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倩:毛姆笔下的维特根斯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09 次 更新时间:2013-11-17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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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倩 (进入专栏)  


在为毛姆的《刀锋》所写的“译本序”中,译者周煦良先生经过考证,指出:“可以断言小说中的拉里就是写的维特根斯坦。”毛姆写此作之时,维特根斯坦的名气,可能只在一些很小的圈子内。因此,毛姆说他笔下的人物,尚不够有名。但他在这样说的同时,又说如果哪天这位朋友成名了,他的这本小说“对于替我朋友作传的人,将不失为一本可资征引的书。”小说家言,不足为凭,但至少可以看出,毛姆写作时的认真。如此,读毛姆此作的读者,大概一种是喜欢毛姆的,一种是奔着维特根斯坦去的。我属于后一种。

尽管有此背景,但坚持认为应将小说看作虚构作品来读的,也有。在《拉里:刀锋上的行者》一文中,郭勇健先生说:“在这个令周熙良先生喜出望外的发现和趣味盎然的考证,只让我感到十分扫兴。在我看来,‘拉里’的原型到底是不是维特根斯坦,与我的阅读经验毫无瓜葛;把‘拉里’这一文学形象落实为现实中的某个哲学教授,我以为甚至是对《刀锋》的一种贬低。‘拉里’只是一个纯粹虚构的理想人物,毛姆通过虚构这个人物,揭示了人性中固有的一个精神纬度。这一精神纬度,在20世纪初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欧美世界中被清晰地意识到,在拉里身上得以显豁,但在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时代、一切地点,它始终存在,亘古不灭。”

郭勇健先生的看法,有其道理,但要说将“拉里”这一文学形象“落实”为维特根斯坦,是对《刀锋》的“一种贬低”,我估计作者毛姆本人,亦不见得同意。因为在我看来,追索维特根斯坦本人的精神历险,其所“揭示”出的人性之“精神纬度”,绝不比毛姆笔下的“拉里”逊色。因此,我更愿意将毛姆的《刀锋》,看作是对维特根斯坦精神肖像的一种文学解读。而我这里写下的,即是将毛姆的“解读”,与维特根斯坦本人及其传记作家的作品相参照,借此来讨论时代、信仰和意义的问题。

总的说来,十九世纪是一个相信进步的世纪,因此而充满乐观主义精神。而这种对进步的“信仰”,主要由两个原因促成:一是科学的进步,二是财富的积累。但这种过分的乐观,则不过是一种幻想。叔本华说:“进步,那才是你们的幻想。这就是19世纪的梦想,就像在10世纪人们幻想能够死而复生一样。每一个时代都有幻想。当粮食和过去的储备被耗尽的时候,你们却把科学和财富堆积得更高。相对于如此巨大的堆积物,人类难道不会越发地渺小吗?”

在科学的发达和巨量的财富面前,人之越发渺小,即意味着对人的贬低。而在人类的所有活动中,对人之贬低尤甚的,是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来了,携带着近代科技的巨大能量和残酷性,击碎了人类将不断进步的乐观梦想。小说中的拉里,也因为参加战争,而性情大变,重新思考人生的意义。

而这与现实中的维特根斯坦,有极大的相似性。也正是在一战的战壕里,维特根斯坦深切思考“逻辑与罪”的问题;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维特根斯坦在其“战时笔记”中写道:“对神秘事项的渴望源自于如下事实:科学无法满足我们的愿望。我们觉得,即使所有可能的科学问题都悉数获得了解答,我们的问题还完全没有被触及到。”维特根斯坦在这里指出,科学的发达,无关乎人心;因此,才有“对神秘事项的渴望”。小说中的拉里,也在波兰矿工考斯第那里,接触到神秘主义思想;而这,亦构成其寻求人生意义之征程的一个步骤或环节。

科学带来进步,亦造成残酷的毁灭,人心因此而陷入无聊和迷茫。在毛姆的小说中,人们疯狂追求财富和享乐,正如法国作家迪迪埃·雷蒙在《叔本华》一书中所言:“无聊是致命的疾病,是公众的灾难,他使得所有这些可能的消遣应运而生,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牌戏、舞会和狂欢活动。”而且他们迷信,但“在叔本华看来,迷信者之所以迷信,是为了填补空虚,逃避苦闷,表面上他是被迷信折服,实际上他是在自娱自乐。”

在纵酒狂舞的背后,是心灵的极度迷茫。正如巴兹·鲁曼导演的影片《了不起的盖茨比》“开篇”所示:“那时,我们都迷茫了/越是想要跟上所处时代的步伐/我们就越迷茫”。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人们心灵的迷茫和空虚,最终酿成严重的后果,那就是三十年代德国纳粹的兴起。周煦良先生说:“小说无一语涉及纳粹的兴起,但是,小说反映的欧洲的精神空虚,已足够说明为什么纳粹主义能够乘虚而入了。”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人生的意义问题,成为一个致命的难题。战争所带来的,使让人之存在,成为一种绝对的偶然。人存在的根基,遭到绝对的毁灭。英国学者特里·伊格尔顿在《人生的意义》一书中,有如是总结:“现代主义思想的标志性特征是一种信念,认为人的存在是偶然的——没有根基、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没有必然性,人类本来很有可能从未出现在这颗行星上。这种可能性掏空了我们的现实存在,投射出恒常的失落和死亡的阴影。即使是狂喜的时刻,我们也颓丧地知道脚下的根基宛如沼泽——我们的身份与行为缺乏牢固的基础。这可能让我们的美好时光变得更加珍贵,也可能让它们变得毫无价值。”

这种令人绝望的时代气氛,让那些敏感的心灵,尤感痛楚。如植物般脆弱的个体,在战争与死亡的废墟之上,将如何寻求人生的意义,从而得以站立?

在《刀锋》中,直接促成拉里之思想转变的,是其朋友的死亡。死亡在这里所扮演的,是一个提醒者的角色,它让拉里从一个乐观而追求上进的青年,突然变得忧郁,沉默和不安起来。在小说中,拉里如此自道:“你就想到一个在一小时以前还是个有说有笑、充满生气的人,直挺挺躺在那里;就是这样残酷,这样没有意义。你没法子不问自己,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仅仅是盲目命运造成的一出糊里糊涂的悲剧。”

维特根斯坦说:“死亡不是生命中的任何事件。它并不是世界中的任何事实。”这里的意思,相当清楚,即对个体而言,当我们生活着时,死亡远离生命;而死亡一旦降临,则生命不复存在,死亡是对生命的终结,因此“死亡不是生命中的任何事件”,它当然也不是“世界中的任何事实”。但人之存在论意义上的“共在”性,决定了他人的死亡,尤其是挚友亲朋的死亡,能在一定意义上“开启”我们;而这种“开启”,则让作为个体的我们,提前到死亡中去,唤醒本真的自我,从而意识到世界及人本身的荒诞性。这里的荒诞,即人之存在意义的匮乏。

本真自我的觉醒,意味着对幻象之我的告别。在《叔本华》一书中,法国作家迪迪埃·雷蒙写道:“吸引着我们的那个‘我’,其所有的一切要求我们具有个性,引导我们去确认或享受它,但究其本身,不过是梦境所引起的幻觉罢了。”但人之本性的无力或孱弱,使多数人宁愿相信幻觉的存在,而不愿面对真实的世界及自我。但在拉里,当他意识到人之存在的荒谬性时,他就再也不可能是原来的那一个;因此,当他回到家的时候,他就不可能像常人那样正常地去上班,正常地去结婚,正常地去过日子。在他的心中,对信仰的寻求,成为最重要的一件事。

友人之死,让拉里开始追问上帝是否存在,如果存在,为什么还有恶——这个典型的神义论难题。在小说中,拉里这样说:“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我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我想要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我死后一切都完了。”最后一问,可一分为二:一是灵魂是否存在,二是灵魂是否不死。在康德那里,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死,是其伦理学的前提条件。但在拉里,这是一个关乎生命的存在之问。

小说中间,他周围的人群,亦觉察到了这一点。作品中的叙述者说:“我觉得他[拉里]是在寻求一种哲学,也可能是一种宗教,一种可以使他身心都获得安宁的人生准则。”在与伊莎贝尔交谈时,他们有如下对话:

“他开始走的是一条悠长艰苦的道路,可是,他最后也许会找到他要找的东西。”

“那是什么呢?”

“你难道没有想到过?从他告诉你的那些话看来,他表示得相当明显。上帝。”

毛姆在这一点上,抓得相当准确。因为从维特根斯坦的笔记看,其对死亡及上帝问题的深切思考,密集而执著。一九一六年七月八日,维特根斯坦在笔记中写道:

惧怕死亡是错误的,也即坏的生活的最好的标志。

如果我的良心使我心绪不宁,那么我便与某种东西发生了不一致。但是,这种东西是什么?它是世界吗?

如下说法毫无疑问是正确的:良心就是上帝的声音。

可以看出,他急切地想从上帝那里找到存在的依据,从而为过一种良好生活,提供可靠的意义基础。在同一天的笔记中,他说:

相信某个上帝就意味着理解了人生意义问题。

相信某个上帝就意味着看到了并非一切事情都经由世界中的事实而获得了最终的解决。

相信上帝就意味着看到了人生是有一个意义的。

但是请注意,尽管维特根斯坦对宗教信仰有着执著的寻求,但是当他在说“某个上帝”的时候,表明他还不能认清那一位又真又活的上帝;这说明其在信仰的征途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最终是否抵达,亦较难说清。在小说中,拉里的情形,似亦大致合乎维特根斯坦的真实状况。拉里说:“我应当生在中世纪,那时候,信教是天经地义的事。那样的话,我就会看清自己的前途,在教会里谋一个职位。现在我没法相信。我想要相信,但是,我相信不了一个比一般上流人士好不了多少的上帝。”拉里,或者说维特根斯坦的这一疑惑,意味着现代语境中宗教信仰的艰难。因此,“我应当生在中世纪”一语中的“应当”,不过描画出理想与现实间的距离。

在根本的意义上,宗教信仰的获得,意味着一种根本的决断。卡斯培在《现代语境中的上帝观念》一书中指出:“宗教信仰存在于人生决断的水平上,是一种关乎整个人及其一切行为的决断。它是一种最根本的选择,一种不可不作的选择,一种对现实整体之特定理解的决断,以及一种对于现实整体的特定实践关系的决断。作为负责任的人类回应行动,这种决断就是对启示的回应,他知道自己受到邀请、挑战、支持。这种决断是一种原初的信任,可理解为一种自我给予的赠礼。”

小说中拉里在信仰问题上的挣扎,表明在他那里,根本的人生决断,尚未做出。正如小说中恩夏姆神父对其所说:“你是一个有极深宗教观念的不信上帝的人。上帝将会挑选上你。你会回来。是回到这里或者别处,只有上帝说得了。”在这一问题上,维特根斯坦同样如此。

整部作品,毛姆最大的败笔,是对拉里之精神归宿的误解。在小说中,拉里从印度回来时,已获得心灵的宁静。这就意味着,在毛姆那里,印度吠陀经哲学能在根本的意义上带来拯救。这不过是一种幻想。但这种幻想,即东方文明将拯救世界,在毛姆所生活的时代,相当普遍。有一些西方人真这么认为,而中国人中相信这个的,也不少。

郭勇健先生指出,“他[拉里]在印度哲人那里领悟到的真理,其实归根到底,也就是西方文化传统中内涵的真理。拉里在人生中的每一个重大时刻,都希望能够去希腊旅游,这象征着他的精神之源头在希腊,而非印度。印度或东方只是一种偶然的他力和助力。西方文化中出现的问题,终究必须由西方文化来解决。地球是圆的,任何一种越洋航海,只要沿着正确的方向,最终总是返回原点,回归自身。”“西方文化中出现的问题,终究必须由西方文化来解决”,我认同这一看法。但如果认为西方文化的精神源头只是希腊,则未必。

照我在本文中所采用的解读方式,即将小说中的人物与其原型相互参照,以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我们即可发现,其实在维特根斯坦或拉里那里,希伯来所占的精神份量,远超过希腊。维特根斯坦是一个犹太人,这不只是一个表面的身份问题,更有其深刻的精神指向。英国哲学家瑞·蒙克在《维特根斯坦传:天才之为责任》一书中提及:“他[指维特根斯坦——引者注]和德鲁利的谈话愈加频繁地转到宗教话题上。他把德鲁利的‘希腊’宗教观念与他自己的想法对照,说自己的想法是‘百分百希伯来的’。”从这个角度出发,讨论维特根斯坦寻求人生意义的问题,就不能不时时以信仰的纬度为参照。

毛姆在小说中,如此概括拉里的生活准则:“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诸如此类的说法,带有强烈的东方色彩。关于维特根斯坦的宗教信仰,有学者将其与禅宗进行比较研究,这不能说完全没道理,但在我看来,的确相当表面。

在维特根斯坦与印度思想之间,有一个叔本华。瑞·蒙克在《维特根斯坦传:天才之为责任》一书中指出:“在一个一般性的层面上,可以说布劳威尔的哲学立场属于大陆反理性主义思想传统;(例如)叔本华在此传统之列,维特根斯坦则对这传统——卡尔那普曾吃惊地发现——抱有极大的同情。(这一时期维特根斯坦曾针对石里克的批评为叔本华辩护,卡尔那普吃了一惊。)”而众所周知的是,构成叔本华哲学的思想来源之一,即印度思想。从这个角度看,不能说维特根斯坦全然未受印度思想的熏染,但要说这种熏染带有根本的重要性,则是我所不能赞同的。

说拉里“不近女色”,也不准确。因为在小说中,拉里有两次亲近过女色,但都不是主动的。所以,准确的说法是,拉里不主动亲近女色。这一问题之所以重要,以致将其列入“生活准则”之中,还在于其涉及两个重要的人生主题,即欲与爱。弗洛伊德之后,性欲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叔本华亦尝言:“性欲到处都被默认为是无法避免的、必不可少的,不同于其他欲望,无关情趣,因为它是构成人类本质的欲望。与其发生对峙的时候,为了能必胜无疑和自我满足,任何动机都无可指责。它是年轻男子的思想和日常的向往,而且通常也是老年人的,它是一种执念,时时萦绕在无耻之徒的内心,无时无刻不压迫着贞节之人的意念。”

爱与欲相连,二者很难分离,但也有不同。欲更多指向肉身,而爱则与人生的意义相连。甚至我们可以说,没有爱的人生不值得一过。维特根斯坦在此问题上,颇多挣扎与无奈;但或许爱就是这样,正如特里·伊格尔顿所说:“爱是一件令人劳累和沮丧的事,充满挣扎与挫折,而不是笑嘻嘻的、傻头傻脑的满足感。”

在这一方面,维特根斯坦受到魏宁格《性与性格》一书的巨大影响。魏宁格说:“若转而考虑有天赋的男人,我们会看到,在他们身上,爱的开端常是自我折磨、自轻自贱和自我克制。一种道德转变出现了,被爱的对象像是生出了一种净化作用。”在魏宁格看来,在一些男人那里,爱意味着一种伦理实践,如亚里士多德笔下的悲剧,有一种净化作用。我不知道这是否有道理。但在维特根斯坦那里,与爱相伴随的,确是无休止的折磨与痛苦,以及偶尔的快乐。

关于爱,维特根斯坦说:“但我容易被伤害或害怕被伤害,但这样保护自己是所有爱的死因。为了真正的爱,人需要勇气。但这意味着他必须还得有分手和断绝[他的爱]的勇气,换句话说,有忍受致命伤害的勇气。但我只能希望自己免于最坏的事情。”缺乏勇气和自我克制,使维特根斯坦的爱,犹如其在信仰问题上一样,显得格外艰难。

但这种艰难,或许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失败。无论是小说中的拉里,还是现实中的维特根斯坦,他们因为处于一个世纪的转折点上,因此他们自身的艰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某种普遍性的象征意味:即在现代语境中,人生的意义何在?爱何以可能?没有了传统形而上学或习俗的支撑,意义只能来源于自主的创造,正如特里·伊格尔顿所说:“人生没有既定的意义,这就为每个个体提供了自主创造意义的可能。如果我们的人生有意义,这个意义也是我们努力倾注进去的,而不是与生俱来的。”这一自主性,即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之核心。

意义因创造而生,且永无休止。特里·伊格尔顿指出:“我们至少可以肯定,意义总是越挖越多。逻辑上不可能有一个终极意义,一个终结所有阐释的意义,因为它本身也需要阐释。既然一个符号的意义来自于它与其他符号的关系,那么,就不会有一个终极的符号,正如不会有一个终极数字,或终极之人。”拉里或维特根斯坦的人生实践所表明的,正是这样一个道理,即有意义的人生,正在于对人生意义的不断地追寻之中。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原载《书城》二○一三年十一月号,第104-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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