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涌:1933年的中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21 次 更新时间:2013-05-1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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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 (进入专栏)  

1933年的中国内忧外患,国难当头,这年元旦,胡愈之在《东方》杂志推出“新年的梦想”,一下子发表了142位知识分子的250个“梦想”。此前,胡愈之在征稿信中说:

在这昏黑的年头,莫说东北三千万人民,在帝国主义的枪刺下活受罪,便是我们的整个国家、整个民族也都沦陷在苦海之中。沉闷的空气窒塞住每一个人……我们诅咒今日,我们却还有明日。假如白天的现实生活是紧张而闷气的,在这漫长的冬夜里,我们至少还可以做一二个甜蜜的舒适的梦。梦是我们所有的神圣权力啊!

什么也不相信的鲁迅没有参与“做梦”,他知道胡愈之的用意无非是“以为言论不自由,不如来说梦,而且与其说真话之假,不如来谈谈梦中之真”。他在元旦当天写的《听说梦》中说:“虽然梦‘大家有饭吃’者有人,梦‘无产阶级社会’者有人,梦‘大同世界’者有人,而很少有人梦见建设这样社会以前的阶级斗争,白色恐怖,轰炸,虐杀,鼻子里灌辣椒水,电刑……倘不梦见这些,好社会是不会来的,无论怎么写得光明,终究是一个梦。”

在一个“昏黑的年头”,这么一大批知识分子集体“做梦”自然要闯祸,不久(3月16日)胡愈之就被商务印书馆辞退。

1月21日,年仅32岁的《江声日报》主笔刘煜生被顾祝同下令枪决,罪名是“共党报纸”、“蓄意煽起阶级斗争,鼓动红色恐怖”等。《江声日报》编辑、撰稿人张醒愚、于在冤、余水痕等同时被判刑。镇江新闻公会向全国新闻界和政府呼吁,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两次发表中英文宣言,揭露真相,抨击暴政。2月1日,上海新闻记者公会召开紧急会议作出五项决议,包括联合报界公会、律师公会、市商会、市教育会等团体合力抗争、设立刘煜生案专门委员会等。2月5日,首都(南京)新闻记者协会也发表宣言,呼吁全国各界一致抗争。

刘煜生被处决几天后,上海《时事新报》驻南京记者王慰三在光天化日下被人枪杀。2月17日,北平记者公会为刘煜生和王慰三举行追悼会,北平市外勤记者协进会就他们被害一事通电全国,要求国民政府严惩凶手。

2月19日,上海各报239名记者发表联合宣言,为刘煜生伸张正义,指责顾祝同妄图把新闻文化界“永在军事机关控制之下,而不得享受约法所给予的言论自由,生命安全之人权保障。此非刘煜生一人之问题,而值为全体人民所应严重抗争者”。许多报刊纷纷发表评论,抨击当局摧残言论自由、草菅人命。全国律师协会等社会团体也要求追究、惩办责任者。天津、武汉、杭州、广州、青岛、济南、郑州、徐州、芜湖、南昌、蚌埠、长沙、太原、汕头、香港等地到处集会,发表宣言、通电,谴责暴行,呼吁保障新闻自由。《申报》、《生活》周刊等报刊予以详细报道。于右任主持的监察院在此前后也依法弹劾顾祝同,蒋介石被迫将他调离江苏。8月和9月1日,国民党政府先后发出《保障正当舆论》、《切实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通令。在全国新闻界、人权组织、律师协会等各界社团的抗议声浪中,一个一党专政的政府终于作出了表面的让步。“9月1日”,这是刘煜生他们以鲜血换来的记者节,是百年言论史上一个绕不过去的日子。

4月,陈独秀“危害民国”案开庭审理,他本人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不失“五四”当年的风采。和他一起办过《甲寅》等报刊的大律师章士钊义务为他辩护。尽管陈独秀最终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但当时的《申报》、《国闻周报》、《法治周刊》等都详细、真实地报道了这一案件,《益世报》等大报还全文发表了他们的精彩辩护,乃至判决书、上诉状等。南京《中央日报》发表文章称:“章士钊律师之辩词,博征旁引,滔滔万言,作者既自眩其文采,读者遂亦相叹为卓论;数日以来,南北论坛因章君之言而为之倡和者,不一而足。”意味深长的是汪原放主持的亚东图书馆重印了一千部《独秀文存》,蔡元培为《独秀文存》第九版作序,称陈独秀当年的文章,“即到今日,仍没有失掉青年模范文的资格”。而且,出版了陈案资料集《陈案书状汇录》,印了一千册,包括起诉书、陈独秀的自辩词、章士钊的辩词、《中央日报》的社论、章士钊在《申报》回击《中央日报》的文章及判决书等,共102页,1933年5月印行,没有标明版权页,以致收藏者误为章士钊律师事务所所印。此书很快被上海沪江大学、东吴大学选为法学系的教材。

“我的态度是头可杀,而我的良心主张,我的言论自由,我的编辑主权,是断然不受任何方面任何个人所屈服的。”这是《生活》周刊主编邹韬奋的话。 6月18日,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杨杏佛在上海租界被国民党特务暗杀,身为同盟执行委员之一的邹韬奋传说也被列入了黑名单,多处传闻《生活》将被查封。7月14日,邹韬奋将编务交给胡愈之、艾寒松,“出国暂避”,开始了第一次流亡。12月16日,国民党当局以“言论反动,思想过激,毁谤党国”的罪名下令封闭《生活》。最后一期《生活》(总第417期)发表了邹韬奋一年多前就准备好的《与读者诸君告别》,“宁为保全人格报格而绝不为不义屈”。同时发表《生活》周刊同人《最后的几句话》:“统治者的利剑可以断绝民众文字上的联系,而不能断绝精神意识上的联系。”

这一年因为推出“新年的梦想”,胡愈之被迫离开了《东方》;这一年,《江声日报》主笔刘煜生被残酷地枪杀了;这一年,“五四运动的总司令”陈独秀因言获罪,被判刑13年;这一年,为人权奔走呼号的杨杏佛躺在了暗杀的枪口下;这一年,邹韬奋流亡异国,《生活》周刊被封杀了;这一年,因为罗隆基锋芒毕露的社评,先是天津《益世报》遭遇国民党天津市党部、中宣部一再的“警告”,后是罗隆基遭遇暗杀,幸免于难。年底,天津市党部向《益世报》下了“最后一次警告”,要求报馆不得续聘罗隆基,罗被迫离开《益世报》……这一年,有太多的悲惨与绝望,这一年的日历上挂满了不幸的挽联。

然而,我读到了尘封的史料中同样铁铸的事实。离《主张与批评》被封杀仅一个半月,这年2月,王造时又独自在上海办起了《自由言论》半月刊,毫无畏惧地继续批评国民党当局的内政外交,直到年底被查封,共出版了21期。6月6日,北平新闻记者公会举行集会,呼吁国民党当局停止新闻检查。这一年离柔石等“左联五烈士”被杀害已整整两年,“当时上海的报章都不敢载这件事”,鲁迅愤然写下《为了忘却的记念》,《现代》杂志编辑施蛰存回忆:“这篇文章曾在两个杂志的编辑室里搁了好几天,编辑先生不敢用,才转给我。”面对这枚“炸弹”,施蛰存也“有点踌躇”、“不敢决断”,“请老板张静庐先生拿主意。张读后沉吟不决,考虑了两三天,毅然决定:上!‘那理由是:一舍不得鲁迅这篇异乎寻常的杰作被扼杀,或被别的刊物取得发表的荣誉;二经仔细研究,这篇文章没有直接触犯统治者的语句,在租界里发表,顶不上什么大罪名”。重读这篇和《纪念刘和珍君》前后辉映的文字,我们也不能忘记张静庐、施蛰存。

这是我们在1933年那个“昏黑的年头”所看到的亮色,这不是漫长的冬夜里的梦,而是本民族最优秀的人们与黑暗顽强抗争所创造的一点光明。我们无法一一记下那些创造了光明的姓名,但我们会永远铭记他们曾经为之奋斗的梦想。 (选自傅国涌《笔底波澜——百年中国言论史的一种读法》,广西师大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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