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东来:学术腐败的“中国特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07 次 更新时间:2013-05-2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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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东来 (进入专栏)  

随着几起学术丑闻被大众媒体曝光,学术腐败的问题也走出学术的圈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公众话题。虽然大家都在谈论学术腐败,但很少有人给它一个明确的含义,从各方面的评论来看,大体上可以看出它包含了两重含义:

其一是通常意义的腐败,即人们深恶痛绝的以权谋私,在学术界的表现就是利用权力,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荣誉和利益,损害学术的纯洁性、完整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它既包括非学界人士如行政官员用权和商界人士用钱来获取他们不该拥有的学历、学位、著作权和亲朋好友的受教育权,也包括学界官员和精英利用自己在学术界的权力、地位和声望为自己或小集团,采取极不公平的方式,获得非常不合理的学术利益,诸如独占政府高额研究资助和学术奖励等公共资源、优先获得晋升晋级、出国进修和交流等排他性机会。此种腐败的成因在于中国的学术体制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拥有独占权力、封闭型的垄断体制,这是一种制度性的行业腐败。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转型社会中,此类腐败极为普遍,在所难免,改革起来绝非一日之功,而是与整个社会转型的成功、市民社会的壮大、法治国家的建立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其二是特殊意义的腐败,主要是指学术界内部在学生培养、学术成果发表、社会服务等产出方面的诸多违背学术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的严重问题,诸如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假冒伪劣和抄袭剽窃等等。这里更多是指学术个体的行为,与学术体制和社会环境存在着密切但并非必然的联系。这类腐败,古今中外,概不能免。甚至在常常被作为批评中国学术腐败参照系的美国,这种现象也屡见不鲜。就这些违规现象本身,笔者认为更为恰当的批评和评论应该是就事论事,而不宜笼统地冠以"腐败"之名。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一违规现象常常和制度性腐败密切相连,人们出于义愤把它们一股脑地斥之为学术腐败,也在情理之中。比如原重庆西南师范大学教授陈国生的学术抄袭及造假事件本来是个一般性的个体学术违规事件,但事发后有关部门不仅不对其进行必要的惩戒,反而出于小集团的利益,利用手中权力加以包庇并给予晋升,使造假者更加肆无忌惮,有恃无恐。这显然就不再是一个违规事件,而成为地地道道的腐败。所以,可怕的不是出现学术违规,而是出现后听之任之,缺少起码的惩治和必要的约束。相比较而言,美国历史学界过去两年出现的两起引人注目的学术违规事件及其结果,值得我们深思。

两位顶尖的历史学家,一个因为在课堂内编造自己的越南战争经历而不得不公开向媒体和学生道歉,并自动离职一年反省;另一位则因为在自己获奖著作中编造史料而被迫放弃自己的终身教授的位置,卷铺盖回家,另谋出路。(两起事件的详情见笔者写的两篇评论性报道,分别见《东方》2001年8期和2002年11期)

制度性学术腐败是一个结构问题,其根本的改变有待于结构的变化,非一两句所能说清楚。因此,学界谈论学术腐败的重点大都集中在它的第二种含义,即本文所说的学术违规现象。抄袭造假者固然应该得到批评和处罚,但发表这些伪作的出版社和学术期刊是否也有失察、甚至是失职之处?这些期刊出版界为何会一而再再而三犯一些在专业学者看来极为低级、不难发现的错误呢?对此,有必要对中国学术成果的出版制度这一简略的考察,看看是否存在着可以改进的地方。

按现代规范化的学术成果出版流程,不论是一本学术著作还是学术论文,其发表之前应该由两位以上匿名的同行专家审阅(review),看看是否有新的学术贡献以及这一贡献是否达到足以发表或出版的水平,当然,这一专家匿名审稿制也非十全十美,因为即使是专家,也会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保证他们的意见准确无误,更不可能像火眼金睛那样透视出其中的造假(广泛实行这一制度的美国学界也难免频发造假事件就是明证),但它的确在职业编辑之外又多了一个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防火墙,同时也给潜在的违规者一种震慑,因为他面对的可能是比他知识更为广博、专业更为精深的同行。这种审稿制的积极方面是,审稿人对文稿的批评和评论可能使作者受益非浅。一位在美国已功成名就的华人讲座教授曾告诉笔者,是审稿人的精彩批评挽救了他的第一本著作,使他在美国学术界得以立足,对此他终身难忘,并心存感激之情。

而缺少这一制度的恶果则是显而易见的。在其长达十几年的学术批评生涯中,杨玉圣揭批的第一本抄袭著作是作者本人在著作出版后,亲自送给杨玉圣希望为之写书评的。如果出版社实行某种形式的专家审稿制,就可能防患于未然,避免后来的尴尬。

虽然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学术违规中出版界的责任,也对在人文社科的学术成果出版中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的重要性形成了共识,但实行起来却异常困难。中国能够出版学术著作的出版社太多了,特别是一些综合性出版社几乎没有各自重点出书范围,很难形成某种有特色的学术著作系列,也没有积累自己的专家库,实行专家审稿自然有相当的难度。学术期刊是中国人文社科学者发表其研究成果的主要园地,这里同样面临学术著作出版中的通病,缺少制度化的、可操作的专家审稿制。

此外,国内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两个显著特点可能也不利于及时发现和制止学术研究中的违规现象。特点之一,这些期刊在学科内容上,综合性(即内容几乎包括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所有学科)杂志占主导,单一学科的专业期刊明显偏少。各大学和学院的学报、各省市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和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办的人文社科刊物几乎都是综合性的,除了一些有地域研究特色的栏目外,就其学科内容而言,都是面面俱到,可谓是千人一面,大同小异。学术期刊的这一特点首先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科研究体制有关,与此相联系的是杂志的部门所有制和各院校、地方社科院系统往往都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学术研究格局。而属下的期刊经常成为自己人员为晋升晋等发表论文的"自留地",基本上自产自销,几乎没有什么学术声望,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也在所难免。

特点之二,这些期刊所发表的文章,万把字左右的研究论文或所谓研究论文占主导,学术评论文章(综述、书评、质疑、专家笔谈、访谈等)处于绝对的边缘状态,显得可有可无。如果考虑到,学术期刊及其所发表的论文代表了一个国家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人们一般据此来评价一国的学术研究水平高低的话,这样的状态就非常值得注意。学术期刊应该是以专业性为主,还是以综合性为主,所刊文章应该以长篇大论为主,还是论文与评论兼顾,笔者不敢妄下断语,需要专门的对比研究。但至少从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角度来看,以论文为主的综合性学术期刊一统天下的局面,似乎不是最有利于学术的健康和深入发展。而且,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期刊论文评估中心的初步研究已经证明,在其他条件类似的情况下,专业性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比综合性期刊上的同类论文有更大的影响力。

因此,要减少学术违规现象,除了强化学者的职业道德意识、健全和落实必要的学术惩戒制度,改革中国现有的人文社科学术类学术期体制也是不可忽视环节。专家审稿制、由相对独立的专业化学术团体参与甚至代替政府的研究机构和大学来负责学术期刊、加强学术刊物中的评论和批评内容,或许是现有条件下可行的努力方向。

注释:

1.上述两个特点的概括主要是与作者相对较为熟悉的美国学术期刊的现状对照而形成的。在美国学术界,除了《大西洋月刊》、《纽约客》、《纽约时报书评周刊》这类时政、文化、社会批评刊物外,几乎没有什么综合性的学术刊物,更没有也发表本校教师成果为主的大学学报。最有影响的学术刊物通常是各专业学会主办的期刊,如美国历史学会的《美国历史评论》(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美国经济学会的《美国经济学评论》(American Economics Review),美国政治学会的《美国政治学评论》(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等,这些名牌杂志有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专业性强,而且评论文章(主要是书评)与论文几乎是平分秋色。以美国学者为主的国际关系研究会原来主办了一份以论文为主的《国际问题研究季刊》(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最近也创办了以评论为主的新杂志《国际问题评论》(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尽管中美两国国情不同,制度差异更大,学术刊物各由千秋,很难一概而论,但至少可以作为我们编辑办刊的一种参考。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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