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仲兵:祛除社会转型的三大矛盾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02 次 更新时间:2013-03-2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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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仲兵  

人类社会普遍存在“不患贫,患不均”的价值追求,可见“公平”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当进入全球一体化的信息时代之后,因为存在横向比较的条件和鉴别优劣的可能,所以在任何一个开放的社会中,都已无法再仅以“不患贫”的物质条件作为社会稳定的唯一基石。相对于贫富差距巨大且存在大面积贫穷的专制极权国家,“不患贫”现象在大多数宪政国家已得到圆满解决,并趋于消解。同时,由最初物质层面的分配需求---“患不均”衍生而来的精神人文高度的公民个体权利和人生尊严,即公平和平等理念,已上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生活富裕和权利公平并举,“精神与物质双丰收”,已成为一个成功的现代社会最低的“及格”标准。

在从专制到民主的转型过程中,当前仍存在三个必须直面的社会矛盾,也类同于在过去长时间中为人熟知的“三大差别”。在30年前的既有制度框架下,一度曾经想要消除这些体制性的不公平现象,但由于其成因恰又源于体制本身,故此在现实行为上也只能停留于口号层面,从始至终毫无作为。改革开放早期,“三大差别”有所弱化,但到了改革后期,则因为体制改革不进反退而进一步加巨。再后来,甚至连喊口号的信心也消失了。随着社会形态多年来不断发生变化,差别类型和观察视角也发生了变异。此时,新的“三大差别”再次出现,而且业已上升到社会矛盾的高度。鉴于这些内容既有历史继承性,也有改革开放后的“现实创新性”,所以有必要对其含义和类别重新进行定位。

当前的三大社会矛盾,首要的是人尽皆知的官民矛盾,然后是城乡矛盾,再有就是种族矛盾。

官民矛盾作为民主转型首要关注的对象,已在最大范围内达成共识,也有天量的分析文字和成体系的理论构架,故本文不再赘述。作为专制极权主义制度下衍生出来的城乡(区域)矛盾和种族矛盾,则往往引不起同等的重视。特别是种族矛盾,尤其如此。或许,因为改变现状需要的成本和难度更大,于是迫使人们有意无意采取了回避态度;也或许,认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官民矛盾,城乡次之,种族则待之,于是将其置于后延待解的从属地位。笔者部份同意上述理念,并在文中重点关注之。

一、城乡矛盾

城乡矛盾,是由专制极权制度下的城乡二元隔离制度所致。这种矛盾涉及面广人众,存在利益交叉重合,所以也最容易在官民矛盾之中的一极---普通民众中引起争议并引发内部矛盾,甚至是现实冲突。例如近年来关于户籍改革的争论,特别是近期关于外来人员在所在城市异地高考问题上引发的内部冲突,就表明了这一点。

众所周知,在专制集团长期奉行与民为敌,唯我独尊治民理念的同时,它也拉拢和利用了同在城市和重要经济产业如工业、商业、金融、外贸等非农领域中的诸多群体,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将之视为体制的组成部份,而赋于所谓“主人”的名号,以作为国家机器的中层基础。受此之惠,这部份相较更底层的三农人群距离权力更近的非农人群,也获得了较多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如市民和工人长期享有的低价格商品、充足的物资和社会福利保障,以及4---8倍于农民的政治选民权利。虽然其中多数同样难以参选政治,但这种制度安排本身,无疑充分体现了特权制度下的身份尊卑之别。因此之故,这部份仅次于三农群体的第二大利益群体,对可能伤及到自身利益的改革行为,往往举棋不定,甚至持怀疑和否定态度。如此以来,则无形中站到了与少数利益既得者的同一战壕之中,成为体制的维护者和民主改革的反对力量。

有言道:要民主就不能怕革命。当社会转型需要每一个人都必须为之付出对等的成本和代价,以为更加长远的公民权利和利益安全作“投资”时,有些人虽然赞成民主自由的宪政理念,却不一定已经做好利益让度的心理准备。比如:城乡平权之后的异地高考问题,在有些人的眼中仍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权利和利益,却不能正视这种之所以称为“既利权利”的本身,是建立在对广大乡村人群不公平的制度基础之上。

其实不论人们是否赞同,但从社会发展趋势来看,走向更加全方位的社会公平,已是无法阻挡和改变的历史大势。做出选择,仅在于迟与早,长痛与短痛之间。从历史经验可知,迟痛不如早痛,长痛不如短痛,早从善举,则专制早亡,社会早善,而早得社会各阶层的良性互动和融合共赢。滞选或逆势阻挡,则在某一天的暴风雨来临之时,不但现有利益无法保障,而且也必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做为转型过程中最大焦点之一的“城乡平权”问题,本身逻辑就是要消解城市人群的既得利益,同时补齐农村人口的历史性利益缺失。只要此点做到了,则最大的社会转型矛盾也即消于无形,最大层面的社会生态也就成熟了。

二、种族矛盾

做为官民、城乡矛盾之外的种族矛盾,同样决定着社会转型的成败得失。

1、民族分离不可避免

实事求是地讲,中国的民族矛盾长期以来是被人为地淡化了。非常可怕的是,在进行官方淡化的同时,却在另一面不断地加巨和深化着这一矛盾。从更早的民国时期发生在各边疆区的民族分离运动,到其后继政权以极端高压的暴力手段治理边疆民族的事实看得出来,虽然在暴力手段和经济输血双管齐下的治边政策下,尽管主体民族---汉族自觉做为恩赐一方,已经为对方付出了许多,但这些强加于人的行为首先不符合人性心理,极易引起有关民族尊严缺失的情绪反弹;再则这些付出事实上也并不是完全免费的午餐,而是被输出方视为一种前期成本投入,并最终要得到更大收益的不对等交换行为。

从这一角度看,与历史王朝往往仅限于文化同化和政治归绥的目的明显不同,于是就带有了极强的殖民色彩。当这一行为在专制下成为毫无目的和计划的乱采乱伐和疯狂劫略时,则其掠夺性质也就更加突出。如果再看到对民族地区的文化摧残和环境破坏,则使这种充满着血腥的民族政策实际上成为将各边疆民族推向民族分离这一现实的无形推手。

2、理性对待分离运动

未来的边疆分离趋势看来似乎不可避免,这在长期热衷于“大一统”政治的人们看来当然难以接受。但事实如此,所以必须直面,且需从三方面进行考量。

一是要认清其历史成因。

不论是满清、民国,还是当朝,皆以一种中原王朝中心论的大国沙文主义和传统的四海来朝的帝国宗主心态来对待和处理周边民族及国家事务。这在现代文明状态下是一种落后于时代的老大帝国残梦,既不现实,也无人性。因此之故,在长期得不到公平对待,同时受到新时代世界性民族解放运动和民族自决理念的影响和推动,民族分离的自信得到空前的加强。在中华大大家庭中生活得并不如意的各民族,或欲分门另立,或在无可选择时,甚至有少数宁可净身出户,弃离故乡,远走高飞,到异国它乡的陌生之地重新寻找人生的精神家园。所以,专制极权或威权主义下的民族歧视政策,是造成民族分离的主因。

种族歧视产生的民族离心力,具有长期的历史惯性,如果偶遇外力突加现象,则使得民族分离运动呈现加速度。可以肯定,当社会步入转型阵痛期时,因为国家向心力的短期缺失,必然出现一段时间空白和分离窗口,也将如前苏联那样,面临一波不可避免的民族分离大潮。

受此影响,将有更多的民族地区加入到这一运动中来。没有分离条件的,也将会提出更加高度自治的政治要求,以期脱离大汉族主义治下的非理想状态。

二是要从现代公民国家的高度认识民族问题。

一个成熟的现代国家,可以超越家族、种族、血缘、宗教、文化和地域的差异,然后在更高层面即民主、人权和自由的普世价值高度达成最广泛的一致共识。在此前提下,民族身份会越来越趋于淡化,同时公民意识和公民权利得到超越一切的提升和加强。同时,法律能够明文规定并真正做到人人平等,在经济领域也同样实现既无民族歧视,也不存在主体民族向少数民族进行恩赐之类的额外援助行为。在机会均等和起点均等的前提下,则使得民族问题自然趋于淡化,消于无形。

反观现实,不但民族问题难以得到解决,甚至在本民族内部,也无法实现基本的人权平等这一社会最低指标,又何来科学合理的理念来处理好民族事务?

看来,专制主义暴虐无知的顽固本性,天然地阻碍了民族关系的和谐之路。

三是要理性认识国家和领土概念。

如何在国家和领土之间进行理念切割?这怕是很多人没有想到的问题。一般认为,国家是由领土和人组成。但此二要素又皆是动态和多变的。也即,国土并非固定如一和一成不变,更非人们习惯认知的只能无限扩张,而不能缩小和分裂。这就是国家的边界问题之辨。

事实上,只要国家的建立是为其国民的利益服务,则值得维护;反之,则必须重构。领土的大小并不与国民的尊严和幸福成正比,且往往越是处于无限扩张过程中的国家,因为越需要高度的社会动员和权力整合能力,而越容易走向专制主义统治,也越容易为少数复辟者所利用。二战时的纳粹德国,即是范例。

在无法形成国家共识和文化认同的专制国家中,强行将各民族各政体捆绑在一起的大型帝国,往往缺乏必要的国家凝聚力和文化向心力,高度的集权虽然可能会出现一时的极盛之态,但巨大的社会治理成本终究会拖跨帝国的经济基础,并最终走向分治,如前苏联帝国。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天下大势,是随着所在国家的外向感召力的增强和弱化趋势同步变化的。在认清了国家的动态概念和国家存在的目的后,看淡那些与民生和尊严甚远、抽象而朦胧、且毫无法律效力和现实意义的所谓历史边界和帝国荣光,回归现实,直面现实,与各民族友善和睦相处,才能培养良好的民族关系。特别是,只有在民主宪政框架内,才能最终实现多民族的大融合,如美国。受此影响,那些已经分离出去的民族,也才能够重新向往尊严的升起之地,产生回归心理,并再次走向一起,组成更大的民族国家联合体国家,或邦联国家。

三、走出魅形

后极权主义时代的文明反祖现象,将一个将要走向现代文明的农业社会再次拖回到类奴隶制状态,其暴虐性自不待言。而且因为得益于现代科技的支持和科学嫁衣的标榜,一定程度上具有更加强烈的迷惑性和顽固性。特别是当其发生在一个传统意识久远,人口众多和国土广大的社会当中时,涉及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改造难度之大,几乎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和空前绝后的。所以在消解社会三大矛盾之时,一定要认清高居其上的专制主义毒瘤。也就是说,欲消解三大矛盾,必先除袪专制主义这个万恶之源。

就三大矛盾而言,虽然在阶段性改造上会有所侧重和轻重缓急之别,但作为社会转型必不可少的组成部份,任何一点的缺位和操作失误都会引发全盘皆输的结局。因此,在社会实践已将面临深入细节的关键时期,必须具备高屋建瓴的战略眼光,直面现实难题,对转型过程中的适时手段和变革内容进行阶段性化分和适时调整,方可未雨绸缪,并在实践中有条不紊地落实和实施。

来源: 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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