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涵盖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决定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引领社会思潮涌动的趋势。在任何社会群体内,核心价值观都是构成社会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是整个社会系统得以运转、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和文化规范力量。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实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但是,如果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追求进行研究,对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理论和实践进行考察,我们就会探索和追问: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核心价值理想是什么,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所体现的核心价值取向是什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价值规范是什么?要回答这些问题、建设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要进一步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从历史和现实实践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之所以选择马克思主义,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具有符合中国人民翻身得解放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它是中国人民争取民族解放、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公平正义社会、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的思想武器。
中国人民之所以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因为社会主义所持有的建立没有阶级剥削和压迫、人人平等,每个人都能够得到自由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的价值理想,因为它探索寻找实现建立人民当家作主、公平正义、人人自由全面和谐发展的社会制度的现实途径。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也应该有明确的价值取向。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只有符合既植根于民族历史传统又体现现实时代要求的价值取向,才能成为动员中国人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的凝聚力量和不竭动力。
社会主义荣辱观所言的八种美德,也都分别体现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相适应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制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与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相一致,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因此,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是要回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究竟是什么?特别是当前,中国的经济建设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价值观昭示全人类?这些可以说是应该关注和牢牢把握的实质性问题。
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
在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候,不能随意选取一些美好的价值概念。当今世界,有许多值得人们珍视的重要价值,但不是所有重要的美好的价值都能够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必须基于一些基本的规定或原则。
首先,核心价值观是意识形态的精髓,它必须是国家社会制度价值取向的体现。可以说,一种核心价值观也就是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对人民的承诺、对人类未来前途命运的把握、对历史发展方向的定位。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分清社会制度价值观和人民生活价值观。譬如,诚信、友爱、仁慈、仁爱、善良、勤俭、劳动、文明、爱国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价值,但它们都属于人民生活道德或公民道德的价值范畴,而不属于反映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价值取向的核心价值观。有人说,中国古代的核心价值观很清楚,即所谓“仁义礼智信”。我不同意这种观点。“仁义礼智信”是当时中国人民生活的价值观或道德价值观,而不是封建制度的核心价值观。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同其他封建制度类似,是等级制的价值观,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可能还有“夫夫妇妇”,或者说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因此,我们才能理解资产阶级核心价值观的进步性,即对封建主义等级制的核心价值观的反抗。在资产阶级革命的初期,新兴的资产阶级还没有政治权力,他们希望摆脱封建主义的束缚,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制度性价值承诺,成为动员各个阶层人民的旗帜,并且在欧洲范围内逐渐推翻了封建主义的统治。随着资产阶级夺得了统治权,资本主义制度获得了确立,在社会主义实践和工人运动的压力下,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也逐渐嬗变为“民主、自由、人权”,从而仍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继续掌握着道德制高点。
在历史进程中,社会主义革命以人民解放和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作为核心价值观,激发了全世界人民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向往。但是,既是由于社会主义在建设初期的实践中出现的某些失误,也是因为当时许多社会主义国家或是逐渐把自己的价值观蜕化为单纯的口号,或是将“爱国”、“忠诚”、“守法”之类的生活价值观当成核心价值观,从而遮蔽了社会主义制度实质的价值取向,导致社会主义的吸引力渐渐减弱。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苏东巨变也是价值观失落的结果。
历史的经验证明,我们必须分清核心价值观与人民及公民价值观或公民道德,不能拿公民生活价值观来替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也可从西方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得到借鉴。例如,西方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是所谓民主、自由、人权,但这并不是西方国家公民的生活价值观。美国公民的生活价值观实际上是诚实、自立、责任、财产权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意识形态,反映的是制度先进与否的问题,不是一般的生活道德观。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是反映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的价值取向,不是要求人民在生活上遵循的生活规范。
第二,核心价值观必须是真正目标性、理念性的价值观,而不能是工具性、手段性的价值观。作为制度层面的价值取向,核心价值观必须是战略目的性的而不能是战术手段性的,必须是理念性的而不能是工具层面的。譬如,社会主义革命需要“战争”和“专政”,但战争和专政都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并不是目的本身。对社会主义来说,人民当家作主就是理念性的价值观,而不仅仅是手段。当然,民主的程序有工具性和手段性特点,但人民当家作主是目标性的价值观。公正也是理念性的价值观,因为能否实现公正的制度和社会状态,对每个人的生存和尊严都是根本性的问题。和谐的理念性也是非常明显的。在中国,“和”一直为人们所珍视。中国一贯主张对内以和为贵,对外也主张协和万邦。
第三,核心价值观必须是基本性的、持久性的价值观,而不能是次生性的、短暂性的价值观。不能三天两头地提出所谓新的核心价值观。如果今天换一个价值观念,明天换一个价值观念,经常更换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就说明没有找到自己真正核心的价值观念。在这个意义上,核心价值观不能是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和短期性的目标或追求,如土地改革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和“耕者有其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赶英超美”和“多快好省”,改革开放时期的“现代化”、“小康”、“共同富裕”和“富强”。可以与时俱进地提出自己的时代性目标和一般价值观,但是核心价值观应该是比较稳定的。如果经常随意更换自己的核心价值观,还容易造成大众在价值观和文化上的断裂,不利于巩固人民的国家认同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第四,核心价值观必须是更具解释力的价值观,而不能是包含在其他价值观中的价值观。有些价值观是次生的,可以由其他价值观加以解释或蕴涵在其他价值观之中。譬如,法治就包含在民主之中,因为法治是实现民主的途径和手段,民主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又如,“共同富裕”就包含在公正之中,公正可以很好地解释人的自由权利和共同富裕等价值,没有公正就不可能尊重每个人的权利,也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反过来,共同富裕就不能包含公正,因为公正不仅仅是大家都富裕,它还有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涵义。所以,“法治”、“共同富裕”等都不适合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核心价值观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超越性的理念,可以凝聚人心、振作精神、引领方向,具有强大的精神感召力。美国人讲究实际利益,其文化的哲学基础就是实用主义,做什么事情都是以其国家利益为依据。美国人到处攫取石油、矿产、市场、利润等,但是他们绝不把这些东西作为他们的核心价值观加以宣扬。尽管他们骨子里是念金钱经,但嘴上却是冠冕堂皇的“民主”、“自由”、“人权”。他们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具有超越性的目标性价值观。现在,许多西方人总是贬低当代中国人的价值观,说中国人只知道“赚钱”、“发财”,缺少道德和精神层面的追求。如果我们把“富裕”、“富强”当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就正好落入他们的语言陷阱,让他们在道德和软实力方面很容易凌驾在我们之上。即使我们提“共同富裕”,他们也会将其理解为全民性的“物质主义”,或全民都只关注“利益”,或只关注“本民族”利益,这显然不利于树立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最后,核心价值观必须是代表历史前进方向的和具有世界意义的理念,可以吸引全人类的认同和向往。价值观都是历史性的概念。我们应该把注意力放在阐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的世界意义上。任何价值观的出现可能都是历史的、特殊的,但如果某种价值理念代表历史进步的趋势,与历史发展的方向相一致,那么这种价值观就可能成为具有世界意义的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建设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发展道路,对全世界都有参考价值,这一发展道路就具有世界意义,可以给其他国家提供参考和借鉴。核心价值观也是这样。只有具备了世界意义,才能占领道德制高点,成为具有引领和感召功能的软实力。
从全人类进步的角度看,也从具有世界吸引力和国际软实力的角度看,没有必要把“爱国”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因为这样尽管可以动员国内人民,但却难以打动其他国家的人民。“爱国”是非常重要的价值,是每个公民都应该铭刻在心的,但它是公民的道德价值观,不宜拿来作为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欧美各国都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作为行动的准则,但是他们都没有把爱国作为本国核心价值观,欧洲一些国家甚至将爱国看作有负面性质的价值观。美国人很爱国,但他们也不说这是他们的核心价值观。这样,他们就至少在名义上获得了以全人类的利益的名义博弈国家利益的便利。美国在中东的许多行动,他们都说是为了“民主”、“自由”、“人权”,这在许多方面缓和了摩擦力,减少了抵抗力。假如美国人高喊着爱国的价值观去打伊拉克、法国人高喊着爱国的口号去轰炸利比亚,那么阿拉伯人和世界各地的人怎么看他们呢?现在,中国的综合国力得到迅速提升,经济影响力越来越大,西方人说我们去非洲、拉丁美洲纯粹只是为了自身国家利益,为了攫取资源。如果我们不假思索地高举“爱国”的旗帜去与其他国家的人民打交道,那么国际社会以及世界人民将如何看我们呢?
三、“民主、公正、和谐”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
根据以上原则,我个人认为,“民主、公正、和谐”可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首先,“民主、公正、和谐”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和追求。马克思主义自产生以来,就以推翻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建立人民民主和每个人都能够得到自由全面发展的公平正义的社会为己任。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把民主看作是资产阶级的专利,而是要追求更高程度的实质而全面的民主。中国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就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有高远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中国人民争取民族解放、民主权利,建设公平正义之和谐社会的思想武器。
其次,“民主、公正、和谐”反映了社会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长久的历史目标,代表着人类历史前进的方向。毛泽东同志认为,中国共产党人能够跳出历史兴衰循环的法宝就是民主。实际上,人民民主正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力之所在。邓小平同志也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8页)可以说,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之一。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也多次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必须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不断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先后提出,既促进经济发展又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是“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等重要论断。可以说,中国人民历史地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因为社会主义有超越一切旧社会制度的核心价值追求和价值理念。
再次,“民主、公正、和谐”也集中体现在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之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之所以高歌奋进,就是因为这些精神体现了中国历史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最重要的核心价值理念;譬如,人民当家作主、建立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之所以重要,同样是因为这些道德规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要求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另外,如果说民主、公平是世界各文化大都崇尚的价值的话,那么“和谐”的价值理念就是中华民族对人类社会的伟大贡献;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化,“和谐”会越来越具有世界意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体系有不同的体现,但是,追求和谐公平的社会,强调自强不息和开拓进取精神是其主流。
最后,“民主、公正、和谐”既继承了人类历史积累的积极价值,同时又反映着历史前进的方向,具有世界意义。“民主、公正、和谐”显然超越了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人权”。马克思主义从来不否定民主,而是着眼于比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更高形态的民主。列宁指出:“资产阶级民主同中世纪制度比较起来,在历史上是一大进步,但它始终是而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能不是狭隘的、残缺不全的、虚伪的、骗人的民主,对富人是天堂,对被剥削者、对穷人是陷阱和骗局。”(《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卷第601页)列宁还指出:“总的说来,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和议会制同苏维埃的或无产阶级的民主制之间的差别在于:前者是把重心放在冠冕堂皇地宣布各种自由和权利上,实际却不让大多数居民即工人和农民稍微充分地享受这些自由和权利,相反地,无产阶级或苏维埃的民主制不是把重心放在宣布全体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上,而是着重于实际保证那些曾受资本压迫和剥削的劳动群众能实际参与国家管理,……在实际上使被剥削的劳动者能够真正享受文化、文明和民主的福利”。(同上,第724页)可以说,民主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之一。
古今中外都有公正的价值规范,但将其当作核心价值却是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历史上的公平,不是带有空想色彩的幻想,就是抽象空洞的概念。资产阶级在早期革命时期曾经短暂地将平等与自由、博爱并列为核心价值理念,可他们获得政权之后,就逐渐让平等淡出核心地位。在资产阶级价值体系中,公正从来没有获得“核心”的位置。资本主义不可能解决公正问题,2011年秋天爆发的占领华尔街的运动,就是以99%的人的名义抗议1%的人的巧取豪夺。资产阶级过分关注个人自由,而忽视了实现每个人真实自由的条件,即公正。无产阶级必须在资产阶级止步不前的地方迈步向前,进一步实践公平正义的理想。现实的社会主义实践,可以通过发展公平的政治和经济权利,克服、扬弃资本主义社会抽象的自由、空洞的人权。
在一定的意义上,“和谐”也比“人权”更进一步,它一方面体现着以人为本,另一方面又是从社会角度考虑问题:人们之间只有互相尊重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才会有真正的社会和谐。把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将为国际进步力量所欢迎。譬如,孟加拉国共产党(马列)总书记迪利普·巴鲁阿曾指出:“我们深信,中国的未来发展是与整个世界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不可分割的。……中国共产党能够继续将中国人民的利益和其他国家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并将继续致力于维护公平与正义。”他还说:“我们希望,中国共产党不仅建设和谐中国,更要将这种和谐的氛围推广到全世界,并同包括孟加拉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一道,为全人类带来一个和谐的未来。”(粘轶锋、程章:《孟加拉国共产党(马列)总书记迪利普·巴鲁阿:中共应将和谐氛围推广到全世界》,《参考消息》2011年7月14日)
“和谐”不仅具有世界意义,而且是一个能够超越西方“人权”概念的价值理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是一个历史概念,应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其内涵。譬如,资本主义最初的“自由”无非是要求不受封建统治者任意欺凌的权利,这就是所谓“消极自由”,随着社会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自由才有了越来越多的“积极权利”的内容。在资本主义的语境中,人权更多地是从个人的角度去理解的,可是,如果每个人都尽可能或毫无限制地追求自己的权利,那么这种权利诉求很快就会处于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冲突之中。和谐就是利用法律、道德和文化的规范力量,在尊重每个人基本权利的基础上,规范人们的权利诉求方式和边界,避免人们权利之间的冲突,实现马克思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另外,和谐既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反对霸权主义和国际社会中不公正现象的思想武器。我们主张和谐世界,倡导“和而不同”、“仇必和而解”,这都是有世界意义的国际交往准则。我们要强化对“民主、公正、和谐”理解的世界意义,尤其是开发“和谐”价值的世界意义。中华民族素有大同世界的理想,马克思主义也以全人类的解放为己任。实际上,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是全人类的追求。建立真正民主、公正、和谐之社会的价值诉求,具有世界意义。我们要旗帜鲜明地打出我们的旗帜:社会主义基于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公正、和谐的价值观优于西方基于个人主义的民主、自由、人权的价值观。
建立人民当家作主、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是我们的理想,“民主、公正、和谐”也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公正,即建立人人平等的公平正义之社会;和谐,即追求人人相互尊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每个人都得到全面发展的社会。“民主、公正、和谐”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集中的价值追求、价值理想、价值取向和价值规范,又简洁明快、琅琅上口,容易为群众所理解,易于感召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还容易在继承人类价值进步的基础上与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人权”相分殊。这样的价值观基于历史发展,关照社会现实,考虑未来方向,既容易为广大群众接受和铭记,也有利于国际社会理解,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凝聚力,提升中国的文化软实力。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