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
宪政社会主义学派的形成有一个很大的背景,就是有人反对宪政。那些人对什么是宪政,宪政与宪法的关系问题都搞不懂,因为害怕宪政而反宪政,去年我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是《评宪政恐惧症》,发表在美国《侨报》上。邓小平曾讲过,我们还没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我认为现在已经到了必须搞清楚的时候了。没有宪政的规制,不管是什么“社会主义”都会走上邪路。只有有了宪政的规制,社会主义才会走上光明坦途。也就是说,从宪政社会主义形成的思想根源或者社会根源来看,一方面由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没搞清楚,另一方面由于什么是宪政没有搞清楚,这样就导致一种硬要把宪政与社会主义对立起来的反宪政逆流,而作为对这股逆流的反制,近年来才出现了宪政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具有最广泛支持度的新的学术思想派别。
提出“宪政社会主义”这个命题或者概念,在国内外很早就有,国外有费边社的萧伯纳曾用过这个提法,国内至少是2006年胡星斗就曾在一次研讨会上提出过这个概念。但是真正地切实地立足中国问题及其现阶段实际,把这面学术思想的旗帜举起来的是青年学者华炳啸,他在2010年出版了一本很厚的书《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做了系统严谨的学术论证,还组织一些老中青学者开了两届研讨会年会,发表了很多文章,出版了几期《宪政社会主义论丛》和其他一些著作,在社会上开始引起了广泛关注。宪政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学术观点、政治思想命题,现在能够团结知识界一大批的学者。很多很著名的学者都愿意担任《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编委会的编委,参与这一学术共同体的研讨,而我们吸纳的前提就是基本认同“宪政社会主义”这一命题,或虽不一定完全认同这一命题,但却是既赞成社会主义又赞成实行宪政的学者,共同研讨如何把宪政与社会主义有机结合起来。只要你赞成在中国实行宪政,让权力受到约束,同时也赞成在中国要实行真正的以人为本的、以社会为本的社会主义,就都可以来参与到我们的学习讨论中来。
“宪政社会主义”学术思想开始受到理论界的关注和重视,最初经历了这样的过程:第一,华炳啸创办的《宪政社会主义论丛》于2011年6月正式创刊出版;第二,这一年六月陕西省人大和中央编译局在西安举办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法治国家建设”研讨会,在这个会议上很多学者都公开支持了宪政社会主义学术思想,到12月,华炳啸又在各方协同下在北京举办了首届宪政社会主义论坛,成为《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编委会举办的年会,影响更大;第三,华炳啸的专著在这一年获得了官方学术奖励,拿了一个一等奖,说明受到了有关部门承认,站稳了脚跟。
但我们必须再阐明三点基本事实:第一,“宪政社会主义”只是一种学术思想或观点,不是一个政治派别;第二,它虽然为了学术交流,有一个松散的开放性的聚会,每年开一次学术年会,但没有政治组织,坚守的是学术探索,在这个学派里只有学者,没有政客,这些宪社学派学者只想在学术上、在学者圈子里探索宪政与社会主义结合的可能性及其现实路径,供治国理政者参考。第三,支持和参与这种学术思想派别的目前大多数都坚持积极稳健的改革立场。简单说,我们都是承认八二宪法的,要求实行八二宪法中符合人民利益需要、符合宪政要求的原则与规定,当然也包括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现行宪法,但不是推翻现行宪法,不是另起炉灶。也就是说,要在中国现有的基本制度底下来讨论宪政建设问题。所以,要想了解宪政社会主义,首先就要把这几个界限搞清楚。宪政社会主义不是一个政治派别,不是一个政治运动,也不是有组织的团体,而是正处于形成发展中的、学术性的、开放性的、松散的、包容性的学派。但是我们都是始终坚持探索民主建设与改革路径的学派。我们既承认符合宪政要求的秩序,又要改革完善现行宪法。
对于“宪政社会主义”这个命题,大多数人是支持和认同的,但是并不等于他同意“宪政社会主义”这种提法。有人讲是社会主义宪政,不是宪政社会主义,也有一些人说还是搞民主社会主义,也有人说就是要把八二宪法贯彻到底。积极参与支持“宪政社会主义”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派别的,相互之间的观点有时候看是很不一样的。这也很正常。华炳啸提出,第三届年会要以青年学者为主,凝聚学派共识,形成核心团队,争取在一套共享的概念、方法、研究范式之下相互融合发展,在政治学、宪法学、经济学、传播学等不同学科方向及其交叉学科上出一批有分量、有影响、高水平、能和国际学界对话的学术著作,对这一做法我很支持。我始终认为,宪政社会主义学派前途光明,大有可为,而宪政社会主义学派的希望在一批有担当、有学识、有智慧的青年学者。希望你们这个学术团队能凸显问题意识,拿出学理厚重、理论创新的学术成果。我们这些编委会的老人们,愿意积极支持学术新锐,为你们的学术成长搭起人梯。
借这个机会,我来谈谈我所认同的宪政社会主义。我所支持赞成的宪政社会主义是以宪政来规限社会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必须是实行宪政的,否则就不叫社会主义。以宪政规限社会主义,通俗的讲就是没有宪政就没有社会主义。我们和机械的经济决定论有所区别。我记得恩格斯就曾做过反思,他说过去我们过于强调经济决定一切,其实是不对的,政治上层建筑也反过来可以决定社会经济和文化等等。这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修正或者是一个发展。我强调用宪政来规限社会主义,那就是说不单单是用经济所有制、更不是用计划经济来确定是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说政治上层建筑的性质也决定着社会主义的性质。所以,不搞宪政,不尊重人权和保障公民权利,就不叫社会主义。在这里,我们对经济决定论必须有个更全面更准确更科学的认识和把握,要承认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条件下,上层建筑性质也会决定社会主义性质。但是我还是赞成最终社会的发展是由经济决定的,恩格斯也是这样讲的。但是你把每一件事情都说成是经济决定的,那就会陷入悖谬。
刚才是说宪政和社会主义两个概念间的关联关系,说明为什么叫“宪政社会主义”。还有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不叫“社会主义宪政”?我认为若叫社会主义宪政,那就实际上是说宪政是可以姓社姓资的。其实宪政虽然在各个时代和各个国家各有特色,但就其基本理念和机制而言,是普世的,宪政既不只姓资,也不只姓社,宪政姓宪名政,核心即限政--也即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资本主义可以搞宪政,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宪政。我们用“宪政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实际上就是强调,不能用鱼龙混杂的各种名目“社会主义”来规定宪政,而要由民主宪政来规定社会主义。
再分开来说,我所理解的社会主义是什么,我所赞成的宪政又是什么。--我所赞成的社会主义也可以说是新社会主义,我所赞成的宪政也是新宪政主义,和旧的有所不同。我认为社会主义,就是以社会至上为主义,也就是以社会的主体--人民至上,以社会为本位,而不是以国家为本位。希特勒版本的社会主义就叫做国家社会主义,我们不搞国家至上的社会主义,我们要以社会为本位或者以人民为本位,以人为本位。全世界社会主义有人统计有70多种,其中绝大多数是经过了歪曲修正的社会主义。我们追求的社会主义是以人民至上、以社会至上为主义,就区别于斯大林的党专政、领袖专政的社会主义,也区别于朝鲜的封建社会主义,在那里父传子,子传孙,祖孙三代世袭。也不是卡扎菲搞的“大众社会主义”,那是独裁社会主义,更不像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那是法西斯主义。把这些社会主义区别开来,我赞成以社会为本,以人民为本的社会主义。
什么叫宪政?我所奉行的或者赞成的是新宪政主义。什么叫新宪政主义?原来的宪政主义的一个核心的价值或者核心的机制,就是以国家权力制约国家权力,过去启蒙思想家所讲的权力制衡都是指国家权力内部的互相制衡。所谓三权分立,三权都属于统治者内部的,成为一个权力密封的机器,老百姓是站在外面的,一般社会的力量、公民和社会组织是很难参与的,甚至无法参与这种权力制衡过程。这是旧的宪政主义的缺陷。新宪政主义不仅仅是说要强调国家权力内部的制衡,还要强调运用社会的力量来监督国家权力,来制衡国家权力。也就是说,我主张以社会权力制衡国家权力,以公民社会来制衡政治国家。而过去只是以国家权力来制衡国家权力。华炳啸也有一篇文章,题目就叫《社会主义即以公民社会为主义》,可见我们宪社学派都很重视社会力量,主张确立人民的主体地位,通过社会力量来制衡国家力量,这样才能对规限官僚权力体制更有效果,特别是对今天的中国来说更是这样。
最后,我特别要介绍一下两位杰出的民营企业家,一位是北京的企业家李磊先生,他从1988年起就支持华炳啸的研究,已经保持这种友谊超过了25年。我在2011年应邀到陕西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法治国家建设”研讨会的时候,李磊先生亲自一路护送我到陕西。非常难得的是,他还是优秀的共产党员,有先富带动后富的觉悟和事迹,也有热心学术公益、赞助“思想中国”的情怀,更有谦逊勤勉的品质。李磊先生参加过第一届宪政社会主义论坛,并发表了简短而恳切的发言。这次,他又拿出一笔钱赞助支持“制度建设与治理现代化”丛书项目,目的就是想孵化孕育出一批中国本土的青年思想家,助力“思想中国”的崛起。另一位是陕西的企业家高鸿鹏先生,他出席过第二届“宪政与社会主义论坛”,读过很多书,是一位很有思想和学识眼力的企业家。这几年,宪社学派初期的孕育和发展,靠的既有相对宽松包容的学术环境,也有民营企业家的慷慨赞助。中国要实现大国复兴,一定要首先实现“思想中国”的复兴。温室里的花朵往往经不起大风大浪,经不起世界潮流中思想浪花的检验。宪社学派本身就是在夹缝中、在争议中拔地而起的,又有热心公益的民营企业家的施肥浇灌,这使我们获得了宝贵的学术支持,坚守理想,“为宪政中国之崛起而研究”。我同时很欣慰地获悉,第三届宪政与社会主义论坛,又来了一位上海的民营企业家刘树荣先生来旁听,并参与到了这种学术公益事业。造就“思想中国”的学术公益事业,需要来自新社会阶层的智慧与参与。我谨代表《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编委会,向他们致以诚挚的感谢。
衷心祝愿第三届宪政与社会主义论坛圆满成功,希望大家都能厚积薄发,刻苦钻研,创造出研究中国问题、破解改革难题的学术精品。共同为在中国实现宪政社会主义、实现人民所需要的伟大的复兴而贡献各自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