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1月,安徽省小岗村的十八家农户在一纸契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率先实行了后来风靡全国的“大包干”,标志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开始。在人们习惯于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的时代背景下,面对十年文革的贻害,加之来自“左”倾势力的影响和农业问题上长久以来存在的“左”的错误,这场改革的发轫和推行决不是一帆风顺的。
邓小平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以敏锐的眼光、非凡的胆识和饱满的热情,对包产到户表示极大的支持,并为达成改革共识进行了广泛的社会动员。在他的推动下,1982年中共中央发布《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正面肯定了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奠定了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本文试图探讨1979-1982年邓小平如何运用社会动员智慧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村生产责任制改革,为当今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供借鉴。
农村生产责任制改革的社会动员色彩
“社会动员”一词最初出自美国政治学家卡尔·多伊奇的《社会动员与政治发展》,用来描述“社会的、经济的和心理的旧的束缚的瓦解,以及人们渐渐适应于新方式的社会化和行为的过程”,意指现代化过程中社会成员在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上的新旧交替。中国学界最初提起社会动员时,更多的是指代应对特殊时期需要的、政治色彩浓厚的集中动员。目前国内外普遍接受的观点是,社会动员在广义上可以被视为“有目的地引导社会成员积极参与重大社会活动过程”,并不局限于狭义的“对资源、人力和人的精神的动员和发动”。
邓小平很早就强调不要再搞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然而他并不全盘否定社会动员,而是思考如何“采取好的动员方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将如何打破固有观念、达成思想共识的艰巨任务摆在了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领导人面前。包产到户并不是小岗人的首创,它在历史上已经出现过三次,此前二十多年来一直是农村工作上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同义词。由于长期以来“左”的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占主导地位,在此情况下明确区分是非正误很不容易。粉碎“四人帮”头两年的风气就是继续把学大寨运动作为解决农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立家庭生产责任制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的制度化建设不足以清除负面遗产的消极影响、推动改革深化发展。而社会动员具有短时间内调动大量人力、物力或精神力的效果,能够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及时、彻底地完成思想解禁、清除阻碍的任务。
因此,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中央必须在不依靠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情况下,合理运用社会动员的方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观念的破旧立新,充分激发举国上下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完成打破坚冰的第一步。事实上,邓小平充分发挥了社会动员智慧,突破了党内外农业思想上“左”的桎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出色地完成了社会动员任务,形成了不可逆转的农村改革潮流。
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中邓小平的思想动员智慧
小岗人搞的“大包干”,与当时多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相冲突,生产关系的调整被放到“姓资还是姓社”、“是不是鼓励分田单干”的路线问题上批判。而割资本主义尾巴、批修斗私、打倒走资派等历次运动也让农民心有余悸,很难放下顾虑,更多地持观望态度。生产责任制改革一时踌躇不前。
面对重重阻碍,邓小平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在改革的重大问题部署上不搞争论,同时寻找合适的时机发声支持,巧妙地逐步打破思想桎梏。1979年6月18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万里和邓小平谈到安徽一些农村开始搞大包干,邓小平赞许说:“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就完了,就实事求是干下去。”事实上支持了尚且处于摸索阶段的包产到户。一个月后,邓小平专程去安徽考察工作,其间在座谈会上看似漫不经心地讲了一个小故事:河南有典型材料,有一个大队村边有十几亩地,鸡、猪随便糟蹋,没有收成,后来包给三个人管理,结果收成很好。就是这个大队,以前收入很低,现在二百几十元。看来,一搞责任制,群众的劲头就来了,他就千方百计地要搞好生产。邓小平的讲话,让安徽农民长松了一口气。1980年5月31日,他在重要讲话中再次提到:“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增产篇幅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及时地支持和肯定了安徽包产到户的成绩,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与此同时,针对一些人对包产到户会影响集体经济的顾虑,邓小平明确指出:“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他的讲话对打消疑惑、统一认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破解了人们对历史教训和现实困境的双重担忧,解除了农民的思想包袱。
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围绕农村生产责任制改革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思想动员。在思想上,坚持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摒弃僵化的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宣传上,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主流媒体开始对改革进行积极引导。在学术界,经济学家和政策研究专家把家庭承包制解释为双层经营的集体经济形式,回应一些人对包产到户“不像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质疑。在政策上,中央逐步地、有条件地肯定了包产到户,真正让人民安心。1980年9月,中央召开了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农村改革问题。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即大名鼎鼎的中央七十五号文件。文件明确支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指出“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
值得一提的是,邓小平自一开始就考虑到了农民作为小私有者的政治觉悟程度,针对农民的思想动员目标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打消农民对包产到户的疑虑,一方面不让农民产生联产承包就是分田单干、就是资本主义的错误想法。邓小平始终强调,“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生产会使得“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一再明确双层经营、统分结合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特点,要求领导干部在动员时必须注意到思想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和原则性,“要叫农民相信我们现在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且“要向农民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前途的教育”。
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中邓小平的经济动员智慧
邓小平始终相信一个道理:“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就好办了。”因此,“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在改革过程中,邓小平用经济动员手段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贯彻下去、推广开来:重点强调实行包产到户能够更好地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同时选树改革试点,让改革成果说话,以实际的物质利益刺激农民结束大呼隆、实行大包干。
1978年9月,邓小平在东北之行中多次谈到农村问题,其中提到,大寨有些东西不能学,也不可能学;从县、公社到大队、生产队,都要很好地思考,根据自己的条件,怎样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鼓励人们不要囿于人民公社体制下“大寨模式”的局限,要多考虑怎样才能提高粮食产量、发展农业生产,适时进行生产关系的调整。
对于农村改革,邓小平曾明确提出,“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1980年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期间,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人谈了对包产到户的看法,实际上仍持否定态度;邓小平随后也讲了话。他并没有和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人针锋相对,而是表示对于包产到户这样的大问题,事先没有通气,思想毫无准备,不好回答。不过邓小平转而谈起了到本世纪末达到小康目标、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000美元的问题:“这是个战略思想,定出这个目标是不容易的。我们要按照一千美金这个目标,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不定出规划,不确定目标,四个现代化是没有希望的。”邓小平是在委婉地为家庭承包责任制敲边鼓,提醒党内领导同志部署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是能否适应和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到1980年秋,全国实行双包到户的生产队已占20%,尽管这一年自然灾害频仍,但粮食产量出人意料地高达3.1822亿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个高产年,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42.2%。雄辩的事实,为包产到户大争论作了有力的回答——早包早富,晚包晚富,不包不富。
与此同时,中央配合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改革,有步骤地开放农产品市场,逐步缩小农产品统购派购范围,大幅度提高粮食、棉花、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提高国家对农业的财政补贴,国家通过对农业生产的激励,让农民切切实实感受到大包干的经济实惠。
1978-1984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增加了1亿吨以上,增加33.6%。棉花、油料等的产量增长速度更快,总产量分别是1978年的1.89倍、1.28倍。而在这六年的农业总产出中,家庭承包制的贡献率高达42%。由于经济效益显著、致富方式直接,家庭承包制真正被广大农民群众接受了。
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中邓小平的情感动员智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成功的经验之一,是尊重了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邓小平一直认为包产到户是农民的创造,“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党中央是“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正是邓小平对农民这一创造的尊重,使得广大农民长期以来被僵化体制压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巨大的生产能力得以彻底地释放。
农村把家庭承包引入集体经济,使农民有了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劳动付出与经营成果直接挂钩,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主动性。“一小块地没有种上东西,一小片水面没有利用起来搞养殖业,社员和干部就要睡不着觉,就要开动脑筋想办法。”改革因广大农民的踊跃参加而获得了前进的动力。邓小平明确指出:“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就是搞责任制,抛开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农村改革之所以见效,就是因为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生产责任制初步确立之后,既然人民群众接受、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只能在总结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完善,决不能违背群众的意愿轻率变动,更不能走回头路”。
此外,邓小平在人们对是否改革犹豫不决的时候,能够站在群众的情感立场上尊重不同认识,允许人们对新事物有一个逐渐接纳的过程。“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改革初期对干部的一个硬性要求就是,对农民只许说服教育,不能强迫:“不搞大轰大嗡,不用大帽子压人,不搞反倾向斗争。”邓小平的社会动员智慧更多地是晓之以情、动之以利。“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允许观望、允许尝试,实质上是希望用实践说话,让各地区之间相互感染、相互影响,从而使改革成为一种日益强化、日益普遍、自主选择的社会行为。
在邓小平的指导下,党中央在推动改革时充分考虑到了渐进性。1979年,中央七十五号文件允许在困难地区穷队搞得更活一点。困难地区也就是黄土高原、云贵高原、冀鲁豫皖接壤地带、豫陕山区、内蒙古、新疆南部等十来片地区;同时肯定了发达地区发展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的发展方向。此后两年,中间地区和富裕地区开始采取双包到户,并且收到了明显的增收效果。1981年底,全国实行双包到户的生产队已占全部核算单位的50%左右。1982年下半年,生产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也开始借鉴包干到户的经验。纵观整个改革过程,中央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尊重各个地区自己的改革部署。1987年6月,邓小平在《改革的步子要加快》中回忆这段历史时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决定进行农村改革,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这样一下子就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把基层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面貌就改变了……当然,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赞成改革。有两个省带头……还有一些省犹豫徘徊,有的观望了一年才跟上,有的观望了两年才跟上。中央的方针是等待他们,让事实教育他们。”
结语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有两大艰巨任务,一是如何化解矛盾冲突、打破传统意识形态形成改革共识,二是如何激发群众活力,推动改革进程。在改革起步阶段,邓小平发起思想动员,突破了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传统认识,思想解放、实事求是,为改革扫除认识阻碍。在改革过程中,邓小平巧妙地运用经济动员方式,让改革先行地区用沉甸甸的改革成果树立起典型,达到了最直观的物质刺激效果;同时实施一系列经济配套措施,使改革最大限度地提升经济效率和效益。情感动员则贯穿改革始终。三种社会动员方式的紧密结合,促成了不可逆转的改革条件。邓小平的社会动员智慧,具有积极的历史借鉴意义,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
作者:中央文献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