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嘉健:无知的自我欺骗与良知封存的心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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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嘉健 (进入专栏)  

自我欺骗决定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大众对这个概念一无所知。它让我们蒙蔽了双眼,看不清真相,模糊了对他人和环境的判断,不能做出明智且有效的决策。一旦开始盲目,所有的“解决方案”都只能让事情变得更糟。

——美国亚宾泽协会

谎言并不根据其本身被评判,而是根据说谎者的目的与动机。

——帕斯卡尔•内沃

 

探究自我欺骗是探究社会性欺骗的前提。

 

一,浑然不觉而不加追究的自我欺骗现象

 

1,“欺骗大脑”的本能

人会自我欺骗吗?

多数人对“自我欺骗”的了解非常少。自我欺骗其实是一个普遍而复杂的心理现象,人人心中潜移默化地运行着,而自我未必同意是欺骗,全然不察,毫不介意。

培根一语中的:“似是而非的谬误有时令人愉快。”

请看一个例子的分析。

微博上看到一段叙述:

我的前女友是一个思想课老师,其母亲是大学马哲院教授。我去她家时,发现原来真的有彻底脱离生产、社会和现实的家庭存在。她一家从来没有在社会上求生过,没有接触过生产、经营等劳动创造过程,更没有经历过或见过求职、工作、辞职、开除等普通人在社会上无法避免的流程。她们的生活就是备课、上课、回家,周末消费,寒暑假四处玩。她无比地崇拜马哲毛思三代等,但是消费追求西化,最喜欢吃牛排。精神上完完全全地分裂,完美地做到一边粉红得发紫,一边尽情享受西式消费品,没有伪装、愧疚、犹豫地适应着这种分裂的精神世界。(文字略加简缩)

述者指出的言行是自我矛盾的自我欺骗吗?通行的解释将自我欺骗视为自己故意装作不知道是欺骗,“一个欺骗自己的人必定已经知道真相,因此自欺者知道他自己正在受骗,这看上去就把他自己作为自我欺骗的牺牲品给排除掉了。”这是“自我欺骗悖论”。(百度百科)

这个观点简单化了。教授母女并不刻意自我欺骗,她们会用自我定义的方式说明,马哲毛思认为共产党人同样有权利享用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她们并不自相矛盾。

对大多数人来说,自我欺骗不存在自相矛盾,当面对与自我信念不一致的问题时,为了心理平衡或自尊心,人们或者否认事实,或者改变事实的陈述,或者重新定义概念。在这些心理动作过程中,主体不存在自我欺骗的意识。人们从不会跳出自我而旁观到自己调整认知失调过程中的歪曲、回避、否认和遮蔽的心理行为,主体或者无知,或者不关心真假和矛盾。

在常识看来,自我不可能在意识清晰的状态下蒙蔽自己。但这是一个错觉。人类对于真假诚伪看得没那么重要,大脑可以在潜意识中无知地自我欺骗,更会为了满足强烈的愿望,有意识地让一种观念和知识蒙蔽另一种观念和知识,这是注意力偏差而致“选择性失明”。欺骗在大脑里转一个弯,或者以足够的理由和巧妙的艺术性,给自我一个通行证。

当人们进行社会性欺骗时,常常需要自我欺骗配合。这时候自我欺骗会使用强词夺理法,以高尚的名义“只许州官放火”。男人们迷恋于看人家女儿的玉体,庄严地说是审美,但严禁自家女儿裸裎示众。这在道德公道上就是自我欺骗。

人们常常娴熟地使用“欺骗大脑”的本能。安东尼奥·达马西奥指出:在埃克曼的研究中,让被试“创造”特定的情绪性表情。研究发现被试可以体验到与表情相对应的情绪感受。生活中也常有这种情况,当我们对他人礼貌性地微笑时,其实我们也在自欺欺人。这很好地解释了优秀的演员及其他模仿各种情绪的人,可以保持稳定的个人风格,展示出自我克制的能力。雷吉娜·雷斯尼克是那个年代最著名的歌剧演员,她在无数个夜晚扮演歌剧中愤怒、疯狂的主人公。我问她从角色中抽身出来是否困难,她说:“只要学会了技巧,就一点都不难了。”在表演时,她只是用形体表现情绪而非“感受”情绪。(《笛卡尔的错误:情绪、推理和大脑》,P144)

 

2,自欺-欺人的默契共生

演员通过欺骗大脑表演出非己本性的内容以“欺骗观众进入情境”,这个程式模型有社会学范式的意义。人们在社会上正是“使”自己相信继而“使”他人进入情境,从而达到认同互动的目的。

“自我欺骗其实是通过欺骗自己而更好地欺骗他人。由于直接欺骗有可能被对方识破,个体把自己欺骗之后就可以‘诚实地’向对方传递错误信息而不被察觉。”(陆慧菁)

世界上最优秀的演员是政治家,善于周旋的“社会客”,都善于表现各种情境中的角色及行为艺术,声情并茂,将行为表现(演)与大脑感受认知及信念隔离开来。这证明人在目标意识和现实情境压力下,会自觉地通过自欺的方式骗人。

社会性欺骗与自我欺骗是不可分离的。 “在神经生理层面上,我们生来就具有公平感和其他一些道德直觉。”(《谁说了算?》,P177)为了能在社会性欺骗中自如行事,必须绕过自己的公平道德感,完成自欺的心理转换,然后在各种情境中都显得坦然而诚恳。

人性发展了很成熟的解决自我欺骗心理障碍的技艺,使自欺-欺人得以默契共生。

共生,指二者形成了紧密互利关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生存的帮助,同时也获得对方的帮助,互相依赖。

人类进化早就形成了一种“欺骗者识别适应器”的心理机制,专门被设计来解决识别欺骗问题。人们在“寻找欺骗者”这件事情上非常在行。(《进化心理学》)如果人们依然很容易被骗,其实首先是自己欺骗自己相信某种东西了,然后再受骗子骗,骗子说的做的就是受骗者相信的东西。

所有的被骗,都源于自我欺骗的前提,或相信了某些神话,或期待那种结果,或有那样的立场预设,或高估了自己的品行才能,或处无知却自以为是…

“自欺-欺人”具有次序上的逻辑性。人们首先善于骗自己,才会放肆地去欺骗社会。连自己都蒙蔽了,当然在欺骗别人时就没有违和感和道德责备的不安。策划了一个骗局,TA不会用“欺骗”的字眼去形容这个设计,而才华横溢地美化这个计划,别人因此而吃亏了,TA会说,是他自己弄坏了,他蠢,贪心,罪有应得。

我们来看一个普遍的现象:

实验表明:人们对欺骗者、值得信赖者和中性信息者的记忆状况,会特别记得欺骗者,尤其记得地位比自己低的欺骗者,但对地位高于自己的欺骗者记忆较差。(进,P393)

这叫“势利的记忆差”。

我们都潜藏着一个“势利者”的社会心理,因为保留着复杂的“奴化心态”+实力算计的功利心。不计较权势者对自己的欺骗,乃出于较量资本和后果得失的算计;对地位弱于己者欺骗自己的行为记忆深刻,因为报复之后不惧吃亏,故持睚眦必报的态度。

因为人类进化形成了一种解决以代价和收益为表征的社会交换心理机制。(进,P291)这种势利算计的心理机制就是一种“自我欺骗”。

人们可能建立了一种互动模仿的经验法则:放肆地欺骗、欺负弱于己者而不必担心;忍受和遗忘权势者对自己的愚弄,无法忍受时,则以自我欺骗来麻醉自己。

人们在潜意识里建构了一种自我欺骗的经验法则:默认权力推动的宏大的社会性欺骗是无法抗拒的社会规律,也是等级社会的潜规则,只能寻找规避缝隙或尽可能减少进一步的伤害。认同-豁免-遗忘的心理机制可以解除被欺侮的记忆。

 

3,复杂多样的自我欺骗现象

弗洛伊德认为由动机推动意识和无意识,而形成了自我欺骗。众多研究者继承了这一思想,解释自我欺骗在自我服务偏向、社会称许性、进化等行为中的重要作用。自我欺骗作为一种个体普遍经验到的心理现象,其可能是自我服务偏向的本质所在。

“欺骗”这个概念对于功利主义的、自我中心主义的和欲望的人性而言,它是一个可以灵活解释的词(说法),解释权在每一个人自己。人通过语言赋予自己实用主义的和投机性的意义价值观,并训练出高级的语义解释能力,坦然公然地随意修改任何事实和信念、观念。从人性而言,人本质上是“不诚实的”,“自我欺骗”是一种高级而复杂的精神心理权衡术,只要TA以成功和心安为信仰。

丹·艾瑞里指出:①自我欺骗是使自己相信自己的有效策略;②成功地欺骗了自己将不会畏缩;③自我欺骗会使自己成为佯装的那样。(《怪诞行为学4》,P124)

自我欺骗的现象复杂多样:

*普遍的虚荣心会导致自我欺骗,当缺乏被尊重时,自我欺骗就成了心理平衡的“诀窍”。

*在判断和决策时的自我欺骗容易将自己带入迷局,因为我方立场信息加工和团体迷思,会扭曲自我知觉和对别人的认知,轻信的结果倾向于自我提升,往往要等到失败时才会惊醒。

*在失败时的自我欺骗则依赖于认知失调调整,例如酸葡萄心理:用假设性的解释来掩盖自己无能或得不到的失落,可以使自己很快忘记那种不快。

*犯错之后的自我辩解常伴随着自我欺骗。人们习惯于通过合理化和否定问题以默认内在的认知失调,让虚假的自我与锁定的“自我形象”相吻合。实际上不去注意或者没有能力去发现证据指向矛盾的事实,只是努力地合理化这种“形象”。自我辩解使人滑向恶性循环。

*自我欺骗悖论则是言行不一或多重人格的形式。人们或是“在不同的山上唱不同的歌”;或以自我解释的说法解构自我欺骗的压力;或天性就没有逻辑感,缺乏发现自相矛盾的能力,并养成了分裂人格的角色意识。

 

4,我们对自我欺骗麻木不仁

人们意识得到自己的精神人格分裂吗?如果意识得到,那么怎么对自己交代不同的价值观呢?有两种假设:要么没有价值观冲突的危机感,要么没有逻辑感。

有两个问题:

①当一个人说谎或造假的时候,是否经历过犹豫的过程?如果没有,TA是否意识到自己在说谎或造假?假如没有,则表明TA已经将自己欺骗了。

②当一个人习惯说谎造假的时候,要么否认不诚实,要么认为造假不是罪错。TA拒绝用真假及道德价值评判自己,则没有自我欺骗的压力,意识里没有社会性欺骗、自我欺骗的概念,TA认为三十六计是人生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至于依然相信道德价值观的一般人,为什么不能发现自我欺骗,大致的解释是:

首先,多数人从来不会审查自己的价值观和思想方式,遵循着现实功利主义原则,凡是自我的需要都是合理的,这是出于自我中心主义的人格;如果进行内部自我审查,逻辑矛盾和价值观冲突会使自己陷入认知失调的困境,可见某种机制在阻止内部审查的发生。

其次,逻辑并不是自然进化安置给我们的一种思想工具,没有逻辑思维是多数人的常态,尤其缺乏自我违反逻辑的违和感。没有逻辑意识的习惯,对自己思想的互相冲突就没有感觉。

再次,人类的大脑没有一个统一的自我,精神人格分裂是广泛存在的事实,只是多数人并没有以疯狂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当评估别人时,我们会使用心理学的方法;当评估自己时,我们用内省法,即“我方立场信息加工”。(《超越智商》,P109)

用内省法无法发现自己的认知偏差,在我方立场信息的前提下监控,人天性有自我排除、隔离、扭曲、封存、回避的心理行为。

 

二,人为什么要欺骗自己?

 

无论是社会性欺骗或是自我欺骗,其本质都不在有意还是无意,知道还是不知道,而在于动机和目的性。

 

1,从无知的“主观事实”出发的自我欺骗

自我欺骗是道德的缺陷,还是认知的不足?

意向论的心理学家从道德心理学解释,认为人的心灵可以分为不同的人格系统,可以用非理性的心理因果性来解释自欺。而非意向论心理学家则从认知心理学解释,认为自欺是人类的认知特点造成的,而不是人自主造成的。

人的自我欺骗或出于主观有意,是情感的心、目的动机的心和经验法则的心要求自我理智接受某种认定是事实真相的结论;或出于潜意识的无知和混乱被动地自己骗自己。

我们误解“欺骗”是指脑子里清楚事实真相是什么,只是在表述时故意欺瞒篡改,但事实上脑子里认定的“事实”只是“主观事实”而已,这叫做“无知而真诚地撒谎”。

源于主观体验的主观事实,在通常条件下是自动呈现的。但是,由于人脑中的自我错觉或理性化思维机制,人们甚至可能无法确认关于他们自身的事实。(麦克伦尼:《简单逻辑学》,P7)

欺骗都是基于受骗方的无知或沉醉迷茫中,受骗方将判断权、决策权交给了施骗方。但施骗方可能也是一知半解的或盲目相信的传递中介。在自我欺骗时,内心也居住着一个施骗方,一个受骗方。施骗方抱着一个目的:令自己不必动脑(无思)而信任。

主观事实与自我建构的认知和记忆息息相关。

人从小要学会确认事实和交流事实认知的习惯,而切忌确认、交流观念、想法、评判的模式。在全盘接受抽象教育模式的人们那里,凡事都说想法,交流的都是观点和评判,只会总结式地断言,忽略了互相确认事实、分析事实的过程。这成了习惯的唯一方式。

比如说:“妹妹比姐姐大方。”这个评判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具体事情道德化了。这也是自我欺骗的一种。“大方”是一个还没有确定标准和区分不同情境就滥用的道德评判,有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两种大方,有无原则要求牺牲自己而成全别人的大方,它否定了保留自我的合理性。

诸如“爱”“正义”“平等”“心里有鬼”和“大方”这些词语都是含义模糊和情境条件复杂的。以简单的观念评价代替具体情境中的事实认定,确认“主观事实”纯属道德绑架。相信主观事实将产生自我欺骗。

自我欺骗一旦启动获得通行,从一开始歪曲了事实,而终究无法确认事实,之后再不会怀疑其真实性。人们以自我建构的主观真相和观念作为融贯说的连续叙事之逻辑。

依据融贯说得出来的结论可能是非常荒谬的,因为它所依赖的基础并非客观世界中的现实情况,而是某种理论或思想学说。而任何理论或者思想学说都可能是错误的。(简,P25)

相当多的自我欺骗皆出于对自己“融贯说结论”的无知。

律师在法庭上深知被告、证人和检控官说的都是一种主观真相,法庭上只是重组事实建构,所以很多律师默认法庭辩论只是一种真相的游戏,在此游戏中,“省略和选择”是关键的工具。

当人感觉和认为真相仅仅是一个建构而已,人人讲述的只是单方面的主观事实,如果TA完全聚焦于个人的目的和动机,则会认同利用“相对性真实”的叙事,伴随着我方立场、选择性的公义、偏激的感情、焦点假设的预期和本性理解,而建构其幻想性认知。焦点假设会排斥掉其他的“备择假设”,TA本着自我定义的道德评判,不会理会何为客观事实和实事求是的求真,而是按照我认为是怎样的就认定是怎样的来操作,于是陷入由动机和目的决定叙事真实的游戏模式。这是另一种融贯说的自我欺骗。

 

2,动机性推理欺骗自己的理性

首先强调一个前提:绝大多数人都存在理性障碍,聪明仅仅是高智力,而非高理性。(《超越智商》)

自我欺骗是谁欺骗谁?这个自我是谁?这样定义分析便容易直击问题的核心。不是我欺骗我,而是我1欺骗我2。我1是非理性的我,我2是理性的我。非理性的我往往比理性的我强大,并且它总是主角。我2懒惰,不够成熟(太无知),又常常心软,听从我1的控制和调遣。

我们的理智和情感、直觉和逻辑并不统一。我们的认知、信念、想法和观点有很多潜在的冲突,在不同的情境和时间里会有相异的判断。我们对自己复杂的内心并不真正认识。

理性的要素包括:适应性行为,明智的决策,有效的行为调控,合理的目标排序,自省能力和证据校准。(超,P16)这些都时时刻刻遭遇到本能、现实功利价值观和文化模因的控制、抵制和篡改。

我们都断然认为自己正直、诚实、讲道理和守规矩,那是在抽象判断的层面上自我定义,因为我们有崇拜抽象价值观的教育原型。至于具体评价自己的行为,每个人都会寸步不让自我定义权,坚守自己的道理和逻辑,并不认同别人的,所以不会认为是自我欺骗和说谎。

当我们在具体情境中贪小便宜、偷窥、玩弄狡猾的诡计、偷情出轨、顺手牵羊、躲懒图巧、推卸责任、妒忌陷害、无情报复、不劳而获、依赖他人、控制他人、受贿、违背契约、拾金私昧等等时,我们会采取自我重新定义、找借口、自圆其说、编造故事等方法自我欺骗,设法规避认知失调的困境。只要使自己的坏心思转变成合理化的政治正确或道德许可的范畴,没有自相矛盾感,就完成了自我改造的过程。当无法圆转时,还有一种办法,内心自动出现一个隔离闸,封存良知的审视,视而不见,只有行动决策的模块在运作。

从目的论的立场考虑自我欺骗很容易明白:动机信推理操纵着系统1非理性而抑制了理性。谎言的功能通常是单一的,为了让所做的事情变简单。

认为人不能有意识地自我欺骗的观点忽略了“自我欺骗是一个心理过程”的事实。在一个事件情境中,当外界信息、新知识和别人的观念与自己固置的信念、知识抵触时,我们就开始了气概之争的对抗,个人意志和情感系统凝聚起一股力量,执着地捍卫自己的信念,开始了确认偏误的认知动作,排除对抗的信息和思想,有意识地调整认知失调。我们并不调整原有的内存,而是认定新知识或所感知的是假的和错的,篡改、修饰外来的信息,抵制不喜欢的内容。自我欺骗是有意识地认知偏差、选择性失明的过程。

为了气概的胜利,人在内心里接受一切造假。

即使面对着一连串不可饶恕的罪错,我们也不会对自己说“我错了”,而是欺骗自己,是外在的因素使错误发生的。

自我欺骗是为了达到目的而封存自我的某些既有的良知和理念,为了满足意气、意志、欲望和情感…

当面临的问题之复杂度大大超出个人承受能力时,简单粗鲁的目的意志就有可能促使自己走上自我欺骗的道路。

简单的意志就是“不去想是真的还是假的、对的还是错的”,能够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去做就够了。多数正派人都若无其事地参与自欺欺人的高级的正式事务,不去追究是否是骗局,或者是一个危险的错误。这就是阿伦特所指出的“无思”的状态。置身其中的人们不敢正式质疑其是赤裸裸的骗局,却享受着十足的仪式感和体制的堂皇。恐惧和无思使人们麻木并惯性运作着。

只要在集团性大事业中获得巨大的权力和资源,事业虚荣和责任感使人沉浸在功成名就和利益瓜分的局中。人们对于集体的不择手段会视而不见,自己会很投入地尽职尽责。工作的内容影响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进而影响人的判断力。“专注力幻觉”、集团思维和“主观性的真实感”使我们失去实事求是的能力。宏大虚荣感、思维定势和自我保护的本能覆盖了我们的理性。为了维持稳定大局和获得上司赏识,内循环压倒一切。此即“平庸之恶”。

 

3,过度自信,心智任性

为什么人们无法发现自我欺骗的谬误?

对于知识标尺的过度自信效应,部分源于我们对首先跳出脑海的念头的执着,并认为这是“我自己思考后得出的”。又将这个首先跳出的答案作为焦点假设(我方立场偏差),将注意力着重放在这个焦点假设上,而忽视了其他的备择假设。(超,P106)

未能找到自己错误的理由,会导致过度自信。

我们在复杂情境和艰难决策时,本着节省认知资源的原则,在主要目的的强大压力下,对成功的强烈动机,就会陷入聪明人非理性之心智陷阱。

过度自信不允许怀疑自我错误存在的念头出现,这是执着和注意力焦点决定的心智程序,“排除、封存”的心理动作始终运行着,意志主体没有反思自我欺骗的空间。

还有光环效应、自我服务归因偏差(成功时归因自己,失败时进行外向归因,逃避责任)。

自我欺骗常常就是:

焦点假设专注力幻觉+认知偏差+过度自信+未能发现自己错误的理由

如果一个人有两个大脑,他会加倍愚蠢。

用“知识投射倾向”解释自我欺骗很恰当。用已有观念作为过滤器来处理新的数据,会形成演绎推理中的信念偏差效应。在错误的情境使用知识投射倾向,它可能是一个陷阱。不断调用错误观念集合来对证据评估,会迅速地积累更多的错误信念,并为未来进一步的知识投射做好了错误的知识储备。认知吝啬鬼倾向于接受未经任何逻辑推理但又看似可信的结论。(超,P162)

在不会认为自己是错误的情境中,它既无知自己的错误,也封存普世良知价值,而执念于自己的信念、知识、判断是正确的。在此前提下,没有自我欺骗的念头存在。

自我欺骗是一种自我建构、自我印证和自我巩固。

我们始终要对事实真相和脑海中显示的“事实”之间的复杂关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知觉、记忆和观念本质上是人们自我建构的,并且并不那么可靠。它们来源于人们对事物的预期,还受到文化的影响,同时也是心理作用的产物。(《如何独立思考》,P17)

所有的骗局和罪错都由微妙细小的一步一步发展积累起来的。

 

三、自欺-欺人是一种适应性反应心理机制

 

1,有多少个大脑模块就有多少个自我

在分析自我欺骗的时候,首先要对“自我”认真定义。进化心理学家罗伯特·赖特指出我们身处两种关于自我的幻觉中:一种是关乎意识自我的本质,以为自己的掌控力比实际强;一种是关乎我们是怎样的人,以为自己的能力和品德优越。(《洞见》,P90)

认知神经科学家迈克尔·加扎尼加的研究结论是,人的大脑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自我。大脑的“去中心化”是因为“我们内置着成千上万、甚至上百万种针对不同行为和选择的预设偏好。”这些预设偏好以模块的形式存在,每个模块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进行专业分工,并实现自动化。(《谁说了算?》)

模块之间没有等级,这是一个放任自由的、自组织的体系,它们之间或协作、或竞争、或冲突。在某一特定时刻,哪一种状态冒出来占据主动,你意识到的就是哪一种状态。(洞,P94)

大脑里有着各种局部意识系统,它们结合起来,促成了意识。尽管你似乎有着统一的意识感受,但它们来自非常不同的系统。不管特定时刻你产生了怎样的概念,这都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成为主导的概念。你的大脑里是一个狗咬狗的世界,不同的系统彼此竞争,全都想要冒出头来,赢得意识认可的大奖。(谁,P59)

因此各个“临时自我”即主持模块使人的表现经常自相矛盾,表现出多重人格,不过人们善于狡猾地自圆其说而已。

正是这种分工使人性成功地实行自我欺骗-社会性欺骗而失去发觉自相矛盾的警觉性。此刻的“我见”与彼时的“我见”是不同模块的一个“我”,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只是一个人不同的侧面罢了。弗洛伊德理论中的自我只是一个协调本我与超我的平衡角色,它如果倾向于本我、并且对超我有认知灵活性的解释,对本我就宽容地释放了。

人们并不能了解自我具备多重心性的人性特点,但每个人都立场坚定、意志统一。我们的此我、彼我,旧我、新我互相冲突本是常态,要命的是我们却具有一个始终如一的,虚荣、权力、气概和利益的中心意志,它将前后矛盾、言行不一、各处冲突加以整合成伪装统一的自我。这是最大的自我欺骗的自造。

 

2,自圆其说的心理机制:解释器

自我欺骗是人类必不可少而特别需要的一种心理调适机制。因为人类既自相矛盾,又善于编造理由。他们很功利实用主义,甚至贪婪,又迷恋道德高尚信念。人们是输不起的意气动物,将输赢看得高于一切,又虚荣至极;赢了,要高唱伟大的颂歌以抵消和忘记尸山血海;输了,要用“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人们绞尽脑汁设计残酷狡猾的计划,又精心修饰美好的形象;既懦弱苟且偷安享乐,又极力推卸责任…。这些社会智力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使人类进化出了成熟的“自我欺骗”的适应性反应心理机制。

实验表明:当人们进行“道义推理”(指“是否被允许、有义务、被禁止去做某事”进行推断的过程)时,会自发地搜寻违反规则的例子;而当进行“陈述性推理”(指对某个陈述的真伪进行推断的过程)时,会自发地搜寻符合规则的例子。(《进化心理学》)

这是否暗示着人性面对道义压力时天然地努力寻找违规突破的企图?只要越多存在着违规的先例,人们从众违规就越心安理得,不必承受“自我欺骗”的心理压力?

作为适应性反应器,自我欺骗的机制是:只要自己认为是事实,是合理的,就会摆脱公共道德标准和理智审查,跟随直觉和情感指引去做。在一个实验里,一个人只要觉得别人歧视自己,他无需验证真实与否,就会报复,以歧视回应。而对方感觉到遭受歧视,就会加倍回应,大家都以自圆其说的猜疑为依据,而不会去理智审查。(《狡猾的情感》)在“自圆”过程中,他没有意识到正在确认偏误,将不和谐的声音消除,将选择性偏差凑成圆满的闭环。这就是“不知道偏激的偏激、无意识自欺的自我欺骗”。

当一个人自认为正在做高尚的、正确的事情时,会以目标的价值无意识地改动绝对律令,即默认“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的潜规则。将竞争方视为邪恶,就可以偷窃其任何情报和造假。这时候“偷窃无罪”“欺骗是正义”的价值观得到了豁免,这是另一种自圆其说。自我欺骗被包装了一层绝缘层堂而皇之而行,绕过了良心审查。自圆其说就是解决认知失调的一种欺骗策略。

这种行为随着经验法则的内在建构,会养成平滑的心理适应性:只要在实用主义层面建立了“心理益处”(即可以获得实际利益和心理上的成就),就破除常规律令为所欲为,没有自我欺骗的不安。

人类是一个“理由动物”。另一个特点是:只要有人承担责任就行,我执行命令或从事非直接罪错行为,与残酷保持距离,可以掩盖意识的明确性。

世界和生活太复杂,道德抽象,规则明确,原则律令无法解决两难困境和复杂状况,所以人必须借助合理的理由借口以解除律令的束缚。自我欺骗面对的大多是事实真相的不确定性、道德律令的非定论性、责任后果的整体多元性,当然还有自我中心主义的绝对性。

认知神经科学由此提出了“解释器”理论。加扎尼加认为我们的左脑有一个解释器,这个解释器有强大的动力对世界结构作出假设,它的处理过程要为每一个事件寻找解释或原因,竭力推断因果,不断利用当前认知状态得到的输入以及周围环境得到的线索来解释世界。左脑找得到什么线索就用什么线索(引注:可得性联想启发、可得性记忆,包括内在的经验法则和外在的触发和锚定)。一般的情形是:首先系统1潜意识处理当前情况,作出判断反应,然后自动做出行为反应,再然后事后观察,事后解释。即先做,后寻找合理化的理由。解释器强大的功能就是能够从混乱中寻找秩序,把所有零碎的事情编成故事,放进背景之中。(谁,P78-81)

人的某些品行被公共社会定义为“不好”,但我们的欲望本性又强旺而不可抑制,我们无法不满足这些欲望,自我就会做很多工作来协调本我与超我的对立关系,或掩饰自己的行为,或对某些概念自我定义,或对外隐瞒。我们需要对自己有一个合理化的解释或认同它。如果自我不可能改写强大的超我,就必须对自己欺骗,将超我进行封存搁置,或动用隔离的功能使超我视而不见本我的行为。外在则避免对着镜子,例如自慰、偷窥别人裸体、小偷小摸等,这时候的我们,是有几个自我的,主我与宾我必须分离。

当一个人或一个集体犯了罪错之时,这时候唯一的目的就是维护自我尊严,他的左脑解释器全力以赴为自己辩解,这时候的“自我”致力于维护面子、利益和权力,凝聚于“气概自我”之上,这个“气概自我”欺骗着“道德自我”,以其强大的意志压制屏蔽着它。

人们甚至对自己的行为也没有道德感和规矩律令感,默认凡是自我的事情都是应该做的,为了自我实现的想法和目的,自我只有促使行动的意志。因为对自己的动机没有评价的默认设置,就会豁免审查自己的动机,这是人性很大的一个特点。道德批评是外向的,因此人对自己动机的正当与否缺乏清晰的认知。

 

3,幻想性错觉机制

心理学研究表明,“谎言癖”与说谎者不同,他们说谎不是为了骗人,而是为了使自己相信自己说的话。因为他们深受“病态自恋”之苦,无法忍受自己的本来面目,无法分清自己是什么而不是什么,为此而焦虑。谎言癖包括虚荣性谎言癖,恶性谎言癖和反常性谎言癖。谎言癖者是一种有关自尊心的精神障碍,其特征是产生幻想错觉,以此不断地逃避现实,在幻觉中以另一种形象描绘自己。(《谎言的逻辑》)

大量有强烈自恋心理的现代人虽然没有达到谎言癖的精神障碍状态,但不断产生幻想性错觉机制来自我欺骗则是常态。社会压力太大了。

过度自恋是当代社会普遍的现象。人们自恋于自我某方面的优越性,容貌、智力、性征和财富,而无法接受现实的非我异化状态,心理便设置了防御机制,迷恋自我-否认现实导致个人产生一些幻想性错觉,通过蔑视、忽视和视而不见的自我欺骗错觉来拒绝现实:我之外的都是低级的、不美的或令人厌恶的。

自尊焦虑导致对自己说谎,而产生失实症和人格解体。

越来越多的人形成了多瘾症。沉醉于酒精、美食、购物、在线角色扮演游戏、赌博、嗜药和吹嘘等,成为遏制不住的强迫性行为。像一个低龄儿童,必须依赖某一事物来获得快乐,由此进入一个虚拟的幻觉、幻想世界(状态)。

这是寻找立足点的问题。在与现实的关系中对自己说谎,从过于紧张的、压力巨大的、毫无意义感的和难于忍受的现实生活中逃脱出来,寻求自我安慰,既自我否定,也自我保护。

在当代,互联网是一个主要的幻觉性基地:在那个发泄偏见和玩弄碎片化信息的虚拟环境里,乌合之众们被省略和断章取义的叙事、抽象的宏大理念、冲动的情绪和简单确定性的思维笼罩着,沉浸在虚拟的群众运动中。群众运动中的人们以为参与着主持正义的事业,集体的义愤填膺产生了高尚的幻觉。

大脑产生各种幻想性错觉就自动完成自我欺骗效应。

这个心理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相信并确认→幻想性错觉→所有权依恋→执着地守护捍卫

凡是自我欺骗都是心理机制在单方面推导下舒适地进行的,它没有“反对派势力”来反证主导方,没有另一种力量来打破幻想性错觉和否定唯我中心的控制。其实科学本身就是一种民主共和制:要让各种力量平等地共存,互动为反对派,互相证伪竞争。自我欺骗就是在没有内部纠错机制的状态下自我轻信着。

我们的大脑将抽象理念置于幻想性错觉的模块,而与行为决策模块分裂。抽象的理念虚无而不确定,而具体行为则难以确定在哪些理念范畴中。决定具体行为的是大脑的另一个决策模块,它不涉及态度定义,而默认未经审视的潜在意义。一旦要在两难困境中表态,则会挑战其信念模块。表态无法确认一个人对事物的真实态度。

人们很难有效地衔接抽象理念与具体行为。具体行为的决策总是由现实情境和切身权益来决定,不会根据抽象理念来决策。移民时顺从实际利益而表态忠诚于入籍国,但在深层价值观层面则忠于其祖宗国的文化。在现代社会,假如发生战争,只有在家园遭受侵略,直接威胁到自己及家人安危的情境下,人们会义无反顾地参加爱国保卫战。有一些人缺乏理性思维,他们支持国家的任何战争。表态时进入了一种极端状态,封存了自己的实践可行性和能力意识,更封存了普遍性价值观,注意力焦点只是主流意识形态,没有实践理性的能力。一旦到了具体情境中,此时多数会依据本能、本性行事。每到关键时刻,才会知道自我欺骗的结果。

 

4,大脑有强大的自我平衡能力

“自我欺骗”它满足于每一次的自我心理平衡:

封存:将良知系统搁置到不动用的角落;

排斥:以现实原则阻挡、排除、绕过和遮蔽良知评判,以功利价值排除良知价值,以习得性信念认知排斥普遍性逻辑;

视而不见:因无知和确认偏误而忽略了不确定的存在;

控制:以系统1取代系统2,拒绝理智的沉静之思考,以情绪推理、意气冲动而行事;

蒙蔽:以借口和替罪羊自圆其说。

人是一个“受造者”,我们的先天和后天生成都是受造的结果,然后带着自己的本性存在于每一个情境中。本性是个人的资源,我们会产生“所有权依恋”情结,即对拥有的迷恋不舍,由自恋而产生唯我中心主义。本性既使我们成功,也束缚着我们,成为自我欺骗的盒子,包括本能直觉,文化模因,国民性,共同体权益和认同感,思维定势,惯性,经验,情感,思想,积学等。

“自我欺骗”是两面性的心理机制默契合作的过程。

“大脑的发育实际上包含了一系列由神经细胞所做出的‘承诺’——锁定一种方式而放弃其他选择,这些‘承诺’塑造了动物个体(或人类个体)。”(《正常的另一面》,P104)

本性“根我”具备强大的专制顽固性,它具有实实在在的所有权,它是随时随地自动快捷判断和决策的适应性反应机制(系统1),具有控制自我的影响力。它也是自我欺骗的操手,凡不合它意的,既果断地阻止掉,又欺骗自我,暗示新来的朋友是危险分子。这是为了固执而自恋的表现。

 

结语

“我们平常清醒时的意识只是意识的一种特殊类型,非常微薄的层层屏障隔离了它及与它相关的一切,在这些屏障的后面可能还有很多与清醒时的意识完全不同的意识形式。”(威廉·詹姆斯)

大脑的每一个模块根据我们的处境此起彼伏地成为主角,而我们并不知道自己内在世界里复杂的内存。平衡心理机制每时每刻习惯性地执行着合理化、自圆其说、自我建构、完善、使契合、重塑、补足、调整、封存、隔离、屏蔽甚至糊弄这些功能动作。我们不知道或不关心它们如何决定我们的判断和决策,我们没有清醒的反省意识和能力去控制它们。因此我们不会认为这些是自我欺骗。我们只是目的和动机的仆从。我们的知觉、认知和记忆都为了自我建构一个契合我们本能和文化模因、现实情境和预期的“主观事实”,以使心安,巩固我们自己的先验价值观。

考虑到行为思想的模糊性和互联性,警惕自我欺骗变得尤为重要。

 

主要参考书籍:

怪诞行为学4:诚实的真相,丹·艾瑞里,胡晓姣等译,中信出版集团,2017.12

谎言的逻辑,帕斯卡尔•内沃,陈可心、赵璐译,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2、5

进化心理学,戴维·巴斯,张勇 蒋柯译,商务印书馆,2015.9

谁说了算:自由意志的心理学解读,迈克尔·加扎尼加,闾佳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7

超越智商,基思·斯坦诺维奇,张斌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9

如何独立思考,史蒂文·诺韦拉等著,文辉译,中信出版集团,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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