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这样理解,乡村治理中关于底层抗争的原因大多数都是由于底层民众没有一个畅通的表达渠道或者是这样的表达机制没有制度化。故此,底层抗争的行为才常常被发生,并且愈演愈烈。从制度的层面上来分析底层抗争日益加剧,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从技术化的角度来分析治理的困境,也是我们所需要考察的一个方面。只不过,从宏观的角度上说,技术化的治理更为具体,它可以直接性的关乎治理的效能。
农村社会因为土地问题的矛盾,将政府与农民直接性的对抗起来。对抗的最终目的,也多半都是利益的冲突。虽然可以依据社会学家科塞的认识来断定,社会冲突未必是一件坏事,它甚至可以加剧社会的整合力度与粘度。但是,从另外一个侧面来说,依据胡荣等人的分析,冲突的后果带来的不是社会的整合度提高,而是对于基层政府的权威性与信任感不断的流失,这会直接导致因为政权合法性的问题,从而导致治权的失灵等严重后果。在农村社会中,虽然越级上访已经成为当利益受害之后的惯用表达形式,对于农民而言。但是,他们的表达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因为为了利益或者尊严等问题,在权衡上访成本的之后,依然会去信访办或者政府主要领导办公室(市委书记等),直接性的诉求利益保护与承认,但是这无论对于政府还是农民而言,都是一种莫大的负担。前者是处理政务的成本负担,后者是上访的成本负担。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将二者的对话机制达成,并能够有效的形成一种“对话”的可能。这不仅仅是从治理思维上转变就能做到的,更需要“接地气”式的治理方式,比如说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
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在当代中国的农村社会日益被重视起来。当然,不仅仅是面对农村社会的冲突而形成这样的一个网络虚拟社区平台。它所能承担的还有农产品的销售、农村社会政府部门的OA等等。不可置疑的是,这对于农村社会的政府与农民而言,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技术支持。仅仅就利益表达的渠道不通畅而言,有了农村社区信息化的建设可能,那么就可以让农村利用网络社区的优势,减少申诉成本,简化申诉程序,从而能够依靠网络本身的碎片化与及时性等优势将问题化解。并且,利用信息化这样的一种工具,农村社会的和谐程度也将会因此而提高,因为利益能够在这样的技术平台上得到解决或者比起原先更容易得到及时的解决。农民与政府的沟通渠道也就由此搭建而成,而不再是到政府部门采用暴力维权的方式。同样,不得不提,网络社会(信息化)也正是有这样的一种功能,即将社会的个体分隔开来并且让彼此陌生化,从而因为网络自身的特性,被圈在各自的生活场域中,不能形成现实社会中的集体行动的可能。因为,当人们走出家庭时,也就意味着被情绪感染的可能性加大。从而增加社会震动的风险性。
农村社区信息化的建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依据笔者的理解,这并不是最主要的目的。而且,治理的目的也就是走向自治与善治。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前提下,利益的平衡由此形成。农村社区信息化恰好就能够完成这样的一种前提预设,能够很好的把农民的利益与政府的利益,进行沟通并将利益妥协等民主化管理的理念执行下去。
电子民主的完成,也正是中国农村信息化社会的走向之一。只有在这一技术支持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完成农村社会的稳定建设。而接下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农村社区信息化,是否能够不再像现实社会中的制度建设一般,只有“只打雷不下雨”,或者说是“只见吼叫不见实效”。这无疑是给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提出了一个警钟。如果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走向了继续为政绩服务的道路,走向了为了形象工程而不切实际的为农民办事,那么乡村治理,也就会继续存在因为没有农村社区信息化而存在的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我们也就不得不追问,这究竟是制度的原因还是文化的原因?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作于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