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方朝晖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了《反腐败从正人心做起》一文(2012年12月31日),受到了一些质疑和批评。方教授随后在新浪博客上发表《我没主张用道德教育来反腐! 》、《莫让误会占据你心》两文进行回应,口称误会。
鉴于鉴石先生已写有《是“制度反腐”优先还是“从正人心做起”优先?》一文进行了详细的正面批驳,我在此不想重复,只想作些补充:
(一)不少网站在转载方教授的文章时擅自更换标题,确实不妥,在此,我向方教授表示同情,对相关网站的做法表示抗议。
(二)方教授说:“很多批评者未细读全文,未体会文意,仅据标题判断,只依直觉批评,体现了当下一些中国网民缺乏耐心、动辄情绪化的心态。” 是不是这样?我不得而知,但就我个人而言,我是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的,我细读了全文,体会了文意。
(三)方教授说:“据我所知,绝大多数批评意见来源于这样一种误会,即认为我主张用道德手段反腐败,这真是匪夷所思,匪夷所思!!!此外,我主张‘治人’,未主张‘人治’,切勿混淆。”
方教授又说:“我在此重申:文章绝不是主张用道德教育方式反腐,相反,那是我多年来不遗余力挞伐的思路!文中已明言:所谓‘正人心’,是指社会风气。文章的主旨在于说明:当下流行的制度反腐之说,忽略了社会风气和人心糜烂问题;在社会风气已成为腐败巨大温床的情况下,一切制度设计都可能无济于事;制度建设当然重要,但若要建立真正有效的制度,就必须考虑制度存在的根基和文化土壤。制度决定论在近代中国很流行,但并不适用于中国文化的习性,因为在中国文化中,永远存在‘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
是不是“绝大多数批评意见来源于这样一种误会”,即认为他主张用道德手段反腐败?我不得而知。我想说的是:他用以指称“社会风气”的“正人心”难道不是“用道德教育方式反腐”吗?他说:“我丝毫没有通过对人民进行道德教育来反腐的意思。”“连贺卫方先生也误会了我的本意,故质问‘谁来正人心’。”似不敢承认他主张“对人民进行道德教育来反腐”。实际上,“进行道德教育来反腐”不仅可以对人民,也可以对官员,有必要遮遮掩掩吗?“正人心”如果不属于“道德教育方式”,那应该属于什么方式?他这个“正人心”一定是非常独特的吧!那就先将概念说清楚,免得读者“误会”。
我不知道他何以要对“道德教育方式反腐”进行不遗余力挞伐,如真是那样的话,他应该首先对他的《反腐败从正人心做起》一文进行挞伐。也就是说,他的不同文章前后矛盾,而且矛盾得让人不可思议,好比一个人前一秒说:“我主张要通过温和说教的方式防止孩子学坏”,后一秒说:“我刚才的讲话没有要通过温和说教的方式防止孩子学坏的意思,相反,这是我一直批评的观点。”我们若直接判断他后一秒所说的话为假,则对他有失公允,因为还存在这样一种可能:由于他表达能力存在问题,在此前的文本中,他用文字所表达的意思正好同他内心想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正好相反。
其实,我们,准确地说是我个人,并不反对“用道德教育方式反腐”,也不反对“正人心”,我只是反对以此为借口贬低甚至抛弃“制度反腐”。我认为后者更加重要。有好的制度,“正人心”才有其依归、环境和“政治正确”(话语权),否则,谁来正人心?谁敢正人心?如果空谈“正人心”——实际上也谈了几千年——就真的能“正”好“人心”的话,那什么制度其实都是无所谓的,因为大家都是好人嘛!实际上在没有好的制度的前提下,通过“正人心”来反腐根本是空想,既不符合人性规律,又未被历史所证明。在不好的制度下,老百姓能给当官的“正人心”吗?说不定要面临封帖、跨省、被车祸、被自杀的命运;在好的制度下,“正人心”才能够大张旗鼓、痛快淋漓,因为有好的制度来保障“正人心”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在《反腐败从正人心做起》一文中,方教授说:“‘制度反腐’这一说法,表面看来很有道理。但细想之下,却又觉得不着边际,无从下手。首先,任何制度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要依赖人来运行。在中国社会里,人、人际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风气,对于制度能否发挥作用至关重要。其次,在官场内部,也盛行各种风气;每一个单位、地域、部门、阶层,每一个领域,均可能有自己的风气,即潜规则。我们千万不要小看风气的力量。事实证明,在中国社会,一种风气一旦形成,再强大的制度罗网也容易被它撕破。”
这段文字的观点是否正确,我且不去管它,仅从作文和逻辑上去看,它就存在严重问题。第一句、第二句可视为论点。按道理,下面的以“首先”、“其次”开头的句子应是为论证论点服务的。但两者根本没有对应关系——论点是“制度反腐”不着边际,无从下手;以“首先”、“其次”开头的句子的意思是说:人、人际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风气的作用很大。这样的文字,不仅体现了方教授作文水平尚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居然能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也体现了该报某些编辑的鉴赏水平着实低劣,只能以作者“标签”去判断文章水平之高下。
(五)在《反腐败从正人心做起》一文中,方教授说:“有人把希望寄托在法治上,认为只有‘司法独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然而,持这种想法的人可能没有意识到,一旦司法真的独立了,政府再也管不着它了,就立即存在着如果司法机关腐败怎么办的问题。”
方教授的逻辑很有意思,大概他有政府管理强迫症吧?!按他的逻辑,我请问,如果政府腐败怎么办?如果他聪明点的话,他可能会说,党管啊,我又要问,党腐败怎么办?他可能会说,人民管啊,我又要问,人民腐败怎么办?他可能会说,政府管啊。如此循环,到底谁管谁啊?互相管?实际上,稍微有点脑力的人都不会提出这样弱智的问题,即便不用逻辑去考虑这个问题,看看事实(美国、英国、法国、德国、韩国、日本等国的情形)也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六)在《反腐败从正人心做起》一文中,方教授说:“至少按照古人的理解,要在中国文化中建立制度,有时要先从‘正人心’开始。这个‘人心’的问题,就是社会风气问题。如果把制度比作冰山的话,人心和社会风气则好比汪洋大海,它们深刻地决定、影响着制度的运作。换言之,如果人心不正、风气败坏,要想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制度,有时难于登天。”在《我没主张用道德教育来反腐! 》一文中,方教授说:“在社会风气已成为腐败巨大温床的情况下,一切制度设计都可能无济于事;制度建设当然重要,但若要建立真正有效的制度,就必须考虑制度存在的根基和文化土壤。制度决定论在近代中国很流行,但并不适用于中国文化的习性,因为在中国文化中,永远存在‘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因此,若不考虑中国文化的特点,不研究中国社会的规律,盲目崇洋,空谈法治,就有可能画饼充饥、一事无成。”
一方面方教授对中国文化土壤及中国文化本身似不满意,另一方面,他又主张“建立真正有效的制度”要“考虑制度存在的根基和文化土壤”,但他欲言又止,没有说要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他是觉得现在的中国人素质不高,不适合建立宪政制度,只适合建立威权政治或国家主义的制度吗?直接明说并无不可,否则,读者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想要说什么。他是认为中国文化(静止的)决定了中国的文化土壤永远会这样,所以不可“成天躺在几个西洋概念里睡大觉”?他还是觉得“人心”还没“正”好,等有一天“人心”“正”好了才能实行宪政制度?(此观点的前提是他承认“正人心”的内容可以与时俱进,加入与宪政制度配套的观念,但他未必认同。)
他的这段话“制度决定论在近代中国很流行,但并不适用于中国文化的习性,因为在中国文化中,永远存在‘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还具有刻舟求剑的意味——难道中国人的习性不能变,不会变?难道外国文化中,就不存在“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的问题?难道外国人都是制度决定论下的僵尸,没有自己的习性和价值观?
(七)在《反腐败从正人心做起》一文中,方教授说:“把反腐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制度,以为只要大胆引进某种全新的制度即可创造奇迹,是天真的想法!”
实际上,大家只是觉得有好制度更有利于反腐,没有人“把反腐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制度”,这只是方教授一个人的意淫,好树立一个虚拟的靶子,从而有的放矢。
(八)在一个没有好制度的国家里,提“正人心”本没有错,但以“正人心”来贬低“制度反腐”,相当于一个阳痿患者说:“将美好的性生活完全寄托于前列腺的勃起是天真的,美好的性生活还需要男女双方关系的融洽、调情的到位。”是的,光有前列腺的勃起,并不足以导致美好的性生活,但它是最重要的前提。
(九)有误会吗?细读全文,也没觉得读者误会了他,只怕他误会了他自己。
(十)自我表扬一下:百度查看了一下方朝晖教授的简历,得知方教授写了不少著作和论文,在他擅长的领域,在知识层次上,我肯定不如他,还得向他学习。如果我想读他的博士生,那必须在他面前谦虚一点,这是世俗的规则。但我是不会读他的博士的,至少我会找一个在思维层次上还过得去的学者。有的人学习力强,创新力弱;有的人有知识,没智慧;有的人搜集材料的能力强,分析材料的能力弱。方教授在材料的搜集、整理上自有其长处,不然他也成不了教授,但逻辑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确不是他的长项。我对自己的长短了然于胸,我的创新力强于学习力,判断力强于记忆力,思维水平强于阅读水平。长期以来,我确有一种脑力优越感,我自信在此点上,我比清华的方朝晖要高出不少,虽然我只是一名“丧家狗”(北大中文系李零的定义)。
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
说明:本文成稿于2013年1月10日,因我一直未能进入发文状态,拖至今日(2013年3月10日)才决定发表,为怕误解方朝晖教授起见,便又打开他的博客看了,看他有没有新的说法,以便决定要不要对本文进行修正。看了他2013年1月25日以后(含当天)至今的全部博文,其中《中国学术体制何时能回到正轨?》(2013年1月25日)一文值得尊敬。又看了《反腐败从正人心做起》一文的全文(6000字,改名为《正人心而后正天下:儒家反腐观》),觉得他的要义未变,本文无须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