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确定新的扶贫标准,贫困线从去年的年收入人民币1274元提高到2300元,接近世界银行于2008年确定的日收入1.25美元的国际标准。这一调整意味着将有更多的贫困人群从政府的扶贫政策中受益。但也有人发出了担忧的声音,央视报道,在以往的扶贫实践中,存在中央扶贫款被多地基层政府挥霍的现象。
中国的扶贫向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开发式扶贫,主要是公共财政提供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各方面条件的改善,一种是保障性扶贫,即直接对贫困人群进行救济,通常谓之“保命钱”。两类扶贫资金,都应该保证专款专用,但事实是,开发性扶贫中不乏移花接木的不轨行为,保命钱的发放则尤多猫腻。
随便以“扶贫款”搜索一下,近年来,“贪污”、“挪用”现象真是无奇不有,河南确山一名副县长挪用扶贫款建起了度假村,云南某乡政府的一名出纳则将扶贫款用于个人购买彩票,最近的一个经典案例是,重庆开县某贫困村的两名村干部相互勾结,刻萝卜章做假账,截流扶贫款达93万元之巨。可以看出,向“保命钱”伸手者,既有贪官也有恶吏,他们并不因掠夺的对象瓶无储粟急待阳光雨露的润泽而稍加收敛,其贪婪已经远不能用“雁过拔毛”一词来形容。
如果对这一现实并不隔膜,就能明白央视所使用的“劫持”、“挥霍”等词语的重量,能够赞赏央视在痛斥贪官恶吏时所表现的愤怒,也才能理解央视对扶贫款用途的担心。
贫困线提高,对个体贫困人口来说未必一定表示可以领到更多的救济款项,但从政府层面就整体而言,却必然是资金的更多倾斜。从国务院扶贫办传来的消息,今年我国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明显加大,由上年的222.68亿元增加到了270亿元,增幅达到21.25%,增量和增幅都达到历史最高。这一举措,无论对贫困人群还是中国社会而言无疑都是利好的事情。然而,殷鉴不远,更多的扶贫资金会不会诱发贪官恶吏们更强烈的贪欲,在贫困群体受益之前,反而成为他们大肆捞钱的又一个绝好机会呢?
对这样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经高度注意,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发布了修订后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显示未来扶贫资金的管理将更趋严格。但此前类似规定未得良好执行的事实又提醒公众,只有权利得到张扬,权力也才能得到较好的约束。
从扶贫说到权利并不新鲜。扶贫从来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荣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就曾经说过,权利的贫困才是经济贫困的真正根源。当贫困群体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诉求,并成功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没有人敢夺走属于他们的东西,也终将迎来驱除贫困阴霾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