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我的爱永没有改变”——从冯小刚的《夜宴》到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47 次 更新时间:2014-08-1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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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知常 (进入专栏)  

《夜宴》,是冯小刚拍的一部电影。对于这部电影,方方面面都议论纷纭。而且,因为名字就叫做《夜宴》,因此,发电议论也就无可避免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即便是在外面吃一顿晚饭,也难免评价一番,何况这还是一场我们自己买单的“夜宴”,何况它还被制作者自诩为“盛宴”。

当然,关于“夜宴”的评价已经铺天盖地,而且,大家都肯定已经看到了,几乎可以说是“恶评如潮”。象过去的《无极》和《英雄》一样,又是“点钞机与救生圈同在”——就是说为了要避免被口水淹没,必须要为自己准备一个救生圈了。而且,也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票房与口水齐飞”的奇观。

可是,既然已经如此,我现在还能有什么更多的话可说呢?在我看来,铺天盖地的评价虽然多,但大多是就影片谈影片,而现在我关注的则不仅仅是影片本身,而且更是蕴涵在背后的美学眼光、美学感觉。我觉得,这个问题才是我们在评价《夜宴》之时的关键问题,而且,只有关注这个问题,也才会讲出更多的东西。怎么样培养我们的美学眼光?怎么样培养我们的美学感觉?我觉得,这是比评价《夜宴》要远为重要、也远为值得关注的问题啊。

坦率地说,与国内铺天盖地的“恶评”有所不同,我对冯小刚拍摄《夜宴》的初衷还是能够认同的,国内很多的评论往往从“市场效益”的角度去猜度冯小刚的动机,我倒不这样看,我觉得,不仅仅是冯小刚,包括陈凯歌、包括张艺谋,在他们进军“大片”、进军世界电影市场的时候,都绝对不仅仅是为了市场,而是更有其远大抱负与雄心壮志,这就是:希望进入全世界共同的美学起跑线,在共同的美学跑道上与全世界的美学大师、艺术大师同场竞技,并且,进而尝试挑战全世界最高的美学水平。当然,国内铺天盖地的“恶评”也都是对的,不仅仅是冯小刚,包括陈凯歌、包括张艺谋在内,他们的美学努力确实是以失败宣告结束。

曲终人散之余,再看他们的美学努力,能够给出的评价大体有二:其一是,他们的作品充其量也就是某种“放大了的电子游戏”、武打游戏,其二是,他们自身则已经可以称之为 “英雄末路”。说来遗憾,冯小刚本来可以说是美学的成功者,犹如张艺谋的《红高粱》、《菊豆》、陈凯歌的《霸王别姬》,冯小刚的《不见不散》、《手机》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是,过去迎接他的是掌声和鲜花,现在迎接他的却已是口水和倒彩。为什么会反差如此之大?我觉得这与他所置身的美学舞台的变化有关。过去他像张艺谋、陈凯歌一样只是立足中国的舞台,即便是想引起世界的注意,也只是以大红灯笼、捶脚板之类的中国特色来招摇过市,可是一旦想进军世界舞台,就犹如“入世”,势必要遵循世界美学的准则,于是乎,他的美学水平的浅薄、粗疏就被暴露出来,而且被充分地放大了。在这方面,《夜宴》跟《无极》和《英雄》一样,其实就是这几位著名导演进军世界的“出师表”,可是,如果要给他们的成绩打个分数的话,那可能就都只能是:勉强及格。

最能看出冯小刚美学水平的浅薄、粗疏之处的,是他对于世界名著的克隆。这一点似乎也是不约而同,张艺谋的《英雄》是中国版的《罗生门》,陈凯歌的《无极》是中国版的“古希腊悲剧”,冯小刚的《夜宴》,则是中国版的《哈姆雷特》。

仔细对比一下,不难发现,确实如此:

先看情节的克隆:厉帝杀兄夺嫂,占有了王位。侄子承担复仇重任,偏偏又与大臣殷太常一家产生种种纠葛。最终,无鸾以演出的方式证实并揭露了厉帝的杀戮。

再看人物的克隆:无鸾——哈姆莱特;厉帝——克劳狄斯;婉后——乔特鲁德;青女(殷太常之女)——奥菲莉娅;殷太常——波洛涅斯;殷隼——雷欧提斯。

不同之处只是在结果:青女与厉帝死在毒酒上,无鸾与雷欧提斯死于毒剑上。刚刚登上皇位的婉后则被天外飞刀刺死。

克隆世界名著无疑是一个捷径,然而,这又实在是一把双刃剑,功力稍有不济,就会误伤自己。以我所从事的学术研究来打个比方,我经常对学生说,在学术研究中要首先 “照着讲”,然后“接着讲”,最后才“自己讲”。我还经常对学生说:“百上加斤易,千上加两难”。平庸的研究者大多满足于“百上加斤”,真正的研究者则应该是“千上加两”。其实,冯小刚面临的也是这个问题。他固然找到了捷径,但是却偏偏南辕北辄。不但没有能够“照着讲”,而且更没有去“接着讲”,换言之,不但没有发现自己“照着讲”的那个“千斤”在何处,更没有意识到那至关重要的需要去超越而出的“一两”在何处。例如,《哈姆雷特》的真正的美学贡献在哪里?《哈姆雷特》到底好在什么地方?他根本就没有搞清楚,这样,他究竟应该“接着”什么“讲”,又究竟应该在那里寻觅到那非常重要的“一两”,就更无从谈起了。

进军世界美学偏偏成为“滑铁卢”,克隆世界名著偏偏成为“滑铁卢”,为什么会如此?我想,这正是我今天要着重讨论的问题。

一、从哈姆雷特到《哈姆雷特》

带一本莎士比亚的书去英国

首先从莎士比亚开始。

莎士比亚是一个被人们频繁关注的人物。我常说,应该如何向人们接受莎士比亚?当然,可以有各种各样的介绍方法,不过,最好的介绍方法,还是从一个问题开始,这就是:如果你去英国一年,但只能够带一本书,那么,你会带哪本书去英国?当然,这是对于我们的英国文化与英国文学方面的知识的一个考验。那么,答案是什么呢?只能是:带一本莎士比亚的书去英国。我想,这个例子已经把莎士比亚的重要讲得非常清楚了。不过,为了增强大家的印象,我还可以再举几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除了《圣经》作品之外,西方世界印刷量最大的就是莎士比亚的戏剧。在中国印刷量最大的是什么?《毛泽东选集》。莎士比亚的作品的印刷量就与此大体相当。

第二个例子:英国人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宁失印度,不失莎士比亚”。我们知道,英国在十九世纪的时候被称之为“日不落帝国”,什么叫“日不落帝国”呢?就是它的殖民地遍布全世界的各个时区,因此它的太阳永远不会降落,因为太阳在这个时区降落了,在那个时区却还在升起。其中,印度也是它的殖民地。因此,英国人说:“宁失印度,不失莎士比亚”。莎士比亚的重要性由此可知。

第三个例子:从1877年人类正式开始研究莎士比亚以来,平均每十二天就有一篇或者一本研究莎士比亚的论文或著作诞生。全世界谁还有这个殊荣呢?没有了。

第四个例子:还可以听听英国人自己是怎么说的。英国人说:“在上帝之后,莎士比亚决定了我们的一切”。也就是说,他们的价值观是被《圣经》决定的,但是如果遇到《圣经》没有讲清楚的或者《圣经》没有决定到的,那么就都是被谁决定的呢?都是被莎士比亚决定的。

第五,最后一个例子:西方世界有“名著中的名著”的说法,有四个人的著作是公认的“名著中的名著”:第一个是荷马的《史诗》,第二个是但丁的《神曲》,第四个是歌德的《浮士德》,那么,第三个是谁呢?我想大家已经都猜到了,就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当然,其中就包括《哈姆雷特》)。

莎士比亚究竟“接着讲”了些什么

这样我们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特别喜欢的一个人物。他的一个儿子的名字就也叫“哈姆雷特”。就好像我们中国人很喜欢武松,假如这个人恰恰姓“武”,那他就很可能干脆给儿子起名字叫“武松”。哈姆雷特的故事是一个很古老的复仇故事,开始流传的时间大概是在公元四到五世纪之间。从十二世纪开始,这个故事开始进入文学作品。到了十六世纪莎士比亚生活的年代,西方人已经用了四百年的时间来不断改编这个故事,可惜的是,没有一部作品取得成功,也没有一部作品得以不朽并流传后世。莎士比亚的伟大就在于他跨越了千年!只有他的点金的指头一碰,这个千古流传的故事才得以不朽,他写的《哈姆雷特》成为人类永远的珍品,从此以后没有人能够超过他。也没有人胆敢不向他附首称臣。

那么,莎士比亚究竟“接着讲”了些什么?又究竟加上了什么样的“一两”?我不能不说,对此,在很长时间内,人们都是不完全清楚的,或者是完全不清楚的。尽管,我们深深地为之感动,也深深地为它的美学魅力而折服。但是,在作品发表后的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却仍旧想当然地把“哈姆雷特”当作复仇者的代名词。直到一百三十多年之后,也就是1736年,英国的一个批评家托马斯•汉莫才第一次发现。过去所有的故事都是写迫不及待地复仇,写在第一时间就复仇。但是在这个故事中,哈姆雷特在第一幕就知道了事实的真相,之后他也有几次机会去杀他的叔叔,但是他都没有动手,一直过了四幕才复仇,而且这复仇还是被迫的,是因为他的恋人的哥哥要向他复仇而导致的。这个批评家实在很有眼光。可惜,他的结论却不能令人信服。他说:这是因为怕全剧结束得太快。一切的一切当然不是这样。其实,莎士比亚是怕“复仇”太快,他是在第一次地向自古已然的迫不及待的复仇挑战。换言之,莎士比亚“接着讲”的正是“延宕”,莎士比亚加上了的“一两”也正是“延宕”。因此,堪称神奇的是,鬼魂显形,假装疯狂,演戏场面,卧室情节,误杀波洛涅斯,航海赴英,奥菲莉娅疯癫与自杀,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的决斗,这一切的一起其实都是莎士比亚的克隆,那么,他在这个复仇故事里加的那个四百年都没有人加的东西和一千年都没有人想到的东西是什么呢?就是“延宕”。开个玩笑,哈姆雷特如果与奥瑟罗对换,那爱妻就绝不会死,而国王则在第二幕一上场时就被杀死了。确实,所有的人都想到了:我马上要复仇、我必须要复仇。只有莎士比亚开始转念而想到复仇的理由。我什么要复仇?我有什么理由去复仇?这就是哈姆雷特的“延宕”。千年的历史在哈姆雷特这里意外地停顿了下来。虽然只有几秒钟,但却是个引人瞩目的停顿。西方人与西方的历史因为这个引人瞩目的停顿而得以掉转方向继续大踏步地前进。

要弄清楚莎士比亚的“延宕”,就要从一个很重要的社会现象——“复仇”谈起。

复仇,是人类的一个很重要的现象,曾经普遍而长期地存在。杀父(母、子、兄弟姐妹)之仇与夺妻(母、姐妹)之恨以及衍生,构成了复仇的基本内涵。中国的荆轲刺秦王、赵氏孤儿、伍员鞭尸、卧薪尝胆,古希腊的阿伽门农,都是大家熟知的例子。那么,复仇为什么会如此地被人类关注呢? 要知道,复仇是人的本能,也是从动物就开始的一种维护自己的安全的有效方式。显然,在人类特定的发展阶段,复仇是很重要的。在社会相对松散的情况下,没有什么比复仇更能够保证这个社会的安定和团结了。它是最为有效的手段。为什么呢?我们想一想:在一个很松散的社会里,社会的反馈系统还没有建立,社会的公检法设施也不健全。人与人之间一旦出现了摩擦,司马迁称之为:“缓急,人之所时有也”。 就只能靠“复仇”来解决。那也就是说:他遇到了不平,就要出来反抗,自己保护自己,这就是人类找到的一个最简单的办法。这个办法是成本最低的。复仇虽然会导致流血,但是却会促进社会的稳定。

也正是因此,“复仇”才会成为一种文化。它与“报应”不同。我们有时候讲:你要遭报应的。那是讲的什么?是天打五雷轰的事。但是复仇或者“报复”不是指的这个。它指的是蓄谋已久、一朝实现。人类的“复仇”因此而有了两大变化:一个是滞后性。动物是你咬我一口,我马上就要咬你,如果不马上咬你那可能到明天就忘掉了,又是“你好我好哥俩好”了。人类的复仇却不是,人类的复仇可以延续很长时间,甚至可以伪装,伪装跟你已经没有仇了,然后过了二十年之后,一旦羽翼丰满了,就一口把你咬死。这就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中国最著名的“赵氏孤儿”就是二十年以后才出来复仇。此外,从价值上说,在人类社会尚不成熟的时候,为了保护社会和保护自己,社会在价值上也是肯定复仇的。诸如“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有仇不报非君子”……因此“复仇”在当时是代表了社会正义的。我们经常会看到:明明已经把仇人控制住了,但是复仇者却不急于杀他,而是把蒙在自己脸上的布拿下来,让对方知道自己是谁,然后说:“我要你死个明白。”为什么不一刀杀了赶紧跑呢?很可能后面还有追杀他的人呢!但是他偏偏不!这就因为他认为这复仇是正义的。最后,复仇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社会所给予的压力。凡是复仇,都禀赋着一种沉重的心理压力。人们在得以完成时往往会说:“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可见社会的舆论压力之重。它甚至成为了人的道德品质评价的取舍标准。

具体来说,我们说复仇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血族复仇,那就是说家族出了事,要复仇。恩格斯剖析说:“同氏族人必须相互援助、保护,特别是在受到外族人伤害时,要帮助复仇。个人依靠氏族来保护自己的安全,而且也能作到这一点,凡伤害个人的,便是伤害了整个氏族。因而,从氏族的血族关系中便产生了那为易洛魁人所绝对承认的血族复仇义务。” 后来社会逐渐进步了,血族复仇让位于血亲复仇。自己家里出了事,就一定要去报复,不报复,你就不是人。那是要被社会所无情唾弃的。

当然,复仇不但是一种文化,而且还是一种文学。在人类所有的文学作品里,有两大类文学作品是长盛不衰的,你只要写,就有人看。一类作品是爱情故事,还有一类作品是复仇故事。尤其在中国,更是这样。金庸的《书剑恩仇录》,书名就是报仇。宋江杀惜、武松杀嫂、杨雄杀妻,鲁达拳打镇关西,诸如此类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也都是复仇故事。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中国社会始终是一个不稳定的社会,社会的现代组织形态始终没有建立起来。中国有句古话叫“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说的就是这个现象。还有就是到了明清以后,大家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到:复仇故事仍旧非常流行,只不过所有的复仇故事都变成了因果报应式的,为什么呢?就是因为社会仍旧不能够提供安定感,安全不能得到保护,但又不能再依靠个人的力量,那怎么办呢?就只好用因果报应去吓唬别人和安慰自己。

以上就是有关人类的“复仇”的种种情况。但是,我们一定要注意,当时代逐渐发展到了哈姆雷特时代的时候,人类社会已经开始改变了。人类社会逐渐进入了一个成熟的社会。成熟社会的一大标志就是:复仇的成本越来越大。于是,社会就开始试图用社会公正的办法来解决恩怨情仇,而不再用血亲复仇的方式。这种新的方式,就使得这个社会重新开始了对“复仇”的反思。整个社会开始思考:我们怎么去认识“复仇”呢?我们怎么样去重新建立社会的安全感呢?

这就涉及到两种不同的安全感,我想给大家举一个生活中的例子。我记得我有一次搬家,从比较小的房子搬到比较大的房子,大概150平方吧。那天我女儿第一次到新家,她一直是住校的,可她刚刚待了半天就跟我说:老爸,这个房子我不住。我说:你为什么不住啊?她说:不安全。我说:有什么不安全啊?她说:刚才你出去的时候我在自己的房间坐了一会儿,就觉得不安全。我说:你怎么会感觉到不安全呢?她说:过去住的那个房子,我不管坐到哪儿,我都能感觉到家里的所有的窗户和所有的门的是否安全,发出的响声我都听得见。但是,到了这儿以后不行,我感觉不到了。应该说,她的这个感觉挺有意思。后来我就想,该怎么去跟她讨论呢?于是我说:实际上你的安全感就好像坐火车和坐飞机。坐火车你为什么有安全感呢?因为你能控制住你的安全啊。但是坐飞机你还有这样的安全感吗?没有了。那么,我们为什么还是会去坐飞机呢?那就因为我完全相信社会的成熟,我完全相信这个社会在倾全社会之力保护你。而且,我们都知道这样一个常识:飞机的安全系数其实是最高的。于是,我们把安全感不再与自身联系在一起,而是与社会联系在一起。实际上这正是人类的两种对于安全的不同要求。这也是在不同房间的两种对于安全的不同要求。在小房子里,你是靠自己的身体感觉来保护自己,但是在大房子里,你却要靠物业与保安来保护自己,因为你的身体空间就这么大,已经没有办法凭借这种感觉来保护自己了。显然,这也是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中安全感的区别。在一个社会组织不严密的社会里,我靠什么来维持自己的安全呢?靠个人,靠我腰间挂把匕首,或者佩把剑,这就是我的安全保证。但是在现代社会,维持自己的安全却只能依赖这个社会的严密的反馈系统,这是唯一的办法,否则,我们不但无法保护自己,而且会使得这个社会越来越乱,所付出的成本也越来越大。其实,这也是我们今天看到的人类社会开始反对复仇的全部道理。

人类社会的对于复仇的有所困惑,是在当社会逐渐由血缘团体被地区团体取代之后。最早反对复仇的是基督教。基督教最早是在古罗马时代出现。基督教的反对复仇,大家可以看看显克微支写的《你往何处去》。古罗马是最强调复仇的,动不动刀就拔出来,就“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了。但是基督教徒却最早地意识到:社会想要有更快更高速的发展,一定要用爱来战胜这个世界,而不是用仇恨。于是他们就勇敢地提倡用爱来战胜仇恨。古罗马人一开始觉得:这些人都是怪人,都是妖魔鬼怪,他们把所有的基督徒抓起来,每天押到大角斗场里去喂给狮子吃。可是后来罗马人却大吃一惊:每天的基督徒进去以后,都是跪在地下,都特别高兴,都唱着快乐的歌儿,等着狮子吃。罗马人疯狂呼喊说:反抗!反抗!但是基督徒们却没有一个反抗的。这实在令一向迷信暴力的罗马人吃惊!小说中就曾描写一个罗马贵族的困惑:“希腊创造了智慧和美,罗马创造了强权,可是你们基督徒给了我们什么呢?”基督徒的回答是:我们只带来了一样东西,“我们带来了爱。”很有意思的是,到最后罗马人还是输在了基督徒的手上。凯撒的罗马输给了爱的罗马。当然,这只是小说中的情况,实际上,人类社会真的在反对复仇的问题上形成共识,还是在16世纪的英国,特别是伊丽莎白女王执政时期。大家应该马上就会联想到,这正是莎士比亚出生的时代啊。

复仇实在是谬误多多

而站在一个更为开阔的时代地平线上看,不难意识到,复仇实在是谬误多多:

第一个谬误,复仇是人类社会的“不得不”。复仇实际上是弱者的自我保护,在被世界无情拒绝以后,弱者已经没有了别的任何表达方式了,只有刀剑相向,也只有以命相拼。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设还有和平的一线希望,还有人会采取这种暴力的流血方式吗?就是因为在比较原始的社会中,没有任何和平的希望,为了捍卫自己的安全,消灭对方于是就成为保护自己的唯一的可选择方式。他没有意识到:爱,才是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方式。当然,在那个时候还不可能意识到这个问题。

第二个谬误,我必须强调,复仇是一种自私而不是一种公正。所有人的复仇其实都是跟自己的生存范围、安全空间和利益群体息息相关的。尤其是在社会生活中,大多的情况都是两害相权或者两利相权,可是人们往往无法理智地作到“取其轻”或者“取其重”,更无法作到以对话、谈判来取代对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靠拳头说话,就是它的根本弊端。所有的复仇,你站在复仇者的立场,他都有自己的道理。比如说,我给大家讲几个历史上的事实,我们来剖析一下。荆轲刺秦王。大家说是为了正义而“刺”。但是你仔细看一看《史记》,荆轲跟燕太子丹讨论过秦国的是和非吗?没有。燕太子丹收买荆轲和现在我们的一些人收买黑社会的杀手是一样的。《史记》的原文叫做:“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就是:香车美女,你随便,反正到最后你答应我去复仇就行。显然,是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啊。还有一个例子就是武松。武松醉打蒋门神,是我们中国人津津乐道的。可是其中除了比赛拳头的大小之外,真的就有是非吗?我要说,武松杀人是没有道理的。武松自己就有问题,他是被施恩酒肉买通的。其实施恩与蒋门神无非是50步与100步,无所谓好坏。蒋门神比施恩的拳头大,把他打了,如此而已。这里头有什么是非呢?武松帮施恩是因为施恩与他的关系近,如果是蒋门神先用酒肉买通他呢?情况可能就恰恰相反了。我记得当年赛珍珠把《水浒》翻译为《皆兄弟也》,鲁迅就批评说:“山泊中人,是并不将一切人们都作兄弟看的”。 而且,被杀的就一定是好人吗?被杀的父亲就一定是好父亲吗?被杀的儿子就一定是好儿子吗?父子反目,夫妻成仇的事情不是屡见不鲜吗?那为什么只要是自己的亲人被杀就要复仇呢?更值得注意的是,复仇与否,其实也是根据关系而有所区分的。看看《水浒》,为复仇而杀贪官也杀女人。但是相比较而言,《水浒》却是杀女人多,杀贪官少,而且就是在杀贪官时,也要千方百计地为他们留下一条退路,复仇往往会变得偷工减料了。

第三个谬误,复仇往往只能是不讲规则的。复仇对人类社会“底线”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对于人类社会的人性内涵也就冲击最大。人类社会如果鼓励复仇的话,其实鼓励的就是社会底线的被冲垮。也就是说,社会要靠一个“底线”来维持,但是如果用复仇的办法呢,你就会让这个社会丧失底线。矫往必须过正。为了保护自己,就必须让对方完全丧失报复的能力,中国人讲的“斩草要除根”,就是这个意思。可是,你丧失底线的结果却是:对方再复仇的时候,就要用进一步丧失底线来回报你。结果这个社会就变得比动物社会更动物社会。 “卧薪尝胆”就是这样的例子。“卧薪尝胆”的做法是中国人丧失底线的开始。应该说这种践踏人性底线规则的做法玷污了我们中国人的人性。从此中国人都懂了一个道理:谁先踏破人性的底线谁就成功。再举一个例子:西方的决斗,大家知道吧,西方复仇时候的决斗,是两个人站在这儿,然后比如我是裁判,我就说:两个人向反方向走二十五步。我喊到二十五的时候,你们就转身、子弹上膛、格杀勿论。因为事先签订过生死合同嘛。我现在问大家,大家都看过西方的电影,你看过西方的电视剧,看过西方的小说,西方人在历史上肯定有在决斗中耍赖的,但是在西方的电影、西方的电视剧、西方的小说、里什么时候歌颂过耍赖呢?没有吧?!但是,我现在要问大家:如果是中国人决斗,他会在第几步开枪呢?大家都会说:那可一定要“先下手为强”啊,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很快,中国学生就把开枪的时间放到了第一步。但是我说这还不算快,中国人教你的比这个还快,那就叫:“说时迟,那时快”。而且,有时为了保险,中国人甚至鼓励说,还要把裁判都一起干掉。我们的复仇到了这个地步,社会还不变得比动物社会更动物社会吗?再比如说武松血溅鸳鸯楼。他一共杀了几个人呢?十五个。跟他有仇的是几个人呢?三个。还有十二个是怎么杀的呢?顺手杀的。打个比方,如果某人想去杀人,他说:哦,我的仇人在某个茶馆儿,他开着车就去了。然后,他把车停到停车场,保安就过来了,说:啊,先生,欢迎你来,然后给他一鞠躬。可他一刀就把人家脑袋给砍下来了。然后他进门,两个门童给他鞠躬,说:啊,先生,欢迎你来。可他又把这两颗脑袋砍下来了,等等等等,就这样一路砍过去,一共砍了十二个人。请问,有什么道理呢?而且大家去仔细看看小说,不难发现,武松甚至已经有了一种杀人的快感。在砍的过程中,他的刀砍钝了,于是翻身出去又拿了一把刀进来接着砍。杀完人以后呢?蘸着人血在墙上写道:“杀人者,打虎武松”。可见,他是毫无愧疚之心的。还有《窦娥冤》也是一个例子,动辄要“血溅白练”、“六月飞雪”甚至楚州“亢旱三年”,这已经是一个变态的复仇者,为了自己的复仇,甚至不惜所有的人都跟着她在“亢旱三年”中蒙受苦难。

最后一个谬误,复仇,是人性中最黑暗的部分。在我们实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我们只好用这样一种最可诅咒的方式来暂时保护我们的安全,但是我们一定要知道,那个时候我们也是最可怜悯的。因为我们是在以一个更大的错误来修正一个较小的错误,为了战胜一个魔鬼就不选择手段,那么我们战胜魔鬼的结果就是使得自己也成为魔鬼。这能够算是胜利吗?我们千万不要认为那个时候我们最有正义感,其实那个时候我们最没有正义感,也离正义感最远。《水浒》中讲到复仇,往往要先成为“绿林英雄”,也要先“落草”,这恰恰说明,复仇行为实际是再次回到了动物群体的“丛林法则”。

顺便说一句,中国的“报恩”也很有问题,正确的应该是“感恩”。中国小说中经常有这样的情节:“某某,我某某平日待你如何?”“你平日待我恩重如山。”接下来,就肯定是要去“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了。否则,就是“忘恩负义”,所谓“知恩不报非君子”。然而,正确的应该是“感恩”,是去回报世界,而不是回报施恩给自己的个人。尤其是不能无原则的去回报。不过,这个问题我就不去多讲了。

不再面对复仇,而是转过身去面对上帝

还回到莎士比亚的话题。当我们把关于复仇的林林总总都大体讲清楚以后,我想大家就已经知道了:莎士比亚所面临的真正的“一千斤”和“一两”在什么地方?他所面临的“一千斤”在什么地方呢?因为人类对复仇的反思已经到了非常深刻的地步,随着时代的转换,就必须有人站出来思考比复仇更深刻和更令人信服的新的问题和新的答案。这个时候,全世界都还在“说时迟,那时快”,尤其是中国,要知道,这个时候正是中国的《水浒》时代啊,但是,有一个人却开始停顿了,这个人就是:哈姆雷特。大家还记得伍子胥的复仇故事吧?伍子胥跟楚国有仇,他离开楚国的时候说了四个字:“我必覆楚。” 史记索隐中也曾提到伍子胥从此以后就“志在复仇,常恐且死,不遂本心”, 他比越王勾践还简单明快啊,越王勾践每天还是问自己说:你忘了亡国之耻吗?他更简单,他每天对自己说:明天一定要睁开眼,一定不要死,因为我还没复仇呢。而且,他回来复仇的时候,他的好朋友申包胥批评过他,说:“此其无天道之极乎”,可是他说:“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他的“鞭尸问罪”是非常有名的。可是,有谁去想过“鞭尸问罪”为什么竟然也有快感?中国是到了水浒时代也没有人来问这个必须要问的问题啊,可是在西方,同时代的莎士比亚却开始了这一诘问。

莎士比亚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他开始在一个新的思想框架里重新思考复仇的问题。他开始不再面对复仇,而是转过身去面对上帝。我知道,一讲到“上帝”中国的学生就会往“迷信”上去想,这反而会把问题弄混淆,因此我换个说法,这里的上帝,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人类的那些充满爱和美好的东西。在莎士比亚之前,复仇者想:为了自己的安全,我必须马上消灭掉在我眼前存在的仇人,像我们中国的黑帮电影里不就经常讲:“你要马上在我眼前消失”,对不对?只有莎士比亚不同,他开始转过身去,他开始去面对世界上那些美好的东西并且问:我能不能找到一种方式,又能够合理地解决问题,又能够不更多地损害这个世界的美好和爱?不更多地给这个充满爱心的世界带来仇恨?有没有一个这样的更好的方法呢?在人类历史上我们看见了,每一次复仇带来的都是更为惨痛的社会惨剧。因此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开始在想,对过去来说,消灭就是全部的理由;可是对现在来说,爱才是全部的理由。那么,我要怎么做才能够保护那些美好的东西,不让它被进一步损害呢?哈姆雷特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他的第一个念头竟然不是“王位”,而是“重整乾坤”,原因就在这里。我觉得,这就是“哈姆雷特的延宕”的美学内涵。这种美学内涵是冯小刚这些只会看“热闹”而不会看“门道”的人所从来就没有想到的。所以,对于哈姆雷特来说,他要想的问题是:在复仇的道路上,是转而用爱做武器,还是继续用仇恨做武器?他想的就是这个问题。这个时候,我们看到了一个美丽的背影,这个美丽的背影给人类留下的历史贡献我觉得无论怎样评价都不为过分。这样看来,我觉得哈姆雷特给他的恋人奥菲莉娅写的一首情诗非常值得注意:

你可以疑心星星是火把;

你可以疑心太阳会移转;

你可以疑心真理是谎话;

可是我的爱永没有改变。

是的,“我的爱永没有改变”。其实,这首诗并不仅仅是给他的恋人的,而且更是给这个世界的。他的意思是说:当这个世界用仇恨来报复我的时候,我决不回报以仇恨。一个人不仅仅要对“必然”负责,而且更要为“应当”负责;不仅仅要对家族和亲人负责,而且更要为上帝(爱与美好的东西)负责。过去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必然要去消灭对方,而现在却是为了保护美好的东西而不惜牺牲自己。也因此,有些事情就绝对不可以去做。因为一旦这样去做了,就是在贬低你自己的灵魂,如果你要做一个真正的人,那有些事情就真的不可以去做。如果你还希望体验人性中的美好,如果你还希望体验真正的爱,那有些事情就真的不可以去做,因为你需要保护你自己的灵魂、保护真正美好的一切。

这,就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的“延宕”

由上所述,我们就要讲到哈姆雷特的“延宕”了 。

哈姆雷特的“延宕”的第一个原因,是复仇的正义性何在?

我们已经知道。人类过去是从来不为复仇去寻找任何的理由的,只要杀的是仇人,就一切都是对的。这就是“说时迟,那时快”,就是 “手起刀落”。而西方社会在莎士比亚的时代,在十六世纪,他们却就开始想,我有什么理由去杀人?他杀我的父亲是错误的,那么,我杀他是不是也是错误的呢?过去是你杀了我的亲人,因此我就有了全部的理由去杀你。而莎士比亚第一次代表人类转过身去,他要讨论的问题是:如果这样做,那么我对人类最美好的东西怎么交待?我的所作所为是进一步践踏了这些美好的东西,还是让这些美好的东西更美好,起码不让它更不美好?这个时候我觉得莎士比亚眼睛里看到的世界已经不是我们中国人和在他以前的那些西方人所看到的世界了。那是一个充满爱心的世界,充满美的世界,充满温馨的世界。而过去人们都认为,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存在的世界就是“得”或者“失”的世界,得了,我就高兴;失了,我就复仇。这是一个有限的世界,看得见摸得到的世界,现实的世界。而现在莎士比亚却把这个现实世界的“得”和“失”放在了一个次要的位置,。而去关注一个无限的世界,这是一个看不见摸不到的世界,灵魂的世界。

有一个给人颇多启发的故事:一个富人身价亿万但是却并不快乐,于是就去向一个哲学家请教。哲学家便把他带到窗前,问他,你看到了什么?富人答:看到了美丽的大千世界;哲学家再把他带到镜子前,问他,这次你看到了什么?富人答:看到了自己。哲学家说,都是玻璃,前者让你看到了美丽的大千世界,后者却只让你看到了自己。原因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于镜子多了一层薄薄的银,有了它,结果就看不到外面的美丽的大千世界了。不难发现,这正是面对复仇还是转过身去面对上帝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面对复仇使得我们生活得太局促、太仓促,也太没有耐心,斤斤于眼前的利益,结果势必重返动物状态、丛林状态,而且会觉得为了看不见摸不着的尊严、爱与美而放弃生命并不值得,更会觉得个人的恩怨情仇重于泰山。面对上帝使得我们生命从“单数”成为“复数”,不但意识到应该以自己的生命延续所有人的生命,而且学会了在选择的时候要去听从来自背后的共同的声音。这个声音是缺席的,但是却必须意识到它的在场。必须提示,奥古斯丁之所以在四主德即智慧、勇敢、正义、节制之外又提出了信仰、希望和爱,原因就在这里。而但丁在《神曲》里把基督诞生之前的圣贤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都安排在地狱、炼狱和天堂的门外,并且批评说,他们都是“只有愿望没有希望”,关注的对象太有限,道理也在这里。这个时候,被关心的已经不是杀父之仇,而是爱的丧失。在《哈姆雷特》里王子曾用自己的剑挑起骷髅,以《创世记》的典故为喻,称他的叔叔为“第一个杀人凶手该隐”。 而他的叔叔在花园中祷告时也说:“我的灵魂上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诅咒,杀害弟兄的暴行”。 在这里,关键已经不在于谋杀,而在于谋杀中的那些更为美好的东西的丧失:爱、亲情、友谊的丧失。而复仇的破坏力之所以会大于创造力,原因也在这里。真正的快乐是爱的获得而不是复仇的实现,因此当我们一旦离开爱这个真正的快乐源泉,无疑就会迷失方向。

莎士比亚就是这样第一次开始了自己的全新的思考。他应当是这样想的:如果我站在上帝一方,那么我会怎么去做呢?也就是说,如果我代表着美,代表着爱,代表着温馨,代表着正义,那么我会怎么做呢?我觉得这就是莎士比亚给哈姆雷特加上“延宕”这一要素的全部理由。这使他获得了一种新的人性力量、爱的力量,正是这个力量支撑着他不再去“手起刀落”,也不再“说时迟,那时快”。不要小看了这短暂的“延宕”,我要说,当他感到事情已经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的时候,当他已经在反思自己的剑是否会把自己击落入冤冤相报的罪孽之中,他就已经面向了一个新的起点,他就已经获得了人性的尊严。

我们来看《哈姆雷特》里的两个例子吧:

《哈姆雷特》的复仇有三条线索。第一条线索是福丁布拉斯的复仇。,哈姆雷特的父亲是跟福丁布拉斯的父亲决斗抢来的丹麦,福丁布拉斯逃到了挪威,后来,他向挪威国王请求,让挪威国王借给他一支兵马,他要杀回来复仇。“他的唯一的目的,……无非是用武力和强迫性的手段,夺回他父亲所丧失的土地。” 这就是一种很原始的复仇。第二条线索是雷欧提斯的复仇。他的复仇是为了什么呢?为了自己的妹妹和父亲。我们听听他是怎么说的吧:“什么良心,什么礼貌,都给我滚下无底的深渊里去!……今生怎样,来生怎样,我一概不顾,只要痛痛快快地为我父亲报仇。” “为了达到复仇的目的,我还要在我的剑上涂一些毒药。” “人类的常情是不能遏阻的,……当我们的眼泪干了以后,我们的妇人之仁也会随着消灭的”。 这就叫做“手起刀落”,这就叫做“说时迟,那时快”。显然,他们两个都是传统的快意恩仇的骑士英雄。第三条线索是哈姆雷特的复仇。在一明确自己的复仇使命后,他就马上说:“我是要去祈祷去的”。 在别人:复仇就是一切,他却要寻找复仇的理由,因为,爱才是一切!再听听哈姆雷特与福丁布拉斯手下的队长的对话吧。当听到队长说:“要去夺一小块徒有虚名毫无实利的土地。叫我用五块钱把它租下来,我也不要。” 哈姆雷特的回答是:“为了这一块荒瘠的土地,牺牲了二千万人的生命”,“为了区区弹丸大小的一块不毛之地,拼着血肉之躯,去向命运、死亡和危险挑战。” “目的只是争夺一方还不够给他们作战场或者埋骨之所的土地,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 因此,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过于审慎的顾虑”、 自己的“因循隐忍” 、自己的“疑虑妄念” 从表面看,哈姆雷特是在检讨自己的自惭形秽,但实际上却是在展示这自己的不同之处,自己的从传统的快意恩仇的骑士英雄中的蜕化而出。

父亲的幽灵也值得注意。父亲的幽灵实际上强调的是人类古老的复仇意识。就是人类的动物性。父亲的幽灵就像人类的下意识一样,在哈姆雷特心里每天都要出现,说:你一定要复仇,你一定要复仇。大家记得吧,那句最典型的台词:“再会,再会,记着我。” 其实父亲的幽灵的神鬼故事自古以来就有。但是莎士比亚的成功在于他把这个故事的动物性强化出来了。他强调说:在哈姆雷特身上,有爱的力量,也有仇恨的力量。爱的力量是他人为地在逐渐发掘的,还很微弱;而仇恨的力量很强大,是天生就存在着的,像他父亲的鬼魂一样,到了半夜就跑来催他说:你要记住血海深仇。你一定要血债要用血来还。原始的复仇所给人的强大的心理压力,复仇的传统惯性的强大与不可逆性,我们都可以从中感受到。然而,哈姆雷特的回应竟然恰恰是:延宕,这预示的,正是人性在原始的复仇所给人的强大的心理压力以及复仇的传统惯性的强大与不可逆性中的进步。

哈姆雷特的“延宕”的第二个原因,是复仇的正当性何在?

哈姆雷特的“延宕”还在于对于复仇的正当性的思考。对于他来说,复仇必须具有正当性,也就是说,复仇必须是有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不能够导致人类更大的灾难。如果本来只是一个个别的事件,可是经过复仇以后,却变成了人类局部的、地区的、甚至全人类的一场大灾难。那他就已经超出了人类给复仇所提供的底线了。同时,这个底线也意味着复仇必须是证据确凿的,必须是光明正大的。显然,对他来说,固守底线不一定有利于胜利,但是哈姆雷特认为:它不可缺少。因为它是一个原则,一个更人性的原则。放弃人的尊严,尽管可以让他的复仇变得更容易。但是却会令他有尊严的生活变得更艰难。无疑,这是哈姆雷特所绝对不愿为、也绝对不能为的。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他有一次路过时看见他的叔叔跪在地下祈祷,说我犯罪了,我要请上帝原谅。但是哈姆雷特并没有杀他。为什么呢?哈姆雷特要的不是出其不意,要的不是“说时迟,那时快”,他要的是:公正的证明。中国的复仇是只要结果,反正我杀了仇人就完事了,对不对?所以,中国人只要结果的正确,而莎士比亚却一定要过程的正确,所以,这个时候他就一定要坚持底线原则。

我们必须看到,哈姆雷特的“延宕”是极为重要的。人类的理想无疑是拥有没有暴力的生活、和平的生活,可是,没有暴力的生活、和平的生活是不可能通过暴力的方式来达到的,人们经常说,“用撒旦不能赶跑撒旦”,这无疑是人类的切身体会。“以暴易暴”并不能使暴力消失,而只能使人类的社会生活反而充满更多的暴力。用罪恶去惩罚罪恶,最终留下的还只能是罪恶。那么,使暴力彻底消失的途径何在?法国作家雨果曾说过,最高贵的复仇是宽容。《哈姆雷特》为我们展示的正是这个问题。哈姆雷特想做的,不是新罪恶的制造者,而是旧罪恶的终结者。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强调,他的犹豫给人类带来的贡献比他最后的血流成河要重要得多。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在哈姆雷特犹豫的一刹那,人类因此而大大地进步了。

在此意义上,我们有必要去密切关注莎士比亚为哈姆雷特所安排的求学地点——德国的唯登堡,要知道,那里正是马丁路德新教改革的大本营路,无疑,莎士比亚是在强调哈姆雷特与路德宗神学的血脉姻缘。当然,哈姆雷特的“延宕”最终还是以悲剧结束。哈姆雷特全部的努力最终都失败了。或许应该说,在那样一个时代里,他也是根本不可能成功的,这是一个“不得不”的失败。他本来不想失败。他“欲罢”,但是“不能”。所谓“欲罢”就是说他想终止快意恩仇的骑士精神,但是,却不能;不想陷入罪恶,但是,却不能。因为整个社会坚持的就是复仇这样的东西。个别人的觉醒根本没有办法拯救这个世界。所以,他最后还是被被动地卷入了一场复仇当中。大家知道,最后哈姆雷特事实上还是因为复仇而死。但是在那种复仇中他是被动地被卷入的。因此我们应该说,《哈姆雷特》实际就是爱的悲歌,和平的方式始终没有出现,尽管,在未来爱必然获胜,和平的方式也必然出现。

在哈姆雷特之后,我们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巨大进步。

我要说,从哈姆雷特到《哈姆雷特》,莎士比亚发现的正是爱的力量,而且是:“我的爱永没有改变”。而现在我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爱,是这个世界的最大的发现和最大的贡献。正是这个最伟大的发现和最大的贡献推动了人类向前向上的车轮。前几天我看到一个小故事,说有一个物理学家给他的学生讲课,他告诉学生说:你们知道物体运行的规律吗?一个物体的力量来自哪里呢?不是来自自身的大小,而是来自于距离和加速度。高速飞行的飞机竟然被麻雀撞出一个大洞,原因就在这里。然后这个物理学教授就下课回家去了。回家的路上他妻子就跑来跟他说:不得了!咱们四岁的小孩儿在四楼上要掉下来了,他一听,马上就冲了过去,正好把孩子接住了。一个物理学家,他知道大自然的规律,他知道他去接从四楼高处掉落下的小孩儿要面临的是什么。但是,他不但知道“必然”,而且更知道“应当”。因此,他仍旧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爱的力量就是这样地战胜了大自然的力量。那么,是爱的力量伟大,还是大自然的力量伟大?面对复仇也是如此,复仇也是一种自然的力量,但是哈姆雷特却转而与爱的力量同在,而且毫不犹豫地宣称:“我的爱永没有改变”。我要说,在哈姆雷特面前,我们所有的中国人同样只能低下自己的卑贱的头。

二、《哈姆雷特》背后的人性世界

人类发现了爱的力量,但是人类却离这种力量最远

在爱的力量之外,莎士比亚在写《哈姆雷特》的时候还有一个更为深刻的发现。他说:我们要代表美好和正义的东西去行动,“这是上天的意思,……使我成为代天行刑的凶器和使者”, 也就是所谓的“替天行道”,当然,这个“天”不是中国的那个皇帝的“天”,不是现实关怀的“天”,而是爱和美的“天”,是“替”爱和美“行道”,但是,他还说:假如说我站在上帝一方,假如说上帝把行刑的权力给我,我是否能够胜任呢?我是否能够捍卫更美好的东西和不让世界变得更不美好?莎士比亚发现:人类发现了爱的力量,但是人类却离这种力量最远。对爱的维护与固守并不是人类的天性,而是人类要艰难地学习的一个终极目标,是人类要从动物性里蜕变出来以后才能够追求得到的一个最美丽、最灿烂的目标。莎士比亚最伟大的地方就是:他突然发现,人类离这个目标差得太远太远了!这就是在那个时代莎士比亚就远远超出我们的地方,所谓的后现代主义,所谓的虚无主义,都是莎士比亚当时就意识到的。他发现,虽然爱的力量和美的力量最伟大,但是,要想获得这个力量,人类并不是天生就能够的。毋宁说:人类天生就不能够。因为人比动物还要坏。不是有一句成语就叫做“禽兽不如”嘛?确实,我们每每认为动物很坏,但是其实我们人类做起事来往往比它还要坏十倍百倍!动物能做到的,我们都做不到。这,就是莎士比亚所发现的《哈姆雷特》背后的人性世界。

必须看到,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俄狄浦斯。俄狄浦斯,大家知道,是古希腊时候的一个英雄。斯芬克斯之谜,那个人面狮身像的谜语正是他猜出了谜底。这意味着,他是人类的精华,是所有人中最最聪明的。可是,他仍旧难逃命运的打击。这就是说,在冥冥之中有一个潜在的力量决定着所有人的命运。这个力量是什么?古希腊的时候认为是自然,中世纪的时候认为是上帝。但是无论如何,回答的都是“人是谁”的问题。或者认为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他的命运是被大自然决定的;或者认为人是上帝的工具,他的命运是被上帝决定的。然后从但丁开始,人的意识开始觉醒,“人是谁”的问题逐渐变为了“我是谁”的问题。但丁率先拉开帷幕,发现高贵的是人而不是神,是人靠自己的努力而不朽,而不是人靠上帝而不朽。意大利人卜伽丘和法国人拉伯雷更是完全抛弃了上帝的位置,而把人抬到了上帝的位置。那么,我是谁呢?在他们看来,我就是上帝。在他们看来,人是唯一能够承担爱的力量的动物。人是最伟大的,只有他才能像上帝一样地生活。只有他才能与爱同在。于是,人第一次开始意识到了人的尊严和人性的可爱。中世纪的时候只是作为上帝的工具而存在的无限小的人,转而成为文艺复兴时期的无限大的人。

《蒙娜丽莎》就是无限大的人的象征。我过去讲美学课的时候,有一个男学生下课后过来说,潘老师,我有个想法但是很长时间都不敢说出口,我觉得蒙娜丽莎并不漂亮,可是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她呢?我闻言大吃一惊,仔细一想,确实也对。于是我告诉他说,这是因为你的眼光不对。你是用找对象的眼睛去看蒙娜丽莎了,那她确实没有什么回头率,但是当你从美学的眼光去看,情况就大有不同了。要知道,人类在中世纪是没有发言权的。他是上帝旨意的工具,他的灵魂是不独立的,他的身体也是不独立的。那个时候人类没有意识到自身生命的可爱。这个的情况,持续了千年之久。直到《蒙娜丽莎》,才出现了根本的转变。蒙娜丽莎是人类最早的觉醒者。人的现实生命的可爱,是她第一个意识到的。而她的微笑,也正是因此而出现的会心的微笑。于是我再问我的学生,你说她不可爱还是不可爱?她的微笑可是千年笑一回啊!《蒙娜丽莎》的微笑充满了人性的自信,充满了爱的自信,充满了对于人的尊严的自信,难道,这还不美?这还不可爱吗?

但是,到了莎士比亚的时代,人类又开始变成无限小的人。而这正是莎士比亚的贡献。莎士比亚突然发现:人类在文艺复兴的时候以为人离爱的力量最近,所以人也最伟大,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人离爱的力量最远,比动物离爱的力量还远。所以,人,并不伟大。可是,前面我已经说过,在冥冥之中的那个潜在的力量已经不复重要,重要的已经是人,因为人自身就是这个潜在的力量。这样,古希腊的命运剧就因此而转向了性格剧,命运已经不再神秘,神秘的是人自身的如何担当。迎接命运与逃避命运于是也就转让给了怎样担当、怎样面对,以及能否担当与面对。这个时候莎士比亚就开始问:我是谁?我到底能否担当这样的使命?而莎士比亚的引人瞩目的发现也恰恰在于:我不是上帝,我也担当不了“替天行道”的重任。

进入“边缘情境”的哈姆雷特

上述的重大发现无疑与哈姆雷特的特殊境遇有关。我引进一个专业术语,叫做:“边缘情境”。

“边缘情境”是指的人的一种特殊的存在状态。雅斯贝尔斯说,当人们突然面临生命的严重变故时,由于日常的对话关系的突然断裂,一切的一切随之崩塌,会突然洞察到生命的真相。这个时候,我们真正成为了我们自己。举个例子,大家都得过重感冒之类的病吧?请问那时候你会怎么想啊?很多人都会想,如果我还只能活半年,那我过去就太浑浑噩噩了,一切都是在迎合别人,我根本就没为自己活过一天!这次我如果大难不死,我一定真正地活,为自己活。我一定要为那些更值得一做的事去活,不再去拍别人的马屁,也不再去追求那些虚荣的东西。我要为爱而活、自由地活,对不对?显然,这是因为在重病中你突然彻悟到人生的真相。大家记得 “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这是千古名句啊,那么,它好在什么地方呢?原来,当时谢灵运病了几个月,那天大病初俞,第一次移步窗前,看到了外面春天的大自然万物萌发的生命灿烂的场景。他为那种美丽的灿烂而感动。于是才有了“池塘生春草”的千古名句。

哈姆雷特也是一样。一旦进入“边缘情境”,过去的那个温情脉脉的丹麦世界,那个文明道德的童话世界,一下子就倒塌了,根本就没有爱而且离爱很远的那个人性世界,一下子暴露了出来。哈姆雷特也因此而觉醒。于是,他拭去了复仇之剑上的斑斑血迹,转而将它改造成探索人性的世界的利器,并且转而刺向人类自身。他的复仇经历因此也就成为了人类的“变形记”、人性展示的舞台。

哈姆雷特进入的“边缘情境”,开始于他的父亲的突然死亡。

按照莎士比亚的描述:“君王的梦逝,不仅是个人的灭亡, 它像一个旋涡一样,返是在它近旁的东西,都要被它卷去同归于尽;又,像一个矗立在最高山峰上的巨轮,它的,轮辐上连附着无数的小物件; 当巨轮轰然崩裂的时候,那些小物件也跟着它一齐粉碎。国王的一声叹息,总是随着全国的呻吟。” 确实,我们看到,伴随着父亲的死亡,随之而来的是:母亲的改嫁。克劳狄斯的拭君、奥菲莉娅的背叛、朋友的背离,文武百官的疏远……不再是陛下,不再是儿子,不再是情人,不再是朋友,亲情、爱情,友情,他突然发现:这一切竟然原来都如此地不可靠。世界成为“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想不到会有这样的事情!” 世界是“一所很大的牢狱”,“丹麦是其中最坏的一间”。他以为这个世界最伟大的力量是爱,而人类所遵循的最神圣的原则也是爱,但是到最后却到处都没有爱!当他看到了这些事情的真相以后,他才发现,所有人带给他的,都是仇恨。人类竟然是离爱最远,离仇恨最近。文艺复兴所带来的人文精神到他这儿突然破产了,他第一次以“人”的眼睛而不是借助于上帝的眼睛看见了世界的荒唐。其实,世界充满了仇恨和离爱最远,上帝早就看见了,所以基督才要上十字架,要代人类受过。但人类自己从来就没有看见。谁是第一个看见的呢?哈姆雷特。他看见了原来人类离爱的世界太远太远了,离仇恨的世界太近太近了。这个时候他反过来又想:我是谁呢?大家记得,哈姆雷特一再问奥菲莉娅:

“你贞洁吗?”

“你美丽吗?”

其实这也是在问自己。我有“那些过失”、“罪恶是那么多”,“我们都是十足的坏人,一个也不要相信我们。” 至于结论,那只能是:我是毫无意义的存在。我是人性的虚无。人是泥土塑成的生命,而且,“这一个泥土塑成的生命算得了什么”。 这个地方我一定要告诉大家一个常识的错误。《哈姆雷特》里面有一段话大家都能背:“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过去人们以为是对人类的可顶,这恰恰错恶劣,其实后面紧跟着就是在讲,“可是在我看来,这一个泥土塑成的生命算得了什么?”哈姆雷特还说:“我把我的生命看得不值一根针”, “我们这些为造化所玩弄的愚人” 因此,莎士比亚的结论恰恰是:人类并不比神我高贵,也不比神更神圣,更不比神更可爱,人类是谁?无非是一抔泥土,不,是连泥土都不如啊。

哈姆雷特的发疯

这样,就要说到哈姆雷特的发疯了。哈姆雷特有一个著名的细节,就是发疯,发疯这个细节,传统的复仇故事里在一千年里都是有的。到了《哈姆雷特》的时候,莎士比亚顿然醒悟:哈姆雷特的发疯实际上不应是一种阴谋诡计。像越王勾践的发疯就是耍阴谋诡计。但是,莎士比亚的贡献在于他第一次发现:重要的不是阴谋诡计,而是对于人和世界关系的重新考量。发疯是梦醒之后无路可走,是无处可去的去处。这样莎士比亚就没有用策略来解释哈姆雷特的发疯,而是用边缘情境来解释哈姆雷特的发疯。发疯成为唯一的存在方式。莎士比亚之所以没有自杀,就是因为自杀并非价值的崩溃,只有发疯才是价值的崩溃。

从发疯的角度,就不难理解哈姆雷特的那句感叹:“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楣的我却要负起重建乾坤的责任!” 这真是一个太大太大的遗憾。本来应该是上帝的责任,但是现在却偏偏人来承担,所以哈姆雷特要称之为“倒楣”。人类那稚嫩的肩膀,实在无法承担这历史的重任。于是,哈姆雷特发出了那千古一问:

“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这是什么意思呢?大家不要认为:这里的意思就是我是去活还是去死,不是的。我们知道,对于存在的意义,中国是从来不问的,因为有社会代为回答,中世纪的西方人也从不回答,因为有教会代为回答,文艺复兴时代的西方人则只问生存,而不问死亡。而哈姆雷特却是说,我突然一下子发现了原来人什么都不是,人是没有意义的。人不是上帝,人不但不是上帝,人还是动物,而且比动物还坏,禽兽还不如。那么,我是继续坏下去吗?因为人反正是离爱最远。这就是第一种选择:“生存”,或者说我去自杀吧?这是第二种选择:“毁灭”。但是意义不是还仍旧不在吗?显然,这两种都不是哈姆雷特的选择。哈姆雷特是主动承认了生存没有意义。而且,没有意义就没有意义吧。不过,他的选择则是:转过身去,面对上帝和爱。他的意思是:没有意义我也要有意义地去过。尽管人像动物,但是我也要把它尽可能表现得比动物更可爱一点儿。尽管个人的努力是无足轻重的,它不能改变人的历史,但是人类的努力最终却是可以改变人的历史的。这,就是哈姆雷特的回答。

“像我这种人爬行于天地间,所为何事?”

由此我们看到,莎士比亚所写就的,不是复仇的故事,而是蕴涵在复仇故事背后的人性的故事。至于他的结果,则是完全可以想到的。那肯定只能是爱的悲歌。由这样一些人所组织起来的社会不可能不把矛盾积累到不得不采取暴力的地步,也不可能不落到惟有用暴力的方式去解决的地步。人类无疑不希望自己真的无能为力、无所作为,但是究竟怎样才能够获得人性的力量?更为重要的是,人类偏偏始终没有能够获得这种力量,这就是我们在人类社会所每每看到的悲剧。哈姆雷特的遭遇也不会例外。哈姆雷特的所作所为所最后导致的是八人死亡,两家灭门,比武松梢好一点儿,武松杀了十五个人,如果加上西门庆、潘金莲等等的话那就还要更多。但是,莎士比亚的悲剧却不在这里,他的悲剧在于:在杀死每一个人的时候,他首先杀死的都是他自己。最终,他也令人遗憾的没有成为那个“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他成为的只是一个悲剧。但是我们一定要说,《哈姆雷特》的结局并不重要,这个结局上帝早就规定好了。在那样一个爱的力量非常微弱的世纪,在那样一个人性舞台上,爱是必然要失败的。这个悲剧在哈姆雷特选择了复仇的延宕时就已经成为必然。那么,重要的是什么呢?重要的是哈姆雷特那痛苦的人性的呻吟。

哈姆雷特感叹:“像我这种人爬行于天地间,所为何事?” 这实在是哈姆雷特的非常伟大的发现。在中世纪的时候,人不是人,只是上帝的工具。到了文艺复兴时候,从1307年的但丁开始,人类以为自己昂首挺胸走在什么什么的大道上,但是整整300年以后,1601年的莎士比亚却突然发现,人还只是个爬行动物。这个发现让我们意识到,原来人的动物性还如此的强大,尽管爱的力量很伟大,但是爱的路途却更遥远。只是再过了200年,到了1806年,歌德的《浮士德》才推出了“行走的人。不过,那已经是后话。在莎士比亚的时代,我们看到的还完全是”爬行的人“的跌跌撞撞。

何况,莎士比亚尽管一开始就从复仇没有正当性也没有正义性入手,从以爱去复仇入手,完成了漂亮的为爱转身、爱的转身,可是,现在莎士比亚更从人归根结底是“渺小”的,人尽管已经站立起来,但是却没有“站立为人”,而是“站立为兽”转折,让作品充满了戏剧性,也让人物更具魅力(这就是所谓的“性格”)。因为人确实无法自己拯救自己,人也有着自己的原罪,但是这一切却丝毫也不意味着我们就有权利“坏下去”,丝毫也不意味着我们就有权利不为“扭转乾坤”负责,而是要坚定不移地去做一个“爱永难改变”的人。然而,这又何其艰难?!比莎士比亚晚出生仅仅几十年的帕斯卡尔说:“人既不是天使,又不是禽兽;但不幸就在于想表现为天使的人却表现为禽兽。” “想表现为天使的人却表现为禽兽”,这正是哈姆雷特的“不幸”!对此,我们只能长歌当哭!

三、《哈姆雷特》之后的“黄口小儿”与“流行的宠儿”

“创造得最多的是莎士比亚,他仅仅次于上帝”

关于《哈姆雷特》的剖析就如上所述。正如本•琼生(Ben Jonson)所说的: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世世代代”,也正如大仲马曾经赞美的:“创造得最多的是莎士比亚,他仅仅次于上帝”,这也就是说,莎士比亚对哈姆雷特的探索其实是最深入人类生命奥秘的。任何一个人,只要你面对生命,只要你想走出生命的迷宫,你就不能够绕过《哈姆雷特》。难怪哈姆雷特会如此的自信,大家一定还记得,哈姆雷特临死时就已经说过:“把我的行事的始末根由昭告世人,解除他们的疑惑。”他并且还跟自己的朋友请求说:“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

哈姆雷特的自信是完全有道理的。他用自己的生命书写的一切,莎士比亚已经再用文字书写了一次。而后人在四百年中的一次又一次的再书写则为哈姆雷特故事敞开了无限的未来、无限的可能性,直到2000年,我们还看到了最新版的电影《哈姆雷特》,在其中国王摇身一变成为丹麦的公司首席执行官,而哈姆雷特也戴上了墨镜。至于那段著名的独白,则是在音像店徐徐道出的,可是万变不离其宗,我们仍旧在其中感受到了莎士比亚的精魂。

推而广之,哈姆雷特其实也就是莎士比亚自己,其中,有莎士比亚的期望,有莎士比亚的思索,也有莎士比亚的无奈。或者说,哈姆雷特其实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人。而且,正如一位著名作家所评价的:哈姆莱特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人。因此,那位可怜的丹麦王子,也才能够穿越时空与历史,与我们息息相通。我们与他共忐忑、与他共无助,也与他共决绝,就是这样,哈姆雷特的一个华丽转身,让我们重新发现了爱,也重新发现了自己,发现了未来。

“他们是目前流行的宠儿”

不过毕竟也有一些平庸者。他们对于哈姆雷特的改写并没有发现莎士比亚的那“一千斤”在哪儿,因此也就没发现应该怎样在上面去加上自己的那“一两”,“照着讲”都讲不好,更不要说“接着讲”了。犹如1580年左右,与莎士比亚的年代大体同时,英国出了几十位著名戏剧家,见于记载的剧本多达一千多部,可是,却很少有人去认真思考一下,莎士比亚何以尽然会脱颖而出并且独占鳌头?大家一定记得,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曾痛斥过那些“黄口小儿”和“流行的宠儿”:“他们的地位已经被一些羽毛未丰的黄口小儿占夺了去。这些娃娃们的嘶叫声博得了台下疯狂的喝彩,他们是目前流行的宠儿,他们的声势压倒了所谓普通的戏班。” 这些平庸者就是那些“黄口小儿”和“流行的宠儿”啊。

现在回过头来再看中国的《夜宴》,对于这中国版的《哈姆雷特》,我们只要问一个问题就可以了。那就是,它为《哈姆雷特》加上了什么?它接着《哈姆雷特》又讲了什么?《夜宴》有什么想要我们知道的更新的想法和更深刻的发现?而在这个方面,我们知道,冯小刚早就已经声称:他为《夜宴》加进了一个东西,那就是“欲望”,并且声称:欲望可以创造一切,也可以毁灭一切。可惜的是,当我看到如此这般的声称,却只能暗自发笑,也只能想起莎士比亚对于“黄口小儿”和“流行的宠儿”的批评。

作为一个复仇故事,当《哈姆雷特》进入中国,我们可以看到,在《夜宴》之前大概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曹禺的《原野》。他写了一个复仇者向地主的复仇。他像哈姆雷特一样回来复仇。回来一看,地主已经死了。那怎么办呢?于是父债子还,他就向他的老婆和他的儿子复仇,非要想办法把他全家满门抄斩,斩草除根。但是曹禺在里面加了一个东西,那就是复仇以后的忏悔。因此,曹禺是伟大的。因为这样的忏悔在中国还从未出现。中国人从来就是“手起刀落”,从无忏悔之意。还有一个作品是梁斌的《红旗谱》。《红旗谱》是讲三家人之间的复仇。这个复仇故事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是有意义的。因为它在复仇里加了一个新的东西,就是“阶级复仇”。从家族复仇走向了阶级复仇。再看一看《红色娘子军》,其实也是从家族复仇走向阶级复仇。可见,不管是曹禺的《原野》,还是梁斌的《红旗谱》,都毕竟是经过了美学思考的,在文学史上也是有新意的。而《夜宴》呢?它所加上的欲望实在是一个毫无价值的东西。而在此意义上的《夜宴》也成了一个动物世界的“鸿门宴”。写来写去一帮人都是动物,包括那个青女。表面看她是以爱情为生,其实也只是自恋而已,那叫什么爱情?充其量也就是动物世界里面的小动物而已。她跟奥菲莉娅能比吗?根本不能比。因此,我甚至要说,如果我们想看看人类世界有多残忍,那看看《夜宴》就可以了。但是,倘若我们想要看一看人类世界有多美好呢?对不起,《夜宴》一点也没有告诉我们。可是,事实早就证明,人的欲望并不能表现人。我们中国人有一个误解,一讲到人性就讲要写人的欲望。其实人有欲望还要你说吗?人本身就是一个动物,他没有欲望还有什么呢?这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啊。无非就是120分钟的“男盗女娼”,无非就是把无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其中不存在悲剧,只存在亡命与暴毙,不存在任何可以引起人尊敬和钦佩的东西,只存在钩心心斗角的龌龊。说到底,冯小刚所置身的,还是“人是什么”的角度,但是却连西方的古希腊都不如,因为当他们在追问“人是什么”的时候,问的都是人的未来,而不是人的现在。可是冯小刚问的却是人的现在。这样一来,在《夜宴》里,冯小刚写的就都是“坏人”,而在《哈姆雷特》里,莎士比亚写的却都是“人”,他写的是离开了上帝的关照以后人是怎么迷路的。因此,他的叔叔并不是一个道德上的所谓坏人,他的母亲更不是一个道德上的所谓坏人。在莎士比亚那里,他不是要写好人跟坏人的斗争,而是要写:我们的目标是美和爱,但是因为我们离这个目标太远,我们没有能力做到,我们只好拼命地去追求,甚至是盲目地去追求。在追求的道路上,人们大多都失败了,他的叔叔失败了,他的母亲失败了,他的恋人失败了,他的恋人的哥哥失败了,他的朋友失败了,而且就是哈姆雷特自己也失败了!而我们在他们的失败里看到的却正是爱的伟大。

而我们在《夜宴》里看到了什么呢?无非就是人像动物一样。可这些又有什么好说的呢?如果一定要说,那么我认为有一位科学家讲得最好,他说:人体中含有的脂肪可以制造七块肥皂,人体中含有的铁可以打一根儿中号钉子,人体中含有的磷可以制两千个火柴头,人体中含有的硫磺,只能够消灭掉自己身上的跳蚤。这就是人。你要讲人的自然属性,那就是这样,可是这又有什么好讲的呢?

所以,《夜宴》里有一个副主题它自己永远也回答不了,公子无鸾跟人说:人和人之间读不懂,读懂了就不会再寂寞。当我看到这儿,我就想:你怎么可能读得懂呢?一个不尊重爱的人、一个不尊重美的人,他又能读得懂什么?人是因为爱而团结在一起的。爱是把这个世界凝聚起来的唯一的力量,也是最伟大的力量。如果没有这个力量,我们就是动物。而动物又怎么能把自己凝聚起来呢?不可能啊,动物之间又怎么可能“读得懂”呢?所以,冯小刚的寂寞,包括无鸾的寂寞,我认为都是东方式的那种永恒的寂寞。

正是出于上述原因,当我看完《夜宴》,唯一想说的就是,《夜宴》里的世界比我在现实生活中所经历的那个世界还要坏。在我看来,这实在是一个作家的失败。如果一个作家告诉你的事实是:作品中的世界比你所生活的世界还要坏。那这个作家就实在太坏太坏。因为一个真正的作家所永远应该告诉你的只能是:作品中的世界尽管很坏,但是光明在前;作品中的世界尽管很坏,但是这个世界仍旧还充盈着一些美好的东西!这才是一个作家必须告诉我们的东西,可是,冯小刚这样告诉我们了吗?没有。他的眼睛里只有仇恨,仇恨的火焰让他什么都看不见了。一叶障目,他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

作为对比,我想起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卡拉马佐夫兄弟》写了一家人的互相勾心斗角,同样表现了人们之间的类似动物世界的所有的残忍。但是,有一个作家看完全书之后却说了一句话很有代表性的感想:看完《卡拉马佐夫兄弟》以后,我觉得人类社会仍旧可爱。你看,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的都是些坏人,可是,他却写出了人的可爱。这就因为,他始终比这些失去了爱的人更高贵,更充满了爱意。他就用这种悲悯的笔触去写失爱的人与失爱的社会,结果,我们总是能够在他笔下的黑暗中发现一线非常温暖的光芒,也都会说:看完这个小说,我还是爱世界,我还是爱生活,我还是爱人类。

我们看看《夜宴》中的无鸾。哈姆雷特给我们最大的震撼是人性的震撼。人性的困惑,代表了人类走出生命迷宫的一种思想的力量,代表了人类对未来的追求与思考。大家还记得罗丹最有名的雕塑《思想者》吗?那是人类在地狱旁边的思考。这就是人类。人类是爬行的动物,但是他还要维护人的尊严。他今天尚在爬行,但是却时时渴望着明天的飞翔。这就是人类的伟大。我们看到的哈姆雷特也是如此,即便是到了地狱的门口也还是要做人,也还是不肯做鬼,这就是哈姆雷特。但是我们在《夜宴》中看到的无鸾呢?他没有任何的困惑,没有任何的思考,而就是像一个野兔子一样在被追杀中逃来逃去。四川有个作家叫魏明伦,他评价现在的川剧说:你们知道川剧现在还剩下什么本事啦?就剩下“变脸”了,这也可以拿来评价无鸾,无鸾还剩下什么本事呢?就是逃跑啊。至于与世界的交流,则根本没有。逃跑就是一切啊。更有意思的是,冯小刚为了强调无鸾与这个世界的交流,为了强调他与这个世界之间并非真的无话可说。,还给他设计了一个面具。冯小刚用面具来告诉我们说:这个人内心很深沉,他认为与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办法交流,因此才拒绝跟这个世界交流。可是,这个面具却恰恰把冯小刚自己的肤浅完全表现出来了。用面具来代替思考,实际正是以不思考为思考。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是,无鸾临死之前竟然说了一句比哈姆雷特还伟大的话,这句话把哈姆雷特没能解决的问题都彻底解决了。无鸾临死的时候说了四个字:“能死,真好”。哈姆雷特都欲死不能啊,哈姆雷特还问:生存还是毁灭,这还是一个问题。可是到了冯小刚那儿竟然随手就给解决了! “能死,真好”?四个字就让我们倒退了四百年啊,呜呼,爱的力量极度贫乏到了这个地步,这实在是我们的时代的悲哀,我真的无话可说!

冯小刚们还说过一句并不幽默的话,他们说:我们要跟莎士比亚做一次爱,生一个哈姆雷特,而且还是一个“女哈姆雷特”。遗憾的是,他们与莎士比亚之间真的完全不是“作爱”,而是“强暴”。也因此,所生下的那个“女哈姆雷特”实在令人目不忍睹。她完全就是“欲望”的化身。每一个汗毛孔里渗透的都是欲望。可惜,如果只是欲望的化身,那么,我必须要说,那就是在动物中都不是一个优良的品种。遗憾的是,即便这样章子怡竟然还很牛啊,章子怡说:我不看《哈姆雷特》,我怕它影响我。你是谁?任何人在莎士比亚面前也不敢这么狂妄吧。我们的章小姐确实艺高人胆大,可是我们却只能说,无知者无畏!其实,一脸杀气、浑身透着一股狠劲的章小姐真的要多看《哈姆雷特》,哪怕不是为了演那个一钱不值的“女哈姆雷特”,而只是为了接受一点爱的教育,只是为了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世界级的电影明星。

“英雄末路”

接下来我们还可以推而广之,看看冯小刚之外的另外两位著名导演。我觉得,冯小刚、陈凯歌、张艺谋这三大导演最明显的共同特征就就是他们都没有遵循莎士比亚所开创的美学道路。莎士比亚已经开始意识到了人和爱的对话。他已经开始背过身去,而不再在乎那些暂时的个人恩怨。那些所谓仇深似海的历史的铁与火。但是,我们这三大导演却还是与仇恨对话。对于他们来说,消灭对方就是保护自己,所有的道理都服从于消灭对方,所有的道理都服从于保护自己。可是,莎士比亚在四百年前就告诉我们了,爱是人类最伟大的发现,爱是对于人类的最伟大的保护。当然,我们在生活中看到的事实是,爱有时并不能保护你,例如并不能阻止哈姆雷特的失败与死亡,但是,我们一定要记住,爱肯定能保护人类。因为你的失败与死亡但却保护了人类,这难道不是你的最大贡献吗?还有比这个保护更伟大的保护吗?没有了!但是我们的三大导演却根本意识不到这一点。他们至今也没有意识到:爱,就是全部的理由。

陈凯歌的《无极》,是克隆的古希腊的悲剧。当人们批评《无极》时,陈凯歌曾故作深沉地说:你们还是先看看古希腊悲剧,看完了再跟我对话。可是我想说,陈凯歌应该是没有看过古希腊悲剧的,或者是看过了,但是还是没有看懂。其实只要在大学文科的课堂上认真学习的话,就应该知道,古希腊悲剧告诉我们的是:人是有宿命的。至于这个宿命是自然的宿命还是爱的宿命,却有不同的回答。古希腊回答说:是自然的宿命。中世纪回答说:上帝就是人的归宿。而从但丁开始,我们已经发现,应该是爱的宿命,只有那有爱、有信仰的人生才值得一过!而从莎士比亚开始,人类已经不再思考这个宿命,而是去思考作为一个人应该如何承当、如何面对这个宿命。因为真正的宿命就在承当与面对之中。从这样一个角度再看看陈凯歌的《无极》,我们要问:即便是从“照着讲”的角度,《无极》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连古希腊的悲剧水平都没有达到。再从“接着讲”的角度,《无极》为古希腊悲剧加上了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因此,陈凯歌的失败是必然的。

张艺谋也是“英雄末路”。当他置身中国舞台时,确实成绩卓著,但是一旦挑战世界美学水平,我们就发现,他的美学准备实在可怜。在《英雄》中张艺谋自我表扬说,他挖掘到了一个别人没挖掘到的主题:“天下”。什么是“天下”?中国的天下从来就是“一人之天下”。中国的历史从来就无非是做“争椅子”的游戏。大家都做过这个游戏吧?放两把椅子在那儿,三个人争,然后再放一把椅子两个人争。秦始皇无非就是争到了那一把椅子,他怎么就是“天下”了呢?他有什么资格代表“天下”呢?全世界所说的“英雄”,都是响应爱的呼唤的英雄,他们为爱而存在,为爱而生,也为爱而死,所以他们成为英雄。哪有什么为“一人之天下”拼命的“英雄”呢?那是屠夫啊。对比一下《你往何处去》,那里是用爱来消化仇恨,把恺撒的罗马变成了爱的罗马,可是在张艺谋的《英雄》里却是争着为“天下”而献身。然而,我们早就看见了:二十四史无非就是二十四姓的史,就是二十四姓们在争天下的过程中拿我们中国人民去当“垫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不是在元代的散曲里就说过的嘛?我们是要“一人之天下”?还是要所有人的幸福与快乐?这个人类在几百前就已经解决的问题,难道我们还要专门办个美学的扫盲班去与张艺谋的《英雄》讨论吗?

说到这里,我不能不表示我的震惊。我已经说过,三位大导演的作品都是世界名著的克隆版,可是为什么最后都难免“黄口小儿”和“流行的宠儿”的恶评。为什么会如此呢?他们毕竟都是我们这个民族中的最最优秀者啊。他们在面对世界名著的时候,为什么都像外行一样地在看“热闹”,而没有能够像内行一样地去看“门道”呢?或许,有人会说出很多很多的不足,但是我觉得,其实可能只是缘于一点很小的缺憾。这就是美学感觉、人性感觉的缺憾。

二十四史就是二十四次的暴力史

这样,问题就又回到了我们每一个人自身。我觉得在我们讨论冯小刚、陈凯歌和张艺谋的时候,讨论莎士比亚的时候,其实也是在讨论我们自己。我觉得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我们自己身上的缺憾。我们如果做张艺谋、做陈凯歌、做冯小刚,也不可能走得比他们更远,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我们都面临一个共同的缺憾,那就是严重的美学营养不良,人性营养不良。我们这个民族在很长很长时间内都是失爱的。我们的历史从来就不是依靠爱的力量来推动,而是依靠暴力的力量来推动。我们的二十四史就是二十四次的暴力史,请问,其中是否可有哪一次例外呢?没有一次是例外的。而在这样的暴力背景下,我们已经丧失了正常的美学感觉与人性感觉。我们经常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在这里,美学的“江湖”就是仇恨的“江湖”,不论冯小刚、陈凯歌和张艺谋,还是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在这样一个仇恨的 “江湖”里泡大的。一旦让我们去呼唤爱,让我们去像哈姆雷特一样地去做,甚至比哈姆雷特做得更好,那就难免捉襟见肘。所以,在看到冯小刚、张艺谋和陈凯歌他们的失败时,我们千万不要窃喜,不要去想:要是我,我就肯定能成功。我们只能说:他们的失败也是我们的失败。他们的今天其实就是我们的明天。

正常的美学感觉与人性感觉,也就是爱的胸怀与爱的眼光。我觉得我们这个民族虽然在经济上有问题,在政治上也有问题,但我觉得都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在美学的感觉和人性的感觉上有问题。我有不少朋友都有类似的感觉,就是我们的一些朋友出国很长时间再回来后,他们的笑容就会都不一样了,那种对于世界完全信任的发自内心的灿烂笑容,是我们在国内的国人脸上很难看到的。我也有类似的体会,一次在美国的旧金山,早上的时候,所有跑步的美国男女老少看见我都很开心很温馨地对我微笑,而且跟我说:早上好!那天我一下子就被打动了。我觉得,他们的那种对于世界的浓浓的爱意,正是他们的笑容的缘由,也正是我们笑不出来的全部缘由。是失爱的“江湖”逼迫得我们身不由己。使得我们习惯于在审丑中获得审美快乐。习惯于把残暴当成美,把仁慈当成丑。既贱视自己的生命,更无视他人的生命。例如孝惠帝,当他看到吕后将情敌戚夫人残害为“人彘”时,曾大哭说:“此非人所为”。 这时的他显然还有其正常的美学感觉与人性感觉,可是在随后的千年中,我们却逐渐习惯了这样的残忍、暴力、血腥,也已经见怪不惊了。因此也就再也听不到孝惠帝的哭诉了。再如林冲,在《水浒》中我最喜欢林冲,他的美学感觉与人性感觉一开始还是挺正常的,但是在目睹了社会的黑暗之后,他最终也还是顺从了这个社会的江湖规则。最早的改变,是在他杀人以后到一个庄园讨要吃喝的时候。他跟那个庄园的人说:给我一些酒菜吃。人家不给,于是林冲就拿起他的兵器把人家的家捣了个稀巴烂,并且把人家全家都赶走,然后自己坐下来大吃大喝。显然,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意识到:在一个没有爱的环境里,主动放弃爱就是最好的“成熟”。那么放弃以后呢?一切无疑就会混淆与颠倒过来了。这就是清代学人就已经发现了的:竟然“以杀人为好汉”。例如李逵,李逵与宋江等人在酒楼喝酒,他正在说话,恰巧来了一位歌女唱歌,众人就转过去听歌了。他一开没有人注意他了,立刻大怒,两指照着歌女的额头就点了过去,结果歌女一下子就死了过去。你看他哪还有正常的美学感觉与人性感觉?更不要说他把朱仝看护的那个可爱的小男孩儿的脑袋无情地劈作两半了。李逵还有一次断案,是两家打架,他是怎么判的呢?他问:谁打赢了?那个打赢就举手,李逵说:你,回家吧。然后就把打输了的人关起来!这就是我们的是非观,凭借拳头说话的是非观。在这样一种美学江湖中,我们个人也实在无能为力。必然的结果,就是被同化。动辄“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 所以鲁迅会痛心地说,在中国人的身上都有些“三国气”和“水浒气”。确实,我们不是到了现在却还在高呼“该出手时就出手”吗?举一个最普通的例子,我们中国人连表达爱都不会。大家想想,中国的妻子怎么称自己的老公呢?最美好的称呼是下述两个:挨千刀的、砍脑壳的。难道她真的想让他砍脑壳,真的想让他千刀万剐吗?肯定不是。她肯定是爱他爱到没有可供表达的词汇,因为我们这个民族关于“爱”的词汇太少了,而关于“恨”的词汇却太多了,所以,就用关于“恨”的词汇来表达“爱”了。

回归爱的教育

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回归爱的教育,就是这几年我到处去呼吁的一个主题。我觉得对我们这个民族来说,很重要很重要的是,我们真的不能再培养仇恨了。我们要培养爱。对于我们这个民族来说,最为迫切的东西是什么呢?是爱。只有回归爱的教育,我们才会有正常的感觉、人的感觉。大家知道,西方的语文课本里是没有《小兵张嘎》、《闪闪的红星》这样的东西的。因为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后代看了以后天天就在想:什么时候我也碰着那个胖翻译官?我也来上一枪!什么时候让我也碰着胡汉三?那我比潘冬子出刀还要快。这样的教育只能把我们教育成为狼,而不可能把我们教育成为人。可是,有谁教过我们要爱人、要尊重生命呢?从来没有啊。西方有人在评价安徒生为什么会写出如此美好的童话时说过:“神的火花在这个沉默的小男孩的心灵中孕育,像一场风暴那样不可抗拒。凡是上帝触摸过的人,不管他遭遇到多么无礼的对待和多么巨大的困难,他仍能实现他的梦想。” 原来,安徒生是“被上帝触摸过的人”。换句话说,安徒生是被爱触摸过的人。可惜的是,我们却从来就没有被爱触摸过,冯小刚、张艺谋和陈凯歌也同样从来就没有被爱触摸过。

这样看来,冯小刚、张艺谋和陈凯歌要走出英雄末路与美学滑铁卢,我们要恢复正常的美学感觉与人性感觉,都只有一个途径,就是通过爱,而且只有爱。

有一个故事,说的是“哲学家的最后一课”。我觉得也可以作为我这个美学教师今天讲座的最后结束:

一个哲学家跟他的弟子们说,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教给你们了,最后我要考试你们一下。我给你们每人一块地。上面长满了杂草,你们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把这些杂草除尽呢?一个弟子说,这还不容易吗?把它除掉啊;还有弟子说,把它烧掉啊;还有弟子说,撒上石灰,把草都烧死。哲学家说,那大家就都去试试吧,一年以后我们再见。过了一年,弟子们发现,自己的田地里仍旧杂草丛生。可是他们到老师的那块地一看,却发现已经寸草不生了,因为——他们的老师在上面种上了庄稼。

这个故事给人以深刻的启发。要驱逐杂草,就要播种庄稼;那么,要驱逐仇恨呢?那就只有播种爱啊!

既然如此,那么,在结束我的演讲之后,就让我们都默默地而且痴心不改地去为自己、也为人类播种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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