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中国的学术浮躁及腐败现象愈来愈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并成为一道热门话题。然而,就在人们的声讨浪潮之中,中国的学术浮躁及腐败现象依然继续蔓延,似乎成了一种「不治之症」。本文重点分析学术浮躁及腐败现象的基本内因、主要症结及其后果。
一、大学管理体制与学术浮躁及腐败现象
中国的大学从未形成过大学自治和教授治校(院系)的制度,而是实行官本位的行政管理体制:从大学校长到院系行政领导都是自上而下任命的,并且还是享受一定行政级别待遇的官员(尽管其中有部分人有教授头衔并兼从事教学工作);从教学经费到科研基金主要也是来自政府主管部门的下拨和审批;大学里有关教学以及科研方面的规章制度基本是由大学业务行政机关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或上级领导意志制定的;大学及院系内部管理常常党政不分,有关人事、教学、科研以及财经等方面的管理与决策一般都由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掌控;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教授在大学以及院系管理方面基本上没有参与决策的机会。
由此可见,在中国大学官本位的管理体制是行政(或党政)主导和以对上级负责为基本特征的。大学行政化和官僚化的管理体制决定了中国学术界的基本走向和多数学者的品格。在过去政治运动频繁的时代,大学往往成为政治运动的「重灾区」。当时由于连个人保持沉默的自由都没有,不断效忠式的政治表态、自我作践式的检讨和落井下石式的揭发批判,使得多数学者因顺从或盲从而丧失了独立人格和真正学者的风骨。有很长一段时期,为领袖言论作注释以及从事跟风式政治宣传甚至可以说是中国社会科学界的主流。
在中国大学官本位的体制之下,国家党政领导人的意志还可决定大学的学风,而且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如1958年以超英赶美为口号的「大跃进」风潮就刮进大学里,大学也跟着出现了赶超世界一流大学的「大跃进」局面。当时,与农业不断放出弄虚作假的高产「卫星」类似,在大学里也不断地出现一个月甚至几天就编写一本书的「学术卫星」景象。当时,各个地方也兴办大学,甚至连许多小县城都创办了综合大学。中国高等院校的数字从1957年的227所猛增到1958年8月的1,065所,大学生的数量也从40万增加到70万人1。 1958年由于各大学强调发表论著数量,在出版界相应地也出现了「三天出一本书」,「一天出一本书」,甚至十几个小时就出一本书的「超记录」。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1958年是全国出版书数量最多的一年,表现出一种虚假的出版和学术繁荣景象2。
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官本位的大学管理体制没有改变,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以片面追求数量和经济效益为标志的教育产业化和学术浮躁及腐败现象开始蔓延起来。正是由于对上负责的管理体制,大学各级领导都要追求「政绩」,而这种「政绩」通常都是以数字来显示的。因为这种强调数量统计的「政绩」便于对上级报喜不报忧的汇报、对外宣扬以及在商业炒作式的「大学排行榜」上提高名次。在官出数字和数字出官这一点上,大学当局与各级党政领导官员的传统「政绩观」如出一辙3。
追求数量「政绩观」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近几年在中国的大学里再次出现了「大跃进」的局面:例如,短短的几年之间,中国研究生的数量激增,其中博士研究生的数量竟跃居世界前列。4 与此同时,中国各级官员的学历也骤然提高。尽管中国农村义务教育还相当落后,还有亿万文盲和半文盲存在,但有着博士头衔或硕士学历的官员数量却明显地超过了教育发达的西方国家。
教育「大跃进」还表现在大学教师发表的论著数量也获得了空前的增加,「学术卫星」不断涌现出来,一个人一年之内写十几篇乃至几十篇「学术论文」和多部「学术著作」的现象屡见不鲜,著作等身、互相吹捧起来的中青年「大师」「权威」 比比皆是5。但当今人文社科学者中,实际上很少有人的学术功底能达到1949年以前有成就的那些学贯中西的大家学者(如学术界公认的一些国学大师)。正如翻译家和历史学家何兆武先生所叹息的那样:老一辈学者大都惜墨如金且非常自重,「远不是当今动辄以炒作千万言为其能事的弄潮儿所能望其项背的」6。
此外,为迎合领导人好大喜功的主观愿望,近年来中国大学办学规模也愈来愈大。原来的专科学院纷纷升格为大学。原来的复合型大学也进一步扩充为「大而全」的超级综合型大学。为此,以剥夺农民土地为代价的兴建大学城的圈地运动也随之四处蔓延。
目前的高等教育和 「学术」上的「大跃进」,虽然不是1958年「大跃进」的简单重复,但依然可以看到相互之间体制上的联系脉络。若仅以数量和发展速度来衡量,中国已出现许多「超世界一流」的大学了。然而,如果我们从品质这一学术上最重要甚至可以说唯一的标准来衡量,就会发现中国大学的学术水准是令人担忧的:抄袭、剽窃、低水准重复已成为「学术」作品的常态,原创性研究成果少得可怜,能在某一学科领域居世界领先地位的学者更是寥寥无几。不用说与国外著名大学比较,现在中国大学管理体制在许多方面明显地落后于七、八十年前提倡相容并包、思想自由的蔡元培担任北大校长时期。在这样的学术管理体制下,还奢谈甚么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只能给人以滑稽之感。
尽管中国的学术处在这样的低水准状态下,全国各地年年都大张旗鼓地搞各种级别的学术评奖活动。例如,在既没有经过学术界同行广泛认可也没有经过长时间检验的情况下,全国每年都评选「优秀博士论文」(其中多数都未出版),获奖者可以获得五十万元的科研经费7。在中国社会科学界发表的文字作品东抄西抄还泛滥的情况下──很少有作者认真查找和阅读原始资料尤其是各种外文文献,过多的评奖或强调所谓「核心期刊」论文「引证率」只能起到误导、炒作和对急功近利管理体制推波助澜的作用。
由此可见,导致学术浮躁及腐败的基本内因是官本位的大学管理体制。教育事业以及学术研究对一个国家及其国民素质所产生的影响既广泛又深远,甚至会贻害几代人。因此,我们不仅要找出产生学术腐败的基本内因,还需要进一步分析这一不合理体制的主要症结。
二 计件工、小时工与大学教授
(一)大学教授被贬为计件工
大学教授成为计件工是近几年突显的现象。其中一个起因是自90年代末以后,国内几所著名大学得到政府的特别资助而建立起岗位津贴制。官本位的大学体制必然会产生等级制度。为了分配这些钱和便于官本位的行政管理,这些大学便根据每个人发表文字作品的数量把大学教师人为地硬分为三六九等,并每年都根据在所谓「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或出版书的数量作为硬性标准进行评岗定级。8这样,大学就建立起了与教师个人收入直接挂钩的急功近利和等级式的人事管理制度,教授也被正式贬为计件工人。由于中国大学教师基本工资不高,明显低于岗位津贴,为了争取得到更多的岗位津贴,教授们便想尽一切办法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以凑数。
除此之外,许多大学及其院系还建立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的金钱奖励或补贴机制,并且还把这类期刊又分为与具体论文学术水准毫无关系的不同等级。有的大学及其院系给予发表在某些高级别「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奖励金额相当高,可以说是重赏了。自古以来中国就有「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说。不过,过去「勇夫」通常是指为了获得重金的卖力者或卖命者,而现在却是大学教授们为了赏钱通过在「核心期刊」上多发表论文去争当「勇夫」。可以断定,这样的「勇夫」在权势面前很可能就会成为真正的懦夫。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中国论文的品质评判标准不是取决于论文本身的水准和时间的检验,而是取决于所发表的期刊。这种金钱奖励与其说是奖励文章本身,不如说是奖励文章所发表的期刊。9这意味着即使是毫无创见的平庸之作或学术垃圾,只要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就会得到大学各级学术机构的认可和奖赏,而那些真正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如没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就被完全打入冷宫。这大概是世界学术历史上中国的一大「发明」──践踏学术的制度!
可见,当前中国大学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急功近利,即在制度上鼓励教授像计件工人那样追求产品数量。由于在「核心期刊」上多发表论文是既有名又有利的事情,不少教授为了争眼前的名利,不惜出卖学术良知,不顾学术基本规律,抄袭、剽窃、自我重复、一稿多投、让学生代笔等。然而,至于中国社会科学方面「核心期刊」所发表的论文水准究竟如何,凡是严肃的学者都是很清楚的。可以说包括这些「核心期刊」在内中国学术界到处都充斥着平庸「学术」作品:东抄西抄的毫无创见之作,哗众取宠的标新立异之作,拾人牙慧的食洋不化之作,故弄玄虚的文字游戏之作,维护权势的歌功颂德之作,等等。官本位的体制也必然产生特权或垄断机制。某些获得学术垄断地位的「核心期刊」出现了与投稿人之间的金钱交易现象10。中国的学术浮躁和学术腐败现象自然应运而生。大学本来是追求真理的圣洁地方,但在中国大学却成为从制度上鼓励人人争名夺利的场所。在这样的大学里,被级别、金钱和名利塞满脑子的教授们能教出甚么样的学生呢?
作为大学计件工制度的另一表现是,现在中国的大学及其院系还以个人出版著作的数量作为评职定级的主要参考依据。为了鼓励人人都当高产作者,一些学术单位对出版书的作者也给予高额奖励,而不论是否为有价值的学术著作。事实上,许多以「学术著作」为名的书不过是一些教科书式、综述性、译介或普及性的读物。当然,其中某些普及性或杂文随笔之类作品也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和思想性,但这类作品毕竟与学术著作有一定区别。有些自以为是学术著作的作者甚至连基本的学术规范都不懂,因而其作品硬伤累累。但另一方面,在目前这种只鼓励学术快餐的体制和氛围下,坚持「十年磨一剑」、甘坐冷板凳、潜心做学问的学者,反而成为不识时务的「异类」而受排挤。
现在每年写出一本或几本书的学者愈来愈多,但其中有多少是真正的学术著作恐怕就难说了。按理说学术著作至少应符合一些基本的要求,如作者应当首先掌握所研究专题或特定领域在国内外的主要研究成果,直接查阅引用原始资料、尤其是外文文献11,在重要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视角等方面应具有独创性或对前人的成果有所超越,全书还应主题集中并有严密的逻辑性和系统性。所以,严谨的学者是不轻易把自己写的书定性为学术著作的12。一本有创见的学术著作,特别是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往往要经过作者多年的学术积累才能产生。有的学术作品可能要花费作者终生的时间。所以北京大学历史专业曾有「一本书主义」的学术传统。即使对优秀学者来说,一生能写出一本真正有原创性并能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学术著作实际上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不然现在经典著作早就泛滥了。
早在1893年,英国工党在成立大会上通过的纲领就提出废除产业工人的计件工作制度。真没有想到,一百多年后,中国的大学教授非但不如现代公司的雇员13,中国大学还再现了近代小作坊式的计件工作制度,教授被正式地贬低为计件工。这种世界独创的培养学术庸才的体制,对中国学术研究所产生的长远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二)大学教授成为小时工
大学教授成为小时工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实行课时费制度。不知从何时开始,中国的大学也实行起了课时费制度,即教师在微薄的基本工资之外,根据上课的小时数可以获得一定的讲课津贴。由于课时费主要来自各个教学机构自身的「创收」,课时费的多少不仅因大学有所不同,在同一大学内的不同院系也有明显差距。如果说课时费还曾有过一点儿正面作用的话,那就是补助了教师的收入,但提高大学教师的收入的正常途径还是应该通过增加基本工资。
事实上,课时费产生了更大的负面作用:首先,课时费制度把教师变成了一个按工时取得收入的小时工,这与从事复杂的智力活动的教师职业是不相符合的。其次,本来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职工作,通过课时费来提高教师上课积极性只能导致教师斤斤计较和职业道德水准的下降。而且,由于一些热门专业的教师可以通过在社会上各种预考班上课或走穴式的演讲获得更高的收入,因此课时费并不能达到提高这类教师上课积极性的目的。第三,研究生学分制是学校业务行政部门确定的,由于学分较多,许多院系因人设事地开设研究生必修课,再加上半个世纪前从苏联照搬来的政治思想必修课,结果造成研究生课程负担过重,整天为了学满学分忙于应付各种课程。由于研究生缺乏对特定专题的阅读和研究时间,结果成为不搞研究的听课生14。第四,课时费制度只求数量不求品质,最终可能会使大量低品质的教学充斥大学课堂。
作为课时费制度的延伸,在大学里一个教授完成的各种工作量也都与经济收入(奖金或津贴)挂钩。例如,在许多大学,教授每指导一名硕士研究生或一名博士研究生,都会获得一定的类似课时费的金钱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大量招收研究生不仅可以体现好大喜功的大学领导的「政绩」,也与每个教授个人的经济收益有联系。很自然地,既是计件工又是小时工的教授们都愿意大量招收研究生,包括大量招收博士研究生。一个教授同时指导上十名甚至几十名博士研究生的「壮观」随处可见。所以,中国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大跃进」局面有着大学内外多方面的促成因素。
三 「数字化」管理模式与学术自由
综上所述,中国大学官本位的管理体制的最突出特点表现在片面追求数量。这种所谓「数字化」管理模式,不仅有利于显示大学内各级行政官员「政绩」,同时也便于有效地管制大学教师15。事实上,现行学术管理体制不仅妨碍了学术品质的提高,而且还损害到了学术自由。
其实,即使在自然科学界,一些原创性和开拓性的研究成果不仅要经过长期的探索,而且未必能立即得到学术界的公认并发表在著名的杂志上。如美国物理学家米歇尔‧费根鲍姆早期很少发表论文,他的有关混沌理论的研究成果(「费根鲍姆常数」)也只是发表在一个毫无名气的杂志上。普林斯顿大学的安德鲁‧怀尔斯九年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但最后却解决了困扰世界数学界长达360余年的一大难题──费马大定理。要是费根鲍姆、怀尔斯这些科学家在中国大学当计件工式的教授,恐怕早就该下岗了。中国之所以难以出现世界一流的开拓型科学家,除了物质条件以外,还有缺乏学术自由的体制问题。
社会科学比自然科学更需要宽松的学术环境。在中国这样有着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官本位的学术管理体制更容易起到压制学术自由的作用。过去,在中国压制学术自由的主要是来自政治运动的高压,当今在中国压制学术自由的原因虽然还与政治有关,但日常表现形式则是官本位的学术管理体制,如「数字化」管理模式以及审批学术、等级学术等16。目前,中国各个大学都在热心实行所谓「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数量统计,并以此决定每个大学教师或科研人员的职称、岗位津贴、奖金甚至住房和其它待遇。然而,中国社会存在着的一种「潜规则」,即在社会科学「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一般要经过比其它书刊更严格的政治审查,涉及到敏感领域或者有独立思想和深刻批判性的文章,往往是不大可能发表或完整发表的。这样,迫使或限定学者们都往这类刊物发表文章,其对学术思想自由方面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同样,中国大学要求教师盲目追求出书数量的管理体制,不仅催生大量平庸之作和学术垃圾,也起到压制学术自由的间接作用。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术及出版的自由程度已远远大于「文革」以及之前的时代,但是仍有一些有真知灼见的著作难以出版,或者出版后也难以再版。这里仅举两个人的遗作在中国出版难的实例。
一个是《顾准文集》。这是一本自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极少见的有原创性和思想性的社会科学著作。顾准(1915-1974)是1935年就参加中国共产党的资深党员和自学成才的学者。由于其不盲从和不惟上的正直品格,1952年顾准就被免去上海市财政局长和税务局长职务。反右运动后,顾准又因「反苏」言论和经济学观点以及探索「民主社会主义」等「罪名」,先后于1958年和1965年两次被戴上「右派分子」的帽子。17 尽管长期受到政治迫害、甚至在妻离子散和身患癌症的艰难逆境之下,顾准始终坚持独立思考和探索,对有关中外历史、政治哲学、经济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学说等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许多独到的深刻见解。
然而,在「文革」之后顾准的遗作由其弟陈敏之整理并准备出书,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出版困难,前后费时十八个春秋,在经历了几多波折和艰苦之后,后来还不得不先移至香港出版18。1994年中国大陆的贵州人民出版社终于侥幸出版了《顾准文集》──这本书除了收集了一些顾准生前发表过的部分论著外,最有思想和学术价值的是一些不为发表而写的私人通信集。遗憾的是,《顾准文集》很快就成了绝版,多年来在大陆图书市场上已见不到该书的再版了19。
另一本书是《王申酉文集》。王申酉(1945-1977)于1962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物理系,本应于1967年毕业,但由于「文革」时遭到迫害,长期留在华东师大,当了十年「待分配学生」。在当时非常有限的图书条件下,王申酉认真研读社会科学著作尤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成为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王申酉对马克思理论的理解与官方宣传的观点不一致。所以,他因在所写日记和给女友的信件中表达了自己的政治信仰被人发现而遭到逮捕,并在「文革」结束后的1977年被上海市法院判处死刑,同年4月27日执行枪决。《王申酉文集》收集了王申酉被关押期间的供词、以前的日记以及给女友的信件,主要内容都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对苏联、中国革命以及现实的「文化大革命」进行剖析和批判。
《王申酉文集》一书的编者,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开始寻找出版社,但却没有一家出版社能够出版此书,经过了二十二年的时间终于在香港出版。《王申酉文集》的主要编者、《人民日报》高级记者金凤在书的序言中提出了一个非常令人深思的问题:「在一个号称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革命和建设并写入党纲和宪法的国家,为甚么偏偏不允许出版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并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观察、思考、分析现实社会,得出与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方针、政策相同结论的一个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遗作?」20
上述两本书的作者尽管个人背景、研究领域、思想及知识认识水准不尽一致,但有些共同点,即:两人都是在生前受到政治迫害而在死后被官方平反;两人都在思想窒息的时代依然坚持独立思考;两人在思想上都没有「离经叛道」──都受到马克思主义重要影响;两人都有不为发表而写下的有思想性和有批判性的文字。尽管如此,两人的遗作在改革开放多年之后仍然遇到出版或再版的困难。
中国宪法上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但这只是抽象的规定。由于中国没有违宪司法审查制度,宪法条款原则上也不在法院直接适用或援引,因而宪法规定的权利通常缺乏有力的司法保障。这里,还可以举一个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例。2002年8月4日,一位北京律师在出差香港回北京的旅途上,买了本名为《红太阳是怎样升起来的──延安整风运动的来龙去脉》的历史书,却被北京机场海关以走私违禁出版物没收。此书为国内历史学者所写,作者根据详实的历史资料对延安整风运动提出了一些与官方以及大陆党史学界主流不大一致的学术观点21。
这位遭到海关没收处罚的北京律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2年6月19日,法院作出了维持首都机场海关处罚决定的一审判决。22原告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9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首都机场海关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缺乏对禁止进境事实认定的依据,其做法违背了行政执法「行为有据」的基本原则,因此作出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撤销首都机场海关2002年12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终审判决。23 这个判决本来是对保障学术自由是很有积极意义的,然而,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又就该案进行了再审。结果该法院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再度作出撤销本院上述行政判决、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维持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终审判决24。
这样,一本由大陆学者撰写的涉及六十年前历史事件的学术著作不仅不能在大陆出版,而且还禁止从大陆之外的地方购买和携带入境,尽管此书在中国许多大学图书馆都可以借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两个半月内出尔反尔的两个终审判决,可以从许多方面反映出中国司法体制和出版体制的现实状况。至少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学术著作的出版自由,仍然得不到充分的司法保障。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学迫使教授往指定刊物发表文章或者一味强调出书数量的现行学术管理体制,带来的影响决不仅仅是一般学术品质方面的,还会带来损害学术自由乃至思想自由的深远后果25。
历史上有过许多压制学术自由妨碍社会进步的沉重教训。这里只举距离现在较近的两例:一个例子是自上个世纪30年代后期至50年代初期,苏联农业科学院院长李森科在斯大林的支持下用政治镇压的手段压制遗传学科学家,结果对苏联的生物遗传学、农业科学以及农业生产带来了灾难性后果26。另一个例子是上个世纪50年代,即中国「全盘苏化」时期,顾准曾提出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应引入市场经济机制的学术观点27。但这一观点却遭到批判并成为顾准被划定为「右派分子」的「罪证」之一。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经济腾飞的形势下,中国却维持了三十多年僵化落后的经济体制。
当然,学术自由最终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宪法政治体制以及言论出版自由的保障程度,但不合理的大学管理体制也会在某些层面上进一步起到妨碍学术自由的作用。
四 大学管理体制与受教育权
大学管理体制与人权保护问题有密切联系。2001年2月28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关于受教育权的第十三条规定:教育应「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第一款)。虽然公约该条款没有明文指出学术自由,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1999 年在第二十一届会议通过的关于公约第十三条一般性意见,对学术自由与受教育权的关系作了重要的阐述。委员会首先指出:只有在「教员和学生享有学术自由的情形下,才有可能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高等教育中的教员和学生特别容易受到破坏学术自由的政治压力和其它压力的伤害」。委员会认为:「学术自由包括个人对自己当前从事工作的机构或系统自由表示意见的自由,以便在不受歧视或不担心国家人员或任何其它人员压制的情形下履行其职务。……」为了享受学术自由,委员会指出「必须实现高等教育机构的自主。自主就是高等教育机构对涉及其学术工作、标准、管理和相关活动的有效决策进行必要的自治的程度。」28
据此可以认为,受教育权与学术自由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学术自由,受教育权也会受到侵害。由于大学教师和学生都容易受到「破坏学术自由的政治压力和其它压力的伤害」,因此,应实现大学的自主,特别是在学术管理体制方面确立必要程度的自治。这种自治主要应体现在大学内教授可以通过有实质职权的教授会等形式实现对学术工作管理的参与和决策29。这就意味着中国大学改革的根本方向应该是逐渐削弱乃至消除官本位的行政化管理体制,走向大学自治和教授民主管理学术工作的体制30。
当然,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严峻的事实:在中国各种改革中,最难的就是牵涉到各级领导官员既得利益的体制改革,政治改革如此,行政改革如此31,大学管理体制如往正确方向改革也将如此。但是,若不改革大学官本位的管理体制,不给大学教授创造一个自由和宽松的环境,中国的学术水准和教育品质就可能会长期落后,最终无力承担促进社会发展以及教书育人的重任。
注释
1 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革命的中国的兴起 1949-1965》,谢亮生 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428页。
2 《当代中国的出版事业》上,(《当代中国》丛书编辑部)编,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第65、136页。
3 这种传统的「政绩」观会带来祸国殃民的后果。例如,1958年至1960年的「大跃进」时期,各级政府热衷于向上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汇报当地「高产卫星」的「政绩」,结果导致了高征购乃至人为的大饥荒。参见笔者所写的:〈表达自由与社会发展:对一个实例的分析〉,载《法治视野下的人权问题》(北京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4-94页。
4 据2002年的官方统计,中国的博士生人数就已达十二万多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由于中国每年都在增加博士生招收人数,预计到2010年,中国授予博士学位的人数将达到五万人,有望超过美国而成为世界博士生数量第一,参见《中国教育报》2002年10月11日。仅北京大学法学院前几年就有过一年授予百人法学博士学位的高产记录,这让那些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也远远望尘莫及。据我所知,至少英、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著名大学法学院一年若能授予上十个人学术型博士学位就属于很少见的了。
5 在一个不健全的社会,一个文人或学者在文坛或学术界的地位(或知名度)往往不是取决于真实的学术水准,而是取决于官方的认可及市场化的炒作。一个人只要不受到官方的指责,越受到学术界的批判,反而越能出名走红。因此,媚上、媚外、媚俗以及寡廉鲜耻已成为一些文人学者品格的标记。
6 何兆武:〈批判的哲学与哲学的批判〉,载《读书》杂志2001年第8期,第88页。
7 我曾经参与过对申报上来的法学优秀博士论文的专家评阅工作。坦率地说,真正有原创性的论文极少,其中个别论文仅达到硕士论文水准。
8 龚刃韧:〈关于法学教育的比较观察──从日本、美国联想到中国〉,载《北大法律评论》(2001)第4卷第1辑,第136-142页。
9 黄安年:〈是奖励学术刊名还是奖励论文品质──评本末倒置的文科成果津贴奖励〉,引自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
10 王彬彬:〈还要荒谬多久〉,载《南方周末》2003年10月23日。
11 由于中国近代的落伍,社会科学多为舶来品,中国学者自己的研究起步较晚。因此在许多领域的研究方面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以及其它外文文献数据,这样就需要多掌握一些外语知识。即使中国法制史这一看似中国本土的学科,由于国外特别是日本法学者的水准明显高于中国学术界,因此连欧美研究中国历史或法制史的学者一般都要学习日文。
12 如已故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近代研究所所长郭以廷在他写的《近代中国史纲》前面的小记中,就明确指出该书不是学术著作,参见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上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13 1952年美国二战时期的著名将领艾森豪威尔担任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在该校教授举行的欢迎会上,艾森豪威尔谦恭地对有机会会见在场的全体哥伦比亚大学的「雇员们」表示万分的荣幸。这时,一位物理学教授拉比(后来成为诺贝尔奖得主)站起来说:「先生,教授们并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雇员』。教授就是哥伦比亚大学。」参见程星:《细读美国大学》,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63页。
14 这两年我指导过的学生中有在瑞典隆德大学和美国耶鲁大学读研究生的,那些大学研究生的课程至少比中国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少一半以上。
15 例如,那种年年根据在所谓「核心期刊」发表文章数量评岗定级的计件工制度就进一步加强了大学内各级行政领导管制教授的权力,结果使得中国本来就已存在的官本位体制进一步得到强化。
16 郑永流:〈学术自由及其敌人:审批学术、等级学术〉,引自法律思想网:http://www.law-thinker.com/show.asp?id=1761
17 详见高建国:《拆下肋骨当火把──顾准全传》,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
18 陈敏之:〈从诗到散文──《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出版追记〉,载《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27-432页。
19 现在大陆图书市场上还可以看到顾准的其它作品,如《顾准日记》、《顾准自述》、《顾准笔记》等,但据出版界人士透露,《顾准文集》却属于禁书。
20 《王申酉文集》,香港高文出版社2002年,第19页。
21 高华:《红太阳是怎样升起来的──延安整风运动的来龙去脉》,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年。
22 (2003)二中行初字第15号。
23 (2003)高行再终字第113号。
24 (2003)高行再终字第194号。
25 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冲击下和官本位的大学管理体制下:一个学者即使违反了法律、学术道德和公定规则,只要不得罪官方并受到上级领导保护,就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一个学者仅仅是行使宪法明文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利,如果得罪了官方就可能受到打击和排挤。
26 若•亚•麦德维杰夫:《李森科浮沉录》,李宝恒、赵寿元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第53-193页。
27 顾准:〈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原载《经济研究》1957年第2期,引自《顾准文集》,第11-61页。
28 HRI/GEN/1/Rev.6,第38、39、40段。
29 现在有个别大学如北京大学的一些院系,表面上似乎也有了「教授会」,但形同虚设,根本没有任何决策权。
30 既然在中国可以在文化教育水准最低的农村都能实施村民自治管理,那么,在文化教育水准最高的大学中为甚么就不能推行教育自治和教授会民主管理呢?
31 例如,目前仅仅对为政府各级领导官员服务的、每年耗资三千亿人民币的公车改革就难以进行。
龚刃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来源:二十一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