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实是在不断发展。但是,我国的政治体制仍存在一些弊端,即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列举的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这些弊端就是政治体制需要改革的硬道理。多年来,我们党对政治体制的改革积极进行探索,设计了不少良方,但还需完善细化,形成全面的可操作的方案,并且要有路线图,要有时间表。我们还要掌握渐进与突进的改革辩证法。不能盲目搞突进,又要在适当时机突进,否则会失去改革机遇。
关键词:政治体制改革 弊端 良方 突进 改革机遇
我国的改革已经进行了 30 多年。这 30 多年,是整整一代人的勇敢探索和艰苦奋斗。现在,人们对改革抱着新的期待。近两三年来,"再改革","第二次改革","重启改革","新改革时期"等提法,不断出现。这是人们对改革的呼唤。这说明,我国的改革没有完成,改革仍然存在迫切性。本文仅就政治体制改革谈一点意见。
反思辛亥百年的启示
2011 年,我国各界人士,包括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特别是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自觉地、郑重而又理性地纪念辛亥革命 100 周年,认真总结和反思中国百年历程,民主共和是其重点之一。
翻看纪念辛亥革命的文论,人们认为,孙中山创建共和虽然没有取得成功,但它开启了一个新时代。这就是中国人民为民主而奋斗的新时代。
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了孙中山开始的事业,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和成功。孙中山追求的民族独立的目标,我们早已实现了。孙中山追求的民生目标,我们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并正在进一步实现。但论者比较一致地指出,孙中山的民权目标,仍然差距较大。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舆论。我们党一贯强调,要倾听群众的呼声。这样的群众呼声,当然是应该听一听的。
人们借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又一次热议政治体制改革。这不是偶然的。从宪法和法律条文看,从形式上看,我们的民主政治、政治体制似乎相当完善,但人们的实际感受却往往不一样。这是人们的错觉吗?这是人们的认识偏差吗?这真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应当说,进入历史新时期以来,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实是在不断发展。作为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自1978年 3 月召开第五届第一次会议以来,30多年来一直能够按时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能够按时召开。体现民主的基层自治 (农村的村民自治和城镇社区的居民自治) 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干部管理上各种体现民主精神的举措,等等。这些,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体现和成果。
还要看到,30 多年的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的发展,人民教育程度的提高,各种积极因素的累积,使我国广大人民的眼界大开,政治观察力和判断力大为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日益增强。这同个人迷信盛行的年代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啊!在这方面,我们也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
毋庸讳言,对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对我国政治体制的状态,确实存在着不一致的估量和看法。有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这就证明,我国的政治上层建筑基本上是适应经济基础的。言下之意是,我国的政治体制不必做大的改革。这样的观点似乎很有道理,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但是,第一,对基本原理要完整准确地理解;第二,对任何事物都要作具体分析,基本原理代替不了对具体事物的具体分析。
毛泽东曾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我国,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存在着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状况。我们要看到二者相适应的一面,又要清醒地看到二者相矛盾的一面。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还表明,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状况也是发展变化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有时,矛盾的方面会比较突出。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往往是政治制度和体制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方面,也是这样的状况。就当前来说,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如贫富差距拉大,腐败现象、垄断,建设中的决策失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等,已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这些都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矛盾的具体表现,都可以也需要从政治体制上找到原因,都提示我们要进行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
民主就其本意来说,是指国家形态、国家制度,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问题,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还是个人或集团专政的国家这样的问题。说到底,这是国家权力的配置问题,也是我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民主还是一种价值追求,人们拥护社会主义,不仅是为了共同富裕,还为了民主政治,因为民主是个好东西。正因为如此,民主才作为我们的重要目标。
对于民主政治,对于政治体制改革,不能仅仅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角度看待。如果囿于这个视角,就容易重新陷入民主只是手段、工具的误区。当年讲民主是手段不是目的,就是片面地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角度论述问题,陷入这个误区的。
党中央对于民主政治有足够的认识。邓小平早就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可是,近年来一再出现种种与此相悖的"理论"。澄清这些似是而非的"理论观点",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方面。
"弊端"就是政治体制需要改革的硬道理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讲得最早,讲得最多,讲得最明确。邓小平 1980 年 8 月的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讲话,是他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颠峰之作。这些,都收在他的文选里,是他的重要政治交代,是需要改革的后继者们 (今天在第一线的改革者都是改革的后继者) 认真践行的。
邓小平是务实的政治家,他讲政治体制问题,不是抽象讲道理,而是从剖析现状入手,即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他在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的讲话中,深刻地剖析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弊端。他讲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就是政治体制问题,而且是政治体制的核心问题。
邓小平列举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存在的五个弊端,即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他对这五种弊端作了深刻的剖析。
五大弊端,最主要的是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邓小平说:"权力过分集中,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情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1]邓小平指出了权力过分集中体制的危害,他说,"因为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2]。这是极为深刻的总结。邓小平认为,权力过分集中是政治体制的总病根。
关于官僚主义,邓小平说,我们现在的官僚主义现象,除了同历史上的官僚主义有共同点以外,还有自己的特点,它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就是说,我们的官僚主义根源在于中央的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
关于家长制,邓小平对建国以后家长制的形成和发展,作了具体的描述。实际上,家长制是权力过分集中的必然结果,也是权力过分集中体制的具体表现。
关于领导职务终身制,邓小平认为,这个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是一个失策,但他认为,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这个问题也无法解决或无法完全解决。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很重要的就是权力过分集中和家长制的存在。
关于形形色色的特权,邓小平指出,一方面,是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另一方面,解放以后,我们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这些,也是权力过分集中体制的必然结果。
邓小平在具体分析了领导制度的各种弊端以后,明确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他尖锐地说:"这种制度问题,关系我们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3]
邓小平指出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 (即政治体制) 中存在的这些弊端,最好地说明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是需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硬道理。这个道理"硬"在哪里呢?邓小平说:"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4]邓小平说得很清楚,一是如果不通过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是"坚决彻底的改革",解决这个问题,过去犯过的错误就可能重犯;二是只有通过"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这是党的执政合法性的问题,是党的执政地位能否稳固的问题。
邓小平的这个讲话,已经过去了 32 年,但我们今天读起来仍有强烈的现实感。为什么呢?因为邓小平讲的问题,指出的弊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
若干年来,媒体一再报道,一些落马的贪官说,他们当第一把手时是不受监督的,没有任何人能够对他们实行有效的监督。我们剖析这些案例,可以清楚地看到,什么叫过分集中的权力,过分集中的权力是怎样变成绝对权力的 (笔者认为,绝对权力就是集大权于一身又不受监督的权力),绝对权力又是怎样变成绝对腐败的。2010 年,铁道部长刘志军的落马,以及随后发生的"7·23事件",也相当典型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端,仍然是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硬道理。邓小平的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一文,远没有过时。
良方正待实施
多年来,我们党对政治体制的改革积极进行探索,设计了不少良方。略举以下四例。
(一) 建设法治国家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最重要的是依宪治国。这就要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这不但要加强教育,更重要的是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还要有必要的形式 (有的国家在国家元首上任时,要手按宪法宣誓,就是树立宪法权威的一种形式)。依法治国,就要破除存在于各个方面的人治现象 (如邓小平所说的"个人领导"现象)。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 三者有机统一
2002 年 11 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可以说是我国政治体制的总框架,也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思路。这里,关键是两条,一是对三者的关系要作全面理解。三者有机统一,统一在哪里?应当统一于人民当家作主。无论从我们国家的性质来说,还是从我们党的理念来说,都是这样。从我们国家的性质来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也是我们党从事革命的初衷。从我们党的理念来说,"党的工作的核心,是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整个国家是这样,各级党的组织也是这样"。在这三者中,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状况,也是检验党的领导的主要标准。二是要对三者的关系作具体的规定。在这方面,没有现成的办法和经验。邓小平提出,"党的组织不是政府,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要认真考虑党在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怎么改革这些问题","要进行试验,取得经验"。[5]处理这三者关系,要依据邓小平阐述的马克思主义关于党和国家的学说,结合我国的实际,积极进行试验。
(三) 三权相互制约协调
2007 年 10 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是破解邓小平讲的权力过分集中弊端的有效方法,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招。怎样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就是分解权力;怎样才能有效制约权力,就是用相应的权力制约权力。将权力分解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既体现了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又符合中国的实际。如何实施,同样要积极进行试验。
(四) 保障人民四权
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提出,为了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详尽的规定。十七大又提出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是对人民权利的新概括,同宪法的规定是一致的。落实这四权,扩大人民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之一,也符合广大人民的意愿。落实这四权,要有相应的具体规定,使之可操作。
以上四条 (以及中央有关政治体改革的其他思路和举措),归结起来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限制和监督权力,另一方面是扩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以上这些良方的落实,就意味着我们的政治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现在,人们讲改革的顶层设计,以上这些可以说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十分可贵的成果。但以上这些还只是理念、总要求、原则,还需要完善细化,形成全面的可操作的方案,并且要有路线图,要有时间表。
马克思有句名言:一步实际运动,胜过一打纲领。现在一切决定于实践。
"渐进式改革"中要有突进
中国的改革已经持续进行了 30 多年。人们将我国的改革称为"渐进式改革",并已成为共识。"渐进式改革"是中国改革的基本方略,也是中国改革的一大特点。30 多年改革实践证明,我国的"渐进式改革"是很成功的。
但是,不能以形而上学的眼光看"渐进式改革"。从总体上说,我国的改革是渐进,从具体推进来说,渐进中有突进。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既是渐进的,又有突进。
1982 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4 年 10 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经济体制改革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应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文件强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这个文件实际上已将社会主义经济定性为"商品经济",这就意味着将要放弃长期使用的"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的提法。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也可以说是一个突进。此后,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经济学家和领导干部继续进行探讨,有争论,有交锋。有人强调"公有制",有人强调"有计划",更多的人强调"商品经济"。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并提出加快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任务。这表明,在实践上推进了市场经济的改革,但思想认识仍然很不统一。
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6]邓小平破除了长期以来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的传统观念。这是思想理论上的大突破。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决定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目标模式。这是改革在思想认识和理论上的大突破。十四大以后,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改革进一步推进。
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到质变,经过相当长时间量的变化和积累,才引起质的变化,由部分质变到总的质变。我们的改革,渐进中有突进,渐进与突进相交替,一步步推进,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辩证法。
经济体制的改革,是质的改变;在政治体制方面,也要实现某些质的改变。比如,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种种弊端,多少都带有封建主义色彩。革除封建主义残余,革除家长制,以民主取代过分集中的权力,这些都是政治领域的质的更新。质的更新,必须通过改革的突进才能实现。没有突进,量不转化为质,就不可能达到改革的目的和目标要求。没有突进,渐进式改革的成果也难以巩固,甚至会出现改革的反复。我们要掌握渐进与突进的改革辩证法。在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渐进与突进应适时交替进行,不能盲目搞突进,但又要在适当时机突进,否则会失去改革的良好机遇。
突进不是提倡莽撞,不是提倡急急忙忙,冒失行事。但要看到,我国的改革已经进行了 30 多年,有些方面的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量的积累已经到一定临界点。无论从群众的情绪看,还是从实践状况看,突进的要求日益明显,日益迫切。
来源: 《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