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怀宏:社会道德不能依附于政治

——“精神关怀与文化转型”系列访谈之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47 次 更新时间:2012-07-0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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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怀宏 (进入专栏)  

近些年来,道德问题一直受到强烈的关注,特别是这一两年来,因为“小悦悦”事件、不敢扶老人等讨论下,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再加上经济领域的食品安全危机、欺诈等等,商业伦理也同样崩塌,似乎在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出现了道德滑坡的现象。

中国该如何走出道德困境?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专访了北京大学哲学系何怀宏教授。何教授主要从事伦理学、政治哲学与社会史等领域的研究。学术著作主要有《良心论》、《道德、上帝与人》、《选举社会》、《世袭社会》、《公平的正义》以及译作《正义论》、《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等,不仅对国内伦理学界意义重大,也对其他人文与社会学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而且何教授一直密切关注社会的现实生活,对其专业认识下的社会热点有着深入的思考与见解。

扬善是永远需要的

南都:针对目前的道德问题,您也认为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道德根基还不稳固。有人说是这三十多年来,只重经济到导致的社会唯利主义,又有人说是信仰缺失,林林总总,构成了一幅当代中国的价值混乱的局面,您如何看待?是什么原因促成了这个局面?

何怀宏: 这个应该说是复杂的,是比较多元的而非一元的原因造成。第一,从千年的长时段来看,就是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它是一个熟人社会甚至是亲人社会,和陌生人打交道比较少,所以对生人打交道的关注与规范比较少,尽管这种关系中,古人都比较注重善意。但到现代社会,大规模的、陌生人的交往才成为社会关系的主流,尤其是在与道德相关的利益关系上。在传统的五伦(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外,面临着台湾一些学者提出的“第六伦”(“第六伦”是指素不相识的人之间关系,以及应持有的态度)的问题。实际上,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第六伦”今天已经成为“第一伦”了,它的重要性已经排在前列了。现代社会的伦理要求,社会人不管与什么人打交道,都应该遵循相应的规范,而且这个规范应当是平等地要求所有人的。而传统社会这方面的经验不足,没有提供充分的普遍平等的社会伦理与公民伦理的资源。

第二,应该是和近百年的传统有关,包括革命、斗争和造反的传统、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传统,在文革中发展到最高峰,它有着强烈的分裂意识,把人们分为势不两立的敌我两大阵营,不是把所有人都当做平等的社会人,有一部分人是被排除在外的专政对象的。直到现在,这种意识依然没有消失,我们社会的信任的气氛没有很稳固地建立。而且还好斗,体现在现在的语言暴力、人身攻击乃至肢体暴力上,就是说要用斗争解决,要用胜负而不是妥协、谈判、对话、宽容来解决问题,过去甚至要从肉体上消灭,这些依然是我们当下社会观念中沉重的负担。

最后就是这三四十年的社会转型影响。社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个人也以求利为追求。求利有其自然合理的一面,但也要注意到另一面:首先,求利有一个特点:多少算够?即使手段、方式都合法,但它的终点在哪里?物质欲望是不是应有所节制?其次,利益难以协调的,它更容易冲突,很多时候只能是输赢而不能双赢。如果这两个结合在一起,在这个冲突中,大家都追求利益最大化,然后又互不相让,甚至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来竞争,如果有一方如此,就会引起连锁反应,不正当的手段蔓延开来。所以这些都是造成诸如食品安全等问题的各种原因。

南都:最近社会热议两个“最美”的人,一个是最美教师张丽莉,一个是最美司机吴斌,一个舍身救学生,一个用生命守护乘客。这种最美与原来的“雷锋”等精神之间有何区别?

何怀宏: 我始终不觉得中国人特别坏,良心都没了,包括“小月月”事件中的路人,后来也说,如果在遇到,他们一定会有所行动的。“最美”体现出一种高尚,虽然这种高尚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履行他们的职业伦理中体现的,但绝不低于所谓的大公无私、全心全意奉献的,我觉得这个是特别值得提倡的。

这与过去提倡雷锋精神有很大不同。大家会发现,雷锋一开始就是人为树立起来的偶像,和当时的政治意识形态挂钩。有人就开玩笑说,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学习什么?学习他无限忠于毛主席。当然雷锋是一个好人,如果他仅仅是无限忠于某个人的,是阶级斗争的榜样,那么就不会有后来的精神传承和社会影响了。因为他确实做了许多好事,帮助了别人,做热心公益的帮助别人的事情,这个是跨越政治意识形态的,于是就有感染力。而我们上面说的这些榜样,相对来说,没有太明显的和某个意识形态挂钩,大家就是从他们的事迹中感受到他们是一个好人,而且是做了不平凡、不容易做到的举动,所以大家会很钦佩他们。这个就和过去很不一样了,第一个是自然涌现的,第二个它不是和政治意识形态挂钩,这一点就赋予这些好人好事与当年雷锋的宣传不一样的新东西。

南都:现在有一种声音认为,社会在频繁“最美”名号,对民众有了一种审美疲劳,而同时,在事件之后,官方好像很喜欢将之放大升华,您是如何看待的?

何怀宏: 第一,即便扬善也不要有过多的政府的参与,附上官方的痕迹,要尽量回避与政治意识形态挂钩的嫌疑。其次,要关照普遍的价值与普遍的人性。一般人确实不容易做到的,我们也没有必要勉强。如果是强调职业伦理,他们是在履行职业伦理而遇到这种情况,尽管我们可能遇不到这种突发事件,遇上也不一定能够做到,但至少在没有碰到之时,要履行好职业伦理。这其实就已经很好了。所以不要刻意地去人为地拔高,去树立一个道德榜样,说他所有的方面都很完美,反而会造成负面的影响。扬善是永远需要的,需要去鼓励和提倡,从政府到民间,并且要实际地关照行善者,以及家人亲属等等。

用制度安排实现对官德约束

南都:您曾经论述中国这三十多年中国社会道德变迁,是从“动员式道德”到了“复员式道德”。这三十多年来,中国的道德,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历程,才慢慢导致了现在的局面?但“复员”式道德又如何解决当下社会一些人所言的信仰危机、道德塌方?

何怀宏: “动员式道德”到“复员式道德”更多的是一个描述,但价值上包涵着进步,所以我也不赞成说中国道德一直在滑坡,或者道德到了崩溃的边缘。不过客观地说,这里面有着道德的危机和危险。原来的动员式道德,是和政治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的,就和当年学雷锋一样的。其实道德应该独立于社会的,靠运动式的办法,有时候能奏效一时,但不能持续地发挥作用,但“运动式的道德”本身也损伤了道德。这种道德不是独立的道德,是依附于政治的,比如说鼓励孩子揭发父母、学生告密老师,这在当时政治上是正确的,并且受到社会的鼓励,但在道德上,这是明显不对的,伤害了这个社会最基本最核心的伦理价值。就算起作用了,也是一时的,长时间来看不仅不起作用,还伤害了道德。动员,本身就是战争名词,就是把社会建设当做战争一样,一时间调动所有的资源与宣传工具来塑造某一个人或者行为,现在看来,当时树立了多少英雄榜样,现在被人们记得的寥寥无几。就算是雷锋,也慢慢脱离了政治色彩,突出了好人好事方面的,体现了复员式道德,强调它普世的方面。

南都:每每一些社会道德上的问题出来后,人们都会讲问题指向政府与官员的道德带头作用,在官德不彰之下,民德何以可能?

何怀宏: 官德当然是起关键作用的,因为这官员处于社会上层,他的一言一行会深刻地影响到社会,特别是他们手中掌握着各种资源,所以官员如果本身不能做好样子,还侵夺社会,危害社会。那么这种情况下,民众自然也就丧失了道德的坚持。

我们现在要弱化笼统的“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公仆”等说法,政治权力不管在什么时间与什么社会,总是处于有差别状态,不可能所有人都同等的当家做主。所以还不如更现实地考虑,如何来缩小差别,约束权力。既然官员与民众间有差别,那么就要紧盯着这种差别化的权力,让民众有合理的监督、选举、罢免的权利,用这样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对官德的考量与约束。

我觉得这是对民主更可行,也更切实的一个看法,就是用这样的民主观也许会比笼统但也空洞地说“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为什么呢?中国的政治首先要分流,就是权力、金钱、名望要分流,不能把所有资源都集中到政治权力,即官员的手中。你不能权钱交易,你不能有了权就有了钱,也有了名。为什么国外不轻易给一个总统博士学位,或荣誉博士,就是名是名,权是权。除了你确实有这方面学术的成果和才华才给你。同样的你总统为什么要实行阳光法案,老百姓不能实行阳光法案,要保护大家的隐私,官员处在监管资源的位置上,那当然要实行阳光法案,我们要看你的财产有多少,是不是正常、合法。所以这个都是比较现实的一个途径,权钱名一定要分流,这是第一。

第二,官员要有各方面的约束手段,当然最关键的就是民主,你就可以和平的监督。其次包括各种舆论工具,像媒体特别微博就起了一定的作用,比以前大得多得多的作用,这些都是挺好的,当然民主会根本的起作用,然后还有法治。现在是到了这样一个时候,仅仅宣传官德的个人教育和修养已经不会太起作用了,一定要靠制度,或者说优先的是制度。优先考虑制度的建设,首先让官员守法,民众才能过上免于被折腾的生活。而要让官员守法,还要设计一些制度手段来,不仅仅提倡和教育官员守法,一定要有民主法治的制度制衡,让他不得不守法,不得不忌惮于法。

南都:现在政府也开始兴起德行考核机制,官员的私人生活道德被作为治官的手段了,比如发动家属打分等。对此您如何看?

何怀宏: 我觉得是这样的,比如阳光法案真的是约束他的,因为他申报财产,因为他是最有可能 中饱私囊,但是他个人还是可以保留他一定的隐私,比如他的个人生活,他的家庭关系,因为有些关系不是外人能很好地判断的。比如他们夫妻之间有纠纷,或者与父母之间有纠纷,当然有些很明显的,大家有目共睹的,别说官员,一般人做了大不孝的事情,都可以舆论谴责。但是有些家庭纠纷,有些夫妻纠纷,也要保护官员的隐私,也不一定要介入这些东西,除非他影响到公共权力,公共利益,这个还是要分清。其实官员也仍然有他的某些隐私,不是说就应该完全透明,阳光法案还是主要针对他们的财产状况,他们的感情生活,家庭关系,有些东西外人也不好完全判断,这是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得到保护的领域。在官德考核中,也可能是妻子或家人有问题,另外还有可能明明有问题,但是家丑不外扬,所以这有点过分,让家人和亲属打分不太好,有点过分。这个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前面我说是民主、法治、自由言论、自由舆论这些东西。

让民间有一种道德的修复力量

南都:但吊诡的是,这样的情况的出现,却成为一种口实,让官方开始对道德建设充满热情,占据了道德高地,比如小悦悦事件出来后,当地政府开始紧抓道德建设。于是,问题便出来了,社会道德问题,是政府主导重建还是民间的自我修复?

何怀宏: 我觉得政府首先要把自己管好,把官员管好,这是最重要的。其次,该管的管,不该管的别管,该管的就是把自己管好,把官员管好,不该管的就是你让民间有一种道德的修复力量成长壮大。比如说你让民间的慈善组织,公益组织可以合理的成立活动,就是说有一种结社的自由,让他们能够恰当的发挥作用。如果是民间自主起来,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感觉,这个行为不是政府要谁捐献,或者慈善,而是民众想要做这些好事,政府千万不能阻碍,甚至是不让做这些好事,他们自己做自己的好事,其实他们心里感觉更好,而且更有自信。所以要鼓励,而不是去担心民间组织,这就是不该管的不要管,还要去努力消除一些阻碍,让这种组织得到发展,公益组织,慈善组织,包括社会的公民权益组织。

原来我觉得言论自由是第一步,现在言论自由在微博上取得了一定的空间,但是仅仅有大家的言论还不够。所以我觉得现在结社自由在某种意义上可能到了更突出的位置,就是要让结社自由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一定要让民众得到组织训练,去组成一个个的自我组织。其实现在已经有各种各样的活动,但还没有明确的,尤其是大型的组织,有一些“随手公益”、“微博微公益”,这是调动人们的善意。

社会、民间也不要去轻易怀疑这些东西是不是动机复杂,动机不纯,炒作。要看他的行动,他只要在做善事,这个行为是对的,就应该赞许,哪怕他动机复杂,动机混合。没关系,他如果做善事,本身就有益于大家,为什么去怀疑?即使有也不要怀疑,复杂一点有什么关系,可能人们的动机都比较复杂、多元,不是说纯粹就无私的,他自己可能也想扩大影响,但做了好事,就是好事。除非他做善事是属于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要盯住的应该是手段合不合法,正不正当、而不是去追究动机。

南都:在社会公共伦理上,民众对于公平与正义的渴望,似乎强烈到足以引爆社会的程度,现在动辄就是群体性事件就是一个真实的写照,这样的状况是如何造成的呢?

何怀宏: 在过渡期容易发生,中国的中产阶级还不是稳定的中产阶级,他可能还处在焦虑之中,或者期待之中。所以这需要观念的调整,中产阶级本身不会自然而然的追求中道,他需要中道的训练,包括观念的调整。你一方面要不断的推动社会向好的方面发展,但是又不能一蹴而就,这需要一个过程。因为现在社会处在过渡期,转型期,所以还不太习惯自己的身份、地位,也不一定有很长远的眼光来考虑这些事情,这需要时间和训练。

我给官方寄予的希望是不要主动当老师,当教官,而是去鼓励公民自己努力,自我教育,最关键的是你不要去设置压着善意努力的尝试。比如在微博上不要因为见解不同,或者政见不一样,就去限制,但是你应该限制人身攻击、侮辱人格的。我不知道这些为什么没有限制,我认为纯粹是脏话、脏词,侮辱人、骂街的,可以适当限制。说理的,哪怕和你观点不一样,立场不一样,都不应该限制。政府不是去当教官,政府要搭好台子,维持好秩序、规则,而不是自己一手拿钱,一手拿棒子,用钱来利诱,或者拿棒子来敲打。政府就是搭好一个平台。老百姓自己能够行善,他自己本来有这样的善心,而且他自己是自己行为的主体,让他能感觉到自主性。

南都:一个社会缺失公平与正义这些最基本的社会伦理,会造成哪些深层次的影响?现在似乎大家都很没有安全感。

何怀宏:安全感就是要建立法治,加强法治,巩固法治,我说的法治,都是法律的统治,不光是制度,当然它要靠制度来落实。法治就是大家都尊重法,尊重法意味着什么呢?比如说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现在官员不出事就不出事,一旦出事了,可能就是大事。为什么?因为他会发现法律也不会保护他。今天你在台上,耀武扬威,过一天可能就是阶下囚,身首异处。他不是处在司法独立的环境,所以每个人拼命抓权也是因此,他只有抓住了权力,他才能保护自己,下台他都要安排人。所以建立法治是比较可靠的,一切都束缚于法治,健全的法治能够保护所有人,甚至包括保护应当受罚的“坏人”在其他方面的合法权益。

2012年7月1日《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发表时有删节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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