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嘉健:重建中国的常识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69 次 更新时间:2013-01-18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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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嘉健 (进入专栏)  

重建常识观?中国人曾经有过得到公认通行的清晰成熟之常识观么?中国人崇尚常识么?中国人凡事会以常识观察和思考问题么?答曰:在中国,从来没有“草根普通常识”和“公共知性常识”可以立足之地,即没有一个讲道理的由大众投票决定的政治平台和公共媒体,只允许强加于人的“政治正确”的知识当道,结果常识被压制,久而久之,大家都不敢用常识讲道理了。再久而久之,所有人都不会用常识判断和说话了。最后,百姓既不会讲道理也不屑于讲道理了,只承认和追随强势。在一个专制社会里,政治意识形态的所有目的就是致力于完全扭曲一般民众的基本常识,重新建构一个歪曲的价值观,给他们灌输一套“唯一圣教”,让百姓只是根据这“唯一圣教”做一个顺从者。举一个最经典的例子。在那个全民脑残的时代,一句口号叫做“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这是人话么?但是在那个时代它就是“中国圣经”。这样违反常识的傻话是怎样流传成为“真理”的?首先凭空给穷人一个幸福生活的许诺,然后假设一个公敌并成功地借助民众的暴力推翻了它,把整个社会彻底打碎重新安排秩序,再然后给大众一些甜头,煽乎民众的感恩心理,塑造一个宗教般的神圣领袖的救世主地位,为百姓概括一个“二次重生”的假象命运,于是一个完全违反常识的定律就这样在愚昧狂热的功利实用主义之势利群体小人心理中渐渐孕育成了。——我们可以这么说:常识观、实事求是的方法论、人性论和自由独立的价值观是使人具有最清明冷静理性的智慧基础,假如这些最弥足珍视的精神被阉割了的话,那么则表示我们已经是专制社会里的奴才了。

中国的草根百姓其实具有普通认知的直觉常识,但是从来没有发言权。遇到复杂问题,草根常识无法应对难题,加上胆小,只好沉默。遇事涉及自家切身利益,大声疾呼常识却遭遇强势力量、道德高压和文化垄断评判的阻截,社会以权贵资本为潜、明规则,常识永远无效。文人知识分子则大多没有常识,因为中国教育词典里没有“公共常识”四个字,文化人从小被洗脑,学会了“权势雅言”,识字以后就不讲常识,只讲雅言。因此在中国,要特别警惕一种公然堂皇行之的“异化常识”,简言之,扭曲之后的“伪常识”更可怕,如党的答案即如是。例如这一条规则:“未经正当法律手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 凡私有财产,非有相当赔偿,不得占为公有”(美国法律修正案第五条), 这是一个在世界上通行的公共常识。但是中国的知识系统是:“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和政府有权可以侵占和剥夺任何人的私有财产。”然而谁是国家和政府?回答说:是党。那么党为什么等于国家和政府?回答说:是人民授权的。可是我们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授权的?回答说:是我们把你们解放了,你们说让我们为你们做主的。于是又问:国家和政府是抽象的体系,为什么你们一部分人甚至几个人甚至一个人就代表了这个抽象的体系?他们回答说: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大救星没有党就没有新中国。不可以再发言了,大家必须喊万岁!结果所有人不是在沉默中退缩,便是在委屈后沉默。房子在隆隆的机器声中被推倒,农民不得享受国家的任何福利权益,血汗钱被纳税后不知去向,私有企业被黑打后几十几百亿瞬间被蒸发。常识不得伸张,资产和权利便被强奸。党的答复完全、公然、明目张胆地违背常识,但是我们要听它的。因为他们有一个不合常识的金科玉律:党指挥枪!

既然从来讲常识的传统一直处于弱势地位,那么何以呼吁“重建”呢?无论世界怎么扭曲和异化,人类总是要认可1+1=2这样的直接道理的,越是简单的正道越是不可抹杀,因为常识是天赋人权和自然法则范畴的东西,任何人任何力量无法否定它。正如老话说:“终归一个土馒头!”你能绕得过去吗?当常识得到张扬正大的时候,就是正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时候,故人人必须为了重建一个公共知性的常识而努力。在中国文化体系当中,大约最值得补课的就是“学会常识”这个基本功了。中国一日不奉行经过审视的理智生活,不以常识审察为基本逻辑的话,中国人永无幸福之日。

一般而言,常识有三:常识不仅仅只是“普通人直觉的生活经验常识”,至少还包括公共知性常识和思想逻辑常识两种。在一个民主自由法治社会,要承认普通人的生活经验常识与公共知性常识、思想逻辑常识有公约性,譬如大家都是讲道理的,道理是根据人性通识得出来的,普通经验的常识要得到法律雅言的升华认可,而公共知性常识也要转化为普通公民的通俗共识,在普通经验的常识和公共知性常识之间,都遵照思想逻辑常识的明确规则运作,思想逻辑常识也需要通俗化。譬如说吧,“人人不得侵害公共财产”是一条公共知性常识,也是一条普通经验的常识,正如“人人要纳税”一样,那么这里的“人人”便蕴涵着思想逻辑常识在里面,不证自明,这是“周延”的,无人可以豁免。

为了说明上述道理,兹举一例说之:某些公共知性常识涉及到公共政治问题,必须出之以法律式的严肃陈述,当这些庄重陈述在普通大众的基本常识内生根了,于是形成了公共知性常识,即有了不必宣传的共识,因此这个社会才有了正当合法的公权力。例如关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问题,以下的解释说理属于法律语汇范畴:“在美国法律中,政治家、官员属于三类公众人物当中的“完全目的的公众人物”(public figure for all purposes)。由于他们的地位使其拥有极大的权力和社会影响,其活动和言行都关系到公众的知情权问题,因此对他们的隐私应当作必要的限制。美国对待政治公众人物隐私权实行弱保护的理由可简括如下:政治家与官员对社会具有管理职责,其个人隐私与最重要的公众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因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其私人信息纳入公众知情权范围;其道德修养与其健康状况决定其能否正确及时地解决公众的问题;个人财产状况说明其是否清廉,值得信赖。这类人物的道德和性格上的缺陷,是对公众和国家利益的潜在威胁。法律如果保护公众人物的所谓隐私权,实际上等于主动放弃了对公众利益的有效保护。采取公众知情权高于政治人物隐私权,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政治公众人物随意侮辱、毁谤。196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确立了‘真实恶意原则’,政治公众人物因新闻报导中的内容有失实的部分可提出诽谤起诉,但必须证明媒体的报导存在‘真实恶意’,并且还需证明自己的实际利益因为这一部分失实的内容还确实受到了伤害。”(《美国法律如何对待政治公众人物的隐私?》作者:Qing lian kulapati ,2012-11-26) 当这样的道理成为了普通常识之后,在一般美国人中间,就无需这样庄重陈述了。然而对于中国人来说,那就是要不厌其烦地把道理说透,以重建常识规则了。

当这种常识成为部分中国公众共识之后,开始在大众中间掀起了要求官员公布个人财产的呼声;明白这个常识之价值的人越多,越深刻,那么呼吁的人就会越多,越不容许政府遮蔽回避;等到所有人都一起发出“让官员公布其私人财产信息, 让政府公布行政资金使用的来龙去脉”这样的呼吁时,说明这个法律常识已经充分普及了。——这时候,我们敢于说:中国的民主和法治时代来到了。

据我所知,最早使“常识”这个概念著名的是美国的托马斯·潘 恩(Thomas Paine),他的《常识》一书至今仍被奉为经典,乃美国奠基档案之一。《常识》在它出版的头一年里,这本可亲易读的小书扎扎实实地印出了五十万册。可别忘记当年北美十三州只有250万人口,其中又有多大的识字比率,说它造就了美国的独立,真是一点也不夸张。潘恩的“常识”来自哪里?他白天在屋子里写作,晚上到酒店、咖啡馆与人交谈和争论,了解一般人的思想见解。潘恩在书中这样说:“我将仅仅提出一些简单的事实、明显的论据和常识,请求读者摆脱偏见和成见,让理智和感情独自作出判断。”他根据常识要论证的是什么呢?人民主权和民主共和,北美独立和摆脱英国统治。他所依据的常识观是什么呢?天赋自然的自由、平等权利和社会契约道理。

美国《独立宣言》是这样运用“常识观”来发表公民宣言的:“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在当前中国呼吁宪政改革的大势下,这样的常识应当获得广泛的共识。

近年来香港的梁文道先生大力传播常识文化思维,他写作结集了一本小书《常识》,谈及政治、民主、民族、教育、新闻自由、公民道德等社会诸多方面。梁氏自言:“本书所集,卑之无甚高论,多为常识而已。若觉可怪,是因为此乃一个常识稀缺的时代。”读他的文章我就想:为什么会常识稀缺呢?由于权势利益集团的强奸,人类的许多知识都附带了遮蔽性,遮蔽什么?遮蔽人类的基本常识。常识是最简单的事实,最直观的经验,最基本的道理,最朴素的逻辑,是一般普世价值的人性,自然权利,所有人共同拥有和在人性基础上轻而易举沟通约定俗成的,是属于经验主义层面生成和可以用事实与经验加以验证的,上述这些可以统称为“公共知性的常识”。但是权势家和精英文化人却合谋制造了用弯弯绕的繁复陈述来表达的权力法典,他们宣布“人性论”和“普世价值”不合法,人没有天赋人权,没有自然的自由平等权利,结果常识就没有合法公道了。官家说:我们五个不搞,我只能说,这是严重违反常识的,三权不分立,例如司法不独立,那法官、律师和法庭都要听某些人的决定但绝不可以按法律来执行,那这个社会就根本没有法治。这样的社会合理和公平,打死我也不信!

我想承接梁文道的判断来发挥:此乃一个常识稀缺的时代,绝确。遍地稀缺、触目皆是。梁文道说:“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记得在三聚氰氨的事件刚出来的时候,后来有很多的讨论,也看到一些学者出来谈,看到学者出来谈我就乐了,因为有一个教工商管理的学者说,中国太不重视企业责任,说企业要尽责的,讲了一大堆理论。但是对我来讲这不是企业责任的问题,而是常识。常识是什么?常识是你做食品不能下毒,这个如果算是企业责任的话我们的国家就完蛋了。我很难想象,比如一个开车的人在街上横冲直撞,你去跟他讨论一大堆现代城市的交通规则问题,这是废话,开车不能闯红灯,看到人不能撞,这是最根本最根本的常识,做食品出来给人吃就不要下毒。我觉得今天很可悲的地方是很多东西我们常识稀缺,但是一大套理论、名词、很好听的东西去包装,我觉得这是不必要的。”可惜梁生不懂得“中国人的常识观”(注:即“潜规则”),他是以西方的常识观来批判中国人的常识观。

画家陈丹青对梁文道的对应是这样的:“我看他的书,我很多事情不知道,很多书都没看过,因为他是受过完整的教育,他又是在言论自由的地区,他表达自己的时候,管道非常多。但是我的知识结构很有限,等到我出书以后,开始大量的读书,记忆力和说话能力其实不如年轻的时候,所以当我在说常识的时候,我和他可能不太一样,我是个画画的,我的常识都和眼睛有关系,所以我凡是谈到常识的都跟你看见什么,你没有看见过什么,或者你没有注意什么,都在这个范围里。但是我有时候怀疑我的常识对不对,因为我知道整个几代人,五十年代以后一直到现在,现在遇到五六十岁的人很可能是没有常识的人,在很多问题上是常识有问题的,包括我自己。所以很多事情是说给我自己听的,就是这样。我看到现在70后、80后的孩子,我心里会有尊敬,因为他们获得常识的普遍年龄要比我们小得多,我们还在发混的时候他们已经比较有常识了。”(《陈丹青和梁文道说“常识”》,2010年春节前夕央视“子午书简”谈话节目)

从陈丹青的经验我们知道,我们缺乏正当常识洵由颠倒黑白造成。文革时有一句豪言壮语:“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由于类似这样没有常识的道理横行霸道深入人心,所以60年前后饿死数千万人,不怪张春桥。既然那时候能够那样没有常识,今天依然如此,也不足为怪:西安的爱国者们竟然在2012年提出了这么一条令人热血燃烧的弱智帖子口号:“哪怕华夏遍地坟,也要杀光日本人;宁可大陆不长草,也要收复钓鱼岛!” 当年又有主席毛的狠话:“要斗私批修。”“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这些这么极端违背常识的断言,我们不以为谬,直到今天还有不少脑袋被驴踢了的人把他们奉为警句,即使他们口里不敢道出,潜意识还是这样想的。所以世界人民共享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我们都甘心做奴隶,自己人互害折磨死掉百万千万。对这些明显反人类反社会的丧心病狂违反常识的疯话,都不会用常识去反思一下,10亿中国人没有一个反对这样的混账话,该死,因为你没有常识头脑。另一方面,凡是践踏常识然后把道德反复念叨的,就一定是腐败虚伪之至的。谓予不信,你到中国任何一家医院去看看,处处张贴着“不准收取红包”的标语,还有写着“救死扶伤,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之类的,这样的道德警句就像“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得破坏公物”之勒令条一样具有痛心疾首的反语意义。如果都有常识了,我们的大街上就不必有警察或道路协调员来维持交通秩序了。当然,“革命的人道主义”是非常语焉不详的,究竟何为“革命的”,何为“不革命的”,以我的常识来说,根本没有能力可以解释和区分。假如还是坚持这样“反人类思维”的立场来对待病人的话,那么是否所有有病的不革命者都要被彻底剥夺其得到治疗的权利?是否干脆把他们都投进焚化炉去消灭他们的肉体才符合革命的人道主义?——在中国遍地都充斥着类似如此不合逻辑一坨狗屎似的言行和决定,这样的标语是侮辱普通人智商的严重违反常识的反智语言,本身也是不合道德的,当然更不合宪法精神!

但是忽然之间明白:凡是不尊重常识的人都有故意胡搅蛮缠别有用心的企图,就像以“中国特色”反对普世价值的人常常喜欢引用的一句名言:“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我经常嘲笑某些谬论不知怎么越传越荒唐,人云亦云者从来不经大脑,张口就来。首先我们不妨用常识来分析一下这句话。三寸金莲肯定是绝对中华民族的,不知谁愿意告诉我它的世界性在哪里;汉字系统也绝对是中华民族的,不知道世界上有那个民族愿意从善如流哪天就废除本国文字干脆照搬汉字符号。世人应当记住一个最简单的常识:许多被认为是定论的话,未经常识精确分析和智慧严格审视过的,都不值得当作没有问题的道理使用。据说这句话是鲁迅说的,我考证了一下,鲁迅的原话是:“木刻还未大发展,所以我的意见,现在首先是引一般读书界的注意、看重,于是得到鉴赏、采用,就是将那条路开拓起来。路开拓了,那活动力也就增大。现在的文学也一样,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打出世界去,即于中国之活动有利。”(《致陈烟桥》,1934-4-19)看仔细了,鲁迅的原话是这样的,我很怀疑把鲁迅的话改动成为“越是。。。就越是。。。”格式的,是搞包装装修的包工头高手,鲁迅只是说“地方色彩”,并且界定“成为世界的”是“即为别国所注意”的意思,没有概括为“民族的”。鲁迅还特别说是“容易成为”,没说一定,更没说它们之间肯定构成了连锁递进的因果关系。我确切地分析鲁迅的意思,应该是:要想让世界注意到中国文学,要想让中国文学容易在世界文学中成为有一席之地的作品,就应当突出我们的地方色彩。后来改动者用“民族的”和“世界的”两个定语代词,都是模糊的抽象的语焉不详的泛指,暗示民族的东西会成为世界流行的潮流,民族特色的,可以成为世界著名的,越是奇特,越是世界品牌。那么,政治局7常委,开大会期间不得出售菜刀,开车出了交通事故后,干脆把人辗死,地沟油,唱红打黑,给医生塞红包等等,都应该是成为“世界的”普世价值。总之,凡是有人跟你说“越是。。。就越是。。。”,你立即就要警惕了,江湖术士来了。用常识头脑想想:这个世界究竟什么东西是具有连锁递进升级因果关系的?究竟要有多少限制条件,才能够越是。。。就越是?我再饶舌一句:下面这一句才是符合常识的:“越是世界的,就越是民族的。”普遍公共人性而已。苟非是,世界人民都吃饭,我们都吃屎?

重建中国全体公民的公共知性常识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也是建立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简捷地说,常识不能高举,则民主宪政、自由精神、人权等等普世价值观都没有可以生长的土壤基础。我的结论就是:让中国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经验常识与全社会的公共知性常识,与全民的思想逻辑常识具有公约性,使人人成为讲道理的,用常识给几十年的专制政治谎言和“政教合一”的神圣思想祛魅,是当下我们现代化自我启蒙的重大课题。道理是根据人性通识得出来的,通识要得到法律雅言的升华认可。而公共知性常识也要转化为普通公民的通俗共识,在经验常识和知性常识之间,都遵照思想逻辑常识的明确规则运作,思想逻辑常识也需要通俗化。准此,一个法治社会和现代化的民主宪政才可以运作起来,一个文明社会也才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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