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永祥:略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308 次 更新时间:2008-07-1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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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永祥 (进入专栏)  

面对一个封闭压迫性的社会,知识份子的反抗义务不会比一般公民少,可是也不会多于一般公民。在这个意义上,我怀疑所谓"有机知识份子"的特殊地位。在汉语世界,公共型知识份子的出现和成长,就还是一个亟待努力促成的理想。这个理想,由于关系到社会生活的公共化、民主化,重要性并不亚于任何体制的改革、或者是民主的巩固。

在一篇纪念殷海光先生逝世三十周年的文章里,张灏先生谈到了知识份子的类型问题。他认为,在大家较熟知的、葛兰西(Antonio Gramsci)所提出的"传统型"与"有机型"知识份子之外,还应该分出一种"公共型"的知识份子。确实,"公共型"知识份子的概念,近年来时见使用(特别是在美国)。虽然这个概念的来源与精确意义不容易考订,不过它似乎确实带出了知识份子的某些特质,值得我们思索。

近代政治思想所谓的"公共",指的乃是一种社会生活的形态,特色在于其间既充满差异、而又必须藉非权威的方式求取共识。让我们对这个说法做一点概念分析。"差异"指的是利益、认知、身份与信念、价值观各方面的差异;一群人如果相互没有差异可言,那是一种同质统一的状态,称之为有机的共同体可以,无足以构成公共生活。"共识"指的是能够接受经营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规范与权利、义务关系;人们如果不求取共识,无异是说他们没有共存合作的需要,这样的一群人称为偶然的萍聚可以,无足以构成公共生活。所谓"非权威"的方式,指的是这种"接受"缺乏一个先在的目的或者价值标准,足以提供无庸争议的理由;如果共识可以由权威的方式达成,那表示权威之所以为权威,在先已经有了共识;这种团体具有其他的特定属性或者特定目的,却无足以构成公共生活。关于"公共"这个概念,我们都有一些直觉的理解。稍事反思,我们会发现,这些理解都预设了"差异"与"非权威的共识"这两个侧面。

公共生活的这两个侧面,乃是现代知识份子得以取得形貌与角色的社会基础。在今天,知识份子的特色,当然不会在于他的知识、专业技能或者职业分类。在学者、专业人士、官僚、作家等等身份之外,需要另立一个"知识份子"的范畴,说明了直觉上知识份子是另有其特质的。或许我们可以证明,这种特质,正是"公共"这个概念所企图捕捉、表达的。

知识份子的特质,大抵有两方面。其一,知识份子理应以宽容开放的说理与沟通来探讨议题;这意思是说,知识份子探讨议题的时候,不能诉诸人格、身份、学术、专业、传统、信念等等权威。这种以说理途径处理议题、却不能诉诸特定领域之权威的情况,乃是公共领域的特色;抹杀这种特色,我们就离开了公共领域,回到了教室、工厂、军营、董事会或者教堂。当然,这不是说公共的说理毫无依据可言;经验与逻辑都有遵循参考的必要,可是它们不是足以判定正当与否的权威。这个说理概念,罗尔斯(John Rawls)曾经以"公共理性"名之。

其二,所谓没有可以直接诉求援引的权威,意思不啻是说,进行公共说理的时候,不能不对所面对的权威有所质疑和反思。为了贯彻公共的说理与沟通,知识份子不得不以怀疑与反思的态度,面对现存的事实、规范与价值观。换个方式说,现存的共识,本身对于公共性便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因为这种共识可能绝对化,成为拒绝接受说理考验的权威,也就是成为阻碍公共生活的因素。

以上所言,显示知识份子的特质,在于以开放而平等的方式针对议题进行说理。这种开放与平等,当然不是单纯的道德理想所能产生,而是反映了现代社会里"藉非权威的方式在差异之间形成共识"的结构性的基本需要。这种需要,促使公共型的知识份子扮演他们的角色。如果他们充分发挥了这个角色,社会议题就能获得比较开放而合理的陈述,也为社会提供了较多的说理与讨论的资源。对社会的民主生活,这可能是知识份子所能做的较大贡献。

这里有两个明显的问题。第一,如果社会还不允许差异存在、不容许非权威的方式形成共识,知识份子该怎么办?我想,除了协助差异性的论述出现、协助非权威性的说理方式出现之外,并没有甚么事是一定需要知识份子做的。换言之,面对一个封闭压迫性的社会,知识份子的反抗义务不会比一般公民少,可是也不会多于一般公民。在这个意义上,我怀疑所谓"有机知识份子"的特殊地位。问题在于,由于知识份子的职业本能是进行开放的说理和对权威的质疑,往往他们会与压制势力直接冲突。权威与反权威的冲突,最后演变成道统与政统的冲突。身为道统的承载者,知识份子会取得道德的地位,一则形成保护伞,再则也维系、号召一般人的反抗意识。就后一点而言,知识份子成为"传统型"知识份子,往往被视为社会良知,是有道理的。

这就联系到了第二个问题:知识份子自己是否愿意接受差异、接受非权威的共识之路,作为社会公共生活的准绳?以我个人的有限经验来观察,汉语世界的知识份子,在这个问题上的警觉与自惕还不够。不够的基本原因在于,汉语世界一般而言,社会分化程度与宽容异己的程度都较为有限。不够的徵候很多,其中之一是喜好用道德语言进行公共论述,另一就是喜好用学术权威干预公共讨论。

用黑白善恶的语汇描述社会现象、区分不同的立场虽然是人情之常,却也是知识份子应该避免的廉价武器。这不是说我们可能放弃道德观点,而是说在从事公共性的论述说理之时,以普遍与平等为念的道德要求,应该节制发自实质价值信仰的道德裁判、发自道德优越感的谴责和傲慢。前者维持了公平与平等,后者则注定会伤害公共领域的差异与共识原则。道德优越感如果进一步蔓延,僭称自己为清流、为社会良知所在,认为自己所支持的立场站在正义的一方,他人则甘于沉沦、甘为鹰犬,自然就更有藉道德口实裹胁公共论述的危险。

另一方面,学术知识应该只是公共说理时运用的资源,而不应该(韦伯[Max Weber]会说不可能)成为社会做决定时依循的权威。知识份子追求学术独立不遗余力,却往往会忘记学术还有维持中立的必要。"学术独立"是为了保障学术领域的自主,"学术中立"则是为了保护其他领域━━尤其是公民平等参与的公共领域━━的自主,不要让学术权威干扰了其他领域的运作逻辑,尤其是公共领域中平等说理的规范。这个道理,当年韦伯曾经致意再三。不过,这种激进的多元论的意义,在一个结构性的分化还不算很深的社会、文化环境里,可能是不容易体会的。

知识份子一本公民本分,进入公共领域发挥他们的说理本业与文化素养,为公共论述提供亟需的理知资源与说理典范,构成了公共型知识份子。如果以上的观察不算无的放矢,那么在汉语世界,公共型知识份子的出现和成长,就还是一个亟待努力促成的理想。这个理想,由于关系到社会生活的公共化、民主化,重要性并不亚于任何体制的改革、或者是民主的巩固。在今天,《二十一世纪》几乎是唯一一份有心照顾整个汉语世界的知识份子刊物,用以上的一点反省纪念这份刊物十年的努力,或许也有前瞻的意义吧。

原载于《二十一世纪》双月刊2000年10月号,页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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