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映:知识与看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458 次 更新时间:2023-11-08 14:40

进入专题: 知道   认为   所知   亲知   听说   推知   自以为知   真知  

陈嘉映 (进入专栏)  


知道、认为、所知


“知道”总是与真相相连,“我知道p”,蕴含“p是真的”,我不能说“我知道他来了,其实他没来”。自奥斯汀等人之后,这一语法已人所周知。我们拿“认为”和“知道”对照来看,这一点很清楚。“他知道你不会去”和“他认为你不会去”这两句中国话的区别,人人一听就明白。*“我当时知道他会来,结果他没来”是个病句,必须改成“我当时认为他会来,结果他没来”之类。

大致可以说,“认为”承认自己可能是错的而“知道”却没有这份保留。所以很多人〔例如爱耶尔〕认为,知道和认为的区别是心理上确定程度不同。的确,谦虚或圆滑的人多说“我认为”,自信或狂妄的人多说“我知道”,但“认为”和“知道”之所以能反映心理上的差异,原在于两者在语法上有别。我们,或哲学,总是首先关心语法。

无论有人知道没人知道,所知都已经放在那里了,它是公共的,唯一的东西。你知道它是什么样子,我所知道的也就是那个样子,否则就有一个人其实不知。看法属于持有看法的人,他认为太阳系有六个行星,这只是他的看法,只在他之中。而所知却不属于有所知的人。“做梦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醒来时,我们只有一个共同世界”(赫拉克利特语)。在“知道”这个场域中,所知是中心,知道者围绕所知。他的知识在某种意义上是他的,在某种意义上却不是他的。

和“认为”相应的名词,大概是“看法”,“他认为你不会去”这话可以改写成“他的看法是你不会去”,或“按照他的看法,你不会去”。“认为/看法”和“知道/知识”的区别,希腊人用episteme与δοξα来表述,可以说,这组对偶构成了希腊认识论的主线。

我们有“看法”这个名词和“认为”这个动词对应,然而,我们并没有一个和“所知道的事情”相应的名词。我们刚才使用了“知识”这个词。然而,在实际用法中,“知识”比“所知道的”狭窄得多。我知道你刚才咳嗽了一声,知道弟弟昨天到了北京,知道怎么熬粥,我们通常不把这些叫作“知识”。我们也可以从“知识分子”这个词看出点苗头,对于上面提到的那些事情,知识分子所知道的并不特别多,我们把他们叫作“知识分子”,不是因为他们在一般意义上所知道的事情特别多,而是因为他们的书本知识特别多。“知道”是个平平常常的词,“知识”却一幅登堂入室的模样了。比起“所知道的东西”,“知识”是一个更加书面的概念,这个差别并不是琐碎无足道的。书面,白纸黑字,例如书面保证、书面道歉,意味着某种更正式的东西,而这恰恰是“知识”和“所知道的东西”的一个重要区别。顺便提一下,“真理”与“是真的”也有这种区别。“真理”在广义上泛指“真的事情”、“真的看法”,但在更严格的意义上则指“真正的真理”,“真理”和“真的看法”于是有别。

可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免不了要用一个词来概括一切“所知道的东西”,我把我们知道的事情称作所知,指最广义的知识。

这种宽狭两义之别不唯汉语特有,英国人不把一切所知称作knowledge,德国人不把一切所知称作Wissenschaft。但在汉语的动词如“知道”和相应的名词如“知识”之间,差别往往更大。一般说来,汉语口语和书面语的差别更大。换言之,“知识”、knowledge、Wissenschaft几者之间并非完全对应。

知识概念的广义和狭义不是任意给予的。我们所知道的,广义上都是“知识”,都与看法相对而言。Episteme在希腊文里,一开始也在这种宽泛的意义上使用。然而,在进一步的思考中,人们发现一般以为我们所知道的东西其实很可能是些看法而已,只有某些所知能够通过严格的检验,真正符合“知道”的语法,才是真正的所知即知识。希腊人用episteme来标识这种“真正的所知”,我们译作“知识”或“科学”,甚至干脆译作“真理”。梁启超的科学定义。这个词就被用来标识那些不会错的所知,真正的所知。当然并没有为“所知”提供新的属性。

知识概念本来是通过对日常用语“知道”加以深入反省逐步建立起来的,但一旦建立起了权威的知识概念或科学概念,就不可避免地造就“科学知识”和普通人的日常所知之间的区别。否定这些是知识,把它们叫作“意见”等等。在对古典主义作抗议的时期,人们提出了知道怎样作(know how)和知道情况如何(know that)两个对偶范畴,多多少少重新开始重视这种所知。当然,这种区分还有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之别,这是希腊认识论一开始就重视的区别,并且把重心给予了后者。

附注一,“知道p”蕴含“p是真的”。然而我们有“就我所知”这样的说法,似乎对结论不敢肯定。但仔细考察这个说法就会了解,“就我所知”表示我所知道的情况可能是片面的,可能是过时的,因此依照这些所知得出的结论也许是错的,但我知道的情况却仍然是真实的。

附注二,知识系统的增长使得没有人能够掌握现代知识体系的哪怕一小部分,没有人能成为古代意义上的饱学之士。知识分子是一些专家。专家的产生正与一般劳动分工中没有人掌握自己产品的全过程这种分化相对应。

附注三,δοξα后来经常译作Meinung、opinion,汉语译成“意见”,于是常见“知识和意见”、“真理和意见”(Wahrheit和Meinung,truth和opinion)这样的提法。然而“真理与意见”对举颇让人困惑,我是从中文翻译开始读西方哲学的,那时对“真理与意见”对举颇为困惑:”他认为你不会去“这话也可以说成”他的看法是你不会去“或”按照他的看法你不会去“,却不可说成”按照他的意见你不会去“。在我看来,episteme和δοξα的对举显然应当译作”知识和看法“。

附注四,近代哲学,特别是现代哲学,还提出一对概念,knowing/believing或knowledge/belief,汉语通常译作”知识和信念“或”知识和信仰“。belief译作”信念“,往往太重,译作”信仰“就更重了。尤其是动词to believe,通常宜译作”认为“。【译名只是路标,指引我们进入概念内容的园地。而要确定一个概念的位置,第一步就是看它是和哪个概念对举的。”知识“在不同的语境中和不同的概念对举,例如知识对无知,知识对迷信,知识对”外面在下雨“这一类称不上知识的所知。】

我将专辟一节讨论知道、理解和相信。


自以为知道与真知

上一节讨论了”认为/看法“和”知道/所知“在语法上的区别:”错误的看法“是个常用词组,”错误的知识“则是个矛盾用语,我的看法绝不会错是一个实质命题,我的知识绝不会错是一个分析命题。一度被当作知识的,后来发现是错的,我们就不再说”当时我们知道“,而要改成”那时我们还以为“。

我们不说*”我当年(曾)知道……(狮子不吃腐肉)“,就像我们不说*”事实曾是……“。就是说,结果表明我当时只是自以为知道而不是真正知道,表明我其实并不知道。固然,我们也有”我们当时知道“这个说法,这话大致是说:”我们当时就知道,现在当然还知道“,而不会是说”我们当时知道是这样的,而今天我们知道不是这样“。

澄清了”知道“的语法也许不无益处,但这对实际上怎样区分知识和看法却似乎并无大补。实质问题仍然是:我们什么时候真知道,什么时候只不过自以为知道?人们稀里糊涂,常把道听途说的、想当然的,说成是他”知道“,把无根的观念当成”知识“,即使正确,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仍然是些看法,只是碰巧正确罢了。

怎样从人们轻率地认作”所知“的东西里挑出真正的知识?什么是真正的知识,什么只是冒充知识的看法?一度被当作知识的,后来发现是些愚蠢的错误,这种情况我们知道得太多了。如果在一件事上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就保不住在另一件事上也出现这种情况,推而广之,会不会所有说”知道“的,其实都只是自以为知道,其实没有任何人知道任何事情,或最多只知道一事:”我唯一知道的事情是我一无所知“〔苏格拉底语〕。

听起来,这种多米诺式的思维方式太简单了。但真要提出一个或一套标准来区分知识和看法,区分我们什么时候真知道什么时候只不过自以为知道,殊非易事。而这项没完没了的工作,就是”认识论“。 (柏拉图,97d-98b)。

知识和看法的区别,episteme与δοξα的区别,不等同于正确和谬误的区别,因为有错误的看法也有正确的看法。认识论的目标不在于区分哪一个是正确的哪一个是错误的,而在于找到一个或一套标准来区分哪些是必然正确不可能错误的东西,哪些是可能正确可能错误的东西。认识论,或哲学整体,都是二阶的。这一点,从怀疑论者的反面眼光来说就更加清楚:”即使有谁碰巧说出了完满的真理,他也不会知道。但每个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看法。“〔克塞诺芬斯语〕

也许我们最好能有办法直接决定我们自以为知道的事情中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事先就能决定这一点,我们就不会把那些错的当作自己知道的事情。

然而,我们有没有办法把无论如何不会错的所知和将来有可能发现其为错的所知区分开来?与此相应,episteme不是泛指正确的东西,而是指必然正确的所知。〔绝对正确不会错的东西,必然和绝对的关系,显然,谈到知识,必然是更好的概念,换言之,绝对正确是由逻辑必然来的〕

认识论是从柏拉图开始的。柏拉图先前大致认为,episteme就是带有account带有logos的真δοξα。〔justified true belief, true belief plus an account or logos(201d)。〕episteme不仅是正确的,而且还讲得出它为什么正确,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我赞成安乐死。为什么?不为什么,我就觉得安乐死是对的。这是δοξα,停留在δοξα上。这和我们通常所说的教条主义相去很远,但也有点共通处,那就是封闭了进一步对话的可能性。我就爱吃白菜,就恨刷牙,就觉得欧几里德第五公理不像条公理,你还跟我讨论什么?另一种作法与之相反。你赞成安乐死。为什么?因为生命的意义不在于生理上的延续,而在于能够享受生命。这就从δοξα转向episteme。我不仅持有赞成安乐死的看法,而且我能为赞成安乐死提供理据。当然,只要你准备提供理据,你就得允许我追问: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享受生命吗?为他人的幸福承受痛苦就没有意义吗?logos就这样展开了。

episteme,或”知识“,要求论证。论证为所知之为真提供了保障。看法有对错之分,但即使正确的看法也不同于知识,因为它没有经过论证。摹西在西奈山上听到神喻,传为十诫,作为宗教的启示,十诫不可能是错的,这些宗教的启示也许至高无上,但它不是希腊意义上的知识,因为它没有经过论证。

毕达哥拉斯。希腊人之所以格外兴奋,因为他们相信或知道他们的理论是真正的理论,科学的理论,正当的理论,而不是一些臆测,更不是胡编滥造。这一点上,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是一致的。他们认为自己是发现了真理,而不是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释。虽然亚里士多德在很多问题上倾向于后者。这是因为他对柏拉图哲学的一些疑难点作了反复思考后所采取的一种立场。

论证怎么会有这么大威力呢?因为论证把我们的所知组织起来了,只有组织起来的,才是知识。【组织可以是严密的也可以是松散的,松散的组织和无组织之间没有明确界线,但这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某一推论是坐落在日常理解中的还是坐落在知识体系中的,就是说,所知组织在topos里还是组织在知识系统中。就像人天生在社会中,而社会是一种组织,一种自然的组织,但是说到某人加入某个组织,当然是说一般社会组织之内的某种特殊组织。加入组织的人,受到一般人不受的约束,同时具有一般人不具有的力量。约束和力量是同一个硬币的两面。】系统知识有一种优势,即它的扩张速度非常之快。知识的优越性突出地来源于它的系统性:系统的认识,有组织的知识。感性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理性通盘计算出来了。理性知识的系统性使得既有的知识能够互相推演,知识以几何级数增长。知识体系规模越大,前提的比重越小。我们只需少量原理和少量前提即可获得无穷之多的知识。就像我们只需一些有限的语词就能表达说出无穷多的句子。这是间接性最突出的优势。实际上,科学昌明为人类带来了第二个间接性转折。罗素曾为这一事实惊奇。科学是语言之后的又一飞跃。系统的所知。知识,首先要求你在这个方面知道得相当多。例如我没有什么化学知识,但在这方面也不是一无所知。但是,更重要的还不是堆积,而是组织。

一个三角形,你可能一眼就看出它三个角相等,这里依赖的是感性,你也可以证明它三个角相等,这是理性认识。依赖某些原理和程序进行论证的能力被称作”理性“,知识和看法的区别因此就是理性和感性的区别。并且,知识对看法的优越地位也移植为理性对感性的优越地位。

你一抬头看到天上有颗星星,这是稀松平常之事。你什么都没看见,你单凭一些力学公式算出来那儿必定有颗行星,这里有某种令人惊异的东西。你和阿坚相处一年,知道他是个坏人,这没什么新鲜的,但你若能从他的生辰八字推算出他是个坏人,那就令人惊异了。推论的力量,理性的力量,其中有某种神奇的东西。我们凭借理性的力量能够到达感官望尘莫及的所在,一万年之前,一万年之后,遥远的射电源,无穷细微的中微子。这种神奇,已经分析为很多相关的概念,先天性、普遍性、确定性、清晰性、永恒性、系统性,等等。所有正方形的对角线都是根号2,根号2是无理数,这些不是通过反复测量确定的,这些不是看法、经验。我们凡人能产生感觉增加经验,但这些真理独立于所有经验天然正确,这些知识的真理性不可能从人发源,其真理性的来源是神性的。

附注一,知识不仅能够促进知识,而且能揭示错误。人们曾说”我知道“的地方,有时被证明他们只是自以为知道,人们怎样知道自己错了?因为他有了更广更可靠的知识。只有知识能揭示错误,无知并不能把”知道“转变为”自以为知道“。由于我们只能依赖于知识揭示错误,我们就只可能一件一件地表明哪些事情人们其实并不知道,而不可能表明完全没有什么事情是人知道的。


亲知、听说、推知

不以人废言,直觉,”一定“通过论证,人类建立了巨大的知识体系,不同于信仰的体系、阴阳五行之类的体系,这一点有目共睹。然而,论证需前提和逻辑,论证是否真实可靠,似乎最终可以还原为:这两样东西是否真实可靠。莱布尼茨的两种自明真理。笛卡尔的逻辑反证法来寻求最初的自明性,胡塞尔的明证,罗素则采用了感觉原子论的进路。

增。我们平常都通过什么样的途径知道一件事情?我走进屋里一看,坐着一个人,于是我知道屋里有一个人。你走出屋子,告诉我屋里还有一个人,于是我知道屋里有一个人。我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屋里还剩三个人,后来我见着出来了两个,于是我知道屋里还有一个人。我这三种知道的方式,分别称作亲知、听说、推知。

一,亲知。--刚才下雨了。--你怎么知道的?--我当时在外头站着呢。山里红会自己从树上掉下来。

亲知是一种基本的理据,但不是”不可错“的,我知道他在屋子里,我刚才亲眼看见的,然而,他却并不在屋子里,他已经从窗户跳出去了。

也许这个例子在玩弄刚才/现在的把戏。那我们换个例子。亲眼看见开枪杀人也可能错,他开枪其实没打中,或他开的是玩具枪,后来另一个人杀了她。Cornelia知道Simon受了重伤不可能去谋杀Linnet,她亲眼看见Jacky对他开了一枪,血从腿上冒出来。然而,那却是Simon和Jacky玩弄的花招。

二,听说,被告知。亲知尚不能保证绝对无误,听说就更不可靠了,有很多熟语说到这一点,道听途说啊,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啊。让事情更加严重的是,我们的绝大部分知识恐怕都来自听说,来自父兄老师的教诲,来自权威的教科书等等,想一想你是怎么知道你生在北京或湖南?怎么知道曾有恐龙存在?

三,通过推论知道。你怎么知道67x58=3886?--我算过了,我验算过了。一说起推论,我们就会想起欧几里德几何,直到现代逻辑发明之前,欧几里德几何始终被认作是论证的最佳范式,甚至唯一完美的论证。一个三角形,你一眼就看出它三个角相等,那是你眼力好,你可以通过测量得知它三个角相等,这里依赖的仍然是感性。欧几里德几何不教我们怎样通过反复测量提高测量的精度,它教我们推论、论证,你通过推论知道它三个角相等。唯有这种认识是理性认识。希腊人强调只有经过论证的结论才是episteme,在很多哲人眼里,正是欧几里德几何为这类知识提供了范例。

但我们平常说推论,远不都限于这样严格形式化的推论。我推想我哥哥昨天到北京了。――他前天从郑州出发,每天骑车300里。(其中包括一个计算:600/300=2。)再说,今天一早他有个重要的会议。(排除半路游山逛水。)这是推想,有很多可能发生的意外,例如生病,走错路。

这两种推论,我暂时称为数理推论和常识推论,看来有巨大的区别。数理推论被认作获得知识的最严格的方式,而常识推论却十分可疑。虽然Poirot推论说他有动机、有杀机、有时机,但最后还是要拿出直接的证据来。你通过推论知道人一定是他杀的,但”一定“总含了一点点不一定,完全一定的事儿我们就不说”一定“,一个小职员成家二十年天天回家哪天对老婆说我今天晚上一定回家非把老婆吓一跳。

我下面要分别讨论这几种认识方式,会涉及很多细节,在此之前,我愿先提一下一个一般性的看法:亲知、听说和推知在人类生活中各有其位,并没有哪一个具有特别优先的地位,是另外两种方式的保障,而这又是因为,在我们的实际认识活动中,各种认识方式是交织在一起的,三者的区分是形式上的说法,我们只是根据特定的需要,才追问我们的所知是从何种途径获得的,以便确定这一所知的在哪方面可靠哪方面可疑,因为各种途径各有它容易出错的地方。

附注一。

我似乎遗漏了一种重要的获取知识的途径,那就是直觉。直觉是比较通用的词,在哲学专著里,Anschauung、intuition常译作’直观‘。

直觉和亲知不同。我站在天安门广场,看着天安门城楼,这是亲知,但不能说我正在直觉天安门。直觉的对象不是摆在眼前表面上的东西,而是看见藏在背后藏在深处的东西就像人们看到摆在眼前表面上的东西。

从概念上说,直觉和论证对偶。常能听到人争论在思想中直觉更重要还是逻辑论证更重要。一般说来,一个领域里的初学者会更加强调直觉,强调笼统的深刻性。从世故的眼光来看,这一点非常自然。需要更加严肃考虑的,是那些成熟思想家对直觉的注重。一个人能不能不通过论证就达到别人需要通过复杂推论才达到的结论?直觉和猜测是什么关系,等等。这些问题我将在直觉与论证一节中讨论。

感觉和直觉。直觉似乎是感觉中更偏于认识论的方面,--因为它强调预测功能。就是说,它不像感觉那样是前道理的阶段,而是与道理平行的。

你怎么知道的?

知道的途径大致可以通过”你怎么知道的“来询问。亲知:我哥哥昨天到北京了。――你怎么知道的?――我自己到火车站去接的。听说:我嫂子告诉我的。推论:我推想的。他前天从郑州出发,每天骑车300里。(其中包括一个计算:600/300=2。)再说,今天一早他有个重要的会议。(排除半路游山逛水。)

”怎么知道“这个问法有一定限度。这是我妈妈。――你怎么知道的?无法回答。不是我毫无根据,而是我根据的东西太多了,音容笑貌。(我们要想象一种特别的语境使这话成立。)

比较:

我昨天看见观世音了。--你怎么知道那是观世音?

我昨天看见我祖父托生的那个人了。--你怎么知道那人是你祖父托生的?

”怎么“这个问法一般就有一定限度。

他骂了她一顿。--他怎么骂的?

他”哼“了一声。--*他怎么哼的?

* 你怎么相信的。――比较:你为什么相信?




进入 陈嘉映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知道   认为   所知   亲知   听说   推知   自以为知   真知  

本文责编:陈潇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哲学 > 逻辑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78714.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