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峰:论托克维尔的地方自治思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05 次 更新时间:2012-09-19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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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峰  

作为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一位颇有影响力的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从政治哲学到史学,从美国民主到自由主义,甚至托克维尔的个人回忆录与通信集,无不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光辉一笔,以至于为了纪念他,二十世纪世界上最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哈耶克都曾打算将自己所建立的世界顶级学术团体朝圣山学社取名为阿克顿——托克维尔学社。

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一股由法国首先掀起的托克维尔热,迅速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中国学术界也逐渐融入其中,各种研究托克维尔的论文与著作皆层出不穷。然而,这股学术潮流主要是探讨民主和自由之间的关系,却几乎没有人将托克维尔的地方自治思想作为一个单独的议题,进行全面系统而深入的考察。须知,托克维尔的地方自治思想是其民主和自由思想的基础,此点托克维尔本人亦曾在其著作中“间接”地说明过。例如,在《论美国民主》中,托克维尔便对地方自治总结道:“我认为地方分权制度对于所有国家都是有益的,但没有一个国家会比民主制国家的人民更需要它。”[1](P205)从这句话可以看出,托克维尔认为地方自治是民主国家非常需要的制度安排,之所以会这样,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是实现个人自由和分散过分中央集权危险的方式。”[2](P23)很明显,对于追求自由的托克维尔来说,地方自治思想是非常重要的,是其民主和自由思想的坚实基础,因此十分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

那么,托克维尔的地方自治思想的最主要构成是什么呢?在笔者看来,托克维尔的地方自治思想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地方自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二是地方自治可以促进个人幸福和国家富强之间的最大共赢。其中,前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以美国为实例,通过分析地方自治的诸多优点,来论证其如何成为民主国家的重要基石,后一部分则是通过分析乡镇与州、州与联邦之间的关系,得出地方自治对于个人权益的保护和促进国家富强的重要性。下文,我们就一起试对托克维尔的地方自治思想及其成因进行一番分析与论证。

一、托克维尔的地方自治思想

1、地方自治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

何为地方自治?在论证地方自治是民主政治的基石这一观点之前,必须先解释下地方自治的概念。自治,简单的说,就是“自己治理自己”。地方自治,是指地方居民自己选举产生地方自治机关,依照宪法、法律或国家授权,自主管理地方事务的管理模式。

托克维尔的地方自治思想主要是以美国民主为实例。早在独立之前,美国就有比较普遍的地方自治实践,尤其是新英格兰地区的地方自治制度更是发达。在那时的新英格兰各乡镇,凡是涉及到全体居民利益的公共事务,也像古希腊雅典一样,由在公共场所召开的公民大会来决定。

作为民主政治的基石,地方自治的作用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美国民主的诞生正是源于地方自治组织;二是地方自治为美国民主的推行提供了一系列保障。对于整个美国来说,各州都可以看作地方;对于各州来说,乡镇、市、县等等州之下的组织皆可认为是地方。因此,下文在探讨美国地方自治问题时,从乡镇到州都是分析和论证的对象。

地方自治组织之于美国诞生的作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美国的地方自治组织,即北美英属殖民地,不仅先于美国产生,而且还会美国的诞生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原则。另一方面,这些自治的殖民地,对于形成民主社会的作用非常大,“它促成了真正、彻底的民主和共和的政治生活”,[1](P85)时间久了,一种独立、自由、爱国的美利坚民族意识便会逐渐形成,进而推动着美国的诞生。

独立之前的美国,主要是由一些殖民地组成。那时候,欧洲各国已经达成了共识,北美新大陆的疆域属于首先发现它的国家。在这一争夺北美殖民地的浪潮中,英国占有了明显的优势,到了16世纪末,北美洲几乎所有的海岸都成为了英国的地盘。

根据托克维尔的实地调查可以看出,英国对于殖民地管理方式主要分为三种:“有时是国王亲自任命一名官员,这名官员以国王的名义统治新大陆的一部分领域并直接接受国王的控制,这一殖民体系为欧洲其它国家所采用;还有就是国王将大片领土分给个人或公司,以这种方式的话,相应的民事和政治权利也就落到了一个或者许多人手中,这些人在国王的监督和控制下变卖土地,统治居民;最后,第三种方法,由一批得到许可的移民自己组成一个政治社会并受到其祖国的保护,他们在不违背祖国法律的前提下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 [1](P75)

在这三种管理方式中,最后一种“有利于自由的发展,也只为新大陆采用”。[1](P77)关于这一点,托克维尔进一步说明:“像普利茅斯、普罗维登斯、新港、康涅狄格和罗德埃兰州的建立没有得到其祖国的帮助,甚至根本就是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新的居民尽管没有否认国王的权力至上,但也没从他那里得到权力;他们自己组建了社会,并且直到三四十年后查理二世统治时期,他们的存在才通过王室的特许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1](P77)

第一种方式和第二种方式中的个人公司形式,对于民主的推动作用,虽然比不上最后一种,但是不同民主程度的殖民地在长期的彼此交往中,相互影响,最终都推动了美国民主的诞生,甚至还出现了人们没有想到的奇异局面。托克维尔分析道:“既然不能再从人民手中夺回权力,而且不能嫌恶相当多的人敢于冒犯它,它就只好不惜一切代价去讨好人民……民主的飞跃进展最不可遏止的州,竟是原先贵族因素最根深蒂固的州。”[3](P63)例如,“马里兰州本是由一些地主建立的,但它却第一个宣布了普选,第一个在全部政府机构中采用了最民主的管理方式”。[3](P63)

到了1650年,在整个新英格兰建立起了完整的乡镇体系。“城镇自行任命其各类官员,规定自己的税则并且自行征收赋税”,[1](P85)不仅如此,“在新英格兰的城镇没有采用代议制法律;但是像雅典一样,社会事务在公共场合召开公民大会讨论解决。” [1](P85)

相对于过去的中央集权体制来说,地方自治是一种对地方与中央进行分权的政治体制。按照美国当代政治学者斯科特·戈登的观点,宪政就是“通过政治权力的多元分配从而控制国家的强制力量的政治制度”。[4](P462)地方自治正好是国家政治权力分权的重要体现,因此可以说独立战争前发育成熟的美国地方自治组织正是日后美国民主宪政的一大基础。

通常情况下,政治生活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自上而下运行的,即先产生在社会上层阶级,然后逐渐扩展到社会各个阶级的人们中间。可是,美国的情况刚好相反,“美国的乡镇体系的建立早于县的建立,县又比州的建立早,最后才由州组成了联邦”。[1](P85)显然,在美国,先有地方自治组织的发展,后有国家的诞生。

这些先产生的地方自治组织,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伟大的政治原则,而这些原则刚好成为了日后美国的政治基础。这一点,托克维尔直接得出结论:“君主政体仍然被写在各州的法律内;但共和政体在各州都已完全建立起来”。[1](P85)仅此一点,就足以看出地方自治对于奠定美国民主政治的重要性,毕竟美国最引以为傲的制度正是早在北美独立之前就已在各州产生的共和政体。为了进一步论证共和制度的成因,托克维尔分析道:“大家都知道,在美国对共和制度的尝试和应用首先开始于乡镇和地方议会内部。例如,在康涅狄格这样的小州,挖掘运河和修筑道路已经是关系政治的大问题了,它不需要供养军队,也不进行战争。它的统治者既没有太多的报酬,也没有很高的荣誉。在这里,在没有任何一种政府形式比共和制度更自然和更合情合理的了。于是,正是这种共和精神,即一个自由民族的风气和习惯,在各个州产生和发展起来,而后又顺利地通行于全国了。”[1](P345)地方自治组织孕育了美国,为美国民主共和制的建立提供了蓝图和现实基础,正如托克维尔所说的“目前统治美国社会的那些伟大政治原则无疑是在各州产生和发展的”一样,[1](P127)没有地方自治组织,很难有今天的民主美国。

除此之外,这些自治的英属殖民地,大大培养了北美人民的独立自由精神和爱国情怀,长期下去,美利坚民族意识便会慢慢形成。正是这种独立自由的民族意识,在遇到英国当局的欺压政策时,使得北美人民能够揭竿而起,挺身为国家求独立,从而有力地推动着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

总而言之,地方自治组织不仅为美国的诞生提供了政治实体,更奠定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基础。

同时,无论在精神层面,抑或政治实体层面,地方自治都是民主政治的坚实保障。前已提到,美国民主共和制源于地方自治组织,又由于美国先有乡镇,后有州,这就使得美国的民主共和制不仅来源于各州,更来源于乡镇。乡镇组织存在于所有国家,而且由来已久,可是却很少有国家奉行乡镇自由,“乡镇自由在各种自由中是最难实现的,它最容易受到国家政权的威胁”。[1](P127)然而,对于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乡镇自由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乡镇却是体现自由人民的力量的地方”。[1](129)乡镇组织,不仅看得见、摸得着、离居民最近,而且规模小,便于控制,非常有利于培养人民的自由精神和民主意识。对此,托克维尔打了一个比方,“乡镇组织的自由,如同小学生的学习”,[1](P129)甚至“国家可以建立一个自由的政府,在没有乡镇组织的条件下,它就不会有自由精神”。[1](P129)从托克维尔这句话既可以得出地方自治对于培养公民自由精神和民主意识的重要性,又可以看出地方自治是民主和自由的基础。

根据历史的通例,一个没有自由精神支撑的自由国家是不会长久的,专制迟早有一天会卷土重来。正如胡适先生所认为的“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一样,托克维尔同样对这一点有着深刻的认识:“片刻的激情、暂时的兴趣或环境的机遇可以创造出独立的外在形式,但潜伏在社会危机内部的专制迟早都会重新浮出水面。”[1](P129)可见,对于一个民主国家来说,自由精神不可少,地方自治更不可少。

地方自治除了可以培养自由精神外,还能为个人自由提供庇护。自治机关不是上级的派生物,而是当地居民选举产生的,自然就能最忠实地为居民服务,从而可以成为弱小个体和强大国家机器之间的缓冲地带,使个体不至于没有遮挡地生活在国家强权的下面。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地方自治不仅可以培养出持久的自由精神,进而成为民主国家的精神保障,而且还能为公民自由提供庇护。

2、地方自治实现了促进公民个人幸福和保障国家强大的最大共赢。

古往今来,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一直都是思想家们争论的焦点。在启蒙运动时期,一批思想家们开始提出了人民主权论,其中尤其是以卢梭为代表的法国思想家们,更是为其著书立说。根据人民主权原则,每一个人都同等享有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那么,个人为什么要服从社会呢?两者之间的关系该如何界定呢?托克维尔指出:“个人服从社会,并不是因为他比管理社会的那些人低劣,也不是因为他管理自己的能力不如别人。而是因为他明白与同胞联合起来才是非常有利的,知道如果没有管理权力的作用,社会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在同每个公民应该负责的一切事务上,他也必须服从;而在与他本身有关的一切事务上,他却是拥有主动权。”[1](P137)

没有了社会,虽然个人生活环境会变得非常恶劣,而且无法取得进步,但至少个人仍然有生存下去的可能性。可是,如果没有了个人,社会便永远没有一丝存在的可能性。人与人聚在一起,结成群体,只是为了更好的生存,而不是为了实现过去许多学者所认为的集体利益,毕竟永远不会有一个人叫做“集体”,况且真正的集体利益是每个个体都能够幸福地生活。个人应该是主动的,更是本位的,只要每个个人努力做好自己,社会自然呈现帕累托最优。然而,这种显而易见的观点除了像托克维尔这类人能够深刻认识到,大多数人总是习惯性地误以为集体至上,甚至不惜余力地攻击和诬陷个人本位,以至于野心家们常常利用集体的幌子,一跃成为不可一世的独裁者,弄得民不聊生,国无宁日。当然,个人应该服从集体,只是这种服从并不代表集体大于一切,而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个人利益。因此,正如上文托克维尔所分析的,在涉及个人事务时,个人应该拥有主动权,倘若再将这种观点推下去,运用到中央和地方二者关系上,则自然推出地方自治。

在美国,人民主权原则得到了普遍的承认,“在整体观察乡镇和中央政府的关系时,就会发现乡镇也如同其他行政区,像是由个人来行使自己权利”,[1] (P139)因此“美国乡镇的独立是人民主权原则的自然结果”。[1](P139)政治生活先从乡镇开始,再到各州,“它们并没有从中央集权那里得到权力;相反,它们却把自己的一部分独立让给了州”。[1](P139)乡镇与州之间的关系,同样适用于州与联邦之间的关系。“联邦是根据各州的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各州的联合并没有使他们放弃自己的主权,也没有组成一个单一社会环境或民族相同的国家。”[1](P837)

这样下去,乡镇与州,州与联邦,二者之间的确可能会出现一些事权上的模糊不清,甚至产生冲突。但是,在美国这种法治高度发达的国家,绝大多数的事权都得到合理区分,极少数难以解决的事权又可以付诸法院判决,所以一般并不会出现人们所担心的事权争端问题。在处理乡镇与州之间的关系时,可以先通过法律界定该问题是属于乡镇的还是全州的,具体区分方法主要有三种:1、针对该问题全州是否有立法的必要;2历史传统的分工;3其它法院的判决。一旦问题的性质区分好后,那么在涉及全州问题的事情上,州法居于上位,而在纯粹乡镇的事务,则尊重地方安排。这一点,托克维尔同样指出过,“乡镇一般只在我称之为社会的利益上,即在个乡镇共享的利益上服从于州,而在与其本身有关的一切事务上是独立的。”[1](P139)由于美国奉行地方自治,在处理州与联邦之间的关系时,同样可以将处理乡镇与州之间关系的方法运用其中。

人民主权原则的最大好处是通过奉行民主政治达到最有效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从理论上来说,在不影响国家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民主程度愈高,特别是直接民主的实践,维护人民利益的作用自然愈大。如果对于一个人口面积类似于雅典民主时代的小城邦那样的小国而言,直接民主的确有实现的可能,可是倘若对于一个人口面积大国来说,情况则完全不一样了,而目前世界上绝大数国家都不是当年雅典民主时代的那种情况。在雅典民主时期,雅典城邦有一个权力很大的直接民主机构,叫做公民大会。这个公民大会每月集会4次,只要年满20岁的雅典公民均可参加,不仅可以批评公职人员和提出建议,还可以决定讨论国家大事,如战争、缔约、财政支出等问题。以雅典为代表的一系列民主国家,虽然凭借直接民主的较好实践,对后来的历史影响很大,可是这些国家都有一个特点,即人口面积非常小。可是,现在世界的绝大多数国家的人口面积都远远大于雅典城邦,同时社会事务愈来愈复杂,社会分工更加专业化,此时唯有奉行代议制,通过少数懂得国家管理的人来从事政治,社会才能正常运行。

在国家层面实现直接民主虽然有些天方夜谭,但是对于国家范围之下的一个类似于乡镇大小的地方组织来说,则完全有奉行直接民主的可能性,因此地方自治是民主国家所绝对不能排斥的基本政治制度。此点,许庆雄先生曾指出:“在全国性政治体系下,因为无法实现直接民主方式的自治,而必须以代议制政治居间运作。但是在小区域的‘乡镇’,却是实现直接民主式自治的理想范围,因此,任何形态的政府体制,都没有理由可以否定这种落实直接民主的乡镇型地方自治。”[5]当然,此处所谈到的直接民主绝对不是指所有乡镇大小事务都必须经过全体居民的表决,而是指涉及乡镇根本利益的大事以及乡镇领袖的选举是由全体居民来决定,至于其它普通事务,则是在居民的监督下由乡镇精英来处理。

可见,作为地方自治重要形式的乡镇自治,由于可以推行直接民主,最大限度地奉行民主政治,故确实可以像托克维尔所说的那样,能够促成真正彻底的民主生活,成为维护公民个人利益的坚实保障。

乡镇的独立与自由会形成一种独特而重要的乡镇精神。许多人都有一种误解,认为乡镇的独立会助长个人的放任自由,破坏国家统一。实际上,只要成熟的乡镇独立,不仅“这里施加于人们的社会义务要比其它地方多得多,人们从来没有想过从根本上打击当局的权力和否定它的权限,而只是把权限的行使分给许多人,以确保当局的权力会增强,而官员的权力会减弱,以使社会永远秩序井然而又保持自由”,[1](P153)而且非常有利于形成“积极性、活力、市镇的爱国主义,以及城市制度所激起的刚毅而取之不竭的品德”。[6](P56)相反,那种反对乡镇自治,进而反对地方自治的国家,只会多些臣民,而缺乏现代社会支柱的公民。在那样的社会,谎言和虚伪就会盛行,公共道德就会沦丧,因为乡镇独立赋予了人们独立的地位,而唯有独立的地位,才可能有普遍的真正的有道德有责任感的人,正如托克维尔所论述:“如果不让乡镇强大和独立,就不会有积极而活跃的公民。”[1](P143)因此,成熟的乡镇自治不仅不会破坏社会稳定,相反还会培养伟大的公民,从而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利益。

一般而言,一个国家民主程度越高,越是为人民创造了更好的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条件,从而让人民能够切身感受到自己是真正的主人,那么人民的责任感肯定会越加高涨,对于国家的热爱自然也会越深。显然,爱国主义不会在一个专制集权国家长久的,因为生活其中的人们迟早会感觉到自己只不过是实现统治者个人私利和野心的工具。这样的道理不言而喻,试想下,一个人对于自己生活的地方毫无发言权可言,何来对于这片土地发自内心的热爱?就算有,那也只是极个别的人。可是,托克维尔笔下的美国却不一样,由于“乡镇生活可以说每时每刻都在使人感觉到与自己有着密切关系,每天每日都有着一项义务的履行或一次权利的行使”,[1](P145)于是“美国人依恋其乡镇同山区的居民热爱其山水是一样的”。[1](P145)对此,托克维尔总结道:“新英格兰的居民眷恋他们的乡镇,因为乡镇是独立并自由的;他们关心乡镇的利益,因为他们参加乡镇的管理;他们热爱自己的乡镇,因为他们不能不珍惜自己的命运。”[1](P147) 当乡镇是属于自己的,当乡镇可以通过自己的积极管理成为一片乐土时,人们当然会发自内心去关心、热爱乡镇,进而生发出对联邦的爱国主义情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联邦的公共精神无疑是地方爱国主义的集合或总结。”[1](P345)

托克维尔在论述美国联邦制的时候,曾用到过小国和大国的比喻,即各州相当于小国,而整个联邦则是一个大国。可是托克维尔同样考察过,联邦是由拥有主权的各州自愿联合起来的,因此州与联邦之间的关系可以看作是乡镇与州之间关系的延伸。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以乡镇组成单位的话,乡镇就相当于小国,只不过这个小国没有主权,而州则相当于大国;相反,如果以州为组成单位的话,州就是小国,联邦则是大国。不管是乡镇与州,还是州与联邦,都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点——前者都有自治权,可以看作是隶属于大国之内的自治小国。这种分权使得各州必须重视乡镇的利益,联邦必须重视各州的利益,整体不仅不能常常牺牲部分的利益,而且还必须与部分相互依存,以更好地服务于各部分,形成一个紧密的命运共同体,“为了使联邦政府容易战胜某个州对它的反抗,它就必须像世界联邦制度史上常见的那样,使一个州或几个州的利益同联邦的存在紧密地联系起来。”[1](P837)

由于小国的种种优点,使得“小国自古以来就是政治自由的摇篮”。[1](P339)对此,托克维尔作了认真分析:“当暴政在小国发生时,它将比任何地方都要施虐,因为它的实施实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而小范围内的所有一切事物都会被影响……但是,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因为自由毕竟是小国所固有的长处。小国政府提供给野心家的诱惑太少,而公民个人的智慧又极其有限,所以国家大权容易被一个人独揽。不过,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老百姓也会很自然地联合起来,通力合作,推翻暴君和暴政。”[1](337—339)

小国是自由的,刚好小国又是地方自治的全部,因此小国是大国之内维护自由的堡垒。在遇到自身自由被侵犯的时候,小国内的人们可以联合起来,以小国政府为核心,集成力量,从而达到有效阻止大国强权的目的。放在全联邦范围来看,州是对抗中央政府集权,保障全州人民自由的阵地;放在全州来看,乡镇等自治地方又是进一步保障自由的有效力量。因此,普通个体虽然弱小,却有着乡镇、市、州等重重组织的缓冲,使得中央政府难以侵犯其自由,利益自然得以捍卫。

自秦汉以来,中国社会就是奉行中央集权的大一统政府,地方政府只不过是上级政府的一条腿而已,独立性非常小,遑论地方自治。在这样的现实下,弱小的个体不得不直接面对强大的中央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中间缺乏有力的缓冲空间,使得古代人们饱受政府的欺凌。在谈到中国古代农民饱受政府压迫时,刘泽华先生写道:“他们各自之间的经济联系较少,每一家可以在极其悬殊的条件下进行简单再生产,所以一般的情况下各自为事,形不成统一的力量。而掌握政治权力者便可以像马铃薯那样,一个个地对他们施以暴力了。”[7](P119)

笔者认为,倘若中国古代社会也能有自治传统,农民可以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自治组织,那么自治组织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农民的利益,农民的境遇就不至于这么惨。可是,历史不能假设,传统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就带有明显的集权主义倾向。几千年的中国封建历史,你方唱罢我登场,王朝不断在更替,可是政权的集权主义倾向从来没有改变。在集权主义社会下,过分夸大那个集体,淹没了具体的个人和个人联盟,有时为了追求虚拟庞大的集体利益,统治者甚至会不惜一切代价,大肆侵犯人民的利益,反正一切皆可以用集体这个无往不胜的名词作为借口。秦晖先生曾写道:“传统中国社会是以‘大共同体本位’为其鲜明特征的。在西方,从小共同体本位的传统社会向个体本位的公民社会演进,需要经过一个‘市民与王权的联盟’的过程,在中国要做到这一点就得以‘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作为中介。”[8](P108)此话非常在理。“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的具体形式之一正是地方自治,因此中国社会如果想要走过这个集权主义怪圈,必须奉行地方自治。

小国除了是自由的摇篮外,还是人民富裕生活的乐土。关于这一点,托克维尔写道:“在小国,社会的警惕性遍及全国各地,渴求进步的欲望已深入到最微小的事物;在人民的野心因其弱点而被必要地阻止时,人民的所有努力和智慧几乎全部用于国内的福利事业,而不会浪费于对虚荣的追求。通常,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所以他们的欲望也就相对很小;财富的平庸,使他们的生活状况几乎平等,并且,人民的生活习惯也有序而朴素。因此,总的说来,尽管道德和文化水平会以各种不同程度出现,小国的人民一般都比大国的人民容易谋生和安居乐业。”[1](P337)倘若把托克维尔这段话推而广之,将会发现,目前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人口面积小的国家或者地区,只要没有特殊情况,居民人均生活水平及满意度一般都比同等条件的大国更好。

正如托克维尔所分析的,小国在治理方面具有大国无法企及的优点。大国由于其势力大,不仅在国内就可以给人提供实现其野心的平台,而且还助长了国民征服他国的欲望。放眼现代民主国家出现之前的所有人类历史上的大国,都是这样的。所谓的繁荣强大,在大多数时候都与普通民众关系不大,要么体现在统治阶层的挥霍铺张上,以千千万万人的艰难生存换取少数人的穷奢极欲,要么就是体现在封疆扩土上,一将功成万骨枯,遍地的鲜血只为满足个人的野心。小国则不一样,由于难以满足个人野心,使得其国民在大国搏弈的世界里,将主要精力都放在自身的安居乐业上,而不是去追求那些不切实际的虚荣心和所谓的国际影响力。

同时,除了以上托克维尔谈到的优点外,小国还由于人口面积小,船小好调头,便于灵活管理,能够轻松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从而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像目前世界上的新加坡、瑞士、比利时、卢森堡等等之类的国家,正是因为将小国的诸多优点发挥出来,纷纷成为国际上著名的富国,人民生活十分安逸。

托克维尔在看到了小国益处的同时,也没有忽略小国的弊端。“在和平时期的小国,国内的福利事业无疑是普遍和完整的,但小国在战争中,将比大国承受更多的灾难。”[1](P341)小国由于人口面积十分有限,国力偏弱,既难以有效抗御大国的侵犯,又无法承受战争所带来的灾难。例如,瑞士虽然一直挺富裕,可是却由于被大国包围,长期都被迫充当“永久中立国”。早在二战之前,捷克就已经是世界排名第十的发达工业国,可是在纳粹德国的强大军力下,却只有缴械投降的份。

为此,托克维尔进一步指出:“如果只有小国的存在,人类无疑会更加自由和幸福。但是,大国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1](P343)小国虽然一直是自由的摇篮,可以让人民安居乐业,但是却由于国力弱小,美好的果实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常常沦为了大国搏弈的牺牲品。因此,在托克维尔看来,一味的小国路线不是长久之策,要想自由、富裕的果实得到保障,必须还得引进大国路线的某些优点。

前已提到,小国是自由、富裕的代表,大国则往往恰恰相反,毕竟在美国出现之前,没有一个大国可以长期的自由、富裕。可是,大国虽有这些弊端,却仍然有其独特的优点。关于此点,托克维尔评价道:“因此,可以一般地说,再没有比大帝国更反对人民的和自由的了。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大国也有其独特的好处。如同大国对权力的欲望比别处强烈一样,个人的荣誉感在大国也比在别处强烈,因为他们在广大人民的喝彩声中会找到他们将要为之奋斗的目标,而且这个目标还在一定程度上能鼓舞他们自我前进。因此我们可以知道,为什么大国比小国能更快地开化,更快地推广文明的进步。我们还可以发现,在大国思想能在一切方面迅速而强烈地得到响应,观点可以比较自由地传播,其大城市是人类理性之光大放异彩和聚焦的巨大知识中心。还需要补充的是重大的发明都需要强大的国力,而小国的政府是武力实施的。”[1](P341)大国,人多面积广,拥有强大的国力,无论兴建什么大型工程,抑或抵抗外敌入侵,都可以有效完成。世界上最大型工程,主要都是大国的杰作,毕竟只有大国能够集合如此众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人类历史上最大型的战争,都离不开大国的参与,否则既难以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力,又无法快速结束战争。大国凭借其强大的国力,不仅能够发起一场战争,更能保障国家的安全。种种这些都是小国不可想象的。

小国与大国,各有其优点与缺陷,倘若有一种制度能够将二者结合,定能造福人类。通过9个多月的考察与分析,托克维尔发现,带有鲜明地方自治特征的美国联邦制正是小国与大国的最佳结合。托克维尔写道:“联邦既像一个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又像一个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1](P347)在联邦制的美国社会里,一方面,各州可以看作联邦之内的小国,是自由繁荣之地,既能通过发挥小国的优点以实现经济的繁荣,又能为人民营造一个自由乐土。另一方面,整个联邦又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凭借其强大的国力,可以确保各州的长期自由与繁荣。

各州虽然隶属于联邦,却有相当大的自治权,可以看作一个相对独立的政治经济实体,特别是在涉及本州事务上,更是拥有优先权。这些州,大都面积人口不大,既可以凭借小国的灵活优点,又可以通过联邦提供的迁徙自由、贸易自由、统一货币、外部安全等益处,来实现经济的繁荣发展。同时,各州让出了涉及全联邦的事权,例如国防、外交等等大权。这种让步实乃一种政治上的分工,可以保障各州不用为这些自身难以主持的事务费心,从而方便腾出主要精力用在民生上,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和谐。至于联邦政府,则主要从事一些涉及全联邦的行政事务。联邦政府自身实力雄厚,可以比各州更好地完成这些事务,从而可以为各州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

结合小国与大国两者优点的美国,用托克维尔的话,“联邦既像小国一样自由和幸福,又像大国一样受人尊敬”。[1](P337)今天的美国,虽然还有许多不足,可是谁都无法否认的是:纵观当今世界,有哪个国家能有美国这样,既是全世界的自由之邦、繁荣之都,更是全球执牛耳的第一大国。

美国的非凡成就有很大一部分得益于联邦制。诚如上文所谈到的,联邦制实乃乡镇与州之间关系的延伸,同样是以地方为本位,并将让出超出地方范围的权力。过去国内的学者们,每逢在谈到联邦制的时候,一般都只是注重中央集权这一面,而忽略了州本位。为什么会这样呢?笔者认为,这主要是联邦取代邦联的缘故。在联邦之前有一个邦联,由于过于倾向于地方自治,使得邦联十分弱小,根本无法捍卫整个美国的核心利益。后来,美国的建国者们,为了改变这一现象,召开了1787年的制宪会议,用一个强大的联邦制来取代软弱无力的邦联制。联邦制与邦联制,最大的区别在于中央政府有较大的主动权,可以集中所有涉及全联邦事务的大权。于是,学者们在谈到这个问题时,往往倾向于探讨联邦这一集权过程,故忽略了州仍然是相对独立的政治经济实体这一历史事实。换句话说,不管联邦的权力有多大,各州仍然是自治的。

为了进一步论述地方和中央分权的好处,托克维尔采用了迂回取胜的方法,先陈述了那些反对地方自治的观点。托克维尔写道:“欧洲的集权主义的拥护者们坚持认为,由中央政府管理地方的事务,会比由地方行政的当局官员自己管理要好。”[1](P191)接着,托克维尔立刻话锋一转:“当中央集权是有知的,而地方当局是无知的时候;当前者是积极活跃的,而后者是消极迟缓的时候;当前者是惯于发布命令的,而后者是惯于服从的时候,这种说法也许是正确的。”

实际上,从托克维尔这句“也许是正确的”可以看出,哪怕给中央集权设定了许多优点,中央集权依然未必可行。托克维尔继续分析:“不管一个中央政府是如何精明能干,它也不能依靠自己去了解一个大国生活的一切细节。因为这样的工作超过了人们的能力。当它试图要独立创造那么多发条并使它们发动的时候,其结果要不是很不完美,就是徒劳无益地消耗自己的精力。”[1](P193)一个国家的事务是千千万万,而且每时每分都在迅速增加,单靠中央政府是根本不可能应付这种繁芜庞杂而瞬息万变的社会,倘若一个中央政府非要为之,其治理后果可想而知,这样灾难的历史实例不胜枚举。

在现代民主国家诞生之前,过去历史上所出现的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奉行中央集权,极力打击敌方自治,并找出种种冠冕堂皇的污蔑言辞来抨击那些地方自治的行为。中央集权国家总是试图凭借中央政府去控制国民生活的一切,集权的爪子极力蔓延在全国每一个角落,企图控制一切。人民手中的权力,被集中到地方政府,再层层集权,直到中央,甚至独裁者手中。这样的做法,虽然的确可以克服一些地方自治的缺陷,可是却带来了非常恐怖的后果。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中人民,毫无人身权利可言,更不知生命的意义何在,而自己的一切行动只不过是为独裁者的意图服务而已。社会将会出现极端的不平等,压迫、谎言充斥在社会上的每一个角落。还有,就连集权者所津津乐道的中央政府的治理能力,也会大大折扣,经济效率非常低,个人形象工程或许会很多,却缺乏真正有利于人民的事业,直到人民生活普遍贫困。

除了以上这些重大缺陷外,对于中央集权,托克维尔继续论述道:“实际上,中央集权很容易使人们在表面上的行动保持一致。这种一致虽然出于爱戴中央集权,但人们却不知道这种集权的目的何在,好比信神的人们在拜祭神像时而忘记了神像所代表的是哪位神仙一样。结果,中央集权可以轻而易举地维护国家日常事务的秩序时,详尽地制定出全国公安条例的细则,及时镇压小规模的叛乱和惩治轻微的犯罪行为,使社会维持在一个既没有本质上的进步又不会真正落后的状态中,让整个社会永远处于被官员们惯于称之为良好秩序和社会安宁的那种昏昏欲睡的循规蹈矩的状态中;总之,中央集权善于预防,而短于主动创新。” [1](P193) 这段分析非常在理。就拿中国历史来说,凡是文化科技最为活跃与创新的时刻,无不是中央集权非常衰弱的时候——春秋战国是中国古代集权最为薄弱的时期之一,恰恰正是古代文明最富创造力的年代。之所以会这样,主要是因为中央集权愈是发达,愈是恐惧一切削弱其权力的行为和观念,进而愈是阻碍和压制一切有碍其统治的新思想。

创新属于自由平等的国度,属于奉行地方自治的民主国家,而中央集权势必容易走向自由的反面。中央集权之所以可以大行其道,正是在于剥夺了许多本来属于每个公民的人人生而就应当具有的基本权利。因此,在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是很难看到自由平等的,也就更难以看到人类最灿烂最先进的思想文化。

在人类早期思想文化史上留下了最浓重一笔的雅典,正是一个具有地方自治特点的自由平等国家。关于雅典的民主政治,顾准先生经过多年研究后写道:“公元前5世纪以后,希腊各城邦政制还是五花八门,各具特色,而且也变化多端。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据说就搜集了150多个实例,作了比较研究写成的,现在我们读这部著作,还可以看到希腊政治的十分复杂的多样性。但是,大体说来,除早期和后期的僭主政治而外,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主权在民’与‘轮番为治’总是它们的共同特色。”[9](P182)同时,雅典国家所位于的阿提卡半岛被分成100个自治地方,称为“德谟”,其长官和执法者都由当地公民选举产生。那时的雅典,由于自由平等的氛围,在哲学方面为人类贡献了最伟大的哲学巨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在文学戏剧方面为人类贡献了三大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德斯。对于雅典在人类思想文化史上的地位,恩格斯指出:“我们在哲学中以及在其他许多领域中常常不得不回到这个小民族的成就方面来……他们的无所不包的才能与活动,给他们保证了在人类发展史上为其他任何民族所不能企及的地位。”[10](P385—386)

中央集权的种种巨大缺陷,使得这种体制无法适应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对于富有公民精神的美国人。“但是,当人民像美国人那样是有知的,是关心自己利益的,是惯于思考自身利益的时候,我就会否认这种情况的出现。”[1](P191—193)很明显,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人民是关心自己利益的,是积极负责的公民,所有地方自治是非常适合美国人民的。

民主政治必然带来地方自治。一些人通过批判人民素质问题来否定地方自治,实际上就是以素质为借口来拒绝民主政治。然而,实际上,民主政治是非常适合培养素质不高的国民成长为一个富有责任感的现代公民,因此民主政治完全可以在素质不高的民族逐步推行。此点,近代自由主义先驱胡适先生指出:“我观察近几十年的世界政治,感觉到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向来崇拜议会式的民主政治的人,说那是人类政治天才的最高发明;向来攻击议会政治的人,又说他是私有资本制度的附庸:这都是不合历史事实的评判。我们看惯了英美国会与地方议会里的人物,都不能不承认那种制度是很幼稚的,那种人才也大都是很平凡的……民主政治的好处在于不甚需要出类拔萃的人才;在于可以逐渐推广政权,有伸缩的余地;在于‘集思广益’,使许多阿斗把他们的平凡常识凑起来也可以勉强应付;在于给多数平庸的人有个参加政治的机会,可以训练他们爱护自己的权利……在我们这样缺乏人才的国家,最好的政治训练是一种可以逐渐推广政权的民主宪政。中国的阿斗固然应该受训练,中国的诸葛亮也应该多受一点训练。而我们看看世界的政治制度,只有民主宪政是最幼稚的政治学校,最适宜于收我们这种幼稚的阿斗。”[11](P330—331)胡适先生这段话虽然主要是针对那些将民主政治看作难以实现的理想的人所说,但是仍然不乏道理,特别是对于那些简单素质决定论者非常适用。民主政治可以培养公民意识,而地方自治更是培养人民学会民主政治的关键。

前文说到过,在托克维尔看来,乡镇自由如同小学生的学习,美国社会正是因为有了众多类似于乡镇的自治组织,使得美国人民得以培养出良好的公民意识,美国民主才会影响世界。地方自治对于公民意识和自由主义的培养,我国晚清著名思想家严复同样认为:“夫所谓富强者云,质而言之,不外利民云尔。然政欲利民,必自民各能自利始,民各能自利,又必自皆得自由始;欲听其皆得自由,尤必其各能自治始;反是且乱。”[12](P27)因此,地方自治是未来社会治理的出路,哪怕对于缺乏民主政治传统的民族,同样需要地方自治。

在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的美国,“从领土的面积上来说,联邦是一个大共和国;但是从它管理的事务之少来说,它又无异于一个小共和国。”[1](P345)联邦由于只负责那些涉及全联邦的事务,往往可以得心应手,治理良好。同时,自治地方不仅治理非常好,生活其中的人们仍然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在美国,到处都可以感到国家利益的存在;这是全联邦每个公民共同关心的目标。居民关心国家的每一项利益就像关心自己的利益一样。他们以国家的光荣而自豪,并夸耀国家所取得的成就,相信自己对国家的成就也有贡献;他为国家的繁荣昌盛而高兴,并为自己从这种富强中获得的好处而欣慰。”[1](P201)

地方自治给人民带来了尽可能的民主,让人民最真切地感觉到自身的存在价值。联邦是属于人民的,各州和乡镇更是属于人民的。在主人翁意识的作用下,美国人民除了发自内心热爱这片土地外,还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托克维尔指出:“我认为,没有一个国家的罪犯会像在美国那样少于漏网。因为每个人都认为提供犯罪的证据和擒拿罪犯,与自己的利害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在旅美期间,曾亲眼见证在一个发生重大案件的县的居民,为追捕罪犯和把他送交法院惩治而自动组织了一个委员会。在欧洲,罪犯在逃时被官员擒获,算他自己倒霉,居民在这场斗争中只是旁观者;但在美国,罪犯都被视为人类的敌人,全人类都会攻击他。”[1](P205)

总而言之,在美国,“个人的努力与社会力量的结合,常会完成最集权和最强大的行政当局所完不成的工作。”[1](P203)地方自治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捍卫每个公民的基本人权,维护其利益,鼓励其追求自身幸福,而且还能培养出具有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爱国情怀和道德意识的现代公民,让其更好地服务社会,推动公共利益的实现,提升整个国家的综合实力,促进个人幸福与国家富强的最大共赢。

一、托克维尔地方自治思想的成因

过去社会上,一直有一个说法,即大河之旁必有大城。笔者认为,在分析托克维尔的地方自治思想成因时,同样可以用到这句老话。可以明确的说,托克维尔这种思想的形成,离不开他生活的那个年代,特别是他的青年时期。

凯恩斯曾经说过,在经济和政治哲学领域,并没有多少人在25岁或30岁还会接受新理论的影响。[13](P330)此话颇有道理,对于一个正常的人来说,年轻时期正是其思想最为活跃以及逐渐走向成熟稳定的时期,日后的思想则基本上变化不大。这样的情况,不仅适用于经济学和政治学领域,更在日常生活的很多实例中得到体现。

作为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的民主自由思想正好形成在青年时期,年仅30岁就出版了其一生最伟大的著作之一《论美国民主》(上卷)。1789年开始的法国大革命,是世界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伴随在托克维尔的青少年时期。这场革命在一定时期内,曾有力地扫荡了旧制度,社会自由得到一定的恢复,民主同样得到一定的实现。成长在大革命后的托克维尔,亲身经历了社会的激荡,这对于一个年轻人思想的形成非常重要。对此,托克维尔写道:“我年轻时期,在一个恢复了自由的重新走向繁荣和伟大的社会环境里度过极为美好的岁月;我在这个社会里产生了关于中庸适度的、受到信仰、道德和法律支配的自由的思想。我被这种自由的魅力所征服,它后来成为贯穿我一生的激情。”[14](P99)不难看出,托克维尔也像当时的法国青年一样热烈地欢迎新的制度,满怀激情地跟着这个试验的发展前进。

青年时的经历让托克维尔喜欢上了自由主义,看到了民主政治,可是如果要谈到托克维尔地方自治思想的形成,还必须提到托克维尔的美国之行。论道理,托克维尔的美国之行只需考察监狱制度就可以,但是雄心满怀的托克维尔并没有这样认为。在来到美国之前,托克维尔就曾想写一本有关详细介绍美国制度如何发挥作用的书。于是,在美国那段时间里,托克维尔花大量时间在考察美国民主制度上,希望从中看到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在这个过程中,向来喜爱自由的托克维尔由于看到了美国人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一时便被吸引了。

纵观托克维尔的一生,可以看出,托克维尔虽然预测到民主社会乃历史发展的趋势,但从内心里来说,托克维尔则更倾向于自由主义。这一点,可以从下面这段话看出:“在思想上我倾向民主制度,但由于本能,我却是一个贵族——这就是说,我蔑视和惧怕群众。自由、法制、尊重权利,对这些我极端热爱——但我并不热爱民主……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这便是真相。”[6](中文版序)当然,这里所说的贵族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权力财富贵族,而是指富有责任感、荣誉感的精神贵族。热爱自由的托克维尔在全面分析美国自由的制度因素时,自然逐渐过渡到地方自治上。甚至可以说,在托克维尔心中,地方自治的意义非常大,除了可以成为自由的阵地外,更能带来诸多过去社会制度难以拥有的巨大益处。因此,在《论美国民主》中,托克维尔才不惜花费大量篇幅来探讨地方自治所带来的重要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托克维尔悖论,即人的主观感受与客观历史状况之间的不一致性。在《旧制度与大革命》这本书中,托克维尔写道:“有件事乍看起来使人惊讶: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要到处消灭中世纪残余的制度,但是革命并不是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苛政折磨最深的地方爆发,恰恰相反,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因此在这些制度的桎梏实际上不太重的地方,它反而显得最无法忍受。”[6](P64)在这本书中,托克维尔专门将法国与德国作对比:在封建制度远远严重的德国并没有发生革命,而在封建制度比较轻的法国却导致了大革命。这种人们对于制度的主观感受与历史的客观状况之间的不一致性就是后来的托克维尔悖论。

笔者认为,这一悖论不仅可以用在普通法国人身上,实际上还可以运用到托克维尔自己身上。德国的封建制度非常严重,以至于生活其中的人民早已在统治者的虚假宣传中变得麻木不仁;而法国则不一样,封建制度比较轻,社会就趋于活跃状态,人们自然容易对这种制度的继续存在越发不满。因此,托克维尔及其同代人所具有的自由精神,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在法国社会已经有一定自由的现状下,却由于对法国社会尚存的专制束缚的不满而形成的。

可是,当年的年轻法国人都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后的社会自由,而且并不只是托克维尔一个人才去了美国,那为什么只有托克维尔这类人才具有这些先进的思想呢?笔者认为,就托克维尔个人而言,此处还有两个原因:第一,托克维尔是一个性格冷静,喜欢独立思考,敢于追求真理的人;第二,在有独立与自由精神的同时,托克维尔还是一个勇于关心社会局势及国家前途的人。

对于托克维尔的秉性,雷米萨曾写道:“此人个子不高,也不魁梧,为人和蔼,规规矩矩,但面带病容,只有他那稠密弯曲的棕色头发,能给人以年轻的感觉;他沉默的忧郁表情,在谈话时显得最为清楚。他的面色苍白,使人立即觉得他身体有病,猜测他容易发火和被人嫉妒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但他绝非如此。他只是容易被人怀疑,为此经常感到痛苦,但总是能自己消解。因此,他不太爱与人交谈,绝不无缘无故地反对一切自由主义。在他看来,自由主义绝不是搞阴谋诡计或表示革命愤懑的思想。他没有主动去讨好梯也尔和基佐,而这二人认为这是出于他的嫉妒心理。他们也没有去争取他。他给他们留下的印象是:在众议院的表现卓越而且态度冷静,只是对议长鲁瓦耶—科拉尔阻止他伸张正义大发其火。他几乎不在心中记仇,所以也不生恨。他想得很多,说得不多,从不打听我们都写了什么和做了什么。因此,他与同行之间的关系长期冷淡,在评价他时这一点特别值得注意。这种冷淡自然也使他与我之间几乎断绝往来。我们最后只是彼此心照不宣,谁也没有为此大吵大闹……他的为人处世简单和缺乏热情,使人觉得他好像生活在与他所在的世界不同的另一个世界里。但是,他的完全不求助和缺乏情感,只会损害他的发言小国;他在讲坛上发言的时候总是冷静;他从不大言不惭,从不恶语伤人。[14](P2-3)

从雷米萨这段回忆可以看出,托克维尔虽然跟常人相比显得有些令人匪夷所思,可是天才毕竟与众不同,总会有一些普通人所不具备的个性特点。上面这段话中,既写出来托克维尔的一些缺点,同时更告诉了我们托克维尔是一个冷静的、不善与人交谈的思考者。对待各种问题,托克维尔总会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并能坚持下去,不屈从于大众,更不屈服于所谓的权威。在托克维尔看来,问题的正确与否才是最重要的,这使得他在与人争论问题时不会记仇,更不会故意伤人。还有,托克维尔并不怎么在乎那些虚荣,不会自以为是,而是有多少道理说多少话,凡事尽量冷静的思考。

托克维尔回忆道:“不管我遇到什么人,只要他的精神或感情中没有什么罕见的东西打动我,都可以说我没有见过这个人。我向来认为,不管是平凡的人还是才能出众之士,都有一个鼻子、一张嘴、两只眼睛,但我又记不住他们每个人的容貌特征。我不断询问这些每天见面但又叫不出名字的人士的姓名,而后又不断把他们的姓名忘掉;我绝不是轻视他们,而是不常同他们见面,见面时也只是说些客套话。他们在领导大众,所以我尊敬他们,但他们又使我感到非常厌烦。”[14](P120)不同于普通大众,托克维尔是一个非常有内涵而有追求内涵的人。对于他来说,思想、精神才是更重要的,特别是真理,“我认为真理非常金贵和十分罕见,但我一旦发现它,并不爱随便拿来讨论。”[14](P120—121)“我是世上最不能违背自己的精神与趣味向上爬的人”,[6](P2)追求真理的托克维尔一心热爱自由,具有独立精神,“人们都殷切地希望我成为一个有党派的人,而我绝不这样。人们叫我振奋激情,而我则只认为,与其振奋激情,不如爱自由和珍惜人的自尊。”[15](P37)

此外,在日常生活中,托克维尔还是一个正直的人,不为权力折腰,“我们看到的几乎所有卑鄙行径,不是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由于时运不济,害怕失去职位而遭到惨败时所为,就是他们把野心和激情集中于追求权力,不愿意失去权力时所为。他们有一种害怕心理,使他们对权力产生一种错误的理解,以至于为了现在而牺牲未来,为了职位而不顾荣誉。”[14](P4)对于有人把政治看成出风头的一般手段,公务人员是为了个人利益而背离原则,他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作为一个公民,托克维尔一直带有很强的责任感,他在嘱咐他的过继儿子要在个人生活中尽到自己的一切义务后,总是不忘附带的说:“还有,我的孩子!千万不要忘记一个人应对祖国应尽的义务;不对祖国应尽义务,就不能为国献身;不能对祖国的命运漠不关心;上帝要求人随时准备贡献一切,用自己的时间、财产甚至生命去为国家和国王服务。”[14](P8)

由此可以这样说,托克维尔地方自治思想的形成,既离不开托克维尔在亲身经历那个时代时所形成的自由平等思想,又不能少托克维尔自身所具有的道德上、性格上的一些特点。

四、结语

生活在19世纪的法国著名思想家托克维尔,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看到了民主社会的必然到来。与此同时,热爱自由的托克维尔还努力地将自由与民主融为一体,作为未来民主社会两个相互依存相互保障的基本特征。通过对美国社会的大量考察与分析,托克维尔不由产生了对地方自治的喜爱,将之喻为整个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石。在他看来,地方自治对于任何一个国家都有重要作用,但是没有哪个国家比民主国家更需要它。根据大量的分析,可以看出,托克维尔笔下的地方自治不仅是民主国家不可或缺的基石,更是实现个体幸福与国家富强之间最大共赢的保障。

伴随着人类文明的飞速发展,社会正义、公民权利、个体幸福、社会治理愈来愈成为民主时代的发展要求。在这一时代浪潮下,与托克维尔时代比起来,地方自治在民主广泛普及的今天世界里变得更加引人关注。一方面地方自治以其作为“民主政治训练的场所、公民道德和意识培养的基地、切合公民需要的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提供者、中央政府集权倾向的制衡者之一”,[16](P3)随之成为了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制度安排。另一方面,地方自治还体现了《世界地方自治宣言》序言中的主张,代表一种“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政治理想:“在缓和中央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方面,改善和提高政府活动的效率,激发地方的独创精神,释放出具有创造性的革新能力。”

“无论对任何一种宪法体制来说,都需要把地方自治和地方分权问题作为民主国家不可或缺的内容,予以明确定位”。[17](P187)1985年,《欧洲地方自治宪章》在欧洲诸国通过。随后,先是在1985年,后是1993年,《世界地方自治宣言》正式通过。与此同时,通过最高法律权威宪法确认地方自治原则日益成为了一个普遍化的过程,“综合宪法规范在近几十年中的变化可以发现,宪法明确宣布其地方自治主张已经从例外转化成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而且,还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加入这种潮流”。[5]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行政改革运动,地方政府一时也成为了改革的焦点。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开启改革之门的英国撒切尔政府,抑或美国里根政府的还权于州运动,还是法国1982年的地方分权改革,都在强调着扩大地方政府的自治权。进入90年代以后,韩国、泰国等新兴现代化国家,苏联解体后的新独立国家,东欧剧变后的新东欧国家,纷纷发起了地方分权改革。在这一宏大的浪潮中,不仅联邦制国家继续尊重和保障地方自治,连过去的单一制国家也开始逐渐推动地方自治,地方政府的地位被抬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社会主义思想家虽然主张社会主义国家中央集权,但还是同样认同地方自治。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曾指出:“公社的存在自然而然会带来地方自治。”[18](P375)列宁也认为:“实际上民主集中制不但丝毫不排斥自治制,相反地,是以必须实行自治制为前提的。”[19](P190)

此外,托克维尔的地方自治思想还在中国找到了知音。自秦汉以来,中国社会就是一个中央集权极度发达的国家,毫无地方自治可言。可是,地方自治是民主的温床,是自由精神的母体,更是中国走向民主法治社会所绝对不能少的制度基础。前文在论述地方自治对于非民主国家同样非常重要时,专门引用了我国近代思想家严复的观点。从那段话中,便可以看出,在严复看来,对于未来的中国出路,只有先有地方自治,才会有自由的公民,进而才会有国家的富强。还有,早在20世纪初,孙中山先生就曾主张把西方国家实行地方分权和自治经验运用到中国。“中央当有中央当然之权,军政、外交、交通、币值、关税是也。地方有地方当然之权,自治范围内是也。”[20](P123)

可见,无论是对于世界的发展趋势来看,还是对于中国社会的未来行政改革而言,一百多年前托克维尔的地方自治思想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是我们看待地方自治的作用、价值及缘由不可遗漏的参考。

注释

[1][法]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2][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3][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4] [美]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M].应奇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5]王建学.论现代宪法的地方自治原则[J]. 太平洋学报,2009,10.

[6]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M].冯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刘泽华等.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

[8]秦晖.传统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9]顾准文集[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11]胡适精品集:第11册[M].胡明主编.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

[12]严复集: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3]凯恩斯.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3.

[14][法]托克维尔.托克维尔回忆录[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0.

[15]托克维尔全集:第4卷[M].梅耶主编.

[16]埃里克·阿姆纳,斯蒂格·蒙丁.趋向地方自治的新理念[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17][日]杉原泰雄.宪法的历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9]列宁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20]孙中山全集:第9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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