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思余:没有责任政府就没有服务型政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34 次 更新时间:2014-07-0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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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思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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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政府就没有服务型政府


阮 思 余



在珠三角地区,自发的土地流转已经进行了很多年。这些土地流转的方式包括早期的出租、转让等。而正是这些早期不规范的土地流转,遗留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当前珠三角地区社会矛盾的焦点。因此,详细梳理、厘清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妥善、理性地解决这一广泛存在的社会矛盾极为必要。在这一系列的事件中,我们也看到了诸如政府滥权、不作为、滥作为、逃避责任等政府行为。正是这些行为导致了原本就存在争议的土地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以解决。而且,诸如此类的现象绝非个案。最近几年来,一个新的情况就是,至少在珠三角发达地区,在各地层出不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中,土地问题的纠纷往往排在第一位,而且往往是历史上遗留的土地问题。这也是摆在当前基层政府面前非常棘手的问题。

   农村的土地纠纷往往源于初始的不合理、不合法的土地转让程序。这是导致此后土地纠纷的根源。最重要的是,在这一初始的转让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行政审批部门如果作出了一个错误的、违法的审批决定,那么,此后的土地纠纷将非常难以解决。东莞石碣沙洲的土地纠纷就属于这种情况。按照村民们的说法,1993年村民与港商唐柏江签订的是土地出租协议,而不是一次性的卖地协议。出租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的所有权仍然掌握在出租人,也就是农民、村集体手里。可是,1995年,有关部门在审批这次土地转让时,将原本的土地出租协议变成了土地一次性转让协议,并且给其颁发了土地证。更别说,将宅基地变更为建设用地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实际上,这就变更了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主体,从农民、村集体到了唐柏江等人手里。这一次违法违规的审批和颁证为此后的土地纠纷埋下了祸根。详细内容可参见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卫学军:“88亩宅基地出租后 被建别墅售卖”,南方都市报,2013年11月19日)

  这一次转让是非常明显的违法违规的转让行为。这里面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探究。为什么土地权属变化了,却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时出席签订协议,而只是唐柏江单方面去申请就可以完成转让程序?这中间到底有多少猫腻?唐柏江以“住房困难”申请为由,而大规模建造别墅,这本身就是骗地行为,难道当年审批此事的主管领导不知情?为何知情还要支持其骗地行为?当年经办此案的管理区、国土所和镇政府的3名领导,甚至更高级别的领导到底收受了唐的多少好处?要解决这一土地权属的问题,必须从根源上去深挖这一问题。即使有关人员退休了,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中央最新的反腐精神,退休并不等于平稳着陆。反腐败必须实行无限期追究制。否则,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当土地纠纷的问题被暴露出来以后,政府不作为将进一步加剧这种土地纠纷。这是导致此后土地纠纷、甚至由此激化社会矛盾的最重要的原因。当农民发现土地权属发生变化之后,他们首先试图通过司法的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但是遭遇了困境。从法律的程序角度来说,法院不受理此案的做法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这一案件涉及到土地权属的争议,法院是没有权力作出关于此前土地权属错误变更行为的判决。也就是说,法院是无权纠正此前国土部门作出的土地权属变更行为。这一权力只能是由相关政府部门出面予以解决。

   但是,此后东莞市政府作出的相关决定却让人匪夷所思。一项明明就是土地权属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是目的性极强、也是极其张扬的骗地行为,以及明显的违法违规的审批行为,却不去积极纠正,而是以所谓的土地登记发证后就不再存在土地权属争议。这一说法明显站不住脚。村民们当然可以质疑,你怎么不去积极面对村民们提出来的土地权属本身的争议问题?不去纠正此前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胡乱作为、违法违规的作为?


总体而言,这一案件非常简单,可以简化为这样一件事:你家与他人谈了一项租地协议,结果他人通过欺骗的手段,将原属你家的宅基地办了他名下的土地证,也就是说,他将你家的宅基地合法地据为己有。你却无法申诉。只能承认这就是他家的宅基地。这样的逻辑谁能够接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这一案例暴露出我们当今官场的一些潜规则或者办事逻辑。一是懒政逻辑。懒得去管那么多事,不想过问那么复杂的事情。以简单的政策法律条文打发一件争议较大的案件。这本身就是非常典型的懒政表现。二是不愿意得罪人,保持一团和气的原则。要纠正此事,势必涉及到当年审批此事的一些官员的法律责任问题。考虑到牵涉有关人员的问题,谁愿意去得罪同僚?三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经常说要建立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是次土地纠纷告诉我们,责任政府的建立往往非常困难。靠政府自身的力量极难建立责任政府。

问题在于,没有责任政府就不可能有服务型政府。这一事件告诉我们,要真正兑现责任政府确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我们要替谁负责?为什么要负责?不负责会有什么后果?当前如此繁多、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深层次的根源何在?是谁制造出来的?为什么总是得不到纠正?恐怕诸如此类的问题很少有官员去深思。或者有所反思,但是不愿意理性地面对,更别说从根本上去解决。回避问题而不是直面问题,逃避责任而不是勇担责任,恐怕不仅不能建成责任政府,反而离责任政府渐行渐远。

         


          2013年12月11日早上八点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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