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既提出了“工作指导和部署”,又展示了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困难群众生活、司法公正、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七个方面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的内容。既有将和谐社会与宏观调控、推进改革开放相提并论的“三个着力”的高度,又有“中央财政安排109亿元资金支持再就业”“安排30亿元建设资金,支持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的政策承诺;既借人大会向世界再次宣示了执政党对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理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给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工作仍是“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这个社会主义建设的国内环境支撑的重要位置。
回顾上月胡锦涛总书记和曾庆红副主席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讲话的内容,比较党的和谐社会建设方略与政府的和谐社会工作布局的角度、重点上的微小区别,我们能体味到在和谐社会建设上执政党视角与政府行政实施的不同,也能体味其相互呼应:执政党厘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政府工作围绕基本特征实施政策调整。
胡锦涛总书记上月研讨班讲话的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是在专题研讨班开班之际,即将和谐社会建设定位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并结合新世纪新阶段的新要求、新趋势、新特点,界定了以民主法治为首位,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归宿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这个界定无论是对高级干部研讨班的研究讨论,还是对它之后的“两会”代表的讨论,都起到了“主心骨”和“定音鼓”的作用。因为这个界定的立意是高远的:既包含民主法治、活力动力、秩序稳定这些着重解决人与人、阶层与阶层矛盾的当代制度供给要素的要求,又包含人与自然这个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的长远要素的要求。它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动态进程的角度和高度,展现了一个马克思主义大党,一个夺取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政党用永立世界潮流潮头,永葆青春活力的姿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而实现执政使命的历史自觉。
但是,作为社会理想的和谐社会建设跳不出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伴随着的诸种物质约束,也不能回避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政策“死角”。这些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困难,必须依靠政府工作重心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改革归位于“服务型政府”的体制变革,依靠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靠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还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对公共资源和领导精力的切实投入。因此,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集和谐社会建设的政策调整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自身建设推动于一身,用政府工作思路转换和财政投入“实招”的配合推动和谐社会这个执政党社会理想的实现。前后不到半个月的两次重要会议,党的政策定调与政府政策实施、政党社会理想的宣示与政府改革动作演示,相互呼应,相互配合,体现了高层对执政能力建设主题——“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践行,可谓是为世人徐徐展开一个现代政党在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基础上,对共产党执政规律探索的历史画卷。(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