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倩:自然是完美的吗?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0 次 更新时间:2013-06-29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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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倩 (进入专栏)  

韩国导演李沧东的影片《诗》,以影像的方式,为诗歌“申辩”。只不过传统的“申辩”,诉诸于言辞,而李沧东所运用的,是更具时代性的电影语言。以言辞申辩,其所辩护的对象,多关涉生命、财产和自由。苏格拉底面对法庭,滔滔不绝,为己申辩,关乎生死。而到李沧东这里,其所为之申辩的,是“诗”这一特殊的言语方式,或曰修辞。以电影语言,为诗申辩,更有某种吊诡的意味。原因在于,诗之萧条或衰落,电影有一份“责任”在。如果没有影视争夺眼球,或许诗歌的读者,就不似今日这般零落。

不过,无论是以言辞为生命申辩,还是以影像为“言辞”申辩,二者之间,有其相通之处。从根本上看,都是为某种生活方式辩护。苏格拉底为哲人的生活方式辩护,李沧东则为观众推荐诗意生活;前者只有少数人可为,而后者呢,至少适合大多数城市居民。乡野中人,在这一眼光中,本就生活在大自然的浓郁诗意中,只是他们不自知而已。

无论所辩对象为何,之所以为之申辩,一个基本的前提,是有一方面临困境。在李沧东那里,为诗一辩的前提,是诗之濒临死亡。这在影片中诗人们的交谈中,有清楚的表述。诗是否消亡,或者换一种说法,讨论这一问题的价值、意义何在,我确不知。不过,与此相关的问题,关乎日常生活,不具什么专业性,倒可以谈一两点。

诗歌之死的一个征象,据说是读者日稀,诗人寂寞。一个通俗的表达,说现在读诗的,还没写诗的多。这不能成立。据我有限的了解,写诗之人,一定是读诗的;即使他有点自大,不爱读别人的,但他一定是自己作品的读者。可以推断,总有一些人,不管其所为何,偶尔会读几首。如此一算,读诗的总比写诗的多。

诗人寂寞,也要分情况说。只有在这个机械复制的时代,之前那些伟大的诗人,才得以突破地域、国别的限制,成为世界文学的一部分。在此之前,今天文学史上的重要人物,其最大的荣耀,不过是成为一个国家级诗人。而更多的文人,不过在地方上有点儿小的诗名。但就是这样,前辈诗人,仍让后辈们羡慕。因为,在今天这个时代,寂寞的诗人,主要是那些地方性的小诗人;他们的追求,的确较少得到理解和支持。至于那些国际性的诗人,他们即使寂寞,也会因其所处的位置,变成旷世的孤独;他们关心人类,较少理解人心。

但即便如此,地方性诗人,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艺术尚新鲜,时尚也是,如人的口味。有点全球性视野的诗人,在一个更为宽广的视野中,为自己定位。本地性,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本身就是卖点。只不过这里的本地性,不能过于本地,因为过于本地,意味着很难让别人在短时间内有所“理解”。消费的激情,只有在短时间内激发之,才能做成买卖。

在这样的境遇中,关心诗歌的人,对诗坛上的那几张老脸,有点儿厌倦。对“诗人”这一身份,有一种莫名的反感。总有点儿不满意。于是,寻找更本真的诗人,犹如挖宝,成为研究者们的一件大事。但到底什么样的诗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本真”,就有点说不清楚。但不论如何,只要人们在寻找,就总算有点安慰。

作为一部文艺片,《诗》之叙述节奏,不紧不慢,片中人物的情感表现,真切细腻。加上优美的电影画面,带给观众的,确是美的享受。不过,在我看来,此片亦涉及相当多的思想性议题,关涉对现代人生存问题的根本性考量,因此格外值得多谈几点。

李沧东的《诗》,是一曲对女性、自然和美的赞歌。这源于浪漫主义传统。在老光棍康德,一位女性的漂亮,“那是一种比例匀称的体态、身裁合度、眼睛和面孔的颜色娴雅地相配合,是在花丛之中也会让人喜爱并会博得人们冷静的称赞的那种真纯的美。”(《论优美感和崇高感》)片中主角杨美子女士的形象,是对这一点的完美诠释。

六十六岁的杨美子,收入微薄,靠补贴和做钟点工过活。而且,她还得带外孙,为他的生活和成长操心。不过,生活的重担,并未摧毁她对美的热爱和追求。她喜欢打扮,总穿着干净漂亮的衣裳,因为她相信:“人,不管什么时候,身子都要干净。身子干净,心灵才会干净。”

按片中人物的说法,爱诗之人,犹如头上戴花。而女士呢,则尤其美,因为她们心里戴着花。美在自然。女性和花朵、雨滴、水面、杏子、庄稼等等,因为本为自然或离自然更近,因此而成就美。而诗,是对自然和自我的重新发现,本真的自我,与自然相联;因此,只有贴近自然,诉说内心,才有可能成就好诗。

杨美子天真烂漫,像个小姑娘,“喜欢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每天像云雀一样啾啾”。杨美子爱花,只要见到花,她就觉得幸福。一到乡下,她就钟情于杏子和紫薇花,在自然的怀抱里流连忘返,以致忘掉“谈判”的“任务”。随时随地,她记下这样的句子,“血,像血一样,红色的花”。说鸡冠花,是“守护我们的盾牌”。此一说法,延伸一下,或许可以说,自然保护我们,像杨美子爱护她的孙子。但人类在许多情况下,老像不懂事的外孙朴钟旭一样,不时顶撞、伤害自然。这一认为自然本身即完美,且有内在价值的思想,产生于后工业时期的西方社会。不过这一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东方人对自然的传统看法,而又有新的发挥。以此种思路,来解决现代人之意义失落的问题,是否有效,尚无确切答案。不过,我相信这一大的思路,构成影片《诗》的思想背景。

诗歌班里的其他人,因诗之名,讲述各自的故事,无不真切动人。而讲述者之中,以女人为多。她们在诗的氛围中,讲述童年、亲人及恋人的故事,在分享之中,重新找到自己。诗为人们心灵的沟通,搭建一个临时平台。一位女士,讲述她教奶奶唱歌的往事,而在这讲述中,她得以重返往日时光,与亲人做心灵上的沟通。有人讲述教堂的春天,美得让人伤感,岁月流逝,在鲜明的季节感中。还有一位女士,讲述她生育的经验,在痛苦中分娩,犹如产下一个太阳;生命的诞生,让人惊讶又感激。正是诗之“言辞”,将那些遥远的人、事、情带上前来,构筑起一个情感饱满、意义丰厚的圆润世界。人们在这一世界中,心心相印,亲密无间;在这里找回对生活的感觉,找到最真实的东西。

只有贴近自然,才懂得生命,懂得爱。而那些世俗世界的物件,本不值得惦记,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它们遗忘。片中主角杨美子,在重新发现自己的同时,因老年痴呆症的缘故,开始遗忘“名词”,依次如下:香皂、电、钱包、长途汽车站……不难看出,这些名词所指称的物件,均为人工产品,并不是生命所必需。只有那些对这世界保持好奇的人,才能葆有对生命的关切、爱与尊重。影片开始于少女朴姬珍跳水自杀事件,不解真相的杨美子,从一开始就对这早逝的生命充满关切。她试图对此多一点了解,但发现人们多对此甚为冷漠。即使后来事发,那些男孩的家长们,也并不关心少女之死本身;而他们所更多关心的,是如何从此事件中脱身。只有杨美子女士,在生活中收集词语,最终写成《阿耐斯的歌》一诗,完成她与少女朴姬珍的生死对话。

与女性和自然之美相对照,《诗》中的男人,正面价值甚少。从少年到老头,都不过如此。一群少年,英姿勃发的年纪,但以集体犯罪的方式,促成一少女的死亡。六位中年男性家长,加上几个知情者,如记者和校长等人,他们所关心的,不过是如何解决具体问题。即使是还算不错的警察朴尚泰,也喜欢在朗诵诗歌时讲黄段子,让杨美子有恶心之感,认为是对诗的亵渎。杨美子做钟点工时所服侍的老头,据说曾是个会长,但在现实世界里,他是个丑陋的残疾人。在这里,我们大致可看出,这个糟糕的老头,在影片当中,正是男性的“代表”:他们曾经或正在握有权力,但带给世界的,却是无尽的伤害;他们表面强大,实则生命力枯萎,只有吃药才能勃起;他们看似完整,实则残缺不堪,只有在与女人的结合中,才能“做一回男人”。这一丑陋的人群,他们最关心的,无非就是欲望。而杨美子女士,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以“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般的决绝,让老头一遂心愿。在跟老头做爱的画面中,杨美子的面容,极为动人;有如菩萨,圣洁高贵。

贯穿整部影片的,还有一条线索,即诗与科学之争。毫无疑问,导演站在诗的一边,谴责科学的罪恶。至少有这样几点线索,触及这一问题。影片中有一画面,杨美子“面对”外孙的电脑时,方寸大乱,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放。科技所带来的,是亲人间的隔阂和难以沟通。而在科学的领地里,则以男人居多;他们通过知识,操控权力,为所欲为。值得注意的是,少女朴姬珍遭轮奸的地方,是学校的科学实验室。这不是偶然的,有极强的象征意味。

诗与科学,以不同的方式看世界。以诗之眼光看世界,不脱周边环境,其所看不远;而其所发现的,不过是人心,以及与人心相连的生活。诗看重特殊的“这一个”,尊重个别的人和事,其所谓的普遍性,也经由个别物而达至。科学的眼光,则不在于以平素的眼光看,而是有目的的观察。观察所及,有其特定的理论负载,其范围比较确定。科学的原理,超乎此时此地,有极高的普遍性,从而与生命相隔。一般而言,诗与科学,均衡才好。不过,因今日科学借技术之力而格外强势,遂对其不得不有所批评。

上面的分析,主要以影片为切入点,对相关问题,有一个初步的刻画。我大致认为,李沧东的影片《诗》,有一基本的思想基调,即自然完美主义。这一观点认为,自然是完美无缺的,现代人要想过一种优良的生活,只有重返自然一途。而诗和女人,离自然较近,因此而近乎完美。我不很同意这一看法,因为其显而易见的幼稚。在自然与文明(人为)之间,我大致认为,只有文明,才使人成其为人;尽管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有诸多致命性的问题。在男性和女性之间,我可能更多看到他们均作为人而存在,各有优缺点,而不愿意简单明快地截然两分,并将所有美好的价值,“安装”在任一性别上。

在下面的分析中,我将提及中国传统式文人对自然的看法,及以自然为依托,对君子、真、自由等问题的看法;他们通过这一套“说辞”,而所辩护或倡导的生活方式,依我之见,并不值得赞美。而上面提及的自然完美主义,在影片中,又跟女性主义结合在一起。但在中国思想中,其对自然的欣赏,多以男性视角看,基本上是男性中心主义。关于这一点,有必要做一说明。

将自然尤其是植物,作为审美对象,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上,只有到农业时代才有可能。而将自然普遍地加以审美化,在流行的、以浪漫主义眼光看的论述中,是相当晚近的事。文艺复兴之后,西方人才逐渐将自然审美化。而以鲁迅的眼光看,在中国,将自然作为审美对象,则始于魏晋。这至少可以说明,在人类历史上,有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自然在为人类提供生存资源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极大的生存压迫。在那个时候,将自然完美化,近乎不可想象。这样一来,我们大致可以明白,自然的审美化,正是文明的产物。

中国传统式的文人,将君子人格与自然连在一起,以显其高洁或不拘于俗务,是相当常见的一种心态。这里举一例,如郭熙在《林泉高致·山水训》中写道:

君子之所以爱夫山水者,其旨安在?丘园养素,所常处也;泉石啸傲,所常乐也;渔樵隐逸,所常适也;猿鹤飞鸣,所常亲也;尘嚣缰锁,此人情所常厌也。

郭熙这句话的大意,主要是在说,亲近山水,舒适亲切;而这远不同于尘世的喧嚣,那是人们所讨厌的。我想,理解郭熙这句话的意思,有一个基本的前提,理应了解。即中国古代的文人,并非一生下来,就特别地热爱自然,以至于他们对官场的繁琐,有一种本能的厌恶。在逻辑上,我不排除有这样的人。但更多的情况,是那些宣称在自然世界中得到极大乐趣的人,多有幽怨在心。他们或遭同僚排挤、小人谗言,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总而言之,在事业方面不如意,才在不得已之际,退守田园,编一套自我安慰的话。

在当代,这一传统之最极端的传人,当数顾城,他曾写道:“中国哲学的自然意境,就是使人从有限的意念中间解脱出来,成为自然人,又叫真人。”在这里,顾城将自然和真连在一起,而与之相对的,则不过是俗。当代爱旅游的中国文人,则喜欢把自然和自由连在一起,以显其洒脱。而究其实,这里的自由,不过是逍遥。邓晓芒说,“什么是逍遥?就是脱离社会,到大自然里面去,你就逍遥了。今天很多人喜欢到处旅游,到大自然里去‘放松放松’,放松就是逍遥。”但这里的逍遥,与现代意义上的自由无涉。

上面所述之写实或旅游,当属典型的雅事。而“真人们”在这一极端之外,还有另一种极端,胡平分析说:“真人们往往最爱做两种极端的事:要么极俗极俗,如种地乞食,其目的仅在于维系生存;要么极雅极雅,如观海赋诗,其意义全在于抒发自我。介乎两者之间的活动,则很容易让你感到‘异化’。”但“极端”之不可为,从根本上来看,在于其不可持续性。老做雅人,即显做作,雅人不雅。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衣服,一次两次尚可,可表达异议或反抗点什么。而一味媚俗,三番五次,则很不自然。如胡翌霖所分析:“一个人不穿衣服也是一种修饰,是一种装扮。你在人群中脱光衣服,这比任何打扮和伪装都更‘不自然’。”而归根结底,在于“人的‘自然’恰恰在于它的‘不自然’。人必须有文化才能够作为人而生存。”

自然本身并不完美,而将不完美的东西,硬视为完美,不过是软弱者的幻想。而将自然视为审美对象,并以此为基础,为一种过于私人化的生活方式辩护,以我之见,并不足取。人或许真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即只有在公共生活之中,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对知识人而言,过一种隐居式的生活,毫无疑问是其权利;不过,也的确不值得赞美。与西方知识人相对照,陆谷孙说:“他们很少有我们这里竹林七贤、陶渊明这样‘悠然见南山’的退守主义。这种东西在西方知识分子里面很难找到,即使在检禁横行的时候。”“西方知识分子的阳刚这一面,我觉得是他们在当年能有影响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文发表于《中国研究生》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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