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基本含义,是实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种表述,已经标明了两个基本要素,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二是中国具体实际。同时,它还省却了一个要素——实行这个结合的实践主体问题。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作为一个行为过程,包含实践主体、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具体实际三个基本要素。它以实践主体为现实中介,统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具体实际两个侧翼,可称为“一主两翼”的“三维”结构。我们要深入厘清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含义,就要注意这三个不同的维度。当然,这三者密切相关,需要联系起来进行研究。
一、应当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指马克思哲学中的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观念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个命题,隐含着一个前提性判断: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合理的、进步的,并且至今都管用的东西,所以要把它拿来中国化。可是,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究竟指的是什么?需要作些具体分析,以便使之得以澄明。
第一,要实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显然不是指中国自己的哲学,因为它已经“中国化”了,没有必要再讲“中国化”,而主要是指原生态的、本来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即马克思(及恩格斯)的哲学。当然,列宁以及斯大林等人对马克思哲学的某些发展,也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但它们只是派生的和从属的部分,可以从略。
第二,进一步说,能够和应当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指马克思哲学中的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观念。真理和价值是人们把握世界的两个基本维度。过去,我们重视前者,忽视后者,现在应当加以矫正。所谓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观念,是说它们不仅在外国是科学的、进步的,而且在中国也是科学的、进步的;它们不仅在19世纪是合理的、适用的,而且在21世纪乃至今后仍然是合理的、适用的。只有这种性质的马克思哲学才能够被愈来愈多的国家和人民所接受,才可能长期传承。倘若不是普遍真理、普适价值观念,那么,它们既不可能也不应当长期坚持下去。
那么,马克思哲学中包含哪些普遍真理、普适价值观念呢?我认为,马克思哲学在前人基础上主要是提出了三个具有独创性的重大观点,即实践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点,它注重实践,注重生产,注重群众,注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一方面,这些观点反映了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存在(实践)决定社会意识(认识)而社会意识又有相对独立性和反作用的规律、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规律,具有高度的科学性,是不可违背的普遍真理;另一方面,这些观点又在前者基础上,表达了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具有崇高的人民性,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带有普适性。顺便指出,一些人批判所谓“普世价值”,只讲个别和特殊、否定一般和普遍,似乎各国人民之间没有什么共同利益、共同关切、共同追求,各国人民的价值观念也没有什么交集、重合、一致性,不存在什么“人间正道”即普遍必然趋势,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念也没有什么普适性,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将上述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观念综合起来加以提炼,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就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的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即全体人民(包括其中每一个人)谋利益。其中,“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是前提和基础,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不尊重规律、不讲究科学,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为绝大多数人即全体人民(包括其中每一个人)谋利益”,则是核心和目的,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民性;不能把自我利益摆到适当位置上,没有为人民谋利益的奉献精神、牺牲精神,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它们是科学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求真理与求价值的统一。只要坚持了这个基本精神,就是真正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所谓“忠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应是忠于科学、忠于人民,而不是忠于马克思个人及其语录。这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标准。
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品格,集中表现为关注现实,注重批判。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同时又是一个理论家,他特别关注现实,关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人的生存状况。他胸怀崇高的理想主义情怀,对现实社会采取无情的批判即理性的分析态度。他强调:“……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尽管在革命年代和建设年代,这种批判精神的具体表现具有很大不同,但其基本精神却应是始终如一的。可惜,多年来,这种批判精神在中国日渐匮乏,随处可见的是远离现实、自说自话、自娱自乐,或者是美化现实、歌功颂德、“为名利谋”。不少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同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品格已经越来越远了。
第三,马克思哲学中也有不属于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观念的东西,它们不能也不应当中国化。由于马克思的哲学产生于一个半多世纪以前(相当于中国清朝的道光至光绪年间),它自然带有那个时代、实践和科学发展水平的历史局限。而且,作为个体,马克思也带有个人的某些局限,不可能“句句是真理”,更不必说“句句是普遍真理”了。譬如,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有些偏激,国家理论相对薄弱,人性理论不够完全,价值理论只具雏形。换言之,马克思哲学中包含某些简单化因素、过激因素、空想因素。指出这些问题,主要目的不是批评前人(马克思能够在那个时代作出偌大贡献已经十分伟大),而是提醒今人:这些不够科学、合理的东西,不应当继续固守,不能把它们拿来中国化。我们要用马克思的分析批判方法对待马克思哲学,尊重实践检验,既要注意证实,也要注意证伪。马克思的哲学需要发展即扬弃,需要进一步科学化、现代化、完善化。
第四,其他哲学有无普遍真理、普适价值观念因素?是否能够和应当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诚然,其他哲学中确有不少不科学、不合理因素,不能用来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但同时,无论是西方哲学,还是中国古代哲学,其中都有不少至今仍然给人以智慧和启迪的优秀遗产,都有普遍真理、普适价值观念因素。这可以说是绝大多数理论工作者的共识。对这些因素,我们必须予以吸收和利用,也应当将它们“中国化”。
这是否会出现一个悖论:马克思哲学中的一些内容不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而非马克思哲学中的一些东西却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果我们以人划线,把马克思的哲学思想都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其他人的哲学思想都当作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确实会出现上述悖论。但这种以人划线的方法却是错误的。因为我们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作指导思想即科学、合理、至今管用的东西来定位的。而这样的指导思想,任何个人都不可能独自包揽,它只能根据长期的群众实践,由众多人的思想精华构成。因此,正确的方法应当是以正误优劣为准,不问出自谁人,只问好坏对错。按照这一标准,无论对于马克思,还是对于其他人,都应当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有对有错,其他人的哲学思想也不全是谬误,它们都有二重性。当然,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真理性更多些,以至于人们容易忽视其中的非科学因素。上述悖论同迄今我们的指导思想大多以领袖个人名字命名(如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方式有关。放眼未来,如果我们的指导思想不再以个人名字命名,可能这类误解就会大大减少,教条主义也会进一步失去立足之地。
一切反映客观规律、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的思想理论,都是同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保持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它同古今中外人类其他文明成果是一致的和相容的。必须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个人化、教条化、圣经化、标签化、抽象化的倾向,特别是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人类其他文明成果对立起来的“自我孤立化”和“僵化”的倾向。如果排斥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外的其他文明成果,我们就会抱残守缺,多走弯路,失之偏颇。那么,把它们看作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作用又体现在何处?就体现在用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忠于科学、忠于人民——把它们贯通起来、整合起来。
二、实践主体应把马克思哲学中的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观念内化并且关注中国现实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中介是实践主体。马克思主义哲学要靠这个主体去掌握和运用,中国具体实际同样要靠这个主体去认识和改造,二者的结合更要靠这个主体去实施,并且就体现在这个主体的实践过程中,他担当着实现二者结合的重大责任。
实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实践主体,主要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和各级领导干部。他们又可分为个人与团体两种基本类型,并有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等区别。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对于实践主体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一,把马克思哲学中的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观念内化为主体的素质和修养。要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首先需要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实践主体的结合。假如主体不了解、不熟悉、不相信马克思主义哲学,或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不科学,那么,是不可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具体实际的正确结合的。
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建立在批判审查和吸收人类已有主要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所以,这种内化,就是努力用人类全部文明成果充实和丰富主体自身,正如列宁所说:“只有了解人类创造的一切财富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而其中的重点,则是把马克思哲学中的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观念转化为主体的思想方法和价值取向两个层面,即冯契先生所说的“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当然,这不是一个短暂的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需要较长时间并且需要多次反复的学习、消化、领悟的过程。
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观点像其他知识一样,都提供了一种认识框架,运用它来分析问题,这些观点就转化为方法。我们要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普遍真理转化为思想方法,真正学会使用这个认识工具。马克思主义哲学包含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这主要是由实践观点而来的辩证决定论方法和实践标准,由生产观点而来的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特别是生产力标准,由群众观点而来的群众路线特别是人民利益标准,由阶级观点而来的阶级阶层分析方法,由辩证观点而来的系统(矛盾)分析方法,由历史观点而来的历史主义方法,等等。其中最基本的是三个标准: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人民利益标准。我们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认真研究和自觉运用这些方法。
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观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更重要的意义是提供科学合理的价值取向。我们要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适价值观念转化为品格、德性、价值取向。要心中有“大家”,而不是只有自我。要服膺真理,而不是逢迎权势。要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甘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现在有一些人,是口头上的马克思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实际上的官僚主义、个人主义、封建专制主义,可称之为口是心非式“马克思主义者”。事实上,就居于核心地位的价值取向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玄奥,就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即全体人民谋利益,包括其中每一个人的合理利益,促进“一切人”包括其中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思想方法主要是科学与否即真假问题,属于工具理性范畴;价值取向主要是好坏优劣、善恶美丑问题,属于价值理性范畴。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核心。这也是本文称之为上下有别的“两个层面”而不是并列的“两个方面”的原因。但二者又不能截然分开。这不仅因为离开了科学基础,价值取向就会发生偏差,离开了正确的价值取向,科学方法就会失去方向和意义;而且因为科学方法本身就含有一定的价值因素,正确的价值取向本身也包含科学方法的成分。
第二,关心和关切中国现实情况,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既有兴趣,又有体察。当然,任何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而且,在当代社会,人们都处于一定的分工体系之中,对其他领域的了解都是十分有限的。但一般地说,总要对中国发展大势有个基本把握,对于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特别是自己所在领域的实际有比较深入的认识。譬如,搞经济学的人,应当对中国经济状况有较多了解;搞哲学的人,应当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及其背后的生存状态有较多把握。假如对中国各方面的实际情况都是一知半解、若明若暗,甚至茫然无知,那是不可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
还应指出,为了真正搞清中国的具体实际,实践主体还需要具有宽广的世界眼光,以人类文明发展阶段和趋势为基本坐标,以世界各国的经验为参照。这种对世界的真实了解和深入把握,正是实际的世界观(与书面或口头的世界观相对),它能够帮助我们切实弄清中国在当今世界所处的位置、发展阶段和未来走向。
三、对中国具体实际的哲学把握和实践改进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落脚点和最终结果,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回答、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结成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成果,即对中国具体实际的哲学把握和实践改进。
这里着重谈谈对中国具体实际的哲学把握问题,它表现为由浅入深的三个层次:
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文化,即用中国语言表达马克思哲学思想。譬如实事求是,其魂是马克思哲学,其形是中国语言,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个成功范例。只有用中国语言把马克思哲学清楚明白地表述出来,形神兼备,才能被人们所理解和掌握,进而加以实际运用。这虽然并不深奥,但却是一个前提性问题。
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具体化。这主要着眼于空间维度,强调中国这个特定地域的实际。就层次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般,中国具体实际是特殊,二者相结合即为前者的具体化。它主要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应用。毛泽东在出版《毛泽东选集》时,把《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原有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提法,修改为“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是有道理的,它使比较抽象的“中国化”的含义更加明确了。马克思哲学中的普遍真理和普适价值观念,在中国与在外国都是同一的,没有什么中国化问题。正如建筑学(以及各种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在世界各国都是同一的,没有什么中国化的问题一样。但是,中国人运用这些基本原理,要建造出适合中国自然地理、风俗文化和具体条件的房屋道路桥梁,才能解决中国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单靠普遍真理,即使它无比正确,也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所以,要把它们“具体化”。
第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现实化。这主要着眼于时间维度,强调现实指向,强调解决当下问题。这是对具体化的进一步限定。所谓现实,与过去(历史)和未来相对,而现实化,即指既不要滞后,也不应超前。例如,有的学者强调中国现阶段的价值观念核心应当是平等,理由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之后的更高级的社会,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主要特点就是更为平等。这个观点的主要缺陷,就是忽略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并不是马克思所说的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那个社会主义社会,而是邓小平所说的“事实上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即与资本主义并存的、在经济文化等方面还落后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混合型”或“过渡型”社会,它既有封建主义因素,又有资本主义因素,也有某些社会主义因素。把没有阶级、没有国家、没有政党、没有军队等因素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价值观念硬套到中国现阶段,存在着时空错位的“非现实化”问题。其实,在当今中国,富强、民主、自由、文明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平等的重要性。更一般地说,在今日中国,大力清除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借鉴吸收资本主义文明成果的紧迫性,丝毫不亚于批判资本主义的紧迫性。还应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但不少学者在比较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时候,却不顾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基本事实,大讲我们如何先进、优越,资本主义如何陷入危机、困境,鼓吹所谓“中国震撼”,总喜欢用批判资本主义来证明自己政治正确。这虽然也有部分事实根据,但总体上却是对现实的扭曲反映。这种认识完全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也是“非现实化”的重要表现。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具体化、现实化内在包含着发展、矫正的含义,因为时代、发展阶段、具体条件不同,对原有理论必然要有所鉴别、有所取舍、有所补充、有所拓展。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具体实际之间存在着双向互动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成果,集中体现为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哲学意味的实践理念、重要概念。例如,我们党所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三个有利于”标准、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不少学者倡导的言论自由、制约权力、公民社会、宪政民主,等等。这些理念和概念,能够比较准确地描述现实,揭示现实的本质,特别是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指明现实的发展趋势,提出解决中国问题的基本思路。它们既有对于当代人类社会一定的普适性、共同性,又体现着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它们既是哲学的、普遍的,也是具体的、特殊的,对于解决中国现实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它们既是实然的、“解释世界”的理念,更是应然的、“改变世界”的理想,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所谓对中国具体实际的实践改进,包括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各个层面的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制度架构、发展道路或曰“模式”,最终表现为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的富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且得到本国绝大多数社会成员以及世界人民的认可。我们实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根本目的,正是为了正确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尤其是重大问题,使人所依存的世界更美好,使绝大多数人包括自己的生活更幸福。
此外,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还可以从结合过程的角度进行分析。这个过程又可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笔者已经对此作过一些探索。微观层面的结合过程,起点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搞清具体实际,历经依次递进的实践理念、具体方案、实际行动三个主要环节。宏观层面的结合过程,体现为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理论的多种主体、集体智慧与个人创造、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其他文明成果等四重关系,努力做到立足群众实践、遵循分工规律、汇聚集体智慧、广汲文化营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