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之瑜:核心利益陷阱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05 次 更新时间:2013-10-1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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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之瑜  

 

中西政治原则之别

“核心利益”近来成为外交界朗朗上口的时髦话。从周恩来主持外交以来,一向重视的是中国对世界整体的贡献。他所小心翼翼避之唯恐不及的以中国自我为中心的思路,现在竟然如此流行。难到这真的是中国国际地位大幅提升的结果吗?还是在进入哲人其萎的物质年代后,中国不得不与资本主义强权所签订浮士德之约,以谋一席之地?

在中国传统的外交智慧中,从来不讲自己的利益,而只会讲包括中国在内的更大群体的利益。这个更大的群体,在帝国时代是天下与兄弟之邦,后来是亚非拉国家,再后来是第三世界。如果讲自己的利益,后果会是第三世界没了、兄弟之邦没了、天下也没了。换言之,在传统智慧中,中国永远应该是小我,世界才是大我,中国的利益应该放在世界整体利益中考量。而表达世界整体的概念也与时俱进,以前是“天下”,如今是“三个世界”。过去儒家讲无为,如今社会主义改讲无产阶级。固然,此无为之无,非彼无产阶级之无,但其间都蕴含了“天下为公”的思想。

“和谐世界”与“负责任的大国”这两个重要原则的提出,其外交战略上的意义,皆是为了化解华府面对中国崛起所感到的不安。“负责任的大国”提出较早,是向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保证中国不会造次;“和谐世界”提出较晚,是重申中国没有要与美国争霸的图谋。不过,这两个原则还有更深厚的文化涵养,不能单纯以战略理解之。这两个原则与欧美熟悉的世界政治原则大相径庭,然而在帝国主义东来导致天朝制度瓦解以降,一度销声匿迹了数百年。和谐再度成为江湖中一种理想世界,不能不说是中国实力渐次恢复之故。

中西国际政治原则的差异,当溯及中西文化的比较。一言以蔽之,就在于对群己的价值观不同。中国文化重视群体,欧美文化重视个体。在中国文化下,群体是个体的内涵,没有群体就没有个体。但在欧美文化下,个体反而是群体的基础与前提。美国的外交动辄引用国家利益、核心利益之类的观念,不在乎旁人感受,而仍能夸夸其谈。美国相信,任何国家都应有自己的核心利益。同理,美国就也坚持,任何群体中的个体,都应该有其自己的核心利益。在个人,就是所谓“普世人权”。

美国与中国看待世界根本不同之处在于,美国认为个体应该高于群体,故个人应该高于国家,国家应该高于世界。如此,为了个体权利,美国可以理直气壮干预别国内政,而另一方面,为了美国利益,美国可以理直气壮牺牲别国人民的人权。但为何美国常常大言不惭,为自己国家利益而牺牲别人的人权?这是因为,当美国作为个体时,这个国家个体的利益一定是最高的,所以其他国家的利益,或世界的利益,或其他国家的人权,相对之下就不重要了。

可是,这丝毫不影响美国主张人权为“普世价值”。在个体高于群体的大前提下,美国高于世界,美国也期待别国认为他们自己高于世界。另一方面,各国人权应高于各国的国家,当然,美国的人权也高于美国的国家。假如各国国民的人权可以低于国家,就等于美国的利益可以低于世界。这就不能接受了。这就是为什么美国认为,美国眼中关于中国人权的问题,是美国国家的核心利益。因为美国眼中的中国人权问题,关乎群己关系的根本假设。

中国则是群体文化。外交若以和谐为原则,则中美之间理当存在某种群体伦理,反映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文化情怀。那中国负责任的做法,就是自我克制,不要为一时之气,而破坏与美国的长远关系。以至于中国领导人到美国后,竟愿意承受在人权问题上的大肆攻讦而不与辩论。然而,光是要求自己负责,以求维持对美和谐,只能说是做到群体文化的一个面向。如果美国得寸进尺,不知反省,甚至放纵自己,予取予求,就不可能维持和谐。在固有文化的理想中,并不鼓励乡愿。既然实践上总是很困难,所以道统只能“不绝如缕”。

义理与责任之辨

文天祥说,唯其义尽,所以仁至。如果美国的行为破坏义理,则苟且与美国妥协所得到的和谐世界中,中国是没有办法负什么责任的,只能流于配合。什么程度的妥协是为了和谐,什么程度的妥协是破坏群体,答案存乎一心,究其本,就在于是否合于义理。也就是说,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不仅只是要求自己容忍,而必须进行判断。有待判断的至少有两件事,一是什么是合乎义理的做法。遇有不合平义理的做法,就不能相忍配合,倘若不确定是否合乎义理,至少必须先观察等待。否则,和谐世界反将鼓励美国片面放纵。

第二要判断的是,中国自己有没有实力重振义理。在固有文化理想中,实力不是用来征收好处,而是用来维系“天下为公”。故有实力时,便应该制止美国,指出美国行为的不当。若经判断,认为自己实力不足,宁可独行其是,也不能为了和谐而助纣为虐。如今,美国动辄以国家利益为理由,遂行围堵,已然逾越义理分际。美国所谓期盼中国负更多责任,举其大者,不外乎三端,一是要求中国协助或分摊介入所谓失败国家的责任,二是分摊全球治理的成本,三是以“普世价值”之名同意华府干预中国内政。

于今之计,首先须厘清中国自己的理想价值,根据群体价值与和谐理想,判断华府所作所为是否合宜,然后可以决定与华府折冲的原则。既然标举了和谐世界,那么中国要负的责任除了是治理好自己之外,就不可避免要对世界大事,提出义之所在。和谐世界的达成,一是要求自己不输出问题到世界,这是今天理解的负责任的大国的内涵;二是保障各国有治理自己的能力,这要求中国培养更大的实力,以能有朝一日提供美国之外解决各国问题的多种思路与资源,化解美国的放纵与自我,这是负责任的和谐。

1980年代以后,国家利益的观念从西方输入。也许感觉在外交场合讲道理,常讲不通,而且中国的道理讲一百遍,欧美都听不明白,或明白了也不相信。但若改讲国家利益,一切变得好解决。愈是强权,就愈可以只讲国家利益。君不见美国每次背信弃义的时候,就说是美国国家利益。中国崛起之后,也学会用国家利益的观念与美国沟通,果然看似减轻了外交工作的负担。对于自己能摆脱意识形态,务实地与美国周旋,斗而不破,让许多人感到得意,也让许多观众感到佩服。

可是,没有大我,岂有小我?连“文革”都革不掉的文化心理,外交官何能铲除?结果,中国人在放弃讲道理的舞台以后,也就失去自己赖以认识世界的大我或群体意识。一时之间,什么是国家利益,或国家利益的内涵是什么,也就分不清。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故一旦没有大我或群体的论述当基础,事事看起来都涉及国家利益。现在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导致外界把中国自我疏离之后表现出来的焦虑,解读成是中国愈来愈傲慢。

如何把在短期和实际议题上的斗争,放进更大的框架内理解,首先是中国自己的问题,然后才是向世界说明。中国在遭逢帝国主义包围的年代中,仍能宏观地认识世界,长远地认识目标。所以周恩来时代讲的是立场(purpose),不是利益(interest)。

一个能说服自己的立场,是让自己能站在群体高度面对当下的议题,不急于解决、不困于技术、不介意让步、不害怕冲突。一旦能知其不可而为,为而不有,对自己才会有自信,对各国才会有信用。

其实,在实践上,核心利益从来不是真的核心,而是某项利益一旦说成是核心以后,就可以选择性地在需要时测试对方的意图,或在展现自己的良好愿望时,透过对核心利益的让步来表达。打着核心利益的旗号,实质是以便对核心利益进行暂时性的牺牲。比如曾闹得沸沸扬扬的对台军售事件,在美国对台军售政策丝毫不变的情况下,为何曾恢复中断的军事交流?目的是要在两国领导人互访前,让美国体会中国发展良好关系的愿望,并暗含着访问结束后,中国随时准备重新升高在对台军售问题上的对立的意味。这代表良好的关系比具体的利益更需要维护,也代表对美国在若干问题上让步后对回馈的期待。然而,在美国所认识到的,几乎必然与国人希望的相反。

外界期盼的是中国领导人会到美国继续摆脸色,如此才能让外界体会到什么是核心利益。结果却是,核心利益的主张往往遮蔽了中国服膺的义理何在。

比如,就像南海问题的多元复杂关系,只用中国的核心利益怎么能交代得了呢?难道别的国家不能在南海有他们自己的核心利益吗?再比如,中国的国家利益说,把海外广大心向祖国的侨民们放在何处,他们必须在居住所在国与中国之间选边吗?而这又将面临帝国主义威胁的边疆民族与大中华地区边陲的孤臣孽子置于何地,他们只能自我放逐吗?

核心利益的真正基础

从2009年始,“核心利益”与“和谐世界”已成为21世纪中国外交的两大论述。和谐世界的构成基础是国家,而国家的构成基础是核心利益,故在理论上,若要达到和谐世界的境界,国家自须相互尊重,而国家相互尊重之道,是避免伤害各个国家的核心利益。可否以此类推国内的情况说,和谐社会的构成基础是中国人民,而中国人民的构成基础是每个人民自己的核心利益。故在理论上,要达到和谐社会,必须避免伤害每个人民的核心利益?个人的核心利益是什么?如果笃信和谐社会价值的我们回答不出来,甚至觉得这样发问不得体,奥巴马在国会的朋友会快速接续话题,告诉我们,个人的核心利益就是人权嘛!

简言之,坚持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和谐世界的基础,就形同主张个人的核心利益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倘若坚持个人核心利益有碍于和谐社会,那坚持国家核心利益如何达到和谐世界?如果个人可以主张自己有核心利益,这样的核心利益是否应该包括社会整体的利益在内?能否有一种个人的核心利益,是不顾及国家社会整体的利益,而仍然可以合情合理称之为和谐社会的基础呢?美国与中国两种政治文化所提供的答案是不一样的。美国的政治文化认可个人价值为最高,个人组成社会的目的就是为了伸张个人的权利,所以人权、财产权等等就是属于个人不可剥夺的核心利益。

相对于美国,中国政治文化首先认可的,是群体共同生活与生存的价值,所以包括的是每个人都能免除贫困饥饿的权利,亦即社会的发展不应在一些人困于贫穷与饥饿的环境中前进。到了国际的层次,美国的政治文化所理解的国家的核心利益,当然就是各个国家的主权与占有资源以利己的权利,而中国的政治文化所理解的,应当是各个国家都能得到发展的权利。

国内的和谐社会靠的是,大公无私的领导人是以政治与道德教育,确保先富带后富。国际社会没有领导人,便必须靠最强的国家来示范,若中国实力不够强,便难以示范,若中国的实力够强,便可以起相当的示范作用。中国曾经在一段时间内有意识的起着示范作用。长期以来,中国在与美国从事关于人权的对话上,一直坚持着发展权作为国家核心利益的内涵。这一直也与在国内推动改革开放时,强调先富带后富的政治与道德责任相互辉映。但是,这样的立场在现实主义话语输入中国国际关系学界30年后,终于被攻陷。

现今的两个思路,即和平发展与核心利益,前者建立在北京对和谐世界的宣传上,后者则是采用了新近日益受到重视的现实主义论述。和平发展或和谐世界的建构,其假设是国家之间共同构成一个大群体,彼此有责任与义务,因此要有意识的照顾彼此,避免用冲突方式解决争端。然而核心利益论的前提是,每个国家有其自身不可分享、不可退让的绝对领域,因此预设了国家间绝不可能真正构成一个群体。北京的设想是,大家把核心利益讲清楚,相互不要去挑战,如此就成世界和谐。倘若核心利益之间有冲突,应该让有关国家自己协商解决,其中,当事国不应该动武,外人则不要置喙。

现在,中国的核心利益已经不再是所有国家都适用的发展权,而是只适用于中国自己的主权完整、安全与中国自己的经济发展。如今,核心利益不但成为流行话语,也已经主导了和谐世界的论述方向。但如果说,和谐世界论是中国在世界上展现软实力的颜面,核心利益就是转动中国颜面的美国脖子,是美国的软实力所在,也是软实力的真谛所在。

究其源,核心利益最早是专门用来与美国折冲所用的术语,还没有泛滥到用来全面规范对日本、印度等国的政策,更没有用来处理与多数第三世界国家的互动。可见,中国并没有发展出真正超越对美外交攻防战术的、具有思想性的核心利益概念。核心利益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聪明反应,是故意用美国熟悉的话语,来抵挡美国的单边主义。

然而,在实际上没有核心利益概念,却以为自己有核心利益概念时,就容易导致美国误以为中国每每所谓的核心利益都是虚张声势,或误以为中国对某些看似坚持的问题永远不会有弹性。

对中国而言,什么是可以接受,什么是不能接受,要从意图来判断。中国传统外交智慧重视正确的关系,也就是名分。任何重大利益必须随时为维护名分而牺牲,而任何周边利益也必须在确认名分之际,转为重大利益来对待。就好像在处理两岸关系时,如果觉得马英九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是真实的,许多原则问题可以模糊处理,核心利益可以少讲或不讲。但之前在陈水扁主政时,则即使是芝麻大豆的事,也必须寸土必争,以防他“台独”借此成事。

同理,如果美国的意图是和解,就算卖给台湾武器,也可以暂时容忍;如果美国的意图是围堵,就算在越南进行每月联合军事演习的目的是人道救援,也不可接受。正因为如此,没有所谓核心不核心的问题,故今天的重大利益,可以在明天为了奖励或营造和谐而放弃,而今天的边陲利益,可以在明天为了抵抗或惩罚而坚持。如果讲核心利益的话,不可避免的问题是,倘若两国的核心利益抵触的话,要怎么办呢?是谁的核心利益要让步呢?但如果讲和谐世界的话,让步或不让步是要看对方有没有加入和谐世界的诚意来决定。让步表示相信对方有诚意,或为了探测对方有没有诚意,或给对方表现诚意的机会,否则什么让步都不答应。

这就像为了对国内和谐社会的维护,国家有时不得不遏制个人权利。至于是否妥当,历史与文化的最后判决依据,是其人有没有诚意顾及整体的利益,而不是有没有聪明的政治计算与权宜考虑。假如冒昧地把国家在主权范围之内的垄断与成长,当成是所谓的核心利益,再把这样的核心利益说成是和谐世界的绝对基础,等于就呼应了人权与财产权是和谐社会的绝对基础,那和谐社会就难有充分基础,和谐世界的理想也会失其号召力。

因此必须思考的是,“和谐世界”作为当前中国外交界提出对世界秩序与国际关系的期许,是否中国为了和谐便应凡事相忍?维持和谐的理由是什么?比如,为维持中美之间的合作与和谐气氛,应该对华府我行我素的行为容忍到什么程度?“负责任的大国”是当前中国外交界对中国在世界中所扮演角色的期许。中国能否片面决定自己如何负责?中国面对世界和谐遭破坏时的责任是什么?比如,面对华府主张人权为“普世价值”,北京是否应该服膺之以表现对世界负责?

和谐不等于让利

准此,在实践和谐世界上不能也不应该是和谐的,这就像在核心利益的问题上是一样的,核心利益不能也不应该是绝对的。所以,在适当的关系得到承诺之前,中国不能径行让利,因为靠让利来与他国建立默契所营造的表面和谐,在尔虞我诈的国际间与政治权谋的各国国内,都非常脆弱。最起码,在情况要求必须片面让利的同时,己方不可阿Q地假定对方已经接受某种默契,才不至于因让利而制造自己面子的压力,最后陷入恶性循环。

至今,台湾朝野政党抗拒统一的立场仍待扭转;华府围堵中国的战略并未化解;边疆依旧大小事故不断,南海更见各方动作频频。简言之,和谐固可培养体谅之情,促成彼此相让,但是相让却未必带来和谐。为处理各种不满或猜忌,促成和谐,往往是中国片面让步,以为为对方带来的好处,或可缓和冲突。但是所有的让步都隐含了责任预期,亦即对方应同意以和谐为交往原则,不继续在争议的事情上片面行使自己的主张。

然而,因为获得让利而暂缓的对方,多数不接受这样的责任预期。他们体会不了让利的意义,甚至怀疑是缓兵之计,所以他们只是便宜行事,并无责任感,在拿到好处之际,暂不做声而已。等到形势有不同发展,往往故态复萌。之所以形势会变得更严重,是因为对方为短期好处暂时默不做声,因而就有罪恶感;即使个人没罪恶感,也会被他们的政敌攻击为背叛,所以就需要在隔一段时间后做出强硬表态。这样的强硬表态,就是对中国过河拆桥、违背承诺的报复,甚至变成引蛇出洞的证据。于是中国不得不进行某种惩处,才能维持自身信用。然后惩处行动又变为中国居心叵测的证据。

用片面让利来营造和谐,结果常是自己下不了台。和谐政策的推动,因而不能只靠片面让利的政策。中国准备自己做多大程度让利,对周边各个内外相关行为者有什么责任期望,而他们分别对华府有什么战略利益?往往周边地区行为者都舍不得放弃中国在短期中自愿地让利,但将试探性的让利当成示弱,拒绝自己互惠反馈的责任。长此以往,所谓和平白皮书在实质上将成为“冲突白皮书”,因为它唯一可能的作用,就是在将来冲突升级时,用来为中国为何愤怒以至于采取冲突的正当性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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