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最初是作为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政策,为家庭实施计划生育提供养老保障和政策支持。而当前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越来越成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一种补偿性机制,由于计划生育带来家庭的养老能力弱化,因此需要对独生子女家庭作为高生活风险家庭提供必要的扶助性支持。这种从利益导向的引导,到生活风险的扶助,凸显出整个社会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评价发生了改变。
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评价,最初比较强调计划生育对于经济发展和家庭生活的积极作用,例如我们说“少生快富”,强调独生子女家庭具有更低的养育负担、具有更强的对子女教育投资的能力,从而计划生育户的经济收入增长快于非计划生育户。而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实施计划生育对家庭结构、代际关系和家庭养老也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无论是从老年抚养比所表现出的宏观的养老结构、还是从“421”所折射出的微观的家庭养老结构,独生子女一代人的养老负担都更加严重。特别是随着社会流动性增强,老年人口和子女共同居住的比重下降,都进一步削弱了家庭养老的能力。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如果出现伤残和意外死亡,则进一步增加了家庭生活福利和养老的风险。因此,这样一种从利益导向奖励扶助的转变,意味着需要对计划生育政策采取更加全面的评价,既看到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更看到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消极和不利的影响。
对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从利益导向的引导转变为生活风险的扶助,也凸显出整个社会对于家庭养老责任的判断发生了变化。。
1980年代时我们宣传“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而随着老龄化带来社会养老负担日益增加,开始强调“计划生育也有不好,政府帮助家庭来养老”。当强调政府支持家庭来更好地开展养老时,不能不说是转移了政府应当承担基本养老责任的视线。
继续强调家庭的作用是与中国历来重视家庭、重视孝道的文化传统内在相联的。家庭对于养老具有作用,以及在居民整体福利体系中具有支撑作用,是中国文化和东方文化的重要价值文明财富,也是重要的社会制度财富。对此加以保存和发扬光大是非常必要的。我们看到在欧洲已经开始对福利国家体制带来的过高政府负债进行反思和改革,在美国也对过度的个人主义带来老年生活福利下降问题进行反思,这些国家都在开始重新反思和强调家庭的功能,重新转向家庭或者更加重视家庭的作用,这些福利体制改革的新变化对现代化过程中的中国福利体制建设具有参考意义。
但是对中国养老问题并不能简单地提倡“回归家庭”,欧洲和西方国家重新重视家庭是在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之后的重视家庭,其作用是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和家庭整体性的福利体制。而我国当前还不是在一个非常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之下,甚至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还滞后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当前的养老问题不简单是家庭不足、更主要是社会建设不足。所以我们在提倡扶助家庭开展养老的同时,应该尤其强调并且更加强调政府在养老上的基本责任,政府不仅应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需要提供养老扶助和支持,政府对老龄化过程中的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推进也具有不能推卸的责任。
因此在不断老龄化过程中提倡加强对家庭的养老扶助,特别是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扶助,其关注的重点是应该考虑在这个变化着的和变化了的社会格局下,如何避免家庭的衰落和消亡,如何继续发挥家庭的价值和功能,如何使家庭能够以一种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方式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地扶助家庭养老应该重视三个方面:
第一,加强社会保障本身就有利于加强家庭的作用,父母缺乏社会保障的独生子女家庭比父母具有社会保障的独生子女家庭面临更大的生活风险。
第二,加强社区作用有利于支持和帮助家庭养老。当社区服务的能力提升,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质量,通过社区托老机构使老年家庭生活和社区生活能够更好地协调起来,通过专业化机构能够为老年人口提供社会工作和护理服务。没有强大的社区,就没有良好的居家养老。
第三,加强技术化应用使现代社会的家庭能够更好地发挥家庭养老的作用。例如通过远程电子健康系统,子女即使离开父母很远也可以经常交流,了解父母身体状况;通过GPS系统可以有效支持老年父母的外出;通过信息化和物流网络可以使家庭子女为父母提供更好的服务,等等。
因此,在不断老龄化和少子女化过程中提倡家庭养老扶助,不是探讨如何“回到家庭”,因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已经使原来的“家庭”不复存在了。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支持家庭以一种新的面貌适应现代社会,通过强大的社会建设来加强家庭发展的能力,这才是中国重视家庭孝道文化的真正传承,也才是现代社会中的家庭得以发挥更大作用的根本道路。本文经编辑删改后发表于《东方早报》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