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社会主义社区音译为“基布兹”(Kibbutz),原意为“集体”、“社区”或“公社”。这些社区大体上可分为世俗社会主义社区与宗教社会主义社区两种。世俗社会主义社区与宗教社会主义社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管理形式与分配制度上都相同,它们的最本质区别在于社区是否有宗教信仰。全以色列境内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都信仰正统犹太教,而世俗社会主义社区有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有信仰平均主义的,有信仰自由主义的,也有信仰民主主义的,等等。
宗教社会主义社区又称为“宗教基布兹”,是以色列社会主义运动的一部分。它吸收了社会主义运动的民族观与社会伦理价值观,同时也将传统的犹太教思想作为其理论与实践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些宗教社会主义社区通常由正统派犹太教建立,它立足于以犹太教的传统价值观为基石的立场,吸收现代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思想,形成一种新的社会思想,并将这一思想在以色列这片土地上付诸实践。这一宗教社会主义运动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独立的、共产主义的犹太社区:社区拥有现代农业经济或工业经济,社区成员能保持传统的犹太生活方式,同时社会的组织方式又是社会主义的。从本质上说,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运动是在传统犹太生活的框架内注入一些革命元素。
这场宗教社会主义运动的开始与发展,是以宗教社会主义社区在以色列境内的建立与发展为标志的。最早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名为“Tirat Tzvi”,由德国、波兰与罗马尼亚籍的移民于1937年建立,成员有740人。截至20世纪末期,以色列境内共有20个宗教社会主义社区,总人口将近1万,占全以色列社会主义社区总人数的6%;其中,最小的社区人口为60人,最大的为910人。
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与世俗社会主义社区于外在特征方面没有太多的区别:它们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集体劳动和按需分配,杜绝个体性生产与交易行为;把孩子的教育与抚养视为社区的责任与义务。社区内的农业、畜牧业以及工业生产相当繁荣,很多技术在世界范围内都处于领先地位。此外,社区里社会设施齐全,居民区、养老院、学校、集体食堂等应有尽有。不同之处在于: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集体食堂也用做犹太会堂、(Synagogue)、集会或演讲的礼堂;当然,有条件的社区还设有专门的会堂。在这样的宗教社区,男人们通常身着黑西装、白衬衫,头戴黑礼帽等这些特殊的宗教服饰;女人则需要上衣袖子过肘,长裙过膝。不仅如此,社区成员每天还要进行集体宗教祷告三次,晚上学习托拉(Torah),恪守安息日以及其他宗教节日。总的来说,在社区里,正统犹太教的信仰是纲领与框架,对日常事务进行集体管理,包括耕作、消费、学习、教育等各个方面。在这样的社区当中,“拥有同样信仰的人紧密结合,集体成员的人格不会被划分为宗教与世俗两个方面,因为它们是高度统一的。”
一、以色列宗教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背景
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运动是近代犹太史上的一个非常奇特的社会现象;它发端于世纪初开始的犹太启蒙远动,正式形成于19世纪30年代末;截至20世纪末,在以色列境内共建有宗教社会主义社区20个。从它的发端至今已经有了两个多世纪的历史。它是犹太文化与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而近代以来诸多的国际事件也直接影响了它的进程。
第一,20世纪初开始的以色列社会主义运动为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运动树立了榜样和示范。截至20世纪40年代,以色列世俗社会主义社区的发展已经具备了相当规模,社区总数约为82个,人口约为26550人;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社区在平等与民主体系下实行集体主义的劳动和分配,形成了明显的社会主义模式。这对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建立影响显著。
第二,公元70年,犹太王国被罗马人毁灭。犹太人开始了将近两千年的流亡生活,他们有着深厚的回归故土情结。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使这一思想情结发展到了最高峰。犹太复国主义得到更多犹太人的赞同与追随,他们要求重返故土(巴勒斯坦地区),重建犹太人自己的国家,而这个国家需要以农业生产为基础。这也是为什么以色列早期的社会主义合作社都从事农业生产的原因。
第三,土地公有制理念的兴起。欧洲移民和巴勒斯坦地区的移民(the Second Aliya)都坚决反对此前移民所倡导的土地私有制,经过激烈的争论与斗争,最后决定由犹太国家基金(The Jewish National Fund)代表犹太民族购买土地,以实现“土地国家所有”的理念。“土地国家所有”是以色列社会主义运动得以产生的生产资料基础。
第四,拓荒先驱运动(the Pioneer)的展开。散居在世界各地的犹太青年抵达巴勒斯坦后,作为先驱,深入到无人开发的山谷、沙漠、沼泽等地进行拓荒;这些拓荒者大多有着社会主义理想,加之自然环境恶劣、生活生产物资稀缺以及周围阿拉伯人对他们的仇视等客观因素,他们采取集体劳动、集体管理、集体防御等社会主义生产经营形式,这也促使了社会主义社区在以色列的产生。
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运动正是在以色列社会主义运动的大环境中诞生的。而第一个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产生比第一个世俗社会主义社区的产生晚27年。除了上述这些直接影响因素外,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第一,犹太教的现代化
对犹太人而言,中世纪的结束是以法国大革命为标志的。大革命后法国的犹太人首先获得了公民权。随着大革命在欧洲其他国家的挺进,欧洲各国也相继拆除了限制犹太人的“隔都”(Ghetto)。走出隔都的犹太人和犹太教首先面临的就是如何与外界相联系和结合的问题。于是,在以摩西·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on)为代表的犹太思想家的呼吁下,以19世纪的德国为首发地,一场名为“哈斯卡拉”(Haskalah)的犹太启蒙运动在欧洲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启蒙思想家希望把犹太人变成真正的欧洲人,因此,传统犹太教要接受近代理性思想成了不可避免的趋势。传统宗教与现代文化的融合迎来了巨大的契机。也就是说,“托拉与世俗生活以及托拉与劳动的关系必须首先理性化,以便它们结合形成一种新的体系而继续前行”。这一犹太教现代化的前提就是要将神圣的宗教生活与世俗社会的现代成就相联系。
19世纪的欧洲,当犹太教努力实现现代化之时,正是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这两股思潮大行其道的年代。于是,这两股思潮给犹太教的现代化与改革注入了活力,在正统犹太教改革中发酵,最终付诸于实践,形成了后来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运动。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实际上是传统犹太教借着犹太教现代化的契机,吸纳了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思想,是传统犹太教框架中的一种亚文化。
第二,宗教复国主义运动
19世纪欧洲的民族主义思潮对犹太民族的最直接影响是犹太复国主义(又称锡安主义,Zionism)的产生;而正统派犹太教面对犹太教现代化与犹太复国主义双重冲击的直接结果就是宗教复国主义(the religious zionist movement)的产生。产生于19世纪末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目的,是实现犹太民族返回故土(以色列),建立一个主权国家。其直接推动因素是19世纪下半叶欧洲反犹主义的猖獗,对犹太人的迫害使得欧洲犹太人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但从本质上讲,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是犹太启蒙运动的继续,是犹太民族复兴的又一努力和尝试。产生于这一时期的宗教复国主义是犹太民族复国主义的一部分,其特殊之处在于:这一运动的主体是犹太教的正统派;其返归故土的主要目的不是建立主权国家,而是要回归上帝对犹太人的应许之地,学习上帝的教诲,寻求集体的得救,“宗教复国主义是在弥赛亚的气息中进行的”,这种弥赛亚情结为后来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这场运动与19世纪初犹太教现代化的启蒙运动衔接非常紧密,回归故土本身就是正统犹太教的一部分。宗教复国主义运动的目的之一便是将犹太传统与近代文明融合起来。宗教复国主义思想是以色列宗教社会主义运动产生的直接推动力。
第三,社会主义
返回故土的犹太教正统派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在一种条件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及仇视他们的阿拉伯地区生存下来。社会主义倡导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集体生产与分配以及集体防御等观念成了他们的首选。犹太教正统派选择社会主义作为社区的组织形式的最主要条件有两个:一方面,1904~1914年间移民到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绝大部分来自东欧,他们接触并了解了在当时东欧盛行的社会主义思想。因此,他们很容易将这种思想运用到建设实践中。另一方面,依据正统派信仰的教导,最终会有一个救世主降临世界,并建立一个永久和平且公正的王国。在这个王国中,公正与正义大行其道,万物消除差异性,共同生活在美好和谐的大同世界中。这种关于未来王国的信仰和期盼也比较容易发展成社会主义形式。
二、以色列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核心原则
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与世俗社会主义社区一样,实行生产资料公有,民主直接管理,坚持公正平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劳动与分配原则。此外,宗教社会主义社区还有他们自己的特色。例如,除了特别的劳动所需之外,成员一律要穿着宗教服饰,每天要进行祷告等宗教活动,坚持过传统的宗教节日,并且要求日常事务与活动要遵循传统的犹太律法。总之,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所有这些特点都是由它的三大构成原则决定的。
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是由犹太教正统派发起的,是犹太教在吸收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思潮的基础上形成的思想体系的具体实践。因此,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运动的主要原则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宗教信仰、犹太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三大要素从这个运动一开始就相互影响,指导着社区成员的生活和劳动。一言以蔽之,宗教社会主义社区既是犹太教信仰宗教价值的承载者,也是犹太教、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有机结合体。
首先,宗教社会主义社区成员的社会意识来自于对犹太教圣经《托拉》的学习与研究,社会法律也是来自犹太教。也就是说,犹太教文化传统在社区中起着一种基础性的核心指导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建立宗教社会主义社区是为了建立与《托拉》的联系,并且是无条件地接受“哈拉哈(Halakha)”指导每个成员的生活与实践。在这样的社区里,犹太律法不仅是个人,而且是集体需要一致遵循的律法,任何社会活动与法规都必须以犹太律法为标准。举例来说,《托拉》是所有生活的标准,一切日常生活只能依照《托拉》为标准来进行;每个人对社区背负同样的责任;当众表白与忏悔在许多社区中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忠诚是首要的价值。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在这样的宗教社区里,宗教行为与实践属于集体。要判断一个社区是否达到了宗教社区的标准,不仅要看该社区成员的个人宗教行为,更重要的是要看其集体目标与公众行为。
其次,犹太复国主义是宗教社会主义运动的促进力量,也是它的核心原则。宗教社会主义的终极目的是建立一个人人平等、永久和平、繁荣昌盛的国家。犹太人在上千年的流亡历史中没有一个完整的国家,仅靠犹太传统为纽带维系着其民族特性。一方面,近代犹太民族主义的发展使他们重返故土,建立独立国家的梦想得以实现,使宗教社会主义社区蓬勃发展。另一方面,这些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发展又反过来推动犹太民族主义的发展。
最后,社会主义原则是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核心组织方式,也是它们建设的最终社会形态。集体主义是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最显著特征,这首先表现在其生产资料公有、集体劳动与平均分配等形式上。生产资料公有和平均分配不仅来自社会主义思潮,也来自犹太律法。此外,这些社区最终的社会目标是整个民族的社会主义化,这也是集体主义这一显著特征的体现。虽然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是由联系紧密的单一个体构成,但是它却不是自我中心的发展模式,正如马丁·布伯(Martin Buber)所指出的那样,宗教社会主义社区运动是整体的运动,它不讲个人的“得救”,而是关注整体社会的前进。
上述三大原则在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中相互影响,呈现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相连境况,很难发现它们孤立存在。近代犹太教正统派恪守传统律法,重视与神的情感交流,倡导宗教灵修生活,贬低理性与科技,反对以色列建国,认为神会派弥赛亚来拯救他们,等等。但在现今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里,由于吸收了犹太复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潮,他们同样恪守律法,但却重视科技与生产劳动活动,支持以色列建国;最早的宗教社会主义者是那些“不剥削他人劳动的宗教劳动者,他们渴望留在以色列,将它建立成为一个社会、经济、政治完整的实体,实行托拉的律法、实现先知的预言……”很显然,在这些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最早建立者那里,能看到这三大原则的融合与相互影响。
三、以色列宗教社会主义的成就与挑战
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运动是传统犹太宗教试图通过与世俗文化的结合获取生命力的尝试,是犹太民族文化与时俱进、不断革新的表现。它对保护犹太传统文化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这种宗教社会主义以其稳定而和睦的成员关系为基础,谋求科学技术的开发,对以色列的经济发展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具体来说,以色列宗教社会主义运动的积极作用可以概括为下述几个方面。
第一,这样的宗教社区关注民族命运的发展,它本身就是民族主义的产物,所以宗教社会主义社区中的很多成员也在民族国家机构中任职。第二,宗教社会主义运动在以色列的社会精神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许多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宗教领袖同时也是整个以色列的知名宗教学者或精神领袖。很多人尤其是世界各地的犹太教徒与学者认为,这些宗教社会主义社区才是与犹太文化传统的合法连接。第三,宗教社会主义社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也很巨大。例如,最早建立的名为“Tirat Tsvi”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在以色列建国初期,为全国提供大量的农业及工业产品,不仅为以色列的社会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更重要的是为新生的以色列国的社会经济稳定立下了汗马功劳。第四,宗教社会主义运动对以色列社会与现代犹太生活最大的贡献在于它开发了复国主义的宗教潜能,并将它的活力与深度展现了出来,将犹太传统与现代犹太民族主义衔接了起来。
但是,这种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由于其固有的结构和基础理念,在现代全球一体化的世界潮流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在强大的国际市场经济体系面前,这种以宗教情感以及平均主义为纽带的集体生产模式面临着如何提高生产效率的问题,这一问题又引发了集体管理制度、产品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问题;在全球一体化的年代,夹杂着后现代思潮而来的个人主义与消费主义也给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继续发展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无差别的分配原则只能挫伤个体生产的积极性。因此,如果它们不能解决本身的市场竞争力问题,迟早会在市场竞争中消失。如今,改革在各大社区中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其次,宗教社会主义社区还面临着人口不断减少、社区规模缩小的问题。通常这些社区的规模都不大。目前在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中,规模最大的有910人,而最小的才有60人。而且,越是后建立的社区,其规模越小。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世俗文化的影响造成以色列本土的犹太教信徒只占其总人口的少数;其二,犹太教本身的教派分裂使得能走进以正统派信仰为主导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的犹太人更少。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这场运动将不仅不能实现其最终目标——犹太民族作为整体的“得救”,更重要的是其本身的存在也会受到威胁。从而,这场社会主义运动最终也只能归于美妙的乌托邦。再次,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社区还有一个明显的缺陷,那就是缺乏完整的社会结构的设计蓝图。这种社区以宗教信仰与情感为纽带,以某些社会主义原则为制约手段,以民族拯救为目标,在历史上的特殊时期能有很高的生产效率,但缺少社会发展阶段的具体而科学的纲领和方针。因此,在社会变革面前,它们很难及时作出相应的改变。
综上所述,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是古老的犹太文化在现代化过程中吸收了近代的社会主义思想与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后的产物。它吸收了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反对剥削、民主、平等、自由、按需分配等思想;同时也吸收了犹太复国主义通过建立和建设以色列国来拯救犹太民族的思想。但是,它的基础和最终目标是正统犹太教的弥赛亚王国,正如犹太学者约希·凯茨(Yossi Kats)所言:“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运动接受了一些社会主义公正、民主以及民族团结等额外的原则,但这些只是通往其《托拉》社会的重要一环。”正是这种局限性,使得这些社会主义社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发展困难重重,被迫进行改革。例如,实行工资等级制度,外聘管理人员,雇佣外界劳工等,以期待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生产效率,从而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但这些改革遭到了社区内外许多人的质疑与反对,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改革是宗教社会主义的终结还是新的开始?社会主义学者米哈(Micha Drori)就认为,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运动丢掉了它的最初模式后就等于死亡。我们应该看到,这种运动的性质由正统犹太教思想决定,现阶段进行的改革只要不触及这个基础,其宗教社会主义的性质就不会发生变化。正是这个本质性因素的存在,也束缚着它的成长与壮大,仅以传统犹太教对大同社会的描述(或启示)为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缺乏社会发展的科学而具体的思想指导,以色列的宗教社会主义最终只能陷入乌托邦的泥潭。
来源:《国外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