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经验来看,三中全会都是关于改革的重大会议,每次确立新的改革目标,指引我国改革前进的几个重要文件几乎都是在历次三中全会上做出的。
我先后参加过六个中央文件的起草,其中有三个是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一个是1984年10月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个是1993年11月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三个是2003年10月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三个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推动中国改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这三个文件的出台几乎都是相隔十年,现在距离上一个文件的出台已经有十年了,改革也面临着新的情况和任务。回顾过去三个决定文件的起草历程和深远影响,可见,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将对我国下一步的改革开放影响重大,其出台的重要战略性文件意义深远。
一、十二届三中全会:第一个关于改革的决定
中共中央第一个关于改革的决定,是在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改革的决定,我有幸参加了这个《决定》的起草工作。当时的背景是怎样的呢?解放思想冲破了“左”的干扰,农村改革取得了突破,农民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1984年农业生产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粮食增产达到4070亿斤,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过去搞计划经济,农民没有积极性,农民的劳动跟自己的收入没有关系,所以农民说,插秧一行是七棵,前面六棵不知道给谁插的,最后这一棵才是给自己插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解决了这个问题,交了国家的,留了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产品丰收了,要有市场、要有销售渠道,同时也要求交换农业所需要的生产资料,所以就迫切要求城市改革。但是城市呢,还是原来的那套体制模式,还是计划经济那一套,有以下几个弊病:
第一,政企不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失去了自主权和活力,结果宏观经济决策没搞好,微观经济活动又管得死,严重压抑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第二,条块分割。把完整的国民经济分割为众多的部门所有制和地区所有制,造成了部门壁垒、地区封锁,限制了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影响了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协作,使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合理地发挥。我举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沈阳有两个厂,一个是变压器厂,旁边一个是冶炼厂,变压器厂由机械工业部管,冶炼厂由冶金部管,结果变压器厂需要的铜由机械工业部从云南等地大批量运来,而冶炼厂生产的铜由冶金部分配到全国各地。一墙之隔的两个企业不能横向联系,造成了大量的物质和时间上的浪费。部门之间缺乏联系,扯皮很多,“九龙”治水,对权力抓住不放,而对责任往往一推了之,这种权力最大化、责任最小化的弊病很突出。
第三,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管理经济,主要不是商品生产、价格规律和市场在起作用,使企业缺乏竞争力和应变能力。
第四,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很严重。分配没有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干好干坏一个样,形成了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地压抑了企业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以上弊端使社会主义经济失去了活力,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影响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在这个阶段,也受到了极“左”思想的干扰,一位主管意识形态的领导曾经在一封信里批判了经济学家关于利用价值规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观点。他说,这些主张“必然会削弱计划经济,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势必“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1982年9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批判了主张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观点,说这些观点是否定计划经济。1983年在清除“精神污染”的背景下,在党报上对“减少指令性计划、增加指导性计划”的看法,开展了有组织的批判,强调指令性计划是计划经济的标志,还把商品经济、指导性计划作为精神污染来清除,可见这一年思想理论界很紧张,理论上很混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接近六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基础上,党在十二届三中全会认真总结了经验,1984年10月20日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在理论上和政策上也有许多重大的突破,《决定》中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决定强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益、灵活经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改变了原来十二大提出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邓小平同志对这个《决定》予以了很高的评价。他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我是这么个评价。”“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视为‘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7月版,第1008页。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有什么重大突破和创新呢?过去大家知道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这次《决定》第一次提出了“商品经济”这样一个概念,很不容易,是解放思想的结果。在这个稿子的起草过程中,党中央和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八次和起草小组进行了座谈,共同修改这个决定。在起草过程中,我提出,改革就是要为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扫清道路。从我们改革试点的实践经验来看,什么时候我们比较注意发展商品经济了,什么时候经济就比较繁荣。哪个地方重视商品生产了,那个地方经济就比较有活力。这是我经过多次调查得出的结论。包括广东,就是因为先搞了商品经济,才有了活力,老百姓的日子也就比较好过。所以可以这样总结,在“只有社会主义可以救中国”这句话之外,还要加上一句“只有发展商品经济才能富中国”。但是,我的意见提出来以后,起草小组就有人不赞成把商品经济写入《决定》,主要担心什么呢?害怕社会主义跟资本主义混同起来,怕变成资本主义。我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为什么呢?其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的,和资本主义是有区别的;其二,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并不是对立的,商品经济越发达,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就越需要在宏观上加以指导。但是当时在起草小组通不过,因为反对的人官都比我大,所以我没有办法了。后来我建议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的名义于1984年9月初在北京西苑饭店开了个理论研讨会,请了20位学者专家参加会议。在会上,我首先提出:应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这是当前改革要求在理论上的一个关键性突破。大家一讨论,思想都比较解放,意见很一致,认为“商品经济是个必然的途径和资本主义制度并无必然联系,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范畴”,“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商品经济同计划经济不是对立的”。另外,我们也讨论了另一个问题,就是过去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问题。为什么提出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呢?因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制度,是必须要坚持的,市场调节只能作为辅助作用。一个是社会制度,一个是手段和方法,这两个概念是不对称的。要么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要么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要么计划与市场。我们把讨论的结果给中央写了报告,时任总理阅后批示给起草小组。并说“马洪同志也有这个意见”。中央经过反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最终在十二届三中全会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写到《决定》里去。
关于计划与市场,已在世界范围内争论了近一百年。我国理论界的争论也没有停止过。但什么是市场?我曾经在中央党校等多种场合讲到,哪里有商品交换,哪里就出现了市场,它不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也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我国自古就有了,古文中有“日中为市”的提法。一个地方有了市场,就会繁荣起来,城堡+市场,就出现了“城市”。资本主义国家叫“城市”,社会主义国家也叫“城市”,并不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就叫“城计”,也即“城市+计划”。由此可见,计划与市场这两个概念是一种手段,一种方法,不是社会制度的特征与属性。
二、十四届三中全会: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个决定,就是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的精神,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明确了,怎么建立?当时心中没数。所以中央专门召开十四届三中全会,研究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讨论研究,认为必须建立五根柱子。
第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二,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第三,要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
第四,要建立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第五,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起草这个《决定》过程中我负责市场体系这部分,当时一起参加的有郑新立、张卓元同志,我们三个人是一个小组。在这个《决定》中,第一次把资本市场写上去了,这不容易,因为新中国成立以后不能提“资本”两个字,怕“资本”和“资本主义”相联系了,所以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只能叫“资金”、“资金利用”、“资金周转”,不能提资本。其实,资本是生产要素,不是与资本主义相联系,我们社会主义同样要利用资本这个要素。
关于提“劳动就业市场”还是提“劳动力市场”有不同意见。我坚持要理直气壮地提出劳动力市场,但有人说:劳动力怎么进入市场呢?劳动力进入市场就影响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所以不赞成劳动力市场的提法。为了让我的建议得到高层的支持,我曾分别征求薄老和李岚清副总理的意见,他们的反应很积极。薄老的回复是:“尚全同志:我对这个问题没有做过深入研究,目前我们实行市场经济或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出劳动力市场是自然而然的。因此,我同意你的五点论述,但我觉得目前不必多争论,多看几年自然而然(或顺理成章)的解决。”李岚清同志的回复是:“我原则上赞成这个意见,但劳动力一般理解为体力劳动,劳动力市场应为广义的概念,应包括脑力劳动,因此,提法上还值得推敲。”后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专门开会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我有幸列席参加了常委会,我当时心血来潮发了言,我说:必须明确提出“劳动力市场”。我一口气讲了五条理由:
第一,劳动力的价值只能通过交换才能体现出来。劳动力进入市场是劳动的能力进入市场,而不是劳动者本身进入市场,不是把劳动者去作交换。劳动的能力有大小,贡献有大小,因此反映他的价值也是有大小的。
第二,确立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就必须使要素进入市场,如果劳动力这个最活跃的要素不能进入市场,那么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就很难建立起来。
第三,我们现在就业压力那么大,不开放劳动力市场,就业压力解决不了。
第四,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已经有了劳动力市场。
第五,我们提出“劳动力市场”不会影响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
我记得新加坡资政李光耀先生说过:你们的汽车司机服务态度不够好。因为司机认为我是工人阶级,我是主人,你坐车的是仆人。主人怎么给仆人服务呢?所以心态不平衡。我认为工人阶级是一个整体概念,而具体到每个工人是局部的概念,不能把两者混同起来。会议没有继续讨论,总书记只说了一句:提出劳动力市场,社会上能不能接受?第二天我找了主持起草小组的温家宝同志,我有点内疚,我说:昨天我不应该发言,但莫名其妙我发了一个言,当时有一种冲动,因为如果我不发言,“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就出不来,“劳动就业市场”就动不了。家宝同志很敏锐,他说:我赞成你的意见,但能不能上中央文件我也没有把握。家宝同志为了把“劳动力市场”写到《决定》上做了很大努力。后来他把我关于劳动力市场的材料报送给总书记,江泽民同志又批转给各中央常委,各常委表示没有意见。所以把劳动力市场写进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三、十六届三中全会: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三个文件,就是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当时是什么背景呢?从发展成果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以来,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逐渐成形并日益发挥出市场机制的巨大效益。对外开放则因为加入世贸组织(WTO)而取得了跨越式的进步,许多在内部难以突破的体制、机制障碍因为对外开放的倒逼机制而被迅速克服,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很大提高,2003年我国的人均GDP达到1090美元,首次突破1000美元大关。正因为取得了这样的成绩,当时有人认为,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搞得差不多了。但实际上,改革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正是由于整个经济体正大踏步地迈向市场化,旧体制与新的经济力量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新兴市场主体的壮大对市场体系、金融体制、投资门槛、国企垄断以及政府职能等一系列体制性障碍提出了新的改革诉求,市场化的经济基础对整个国家的体制、机制形成了更进一步、更广泛的改革压力。中央及时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几个创新点:
第一,提出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第二,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第三,提出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原来在重要力量后面还有“和生力军”四个字,后来我提出有“重要力量”就可以了,“生力军”就可以不写了,因为有些领域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了主力军了,例如就业问题,五分之四是靠非公有制经济解决的,最后就把“生力军”删去了。
第四,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第五,最重要的是,《决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论断。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提“以民为本”还是提“以人为本”,起草小组做过认真的讨论。我赞成提“以民为本”,因为我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中华人共和国”。毛主席提出“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人服务”;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讲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锦涛同志提出“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都讲的是民。所以我主张提“以民为本”。当时家宝同志反应很敏捷,立即用了一句古语:“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会上,郑必坚同志提出“以民为本”带有政治的内容,因为有些不是“民”,是不是可以扩大到“以人为本”。最后中央文件上用了“以人为本”。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曾经两次在起草组会议上发表意见,第一次是2003年4月23日讨论文件大纲,我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动态性的、阶段性的概念。
一是从理论上讲,改革是无止境的,完善也是无止境的,因为经济基础是不断变化的,生产力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必须不断与此相适应。
二是从实践来看,完善也是动态的,阶段性的。完善的阶段性,就是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阶段。
第二次是在2003年6月9日的全体会议上,我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几个理论问题,其中主要谈关于公有制为主体的内涵。
如何理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意质的提高”。现在有两种情况值得注意:
其一,公有制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优势发生了变化。
随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居民财富越来越多,民间资本越来越多。个人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比重的增大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到2000年底,非公有经济资产已经占全社会总资产的65%。个人的金融资产已超过国有资产。而且随着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调整,国有经济将进一步收缩;国家实行公共财政,对国有企业的投入将逐步减少;对外开放的扩大,引进外资将进一步发展。因此,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将会继续发生变化。目前我国非公经济在工业生产领域的比重约占70%,就业人员超过8000万人,超过国企在岗职工3000万人,非公经济出口占56?5%,进口占58%。这些方面非公经济已成为主力军而不是生力军。针对这些新情况,怎么办?有两种选择:一是原来“基本经济制度”的提法不变。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内涵的理解,从数量型转向功能型,从功能上、质量上解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同时发展多种形式的基金、扩大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二是完善、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把原来的公有制为主体,完善为公有制为主导。马克思主义要发展,要与时俱进,党的文件也应如此。不能认为,过去党的文件上写的就不能改了。事实上,我们党的文件也是与时俱进的。例如十四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内涵,概括为:“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后来十四届三中全会修改为“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对此我在第一次起草小组会上提出过意见。为什么这个提法也要与时俱进?因为它涉及:资源配置的主体是国家还是市场;宏观调控是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还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很高兴地看到,现在的文件已回避了这个提法,只说“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其二,不能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对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传统的思维方式是,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两股道上运行,甚至把两者对立起来。例如按照不同所有制经济来立法,制定政策,实施管理,对财产的保护也是这样。
现在,要使两股道变成一股道,两根绳拧成一股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使之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一是通过实行股份制,发展混合经济。有的可通过上市,变成社会公众公司,实行资本社会化。二是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财产组织形式,使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关于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如果在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中,国有经济发挥调控力似乎比控制力更好一些。
我在2003年4月23日和6月9日两次文件起草小组会议上的发言,是经过认真思考的,有文件记录可查的,也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例如,提出改革是无止境、完善也是无止境的观点,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来论证这个观点。这个观点,已形成共识。十八大报告,就不再提到2020年要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近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又如,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涵,十四届三中全会将“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表述为“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我认为这种表述不够科学。十六届三中全会接纳了我的建议,《决定》提出,“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再如,提出所有制经济理论创新的建议。把“公有制为主体”,完善为“公有制为主导”或“国有经济为主导”,我认为,这种理论的创新和突破势在必行。
四、历次大会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
除了上述三次三中全会做出决定之外,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经济体制改革做出了重要的论述,都有许多理论上的创新。譬如,十三大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而且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设想。十三大我没有参加起草,但是有一个建议,登在1987年8月20日国家体改委的一个简报上,题目是《希望十三大在理论上要有重大突破》。我讲了三点意见:第一,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是一种手段和方法,不是社会制度的属性,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二,用经济合同逐步替代指令性计划;第三,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计划与市场结合的形式发生变化,从指令性计划向政策性计划转变,是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当时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在简报上批了“送总理参阅”几个字。总理看了以后于1987年8月30日批示:“要把指令性计划改为经济合同制的观点反映到报告中去。”用经济合同制逐步取代指令性计划,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现在看来不觉得什么,但当时是一件大事。因为国家体改委有一个委员考察了匈牙利回来说:匈牙利取消了指令性计划,后来受到了猛烈的批判:“指令性计划怎么能取消呢?取消指令性计划就是取消计划经济,取消计划经济就是取消社会主义”,上到这么高的纲来批判。我在1986年带了一个18人代表团考察了匈牙利和南斯拉夫,为什么带那么多人去考察呢?因为匈牙利是第一个搞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央派人去考察,地方派人,企业派人,到处派人,匈牙利这个小国有点应接不暇了,他们说:我们的牛都认识你们中国人了。大家都重复地去考察,问的问题也差不多,考察的资料由各单位分别封锁起来,别人不能分享。我当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下决心要改变这种状况,做深入考察,要弄清匈牙利到底进行了哪些改革,哪些改革成功了,哪些改革不成功,有什么经验教训。而且把考察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通过使馆用密电发回来,分发中央各有关领导。后来把考察的结果汇编成册,书名叫《艰难的探索》,资料大家可以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考察。在考察中我问了匈牙利主管经济的副总理,“你们为什么要取消指令性计划?”他说:“我们根据平衡表编制计划,计划执行的结果就是有的完成500%,有的只完成10%,但谁也没有责任,所以就取消了指令性计划。”后来我又考察了捷克斯洛伐克,他们生产的“拔佳”皮鞋是名牌,新中国成立以前上海有这种名牌皮鞋。但是后来搞了计划经济没有名牌了,为什么呢?因为计划部门根据当时捷克斯洛伐克的人口数1600万,制定了按每人两双皮鞋的生产计划,总共生产3200万双,然后把计划指标分到各皮鞋厂。计划执行结果,生产出来的皮鞋往往人家不要,而人家要的却没有生产,一方面大量积压,一方面又大量短缺。为什么?因为皮鞋这样的东西需要是个性化的,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城里人跟农村人不一样,收入高的跟收入低的不一样,大人跟小孩不一样,你千篇一律按一人两双来做计划,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他们都明白过来了,很自然地就取消了指令性计划。但我们还在争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特征,取消指令性计划就是取消社会主义。
起草十五大报告时,我负责所有制改革部分。十五大在所有制理论上有创新,创新点是什么呢?第一,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过去讲是方针,但十五大报告作为基本经济制度,而且跟初级阶段相联系,就是一个长期不能随意改变的制度。第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应该而且可能多样化。第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讲是有益的补充。第四,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第五,提出国有经济的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社会主义性质。在讨论十五大报告时,内地的一些代表提出,“我们的国有经济比重比沿海的高得多,为什么经济发展不如沿海快?为什么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如沿海快?”过去认为,搞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比重越高越好。第六,各类企业都应平等竞争,一视同仁。
另外,十五大也提出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这部分由另外两位同志负责起草。我提出:“这一部分怎么没有把‘自由’和‘人权’写进去?”他们说:“没地方了。”后来起草小组开大会的时候我发了言,我说:“我建议要把‘自由’和‘人权’写到十五大报告中去。”为什么?我当时讲了三条理由:第一,我们每个人都想一想,问一下自己,你要不要自由?要不要人权?我相信如果不说假话的话都要,都要人权,都要自由。说假话是另外一回事。第二,《宪法》上讲到有这样那样的自由,为什么十五大就不说呢?第三,民主、自由、人权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我们不要回避它。中共要继续执政,要老百姓继续跟着共产党走,就必须把这个旗帜举得高高的。这个建议得到了主持起草小组工作的温家宝同志的赞同。所以他亲自在十五大报告中写上了“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大家记得,2007年开两会的时候温家宝在回答记者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这是他多年来形成的重要观点。权力没有制衡必然要腐败,这点大家有共识。但怎么样制衡,建立什么样的机制?一直没有很好的解决。十七大报告提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这三者既要相互协调又要相互制衡。过去,有人认为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现在理直气壮写到中央文件上了,这是思想解放的结果。
十五大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成果就是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郑重地提了出来。把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法改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其鲜明地突出了法治的理念。用“法制”还是“法治”,在起草十五大报告过程和征求意见中曾有不同意见,但经过起草小组的认真研究,中央最后郑重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这是历史性的重大突破。
五、我参与中央重大文件起草过程中的体会
总结起来,三十五年改革开放有什么特点呢?我体会最深的有几点:
第一,三十五年改革开放的过程也就是解放思想的过程。每次改革开放的重大突破都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只有解放思想,才能实现体制创新和理论创新。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事实雄辩的证明,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使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这个巨大变化来之于改革开放,来之于解放思想。
第二,三十五年的改革开放,邓小平同志和他的理论起了关键的作用。例如,当有人严厉批判市场化改革、计划经济回潮时,邓小平同志大声疾呼:“谁不搞改革谁就下台”
这是邓小平南方讲话中分量最重的一句话。中央将邓小平在视察南方期间的谈话要点作为1992年第2号文件下发,此句话改为:“谁不搞改革开放,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是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第459-460页。小平同志强调:“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第三,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在党的领导下,主要是根据实践经验,通过中央的重大决策、决定从上而下来推动的。同时,通过改革开放的试验,自下而上逐步推开的。我们改革的目标是在改革过程中逐步明确的。改革开放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了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为了使人民富裕起来。所以,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的成果应由人民来分享。
第四,改革开放中意识形态领域的争论很突出,围绕姓“资”姓“社”、姓“公”姓“私”的争论。匈牙利取消指令性计划也没有先问一下姓“资”姓“社”、姓“公”姓“私”,他们觉得不行就取消了。我们要先问一下姓“资”姓“社”,标准是停留在本本上,停留在老祖宗说过没有。例如搞股份制,有人说这是资本主义的,后来就去找典型著作上有没有。幸好,马克思对股份制有过论述,所以就有了勇气去推行。反过来看,假如老祖宗没有讲过,怎么办?我们对老祖宗的要求太苛刻了,哪能要求他预言一百多年以后的事情。我们曾经历过农村困难时期,不准农民养猪养鸡,不准有自留地,不准有农贸市场,更不准养牛,也不许农民买手推车,因为牛和手推车是生产资料。因为本本上说,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是社会主义,不管社会主义为了什么。现在,还有个别国家,为了坚持社会主义时至今日还不能养牛,为什么?因为牛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必须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些现在听起来觉得很可笑,但我们过去也经历过。三十五年的改革开放,经验教训都很深刻,我们必须认真总结。
来源: 《改革重启中国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