二类先称“立石”,再称“刻所立石”,如泰山;第三类称“刻石”,如之罘东观、碣石(26);第四类称“立石刻”,如琅邪台、会稽。综合来看,“立石”意味着当时并未刻上文字。秦始皇在泰山先“立石”,再“刻所立石”,时间相距不远。秦始皇二十八年登之罘,司马迁只说“立石颂秦德焉而去”,则当时也并未刻石,直到二十九年再次“登之罘”时才刻石,同时又在东观刻石,前后虽然相距一年,但仍是在秦始皇时代。峄山立石之后,何时再“刻所立石”,《史记》没有交代。即使刻于秦二世之时,《史记》也完全可以载录于秦二世纪年之下,或附录于秦始皇二十八年文下。但事实上,《史记》却阙而不载,这是偶尔疏忽,还是有意删略,实在难以解释,暂且阙疑。
自秦始皇二十八年到三十七年,七次刻石前后相隔正好十年,这说明刻石不是秦始皇一时心血来潮,而是自觉的行为。其选择立石刻之地既是名山胜迹之所在,大体皆在当年的齐楚两国境内,齐楚是秦始皇最后攻灭的两个国家,人心扰攘,亟需安抚,故东巡刻石显然有其现实政治目的。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秦始皇东巡立石或刻石,还是其统一中国之后实行的一系列文化整合(cultural integration)措施的一部分,其文化意义不可小觑。
从《史记·秦始皇本纪》的上下文来看,秦始皇二十八年上邹峄山,最初只是立石,后来决定“刻石颂秦德”,是在“与鲁诸儒生议”之后,也就是说,“刻石颂秦德”是出自鲁地儒生的建议。峄山和泰山皆在鲁地,秦始皇召集鲁诸儒生商议诸事,是合情合理的。这段文字中所透露的这一重要信息,以往似乎未曾引起学者的注意。关于此事,《史记·封禅书》提供了更多的背景资料:
即帝位三年,东巡郡县,祠驺峄山,颂秦功业。于是征从齐鲁之儒生博士七十人,至乎泰山下。诸儒生或议曰:“古者封禅为蒲车,恶伤山之土石草木;扫地而祭,席用菹秸,言其易遵也。”始皇闻此议各乖异,难施用,由此绌儒生。而遂除车道,上自泰山阳至巅,立石颂秦始皇帝德,明其得封也。(27)结合前引《秦始皇本纪》中的记叙,我们可以确定两点:第一,鲁地儒生是应召而来(28);第二,立石刻颂,是泰山封禅祠礼的一部分。由于《封禅书》的核心主题是封禅,故司马迁略去“刻石颂秦德”不提。要之,《封禅书》的记载与《秦始皇本纪》并不矛盾。
根据《史记·儒林列传》,孔子卒后,门生散游诸侯,或仕或教,或隐或显,“后陵迟以至于始皇,天下并争于战国,儒术既绌焉。然齐鲁之间,学者独不废也”(29)。齐鲁之间,儒术存续不绝。在秦汉之际,“鲁诸儒”一直被认为是孔子儒家学术的传承人,他们一贯重视文字,重视文献的传承。“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30)但是,在秦始皇统一之初,确切地说,在秦始皇二十八年召见鲁地儒生之时,“鲁诸儒”与秦朝的关系并不紧张,他们提出“刻石颂秦德”的建议,是很可以理解的。秦国本身早就有重视石刻的传统,石鼓与秦始皇刻石堪称一脉相承,此其一。石所具有的牢固、长久等象征意义,也正是秦帝国所需要的,此其二。刻石为颂,还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彰显了儒学重礼和重视文本的传统,此其三。因此,从文化角度来说,“刻石颂秦德”,可以说是西方秦文化与东方鲁文化的整合;而从文献文化史的角度来说,与石鼓文长久湮没不彰相反,秦始皇东巡刻石著称于史册,在确立石刻作为中国古代重要文献形式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从礼仪文化的角度来看,立石和刻石都属于祭祀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七刻选址,大多与封禅祭祀有关。封泰山、禅梁父自不待言;登之罘是为了祠阳主(31),登琅邪台是为了祠四时主(32);至碣石则与求仙之礼相关;上会稽则是为了“祭大禹,望于南海”。秦二世继位之后,“东巡碣石,并海南,历泰山,至会稽,皆礼祠之”(33),就是追随秦始皇的足迹,效法其行为。其实,早在秦二世之前,民间就有仿而学之、利用刻石在政治上反对秦始皇者。秦始皇“三十六年,荧惑守心。有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闻之,遣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因燔销其石。始皇不乐,使博士为《仙真人诗》,及行所游天下,传令乐人歌弦之”(34)。在秦人的观念中,石,至少是神山之石,是具有通神的魔力的。而秦始皇东巡刻石,正是自觉将石刻作为一种礼仪和权力宣示的形式,来扩大其政治和宗教的文化影响。
三 秦始皇东巡刻石文本与水德终数
对秦始皇东巡刻石的文本的认识,可以有不同的角度。从媒介形式来看,《史记》称之为立石、刻石、石刻,而宋人多从俗而称之为碑,如欧阳修《集古录》和赵明诚《金石录》(35)。从文体的角度,也可以有不同的认识。宋人既然俗称之为碑,那么,其文体自然可以称为碑文。唐人司马贞称之为铭(36),张守节则称之为颂(37),宋人赵明诚称为颂诗(38),可见其文体身份的复杂性。这种差异涉及到人们对文体认定的标准以及文体辨析的角度。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暂置不论。
本文拟从文献文化史的角度,将秦始皇东巡七刻的文本置于文化视野中进行考察,并析论其形式结构的内涵及其意义。抄录各篇颂诗时,大致按照其韵式结构排列,以求眉目清楚。
秦峄山刻石颂诗早已不存,其文《史记》亦不载。明人都穆据徐铉重摹峄山碑拓本录文,其辞云:
皇帝立国,维初在昔,嗣世称王。
讨伐乱逆,威动四极,武义直方。
戎臣奉诏,经时不久,灭六暴强。
廿有六年,上荐高庙,孝道显明。
既献泰成,乃降专惠,亲巡远方。
登于峄山,群臣从者,咸思攸长。
追念乱世,分土建邦,以开争理。
功战日作,流血于野,自泰古始。
世无万数,陀及五帝,莫能禁止。
乃今皇帝,壹家天下,兵不复起。
灾害灭除,黔首康定,利泽长久。
群臣诵□,刻此乐石,以著经纪。(39)
清代学者严可均校辑此篇,编入《全秦文》卷一李斯卷,并有案语云:“秦刻石三句为韵,唯琅邪台二句为韵,皆李斯之辞。张守节言:会稽碑文及书皆李斯。斯狱中上书言:‘更刻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其显据也。此文《史记》不载。”(40)严氏所引张守节言,见《正义》(41)。除了“三句为韵”之外,这篇颂诗形式上还有一个特点:全篇共三十六句,正好是六的六倍,前十八句押一韵,共押六韵(王、方、强、明、方、长),后十八句押另一韵,共押六韵(理、始、止、起、久、纪)。三十六、十八、六,都正好是六的倍数,这是特别值得注意的。
泰山刻石颂诗云: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
二十有六年,初并天下,罔不宾服。
亲巡远方黎民,登兹泰山,周览东极。
从臣思迹,本原事业,祗诵功德。
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大义休明,垂于后世,顺承勿革。
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
夙兴夜寐,建设长利,专隆教诲。
训经宣达,远近毕理,成承圣志。
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
昭隔内外,靡不清净,施于后嗣。
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42)从表面来看,泰山刻石颂诗与峄山刻石颂诗大同小异。其共同点很明显:“三句为韵”,全篇共三十六句,也是六的六倍,前十八句一韵,共押六韵(饬、服、极、德、式、革),后十八句一韵,共押六韵(治、诲、志、事、嗣、戒)。而其不同点更为明显,峄山刻石颂诗每句皆为四言,而泰山刻石颂诗有两句,即“二十有六年”和“亲巡远方黎民”,不是四言。但是,实际上,在石刻上,这两句原文是四言句子,其中“二十有六年”,原石当作“廿有六年”(43),“亲巡远方黎民”,原作“亲(车川)远黎”(44),司马迁为了便于读者理解,引录之时有意对某些难字难句作了改写。总之,从文本结构形式来看,泰山刻石颂诗与峄山刻石颂诗是完全相同的。
司马贞曾经观察到,泰山刻石“其词每三句为韵,凡十二韵。下之罘、碣石、会稽三铭皆然”(45)。他的观察是敏锐的,不过,还有一点他没有注意到:即全部十二韵其实还可以划分为两个单元,每六韵为一个单元。下面依次来看之罘(包括东观)、碣石、会稽刻石中的四篇铭文(颂诗)。
之罘刻石颂诗云:
维二十九年,时在中春,阳和方起。
皇帝东游,巡登之罘,临照于海。
从臣嘉观,原念休烈,追诵本始。
大圣作治,建定法度,显著纲纪。
外教诸侯,光施文惠,明以义理。
六国回辟,贪戾无厌,虐杀不已。
皇帝哀众,遂发讨师,奋扬武德。
义诛信行,威燀旁达,莫不宾服。
烹灭强暴,振救黔首,周定四极。
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
大矣哉!宇县之中,承顺圣意。
群臣诵功,请刻于石,表垂于常式。(45)严可均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校录此文,“维二十九年”作“维廿九年”,“大矣哉”作“大矣□哉”,“表垂于常式”作“表垂常式”。对此,严氏曾加案语予以说明:“‘大矣’下脱一字;‘表垂’下衍‘于’字,今校正。”(47)严氏作这三处校正,其前提是认定这篇颂诗每句皆为四言,这是正确的。但要说明,今本《史记》所见非三言句,未必是传抄之讹,而应当是司马迁有意改写的。
东观刻石颂诗云:
维二十九年,皇帝春游,览省远方。
逮于海隅,遂登之罘,昭临朝阳。
观望广丽,从臣咸念,原道至明。
圣法初兴,清理疆内,外诛暴强。
武威旁畅,振动四极,禽灭六王。
阐并天下,灾害绝息,永偃戎兵。
皇帝明德,经理宇内,视听不怠。
作立大义,昭设备器,咸有章旗。
职臣遵分,各知所行,事无嫌疑。
黔首改化,远迩同度,临古绝尤。
常职既定,后嗣循业,长承圣治。
群臣嘉德,祗诵圣烈,请刻之罘。(48)严可均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校录此文,惟改“维二十九年”作“维廿九年”,如此则全篇皆为四言。总之,之罘、东观两篇颂诗的文本结构,也是每句四言,三句为韵,每六韵一换,共三十六句,是严格遵循峄山与泰山两篇颂诗的格式的。
碣石刻石颂诗云:
遂兴师旅,诛戮无道,为逆灭息。
武殄暴逆,文复无罪,庶心咸服。
惠论功劳,赏及牛马,恩肥土域。
皇帝奋威,德并诸侯,初一泰宇。(49)
堕坏城郭,决通川防,夷去险阻。
地势既定,黎庶无繇,天下咸抚。
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
惠被诸产,久并来田,莫不安所。
群臣诵烈,请刻此石,垂著仪矩。(50)张守节《正义》云:“此一颂三句为韵。”(51)此颂前九句押一韵(息、服、域),后十八句押一韵(宇、阻、抚、序、所、矩)。严可均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校录此文,并认为开头“上脱九句”,虽未明言所据,但其推测应是可信的(52)。首先,按前此各篇铭诗的篇章结构,开头总是先交代始皇帝出行,至于某地,然后叙述六国扰乱,赖始皇平定,而本篇正阙这一部分;另外从韵句结构来看,也正好阙三韵九句。换言之,此诗共有三十六句,共押十二韵,前六韵与后六韵各为一单元。会稽刻石颂诗云:
皇帝休烈,平一宇内,德惠修长。
三十有七年,亲巡天下,周览远方。
遂登会稽,宣省习俗,黔首斋庄。
群臣诵功,本原事迹,追首高明。
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
初平法式,审别职任,以立恒常。
六王专倍,贪戾慠猛,率众自强。
暴虐恣行,负力而骄,数动甲兵。
阴通间使,以事合从,行为辟方。
内饰诈谋,外来侵边,遂起祸殃。
义威诛之,殄熄暴悖,乱贼灭亡。
圣德广密,六合之中,被泽无疆。
皇帝并宇,兼听万事,远近毕清。
运理群物,考验事实,各载其名。
贵贱并通,善否陈前,靡有隐情。
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
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
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并义程。
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
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
皆遵度轨,安和敦勉,莫不顺令。
黔首修絜,人乐同则,嘉保太平。
后敬奉法,常治无极,舆舟不倾。
从臣诵烈,请刻此石,光垂休铭。(53)这实际上是两篇颂诗。司马贞《索隐》云:“三句为韵,凡二十四韵。”张守节《正义》云:“此二颂三句为韵。”(54)综合二注之说,此二颂每篇三十六句,十二韵,三句为韵,亦与前诸篇颂诗相同。惟一不同的是,这两篇颂诗都是十二韵一韵到底,中间不换韵。第一首第六韵(常)与第七韵(强)之间,还可以看出层次转进,可视为两个单元,第二首则第六韵(程)与第七韵(清)浑然一体,不可分割。至于“三十有七年”一句,严可均据申屠駉重刻会稽碑拓本录文,即作“卅有七年”(55),证明这两篇颂诗用四言句式也是一以贯之的。
琅邪台刻石颂诗的情况有点特殊,所以放在最后讨论。此诗前面一段“二句为韵”(56),共七十二句,每十二句换韵,共换六次韵,可据以分作六章,每章六韵,共三十六韵。现按照这一分析,分段排列如下:
维二十八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东抚东土,以省卒士。事已大毕,乃临于海。
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抟心揖志。器械一量,同书文字。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皆终其命,莫不得意。
应时动事,是维皇帝。匡饬异俗,陵水经地。忧恤黔首,朝夕不懈。除疑定法,咸知所辟。方伯分职,诸治经易。举错必当,莫不如画。
皇帝之明,临察四方。尊卑贵贱,不逾次行。奸邪不容,皆务贞良。细大尽力,莫敢怠荒。远迩辟隐,专务肃庄。端直敦忠,事业有常。
皇帝之德,存定四极。诛乱除害,兴利致福。节事以时,诸产繁殖。黔首安宁,不用兵革。六亲相保,终无寇贼。欢欣奉教,尽知法式。
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57)第一句“维二十八年”,石刻原本应作“维廿八年”(58)。这篇颂诗在形式上是相当工整的,除了“二句为韵”、换韵较多之外,与前诸篇颂诗并无不同。最值得注意的是,其韵数、章数及总句数,全都是六的倍数。结合会稽颂诗的体制来看,这七十二句亦可分为两篇,每篇各三十六句。
张守节《正义》认为,琅邪台颂诗有前后两序,皆“二句为韵”,颂诗才“三句为韵”(59)。张守节所谓前后两序指的是什么,不易确定,根据“二句为韵”的标准来判断,前序有可能是指上引七十二句这一段,则后序即指《史记·秦始皇本纪》所引如下文字:
维秦王兼有天下,立名为皇帝,乃抚东土,至于琅邪。列侯武城侯王离、列侯通武侯王贲、伦侯建成侯赵亥、伦侯昌武侯成、伦侯武信侯冯母择、丞相隗林、丞相王绾、卿李斯、卿王戊、五大夫赵婴、五大夫杨樛从,与议于海上。曰:
古之帝者,地不过千里。诸侯各守其封域,或朝或否。相侵暴乱,残伐不止。犹刻金石,以自为纪。(60)其中,前半部分是从行诸臣十一人的题名,后半段才二句一韵。严可均参考琅邪碑拓本,认为十一人名之下,“文多,不得与颂同石。今颂碑见存,五大夫杨樛后便刻二世诏书,知始皇时所刻止此耳”(61)。在严氏看来,始皇所刻琅邪台颂诗,只有七十二句外加从臣十一人题名,后面的文字是秦二世所刻。但司马迁将二者并列,并不作何分别,因此难以遽下判断。这个文本是秦始皇所刻还是秦二世所刻,其实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史记》所录还有“三句为韵”的一段,我根据其押韵排列,重新恢复了这段文字的六韵结构:
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
假威鬼神以欺远方,实不称名,故不久长。
其身未殁,诸侯倍叛,法令不行。
今皇帝并一海内,以为郡县,天下和平。
昭明宗庙,体道行德,尊号大成。
群臣相与诵皇帝功德,刻于金石,以为表经。(62)我将“假威鬼神”与“以欺远方”并为一句,以确立六韵结构的形式。这段文字句式较多参差,非四言句估计皆出自司马迁之改写。从句数来看,这篇颂诗应当是不完整的(63)。
综上所述,秦始皇东巡七刻的文本,是有严格的结构模式的。这种结构模式可以简单归纳为如下几点:第一,通篇诗体采用四言;第二,句数每篇三十六句,无论是以二句为韵的琅邪台刻石,还是以三句为韵的其他各刻,其最终句数都是6×6;第三,分章、押韵,也都以六或六的倍数为度;第四,既然句数、韵数都是六的倍数,全篇字数自然也是。这里最突出也最值得探究的现象,就是对数字六尤其是三十六(6×6)的迷执(64)。《史记·秦始皇本纪》云:
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65)裴骃《集解》引张晏云:“水,北方,黑,终数六,故以六寸为符,六尺为步。”《史记·封禅书》亦云:
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乌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66)司马贞《索隐》:“传,次也。谓五行之德始终相次也。《汉书·郊祀志》曰:‘齐人邹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始皇采用。’”(67)所谓“推终始五德之传”,即根据五德终始之说来推算。秦始皇采取齐人邹衍五德终始之说,以六为水德终数,将其作为秦朝的“吉祥数字”。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68),“三十六”正好是六的六倍,当是有意为之的。对水德终数六的说法,齐鲁儒生应是熟悉的,甚至如数家珍。在刻石颂诗中采用以六这个数字为中心的结构模式,每篇三十六句,以此比附水德及天下三十六郡,很可能即出自齐鲁儒生的建议,这也为齐鲁儒生建议刻石颂秦德提供了一个旁证。司马迁和叶昌炽等人皆合之罘与之罘东观为一次,从秦帝国对六的迷执来看,似乎应当说,秦始皇东巡刻石共计六次。
秦始皇东巡刻石采用长篇四言诗体,奠定了石刻铭文体式,并对后代碑志铭文产生了影响。汉碑(如《乙瑛碑》)中载录三公奏事文书,其体制也来自秦刻石。总之,秦始皇发掘了石刻的纪念与记忆的文化功能,在中国文化史上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注释:
①④叶昌炽撰《语石》卷一“三代古刻一则”,《语石·语石异同评》合刊本,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1页。
②许维遹撰、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卷二二,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615页。
③马衡《中国金石学概要》,《凡将斋金石丛稿》卷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66页。
⑤《集古录跋尾》卷一:“据《穆天子传》,但云登山,不言刻石,然字画亦奇怪。”(见《四部丛刊》本《欧阳文忠公集》)
⑥唐李吉甫撰、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1页。
⑦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杜诗详注》卷一八,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550—1554页。
⑧《语石》卷一,《语石·语石异同评》合刊本,第1页。
⑨马衡《石鼓为秦刻石考》,《凡将斋金石丛稿》卷五,第166页。
⑩《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又云:“赵主父令工施钩梯而播吾,刻疏人迹其上,广三尺,长五尺,而勒之曰:‘主父常游于此。’”如果此事不是韩非子的寓言,那就应该说是迄今已知最早的摩崖石刻。
(11)常璩撰、刘琳校注《华阳国志校注》,巴蜀书社1984年版,第34—35页。
(12)《后汉书》卷八六《南蛮西南夷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0册,第2842页。
(13)马衡《石鼓为秦刻石考》,《凡将斋金石丛稿》,第202页。
(14)饶宗颐《论战国文学》,载其《文辙(文学史论集)》,台湾学生书局1991年版,第197—232页。详细论述参看程章灿《从金到石从廊庙到民间——石刻的兴起与文化背景》,《中国典籍与文化》1995年第4期。
(15)《后汉书》卷二三《窦宪列传》李贤注,第3册,第817页。
(16)(20)马衡《中国金石学概要》,《凡将斋金石丛稿》卷二,第67页。
(17)马衡《石鼓为秦刻石考》,《凡将斋金石丛稿》卷五,第171页。
(18)以上七段引文,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册,第242、242、244、244、249—250、251、260页。
(19)金其桢《秦始皇刻石探疑》(《北京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提到有人认为八次,其本人又提出九次说,窃以为皆源于对文献史料的误解,并不可信。
(21)《语石》卷一,《语石·语石异同评》合刊本,第2页。
(22)《集古录跋尾》卷一“秦峄山刻石”条。按:峄山即邹峄山之简称,此种简略称法并不始于欧阳修,唐人已如此,如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峄山之刻野火焚。”
(23)《汉书》卷二五《郊祀志》对此事的记载可以参照:“二世元年,东巡碣石,并海,南历泰山,至会稽,皆礼祠之,而刻勒始皇所立石书旁,以章始皇之功德。”(此处引颜说出《汉书》本卷上颜师古注,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册,第1205页)其中,峄山、泰山、之罘三处所刻二世诏书,《集古录跋尾》卷一已予证实。
(24)(27)《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4册,第1367页。
(25)宋赵明诚撰、金文明校证《金石录校证》卷一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27页。
(26)按:《史记》原文为“刻碣石门”,其语词结构与“刻石”相同,故这里视为同类。马衡认为:“秦刻石中惟碣石一刻曰刻碣石门,不云立石,疑即摩崖。”(见《凡将斋金石丛稿》卷二,第68页)
(28)《史记》卷二八《封禅书》与《汉书》卷二五《郊祀志》皆称齐鲁之儒生博士,《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及《资治通鉴》则只称鲁诸儒生。
(29)(30)《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第10册,第3116页。
(31)《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穷成山,登之罘”句下张守节《正义》引《封禅书》云:“八神,五曰阳主,祠之罘;七曰日主,祠成山,成山斗入海。”(第1册,第244页)
(32)《史记》卷二八《封禅书》记其时所祀八神,“八曰四时主,祠琅邪。琅邪,在齐东方”(第4册,第1367页)。
(33)《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4册,第1370页。
(34)《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59页。
(35)如《集古录跋尾》卷一“秦泰山刻石”条称为“峄山碑”,《金石录》卷一三“秦之罘山刻石”云:“右秦之罘山刻石,按《史记》本纪,始皇二十九年登之罘山,凡刻两碑。”
(36)《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司马贞《索隐》称“之罘、碣石、会稽三铭”(第1册,第242页)。
(37)《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张守节《正义》,第1册,第247、252、261页。
(38)《金石录》卷一二“鼎铭”、卷一三“秦琅邪台刻石”、“秦峄山刻石”,见《金石录校证》,第211、225、227页。
(39)此处录文据明都穆撰《金薤琳琅》卷二。按:严可均校辑《全上占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据徐铉重摹峄山碑拓本录文,与此小异,如“峄”字,严作“绎”,又如末行阙字,严作“略”(见《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秦文》卷一,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21页),似误。
(40)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秦文》卷一,第122页。
(41)《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61页。
(42)《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43贝。
(43)实际上,《容斋随笔》卷五“廿卅卌字”条已探讨并解决了这一问题:“今人书二十字为廿,三十字为卅,四十为卌,皆《说文》本字也。……案,秦始皇凡刻石颂德之辞,皆四字一句。《泰山辞》曰:‘皇帝临位,二十有六年。’《琅邪台颂》曰:‘维二十六年,皇帝作始。’《之罘颂》曰:‘维二十九年,时在中春。’《东观颂》曰:‘维二十九年,皇帝春游。’《会稽颂》曰:‘德惠修长,三十有七年。’此《史记》所载,每称年者,辄五字一句,尝得《泰山辞》石本,乃书为‘廿有六年’,想其余皆如是,而太史公误易之,或后人传写之讹耳,其实四字句也。”(宋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70页)
(44)《金石录》卷一三“秦泰山刻石”(第225页)已指出,刻石“以《史记》本纪考之,颇多异同”,例如“史云‘亲巡远方黎民’,而碑作‘亲(车川)远黎’”。然赵氏谓石刻“皆足以正史氏之误”,则未必是。又,《峄山刻石颂诗》中有类似“亲(车川)远黎”之诗句,可以佐证泰山刻石原为四言。
(45)《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司马贞《索隐》,第1册,第249、261页。
(46)《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49页。
(47)《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秦文》卷一,第122页。
(48)《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50页。
(49)“宇”,原作“平”,据《史记评林》本改。严可均亦谓“泰平”当作“泰宇”,见其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秦文》卷一,第122页。
(50)(51)《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52页。
(52)容庚亦认为此处有脱简,并据文意补出九句三韵,见其《秦始皇刻石考》,载《容庚文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8页。
(53)《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61—262页。
(54)《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61页。
(55)《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秦文》卷一,第123页。
(56)《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45页。
(57)《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45页。
(58)严可均录文,即作“维廿八年”(见《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秦文》卷一,第122页)。
(59)《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47页。
(60)《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46页。我根据用韵,对原书的标点符号作了调整。
(61)《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秦文》卷一,第122页。容庚亦持此说,见其《秦始皇刻石考》,《容庚文集》,第192—196页。
(62)《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46—247页。
(63)《史记》录碣石及琅邪台刻石颂诗不完整,可能是因为司马迁之时原石刻辞已有阙损。
(64)蒋经魁《秦始皇东巡刻石考述》(《驻马店师专学报》1989年第3期)已论及秦始皇七刻之字数、韵数皆是六的倍数,与秦崇信水德相关,本文在此基础上作更详细深入的分析。
(65)《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37—238页。
(66)《史记》卷二八《封禅书》,第4册,第1366页。
(67)《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38页。
(68)《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1册,第2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