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路社:《论中国政治改革》序言

—— 写在前面的话(代 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860 次 更新时间:2012-04-0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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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路社  

吾辈生性愚钝“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本书可谓“半生得来非寻常,满纸论去皆伴泪”。其前后历时二十余载,今日才终于得以完成,复读一遍,顿觉置身三重境界:其一“‘左右’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其二“不畏‘左右’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其三“会当凌绝顶,一览‘左右’小”。谨拜国人与当局“先一读吾言,后三思尔行”。

可令人担忧的是:目前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却“左右”教条化倾向严重。如“左”的教条毛泽东迷信、党的一元化领导与民主集中制,再如“右”的教条市场神话、民主万能和多党制等。对于“左右”教条者来说,所有这些都是不可被质疑或挑战的。而思想解放则意味着或无教条或冲破教条。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么多年来,我最初诞生的思想灵感:权力天然优越这一我们每天都感觉,其实却又视而不见的“常识”,就像从山泉里涌出的一股小溪流,日夜奔腾不息,沿途不断注入新的活力,百折不挠地要奔向自己的归宿人类“思想大海”,即便是其再渺小,也总增添了一点点。

唯有站得高方能望得远,本书创造性地发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权力唯物论”,她从政治哲学(文化)到政治体制、政治治理、政治发展、政治稳定、政治韬略再到政治基础(经济),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进行了详尽阐述。从权力天然优越到权力必然竞争,再到一党宪政民主及现代行政组织之间的竞争……其是一脉相承,高屋建瓴,势如破竹。

但这里预先告知读者:就恰如马基雅维利的封建政治《君主论》,这则是一本社会主义政治的“君主论”,其也是告诉人们社会主义政治现实“是什么”?而非“应该是什么”?但“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只要贯彻书中所述的权力唯物论,从“是什么”完全可以到达“应该是什么”的彼岸。

另也还有必要一提:若不行思想专制,我的理论创新成果或许早就出版面世,至少会引起思想界与上下的注意了。目前仅还是网络上的文字,往往因“鱼龙混杂”或“曲高寡和”,很难被人们发现,除非她触动了现实政治的表层神经,如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但这本书不是,其是直接透视政治现实的权力道德化核心深层。

毛泽东曾经说过:“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必须读,他们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守,这是第一。但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不行的。”本书或许正是“歪打正着”,践行了这一观点。

江泽民则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直接强调创新对民族、国家和政党发展的重要性。窃谨以此书献给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与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献给一切关心中华民族命运和社会主义祖国改革开放前途的人们。

自辛亥革命以降,中华民族为圆强国富民的共和之梦百年磨一剑,多少英雄豪杰、几代志士仁人前仆后继,可谓“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虽不敢奢望本书能够“一石激起千层浪”,但倘若她能够引起政治学界与民间对问题展开一点讨论和争鸣,便感到莫大的慰藉和满足。

这本小书严谨地说应属思想,而非学术。且以为二者之间并无高下,但于中国目下而言,思想,特别是政治思想,往往属“越位”。所以,中国要出思想,比出学术又难了一层。其知音似也必须在政界及民间,则先自以为“何氏璧”吧。如鲁迅者一生必论敌无数,独“毛泽东”英雄惜英雄。

《论中国政治改革》目录

写在前面的话(代 序)

卷一

权力唯物论

一、导言

二、权力天然优越

三、权力必须制约

四、权力必然竞争

五、超越历史与平等

六、后记

卷二

市场政治论

一、引言

二、市场政治释义

三、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分析

四、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批判

五、社会主义市场政治构想

六、党政分开及权力制约

七、结论

卷三

分权自治论

一、导语

二、我国现行政治治理模式定位

三、我国未来分权治理模式设想

四、重新发现邓小平

卷四

政治发展论

一、引语

二、制度变迁政治决策模型

三、制度变迁政治决策实证

四、制度变迁的动力与阻力

五、制度变迁与权威交替

六、对中国政治未来预测

卷五

政治稳定论

一、前言

二、当局的理论及实践

三、对现状的分析讨论

四、后语

卷六

政治韬略论

一、《厚黑学》与《君主论》

二、无产阶级政治韬略

三、余议

卷七

公有制新论

一、引子

二、必须否定公有制道德化

三、公有制改革的分析讨论

卷八

村自治新论

一、导入

二、政治资源与权力优越

三、城乡政治资源二元化

四、对策

卷九

反腐败新论

一、中国社会问题根源

二、从杨恒均先生谈文强案谈起

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宜缓行

四、引入歧途的“公车改革”

五、解读“潜规则”

卷十

毛泽东新论

一、毛泽东的“文革大民主”:驳张宏良先生

二、与何新先生对论毛泽东

三、余墨

卷十一

重庆模式论

一、关于政治体制的一点哲学思考

二、“毛泽东陷井”及“情结”与“重庆模式”

三、把握意识形态的正确政治方向

四、别了,所谓的“重庆模式”

卷十二

制度文化论

一、制度决定一切:从毛泽东到邓小平

二、政治体制设计刍议

三、议制度与文化:从鲁迅到王沪宁

四、告中国媒体与学界及国人书

五、改革“突破口”及解放思想

卷十三

政治范畴论

一、论权力二象性

二、论治国之道

三、议民主集中制

四、议中国政治

五、民主与民粹的真正缺陷 :与俞可平先生商榷

六、“三权分立”只是常识:与“二胡”博士商榷

七、泰式民主死结之解:兼与李开盛先生商榷

八、发展“党内民主”非优选之路

九、自由之必要性

十、中国另一“四大发明”

卷十四

政治学札记

一、创新主义

二、也谈“求是派”与“凡是派”:与亦菲先生商榷

三、国是非戏言:与孔庆东先生商榷

四、也说“特色”

五、也谈“看病难”

六、评中科院“国家健康报告”

七、致“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八、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一点建议

九、非专业者“举不胜举”

十、无题

十一、也评“朝鲜足球”

十二、我的“删除鲁迅观”(外一章)

十三、勤劳勇敢的中华民族(外一章)

十四、新“国歌”:自由不可滥用(外一章)

十五、致《炎黄春秋》杂志社

十六、对话曹思源先生

中国政治改革之我见(代跋)

附录:不谋而合者

一、中国政治改革的新思路:非政党式竞争选举(崔之元)

二、计划政治莽原上燃起的市场政治星火(童之伟)

三、论宪政社会主义的建设性改革路径(华炳啸)

四、只有彻底切割非“左”即右僵化思维,中国才有希望(郎咸平)

五、推进民主三议(王东京)

2010.7.5

权力唯物论

一、导言

我一提起笔来写这本书,心潮就像大海一样汹涌澎湃,有千言万语似惊涛拍岸在胸中奔腾翻卷。历史,现实,未来;对真理的追求,对人民的赤诚,对祖国的热爱;我一腔热血愿为真理而洒,肝脑涂地要为人民一搏。一切读到本书的读者,我丝毫不隐讳自己以下一些鲜明的观点:我是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虔诚地信仰共产主义这一人类最崇高、最壮丽的伟大理想,坚信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信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和进步性,坚信社会主义制度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任何人、任何事件都不可能改变和阻挡。我是一个坚决的社会主义改革派,真心地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改革开放,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我衷心地爱戴我们敬爱的小平同志,是他老人家以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大无畏的革命气概,继承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未竟的事业,开创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纪元;是他老人家励精图治,为我们设计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宏伟蓝图;是他老人家南征北战,出生入死,为中国以至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事业贡献了自己毕生心血;是他老人家三起三落,历经磨难,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将个人生死荣辱几置于度外。我真心地信赖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如果说邓小平是我国改革开放宏伟蓝图的总设计师;那么,江泽民同志现在就是带领我们实现这一宏伟蓝图的总工程师。是他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继承邓小平遗志,正率领我们把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在我们这样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意识形态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度,在党的十五大已经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立了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后的今天,我之所以要这样情绪化地表明自己上述的这些常识性的政治观点,决不是什么在哗众取宠,更不是无的放矢,并无客观根源。只要我们不回避现实,我们就不能不承认,国际社会主义运动自八十年代以来,经历了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在全世界范围内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挫折与失败;国内社会主义改革二十年一路风雨兼程走到今天,在取得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的同时——成功地通过改革摆脱了短缺经济的困扰,在短短的10多年间,从一个物资匮乏的社会迅速成为一个相对丰裕的社会;也累积了大量的问题,并且已经到了十分尖锐化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其中特别是社会不公、权力腐败、社会失控等方面。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希望与悲观、光明与黑暗共存,似乎正如狄更斯的名著《双城记》中的一段名句所言:“这是最好的时期,也是最坏的时期;这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我们的前途无量同时又感到希望渺茫。”正是在这种国际国内形势下,来自左、右的一些势力都在伺机向改革发难。把所有的腐败、社会不公及失控都推到改革身上,因此改革是错误的,我们应该回到五、六十年代去的有之;认为公有制解决不了中国的问题,所谓改革就是要私有化,只有彻底实行私有制中国才有出路的也有之。总之,扪心自问,在今天中国言论比较自由的情况下,我们谁都不或多或少地听到过甚至亲口说过一些关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关于邓小平同志、关于改革开放的种种非议。如果我们不讳言事实,至少是在我亲身接触的范围,多数中国人即使嘴里不说心里也都在认为,我们现在的改革开放实际上就是在搞资本主义,搞私有化,而邓小平应对中国目前的现状和种种社会问题负总责。但是,多数人的观点和看法并不就一定等于真理,我不随波逐流,今天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为马克思辩护,为社会主义辩护,为邓小平辩护,为改革开放辩护。国家者民族的国家,改革者人民的改革,中国的改革已经到了最后关键时刻,一切关心社会主义祖国命运、关心改革开放前途的人们,此时,我们不说谁说?今天,我们不辩谁辩?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穿透那厚厚的历史尘封,我仿佛看到中世纪罗马教堂的广场上,布鲁诺从容地走向火刑;我仿佛听到中国大地六十年代那场“文革”的喧嚣声中,遇罗克临死前发出的“攻读健泳手足情,遗业艰难懒众英;未必清明牲壮鬼,乾坤特重我头轻”之呐喊与吼声;我也想起了中国历代改革的壮怀激烈,从秦国的商鞅变法到宋代的王安石改革,再到清末的康有为“戊戌维新”;但我想到更多的是,中国近百年来,从孙中山到毛泽东到邓小平,这一代代伟人;从辛亥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这一次次革命;从北伐战争到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这一场场战争;为了民族的振兴,为了国家的富强,为了人民的幸福,无数仁人志士,无数英雄先烈,前仆后继,抛头颅、洒热血,鞠躬尽瘁,呕心沥血,才迎来了开国大典和香港回归的两次第一面五星红旗的升起。可以说,共和国每一寸锦绣土地,都是人民用生命和汗水播种;共和国每一面五星红旗,都是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染红。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忘记人民就意味着忘本,今天我要以革命和人民的名义,请共和国的每一位领导和公民,请党的每一位干部和党员,想一想历史,想一想现实,想一想未来。想想李大钊、瞿秋白、方志敏、向警矛……这一串串英名;想想“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为了下一代的幸福,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为了新中国,前进!”……这一句句豪言;想想上海龙华的监狱、江西上饶的集中营、重庆的渣滓洞、南京的雨花台……这一个个地名;想想丁泗桥、狼牙山、孟良崮、上甘岭……这一个个地点;想想大渡河、泸定桥倒下的红军勇士,想想雪山草地下长眠的红军伤员;想想井冈山的木屋,想想延河边的窑洞;想想淮海前线支前的小车,想想渡江战役划船的民工;想想董存瑞托起炸药的只手,想想黄继光扑向枪眼的胸膛……想想这一切吧,我们不能割断历史,历史的今天都是从昨天走来,无数革命先辈、先烈不惜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甚至是宝贵的生命,是为什么?还不就是为追求真理,建立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公平正义、人民自由幸福生活的美好社会——社会主义制度。

然而,回顾历史是这么悲壮,再看看现实却又这样苦涩。为什么我们取得政权以后,关起门来搞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一觉醒来,打开国门,却蓦然发现又与世界拉开了距离?为什么大跃进、人民公社,我们一大二公,急于求成,跑步搞经济建设的主观愿望,总是难遂人愿?为什么我们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干、苦干了那么多年,却仍有那么多人民的生活水平达不到温饱线?为什么会反右扩大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把数十万善意的知识分子打入地狱深渊?为什么会发生“文革”那样一场浩劫,将个人迷信、个人崇拜、个人专制推向极端?为什么最先进、最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却一个数亿人的大国,要像封建王朝一样,只有一个人说了才算?为什么我们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权力腐败现象,反而要比许多实行民主、法治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更加严重猖獗?为什么我们社会主义的国民收入分配,一统就死,一放就乱,从平均主义盛行到地区、行业、个人的贫富差距悬殊,只用了改革开放短短十多年时间?为什么我们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改来改去,就是为了证明集体不如个体、公有不如私有、国营不如民营……面对这些一个个实实在在的为什么,人们不禁要问,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公平、正义、进步何在?难道这就是无数革命先辈、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所追求的社会主义美好理想?难道这就是人们所期望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敢问社会主义路在何方?面对历史与现实、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我曾经痛苦,曾经迷茫,曾经悲观,曾经彷徨;但我从小所受的教育及所树立的公平、正义理想,使我始终没有动摇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心里总是一千遍、一万遍的在想,未必,未必,未必黑暗真的能够战胜光明;不信,不信,不信人类真的能够没有理想。我祈求理论阳光,我寻找救世良方。我曾经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这些无产阶级领袖和导师的著作里寻找答案;我曾经从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我也曾经把目光转向西方,从一些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的名著里寻找药方。总之我在长达十余年的反复思考中,研究接触的各种资料可以开列出一串串长长的清单。但遗憾的是,所有的寻找最终都使我失望,无论历代还是当代、国内还是国外、马克思主义还是非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还是非社会主义的种种现成理论、学说、观点,都未能真正提供解决当代社会主义运动所遇到问题的钥匙和答案。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书本中碰壁以后,迫使我将目光又回到现实,去从自己身边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活生生的事实中,寻找解决当代社会主义运动所遇到问题的钥匙和答案。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灵魂。社会主义运动所遇到的问题,只能从社会主义运动本身中去寻找钥匙和答案——当然,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成果也应当利用借鉴;当代社会主义运动所遇到的问题,只能从当代社会主义运动本身中去寻找钥匙和答案——当然,以往社会主义运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也应当继承坚持;中国当代社会主义运动,或者更具体地说,中国当代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所遇到的问题,只能从中国当代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本身中去寻找钥匙和答案——当然,以往和国际社会主义运动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也应当继承坚持。这道理很简单,在过去的、别人的理论中转圈子,固然也可以做出一些成绩,可以把原有的经验与理论加以延伸、深化或推广;但无论如何,总不可能超越旧的经验与理论,得不出本质上崭新的、带有革命性的成果。要取得全新的成果,需要从另一条根开始,而这条根,就必须是生长在实践的肥沃土壤里。方向对了,奇迹必然性地出现了,“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那灯火阑珊处”,我终于寻找到了解决中国当代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所遇到问题——主要是如何具体现实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性和克服权力腐败现象的钥匙和答案,有了一项崭新的重大唯物主义科学发现,即权力唯物论或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其也即是本书所要阐述的全部观点之理论核心或基点;并且,我可以十分自豪、自信地说,这项发现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历史进步性的具体现实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反腐败找到一条完全切实可行的新路。所以,也正是这项发现,终于使我走出了对现实的迷茫与彷徨,得出了自己的而不是任何人灌输的坚定答案,那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学说没有错,社会主义的美好理想也没有错;邓小平理论的基本思想没有错,改革开放的根本方向也没有错。尽管本书阐述的权力唯物论或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并没有直接为马克思和社会主义辩护,为邓小平和改革开放辩护,但相信读完这本书以后的大多数读者,都会得出相同的坚定答案;因为这本书通篇洋溢的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事实求是精神,是一种追求真理“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唯物主义思想。

但是,这里必须一提的是,本书所有观点的基点都是建立在从实际和事实出发,对马克思、邓小平一些观点的修正或发展上。对此,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和有识之士也已经走到了真理的边缘;不过,若没有一种非凡的理论创新勇气,这一步之遥也许就似天涯一般。“若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相信,马克思、邓小平如果在天有灵,读过本书后,也一定会完全赞同和支持我的观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不是僵化的、一成不变的教条,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的话也不句句都是真理,它需要我们用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对待,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检验,并在现实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有所创造、有所发现。“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今天,中国的、世界的所有社会主义者,对马克思、邓小平等无产阶级领袖和导师的最好纪念,就是把人类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进向前。具体到中国今天的现实,中国所有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拥护支持者,对邓小平同志的最好纪念,就是将他老人家未竟的事业继续推进向前,而不是什么没有“两个凡是”的新的“两个凡是”,将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引向停滞不前甚至向左或向右倒退的危险。

当我写完这本小书,并对照中国的社会现实用她来观察、检验相当时间后,便十分清楚自己在政治领域中发现了一项真理及其的价值。这样的发现在人类政治思想史上不可能很多,一个人只要有这样一项发现,就足以在历史上留下他的名字。我也同样清楚地知道,一项真理从她的诞生到被社会真正认识,其间往往还有一段漫长的距离。许多历史上的名著,当我们今天再来重新读她时,都难免会感到一种或多或少的平淡无奇。可在当时,她却必然是惊世骇俗的,最初往往难以被人们所理解、接受。这本小书也是如此,过一百多年后人们再来读她时,也许会觉得她平淡无奇——其所阐明的真理已经成为常识。但我们今天读到她,却不能不产生一种深深地震撼。唯物主义的实事求是观点是这本小书籍以成功的唯一原因,她由此导出一项唯一的政治真理是,在政治权力领域必须强调、肯定客观利益机制;权力唯物论,包括社会主义权力优越、社会主义权力制约与社会主义权力竞争,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及社会公共组织的圣经。反之,在政治权力领域本末倒置的强调、肯定主观道德机制,则必然只会是将社会主义制度引向死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认识真理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条真理。我希望读者在读这本小书时,不仅要用自己的大脑独立思考,更要对照中国当今的社会现实,看她是否与你所观察到的事实相符?看她是否能够解释现实中的种种问题?看她是否经得起实践中的任何检验?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即你要首先认真仔细研究她,真正全面、系统、完整地正确理解她的思想、观点之含义。

1998年7月7日、1999年9月7日于三明书斋

二、权力天然优越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顾城

回顾人类历史中政治带来之苦难与灾难可谓“罄竹难书”,而其根源只都围绕一个“权”字,权谋、权术、争权、弄权……所谓“君主论”者,实则“权力论”也。凡政治家或权力者,无不深谙其道。但除了重视武力、人心、韬略这类权力外在的东西外,人们似乎很少去关注权力本身内在的规侓。所以,为了人类之福祉,今天必须重新审视权力。

“研究问题,要从人们看得见、摸得到的现象出发,来研究隐藏在现象后面的本质,从而揭露客观事物的本质的矛盾。”(《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9页)毛泽东这段话与我对权力的探索不谋而合。我现在首先要阐明的只是一个人人心里自明却不敢说出来的简单事实,即权力优越。人类文明在创造真实文化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创造各种虚伪文化。权力优越这原本十分简单的事实,在人类文明几千年历史文化的沉淀中,就已经越来越日益变得复杂。以致到现代,权力已经完全成为一个最道德化的领域。

关于权力,我们再也不会去说真话。我们再也不能直言不讳,权力天然要求优越,权力必须要求高贵。总之,仅从表面上看,今天权力在我们这个现代文明世界,已经完全完美道德化。权力者与非权力者之间,已“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是何等的公正!这是多么的道德!

资产阶级是权力道德化的始作俑者。在此之前,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是将权力“神化”。西方一部《荷马史诗》被人浓缩成一句话:神要是公然去跟人作对,那是任何人都难以对付的。中世纪的欧洲,教会宣扬“君权神授”,神学家认为世俗政府的权力来自神的旨意,其政治是融教会与国家于一体的神权政治,一些国家的权力是与教会联系在一起。与这种神权政治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是以奥古斯丁和阿奎那为代表的神权政治论,整个社会都拘伏于神学政治文化的囚笼中。正如恩格斯所说:“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

而在中国,作为封建社会一国之首的君主,位九五之尊,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其人被说成是“君权神授”的“真命天子”,其身是非凡人肉身的“真龙之体”。而皇帝手下大大小小的权力者,则是一地、一方之主,将相是天上“星宿”下凡,地方官是老百姓的“父母官”,清官则是老百姓的“青天”。一句话,权力被神化为一种“神明”,是百姓的“父母”、“青天”,是芸芸众生之上的神;因此,权力者理应君临天下以维持社会的秩序与公正。

历史上封建教会则在不断强化这种意识形态,权力神化的意识,经过历史潜移默化的作用,深深烙在普通民众的心里,至今犹存。对此,我们可以从许多关于帝王将相及一些名人名事的民间神话传说中得到印证。所以恩格斯曾指出:“一般针对封建制度发出的一切攻击必然首先就是对教会的攻击,而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然同时就是神学异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401页)。

是资产阶级一些进步的、革命的思想家、政治家,首先从真正意义上否定了封建社会统治者的权力神化理论,第一次把权力道德化的观点鲜明地写到资产阶级的旗帜上。吊诡者是中国却因其特色而稍有“例外”,于资产阶级之前,封建的儒家学说早已集权力道德化“萌芽”之大成,为权力披上了半神化半道德化的“外衣”。正是这某种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超前”,使中国的封建社会“益寿延年”,反终致近代以降落伍西方,魔术法似的“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历史上,资产阶级许多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如斯宾诺莎、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潘恩、杰弗逊、林肯……都为此作出过重要的贡献;他们提出的一些诸如“人生来就是平等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权分立”……一系列的著名观点,在人类权力思想史上,至今仍闪烁着耀眼的道德光辉。

我们撇开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理论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所产生的虚伪性和欺骗性不言,实事求是而论,她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锐利思想武器,在当时对推动人类历史的文明进步曾经起到过一种巨大的作用。她无庸置疑的彻底否定了封建社会的权力个人私有、专制独裁和暴政、人治,代之建立起了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资产阶级权力民主与法治政治体制。

资产阶级在权力道德化理论上的真正悲剧是在于,由其阶级利益及本质所在的限制,资产阶级在权力问题上追求真理的努力仅能到此为止,以致当后来权力道德化逐渐丧失其最初对封建主义的批判性、战斗性和革命性后,终于沦为只不过是一块资产阶级为维护其阶级统治及利益的遮羞布而已。关于这点,稍后还需要必须继续进一步地提到。

不能不令人遗憾的是,在权力真理这个问题上,原本可以不受本阶级利益与本质所在限制的无产阶级及其代表者,却受历史的局限,并不能在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的基础上,批判性的继续向前迈进。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论述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组织巴黎公社的性质时,肯定性地指出其:“彻底清除了国家等级制,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公社一举把所有的职务——军事、行政、政治的职务变成真正工人的职务,使它们不再归一个受过训练的特殊阶层所私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590页、591页),并明确地提出了国家政府工作人员应是“社会的负责的公仆”(马克思语)的无产阶级(或社会主义)名言。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根据马克思总结的巴黎公社经验,又再一次地指出无产阶级一旦掌握政权,“国家官吏的特殊‘长官职能’可以并且应该立即开始,在一天之内就开始用‘监工和会计’的简单职能来代替,这些职能现在只要有一般市民水平的人就完全能够胜任,行使这些职能只需付给‘工人的工资’就完全可以了,……来使国家官吏成为我们的委托简单执行者,成为对选民负责的,可以撤换的,领取微薄薪金的‘监工和会计’。”(《列宁选集》第3卷第212页、213页)十月革命胜利后他又提出苏维埃政权“重要的就是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列宁全集》第27卷,第123页)“要吸收全体贫民实际参加管理工作。而实现这个任务的一切步骤,——其形式愈多愈好——应该详细地记载下来,加以研究,使之系统化,要用更多的经验来检查它,并且定为法规。”(《列宁全集》第27卷第251页)

作为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产物的毛泽东思想,则将马克思、列宁的以上观点更加具体通俗地发挥和表述为“我们的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毛泽东:《1945年的任务》载1944年12月16日延安《解放日报》),提出了“为人民服务”(毛泽东语)这又一 无产阶级(或社会主义)的名言。

邓小平理论则基本上只是继承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上述观点,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又提出了“领导就是服务”的新论点。服务者,仆人也;服务公众者,公仆也,其没有超出马克思的定义。

从这些一脉相承大同小异的各种对权力的定义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无产阶级导师和领袖,从马克思到列宁到毛泽东到邓小平,在对待国家权力的态度上,都没有真正超越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和政治家的权力道德化观点,即仍然是从道德的意义上来阐述权力。

不论是权力神化,还是权力道德化;或更进一步的说,不论是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还是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从哲学范畴而言,都是属于一种唯心主义的观点,即其是从道德的角度而不是客观的角度来对权力进行评判,是人们对权力的一种主观价值尺度,而不是权力本身的客观存在。唯物主义的权力观,应该是权力客观化,即按照权力本身的客观存在来阐述权力。

马克思创立了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但是也不可讳言,马克思在具体构想科学社会主义时却留下了许多唯物主义的空白,或换句话说,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思想仍具有某种非唯物主义的空想或主观成分——不论是经济领域还是政治领域。我们在按照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思想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几十年后,现在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正是在经济领域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思想空想或主观成分的某种修正。

相对而言,在政治领域,主要是权力问题上,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思想空想或主观成分更多更深。马克思从非唯物主义的权力道德化角度认为国家(其实质上就是权力)“最多也不过是无产阶级去争取阶级统治的胜利以后所承受下来的一个祸害”(马克思语),其存在的时间将极短,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实现之时,就是国家消亡之日。列宁也同样道德化地认为“任何国家都不是自由的,都不是人民的”(列宁语)因此株守原马克思的国家学说,认为国家不过是即将废除的废物,除了着重于实现党的领导作用外,很少顾及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权力制度的建设。

就正是基于这种非唯物主义的权力道德化的空想或主观社会主义理论,我们曾经对现实中的任何权力优越现象都深恶痛绝,也曾经幻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要完全彻底地消除一切权力优越现象。总之,在很长一段时间来,我们对权力所带来的一切不平等的现象,都抱有一种批判主义的道德眼光来看待。

然而,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现实中我们按照这种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理论,一直在努力不懈地进行反腐败斗争,但各种权力腐败现象却似一些生命力极强的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年比一年愈演愈烈。

在经历过太多的痛苦和迷茫后,我们应当开始进行反思,在这一问题——社会主义条件下怎样消除和克服权力腐败现象的源头上,是不是从马克思那里就错了?是不是权力客观上就必须要求优越?

思维一改变,我们的视野就会豁然开阔起来,我们自己就都会奇怪以前为什么对身边无处不在,每时每刻都大量普遍客观存在的权力优越常识视而不见。中国俗语中的“青天”、“父母官”、“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等(制度在历史中留下的语言“化石”),其背后就蕴含着民众对权力名分也即优越的某种认可。

权力要求优越,这是权力本身客观或必然的要求;否则,权力就不将成为权力。权力道德化不要优越,只能是虚伪的。权力优越在权力系统内是由于领导与被领导,在社会系统中,则是由于管理与被管理或社会公共产品服务供给与被供给,并最终由权力本身所具有的重大责任价值这些客观存在所决定的。权力本来就是追求一种等级秩序,而不是绝对平等。权力象资本追求剩余价值一样,追求优越。因为权力需要优越才能有权威,使人们尊敬服从;权力也需要优越才能有效率,以吸引有才干之士。

举例如:新加坡之国际上有名的“高薪养廉”政策并不单是为了治腐,更大程度上是为了吸纳优秀人才加入到公务员队伍中去。用新加坡人的话来讲便是:“高薪养贤,厚禄养廉”。20世纪50年代,新加坡腐败现象严重;1960~1970年代初期,文官职务吸引力不大,许多优秀人才不愿意加入文官队伍甚至离开文官队伍。因此从政策出台的背景与环境可以看出,他们认为仅仅以重大责任或神圣使命的光环召唤人才参政,是难以获得真正的顶尖人才。至于李光耀曾经说:“如果想发财就去做商人,而不是成为政治家或国家官员。”这话未免有些虚伪或片面。

更有趣的是在茅盾文学奖(2005年)获奖小说《张居正》的作者熊召政先生眼里,张居正的为官哲学竟也是:野有饿殍,你纵然餐餐喝菜汤,也算不得一个好官。如果老百姓丰衣足食,你顿顿吃肉,笙歌不绝于耳,你依然是一个好官。相对与本书(1999年),这是后话,却如出一辙:都提倡权力者按劳取酬,官员对社会做出了贡献,享受点是可以的。还有吴思先生的《潜规则》(2001年)中所谓的官吏合法伤害权,也仅不过是诸多权力优越中的一种而已。

将权力神化,要求人民绝对服从,必然引起权力者的暴政专制;将权力道德化,要求人民自觉服从,则必然引起权力者的虚伪;只有恢复权力本身的客观存在,将权力客观化,才会使人民自然服从,也才真正有可能避免在权力道德化的遮羞布之下,必然滋生之腐败。

曾有一段时期,人们主要着重于用阶级的方法对腐败进行分析,认为腐败的根源从本质上讲,是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产物。但腐败虽然具有一定的阶级性,却此非最根本性的原因,腐败最根本性的原因植根于权力本身的本质规律之中。腐败是一种权力现象,而不是阶级现象,封建社会有,资本主义社会有,社会主义社会同样有。

正是有鉴于此,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和领导中的有识之士,已经开始从权力本身对腐败进行探索研究,遗憾的是至今却仍未离开过首先将权力道德化这个起点。在这种权力道德化而非客观化的反腐败思路指导下,我们对权力的要求上道德化,而处理权力越轨上却不得不客观化,实行双重标准;因为若处理权力越轨也道德化,则会导致整个地否定权力。其正应了美国学者霍夫曼之言:“好的目标比不上正确的策略。”因此,在这种反腐败机制下,道德说教的作用,反腐惩罚的威摄,各种监督的制约都是有限的,没有决定性意义。

现在,我们只有从权力客观化,承认权力天然要求优越这一基点出发,建立起一种新的权力客观化而非道德化反腐败机制。用利益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去使权力者自觉地按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也只有这只无形之手,才是真正对权力者行为导向最有效、最有力!这里,我将这种新的反腐败机制的基本思路简要地阐述于下:

1、权力天然要求优越;

2、如果权力者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必然就要从腐败方面去寻取;

3、如果不制约,即使权力优越,权力者的欲望仍是无止境的;

4、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

5、权力优越必然引起竞争;

6、低素质者要想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都必然通过腐败权术;

7、如果腐败权术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人们就不会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

8、在公平自由竞争机制导向及制约下,高素质者必然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

不过,这一新的反腐败理论体系的最重要意义并不只仅仅就在这里。正如财产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一样权力制度是政治制度的核心,而权力制度又与财产制度密切相关。对于权力制度,我们不仅要从防止腐败这种消极的角度来思考研究,还更应从其于公有制、社会组织的重大意义和作用这种积极的视角来思维。

政治权力在政治体制君主(专制、人治)制条件下,基本上是属于一种私有权力;在政治体制民主(自由、法治)制条件下则是一种公共权力。经济权力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是一种私有权力,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则是一种公共权力。

由于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法治的原因,资本主义社会公共权力的疆界,与封建社会相比,在人类史上是一次质的巨大飞跃;由于社会主义民主、自由、法治的原因,更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原因,社会主义社会公共权力的疆界,与资本主义社会相比,在人类史上又是一次质的巨大飞跃,其不仅覆盖了整个行政领域,而且也几乎覆盖了整个社会的其他企业、事业领域。可见社会公共权力,与生产资料公有制、与社会主义有着一种天然的渊源和联系。与此相应的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经济中市场的领域则比资本主义大大缩小。如教育、医疗、住房、保险等领域中大部分都应退出市场。在这些基本公共品领域根本不是什么“国退民进”的问题!否则,资本在市场中的唯利是图将表演得淋漓尽致,而影响到基本民生。

英国政治家艾诺伦·布朗说过:“政治与道德无关,政治只注重利益。”不同的阶级,对待权力的态度、价值观念,从根本上讲者都是受利益机制支配的,而不是道德。对于封建阶级,权力私有是封建最高统治者及其大大小小官吏的根本利益所在,出于这种利益的要求所决定,他们之所以要将权力神化与宗法家长化,以使人民盲目无条件的绝对服从。对于资产阶级,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其根本利益所在,这种由资产阶级垄断的经济权力私有上的优越,必然为维护经济特权要排斥和限制国家公共权力的优越;否则,国家公共权力的优越势必损害或影响资产阶级经济权力私有的优越垄断地位。资产阶级理所当然要将权力道德化,使国家公共权力者真正成为为资产阶级利益忠实服务的“公仆”,对权力优越采取各种措施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如西方国家公车私用的现象一旦发现,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美国惩罚的措施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一个月工资直至开除公职。甚至有市长公车私用被判刑: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到约400公里之外旅行,就被判处6个月监禁。而中国在目前的“权力道德化”下,能这么严厉处罚公车私用的官员吗?显然不合理所以也不可能。对于无产阶级,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其根本利益所在,而生产资料公有制如前所述,其于社会公共权力有着一种天然的渊源和联系。可以说,没有一个强大的、优越的公共权力,就没有公有制、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的一切。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不可能自然而然的自然实现,相对私有制而言,公有制是人类社会史上一种完全不同的崭新生产关系,其从内容到形式如何实现,公有制在实际中如何操作以实现其优越性等,都须要在实践中从头探索,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下,人民只可能掌握国家、企业公共权力的所有权,而将使用权委托给他们信任的权力者。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被委托的权力者对公共权力行使的效率,无产阶级必须将权力客观化,给被委托的权力者以应有的足够优越,并通过最科学、最合理的权力者选择机制,来使社会中的道德、才干最优秀者成为他们的委托管理者或代表者。

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应该是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社会,包括政治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都应当如此。上天赋予某些人特别的个性和能力是为了让他们担任社会必要的合适的职位:如那些以政治为业的人们通过选举程序当选公职人大代表、市长、县长等。这种职业符合他们的兴趣和特长,能够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同时也得到工资报酬以及精神的回报。愿意从事这种职业的肯定会有不少的人,他们之间需要竞争,那些品质最好能力最强的人才可能当选,他们是由公众授权的享有权力优越者,而不是所谓道德化的“公仆”。

无产阶级反对的是权力腐败,而不是权力优越。相反,无产阶级需要权力优越来巩固加强公有制的地位。我们过去一些过激的所谓“完全彻底性”地反腐败,消灭一切权力优越的观点,实际上是形左实右,是唯心主义的,而非唯物主义的。正确的应是,我们不仅要给权力者一定优越,而且要给权力者足够的优越,让其在整个社会中稳固地处于最顶层,以使他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里,权力优越与为人民服务并不矛盾,二者是相统一的。如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便是二者相统一的典范。他们之权力优越甚至必然惠泽后人。

行使国家公共行政管理和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权力,都需要一种极为复杂的综合能力,需要多方面的才干、知识及高尚的道德人格,这些不是任何普通人所都能轻易做到的。权力者要真正担当起责任,把一个国家、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企业、一个单位管好、搞好,就犹如一家之长要把一个家庭搞好一样,要付出巨大的、艰辛的劳动与操心。而且,权力者代表公众利益行使公共权力,必然会处于各种利益、矛盾之焦点,这不仅要付出大量心血操劳,有时甚至还要承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风险。所以,权力者理应也得到相应较丰厚的各种权力优越。

所谓权力优越,即为了激励权力(包括权力机构及其法人代表政务类公务员)舍身忘己的全心全意为人民和社会主义服务,给予与其责任和贡献相称的社会地位、待遇及报酬,使之稳固处于社会顶层。承认权力优越,既当然要否定权力在社会地位、待遇及报酬上道德化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同样否定它在一切方面都应优于权力之外的一切人,如在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严峻形势下,权力部门享受农副产品“特供”,就已经不是什么权力优越,而是腐败及懒政之下不顾民众利益的自我特权保护,而肯定要有制度及法律而非道德来规范其边界。并反过来,权力优越又要求权力者应具有比普通人更高尚的道德人格,道德必然是想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的通行证。权为民所赋必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力天然比资本更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无产阶级不反对权力优越,但反对权力腐败。我们要用公正的不平等(权力优越),去消除不公正的不平等(权力腐败)。社会主义公有制加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这是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战胜腐败的关键所在!毛泽东既反对权力腐败,还反对权力优越,晚年甚至认为共产党执政后“作了大官了,要保护大官们的利益。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以致进退失据:他自己就享受与依赖着种种权力优越,终而治国失误酿成“文革”悲剧。

在我国,权力者的权力优越程度,目前仍主要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和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两方面的因素所综合决定的。其主要特点为,一是权力者的权力优越程度小但却相对稳固,二是权力者的责、权、利三者之间严重失衡,依次为小、大、小,基本上是处于一种极为不合理的状况。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权力者的权力优越程度,主要是由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制度和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两方面的因素所综合决定的。与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相比,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对权力优越采取了一种比较客观务实的态度。在不损害和触动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与社会主义国家相比,资本主义国家给予了公共权力者水平程度较高的权力优越。但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相比,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存在着剥削者资产阶级,其基本上完全垄断着经济上的优越地位。资本主义国家公共权力者的权力优越,与资产阶级(特别是大私有企业主)相比,只能是小巫见大巫,根本无法项背。

如垄断资产阶级在英国占据统治地位,这些人数量不多但拥有资本,攫取的剩余价值十分丰厚,他们生活在天堂里。英国媒体说,前首相布朗年薪是19.7万英镑,而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大庄园主、私立大学校长、私立医院院长等年薪远远超过首相,30万至100万英镑不等,甚至更多。(见2011年第16期《红旗文稿》“感知英国”一文)可见在权力优越问题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既有比较客观合理的一面,也有其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社会制度性矛盾的一面。只要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剥削存在权力腐败这另一种剥削,就必然具有或找到了她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与依据。

我国在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后,曾有一段时期,在当时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权力者的各种利益水平一直稳固的保持在整个社会之上,其廉洁程度也一直为举世公认。当然,这里也必须同时指出,这种权力者的廉洁是以牺牲经济效率的巨大代价换来的,其得不偿失,根本不足为取。

但是,反过来,改革开放以来,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权力道德化作崇,并若真正践行之,则权力者在整个社会中的利益水平反而不断相对下降。如据2011年1月24 日广州日报报道,省人大会议汕尾代表团的讨论会上,省人大代表袁古洁抓住最后一个发言机会向在场的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谏言:“我有正教授职称已经超过10年,做副厅也5年了,但我现在的工资依然买不起房。”袁古洁激动地向大家讲述了自己的个案:“我自己住的是75平方米的房子。我的儿子高二,17岁了,跟我的妈妈是睡上下铺的。我也想买房,但华南师范大学旁边刚刚开盘的一个房子地价是2.5万一平方米。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读书读了10年,教授职称也拿了10年,但我买不起一个商品房。”袁古洁曾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不过官员“买房难”,并不等于“住房难”。凭工资买不起房也许是实言,但又有多少官员特别是副厅级官员没房住呢?这事很让人有些“糊涂”,为何现实中不少级别低于副厅的官员,却有豪宅住?有的人甚至不只一两套?可见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权力者已经不能再象过去那样,从正当的合法途径得到应有的合理权力优越,其无异于“渴马守水,饿犬护肉”,于是权力腐败成为在所难免,甚至不断严厉打击,加重惩处,也无济于事。并且我可以断言,只要权力道德化这一根源没有消除,将来腐败案件的表面数量可能会向减少变化,但腐败案件背后整个权力腐败的程度却不会改变。

权力客观上天然要求优越,如果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就必然要从腐败方面去寻取,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权力规律。过去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将来只要权力仍存在,也必然是这样。对其,我们只能发现、掌握和利用她,而不能消灭她,更不可能改变她。即使在“文化大革命”前,我们那样将权力道德化的年代,权力在社会生活中仍然优越,只不过是其的优越程度相对较小,但由于没有自由竞争也更加稳固绝对罢了。权力道德化的有限历史价值,是同资产阶级以后的历史发展成反比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愈发展完善,特别是在今天找到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确实现形式后,这种超乎利益机制的唯心主义空想,已经愈来愈失去任何价值和实践意义。

社会现实中,权力者因得不到应有优越,进而产生腐败的各种具体原因数不胜数,其对不同的权力者,或在不同的情况下,各不相同,我们无法事前预料,也难以具体列举,但可以作出符合逻辑的概括性分析。首先,最根本的原因是利益驱动,在任何腐败行为背后,我们都可以看到利益之手在起作用。权力者若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就难免心理失衡,受利益驱动产生腐败动机,或迟或早,或此或彼,或多或少,其因人而异,最终必将手伸向自己掌握的权力。如著名贪官杭州副市长许迈永的悔过信中就认为,自己之所以走上贪腐之路,主要原因便是随着“权力越来越大”,与自己的商人朋友“越比心态越不平衡”,他认为“虽然地位、职务、荣誉不能传承,但金钱、资产、物品可以继承”,“因而,金钱第一的思想在我的头脑里越来越深”。其次,另一个次要的辅助性原因是权力道德化下的权力规则失序。权力在某种意义上就象大地上的水,治水只能疏导,堵塞只会使权力之水更加到处泛滥。权力者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并不就等于能够真正消除权力优越,权力道德化她充其量只能是使权力优越规则失序,逼使或促使权力者用非法手段去获取原本应有的或不应有的各种利益,导致权力优越前门不走走后门。

在这种利益驱动与规则失序的双重作用下,我国当今权力者已经创造出,而且只要权力道德化之根源不消除,还必然将继续创造出无数惊人的“腐败业绩”。解决这一问题的真理只有一条,那就是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给予无产阶级权力者应有的权力优越。

权力优越包括权力者应有相应高薪,但与高薪养廉这种简单具体政策相比,她要复杂得多,其是一种完整的权力价值理论体系。无论是从内函理论实质还是外延范围广度上而言,她都要比高薪养廉广泛深刻得多。她的重要意义与作用不是一种简单具体的政策,而是为解决与权力相关的各种具体问题,大到如何最有效地具体实现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小到如何确定某一项有关权力者某种待遇的具体政策,提供一种政治哲学高度上的指导思想与理论。

那么,是不是只要权力优越,权力者就一定会自然而然地廉洁了呢?当然不,到这里为止,我们能够肯定的只是,权力优越是权力廉洁的必要前提与条件。

三、权力必须制约

权力者从本质上讲,与普通人一样,都是一种理性的人,他们从事一定的职务活动,除了阶级的公利外,总是还有个人的私利,并且与经济学领域中的概念“经济人”一样,都是必然要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俗话说“欲壑难填”,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对权力者也如此,这似乎是一个十分简单的不争之事实。如前面刚提到的著名贪官杭州副市长许迈永,人称“许三多”( 钱多:两个多亿,房多:房产多处,情妇多:两位数)即是一例。或如毛泽东为自己任意兴建多处专用别墅,专制各种生活用品,耗费巨额国家人力、物力、财力。所以,若不对权力加以制约,即使权力得到应有的合理优越,她也仍然必然产生腐败,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使权力优越限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

正如权力道德化不是无产阶级的专利一样,权力需要制约,也不是无产阶级的发明。现在不是重新发现权力需要制约,也不是资产阶级提出的权力需要制约规律,是不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权力者也需要或适用。无数铁的事实,早已经无数次证明,社会主义的权力者并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其同样需要制约。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仅是在于,如何才能对权力进行制约,或怎样对权力制约才能最有效。

用权力制约权力,是资产阶级权力制约理论的第一块基石。资产阶级著名的国家权力“分权制衡”理论,主张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应当分立,并且互相制约,达到彼此平衡。这一理论或原则,基本上被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遵循,成为其政治体制模式的根本依据之一。

用一种本质同一的权力制约另一种本质同一的权力,即用国家的一种权力制约国家的另一种权力,是上述资产阶级国家权力制约体系的致命缺陷。事实证明,这种国家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衡的权力制约体系,虽然对权力有一定的甚至很大的制约作用,但要使各种权力彼此达到完全有效制约的目标,是不可能的。原因在于从本质上讲,资产阶级国家“三权鼎立”的三权之间的利益机制是平行的,而不是相应对立的,其相互冲突制约只是道德形式性的,而没有利益冲突实质。这种非利益机制的制约往往流于形式而无效,它会形成权力共谋基础上更加复杂的权力关系。在现实中,真正与国家权力相应对立的另一种性质不同的权力是公民权力。

正象国家权力有立法、行政、司法等三大权力一样,公民权力也有公决、选举、舆论等三大权力(权利,下同)。对其,我们可以分别这样概括性地表述;人民有选择的自由,有权力选择决定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民族统一独立……等国家根本大事,其具体形式为全民公决;人民有选举的自由,有权力选举决定自己所拥戴的政府各级权力者,其具体形式为公民选举;人民有舆论的自由,有权力用舆论来监督约束政府各级权力者的各种职务行为,其具体形式为社会舆论。

资产阶级为了统治的需要,在实际中也往往利用这种公民的权力来制约政府的权力。可是,由于其阶级利益及本质所决定,她天然害怕、敌对这种公民权力,不敢在理论上承认和公开提出公民权力与政府权力的对立制约关系(资产阶级学者将舆论定义为国家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更不敢在实际中完全实践她。这一点,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才能做到,因为社会主义国家与无产阶级的政府从本质上讲是人民的,其决不会害怕、敌对公民权力。

但是,就目前而言,社会主义的国家不仅掌握立法、行政、司法的权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掌握着公决、选举、舆论等公民权力,这无疑是一种权力越位。要实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力之统一,就必须还公民权力于人民。

为此,首先必须承认国家与公民是一对对立统一的矛盾。即使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二者也既有着利益相一致的一面,也更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之另一面,是两个相应对立的利益主体。其不同的权力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这样的权力制约必然是才真正有效的,因为其受市场的法则或利益机制驱动。

譬如,宣传和舆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宣传是国家权力为自身服务的一项职能;舆论则是公民权力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的一种权力手段。国家断然不可缺少宣传这一职能,但其却不应垄断操纵舆论。此外,在公民选举权力上也是如此,国家应当还权于民。

用法治制约权力,是资产阶级权力制约理论的第二块基石。资产阶级至今已形成一套完整系统的法治理论体系和相关政治制度。具体如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的行政监督理论及制度、司法监督理论及制度、舆论监督理论及制度……等,其基点都是法治。客观地说,资产阶级的法治,对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维持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起到了一种十分积极的有效作用。

与法治相对应的则是人治,很明显,人治使权力的行使及对权力的制约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即使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践也证明,其很难有效地制约和防止滥用权力。特别是在权力道德化的情况下,权力者更必然会利用人治的随意性,想方设法去获取各种“合理”或不合理的优越。毋庸讳言,我国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很大程度上还是人治。

用人治制约权力及管理国家的最佳政治体制是封建帝制,或换一句话说,要人治就要皇帝,人治需要皇帝,人治与封建帝制相适应,是封建帝制下制约权力及管理国家的最佳方式。当然,其前提是要皇帝圣明,而且即使圣明,一个人的能力、能量再高、再大也极其有限,这正是不论什么政治体制下人治的致命缺陷。而民主政治体制下的人治,则事情比封建帝制下的人治更糟,因为其正好缺少人治所需要的那种封建帝制下或毛泽东时代个人崇拜下的权力绝对权威,民主政治体制下制约权力及管理国家的最佳方式只能是法治。

从人治向法治转变,遇到的阻力来自权力者。使人欣慰的是,党的十五大已经明确作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决策,把实行法治作为我们的坚定目标。在权力制约问题上,我坚信,资产阶级、资本主义能够办到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一定能够办理;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所不能够办到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也一定能够办到。

事实确实如此,资产阶级的权力制约理论体系及制度并非就至善至美,见物不见人或重物不重人便是其最根本性的一点。权与法都是物,充其量只是一种武器,关键是在掌握权与法的人,人重要于物。权力与权力制度,法治与法治制度,不仅是由人赋予、形成和创造的,而且更要靠人来执行。所以,不仅人是可塑的,权力、法治可以塑造人。权力、法治这种制度性的东西本身也是可塑的,人在执行中可以不断塑造甚至改变其。物与人之间,一方面二者是互动的,相互联系、制约、作用、影响,相同的体制、相同的人,其事物、事情的结果还取决于不同的人、不同的体制;另一方面则是,二者相比中,人又是更本位的,体制既是由人来形成、创造,又要有人来执行,其是先决性和二次性地塑造决定体制,而体制只是后决性与一次性地塑造决定人,人有更大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制约权力,防止权力腐败,不仅在于用权力(治权)和法治(治法)制约权力,而且更在于治人,治人才是治本。

人分为人民(非权力者)和权力者。反腐败的关键就在于制约权力,我现在要进一步补充阐明的是,反腐败制约权力,存在着两种最基本的形式,一种是革命,彻底地推翻腐败的权力者并取而代之,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是决定因素,起决定性的作用。另一种则是改革,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便也在权力者。

权力从哪里来,又将向何处去?我们也许还不甚真正了解清楚。但我们至少清楚,权力必然在目前很长一段历史内为人类社会所必需。如果没有权力控制社会,就无法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道德,一些人就会无法无天,无恶不作,并小人、恶人当道,好人、善人受欺,而且还会诱发造成无政府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大肆泛滥,使整个社会陷入无序,一片混乱,其简直不可思议。所以说,人类社会现在还须臾不能离开权力。且社会主义公有制下更是如此,不仅社会需要权力管理,公有制经济也需要权力管理。

但是,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其既可以用来为人民与社会服务,为公众造福;也可以用来为权力者自己谋私利和欺压人民服务。那样,便将是政治腐败,社会黑暗,人民沦为受权力奴役的奴隶。如果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权力腐败与阶级剥削联系在一起,于腐败和剥削的双重压迫下,往往是民不聊生,人民与腐败的统治者之间的矛盾成为一种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在实质上是一种阶级斗争,其大多必然逐渐尖锐激化而最终暴发革命,人民用暴力推翻、打倒腐败的统治者。但推翻、打倒一个旧的权力,必然又还会产生一个新权力,权力是推翻不完、打倒不完的。历史证明,腐败不可能仅通过推翻、打倒一个腐败的权力,就能够一劳永逸地真正解决问题;要真正一劳永逸地彻底解决问题,就必须要从权力本身运行的机制、规律中寻找途径。于是,尽管人民革命无数次地推翻、打倒一个个腐败的权力,但象黄炎培先生所说的那种“周期率”现象,仍不可避免的在一次次周而复始地不断发生。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出现,为打破这种“周期率”的现象提供了一种可能,也仅仅是可能。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下,权力腐败不再与阶级剥削联系在一起,从而人民与少数权力腐败者之间矛盾不会成为一种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在实质上也不再是一种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权力腐败问题,完全可以避免使其矛盾尖锐激化,根本用不着采取暴力革命的形式,就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内部本身中用改革的形式加以解决。

我国目前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就正是这样,即不搞群众运动,用正常的改革方式解决腐败问题。关于这方面,邓小平同志有一系列比较深刻的论述。当然,邓小平同志的某些具体论述,并非终极真理。但他要用改革方式来解决我国腐败问题的思路,无疑是真理,因为她符合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必须要从权力本身运行的机制、规律上着手和我国的现实实际。明白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性质和所采取的方式后,下面我们便可以进一步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即不推翻权力者,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

国家权力、国家统治、国家机器的秘密,只有两个字,就是“组织”,即通过组织化的国家机器来使分散的各个社会个体必须服从。个人权力背后的支撑是政党组织和国家机器的强大力量,如果没有真正的自由民主与完全彻底的法治制约,处于非组织状态的社会分散个体公民只能被动地屈从和服从,其可谓“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成为一种可怕的权力异化力量。

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说到底是一种权力者与非权力者之间的斗争,其胜败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但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权力者拥有的上述权力优越,将使非权力者永远处于劣势地位。因为很显然,在现实实际中,权力者腐败直接面对和侵害的,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个个分散的自然个体。腐败一般不直接损害(但间接)整体公众的利益,有时甚至也不直接损害任何个体的利益。因此,众多的腐败受害者往往处于单独分散的劣势处境,很难形成强大的、统一的合力。托克维尔曾说,平衡社会原子化的方法是公民结社,在我国这点显然尚未成熟,因此,我们的反腐败“游戏规则”目前更应倾斜于公民个体。

当然,我们可以通过法治、民主甚至权力对权力进行制约,但这也不仅要考虑制约成本,即制约权力必须付出的人力、财力、物力等约束费用,反腐败也不可能不计一切代价。而且更关键的是,法治、民主、权力也要主要由权力者来参与、执行,在参与执行的过程中,其既可以遵守、实行这种制约,也可以反抗、抵制这种制约,一切取决于权力者的意愿和素质。并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权力者具有极大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在这种情形下,不言而喻,对权力最有力的制约,是来自权力者本身的意愿与监督。这也是一种权力优越。

在政治领域,所谓取决于政治体制是集权、专制还是民主、自由?是人治还是法治?实质上归根结底也是取决于人的素质及其潜力、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我们也许应当否定之否定的老话重提,即人的因素第一。具体到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则是权力者的素质第一。否则,即使再好的民主、自由、法治政治体制,也无法真正有效地制约权力。俗话说“事在人为”,一个科学制度的关键首先是治人,其次才是治事,所有好事、坏事的根子最终都在人身上,可谓“原因的终结”。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历史和人文的种种原因,我们至今未能从根本上改革造成我国权力者素质低劣的现行权力体制,从而,即使是象邓小平这样的一代伟人,人之杰中之杰,面对我国权力者素质低劣的状况以及随之而来的严重权力腐败现象,仍心有余而力不足,纵有铁的手腕,也无力回天。

四、权力必然竞争

与权力优越一样,权力竞争是我们又一讳莫如深的领域。不论你竞争的原因动机如何,不论你采取的方式手段如何,不论你的德、识、才、学如何,都必然为我们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所绝对不能够允许。但是,权力竞争在现实中是一种事实存在,任何人都不可能掩盖。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即认为,政治有四个基本特征:①人们在做出决策前存在着分歧和冲突;② 虽有分歧,但大家都有趋于一致的共同愿望;③ 存在着互相竞争的集团;④ 权力是竞争的根本问题。

即使权力的最初取得是通过武力竞争,权力取得以后,这个权力内部权力的分配、延续也还总是要通过某种竞争。就是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权力竞争仍然在社会主义的权力舞台上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甚至在极端的例子中和极端的情况下,也矛盾尖锐激化,表现为一种你死我活的斗争。

引起权力竞争的最根本原因,自然只能是权力优越。而权力优越则最终表现在利益上。利益,包括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是我们所知道引起一切竞争的唯一原因。权力竞争是权力优越的题中之义,权力优越必然会引起权力的竞争。换一句话更进一步地说,如果我们将权力客观化,承认、主张权力优越,就必须也承认、主张权力竞争,这完全是一种常识。否则,在理论和实践上,我们都难以自圆其说。

与权力客观化肯定、主张权力优越相反,权力道德化否定、排斥权力优越,也必然否定、排斥权力竞争。在这点上,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尤甚。这既有进步性、人民性的一面,也有唯心性、形而上学性的一面。将道德绝对化,必然物极必反,完全否定排斥利益机制。

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如前所述,在权力优越问题上,采取了一种比较客观务实的灵活态度。在利益机制之下,资本主义国家崇尚个人主义和个体本位,强调个人利益与个体竞争。于权力道德化与权力优越问题上,自然也是一以贯之。资产阶级表面上虚伪地宣扬、主张权力道德化,在实际中却承认和给予权力很大程度上的优越,并进而正大光明地实行权力公开竞争。诚然,权力竞争机制在资本主义国家从最初创立到不断发展完善,其间也曾经经历过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并且至今仍然存在着许多虚伪、不公正不公平之处。然而,这种机制为资产阶级统治选拔、造就出了大量的杰出政治家与优秀政治人才,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政治领域的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其和相对应的权力计划人事机制都只是一种政治手段,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同样可以用。在政治领域引入市场概念,并非我的首创或发明。国内外学者中早就有人,已经提出或在使用政治市场这一概念。只是我更进一步地认为,政治市场仅是一种静态的概念,其内涵主要即指静态的政治机制。从动态的观点思维,与经济领域的市场经济、计划经济概念相对应,我们似乎同样可以提出市场政治、计划政治的概念。其符合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的静止是相对的,运动则是绝对的,应从动态上把握描述事物的本质的观点。这样,市场政治概念与民主政治概念的关系,就犹如市场经济概念与商品经济概念的关系,一个是动态的,一个静态的,一个是一级本质概念,一个是二级本质概念。在政治领域,市场政治与计划政治,属于一级本质概念;民主与集权、自由与专制、法治与人治等则属于二级本质概念。政治体制的核心,是权力体制;政治市场的核心,是权力市场;以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民主、自由、法治三者不完全到位)为主要根本特征的政治体制,即资本主义市场政治;反之,以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民主、自由、法治三者真正完全到位)为主要根本特征的政治体制,即社会主义市场政治。按照我的上述观点,凡是发达资本主主国家,在政治体制上,都是实行资本主义市场政治;而我国目前则仍是社会主义计划政治,其与我国经济领域正在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越来越显示出种种矛盾及不协调。

常言道“乱世出英雄”,其缘故即在于竞争。市场政治的最根本本质,便是一种市场机制,权力竞争之下必出贤者。其的最集中概括是,在市场政治中,权力是一个开放的政治市场系统,在这一市场系统中的各个市场主体,即大大小小的权力者及有志于加入权力者行列的人们,都可以自由、公开、平等地进行政治竞争。回顾两千多年的中国权力竞争史,我们看到的是所有的掌权者都实行专制,而专制的核心是取消权力竞争,不允许别人窥视他们的权力。非掌权者要想夺取权力,只有一条路:动武。

政治领域权力市场竞争的结果是老百姓受益,人民成为是权力者之主人。但这必须要有一个民主的前提。即人民有选择权力者的权利,在选择某一权力者的同时,也选择了这一权力者的行为。我国目前与权力市场竞争机制相反的权力计划人事机制,其具体实现的前提则是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所谓民主集中制的经典表述为: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在集中的指导下民主。这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其最终的决定权归根结底在集中手里,更何况这种民主是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实践证明,这种所谓的民主集中,民主往往只是形式,集中才是实质。我们无论“人代会”、“党代会”选举还是领导干部的组织部门委任,都正是如此。这是一种权力优越的越位。我们在权力优越上并不主张结果均等,但主张机会均等,主张规则公正、过程公正,尤其是起点公正。只有权力起点取得的公正,才能保证取得权力的权力者之权力优越的公正。所以,在权力起点的取得上,民主就是一切,而集中只能是虚伪的。在此,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它本身已包涵了集中,而不需要什么另外专门的集中。

权力的取得宜民主,以自由、公开、平等的选择与竞争,以权力者向人民负责;权力的运行宜集中,以责、权、利三者相统一保证效率,以下级向上级、被管理者向管理者负责。这里,集中又作为另一种权力制度,集中就是一切,而民主只能是虚伪的。所谓集中时的发扬“民主”,如决策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包括反对意见),只不过是集中的题中之意或必然程序而已。明朝一代铁腕名臣张居正,就曾有一句名言:“天下之事,虑之贵详,行之贵力,谋在于众,断在于独。”美国前总统杜鲁门更甚至说:“一个有效率的政府也就是一个独裁的政府。”总之,民主和集中是两种不同取向的权力,应分别属于公民与政府。而我国目前的民主集中制,在权力的取得上正好民主不够,在权力的运行上,则又恰恰集中得不够,权力的优越远未真正名正言顺地落实。这种所谓的民主集中制权力体制,有赖于权力者的素质而又不能保证权力者的素质(在过去,我们是靠战争、敌我斗争的残酷环境的自然选择来保证,这也是一种而且是更严酷的一种敌我权力竞争选择机制),权力行使依赖于权力者行为却又不能有效限制权力者行为。其产生、存在的特殊战争和敌我斗争年代环境,早已成为历史。在今天我们已经取得执政地位,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般常规情况下,只有真正的、彻底的、完全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前提下的权力市场竞争机制,才能保证权力者的素质,从而也从根本上有效地限制权力者的行为。

在权力机制上,计划也好、市场也好,民主也好、集 中也好,法治也好、人治也好,都不能改变权力优越必然引起权力竞争,这又一万古不变的权力规律。权力不仅是一种相对稀缺的职业资源,更重要的是她在整个社会各种职业中,处于一种君临一切的主宰优越地位。权力是一种象征着力量与智慧的社会等级标志,她能使人敬畏,使人服从;使人崇拜,使人赞美。她能给个体带来名声与地位、金钱与荣誉、爱情与友谊……给群体带来国家与统治、法律与秩序、道德与利益……所以,人们必然要去竞争她。两个敌对群体之间的权力竞争,甚至不惜付诸暴力,不惜“前仆后继”经历几代人的努力。在同一群体内部的权力竞争,则一般通过能力道德或腐败权术的方式。

权力竞争源于权力优越,权力优越源于权力本身。要否定权力竞争,就必须否定权力优越,而否定权力优越就等于否定权力本身。这是一串环环相扣无法打断的逻辑链环。诚然,权力竞争的形式和表现,在不同的权力机制下各不相同。或武力争斗,或和平斗争;或公开的、光明正大的、堂而皇之地进行,或暗地的、偷偷摸摸的不可告人地进行;或通过能力道德,或通过腐败权术……等等,不一而足。但不管怎样,只要权力存在,权力竞争也必然存在,至多不过是竞争的形式和表现不同而已罢了。即使是在我国现行的、通过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实现的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下,其否定排斥权力竞争,也并不能真正消除权力竞争。现实表明,这种违背客观权力规律的权力机制,与否定权力优越一样,只能是导致又一种权力者在权力竞争上的虚伪人格。权力竞争本身并无所谓什么对错,问题在于是通过什么手段或途径。

人的素质有高低之分,有高素质者,也有低素质者。就同一群体或同一权力内部的权力个体竞争而言,其采取什么手段或途径,主要与个体的素质最为相关。高素质者与低素质者是一种对称,这种对称或对立统一是宇宙的普遍法则之一。下面我们将看到,低素质者与腐败权术的权力竞争方式及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三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人的素质的具体内涵,主要包括能力与道德两个方面,也即人们所常说的德才兼备。人的素质主要包括能力与道德两个方面,但并不就等于二者简单相加之和。若此,其必须是人的素质不是一个整体,分开割裂为能力与道德两个独立部分的情况下,才能够成立。实际情况当然不是如此,人的素质是一个整体,能力与道德同时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决定、影响着一个人的整体素质。而且,能力与道德,二者中仅任何一方面的优秀,都不足以决定一个人的整体素质就高;而其仅任何一方面的低劣,就足以影响至一个人的整体素质不高。譬如,一个人虽然能力很强,但道德却极差,能力很强不足以决定这个人的整体素质就高,道德极差却足以影响至这个人的整体素质不高。反之亦然,一个人道德很好,但能力却极差,道德很好不足以决定这个人整体素质就高,能力极差却足以影响至这个人的整体素质不高。这样,高素质必须是能力与道德都优秀者;而低素质则可能有多种情况,或能力与道德都低劣者,或能力与道德二者其中之一低劣者,都足以构成一个人整体素质较低。诚然,人的素质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永远处于一种动态过程;但其又是相对静止的,个体的现实存在、历史过程都具体肯定着他的素质究竟如何。

对于社会、群体来说,自然希望权力者德才兼备,是能力与道德皆优秀者。只有这样,才符合社会、群体的利益。因此,按照社会、群体利益机制,当然是高素质者最有望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但对于个体来说,能力与道德只是手段,权力之优越才是目的。只要能够达到目的或为了达到目的,个体不一定必然通过能力与道德,也可能或也可以通过腐败权术竞争权力。或此或彼,主要取决于个体利益机制而定。于低素质者而言,在权力竞争中,腐败权术对其有利;或换一句话说,低素质者要想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都必然通过腐败权术。道理很简单,一是能力与道德正是低素质者之短或相对之短,即使他们付出比高素质者更大的努力,在公开、自由、平等的权力竞争中,也很难有望侥幸获胜。二是腐败权术正是低素质者所长或相对所长,尤其是道德低劣类的低素质者(即小人),在权力竞争中,可以无所顾忌、胆大妄为、不择手段、任意恣行;而高素质者们(即君子),则往往有所顾忌,或受道德规范约束限制,或天生不擅长腐败权术,只善于谋事不善于谋人。

不过,通过腐败权术进行权力竞争,只有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的集权、专制、人治性条件下才大有用武之地(封建社会为权力自然人事机制,同样集权、专制、人治)。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我们不仅是权力者的组织委任制,即使是“党代会”、“人代会”形式的选任制,主观上我们都力图去操纵控制左右她,客观上我们也实际基本能够操纵控制左右她。因此,权力者的升迁与否,主要掌握在上级委任者手中,其取决于委任者的个人品质和知人善任水平,随意性极大。她的人治性的权力法则,是层层只对上级个体和上级领导机关负责,而不对人民或民意机构负责,她是靠人治和形形色色的宗法关系等陈腐东西来维持的。在这种权力由更大的权力者授予的体制中,保住权力的要诀就是眼睛向上,跟对人,站准队,拍好马屁。构筑好了这样的利益圈子,权力就有了保护伞,腐败便总能逢凶化吉。有了这些心得,则各级权力者只须精通腐败权术,只须千方百计地取悦上级,就可以仕途得意,步步升迁,甚至为所欲为。

在上述情形之下,就必然产生一种政治上的格勒善法则现象,即腐败权术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人们就不会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这里的格勒善法则,我是一种借用或移植。其原是指经济领域货币流通中的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现象:如两种铸币面值相同,却由价值不同的金属铸成,则价值低的货币会使价值高的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这一现象的法则,在政治领域的权力竞争中也同样有效,腐败权术有如劣币,能力道德有如良币,如果腐败权术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人们同样也就不会去通过能力道德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当然,其于素质状况不同的权力者或人们,具体情形也各不相同,让我逐一述之。

对于低素质者而言,诚如我已经分析所述,其要想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都必然通过腐败权术。但低素质者的个中情况比较复杂,其在权力竞争中的格勒善法则现象,这里有必要再作更进一步的分析。第一种情况是能力与道德两方面都低劣,这种低素质者,在公开、自由、平等的权力市场竞争的机制下,根本不可能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只有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的人治性条件下,才能够为他们提供了通过腐败权术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的“英雄用武之地”或可能。所以,他们在权力竞争中,是地地道道的、完全意义上的“劣币”持有者,能否取胜,主要取决于其的腐败权术水平及客观环境所提供的条件、机遇。但这种低素质者,其在权力竞争及权力运用中,玩弄腐败权术往往无所不用其极,其能爬上高官要位者尽管不多,可也远不是绝无仅有。第二种情况是虽然道德低劣,但能力上却又相对较强。这种低素质者,本来在任何权力机制下的权力竞争中,都有可能通过能力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但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的人治性条件下,他们通过腐败权术,不通过能力,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相对成本代价要较小。因此,权衡之下,他们必然选择通过腐败权术。而且,由于他们能力素质较强,在腐败权术上的能量也极大——注意,这里能力已异化为权术;在权力竞争中能爬上高官要位的低素质者,也大多只有他们。第三种情况是尽管能力素质较差,但在道德品质上却不失正直、老实、忠厚。这种低素质者,在公开、自由、平等的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下,一般很难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特别是一些重要关键的权力位置更是如此。但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的人治性条件下,权力腐败现象普遍严重泛滥,民众对之深恶痛绝,使他们有可能通过道德上的廉洁自律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但就在这时,道德也已经异化为权术。对于这种低素质者来说,他们甚至潜意识中希望别的权力者腐败,并且不希望完全彻底反腐败,这样更有利于他们在权力竞争中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但由能力所限,他们爬上高官要位的可能性极小,且一般只能可遇不可求。

权力竞争中的格勒善法则于高素质者而言,则包含着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如果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的人治条件下,腐败权术可以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就必然会对高素质者产生一种诱惑;因为通过腐败权术比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其所付出的成本代价要小得多。当在政治现实中,腐败权术能够普遍盛行时,高素质者受到利益驱动就会向低素质者趋同。第二层意思是,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的人治条件下,高素质者的能力道德优势竞争不过低素质者的腐败权术。也就是说,在权力竞争或权力斗争中,君子斗不过小人,反而为小人所战胜、打倒。其个中原因,主要是由于权力计划人事机制的人治性必然倚仗政治韬略与权术所使然,而正如我前面已经所述,高素质者在这方面往往有所顾忌和幼稚,只善于谋事不善于谋人;低素质者则不择手段和老练,不善于谋事却善于谋人。在这种情形之下,当低素质者于权力竞争和权力斗争中占优势时,高素质者为利益驱动也会向其趋同,将能力道德异化为腐败权术,去取得或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当然,除此之外,高素质者也还可以有另外一种选择,即洁身自爱,拒腐败权术于千里之外,但这样一来,在大多数情况下,权力及权力优越也就与他们无缘。总之,只要权力及权力优越的取得或维持,是仰仗于计划、人治、集权、专制下的腐败与权术,而不是依靠市场、法治、民主、自由下的能力与道德,就必然诱导促使高素质者向低素质者的腐败权术趋同。

在目前,我无意全然否定一切政治权术,更无意全然否定政治韬略。这至少在目前是不现实,是一种很幼稚的想法或观点。就中国目前的具体国情与现实而言,我们如果不能实现中国社会政治一时的稳定——计划、人治、集权(专制)政治下的政治韬略与权术对此具有重要作用,就无以谋现实中国社会政治长远的稳定。但这只是真理的一面,真理的另一面是,如果没有现实中国社会政治长远的稳定,就更无以谋现实中国社会政治一时的真正稳定。二者之间,如果不是就一时一事而是就长远整体而论,正所谓“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也。何以为本?何以为末?孰重孰轻?难道还不一目了然吗?现在集中到一点,问题的关键是怎样走出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权力滋生腐败权术的弊端?从近几年来直至目前,无论是理论精英界,还是社会大众中,都以几种思潮或主张、观点在主导和领风气之先。

现行政治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以及出于各种动机恐乱求稳的一些社会群体或人们,他们想要消除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以便保存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他们主张在基本上保持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模式的前提下,通过一些渐进性的修补、改革,使之逐渐适应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特别强调要真正地、切实地通过道德教育、健全法制(或法治)、加强监督、推进改革等几种主要方式或手段,来有效遏制、克服政治领域的权力消极腐败现象,实现和达到社会的公平与稳定。但是,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其根源主要是在于权力道德化以及与之相联系的计划性、人治性、集权(专制)性等机制性缺陷。自然,要消除、改变这一根源,其就必须进行制度机制创新,舍此别无途径。可是,这一主张虽然也看到了并也承认,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存在着许多具体弊端。但就这一主张的目的而言,其是要在完全保持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模式的原则下,去实现消除这些弊端。或者换一句话说,这一主张要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却不要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或者更进一步地说,要消除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却不要构成改变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危险。一句话,在这一主张者眼里,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至多只不过是需要进行一些修补或局部改革摆了。据此,奉行这一主张的我国当局者,其也对现行的政治体制进行一些修补和或多或少的改革。但其所认同的一切改革,绝不是对我国现实政治体制中存在着的计划性、人治性、集权(专制)性缺陷进行根本性的变革,而仅是一些皮毛上的改革,这些改革是在完全不触动我国现行政治模式的基础上实行的,因而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她的上述种种缺陷,从而真正走出她原有的那些弊端。即使是按其积极意义来说,也只能至多是想将弊端限制在人们表面上能够忍受的范围内。总而言之,这是一种“鱼翅与熊掌都能兼得”式的主张。

现行政治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中还有一部分人,包括一部分权力腐败分子、一部分在改革中靠合法或不合法手段暴富的社会群体,他们还不满足或担心是否可以长久稳定维持现有的既得利益。于是,一些有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的所谓政治、经济、文化精英,便是他们的代言人。其主张从根本上学习、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成功的政治体制模式,实际上其实也就是移植、照搬,即走资产阶级民主、法治政治体制模式之路。关于这一种主张,中国有中国的国情现实,社会主义制度更有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根本的不同。西方国家现行的政治体制模式,是资本主义制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完善的。其在阶级性上具有鲜明的资产阶级性,基本上主要是适应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并服从、服务于资本主义制度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特征的经济基础。因此,假设我们要移植、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模式,就不能不考虑其是否适应我们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会对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产生消极不利的影响甚至构成破坏威胁。实际中,这种考虑是客观现实的。上述这种主张在赞颂西方政治体制的同时,却忘记了或有意不讲起其与私有制的相互联系。他们对社会主义运动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已经一半是怀疑,一半是诽谤。对此,我深信中国当代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体制的生命力,必须植根于我们脚下这块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

还有一些真正有良知的政治、经济、文化精英,他们主观上想成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广大普通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言人。他们主张在学习、借鉴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正确和行之有效的资产阶级民主、法治理论及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政治体制,并也特别强调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政治体制,在道义上所谓的公平、正义与道德性。不可否认,这种主张来源于对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弊端比较深刻精辟地分析与研究,并由此得出了许多相对客观正确的结论。譬如,他们确凿地证明与指出,我国的现行政治体制中仍然还残存着许多封建主义因素。在实际消除这些弊端上,他们也提出了一些具体途径或对策,如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主张学习、借鉴资本主义制度的民主、法治政治体制模式为我所用,从而建立一种全新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政治体制。但是由于他们并未自觉地意识到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弊端的权力道德化根源,是用权力道德化观点在观察、思维而得到这一切的。所以,他们的最初出发点和最终立足点都建立在一个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上。即他们要权力道德化,却不要权力腐败。他们看到了现行政制度弊端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恶劣破坏,看到了权力腐败带来了种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与社会不公。因此,他们呼吁并寄希望于权力者和整个社会建立起一种道德与政治责任感。但现实已经证明,或将会证明,这种主张除了面对现实的几份忧虑、几份困惑甚至几份无奈之外,更多的只是一些无济于事、不切实际的空谈与空想。

还有一种也许不屑一提的极左主张。这一主张者企图证明,改革开放正在中国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或“党内资产阶级化的利益集团联盟”以及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当前最大的危机是“和平演变”。他们机械地坚持社会主义,实际却反对社会主义改革。按照这一主张,则不仅仅是给目前仍在推进的改革套上一种新的思想枷锁,而是要完全反对、取消改革,倒退到改革前那种更左的体制的中去。这一主张的宣扬者,他们大都熟读马列经典著作,其基本策略是“挟马恩以令诸侯”,当然,有时他们也引用邓小平、江泽民的一些话,扯大旗作虎皮,借助“钟馗打鬼”。他们中一些人的主张,甚至几乎简单幼稚到就是一句话,即回到毛泽东时代。他们远离实际改革开放进程,完全不知道整个世界已经发生了一些什么变化,总是有意无意地带着一种“文革”遗风,令人感到可笑可悲。但更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腐败败坏了改革的声誉,这一主张却也在不少人们中引起了共鸣。

从上述几种代表性的思潮及主张、观点中,我们都未能真正看到解决中国当前现实政治体制问题的希望与关键。它们除了第二种主张,是建立在一种资产阶级式的权力道德化思想基础之上,根本不考虑中国的国情现实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际,他们只看到资产阶级道德,看不到无产阶级利益外。其余三种主张,则是建立在一种无产阶级式的权力道德化思想基础之上。是无产阶级式的权力道德思想的三种不同表现形式,她们的共同之处是,只看到权力道德,看不到权力利益。

马克思说过:“‘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利益机制是人类社会最高或最终的法则,道德只不过是利益机制的副产品而已。世上没有空洞的不包含任何利益之道德,如果一种道德没有利益基础,人人受害;那么,即使是一条数学公理,也早就被人们推翻了。人类社会迄今为止,一切阶级斗争的历史,一切经济、政治、文化的历史,都是围绕着利益,而不是道德。在任何人类行为(包括道德)背后,我们都可以找出利益之手。在历史中存在的社会个体或群体,自然也逃脱不了利益机制法则的支配。在利益之神面前,任何社会个体或群体都只是臣民与奴隶。在权力问题上,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也应当掌握、利用与服从人类社会这一利益机制的客观规律。于总体上而言,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利益之剑,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在经济私有权力;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利益之剑,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社会政治公共权力。利益之剑所在之处,可以创造出人们在道德范畴下不可想象的奇迹;不过,这种奇迹是害还是益?取决于其是属于和有利于什么阶级、什么社会群体。于权力领域,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应该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利益之剑,去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生存之犁取得权力的土地。我们不应该陷入权力道德化的唯心主义窠臼,作茧自缚,束缚自己。

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已经取得国家政权的情形之下,要铸造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权力领域的利益之剑,就首先必须将权力客观化,正大光明地承认和给予权力足够的优越,然后根据利益机制法则,承认和实行权力公开、自由、平等地竞争,即建立权力人事上的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以便通过利益机制,去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与公有制经济,培养、造就和选拔出整个社会潜在的所有而不是少量的最优秀高素质者人才。

过去我们之所以在权力竞争中道德不如腐败,能力不如权术,高素质者不如低素质者,“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人“后天下之富而富”。这一切不公平的根源乃是权力缺少机会均等的竞争机制,缺少一种客观的度量衡——市场。当权力竞争没有以机会均等的市场机制为前提的时候,只有腐败权术才“英雄大有用武之地”。而在权力市场的公开、自由、平等竞争机制下,一切由市场因素来选择,通过能力道德即可以,也只有这样才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此时的劣币(腐败权术)与良币(能力道德),已不再等值,于是腐败权术便成了高素质者(包括高素质权力者,下同)的对立面。因为,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中普遍存在腐败权术情况下的权力竞争,高素质者不一定竞争得过低素质者。所以,受利益机制法则支配,只须外部客观条件具备,高素质者天然具有反腐败权术的客观倾向。其一,腐败权术使其不一定能获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其二,其不须通过腐败权术,通过能力道德便不仅可以而且可以名正言顺地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

诚然,任何政治学上的机制,都是人的意义上的机制,而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机制。但人类心理学方面(包括人类深层心理与行为心理)的研究成就,已经向我们证明,人的意义上的机制与物理学意义上的机制,并没有本质意义的不同,都是可设计、控制、操纵的,只不过是人的意义上的机制之作用表现更复杂、隐蔽、辩证罢了。

机制就是导向,机制也是制约;一种机制,就是一种选择。机制具有一种无形的客观力量,在一定意义上,个体只不过是供机制选择、加工的材料。这难道还不是吗?我完全可以断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将有如中国二十一年前教育上恢复高考机制的改革,其对提高我国政治领域的行政水平与效率,对消除、遏制政治领域中的腐败权术现象,会起到一种根本性的巨大作用。其必然会象二十一年前所恢复的高考机制,促使莘莘学子们将聪明才智与精力,集中到为中华崛起而刻苦发奋学习上来一样;促使权力者们以及有志于加入权力者行列的人们,将聪明才智与精力,集中到为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事业而努力培养、提高自身的能力道德素质上来。

对于那些低素质者来说,他们在未来历史中的命运,只能使我想起中国那则“滥竽充数”的古老寓言中的南郭先生。当然,政治现实不象寓言一样简单。低素质者决不会自觉或自愿放弃权力大门的入场券。但这并不要紧,现实会很快告诉他们,原来那种腐败权术伎俩,在全新的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中,已经完全不适用了。不管是他们诅咒怨恨也好,抵制反对也好,至多不过能在最初开始时想法阻止新的机制建立,一旦新的机制建立起来后,他们一切的诅咒与怨恨,一切的抵制与反对,就将变得是无用和多余。随着历史发展的进程,新的机制本身,自然会用无情的现实很快教育他们。在新的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下,与权力将低素质者拒于大门之外一样不可避免的是,其却必然向所有的高素质者敞开权力之门。

在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之下,一切大大小小的权力者及所有有志于加入权力者行列的人们,都可以而且也必须公开、自由、平等地进行竞争。而正是在这种机制之下,权力者真正成为政治市场中的一个个责、权、利相统一的主体,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就也是同样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恪尽职守,尽心尽力,一张票、一世情,决不会为了一次宴请、一份贿赂而去腐败渎职;我们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公共行政,将因此变得充满生机活力。

这种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从系统论的角度而言,可以简洁性地表述为:社会主义权力优越加社会主义权力制约,再加社会主义权力竞争,即等于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权力者勤政、廉政。毫无疑义,我们是要在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模式之下,去具体实现这种社会主义权力市场竞争机制。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模式,决不是不顾中国的国情现实和社会主义公有制实际,去盲目地移植、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模式。至少无产阶级从自己的利益所在出发,要比资产阶级更客观地承认权力优越,主张权力竞争;并真正给予权力优越和实行权力竞争。由利益机制决定,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包括权力优越、权力制约及权力竞争,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公共组织的圣经。这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模式,她必须以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为理论基础,要有利于具体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有利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政治竞争,有利于保持中国社会政治的长期稳定。因此,同样也毫无疑义,这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模式,决不是我们现行的目前这种政治体制模式,其必须进行旨在能消除其现存的计划性、人治性、集权(专制)性等机制性缺陷的根本性改革。不这样,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就会停滞,甚至向右或向左倒退,而走不出目前的困境。

五、超越历史与平等

二十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时骤时缓,一直没有停顿。但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光打雷、不下雨。正如地震形成的过程一样,改革遇到阻挠的力量越大、时间愈长,其积累之突破的力量、能量愈巨。近几年来,要求加速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便正是越来越一阵高过一阵,甚至一些“有识之士”已在“危言耸听”。当然,更多一些“有识之士”却在“粉饰太平”,或换言之也在进行另一种“危言耸听”。

偌大个中国,摆在每一位中国人面前,摆在中国当局者面前,能够够得上供选择或参考的,就只有这两种基本的观点,就唯有这两种基本的声音。何去何从?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命运,关系到一个政党的存亡,关系到一种主义的生命。我比任何人都更清醒地意识到中国目前的处境,社会主义目前的处境;这两种基本的观点,都不是正确的观点;这两种基本的声音,都不是真理的声音。

这两种基本的观点、两种基本的声音,都只仅仅是主张改革激进或保守之争。激进和保守都是一种改革方法上的错误,但却都不是一种改革方向上的错误。在这里,首先问题更是出在改革的取向及目标设置上,不论是主张改革激进或保守,他们都没有真正发现中国目前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所遇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也没有能够找到解决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所遇到问题的真正关键。

人类社会主义运动从莫尔的《乌托邦》甚至更早算起,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即理论探索时期与实践探索时期。其间,经历了三个明显的阶段和两次革命性的历史飞跃。在马克思之前的理论探索时期,至多不过是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进行过一些社会学性的、“实验室”式的社会主义试验,还谈不上任何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运动实践。这一时期,属于人类社会主义运动的空想阶段。

马克思的主要贡献在于,系统完善地发现并创立了阶级斗争与阶级斗争学说,将社会主义理论与无产阶级工人运动相结合,第一次使人类社会主义运动在真正意义上成为科学实践。这是人类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第一次革命性飞跃,实现了人类社会主义运动由空想到科学的历史性转变,使人类社会主义运动的理论探索从空想阶段进入科学阶段。但这一时期,人类的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尚具有任何事物早期的那种有限性。

列宁的主要贡献在于,继承并完善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通过“十月革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国家政权,使人类建立一种没有阶级剥削和压迫的社会主义制度美好理想,第一次从理论变成现实,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开始了人类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性实践探索。这是人类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第二次革命性与历史性飞跃,标志着人类社会主义运动,从此由理论探索时期正式进入了实践探索时期。但是,由于当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或教训可资借鉴,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在很大程度上,难免不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也由于当时俄国是一个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的国家(在这点上,后来陆续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些国家都与俄国的情形大致一样),并没有真正具备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具备的“资产阶级社会里孕育着的新社会的因素”(马克思语),更是本身先天就带着一种人为主观性。这里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社会里孕育着新社会的因素”,除了政治领域资产阶级创造的资本主义民主、法制文明等以外,经济上是指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力、社会化生产以及社会化生产的各种科学管理形式,这些东西不是封建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初期所能创造的。就此而言,没有充分发展、发达的资本主义,也就没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新社会的因素”。列宁看到了也承认了这一点,但列宁认为,这不能作为拒绝无产阶级在特殊有利形势下夺取政权的理由,只要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就有可能创造出为实现社会主义所必要的生产力水平及其政治文化条件。并且,列宁领导布尔维克党人,立即开始了在俄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探索。应该说,列宁是比较清醒和实事求是的。遗憾的是,在列宁逝世以后,墨守成规的教条主义代替了事实求是的探索精神,苏联的社会主义探索没有能在列宁已经奠定的基础上朝正确方向继续前进,以致最终也未能走出社会主义探索的主观性,而达到客观性的彼岸。这种社会主义探索的主观性集中表现为,经济领域实行和追求完全排斥市场机制的、纯而又纯的公有制计划经济,政治领域则陷入了权力道德化的唯心主义泥潭。这一时期,从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直到1991年苏联解体,是人类社会主义运动实践探索时期的主观阶段。

人类社会主义运动在二十世纪进入实践探索时期后,之所以遇到了上述前所未有的障碍与挑战,多少社会主义者在主观性的黑暗中探索徘徊。按照马克思或唯物主义的观点,认识不可能超前实践,因此这似乎在客观上是不可避免的。二十世纪,社会主义者实践探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主观阶段历史,再一次证实了这种观点。只有在现在,只有在中国,社会主义经历过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方面的实践;只有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到尽头,再走下去就是私有化,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已经没有退路,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空想或主观成份与客观现实的各种矛盾充分暴露后;只有这时,才为社会主义者产生认识上的飞跃,发现真正能使社会主义走出困境的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真理,提供现实上的可能。从这种意义上说,由谁来发现这一真理,只不过是这种必然性中的一种偶然。本书的全部意义和贡献在于,发现并提出了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与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学说。这一学说的全部基础奠定在一个十分简单却很可能有争议的事实,即权力优越之上。从这一事实出发,我推翻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以权力道德化为出发点的一切结论,推导出了一系列全新的唯物主义结论。我坚信,在这些结论的正确指导下,人类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探索,将进入一个新的客观阶段。

按照这些结论,目前社会主义的困境,原因不仅是甚至不主要是在于经济体制,而也许更主要是在于政治体制。社会主义为了摆脱困境,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或寓政治体制改革于经济改革之中,而不突出重视政治体制改革,其无异于头痛医脚。经济与政治之间相互密切联系,社会主义病在脚上(经济),根却在头上(政治)。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不是由于道德性,而是由于客观性。权力道德化过去使社会主义公有制陷入困境,现在仍在使她陷入困境。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至所以未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也未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政治领域权力体制上的权力道德化,否定权力优越,否定权力竞争。在计划经济下,她使我们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在市场经济下,她又使腐败始终困扰我们。

抵御与权力、金钱腐蚀性有关的权力腐败现象的最有效防腐剂,是利益而不是道德。反之,只要权力道德化因素不消除,无论我们打击、防范多严,即使今天把所有的腐败分子全部杀完,明天照样新的一批腐败分子又会冒出来。我们与腐败现象或腐败分子之间的斗争,就变成了割韭菜。韭菜之所以割了又长,是因为我们没有挖掉它的根。而权力腐败的根,就是权力道德化,以前也曾经是权力神化或其它权力唯心主义。

权力者成为道德天使,不食人间烟火,这固然“可敬可亲”。但事实证明,现实中这是行不通或不可能的。这种貌似人们所期望的理想道德性的权力道德化思想观点与主张在现实中十分具有欺骗性和虚伪性,很容易使人分辩不清。可事实上又如何呢?现实中权力者优越,这是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清楚的常识,更何况乎我们大人,社会上人们不是经常戏言“宁做公仆,不当主人”吗?这种理论与现实或意识形态与事实的分离,早已经是成为全社会都深切地感受到的一种难解的痛苦。无产阶级在权力问题上应该抛弃资产阶级的道德遮羞布,把主张权力优越、主张权力竞争的口号鲜明地写到自己的旗帜上了。

虚伪的或“虔诚”的社会主义“卫道”者们肯定会说,这岂不是鼓励人们争权夺利,与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水火不相容吗?不过他们忘了,用不着我去鼓励,这套表面的道德文章,这种唯心主义高调,是抵挡不住权力者心中受到利益支配的欲望的——无论这种欲望是正当的为自己辛勤劳动所应得报酬,还是不正当的贪欲。她的最主要功用只是在于,造就权力者虚伪的双重人格。

主张权力竞争,并不是我个人的天才创造或发明。这一主张,只不过是过去的和现存的所有权力历史事实上的总结与反映。不管你喜不喜欢,承不承认,权力优越与权力竞争这一事实,她与权力一起产生,一起存在至今。这一事实不需要我创造,她就每时每刻在我们身边存在、发生。我现在只不过是要堵后门开前门,用光明正大的在法定下一步到位的权力优越代替羞羞答答的犹抱琵琶半遮面要经过人治才能够真正到位的权力优越,用通过能力道德公开正当的权力竞争代替通过腐败权术暗地里不正当的权力竞争罢了。

但是,人们在观念上一下子会不会接受?在心理上一下子会不会适应?这倒可能是一个很现实性疑问。是的,做了几十年至少是名份上的“主人”,突然回到现实真象之中,在心理上肯定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何况我们是一个平均主义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度,几千年的古训“不患寡,只患不均”甚至延续至今,这更需要我们一次观念上的革命——超越平等。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先来看看我们为什么追求平等?还不是由于现实中存在剥削、压迫、腐败等种种不公正的不平等,才使我们产生要求有一种公正的平等的理想与愿望。同样是由于存在决定意识,个体之间智力、体力、气质、相貌的等种种差异,也使我们从来就没有奢望或幻想过要每个人都完全绝对平等。所以说,实际上我们追求的不是一种终极意义上或结果意义上的绝对平等,而是一种公正意义上或过程意义上的相对平等。

否则,最现实的是,受到最大损害的正是处于不利地位的被统治阶级、非权力者。因此,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民或无产阶级也并不一概反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公共权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公共权力代表着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利益,否定权力优越,在权力上企图实现一种权力道德化式的平等,受到损害的更最终只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无产阶级自己。权力者是社会的公仆,只有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权力义务与责任,没有与非权力者不同的权力优越权利。这种虚伪的公正平等,在现实中要么不可能真正实行,要么实行了也不可能真正的公正平等。现实中正是二者兼有之。

但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即权力道德化不可能真正实行或某种程度、某种意义上确实在实行,到头来受到损害的都最终还是广大的非权力者。在权力道德化的虚伪平等之下,实际上哪里还有什么非权力者的公正平等?权力腐败,受到损害的是人民;社会失控,受到损害的也是人民;公有制陷入困境,受到损害的还是人民。

为了实现真正可能的平等,从现在起,我们必须承认,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现实中权力、地位、金钱、财产终极意义上的平等,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体智力、体力、气质、相貌等先天上的差异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后天主观努力,应是权力、地位、金钱、财产上不平等的唯一根源。但这并不妨碍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理想,并不妨碍我们追求公正意义上的平等。

毛泽东看不到这一点,竟幻想一种“乌托邦”式的平等,道德化地主张所有人都要学工、学农、学军、学文……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与由人与人之间客观差异决定的社会分工进步性南辕北辙。换言之“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我们只有承认她进而因势利导,切不可却幻想什么去改变她,那怕也许是出于真心为了追求所谓的公正平等。举例如:崔永元风趣幽默,是人们公认的主持天才,若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客观差异,让其去从事体力劳动,将是整个社会一大损失。一个社会只有所有人才都适得其所,才能最佳、最快地发展,使每个人的利益最大化。

如果说,非权力者在虚伪的权力道德化中没有得到任何实在的利益;那么,低素质权力者却是权力道德化或多或少的既得利益者。所以,他们要维护权力道德化,要维护以权力道德化为理论基础的现有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政治体制改革为什么一直步履艰难,甚至举步唯艰?究其根源之一,主要就是前者基本上没有真正触动低素质权力者之既得利益,反而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扩大了其的既得利益,而后者则必然的要在根本上不可避免地触动低素质权力者之一部分既得利益。

面对低素质权力者们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为了一已既得利益而置国家、民族、阶级、政党整体利益不顾的种种盲目缺乏理性的行为,我不禁要追问,殊不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个人的幸运不能够带来整个国家、民族、阶级、政党的幸运,但一个国家、民族、阶级、政党的灾难则迟早会波及她的每一个成员。想想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未来前途,想想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惨痛教训,为了国家、民族、阶级、政党的利益,我们的权力者们应当超越自我,对自身的既得利益进行一次自我剥夺的革命,你们失去的仅是自己的一点小利,得到的则是整个国家、民族、阶级、政党的振兴。

不过,对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中国高层当局者来说,政治体制改革是否会乱党、乱国、乱军?这也许才是他们最主要的考虑或担心。应当说,在反腐败与政治体制改革上,我们党也早已经意识到问题的尖锐紧迫性,并正在采取各种措施,目前之所以没有象经济体制改革那样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除了从稳妥起见怕引起社会政局震荡外,更主要是因为在政治体制改革理论上没有根本性的突破——没有象经济体制改革上,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根本性突破,还没有发现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这一真理,实践受到理论的局限。没有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这一真理的正确指导,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就必然是在主观性的黑暗中摸索向前。并且,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配套突破,经济体制改革也只能走到今天,再深化下去,势必举步唯艰,甚至僵持之下,还会有可能出现向左或向右倒退的危险。如果那样的话无论是向左还是向左,或僵持于二者之间,必然都最终将酿中国社会的长期动荡不安。

不管怎么说,中国真正意义的改革是从文化教育领域77年恢复高考,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开始的,然后经济领域农村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是逐渐引入市场公平竞争机制,至今政治领域的政治体制改革,引入权力市场竞争机制,是最难迈出但必须迈出的最后一步。

回顾二十年的改革历程,政府行为与个体行为往往是非同步的。在经济改革、文化改革上,由于利益驱动,个体行为超前政府行为,使改革自然而然地呈加速进行。反之,在政治改革上,由于触及低素质权力者既得利益,个体行为滞后于政府行为,使政治改革阻力重重,举步艰难。改革的艰难,迫使我们在策略上选择一条先易后难的渐进式改革道路。在经济改革上是如此,在一再拖延的政治体制改革上更是如此,目前其正在沿袭着经济体制改革模式的道路,从广大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开始逐渐推进。但这最终仍回避不了改革的方向、目的、蓝图等最关键实质问题。这一点已在先期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上明显地凸现出来,改革遇到了无法回避和逾越的产权问题。而政治全制改革则更将是如此,目前正在推进的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历史将证明其指导、代替不了国家制度的根本政治体制改革。

出路只有一条,与其一再贻误时机,使改革在困境中越陷越深,不如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果断、坚定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开放必须尽早地闯过政治体制改革这一关。

德国诗人海涅说得好:“思想走在行动之前,就象闪电走在雷鸣之前一样。”现在,二十世纪末的中国非常需要有一道“思想的闪电”来照亮中国大地。今天,这道“思想的闪电”终于已经到来,她就是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这一真理。我们前面已经看到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这一真理,首先是承认权力天然要求优越,进而导出权力优越必然引起竞争,因此主张社会主义权力优越、社会主义权力制约与社会主义权力竞争。当然,要做到这些,我们不可能幻想在一天早上就突然实现。但是丑媳妇迟早必须见公婆,下面这些措施,我们似乎无可避免地要迟早必须着手进行。它们包括:

1、在意识形态上全面否定权力道德化,名正言顺地承认权力优越与权力竞争。

2、着手制定有关权力优越(包括行政、事业、企业三方面的公共权力)的各种法律、政策规定,逐步全面、具体提高、落实权力者的应有优越待遇,同时加大权力的责任和对权力的制约,逐步实现新闻舆论自由,强化公民权力对国家权力的监督。

3、确立新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代之以权力取得宜民主,要通过市场竞争,权力行使(含用人)宜集中,相应要承担责任。舍此,中国任何形式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探索都将流于形式。

4、改革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之代表职业制,并在代表和官员的选举上引入竞选机制,实行公开、自由、平等的竞争。

5、改革现行的干部委任制,使之与责任制相互配套制约,即由通过竞争而选任或考任、聘任的官员以及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自己决定共同执政内阁组成人员以及共同行政(或经营管理)的辅官(或辅助经营管理人员)之委任,并与其共进退。

6、通过法律规定行政、事业、企业三方面公共权力的考任、聘任程序、规则及范围,使之与考核制相互配套制约,即定期进行考核,据此决定其升降去留。

7、改革现行的人民政治协商制度,彻底否定资产阶级党争(西方国家政治现实证明其弊大于利),不允许反对党存在,也无必要民主党派存在(现有各民主党派可逐步变成类似工商联性质的非党群团组织),在坚持党的领导,党掌握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条件下,实行党政分工与分开(即在分工的基础上分开,下同),稳住党这一块,放活政那一块,即不论是共产党人士还是非党民主人士,都以个人的身份自由、平等竞争。

8、实行政企分工与分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形成公有制企业厂长、经理市场竞争机制,以此来激励约束其行为。

9、实行政事分工与分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事业单位用人市场竞争机制。

毫无疑问,上述这一切,无异于是我国目前政治体制的一场真正革命,其必然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与障碍。我寄希望于中国高素质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权力者,也寄希望于中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的广大人民,还寄希望于中国以振兴国家民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已任的社会各界政治、经济、文化精英;因为在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的真理下,三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相统一的。社会主义是永远戴上权力道德化的唯心主义枷锁,还是与权力道德化彻底决裂,走向唯物主义的客观自由,现在一切取决于你们。

全中国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联合起来!

何路社 1998年11月25日于三明书斋

六、后记

回顾这本小书的诞生,她经过了一段十分曲折的历程。对本书所研究的权力真理问题的思考,其最早至少可以追溯到八十年代初期,当时我还正在大学学习。和所有人一样,我最初的出发点也不可以避免的是站在权力道德化的立场或角度上。这样,我也就不可避免的在这个死胡同里徘徊了十余年,其间尽管也有几次已经走到真理的边缘,但却都与之失之交臂。直到1996年11月的一天,我才突然顿悟到权力天然要求优越,从这点出发,终于走出了权力道德化的死胡同,眼前顿时出现一片豁然开朗的崭新的天地。

我惊喜地发现,从权力优越出发,可以建立起一种新的客观科学反腐败理论体系,并进而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历史进步性的具体实现找到一条完全切实可行的新路。然而,我当然明白要创立一种新的理论或学说,绝非轻而易举一蹴而就之事。为了慎重严谨起见,我有意将这一发现暂时搁置冷处理,让她经受一段时间的考验。其间,我用以往所观察、了解到的一切事实、资料来苛刻地审视这一理论,看其是否完全真正站得住脚;用这一理论与现有的各种反腐败理论进行比较,看其是否更客观科学,具有真理性,真正揭示了权力运行的客观规律;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现实对照这一理论,看其是否经受得起实践的检验。经过一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后,当所有之答案都是肯定的时,我对这一发现的真理性已经确信无疑。1998年7月7日才开始正式动笔,至1998年11月25日终于完成了这本小书的第一稿,计12万6千字,包括:正文7万9千字,附录一《一个权力唯物论者的思想轨迹》2万字(为我历年来手记的选摘),附录二《试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1万4千字(论文,写于1990年12月),附录三《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权力腐败现象探析》1万3千字(论文,写于1992年3月)。

在开始写作第一稿时,正值98年洪水,这一年又有大量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全国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也远未能得到真正根本上的遏制。写完第一稿不久,时间翻到1999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革所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仍在日益加深,所有的现实都在继续印证着这本小书所阐明理论之正确性。这一切使我有了一种使命感,要对历史负责,尽快将这本小书推向社会。1999年6月25日至7月5日,我对第一稿进行了一次压缩修改,使之阐述得更精炼、更清晰。修改后的第二稿仅6万余字,正文从第一稿的7万9千字压缩修改至4万余字,并删掉了附录二和附录三。读者现在看到的正是这第二稿。

历史自古不是华山路一条,而是条条道路通罗马。但最近的路却必然只有一条,或是说在这里,能够通向罗马并不是真正关键重要的,这是一个假问题,真问题和真正关键重要的是`怎样通向罗马尽可能最近,即真问题是政治效率。历史就总是在各种通向罗马的可能道路中进行选择。当我们回过头去总结历史时会发现,历史进程中的任何偶然性都有必然性,任何必然性都有偶然性。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一方面,隐藏在复杂历史现象背后的历史发展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另一方面又是,事在人为,人在历史中具有极大的能动性,可或延缓或加快历史的进程。

在今天的中国,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以从根本上遏制权力腐败,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中央党校、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今年分别对121名地(厅)级领导干部与785名城市居民的调查,便以抽象的数据反映了这一点。在121名地(厅)级领导干部中,1999年排在第一位最关注的体制改革是机构人事及政治改革,占51.2%;在785名城市居民中,1999年排在第一位最关注的社会问题是政治腐败,占83.5%。我们正面临的不是社会制度的选择,只是一种政治体制的选择。这种选择的结果要取决于中国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博弈。我这本小书所阐明之真理的现实意义,就是为中国社会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的进步政治力量思想统一起来,奠定一种共同的科学理论基础。

中国目前政治体制改革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并迫在眉睫。我们今天无论走到那里,人不分工农商学兵,地不分东西南北中,到处都可以听见对权力腐败的议论与深恶痛绝。权力腐败已成为中国所有社会问题的症结,中国所有社会问题的症结也都只可能在消除权力腐败那里才得以解决。而造成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便正在于现行的政治体制。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主要是高素质的权力者与知识分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在他们许多人中,于否定权力道德化、否定所谓的民主集中制和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权力领域的公平竞争机制等关键问题上,也已经走到真理的边缘,他们应相互取得联系,携起手来,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下,为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幸福这个目标共同努力。

何路社 1999年11月6日于三明书斋

附:

谈谈我们对马恩的误读

(2011年4月18日,北京日报)

弄懂马恩原著,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工作的重要一环——

马恩的思想常常被误读

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一个科学的思想体系,任何一种简单的归纳都有可能是片面的和抽象的。我们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过程中,必须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在解除了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之后,我们就会发现,作为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中所包含的丰富思想资源是我们走出苏联模式之后重建社会制度、重塑民族精神的重要思想来源,其丰富的思想资源和显著的时代特征都有待我们去研究和开发。特别是马克思的思想常常会发生被误读甚至被抄袭同时被误读的情况,如像杜林、拉萨尔所做的那样。杜林和拉萨尔不仅抄袭马克思的思想,而且肆意歪曲马克思的思想,在剽窃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思想的同时又把它歪曲到非常荒谬的程度。这就使得马克思的思想常常会落入“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的宿命。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是毛泽东新中国成立初期总结中国共产党28年的光辉历程时提出的一个著名判断。结合后来3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我们不难看出,我们当时接受的马克思主义是与社会主义的苏联模式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其思想和实践的总结更多的是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而不尽是原来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

我们至少可以在“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社会主义理论”这两个问题上对这两种不同的思想进行一个简单的比较。

我们对马恩“无产阶级专政”一词的本义有误解

说到无产阶级专政,我们理解的就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阶级镇压,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暴力统治。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讲的“无产阶级专政”不是这个意思,或者说根本不是这个意思。这种误读既有我们照搬原本就存在误读的斯大林式马克思主义的原因,也有我们根据国情实事求是地加以发展的原因。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对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进行了系统地论述。马克思所理解的无产阶级专政指的是一个没有职业军队,没有职业警察,没有职业官吏,甚至没有职业法官和审判官,是一种以公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理方式。马克思在这里首先对国家机器进行了批判,认为国家机器是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要由社会供养的一个多余的赘瘤,在由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它将自行消亡。取代它的是一个只具有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廉价政府”或“社会的代表”,从而“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马克思写道:“公社体制会把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国家这个寄生赘瘤迄今所夺去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机体。仅此一举就会把法国的复兴推动起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157页)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指出:“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特殊的镇压力量了……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在各个领域中将先后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561—562页)

马克思在强调国家这个寄生赘瘤的自行消亡的同时,充分肯定了公社所实行的公职人员普选制度。马克思写道:“法官和审判官,也如其一切公务人员一样,今后均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罢免。”(《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155页)这就是说,马克思认为一切公务人员,包括法官和审判官,都要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罢免。马克思每讲到公务人员实行普选的时候,总要加上“对选民负责”和“可以罢免”这两个内容。没有“可以罢免”这个实质性内容,就可能谈不上对选民负责。这一点常常被我们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

恩格斯在1891年,也就是在马克思起草《法兰西内战》20年后,为该文件所作的导言中也主要是从上述两个方面概述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一方面是国家消亡,取消常备军、职业警察和职业官吏。恩格斯写道:“实际上,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而且在这一点上民主共和国并不亚于君主国。国家再好也不过是在争取统治的斗争中获胜的无产阶级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国家废物全部抛掉。”另一方面是指出巴黎公社为了防止国家公务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所采取的两个可靠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公社所曾付过的最高薪金是6000法郎。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代表机构的代表签发限权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111页)

恩格斯在写完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之后告诉他的读者:“你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巴黎公社。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111-112页)

认真地阅读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著作,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使用的“无产阶级专政”概念与后来我们理解的“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镇压”和“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暴力统治”不是一回事。恰恰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的是这种镇压功能的消亡和取而代之的“人民民主”或工人自治。人们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以巴黎公社为范例来解释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今天的现实,但是,我们不应该误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无产阶级专政概念的说明和解释。因为当我们提到“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时,其发明权总要归功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况且,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所涉及的思想,如廉价政府、服务型政府、民主共和制度、普选制度、罢免权制度、公务员薪酬制度,等等,在其后的政治学理论中始终是一些非常重要的研究话题,只是我们没有充分地重视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些重要思想的时代价值而已。

被误读的马克思恩格斯的所有制思想

我们再以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理论来说明我们在过去的理论和实践中曾严重地误解和偏离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

谈到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有人不免会提出疑问说:“马克思主义强调生产资料国有化和公有制,强调计划经济,不承认市场经济,这就很难时代化”。这里同样存在着把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与列宁、斯大林的理解以及社会主义的苏联模式相混淆的问题。生产资料国有化在中外历史上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过。在马克思的时代,那个曾经主持制定“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的“铁血宰相”俾斯麦就曾经在德国实行过很长时间的国有化运动,后来希特勒在德国搞的国有化和国家社会主义更是给德国和世界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写作《共产党宣言》时期也主张把全部生产资料收归国家所有,这主要反映在《宣言》第二章末尾提出的以国有化为主要内容的10条革命措施。但是,在经历了俾斯麦的国有化运动和发生了巴黎公社的革命之后,两位经典作家的思想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上面我们讲到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国家的批判性表述(例如马克思恩格斯称国家是“一个废物”,“一个祸害”,“一个要由社会供养的寄生赘瘤”,“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寄生赘瘤”,等等)我们也可以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由“国家废物”全部掌握生产资料的想法肯定要发生重大的变化。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72年为《共产党宣言》德文版序言中写道:“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所以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根本没有特别的意义。如果是在今天,这一段在许多方面都会有不同的写法了。由于最近25年来大工业有了巨大发展而工人阶级的政党组织也跟着发展起来,由于首先有了二月革命的实际经验而后来尤其是有了无产阶级第一次掌握政权达两月之久的巴黎公社的实际经验,所以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特别是公社已经证明:‘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见《法兰西内战。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宣言》德文版第19页,那里对这个思想作了更加详细的阐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6页)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特别地提到《宣言》第二章末尾有关国有化的“革命措施”“根本没有特别的意义”,“已经过时”和“今天会有不同的写法了”。“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后人(包括列宁)对这句话的理解各不相同。马克思恩格斯在这句话的括号里说的《法兰西内战》一文中“对这个思想作了更加详细的阐述”。这些阐述我们已经从上面我们引用的《法兰西内战》有关“国家废物”和政府公务人员的产生方式等论述中已经可以看出一个大概。不仅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在那里还谈到了一个非常重要且完全不同于《宣言》时期的经济学思想,即充分地肯定了公社把生产资料完全变成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从而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与《宣言》中简单地把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手里”、“用于国家的支出”等表述不同,这里强调的是“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和“联合起来的合作社”,强调的是劳动的解放,强调的是与《资本论》中的表述一样的使劳动者摆脱受奴役状态或“社会奴隶地位”的“个人所有制”。

所以,关于生产资料国有化的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中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需要我们去认真地进行研究和分析。恩格斯甚至认为国家掌握生产资料是“剥削达到了顶点”。所以恩格斯后来一般讲要由社会直接掌握生产资料。这与《法兰西内战》中的思想是一致的。

另外,关于公有制的问题也是一个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的问题。我个人在有关文章中对这个问题已经作过比较深入的探讨。这里我给读者再举一个马克思对待公有制态度的例子。在《德国工人党纲领》中,拉萨尔在谈到“公平的分配”时设想了这样一个社会,在那里“劳动资料是公共财产,总劳动是由集体调节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32页)。马克思把这一句话同拉萨尔在第一段中所讲的“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的话进行了比较。马克思除了我们都熟悉的对于拉萨尔的所谓“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进行了批判以外,还对拉萨尔在 公有制问题上的看法进行了批判。马克思接着写道:“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于是,‘劳动所得’这个由于含义模糊就是现在也不能接受的用语,便失去了任何意义。”(《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33-434页)马克思这里的意思是说,在一个完全公有制的社会里,不可能有商品经济,因而根本不可能实行按劳分配。马克思的这个思想我们好像从来没有引起过注意。

马克思紧接着这句话后说,恰好相反,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不是一个完全公有制的社会,而是一个“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依然通过“商品交换原则进行调节的”,因而“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34页)。正是在这样一个社会的框架下,马克思才说出了他的按劳分配理论。不过在马克思表述了他的所谓等价劳动获得等价回报的按劳分配原则之后紧接着说,显然,“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依然是资产阶级权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34页)

我们过去一听到“资产阶级权利”就会不舒服,其不知这是马克思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基本表述。另外,我们过去总是把按劳分配与我们过去理解的公有制联系起来,其不知正如马克思所说,完全的公有制是不承认市场经济的,因而在那里不可能出现按劳分配。

绕过教条主义,我们就会看到马克思主义为我们准备的一个令人惊喜的和无限丰富的思想富矿和精神家园

黑龙江大学的张奎良先生在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杂志撰文时感叹道:“马克思的《<公社土地占有制>一书摘要》在我国已出版20多年,至今学术界还无人问津,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2期,第42页)其不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作为一个思想宝库,不知有多少著作、段落、概念、思想和理论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无人问津。我们已经远离苏联模式而重新回归商品经济时代。“回到马克思”,张一兵教授曾经因为提出这个口号而受到不少人的非议,然而今天这已经成为时代的召唤,因为马克思的理论和思想更接近商品经济时代的特征。回到马克思,会使我们更加接近真理。今天的商品经济是处在生产力高度发达时期的市场经济,我们与马克思的距离实际上是越来越近。教条主义的牛圈也许很难打扫干净,但是,绕过教条主义,我们就会看到马克思主义为我们准备的一个令人惊喜的和无限丰富的思想富矿和精神家园。“回到马克思”,弄清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原义、真义,对于今天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重要意义。(李惠斌,作者为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实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作者注:在经历过太多的痛苦和迷茫后,我们应当开始进行反思,是不是从马克思那里就错了?只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市场政治论

一、引言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应当是什么?有人主张照搬西方民主,正如齐白石老先生所说“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这必然使社会主义中国重蹈西方国家政治发展的老路,跟在其后亦步亦趋,永远无法超越。我的主张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政治体制,唯有创新方能救社会主义中国。其政治哲学依据是前面“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根据逻辑推导出来的一系列政治学结论:〔1〕权力天然优越;〔2〕如果权力者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必然就要从腐败方面去寻取;〔3〕如果不制约,即使权力优越,权力者的欲望仍是无止境的;〔4〕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5〕权力优越必然引起竞争;〔6〕低素质者要想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都必然通过腐败权术;〔7〕如果腐败权术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人们就不会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8〕在公平竞争机制导向及制约下,高素质者必然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9〕权力与公有制、社会主义有着天然的渊源联系,因此其比私有制、资本主义更需要在政治权力领域实行权力优越和公开、自由、平等的权力竞争;〔10〕实现社会主义权力优越与竞争的最佳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政治。

二、市场政治释义

人类社会存在着经济、政治两个市场,只是两个市场又同时存在着差异而已——这是自然而然的,如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个人偏好、信息不对称两个问题上,两个市场之间情形有所不同,还有政治市场中的产品具有不可分割性或潜在的公用性,而经济市场中的产品具有可分割性,即可以分别满足不同个体的不同偏好,等等,不一而足。比如布坎南说过:“市场竞争可以允许若干竞争者同时存在,即使有一家占领了市场的大部分,仍然会有少数顾客会光顾自己喜欢的卖家。政治竞争则是非胜即败,一家赢了就独霸这市场若干年。在市场竞争中,买方可以相当有把握地知道他采购回来的是什么东西。政治竞争则并非如此,在这里,选民作为顾客可以说是购买一个代理人的服务,可是他并不能约束这个代理人遵照合同办事,相反,是被迫授予这个代理人相机行事的广泛权利。”但两个市场的根本实质是相同的,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一样,都是一种人类社会的自然客观机制,其是与计划相对的,计划则是一种人类社会的人为主观机制。经济市场的物化形态,是商店、商场等;政治市场的物化形态,是选举站、选举中心等。在经济市场中,人们通过付款来选择自己所需要的产品,选择某一产品,就是选择生产某一产品的市场主体;在政治市场中,人们则通过投票来选择自己所需要的权力者,选择某一权力者(即市场主体,下同),就是选择某一权力者生产的公共产品。网上已逐渐有人开始接受上述观点,如“省委书记的社会价值在于,他为全省人民中的哪些人、提供了什么性质的服务,服了什么务,惠及了多少人,服务辖区的民众对服务的评价怎样,……均构成了书记价格的价值要素。人民购买他的贡献,何尝不是如此?这种购买,就是老百姓心中的那一票。”(见“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1年10月15日“重庆公租房贡献中国的‘书记价值’”一文)市场通过消费者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不断交易形成流通,从而达到配置资源的目的 。可想而知,不论是经济市场还是政治市场,为了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其都天然需要自由、平等(民主)、正义(法治)作为前提。而通过市场的机制来有效的最佳配置社会资源,即市场经济的核心;通过市场的机制来有效的最佳配置权力资源,则是市场政治的核心。

经济市场、政治市场的通货或价值尺度分别是货币与选票,这就存在着一种异化的危险,市场经济、市场政治实际运作过程中,市场主体追求的目标不再是直接为了满足公众的需求,而是变成为直接追求货币与选票;如果市场放任自由,只要能够获得货币与选票,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都会有人敢干,什么假冒伪劣、坑蒙诈骗、投机取巧、贿赂暴力、造谣诽谤、阴谋权术……许多恶性竞争,都必然会在市场竞争中随时随地产生;克服这种异化的唯一途径是法治(正义)到位,用法治(正义)来制约监督市场。市场还是两极分化产生不平等的根源,即使撇开市场运行中的违法与腐败不言,不论经济或政治市场都有门槛,资金技术或职务地位门槛,市场某些领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进入的,这是起点的不平等;机会风险门槛,市场的机会不是无限的,无限的就不成其为机会了,这是过程的不平等。经济市场另一“意想不到”的现象是潜垄断,即某一行业只要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刚性需求无替代性程度和进入的资金技术或文凭证照门槛较高,如医疗、教育、住房甚至眼镜、品牌服装等,便可以这些行业形成潜垄断价格,消费者实际上别无选择。据说曾有某个美国政府经济顾问根据调查,每个家庭平均每月消费2包玉米片,就主观地认为家庭的经济只能负担得起2包玉米片,便建议总统用食品券的方式为每个家庭每月免费供给2包玉米片,家庭自己再买2包,这样,玉米片的消费量就可翻番。可观察一段时间后,发现玉米片的消费并没有明显增长,居民得到2包免费玉米片后,就不自己购买了,只吃政府供给的这2包。这说明一些商品的需求是刚性的,价格变动对需求没有多大影响,尤其是生活必需品,如水、电、住房、食品、医疗、教育等,不能说大米价格低我就一天吃10斤大米,价格高就只吃1两,或者生病了价格低我就治病,价格高就不治病了。还有像炒股、炒金、炒房……这类资本市场投机行为,不仅是一种间接剥削,同时也使市场扭曲变形。在这里,投机与投资是很难区别的,二者之间甚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些现象造成了一种行业性的“动物界”丛林法则: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子,虾子吃泥巴。政治市场中上述现象也相类似的存在。为了克服上述不公正的不平等——也可以说是一种市场失灵,经济市场需要行政法治干预,政治市场则需要宪政法治干预。或换而言之,计划的实质是群体本位,让主观去做主,专制集权之下,需要人治艺术;市场的实质是个体本位,让客观去决定,自由民主之下,需要法治规范。

经济、政治两个市场并非平行的,而是呈阶梯形式。经济市场是底层,为经济基础,人类社会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经济市场的主体或参与者,同时又必然是消费者,具有双重身份,只有极少数专门从事政治职业的国家公务人员是纯消费者。政治市场“面积”小于经济市场,以阶梯形式存在于经济市场之上,为上层建筑,人类社会中只有人数很少的一些政治家及大大小小的权力者们是政治市场的主体,大部分国家公务人员只是参与者,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们则是纯消费者,因此政治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远高于经济市场。经济市场主体庞大、复杂,市场秩序杂乱,必须以行政法治制约监督;实施行政法治者是政治市场的主体及参与者(国家公务人员),其担负着制约监督经济市场的重大责任,即以政府的道德性和有效性修正经济市场的非道德性和无效性,如贪婪、剥削、不平等及经济危机。权力绝对不能进入经济市场,一旦进入它就失去了公正,失去了管理能力,社会就会出现极大的混乱,必定腐败丛生。但权力又必须进入政治市场,以在公平自由竞争机制导向及制约下,使高素质者必然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而政治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同样需要宪政法治来制约监督;只是由于政治市场主体的人数较少且素质精练,因此相对而言,通过宪政法治制约监督政治市场比通过行政法治制约监督经济市场要较为容易做到、做好一些。这样,人类社会通过经济、政治两个市场的分解与关联,便可以化繁为简、变难成易,将对庞大、杂乱的经济市场的制约监督难题,转化为对相对狭小、简单的政治市场的制约监督,从而在这种制约监督难度降低的情况下“四两拨千斤”,有可能通过人类的实践努力,用法治的手段克服市场的缺陷。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人民供得起一个“阎王”,却供不起无数的“小鬼”。

三、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分析

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基本上仍然是建国初期五十年代政治体制模式的沿袭,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变化的仅是经济体制,其已经由用计划手段配置社会资源的计划经济逐步过渡转轨到现行的用市场手段配置社会资源的市场经济。但在政治体制上,我们至今仍然是用计划的手段配置权力资源,各级党委的组织部就相当于计划经济时期各级政府的计划委员会,其担负着有计划按一定要求与结构配置各级权力资源的重要职责。所谓“党的领导”,其核心就是“党管干部”,而所谓“党管干部”,就是按照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有计划地配置权力资源,不论是权力的选任,如党委书记、政府首长、人大代表,还是委任,如党委政府的部门领导人、政协委员,其人选都事先必须经过党的组织部门有计划地考察选拔提名,然后进行认可式的选举或委任,而不是在政治客观实践中由市场通过自由竞争自然选择。计划总是与专制、集权、人治联系在一起的,要实现这种人为的主观计划,操作起来必然需要采取专制、集权、人治的手段,而我们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正是这三者的完美统一。我国现行的三项基本政治制度,党员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权力选举,都无不是以民主集中制作为游戏规则。这种“计划政治”表现为政治权力的高度集中和垄断,在人事安排上是少数人暗中操作,需要选举时派出党委领导前往坐镇,以确保提名的人选顺利当选。用民主集中制作为游戏规则来配置权力资源,她的专制、集权、人治性,形象地说就是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如此情形之下,组织上再好的计划和愿望,什么德才兼备、干部“四化”,都必然会在执行中变味走形,产生用人上的腐败及失当,这便是一切权力腐败和低效的源头。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现行的这种计划政治体制模式的核心,要分析我国现行的这种计划政治体制模式就不能回避民主集中制这个问题,如果回避她,任何对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分析,都无异于隔靴搔痒,触及不了问题的实质。民主集中制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国际国内历来就有人对民主集中制的民主性提出过质疑,顾准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早在三十多年前,于《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书稿中就有板有眼地论证过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权威主义而不是民主主义。当代著名政治学学者刘军宁先生,对民主集中制的批评还更为激烈。但遗憾的是,他们都没有对此进行历史、具体地分析,因为在其思维里已先入为主的将民主优于权威绝对化了,而其实不然。这正是当局对一些学者在民主选举上的激进民主主张不屑一顾之重要原因。

从列宁、斯大林到毛泽东、邓小平,再到江泽民、胡锦涛,这些当局者并不是不知道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权威主义,相反他们正是需要这种权威主义,只是出于某种现实考虑,而挂羊头(民主),卖狗肉(权威)。事实上,正如持极左主张的康生曾经坦率地说过的那样:民主集中制,集中是主要的,民主只不过是形容词。这种权威主义历史源头为革命权威主义,在过去不走议会道路,走暴力革命道路夺取政权的革命战争年代,为适应残酷的阶级斗争形势,无产阶级政党必然需要一种权威来保障组织运转的效率,以领导无产阶级取得阶级斗争的胜利,并且依赖比市场和平竞争更残酷的敌我之间你死我活的竞争来保证权力者的素质,列宁、斯大林、铁托、卡斯特罗、金日成、胡志明、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一大批中外无产阶级领导人都是这样脱颖而出的。最早是无产阶级巴黎公社政权纯粹民主制的经验教训,使恩格斯认识到这一点,他指出:“革命无疑是天下最权威的东西。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枪杆、刺刀、大炮,即用非常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因此,他在《论权威》一文中为革命权威主义进行了客观地辩护。只是后来当列宁从恩格斯手里接过这份科学社会主义遗产时,才将她贴上了“民主集中制”的社会主义民主标签,开始挂羊头卖狗肉。列宁之后,几乎所有取得革命胜利夺取政权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都毫无例外的很好地继承保存了这份革命战争年代的遗产,建立起一个个社会主义权威政体政权。从斯大林、毛泽东到金日成、胡志明、卡斯特罗……,革命成功的经验使他们都对权威主义充满了自信。但当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二代、第三代……领导人接班时,革命成功经验带来的自信已经渐渐淡去, 政治上的保守主义,宁要稳定的权威,不要有风险的民主,便成了权威主义存在的更深层次原因。

我国当局者政治上的保守主义,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出于既得利益,其背后也有着极其复杂的客观原因,这是因为在配置权力资源上采用资本主义那种民主选举作为游戏规则,并非就像一些人所想象那样美妙。人民是与精英相对的,具体的人民从来都不像抽象的人民那样伟大高尚过,反而一般总是素质较差,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连鲁迅、高尔基这样的同情者也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正如崔永元先生所说:“做《实话实说》时人民把我捧上了天,我也没乐晕了头,对吧,现在又有人说我‘站在人民的对立面’,所以我就从来没在意‘人民’这个概念,哪有人民呀,没有人民呀,只有甲、乙、丙、丁,张三、李四这些具体个体,我希望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何况中国人劣根性极多,民主若真的实行起来,交易成本很高,就像一副毒性很大的中药,闻起来香,吃起来苦,具有许多副作用还不保证能治好病,若体质差,弄不好甚至适得其反。从我所知道的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民主选举实践来看,情形便是如此。我国近年来的基层民主选举中,即使尚在民主集中制的权威主义控制之下,也暴露出贿赂、暴力及宗族势力、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操纵选举等诸多问题。而在配置权力资源上采用民主集中制这种权威主义作为游戏规则,交易成本较低,在社会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其像臭豆腐一样,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前苏联、中国、朝鲜、越南、古巴……一些采取这种政治体制模式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极少因国家领导人更换出现过严重政局动荡甚或暴力政变的情况,能较好地保持近期和外表的社会政局稳定,有利于一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其间,虽然也产生过像斯大林、毛泽东这样大搞个人迷信、个人崇拜的集权专制者;但资本主义民主选举更产生过像希特勒、墨索里尼这样的法西斯大独裁者。在上述对比之下,指望当局者放弃权威主义,选择民主选举作为配置权力资源的游戏规则,显然是不现实的。诚然,民主可以治疗权力腐败之病,有益于党和国家肌体的健康,在尽量减少她的副作用以后,再苦也可以咽下去;权威虽香,却容易滋生权力腐败,损害党和国家肌体健康,长此以往甚至会亡党亡国,再香也要吐出来。但这只有是在客观地指出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的弊端所在的基础上,然后加以改进找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径,才有可能会使当局者接受。

四、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批判

正如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计划(或权威)政治的核心一样,民主选举是资本主义民主(或市场)政治的核心。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央、地方领导人及议员都普遍实行直接民主选举,用民主选举作为游戏规则来配置权力资源。这种民主选举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市场政治,是集自由、民主、法治三位为一体,我之所以说一定程度上,意思是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的市场化程度不够尚有很大提高的空间。民主、自由、法治是市场的题中之义,其中民主、自由在给市场带来活力的同时,也将种种弊端带进市场,只有民主、自由、法治三者真正完全到位,才能形成一种既有活力又健康有序的市场。遗憾的是,资本主义民主选举在这三者上都不完全到位。

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的第一大缺陷是选举非完全市场化,这是民主、自由的不到位。交易日常化和凡是直接向公众提供某种公共产品服务的国家权力部门都成为政治市场主体,是选举完全市场化的基本要求。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选举一般是四、五年举行一次,一旦大选结束,选择某一候选人的选民即使发现其当选后不称职,如贪污腐败、施政无能或不兑现大选时的承诺等,也无法自由地更改自己的意愿,必须等待下次大选;至于那些选择了另一候选人的选民更是无法自由地保持或更改自己的意愿,也非到下一次大选不可。也就是说,选民的资格或选举权利是非常任的,选民(消费者)与候选人(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几年才进行一次,比如,虽然总统、议员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但选民只是在选举时期才行使投票的权利,在多数时间选民的权利处于“休眠期”。这种非日常化的交易模式,明显对候选人有利而对选民不利,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选民民主、自由地选择权力者的权利,从而不能及时的、有效的最佳配置权力资源,甚至由于选民无法正常自由地表达意愿,往往容易使矛盾积累激化危及社会稳定或引发政治动乱。选票应当与货币一样具有储存的功能,通过选举日常化使选民的政治能量有一正常选举渠道随时储存起来,其不仅可避免使矛盾积累激化危及社会稳定或引发政治动乱,而且能将权力者每时每刻都置于选民的制约监督之下,必须勤政廉政,不敢稍有懈怠,否则便会被更优秀的候选人取代,从而促进政治进程的加速发展。

在市场政治中,政府是一种现代功能型、服务型的政府,是类似市场经济中现代企业的一种向公众生产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现代行政组织——其由一群具有相同政治理念的政治家或政治精英、政治人士组成。而目前资本主义国家政府的形式,是从历史上的专制、集权政治继承下来的传统统治型、管理型政府,其是适应专制、集权政治下对人民实行统治管理的,而不是适应市场政治下向公众生产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这种传统统治型、管理型政府形式之下,资本主义民主选举中供选民选择的政治市场主体,一个国家或地方独有政府一家,她垄断了向公众生产提供所有的数十种公共产品服务,实际上是限制了选民民主、自由地选择直接向其生产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市场主体的权利,而形不成一种充分有效的政治市场自由竞争,因此也是绝对没有政治效率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改革历史上专制、集权政治遗留下来的政府形式,建立适应市场政治要求的现代行政组织制度,实行行政分权,使行政的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之间形成相互制约;让政府的各个权力部门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现代行政组织,独立自主的向公众生产提供某种公共产品服务,一个现代行政组织就是一个政治市场主体,而政府则变成类似市场经济中行业协会性质的机构,依法对各个现代行政组织进行“行业”管理。此外,不同于传统政治统治型的治理政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治理与被治理关系,在市场政治中变化为政治市场主体现代行政组织与政治市场消费者(公民)间的利益交换关系。因此,传统政治的道德政治文化原来虽是虚伪,也还仍有一定的约束作用,而现在则更是完全已经不能适应,必须变革为一种新的利益政治文化。对此,我将另外专文论述。

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的第二大缺陷是金钱、权势及权术可以介入选举,这是法治的不到位。我们经常看到资本主义的民主选举一派乱象“热闹非凡”,正主要是由于金钱、权势与权术的介入使然。候选人为了竞选接受选民一定数额的政治献金,候选人自由地通过各种媒体及造势活动八仙过海的自我宣传包装和互相攻奸揭短,各个政党之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斗法斗术等等,在资本主义民主选举中都是合法正常的。如此放任金钱、权势与权术,这从表面上看来很民主自由,但其实这种民主自由是要金钱和权势作前提的;若没有金钱和权势作前提,就“享受”不了这种民主自由,即使你道德再高尚、能力再强,也力有余而钱不足和权不足,很难在这种竞选中胜出。这种民主的本质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是“钱袋的民主”,其赖以运转的经济基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民主,虽然形式上给予每个公民平等的权利,但资产阶级凭借其掌握的财产资源、政治组织和大众传媒,对政治运作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据美联社2000年对美国金钱与选举胜势关系进行的数据分析,1999年美国竞选获胜当选的81%的参议员和96%的众议员,所花的钱超过了竞争对手。金钱可以操纵美国的民主选举成为不争的事实,以至于有美国学者指出:“只要在联邦大选委员会那里查一下筹集资金的账户,就可以在大选之前知道大选的最终结果。”说白了,这种民主自由是有钱有权人的民主自由,有钱有势就可以操纵、控制选举,就像我们现行的民主集中制可以操纵、控制人大选举一样,资产阶级想选谁就选谁,至多不过是在他们捧出的通常是两大党派几位候选人中,你有权挑选一下罢了。当然,两大党派之间为了争夺权力,会各自制订竞选策略,去努力迎合争取选民,但我们奉行民主集中制的当局,不也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政治主张来迎合争取民心?迎合争取民心,这是个假问题,任何统治阶级都必然会这样做,说得更远一些,封建统治者也要讲仁政,知道失民心者失天下,真问题是迎合争取民心的政治效率。我们的民主集中制是由于没有正大光明的竞争而效率不高,资本主义的民主选举则是由于金钱、权势及权术介入竞争而效率不高。二者殊途同归,之间的差异是退一百步与退五十步而已,没有质的区别。对此,只有宪政法治到位,通过一些限制性措施严格的规范候选人的竞选行为,像体育竞技一样为每位候选人提供平等的竞选条件,才能让所有潜在的候选人都有机会参加竞选,真正有效的保证竞选的客观与公正,以获得最高限度的政治效率。

资本主义重经济轻政治是产生资本主义民主选举上述两大缺陷的主要根源,而生产资料私有制又是资本主义重经济轻政治的主要原因。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在垄断经济权力,相对政治而言,资产阶级的兴趣(利益)更在经济领域,如她们主张的所谓“大社会小政府”,其实质就是大经济小政治;因为社会的主导权归根结底由经济地位所决定。对于资产阶级来说,政治干预经济越少越好,国家公共权力越小越好,最好仅是一位守夜人。因为政治和国家公共权力存在的终极意义或价值就是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公共权力在最高的层次上体现着大多数人的利益,它公正地对社会各种利益主体进行管理、监督及协调。政治和国家公共权力的完善强大,势必干预资本主义经济领域的不公正(剥削),构成对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威胁——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动力是剥削,有公平就无效率。所以,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的民主、自由、法治三者不到位,民主政治仅成为市场经济的一种点缀与附庸,可以说完全是资产阶级的刻意为之,不是其不能为,而是其不愿为。反之,对于无产阶级——包括不私人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所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国家公务员及军人,也即一切不私人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体力和脑劳动者而言,其根本利益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消除剥削与压迫,在社会公平正义,政治重于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之下,有公平才有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如果照搬现行的资本主义民主选举,不仅解决不了权力腐败问题,而且还构成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威胁,使社会主义的政治、公共权力成为市场经济和资本的点缀与附庸,弱化甚至丧失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现在不是有人就已经公开主张私有化了吗?在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中,不也是有人敢公开叫板了吗?

五、社会主义市场政治构想

我认为,资产阶级、资本主义不愿做到的民主、自由、法治三者完全到位的民主选举,由利益机制决定,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完全愿意也能够做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用这种民主、自由、法治三者完全到位的民主选举作游戏规则来配置权力资源,即社会主义市场政治。中国的改革走到了今天,已经别无选择。目前,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市场经济中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同公共品供给短缺低效之间的矛盾,已经取代原来计划经济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其唯有通过市场的途径才能有效解决。国家从上到下,分为中央、省及直辖市、县及省辖市、乡镇四个政治市场层次;我赞同政治体制改革应循序渐进地推进,以计划政治与市场政治的双轨制作为政治体制转型的过渡期,中央、省及直辖市两个政治市场层次的政治体制改革可暂缓进行,先基本维持现状不变。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水平落后的超大型国家,政治体制设计不能不充分考虑信息不对称和社会资源总量有限的问题,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传统和国民的素质等密切相关,以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只有县及省辖市、乡镇两个政治市场层次适宜直接实行市场政治。

市场政治首先是要选举完全市场化,给选民完全到位的民主自由。她包括:建立物化形态的政治市场,以县为例,每个县建立一个选举中心,每个乡镇建立一个选举站,并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政治市场交易的正常管理,其性质类似证券市场的管理,如为选民办理投票交易手续、及时公布政治市场交易信息等。制定完善规范的政治市场交易规则,每五年为一选举周期,第五年12月31日为选举截止日期,胜者任期一届五年,五年任期内动态接受选举监督制约,若另有候选人选票超过50%或其选票降至25%以下且另有候选人超过其则下台换人。候选人须征集到一定数量选民的推举或党派团体组织推荐,并经确认、登记、公布取得候选人资格后,方可进行竞选活动。选民也须经确认、登记、公布取得选民资格后,才能领取选票,进行选举。选民可以根据自主意愿在候选人中任选一名或弃权谁都不选,但不能选非候选人。选民投票后应获得一张相应的选举发票作为交易凭证,日后还可以根据情况变化或自己意愿变化随时改选他人而将原选举发票退回作废,也可随时退回选票弃权,但都应交纳少量的手续费。印制统一正规的选票与选举发票,其应与货币一样具有防伪功能。如前所述,建立适应市场政治要求的现代行政组织制度,凡是直接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的国家权力部门行政首长、司法首长和立法官员都必须经选举产生,以县为例,包括县长、县人大主任、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直接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各局局长(如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县人大代表(专职)、乡镇人大代表(兼职)九类,每位选民将持有数十张选票。传统的单选制只考虑选民首选的意愿,而完全忽略选民非首选的意愿,这是技术上的缺陷使得“民主自由不到位”,应实行更精确也更民主自由的多选制,即让选民给各个候选人排序的选举制度:举例有n个候选人,选民投票时给n个候选人排序,末位记0分、倒数二记1分、倒数三记2分……余类推,所有选票中各个候选人的得分加总计分。

也有人主张民主选举可以不一人一票,应给一些素质较高的选民复数票的选举权。这种主张的最大危险是,会更加放大市场天生具有的不平等。经济市场中的货币在初始分配时,原本仅是反映个体劳动贡献大小状况的一种价值尺度,但随着后来机会、资本甚至权力等也加入了货币的分配过程,使原本就客观存在的个体劳动能力差异更是不公平地扩张放大,与货币本质越来越背离,如果不是由市场政治与市场经济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在单独的市场经济子系统中,以上情形是无可避免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在市场政治中每人一票的这种平等,既是对市场经济中货币占有不平等现象的补尝、调节、平衡、制约,其又可以促使权力者关注、亲近弱势群体,在候选人与选民的双向互动政治运作过程中,经过政治动员和双向信息沟通、交流,使选民的政治素质不断提高。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每个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的政治权利是平等的,我们惟一可以做的,是剥夺一些道德低劣者与弱智者的政治权利,从道德、智商两个方面实行极其严格的选民资格确认登记制度。列宁有一句名言:“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无论候选人或选民资格的取得,皆必须经过相应选举委员会严格的文化、道德素质测验,对一些政治素质恶劣者取消一定时间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对自由、民主的一道必要法治门槛,谓不二法门。

其次是要选举严格法治化,从具体操作上杜绝金钱、权势及权术介入选举。亦包括:修改现行宪法,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政治,用民主选举的方式来配置各级国家权力资源列入国家宪法。根据宪法制定新的《选举法》,具体规范选民投票选举与候选人竞选之间的交易行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的内容,是像体育竞技那样规定候选人竞选的一些必选动作,如刊登竞选广告、发表竞选演讲、举行竞选辩论、现场竞选质询等,让所有的候选人在同一时间空间完全平等的条件下自由竞争,接受广大选民的选择,且所需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提供。至于候选人的一些竞选自选动作,只能仅限于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如候选人直接到基层中去联系选民,宣传介绍自己的政治主张,直接为选民办事服务,展示自己的政治道德与才干等;但不得违反法律,弄虚作假、造谣诽谤、假公济私、贿赂许愿……体育竞技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一种完美秩序,即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及机会均等。尽管如此,在体育竞技中依然时常发生种种作弊,所以可以想象维持公正的选举秩序需要我们何等努力。为执行《选举法》,由宪法授权制定一部专门的《宪官法》,规定设立专门的选举机构选举委员会,国家设立中央选举委员会,省及直辖市和县及省辖市设立地方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实行委员制,委员属与立法、行政、司法三大类国家公务员政务官平行的第四大类宪政国家公务员政务官,由同级人民政协会议的社会各阶层通过协商民主产生,不实行竞选;其业务人员则为与文官、法官、检察官、警官四大类国家公务员业务官平行的第五大类宪官国家公务员业务官,两者负责依照《宪官法》和《选举法》,对市场政治的民主选举进行法治管理,也即实施宪政法治。

民主、自由其需要法治约束,政治家不能贩卖“政治毒品”、贿赂选民……宪法应禁止政治家任何违背国家、民族长远根本利益与明显有失公平、正义的竞争行为;政治中的许多正义性问题根本无法通过投票来解决,正如罗尔斯所认为那样,政治在很多情况下事关正义而非功利性的利益聚合,利益偏好之下事关正义的政治问题只能由法治来判断是与非。文官、法官、检察官、警官、宪官五大类国家公务员业务官及军队军官要在政治中保持中立,维护法治,而不能卷入国家的政治生活直接参与其中。法治是与自由、民主联系在一起的,人治是与专制、集权联系在一起的;但另一方面,法治的实行却又必然需要专制、集权,而人治的运作则有赖于自由、民主方面的艺术,这便是辨证法。宪政法治的实行需要专制、集权(行政法治同样如此),其正是与政治市场中权力选举的自由、民主相联系的,她们之间相互制约,形成一种辨证的完美统一。这种辨证完美统一的名称,就叫自由、民主、法治三位一体的市场机制。自由的实质是允许差异,人与人差异,这个社会才丰富多彩;民主的实质是主张平等,人与人平等,这个社会才团结和谐;法治的实质是保持正义,人与人正义,这个社会才合情合理。这种市场政治主导的国家功能主义选举民主,同时主张其需要与公民社会主义的自由民主及精英权威主义的协商民主相配套,但限于篇幅,本文不作展开叙述。

六、党政分开及权力制约

现在看来,邓小平当初提出党政分开,党要加强和善于领导,是很高瞻远瞩的。有不少人都主张多党制,其实多党还是一党并不真正重要,如果民主选举本身有缺陷,一党制是一党腐败,多党制是多党腐败。而且,西方国家政治现实证明其弊大于利,实际上形成一种寡头竞争,还可能带来意识形态多元化,容易撕裂社会族群。多党政治也往往沦为政党竞争和分肥的场所,成了多数者政党操控的工具。美国记者斯通先生就曾说:“两党政治就像黑白魔术箱一般。一会儿像阶梯,一会儿又像棋盘,令人捉摸不定。”可以说西方国家选举如没有政党的支持,个人是很难在竞选中胜出。当然,这种寡头竞争毕竟胜于我们民主集中制下的一党专制垄断。反之,只要民主选举本身完善,即使一党制下的民主也能够防止腐败。而且一党执政的政治格局优势是可以深谋远虑,不必顾忌社会短期行为的压力。尤其是在改革历史阶段,往往伴随着新制度出生的阵痛,未必总是能得到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这时,在多党制下竞争对手很容易会提出讨好选民的口号,很容易会把眼前的利益变成政治对立的焦点,很容易会进行不负责任的攻击。为了避免落选,执政党不得不迎合世俗倾向,牺牲改革的合理性。因此,在一党制下,推动改革的领袖集团也更有力量克服保守势力的抵抗。另外,按著名的中位选民理论,基于微观经济学的理性人这个前提,假设政党组织也是理性的,并且它的终极目标是赢得比对手更多的选票,从而控制政府权力;则在一个两党制的民主国家,如果选民偏好是成正态分布的,那么两个政党就不会走向极端,而是会向中间派选民靠拢,最终导致两党的政策纲领趋于一致。但在选民偏好往往是非正态分布的情况下,却会政治家一边倒地照顾多数而罔顾少数,甚至实施“独裁”与“多数暴政”,贪污腐败和压迫少数,使得政治易走极端。结党使偏好集中容易极端,不结党偏好分散则趋向兼顾而避免极端,经济领域并不结党,政治为什么一定要结党?个人应是政治竞争最重要的主体,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即反映了人与政治的这种自然的联系。既然经济领域中没有党争,各个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甚至个体之间的竞争就能够使经济充满活力;那么同样可以推断,政治没有党争,各个现代行政组织之间的竞争甚至个体之间的竞争,也能够使政治充满活力。我们也正好就有“君子不党”的政治文化传统。现有各民主党派可逐步变成类似工商联性质的非党群团组织,也即所谓的利益集团。任何国家都不能没有政治核心,否则会一盘散沙。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核心是资产阶级政党,其奉行的是自由主义或保守主义的政治理念;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核心是无产阶级政党,其奉行的是社会主义的政治理念。在坚持党的政治领导与不触动其党委个体地位及待遇的前提下,实行党政在分工的基础上分开,党的权力彻底从国家立法、行政、宪政、司法四大领域中退出,党只管意识形态与军队,一文一武以保证对国家政治方向的控制。稳住党这一块,即不搞多党制和党内暂不搞政治改革;放活政那一块,用民主选举作游戏规则来配置国家权力资源,不论党内还是党外人士,都以个人的身份自由、平等竞争。党组织的最主要职责,将是吸纳社会各界优秀人才和培养、选拔、推荐、组织、支持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候选人参加竞选,与其他非党候选人竞争,赢得选举胜利。推行“竞争性选举”,是否会妨碍党管干部原则的贯彻落实?是否会出现纷乱失序?这是人们普遍担心的问题。事实上,如果完全放任自由竞争,确实会有贿赂、暴力及宗族势力、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操纵选举等诸多问题;以及由于信息缺乏、认识能力、个人偏见等原因,出现不关心或盲目投票等问题。为此,必须通过选举委员会加强法治监督,并对选民进行有效的引导。政党的一项重要功能,便是介绍、推荐治国理政的人才,帮助这些人才赢得民心民意,去代表本党掌握公共权力。做到了这些,吏治清明,从根本上遏制了权力腐败,不仅不会削弱党的领导,降低党的政治权威,而正好是邓小平所说的加强和善于领导,会更加提高党的政治权威。在党的高度权威领导和引导下主动有领导、有指导、有组织、有纪律地促进中国政治发展的同时,势必进一步巩固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党领袖权威,强化执政党在公众中的合法性,从而将多数中国人纳入体制的框架之中,更便于执政党统驭民众。

这种党政分开,有人把她叫作“党主立宪”,我看也未尝不可。邓小平曾深刻指出:“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江泽民也指出:“那种在我国实行西方多党制的主张,实质上是要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如果那样,人民的政权就要丧失,社会主义制度就要被颠覆,国家就要分裂,人民就要遭殃。”中国的客观现实决定着必须要有共产党这样一个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集中反映和有效体现人民共同意愿的政治核心,中国共产党不是任何利益集团的代表,也没有自己的一党之私,能够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和要求把握全民族的整体、长远与根本利益,统筹兼顾实现全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保持国家长期稳定发展。但尽管一党制在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有它存在的理由,也还是不得不指出,如果权力过分集中不受制约,根本感觉不到正当性竞争的压力,那么执政党就难以反映社会不同诉求,举措就会僵硬,腐败现象就会蔓延,深谋远虑的决策在执行阶段也很容易被扭曲。换句话说,即在一定历史阶段的一党制下要认真考虑如何限制过度集中化、防止权力被滥用的问题。要精心设计良好的制度框架,让长期执政的那个政党感受到外部监督的压力,其权力行使应该受到各种必要的限制。党政分开后,党不再直接执政,如何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和防止国家失控?一是国家立法、行政、宪政、司法四种权力之间相互制约。人大立法,制定国家法律、政策;政府行政,依法治国治民;选委宪政,依法治选治官;法院司法,依法独立审判,四者之间相互制衡。二是公民权力(权利,下同)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正如国家有立法、行政、宪政、司法四大权力一样,公民则有公决、选举、舆论三大权力。公决要集中,人民只选择性地直接决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民族统一独立等国家根本大事;选举要民主,人民有权力选举决定自己所拥戴的国家各级权力者;舆论要自由,人民有权力用舆论来监督约束国家各级权力者。三是由党控制军队、媒体。江泽民同志一再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舆论导向正确是党与人民之福,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出现政局混乱、失控甚至政权易帜的局面。具体的、个体的人民往往仅仅只看到眼前的、表面的利益,而不知自己长远的、根本的利益所在,容易被政客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操纵,需要代表人民长远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进行启蒙教育和正确引导。注意,这里舆论导向与舆论自由并不是对立的,而是二者之间辩证统一,这就要求我们超越政治权术,不断加强和改进舆论管理引导艺术。上述之国家、公民、政党三种权力互相制约,便形成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三权鼎立模式。为此,党政机构也要进行调整。党和国家中央军委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中央纪委与国家监察部则分开,不合署办公,党的纪委从严治党只管党纪;国家文化部、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由中央宣传部统一领导,一块牌子三家分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独立,撤消中央政法委员会。地方也依此类推。意识形态与军队属于国家中央政治之单集,若地方有意识形态与军队势必演化成分裂割据。公安、法院、税务、教育、卫生、环保……则是中央和地方政治的共集。据这一事权原则,地方县、市武警及党委宣传部应列入中央条条,实行垂直管理。

或有必要一提:一种理论之源是简单独一的,其流则丰富多彩无穷无尽,应如俗话所说“饮水思源”。最近从江平先生发表在《南方周末》2010年10月28日第24版(阅读)上的书评“宪政社会主义是大势之所趋——评《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中发现,我曾经早就寄赠过本书稿(电子文本)的西北大学学者、“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专栏作家华炳啸先生在该书中已具体采纳阐述了我的一些重要观点(不过换件“马甲”而已):“在发展中国家,政治现代化和民主化并不要求这些国家抛弃传统的一党制,而是要求他们革新传统的一党制,以使这种政党制度具有新的适应和吸纳现代化变迁的能力,从而在‘参与’‘竞争’‘共识’‘多元化’‘二元化’‘一元化’,以及稳定、发展和改革之间达致新的平衡,获得新的生命力。”(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2010年6月第1版,第24页)“政治改革的明智方向就是在保持其一元战略共识层面的传统优势的同时,积极建构体制内的二元公共政策竞争层面(即首先把竞争机制引入政府治权领域,试行政府治理团队的二元竞选组阁),同时发扬人民政协(议政院)传统优势,借鉴法团主义理论成果,积极培育体制外的多元利益表达层面,建构公民社会,弘扬公民精神。”(同上,第455—456页)“在我们看来,这种复合式民主政治结构非常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因为这种新的民主政治结构不仅是民主实现的新形式,而且在多元与一元的两极之间,有着相当大的成长度、结合度与自由度。”(同上,第24页)从这些理论出发,作者认为党政分开问题也即党权与治权的区分问题,党权(主要管信仰系统)追求一元统一性,而治权(主要指行政与司法等政治系统)讲究分权制衡性,并进而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战略共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战略稳定力量)的前提下,着眼于国家的宪政民主化,积极推进分权与放权,从而克服原来的斯大林式“集权社会主义”模式的集权顽症。只有站得高才能看得远,我从权力天然优越到权力必然竞争,再到一党宪政民主及现代行政组织之间的竞争……其是一脉相承,高屋建瓴,势如破竹;而华炳啸先生的观点及语言尽管故作抽象深奥,却显得突兀,似流非源。但这错不在人,错在我们尚未有一个思想自由鼓励创新的科学政治制度。对此,我只能“搬起岩石打天”(湖南邵东俗语)。若不行思想专制,我的理论创新成果或许早就出版面世,至少会引起思想界与上下的注意了。仅是网络上的文字,往往因“鱼龙混杂”或“曲高寡和”,很难被人们发现,除非她触动了现实政治的表层神经,如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一书或杨恒均、李悔之先生之类文章似的一下子引起“轰动”,但我这本书不是,其是直接透视政治现实的权力道德化核心深层。

七、结论

也许有人会反驳,上述市场政治构想的交易成本太大,目前的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无法接受。他们(如王沪宁、萧功秦、俞可平、李君如、房宁、潘维、麦天枢……)已经举出的理由无非是,中国的政治体制要考虑以下这些因素与历史经验:(1)确保党的领导执政地位,即先庙堂之忧而忧;(2)有利于发展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即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3)中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超大社会,即信息不对称;(4)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即社会资源总量有限;(5)中国文化教育水平落后,即国民素质较差;(6)中国的传统文化因袭,即缺少自由民主基因;(7)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即人治之下的官场潜规则,如家长制、等级制、论资排辈、任人为亲、官官相护、韬略权术等(8)中国的政治现实,即民主集中制之下的官场潜规则,在现行的民主集中制下真正对政治体制有话语权的是一些权威政治人物,而要出现一些既赞成改革又具有魄力的权威政治人物可遇不可求;(9)多数发达国家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民主政治的现实,即自由、民主、法治三者不完全到位的民主选举暴露出的问题;(10)亚洲四小龙及日本现代化过程的成功政治模式,即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联系的威权政体;(11)前苏联富国强兵之路的政治模式,即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且与计划经济相联系的社会主义权威政体。可以说以上观点都不无一定道理,但也都不足以让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拖再拖,如此滞后,使中国社会陷入目前这种问题丛生的处境。应当承认,政治体制改革错综复杂并触动一些人的既得利益,是难、是有风险,但如果是不难一帆风顺,还要选择党和国家领导人干什么?西天取经不容易,容易干不成大业绩。我们要有革命战争年代那种拼命精神,知难而进。政治体制改革不能老是停留在纸上谈兵,从理论到理论,要干、要探索,要像经济体制改革那样,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启动改革,摸着石头过河,稳中求进,不要一到深水区便退回来,玩弄文字游戏,欺骗人民。

纵观西方国家的文明发展史,不仅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政治制度更是第一生产力——人决定政治制度,政治制度又反作用于人。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教育的发展,都受制于她,与其密切相关。历史证明,科学不能兴国,教育也不能兴国,实业更不能兴国,唯有制度才能兴国。中国今天最需要的不是科学家、教育家、企业家,而是政治家、思想家。任何制度创造的背后首先是思想创造,没有思想制度不可能创造出来。如英国的“代议制”与“市场经济”制度来自哪里?它首先来自于洛克的《政府论》和斯密的《国富论》中的思想。中华民族百年忧患,几代仁人志士奋发图强,在他们中间曾产生了康有为、梁启超、严复、孙中山、李大钊、陈独秀、鲁迅、胡适、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一批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但他们为之奋斗的理想并未完全实现,当今我们这个时代在呼唤着产生新的一代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思想家是大脑,政治家是手脚;大脑与手脚配合运作,才会去行动,以圆我中华民族百年强国富民之梦!而这样的政治家、思想家只有在自由的土壤里才能产生!一代伟人邓小平的最大历史功绩,是依靠经济改革开放的力量,打开了毛泽东时代专制、集权、人治的历史闸门,开辟了一个相对自由、民主、法治的崭新时代。尽管这道历史闸门才仅打开半扇,但闸门内蓄积已久的能量已经夺门而出,一泻千里,势不可挡,任何人、任何力量,即使一代伟人毛泽东再世,也无法将她重新关上。历史的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尚有半扇未被打开的政治体制闸门,要么被冲跨,要么主动顺势打开,可以避免一场国家民族的政治动荡。

2006.12

附:

权力配置改革是发展转型的关键

作者:竹立家(学习时报2011-9-5)

过去的30多年,是中国历史上变化最剧烈的30年。中国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文化结构在大约一代人的时间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财富瞬间变大,财富流、信息流以及现实的快速“流变”反复冲刷着人的心灵,改变着人们的社会认识,重塑人们的价值观。这种变化所产生的“冲击波”,必然对人的“心理结构”和社会的“政治结构”产生复杂而巨大的影响,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性加剧,这是社会历史发展逻辑必然产生的结果。面对这种变化,一方面人们的心理不适应性、不确定性增强,社会公众普遍地“价值追寻”感强烈;另一方面人们对公共权力的“公共性”预期增大,民主意识增强,通过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众权利变成极为迫切的现实要求。

当代中国“发展转型”的实质是“战略转型”。我国发展实践的阶段性特征表明,我们正处于一个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转型期;一个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战略转型期;一个社会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转型期。这三大决定中国前途和命运的重大战略转型相互交织、叠加和渗透,决定了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决定了我们必须以理论创新、价值创新、实践创新的精神应对转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战略转型这篇“大文章”,既是一个全新性的命题,也是一个历史性的命题,不但决定了未来 5年、10年、30年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发展的水平或成就,也决定了我们这一代人在民族发展史上的历史定位。而要做好战略转型这篇“命题作文”,关键词只有一个,即“权力配置改革”。目的是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参与到改革与发展中来,有效实现社会价值和资源的公平配置,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实现人民的幸福与尊严,并最终把“公正”这一最基本的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从制度上落到实处。

权力配置改革,既是权力结构与权力形成及运行机制改革,也是社会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内容。以公共组织为主体的现代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和社会良性运行的基本组织保证是公共组织的品质或质量,而公共组织的品质或质量是靠“权力结构”的“公共性”来保证的。在现代“官僚制”公共组织中,权力结构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具有“层级性”或“等级制”的特点,各级各类公共机构是在权力的“层级制”结构中运行的,每一个科层组织的“合法权力”是通过制度保证的,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的特点。

但是,在现代科层组织中,组织的“合法权力”一般来说必然转换为领导者的“个人权威”。换句话说,通过制度保证的组织的“合法权力”,在科层组织中,就变成了通过制度保证的领导者“个人权威”的“合法性”,组织的品质和绩效,就表现为领导者个人的“领导能力”和政治道德素质。如果领导者滥用“个人权威”,肆意妄为,搞“帮派化”、搞“小圈子”,并利用“法律工具”或“制度性的合法权力”干坏事,把公共组织的目标变成谋取个人利益和小集团利益的工具,群众敢怒不敢言。久而久之,这样的公共组织就会发生质变,就会走向腐败,站到人民的对立面,成为社会不稳定性的根源,组织的“合法权力”被个人的“不法权威”所替代。因此,“权力结构”的制度性或“结构性”改革势在必行,权力配置改革就成为社会稳定和谐的关键性改革。

有鉴于此,在现代文明社会,为了保证公共权力的“公共性”,防止被个别“言行不一、心术不正”的人所利用,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就成为权力配置改革的基本内容。一方面,权力配置改革要防止在公共组织内部,“个人权威”代替“合理的公共权力”,个人阳奉阴违以组织的名义谋取个人或小圈子利益,把组织的目标和价值边缘化,把组织责任模糊化,把群众民主参与表象化。特别是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由于制度结构不完善等原因,这种状况极易发生。事实上,目前在一些公共组织中,这种状况已经发生,并产生了重大的不良影响,致使一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机构不负责任,效率低下,进而对社会稳定和谐与政府公信力产生负面作用。因此,我们说权力配置改革,首先是公共组织内部的权力配置改革,让群众真正从制度上获得“民主权利”,能切实在组织内部形成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与监督;其次是必须强化组织权力的外部监督,构建有效的外部制度监督平台,特别是按照宪法原则构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性制约与监督平台,彻底改革人大代表的形成机制,使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代表人民的权力机构,把“政府的执行权”切实置于人大的制约与监督下。

总之,权力配置改革,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民主参与”制度改革,就是让人民群众能有效地、依法参与到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来,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并能“共享发展成果”。这就是说,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前提,也是实现社会稳定和谐的根本前提。只有人民在“权力结构”中具有主体地位,利益的公平分配才具有现实性,社会的稳定和谐才具有“深层次结构的稳定性”。人类文明 5000年的发展史表明,我们人类5000年所面对的社会问题,在性质上大约是相同的,这就是“如何实现社会的公正”问题,而社会主义社会为解决这一历史问题开启了大门,为社会的和谐、和平、民主、公正发展找到了根本路径,这就是让人民参与权力建设,使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目前,中国的发展转型正在向这一道路上迈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只要我们做好“权力配置改革”这篇大文章,中国的方向就能代表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成功地完成了经济体制转型,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经济改革的重点,已经逐步实现从体制性改革向技术性改革的转变,改革的核心是具有政治经济学意义的“分配制度”改革,目的是追求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消除贫富差距和实现共同富裕,从源头上化解社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产生的根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是说,分配制度改革是具有政治社会意义的改革,而不仅仅是纯经济意义的改革,改革过程涉及政治行政体制和社会体制的内容。因此,未来30年,中国改革的重点将是以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社会体制”改革。目的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和实现以科学发展为核心的“公平正义”的社会体制,“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而这一切的实现需要我们坚定地进行权力配置改革。

目前,从改革创新和发展转型的全局来看,做好社会体制转型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关键性转型”。而社会体制转型的核心是“民生建设”,是调动“方方面面参与转变的积极性”。为了实现社会体制的有效转型,就必须着力推进政府体制转型,进行权力配置改革。这就是说,政府管理创新是社会体制转型的关键性制度前提,也是有效推进社会体制转型的关键环节。

一直以来,社会上上下下在改革实践中形成了一个基本共识,这就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前提是政府管理创新。换句话说,能不能实现民族振兴的伟大理想,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是关键。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本质上是权力配置改革,是公共政策制定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共财政与预算制度三项关键性的制度改革,改革成功与否的基本标志是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或民主化程度。因为无论是改善和保障民生,还是公民参与转变的积极性,前提是必须在体制上保证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也才能真正制定出符合公共精神的公共政策,选出符合人民意愿、清正廉洁、对人民负责的干部,制定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公共财政与预算,也才能最终推进社会体制转型,实现社会稳定和谐与经济持的续发展。

分权自治论

一、引语

从理论逻辑上讲,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包括政治哲学、政治体制、政治治理三个层次。即首先是政治哲学,然后是建立在政治哲学上的政治体制,最后是建立在政治体制基础上的政治治理。前面《权力唯物论》、《市场政治论》已分别就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政治哲学、政治体制作阐述,本章“分权自治论”则进而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政治治理进行阐述。这“三论”组成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架构三部曲。

二、我国现行政治治理模式定位

人类社会的政治治理有两种基本模式,一为集权、一为分权。我国现行政治治理模式属于集权,其主要特征是:党政不分,政党集权;央地不分,中央集权;国社不分,国家集权;政企、政事不分,政府集权。而政党、中央、国家、政府的集权,在实际中更又往往表现为各级党委书记及常委和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首长的个人集权。

本来集权与分权,二者各有利弊,但若运用不当则获两害。我国现行的集权治理模式便很大程度上正是如此。一方面政党、中央、国家、政府的集权不是“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治理基层,而是必须假各种科层制层层累积集权,使政治效率层层衰减,大打折扣。此外是“条块分割”,名义上任何地方行政、企业、事业机构,均受来自于条条、块块两方面的“双重领导”,可实际上这种“双重领导”,不仅没有使政治效率叠加,反而往往是二者之间时有摩擦,政治效率相互抵消。

另一方面又是过度集权,整个国家大一统铁板一块,“牵一发而动全身”,上下左右全都紧紧缠绕在一起,一损俱损,连基层的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也代表着政党、国家……的权威,使民众难以对其制约,更不消说与其抗衡。可谓“天高皇帝远”,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官吏为所欲为,形成过度集权下中国自古便有的“灭门的知县”现象。而反过来则是“无恒产者无恒心”,造成各种短期行为。

总之,在此种集权治理模式下,政党与政府,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企事业,上述各个两方面的积极性都难以真正充分调动发挥好,造成行政、企业、事业三大领域中均无竞争与创造活力。

1、以中央集权治理为例。

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结构上是央地不分,中央缺少自己的执行机构。包括中央政府在内,县以上各级政府都不直接执行法律,它们都是“间接性”政府,只有到县一级政府才是真正管理、服务民众的政府,直接跟民众发生关系。中央行政机构国务院的部、委、局、署这些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政策的制定以及宏观规划与指导,几乎都没涉及到政策的执行,较少在全国各地设立其直属的执行机构。中央政府没有独立执行其职能的手段,必须将地方政府征用为自己的下属执行机构,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整个权力系统的运作是单向自上而下的授权和控制,采用人事和财政、行政上的手段控制地方政府,这造成中央集权,不能建立地方自治,必然限制发展地方自由民主政治。

中央制定了很多全国性法律,都要由地方政府执行,而地方政府有时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随意地不执行或者扭曲地执行。因为地方政府到底不同于执行部门,代表地方的利益并容易产生自己独立的利益,地方官吏则更有自己的个体利益。中央代表全国整体利益立法、制定政策却依赖于地方执行,这是全国性法律或政策被悬空、中央政令不畅的重要原因。中央频繁调动各省市负责人,不能避免新官到任后被地方利益与个体利益俘虏,全国性法律或政策、中央政令执行仍然困难,而且更加诱发各种短期甚至腐败行为。

从已经披露的众多事例来看,有的是对抗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是歪曲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是逃避执行,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有的是胡乱执行,力度不强,效率平庸;有的是选择执行,断章取义,为我所用;有的是被动执行,不推不动,消极怠工;有的是越位执行,争权夺利,见利忘义;有的是虚假执行,会议贯彻,文件落实;等等不一而足。

总之现实是现行的中央集权治理下,地方受制于中央,中央也“受制”于地方;结果做事的时候,二者都很难行动,难以发挥“两个积极性”。而且,所有政府相互缠绕在一起,权威叠加,由上向下所授,每级地方官吏都代表了政权所有的权威,没有民主的渠道对其进行选择、制约、监督。从理论上说,每一级政府都是全能政府,它的权力都是无限的。中央政府有多大权力,它之下的每一级政府就都可能有多大权力。特别在县一级政府那里,因为它与民众打交道,中央政府的所有法律、政策都要由它来具体执行。

从权力架构上看,中央集权治理下是金字塔型授权统治模式。而在另外一种地方分权治理的联邦制中,人们看到的是“重叠统治”,即中央与地方政府独立地执行自己的法律及政策。通过这样的观照,我们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我们地方无货真的自由民主政治与权力竞争,乃有价实的个体腐败权术。每级地方官吏都将关注的焦点和主要心思放在处理好上级的、同僚的、下级的人际、人事关系上,勾心斗角,投机钻营,只求升官发财、吃喝玩乐,这正是造成地方权力腐败的重要原因。

中央集权治理下虽然设计了一个自上而下的监督体系,县以上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监督其下级政府。但这样一套自上而下的权力控制体制会导致相邻的两级政府相互勾结:既然权力是自上而下授予,则政绩考核也同样是自上而下进行;而县以上各级政府不与民众发生关系,无法直接形成自己的政绩,其政绩来自下级政府政绩的总和;这样,上下级两级政府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它们是一个荣损与共的利益共同体。行政监督失灵了,司法监督也不用说,因为司法是地方化的。当然,更没有民众自下而上的监督。

2、再以政府集权治理为例。

我国长期以来政企、政事不分,政府对企事业单位实行集权治理。如政府掌握教育机构的政治与经济命脉,学校听命于政府;导致包括高校在内的整个教育事业高度行政化、官僚化;教育与教育机构学校成了政府的附庸,失去了自主独立性。对于学校领导来说,由于任命权、评价权、考核权在政府管理部门手中,往往办学对政府负责多,对教育本身负责少。对于学校教师来说,无论是学校招生、学生培养、自我发展,都少有发言权,在办学中遵照行政命令多,自主开展教学与学术研究者少。实际上,现在学校里的普通教师是既无地位,也无权利;没有对教师的教学与研究具有根本意义的“教学民主”与“学术自由”权利,以及参与学校各级行政领导人的选择、参与决策过程的权利。正是这种状况,严重地影响了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成为束缚教学与学术研究的主要原因。但企事业单位有自己独立的利益欲求,企事业单位权力者则更有自己的个体利益;由此相产生的便是,企事业单位对政府集权治理的消极反抗,如包括腐败在内的权力者短期行为、内部人行为、弄虚作假、商业趋利化、行业部门性腐败……造成国家之政策方针、目标计划在企事业单位难以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如教育上的素质教育方针。

日前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大学教育更是典型。由于没有取得独立于政府的自治法律地位,大学的独立性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与保障。为了获得相对稳定的财政支持,大学被迫蜕变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准官场,完全按照官僚机构的模式构建与运作;管理层成了官员队伍,学校成了行政机器。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量化考核、教学评估、课题项目等的威逼利诱之下,大学早已不复为大学,学者早已不复为学者。再牛的知名学府,充其量也就是个“副部级单位”,享受“待遇”、保住“蛋糕”的同时,不得不交出办学自主权,履行被“格式化”的义务。一句话,当教育的行政官僚机器加足马力,大念“紧箍咒”之时,正是大学传统及大学精神整体坍塌之日。于是,没有大学的精神,失去大学的尊严;向利益叩拜,向权力雌伏;一方面是收费的巨人,一方面是精神的侏儒。这样的大学不过是学位与职称的批发基地,而学术也行政化、官僚化,在大学校内行政权力的无所不至,形成了对教师的学术权利与学术自由的严重干预、限制。中国大学的出路,在于大学自治、教授治校和学术自由,这是大学能否办好的前提;农村农民尚且自己自治,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大学教师理应更有能力自治。

中国教育的未来取决于政府与教育的关系。学术要自由,教育要自治,政府应该放弃它对教育事业方面的集权治理,要限制政府对教育的无节制干预。教育不应行政至上,要引入社会市场竞争机制,让学校自治办学,在社会市场竞争中提高教育质量,通过教育质量与教育服务来确立学校的品牌,树立学校办学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办学资源。到目前为止,中国教育改革只涉及到教育事业资源内部怎么进行优化组合,怎么调动教师的潜能,怎么树立学术规范,怎么建立公平教育制度,怎么发挥教育更大的作用……但没有触及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集权治理这个根本问题。要解决这个体制性问题,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事分开,有序地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科研、文化、卫生等其它类型的事业机构,均可依此类推。

……

三、我国未来分权治理模式设想

分权治理的目的是提高政治效率,其总体上的原则是:政党与政府、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企事业分开,合理划分上述二者之间的事权。政党向政府、中央向地方、国家向社会、政府向企事业下放权力,以解放政府、地方、社会与企事业,给其最大可能限度的自由,分别实行政府、地方、社会与企事业的自治。

自治即行直接自由民主,并让法治来制约自由民主权利,是自由、民主、法治三位一体的直接市场政治。同时用宪政法治或行政法治的手段(即通过立法与司法,下同)调整政党与政府、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企事业之间的关系,用自由民主的手段(包括选举自由民主、舆论自由民主……下同)直接制约监督自治权力的行使。这样,既可以充分调动、发挥和形成政府、地方、社会与企事业的积极性与活力,又能避免对其失控,而且是控制得更为直接有效。

政治市场的社会资源分层明显性高于经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均衡性则低于经济市场。正如一个村、一个乡镇形不成一个完整的经济市场,个人的经济需求必须出村、出乡镇,到县、市才能够基本满足一样;实行自治(即行直接市场政治),一个小村、一个小乡镇、一个小企业、一所小学校,规模范围太小,社会资源总量有限,形不成一个完整的政治市场;一个大省、一个大国、一个全国性大企业、一种全国性大行业,则规模范围太大,信息极不对称,容易造成政治市场混乱扭曲。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传统和国民的素质等相适应,在中国,惟有几千个县(市)地方、几千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几千所国有大中专院校……规模范围适中,适宜实行自治。

1、以地方自治为例。

确定县及省辖市(只包括市区,下同)作为地方自治实体。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是中央与其的关系;封闭的自治权力系统不宜太大,否则不利于直接自由民主与政治效率。 建国以来,在历次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中,都是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作为地方的代表。考虑到我国广土众民的现实,省在人口和疆域上可和欧洲强国相提并论,足以立国,把省作为地方自治实体,既难以克服直接自由民主固有之个体偏好、信息不对称……缺陷,又不是提供地方性公共品的合适规模范围。地方性公共品限于一定的区域,只有特定的人群才从办理这些事物中受益,这些事物是诸如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地方教育、社区医疗、市政建设、市场管理之类。我国的县及省辖市规模之大小合适,既较易克服直接自由民主固有之个体偏好、信息不对称……缺陷,还基本上是提供地方性公共品的合适范围,极少数不合适也容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建立中央与地方(县及省辖市)两级分权治理政府。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都直接临民,治理的地域和人口重叠。完善中央集权,彻底加强中央垂直管理,建立直接分布到县及省辖市的垂直执行机构。如在地方设立国家法院、国家检察院、国家公安局、国家环保局、国家财税局等。虚化省的实体地位,实现省级政府的中央化,其成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关。省级领导权力的基础全在于中央,省为中央的块块,部为中央的条条,条块冲突可以依靠中央协调。在财税体制方面,中央和省重新合灶吃饭,建立中央、省与县及省辖市为代表的地方之间的分税制。立法体制方面,省的立法权下放到县及省辖市。如前已述:意识形态与军队属于国家中央政治之单集,若地方有意识形态与军队势必演化成分裂割据。公安、法院、税务、教育、卫生、环保……则是中央和地方政治的共集。据这一事权原则,县、市武警及党委宣传部应中央实行垂直管理。

确保地方自治。县及省辖市作为地方的重心,地位同为地方自治法人;在县及省辖市,逐步发展地方直接自由民主政治,中央、省间接自由民主政治和地方直接自由民主政治将分开。中央不采用人事、行政、财政上的手段来控制地方,依靠立法和司法手段来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控制地方政府。制定法律有效地规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对地方拥有绝对的司法权优势,地方对民众拥有绝对的行政权优势。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所以,尽管地方政府数量众多,却不存在一个系统中人事、行政、财政手段的控制幅度不能太大,因此增加中间层次问题。

这种地方自治实体,规模小且分散,数以千计,不会导致在我国历史上东汉、唐、清末,大致相当于现在省这么大左右的区域,从中央行政区演变成最高地方政治实体之局面,如唐朝的藩镇割据和晚清地方坐大,中央难以掌控,最后形成分裂割据或酿成严重的治理危机。而东周春秋战国的分裂割据,则出于行封建制,缺乏中央集权。前者为中央与地方双向控制,操作得当,成为良性互动;操作不当,则或中央独大,形成集权;或地方坐大,分裂割据。后者为中央与地方单向分离,天长日久,分裂无疑。

一个国家中央与地方的政治治理结构,包括中央、地方、民众三方。中央集权治理下,是中央、地方、民众三方博弈;地方分权治理,则为中央与民众、地方与民众、中央与地方三个双方博弈。前者博弈复杂化,难以多赢;后者博弈简明化,易达双赢。在此后种国家中央与地方的政治治理结构下,非党人士于少数县及省辖市获取地方的政治治理权也未免是件坏事,其对执政党构成一种现实压力,可真正促使我们从严治党,改进地方的政治治理,及早夺回失地,而不至出现前苏联或台湾地区那种执政党因长期缺少竞争压力退化腐烂,一旦积重难返则最终丢失政权之局面。

2、再以国有企业自治为例。

国有企业自治的关键是政企分开,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成为一样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在现行的集权治理模式下,国有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没有取得独立于政府的自治法律地位;政府可以采用人事、行政、财政上的手段来控制、干预国有企业,窒息了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低下与所有制并没有必然联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体制下,私有与国有企业都可能有胜有负。问题在劳动分工中分权激励和协作规模的得失消长关系。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但生产关系并不仅仅或全部简单的就是等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它隐藏的实质其实是利益与效率。生产资料所有制于利益、效率之间有着有条件的相对联系,但不存在无条件的绝对联系,其还取决于生产关系中除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重要因素外其它别的也影响利益与效率的因素,如权力体制。列宁、毛泽东也看到了这点:企业管理中存在着权力异化的问题,遗憾的是他们却走上了权力道德化之岐道,如列宁说:“对我们来说,重要的就是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毛泽东更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这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并强调指出:“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 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属于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 结果是事与愿违而适得其反。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运作机制、企业家的素质这些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都无不与权力体制有关。中国国有企业的问题不在产权,而在国家权力体制的专制、集权,束缚了国有企业的自由。最突出的是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上,国有企业无自己的自治权,完全由政府用党政干部的标准或按照上级领导者的好恶来选拔、任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靠集权治理体制下的干部提升制度,或辅之以民意测验制度,都难以选出有远见雄心,了解行业发展方向的国有企业经营人。这样产生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根本不具备企业家的素质,他们的主要精力和心思也根本不放在企业经营管理上;而是如何博取上级领导的赏识和重用,一旦企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则怎样逃避自己的责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这样一种精神状态,他们领导下的国有企业还怎么能有市场竞争力?不能把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推上领导岗位,正是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缺乏市场竞争力的最深层症结。

国有企业自治,首先应从国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的产生机制自治做起,不再由政府指定任命,其报酬也不再由政府决定(但上要封顶,以消除剥削为度;下不保底,完全按劳分配)。改由国有企业自身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对其进行民主选择、民主监督。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总裁由职代会间接民主竞选,职代会代表则直接民主竞选产生。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除享有出资额的收益权和对国有企业的资产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的权利外,只能用行政法治的手段调整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企业法人代表,像非国有企业主一样,充分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税后,全部所得自主支配,或用于扩大再生产,或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工资待遇,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决定,一切取决于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由市场引导、职工民主监督;国有企业职工为自由劳动者,是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自主择业,自由流动,政府有责任保障其的一切合法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经过放权让利、承包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三大阶段的改革,企业的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体制、市场营销战略策略都更加成熟和接近市场经济的需要。国有企业几十年来所积累起来的物质基础条件、道德商誉、人脉等综合优势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觑。国有企业实现自治后,内部的决策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全可能胜过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其内部机制的灵活性问题,包括市场营销能力、聚集人才能力、科技开发能力……其内部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中原有那些弊端,国有企业由于所有者非人格化,企业盈亏成败与有关人员自身的物质利益的联系不密切,因而经济驱动力比较弱,导致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低,等等这些,没有什么东西是通过自治不可解决的。

理性的计划,难免主观局限性,且有组织的成本,追求利益上被动,倾向具有保守滞后性,往往形成短缺,是资源潜力未能充分发挥性的一种浪费,但发展是可持续性的。自然的市场,则易产生盲目性,且有交易的费用,追求利益上主动,倾向具有扩张冲动性,往往造成过剩,是资源潜力过度消耗性的一种浪费,因而发展非可持续性的。计划可以节约市场交易的费用,但又必须为此支付组织的成本,当计划节约的交易费用与由此增加的组织成本在边际上相等的时候,计划与市场的边界就确定了。在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中,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对国有企业经济手段上除了税收外,多有利润这另一渠道,政策更加有效,并且还可辅之以直接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国有企业实现自治后,既可以避免计划的弊端,又较易克服市场的缺陷。私有制有效率之根源,是经济私权力自然优越,进而引起经济私权力市场自然竞争;公有制低效率之根源,是公共权力道德化,进而引起公共权力腐败低效;反之,若公共权力客观化,实行公共权力优越,进而引起公共权力市场公平竞争,则公有制同样可以有效率。而且国有企业消除了剥削,比私有制更能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竞争中,国有企业应完全可以胜出。我们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在导向性上也应向公有制(国有制、集体制)倾斜,相信公有制一定能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自然而然地而不是人为主观地战胜私有制。条件成熟时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自由合法的购买将私企转变为国企,私企老板便成为国企权力者。当然,这将会是一个渐进的、很长的历史自然演进过程。

3、关于政府自治(略)。

其前提是党政分开,理顺党政关系,党通过宪政法治来控制政府。政府自身则关键是理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建立适应市场政治要求的现代行政组织制度,使行政的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就前者而言,国家要权威,社会要自由;其自由则不权威,或权威则不自由。如思想、舆论、政论、学术属于社会范畴,应自由、民主挂帅,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立法、行政、宪政、司法则属于国家范畴,应强调集中、纪律,必须“一个声音说话,一种调子唱歌”。党委、人大、政府、军队、法院……的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报告与机关刊物、电视、广播、网站属于国家领地,而企事业单位及民间的刊物与电视、广播、网站皆属于社会领地。两大领域分开,各自遵守各的游戏规则,国家仅能通过行政法治来控制社会。尚有其他初步阐述请参见拙作《市场政治论》中的相关内容。

……

四、重新发现邓小平

我对中国政治制度改革及转型的研究,现在可以作如下简要概括:中国政治制度的病根,在政治哲学、政治体制、政治治理三个层次上分别是“权力道德化”、“计划政治”、“集权治理”。因此,我开出的处方也分别是“权力唯物论”、“市场政治论”、“分权自治论”。吊诡的是,从现实及经验逻辑上讲,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改革或转型,却首先应是从政治治理上开始,然后才依次是政治体制、政治哲学跟进的水到渠成。但这其实正是存在决定意识、政治制度决定政治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行文至此,不能不提到的一位伟人便是邓小平。他最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改革之初,就以卓越的政治智慧与经验正确地抓住了我国政治制度改革的首先步骤,即从改进政治治理上开始着手。其这方面的精辟论述主要包括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等一系列收入《邓小平文选》第2、3卷的重要文献中(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曾被称为政治改革的指导性“纲领文件”),以下按时间顺序择要列出:

“党内确实存在权力过分集中的官僚主义。这种官僚主义常常以“党的领导”、“党的指示”、“党的利益”、“党的纪律”的面貌出现,这是真正的管、卡、压。许多重大问题往往是一两个人说了算,别人只能奉命行事。这样,大家就什么问题都用不着思考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31页。以下引文只注卷次和页码。)

“加强党的领导,变成了党去包办一切、干预一切;实行一元化领导,变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坚持中央的统一领导,变成了‘一切统一口径’。违反中央政策根本原则的‘土政策’要反对,但是也有的‘土政策’确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得到群众拥护的。这些正确政策现在往往也受到指责,因为它‘不合统一口径’。” (第2卷第132页)

“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实行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应该让地方和企业、生产队有更多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当前最迫切的是扩大厂矿企业和生产队的自主权,使每一个工厂和生产队能够千方百计地发挥主动创造精神。一个生产队有了经营自主权,一小块地没有种上东西,一小片水面没有利用起来搞养殖业,社员和干部就要睡不着觉,就要开动脑筋想办法。全国几十万个企业,几百万个生产队都开动脑筋,能够增加多少财富啊! ……同样,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但应该使每个车间主任、生产队长对生产负责任、想办法,而且一定要使每个工人农民都对生产负责任、想办法。”(第2卷第135页)

“权力不宜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展,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第2卷第281页)

“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它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陈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我们现在的官僚主义现象,除了同历史上的官僚主义有共同点以外,还有自己的特点,既不同于旧中国的官僚主义,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官僚主义。它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这可以说是目前我们所特有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第2卷第287页)

“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我们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过分强调反对分散主义、闹独立性,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和自主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过去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过几次权,但每次都没有涉及到党同政府、经济组织、群众团体等等之间如何划分职权范围的问题。我不是说不要强调党的集中统一,不是说任何情况下强调集中统一都不对,也不是说不要反对分散主义、闹独立性,问题都在于“过分”,而且对什么是分散主义、闹独立性也没有搞得很清楚。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特别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的中心任务已经不同于过去,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极为繁重复杂,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第2卷第288页)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第2卷第293页)

“我们要精兵简政,真正下放权力,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把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现在机构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设立许多公司,实际是官办机构,用公司的形式把放给下面的权又收了上来。机构多、人多,就找事情干,就抓住权不放,下边搞不活,企业没有积极性了。” (第3卷第160页)

“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但党要善于领导,党政需要分开,这个问题要提上议事日程。” (第3卷第177页)

“我想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都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第三个内容是精简机构,这和权力下放有关。”(第3卷第177页)

“我们越来越感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现在还没有完全理出头绪。最近我在设想,要向着三个目标进行。第一个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第二个目标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效率不高同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涉及党政不分,在很多事情上党代替了政府工作,党和政府很多机构重复。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放弃这一条,但是党要善于领导。…… 第三个目标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这些年来搞改革的一条经验,就是首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力下放给农民。农村改革是权力下放,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要权力下放,下放给企业,下放给基层,同时广泛调动工人和知识分子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管理,实现管理民主化。各方面都要解决这个问题。” (第3卷第179页)

“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不能搞违背中央政策的“对策”,这话讲了几年了。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这一切,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就办不到。各顾各,相互打架,相互拆台,统一不起来。谁能统一?中央!中央就是党中央、国务院。我们要定一个方针,就是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深化改革。…… 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这几年我们走的路子是对的,现在是总结经验的时候。如果不放,经济发展能搞出今天这样一个规模来吗?我们讲中央权威,宏观控制,深化综合改革,都是在这样的新的条件下提出来的。过去我们是穷管,现在不同了,是走向小康社会的宏观管理。不能再搬用过去困难时期那些方法了。现在中央说话,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问题上。” (第3卷第277页)

关于如何改进我国政治治理?以上论述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1)“总病根”是权力过分集中,制度问题更带根本性;(2)具体的目的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政治治理效率;(3)具体的改进内容重点是:要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正确解决好党政不分及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问题;向地方、社会与企、事业下放权力。

邓小平的政治改革思想(总体主张、步骤、策略)与他的经济改革思想(总体主张、步骤、策略)一脉相承并同样正确。回顾过去30年的“改革”历史,中国经济改革是从经济治理层面开始,首先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给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接着带动城市改革,城市允许个体经营,向农民开放城市工商业;随后政府向国有企业放权让利,国有企业允许租赁承包,逐渐放松对价格的管制,允许股票证券交易发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允许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经济体制、经济道德观念变化的跟进都是水到渠成。正是经济上向社会放权带来的经济自由,极大地调动了多方面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形成了中国经济30年的快速发展,呈现出今日之繁荣局面。实践证明,这是一条正确的经济改革之路。

遗憾的是,在经济改革一路高歌的同时,政治改革却严重滞后;既得利益者不愿政治上放权,邓小平的正确政治改革主张受到左右两方面的干扰(包括时而右以左为口实、时而左以右为口实),刚刚起步便被迫夭折中断。否则,中国政治改革也象经济改革一样,今天已经基本实现。国有企业不至于出现今天这般境地,地方官吏不会有今天这么腐败,社会亦无今天这么多问题。

我们现在只有回到邓小平的正确政治改革思想,重新确立它的指导地位。一句话,再次从党政、政企、政事分开和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扎实做起,循序渐进……一国两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并与中央双向互动,中央依靠立法和司法手段来控制特区地方政府的成功实践,便是一则范本,是邓小平在地方政治治理上留给我们的最大政治实体遗产,也是他的卓越政治智慧具体物化体现。我通过几十年如一日对中国政治制度改革及转型的不懈研究,以为这是惟一正确之路。那种想跳过改进政治治理,直接改良政治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案,违背了政治发展的自然逻辑,必然具有极大的政治风险,或者要么是自欺欺人和推而不动,如几十年“一贯制”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由于其社会政治资源贫乏与政治活动的分层性明显,难以对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产生广泛深刻的影响,相反处处受制于县、乡一直在原地踏步。吾愿“化着杜鹃啼血归,不信东风唤不回。”

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曾指出:“在英美,人们将国家的力量与繁荣归因于众多的理由,但他们都将地方自治的好处摆在第一位。”而中国自古却是一个中央集权“大一统”的国家(人类原始的自治天性早于春秋战国时代便遭到毁灭性的扼杀),缺乏地方自治理念。地方自治是滥觞于西方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城邦治理。中世纪时,伴随着欧洲封建主义的盛行,地方自治的理念和制度日渐发达,在欧洲兴起了数百个大大小小的自治城市或城市共和国,诸如英格兰的伦敦、法兰西的巴黎、意大利的威尼斯和佛罗伦萨。这些自治城市或城市共和国具有高度独立性,可以行使立法、司法、行政等各项权力。西方诸多自由民主国家的政治发展历史经验表明,地方自治乃自由民主社会之基石,今天,那些实行联邦主义并被认为是自由民主社会典范的国家,诸如美国、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奥地利等,都有着坚实的地方自治传统。中国之自由民主转型恐怕也离不开从地方自治始。当每一个地方县、市都能奉行自治,都能实践自由民主治理方式的时候,再举国实现自由民主便是水到渠成。

2008.5

政治发展论

“神州火似荼,奇文愧烂书”:谨以此文献给共和国六十华诞。

——题记

一、引语

前面,业已就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改革的实质内容进行探索研究,提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总病根,在政治哲学、政治体制、政治治理三个层次上分别是“权力道德化”、“计划政治”、“集权治理”;因此,我开出的处方也分别是“权力唯物论”、“市场政治论”、“分权自治论”。本文接着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改革的过程形式,即制度变迁作一大致分析。

二、制度变迁政治决策模型

政治发展是任何国家、民族、社会都经历着或发生着的客观过程,而制度变迁是政治发展的一特殊重要形式。其正如我在前面“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所说:权力天然优越。由于权力运行与合法性、价值的权威分配、利益结构的重组密切相关,因此政治权力在政治发展进程中起着重要、主要的推动作用。中国共产党通过革命方式对国家进行政治整合,然后依靠整合后的国家权力来推动社会建设,表明在中国的政治发展过程中国家权力是制度变迁与路径选择的主导力量,拥有政治权力的执政党是政治发展路径选择的主导力量。新中国的政治体制安排使政治权力涵盖了国家、社会的各主要领域,国家政治体系的运转、社会政治生活的全过程直接受其主导,政治权力成为主导制度变迁的决定性引导力量。正是初始阶段国家权力对于资源的超社会分配,使国家政治权力及政治体系拥有对社会的绝对权威,这不仅使政治体系拥有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体制性基础,政治权力在制度变迁中对社会领域拥有资源调控与整合优势;同时也使社会具有了对政治体系、政治权力享有权威的道德与认知上的认同性。这一认同性前提使政治动员产生对政治权威的信赖与适应性预期的惯性,为制度变迁进程中社会普遍接受并贯彻执政党的政策奠定心理、认知上的基石。因此本文认为,正是在此认知基础与体制性基础上,中国现行的政治权力体系拥有制度变迁过程中维持良性路径选择的政治内化力。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也是中国政治发展的领导力量。而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并先后建立起了若干个全国性群众组织,涉及工人、青年、妇女……不同的群体,党本身就构成了完整的权力体系,其组织结构的多功能以及社会条件都决定了她能够直接自身应对外部环境、自我发展并实现制度变迁。

相对诺斯深入分析了企业家、组织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关系后所指出:“组织及其企业家……是制度变迁的主角,他们型塑了制度变迁的方向”、“制度是社会博弈的规则,是人所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的框架。如果说制度是社会博弈的规则,那组织就是社会博弈的玩者”、“(政治的或经济的)企业家会运用他们的才能或默会知识来搜寻获利的机会,估计成功的概率,用组织的资源来冒险,以获取潜在收益”。(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第73页,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出版。“制度变迁理论纲要”,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第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我更持这样的观点,制度变迁的主角是政治家,无论政治或是经济,改革还是革命。同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南斯拉夫走过的制度变迁之路,便是一个微妙的范例:铁托是南斯拉夫的“邓小平”,兰科维奇则是南斯拉夫的“毛泽东”,不同的是在南斯拉夫“邓小平”强势,“毛泽东”弱势。其他人受累于制度,或心不及,或力不及。诚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从来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但它只是指决定历史的发展方向和相对于任何个人来说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永恒无限的。恩格斯在介绍马克思的历史观时就写道:“历史的进步整个说来只是少数特权者的事,广大群众则不得不为自己谋取微薄的生活资料,而且还必须为特权者不断增殖财富。”制度的变迁中,老百姓其实不是最重要的,即使历史上成功的农民起义背后也都有政治精英在领导。制度变迁主要取决于社会政治精英,是其组织和动员者。政治家精英们最重要、主要的作用是对实践与理论进行判断和选择。举例如汉武帝在中国思想文化界首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历史过程:汉初,统治者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经济上实行轻徭薄赋。惠帝四年(前191年)废除《挟书律》,进一步促使诸子学说复苏,阴阳、儒、墨、名、法、道六家比较活跃,其中儒、道两家影响较大。在思想上,主张清静无为和刑名之学的黄老学说受到重视。武帝即位时,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进一步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已成为封建统治者的迫切需要。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足上述政治需要;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于是,建元元年(前140年)武帝继位后,丞相卫绾奏言:“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得到武帝的同意。太尉窦婴、丞相田蚡还荐举儒生王臧为郎中令,赵绾为御史大夫,褒扬儒术,贬斥道家,鼓动武帝实行政治改革,甚至建议不向窦太后奏事。窦太后对此不满,于建元二年罢逐王臧、赵绾,太尉、丞相也因此被免职。建元六年,窦太后死,儒家势力再度崛起。元光元年(前134年)武帝召集各地贤良方正文学之士到长安,亲自策问。董仲舒在对策中指出,春秋大一统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现在师异道,人异论,百家之言宗旨各不相同,使统治思想不一致,法制数变,百家无所适从。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董仲舒指出的适应政治上大一统的思想统治政策,很受武帝赏识,使儒术完全成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思想,而道家等诸子学说则在政治上遭到贬黜。我以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间利弊得失,自是一言难尽。如法家曰“儒以文乱法”,即一语道出了儒家一味强调个体道德修养之要害。但于当时的政治现实却应是一种较正确的判断与选择,至于后来几千年中积累起种种弊端则要归之于实行思想专制,一劳永逸而没有与时俱进。还有郡县制、科举制、盐铁论之争、儒佛道之争、“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凡历史上之创制或改革莫不如此。毛泽东对政治家的作用也有过类似的表述:“他们好比是戏台上的演员,会唱,我们好比是观众,不会唱。但是,如果我们看戏看久了,那个长,那个短,就可以做出比较正确的判断。戏唱得好坏,还是归观众评定的。要改正演员的错误,还是靠看戏的人。观众的高明处就在这个地方。”(《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15页、3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出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主要撰写人之一的吴江教授说得更清楚:实践标准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道理很简单,因为实践自己不会说话,不会自动纠正错误肯定真理;实践永远离不开人,它对理论的检验是要靠人来进行,总是和人的主观判断联系在一起的。……哪一次实践,不是历经磨难,最终还是得由智者作出判断,作出裁决?(《同舟共进》1998年第10期,卷首语。)理论是思想家对实践之回应,政治家则对二者再回应。但理论上的各种学术观点往往截然相异,政治有真理吗?有!只是要经由政治家去判断、选择,并最终靠实践来检验。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就这样说的:“历史事件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权力。权力是什么呢?权力是民众移交给一个人的意志的总和。民众意志是在什么情况下移交给一个人的呢?在那个人表现全体人民的意志的条件下。”许多学者之间则往往勾心斗角,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术利益决定立场观点,其比政治家又少了政治责任与利益担当的压力制约及导向。现实中有多少“文曲星”,不过是“同党”们捧起来的而已,某类学者们实际上比政客更不值得信赖。这便是所谓的“文人相轻”与“党同伐异”。当然,真正有才华、有良知的学者不会在此列。

实践与理论之信息,二者均要能进入政治家视野,才可供选择和产生影响。英国军事学家哈特在《战略论——间接路线战略》一书中说:“历史已经证明,先知者对人类的进步起过何等重大的作用……这种真理而后的命运如何,则常常取决于另外一批人,这种人就是领袖,他们是哲学领域里的战略家,将力求使真理与人们所能接受的限度调和起来,他们在这一工作中的成就则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他们自己对真理所掌握的程度,二是他们在宣传真理时所具有的实际本领,先知者将会遭到指责,这是他们注定了的命运,至于这个指责能达到何种程度,那就要看他们在何种程度上完成自己的使命,一个领袖则不应该因此遭受指责,如果他遭受指责,正好证明他已经失败,没有完成自己的任务,而其原因或是缺乏智慧、没有能力,或是未能认清自己的职能应与先知者有所不同。”而鲁迅则曾说过:“孔墨都不满于现状,要加以改革,但那第一步,是在说动人主,而那用以压服人主的家伙,则都是‘天’。”这“天”即理论也。制度变迁与政治家的政治决策相关,其整个过程则大致包括以下几步:(1)官僚机构层层对实践与理论政治信息的获取、筛选、传递。(2)政治家被动接收与主动获取实践与理论的政治信息,尔后根据利害算计进行判断和选择。(3)政治家之间的沟通、讨论、协商、酝酿和博奕、谅解、妥协、整合,最终形成统一;及政治家与社会民间的交流、对话与沟通。(4)政治条件成熟后,通过正规会议形成正式决策。(5)官僚机构层层对决策进行贯彻落实。(6)同一政治问题及决策之上述过程下一个循环往复,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决策完全定型制度化。定型制度化标志一个政治决策周期完结,在其后的实践中继续去接受检验,如此往复形成又一个周期更替。这里值得指出的是我国政治决策的起点上存在着大量信息失真。以信访为例,于建嵘在他的《中国的政治现实和我的梦想》中透露:河南省某县2007年1至3月,实际发生赴京上访25起65人,而进入登记的仅有1起,中央决策者最后获得的信息不真实。美国著名官僚制理论学家唐斯在《官僚制内幕》一书中早论述过:每个官员向上层传递信息都倾向于扭曲信息的真实度,即夸大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尽量减少或隐藏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而上层官员投入决策的时间和所使用的信息有限,每个官员各自的职能使得他们都只注意自己所关心的部分;制定决策所需信息的不充分与获得更多信息的成本高昂,使很多重要信息尤其是关于未来事件的动态的信息的缺乏,以致决策的制定面临着不可避免的不确定性。媒体渠道之情况则更为复杂,理论在目前出版尚未真正自由的情况下“好酒也怕巷子深”,其最突出的是潜规则“马太效应”障碍,即注重的首先是什么人说,其次才是说什么。王晓华先生在“中国人文学者为何缺乏创造力?”一文中就说过:“在进入学术界的一刹那,你、我、他就被置于特定的梯级上。除了处于最低位和最高位者,每个人都具有双重的身位(上级和下级)和人格(主奴),需要不断变换自己的姿态和脸谱。不熟谙此道者,就不算真正进入学术界,断难成就大业。经过多年的竞争,中国人文学术界已经涌现出许多地位学大师。为了占据金字塔的上层,他们游弋于官场和学界之间,创造了无数身兼数职的当代传奇。在研究和践行地位学时,此类大师已经进入了知行合一、游刃有余、无为无不为的精妙境界。”(《凤凰周刊》2011年27期)如上海“最著名”退休女工王炼利女士的一系列遭遇即很典型一例:她有次受邀参加中国房地产税务学术研讨会,在介绍与会者的资料上,她成了“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很多专家都称之为“王老师”,但当她发言完及时对身份更正后,专家们的脸变得比六月天还快;另一次她投稿给《南方周末》,记者真挚地说,好文章呀,如果吴敬琏写的马上就发了,可惜你不是吴敬琏。因此底层“草根”有价值的实践与理论信息往往传递不到中央决策者那里。不过也有例外,如何新,可那是他的观点直接遇到了高层知音。或是如曹思源先生,能把自己的观点直接递到中央有关部门及领导甚至江泽民手里。事实上,中国民间并不缺乏人才,但却很难进入体制并发挥作用。当前政治类网站上某些体制外或草根学者的文章表明:其政治水平甚至超越某些体制内者,他们应在未来的政治改革中占据不可或缺的位置。看来我们似有必要建立一种新制度机制,在文化上实行有法治作前提的学术自由,将政治宣传与学术研究分开而治来实现出版、言论的有限自由,以保障上下政治信息的沟通。

上述由输入—转换—输出组成的政治决策过程,一次“输出”的结果反馈给政治系统又成为新的“输入”。这个时候,“输出”是一种特殊的刺激。政治系统与环境的反馈刺激形成一种互动局面,并呈多样化的反馈环。政治决策之人、事效应则有所分离,即使政策创新呈正向效应,也可能部分人受损或意识形态原因,而持反对;反之,呈负向效应,却也仍会有部分人受益或意识形态原因,而持支持。为了重新达致政治系统的均衡,缓减不满或削弱反对,不断创新和有效修正输出成为必要。新旧政策替代在初始阶段,旧政策占有绝对优势,新政策只能进行尝试性实验,逐步向旧政策“接触”、“渗入”,相对新政策来说,这一阶段是一个试探性阶段;在中间阶段,新政策和旧政策势均力敌,处于非合作博弈下的“摩擦”和合作博弈下的“磨合”状态,这一阶段是一个调适化阶段;在终点阶段,新政策占有绝对优势,旧政策终于消退,从而也是一个逐步定型制度化阶段。由此可见,政策转轨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有始有终的内部演化过程,其旧政策退出和新政策替代显然不是一蹴而就。旧政策维护者在相当长时间内会固守已有的思维模式反对创新,且还可能会对新政策实施作出种种阻碍,从而导致转轨成本增加甚至失败或难产。唐斯在《官僚制内幕》一书中曾指出:每个官员都对特定的政策和行动抱有偏见,即使他的职责要求它执行这些政策或行动,他仍旧会努力推行那些有利于自己的政策和行动,反对或不履行损坏自己利益的政策或行动;每个官员增强自己的责任和接受有风险的职责的程度,主要取决于这样做能否帮助其实现个人目标。面对政策转轨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系统性,作为政策创新者必须充分考察创新的边界与约束条件,选择合适的时机、方式、技术和策略,衡量比较创新的成本与效益,把政策转轨的成本降到最低,使创新效益得到最佳发挥。一般而言,一项政治决策越恢宏,上述过程越典型,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决策;而一些较简单的政治决策,如“恢复高考”政治决策,则迅速定型制度化,新旧政策斗争主要在决策前与决策中;第三种情形是复杂性介于这二者之间,如“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政治决策,新旧政策替代也有一个过程,但时间较短。

三、制度变迁政治决策实证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决策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效仿苏联而废除市场经济制度,全面建立起了苏式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苏式计划经济制度刚一建立,其严重弊端就显现出来,国有企业完全变成了上级行政管理机关的附属物,人、财、物、供、产、销全都由上级行政机关决定。这样的“生产单位”失去了经营自主权和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急剧下降。面对党内外对苏式计划经济体制的批评,1956年中共八大决定进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在坚持计划经济的前提下,对这一体制作出某些调整,适度扩大下级政府和国营企业权力。作为当时经济工作主要负责人的陈云提出,要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引入某些市场的因素,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主体,而按照市场变化在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不少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也向传统计划经济理论挑战,如孙冶方提出,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基础上;顾准则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进行研究和探索。作为党最高领袖的毛泽东却认为,苏式计划经济的弊病并不在于用行政命令配置资源,而在于“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管得过多,统得过死,抑制了各级地方政府、生产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毛泽东在“体制下放”和“人民公社化”的基础上,发动了“大跃进”运动,招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争夺资源,经济秩序一片混乱,造成严重的经济困难和损失。但毛泽东将经济失败的根本原因归结于背离了他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路线”,还竟然宣称“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要加以限制甚至消灭,于1966年又发动了“文革”。因此“文革”中便有康生在1966年12月4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讲:“从波兰情况看资本主义复辟,在工厂方面,关系很大,因为它是经济基础。波兰的情况是有三种经济,一是私人可以开工厂,私人可以开饭馆、旅馆、舞场,法律规定雇佣工人不许超过三个,但是学徒不算数。二是他们农业劳动合作社,形式是社会主义,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农村的富农经济更突出,一个人可以有五十公顷土地。有的土地并不多,在郊区经营蔬菜、水果,可以变为百万富翁;三是国营经济,形式上是社会主义,实际是资本主义,他们除贪污盗窃以外,同国外有勾结,形式上是社会主义国家,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国家,或叫新的资本主义国家。我感到我们的工厂,是否那样干净,我没有研究。要挖掉修正主义、资本主义根子,怎样搞文化大革命,林总讲的‘我们的经济基础是新的,上层建筑是旧的,不行。’这是对的。什么是新的?我看了《哥达纲领批判》和《国家与革命》,所谓新,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公有制。我们工厂里,旧的经济规律没有变的是什么?在交换问题上,商品等价交换规律没有变,工资仍是按劳付酬,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仍然存在。毛主席五八年就说过,要讨论这个问题。但是,没有很好的研究过这个问题。列宁说‘小生产者可以随时产生资本主义。’我们工厂资产阶级法权残余还存在,仍可产生资本主义。”毛泽东在1975年6月21日和柬共中央书记波尔布特的谈话时也说:“我们现在正是列宁所说的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这个国家是为了保护资产阶级法权。工资不相等,在平等口号的掩护下实行不平等的制度。”可事实上“文革”最终使整个中国社会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1975年也出现过邓小平主导的改良式“整顿”。“文革”终结后,人民群众更希望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迫切要求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生活水平,朝野上下一致认为旧路线和旧体制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要求从变革中寻求出路,有效回应这种需求的政治压力骤增。

可粉碎“四人帮”后,华国锋、汪东兴等人仍在政治决策上坚持“文革”路线,提出了所谓的“两个凡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这使中共一大批老一辈政治家都感到这样不行,开始积蓄力量,准备进行党内斗争。其间,中共老一辈政治家邓小平、陈云、叶剑英、李先念、聂荣臻、徐向前、谭震林、罗瑞卿、王震、胡耀邦……之间进行了一系列的沟通、讨论、协商、酝酿和整合,最终形成统一;至于里面一些细枝末节,至今不得而知。1978年5月,胡耀邦以不同寻常的政治胆识,首先发起“真理标准”讨论,直接捅破了改革派元老和“凡是派”领导人政见分歧的窗户纸。胡耀邦过人的政治胆识背后,是对历史潮流的清晰判断。1978年5月10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在中央党校《理论动态》上首发,5月11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在《光明日报》发表,5月12日《人民日报》转载。“两个凡是”的倡导者们对此高度关注,5月12日当晚就有人打电话给《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指责此文是“砍旗”,“犯了方向性错误”。紧接着,当时中央主管意识形态的领导在中宣部召开会议作严厉批判;华国锋也在胡耀邦面前直接点了吴江、杨西光、胡绩伟的名,严辞斥责有关“真理标准”的文章,而极力维护“两个凡是”尊严。邓小平等领导则避其锋芒,在合适的场合,以政治家的语言表述支持“真理标准”问题。邓小平说:“对理论要通过实践来检验这样的问题还要引起争论,可见思想僵化”。1978年下半年,各个地方,包括军队纷纷对这场争论作出反应,公开表明支持态度。同年11月9日,中央召开经济工作会议。按照华国锋的安排,会议将讨论农业问题以及明后年的国民经济安排等。11月12日,大会进入分组讨论。陈云在东北组分组会上,作了一个与会议主题无关的发言:为薄一波等61人“叛徒集团”、陶铸、王鹤寿、彭德怀平反,为1976年“天安门事件”平反,批判康生,公开挑起了当时最为敏感的政治话题,震动了整个会场。谭震林接着第一个在会上“放炮”,点名道姓批评“凡是派”中央领导,要求为“天安门事件”、“二月逆流”等问题平反。聂荣臻、徐向前、康克清、萧克、马文瑞和万里、胡耀邦等人,要求澄清“文革”中的大是大非问题,平反冤假错案,解放老干部。11月25日起,许多人在讲话中公开把矛头对准坚持“两个凡是”的人。如卫生部部长江一真在西北组发言时指名道姓批评汪东兴。王震、徐向前、胡乔木、邓颖超、万里、习仲勋等人,发言批评“两个凡是”。这是一场关键的政治角力,前后持续36天,且斗争并不局限于会场内高层。会议期间,北京西单的“民主墙”也热闹非凡。场内高层斗争与场外民意,形成极有意味的互动。

经过上述这场党内斗争,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保守主义务实派,终于在1978年12月18日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胜出,做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决定。这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决策的判断和选择原点,即政治家们当时对实践与理论最初的第一个回应,从而也打开了经济理论界长期紧锁的闸门。1979年初,一些理论工作者几乎同时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张。1979年2月,由四川省计委、省物价委和省社科院联合召开了价值规律理论讨论会,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袁文平在这次讨论会中提出并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主张我国“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四川日报》,1979年3月13日第三版。《试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 》,《财经论丛》,1979年2期。)1979年3月,于祖尧发表《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文(《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79年第3期。),也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和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张。1979年4月,在无锡召开的“商品经济与价值规律问题”讨论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刘国光、赵人伟提交的论文“论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突破计划与市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相互排斥不能结合的传统认识,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既不是互相排斥,也不是外在的原因所产生的一种形式上的凑合,而是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本质所决定的内在有机结合。上述文章触及到中国经济改革的核心问题,受到国内外各方面的重视,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对此,中国政治家中最早作出回应的是胡耀邦、邓小平。胡耀邦在阅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未定稿》发表的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文章后批示:“这是一篇研究新问题的文章,也是一篇标兵文章,在更多理论工作者还没有下大决心,作最大努力转到这条轨道上的时候,我们必须大力提倡这种理论研究风气”。邓小平在1979年11月26日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副总裁弗兰克·吉布尼时说,“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我们是以计划经济为主,但也结合市场经济。”

在稍后的探索中,政界、经济界和学术界对经济体制改革大致提出了四种可供借鉴的体制模式:(1)后斯大林时期的计划经济模式(改良的苏联模式)。以孙冶方、马洪、蒋一苇等学者为代表,主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给予企业更大自主权。(2)“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东欧模式”)。于光远、苏绍智等学者汲取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经济学的成果,对南斯拉夫、匈牙利的兰格-布鲁斯(Lange-Brus)“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实践作了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介绍。学者罗卫东和蒋自强也认为,“兰格模式”证明市场机制是中性的,本身无所谓社会性质之分,它可以被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利用。(3)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东亚模式”)。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东亚国家采用的威权主义政府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带有重商主义色彩的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运用其产业政策和“行政指导”对经济进行协调、规划和干预。(4)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欧美模式”)。即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政府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物品,而不是在市场上提供商品和服务;认为过多的政府干预会妨碍市场的有效运作并滋生腐败。80年代中后期,随着改革理论和改革进程的发展,由于“扩大企业自主权”政策措施未见成效及南斯拉夫、匈牙利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实践陷入困境,“改良的苏联模式”和“东欧模式”的影响逐渐消退,后两种模式占了上风。在后两种模式中,大致地说,东亚模式往往为官员们所钟爱。像邓小平就十分欣赏“四小龙”,特别是新加坡的许多做法。而欧美模式则为具有现代经济学知识的学者所向往。虽然这两种模式在政府的作用问题上存在原则性的差别,但在当时计划经济还占有统治地位的条件下,这种差别并不显著。而且即使以自由市场经济作为改革最终目标的人们,也深受格申克隆(A. Gershenkron)等发展经济学家的影响,认为在落后经济的发展冲刺中,强有力的政府往往是利大于弊。于是,官方、学界人士对改革目标达成的共识,通过中共及政府的官方文件而成为有行政约束力的规定。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确定中国改革从以农村为重点开始向以城市为重点的战略转移的同时,也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或“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一改革目标。1985年中共全国党代表会议《关于制定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的建议》提出,要通过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经营者、完善市场体系和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等三方面互相联系的改革,力争在五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十三大之前,1987年2月6日,小平在同当时的几个中央负责人谈话时提出,不要再讲计划经济为主了。党的十三大因此则没有再讲计划经济为主,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认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但在80年代,“市场取向”的新政治决策与“计划经济”一度呈“双重体制胶着对峙”状态。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虽然在80年代中期就开始形成,但是改革的实际推进,仍然按照80年代初期的做法,以“增量改革”的方式进行。这就是说,对于计划经济原有的存量部分不作大的改变,改革着重在增量部分进行。如1985年1月国家物价局和国家物资局发出《关于放开工业生产资料超产自销产品价格的通知》,允许企业按市场价出售和购买“计划外”的产品,从此开始正式实行生产资料供应和定价的“双轨制”。它的具体的办法是,对那些在1983年以前有权取得计划内调拨物资的国有企业,仍然根据1983年调拨数(即“83年基数”),按照调拨价供应所需生产资料;超过“83年基数”的部分,则按照市场价格从市场购买。这是一种变通性制度安排,持续时间愈长,消极后果愈严重。意识形态方面也是一样。80年代前期,经济理论研究趋于活跃,对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以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大讨论,澄清了一些被颠倒的理论是非,过去令人谈市场色变的“市场”开始堂而皇之进入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大厦,对传统理论进行冲击。尽管如此,仍有人反对市场经济,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他们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经济”是两个不同的命题,批评“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落脚点应放在计划经济上,而不应放在商品经济上。1982年9月初,为了探索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结合的途径,刘国光应邀为《人民日报》撰写了《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一文。文中提出在处理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对国民经济采取三种不同的管理形式,即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下的自由生产和销售。并指出,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这篇文章正好在十二大期间发表,由于其主张指令性计划范围在今后的改革中应逐步缩小,与十二大报告中肯定“指令性计划在重大范围内是必要的必不可少的,是完成与国民生计有关的计划项目的保证”的阐述有出入。因此,十二大文件起草组的部分人认为刘国光动摇了计划经济的原则,在权威报刊上以本报评论员名义发表长篇批判文章,针锋相对地提出“指令性计划是计划经济的主要的和基本的形式”,“只有对重要的产品和企业实行指令性计划,我们的经济才能成为计划经济”。当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负责人胡乔木,还为这篇文章的事情在1982年9月7日写信给人民日报领导人提醒说,发表这样的文章是不慎重的。80年代中后期,马洪突破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大禁区,指出“在理论上承认计划经济的属性同商品经济的属性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在实践中是能够找到它们之间的结合形式和结合点的,而不是回到过去那种二者择一、非此即彼的老路上去”。可这又出现了认识上的新分歧。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的理解,有人认为它的侧重点在“有计划的”这几个字,所谓“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指存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计划经济”,把“计划经济”理解为这一范畴的主体;另一种意见认为侧重点是“商品经济”,“商品经济”是这一范畴的主体,所谓“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指这一主体的有计划发展。党的十三大上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并强调要“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在这个背景下,有经济学家更进一步提出,中国的经济改革应明确是市场取向的改革、市场化改革。内容包括:企业应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价格体制,建立和发展包括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宏观经济管理要从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等。1988年广东经济学界围绕市场经济主题举行了系列研讨活动,并编成论文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在全国理论界产生重大影响。但针对这本书,曾有人指责说这是公开主张搞市场经济,就是公开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此外,由于政治改革滞后造成的权力腐败,使“市场取向”的新政治决策遭到严重扭曲,其本该靠及时推进政治改革来解决,却因为80年代未那场“民运”之干扰,打乱了邓小平的政治改革步骤,中断了政治改革的进程。

1989年由于“六四”以后的政治形势,情况更有些反复。1989年6月9日,邓小平在中南海怀仁堂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的讲话中说:“以后还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当时邓小平用的是“市场经济”这个词,他对市场的认识是很开放的,所以他讲的是“市场经济”,而不仅是“市场调节”。但出于某些原因,在公开这个讲话时就改成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没有用“市场经济”。从1989年“六四”事件到1992年十四大的几年,一直都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就基本回到了十二大时的提法。“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个提法没讲计划与市场谁为主谁为辅,但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经济体制,市场调节只是作为一个调节手段,所以很显然是以计划经济为重,重心又回到了计划经济方面。关于到底计划与市场谁为主谁为辅,1990年、1991年这两年理论界仍在继续争论。主张计划经济为主的人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市场调节不过是一个属性。主张市场调节为主的人认为,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计划经济不是特征,应该从社会主义的特征里去掉。由于理论认识上不一致,对于改革的目标模式就有不同的意见:主张市场取向的人认为,原来计划经济的模式现在要转向市场,转向更多地利用市场。反对的人不赞成市场经济,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争论非常激烈,对计划和市场的不同看法变成了“姓社姓资”的问题。1990年7月5日,在中南海勤政殿,江泽民召开经济问题座谈会,主张“计划取向”者强调社会主义只能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市场调节只应在国家计划许可的范围内起辅助作用。吴敬琏和薛暮桥、刘国光则强调必须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路线,维护市场取向;“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口号是从十二届三中全会和十三大后退,应当恢复原来的提法。双方在总书记面前争得面红耳赤。1990年年末,情况才有所变化,12月,江泽民在十三届七中全会上透露了邓小平的意思:不要把计划与市场的问题跟社会制度联系起来,不要认为计划是社会主义的,市场是资本主义的。杨尚昆在军委扩大会议上也传达了这样的观点。到1991年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讨论“八五”计划时,关于三种经济调配方式,就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重申要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此后,理论界的争论也发生了变化,大家逐渐倾向于不再把计划与市场跟社会制度联系起来,不再认为计划是社会主义的,市场是资本主义的,而更多的看作是不同的资源配置的方式。

有了上述铺垫后,1992年1月18日至2月23日,邓小平在相关人员的陪同下,乘专列先后到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进行了视察并在沿途发表了许多谈话,谈话主旨都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他第一次清楚地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其最先由《深圳特区报》记者撰写,并发表在该报上题名为《东方风来满眼春》的一篇长篇通讯中,披露了这一惊天动地的消息,后经新华通讯社转发全国各新闻媒体。这消息,连同紧接着的中央政治局召开紧急会议学习和讨论如何贯彻落实南方谈话的新闻,就如同一颗重量级的原子弹,在中国首都北京炸响。之后,各地各级立即掀起的学习、贯彻热潮,就像原子弹的冲击波和光辐射一样,迅速地传播到了天南地北的每一个角落。宣传、贯彻声势之浩大,力度之强劲,影响之剧烈,持续时间之久长,都是空前的。邓小平南方谈话,国内反响强烈,海外为之震动。香港新闻界捷足先登,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从1月20日起,几乎开动所有的宣传机器,连篇累牍地加以报道,形成了一种铺天盖地之势,仅香港《文汇报》从1月22日至2月20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发表报道、社论和评论25篇。与此同时,台湾、澳门、东南亚和西方通讯社也就此发表了大量报道和评论。海外舆论界认为,邓小平的重要讲话“已驱除了世界对中共经济政策摇摆不定的疑虑”。为了统一思想,2月上旬,中央先以记录整理稿的方式,向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传达邓小平南方谈话。3月9日至11日,中央召开政治局全体会议,根据邓小平的谈话精神,讨论研究了我国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决定将邓小平视察南方途中的谈话作为中央2号文件下发,在全党全国人民中传达贯彻。这样,以这一影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权威文件为起点,党内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争论,几经反复,逐渐有了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市场经济在中国终于真正成了正角。? ?

邓小平南方谈话以后,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讨论十四大报告主题时,常委们明确提出报告要通篇体现邓小平南方谈话的精神。于是,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问题,很自然地在报告起草过程中作了重大调整。党的十四大报告起草小组就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问题归纳了各方面的意见,整理成三点:一是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二是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三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究竟哪一种提法更切合中国的实际,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这个问题萦绕在江泽民脑海里,令他经常夜不能寐。他反复研究马恩列斯、毛泽东、邓小平的论述,亲自主持座谈会,多方征求意见,集思广益。为了更广泛地了解各方面的看法,他还指示国家体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组织研讨。关于三种提法,江泽民找经济学家刘国光谈了一次话。江泽民倾向于选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刘国光当时提出一个意见,假如只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提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有计划”这方面有可能容易被人忽略,“有计划”对于社会主义还是很重要的。江泽民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就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这在人们的脑子里和认识上一直是清楚的,不会因为提法中不出现‘有计划’三个字,就发生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疑问。”1992年4月1日晚上,已是深夜时分,国家体改委主任陈锦华接到江泽民的电话。江泽民在电话里说,现在改革到了一个很关键的时候,下一步究竟怎么搞,大家都很关心。体改委是不是好好研究一下,给中央提提建议,我自己也来考虑这个事情。4月15日,国家体改委选择广东、江苏、山东、辽宁、四川五个省的体改委主任在北京专门座谈改革设想,主要议题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座谈会上,五个省一致表示,希望党的十四大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有所突破,明确提出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后,陈锦华立即给江泽民和李鹏写报告。那段时间,很多部门和同志都在深入思考和探讨的基础上向党中央、国务院建言献策,希望尽快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江泽民立即征求陈云、李先念对使用“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的意见,得到了他们的一致赞同。6月12日,江泽民来到邓小平家,征求他的意见。邓小平表示赞成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邓小平说:不搞市场经济,没有竞争,没有比较,连科学技术都发展不起来。他还说,在党校的这个讲话可以先发内部文件,反应好的话,就可以讲,十四大也就有了一个主题了。这样,经过1989-1991年的曲折和辩论,在1992年的中共“十四大”上才正式明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从那时开始,在经济改革方面有了几波推进。(1)90年代初期实现了商品价格的市场化。(2)从1994年开始的财税、金融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3)90年代后期:国有企业“股份化”(公司化)改制。(4)1997年:确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994年以后,中国经济改革向纵深发展,到世纪之交达成了初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它的主要表现是:第一,民营经济份额的提高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的形成。第二,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形成,它们在资源的配置中起到了愈来愈大的作用。第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的建立,并在1994-1995年反通货膨胀和1998-1999年反衰退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可是,即使完全意义上的“东亚模式”或“欧美模式”市场经济也并不真正适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中国,何况极为复杂的、多因素的政治改革的滞后,法治建设缓慢,更使得中国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失去了其他制度的支撑,蜕化为权贵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造成了利用公共权力敛财肥私的寻租活动日益猖獗,腐败广泛蔓延,贫富差距扩大。而有人又把东亚国家带有浓厚重商主义色彩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当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常态。正像布坎南(J. Buchanan)等主编的《关于寻租社会的理论》中所指出,重商主义社会乃是一个腐败的寻租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腐败行为必然出现在有寻租条件的每一个角落。因此,中国改革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发生了引起广泛关注的四个旋风、两个万言书、一个主义等事件。一个是“郎咸平旋风”。从2004年6月起,郎咸平多次指名痛斥一些人借国企改革鲸吞国有资产,引起轰动;进而声称国企效益比私企好,要求停止国企改革,并且著文声称现在是中国历史5000年来最黑暗的年代,遭到诸多支持或反驳。再有就是“刘国光旋风”。《对经济学教学和研究中一些问题的看法》(刘国光著,《高校理论战线》2005年第9期)一文发表立即引发强烈反响,激起了如何处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关系、如何看待西方经济理论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如何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等问题的讨论。该文指出,在当前的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中,西方经济学的影响上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被削弱和边缘化,提出了“领导权在谁手里”的问题,还说姓社姓资的问题是回避不了的。这番言论引起了广泛争议。第三个是“巩献田旋风”。2005年8月,巩献田上书全国人大,指责《物权法(草案)》平等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是“违宪”,实质上是要保护一些人利用非法手段侵吞来的财产,结果暂时阻碍了《物权法(草案)》的通过议程。四是“张勤德旋风”。张勤德自2004年以来在互联网上多次发表极左文章,点名批判50个著名人士,给他们扣了上百顶的政治帽子,从而引发诸多纠纷,甚至有人准备诉诸法律解决问题。一个万言书是2005年5月1日,一部分人签名的“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建议书”。这个建议书,对国务院在年初发布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36条”)提出批评。这些签名者说,“36条”违反了宪法第6条“公有制为主体”。他们认为私营经济已经很强了,再鼓励支持不就变成私营经济为主体了吗?第二个万言书是2007年7月山西黑砖窑事件发生之后,一些人签名上书,痛陈两极分化、官员腐败等种种问题,指责改革开放全盘搞错,要求改变“路线错误”。一个主义是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谢韬先生发表在《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的《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一文。围绕就要召开党的“十七大”,2007年,中国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讨论再一次风生水起。国内改革派学者纷纷冒头发表“耸人听闻”的言论,其目的很明确,试图对“十七大”施加影响。一石激起千层浪,批判者首先否定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认为“民主社会主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欧各国社会民主党和社会党奉行的政治意识形态,说它的前身是第二国际修正主义,抛弃了马列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理论,实质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改良理论。自由主义主要代表人物徐友渔则以《从宪政民主角度看民主社会主义》一文,提出一些商讨,说是自以为和谢韬先生的价值目标一致,只是理论上更彻底。云:“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认为社会民主主义对于宪政民主只是下而非上。十七大对这些来自实践或理论的挑战做出了回应,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的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同时,又强调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十七大结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不少措施,如降低公益事业收费门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等,着力改善民众生活,解决环境恶化等问题。有些重大措施,如加快经适房廉租房建设、制定医疗改革方案、建立全民社会保障等正在进一步推进之中。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决策远非完全定型制度化,实践尚未有穷期。列宁早就说过,“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列宁全集》第13卷,第124页)“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利”字,几乎道尽了市场经济中世人心中所想。学者奚兆永认为,从长远的观点看,只要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计划经济就不仅不会被取消,还会扩大其发挥作用的范围;而市场经济,由于它自身的弱点和弊端,它只能在某些领域发挥作用,在另外一些领域则会失灵,所谓“市场万能论”已经越来越不得人心。应该看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都是历史范畴,它不是从来就有,也绝不会万古长存,总是要走向消亡的。而马克思主义理论证明,取代市场经济的不是别的经济形式,恰恰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这当然需要一定的条件,例如利益的一致和信息的充分,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达特别是计算技术的发达,马恩所设想的那种计划经济肯定还会到来。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当然,就目前而言,我们不应该人为地过早地取消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还需要继续发挥它的有益作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它的历史局限性,而不要陷入盲目性之中。我以为计划不可能完全否定,这甚至仅是一个朴素的真理,湖南邵东民间就曾流传一句俗语“吃不穷、穿不穷,不会划算一辈子穷”。面对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其应是不无启发。极言之,人类从脱离动物界有目的的生产劳动开始,便是某种有“计划”。

四、制度变迁的动力与阻力

从上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决策确立的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制度变迁的主角是政治家,而制度变迁的动力与阻力,最主要来自于作用、影响政治家对实践与理论进行判断和选择的三个因素:认知、利益与交易费用。首先是政治家的认知,因为对利益及交易费用的判断、选择都与认知相关。比起思想的侵蚀力来,既得利益被过分夸大了,就会走向机械庸俗唯物论。这即是说,人的行为都是由其头脑里的思想认识所驾驭,政治家更不例外。伏尔泰就说过:“研究一个时代的人们怎么思考问题要比研究一个时代的人们怎么行动更重要。”实际上是思想支配着人们的行动。认知使人的利益不仅以个体、现实的形式存在,也同时以群体、未来的形式存在。如当长远利益与暂时利益,政党、阶级、国家、民族这些群体的利益与个体利益冲突时,利益同一之人们的选择就也与认知水平相关,从而会做出相对不同甚或截然相背的选择,这用利益及交易费用都解释不了。而政治家不比普通民众,在这方面是专业、专家化的,有政治经验和操作条件。在西班牙从威权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型的过程中,其政治家的信念、智慧和远见就至关重要,这便是一个案例。若细心揣摩,一个民族之饮食、服饰、建筑史很有意思,如古之早有秦砖汉瓦,万里长城,与西方相悖,中国却为什么一直不用砖石作主要建筑材料,反用容易腐烂的木材?不仅民居,包括皇宫也是如此!是战乱频繁,一定时间便改朝换代,一切均又推倒重来,使人们不愿作长远之计吗?而木材的寿命与中国一个朝代较长的寿命正好大致相近,但这仅仅只是一种巧合而已!只有用“认知”才能科学解释:中国人急功近利,有经验主义倾向,参悟不透砖石建筑从长远功利言,比木材建筑更划算。再推而广之,中国有经验的中医、武术、手艺、权术……却鲜有科学的医学、武器、机械、体制……在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主办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十年反思与前瞻”学术研讨会上,一些与会学者如蔡定剑、王长江、汪玉凯、吴稼祥认为阻力越来越明显,其就是党内既得利益。当前,更有一些人将极为复杂的、多因素的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变迁阻碍,简单地归结于良知与勇气问题,如李钟琴先生发表的“威权与后威权时代政治家的良知和勇气 ”一文就是典型(“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9年4月17日 ) ,据说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还转播了这篇文章,但政治决策的过程实际远非如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改革之所以走到今天之地步,社会问题丛生,实属别无选择。因为至今国际、国内尚未有革命性、建设性的实践与理论材料,提供给中国政治家判断和选择。回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决策确立的过程,邓小平的个人政治权威与政治韬略(认知)起了决定性作用。如他提倡“不争论”就是一正确的抉择,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无任何经验可借鉴,与其空泛争论,不如在大胆实践尝试的进程中,把问题更多地留给社会发展本身去回答。但他之所以“成功”地做出学习、借鉴“东亚模式”与“欧美模式”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样的判断和选择,却是各种国际、国内实践与理论方面的客观因素促成的。主要是20世纪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实践中斯大林、毛泽东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与铁托的公有制市场经济三大试错结局,及20世纪后半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风景这边独好”。特别是南斯拉夫实行工人自治的公有制市场经济试验失败,似乎堵死了公有制市场经济之路。

上个世纪40年代末,南斯拉夫曾经在短时期中模仿过苏联,实行集中计划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但在南斯拉夫的特殊情况下靠集中计划来实行工业化的效果不好,加上很快与苏联发生了政治上的分歧,50年代初期南斯拉夫开始转变自己的经济体制,通过一系列的根本改革建立了一个工人自治的公有制市场经济。南斯拉夫建立的新型工人自治公有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1950年之后的20多年间,按人口平均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以西方国家的标准衡量是很高的,它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转变成了一个比较先进的工业国,南斯拉夫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得很快,个人有更多的自由,使她周围实行苏式传统计划经济国家的人民羡慕南斯拉夫人。但另一方面,南斯拉夫失业率高、通货膨胀率高、物价不稳定、生产增长不稳定、收入分配不平等,1973年按人口平均的国民生产总值低于除阿尔巴尼亚以外的所有其它东欧国家,更仅是美国和西欧发达国家的几分之一。特别是市场化下,一些银行、保险公司和巨型的生产贸易企业支配了大量的资本,垄断了全国的市场,形成了新的权力中心。个人收入差距也更加因此拉大,到上个世纪60年代末,南斯拉夫有2%的人达到了发达国家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平,约30%的人则接近这一水平,而约20%的人却仅能维持生活的最低标准。这些都表明南斯拉夫的经济体制所取得的成功是有限的。南斯拉夫解体之后,联邦德国研究经济体制的专家梯莫在1995年便断言:“南斯拉夫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瓦解证明,由于其体制固有的缺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一样在实践中都失败了。” 但这个结论下得太早了,南斯拉夫堵死的只是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歧道。

毛泽东在《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吗?》一文中则认为,在南斯拉夫有公营企业蜕化变质问题。这些公营企业名义上是工人自治,实际上却被新型的官僚资产阶级所占有。生产资料实际上属于一个新的资产阶级,这一阶级掌握着公营企业的财产和人员,并从中攫取好处。他说:“在这些所谓‘工人自治’的企业内部,经理同工人的关系实际上是雇佣同被雇佣、剥削同被剥削的关系。实际情况是,经理有权决定企业的生产计划和经营方向,有权处理生产资料,有权决定企业收入的分配,有权招收工人和解雇工人,并且有权否决‘工人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南斯拉夫报刊反映的大量材料证明,‘工人委员会’只是一个徒具形式的‘举手机器’,企业的‘一切权力都操在经理手中’。由于经理掌握和支配生产资料,并且掌握和支配企业收入的分配,这就使他们可以利用种种特权,侵占工人的劳动成果。”(《对毛泽东的误读——论阶级和阶级斗争》,保罗?希利 ,新英格兰大学人文学院,阿米代尔,澳大利亚;乌有之乡网2009年4月24日。 )其实,毛泽东这些判断和指责是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实际铁托在这一问题上恰恰同毛泽东一致,而且都是错误的。毛泽东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与铁托的公有制市场经济失败都是同一原因,即将权力道德化,不主张权力优越,不允许权力竞争,窒息了社会主义企业权力者之创造活力与积极性,使社会主义企业、社会主义经济失去了理应比资本主义企业、资本主义经济更高的竞争力。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也一样效益不好,其与我们是同一根源,但资本主义国家权力道德化则如我在“权力唯物论”一章所指出:“在权力优越问题上,采取了一种比较客观务实的灵活态度。在利益机制之下,资本主义国家崇尚个人主义和个体本位,强调个人利益与个体竞争。于权力道德化与权力优越问题上,自然也是一以贯之。资产阶级表面上虚伪地宣扬、主张权力道德化,在实际中却承认和给予权力很大程度上的优越,并进而正大光明地实行权力公开竞争。诚然,权力竞争机制在资本主义国家从最初创立到不断发展完善,其间也曾经经历过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并且至今仍然存在着许多虚伪、不公正不公平之处。然而,这种机制为资产阶级统治选拔、造就出了大量的杰出政治家与优秀政治人才,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错误的源头还可以追溯到马克思那里,马克思从非唯物主义的权力道德化角度认为国家(其实质上就是权力)“最多也不过是无产阶级去争取阶级统治的胜利以后所承受下来的一个祸害”(马克思语),其存在的时间将极短,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实现之时,就是国家消亡之日。铁托领导下的南共联盟正是据此认为,国家应当在社会主义时期就开始消亡。在消亡的过程中,国家权力和职能减弱的同时,各个下级的“社会自治”的集体的作用应该增强。财产不应归“国家所有”,而应归“社会所有”。否则,就会蜕化为“国家社会主义”或“国家官僚主义”,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则会脱离人民,形成“官僚特权阶层”所操纵的国家垄断。以防止这种情况出现为根本动机,南共联盟才主张实行经济上的工人自治,使工人参与没有官僚主义的民主政治活动,并由此成为经济和社会政治制度的中心。

我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早就(1998年)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公共权力代表着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利益,否定权力优越,在权力上企图实现一种权力道德化式的平等,受到损害的更最终只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无产阶级自己。权力者是社会的公仆,只有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权力义务与责任,没有与非权力者不同的权力优越权利。这种虚伪的公正平等,在现实中要么不可能真正实行,要么实行了也不可能真正的公正平等。现实中正是二者兼有之。”南斯拉夫工人自治的实践证实了这一点:尽管工人自治制度在法律上将企业的权力置于工人集体手中,但在实践当中却无法充分地运行;因为工人自治制度下产生一种利益冲突,冲突在于企业有不同类型的员工,它们对于一个给定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持有不同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的决策结构真正是在其全体成员之间实行民主,就出现一种“投票悖论”,使得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无法形成一种理性的、内部具有逻辑上一致性的目标函数,导致企业行动上的混乱或无所作为。于是南斯拉夫企业的领导和经理们就成了企业中互相分歧的利益集团的中间调节者,他们由此而实际上具有了支配性的作用,进而造就了所谓的“技术管理阶层”和“中产阶级”,国家放弃的经济权力并末落到工人集体手中,而是有相当一部分转移给了企业的厂长和经理们。“经理阶层”截留了很大一部分工人自治的权利,他们不仅脱离劳动群众、侵犯工人的自治权利,而且利用自己的职权非法致富。按自治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基本业务政策由工人集体决定,经理的职责只是执行有关日常工作的决定。可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工人并不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实际上经理阶层垄断了管理的职能,使工人处于低下的地位。在某些情况下,经理管理企业的实际权力没有受到什么限制;而在通常情况下,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所行使的决策权也往往要比一般工人大得多。另外又吊诡的是,工人自治制度下由员工集体掌握企业的最高决策权,还倾向导致工人自治企业行为短期化与内部个人收入趋于均等化及有一些经理的权力却很有限。在一些企业中,特别是在那些平均收入很低的企业中,这种情况的确出现。1968年,南斯拉夫全国约70%的工人的收入都在偏离全国平均工资的差距不超过20%的范围内。因此,工人之间工资差别过小,对个人的努力不能提供足够的经济激励。此外,企业太政治化,以致其员工花在企业政治上的时间比花在生产上的还多。等等,不一而已。

总之,20世纪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实践经验启示我们:在公共权力领域必须强调、肯定客观利益机制;权力唯物论,包括社会主义权力优越、社会主义权力制约与社会主义权力竞争,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及社会公共组织的圣经。反之,在公共权力领域本末倒置地强调、肯定主观道德机制,则必然只会是将社会主义制度引向死路。其一如我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所指出:“按照这些结论,目前社会主义的困境,原因不仅是甚至不主要是在于经济体制,而也许更主要是在于政治体制。社会主义为了摆脱困境,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或寓政治体制改革于经济改革之中,而不突出重视政治体制改革,其无异于头痛医脚。经济与政治之间相互密切联系,社会主义病在脚上(经济),根却在头上(政治)。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不是由于道德性,而是由于客观性。权力道德化过去使社会主义公有制陷入困境,现在仍在使她陷入困境。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至所以未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也未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政治领域权力体制上的权力道德化,否定权力优越,否定权力竞争。在计划经济下,她使我们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在市场经济下,她又使腐败始终困扰我们。”权力道德化正是权力“潜规则”之父:道德化使利益界限模糊不明晰,权力之边界不规范,反而利益的驱动下权力必然会尽可能地扩展自己的边界;在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政治市场交易中,正好“浑水摸鱼”,有能力算计加害对方。权力“潜规则”正是应道德化之运而生。趋利避害为人之本能,利益左右下,正可谓“便宜不是货,是货不便宜”,权力道德化的功用虚伪有限得很。写到这里,我重复一则幽默笑话:一位顾客在吃羊肉面时,发现一根羊毛,便把老板叫来,不料反被训道:“混蛋,两元钱的羊肉面,你还想吃出一床毛毯来?”其实,这个老板还很有点“阿凡提”的智慧,话里包含着上面那个深刻的哲理,即“一分钱一分货”,利够高就不会有这种不卫生的“潜规则”了。我期待本书针对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实践提出的革命性、建设性理论,能引起中国当代政治家们之注意,以判断和选择离开目前的“东亚模式”与“欧美模式”私有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回到科学的、权力唯物论的公有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道上来。

毋庸讳言,目前大多数人都持一种权力道德化观点,2009年6月12日出版的《杂文报》刊登了一篇国防大学军事后勤与军事科技装备教研室副主任张召忠少将对我国之公务奢华进行了猛烈批评的文章,就很有代表性:“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公务奢华的程度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真是触目惊心啊!先说公款吃喝。美国人均GDP是中国的十倍,可美国人公款请客不会超过四菜一汤,标准非常清楚,没有弹性空间,你愿意八菜一汤可以,对不起,多余的部分你必须自掏腰包!我们的官员能够做到吗?在美国,送礼可以,但必须限制在10美元以下,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就会涉嫌行贿受贿,受贿的要判刑,行贿的也要判刑。再看楼堂馆所。我去过很多国家,发现中国各级政府的楼堂馆所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奢华、豪华、壮观。在很多发达国家的市政厅、市长办公室,市民都是随便进去的,没有站岗放哨、戒备森严的。而我们有些地方的乡镇办公条件都比人家的市政厅、市长办公室都豪华。再看看宾馆,我去过以色列,他们的人均GDP一两万美元,比中国高数倍,但最好的酒店说是四星级,实际上远远不如我们的三星级。看看中国吧,在有些开放的城市,步行十分钟的范围内,就会发现十几家五星级、超五星级豪华酒店,政府的很多会议都安排在那里召开,政府的很多官员经常在那里开房间,这样的状态怎么能够联系群众。再说公务车的使用。英国的中将以下都不配车,官员都不配车,军事院校没有一辆公务车,都是私家车,开到伦敦郊区停下来换乘地铁进城上班。这样大大减缓了城市的交通压力。然而,在我国,我是将军,给我配有专车和专门司机,如果从我开始搞改革,我愿意带头放弃专车和专用司机,我不会有任何意见。我不是在说空话,我是在说我们如何才能做到立党为公,行政为民。当了官儿就一步登天,生活和物质待遇就一下子增长了那么多,那么多实惠还谈什么为人民服务啊!人民还愿意跟你说真话、讲实话吗?”他这里推崇肯定的西方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正是我们所应放弃和超越的。我在十一年前写下的“权力唯物论”一章中就已经说过:“对于资产阶级,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其根本利益所在,这种由资产阶级垄断的经济权力私有上的优越,必然要排斥和限制国家公共权力的优越;否则,国家公共权力的优越势必损害或影响资产阶级经济权力私有的优越垄断地位,资产阶级理所当然要将权力道德化,使国家公共权力者真正成为为资产阶级利益忠实服务的‘公仆’,对权力优越采取各种措施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对于无产阶级,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其根本利益所在,而生产资料公有制如前所述,其于社会公共权力有着一种天然的渊源和联系。可以说,没有一个强大的、优越的公共权力,就没有公有制、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的一切。”

其次是利益,政治家对现行制度的态度不是道德使然,而是经过算计认为符合自身利益的结果,其个体利益最大化依赖于制度结构,或也可通过制度创新提高收益水平。因此,利益可致政治家“激进”,也可致政治家“保守”。俗话说“利令智昏”。如上世纪80年代开始酝酿建立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至今20多年几无结果;再如我国的“政企分开”和“转变政府职能”也进行20多年了,同样是“分开”和“转变”如此之难?如果说,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这些带综合性、全局性的问题一时半会儿难以理出个头绪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建立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这样相对单一的“简单问题”就不应也如此。反之,一些涉及普通民众的教育、医疗改革以及管理收费事项,政府部门决策则何等果断、快捷。这是因为那些改革要触动既得利益,其背后有既得利益群体阻挠。而“既得利益”是一种不合理却合法的“制度定息”,意味着由于既有制度结构形成了既得利益群体掌握着利益实现的制度化手段,能依据此配置权力及社会资源而获得制度外的溢出利益。其利益对立面有二:一为被剥夺利益,一为非法之利益(腐败);前者是其存在的前提,后者则使其有丧失之危险,但由于孪生关系,却又“投鼠忌器”。谁是这种既得利益的拥有者?有各种各样的群体或集团。权力阶层就是这样的一个群体或集团,而其他的既得利益者则往往与这个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改革为何难?就难在这里!改革不是革命,它是自上而下的,其主导者与实施者是权力阶层(既得利益集团)。原本可以得到的将不再可以得到了,已经得到的也极有可能会拿出去,这对于任何人都是不容易的!所以,改革实在是难啊!改革以来,我们至少曾把党政分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党内民主、村民自治等选择为政治改革突破口,可事实证明都不成功。党政分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党内民主均涉及优良政治资产,触及既得利益,遇到的阻力比想象的大得多,突而不破,推而难动。连邓小平在谈到政治改革时也指出:“这个问题太困难,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村民自治因涉及的是不良政治资产,则长足进展,却由于政治活动的分层性明显与其社会政治资源贫乏,难以对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产生广泛深刻的影响,相反其处处受制于县、乡。总之,想要权力阶层主动进行政治改革是困难的,可不进行主动的改革又是十分危险的。在貌似经济繁荣的表象之下,目前社会上各种矛盾已变得日趋尖锐,普遍的积怨与愤懑如地底下炽热的岩浆在奔突着,随时都有轰然爆发的可能,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群体性事件的出现,便是社会危机总爆发前的危险信号。历史上这样的教训太多了,“秦(前)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但是,既得利益问题其实并非像人们想象那么简单。如我国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前提是权力必须优越(西方国家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如前所述,在虚伪的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下实际承认和给予权力很大程度上的优越),否则,其会像我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所讲:“在这种权力道德化而非客观化的反腐败思路指导下,我们对权力的要求上道德化,而处理权力越轨上却不得不客观化,实行双重标准;因为若处理权力越轨也道德化,则会导致整个地否定权力。”这正是我国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一再难产的根本原因,按照现行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或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之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标准,严格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整个官场在道德上都要全军覆没。试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权力者,在比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更虚伪的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意识形态之下,真正又有那一位实权者没有享受到或多或少的权力优越?他们之待遇、收入不稳居于当地社会顶端或上层?但要撕下权力道德化的虚伪面具,让民众直接面对和接受这权力优越的客观现实,就必须使权力的取得要通过公开、自由、平等地竞争,才可能让人们口服心服。这是一个当局者两难的窘境:权力道德化要掩饰权力优越,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则要撕开这一掩饰。其一如南京政治学院的肖余根先生所言:“在外国元首因多吃一道菜可能被迫向国人道歉的时候,我们还在为‘政府招待费’是不是机密、能不能说而争论不休。”可这一两难也并非无解,只须当局者痛下决心“刮骨疗毒”,在权力竞争的前提下而权力优越,即可治病救党、救社会主义。我这里有必要再重复“权力唯物论”一章中的一段话:“权力要求优越,这是权力本身客观或必然的要求;否则,权力就不将成为权力。权力道德化不要优越,只能是虚伪的。权力优越在权力系统内是由于领导与被领导,在社会系统中,则是由于管理与被管理,并最终由权力本身所具有的重大责任价值这些客观存在所决定的。权力本来就是追求一种等级秩序,而不是绝对平等。权力象资本追求剩余价值一样,追求优越。因为权力需要优越才能有权威,使人们尊敬服从;权力也需要优越才能有效率,以吸引有才干之士。将权力神化,要求人民绝对服从,必然引起权力者的暴政专制;将权力道德化,要求人民自觉服从,则必然引起权力者的虚伪;只有恢复权力本身的客观存在,将权力客观化,才会使人民自然服从,也才真正有可能避免在权力道德化的遮羞布之下,必然滋生之腐败。”

制度变迁之既得利益阻碍其实质是路径依赖,或换言之制度变迁之路径依赖其实质也就是既得利益阻碍,除非选择革命。从某种意义上讲,历史如棋局,政治家是棋手,对手是历史客观自然“程序”,且“棋手”与“棋子”之间是互动的,因而更错综复杂。任何政治家、任何时候与任何制度变迁面对的都是一盘历史“残局”,这就是路径依赖。其“残局”即“现在进行时”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而既得利益则依附于上。除非发生革命性的“突变”,否则,社会主义制度不会变迁到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也不会变迁到社会主义制度。要破解依附于路径依赖之上的既得利益阻碍,先必须通过政治家自身的认知这一关。当然,权力者必须慎重算计,要充分考虑现实利害得失;还须善于人事上的瞻前顾后与“左、右”周旋,要维持深厚广泛的政治人脉……对这一问题的认知不会仅凭借思辨与推理,特别是不会停留在主观感受和愿望上面。但真正的政治家则不然,他们具有远见卓识,能抛开一时的、个体的利害算计把握历史。如华盛顿、毛泽东、邓小平、蒋经国……诚然,他们也并不是没有任何私心杂念。毛泽东晚年就以“准备跌得粉碎”的政治勇气,另起炉灶发动“文革”,去寻求一条社会主义“大民主”之路,虽后果另当别论,但相信历史不会全盘否定其试错意义。邓小平则晚年复出后,不甘安享高官厚禄,毅然顶住“凡是”派的巨大压力,奋勇推动国家改革开放,打开了中国的政治新局面。更现实的有温家宝总理最近直言:为推进政治改革“风雨无阻,至死方休”。真正的思想家也如此,少了一些利害得失考虑与人事干扰,唯真理与国家、人民利益是从。我真诚的奉劝与呼吁执政者向他们学习,为了中华民族的安危与福祉,放弃一点个人的、小集团的甚至是整个阶层的利益,主动地开始真正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在这兴败存亡的十字路口,希望执政者能有一份道义的担当,能有一份历史的责任感。我仅一介书生“位卑未敢忘忧国”,除了呼吁、论述、上书,实在很难于此事关国家、人民之利益的天大问题上,有什么更多、更大的贡献,但也时刻准备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言尽于此,望在上者明鉴。可这个问题,看来单是学者呼吁、论述、上书,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发动人民公开签名、请愿等等,总之付诸行动才行。

从利益的视角我讲一则出自《圣经》之“故事”:“出埃及记”中说以色列民族由于一些原因流落在埃及,埃及国王(即法老,下同)对待这些以色列人非常残暴,让他们做奴隶,于是以色列人向上帝祈祷,希望能够拯救他们。于是上帝通过他的使者摩西来警告埃及国王,让他放走以色列人,但愚蠢蛮横的埃及国王不听,于是上帝就从天上降下灾难于埃及。首先,上帝降下了第一个灾难,河水变成了血水。“河里的鱼死了,河也腥臭了,埃及人就不能吃这河里的水,埃及遍地都有了血”。但埃及国王之心刚硬,不向这个迹象屈服。于是上帝降下了第二个灾难,死青蛙。“上帝就照摩西的话行。凡在房里,院中,田间的青蛙都死了。众人把青蛙聚拢成堆,遍地就都腥臭”。埃及国王还是不肯松手,继续压迫以色列人。于是上帝降下了第三个灾难——虱子。“他们就这样行。亚伦伸杖击打地上的尘土,就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有了虱子,埃及遍地的尘土都变成虱子了”。但埃及国王觉的这还是小意思,根本对他的统治没有什么影响。于是上帝降下了第四个灾难——苍蝇。“上帝就这样行。苍蝇成了大群,进入法老的宫殿,和他臣仆的房屋,埃及遍地就因这成群的苍蝇败坏了”。但埃及国王还是心肠很硬,于是上帝降下了第五个灾难——瘟疫。“耶和华要分别以色列的牲畜和埃及的牲畜,凡属以色列人的,一样都不死。耶和华就定了时候,说,明天耶和华必在此地行这事。 第二天,耶和华就行这事。埃及的牲畜几乎都死了,只是以色列人的牲畜一个都没有死”。但埃及国王还是我行我素,死几头猪有什么关系呢?一如既往的残暴。于是上帝降下了第六个灾难——龅疮。“摩西取了炉灰,站在国王面前。摩西向天扬起来,就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泡的疮”。但埃及国王还是觉得一个小小的脓包就能打败我“坚强的意志”吗?于是上帝继续降下了第七个灾难——冰雹。“摩西向天伸杖,耶和华就打雷下雹,有火闪到地上,耶和华下雹在埃及地上。 那时,雹与火搀杂,甚是厉害,自从埃及立国以来,遍地没有这样的。在埃及遍地,雹击打了田间所有的人和牲畜,并一切的菜蔬,又打坏田间一切的树木。 惟独以色列人所住地没有冰雹”。但冰雹也没有吓住埃及国王,于是上帝继续降下了第八个灾难——蝗虫。“摩西就向埃及地伸杖,那一昼一夜,耶和华使东风刮在埃及地上,到了早晨,东风把蝗虫刮了来。 蝗虫上来,落在埃及的四境,甚是厉害,以前没有这样的,以后也必没有。 因为这蝗虫遮满地面,甚至地都黑暗了,又吃地上一切的菜蔬和冰雹所剩树上的果子。埃及遍地,无论是树木,是田间的菜蔬,连一点青的也没有留下”。可是埃及的统治者仍然顽固不化,于是上帝继续降下了第九个灾难——黑暗。“摩西向天伸杖,埃及遍地就乌黑了三天。 三天之久,人不能相见,谁也不敢起来离开本处,惟有以色列人家中都有亮光”。但埃及统治者仍然极其强硬,还是根本不理这一套。于是上帝继续降下了第十个灾难,埃及人长子之死。“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人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国王,直到被掳囚在监里之人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尽都杀了。 国王和一切臣仆,并埃及众人,夜间都起来了。在埃及有大哀号,无一家不死一个人的”。 这一次,埃及统治者彻底屈服了,也被吓怕了,于是被迫答应放以色列人走。为什么埃及统治者在这一次的灾难面前屈服而放弃压迫以色列人了呢?是因为在第十个灾难中,埃及国王及统治阶层的各个官僚,他们的长子都死了,这一次的灾难切实关系到了统治者的切身利益。这“故事”当中一个最大因素就是,统治者集团由于权力优越,往往总是我行我素,一种惰性在统治阶层中弥漫。就权威主义而言,统治者有绝对权力与专断意志,其行为与政策不必以大众的意见为依归。人民发表批评言论,你就是喊破喉咙,他们都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或变相继续腐败,总是要实施有利于他们的制度。他们可以追求自己的利益或者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他们惧怕议论或者完全不在乎议论,虽然表现形式不一,却同是表明统治者的腐败专横。他们常常品质顽劣、素质低下,从而错误估计外部形势。

出生于德国的英国社会学家尔夫·达仁道夫在《现代社会冲突》一书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3月),是这样描述革命孕育和产生过程的——“在革命之前,有经年累月的压迫、傲慢狂妄的权力、对人们需求的恶意藐视。僵化的、陈旧的政府制度沉湎于它的特权,而当它试图更新图变之时,再也没有人相信它了,因此它也不能实施其迟到的计划。人们对它已经忍无可忍了。冲突能量的聚积与日俱增,形成日益紧张的对峙。形势犹如一个火药桶,只需要一点儿火星,一点儿希望的星星之火,诸如勉强的政治改革激起的希望之火星,或者一点儿动荡不安的星星之火,诸如在错误的时间的枪声激起的动荡不安之火星,随即就会轰然爆炸,于是,陈旧的大厦开始摇荡,骤然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能支持住。昨日的叛逆罪成为今日的适用的法,而旧的法则成为叛逆。对于进一步被激奋起来的人们来说,闻所未闻的前景向他们敞开着:将会建立人民的政权,一切坚硬的、牢固的东西将会变为流体。很多人情绪高涨,情绪激昂。不仅是旧的政治制度的种种弊端,而且社会的种种窘迫,仿佛都自行消除了。”达仁道夫最后感叹:“这是什么样的时代的生活呀!”完全可以用这段话来指证前苏联社会危机从酝酿到全面崩溃的过程!所以,如果统治者面临来自内部或外部的巨大危机时,还不思改革,顽固守旧,生死存亡之关头,仍然自以为是,即使感觉到危机也只进行皮毛变动,压制和打击真正的改革和创新,那就意味着最终更大的灾祸临头,终究会将国家拖向深渊。纵观中国历史,每一次改朝换代,都是因为被推翻的统治者昏庸无道,刚愎自用,狂妄自大,缺乏前述认知因素中的智慧所致。如上所述,由利益决定的认知有两种境界或曰层次:个体、现实之利利令智昏,群体、长远之利利令智醒。几千个县市地方、几千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几千所国有大中专院校……这确实是一块诱人的巨大利益蛋糕,中央应痛下决心舍得她,放弃部分是为了保存整体,牺牲暂时是为了据之永恒。总之,退一步是为了进两步,以实现长治久安。形势已经逼人,关键在于我们今天能否拿出当年毛泽东、党中央主动撤离延安的果断精神。我已注意到现在有许多学者开始越来越认同本书中的一些重要观点,如王占阳先生2010年11月10日接受共识网访谈时说:“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是指它相对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稳定需要的紧迫性。对于这种紧迫性的认识和表达,首先有一个认识问题,同时也有一个利益问题。有人不是不知道这种紧迫性,但又认为这种改革对自己不利,所以才又鼓吹政治体制改革没有紧迫性。这就不是认识问题,而是利益问题了。但利益问题实际也在很大程度上是认识问题,并不是真正的利益问题。”

再则是交易费用,包括国内交易费用与国际交易费用。旧制度交易费用过大,会对政治家产生一种压力;正如亨廷顿所言:“处于权威危机中的统治者往往会迅速的变成真诚的改革者,他对改革的真诚,来源于他对保住权力的真诚。”新制度建立的交易费用太大,则又对政治家创新变革行为形成约束。改革之初,现有政治体制的国内交易费用曾一度短暂降低,其后紧接着开始攀升,直至目前还在不断增长。国内交易费用不断增长之原因链为:权威政治体制无法节制权力资本,形成权力没有被制衡的上层建筑和资本没有被驾驭的经济基础。这是一种“权威政治”与“市场经济”恶性结合的制度,其引发大量腐败剥削,造成社会严重不公,进而使政府公信力下降,群体事件增加(当前的干群和劳资这两大矛盾针对的正是权力与资本,数量日益增多、规模日益扩大的群体事件,则是这两大矛盾激化的表现),社会道德滑坡,治安状况恶化,经济秩序混乱……当局者已几近穷于应对:加大管制力度,强调道德教育,重视惩治腐败,加强社会保障,提高行政艺术,扩增行政力量……却仍管不住房价、矿难、假货、瘦肉精、毒奶粉、黑心棉……管不住买官卖官、行贿受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喝玩乐、腐化堕落……推动一个国家政治发展的不仅有国内交易费用的内部因素,而且也多有国际交易费用的外部因素。当今世界,全球化使各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苏东剧变后,西方政治家的政治战略就是利用她们在经济全球化中的主导地位,不仅向前社会主义国家推行其民主观念和政治制度,更不遗余力地演变和颠覆现存的社会主义国家,想企图消灭社会主义制度。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全球经济正在跨越国家边界推动思想和观念的传播,并导致世界上的许多地区出现更加积极的公民。”(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赵旭东等译,第542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这样,西方的民主价值观念、各种道德理念及思维模式,都会在中国产生多维度的影响。而“一国两制”的香港、澳门乃至台湾所实行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也已引起内地社会各阶层的关注。此外,还有一种更严酷的国际交易费用,即国家之间相互竞争,“弱国无外交”、“落后就要挨打”……这些必然都会对中国政治家产生一种压力。交易费用的不断增长是有限度的,因为执政统治者存在着一个监督成本约束问题,政治家面临着国内外潜在竞争的压力,当制度交易费用过大,国家政治效率低下时,不主动改革,就有可能被新制度新政治家取代,甚至亡党亡国。历史经验证明,越早把握机会就越能赢得主动,面对日益加剧的社会危机,我们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但新制度的建立也需要考量交易费用,如房宁先生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谈到:“处于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常常伴随着非常多的社会矛盾,有时甚至是激烈的社会冲突。在这一阶段的社会条件下,竞争性的政治制度包括政党竞争和选举,往往会使社会矛盾集中于政治领域,把一个需要以经济建设为首要任务、通过以发展为主要手段解决矛盾来满足社会各个阶级阶层需要的社会,转变为通过权力、通过改变资源和财富分配方式来满足需要的社会。这显然会造成严重问题,在许多情况下导致‘民主的失败’。许多国家多次中断民主政治的原因就在于此。概括起来说,竞争性的民主政治比较不适合处于工业化社会转型阶段的社会。这应当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经验。”(叶 帆、朱佩娴,《世界上不存在适用于各国的民主模式》,人民日报2009年4月27日。)萧功秦先生也认为党外民主化模式的弱点是:“社会中的心怀不满的失利阶层与具有强烈政治抱负的政治边缘人,会利用这一模式提供的政治参与合法性,以过激的意识形态口号来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挑战现存秩序的游戏规则,并煽动对现行体制的不满,这样就容易引发‘政治参与爆炸’……这一民主模式在实行过程中,也会遇到政治整合方式的若干困难。在现行体制的政治整合方式中,地方基层干部对上级命令的贯彻与执行,是自上而下的权威政治整合的基础。中国的中央政权,是靠数以万计的基层地方官员对中央负责来到保证的。然而,基层民主选举将会使地方官员为了争取地方民众的选票,而不再对上级负责,因为通过选举而上台的官员的权力合法性来自当地选民的委托,而不是来自于中央的任命。这样,地方民主选举,实际上就是一把双面刃。一方面,它固然有利于发挥地方民众对官员的监督作用,但同时也会使中央失去自己的社会基础而导致中央权力空洞化,以及地方对中央的离心化。这样就在政治整合上形成新的断裂。其次,根据以往一些研究中国农村选举的学者的研究,从村级选举发展到乡级选举,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由于村一级的社会交往过程比较简单,人与人之间能直接接触而相互了解,村级选举的动员可以在个人之间的交流中进行,而无须中介性政治组织的出现。而选举到了乡一级,由于人口规模较大,居民彼此熟悉程度较低,这就就必然会出现通过中介性组织来进行拉选票的助选动员。这种助选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会形成自主性的政治派群。这对于习惯于权威性治理方式的执政党也会出现政治操作上的新问题。另外,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那就是地方与中央在民主选举中的顺序问题。这里,我们可以引用研究世界各国民主化的美国著名学者林兹提出的一个观点。林兹教授从西班牙与前苏联等国的民主化实践得出一个重要结论,他认为,凡是先中央选举,后地方选举的民主化国家,中央就先于地方具有了民主的权威合法性,这就使中央可以运用这种权威来抑制地方主义的恶性膨胀。反之,凡是先进行地方选举,然后进行中央选举的国家,如前苏联,地方领导人先于中央通过民主程序获得合法性,这样,地方政治精英就可以利用这种合法性来从反对尚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中央政府。由于中央不是民选的,因而在与地方斗争时缺乏权威合法性基础。戈尔巴乔夫在与其政敌叶利钦的政争中失败,这一点可以说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即使要在省一级推行民选,也要充分考虑到全国选举的顺序。”(萧功秦,《新加坡民主启示录》,凤凰网2009年4月13日)毋庸讳言,上述这些民主政治的交易费用当局者不可不考量。但他提出的“以解决直接面对的问题为主,通过就事论事,点滴改良的方式,来解决中国民主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在碰到具体问题时,想一些临时性的办法,走一步,看一步,发现问题再停下来,看一看实施效果,走好了,再向前走一步,走不好,再退回来。试试其他办法。”的这种所谓“稳妥”方案,同样交易费用大得惊人,似易实难,实际上更无法实现,她只会使中国改革现存之问题越来越积重难返,晚清之“改革”便是前车之鉴。萧功秦先生一再断定:清末改革失败于超前,他却显然忘了当时的政治危机远远大于今日。以此衡量,清末新政不仅没有超前,相反是速度与诚意都远远不够,而最终丧尽人心导致了革命。当今政治危机尽管远远小于清末,但政改的速度更是慢得惊人!几近踏步!在想方设法拖延时间和丧失人心上,与清末如出一辙!

五、制度变迁与权威交替

实践说明,制度变迁中新政治权威的建立以替代旧政治权威犹为关键重要。相对应中国政治制度变迁的正确目标是从计划政治到市场政治,中国政治权威变迁则是从全能集权政治权威到有限分权政治权威,二者是同一过程而形同影随。其方式也伴随制度变迁有两种基本类型:激进式和渐进式。如果旧式制度及政治权威完全或基本失效,则迅速地转向新式制度及政治权威会可能更有利一些。但我认为,中国目前旧式制度及政治权威并未完全或基本失效,以行渐进式为宜。不过应注意避免旧式制度的政治权威集团及其支持者结成联盟,因为这个联盟会想方设法拖延时间,利用各种手段给新式制度及政治权威的建立制造障碍和麻烦。正如全能集权政治权威与计划政治中的专制、集权、人治相对称一样,有限分权政治权威则与市场政治中的自由、民主、法治相适应。二者的主要特征分别是:前者权威具有时空上的绝对性,职务终身制,权威唯一性、固定性;后者权威则具有时空上的相对性,职务竞争制,权威集体性、变动性。权威主义的政治体制必须改革,权威则是不能没有的。任何政治都必须要有权威,政治权威为政治稳定之必要条件。政治权威就像“猴王”似的,一旦失去“猴王”,便会出现群雄混战局面。上面房宁先生与萧功秦先生完全忽视了这个现实必要约束条件,即权威缺失,他们所说的那些只有在权威缺失的前提下才可能发生。我在下一章“政治稳定论”中将述及:当前政治权威缺失最严重的领域在政治治理,并指出其根源主要是权力腐败引起之社会不公。这里所说的权威缺失,包括政党组织权威缺失和领袖及领导个人权威缺失。古今中外历史与现实的正反经验都印证了这点。如戈尔巴乔夫在与其政敌叶利钦的政争中失败即此因,是“8.19”政变使他丧失了政治权威。更有趣的是,萧功秦先生自己在《二十世纪中国的六次政治选择》一文中,却也无意识地提供了这方面的大量佐证。如关于清末新政改革的失败,该文是这样写道:

“这场改革为什么会失败?首先,新政是在清王朝统治者的权威合法性急剧流失以后,在这一政权业已陷入了信任危机的情况下急剧推进的。受到权威危机压力而充满焦虑感的统治者力求通过急剧的、大幅度的、高难度的改革,来实现中国的富强,从而来挽回自己的权威危机。然而,由于清末新政规模太广,改革难度、幅度太大,统治王朝的权威低落到了不足以支持这种大难度、大幅度变革的程度。其结果是改革过程中积聚了越来越强烈的社会不满,而这种不满又进一步严重地削弱了清政权的权威合法性。这种合法性危机的深化又反过来引诱统治者去从事力不从心、更大幅度的改革,以此来试图重新取得流失的权威,大幅度改革缺乏地方上实验的机会就匆匆出台,会进一步把事情弄得更坏。这就会使政权陷入一种饮鸩止渴的恶性循环。另外,第二个问题是,清末新政改革的基本战略也是错误的。当时的立宪改革由于日俄战争的影响而提前发起,确实是过于超前了,如果当时仍然采取戊戌变法时的开明专制主义模式,而不是君主立宪模式,将会更稳妥些。所谓的开明专制模式,就是有现代化导向的皇帝拥有不受挑战的绝对权力,并运用这一权力来推进现代化。德国威廉二世改革就是开明专制主义的典型。而清末新政采取的君主立宪,实际上是一种宪法限制下的分权制,这是一种类似于英国模式的‘有限君主制’。在英国,在资产阶级力量强大以后,统治者的权力受到自下而上制定的宪法的限制,权力移到国会,这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虚君体制。……事实上,日本明治维新的立宪,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钦定立宪”,而不是英国式的自下而上的“民定立宪”。所谓日本钦定立宪,是一个以立宪为口号和幌子的开明专制化运动,日本明治维新实际上是以立宪为名,行开明专制之实,用日本政治学家清夫信郎的话来说,是一种‘伪立宪的绝对主义’政治。天皇在大政方针上具有不受挑战的绝对权威,这种政治适合于后发展国家现代化所需要的政治集权功能。更具体地说,明治维新的实质,就是在立宪名义下,来增加天皇为首的中央的权威,而决不是分散它的权力。然而,当时中国立宪派士绅精英们,为了仿效日本的‘立宪’,却走到英国式的‘民定立宪’模式上去了,这是一种分权化的、用宪法限制王朝政府权力的自下而上的立宪运动。清末激进立宪派士绅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立宪可以致国家于富强之途,要立宪,就要学英国,因为英国自下而上的民定宪政,才是货真价实的立宪。……可以说,激进派士绅就是在这一观念的支配下,争取英国式的分权化的立宪道路。当时的中国学日本可以说是东施效颦,从学习明治立宪政治而走向削弱中央政府权力的地方分权自治。地方咨议局的自治权力强大到这样的地步,以至于各省的总督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只能站在地方士绅的一边来对抗中央。清政府的中央权威进而失去地方的支持,这对于已经陷入权威危机的清朝中央,可以说是釜底抽薪,更使清政权雪上加霜的是,1908年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几乎同时突然逝世,新的统治者摄政王又平庸无能,完全不能驾驭如此复杂的局面。清王朝出现了权威真空。激进的立宪运动与革命运动相互激荡,排满主义民族主义思潮席卷各地,辛亥革命爆发,清末新政也因此寿终正寝。”

真正值得担心的不是宪政民主的负作用,而是改革以来由于社会多元化带来的利益冲突与制度交易费用的不断增长,中共政党组织权威和领袖个人权威都在不断流失,这给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启动增加了难度及风险;而且一方面越这样拖下去越困难危险,另一方面新权威的形成又须暇以时日与现行政治体制下出现既赞成改革又具有魄力的政治权威可遇不可求。这就是一个中国政治制度变迁中面临的悖论,能否破解?她正在考验着我们中华民族及其政治家们的集体智慧。我这里“抛砖引玉”,谨提出三点供当局者参考:一是独党执政,个体竞争;宪政民主,既可以多党制,也可以一党制,在一个政党、一种主义的前提下“君子不党”个体竞争;以维持政党组织权威,避免台湾、泰国那种多党制的多元化政治权威,一旦意识形态对立分岐,便为乱象之源。二是中央集权,地方自治;相对集权与有限分权之间,由中央执其两端,行中庸之道;以维持中央集体领导权威,避免出现中国历史上地方封建或军阀割据那种局面。我国台湾地区民主转型自下而上的成功经验即是实例。上个世纪50~60年代的台湾政治,在“中央”层面上党政军高度集权,而地方则有很大的自治性。尽管其具有资本主义民主固有的局限,但也极大地激活了地方政治,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地方官员只对上级负责不对人民负责的恶政,使民众进一步发展民主制度的诉求日益高涨。而在后来,蒋经国先生是出于多种因素主动而非被迫放开党禁。三是国家权威,社会自由;其自由则不权威,或权威则不自由。如思想、舆论、政论、学术属于社会范畴,应自由、民主挂帅,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立法、行政、宪政、司法则属于国家范畴,应强调集中、纪律,必须“一个声音说话,一种调子唱歌”。两大领域分开,各自遵守各的游戏规则,国家通过行政法治来控制社会。其具体方案则已在前面“市场政治论”与“分权自治论”两章中详细论述。我相信只有沿着这条路径才能止住中共正在逐渐流失的政治权威,并使之向上回升,从而顺利实现新旧式政治权威交替,以保持中国政治稳定。政治权威本是把多刃剑,其掌握在持有者手里;尤其是全能集权政治权威,她既可以保持政治稳定,如邓小平的“改革”;也可以使政治停滞,如勃列日涅夫的前苏联;还可以使政治极端,如毛泽东的“文革”。邓小平带头除废国家领导人职务终身制,正是想防止其之弊端。然而,问题是在高层超前削弱了旧式全能集权政治权威的同时,应配套的底层政治改革却严重滞后,新式的有限分权政治权威未能正式建立起来,中央集体领导权威交替上,仅靠高层人治决定,其乏底层权力合法性制度基础支持,一旦社会群体间利益冲突尖锐对立,现行制度交易费用无法承受时,便有可能出现权威缺失。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刘吉说:“30年改革开放重建了中国共产党不可替代的威望。”(《绿叶》2009年第6期)这恐怕是一厢情愿。“瓮安事件”、“通钢事件”……“杨佳案”、“邓玉娇案”……以及这些“事案”其民间舆论的竟几近一边倒,即是地方政治权威丧失的一种预警。我们要警惕严复所说的“其进弥骤,其途弥险,新者未得,旧者已亡,怅怅无归,或已灭绝”之现象。在后有追兵(政治改革压力),前有守军(既得利益阻力)的窘迫中,只有上述三点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出现。

六、对中国政治未来预测

在完成了上述中国政治制度变迁的理论逻辑框架构建后,现在可依此对中国未来政局进行判断和分析。最近“凤凰博报”上转载的李昌平先生之“90年代以来,几乎每一项改革都背离了改革初衷——改革迫切需要一场辩论和一个决议”一文中认为:改革是在外国力量、资本力量、专制者力量、腐败分子力量、黑恶势力力量的主导和推动下进行,人民大众越来越被所谓的“改革”边缘化,越来越多的民众对通过改革来解决改革中日益堆积起来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没有信心了!改革发展到今天,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都似乎进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怀疑改革的人越来越多了!甚至,怀疑改革的人远远超过了曾经怀疑革命的人。对此我不敢苟同。中国的政治在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人们只要观察下网络,就可一目了然。如“乌有之乡”上的张宏良先生能将“改革”攻击的一无是处,却又不愿回到他想象中的毛泽东时代去(若如此攻击“文革”一百个脑袋尚不够砍),这本身就是中国这个专制古国前所未闻的历史进步。当然,实践不尽如人意,也是亊实。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她需要继续改革。中国的政治发展方向或道路,目前大致面临着或改良或改革两种选择。如前所述,当今政治危机是远远小于清末,出于人的理性,民间对革命的拥护、支持度较小,当局的抵抗能力则极大,革命其交易费用之大使之根本无法启动,除非将来形势发生陡然性的急转直下。所以,当局者内部认知判断上倾向于自信,认为现行政治体制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生命力;只是仍有不足和弊端,依然需要不断改革,而改革实际上只仅是现行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之改良。人民日报2010年10月27日发表署名文章“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一文即是某种宣示。从民间对这一宣示的反应来看,由于政治改良仅能缓和却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与剥削等不公,她使人们对政治改良的利益预期悲观,暴力或非暴力抵抗必然加剧,会更加增大现行政治制度的交易费用,当交易费用越过某个临界值后,改革甚至革命其交易费用就将低于改良,届时改革甚至革命便会启动。但对现有政治权力格局的重大调整,真正动真格的困难和阻力不言而喻,她需要有“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行动。利益影响了当局者的观点和立场,但又很难进行实证,我们只能是凭借常识的猜测。邓小平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三条标准:“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其实这归根结底也就是利益与交易费用问题。中国现在存在着严重的信仰危机,传统道德沦丧,腐败之风愈演愈烈,地域差距、贫富悬殊极为突出,都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国家的政局稳定、人民的团结、人民的生活改善、生产力的持续发展皆受到了严重影响。这就从反面说明,我们现行的政治体制是大有问题的。有党媒文章说:“一副眼镜,自己的才是清晰的;一双鞋子,合脚的才是舒适的。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要尊重这个国家最广大人民的意愿和选择。”此话信然。但问题是,纵使这个国家最广大人民有选择的意愿,但有选择的权利吗?多党制我们可以不提,可以摒弃;为什么连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也不敢启齿,不敢保障呢?说都说不得,更又谈何选择呢?不是我吹毛求疵,这实在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前不久有人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兑现宪法第35条之言论出版自由,《求是》上发表赵强先生“舆论失控:苏联解体的催化剂”一文回应倒是说对了一半,自由确实是专制的致命杀手;但又说错了一半,即仅保守之改良却救不了专制的命。反倒是鲁迅最俏皮幽默:“老先生们保存现状,连在黑屋子里开一个窗也不肯,还有种种不可开的理由,但倘有人要来连屋顶也掀掉它,他这才魂飞魄散,设法调解,折中之后,许开一个窗,但总在伺机想把它塞起来。”存在决定意识或制度决定制度文化,只要专制政治系统尚能维持着相对的稳定,不仅这种“黑屋子”的专制“老先生”们就不会罢手,走进“新时代”之类的“吹鼓手”们也同样不会罢口。

政治系统的均衡总是相对的,不均衡则是绝对的,在打破相对均衡之前,政治系统维持着相对的稳定。且专制集权政治下僵化、刚性的均衡不同于自由民主政治下动态、柔性的均衡,其均衡与不均衡之间的每一次循环不是正常自然的,而是往往伴随着剧烈动荡。今天是从昨天走来,温故而知新,让我们先回顾近代历史。我这里再重复强调一次“制度变迁的主角是政治家”,而且包括在野的政治家。上个世纪初(1908年)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几乎同时突然去世,新的统治者摄政王载沣平庸无能,完全不能驾驭局面。清王朝出现全能集权权威缺失(没有了保持中国政治稳定的必要约束条件,政治系统的均衡变得很脆弱,下同),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的成功,则使中国近代第一次打破了政治系统均衡,其后最终经过国共两党几十年的殊死较量,才于1949年以新中国成立为标志,重新达致政治系统的均衡。与此同时,中共内部的政治系统不均衡一直存在,并在新中国成立后继续延续,直到1976年周恩来、毛泽东先后逝世,出现全能集权权威缺失(同上),同年10月6日粉碎“四人帮”成功,第一次打破了新中国政治系统的均衡,尔后中共各派政治力量几经斗争,终于通过十一届三中全会,又重新达致政治系统的均衡延续至今。其间,政治系统不均衡也当然存在,而且随着老一辈中共政治家逝世,近年来有迅速加剧的趋势。目前,中共已有权威缺失的种种迹象,如在政治改革方向上,高层分岐及斗争日趋明显,这从去年围绕“普世价值”的争论中就可“略见一斑”。有人竟公开声称宣扬普世价值的人士“极力把温家宝推举为‘赵紫阳集团’的新领袖,即想把这一集团变成‘赵温集团’”。这是非常危险的打破政治系统均衡前兆,只须政治天平任何一方再加上一个法码,如类似“6.4”事件、波兰“团结工会”、捷克斯洛伐克“七七宪章”运动等形式的体制外政治力量加入;或去掉一个法码,如粉碎“四人帮”、前苏联“8.19”事件之类的体制内政变。去年中国又出现了体制外的政治力量试图加入之现象,但又失败了,其说明中共体制内尚未全能集权权威全部缺失,或新式有限分权政治权威已在某种程度上建立,开始发挥效用。否则,这一事件中,体制内对其有利的一方必然出手支持利用。

中国历来行之有效的是全能集权权威主义政治,但确立于上世纪末的两项制度规范,已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政治的这一基本特征。这两项制度,一是最高领导人的任期制;一是70岁后不再连任的年龄限制。这对中国的政治发展进程而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有效的全能集权权威之基本要件是,必须具有时空上的绝对性,职务终身制,权威唯一性、固定性。在后全能集权权威时代,最高领导人逐渐失去指定接班人的权威性。这时,高层权力斗争会趋于激化。为了化解矛盾,最稳妥、最合理的办法之一,是让达到一定级别的政要投票,根据票数选出一个多数人所认可的接班人。这可能成为民主政治萌芽的契机,如“十七大”上习近平、李克强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成为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就是一个重要标志。他们都仅是上届中央委员,是由中央委员直接选举成为政治局常委的。在此之前,在相当级别政要内进行的推荐中,习近平和李克强都名列前茅。所以,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说:“习近平和李克强都不是只由领导人指定,他们是由300多人共同决定。”我对这持保留态度,因为其不利于公权力权威的积累,经过近十几年来的这种寡头博弈与相互妥协,现在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寡头政治的游戏规则,避免了以往毛邓年代那种高层内部的恶斗,实现了寡头集团的团结。但恰恰也是因为如此,这个统治集团不可能进行真正意义的政治改革,寡头集团内部越是同舟共济、越是实现“集体领导”,就越是不可能推进任何对现状进行根本变革的改革举措,唯一的结局就是维护现状,直到最后整个国家崩溃。职务终身制与职务任期制之间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关系,只要权力有自由的竞争,个人就一般不可能将权力保持至死,即使出现个别例外,也同样是有益无害。有人认为中国现在需要一个新权威人物,或者说一个蒋经国式的人物,来推动中国政治上的改革。但问题是,我们今天的主政者谁的权威再能与当年的蒋经国相比?而蒋经国的权威又正是他几十年的政治专制中建立和积累起来的。这就陷入了一个悖论而难以自拔:必须靠专制者的权威来一举结束专制!今天的“胡温”显然没有这样足够的权威,也没有建立和积累这样权威的机遇。在中国大陆现行体制条件下,产生蒋经国这样的政治强人几率更低。在告别了强人政治之后,真理尤其显得重要。除非政治家真正掌握了符合客观规律的政治真理,能够通过实践统一多数人的思想;否则,他不难有新的想法,却难以付诸行动,往往事倍功半。这种现象是有限分权政治权威体制使然,非关人力。在全能集权权威政治体制条件下,连勃列日涅夫这种“政治正确”的平庸者,也能维持停滞的“政治稳定”。当年毛泽东的特立独行,也同样是依托于个人权力的登峰造极。毕竟,个人无法超越历史。在历史中,每个人其实都只是具体环境的奴隶。让我们在期待和呼唤民主宪政改革伟人的同时,对高层的态度能够更加理性和积极,既不过于迎合,寄予过高的幻想,也不过于苛求、指责,而是在给予适当理解的基础上,以必要的支持、配合使他们努力做成历史机遇允许他们做成的事。但这并非说后全能集权权威时代的领导人就无缘成为伟人。相反,越是这样的时代,越是呼唤能够推动社会转型的政治伟人。在有限分权权威之情况下,成为时代伟人需要能够创造历史机遇或善于抓住历史机遇的伟大政治家。如叶利钦就是后一种“伟大”政治家。1991年8月19日,前苏联副总统亚纳耶夫宣布成立紧急状态委员会,发表《告苏联人民书》,指责戈尔巴乔夫领导的改革已经走入“死胡同”,声称“为挽救国家命运,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共产党地位、维护社会主义制度”而采取行动,软禁了正在渡假的戈尔巴乔夫。“危急”时刻,叶利钦抓住这一政治权威缺失的历史机遇,组织力量反击,谴责政变,叶利钦的“冒险”取得了巨大成功,军人倒戈,“民主派”战胜了以亚纳耶夫为首的“保守派”,而且也战胜了以戈尔巴乔夫为首的“主流派”,终于迎来了民主宪政的新时代。可善于抓住历史机遇仅是一种被动,而能够创造历史机遇才是一种主动。

根据时事与各种公开的资料观察分析,中共体制内在经济改革的方向上是基本一致的,即都坚持市场取向不动摇,一些区别仅在于主张的市场化与私有化程度上有所不同。而更重大的分岐出在政治改革,有人坚持“保守主义”,有人则倾向“自由主义”,其冲突严重。由于这种认知上的分岐,对于治理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来说,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都抓住了真理的关键一部分,双方势均力敌,两党或多党制自有其可行性。对于治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下的当代社会主义中国来说,“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都只抓住真理的非关键一部分;这是由于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还远未完备成熟,权力体系不能像当代资本主义一样只满足于应付日常事务、突发事件,更应该花大力气推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采取长远措施化解矛盾、降低风险。当代资本主义从政者需要解决的是政策问题,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从政者需要解决的是政治制度建设问题、战略性问题,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治理逻辑。因此中国目前实际是某种程度的二者政治治理之下而绩效不佳,且同样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难以达成政治上的一致。胡锦涛就指出过:“核心的问题不是政治体制要不要改,而是朝着什么方向改。”这可谓是“一语中的”。 但如何进行政改,今天的中国知识界,可谓是“百花齐放”,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知识分子通过不同方式表达着本利益集团的各种诉求。但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却缺乏沟通,基本上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彼此都不赞成对方,感性多于理性。这当中并没有那一方真正掌握了真理,有一套可行的理论去支撑政改。不容否认,在政改中我们应该要学会拿来主义,那些被其他国家所证明的人类政治文明成果,我们应该吸收借鉴,盲目的排斥已有的人类政治文明成果无异于自绝于世界潮流。但是光有拿来主义也是不够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都有本国国情,如何在中国具体国情下去构建自己的政治体制,这个命题又有多少人去真正考虑过了? 所以政改直到今天我们依然没有达成共识,争论此起彼伏,政改的正确方向到底在哪里?本书提出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理论,则可以弥合上述二者或大多数人之间的认知分岐,因为这一理论创造性地发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关键性政治真理,即“权力唯物论”,其真正能够指引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改革走出目前的困境。改革以来,政界、学界、民间关于中国政治改革的方案、建议可谓汗牛充栋。但不论是民间的什么“普评制”,还是体制外学界的“宪政民主”,甚或是政界体制内中共中央党校的政治改革研究报告集《攻坚:十七大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报告》……全都是一些突兀的或无根之木或无源之水,是没有自己根基的“空中阁楼”。其或无视理论逻辑或钻进故纸堆里或戴着枷锁跳舞,这么一项严肃的国家大事,其怎么就能够说服统治者采纳接受?而本书提出的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理论,则是从政治哲学、政治体制、政治治理再到政治发展、政治稳定、政治韬略、政治基础,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从根基上建立起来的,其如我写在前面的话中所言“半生得来非寻常,满纸论去皆伴泪”,谨拜国人与当局“先一读吾言,后三思尔行”。三十一年前中共老一辈政治家扭转了整个国家的政治走向,他们的政治影响持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他们的判断与选择决定了此后改革的路径和框架,至今中国的改革仍然没有超出他们的思维。真是“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时代在呼唤我们超越他们。

政治家有了正确的认知后,更关键的是在于行动。政治是最现实的事情,一个扎实的行动,胜过一打空洞的口号。如马克思早就说了:“一步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也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有一个历史事实颇为可悲,便是特权集团很少能够自愿放弃特权。”对政治而言,止于理论者最愚蠢,付诸实践者最聪明。还是老百姓的话说得最明白:“宁可叫你打死,不能被你吓死。”这比鲁迅在黄埔军校之讲演“一首诗吓不走孙传芳,一炮就把孙传芳轰走了”更传神、生动、精确。要“先天下之为而为,后天下之言而言”,毛泽东即此种典型。从这种意义上讲,近来在全国范围内,一些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精英们大规模高调宣布参选人大代表,是中国政治进程中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事件。且举一例如:华中师大2007级学生蒋凯宣布参选基层人大代表,针对有人可能会觉得他的想法“太过理想化了,不现实”,蒋凯回答:“太过理想化?没有理想怎么指引现实?我是站在现实主义上来关注理想,现实只是给我一个平台去把理想付诸实践。现实是用来改变的,我们不能屈从于现实,尤其是年轻人,不去改变,我们永远进步不了,国家进步不了,民族也进步不了,到头来受伤害的还是民众自己。我选择参选人大代表就是希望能在这个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石子,至于能泛起多少涟漪还是要有待观察。不过不管如何,我还是要坚定地走下去。温总理说的好,一个国家和民族必须要有仰望星空的人,否则这个民族是没有希望的。言犹在耳,且歌且行吧。”他还表示“如果我成功竞选,首先我要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我会向选区人民公开我的联系方式,设立联系点,同时定期与选民交流。如果选民有需要,就可以直接向我反映;我也会定期在选区调查,和选民交流沟通,了解选民的利益诉求,从而会形成自己的议案并在人代会上提出。当然,从社会的整体利益而言,我要做好一个沟通者和合作者的角色,要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此外,还要监督公权力的运行,还要监督政府的预决算。我们的初衷就是要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可能仅凭我一己之力很难实现,但我希望像我这样的人越来越多。鲁迅先生说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凡事最怕‘认真’二字嘛。”一句话,我们既要向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要向下“脚踏实地,从头做起”。俗话讲“不怕慢,只怕站”,事情任何时候只要真正做起来就来得及。当局者也如是,不应怕“雄关漫道真如铁”,要“而今迈步从头越”。相信非政客的真正政治家会放弃期待既得利益集团自觉让步之幻想,而代之以用行动来迫使或促使他们让步。而扎实的行动必须是从合适之突破口开始,方可能一步步取得成功。纵观中国目前的既得利益格局,县(市)及以下之广大乡镇、农村相对大、中城市而言,是既得利益集团力量薄弱之处;同时也是中国社会问题与矛盾最尖锐、最集中、最直接的地方,民众的积怨情绪就像烈日炎炎下的一堆堆干柴,其如北京邮电大学教师许志永博士所言:“每一个县都是瓮安”,只需有远见卓识及魅力的中国政治家点燃一根火柴,便可随时引发一场熊熊大火,摧毁掉政治改革的一切阻力。中国当代有作为的政治家应把自己看作“安泰”,“安泰”的力量来自大地,而大地就是人民。斯大林、毛泽东便是这样的伟大政治家。想中国政治发展的中国政治精英们,应到县(市)去,到基层去,到“瓮安”去,到“通钢”去,到大学生中去,到民众中去,只要像毛泽东当年那样,通过对基层民众进行宣传、教育、发动、组织,就可将其斗争方向从单纯的经济维权引导上升到政治维权上来,开展合法争取地方县(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大中专院校……自治权利运动,以遏制腐败及剥削,但这也意味着斗争的升级。就此而言, 除非其是一项自上而下的主动政治决策,否则人们不难想象她是怎么一场不同政治力量间“你死我活”的较量。关键在主动,我乃希望当局者能择善而从,至少循序渐进先从逐步具体落实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公民言论和出版自由权及《选举法》有关规定做起。而不要落后于形势,群众已经过河,却还在摸石头,或被形势与群众推着走,处处被动,丧失引导、领导权,那样非常危险!赶快上岸走到群众前面去吧,洪水也许快要来了。当今中国已经到了十分危险的时候,但看到近来的情况,是统治者除了加强应对外,看不出半点真改之迹象,这使我突然想起了陈胜、吴广,想起了鲁迅的那句名言:“可惜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鲁迅先生当日所嗟叹的现实几近丝毫没有改变,中国的政治家们:好好重温一下鲁迅先生这番话吧!你们是否应当拿出一点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来?难道真的非要怎样了才有变化?

纵观眼下中国之政治局势,左、右两派政治力量正在想扭转或扭曲“改革”,但皆受到当局者的打压,利益诉求主要还停留在思想言论上,具体实际的政治行动能力尚十分有限。而当局者也被认知所误导,加之海内外一些“智叟”们的迎合之美言,如从胡鞍钢的“西方国家有多少搞‘三权分立’的?”、张维为的“优质民主才是好东西”……到俞可平的“中国民主化的最小成本和最佳途径 ”、房宁的“谈政治体制改革与政治发展”、周瑞金的“政治改革下个十年将有新景象”、郑永年的“民主的现实考量”……至今仍在过于保守的“政治改革”决策中一意孤行,无法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剥削,越来越失去民心与激怒“左、右人心”,制度交易费用已难以承受及不能真正完全压服左、右两派,中国政治未来确实有向左或右这两种可能。“智叟”们将宝押在一厢情愿幻想的“中立阶级”——他们管叫“中产阶级”身上,其实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下,腐败、剥削这两座“大山”不除,政治范畴的“中立阶级”只能遥遥无期。朝令夕改与一意孤行是政治决策中的两种极端,由于前者容易失去威望,并因为权力优越,政治家往往不自觉地倾向后者。在政治现实中与历史上,这种权力由于优越“天生”的傲慢及偏见很是常见,越是素质差的权力者越是如此。权威主义下的权力者大都是官僚而非政治家,任你学者们滔滔不绝,真理在握,他自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独裁者能听懂的只有枪炮声,一旦这样,也就不存在政治改革,暴力之后不外是下一个以暴易暴的开始。一些或不入流或不入品的“小”权力者,对“小”知识分子更是像丫环般指手画脚,呼来唤去,全不在其话下。权力者应学会谦恭与辩证,因为“权为民所赋”(习近平语),要知道“命运给你的一切并非你自己所有”(西方早期诗人普布利柳斯语)。上述政治三方的表现造成了目前的政治僵持局面,打破这种僵局的唯一方法是政治改革或革命,其需要有杰出的政治家来组织领导,中国政治发展的希望寄托在出现邓小平式的改革政治家与孙中山、毛泽东式的革命政治家身上。马克思曾经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我乐观地认为由于中国政治现实的巨大需求,二者都有可能出现甚至同时出现。革命是造反,自下而上,由在野的政治家或像毛泽东“文革”那样由执政政治家从基层发动、组织、领导;改革则是自我革命,造自己的反,自上而下,由像邓小平那样货真价实的伟大“改革家”主动组织、领导。我坚信历经磨难五千年生生不息的中华民族,一定会诞生出这样的伟人。比较江泽民的“三个代表”、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温家宝的“普世价值”、习近平的“权为民所赋”、薄熙来的“唱红打黑”、汪洋的“杀出一条血路来”、张春贤的“还权于民”……我更看好习近平,其最准确、最直接地抓住了日前中国种种社会矛盾、问题的症结所在,“长江后浪推前浪”,国家民族之希望寄托在他们这代人身上了!在政治上占据主动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韬略,选举之自由、民主、法治三位一体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客观所在,中央越早采取实际行动越主动,趁目前尚能控制局势,事先设计好慎密的改革方案,强化法治对自由、民主的可控性,从县(市)开始循序渐进,由点到面,便万无一失。在党的高度权威领导和引导下主动有领导、有指导、有组织、有纪律地促进中国政治发展的同时,势必进一步巩固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党领袖权威,强化执政党在公众中的合法性,从而将多数中国人纳入体制的框架之中,更便于执政党统驭民众。反之,越拖下去则越被动,被形势甚至突发事件推着走与主动改革不可同日而语,其无法掌控和预料,是十分危险的。前苏联东欧已经发生及阿拉伯世界正在发生的变局足以证明此。时不我待,吸取历史教训,中央应对可能丧失政治改革引导、领导权引起高度重视,当机立断加快政治改革速度,以真正取信于民,让人民看到希望,保持对中央的耐心和信心。优柔寡断只会坐失良机导致胜败失算,非大政治家所为;中共老一辈政治家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陈云、叶剑英、李先念……皆为多谋善断者,中共的生死存亡已经寄托在你们中央身上。我乃一介平民,有道是人微言轻,但仍“位卑未敢忘忧国”。还望中央重温武侯祠那幅名联:“能攻心,即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时,则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希望在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目前中国尚未有任何政治组织、政治力量能与其抗衡。所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阻力在党,希望也在党。体制是死的,人是活的。政治体制的背后是人,是政治家,是政治家的政治观念和政治利益。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出这一点。现在没有“党内路线斗争”这一提法——数不清的“党禁”之一。但“党内路线斗争”是种客观存在,从大革命时期的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土地革命时期的王明“左倾机会主义”……到1954年的“高饶事件”、1959年“庐山会议”的彭德怀“右倾主义”、1966年“文革”的刘邓“修正主义”、1971年“林彪事件”的未遂“政变”、1976年“政变”粉碎“四人帮”的极左路线、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确定改革开放路线与否定华国锋的“两个凡是”、1986年的“学潮”与胡耀邦辞职、1989年的“六·四事件”与赵紫阳下台……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共发生过大的路线斗争十多次。“党内路线斗争”的背后是权力竞争,我们是依赖民主集中制来保证胜出者的正确性。恰如前面“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所说“权力道德化否定、排斥权力优越,也必然否定、排斥权力竞争”,因此否定、排斥权力公开竞争的民主集中制确实为实现权力道德化的最佳形式,权力道德化之内容与民主集中制之形式的完美相结合,也确曾在中共革命战争年代发挥过极好的历史作用,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至今仍是权力道德化的文献典范。这一切都是由于革命战争年代之环境将权力道德化与民主集中制的腐败弊端降低到了最小限度,因为没有取得政权,革命权力腐败的空间很小,况且敌强我弱、你死我活的残酷竞争下容不得你腐败,腐败减少了,从而也使其精神道德优势发挥到了最大限度。中共长期在农村进行艰苦的革命战争,1949年初,中国革命即将获得全面胜利而将从战斗了几十年的农村转移到城市,对于党的这个重大战略转移,毛泽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甚至以“糖衣炮弹”来比喻中共将面临的新的严峻考验。当时任中央秘书长兼军委副秘书长、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杨尚昆,负责中央机关向北京转移的具体事宜。1949年3月23日,杨尚昆为中央打前站,先行从西柏坡出发,前往北京。在《杨尚昆日记》中记述了个别机关在北京纪律松弛的事,他感叹道,才进城几天“似乎大家都变了”、“一进城市,大家对居住生活条件的要求就提高了,都爱从好的方面去布置”,他写道:“要能维持简朴的作风,恐不容易,城市的引诱实在太大。”革命未成功就像小孩一样纯洁可爱,一旦成人了反而失去天真单纯,这也是无可奈何的。比如,军衔制在革命战争年代只是一种适得其反的累赘,但中共之成功也仍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上,国民党仁义道德化的“弟兄”反不敌共产党利益化之“同志”,而于执政和平时期军衔制却有着无可替代之重要作用。再如,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的领导是由少数人推举的这种办法一直延续至今。这种推举中的竞争如果没有自由民主,民主集中制的权威主义之下,必然大量兹生腐败权术,很难保证正确者胜出,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当时之所以采取这种办法是受条件所限,而且由于有国民党作为竞争对手,其还能保证优胜劣汰。可现在条件已变了,这种办法也应该有所改变。再延续这种由少数人推举党的领导的办法,实际上已很难把党内最优秀的人物推举出来,而且还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小圈子的问题,任人唯亲的问题,更包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内的腐败问题等等。且其竞争方式还取决于党内派系之间力量的对比,当党内派系占优势的一方觉得有绝对把握胜出时,则采取正常的民主集中制手段解决矛盾,“党内路线斗争”之大多数情况便是如此。但党内派系的占劣势一方或双方都觉得没有绝对把握胜出时,就往往采取非正常手段甚至武力解决矛盾,如“文革”中毛泽东发动大民主群众运动、1971年“林彪事件”的未遂“政变”、1976年“政变”粉碎“四人帮”的极左路线……我们党现在要进行一场前所未有的政治体制改革,必然与党内几十年一贯制的政治观念相冲突,用市场的手段配置权力资源、党政分开、司法独立、舆论自由……必然就要全部或部分否定民主集中制、党的一元化领导、党管干部、党管司法、党管舆论……新陈代谢、除旧布新是任何事物的生存之道。于此,鲁迅在“老调子已经唱完”中说得最形象贴切:“中国人有一种矛盾思想,即是:要子孙生存,而自己也想活得很长久,永远不死;及至知道没法可想,非死不可了,却希望自己的尸身永远不腐烂。但是,想一想罢,如果从有人类以来的人们都不死,地面上早已挤得密密的,现在的我们早已无地可容了;如果从有人类以来的人们的尸身都不烂,岂不是地面上的死尸早已堆得比鱼店里的鱼还要多,连掘井,造房子的空地都没有了么?所以,我想,凡是老的,旧的,实在倒不如高高兴兴的死去的好。 ”一些已经过时的政治原则、制度必须死,新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才能生!这些政治观念冲突的背后,又千丝万缕地联系着敏感的政治利益,代表不同政治利益的政治家之间产生分歧、矛盾、冲突、斗争……都是必然的,在所难免。要革命死就必须改革生!我们唯一可做的,是吸取历次“党内路线斗争”的经验教训,避免“内讧”,采取自由民主的方式,通过党内合理竞争及协商机制来选择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路线。我们一定要全党以大局为重,保持团结,同心同德,卧薪尝胆,埋头苦干,把我们党、我们国家自己的事情办好,中华民族的复兴与统一就一定指日可待!

2009.7

附一:

中国改革的顶层设计、地方动力和社会力量

(见共识网2011-09-13)

郑永年

近年来,“顶层设计”已经成为中国改革话语的关键词。中国这些年的改革进展不大。这并不是因为没有改革动力。中国所面临的各方面的挑战就足以构成改革动力。改革动力没有被有效转化成为改革政策,这是个政治问题。如何制订有效的改革政策,顶层设计变得重要起来。

实际上,“顶层设计”的需要和强人政治时代的结束有着密切的关联。首先,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政治领导层的政治意志。如果没有强烈的政治意志,即使存在着巨大的改革要求,也不能转化成为改革政策。在强人政治时代,政治领导层的政治意志比较容易转化成为政策并加以实施。在强人政治之后,领导集体的政治意志变得非常重要。但是,较之强人的政治意志,集体政治意志比较难以形成。在这方面,目前的中国面临着很多的问题。一些人只知道“不做什么?”或者“什么不能做?”,但不知道“做什么?”和“如何做?”这是个大的政治问题。中国面临经济社会甚至政治方面的巨大挑战,这些挑战都要在改革过程中获得解决。没有强烈的集体政治意志,只能导致面对问题却无动于衷的局面。

其次,强人政治之后,政策的动员能力也出现了问题。执政党领导层必须作集体的动员,但集体动员能力从理论上说容易,实际上则非常困难。这些年来,很多政策就是因为政策动员能力的缺失,往往停留在字面。政策的执行不仅受制于体制内部因素(横向面的官僚部门和纵向面的中央和地方关系),而且也受制于社会上的各种既得利益集团,尤其是那些和政权有紧密关联的既得利益集团。

当(中央)改革者的权威不断弱化的时候,就需要顶层设计。不过,不能简单把“顶层设计”理解成为中央集权。实际上,“顶层设计”要解决的其中一个大问题,就是集权之下的不改革局面。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强人政治时代的过去,中央权威开始感受方方面面的制约。因此,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在“维护中央权威”的目标下,各方面的权力开始集中于中央,包括财政税收、金融和人事任命等等,很快就改变了自1980年代以来的分权状态。不过,中央集权不见得领导层有权力。中央的权力大多分散于各个官僚机构和部门。中国尽管反对西方式的分权与制衡制度,但在实际层面,中央各个部门之间的互相制衡远较西方强。经济和政治等各方面的官僚既得利益因此有了长足的成长,它们往往各自为政。同时,因为党内民主和集体领导体制的出现,即使高层的权力也变得相当分散化。这容易使得各方面的既得利益挟持改革议程,最终导致了目前的“不改革”现状。

在这样的情况下,顶层设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改革什么?什么能改,什么不能改?如何实施改革?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顶层设计”过程来回答。或者说,从改革的思想、方案的设计,到改革政策的落实,再到新制度的形成,都离不开自上而下的权力。在近现代国家,没有一项重大的制度是在没有权力运作下得到确立的。

改革无法单靠顶层

但是,在中国的政治环境中,无论是改革的发动还是改革的可持续,地方和社会的动力非常重要。这一点自改革开放之后就已经表现得非常清楚。很显然,中国早期的改革就是从地方开始的,在各个地方开始实践,然后通过当时的“顶层设计”,把地方经验提升成为国家政策,推广到全国的。这些年来,地方各方面的改革试验也一直在进行,包括浙江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广东的外向型企业的转型和公民社会建设;重庆的国家动员模式;江苏的政治改革(公推直选)等等。

在很大程度上,地方领导人最具有改革动力。很多年来,地方政府官员一直是中国社会的批评对象,地方专制、腐败、黑社会化等等弥漫于各个地方政府。这些也是事实。但是,也有很多地方干部想有所作为。目前中国存在的很多地方发展模式大都来自于地方官员。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地方是一线政府,政府官员和社会关联度大,在强大的压力面前,他们必须有所创新来应付或者解决问题。作为一线干部,他们了解社会,也并不缺失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再者,地方创新也符合地方官员的利益。在后强人政治时代,政府官员之间的政治竞争已经不可避免,而确立不同的地方发展模式,就是中国式政治竞争的一个重要部分。很多地方干部必然成为未来中国的领导人,他们也在思考如何改革的问题。地方改革成功了,就可以扩展到其他地方。这对他们自己的前途也非常有利。在和平年代,改革的成功是地方干部政绩最重要的根据。

地方发展模式的竞争是好现象。但是,必须注意到,尽管今天的中国各地方改革都在树立自己的模式,但并没有发生类似1980年代那样的效果。在1980年代,地方改革呈现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是地方的大胆和勇气。在经历了改革前的贫困社会主义实践之后,全国各地都想摆脱贫穷,创造出自己的地方发展模式。当时地方发展水平往往取决于一个地方是否能够在一些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第二是成功的地方改革很容易上升到全国层面,扩张到全国的其他地方。当时几乎所有国家层面的改革都是在地方先行先试的。但是今天,不仅地方先行先试的勇气不如从前,而且即使像上述被认为是成功的大多地方改革也仅仅限于地方,没有扩散效应。为什么会这样?这里其实也有一个顶层设计问题。

在后强人政治时代,地方改革也受到体制非常巨大的限制。政治强人可以充分授权给地方,让地方充分改革。如果出现问题,强人也可以为地方改革提供保护。这尤其表现在早年“经济特区”的改革上。同时,强人也很容易把成功的地方改革经验上升成为国家层面,把改革推广到国家的其它地方。现在则不然。一些地方改革者顾虑重重,既是因为缺少来自上层的充分授权,也是因为没有上层权力的政治支持,很难把地方改革经验上升到国家层面。除了少数地方的领导人在大张旗鼓,多数地方领导人都选择低姿态、低调的改革路线。

中央地方相互牵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地方关系方面,现在呈现出一种实际上的互为“否决”现象,即中央可以“否决”地方,地方也可以“否决”中央。一些被视为成功的地方经验,很容易被上层的一些权威人物所否决。在高层缺失集体政治意志的情况下,很难对地方经验达成共识。一旦哪一个关键人物不认同某一地方改革试验,这一试验最成功也不会上升到国家层面。另一方面,尽管作为决策者的中央在不断推出新的政策,但地方总可以找到理由不执行中央的政策,或者有选择性地来执行中央政策,取决于中央政策是否符合地方利益。地方的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否决”了中央政策。

很显然,地方政府既可以成为国家层面的改革动力,也可以成为改革的阻力。地方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这取决于顶层设计。对中央来说,问题在于如何动员地方改革的动力,遏制地方对改革的阻碍。

除了地方政府层面,地方动力更应当关注社会的参与。首先,没有社会的参与,顶层设计不可能科学。在改革领域,无论是经济、社会和政治,都会涉及到社会,所有改革的起点和终点都是社会。在1980年代,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万里特别强调科学决策,其中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开放决策过程给社会,让社会来参与政府决策。这一点在今天变得更为紧迫。如果没有社会的参与,很多决策表面上看非常理性和科学,但实际上是脱离社会现实,并不能反映社会现实的需求,最终可能成为幻想和空想。

第二,不管一项改革是通过怎样的顶层设计,如果没有社会的参与,就不可能实施下去。改革需要社会的接受度和支持。这一点在中国尤其显得重要。很多政策往往是自上而下制定,但往往是只停留在口头和口号上。尤其是当受到地方政府和官员的阻力时,中央政府可说是毫无办法来克服地方阻力。任何改革,没有社会的大多数的支持,就很难超越既得利益而得以实现。

第三,顶层设计必须满足中国社会日益增长的参与要求。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社会力量已经得到很快的发展。一部分人在解决了温饱问题而跃升为中产阶层之后,就开始萌发政治参与的要求;另外一些仍然处于比较贫穷状态的人,因为等了多年不能脱离贫穷状态,也在政治化,希望通过政治参与来追求基本的社会公平和正义。如果不能满足社会参与的要求,经过顶层设计的政策很难具备高程度的社会合法性。

第四,也是更为重要的是,社会参与可以影响目前的中央和地方关系。中国各地地方差异大,中央政策不可能一刀切地在各个地方实施。这就给地方政府创造了客观条件去实践各种地方改革。在没有社会的监督下,地方官员的改革可能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只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前途。在中国体制下,这种情况很容易发生。例如地方官员所从事的很多政绩工程,并不是真正为了地方利益,而是做给上面看的。要遏止这种情况就需要地方社会的参与。社会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会迫使地方官员具有长远的利益考量,而非短期个人利益所驱使。

也同样重要的是,社会参与可以解决如何制约地方官员权力的问题。中国目前的情况是,随着党内民主的实施,中央层面领导人所受到的制约越来越多,但地方仍然没有发展出有效的制约机制。地方“一把手”腐败、权力滥用,仍然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在缺失社会参与的情况下,地方“一把手”是否成为“土皇帝”,取决于地方领导人的自我约束。但自我约束是很不可靠的。因此,要避免地方坐大,还必需实现社会的参与。

“顶层设计”的概念已经提出了,但内容并不很明确。要细化顶层设计还需要很多研究。但无论怎样的顶层社会,都会发生在中央-地方-社会这个政治构架内。顶层设计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和地方社会的动力,既不会科学,也会很难实施,变成空中楼阁。

附二:

“群众已经过河,他们还在摸石头。”

(“首届全国杂文大赛”二等奖)

王石川

“群众已经过河,他们还在摸石头。”这句网络流行语最近挺火,言近旨远,言简意赅,寥寥数字就戳破了权力的面具,揭开了伪善者的画皮,也暴露出了某些官员心中暗藏的小九九。

群众已经过河,他们还在摸石头,这样的“杯具”可谓不胜枚举。比如,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堪称最有力的反腐利器之一,被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对这一制度,民间呼声甚高,但官员不以为意。一项调查显示,持反对意见的官员高达97%,坚持分步公示、循序渐进的官员也不在少数。众所周知,早在1988年,全国人大就已起草了财产申报的草案,1994年,全国人大第一次将其列入立法计划。到了1995年,两办联合发文,推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即《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依然是镜花水月。老百姓还要等多久?花都谢了,心都枯了。谈到一再难产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有人感叹:希望赶快进入立法程序,不要准备、准备、再准备,研究、研究、再研究,条件、条件、再条件了!是的,官员财产公示难道要再准备、研究二十年?

当大多数国家坚决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当老百姓争先恐后地晒财产,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员仍然扭扭捏捏不愿意“脱”,依然耍无赖般地就是不“脱”,依然装腔作势地要准备、研究、谈条件,这是不是“群众已经过河,他们还在摸石头”?

除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户籍制度也备受舆论诟病。城乡二元体制分割下的户籍制度,其不义之处无需赘言。若干年前,有人曾悲情一吁:“我是中国人,却拿着中国的暂住证,只能暂住在中国的国土上!”现行的户籍制度成型于1958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颁布为标志,自此,城乡居民被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户籍,公民迁徙自由成了一句空话。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二十年来,坊间要求户籍改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户籍改革像眉毛的长势一样缓慢,相关部门一再重弹的高调就是:一旦放开就会有恶果,只能循序渐进、慢慢来。当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施行这样的户籍制度,当这样的户籍制度已经侵犯公民权益、严重阻碍社会发展,当公民已经全然做好了户籍改革的准备,他们还在摸石头,试问要摸到何时?

也许,佐证“群众已经过河,他们还在摸石头”的最好案例就是民主了。民主是个好东西,这应该是共识,但有些官员偏偏老调重弹,说什么民智未开,国人素质还没达到可以深入推行民主的程度,或者说民主制度只适合西方,一旦放在中国将水土不服。这显然荒谬不堪!且不说在当今这个开放的时代,国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养已经日益丰沛,所谓的民智未开纯属扯淡,如果不对国人进行深入的民主操练,国人又怎能更好地践行民主?

1939年2月25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民主政治问题》:“不能因国民程度不高而拒绝民主,应用民主政治教育人民、提高人民。他们以为中国实现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他们希望将中国人民知识与教育程度提高到欧美资产阶级民主国家那样时,再来实现民主政治。他们好像忘记了中国今天是处在艰苦的抗战中,忘记了中国今天来实现民主政治,不仅是历史发展的一般要求,而且是抗战特殊的刻不容缓的要求。”《新华日报》1944年5月17日的一篇社论则有这么几句:“有人说:中国虽然要民主,但中国的民主有点特别,是不给人民以自由的。这种说法的荒谬,也和说太阳历只适用外国、中国人只能用阴历一样。”

六七十年前的共产党人已经有了这样的觉悟和认知,但今天,一些官员显然已经退化了,退化到封建时代,他们害怕票选,比如有农民要求选举村主任,一些官员就称使不得,担心村民被利用被操纵;群众要求县乡直选,官员更是高呼不符合国情……

摸石头,摸石头,摸了这么多年,摸了这么多石头,为何还是过不了河?明明有阳关大道,为何不走?明明有大桥耸立,为何不过?其实,他们不傻也不笨,只是在假装摸石头而已。为何有的官员怕工人罢工,因为他们担心这样一来会导致社会不稳定,殊不知,通则不痛,如果不让工人维权,只会小事变大、大事变炸;为何有的官员不愿意放开户籍,因为他们担心一放开就会给他们带来管理难度……

正如有人所说,群众已经找着大路了,领导还在假装抄小路;群众已经站在桥头了,领导还在假装要下河;群众都已经过河了,领导还在假装摸石头。“假装”二字十分传神,难道一些官员的认知水平就那么差吗?不!他们精着呢,只不过为了保持既得利益而假装罢了。

摸石头很可怕,假装摸石头更可怕,但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些情况:一些官员表面上摸石头,嘴上大骂民主,但是偷偷地把老婆孩子转移到国外,把大量国帑挪到国外;群众已经找着大路了,领导非要拉你去小路;群众已经站在桥头了,领导非要拉你去下河;群众都已经过河了,领导非要拉你去摸石头。

群众已经过河,你们还在摸石头,试问你们还要摸多久?群众有那么多耐心,给你们那么多时间摸下去吗?群众有那么多容忍度,让你们就这样假装摸下去吗?

政治稳定论

一、前言

天下大治从来就是历代中国政治家的理想,但俗话说“太平盛世”,要实现这个理想,政治稳定是一个必要条件。1989年2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总统布什时就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中国一定要坚持改革开放,这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希望。但是要改革,就一定要有稳定的政治环境。”这表明,他的第一追求便是政治稳定。保持中国的政治稳定无疑是顺利实现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即制度变迁)的政治前提条件,而政治权威则又为政治稳定的政治前提条件,这便是政治权威、政治稳定与制度变迁三者之间的客观联系。改革以来,在坚持“政治稳定压倒一切”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再到胡锦涛,三任中央领导集体都一脉相承。最近,十七届四中全会又尖锐地指出:“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居安思危,政治不稳定乃是当前改革和发展的最大天敌,政治发展一定要把维护政治稳定作为重要目标。

二、当局的理论及实践

在如何保持中国政治稳定的政治决策过程中,有一种观点影响至深,即西方研究政治稳定的权威人物亨廷顿的“政治秩序”论。他在《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1968)这本书中探讨了第三世界国家如何取得政治稳定的问题。立足这些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实践,他详细分析了政治参与和政治制度化的关系,建立了政治稳定理论的经典分析框架。按照他的看法,政治稳定是公民政治参与程度与政治制度化水平之间的平衡,必须要有确定的政治秩序。他曾说:“我写那本书是因为我认为政治秩序是一件好事。”当时在政治学领域研究第三世界政治的圈子里,正大行其道的“现代化理论”认为:这些国家只要加速发展经济,同时促进政治上实现民主化,就能和西方社会一样,进入经济发达、政治民主的“现代化”社会。亨廷顿从观察中却得出针对现实的隐含意义是:政治秩序本身不仅不能从现代化过程中自动产生,而且实际上正相反,经济发展对这些国家政治发展的影响很可能是负面的,因为经济发展造成原先处于政治之外的社会阶层获得了参与政治的要求和能力及动力。可与此同时,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参与的制度并不健全。在公民对政治参与的需求爆炸性增长与国家未建立好参与机制的情况下,会造成“制度过载”。其结果就是政治动荡和不稳定,以至政治崩溃。没有政治秩序,不管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发展都不可能成功进行下去。只能由政治权威先提供政治秩序这种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条件。为此他确立了这样一个政治发展战略,即该书中提到的:必须先有权威,然后才能对它加以限制。他还说:“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人当然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亨廷顿的上述“政治秩序”论,在客观上也许支持了政治改革滞后的主张。当然,亨廷顿也指出:“发展中国家公民政治参与的要求会随着利益的分化而增长,如果其政治体系无法给个人或团体的政治参与提供渠道,个人和社会群体的政治行为就有可能冲破社会秩序,给社会带来不稳定”。一旦政治参与的扩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成为一种客观趋势时,只有及时提高政治制度化水平,才能保持政治秩序的稳定。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学界受亨廷顿的影响开始兴起一种新权威主义思潮。1986年初,复旦大学政治系讲师王沪宁写了一篇文章,论述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政治集权作用,受到中央书记处一位书记的赞赏,被推荐刊登在中共中央参阅文件上。上海的另一位青年学者萧功秦,也提出了“过渡权威论”思想,反对改革的“浪漫主义”,认为“半集权制”政治体制是导向多元民主的必要过渡性阶段。 之后,在全国形成了一场新权威主义论战。当时中国思想界的一些主要代表人物和重要媒体,都或多或少地卷入其中。1989年3月6日,邓小平在听取一位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向他汇报思想界流行的新权威主义思潮时,他斩钉截铁地说:“我就是这个主张。”以王沪宁为代表的新权威主义在政治稳定上的主要观点是,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和推进民主政治中:第一,必须配合中国现阶段的历史、社会、文化条件,不能移花接木、揠苗助长;第二,必须有统一和稳定的政治领导;第三,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旧的权力结构的权威弱化,已经不能有效地指导和控制社会,旧权力结构还在但权威荡然无存,需要进行结构型调整。新的权力结构需要新的权威,这种权威可以来自于推动民主。

但回顾新权威主义理论二十多年来的政治实践,明显存在着忽视政治参与和政治权威及政治稳定之间辨证关系的缺陷。一方面,确实也有人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与理论都尚未真正清楚的情况下,就急于冒进,有不注重政治稳定的倾向,新权威主义则将公民对政治的参与限制在十分有限可控的范围内和对体制外政治现象进行压制,以及它实行的准接班人制度与中央集权制,故然有利于维持一种表面的、暂时的刚性政治权威及政治稳定,以保障经济和社会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的代价却是,新权威主义中的“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旧的权力结构的权威弱化,已经不能有效地指导和控制社会,旧权力结构还在但权威荡然无存,需要进行结构型调整。新的权力结构需要新的权威,这种权威可以来自于推动民主”这番在理论上很到位的观点,实践中并未到位,本可及早进行的政治治理中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权利,如在县市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大中专院校……实行直接自由民主政治,启动行政、企业、事业政治治理的分权自治改革,迟迟未能列入政治改革议程,导致集权政治治理下的各种权力腐败现象越演越烈,党委、政府及官员个人的政治权威下降,干群关系紧张,无以维持一方政治稳定。随着这种矛盾和问题的不断积累,稳定的基础已开始动摇,中国政治权威合法性危机日益凸显,正如孙立平所说:“人们对于权威的认同程度在不断下降;党和政府及领导人的威望大不如以前;对抗政府政策法令的技巧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中央政府一些关于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无法顺利施行;怀旧心理在一些地方滋生蔓延。更普遍存在一种逆反现象,凡是来自上边的意图、决定,都会引起一种出自本能的反感和自我的抵制。”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证明,一个政治体系具有较高的政治权威,不仅可以减少统治成本,使统治更具效力,使政局更具稳定,从而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卢梭曾坚定地认为,“公意”是政治权威合法性的基础。温总理也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 ,廉生威”。没有一定的社会公平,一个政治体系就只能得到少部分人的认同和支持,与毛泽东思想的“团结和依靠绝大多数人”背道而驰,也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格格不入,其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是不稳固的,要想持久地维持社会政治稳定也是不可能的。

三、对现状的分析讨论

正确认识与处理好上述政治参与和政治权威及政治稳定之间的辨证关系,至关重要。过于保守地限制政治治理中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权利,拖延政治治理改革,从深层、长远看正好会适得其反。政治治理的分权自治即行直接自由民主政治,并让法治来制约自由民主权利,是自由、民主、法治三位一体的直接市场政治。同时用宪政法治或行政法治的手段(即通过立法与司法)调整政党与政府、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企事业之间的关系,用自由民主的手段(包括选举自由民主、舆论自由民主……)直接制约监督自治权力的行使。这样,既可以充分调动、发挥和形成政府、地方、社会与企事业的积极性与活力,又能避免对其失控,而且是控制得更为直接有效。与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传统和国民的素质等相适应,惟有几千个县市地方、几千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几千所国有大中专院校……规模范围适中,适宜实行分权自治。县市地方和企事业单位都不是独立的政治实体,也不可能演化为政治实体,这些范畴内的政治改革只能是政治治理改革,其目标是“善政”,并有具体针对各种权力腐败现象的明确目标与特征,只要操作得当,不仅不会影响政治稳定,而是更有利于维护政治稳定。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早就指出:“我们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可至今仍在持“政治改革不能急,超前了会翻车”观点的大有人在,如萧功秦先生撰文认为(《炎黄春秋》2010年第4期,“从清末改革想到当代改革”):“清末改革的失败与戈尔巴乔夫在苏联的改革一样,都是属于政治超前型。”主张当前我国的政治改革应当 “走小步,走慢步,不停步”和“步步为营”,这样“更有利于保持秩序的整合状态而减少脱序的风险”。其论点是:“在权威危机的沉重压力下,执政者往往会通过加大改革的幅度与加快改革的速度的‘良好表现’来争取民心;然而,由于执政者陷入权威危机,无力驾驭这种大幅度的急剧改革,其结果就进一步引起社会矛盾与人们的不满,处于这种情况下,清末执政者又会进一步饮鸩止渴地再次加大改革速度,其结果更无法驾驭改革,导致的整合危机更严重,于是陷入恶性循环。清末新政的整个过程就是如此。”大概是为了证明当前政治改革并未滞后,他还说:“中国当下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着与清末新政中类似的权威流失问题?我的回答是,至少就我个人的研究而言,中国近三十年经济改革使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与城市化程度的提高,这种实效对执政者权威合法性的增加,应该说是大于改革中出现的腐败与其他各种消极现象所带来的权威流失的。总体上说来,中国当政者现在的权威与1976年时的权威相比,出现了增值。在改革条件下,‘实效’合法性是权威合法性的基本来源之一,研究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中心的权威合法性时,这种‘实效合法性’的概念具有独立意义。正因为‘实效’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量,一个政府可能因为其施政的实效而提高了它在国人中的威望,反之亦然。”

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改革来说,其应包含着政治哲学、政治体制和政治治理三个部分或层次。但是,改革30年来,我国理论界尚未确立政治哲学、政治体制和政治治理三个部分或层次的基本分野或基本范畴。政治哲学、政治体制与政治治理显然有着明显的区别:政治哲学在理论上具有导向性,但作为意识形态又具有滞后性,政治体制则具有全局性、宏观性,而政治治理只具有局部性、微观性。这些特点,决定了政治哲学和政治体制的改革都要慎之又慎,宁可滞后一些,政治治理改革则相对于政治哲学和政治体制改革可以先行一步,待其取得成功后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最后才是政治哲学的跟进。而行政、企业、事业政治治理改革当然是由中央来决定部署,且也对其具有实际的支配地位。因此,当前我国的政治改革是否滞后,理所当然的应分政治哲学、政治体制和政治治理三个部分或层次来看。这三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逻辑性的先后次序,政治治理改革严重滞后之下,政治哲学和政治体制改革不能不跟着滞后,否则,若硬要不滞后,那就真正会超前了,风险也真的是不可预测。王沪宁也指出过:在变革社会中维护政治稳态要有一套整体性的政治发展战略,具体内容应包括充分促进新社会秩序的成长,全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积极促进程序性政治民主的发展等。但对于政治哲学、政治体制和政治治理三个部分或层次的政治改革,我们却没有一套整体性的政治发展战略。如当前舆论呼声很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由于政治治理改革严重不到位,缺乏出台所必要的清正廉洁政治环境,风险与阻力均大,使得其一再难产。因为这好比一个人患病后要动手术,需先疗养好身体,否则推上手术台就下不来了。

萧功秦先生关于中国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着政治权威流失的分析,仅仅片面地强调甚至夸大了政绩的“实效”合法性。不错,按照唯物史观,政绩的“实效”是决定政治权威合法性的最根本基础,但却决不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其一如恩格斯在论述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著名信件“致约·布洛赫”中所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而无独有偶,亨廷顿也认为:一个政治权威合法性基础牢固的政权须同时具备三重政治权威合法性。一是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即政权所代表的价值主张必须被社会成员普遍自愿认同。仅有意识形态灌输不能维持这方面的合法性。二是程序的合法性,政权的产生、更迭和组成、运行方式,必须得到选民以投票的方式来进行检验,统治的权力是有限的,并受到宪法法律和政治程序的约束。三是政绩的合法性,一个得到民众支持的政权必须有良好的政绩。建立在政绩单一合法性基础之上的政权,一旦政绩出现问题,民众就会质疑这个政权所赖以建立的价值基础和这个政权在建立过程中所依据的程序。而我以为,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下,更要注重社会公平。当代中国,由于权力腐败愈演愈烈、贫富差距日益增大,以及带来的信仰危机和劳动者生产积极性下降对生产力发展的破坏与阻碍等,都导致政绩合法性受到严重挑战。

最近,郑永年先生在“中国改革的路径及其走向”(《炎黄春秋》2010年第11期)一文中则非常肤浅的武断结论:“选举民主会强化中央的合法性和权威。如果选举民主先从地方进行,这会加速中央权威的衰落。地方选举表明地方权力机关的权力来自选民,而非上级政府。在地方政府是由选举产生的,而上级政府不是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上级政府权威急剧下降,甚至丧失。”竟将如此复杂的权威问题如此简单化。关于权威, 恩格斯在《论权威》中指出:“这里所说的权威,是指把别人的意志强加于我们;另一方面,权威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西方政治学中,最权威的定义当来自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按照定义,‘权威’ 应该叫做在一个可能标明的人的群体里,让具体的(或者:一切的)命令得到服从的机会。”在他看来,权威是命令与服从。丹尼斯.朗在《权力论》中也认为“命令与服从是权威的sine qua non(必要条件),不管对象遵从的原因与动机是基于他感觉到的权威行使者的资源、品质、地位,还是声誉。”并指出服从权威的不同动机是:“服从强制性权威的动机是畏惧;服从诱导性权威的动机是趋利;服从合法权威的动机是履行义务;服从合格权威的动机是信任;服从个人权威的动机是爱。”对权威分类最著名被广泛采用的也是韦伯,他把权威分为三种类型:合法型权威、传统型权威和魅力型权威。据韦伯的介绍,合法型权威是完全非人格化的权威,传统型权威是半人格化的权威,魅力型权威则是完全人格化的权威。韦伯还具体分析了不同类型权威的合法性基础。第一,理性的基础。相信法令、规章必须合乎法律以及拥有权威的人在法律规则下有发布命令的权力。这是法理型的统治,在这种统治形式中,人们服从命令是出于对法律的信守;法律代表一种大家都遵守的普遍秩序,因此他服从依据法律而占据某种职位行使统治管理的人,但这种服从仅限于这个职位依法所享有的权威。第二,传统的基础。相信源远流长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以及拥有权威的人按照传统实施统治的合法性。这是传统性的统治。在这种统治形式中,统治者因据有传统所承认的统治地位而享有他人服从的权威,但这种统治也仅限于传统所认可的范围。在这里,服从表现为在传统习惯规定的义务范围内对个人的效忠。第三,超凡的魅力基础。这种基础的主要表现是人们敬仰领袖。其主要原因是因为领袖个人所拥有的英雄气质、卓越品格以及他个人的思想言论。仅只是了解上述政治权威最基本的概念,郑永年先生的观点就用不着费力去驳。如蒋介石的特务控制与毛泽东的群众运动,形式虽有所不同,但都是通过使人恐惧而树立权威。“文革”中对少奇同志的迫害,没有人敢站出来仗义执言,却有人自觉或不自觉的“落井下石”,就多少有这类恐惧因素。然而更根本的却是人心向背,蒋败了,毛泽东胜了,之关键就在这里。人心向背是实质,选举只不过是一种表达形式或程序。自治能消除腐败便人心所向,中央又掌控着军队和意识形态,并拥有立法与司法手段制约县、市地方,其权威何虑之有?县、市民主选举与中央集权其实可以并存,且台湾地区早有政治实践先例。

当前,政治权威缺失最严重的领域实际上是在地方政治治理,这与中国历史上的情形有着惊人的相似。中国民间自古就有这样的俗语:“天高皇帝远”及“灭门的知县”。这两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皇权遥远,百姓可以躲避皇权的直接干预和侵害;另一层含义则是,皇权不能有效制约地方权贵对百姓权益的侵害,远水不救近火。但中国民间对皇帝或国家素来保持着好感和尊敬,当受到一方权贵压迫侵害时,平民百姓大都寄希望皇帝或国家为他们主持正义。现在也同样可以观察到这种情形,如詹姆斯·法卢斯在其2009年4月发表于《大西洋月刊》上的文章中说:“当人们抱怨的时候,人们所抱怨者通常是黑心的老板、记者、市政官员或者各级官僚,人们并没有抱怨体制本身或者领导人。针对体制及其压迫的日常抱怨确实存在……但这并不是常态……也许大部分中国人趋于短视,但就目前来说,人们行动中所透射出的期望是:国家的体制能够保护他们免受地方层面造成的冤屈。”近些年来,面对国家改革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和挑战,中央高层深感忧患,不断告戒全党要居安思危。但体制内的官僚们及官僚机构显然没有这种忧患意识。相反,为数不少的党政官员仍是醉生梦死,私利至上,以至贪污腐败,毫无政治责任感。这种情况越到下面,越是严重。尽管许多地方已经到了高度的无政府状态,但地方官员依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似乎政权的存亡和他们毫不相关。目前越来越频繁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只不过是政治治理中政治权威缺失浮出水面的“冰山”,下面隐藏着的是各种各样的人们:从普通农民、市民、游民和工人、商人、军人……到普通党员、公务员、知识分子及大中专学生……对权力腐败与社会不公的强烈不满。唯有下决心启动政治治理改革,扩大政治治理中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完成政治治理转型,才是有效治理地方权力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后语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曾一言九鼎地指出:“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在后有追兵(政治改革压力),前有守军(既得利益阻力)的窘迫中,我们只有“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古人云“识时务者为俊杰”,但我发现从古至今,能真正读懂者又有几人?时务者,天下大势与具体现实相统一也。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们固然没有真正读懂,新权威主义或体制内者又何尝真正读懂也?纵观当今学界,被体制内重视的一些学者及理论,往往是四平八稳缺乏创新精神,多脚踏“实地”而少有“崇高”,这是值得我们警惕的另一种“书生官僚化误国”。我这里再次疾呼:“化着杜鹃啼血归,不信东风唤不回。”也想起了两年前“5·12”汶川大地震中,举国上下万众一心共赴国难,曾让我当时写下“加起无数的苦难,摧不垮一个民族;请相信所有的道路,都会通往自由!”

2010.5.15,2010.12.23

政治韬略论

一、《厚黑学》与《君主论》

政治韬略既高于又缘于政治权术,但二者像投资与投机一样是很难区别的,甚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中,由于权术是政治现实中权力道德化所不能公开允许的,所以权术的过程必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使本从效率角度上讲应极为简单的过程要人为的必须复杂化,因此它极具操作的“艺术性”。如外交中,对他国政界之派别大不必公开议论,但暗下则不可不认真研究分析,否则非“书生误国”;内政中亦如是,政界官僚间之分歧大都不便公开挑明,可心中却不可不明白有数,否则会“书生十足”。这便是权术存在的意义与必须性所在,一旦撕去权力道德化这款“遮羞布”,其即刻为公开的能力与道德之竞争所取代。而在中国对权术这门“学问”研究洞察至深的,恐怕要数本世纪上半叶的著名学者李宗吾老先生。他所创立的“厚黑学”一说,揭古往今来无数“政治英杰”之真面目,让人想起荀子的“性本恶”之说。其对权力竞争中腐败权术的概括总结,至今无人出其右者。兹择要照录于下:

一、权术二原则。一曰厚,即象猪一样脸皮厚,厚颜无耻。二曰黑,即象狼一样心子黑,心黑手毒。有道是“天命之谓厚黑,率厚黑之谓道,修厚黑之谓教;厚黑也者,不离须臾离也,可离非厚黑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厚,恐惧乎其所不黑,莫险乎薄,莫危乎白,是以君子必厚黑也。喜怒哀乐皆不发谓之厚,发而无顾忌,谓之黑。厚也者,天下之大本也;黑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厚黑,天地畏焉,鬼神惧焉。”

二、求官六字真言:空、贡、冲、捧、恐、送。空,即空闲之意,一指事务而言,求官的人,定要把一切事放下,不工不商,不农不贾,书也不读,学也不教,一心一意,专门求官。二指时间而言,求官的人要有耐心,不能着急,今日不生效,明日又来,今年不生效,明年又来。贡,这个字是借用的,是四川的俗语,其意义等于钻营的钻字。求官要钻营,有孔必钻,无孔也要入。有孔者扩而大之;无孔者,取出钻子,新开一孔。冲,普通所谓之“吹牛”,一是口头上,二是文字上的。口头上又分普通场所及上司的面前两种;文字上又分报章杂志及说贴条陈两种。捧,就是捧场的捧字。戏台上魏忠贤出来了,那华歆的举动,便是绝好的模范。恐,是恐吓的意思,是及物动词。这个字的道理很精深,官之为物,何等宝贵,岂能轻易予人?有人把捧字做到十二万分,还不生效,这就是少了恐字的工夫;凡是当权诸公,都有软处,只要寻着他的要害,轻轻点他一下,他就会大吃一惊,立刻把官送来。恐字与捧字,是互相为用的,善恐者捧中有恐,旁观之人,看他在上司面前说的话,句句是阿谀逢迎,其实是暗击要害,上司听了,汗流浃背。善捧者恐之中有捧,旁观的人,看他傲骨棱棱,句句话责备上司,其实受之者满心欢喜,骨节皆酥。送,即是送东西,有大送,把银元钞票一包一包的拿去送;也有小送,如春茶、火肘及请吃馆子之类。所送的人分两种,一是手握取舍之权者,二是手无取舍之权而能予我以助力者。

三、做官六字真言:空、恭、绷、凶、聋、弄。空,即空洞的意思。一是文字上,凡是批呈词、出文告,都是空空洞洞的,其中奥妙,我难细说,请到军政各机关,把壁上的文字读完,就可恍然大悟;二是办事上,随便办什么事情,都是活摇活动,东倒也可,西倒也可,有时办得雷厉风行,其实暗中藏有退路,如果见势不佳,就从那条路抽身走了,绝不会把自己牵连着。恭,就是卑躬折节,胁肩谄笑之类,分直接、间接两种,直接是指对上司而言,间接是指对上司的亲戚朋友、丁役及姨太太等类而言。绷,即俗语所谓绷劲,是恭字的反面字,指对下属及老百姓而言。一是仪表上,赫赫然大人物,凛然不可犯;二是言谈上,俨然腹有经纶,槃槃大才。恭字对饭甑子所在地而言,不必一定是上司;绷字对非饭甑子所在地而言,不必一定是下属和老百姓,有时甑子之权,不在上司,则对上司亦不妨绷;有时甑子之权,操诸下属或老百姓,又当改而为恭。此道原是活泼,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凶,只要能达到我的目的,他人亡身灭家,卖儿贴妇,都不必顾忌;但有一层应当注意,凶字上面,定要蒙一层道德仁义。聋,就是耳聋,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但聋字中包含有瞎子的意义,文字上的谩骂,闭着眼睛不看。弄,即弄钱之弄。千里来龙,此处结穴,前面的十一个字,都是为了这个字而设的。弄字与求官之送字是对照的,有了送就有弄。这个弄字,最要注意,是要能够在公事上通得过才成功。有时通不过,就自己垫点腰包里的钱,也不妨;如果通得过,任他多少,也就不用客气了。

四、办事二妙法。一曰锯箭法,有人中了箭,请外科医生治疗,医生将箭杆锯下,即索谢礼。问他为什么不把箭头取出?他说:那是内科的事,你去寻内科好了。各军政机关,与成大事者,都是用的这种方法。譬如批呈词:“据某某所呈之情,实于法不合,特令该县知事,查明严办。”“于法不合”这四个字是锯箭杆,“该县知事”是内科,抑或“转呈上司核办”,那“上司”就是内科。又如有人求我办一件事情,我说:“这个事情我很赞成,但是,还要同某人商量。”“很赞成”三字是锯箭杆,“某人”是内科。又或说:“我先把某部分办了,其余的以后办。”“先办”是锯箭杆,“以后”是内科。此外有只锯箭杆,并不命其寻找内科的,也有连箭杆都不锯,命其径直寻内科的,种种不同,细参自悟。二曰补锅法,做饭的锅漏了,请补锅匠来补。补锅匠一面用铁片刮锅底煤烟,一面对主人说:“请点火来我烧烟。”他乘着主人转背的时候,用铁锤在锅上轻轻的敲几下,那裂痕就增长了许多,及主人转来,就指与他看,说道:“你这锅裂痕很长,上面油腻了,看不见,我把锅烟刮开,就现出来了,非多补几个钉子不可。”主人埋头一看,很惊异的说:“不错!不错!今天不遇着你,这个锅子恐怕不能用了!”及至补好,主人与补锅匠,皆大欢喜而散。郑庄公纵容共叔段,使他多行不义,才举兵征讨,这就是补锅法了。历史上这类事情是很多的。上述二妙法,是办事的公例,无论古今中外,合乎这个公例的就成功,违反这个公例的即失败。管仲是中国的大政治家,他办事就是用这两种方法。狄人伐卫,齐国按兵不动,等到狄人把卫绝了,才出来做“兴灭国、继绝世”的义举,这是补锅法。召陵之役,不责楚国僭称王号,只责他包茅不贡,这是锯箭法。那个时候,楚国的实力,远胜齐国,管仲敢于劝齐桓公兴兵伐楚,可说是锅敲烂了来补。及到楚国露出反抗的态度,他立即锯箭了事。召陵一役,以补锅法始,以锯箭法终,管仲把锅敲烂了能把它补起,所以称为“天下奇才”。明末武臣,把李自成围住了,故意放他出来,本是用的补锅法,后来制他不住,竟至国破君亡,把锅敲烂了补不起,所以称为“误国庸臣”。岳飞想恢复中原,迎回二帝,他刚刚才起了取箭头的念头,就遭杀身之祸。明英宗也先被捉去,于谦把他弄回来,算是把箭头取出了,仍然遭杀身之祸,何以故?违反公例故。

以上李宗吾老先生对腐败权术的精辟论述,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土产,很有“中国特色”。在中国,可谓空前绝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过,我们如果把目光扩大至整个世界,就会发现,早在十六世纪上半叶(即比李宗吾先生早整整四百年左右),意大利政治家马基雅维利就已经写出了更真正具有政治学术价值的《君主论》,他以权术为贯穿全书主线的核心,以人性恶为逻辑思维的基础,即既然人性是恶的,那么置身于人中间的君主如果处处想表现自己的善,就非遭到毁灭不可。权术与人性恶构成其政治哲学的经纬。马基雅维利摆脱道德原则对利益追求和政治权衡的约束,但也并不否认道德原则本身的价值,他所强调的只是利益或“需要”优先原则。传统的政治学是讲仁义道德的,是“代上帝立言”,中世纪的西欧这类书很多。而马基雅维利反其道而行,第一次喊出“政治无道德”,否决了那种把政治理论建筑在“先验”的道德伦理上的倾向,犹如“滴眼露”般擦亮了人们的眼睛:政治现实中必然包含着权力斗争,其讲究的是利益,而不是道德,从而向我们昭示,道德在政治学的思考中基本无用;这实际上是提出了政治学中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分野问题,因此使他成为现代政治学之父。按马基雅维里自己的说法:“我想把想象上的君主的事情撇在一边,只讨论确实存在的事情。”因为他观察到了“必须专注于事实所表明的问题的本相,而不应纠缠于空洞的观念。许多人都对那些从未见过、也不知道是否实际存在过的共和国或君主国迷恋不舍,但是,人们的实际生活是一回事,而应当如何生活则是另一回事。”从这些话里,可以最清楚地看到近代现实主义哲学将“应然”与“实然”,也就是对“摆事实”与“讲道理”作判然区分的原型。这样的分析方法意味着,政治有其自身的逻辑,对于这种逻辑,与道德说教式的解释是不相干的,因为“某些状似德性的东西,如果君主身体力行,那就成了他的劫数;某些状似邪恶的品质,如果君主身体力行,反而会带来安全和安宁。”在人类政治思想史上,他应该是敢于直面政治现实,公开光明正大的系统性正面阐述政治权术的天下第一人。如关于具体的政治权术原则,他在《君主论》中这样公开写到:“君主应该学会同时扮演狮子和狐狸两种角色,因为狮子不能防止自己落入陷阱,而狐狸不能抵御豺狼,因此,一个君主必须是一只狐狸,以便认出陷阱;同时又必须是一头狮子,以便使豺狼感到恐惧。”、“君主恪守信用当然是值得称道的,但是,欺骗、虚伪、尔虞我诈、阴谋诡计,对巩固政治统治更为至关重要。”总之,他公开认为并主张,统治者或政治家为了实现政治目的,应当不择手段,摈弃道德,运用权术;作为君主应甚至宁愿蒙残酷之名而不要行仁慈之举,宁愿使人畏惧而不要被人爱戴,君主只有不守信义,才能完成伟大事业,才能有利于国家和个人。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出版后,风行整个欧洲以至整个世界,他所阐明的政治权术理论或统治策略,成为后世各国统治者维护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权术指南”。据称,英王查尔斯五世对《君主论》“爱不释手”;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领袖克伦威尔也十分推崇《君主论》中的观点;法国国王亨利三世和亨利四世遭暗杀时随身还带着《君主论》;路易十四把《君主论》作为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拿破仑在一本法文版《君主论》上写满了批注;俾斯麦熟谙《君主论》,被人称为是马基斯雅利主义的虔诚的门徒;希特勒说,他一直把《君主论》放在桌上床边,经常从中吸取力量;墨索里尼则说,马基雅利的《君主论》是政治家最高的指南,至今仍具有生命力……

无独有偶,李宗吾的《厚黑学》出版后,也曾在国内甚至国外邻近地区风行一时,被不少国人所身体力行。两部书都至今仍在国内外再版,其经久畅销不衰。然而,我们今天既要真正理解这两部书的意义或本意,更要清醒地看到或意识到她的局限。正如仔细研究过这两部书思想的中外学者所不约而同之见,这两部书中作者都只是在告诉人们“现实如何”?而不是具体告诉人们去“应该如何”。 思考的重点在于政治“是什么”,而不在于“应该是什么”。这两部书至今仍畅销不衰,只能说明当时那种政治现实现在仍然很大程度上存在。黑格尔说过:“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凡是合理的都是存在的。”如果政治现实本身是丑陋的,我们当然不能去责怪镜子所反映出的政治现实不美(但我们也不能被镜子有时的扭曲变形所欺骗——此是后话)。两部书不同的是,《厚黑学》一书,作者是从否定的角度思考立意,是把政治权术展示给世人来看,旨在揭露政治权术的腐败黑暗,以唤起人们对腐败权术的反对抵制;而《君主论》一书,作者是从肯定的角度思考立意,旨在告诫代表历史发展方向的统治者或政治家,在政治斗争中不要书生十足,只要目的正确,就可以摈弃道德,不择手段,最终“目的总是证明手段正确”。然而,在找不到甚至看不到克服消除政治权术的腐败黑暗之正确途径上,两部书却是相同的。《君主论》主张以毒攻毒,以权术对付权术自不消说;《厚黑学》则恰恰相反,太书生气,太不了解政治,以致把一些政治韬略也当作厚黑行为,不免以偏概全,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我们自然毫不奇怪,为什么《君主论》备受权力者推崇青睐,而《厚黑学》则为权力者一笑而置。

《君主论》阐明的政治权术理论,从主要意义上讲,实际上即是一种政治韬略。可以断言,在人类政治史上,是先有低素质者小人的政治权术在前,而后有高素质者君子的政治韬略于后;并且,在《君主论》出版以前和以后,一切知道或不知道《君主论》的政治家或权力者,都早已经在或正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实际奉行着她。只不过是有无正规政治权术理论指导,其效果显然不同罢了。《君主论》一书在政治思想史上的主要贡献是彻底分割了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实用主义是马基维利在整本著作中所依据的主要原则,一个政治家应该将其作为夺取和维持权力的行动指南。虽然马基维利也强调道德的重要性,但政治家所应该做的是将善良与邪恶都作为一种夺取与维持权力的手段,而不是目标本身。可政治韬略虽是政治家或权力者能力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远不是最重要与最根本的部分。我们既不能一概不要政治韬略,却也不能主要倚赖政治韬略,而将政治韬略与其他更重要、更根本的政治才能本末倒置。在这个问题上,不论是《君主论》还是《厚黑学》,都有失于偏颇。如果说,《厚黑学》在政治现实上,只见政治道德不见政治韬略的话;那么,《君主论》在政治现实上,则只见政治权术不见政治道德。但有一点他们是共同的,那就是他们都站在经验的立场在思考自己所要表达的主题。二者都是对政治现实的一种扭曲变形。我们不能不看到,否定排斥政治韬略,不仅于事无补,而且反而容易在政治现实中“误人子弟”;但权术于政治和政治家及权力者,又有如毒品于人体,她必然不仅对低素质的,而且也对高素质的政治家或权力者具有极大的腐蚀毒害性,极易使人对其成瘾,产生一种依赖性。

二、无产阶级政治韬略

令人遗憾的是,在已经过去的整个社会主义运动史上,许多杰出的无产阶级政治家,甚至最杰出的无产阶级政治家,包括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都未能在真正意义上超越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即仍是按照政治现实“是什么”而不是“应该是什么”在政治中行事。如毛泽东特别推荐的列宁论述无产阶级政党战略和策略之著作《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从本质上讲也是经验性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举例而言,列宁针对“左派”拒绝、抵制、反对任何妥协的错误策略,指出制定策略决不能只根据革命情绪,根据一个集团或政党的愿望和决心,而必须对各阶级的力量及其相互关系作出严格的客观估计。教导革命政党必须把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必须利用敌人之间的一切矛盾,在不牺牲原则的前提下找到适当的妥协形式,以争取最大量的同盟者。他说:“只要像德国和英国的左派共产主义者那样,说我们只承认一条道路,一条笔直的道路,说我们不容许机动、通融和妥协,这就犯了错误,这种错误会使共产主义运动受到最严重的危害,而且共产主义运动部分地已经受到或正在受到这种危害。”毛泽东更是同样得马基雅维利真传,如他告诫全党“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还有在政治斗争中能屈能伸,一旦胜劵在握则“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等等。封建阶级、资产阶级在政治权术史上,也曾经有过抹不掉的历史耻辱,如象路易十四、希特勒、墨索里尼那样的暴君和独裁者,他们歪曲或违背了马基雅维利所阐明的政治权术理论。某些历史上的政治家对马基雅维利政治哲学的身体力行,正如我们后来知道的,是建立在对他误读的基础上把它运用到政治中,不识时务的机械地照搬《君主论》中宣扬的理论。而时务者,天下大势与具体现实相统一也。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则是无产阶级政治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和实现共产主义美好理想的崇高目的,加上他们自身的天才素质及时代提供的环境,造就了他们无与伦比的政治才华。我们完全可以说,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的政治韬略,在政治斗争现实中都几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水平,他们是真正正确地遵循了马基雅维利的政治韬略或权术理论中的真理性基本原则,并为其在党内外政治权力斗争中取得巨大的成功而功不可没。由于他们代表着历史发展的方向和广大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利益,由于他们崇高的政治家道德品质和人格,使得他们对推动人类历史的发展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可以说他们由此创造的伟大业绩,与日月同辉,与山河俱在。然而,悲剧也诞生于此,正是这种政治斗争现实中政治韬略的巨大成功,使他们过分自信甚至迷信于政治韬略乃至权术的重要作用,而看不到其的偏颇与局限。

于此,最集中的具体表现在由列宁最初正式创立的,后来又为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所遵循并不断完善的无产阶级政党与社会主义国家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上,以及以这一原则为基础的一系列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具体干部人事制度上。这种以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为基础的干部人事制度,其最根本的实质是人治性,权力体系的运转可以由权力者计划操纵,即是一种权力计划人事机制。这种权力机制,权力者掌握运用方便自如,相对较得心应手,较少受到外部客观力量或机制的制约限制;因此就某个特定具体的权力者观察,权力个体运用的效率也较高。尤其是对于象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那样具有卓越政治才干以及韬略的天才政治家或其它高明权力者来说,在这种权力机制中如鱼得水,再适宜其发挥政治才干及韬略不过。他们在险恶复杂的政治斗争中,运筹帷幄,“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甚至“与人奋斗其乐无穷”。譬如,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正是在改革开放于经济领域取得巨大成功的背景下,凭着他们卓越高超的政治才干及韬略,通过与党内外来自左或右的种种干扰的一次次反复交锋,经过一场场明争暗斗,冲破一层层阻力障碍,渡过一个个艰险难关,而才把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一步步推进向前,并顺利地实现了向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过渡交班。至于一代伟人毛泽东,他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及一部《二十四史》情有独钟,在理国治吏上的政治韬略深受其影响,并于政治斗争现实运用中达到如神造化之地步,更应是不争的事实。

这里不妨且举极平常的一例:毛泽东一生手不释卷,读过大量的古书。他对古书理解之深、涉猎之广,令人惊叹。尤为妙绝的是,他经常从古书中汲取灵感,指导现实的斗争。对此,他称之为“古为今用”。据罗点点回忆,1938年在延安凤凰山下的窑洞里,毛泽东送给罗瑞卿两句话:“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这两句话见于《大戴礼记》和《孔子家语》,但毛泽东要罗瑞卿读的却是《后汉书·班超传》。《后汉书·班超传》载,西域都护班超离任,继任的任尚前来请教,超曰:“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顺孙,皆以罪过徙补边屯。而蛮夷怀鸟兽之心,难养易收。今君性严急,水清无大鱼,察政不得下和。宜荡佚简易,宽小过,总大纲而已。”原来水清、至察并非指为人的清或浊,而是指对人的宽和严。“性严急”的任尚,对班超的话嗤之以鼻,结果是西域叛乱、负罪还朝。罗瑞卿的“严急”怕是不亚于任尚。张民曾记叙了在三座门开的一次会议。会议是研究江河漂放木排的问题,罗瑞卿走进会议室,还没坐下,就劈头盖脸地批评林业部和水电部。罗越说越气,话说得很厉害,两个部的领导一再检讨。分管的副总理谭震林坐不住了,没等罗瑞卿把话说完,挟起皮包就走。罗跟着宣布散会,还补了一句:“看,有的人不是想走了嘛!”会议不欢而散。再如陈泊曾被毛泽东称作延安的福尔摩斯。1949年10月,叶剑英为解决乱象如麻的广州治安,把他从江西陈正人那里要到广东。陈泊和陈坤(原中共在香港的情报系统负责人)一起,利用反正的敌特和当地的三教九流,组织便衣队,侦缉、破案,使广州治安状况迅速好转。叶剑英在给公安部的信中说:“广州的潜伏敌特力量迅速得到肃清,社会治安的根本平安,与陈泊同志的领导努力是分不开的。”然而,二陈的做法,却不为水至清的罗瑞卿所容。1950年召开全国侦察工作会议,陈泊在闲谈中讲了些广州的事,罗瑞卿当场大骂,说二陈违犯政策乱搞,不以为耻,反以为荣。1951年,公安部拘捕了二陈,并株连了数百人。开始定为“国际间谍”,后来又改为“包庇反革命”,陈泊判刑十年,陈坤判刑八年,二人均瘐死狱中。直到1982年,冤案才得平反。二陈被捕后,叶剑英曾找罗瑞卿缓颊:“起用那些旧警员,是经过省委批准的,不能把账算到陈泊头上。”罗瑞卿说:“那是你的想法。”叶剑英无奈,只好在华南分局会上说:“主帅无能,累及三军。”陈泊的夫人吕璜,向邓颖超递了一份申诉材料,邓仔细看了后,说:“这个案件看来很有情况,我要向恩来同志反映,请他过问一下。”周恩来调阅了案件材料,还和罗瑞卿通了电话,但结果是:吕璜从此不许探监。(见人民网文史频道2011-08-04:孙言诚:毛泽东的“水至清则无鱼”让罗瑞卿疑惑至死)以上罗瑞卿于政治韬略及权术显然是不够成熟,而叶剑英则始终为毛泽东所信任器重。

中国两千年的封建专制政治中,也不乏叶剑英这种掌握实现自己政治理想的高超政治韬略,能经邦济世,有所作为,施展匡时救世政治抱负的人才。明朝的张居正便是这样一位在复杂的政治形势下励精图治的政治家: 他48岁时才登上首辅之位,按理说大权在握,正可以按照自己少年时就立下的志愿,做伊尹、周公那样的贤臣名相;但明神宗才有10岁,朝中大事的委决,实际掌握在神宗的生母李太后的手上,而神宗及李太后的身边,又有一位秉笔太监冯保。 张居正幼年即饱读诗书,儒家的正统思想浸透于他的血液之中,与宦官联合,对于他应当是不耻为之的。可是张居正担任首辅的十年,“宫府一体,未尝内出一旨,外干一事。”足见其高超的政治韬略技巧。张居正与太监的联合,与明朝政治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其时负责将皇帝的意见批写在大臣的题奏本章上的太监冯保权力极大,所谓的“皇帝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实际就是冯保的意见,更何况他又还是李太后的亲信。如果张居正在首辅任上形成与冯保作对的局面,不仅自己有去职之忧,而且可能会激化矛盾,形成明初“夺门之变”的结局。所以,冯保的某些要求,如果不损害大局,张居正就不能不去满足——其中也包括大肆受贿搜刮钱财来向其行贿,以致后来被查抄时,家中钱财多达二十多万两银子。张居正表面上与冯保的联合及对李太后的俯首听命,都是为了实现国富民强的政治理想而采取的韬晦之计。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家中,张居正无疑属于一种不为个人的“小名小利”所左右,在实现经邦济世的政治理想时,藏巧于拙,审时度势,能有效地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 具有超凡才能的政治家。而宋朝的王安石尽管其敢作敢为,矢志改革,具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大无畏精神,但因缺少政治韬略,在推行新法中,凡是对新法提过意见的,不论意见有无道理,或还能不能说服争取,都一律罢黜;凡是赞成新法的,却不论其动机、品行、政绩如何?都一律升迁。这种做法导致的后果一方面是把朝中敢说话的名臣几乎都推到了新法的对立面,如韩琦、富弼、司马光、欧阳修、文彦博、苏轼兄弟、沈括等等。其中不乏原本并不是真正反对新法,而只是就其中某些具体问题提出客观意见的人,如韩琦、苏轼、沈括等。另一方面,王安石任用的所谓支持新法的人中则混进了不少有能无德者,如曾布、吕惠卿、邓绾这些人都是企图打着改革的名义攉取政治利益的投机分子。他们靠着鼓吹新法而得到提拔,一旦身居高位,或是贪污腐败、鱼肉百姓,或是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给人造成了新党多是奸臣的印象,从而对新法本身也产生了怀疑,使变法的阻力加大,最终酿成败局。

可即使从以上这两个不同的例子中,也都可见在相对的另一面,这种依赖政治韬略或权术的权力人事机制,更又是滋生权力腐败及官僚主义的最好温床。也即等于其从整体上不能够提高权力运行或运用的效率。我们观察过去的历史和身边的现实,就会发现,在这种权力机制下的无产阶级政治权力星空,除了少数几颗巨星闪灼着耀眼的光辉外,其余的无产阶级权力者“群星”,有太多的大量低素质者充斥其间,未免有失暗淡。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权力者状况与我国历代吏治传统状况如出一辙。一般来说,我国历代王朝官吏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注重王朝利益和百姓利益结合的高素质权力者,历代颇负名望的忠臣清官商鞅、王安石、包拯、岳飞、海瑞,就是其中的典型,但在当时的封建人治权力体制下,由于他们不注意政治韬略、权术及官吏集团自身的利益,他们的地位亦往往因而不稳固。第二类其注重王朝利益和自身利益结合,这部分官吏既效力朝廷又维持自身的利益,其涵盖最广,从总体而言也属于善长政治权术的低素质权力者,他们中即有胸藏经纶的智者,又有碌碌无为的庸吏;其适应性也最强,在不同的复杂情况下或集权面前,他们都会找到自己适合的位置。第三类则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其更是一类低素质者,历代千夫所指的贪官、奸臣都是这个范畴,这部分人不惜牺牲王朝利益与践踏百姓利益,以满足一己私欲。我们目前是吏治状况,可以说跟上述情况有着惊人的大致相似。造成这种历史因袭的关键,还是由于前面说过的我们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基础上的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之人治性。

除了在权力优越的取得或维持上之外,政治韬略和权术也渗透到我们政治领域的其他各个方面。其中最关键要害的是对舆论和腐败的消极控制上。舆论和腐败,这两个在表面上貌似毫不相关的概念,在对于政权及权力的至关重要性这点上却是相同的。她们是除了军事以外,对维持统治者统治最重要的另外两个因素。如马基雅维利也就早意识到这一点,他曾经从政治权术的角度指出:任何统治者若得不到人民的支持,那就会相当危险。在这上面,我们现在仍然没有超越“马基雅维利主义”。先看我们对舆论宣传的控制:舆论与军事对于统治者的统治来说,都是同等重要,就好比一文一武的两种互相配合、补充的统治手段,军事是斥之以力,舆论是晓之以理,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双管齐下,才能真正保证统治的稳固。对此,我们可以说是真正懂得和明白了这一政治真理或道理。在对舆论控制、舆论导向的高度重视上,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再到江泽民,我们党的三代领导核心都是一脉相承的。并且,这也是在实际中得到了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全然不象我们反腐败上许多方面的有禁不止、有令不行。从以下就大致可知我们这种舆论控制与导向的真实状况。譬如在舆论宣传上,我们的每一个地区、每一个部门及每一项工作的成绩、功劳、优点都必须是主要的,是主流;即使是社会治安每况愈下,我们也绝不能说公安部门治安不力,没有履行好应尽的职责。我们党和政府的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必须都是好的或比较好的,是九个指头;腐败分子则必须是极少数,是一小撮,是一个指头;即使腐败现象像扑不灭的烈火愈演愈烈,我们也决不能说多数领导干部是不优秀或不称职的。还有反腐倡廉,只能正面宣传为主,反面报道为辅……总之,一句话,我们的舆论宣传决不是仅只要不违背宪法与法律,更必须要有利于树立党和政府部门的威信,有利于稳定社会与人心,假设如果实际与此发生矛盾,我们就必须设法去掩盖现实真象。至于什么“舆论自由”、“新闻自由”,那只不过是一种必要的装饰。这就是在舆论宣传上,我们大家心照不宣甚至有明文规定的组织纪律原则,其历来有之,谁也不敢、也不能去怀疑她的真理性。再看我们在反腐败上的方针策略:腐败会失去人民的支持,进而“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不仅是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明白的浅显道理,而且也是任何普通人都清楚的一种常识。对于这种再也浅显不过的普通道理与常识,我们二十世纪的无产阶级政治家,自然没有不明白清楚之理。但问题的关键是恰恰也正在于此,即我们反腐败的根本出发点,只不过是为了党的生死存亡,为了政权江山的稳定牢固;而不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保证每一个公民个体的正当权利与利益。或换言之,反腐败只不过是一种政治上的韬略权术或不可缺少的道德点缀而已。所以,一方面我们在反腐败上不可不反,决不能让腐败严重猖獗到引起“官逼民反”,危及统治、危及政权的地步。这里,反腐败就好比国家这部机器的冷却润滑系统,其功能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或好比国家这部列车的刹车,这刹车不能失灵,否则,就会有翻车的危险。但另一方面,我们实际中的反腐败,却并不象舆论宣传上的那样完全彻底地反,即口头上说得严,实际中执行得松,现实中对许多腐败分子、腐败现象睁只眼、闭只眼,其实是“廉不在真,有名就行”、“错不在假,能遮便好”,这与我们舆论宣传上的“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道德理论,形成一种鲜明的强烈反差。更有甚者方绍伟先生在“不腐败才要亡党?”一文中认为:“‘忠诚、政绩、廉洁’是当代中国地方官员的‘行为约束模式’。腐败会失去民心,但失民心却未必失天下,而不忠诚却会直接威胁政权。与‘官心’相比,失民心只是政权的间接威胁,失民心因此未必失天下。换句话说,官忠诚比民忠诚更重要,失官心才会失天下,因为失官心就是官心完全倒向民心的一边,或者官心完全无力控制民心(包括对自由化心慈手软)。关键还在于,政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安抚民心。把经济搞上去,把就业搞上去,把福利搞上去,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把对腐败的不满搞下来。所以,忠诚是政权之根本,腐败是忠诚的必要之恶,政绩则是腐败的稀释剂。对一个政权来说,忠诚是永恒的稀缺品。忠诚很昂贵,所以忠诚需要回报。历史上的政治忠诚,都是以钱和权作为回报的,钱不足就补之以权。钱权当然是没有够的时候的,但如果约束官权也太昂贵,官权约束就要让位于忠诚约束。贪官不怕,就怕贪官不听话。所以说:只有忠诚最重要,苯和贪都在其次。贪不是罪,大贪也只是小罪,不忠才是大罪。贪可忍,不忠则万无可忍。”诚然,这充其量不过是政治权术而已,连政治韬略也够不上,离政治科学更是十万八千里。所谓失官心比失民心更重要只能是滑天下之大稽!毛泽东的“文革”,官员们“拥护的不多,反对的不少”,但毛泽东利用人民的力量(依然是权术),“拥护的不多”之官僚们就将“反对的不少”之官僚们打得丢盔弃甲,溃不成军。毛泽东若不是行专制、集权、人治,离不开官僚集团之服务,完全可以与其彻底切割,另起炉灶,建立起一种自由、民主、法治的科学政治制度。从以上所述,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们在政治领域中的许多所为,至今仍然没有超出政治韬略与权术的范畴。

一部二十四史,中国权术博大精深,方先生仅是挂一漏万。且权术毕竟是权术,套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有效也有限,古今以此成大事者全无。看看历史事实,权术如火,同是一部二十四史,在权术困境中,从“作法自毙”的法家商鞅到“请君入瓮”的酷吏周兴,最终结局都是木匠做枷自己戴,玩火自焚者比比皆是。面对古今中外专制、集权、人治政治下的政治权术,她使我联想起许多。我想到砍头,想到酷刑;想到连坐,想到满门抄斩;想到争权夺利,想到你死我活;想到文字狱,想到东厂西厂锦衣卫;想到游龙戏凤,想到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想到《红楼梦》中的“护官符”,想到“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想到哀鸿遍野,想到一将功成万骨枯;想到外戚专权,想到宦官主政;想到藩镇割据,想到群雄鼎立;想到一次次陈胜吴广式的农民起义,想到一次次周期律式的社会大动荡……更近一点,想到党内一次次路线斗争,想到那场十年“文革”浩劫,想到不仅是高岗、彭德怀、刘少奇、林彪……多少权力者、多少新贵们,在权力斗争的漩涡中,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如红色中国第一任公安部长罗瑞卿亲自主持修建了中国专门关押政治犯的秦城监狱,却形势比人强,转眼文革中竟住进了他自己建造的秦城监狱,而更多的普通人则无辜罹祸。更广一点,想到二战中几百万犹太人的冤魂,想到希特勒《我的奋斗》一书,每一个字,就使一百二十五人丧命;想到斯大林肃反中,苏共一大批与其意见相左的老布尔什维克,包括列宁时代的政治局委员先后遭到逮捕、审判、流放或枪毙,十七大选出的13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有98名被逮捕和处决……以上这些只能昭示我们,在计划、集权(专制)、人治政治下的有赖于政治韬略与权术,其存在着必然滋生种种权力腐败及黑暗的弊端。这就是政治现实中政治权术“是什么”。现实在向我们发出严厉警告,这种种弊端已经到了天怒人怨之地步。现代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已经在自由、民主、法治政治机制下,正逐步尝试走出这些弊端。我不能不仰天长叹,我们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却为什么至今迟迟不能走出这些弊端?走出去,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天更高、路更宽!无产阶级政治家应要政治韬略,而不要政治权术,但在权力计划人事机制之下,却往往君子斗不过小人,惟有在社会主义市场政治中的公平自由竞争机制导向及制约下,高素质的政治家或权力者必然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

三、余议

但从表面上目前我们尚看不出半点此种希望。相反,中共当代政治家正一代代退化,渐渐走向平凡,乐衷于在人事制度上玩弄一些小儿科权术,越来越失去毛泽东、邓小平……老一代政治家之锐气。战争年代经过敌我你死我活残酷竞争及惨烈政治斗争脱颖而出的前代领导人,他们具备着在大风大浪的惊涛骇浪中前行之能力,当代领导人则未具有这样的历练与条件。这也是现行政治体制权力计划人事机制“惯性”下的自然现象,非得改革之力不可方能扭转。2010年8月27日的新加坡《联合早报》上陈铁源先生有言:“在2012年之后,无论是谁接替胡锦涛和温家宝的职位,他们都不会去碰政治改革。原因很简单,高风险、高成本、收益不定。现实的中国需要解决的问题太多太大;而且,这些问题都属低风险、低成本和高收益领域。这样的改革何乐而不为?稍有政治头脑和算术头脑的人也都知道这两者的轻重。”这番话应是不无道理。最近《代表法》施行18年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修正案的草案明确规定代表不得设个人工作室,并建议增加规定,代表不脱离各自生产和工作岗位。即是一个信号。如果《代表法》的这一修订建议得到全国人大的批准,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近两个月试行专职人大代表并设专职人大代表工作室的创新将被视为“违法”,也不得不就此终止。因此有网友评论:“看到了吧?连这点小小的改革都摧毁于萌芽状态,反应真是极为灵敏。真是严防死守,针插不进,水泼不进啊!希望其主动改革已不可能。”如前所述,可以说某些中共政治家对马基雅维利政治哲学的身体力行,是不识时务的机械地照搬《君主论》中宣扬的理论。其实“识时务者为俊杰”:只要贯彻权力唯物论,从政治现实“是什么”完全可以到达政治现实“应该是什么”的彼岸。与其相反的是:如果政治上不择手段却又坚持权力道德化的意识形态,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权力者的信誉破产,甚至引发出政治本身的破产。

1998.7,2010.8

公有制新论

谨以此文回应吴敬琏老先生的“市场万能论”老调子。

——题记

一、引子

近日,“吴市场”老先生又在报上重弹“市场万能论”的老调子(见《学习时报》2011年6月17日“体制改革需要制度环境”一文),看来“无市场”与“假市场”荣辱与共了。“吴文”对当今中国社会现实种种弊端的指出不过是有目共睹而已,地球人全知道。要害是他开出的药方竟是“退一百步笑退五十步”,不问青红皂白地问罪国家、问罪权力,意在为资本张目。那么现在我不妨再重复“权力唯物论”中的一段话:“政治权力在政治体制君主(专制、人治)制条件下,基本上是属于一种私有权力;在政治体制民主(自由、法治)制条件下则是一种公共权力。经济权力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是一种私有权力,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则是一种公共权力。由于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法治的原因,资本主义社会公共权力的疆界,与封建社会相比,在人类史上是一次质的巨大飞跃;由于社会主义民主、自由、法治的原因,更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原因,社会主义社会公共权力的疆界,与资本主义社会相比,在人类史上又是一次质的巨大飞跃,其不仅覆盖了整个行政领域,而且也几乎覆盖了整个社会的其他企业、事业领域。可见社会公共权力,与生产资料公有制、与社会主义有着一种天然的渊源和联系。与此相应的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经济中市场的领域则应比资本主义大大缩小。如教育、医疗、住房、保险等领域中大部分都应退出市场。在这些基本公共品领域根本不是什么“国退民进”的问题!否则,资本在市场中的唯利是图将表演得淋漓尽致,而影响到基本民生。”吴敬琏老先生的老调子也该唱完了,难道非要“不见棺材不掉泪”?

二、必须否定公有制道德化

公有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共产党宣言》中有一句名言:“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6页),由此可见公有制对社会主义的根本性意义。虽然现在早有人指出:在《共产党宣言》德文原版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话是Aufhebung(扬弃)私有制,而不是Abschaffung(消灭)私有制,是中文版将它的翻译错了。但在建立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上,二者并无岐义。其实,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不是简单的否定,而是有所扬弃,本也是唯物辩证法的题中之义。因此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接下来又讲:“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关系是经济基础,公有制经济改革是我国整个改革事业的基础性部份,上层建筑政治体制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有着紧密的联系,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上层建筑政治体制改革的得失、成败。经济改革搞好了,基础牢固,上层建筑政治改革的风险就小,反之亦然。在当前外有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内有所谓“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争论的背景下——其实“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都是假问题,科学地认识公有制,探索如何通过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对于继续深化我国经济与政治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不是建立在某种绝对真理或者道德理由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对人类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本矛盾运动规律进行科学分析基础之上。社会主义之所以要消除剥削、压迫而以人为本,其归根结蒂届因为人(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著名经济学家卫兴华认为马克思主义主张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和一切私有制,是从生产力标准与价值标准相统一出发的二元论观点(见《红旗文稿》2009年17期,“中国60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与巩固”一文),是经不起推敲讨论和站不住脚的。按照这种认识,会导致否定我国经济改革的根本前提,而不仅仅是其中的蜕变,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尽管有利于提高社会生产力,也必然同时产生出一定范围内的剥削。

历史唯物论告诉我们,公有制替代私有制,归根到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矛盾运动的结果。马克思主义是从生产力标准出发,主张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及一切私有制的。即使马克思从价值标准的视角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同样也是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阶级对立与剥削,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能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当今资本主义尽管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其表现形式也出现了某种新趋势,但它依然是一种对抗形式的社会生产过程,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基本矛盾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更为错综复杂,有时还十分尖锐。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调节机制只能在其根本制度容许的范围内调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不适应,推迟其社会、经济危机的爆发和减弱其强度。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新的基础上不断积累与加深,唯有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最终实现公有制替代私有制,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些危机。

但我们在运用这些历史唯物主义结论的时候,决不能仅是满足于照套照搬,还必须与时俱进从实际出发。这是因为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性的结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作出的高度理论概括,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武器,但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其当时不可能对今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道路和具体形式作出详尽的说明。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完全由社会直接占有,没有商品,没有货币。而后来现实的实际情况与此大不相同,如果我们死守他们当初的这些设想那显然是不行的。我们在探索中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大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过程中,也曾遭受过严重的挫折和失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我们以为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公有化规模越大越优越。新中国废除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没收了官僚资本,鼓励和扶持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但经过三年经济恢复后,1953年就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急于消灭一切私有制经济,去追求“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不符合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半封建半殖民社会基础上,因此生产力水平落后、发展不平衡、生产力多层次、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的基本国情,造成了损害生产力发展的消极后果。

总结我国改革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经验与教训,在理论认识上应明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论述的社会主义制度中生产资料完全归社会所有,其建立在对以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矛盾运动科学分析基础上,是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成社会主义后的事情。我国是在半封建半殖民社会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离这种成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模式还很远。私有制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私有制的消灭,更需要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回答“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时,就明确地说:“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9页)马克思也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它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页)。而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还指出:“当一种生产方式处在自身发展的上升阶段的时候,甚至在和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分配方式下吃了亏的那些人也会欢迎这种生产方式。”因此,消灭私有制,是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而逐步进行的历史过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打破了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限制政策不断放宽。邓小平早之前就明确指出:“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实践证明现阶段的中国国情决定,不管是单一公有制,还是单一私有制,都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利于中国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不同水平。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国营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补充。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肯定了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对于城乡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则讲:“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又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3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已获得了巨大发展。改革前的1975年底,全国工业总产值,国营工业占83.2%,集体工业占16.8%;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商业占9 2.2%,集体商业占7.7%,个体商业仅占0.1%。到1978年,城镇残留的个体劳动者只有15万人,全国的经济基础几乎百分之百的公有制一统天下。而根据《人民日报》2008年10月30日发表的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的谈话显示,截至当年9月,全国实有私营企业643.28万户,注册资本实有11.26万亿元;实有外商投资企业法人28.78万户,投资总额2.27万亿美元;个体工商户2823.94万户。正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使我国的经济社会获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统计数据看,从1978年到2008年,我国经济总量在世界经济总量中由第10位上升到第3位,已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但在肯定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巨大成就时,也需要看到和关注与此同时存在的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资本的剥削引起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以及环境资源形势严峻、社会意识形态冲突等诸多问题。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这些蜕变现象不是偶然和孤立的,其最深层根源就在于我们并没有深刻而全面的科学认识理解公有制,至今还存在着极大地误读。

相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而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人类社会史上一种完全不同的崭新生产关系,其从内容到形式如何实现,公有制在实际中如何操作以实现其优越性等,都须在实践中从头探索,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下,人民只可能掌握国有企业公共权力的所有权,而将使用权委托给他们信任的权力者。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被委托的权力者对公共权力行使的效率,必须将权力客观化,给被委托的权力者以应有的足够优越,并通过最科学、最合理的权力者选择机制,来使社会中的道德、才干最优秀者成为他们的委托管理者或代表者。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不是由于道德性,而是由于客观性。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与以往建筑在道德伦理基础上不同,而是建立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从而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第一次获得了“科学性”。但我们却一直仍主要是注重从道德的角度去理解公有制,将权力道德化,不主张权力优越,不允许权力竞争,窒息了公有制企业权力者之创造活力与积极性,使公有制企业失去了理应比私有制企业更高的竞争力。权力道德化过去使公有制陷入困境,现在仍在使她陷入困境。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经济科学总不能把它看作证据,而只能看作象征。相反地,经济科学的任务在于:证明现在开始显露出来的社会弊病是现存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这一生产方式快要瓦解的征兆,并且在正在瓦解的经济运动形式内部发现未来的、能够消除这些弊病的、新的生产组织和交换组织的因素。”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至所以未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也未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政治领域权力体制上的权力道德化,否定权力优越,否定权力竞争。在计划经济下,她使我们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在市场经济下,她又使腐败始终困扰我们。

遗憾的是,回顾国有企业的改革路径方向,却始终基于这样的共识:私有制企业的效率一般要高于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实际上是缺位的,国家代行所有者的权力,但无法等同于私人所有者,其利益关注点和监管的有效性都有本质差别;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公众公司,公众不可能直接经营管理,客观上存在着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从企业治理的效率上讲,通过委托代理关系进行管理是有成本的,多一层代理就多一层成本,效率也会降低;因此公有制在中小企业这个层面没有比较优势,不具备竞争力,要全部退出去;即使国有企业改革得好,它也只适合无法私有化的大企业,而不适合能够私有化的中小企业。这种说法就是从理论上否定公有制委托代理关系的现实适用性。实际上私有制条件下各式各样的委托代理关系,在任何形式上都不会比公有制条件下少,从某种意义上说,雇佣劳动全部等同于上述委托代理关系的具体形式。资本家不可能自己干完所有的工作,资本经营过程只能采取雇用劳动的方式,而只要是雇佣劳动,就必然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任何一个被雇佣者都不会受到所谓的产权激励,而是为了自身的目的完成所有者交给的工作。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上,公有制企业与私有制企业没有本质的区别,怎么就能证明公有制企业不行呢?

我们诊错了病,当然也就开错药。从前期的经营承包、抓大放小、减员增效、债转股到近些年来的国退民进、政策性破产、证券融资、股票期权、管理层收购、外资收购、法人股流通等,都正是因此而力有不逮,常常会在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产生更多的问题。在迄今三十年的变革过程中,各种国有企业改革方案不断折中反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至今仍是个无解的复杂命题。但这个命题并不是无解的,尽管国有企业的权力者缺乏私有者对投资的自利关注,却仍可以是有其利益驱动。若否定权力道德化,问题似乎就变简单了。即承认行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需要一种极为复杂的综合能力,需要多方面的才干、知识及高尚的道德人格,权力者要真正担当起责任,把一个国有企业搞好,就犹如一家之长要把一个家庭搞好一样,要付出巨大的、艰辛的劳动与操心;而且,权力者代表公众利益行使公共权力,必然会处于各种利益、矛盾之焦点,这不仅要付出大量心血操劳,有时甚至还要承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风险;所以,权力者理应也得到相应较丰厚的报酬和待遇——各种权力优越。

据此,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低下与所有制并没有必然联系。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但生产关系并不仅仅或全部简单的就是等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它隐藏的实质其实是利益与效率。生产资料所有制于利益、效率之间有着有条件的相对联系,但不存在无条件的绝对联系,其还取决于生产关系中除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最重要因素外其它别的也影响利益与效率的因素,如权力体制。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运作机制、企业家的素质这些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都无不与权力体制有关。我国国有企业的问题不在产权,而在国家权力体制的集权,束缚了国有企业的自由。最突出的是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上,国有企业无自己的自治权,完全由政府用党政干部的标准或按照上级领导者的好恶来选拔、任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靠集权治理体制下的干部提升制度,或辅之以民意测验制度,都难以选出有远见雄心,了解行业发展方向的国有企业经营人。这样产生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根本不具备企业家的素质,他们的主要精力和心思也根本不放在企业经营管理上;而是如何博取上级领导的赏识和重用,一旦企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则怎样逃避自己的责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这样一种精神状态,他们领导下的国有企业还怎么能有市场竞争力?不能把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推上领导岗位,正是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缺乏市场竞争力的最深层症结。

国有企业缺乏的绝对不是“人才”,而是选人机制。国有企业的改革,首先应从国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的产生机制自治做起,不再由政府指定任命,其报酬也不再由政府决定(但上要封顶,以消除剥削为度;下不保底,完全按劳分配)。改由国有企业自身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对其进行民主选择、民主监督。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总裁由职代会上间接民主竞选,职代会代表则直接民主竞选产生。“调任”或“委派”都应当是从国有企业的选人机制中抹去的字眼,而新加入的应当是真正的“竞任”。我们必须牢记的是,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都应当按市场化方法。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除享有出资额的收益权和对国有企业的资产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的权利外,只能用行政法治的手段调整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企业法人代表,像私有企业主一样,充分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其权、利大小也像私有企业主随企业兴衰而变化,企业发展做大,权、利便发展做大,反之在市场(政治和经济双重的)中被淘汰取代。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税后,全部所得自主支配,或用于扩大再生产,或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工资待遇,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决定,一切取决于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由市场引导、职工民主监督;国有企业职工为自由劳动者,是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自主择业,自由流动,政府有责任保障其的一切合法权益。

马克思是从生产关系分析中肯定公有制的,他在《资本论》第2卷中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是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他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44页 )对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后的公有制究竟是怎样,马克思则曾指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利用公有生产资料进行劳动的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0页)。由此可见马克思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本思想,其核心和本质是生产资料与劳动的结合关系。回顾现实中的理论和实践,在这点上我们并没有深刻而全面的科学理解公有制,至今还存在着极大地误读。公有制科学地讲由公共财政所产生,即某个一定范围内的共有,不允许内部人靠山吃山。共有是资产不落实到个人,落实到个人则非公有制。各级公有制由各级公共财政所产生,受益范围自然也相对应。依此类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各类公共服务由各级公共财政所产生,受益范围亦相对应。民以食为天,食以业为本。公有制企业的最根本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就业需要,而满足公共就业需要与企业效益紧密相关,这也是不言自明。所以从经济学的视角而言,甚至一般性的卖淫、偷盗这类“常态”化的社会丑恶现象,归根到底也是一种“另类”就业,从卖淫、偷盗者一般是“无业”这点即可证明——人们就往往称之为“性工作者”和“钳工”。只有贩毒、抢劫、赌博则是铤而走险或投机取巧之犯罪。

应放手让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市场上展开公平的竞争,国有资本无须退出所谓的“竞争性行业”,问题的关键是放开哪些行业的准入,让更多的外部竞争者给国有企业施加压力,如果国有企业能在这些行业继续有效地与私人企业竞争,那么就让他们继续经营。还应对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将垄断利润纳入公共财政,而不是通过出售国有股份而将垄断利润与部分民营企业甚至外资分享。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只有在市场竞争中去实现,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公有制企业与私有制企业一样,都面临着两种命运选择:要么适应市场竞争,以自身的优势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要么不适应市场竞争,逐渐被市场所淘汰。公有制企业只有在竞争中不断增强其活力,才能在与其他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中,真正坚持其主体地位。市场自会选择最优者,而市场竞优的最后结果总是优于人为干预的状况。私有制有效率之根源,是经济私权力自然优越,进而引起经济私权力市场自然竞争;现行公有制低效率之根源,是公共权力道德化,进而引起公共权力腐败低效;反之,若否定公共权力道德化,实行公共权力优越,进而引起公共权力市场公平竞争,则公有制同样可以有效率。而且公有制消除了剥削,比私有制更能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竞争中,公有制理该完全可以胜出。

三、公有制改革的分析讨论

根据上述经过继承、发展、创新后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新论,且为了简单起见,下面再具体仅以与私有制较“亲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装制造业为例,对我国三十年来的公有制经济改革进行分析讨论。中国服装制造业,直到改革前夕,除少量国营企业,其主体部分是集体所有制服装厂。改革后才出现民营服装企业,开始是大量的小服装加工作坊、小裁缝店个体户,逐渐经过优胜劣汰,从中涌现出大中型服装企业。从过去公有制一统天下,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所占比例出现下降当时是必然的。改革初期,服装制造业还主要是一些由几十台、百余台家用缝纫机和几块台板装备起来的集体所有制小厂或缝纫社,总的来看生产力水平不高。我国企业在权力道德化的传统公有制下,最大的问题就是企业的经营者与生产者积极性都低,导致企业发展缓慢甚至亏损。作为“衣食住行”之首的服装业,一方面将原有的国有、集体企业出售和分给职工;另一方面大力提倡私人创业,在上世纪80年代出现“创业潮”,一些民营服装企业家开始创业,如江苏高德康的“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罗美元的“忘不了”服饰有限公司,几个农民、几台家用缝纫机以及租来的厂房就是最初民营服装企业的雏形。中国服装工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策大环境中,催化出全国数以千计的民营“小服装”厂、数以百计的民营中型服装企业、数以十计的民营大型现代服装公司。正是民营服装企业的大发展,成就了当代中国服装工业的红火局面。在改革开放30年间,全国服装企业数从1980年为22100家(乡及乡以上),到2007年,仅国家统计局统计的规模以上服装企业就有14326家。全国服装行业从业人员数,1980年为90.9万人,到2007年,仅国家统计局统计的规模以上服装企业的从业人员即已达396.8万人。全国服装产量,从1980年的21.62亿件,发展到2007年的201.59亿件(规模以上企业)。全国服装业出口总值,从1980年的16.53亿美元,发展到2007年的1150.74亿美元。

最近一二十年间发展得红红火火,表现出非凡产、销能量的服装企业,几乎都无一不是民营大中小型服装企业。马克思曾指出:“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资本论》第3卷,第997-998页)在当前这种私有制经济的急剧膨胀之下,由于私有制经济以雇佣劳动为形式,其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固有的剥削性质和私有资本追求高额利润的积累规律,决定了它将扩大两极分化拉大居民收入差距,必然产生劳资对抗性矛盾。如江苏“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在二十多年间,由一间作坊式的小厂发展到2002年拥有固定资产6亿余元;湖南“忘不了”服饰有限公司始创于1984年,当时只有8台脚踏缝纫机和30多平方米的小杂屋厂房,如今也是今非昔比,公司先后投资数亿元兴建了一座占地100余亩拥有8万平方米厂房的现代化服饰工业园。我国近年来迅速兴起的私有制经济带有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特有的野蛮性和残酷性,当代某些私有制经济工厂中的工人受到异常地剥削,几近于“当代包身工”。请看以下场景:凌晨六点,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某个市镇的服装厂,成群的女工揉着惺忪的睡眼从简陋拥挤的宿舍中走出,匆忙地洗漱、吃饭,然后在车间的缝纫机前开始一天高度重复单调的劳动。这种场景和低廉的工资一起,成为中国民营服装制造业的独特标识。可以说正是得益于此,中国的民营服装制造业才得以飞速繁荣。2007年有调查显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珠三角地区,12年来民工平均工资仅上涨了68元。企业经营者发现,一度被认为无限供给的民工,已经不像往日那般唾手可得,民工们在忍受了长期的低工资和恶劣劳动条件之后,开始选择了用脚投票。剥削如此压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损害劳动者的健康,已经阻碍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甚至直接破坏生产力。当时瑞士银行驻香港首席经济学家乔纳森·安德森曾经撰文说中国“依靠廉价而密集的劳动力资源实现经济增长的时代将走到尽头”。

早在1993年9月16日,邓小平与其弟邓垦谈话中就说过:“分配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他还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邓小平年谱》,第1364页)不可否认,近年来经济发展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入差距过于拉大现象与私有制经济比重的急剧增大,就有着必然的联系。因为分配关系主要是由所有制关系决定的,私有制比重越大,这种收入差距过于拉大的现象就越明显。而在利益机制下,有着几百年历史已经十分完善成熟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发展具有自发性,如果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发展不加引导、控制,任其比重急剧扩大,势必消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这是必须高度重视的新问题。公有制比例的下降不能没有底线,目前必须针对公有制比重严重下降的状况,在实践中采取措施,创新、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坚持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然得到广大劳动人民的支持。但为什么较之从前,我们听到了更多对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垄断企业的批评,且集中在垄断资源、市场、价格和利润分配两个环节。现在我们的一些国有垄断企业,把国有财产当成了职工的财产,把本应归国家所有的利润大量地截留下来用于提高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并且用一部分财产权作为鼓励高管的激励手段等等。这些都是完全违背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的。列宁说:“无论直接或间接地把个别工厂或个别行业的工人对他们各自的生产部门的所有权合法化,都是对苏维埃政权的基本原则的极大歪曲,都是对社会主义原则的彻底背弃……”(《列宁全集》第34卷,第448页)以致许多人认为我国所有制改革“国退民进”还没有到位,总趋势仍应是缩小国有经济控制行业和领域,为民营经济发展开拓空间。可见要大力发展公有制有经济,必先自身要争气。一些国企的确存在着令人诟病的种种问题,特别是利益机制上需要有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其实,即使是服装制造业这种竞争性劳动密集型产业,公有制企业只要否定权力道德化,实行权力优越与竞争,我们将发现会极大地调动经营者与劳动者的积极性,公有制经济改革还完全可以是另一种局面,而不至于如今服装业已主要是非公有制企业天下的地步。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什么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由市场引导企业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以销定产,形成符合本企业生产条件和利益的产品结构;由市场引导企业确定合理的生产规模,争取较高的产销率;由市场决定价格,引导企业制订符合本企业产品实际情况的价格策略,赢得市场;由市场引导企业选择最佳的采购、销售渠道及方式,争取较高的经济效益;由市场引导企业的采购、销售行为,建立企业间合理、顺畅、可靠的协作关系,等等不一而足。所有民营企业家能够做到的一切,利益机制之下加社会主义信念,公有制企业家同样也能够做到。如华西村吴仁宝、大邱庄禹作敏、南街村王宏斌、刘庄史来贺……便还仅是十分不完善成熟的农村集体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业生产中,无意间不自觉地产生因此不规范、不普遍的不同几个例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中国农民式的智慧,以及同样不完善成熟的城市公有制经济服装制造业中的上海三枪集团苏寿南、内蒙古鄂尔多斯集团王林祥、广东名瑞集团蔡民强……这些缺乏科学公有制理论引导以及客观政治气候环境的偶然“星星之火”,自然难以发展“燎原”,甚至出现蜕变,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总结,以在科学公有制理论引导下,自觉地去点燃“星星之火”,并创造形成客观政治气候环境,必然使之发展“燎原”。改革之初,小岗村“包产到户”一点“星星之火”,使与我国当时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有着几千年历史十分完善成熟的个体小农经济,在适宜的客观政治气候环境下,几年间迅速全国“燎原”。现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不断工业化、规模化、社会大生产化,当私人个体小生产不能相适应时,便有两种所有制生产关系可供选择,一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一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二者在中国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都具有各自存在的空间,之间的此消彼长应该让其相互自由竞争去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现实可能性,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我们相信,只要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否定公有制道德化,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2009.12,2011.6.18

附一:

吴敬琏:体制改革需要制度环境

来源:学习时报2011-6-17

我们发现:新技术没能大量涌现和新技术难以产业化,其重要原因是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制度环境还没有建立起来。关键就是缺乏鼓励创新和创业的涵盖经济、政治、法治、社会舆论等一整套的制度环境。

总之,当前这种半计划半市场的体制能不能通过进一步的改革建成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当前中国面临的基本矛盾:一方面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政府没有退出微观经济,还在许多重要资源的配置中起着主导作用,而且在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直接控制的国有垄断企业和地方融资平台,这种主导作用还有增强的趋势。

不仅如此,政府官员握有太大的资源配置权力和介入微观经济活动,还必然导致寻租机会扩大和腐败蔓延。根据1989年以来若干学者的独立研究,我国租金总数占GDP的比率高达20%―30%,每年发生的绝对数额高达4万亿—5万亿元。巨额的租金总量,自然会对我国社会中贫富分化加剧和基尼系数的居高不下产生严重的影响。

中国能否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关键在于能否真正推进全面改革;没有体制与机制上的重大突破,发展方式的转变依然会举步维艰,更谈不上加快根本性的转变。

政府一定要明确: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型中,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例如,各级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不应当直接操办投资项目、组织融资,这种做法会降低效率,甚至造成投资大量浪费的恶果。政府也不要指定选择哪一种技术路线。民间投资的领域需要拓宽,政府和国企不应当与民争利。行政部门不得违法设立行政许可和各种变相的行政许可。政府还要改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方式,不能损害公正竞争。

目前改革动力不足的原因,恐怕正在于改革的进展不足,形成了某些顽强地不肯退出的既得利益。推进改革势必遇到来自既得利益和意识形态的种种阻力和障碍。一些从行政垄断和权力“寻租”得益的部门和个人,为了维护其既得利益,蓄意阻挠改革进程,也有意误导公众,延缓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甚至阉割“改革”的市场化核心内容,把所谓“改革”变成了设租、造租的代名词;或者假借“调控”的名义,扩大自己的权力和腐败“寻租”的空间。这些,都是值得警惕的。

由于近年来出现了改革迟滞的局面,造成“权力搅买卖”的寻租基础的扩大,腐败蔓延和贫富分化过大。这导致了大众的强烈不满,甚至威胁社会安定。对一个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来说,由于原始的低效经济与现代的高效经济并存和所谓库兹涅茨“倒U曲线”的作用,收入差距存在扩大的趋势,本来就是一个不能掉以轻心的问题。广泛蔓延的腐败更使问题雪上加霜。经验表明,改革需要有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而不是一些零碎的、个别的政策调整。实现各个领域、全面的改革,这是能不能解决当前问题,能不能成功应对现实挑战的关键。

转型成败,在此一举。所谓“一举”不是一个单项动作,而是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进行的全面改革。所有的改革,说到最后,都与政府和国企有关。中国整体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政府自身。改革必须划清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必须把直接控制经济的全能型政府改造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并将政府机关的官员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现在各种矛盾已经积累到一个临界点,如果不能建立现代国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不但经济不可能平稳发展,难以真正走出危机,而且难以摆脱公权不彰、规则扭曲、秩序紊乱、官民关系紧张的状态,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就很难进入和谐稳定的正轨。

附二:

公立医院就是要破除逐利机制

(2011年9月15日人民日报)

在城市公立医院里,老百姓好不容易挣的钱,生一场大病可能就花完了,然后返贫了。公立医院长期以来实行的以药养医机制,已经演变成了逐利机制,公立医院运行偏离了公益性方向,虽然医生、医院、药商满意,但是老百姓不满意,因此,公立医院必须改革。

在公立医院的众多问题中,逐利机制是主要问题。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问题出在医院,但主要根源在政府的有关政策。要明确政府为什么办医院,应对医院履行什么职责。政府职责明晰、责任到位,才能破除逐利机制,回归公益性,让老百姓感到满意。

从某种程度上说,改革,就是一个不断调整和理顺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是如此。随着医改的深入,难点问题开始显现,利益格局发生调整,体制性矛盾集中暴露,改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复杂性更加凸显。在政府的利益、患者的利益、医疗机构的利益、医务人员的利益、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利益等多元利益的调整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政策设计中充分反映老百姓的诉求,在优先满足人民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再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只有这样,医改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正确的方向,才能走出这种极其复杂的利益博弈的迷宫。

可以说,医改不仅仅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让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履行政府的职责,为老百姓解除病痛之苦、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现阶段我国的综合实力还不够强,因此我们的目标是一步一步地提高人民的福利,最终要让老百姓都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不能让老百姓因病致贫。

两年多来,我国的医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已经在基层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正在回归,人民群众基层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未来5年,改革将会在体制机制上深化。我们将利用有利条件,抓住机遇,努力探索出这个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刚日前在公立医院改革政策与管理培训班上说(本报记者 李红梅整理)

村自治新论

谨以此文献给党的“十八大”。

——题记

一、导入

尽管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1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末,中国有城镇人口69079万人,城镇人口首超农村。但其中大量两栖农民“市民”仍是农村候鸟,并大多数积累了资金后终将返回农村建房、投资、养老,还有在全国数万个乡镇及县城购房或建房定居的农民,目前尚是离村不离土以至其中不少人依然回村耕种、养殖、办厂等谋生。另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会愿意居住在农村,因为农村的生活自然环境质量比较好。当然前提是交通条件能满足就业上班需要。这种情况在苏南和浙江一些地方已经出现。当高度城市化后,一些富人同样反会重新返流农村居住生活及养老。从目前中国农村情况来看,当前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庭再生产模式将会在较长期间内存在。即年龄比较大的老一代在家务农,年轻人外出务工。2亿多户小农中的绝大多数还将在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依托于农业和农村,由两代人同时务农和务工来获取相对体面的生存条件。因而对其不能机械地按照一般的工业化城镇化来理解。我们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还会有广大的农村存在,还会有相当数量的人生活在农村。但当前中国正在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背后却是农村人、财、物大量流出,是农村社会的衰败。所以,农村建设对中国来说仍然是一个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中国农村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仍会是整个国家的基础,未来农村基层组织肩负重要的历史使命,其能否发挥好作用,是否建设得好,事关中国现代化战略的成败。“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江泽民语)。夯实这一基础,我以为关键在于搞好村民自治。以往研究村民自治问题,学者多从自己据有的理论及经验出发,往往采取不同的视角。如贺雪峰先生曾指出:“当前乡村社会与政治研究领域存在两种不能让人满意的倾向,一是人们频繁引用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概念来理解当前的乡村社会,一是人们抽象使用经济人和理性选择理论来理解发生在今天农村的诸多事件。”(贺雪峰,《建构理解乡土中国的概念体系》,“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2.1.7)更还有诸多不同视角在此不一一列出,总之笔者以为这许多视角都受已有理论及经验所局限,缺乏政治哲学高度的思想理论视野或创新,无以适应村民自治实践,抓不住村民自治中现存问题或矛盾之关键,无法解释既丰富多彩又光怪陆离的村民自治现象,因而找不到发展村民自治的正确途径,陷入了理论上捉襟见肘的尴尬境地。对于村民自治这种直接民主的基层市场政治,本书前面“市场政治论”与“分权自治论”两章中,均提及了政治资源与市场政治之间的密切联系,本章即以其为分析框架具体展开论述。

二、政治资源与权力优越

政治资源是一重要政治学概念,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术语之一,但在目前其显得有些混乱、弥散,国内外的论者在认识上存在着差异。一些西方学者认为政治资源的范围十分广泛,财富(金钱)、社会及政治地位、声誉、友谊、职业、收入、知识、信息、能力、立法权、投票、对传播媒介的控制力、对警察和军队的支配、武装威胁、时间等都具有政治交换价值,都可成为政治资源。如美国学者罗伯特·达尔认为:“政治资源是一个人可以用于影响他人行为的手段。因而政治资源包括金钱、信息、食物、武力威胁、职业、友谊、社会地位、立法权、投票以及形形色色的其他东西。”([美]罗伯特·达尔著,王沪宁、陈峰译:《现代政治分析》[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47页)阿尔蒙德则把政治资源定义为“支持候选人的公民的投票,议员的投票,文官集团的支持以及在录用和决策中可能加以动用的武装力量等。”([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第233页)而国内学者则侧重其于政治行为主体上的政治意义对政治资源进行界定,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把政治资源定义为“政治行为主体可用于影响他人行为的手段。”(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第516页)陈文新、王君丽也认为:“政治资源是指能够使政治行为主体对政治客体发生作用,从而影响政治变迁、维护政治稳定、推动政治发展的物质与非物质因素的总和。”(《政治资源:涵义、特征与价值》,载《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第43页)

孙中山曾说“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61页)我以为“管理众人之事”也即是一种公共权力,在所有的政治资源之中,当然首推公共权力资源,所以本文试提出公共权力是最核心的政治资源。而公共权力又来源于公有制(公有制由公共财政所产生),如公共立法(人大、政协机构及代表、委员),公共司法(法院、检察院机构及法官、检察官),公共行政(政党与政府组织及官员),公共企业(公共有制经济),公共事业(文化、教育、卫生、交通、水利、电力……)等。台湾地区民进党2000年首次竞选成功,从而上台执政掌握了公共权力;尽管该党人才不多,特别是一些专门人才尤为缺乏,但丰沛的公共权力资源却为该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即利用公共权力资源来吸引社会上和其他各党的人才。权力优越的基础即是政治资源,二者为两个密切相关的重要政治学变量,且成正比,其数学表达式即:Q1+Q2=P1+P2或Q1Q2=P1P2(Q1为政治资源初始值,Q2为增量;P1为权力优越初始值,P2为增量)。其中,政治资源为因变量或主变量,权力优越为被变量或次变量。权力优越产生政治权威及引起竞争,政治权威和权力竞争再决定政治效率。其数学表达式即:TV=E (T为政治权威,V为权力竞争,E为政治效率)。

近几年中,笔者断断续续对湘省西县中镇老村(学名)的村民自治现状进行田野调查。权力优越方能引发精英竞争,吸纳有才之士,兴盛农村政治。我在现实中所观察到正是如此。老村位于湘西雪峰山区,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农业型村庄,该村有人口2169人,除一个砍伐已尽的林场外,无任何村集体经济,唯独的一个工业企业红砖厂却是私人的(有工人35名,效益很好)。村里历年来各项收入(主要是林场、征地两项)每年开支后(主要是开会、办事两项),帐上现存资金65万多元,即平均每个村民有公共资金300多元左右。其于2011年6月举行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基本上是从上到下推动的上级统一安排,表面看来颇像一场运动:县里布置,乡镇操作,现村委会召集各村民小组长开会,组长回来通知各家各户。选举当日,由一位村民代表捧着流动票箱,另有两人随票箱监督,共三人一组,挨家挨户让村民投票;监督者多为组长,且临时抓阄,A组长去监督B组,不在本组监票。6月份基本上青壮年都在外面打工,很多人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地,有的孩子也在外地读书,有的屋前院后都荒草丛生,好像已经不把这儿当自己家了。村民对这种流于形式主义的选举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且多有厌倦普遍持较为冷淡的态度,对于选民的权利、当选者的义务等关注很少,对其效果也基本上持否定态度,出现“选谁都一样贪”的心态。比如有村民说:“烦死了,我还要从麻将场上赶回来投票,有什么用?”, 最常听见的几句话是“选谁都行”,“你帮我们划就是喽”。村里的选委会也不向村民介绍候选人,有些村民特别是妇女对村委会候选人所知甚少,再加上是文盲、半文盲,只好让人代写。吃水和灌溉用水、修路、电价过高、村里帐目等问题,往往是村民最关心的。“穷家难当”,也没什么人对村官感兴趣,且仅是一种兼职,其主要时间和精力不是为村里工作,而是为自己经营。如村委会候选人海选中得票最多的一位村民就认为当村主任费力不讨好而主动放弃,让得票数远少于其的另一位村民最终当选。当然,参选者之间却常闹矛盾,某组长的叔叔是候选人,村民填选票时他站在身边伸头去看便遭人议论。甚至有村民反映上届选举中,某些村组干部将大量选票扣留不发,自己一下子填写几十张选票。我个人感觉是,唯一良性决定因素就是参选者在当地的声誉。

一些学者的田野调查中也不乏同样结论。如何包钢先生发现:“在浙江丽水水阁镇,镇上没有复印机、电视机,也没有选举经费。在该镇所属的一些落后贫困村里,没有人愿意出来竞选村主任……在最穷的村,当村主任没有油水可捞,也没有补贴,因而无人或只有寥寥几人出来竞选村主任。在无锡大路头村,村里五个集体企业全卖给个人,集体财产空亏,出来竞选村主任的人寥寥无几。在浙江五云镇,六个穷村(人均收入低於二千元)在1997年换届选举中没有能够选出村主任及委员,占五云镇37个村的17%。相反,村主任选举在富村中竞争激烈,总有一两个被选上村委员或主任。乡村经济类型与选举也有一定的联系。在集体经济为主而且较富裕的村,如果村支部书记掌实权,他就会轻易操控选举过程。但是这种富裕村总有一些人要求公正的民主选举,因为选举带给他们一个要求公正分配集体财产的机会。单纯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导致人们追求民主,唯有经济发展水平引出的公平分配集体财富才会导致人们支持乡村选举。在私有经济为主的村(如在温州),集体财富甚少,农民忙於赚钱,因而对选举的兴趣减少。也恰恰是在这种私有企业为主的村里,村支部书记手中没有集体财产或企业,他对选举控制的能力就减弱了。在那些既无集体经济,又无私有企业经济,并以农业为主的村里,农民政治参与程度更低,选举往往不理想。”(何包钢:乡村选举调查随笔,中国农村研究网2011年12月20日)

我一直关注广东“乌坎”事件,特别注意到其涉及公共土地利益问题:乌坎村党支部书记薛昌最近几年来,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竟将村里的几千亩(一说上万亩)土地陆续贩卖出去,卖地所得达7亿多元,而给村民的补助款只有550元,其余全被当地官员和村干部所私吞。被攫取鲸吞巨大的公共土地利益是激发村民政治参与热情的根本原因。2012年2月1日,乌坎村民以从未有过的政治参与热情,一人一票选出11名村民选举委员会,对3月份将进行的的村委会选举的进行监督。这一次选举,表现出村民对自己权利的极大珍惜,当天投票率达85%。有相当一部分村民是第一次投票,有准备外出务工的村民,特意推迟行程,只为投出属于自己的一票;还有腿脚不方便的村民,由亲人推着轮椅到投票现场。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不是白痴,即使是文盲或恶棍,都会对货币表现出热心与熟悉。但人们对货币的热心、熟悉并非天生,其是现实的经济制度交换规则下习成使然。同样,人们对选票的热心、熟悉也只有由现实的政治制度交换规则来习成。当然,其前提是货币或选票交换来的东西要物有所值。否则,反之亦然。其实,只要有真正的市场,就不可能出现此种现象,这是人们的生活常识。遗憾的是人类社会至今没有建立起一种真正科学的政治市场,还缺乏探索实践——我以为那种几年一届的选举,充其量是“孤岛”式的期货交易,远不能称之为日常的政治市场。

三、城乡政治资源二元化

动力因素的构成状况及强大与否直接决定着村民自治的发展,我国村民自治发展的动力匮乏则与推动其发展的动力因素密切相关。从其现实推动因素来看,村民自治正如有学者所指出: “实际中起作用的是国家主导的模式,其主要特征是授予和保证农民的投票权利;农村民主一定要在权威与自由、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之间支持平衡;村民选举搞得相对好些的地方总是与地方领导即治理精英的强有力的支持分不开的,他们能够巧用民主程序”。(郎友兴:《民主政治的塑造:政治精英与中国乡村民主》,载《浙江学刊》,2002年第2期,第100页) 换言之,即“中国农村村民自治,起源于农民的自发创造,经国家认可后又由国家进行推广。”(唐兴霖、马骏:《中国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前景及困难:制度角度的分析》,载《政治学研究》,1999年第1期,第50页)事实上,当前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是由国家进行强制性制度供给并推动,影响一个地区村民自治最直接、最主要的变量,往往是地方政府的态度与作为。因此,作为村民自治实践主体的广大农村居民则反而在动力资源的构成中居于相对次要的位置,动力较为匮乏,对于村民自治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政治冷漠和政治效能感低下,从而对政治支持性资源的提取产生消极影响。最典型的是村委会选举中,在大多数农村,村民对选举漠不关心、毫无兴趣;或在某些利益促使下变成赤裸裸的贿选,形成穷庙富方丈——“醉翁之意不在酒”,富人治村经济、政治通吃的弊大于利局面(一些“智叟”却忽悠成“利大于弊”)。总之,从村民自治总体实践看,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运作的效果不理想,因而是往往流于形式。村民自治面临的这种困境,我以为究其实质而言,遭遇的是政治资源困境。即现有政治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农村政治资源流失和供给不足。

这具体表现为,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在政治资源分布上同样存在:一是人大代表城乡二元化,即人大代表选举的比例城乡之间有很大差别,城市人口中产生的人大代表比例远远高于农村居民中产生的比例。最近形式上虽有所弱化,由于沿袭以往县乡领导中的人大代表空降农村选区选举的惯例做法,实质上并未完全改变,但人大代表非专职化,其权力及待遇有限,目前与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关系并不大。二是政党和行政组织及官员城乡二元化至今照旧,尽管无人口户籍制度那样的法律文本明文规定,事实上村官历来与乡官分属两个系统,二者之间不能正常流动,政治经济地位待遇截然不同,更严重的是“改革以来,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国家开始从农村中部分地撤出,农村基层政府所掌握的资源,特别是组织资源大为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衰变之中。”(孙立平、郭于华,1999)。三是公有制经济二元化,即城市国有企业占有矿产资源和现代化的工业生产资料,农村集体所有制生产队或农民则主要拥有土地及传统手工化农业生产资料,且改革后还反而加剧,农村公共权力赖以存在的基础集体所有制经济基本名存实亡,仍保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硕果仅存的村级公有制经济政治资源,而那些主张农村土地私有及国有企业非共产党执政基础的“智叟”们在政治上是何等近视。譬如,农业合作化最初是从自然村内部自发形成的互助组开始的。对于互助组而言,由于存在一定的公共领域,也就产生了一定的公共权力组织,一般由组长及会计构成。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更是一个完全正式的公共权力组织,拥有生产、分配、行政管理等职能,可以合法调整生产队内的利益分配,提供超出家庭的公共品。农村包产到户对生产队形成强烈冲击,使得原来的生产队虚化,上述职能下沉消失,农村政治衰败即主要由此形成。四是公共事业二元化,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分隔政策取向,导致了各种公共事业在城乡间分配不平等。城市的道路、通信、文化、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中小学校的人均公用经费远高于农村中小学校;农民生病无法得到与城里人一样优良的医疗服务。当然这些现在都正在逐渐弱化。如现在一些农村的基础性或公益性设施建设,由国家财政出资一部分,工程采取“钓鱼”的办法,中央拨一点为“诱饵”,地方财政再挤一点,剩下大部分由农村自行解决。据财政部介绍,201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中,全国共建成村级公益事业项目63万个,修建村内道路97.21万公里,修建村内水渠26.11万公里,新建村内垃圾收集点6.47万个,公共厕所1.6万座,绿化植树7451万株,修缮村内公共活动场所900多万平方米。试点中,各级财政共投入奖补资金47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15.17亿元,财政奖补资金带动村级公益事业总投入1800多亿元。

我国城乡政治资源二元化由来已久,改革之前即已严重存在却从未发生农村政治衰败现象。其原因在于当时完全彻底性的稳固僵化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公共权力者反得以维持一种内部性的相对其余成员之优越。人是政治中最积极的因素,一切政治参与热情皆发生于人的积极性,而人的行为积极性本质上又是受利益支配的。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相对权力优越为基础,才调动起农村精英的政治积极性,通过阶级斗争、政治运动的手段有效地进行政治治理,并保证国家能从农村提取各种资源,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但最近30多年来,我国经济改革路径是逆城乡二元化的,逐渐打破、消融了稳固僵化的城乡二元结构,推动着中国的经济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当下中国农民纷纷进城经商务工,青壮年精英走出农村流向城市,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村里留下的基本上是老人、儿童以及妇女,村落社会出现全面衰败,广大农村面临着村落共同体转型和解体之痛。总之,农村政治资源和治理方式及其背景改革以来已发生巨变:在县(市)以上保持政治资源优势的同时经济兴起;而乡镇及以下则政治衰落的同时经济兴起。且农村经济兴起是外源性的,外出农民打工经商回乡大量投资建房及创业,特别是后者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农村经济的衰败和为农村经济内生性发展提供新的活力与资金。至今,农民和农村各种资源完全从农村解放出来,寻求发展的农村老板和敢闯敢冒的青年农民,在全国的范围内、几乎所有的领域里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机会,一大批农民企业家异军突起,一亿多农村劳动力异地就业,几乎所有农民的家庭收入越来越多地依赖非农收入。一句话,正是在农村个体私有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农民的外出创业、务工,农民收入和就业的多元化,农民非农业收入超过农业收入,使农村以集体所有制经济为基础之公共权力原有的相对性优越丧失殆尽。其导致农村社区越来越丧失内生获得秩序的能力,恶化了农村的发展环境,更又加剧了农村资本、人才的外流。农村精英是农村中能够在政治、经济或文化上享有较高地位和具有较强影响力或支配力的人,其在农村政治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是推动村民自治的人才资源。但如前述,由于农村中的资本和劳动力都大量涌入城市,以青壮年为主体的农村精英也随之流动、流失,对村民自治产生消极影响,使得其面临人才资源匮乏的困境。最终这使得村民自治十几年几无进展有效性不足,农村政治治理弱化,无法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农民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同时失去了农村公有制经济对弱势者的庇护,必然加剧农村两极分化。邓小平曾强调:“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页)这是非常深刻的论断。如我所田野调查的老村,铁路、高速、国道都经过该村,交通条件极为便利,即由国家提供的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已达到现代化水平,但“最后一公里”却破败不堪,流经村境之沅江支流由于采沙、淘金、倾倒、崩塌千孔百疮,岸边的农田失修,村道坑洼,植被荒凉,一片凋敝皆无人去关心料理,与铁路、高速、国道及少量点缀在国道旁的别墅式农居(农户的两极分化很典型,富者住房投资已上百万,穷者房屋破旧仅可温饱)极不协调,由此某种意义上放大了农村社会的衰败,其已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短板。

四、对策

权力优越的基础是政治资源,权力优越产生政治权威及引起竞争,政治权威和权力竞争再决定政治效率。农村社会的衰败需要村级公共权力给予有力的应对,从而为中国现代化提供一个稳定的农村环境。中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一定进步和成绩,但通过回顾其发展的历程,对照其现实状况,笔者认为中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正面临诸多发展的困境。农村政治系统要维持、发展及有序运行,必须要有足量的政治资源供给,如果政治资源供给不足,这显然是不利于推动村民自治发展。其就一定会影响农村政治系统功能的发挥,甚至可能导致农村政治系统的瘫痪,公共政治权力便无法实施对农村社会的统治、管理、服务和协调。甚至目前国家有些转移支付需经由村庄才能进行的竟颇困难,如低保。因为“低保分配中,村干部只是成为了上级行政的一个执行者,他在执行这个政策时,是外在于村庄而非内生于村庄的,这个过程中,没有村庄内部的动员、斗争、妥协及由此而形成的共识和原则。村庄政治消失了,所以原则与共识也就不存在了,只要没有人上访,事情就算摆平了。而这种摆平背后的不公平不合理,所有熟人社会中的村民都知道,他们当然是不满的,但并不一定发声,因为发声会得罪人(那些强势的人群得到了低保)。他们不说话,并不代表他们没有意见。这种意见日积月累,就成为了巨大的对政权的负面情绪,这个政权在自己做好事的过程中,却积攒下来合法性的丧失。”(贺雪峰,2012)这种现象在我所田野调查的老村就确实存在。所以,即使中央2004年免除农业税费后,国家各种各样的转移支付也到了农民手里,但这些年来农民对基层政权及官员的评价却并没有升高。因此,有必要从政治资源视角进行反思,探讨如何有效地集聚起所需政治资源,重建适宜的政治生态。现有制度性政治资源对于村民自治的要求来说,还有较多需要进行健全和完善的地方,最迫切需要增加村级政治之政治资源:

首先,要提高村官的政治经济地位待遇。包括:一是今后乡镇党政领导及工作人员全部或大部必须从村官中选拔,制度性开放村、乡之间的上升流动渠道。二是在仅竞选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其他村官及村民小组长由其组阁的前提下,将村委会主任政治经济地位待遇纳入国家公务员系列,与乡镇官员统一,其余村官经济待遇不作制度性改变,可另加改善。三是选拔优秀大学生任“村官”助理,经村民自治实践锻炼后再竞选村委会主任,落选者则自然淘汰。由优秀大学生来推动村民自治,其重要的意义在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人才资源的流失,以此改变目前农村面临人才资源匮乏的现状,为有志于政治事业的知识分子开辟一条新路。以上当然会给国家及地方财政增加部分开支,全国大约有63万多个行政村,每年需要250亿元左右,但其除调动起村官的积极性于农村长远发展功德无量外,还实际增加了120多万个就业机会,是一举两得钱有所值。给钱给物不如有个好村部,对解决村级公共产品供给短缺,比“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更治本。

其次,以公共财政为基础和公共服务为内容及形式建立新村级公有制。各级政府要将村级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面提高村级公共财政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对村级公共服务投入的最低经费标准,及每年新增的公共服务政府性投资主要用于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直至城乡公共服务基本达到均等化。当然,村级公共财政的另一更重要来源则是村级公共企业利润与土地、山林、矿产等农村公共自然资源收益以及村民集资。村级公共服务应实行分类供给,国家各级政府主要做好基础性公共服务,村级自治组织则切实做好内部公共服务,可以委托村级自治组织实施的公共服务项目,原则上委托村级自治组织负责实施,同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村级公共服务包括公共行政、公共企业、公共事业三大内容,以此构建一种新村级公有制。其中,村级公共企业(公有制经济)为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而特别重要,它既是村民自治运作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又可通过村级市场政治将村官的政治经济地位待遇动态的与村公有制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自然连在一起“水涨船高”,以此之权力优越激励他们的政治热情。所以,搞好村民自治,增强村委会政治权威,必须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以增加村级政治资源。同时集体经济愈发达,愈需要通过村民自治中的政治参与,保证集体经济规范运作,利益得到合理分配。毛泽东早在1943年所作著名讲话《组织起来》中就指出:“在农民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这段话至今读来仍发人深省。村级公共行政主要包括:纠纷调解、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法律咨询、政策宣传、土地和建筑建设规划管理、就业服务及管理、社会养老保障、受灾村民救助等。村级公共事业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医疗防疫、环境卫生、村道水利、供水供电等。

而农村公有制集体经济的发展,比较有效的是多功能的具有一定行政色彩的综合性合作社,以村级公共服务的形式统筹销售、供应、信用、保险、科技推广、经营指导等各项事业。它一方面是综合性的合作经济组织,另一方面又在很大程度上履行社区的职能。其实,中央在农村改革后,即试图建立将社区功能与多目标的服务功能结合在一起的社区合作组织。如198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为了完善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体制,一般应设置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中央政治局1987年1月22日通过的中央文件《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中又明确指出:“乡、村合作组织主要是围绕公有土地形成的,与专业合作社不同,具有社区性、综合性的特点”。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一特性构成了村组社区组织从事经济活动的法理基础,也决定了中国农村的社区组织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最佳摇篮。由村委会主导组建村一级范围内的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框架内,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之间关系紧密,合作社从事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也一般与村组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相交叉;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用水、用电等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等,都离不开村委会的组织、扶持、协调和引导。正如梁漱溟先生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于乡村建设实践中之卓见:“中国社会将因解决生计问题而走‘合作’的路,社会连带关系日趋密切,越往前走,关系越要密切,散漫之病自可随之解决;组织能力在事实上即可受到训练,团体生活不求而得。这样就由经济问题的解决引入政治问题的解决,由经济上的农民合作引入政治上的地方自治,政治与经济自然的合一,地方自治组织,同时亦就是经济组织”(《梁漱溟全集》第5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34页)。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程中,村组社区农户之间产生的经济联系活跃,村一级范围内的专业合作社与村组社区组织可以完全融合。办好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在于把握住两大关键:一是通过土地入股流转,将集体土地集中起来耕作,有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和推广农业科技,并产生规模效益。二是紧紧依靠并服务于贫困农户,通过村级公共权力扶贫帮困,庇护弱势群体,代表最广大村民的利益。而这样的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者,只有权力优越激励下的市场政治竞争才能产生。“权为民所赋”(习近平语)才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胡锦涛语)。

有学者批评农村少量村民的搭便车行为:“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时,国家仍然希望乡村社会具有自主供给公共品的能力,其制度措施是‘一事一议’,即由村民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民主的办法(主要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依据村民的受益情况和村民意愿来筹集村庄公共事业建设经费,且规定人均每年不得超过15元。‘一事一议’筹集公共品建设经费与之前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经费及共同生产费都有差异,其中最大的差异是,‘三提五统’和共同生产费都是搭在农业税下面收取的,因此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一事一议’费用的收取采用受益和自愿原则,这样就无法防止搭便车行为,也无力对付钉子户,因此,‘一事一议’在全国农村大都无法实行。”(贺雪峰,《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但我仔细深入考察后,发现事情并非那样简单,其实背后另有真正的根源,即在权力道德化下依靠人治对权力者激励监督的成本极高,其造就之腐败使公权力失去村民的信任,因而是不甘或担心村官们或许趁机捞一把。只须真正为公不私,此类搭便车行为则会自然消失或遭大多数村民抵制被边缘化。毛泽东曾言“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然而没有水的地方会有鱼吗?没有养成集体观念的利益环境,怎么能有集体观念的村民呢?显然村民的集体观念,要在一定的利益环境中逐步形成,即存在(制度)决定意识(文化),更严重的是要改革制度,才能教育农民。当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之成功(有效治理)在于权力相对优越,之失败(效率不高)则由于权力道德化,没有市场竞争。

再次,重新界定农村行政村常住人口,允许长期在外打工经商的农民自主选择在何地登记,以获取该地的政治权利;还要根据村级公共服务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部分村的行政区划。此举的重要作用在于建立起一种明确规范的村级公共服务政治市场进入转移退出机制,使村级公共服务政治市场的主体与消费者客观上名符其实,是村民自治正规化的一个必要环节。然后,每个乡镇建立一个选举站,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村级政治市场交易的正常管理,其性质类似证券市场的管理,如为村民办理投票交易手续、及时公布政治市场交易信息等。制定完善规范的政治市场交易规则,每五年为一选举周期,第五年12月31日为选举截止日期,胜者任期一届五年,五年任期内动态接受选举监督制约,若另有候选人选票超过50%或其选票降至25%以下且另有候选人超过其则下台换人。候选人须征集到一定数量选民的推举或党派团体组织推荐,并经确认、登记、公布取得候选人资格后,方可进行竞选活动。村民也须经确认、登记、公布取得选民资格后,才能领取选票,进行选举。村民可以根据自主意愿在候选人中任选一名或弃权谁都不选,但不能选非候选人。村民投票后应获得一张相应的选举发票作为交易凭证,日后还可以根据情况变化或自己意愿变化随时改选他人而将原选举发票退回作废,也可随时退回选票弃权,但都应交纳少量的手续费。印制统一正规的选票与选举发票,其应与货币一样具有防伪功能。传统的单选制只考虑选民首选的意愿,而完全忽略选民非首选的意愿,应实行更精确也更民主自由的多选制,即让村民给各个候选人排序的选举制度:举例有n个候选人,选民投票时给n个候选人排序,末位记0分、倒数二记1分、倒数三记2分……余类推,所有选票中各个候选人的得分加总计分。农村党组织的最主要职责,将是吸纳优秀人才入党和培养、选拔、推荐、组织、支持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候选人参加竞选,与其他非党候选人竞争,赢得选举胜利。推行“竞争性选举”,是否会妨碍党管干部原则的贯彻落实?是否会出现纷乱失序?这是人们普遍担心的问题。事实上,如果完全放任自由竞争,确实会有贿赂、暴力及宗族势力、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操纵选举等诸多问题;以及由于信息缺乏、认识能力、个人偏见等原因,出现不关心或盲目投票等问题。为此,必须通过选举委员会加强法治监督,并对村民进行有效的引导。政党的一项重要功能,便是介绍、推荐治国理政的人才,帮助这些人才赢得民心民意,去代表本党掌握公共权力。做到了这些,不仅不会纷乱失序,削弱党在农村的领导,降低党的政治权威,而正好是邓小平所说的加强和善于领导,会更加提高党的政治权威,进一步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即使非党人士于少数村获胜也未免是件坏事,其构成一种现实压力,可真正促使我们从严治党,及早夺回失地,而不至出现因长期缺少竞争压力退化腐烂。

要选举严格法治化,从具体操作上杜绝金钱、权势及权术介入选举。包括:具体规范选民投票选举与候选人竞选之间的交易行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的内容,是像体育竞技那样规定候选人竞选的一些必选动作,如刊登竞选广告、发表竞选演讲、举行竞选辩论、现场竞选质询等,让所有的候选人在同一时间空间完全平等的条件下自由竞争,接受广大选民的选择,且所需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提供。至于候选人的一些竞选自选动作,只能仅限于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如候选人直接去联系选民,宣传介绍自己的政治主张,直接为选民办事服务,展示自己的政治道德与才干等;但不得违反法律,弄虚作假、造谣诽谤、假公济私、贿赂许愿……体育竞技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一种完美秩序,即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及机会均等。尽管如此,在体育竞技中依然时常发生种种作弊,所以可以想象维持公正的选举秩序需要我们何等努力。为此,县、乡两级人大必须设立专门的常设选举机构选举委员会,对村级选举委员会及政治市场交易进行工作指导和加强司法监督。选举委员会实行委员制,由县、乡、村各阶层通过协商民主产生,不实行竞选;其共同负责对村级市场政治的民主选举进行法治管理监督。这里与前面某些地方已涉及到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待实践成熟完善后再着手不迟。法律滞后于实践是很正常的,超前则必出问题。

采取上述措施增加农村政治资源后,必然会调动起农村精英和广大农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我就此专门调查过村里一些能人,包括外出打工回村作短暂停留的年轻人或大学生,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担任村官,他们当中多数人表示,如果真正面临这样的机遇,还是会认真考虑的),使迄今已多年陷入徘徊不前的村民自治走出困境,从而形成一个良性(态)的农村政治治理环境,坚实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及将来政治改革向县、乡推进。我将此定义为一种政治改革背景下中国特色的变动、过渡、新生、重塑中的中国农村。其目的是探索村民自治与新村级公有制经济结合发展的科学政治路径,我甚至相信她会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一样,成为中国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改革以来,人们关于中国政治改革的美好理想并非虚幻,但她就像挂在天空中的月亮一样“实在”,而不是映在水中之月。要实现中国政治改革之美好理想,便似人类登月一般必须借助科学方法或手段——火箭技术,若幻想坐飞机甚或骑自行车一步登天,则只能是“水中捞月”,虽简单容易“唾手可得”,却注定是一场空喜后的幻想之破灭。

附一:

河南农地“整村流转”探索土地流转解三农难题

瞭望新闻周刊2008.8.20李丽静

记者最近获悉,河南年内将在全省范围推广沁阳市西万镇西万村“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经验。

西万村是河南省沁阳市(县级市)代管市焦作市(地级市)的明星村,这个村进行了当地规模最大的土地流转——整村流转。如此大规模的流转,农民是自愿的吗?流转之后,粮食生产能否得到保障?农民有哪些收益,靠什么为生?如何保障?带着这些疑问,7月份以来,本刊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流转巧破“三农”难题

西万村,是沁阳市最大的行政村,有2400余亩耕地,2097户村民共1.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600多人,人均2分地,是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的村庄。

由于地处晋煤外运要道,临近一个工业集聚区,经济相对繁荣,西万村90%的村民常年从事商贸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土地“撂荒”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现有的以户为单位的耕作模式,阻碍了大量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发展,使得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2007年初,俺村开始酝酿土地经营权流转,经村两委反复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广大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同年9月,依法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流转。”西万村村委副主任田柏树告诉本刊记者,“变一家一户的单独干,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沁阳市维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集约化经营”。

维德公司向同意流转的农户,按0~7岁每人每年250斤小麦、8~15岁每人每年280斤小麦、16~65岁每人每年300斤小麦、66岁以上每人每年280斤小麦四个标准,无偿向村民供应粮食。不同意土地流转的农户,把村内最好的耕地,按现有人口和原有分地标准足额分给。“结果,全村2097户村民全部在《土地流转表决表》上签字,同意将土地收归集体经济组织规模经营,没有出现任何矛盾纠纷。”现兼任维德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田柏树说。

“土地经营权流转到公司后,如何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提高农业产出率,是摆在公司面前的首要问题。”田柏树介绍说,“我们聘请山东省农科院对全村现有土地进行了重新规划,将村北旱地规划为生态林区;将村南规划为高效农业园区和粮食种植区,重点进行结构调整,发展高效农业。”

目前,村北生态林区已栽种速生杨13万棵,8年后成材,年均亩效益1600元,是原来种地收入的3倍。村北高效农业园区将重点发展林果业,维德公司计划三年投资930万元完成高效农业园区的各项建设,目前已投资230万元,预计后期亩收入可达3000~5000元。

在粮食种植区,公司组织村里的老把式、土专家等建立田间作业队,日工资15~20元,专门打理农业生产,还配置了一批农业机械,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同时,运用适用技术,配方施肥,改良土壤,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田柏树说,今年“三夏”时,60个人仅用4天时间就完成了千余亩小麦的收获、出售和秋作物播种工作,“而在往年,全村2000多户至少要一周才能完成。”

“西万模式”

“不仅仅是西万村,近年来,伴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焦作市委副书记贾春明告诉《瞭望》新闻周刊,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10.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4%。土地流转涉及农户39836户,占农户总数的6.5%。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期限在5年以下的占56.3%。流转形式以转包为主,转包面积达54676亩,占53.6%。其他形式如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占46.4%。

据了解,焦作市的土地流转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流转动因市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成为推动土地流转的重要力量。焦作市现有农村专业合作社293个,入社成员20390户,辐射带动农户10.1万余户。孟州市河雍街道办事处东田丈村的“孟香果蔬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蔬菜大棚经营,将原来3个村民小组、130户农民的300余亩集中连片,建成半地下式“四位一体”蔬菜种植大棚62座,每亩土地收益由过去的不到1000元增长到1.5万元左右。

二是流转格局区域化。在城镇郊区和外出劳务较多的村庄,土地流转速度较快。在县乡村领导重视,发挥服务协调职能好的地方,土地流转较快。太行办事处水南关村位于市郊,2002年土地流转外包后,村里引进了十余家种粮、养奶牛、种花卉、种中草药的大户,土地迅速得到增值。

三是流转趋势规范化。以前,农户之间自由转包、互换等形式的流转,多数以口头方式达成协议。而现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助流转,或由合作社、龙头企业参与流转的,均签订有正式合同,以保障原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目前,该市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已达到35%以上。

四是流转推动组织化。现在焦作6个县(市)中,已经有沁阳市和博爱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沁阳市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沁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

这些探索目的就是力促土地承包经营权由自发流转向自觉流转、由分散流转向规模流转、由无序流转向规范流转、由粗放流转向高效流转发展,并把推进土地流转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使之成为农民增收的“金钥匙”、民营经济的“孵化器”、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剂”。

流转规范是关键

“土地流转是方向,应该鼓励引导;是探索,应该慎重稳妥;是创新,应该因地制宜;是大事,应该办出效果。”

焦作市副市长王荣新向本刊记者介绍,在推进全市规模土地流转中,各级党委、政府着力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范流转主体。出让方主体必须是农民,受让方主体必须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种养大户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济主体。西万村的土地最初是村两委出面流转,但市领导研究后认为,村两委不是经济实体,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参与土地流转。最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维德公司统一和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二是规范流转合同。沁阳市农业局局长王保国告诉本刊记者,他们已经根据农村流转的不同情况,设计出7种不同版本的《沁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以更好地保护土地流转时双方的利益。

三是规范流转市场。现在,焦作市已经要求全市成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供需双方必须在服务中心登记并接受审查,随后在信息联络员的全程跟踪服务下完成整个土地流转的交易过程。

四是规范流转监管。现在,农业、国土等部门已经介入土地流转的管理,防止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一些乡镇中心法庭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合议庭”,设立了“乡镇土地流转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土地流转仲裁机构,负责解决土地流转后的矛盾和纠纷。

本刊记者在走访中得知,焦作市在土地流转的探索中,守住“两条底线”,即坚决防止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和流转后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坚持做到“五个不”,即不下达流转任务、不限定流转时间、不限定流转模式、不强迫农民、不侵害群众利益。

但是,也有一些例外。目前,焦作市共有2007.5亩土地以反租倒包形式存在,占流转总面积的2.4%。这些由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向承包农户租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再进行转租或发包给投资者或大户开发经营土地的做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曾经被明令禁止过的。

受访的多位基层干部认为,有时让投资者或大户出面与农户谈土地流转,由于农户对投资方不信任或投资方接受不了农户的高要价而使整个项目搁浅。这时,由乡、村两级出面做为中间方协调土地问题,第一能更好平衡双方利益,第二也更容易得到双方信任,从而促使项目落地。

用流转促进农村生产力解放

“把土地流转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的实践具有典型意义。”河南省财经学院教授关付新告诉《瞭望》新闻周刊,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土地只有集约才能实现现代化农业,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

他解释说,在生产关系方面,农民将土地流转给村集体后,不再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耕种土地,可以转向城市发展,也可以集约化经营土地资源。当然,中国地域广大,中东西部差异也很大,“土地流转必须要在有特殊资源、秉赋的地域才能实现,特别要考虑失地农民的长远收益。”

接受采访的河南省农业厅农经处处长丁心奎也认为,土地流转在适合的地区都可以探索,模式可以多样化,“随着产业梯度转移,中西部已经成为承接东部先进产业的过渡带。随着中西部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大和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大量的农民离土谋生在一定程度上是趋势,因此农村土地的流转也应运而生。”

采访中,一些常年在基层工作的干部普遍认为,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农村经济改革进入一个瓶颈期——农业的超小规模经营带来的劳动生产率和资本效率太低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间的矛盾凸显。

在他们看来,1978年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解决了温饱,“现在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效率的呼声越来越高,搞好农村改革,除要在‘多予少取’上尽力而为,还要在如何放活、增收上多做文章。”

河南省农业厅副厅长郭鹏亮对记者说,土地流转不仅在西万村有,在河南省甚至全国都普遍存在,“河南小麦产量占全国的1/4,西万村和沁阳市等地的探索,有利于河南这样的产粮大省既圆满完成国家交付的产粮重任,又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据介绍,河南省将于年内在西万村召开座谈会,在全省逐步推广西万村和焦作市的土地流转经验。

附二:

“做个‘两栖’农民,挺好”

2012年1月29日《人民日报》王伟健

1月10日上午,一辆卡车停在江苏泗洪县魏营镇前营居委会院内,草莓种植大户李雷正忙着往车上装草莓,准备销往外地。

过磅、数款,拿着一沓新钞票,李雷满面笑容:“今年种的草莓高产、采摘期长,12月底上市,到明年5月都能采摘,不足一亩的草莓一季能有1万元进账。”

“现在,庄稼从种到收,基本都是机械化,不累。空闲时间,就近找个地方打工,还能赚些钱。在我们家,来自种田的收入是个大头。我觉得,做‘两栖’农民,挺好!”李雷说,家里有承包田15亩,麦子收获后,就全部种上了草莓,一年纯收入有5万元以上。

李雷在外打工多年,前年在家乡搞起了设施农业。“主要是政策有吸引力。”他说,以前,种田不管收成如何,必须得交农业税、统筹提留款等。现在,不但这些都不用交了,政府还给农民发补贴。他掰着手指说:“惠农综合补贴每亩81.5元,水稻补贴每亩20元,小麦籽种补贴每亩10元,玉米补贴每亩10元,花生每亩补贴10元。一年下来,光是补贴一块,我就有1500多元进账。”

“不过,搞农业风险也不小。”李雷说,比如种草莓,不仅是个技术活,还要了解市场,好在有“4+1”模式的帮助,才顺利走到今天。

李雷说的“4+1”模式,实际上是泗洪县为了帮农民减少风险,政府组织的“一个大户带动、一个技术员指导、一个合作社依托、一个乡村联络员服务结对一个农民”的运作模式。先后有近2万贫困农户受益。

李雷参加“4+1”模式后,镇里安排草莓种植大户王洪代提供草莓秧苗,技术员上门手把手指导,收获的草莓由合作社帮助销售。“全程都有人帮,省心、省力,收入不少。春节期间,卖得更好。”

李雷家的收入不止这些。早在3年前,李雷的爱人就在宿迁经济开发区一家生产塑料管道的企业打工,一天工作不足10小时,月收入大概在1800元。新年,李雷夫妻俩有一个共同的愿望。他说:“希望家门口能有一个企业,穿鞋上班、脱鞋下田,两不误!”

反腐败新论

一、中国社会问题根源

中国社会目前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可概括为一句话:一环两分三农四难五腐。一环, 自然、社会环境恶化; 两分,即两极分化;三农, 指农民、农村、农业问题; 四难, 读书难、看病难、就业难、城市住房难; 五腐, 立法腐败、行政腐败、司法腐败、吏治腐败、商业腐败,一句话权力腐败。

其中,权力腐败又是上述所有问题的总根源。具体之权力腐败包括:行贿受贿、买官卖官、循私枉法、渎职失职、官商勾结、以权谋利……种种数不尽的行为。它使许多不该发生的事发生,该发生的事却不发生,甚至有些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权力是这样“依法治国”,要社会不出现问题真还是比上天都难。

而造成权力腐败的原因,正是现行的政治体制。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之下,权力者的官帽是上级领导给的,不是人民给的;所以,权力者的眼睛向上不向下,“权为官所用,利为官所谋,情为官所系”,不会对人民负责。要想权力者对人民负责,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将选票握在人民手里,权力者方学会眼睛向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人民的各项事情尽心尽力办好,不再出现这么多社会问题。

二、从杨恒均先生谈文强案谈起

文强案开庭了,狱外(这里不会出现什么误会吧,无非就是自由的意思)“律师”杨恒均先生为其作了一场庭外“辩护”(见“博客中国网”2010年2月5日“看完文强的罪证,我发现他是无辜的”):

“……从报纸媒体上公布的文强详细罪状来看,他不但不是一名罪犯,甚至可以用“无辜”来形容他——当我们的文强同志灌醉一个女大学生,强迫进入了,结果,那大学生不但没有去告发他,而且后来还多次和他发生性关系——这应该不算是强奸吧?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再想一下可怜的克林顿总统,被一个女大学生弄得差一点下台……你让我们的文强如何能够想通?难怪一脸无辜的文强说了,他们就是想送我钱(他们喜欢我啊),我也没有办法……他完全可以更理直气壮地说,那些女大学生见到我这个有权有势的公安局长就想自己被强奸嘛,我有啥办法呢……我有点同情文强了,他确实没有办法,他被赋予了那个不但可以敛财、玩弄女性,甚至可以决定屁民生死的不受限制的权力,你让他怎么办?如果是你拥有了那样的权力,你就能够做到自律和洁身自好吗?……从法治的角度,文强很可能是无罪的,所以根本不应该判他徒刑。有罪的是把文强弄到那个位置,把不受限制的权力交到他手里供他挥洒自如的制度与体制——也许,我们应该把那种体制和制度送到审判台上,它们才是有罪的……”

他认为罪不在文强,罪在对权力没有制约监督的制度。但试问在我们社会主义权力道德化的意识形态之下,怎么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投鼠忌器”呀!他老先生怎么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连常识都不懂了?

这是因为假若一旦摘去权力者头上的“道德光环”,让我们在位的权力者受到像克林顿一般的“羞辱”,你设想一下会出现什么场景?那将会是礼乐崩坏,权力者权威“斯文扫地”。岂不国家都乱套了吗?

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力道德化则与我们不同,至少权力者头上没有耀眼的道德光辉,而是人之初性本恶,认为权力者也是如此。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不会影响“权威”——原本就没有道德化的“权威”。

而道德化之“权威”,一方面使权力“虚伪化”——说得做不得;另一方面又使权力“神圣化”——老虎屁股摸不得。所以看来,根子还在权力道德化上,只有否定她,我们才有可能真正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监督,而又不至于“礼乐崩坏”。

在这点上,网上一位叫田成先生者,与我“英雄所见”至少有些“略同”(见“博客中国网”2010年2月28日“ 反腐败,‘中央’为何不如一个‘老农’?”):

“退学以后……我和几个老农一起编入犁地组,让我去向贫下中农学习。我心里暗暗高兴,心想让我和最老实的牛打交道,那还不好办?没料想头一天上工,就把我弄得狼狈不堪。首先是那牛的‘觉悟’并非我所想,能够和党员一样‘毫不利己’、‘任劳任怨’的自觉‘革命’。当时草木已经发芽,困苦了一个冬天的牛们,看见路边的青草,就不要命的去啃食,别人的犁子都到了地里,我还在村头打转。弄得我汗流浃背,牛就是不走。我二大爷过来对我吼道:‘不给牛戴笼嘴,你没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走?’我恍然大悟,就把牛拴在树上,回去找牛笼嘴。你猜,那牛一戴上笼嘴,就没辙了,乖乖的到了地里。

联想到眼下的反腐,中央可谓绞尽了脑汁,制定这规定那条例,这纪律那制度,反腐的机构就更不用提了,但腐败却越反越多,就像那贪吃的牛一样,怎么都不管用。仔细一想,也是,党员、官员虽然口头上经常讲要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还要‘代表’人民,可是他们必竟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并不是什么特殊材料制成的,因此有点‘私心’,有点‘人性’不是天经地义吗?问题是他们被拔高到不食人间烟火……可一旦坐上了权力的宝座,就像牛遇到了可口的青草,拼了命的要去享受也是‘牛之常情’,问题是为什么要拔高他们?为什么要给他们犯错误的机会?……还不许给他们戴笼嘴!”

其实,任何人都不天然地比其他人更高尚,道德高帽本身就是一种想当然。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李嘉廷、胡长清……他们在位时,那一个又不是道貌岸然?天使与魔鬼可能只一念之间,如温州有一所著名小学校长嫖娼被抓,却正是他在文学集《冷暖人生》中收录了这样一句:“这世上,什么人都可以变坏,就老师不能。一旦老师变坏,那么人类社会也就寿终正寢了。”可“尔曹身与名俱灭”又何妨“不废江河万古流”。

附:

政府和政客都不怕批评

高人

11月2日,美国选民投过票后,意味着中期选举结束,我们观摩选举的任务,也告完成。

一周的实地考察,时间短暂,又局限于洛杉矶一地,只能算作“加州一瞥”。

但是,“百闻不如一见”,正是这个不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的“一瞥”,才增广了我的见闻。

譬如,在美国,人人都可以批评总统、政府,批评政党更是不在话下——美国根本就没“反党”一说;批评总统和政府,也不会被视为“恶毒攻击”和“颠覆政权”;媒体几乎天天都在批评政府,甚至把总统当做漫画的题材,拿他们开涮,取笑,也无触犯“煽动罪”之虞。

我们接触的美国人,对总统和政府,几乎都是批评没有赞扬,更无歌功颂德者,与我们这些“外国人”如此说,绝没有什么“内外有别”和“外松内紧”。

这种社会生态确实锻炼人:使得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政要,经过批评的千锤百炼而百炼成钢,用中国话说就是“挨呲儿挨惯了”,都修炼到了“虱子多了不咬”的境界,绝不会老虎屁股摸不得,一触即怒,更不会给你穿政治的小鞋,扣政治的大帽子——谁要是急赤白脸了,谁就将被人视为缺少政治家的风度,更无贵族气质,何况“小不忍则乱大谋”呢,所以只能忍气吞声地憋着,哪怕是装。

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有着“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觉悟,而是美国的“政制”使然。

首先,美国是多党政治,并且是轮流坐庄执政,因此,哪个政党都领导不了一切。

另外,美国的两大政党自身,也是组织松散,没什么明确的章程,严格的纪律,也没有无孔不入的组织控制,人们进出自由。

再就是美国人民的政党观念意识淡薄,根本没把它们当“干粮”,这从“驴”“象”之说便可看出。

从制度的角度说,两年一次的中期选举,乃是宪法的规定,无异于发动人民给政府的业绩“打分”,以便令他们警醒,惕励,每日三省吾身。那么,见仁见智七嘴八舌说好说歹是为必然。从历史上看,中期选举的结果,往往是执政党在参众两院的议席,都要减少几个,这既是美国人民永不满足的性格,也是他们的“潜意识”——防止一党坐大,用选票多掺上几粒沙子,让他们互相掐去,自己才会渔翁得利。

应当说,中期选举的制度设计,是天才的大发明,体现出治国的大智慧。此举还说明,让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必须有制度做保障,否则便是空头支票,瞎忽悠。

或问:倘若美国也是一党执政,将会怎样?

答曰:依然如此,与一党或多党无关——这也正是我要谈论的第三点。

经过两百多年的浸润,《独立宣言》昭告的“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已经深入美国的民心,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包括言论在内的“自由权”,乃是美国公民的法定权力,言论与不言论,都受法律保护——连犯罪嫌疑人都有“你有权保持沉默……”不言论的自由,遑论公民批评的言论自由了。

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公民出身的政客,也具有“人人生而平等”的意识,“自由权”不可剥夺的观念,使得他们能够倾听并尊重选民的意见乃至批评——他们有权反对批评意见,但他们必须捍卫批评的权力。他们比常人更清楚,在现代的公民社会,尤其是媒体开放的美国,既然有志于公共事务,就必须正确面对社会的评头品足质疑批评乃至反对,如果没这点心理素质和承受能力,那就甭干。

总之,美国政府和政客都不怕批评,事出有因——主要是上述三条。

还有,在加州其间,我所听到的批评,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政客,文明,说理,守法,没有侮辱谩骂,出发点也是让政府好起来。

以上,就事论事谈美国,与中国毫无干系,万不可神经过敏,浮想联翩,妄加联系。(见“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0.12.7)

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宜缓行

在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舆论中,我先是前些天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看到“脱吧,我们等你一年了”(原载“南方都市报”2010年3月3日,原题“公民再次网上公示财产”,作者张东锋)一文,今天又在人民网“两会”期间每日推出的特别策划“最受网友关注的代表委员博客”栏目显著位置,见到赫然挂着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的博文:“今年两会的最大亮点是什么?——尽快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九大理由”。言论自由本在意料之中,但联想近来网上到处流传辛子陵先生在上海演讲说:十七届四中全会上,胡温提交了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示法案,结果是被否决了!则还是不能不令人异常吃惊,为了客观转达起见,兹一字未增一字未减地照录全文:

“本次人大会议可能取得最大成功的议题是什么?各界人士都在见仁见智地猜测和判断,本人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曾三次提出‘党政官员公示财产’的议案和建议,还荣幸的列席了人大常委会,向党和国家领导陈述方案,该议案被媒体也评为‘十大最有影响的议案’。据我多年参政经验判断,经过十月怀胎的‘公示财产’的议题今年大会可能要破茧而出,取得立法进展,成为本次大会一个灿烂亮点而光照千秋万代。何以见得?笔者有九大理由:

一、从政治决策上符合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会公报指出‘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既然已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当然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惩治;既然要‘报告个人事项’,最有效的办法当然是向选举自己的人民群众报告,而不能只是内部秘密报告,因此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财产公示制度’自然就呼之欲出了。

二、从立法的前期准备和酝酿时间上已完全成熟,达到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阶段。1987年六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汉斌就提出申报财产制度需在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1994年八届人大常委会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中央颁布了《关于省级现任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2005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王全杰等52位代表提出《制定政府领导干部财产公布制度》受到大会的重视,并于同年五月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详细报告,受到会议领导的关注。从1987年提出立法到现在已经整整23年,经历了六届人大会议,比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总和时间还长十年,可以说立法准备已至臻完善,十月怀胎已过,新制度呱呱坠地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三、从高层领导多次讲话精神看,党中央一直在重视‘财产公示制度’。2007年9月13日国家预防贪污腐败局副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纪委、监察部一直在抓紧研究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在适当时候将建立财产公开申报制度’。2009年1月21日中纪委副书记、国家预防贪污腐败局局长马駇向媒体再次强调了中央关注财产申报制度尝试的态度;2009年2月29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与网友交流时指出‘为什么还不建立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我认为这个建议是正确的,这应该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前后的多次讲话中将反腐倡廉提高到党心、民心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中央领导的一系列讲话向我们表明了中央的态度和立场,预示了公示财产制度建立的紧迫性,因此这次人大会议推出新法案是顺理成章的。

四、从党和国家一贯的指导方针和相关政策来看,与‘财产公示’的阳光制度有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和促进的作用。我党提出信息公开、透明行政、阳光政府,而干部财产的透明是最根本的,只要私有财产能公开,还有什么不能公开透明的?我党提出精兵简政、节约行政成本,对干部的廉政和监督占了行政成本的很大一部分,如果实行了阳光法案,靠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往少处说也可以精简50%的纪检、检察、反贪干部,全国可节约几十万干部、数百亿行政费用。仅从阳光政府和行政成本两个方面看,‘财产公示’制度已到非实行不可的时候了。

五、从地方立法实践的成功先例来看,推出‘财产公示制度’已有榜样可循,不存在政治风险。2008年5月25日新疆阿尔泰地区出台《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2009年元旦,如期在网上公布了官员财产;2009年1月浙江省慈溪市开始实施‘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在机关张贴)制’。以上地市先行一步,已成为全国试点。尽管制度尚不完善、操作尚处幼稚,但社会反映良好,舆论好评如潮,没有引起任何社会动荡,这足以打消某些人害怕引起社会动荡的顾虑。在尚无国家法规支撑、一个地区和县级市单枪匹马、势力微薄竟能平稳推行,如果全国人大通过立法,党中央一声令下,在全国推行新政是不会引起大的社会动荡的,在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问题上我们不能低估人大立法的权威性和党中央号召力,我们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只要我党下决心要办的事,还没有办不成的。退一万步说,为了推行一个惠及千秋万代的进步制度,付出一点社会动荡的成本是值得的,关键是全中国90%以上的人民群众是拥护这个制度的,腐败分子在人民中毕竟是少数。

六、在推行制度的策略上经过了多年见仁见智的反复切磋和多次辩论,已经探讨出一系列平滑过渡的办法,例如(1)先从高级官员做起,(2)先从官员任前做起,(3)先从人大选举的官员做起,(4)设立秘密退财账号,对主动退财者予以保密,维护其名誉和尊严,(5)设定豁免期或退财期限,给公示制度推行前主动退财者以光明的出路。可以说政策和策略上已经很为详尽,稳当平滑地过渡到一个根本性的制度确立已不存在问题。

七、人民群众的呼声日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应强烈,推行阳光法案已经箭在弦上,不存在思想上和人文上的障碍。2005年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等人第一次提出‘公示财产’的阳光法案时,媒体还在争论是否侵犯隐私权等低级问题,短短五年时间推行此法案已经成为公民共识。2008年2月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和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以公民信访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他们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等再次提出将《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计划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张贤亮、瞿世镜、储亚平、黄中良、朱建民、严琦、张礼慧、谢德林等都以不同形式提出了‘公示财产’的相关提案、建议,可以说推行该项制度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八、从国内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在主流网站以‘财产公布’为关键词竟能搜索到150万条信息,其中不乏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的报道和消息,由此可见‘公示财产’已经成为我国公民的共识,不存在‘想不通’、‘理解不了’等思想认识问题,无怪乎温家宝总理说‘前几天,新华网做了一个统计,说在网民中最为关注的问题是反腐败。我深深思考了一下,为什么在应对金融危机这样重要的时候,而群众却十分关注反腐败’,这就是民心所向。

九、从世界发展趋势和周边国家廉政立法动态来看,我国最近推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势在必行。实际上这项制度远不是现代发明,在英国、瑞典等国家100多年以前都已开始实行,如今全世界已有95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这项被公认的终极反腐制度和阳光法案。只是我国封建专制持续时间过长、影响过深,才导致推行困难重重。过去我们总认为这项制度只有在老牌的西方发达国家才能推行,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最近几年形势发生了变化,除了同一民族的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过去和我们一样制度的俄罗斯、越南等国家也进入了阳光法案的行列。无论从民族、文化、思维方式和社会制度多个角度分析,我们都没有拒绝的借口了,这就逼迫我们进入国际程序,尽快与世界接轨。

今年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刚刚走出世界经济危机的我国人民来说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会议。在经济上我们经历了一次重要的考验,显示了我国实力,这就为我们的政治文明和制度创新铺平了道路,使我国的这次‘两会’期间能有机会讨论在财产公示制度方面的立法。经历了长期与贪污腐败行为作斗争的沉痛教训,经过了漫长的等待、争议、切磋、磨合,机遇终于到来了。有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政治上垫底,有中央领导的关心和重视,有全国百姓日益高涨的呼声,有国内先行地区的榜样和经验,有党和国家多项政策方针的相辅相成,有世界各国成功的反腐先例,有国内严峻的反腐形势催促,我们的反腐利剑和阳光法案在这次会议上横空出世是大有希望的——这是全党的期盼,也是全国人民的期盼。”

王全杰代表这番建议,一方面说明中国的政治发展在一年年不断地进步,人大代表开始尝试真正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从而对中央决策者们形成一种日益强大的压力,确实可喜可贺;但另一方面,我们同时也要警惕背后有人在向中央逼宫,因为我很清楚“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目前条件尚未完全具备,其理由我在前面“权力唯物论”一章中已经详尽阐明。简要地说:

“既得利益问题其实并非像人们想象那么简单。如我国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前提是权力必须优越(西方国家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之前提是在虚伪的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下实际承认和给予权力很大程度上的优越),否则,其会像我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所讲:‘在这种权力道德化而非客观化的反腐败思路指导下,我们对权力的要求上道德化,而处理权力越轨上却不得不客观化,实行双重标准;因为若处理权力越轨也道德化,则会导致整个地否定权力。’这正是我国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一再难产的根本原因,按照现行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或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之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标准,严格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整个官场在道德上都要全军覆没。试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权力者,在比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更虚伪的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意识形态之下,真正又有那一位实权者没有享受到或多或少的权力优越?他们之待遇、收入不稳居于当地社会顶端或上层?但要撕下权力道德化的虚伪面具,让民众直接面对和接受这权力优越的客观现实,就必须使权力的取得要通过公开、自由、平等地竞争,才可能让人们口服心服。这是一个当局者两难的窘境:权力道德化要掩饰权力优越,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则要撕开这一掩饰。其一如南京政治学院的肖余根先生所言:“在外国元首因多吃一道菜可能被迫向国人道歉的时候,我们还在为‘政府招待费’是不是机密、能不能说而争论不休。”可这一两难也并非无解,只须当局者痛下决心‘刮骨疗毒’,在权力竞争的前提下而权力优越,即可治病救党、救社会主义。我这里有必要再重复‘权力唯物论’一章中的一段话:‘权力要求优越,这是权力本身客观或必然的要求;否则,权力就不将成为权力。权力道德化不要优越,只能是虚伪的。权力优越在权力系统内是由于领导与被领导,在社会系统中,则是由于管理与被管理,并最终由权力本身所具有的重大责任价值这些客观存在所决定的。权力本来就是追求一种等级秩序,而不是绝对平等。权力象资本追求剩余价值一样,追求优越。因为权力需要优越才能有权威,使人们尊敬服从;权力也需要优越才能有效率,以吸引有才干之士。将权力神化,要求人民绝对服从,必然引起权力者的暴政专制;将权力道德化,要求人民自觉服从,则必然引起权力者的虚伪;只有恢复权力本身的客观存在,将权力客观化,才会使人民自然服从,也才真正有可能避免在权力道德化的遮羞布之下,必然滋生之腐败。’”

我的这一重大理论观点,其始成自十余年前,已于1999年12月就自费印刷成《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又名《权力唯物论》)一书,向中央及有关部门、领导、学者甚至江泽民同志寄出,我最先提出的许多观点、论点:诸如权力优越、权力竞争、一党宪政民主、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批判……先后在李锐、高放、俞可平、王长江、王东京、王占阳、许耀桐、房宁、华炳啸……诸多寄过书稿的学者或领导之文章中出现。但在我们这种政治体制下,这一重大理论观点也许根本到不了中央决策者那里,更谈不上引起重视,甚至采纳了。否则,中央不会有今天如此被动之局面。

虽千万人,吾往矣,在此,为了国家和人民的最根本利益,我呼吁大家在这一问题上保持理性,不要情绪化,不要激进,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循序渐进,其则自然会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一句话,“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要先从政治治理改革开始做起,而且还有赖于建立起一种新的科学社会主义权力意识形态,即全面否定权力道德化,名正言顺地承认权力优越与权力竞争,将我们从“说得做不得,做得说不得”的虚伪与尴尬中解放出来。

另外,我还想提醒绝大多数善良的人们,你们千万要警惕被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包括国内极左、极右分子和国际反华势力操纵利用,他们唯恐中国不乱,以便“火中取栗”,达到其不可告人的自利目的。他们是像鲁迅所说那种想据为己有的寇盗式破坏者,绝不会真正为广大劳动人民谋利益。

而至少从目前看,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完全不像某些极左分子所说那样已经变质,且不可救药。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再到胡锦涛,三任中央领导集体都一脉相承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我们应该相信中国共产党仍然是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不要被某些势力所利用,他们无非是想挑起事端,引发纷乱,进而向中央逼宫。

中央方面则也应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当机立断加快政治改革速度,以真正取信于民,让人民看到希望,保持对中央的耐心和信心。优柔寡断只会坐失良机导致胜败失算,非大政治家所为;中共老一辈政治家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陈云、叶剑英、李先念……皆为多谋善断者,中共的生死存亡已经寄托在你们中央身上。

我乃一介平民,有道是人微言轻,但仍“位卑未敢忘忧国”。还望中央重温武侯祠那幅名联:“能攻心,即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时,则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附:中央如此被动之局面又一例

刘植荣谈税收与工资分配改革(节选)

“博客中国网”2011年4月28日

……

中央电视台的崔永元采访美国教育部长,见教育部长住着漂亮的别墅,小崔想知道这位部长是不是住在官员小区,就问部长的左邻右舍都是谁。部长告诉他,左边住的是维修下水道的水管工,右边住的是超市营业员,他们住的房子和部长完全一样,收入也与部长不分上下,社会地位也很高。采访结束后,小崔从部长家出来,正好遇到那个水管工开着辆奔驰下班回家了,他从小汽车下来,手里还拿着个大扳手,热情地与部长打招呼。故事虽短,意味深长。中国水管工什么时候与部长成为邻居,那中国劳动人民就富裕了,也幸福了。

中国劳动者得不到尊重,特别是那些体力劳动者,这似乎成了一种社会常态。我经常见媒体大标题写着:大学生工资不如农民工。要是在外国,媒体这样报道有可能被告上法庭!为什么?因为是歧视,是违宪。任何劳动者都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为什么大学生的工资就一定要比农民的工资高?在充分的市场经济下,根据供需平衡理论,各个行业的工资会是很公道的。大学生的工资低,说明大学生干的活儿比较清闲,很多人抢着干,供给大于需求了,工资当然就低。农民工的工资高,说明农民工干的活儿累且危险,没人愿意干,供给小于需求,工资当然就高。这完全是由市场决定的。当然,公务员的工资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是由他们自己决定的。由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定得高,根据经济学上的“利己心”和激励原理,才造成千军万马争公务员职位的现象。如果把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与农民工对调,“用工荒”和“公务员潮”问题就都解决了。要想让劳动者受到尊重,必须抛弃媚官思想。

……

实际上,讨论经济问题把公有制、私有制参合进来没什么实际意义,这就像讨论车的速度却研究这车是公家车还是私家车一样,因为我们就为了公有私有的问题争吵不休,就淡漠了问题实质。

中国搞公有制,实际上,私有经济的比重比搞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国家还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2009年4月20日说,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工商行政机关共登记私营企业659.42万户,注册资本117400亿元,私营企业在内资企业的比重由2007年底的63.25%上升至70.91%。这是2007年的数据,现在,如果再加上外资企业,中国非公经济比重估计要到80%。

其实,在市场经济体内,很难分清公有私有,因为很多上市公司有国家的股份,有企业法人的股份,还有自然人的股份。在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拥有很多大型企业,如邮政、铁路、民航、燃气、石油、电力、通信、交通、医院、银行、保险、钢铁,等等,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公有经济比重比我们还高,如新加坡为60%,挪威为50%,而我们仅为20%。

为什么动不动就拿公有制、私有制来分析中国的经济问题呢?我们是公有制,你从公有制得到了什么好处了?上学自己掏学费,住院自己交押金,老了自己靠儿女,在一些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国家,这些都是由政府包办的,用不着你个人出一分钱。

所以说,不管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制度,西方国家具有几百年的市场经济经验,为我们准备了一些成熟的制度:如工资透明制度,利益回避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国家公职人员工资封顶制度,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同工同酬制度,公务员工资必须低于私企制度,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制度,我们如果借鉴了这些制度,就会让中国的工资分配不公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中国每年派那么多公务员到西方国家学习考察,浪费纳税人那么多钱,可这些明摆着的好制度他们怎么就学不来呢?当人民呼吁借鉴这些好制度时,他们就说不成熟,需要研究。外国几百年前就采取的制度,为什么我们现在还实现不了?是不是中国公务员愚昧、迟钝、呆傻?这只能说明执政能力低下。

讨论工资分配,不要总先打出政治旗帜来。我用马克思理论指导中国分配改革,就避免提“剥削”这个词,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运用马克思理论。

不少官员天天高唱“伟光正”,大骂腐朽的资本主义美国,说资本家剥削工人,可他们就是把老婆孩子送到没有人权保障、强奸、谋杀犯罪严重的美国去受剥削、做犯罪分子的猎物,自己在国内当“裸官”。他们的言行如此矛盾缺乏说服力,是蒙骗不了百姓的。发展经济追求的是共善,你得到好处,不能让别人得到坏处,这才是主流经济学。那些高喊“价格万岁”、“高房价等于高效率”的人只能说是歪门邪道,那是与社会公德格格不入的。

现在,好多人把市场经济给概念化了,把公有制和私有制截然割裂开来,把政府和市场截然割裂开来。公有制有私有经济,私有制也有公有经济;政府孕育在市场之中,市场也需要政府;计划经济里有市场,市场经济也需要计划。说到计划,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比我们计划得还好,他们的物价几十年保持稳定,他们能让普通劳动者一年的工资能购买几十平米的住房,如果政府不干预,这能做到吗?在欧洲,在加拿大,在澳大利亚,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几乎都被政府给计划好了,让你解除对未来任何不确定因素的担忧。

……

2010.3.6

四、引入歧途的“公车改革”

任何理论都必须联系实际才有生命力与说服力,本书除“权力唯物论”一章基本上是阐述政治哲学理论外,其余各篇文字都是在尝试将此理论联系实际,只不过这一篇更直接而已。

——题记

所谓“公车猛于虎”,“车轮腐败”犹如一个深不见底之“黑洞”,令人深恶痛绝。据2010年12月27日出版的《中国经济周刊》报道称:来自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一份调研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用车以及超编配车),位居“三公”(与公务接待费和公务出国(境)经费并列为“三公”)之首,数倍甚至数十倍于发达国家。而社会关于公车改革已经叫了许多年,国家关于公车改革已经提了很多年,每年两会上也都会有相关的提案,以致成为一个日久弥新、时时提起的热门话题,但却总是步履维艰。公车改革的试点,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1993年的广东东莞沙田镇取消公车,改发交通补贴。如果以1994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作为公车改革的起点,至今已是公车改革启动的第17个年头,仍是没有明显之成效。 以1998年开始的大庆公车改革为例,车改范围和对象是市直机关(含有机关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下(含处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53个单位中,首批参改单位为32个,公、检、法和农口等一些单位未列入车改范围。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1998年1月1日前为处级的,车辆保留。对于交车的车改单位官员,大庆给予交通补助政策:正处级每年补助18000元,副处级14400元,正科级2880元,副科级2160元,一般干部每年1200元。车改当年,就有官员写上访信,科级干部普遍反映处级和科级的补贴差距过大。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公车购买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在2009年媒体的报道中,有这样的数据:大庆市直属机关车队资料显示,目前该市副秘书长以上官员46人,配车46辆,分别为7辆丰田4700、20辆丰田4500、17辆奥迪A6、1辆奥迪A5、1辆帕萨特。而根据根据大庆市最初的方案,车改的第一步决定就是市直机关从1998年起不再购进新车。再如北京车改十年被指原地踏步。2001年3月大兴区西红门镇成为北京车改的起点。但去年西红门镇表示车改方案目前没有扩大试点的计划;平谷区也未打算扩大车改范围;2004年海淀区温泉镇曾计划进行公车改革,并制订了详细的车改方案,但最终还是未能推行。其他公车改革试点地方情况基本上也多是大同小异。对于车改难以进行的原因,很多人认为车改是由既得利益者来进行,容易导致车改要么是补贴过多,要么是改革进行不下去,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结局。综观各地改革试点,都有一个特点,即选择的都是基层,级别较高的部门都未涉及。人们普遍认为这些级别较高的部门及领导,是现行公车体制的最大既得利益者,因此成了改革的最大阻力。

而且,一些地方先后启动的公车改革,发现由于没有正确方向及经验和统一标准,在实践中出现或者隐存着诸多弊端。各地纷纷进行的公车改革试点中,反对声音最大的是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2008年4月,辽阳市弓长岭区正式启动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凡是区直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车和领导干部,都在改革范围之内。除必须保留的执法车、作业车等,公车彻底取消。在该区的车改补贴方案中,区委、区政府正职8万元/年,区人大、政协正职6.5万元/年,区人大、政协副职4.5万元/年,享受副县级待遇的领导、区长助理4万元/年。正科级分为四类:2.6万元/年,2万元/年,1.5万元/年,1万元/年;副科级分两类:6000元/年,5000元/年。机关里普通公务员差旅费补贴标准,从原来每年每人1100元提高到1600元。消息一出,争议不断,实行一年就因为公众对巨额补贴的不满而叫停。2009年7月25日,辽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告:“鉴于辽阳市宏伟区、弓长岭区公车改革一事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市政府已于7月6日通知上述两区,停止车改补贴发放。”通告仅此一句话,但实际上辽阳的弓长岭区车改一年,节省320万,节支率达30%。根据对有关专家组的咨询,每辆车平均年支出在8万元左右。这样算下来,弓长岭的车改补贴方案中,仅区委、区政府正职8万元/年,其他职位的公车开支还是受到了限制,确实减少了公车支出。相比之下,得到肯定声音最多的当数杭州。2009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市政府出台《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1+6方案》,方案提出,3年分3批完成车改,首批确定21家市直机关试点,5月1日实行。方案核心内容是:市局(副厅)级以下一律取消专车,大部分公车都向社会公开拍卖,让公车回归“工作车”的本色。实行货币补贴;按职务层级将车补分为9档,最高2600元,最低300元;钱直接打入个人市民卡,只做交通费用,不能提现;单位设立公共交通经费,解决突发事件处理等公务用车;全市成立公车服务中心,统一用车。但杭州车改启动以来,关于运行、补贴等的争议也一直不断,一直是在强力中推进,一直有批评的声音,既有享受车改补贴人员的不满,也有公众的质疑。相对简单容易操作的“公车改革”尚且如此,可见某些人主张尽快出台更加复杂难以操作风险更大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在政治上是何等幼稚!据说作为改革前沿阵地的深圳,这些年来对车改一直无动静。深圳市人大代表郑学定连续10年催促深圳市政府实行车改,最后得到的答复是:国内一些城市的试点并不成功,无法借鉴。这是一种难得的敢于反潮流之清醒。

然而时至2010年3月,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公车管理和改革问题,民革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如何破解公车改革之困局》的提案,再次把公车改革推上风口浪尖。提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控制公车总量和配备,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只有公务用车。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常住人口核定,由人大批准控制。二是学习国外经验,电子监控所有公务用车,监控机构不受当地政府领导,直接向上级负责,网上公开查询记录。三是大规模用车社会化。由政府向租车公司公开招标或租用,对驾驶员的安排可参照国有企业人员分流办法进行。公务车的保养也向社会公开招标,结算由财务和维修点进行,司机个人不介入。四是对不配备专车的公务员按照一定标准实行适当交通补贴,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公务员购买私车,私车公用。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对民革中央的提案给予了答复,认为该提案对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增强改革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并表示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去年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因此又开始启动,各方都在希冀中揣测观望:中国公车改革的轮子再次转了起来,这一次它能否终结十年来几乎一直原地空转的历史,而真正开足马力驱车向前?但马上就已有人说“公车改革所以陷入停滞的困境,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治理陷入僵局是一样的,也与财产申报制‘进一步退一步’的尴尬如出一辙,源于既得利益者的体制性阻碍。一个地方主导公车改革的决策者,本身就享受着公车福利,寄希望于他们放弃这种既得利益,非常困难。让享受着利益的人主动放弃利益,这样‘自己改自己’的同体改革,是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赎买和补贴的车改逻辑,是一种妥协,可这种让步在很多时候使官员得寸进尺,拿了补贴后又不放弃公车。”(2010年11月23日新京报)

2011年6月10日,从《 南方周末 》上果然传来印证:5月30日,决心力推公车改革的广东省纪委召开内部研讨会为改革探路,如何提速却成了难题。如果取消公车,改为发放补贴,公众将会如何反应?什么是民意可以接受的?参与讨论的学者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们对此激烈交锋,各方激辩却并不能说服公众?在已然有了信任危机的公车改革中,珠三角推行货币化公车改革进行了7年,其中有的地方迄今已经进行到第五轮改革,却依然面临诸多难题。目前的公车使用制度备受诟病。民革中央提案中就指出,我国公车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造成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二是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三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四是公车使用效率低,浪费惊人。五是存在虚报维修费用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还包括公车过多加重交通拥堵等。目前各地车改试点则大致为三类模式:一为公车货币化,二为公车集中管理,三为两者模式的结合。公车货币化模式以广东珠三角、辽阳弓长岭区为代表,曾长期被认为是公车改革的方向。其措施是公车全部收回向社会公开拍卖,公务人员按照行政级别给予补贴。即取消公务用车,交通费货币化发放,超支不补,节余归己,其优点是公务用车实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改革彻底,一步到位。公车集中管理则以昆明为代表,其措施是党政机关的所有公车全部停用,或上缴至各区组建的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或拍卖收回部分财政经费。而将公车集中起来,成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谁用车,谁出钱。其好处是可以避免公车私用,减少经费开支。第三类模式则以杭州为代表,取消单位的公务车,所有公务用车集中至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可向中心提前预约租用,同时按级别给公务员发放车贴。不同的是,杭州车改没有采取“货币化”现金补贴的模式,而是将车贴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

至此我只是简单叙述了历来公车改革的基本事实,纵观这一切,我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在权力道德化思想指导下,公车改革业已引入歧途,建议国务院紧急叫停各地公车改革,以权力唯物论思想为指导重新部署公车改革(权力优越为必要前提)。当前,各地进行的公车改革急需得到全国性的指导意见,让偏离正确方向的“变味车改”回归正轨。其实,早于1998年5月4日“随记”中,我针对当时见诸媒体舆论的公车改革话题便写到:“反腐败反到取消官车、官饭、官邸,欲将取消一切权力优越的地步,这不能不是历史的一种倒退。我国目前的公车改革方向完全错了,权力者的专车是权力优越的表现形式之一,不仅不能取消,而且要使其完全名副其实,名正言顺,除专车名义上的最终所有权外(即非私有财产,不能遗传,不在位便自然丧失),权力者对专车的使用就像个人的私车一样,完全由自己自由支配,包括对司机的选择也像私人雇请一样自由,彻底杜绝权力道德化下之‘师级干部’反常现象。权力者公车私用及与司机间的人际关系等道德范畴的东西,自会由权力市场竞争的利益机制去控制制约。”这段话后来附录于1999年自费印刷的一本小册子“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又名“权力唯物论”)中。当然从客观上讲,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须三位一体,即本书“权力唯物论”一章通篇所论证推导出来的一系列政治权力逻辑:〔1〕权力天然优越;〔2〕如果权力者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必然就要从腐败方面去寻取;〔3〕如果不制约,即使权力优越,权力者的欲望仍是无止境的;〔4〕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5〕权力优越必然引起竞争;〔6〕低素质者要想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都必然通过腐败权术;〔7〕如果腐败权术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人们就不会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8〕在公平竞争机制导向及制约下,高素质者必然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9〕权力与公有制、社会主义有着天然的渊源联系,因此其比私有制、资本主义更需要在政治权力领域实行权力优越和公开、自由、平等的权力竞争;〔10〕实现社会主义权力优越与竞争的最佳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政治。所以,在目前政治改革(权力公平自由竞争)一时难以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唯一可行的是退而求次先行权力制约,限制公车权力优越,并加强监督。广东省纪委召开的公车改革内部研讨会上,多数被征求意见的专家学者和民意代表,都赞成公车改革采用“在车身喷字、鼓励民众随手拍”的简单模式,另外还有诸如车窗不许挂窗帘、防爆膜必须是透明的、党政一把手的车前分别挂党旗国旗以示区别等等,就正好印证了此点。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某些专家学者打着“市场”、“社会”的旗号,不问青红皂白、不遗余力地围剿权力,实际上是在为资本张目。他们似是而非地指出:“中国社会的强权力、弱市场、无社会三个因素结合在一起,是社会失序的根本原因。它造成既得利益集团畸形发育,不公正的社会秩序得以形成。”其应对逻辑却是否定、削弱社会主义权力,而非改革、改造社会主义权力,回避权力天然优越及社会主义公有制其于社会公共权力有着一种天然的渊源和联系,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对此,我们应理直气壮地告诉公众:不要把公车改革和反腐败联系在一起,其实就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及:“2011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但建设节约型政府,必须以保证权力优越为前提,要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克服公车“潜规则”腐败。浙江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教授张国清率领的“公车改革”课题组,2004年对已进行车改的杭州市三墩镇、义乌市及尚未开展车改的东阳、象山的公务员进行调研后发现,从行政效率的角度看,这些地方的车改正好适得其反。基层公务员要的是体面,上层公务员要的是身份,工作中使用公车,公务员得到了身份认同。如果公车完全取消,他们会觉得和在企业打工没有区别,影响了工作积极性。浙江省纪委秘书长唐一军也说,他们在调研中确实已经发现了这样的情况。中国现在的公车使用并非无规可循,如果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则意味着大部分地级市的市委书记与市长也将失去专车,而仅仅拥有工作用车,这于权力优越而言显然有些难以想象。被称为“一个人的车改”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从中南财经大学调任调任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当天,婉拒单位专车,被舆论盛赞为“全国公车成本最低的厅官”),去年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在两会中他到处和代表委员交流对车改的意见,但结果是绝大部分人反对,理由很简单:让习惯了专车的人失去专车,他们觉得不方便,面子上也不好看。”在很多人眼里,“超标准”配车,有社交的需要。公车不仅仅只是职务消费,而且还是社会地位和权力的象征。但不核算成本的职务消费是不经济的,国家财政必须要面对公平和效率兼顾的问题。

公车开支过大,导致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并由此滋生公车私用等腐败问题,一直都是公众关注公车改革的焦点问题。因此,时下不少地方在进行公车改革时,往往把节约开支作为论证车改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基本坐标。如有文章说,公车改革是精细化管理、科学管理的系统工程,技术核心方向是合理压缩公务车全流程的各项开支,政策核心方向则是以公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公车数量和支出费用公开则是改革深入进行的大前提。笔者则以为这未必是切中车改肯綮的思路,因为在我看来,只有在权力优越的前提下(经过权力竞争)制约、规范公车滥用,才是车改真正应该确立的价值坐标。关于权力优越最常见、最权威也最虚伪的解释有两种:一是官腔式的“工作需要”,一是毛泽东式的“我为人民服务,你们为我服务”。其实,权力优越就是权力优越,她掩饰不了也无须掩饰。战争年代“一将功成万骨枯”,生存的概率往往与职务(权力大小)成正比,生命是最宝贵的,还有比这更大的优越吗?权力要求优越,这是权力本身客观或必然的要求;否则,权力就不将成为权力。权力道德化不要优越,只能是虚伪的。权力优越在权力系统内是由于领导与被领导,在社会系统中,则是由于管理与被管理或社会公共产品服务供给与被供给,并最终由权力本身所具有的重大责任价值这些客观存在所决定的。权力本来就是追求一种等级秩序,而不是绝对平等。权力象资本追求剩余价值一样,追求优越。因为权力需要优越才能有权威,使人们尊敬服从;权力也需要优越才能有效率,以吸引有才干之士。无产阶级反对的是权力腐败,而不是权力优越。相反,无产阶级需要权力优越来巩固加强公有制的地位。我们过去一些过激的所谓“完全彻底性”地反腐败,消灭一切权力优越的观点,实际上是形左实右,是唯心主义的,而非唯物主义的。正确的应是,我们不仅要给权力者一定优越,而且要给权力者足够的优越,让其在整个社会中稳固地处于最顶层,以使他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里,权力优越与为人民服务并不矛盾,二者是相统一的。如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便是二者相统一的典范。他们之权力优越甚至必然惠泽后人。

我早就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指出:“不同的阶级,对待权力的态度、价值观念,从根本上讲者都是受利益机制支配的,而不是道德。对于封建阶级,权力私有是封建最高统治者及其大大小小官吏的根本利益所在,出于这种利益的要求所决定,他们之所以要将权力神化与宗法家长化,以使人民盲目无条件的绝对服从。对于资产阶级,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其根本利益所在,这种由资产阶级垄断的经济权力私有上的优越,必然为维护经济特权要排斥和限制国家公共权力的优越;否则,国家公共权力的优越势必损害或影响资产阶级经济权力私有的优越垄断地位。资产阶级理所当然要将权力道德化,使国家公共权力者真正成为为资产阶级利益忠实服务的‘公仆’,对权力优越采取各种措施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如西方国家公车私用的现象一旦发现,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美国惩罚的措施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一个月工资直至开除公职等。意大利甚至有市长公车私用被判刑: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到约400公里之外旅行,就被判处6个月监禁。而中国在目前的‘权力道德化’下,能这么严厉处罚公车私用的官员吗?显然不合理所以也不可能。对于无产阶级,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其根本利益所在,而生产资料公有制如前所述,其于社会公共权力有着一种天然的渊源和联系。可以说,没有一个强大的、优越的公共权力,就没有公有制、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的一切……行使国家公共行政管理和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权力,都需要一种极为复杂的综合能力,需要多方面的才干、知识及高尚的道德人格,这些不是任何普通人所都能轻易做到的。权力者要真正担当起责任,把一个国家、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企业、一个单位管好、搞好,就犹如一家之长要把一个家庭搞好一样,要付出巨大的、艰辛的劳动与操心。而且,权力者代表公众利益行使公共权力,必然会处于各种利益、矛盾之焦点,这不仅要付出大量心血操劳,有时甚至还要承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风险。所以,权力者理应也得到相应较丰厚的报酬和待遇——各种权力优越。”请注意,这里所定义的权力者是指政务类公务员,不包括业务类公务员。公车改革中对二者应区别对待,将“官车”(专车)与公车分开而非“一锅粥”。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认为“不是官越大,出差越多”,这是将复杂的权力优越问题简单化,还是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我已经说过:“权力优越包括权力者应有相应高薪,但与高薪养廉这种简单具体政策相比,她要复杂得多,其是一种完整的权力价值理论体系。无论是从内函理论实质还是外延范围广度上而言,她都要比高薪养廉广泛深刻得多。她的重要意义与作用不是一种简单具体的政策,而是为解决与权力相关的各种具体问题,大到如何最有效地具体实现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小到如何确定某一项有关权力者某种待遇的具体政策,提供一种政治哲学高度上的指导思想与理论。”

据此,政务类公务员与业务类公务员二者之间的公车待遇肯定应有本质差异。其真正存在的问题是:一为目前政务类公务员权力优越的合法性不够。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清醒,宁可政务类公务员权力优越暂时不一步到位,待经政治改革权力取得是通过公平自由竞争后,再逐渐到位。否则,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所说的:“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告诉公众,公车改革必然会增加公务员收入,民意需要引导,不能一味迎合。”还有某些官员所谓的“挺过去”,即较早之前的公务员房改和通讯改革,因为发放补贴都引起外界不小的反弹,但最终还是挺过去了,车改也是同样的道理。其在实践中肯定会有问题。二为权力道德化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反作用。对权力优越,正如我于“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所言:“人们在观念上一下子会不会接受?在心理上一下子会不会适应?这倒可能是一个很现实性疑问。是的,做了几十年至少是名份上的‘主人’,突然回到现实真象之中,在心理上肯定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何况我们是一个平均主义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度,几千年的古训‘不患寡,只患不均’甚至延续至今,这更需要我们一次观念上的革命——超越平等。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先来看看我们为什么追求平等?还不是由于现实中存在剥削、压迫、腐败等种种不公正的不平等,才使我们产生要求有一种公正的平等的理想与愿望。同样是由于存在决定意识,个体之间智力、体力、气质、相貌的等种种差异,也使我们从来就没有奢望或幻想过要每个人都完全绝对平等。所以说,实际上我们追求的不是一种终极意义上或结果意义上的绝对平等,而是一种公正意义上或过程意义上的相对平等。否则,最现实的是,受到最大损害的正是处于不利地位的被统治阶级、非权力者。因此,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民或无产阶级也并不一概反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公共权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公共权力代表着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利益,否定权力优越,在权力上企图实现一种权力道德化式的平等,受到损害的更最终只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无产阶级自己。权力者是社会的公仆,只有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权力义务与责任,没有与非权力者不同的权力优越权利。这种虚伪的公正平等,在现实中要么不可能真正实行,要么实行了也不可能真正的公正平等。现实中正是二者兼有之。但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即权力道德化不可能真正实行或某种程度、某种意义上确实在实行,到头来受到损害的都最终还是广大的非权力者。在权力道德化的虚伪平等之下,实际上哪里还有什么非权力者的公正平等?权力腐败,受到损害的是人民;社会失控,受到损害的也是人民;公有制陷入困境,受到损害的还是人民。为了实现真正可能的平等,从现在起,我们必须承认,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现实中权力、地位、金钱、财产终极意义上的平等,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体智力、体力、气质、相貌等先天上的差异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后天主观努力,应是权力、地位、金钱、财产上不平等的唯一根源。但这并不妨碍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理想,并不妨碍我们追求公正意义上的平等。毛泽东看不到这一点,竟幻想一种‘乌托邦’式的平等,曾道德化地主张所有人都要学工、学农、学军、学文……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与由人与人之间客观差异决定的社会分工进步性南辕北辙。换言之‘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我们只有承认她进而因势利导,切不可却幻想什么去改变她,那怕也许是出于真心为了追求所谓的公正平等,也会适得其反。举例如:崔永元风趣幽默,是人们公认的主持天才,若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客观差异,让其去从事体力劳动,将是整个社会一大损失。一个社会只有所有人才都适得其所,才能最佳、最快地发展,使每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如就公车接送小孩的问题,有报道记者在贵阳市实验小学与三名小同学交谈,他们愤愤不平地说:早就看不惯了,又不是自己家里的车,还挺威风的。对于公车改革,他们听完记者的解释后,一脸茅塞顿开的模样说:当然是好事了。这是一帮真诚的改革支持者。但他们感受到的,仅仅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而已。其实,更为严重的弊端是公车消费的黑洞。200元的维修费竟然开成4000元的发票,私家车的养护也拿到单位报销,一般配件写成进口昂贵配件的价格,有的单位把娱乐、私人购物、送礼等不正当消费冒充车辆维修费违规报账。对于公车蛀虫来说,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这便是权力道德化不可能真正实行或某种程度、某种意义上确实在实行,到头来受到损害的都最终还是人民。

我相信,公车改革势必会节省相当数量的财政资金,但是,我们不应止于这样的效果,还应该进一步追问:公车改革为什么难以巩固成效?公车为什么总是反复成为浪费公共资金的黑洞?症结在哪里?显然,公车使用的资金浪费仅靠制约权力往往是事倍功半,即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未能做到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须三位一体,才是公车滥用、公车腐败的最终根源。换言之,即公车浪费的实质是政治制度问题。因此,要真正使公车改革顺利推进并巩固成效,就必须追本溯源:不仅仅是在公共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等问题上,行政权力的自由度是否太大,而公众相应的监督、制约力量是否过于薄弱?如民革中央那份提案中称:“如果仅仅满足于财政开支减少,不把公车改革的政策目标与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联系起来,不建立有效的公车管理法律和约束惩罚机制,那么原有弊端极有可能死灰复燃”。2010年11月23日的《新京报》上则言:“车改的重新启动,须依赖于能不能突破原有的那种改革路径,有外来的力量推动着改革向前走,逼着既得利益者放弃这种滋生腐败、浪费纳税人钱财的福利。”而更是要从我们整个政治制度的高度着眼。经济学家吴敬琏曾说:“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往往是最难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旧体制中有着这样那样的既得利益的人而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和他的团队对31个省级政府的财政透明度状况进行了连续三年的跟踪调查,就发现公车数量是最忌讳的信息之一。公车改革究竟如何“驶”上理性之路?看来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以为关于公车改革至少有以下几点可以肯定:一是民革中央提案主张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和大规模用车社会化不现实,其有违权力优越,不利于方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也不可能为纳税人节省开支。何况现在,不仅私营老板,许多工薪阶层甚至农民都已拥有私车。而鼓励公务员购买私车,私车公用则会成为一笔谁也算不清的糊涂账,更难监督。二是在目前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三位一体一时难以一步到位的情况下,作为暂时、阶段性之权宜,可以是先用行政与民主手段限制公车权力优越。比如,设专门机构监管、控制公车购置的金额、型号、马力及公车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费用;定期公布公车数量、使用情况及费用,重视社会舆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所有公车都必须贴上特殊标志,便于公民实施监督,对未经授权私用公车的行为进行严惩等。这是最可能做到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车开支应是没有问题。三是从长远、根本目标看,应着眼于政治制度改革,有赖于建立起一种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三位一体的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将来政务类公务员不仅应有官车,还应有官邸,甚至国家还应提供饮食起居等各种生活服务,让他们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换来的则是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腐败、没有瘦肉精、没有毒奶粉、没有地沟油……的和谐新社会。总之,国家权力优先于公民社会,只有国家权力权威先树立起来了,才能保障公民社会建设平稳推进。反之,肯定会带来风险。所谓的优先建设“能动社会”,如在国家权力权威尚未正常之情况下,允许企业工人自由组织工会,正不失为这样一条风险之路。当然,若当局顽固拒绝政治改革,置国家、民族以及自身长远、根本利益于不顾,那则是另外一回事,即非把社会“逼上梁山”不可。

附:一篇围剿权力的例文

三公消费公开,需要有完善制度的助力

作者:竹立家, 白景明

来源: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2011-7-17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本月初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亿元。首次公开中央单位“三公”经费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其实,今年3月以来,国务院就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中央部门尽快公布“三公消费”(公务出国(境)经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照规定,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的2010年决算数和2011年预算数。

但截至13日,国家文物局、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审计署、文化部、民政部、新闻出版总署等少数部门已经公开“三公经费”。仍有九成的中央部门的账单迟迟不见公布,已超期限半月。

由此,“三公消费”背后的各种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何解决“三公消费”问题,使之更加的科学、透明,就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先后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教授、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进行了专访。

《南方都市报》:“三公经费”问题为什么会一直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近些年来,它有了哪些变化,又将会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

竹立家:关心“三公消费”是公民意识的最基本体现。连续几年以来,中央国务院对于“三公消费”这个问题很重视,社会公众、舆论以及社会方方面面反映非常强烈,要求坚决压服“三公消费”的数字。

社会科学院财贸所今年发表的白皮书透露,2010年中国的预算内收入大约8.3万亿,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大约是14.2万亿,换句话说,去年我们的公共收入大约有14.2万亿,这14.2万亿里面,除了预算的8.3万亿以外,剩下的6万多亿基本上在预算之外循环。避开了舆论的监督,这钱是怎么花的,花得合理不合理,花到什么程度,很难说清楚。如此,公众怎能不关注。

《南方都市报》:“三公消费”公开的意义在哪里?特别是对遏制腐败和打造阳光政府有何作用?

竹立家: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有“三公消费”,政府要运转、要运行,肯定有一些相关的运行费用,包括职务运行费用。但是这个费用在世界各国是严格限制的,比如说像公车,发达国家几乎没有一般的公务用车,在欧洲很多国家,连部长、司长都没有专车,完全是开着自家车上下班,在公务活动中有一些自己用的公务用车,但数量很少。

因此,我们要遏制“三公消费”,首先要确定,过度的“三公消费”是一种特权腐败,是腐败的一种形式;过度的“三公消费”这种特权现象也是腐败。

2006年我写过一篇文章提出“三公消费”隐含着腐败现象,一个人如果认为只要是获得了权力,就同时也获得了衣食住行方面的便利和随意使用公共资源的权力,这样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就会背离人民群众对权力的愿望和要求,我们必须下决心遏制“三公消费”现象。

《南方都市报》:从目前来说,“三公消费”的公开举措,暴露出了哪些问题或者不足?

竹立家:可以反映出几个问题。国务院一直强调我们要大力压缩“三公消费”的数额,但拿2011年与2010年相比较,2011年仅比2010年压缩0.5%左右,幅度非常小。这说明一个问题,“三公消费”这么多年来一直被认为是不合理的,但从人大常委会短短的一个月之间就批准了2010年决算和2011年预算的数字差额来看,反映了一个信息,好像“三公消费”是合理的。为什么说是合理的?2011年的数字和2010年几乎相差不大,我们“三公消费”没有压缩的空间,这给公众传递了一个很不好的信息。

从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各部委的数字来看,更重要是没有完全细化,没有细化,公众就无法监督,人大常委会也无法监督。

从2011年预算和2010年决算的数字来看,特别是2011年,人大常委会的预算审批报告已经向社会公布了。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的五六个部委公开了“三公消费”数字,大部分政府部门没有公布数字。

多个部门没有按时公布“三公”消费,我觉得,要追背后的原因也很难,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有些部门比较心虚,对自己的“三公消费”公布以后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没有把握。这进一步证明了“三公消费”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南方都市报》:目前公开公布的压力主要是来自上级的(国务院),而人大在目前的运作中,实际上也只是“批准”的职能,但似乎并没有起到监督的效果,对于一些部门的不公开不公布的消极应对,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这样的运作模式是否有缺陷?

竹立家:要真正遏制“三公消费”现象,监督是重要的,不能只通过政府部门自身监督,而是必须引入第三方监督,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各个部门的“三公消费”的预算、决算,必须通过人大常委会审批,必须在以后的制作安排过程中让人大做一个财政预算,特别是在“三公消费”方面有一个主要的监督机构。二是每年坚决公开“三公消费”的一些预算的注资,进行社会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

当然,“三公消费”的遏制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要靠民主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制度。必须使“三公消费”的数字要公开透明,也就是说,各个部门“三公消费”的细目要透明,要透明到项,必须利用现在信息传播的手段,向社会广泛发布“三公消费”的数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条例的要求,“三公消费”的数字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特别是要细化,透明可以让公众和舆论监督,这个制度必须完善,必须建立。

二是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审批制度,特别是审批制度。“三公消费”的数字各部委报上来以后,谁来审批,谁来审查,审查结果如果不实,如何追究。如果“三公消费”数字只是根据各部委,或者是某一个部委的数字来公布的,而有些部门不愿意公布,这时候又该怎么办。每个部门要有一套制度来规范,要申报公开透明,要有严格的审查制度,数字实不实、真不真、可靠不可靠,有些部委不公布,怎么办,这个制度必须建立。

三是惩处制度。“三公消费”数字报完以后,如果查出来有些部门胡报乱报数字,有些部门的数字报也不报,多少年连续审计,有些部门连续挪用挤占预算的资金,却没有任何部门的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年年审计,年年有,审计出来了,对部门的权力职位也没什么影响,这样也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所以说,惩处制度至关重要,要整治“三公消费”必须下决心建立一整套配套制度,如果不公开、假公开,公开数字不真实,部门就要负责,特别是主管领导要负责,这样对“三公消费”蔓延的这种现象有一种警示作用,使这些人不敢再在“三公消费”数字公开方面弄虚作假,最后遏制“三公消费”蔓延的现象。

《南方都市报》:同时,还有一个人们也很关注的问题,公众和民间的力量,如何来监督政府预算做得更好呢?目前似乎并没有太好的渠道可以让其介入三公消费的监督。

白景明:公众是可以有序地参政议政的,这两年的财政重大决策都是向大众征求意见的,比如刚刚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的颁布也都是征求了公众意见,没有出现政府独体操作的现象,新医改的方案也是同样如此。地方的很多财政法规,它也是做到了向公众的征求。中国政府现在加快三公支出公布本身已经反映出了体恤民意这一意向。

公众如果对财政支出有什么异议,也是有渠道去反映的,这些道路没有封闭起来。就好比地方很多都有市长直通热线,信箱之类的,这些都是很好的渠道。

竹立家:首先依靠的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最根本的法律依据,只要是不涉及到国家外交机密的一些政府的公共财政预算都必须公开,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主要一个方面是政府信息要公开,要透明,要阳光,特别是公开财政预算,干部选任,包括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要公开透明,要让老百姓参与,保证老百姓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建议权。这也算是公众监督非常需要的平台吧,有了这样的平台,公众才能够方便地参与和监督。

《南方都市报》:“三公消费”作为行政成本的一部分,一起促成了我国高昂的行政开支。有专家曾计算我国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关注“三公消费”,并强调“2011年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消费’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行政成本居高不下,不仅加大各级财政压力,还会影响政府的行政效率和社会形象。但是,限制了“三公消费”,就能实现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吗?造成行政成本高企的原因是哪些?

竹立家:一些媒体曾报出,根据财政部综合司研究报告,1978年以来,中国行政管理费增速总体快于财政支出的增速,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1978年-2006年,中国行政管理费支出年均增长19 .3%,明显高于同期财政支出13 .7%和G D P(现价)15.6%的年均增速;行政管理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的4 .7%提高到2006年的18.3%.

机构编制的急剧膨胀、政府行为和公务消费缺乏有效约束和政府支出,尤其是预算不公开不透明,是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几个原因。“三公消费”只是其中之一。

近些年,中央政府压缩行政经费的举措,主要集中在出国(境)、会议、公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用。对此要求,许多政府部门采取了转嫁费用的办法,比如,一些中央机关官员借用地方驻京办车辆,一些政府会议和公共接待由企业买单等。这样的结果是政府实际的行政费并没有降低。

控制行政成本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够单独解决的,必须依靠行政管理体制、预算和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评价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多项改革的综合入手。对于未来行政成本如何降低,在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着力点则放在了“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具体措施是“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南方都市报》:刚刚我们前面探讨到了,公众如何能更好地进行“三公消费”的监督问题。事实上,上述公众的监督就算能够良好地实现了,应该说也只是一种事后的。现在我们的预算过程依然缺乏开放性,公民参与不够。我们现在是否开始重视事前的参与呢?比如在预算草案审议的时候,就能够进行预算审查。这种参与也不仅仅是“三公消费”方面的,而应该是对整个的财政预算与决算进行参与、管理和监督,全面地建立起预算民主。

白景明:财政预算可以说是最大的公共事务了,如果能够推动起来,无疑对民主化有深远的影响。政府预算公开,实现人民对预算的参与和监督,就是民众参与政治的一个实际步骤,是人民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公共财政的建立,在本质上是权力方式的变迁过程,其方向和结果是权利的生长与民主的发展。预算过程是政治过程的核心,也是权力运用过程的核心。所以公共预算远不仅仅是简单地分配政府资源的工作,它们还是塑造公共生活、国家制度、公共与国家关系的文化建设。预算在这里就是民主的试金石。老百姓的钱怎么收、怎么花,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和政府利益的博弈,建立起这种制衡的权力非常重要。

基于“公共”与“民主”的利益诉求与价值关怀,开放公众的预算审查也势在必行。依宪法规定,政府预算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的。人民对政府预算的权利,首先是审批,其次才是监督。而预算民主就是指政府预算在编制、审批、执行以及决算等全过程中都置于人民及其代议机构的监督之下,以确保政府预算能够实现公共责任。其实质是使行政权力运行时时处于人民权利监控之中。

目前来说,财政预算草案都由政府起草,在人大代表开人代会报到时分发。由于代表缺乏财政、预算方面的专业知识,再加上时间仓促,因此审议预算时往往出现三多三少的现象:即不发表意见的多,发言的少;说顺风话的多,讲不同意见的少;建议哪一项应当增加的多,建议哪一项应当减少的少。

不过一些地方也在努力试水,开启了预算民主的新进程。例如,2005年,浙江温岭率先“试水”公共预算改革,后来形成“参与式预算”———人大代表和普通民众以民主恳谈为主要形式,参与政府年度预算的审查,对政府的“花钱计划”发表意见并促成预算的修正和调整,让公民和人大代表都参与编制和审议政府预算,今年到底是多修一条路,还是多建一个学校,到底是建个大广场,还是多花点钱搞环保,他们都有话语权。这项改革被认为是建立透明、民主的公共预算的发轫。由民主恳谈与预算审查相结合的“参与式财政”改革,无疑开创了基层公共预算改革之先河。这对于预算的民主,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将以人大为主体的预算民主与以社会为主体的预算民主进行了良好的结合。这也应该成为我们预算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而且由于任何预算改革都具有政治含义,可以通过建立预算国家,实现国家治理转型。(南方都市报 特约评论记者 张天潘 记者 陈建利 亦有贡献)

五、解读“潜规则”

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里,吴思先生从历史的纷繁、复杂、琐碎官场现象中,总结、提炼、概括出“潜规则”这一概念,他是这样论述的:“在中国历史上的帝国时代,官吏集团极为引人注目。这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的命运。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要撇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本来面目。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其实,“潜规则” 现象在现实的整个社会中,又同样何尝不普遍存在?因此,自然广泛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认同、共鸣,“潜规则”一词频现于各大媒体,让国人耳熟能详。甚至进而也得到了当局有选择的承认、接受和采用。

贪污受贿、卖官鬻爵、瞒上欺下、巧取豪夺……这些现象统称为腐败,历史上许多人都揭露和批判过。只是那些批判的着眼点是官僚的个人品质,认为这是儒家道德规范与实际行为分离的结果,用一句常见的话说就是“礼崩乐坏”。因而这种泛道德主义的批判,变成了对封建道德的修补和强化。有很多读者说:以前也总是思考这方面的问题,也看了很多人的论述,但感觉总是没找准要害,一会儿以为是人的道德问题,一会儿又认为是体制问题,但读了这本书之后,一下豁然开朗,和以往那些对腐败的批判不同,吴思先生把两千多年来各种腐败现象,解释为一种“潜规则”。潜规则的形成和运作不仅是体制和道德问题,更是人在现实中的精确计算,是相关人群内的利益博弈的最终结果。甚至曾还有人认为:《潜规则》完全可以被誉为是东方版的《君主论》,你接触现实社会越久,这种感觉就会越强烈,比读《资治通鉴》更受启发。但仍也有不在少数者不以为然,如有人评价:原以为是探讨深层次的东西,结果只是揭露了一些表面上的现象。很多地方还经不起推敲,罗嗦来罗嗦去也没真正把问题说清楚,谁不知道有“潜规则”?所谓的“潜规则”其实并无新意,大多还是用各种历史故事说明这种现象的存在,而没揭示问题的实质所在。 主要还是提出了这个词,而非说明了这种事。

2001年1月,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后,长久畅销不衰(时有盗版出现),吴思先生也一鸣惊人。时隔九年,2009年2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还重新再版此书。《潜规则》除了经济效益外,更有许多荣誉。2008年,深圳某机构将《潜规则》一书入选为“30年30本书”之一。 2010年4月,又被一些文化名人:资深书评家、知名作家、专家教授,以及著名媒体人,推选为二十一世纪第一个10年30本独具影响力的图书之首。有媒体称,吴思的惊人发现成就了中国“二十一世纪第一词”,当之无愧荣膺“潜规则概念之父”的桂冠。不过,这仅是民间的立场,他对官方的影响和被官方重视的程度远不及何新,而且相反是被边缘化。我以为官方之所以如此,自有其道理,因为从客观效果上来看,她给社会的影响是负面大于正面,许多读者看过此书后认为:写得很真实也很现实,看明白了,也更糊涂了,用“潜规则”这面镜子去照当今社会,发现历史和现实是这样的相似,生活在这个“潜规则”驱动的世界,到底该怎么办?更有人说,这本书对了解中国当今社会的腐败根源和解决中国当前乃至未来的腐败问题毫无用处,它只能使中国人更加自暴自弃。

1999年7月,早在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之前,我就写了一本《权力唯物论》的小册子到北京寻求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许明研究员(其当时因主编《现代化的陷阱》一书而名噪一时,我则慕名而至),在花几天时间认真读了书稿后,认为很有价值,但太敏感超前,当时不可能正式出版,要我将书稿留在他那儿,可以帮忙先将部分观点推出去。不想几年后,从报刊上看到介绍一本叫《潜规则》的书,觉得其不过是我书中理论主要核心部分的某种“另类”阐述及证明而已。近日终于有机会抽时间找到这本《潜规则》一读,发现果然作者着力揭示的所谓“潜规则”无非就是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在政治领域的代名词,与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即本我之本能)也有几分类似,甚至还与商鞅之“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异曲同工,即法或“显规则”尽管冠冕堂皇,但它之实行仍要遵循利益机制,我在《权力唯物论》中直接管它叫“无形的手”:权力者从本质上讲,与普通人一样,都是一种理性的人,他们从事一定的职务活动,除了阶级的公利外,总还是有个人的私利,并且与经济学领域中的概念“经济人”一样,都是必然要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且兼具利弊,但“显规则”却要道德化,否定权力优越,否定权力竞争,才“逼良为娼”,使利益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去“偷鸡摸狗”。 总之,规则要符合人性,否则不会被执行。

《权力唯物论》严密论证了:所有官场腐败都是利益机制的真实体现,且其源头是权力道德化或神化等权力唯心论。一部《潜规则》,可以说为其提供了难得的大量佐证,是绝佳辅导材料。如明朝一个县令的月薪折合今天的货币仅1840元,即使是普通百姓,靠这样的收入也无法保证体面的生活。官员收入这种水平,利益驱动下不贪还不行。《权力唯物论》中早就指出:腐败的源头在权力道德化,抵御与权力、金钱腐蚀性有关的权力腐败现象的最有效防腐剂,是利益而不是道德。只要权力道德化不除,无论我们打击、防范多严,即使今天把所有的腐败分子全部杀完,明天照样新的一批腐败分子又会冒出来。我们与腐败现象或腐败分子之间的斗争,就变成了割韭菜。韭菜之所以割了又长,是因为我们没有挖掉它的根。而权力腐败的根,就是权力道德化或神化等权力唯心论。我们只有从权力客观化,承认权力天然要求优越这一基点出发,建立起一种新的权力客观化而非道德化反腐败机制。用利益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去使权力者自觉地按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也只有这只无形之手,才是真正对权力者行为导向最有效、最有力!反之,权力道德化下,从经济方面考虑,清官是很难当的。现实会惩罚、淘汰清官,硬要当清官的人,经济上必是失败者。当然,这里算的只是经济账,没有重视道德操守。道德的力量是有效,海瑞的清廉即可为证:“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说与旁人浑不信,山人亲见泪如倾。”但这就是清廉一生的海瑞应得的下场么? 因此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佐证。道德的批判及高调固然容易,可是只有落实到利益上才有实际价值。消除“潜规则”很简单:将“潜规则”(趋利避害)变为显规则。其障碍只有一个:权力道德化。《潜规则》吞吞吐吐不肯说出“潜规则”或腐败的权力道德化源头,或许是怕与《权力唯物论》重复,难以“心直口快”?但毕竟感性不是学术,非理性不能算作思想。《潜规则》距《权力唯物论》仅一步之遥,“行百里者半九十”,这便是吴思留给我们的教训。问当今这个充满浮躁之世界,可静下心来读书和钻研者能有几人?

毛泽东新论

一、毛泽东的“文革大民主”:驳张宏良先生

神化大概不管用了,美化毛泽东是“文革神学院”毕业的“中央美术大学”张宏良教授之专业。专制、集权、人治可谓毛泽东之“死穴”,他却一厢情愿地说:毛泽东时代“文革”的政治制度是真正最民主的。我这里倒要请教张宏良先生:最民主的政治制度,何以解释在毛泽东走后不到一个月——用江青的话说“尸骨未寒”,即发生一场政治地震“宫廷”政变,其只能是专制、集权、人治政治制度下之必然的“偶然”。这种政变不是革命或改革,粉碎“四人帮”前后政治制度的专制、集权、人治性不变,萧规曹随,至今未改,人们仍如鲁迅当年,只能“心事‘渺茫’连广宇,于无声出听惊雷”,中国的未来依旧充满“事在人为”之“偶然”。“人亡政息”历来是专制独裁者之最佳下场,毛泽东“人亡政息”遭殃的只是追随者“四人帮”之流,且罪有应得,不足为惜。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却苦了、害了整个国家、民族。“文革”中纵然是一手“抓革命”、一手“促生产”,但在项目繁多的政治运动困扰下,工业生产陷于半停顿状态,工人生活极度贫困;农业亦同样,“贫下中农”被各种政治运动,尤其是劳民伤财的“学大寨”以及“割资本主义尾巴”折腾得苦不堪言,之生活惨状还聊胜于工人弟兄。科研、文化、卫生……事业更都无不经历了一场大浩劫。而从将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的角度讲,毛泽东若没有任何私心杂念,以其之绝对权威,应是可将人民的利益制度化,为后人创下一个自由、民主、法治的好政治制度的,他却未这样做,结果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毛泽东是一绝代政治权谋家。他在1966年发动“文革”时,称“北大”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是“20世纪北京公社宣言”,比巴黎公社意义更重大。但到1967年初,所谓的“刘、邓资产阶级司令部”被摧毁后又变了说法,否定巴黎公社式的政治制度构想,开始贬低巴黎公社,否定普选原则:“巴黎公社是1871年成立的,到现在九十六年了,如果巴黎公社不是失败了,而是胜利了,那么,据我看呢,现在也已经变成资产阶级的公社了……有人说选举很好,很民主,我看选举是个文明的字句,我就不承认有真正的选举”。“文革”期间红卫兵、造反派“大自由”,成立各种群众组织,滥办乱贴五花八门的“小报”、“大字报”。毛泽东为何认可?因为这是他的一种“战略部署”,各级领导和群众必须“紧跟”、“照办”;他说“放”就“放”,说“收”就“收”,转得不及时,就会中他的“阳谋”。《公安六条》是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被权势人物指认为“反动组织”或“反动言论”,就立即遭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谁反对毛主席、林副主席和江青同志就是反革命,就砸烂谁的狗头”……这种“大民主”是挂羊头卖狗肉,借民主之名行君主之实。所谓“大民主”,还包括种种“群众专政”手段:大批斗、大抄家、大游街……也就是肆意侮辱人格,甚至是非法关押乃至动用私刑、群众性大屠杀……毛泽东去世后,人们或将“文革大民主”等同于极权主义的“法西斯专政”,或视其为“无政府主义”的样板,独张宏良先生把它看作“形成了世界政治文明的分水岭”。

毛泽东还是一中西文化杂交的“马加秦”巨人。这种杂交“优势”,让他“文革”中像孙悟空大闹天宫一样无法无天——许多中国人读《西游记》却悟不出吴承恩对此“肯定中的否定”,什么自由、民主、法治、人权……都轻蔑地踩在脚下。同是为了治乱,刘少奇派工作组,毛泽东派工宣队,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蒯大富们那里能知晓毛泽东之“莫测”?攸久的专制历史下,中国是一个有着深厚“孙文化”传统的国度——《西游记》与《堂吉诃德》反映出中西文化这方面之差异,红卫兵大串连大造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农兵上大学……更不消说打倒刘邓陶、邓吴廖、王关戚……皆伟人举手之间,毛泽东一呼百应,无数小将、青年跟着他大闹中华。殊不知“老孙”有一致命缺陷,破坏有余,建设不足。天下大乱是真天下大乱了,天下大治却未必。毛泽东的无法无天神通到将极左——阶级斗争扩大化、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与极右——专制独裁、行兴“言论高压”与“文字狱”,“天衣无缝”地“嫁接”一起,而得马克思、秦始皇“风气之先”,在20世纪60年代的中国,成功导演了一出注定是整个地球人有史以来空前绝后的人间闹剧、悲剧、惨剧。今天即使在虚拟的网络世界发动一场新的“文革”,仍还会重蹈现实中“文革”之覆辙,打倒一切,全面内战。“文革”内斗之凄风苦雨,满目疮痍,国人至今记忆犹新,张宏良先生的政治企图真是“天真”得太幼稚了,当局担心“文革”重来,确实不无道理。

毛泽东又是一“悖论”或二律背反:毛泽东脱颖而出之后,“毛泽东”就不能再脱颖而出——自古独裁出奸臣,从来专制造小人。即使文韬武略如毛泽东者,也逃不脱这种历史宿命。专制之下追随者不可能有独立人格,即使林彪、华国锋当上“太子”也枉然。他的追随者从“四人帮”到华国锋、汪东兴……全是无真德无真能者,一旦失去了毛泽东的庇护,便不堪对手一击。而有真德有真能者,则总大多或先或后是站在历史的自由、民主方向一边。毛泽东身前身后面对的都是整个当代中国最优秀的精英,从这种意义上讲,他只不过可谓是一个可笑的西方堂吉诃德与可爱的东方孙悟空而已,就像寺庙里的“金佛”多少“沾”了一层“悲壮”的理想主义之光。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专制、集权、人治政治传统,政治舞台上人民大多数时间缺位,只有精英中的英雄或枭雄革命或造反时,才需要人民登场跑龙套,其延续至今。西方近代以降,资产阶级半瓶子醋的自由、民主、法治政治制度,将这种不定期的革命或造反改为定期几年一次的大选,多少总算是一种进步。在全球化的时髦之下,一些中国人也“与时俱进”,追求羡慕这种定期而至的跑龙套。诚然,舞台演戏总有主角、配角,总需要人跑龙套。问题是难道不可以不演戏,让政治舞台像经济样成为日常市场,选票成为“货币”?

从毛泽东建国以后的各种文字讲话与作为行动中,对毛泽东的后半生可做出如下粗线条之概括:在政治路线上坚持“原教旨”的马列主义及社会主义,反对修正主义及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甚至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革命主观上的失误——主要是权力道德化及超越生产力实际发展水平,带来的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遭受挫折,归结于政党组织和国家机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阶级斗争,从而去“斗私(资)批修”,却是机械、形而上学地“创造性”悍卫和实行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这些马列主义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其认识根源是教条主义,实际上背离了他自己曾经强调提倡并身体力行的“实事求是”正确思想路线,固步自封,自我迷信,强调思想之大一统,窒息了整个社会之思想生机;加之他对中国专制、集权、人治传统政治文化情有独钟崇尚有加,于中国历史典籍熟悉程度远远超过马克思主义典籍,深受所影响,从他曾叫王洪文读《刘盆子》一事,即可见几乎是“近墨者黑”了,所以晚年陷入了封建专制、集权、人治的政治死胡同,而终其一生未能觉醒自拔;这还导致他在组织路线上悍然发动“文革”,采用“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手段整肃官僚政敌,以树立绝对权威,推进自以为是的政治主张。

诚然,“文革”毛泽东的确触及了官僚之既得利益,可是却未触及更根本的与专制密切相关之官僚体制,他与官僚体制仍“打断骨头连着筋”。专制与官僚体制二者互为依仗。专制下的官僚体制有六大特征:机械(思想僵化,墨守陈规,决策权及执行中的灵活性掌握在上司手里,下属不得越雷池半步)、等级(论资排辈,讲究尊贵顺序,官大一级压死人)、虚伪(权力道德化,满嘴上仁义道德,一肚子自私自利)、低效(人浮于事,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黑暗(制造与利用信息不对称,欺上瞒下,鱼肉百姓,自成一统)、腐败(在既定的前述条件下,内部图升迁勾心斗角,对外起贪心以权谋私且官官相护)。其一并形成的官场环境造就之小人与“套中人”,为专制所依倚,离不开其所提供的惬意服务;反过来又是小人倚仗专制而生存,“套中人”则安于专制之下。具有自由、民主精神之大写的、有独立人格者,在这种官僚体制中受到排挤,难有立足之地及升迁之机,会感到窒息、沉闷,久而久之难以忍受,以至愤怒、反抗。专制的官僚体制下被淘汰的正是君子、精英。有民粹主义倾向的毛泽东,他对官僚体制有着一种天然的厌恶感,自然想改变这种情形,遗憾的是他只能是出于私心杂念或认识水平的局限,不是从制度机制上着眼着手,却幻想在专制、集权下,用人治的、不定期的、不规则的运动来代替法治的、定期的、规则的选举,对官僚进行整治教育与洗牌。但毛泽东对了一半又错了一半:他认为真刀实枪的群众运动胜于演戏作秀的投票选举,即使“七、八年再来一次”隐含着定期制度化的含义,这种群众运动也不可能规范化,难操作,易失控,效用随意性,结果不能不是一场大胆、悲壮的试错,其价值便仅在于是为后人否定了一条政治歧道。

毛泽东1957年“反右”,反击党内外“右派”;1966年发动“文革”,打击党内“走资派”;执政后的现实兆象,历史的前车之鉴,使他想按照权力道德化及民粹主义的理想驯服和改造官僚与知识分子甚或民众的自私性。他生前所担心和预言过的,仅在其逝后不过二、三十年便几近为现实。于此,我不能不叹服毛泽东之政治天才。毛泽东反对资本主义、官僚主义是对的,但陷入离开现实的理想主义、教条主义却是错的;他一方面塑造了一个专制、集权的政治体制,另一方面却又企图通过人治来限制甚至改造其之弊端,真可谓是机关算尽!邓小平则可能意识到了这一切,他主观上一方面大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努力又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客观上却力所未及,因而造成了今天保守主义、自由主义、新左派三足鼎立的僵持局面。我真诚地寄希望于党内外左派中真正的精英团结起来——警惕左派中张宏良这样的“王明”之流,继承毛泽东和邓小平未竟的事业,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革命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进行到底,像毛泽东、邓小平样“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杀出一条血路来,挽救党、挽救社会主义。相对资本主义制度这座人类至今也尚未完全探索发现清楚的大迷宫而言,社会主义制度更是一座人类至今远未探索发现清楚的大迷宫,先哲们仅有少数人在迷宫浅处留下一些成功的探索路标,迷宫深处更多的则是发现了若干条死胡同歧道,如二十世纪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实践中,斯大林、毛泽东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与铁托的公有制市场经济三大试错。“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附一:

当年红卫兵造反宣言《“自来红”们站起来了》

--北大附中《红旗》66.9.17

我们是顶天立地的革命后代,我们是天生的造反者。我们到这个世界上来,就是为了造资产阶级的反,接无产阶级的革命大旗。老子拿下了政权儿子就要接过来,这就叫一代一代往下传!

有人污蔑我们是“自来红”,崽子们!你们的污蔑是我们无上的光荣!你们说对了,要问老子是那个,大名就叫“自来红”。我们从小长在红旗下,或生长在红色的部队家庭环境中,从小就饱受革命的教育。我们的老子是跟着党跟着毛主席从枪林弹雨中闯出来的,他们对党对毛主席最热爱,并且从小就这样教育我们,所以我们从小就对党对毛主席有最最深厚的感情,最最热爱毛主席。老子的革命精神时时刻刻渗透到我们的体内,我们从里到外都红透了。“自来红”正说明了老一代的革命传统是怎样传给了革命的后一代,我们纯纯粹粹是无产阶级的血统,我们是地地道道的革命的后一代。而资产阶级高级玩意,反革命,大右派的环境中生长的你们,整天在家里受到的是黑、黄、白等杂七杂八的教育。你们不改造就会“自来黑”“自来黄”“自来白”。羔子们!你们有人极端仇视我们这些“自来红”。我们告诉你们,无论如何我们这些出身革命家庭的“自来红”比你们出身反革命的“自来黑”“自来黄”“自来白”,要强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强得无法比!我们可以问心无愧的说:我们的革命立场最最最最坚定,我们对党对毛主席最最最最热爱,我们的革命之心最最最最红。我们有没有缺点?有!但是比起我们的优点来是次要的!为了革命得彻底,红得更纯,缺点我们一定要克服!

革命的重担落在我们肩上,大权一定要我们掌握!这是毛主席给我们最大的权利,谁敢反我们,就坚决专他们的政,要他们的命!以前我们这些“自来红”被那些牛鬼蛇神和资产阶级王八羔子压得抬不起头来。我们的老子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可他们的后代反而低人“三等”,连那些资产阶级的小崽子们都不如。今天有党和毛主席给我们做主,我们“自来红”今天扬眉吐气了!往日我们矮“三寸”,今天我们是顶天立地的人!所有自来红们,拿出我们的火热的革命精神来,和一切资产阶级权威和他们的崽子和一切大大小小的牛鬼蛇神斗到底!有党中央和毛主席给我们做主,有老一辈撑腰,我们什么也不怕!这个反我们是反定了!不反到底,我们死不瞑目!谁他妈的敢反“自来红”就让他们尝尝我们的厉害!老子英雄儿好汉,革命精神代代传!我们不但是“自来红”,而且要将来红,永远红,红到底!闹他个全球红,全红遍!

敬爱的毛主席,您老人家放心,我们这些“自来红”一定读一辈子您的书,听一辈子您的话,一辈子按您的指示办事,一定把红色的江山给您保下来,把您思想伟大红旗插遍全世界!

毛主席万岁!万万岁!

附二:

“红卫兵为何能被迅速动员起来”(节选)

--何怀宏《文化纵横》2011年2月刊

……

红卫兵一代的鲜明特点

而从红卫兵自身来说,或许可以看到四个鲜明的特点。第一个特点自然是造反,1966年5月29日,诞生于清华附中的红卫兵写了三论“无产阶级的革命造反精神万岁!”,其中写到:“革命就是造反,毛泽东思想的灵魂就是造反。”“现在不反,更待何时?”这话是有根据的,因为毛泽东早就说过:“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那么,谁可以造反?一开始,造反的主体是有限制的,必须出身红五类,“只许左派造反,不许右派翻天”。文革初期北京的“老红卫兵”甚至更加严格,其核心是革干子弟,但毛泽东为了通过红卫兵广泛发动群众,支持了后来的“造反派红卫兵”。所以,一度比较普通、受压的人,甚至包括出身不好的人也可以造反了(虽然这些人多在后来的“清理阶级队伍”中遭到整肃)。至于造谁的反?当然首先和直接是造自己身边人的反,造老师、校长的反,造派驻工作组的反,造一切可能造就压抑的管理者的反。然后也杀向社会,破除一切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和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决裂,也和革命政党建国前期的“传统”(十七年)决裂。谭厚兰率北京师范大学的红卫兵,到山东曲阜砸了过去被认为是“万世师表”的孔子的庙宇和墓地,可以说是一个象征,而网罗了除少数几人之外的党中央和政府领导人的“百丑图”也是一个象征。

一时间,在最高领袖的支持下,几乎所有学校的原先领导和组织都靠边站了,而红卫兵也从学校走向了社会,从本地走向了外地。文革头一两年,全国经历了一个类似于半无政府状态的“天下大乱”时期。那也是红卫兵最为红火的时期。我第一次在南昌见到红卫兵,已是1966年的8月,开始是不多的几个学生佩戴红袖章,后来,是在车站欢迎见到毛主席的浩大红卫兵队伍撑着红旗从北京归来。此前,在当地人心目中北京是多么遥远和神圣的地方!到北京去见毛主席这怎么可能?但这一切的确成为可能。而且连坐车吃饭都不要钱,使得小将们甚至有了一种“无所不能”的感觉。在这种造反精神的鼓舞下,年轻人几乎可以怀疑一切、否定一切、打倒一切——除了一个遥远的神像。“炮打司令部、火烧xxx(这里可以填上任何本地本单位领导机构或领导人的名称)”的大标语贴得到处都是。年轻人也许本来就有针对一切压抑他们事物的反叛倾向,而此时,他们似乎获得了一种千载难逢的“造反”机会。

然而,这种造反其实仍是一种“受命”或“受控”的造反。因为红卫兵的第二个鲜明特点即是忠诚。而且,这种忠诚与其说是忠于某种思想或精神,不如说是忠于一个人、一个被视作神的肉身(因此也就会有种种变化且神秘莫测)。“毛主席是我们的红司令,我们是毛主席的红小兵。”“谁反对毛主席,我们就砸烂他的狗头!”“毛主席为我们撑腰,我们为毛主席争气。”所谓红色的“卫兵”也就是要“誓死捍卫毛主席”,因为“中国的赫鲁晓夫”“已经睡在我们身边”。多少年轻人愿意为此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和热血。

所以,红卫兵的造反(或至少其“成形”和一度“奏效”)并不是自然而然出现的,造反的过程并不是一直按他们的意愿进行的。甚至可以说,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受命造反”、“奉旨造反”,而后来也一直是在“受控”过程中的造反,到最后结束也是“被命停止”。在这一点上,红卫兵和1960年代法国、美国等欧美国家的年轻人造反有着根本的区别,虽然发生得更早,却像是“1960年代精神”的一个异类。他们和中国五四时期的青年乃至1957年的“青年右派”也不一样,1957年的“右派大学生”,虽然基本上也还是拥护社会主义,但也追求自己的某些自由民主理念。而后来蜂拥而起的红卫兵组织,几乎都是在比谁最左、最红、最忠于和拥护毛主席。他们很难说拥有或确立了他们的主体性,一切都必须严格按照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进行,和红卫兵日夜相伴的是“小红书”——《毛主席语录》,他们也都擅长打“语录仗”,还要时刻准备听从“最高指示”和“最新指示”的指引。他们之所以在一段时间里能够造反,是因为有当时权力和威望都达到同样“史无前例”顶峰的最高领袖的支持。红卫兵成了文革运动的急先锋,但或许也仅仅是用作急先锋。这次文革运动的动员者不是政党组织,而是政党的最高领袖撇开了组织,直接以自己的无上权威和卡里斯玛的魅力进行动员。毛泽东八次接见全国各地的1200万红卫兵,他也戴上了“红卫兵”的袖章,并对红卫兵说“要武嘛”。于是,红卫兵的大串联将革命烽火燃遍了全国各地,乃至穷乡僻壤。

的确,当时的许多红卫兵常常以“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青年毛泽东为榜样,但当时的环境其实和五四时期的中国有着天壤之别,他们不知道的是,恰恰是今天的“毛主席”使他们不可能再效仿过去的“毛润之”了。他们以为是自己在“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但在这“苍茫大地”上,其实并非他们,而还是主席在“主沉浮”。就像有人评论说,红卫兵运动因为毛泽东1966年8月1日的一封支持信就“星火燎原”,也因为他1968年7月28日召集的红卫兵“五大领袖”参加的座谈会戛然而止,就清楚地说明了这种主从关系。

然而,即便客观上“受控”,当时的红卫兵是否主观上感到他们是自由的甚至是幸福的呢?的确如此,在一段时间里,他们甚至有一种自己可以“无所不为”甚至“无所不能”的感觉。这就涉及到红卫兵的第三个鲜明特点:那就是青春的生命力的洋溢和释放。青少年时期的生命力洋溢,这段时间的反叛倾向可能是一种天性的冲动,对周围一切压制他们的东西会本能地反感,以致激烈反抗。当年的红卫兵造反,尽管事后看是一种“受控的造反”,但身处其中却并不自知,而且在这一过程中,也的确表现出许多年轻人的热情、勇敢和智慧。我记得当江西全省“保守组织”总部的门匾被砸之后,造反派红卫兵故意在门前的广场送去了许多各色材料制成的“门匾”,写了许多对联、“挽联”,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这是我第一次接受古典文学之大规模应用的洗礼。又有一夜,我去省会的中心广场参加一个数万红卫兵和造反派的集会,当时的中央文革还没有明确表达支持哪一派,集会的气氛有一些压抑和悲愤,但又依旧很浪漫,甚至有抑制不住的欢乐。“革命是盛大的节日”,周围的红卫兵跳着舞,唱着“抬头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毛泽东”等歌曲,而同一个阵营的红卫兵也都亲密无间。我年龄小,到后半夜熬不住就睡过去了,晨光熹微的时候突然醒来,发现有一面红旗、还有不知谁的一件外衣盖在了我的身上,其他人也大都睡着了,少男少女们在晨曦中显得无比美丽。

但正是这些美丽的少男少女卷入了暴力,这种青春热力被引向破坏,而且是暴力的破坏。这就要谈到“红卫兵”运动的第四个鲜明特点:即暴力的倾向。文革之初经常看到的一条标语是“红色恐怖万岁!”先是批斗会、私刑审问和拷打的暴力,多有人被斗死或者自杀;后是大规模派性武斗的暴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大群红卫兵围住了一个据说藏匿了保守派的单位大门,突然一个人从里面被推出来,立刻不由分说地遭到暴打。有人拼命地挤进去,然后高兴地大叫“我打着他了!”直到人群又突然散开,原来是弄清了被打者其实是“自己人”,但这个人已经躺在地上奄奄一息。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对盲目嗜血的暴力感到恐惧。年轻人似乎要通过对他人的暴力来证明自己的成年、勇敢和坚定。平时温和的人们也变得凶狠起来。武斗开始还主要是动手,后来就动枪了,起初遇难者还被抬棺游行,争论谁先开的第一枪,后来就无所谓了。红卫兵们喜欢提着手枪,一边一个站在汽车驾驶室的两侧踏板上飞驰而过。中学生似乎比大学生更不顾惜自己的生命,也不顾惜他人的生命,他们不怕流自己的血,也不惜流对方的血。有一次,不知是哪一拨红卫兵抓住了一个据说是“老保头子”的人,就在饭店前枪毙了,也无人收尸,红卫兵们就在这饭店用餐,进进出出,视若无睹。

1968年7月27日,毛泽东派出了工宣队员进驻清华园去结束那里的两派武斗,因为他没有打招呼,蒯大富领导的红卫兵组织进行了武装抵抗,毛不禁脱口说出“造反派,真的反了?”而蒯大富其实并不知道这次行动是毛组织的,他还悲愤地向毛主席党中央求救,要求揪出“黑手”,并在次日凌晨的座谈会上见到毛时大哭。当毛说“我就是黑手”之后,所有抵抗自然顷刻土崩瓦解。从清华附中发端的红卫兵运动,也就结束于清华大学。不久,北京的这些红卫兵及其领袖都被分配到了基层,而头头们在文革还没结束之前,在1970年就纷纷被隔离审查或者入狱。至于红卫兵群众,在1968年就开始被裹挟到轰轰烈烈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不下乡的也到了工厂或部队的基层,到1980年的时候已经有1700万人下乡。

“受命造反”中的领袖与群众

当我说红卫兵的造反还是一种“受命”或“受控的造反”的时候,意思并不是说发令者能够完全控制这一过程,更不是说发令者能够以此实现自己的目的,而是说,红卫兵之所以能够形成一场大规模运动,的确是发动文革的毛主席动员或授命的结果,而且,不仅在红卫兵这一从属性运动中,就是在整个“文化大革命”中,也始终是他在起中心或主要的作用。

文革中的“领袖和群众的关系”是一个特别值得探讨的问题,在文革中,领袖和群众这两者实际是分不开的,王绍光在其《理性与疯狂——文化大革命中的群众》(更全的版本易名为《超凡领袖的挫败》)一书中,对武汉造反派群众参与文革的动机和行为有详尽的描述和分析,但他似乎没有充分注意到群众和领袖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中的主次之分。他反对“领袖中心论”,认为“毛中心论”需要几个假设:一是发动者有明确的目的和实现目的的总体计划;二是有一种神奇的权力能保证其宏伟计划能够像他希望的那样实现;三是大多数人可以很好地理解领袖的意图和计划,并愿全心全意来执行计划,即只有从上到下的单向沟通。但他的这几个假设似乎过于刚性了。如果要这样才算“中心”的话,那么任何人都不会成为“中心”。王绍光在其翔实著作中对许多事实的描述是有道理的,是符合实际的,比如他指出造反派中的许多人其实是相当理性的,各有自己的打算,决定参加哪个组织多能找出合理的解释(但也有随机和偶然的参加),但是,他可能低估了在群众行动的“广场效应”中,造反派也有非理性或者说疯狂的一面。而且,在造反派中最年轻的一支、即作为急先锋的一支那里,表现出更多的疯狂,而中学红卫兵又比大学红卫兵更加充满非理性的激情、非功利以致甘愿牺牲的精神。红卫兵后来分裂为誓不两立的两派组织武斗不止,也不仅有理性的算计,更有信念、激情和宿怨等各种情感的介入。双方都绝不认为自己这样做是反毛主席,也都不认为自己保守,而认为对方才是这样。他们深受斗争哲学的影响,甚至也深受领袖的鼓舞,因为毛主席也就是这样斗出来的,而文革也正是这样一场既是社会阶级的、又是党内路线的殊死斗争。他们要通过斗争“打出一个红彤彤的新世界”。但是,他们后来终于明白,他们的“敌人”其实是和他们差不多一样的人,都是一副棋盘上的棋子,而问题还在于,摆出这副棋盘的人,也不能完全按自己的心意挪动这些棋子,收拾不了这一残局。但他毕竟还是有相对于群众的决断权力,可以撤掉这些棋子。他解决不了红卫兵的派性斗争问题,但可以把两派都送下乡去。而在此之前,红卫兵毕竟也部分地实现了他的一些目的,比如清华蒯大富率领的红卫兵在“打刘(刘少奇)”中的突出作用,南开红卫兵的所谓“揪出叛徒集团”,都为他打倒党内的“资产阶级司令部”立了功。

……

附三:

采访蒯大富(节选)

--田炳信“乌有之乡”网2008年3月5日

蒯大富距今28年前,曾是中国大地上名噪一时的人物,他当年是红卫兵五大造反派司令,现在50岁到70岁的人,恐怕不知道蒯大富的不多。蒯大富是玩火者,也是纵火者;是文革的早期产物,也是文革后期弃物;是政治的精品、装饰品,也是政治的牺牲品、试验品。

……

田炳信:文革初期,你就进入了北京市革委会的班子,那时是一种什么情况?

蒯大富:当时北京市大部分领导都被打倒了,司令员啊什么的,北京举行外事活动怎么办呢?就剩我们这些人了。周恩来第一桌,我们就第二桌。比较荒唐的东西。我们不是经常参加各种外事活动嘛,经常就大帮哄啊,“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毛泽东在1966年的时候,已经和刘少奇比较对立了,但是毛泽东怎么能把刘少奇扳倒?毛用了很长很长时间的考虑,终于下了这个决心:就是从基层发动群众。

田炳信:灶底抽薪。

蒯大富:釜底抽薪。1966年,毛泽东把周恩来派到东欧去访问,23天,到罗马尼亚。自己呢,不在北京,他跑南方去,杭州。这时出了聂元梓的大字报。聂元梓大字报以后,整个北京就乱了,当时刘少奇和邓小平在北京主持工作,当时北京一乱,按照共产党的一贯做法,就是派工作组。可是他们自己也没有把握,当时邓小平和刘少奇,坐专机到杭州去请示毛泽东,到了杭州以后见到毛泽东了,说:北京的各大学有点乱,根据我们党的一贯做法,想派工作组来稳定秩序,说:您看行不行?毛泽东给他们来一个不置可否,说:你们相机行事吧。这是根本就没答复的答复。怎么办呢?那我在第一线工作,既然让我相机行事,那我就相机行事吧。就派工作组。当时全北京市派出的工作组,就是从各部委抽调了大量的干部,派了500多人。

田炳信:清华大学派了谁去?

蒯大富:其中组长是经委主任叶林,顾问是少奇同志夫人王光美。

田炳信:你见过王光美没有?

蒯大富:我们都见过。学生吃饭她还给学生打饭。清华的都见过。所以当时什么情况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没想到毛主席和刘少奇有矛盾。在我们心目中,刘少奇和毛主席都是国家最高领导人,他们之间有矛盾,我们当时想象不出来,不可能想象出来。我家里是农村的,你怎么能想象出中央的斗争?后来吹牛的时候,我把刘少奇打倒的时候,大家都说蒯大富当年最早看出路线斗争的,不可能。他们工作组一进校以后,立刻就恢复秩序,说实在的也没错。我和刘少奇也没矛盾是吧。他那个修养啊,你怎么可能想到他可能犯错误呢?根本没想过。共产党最大的缺点就是容不得一点点反对意见,你要给共产党提意见……

田炳信:你就找死吧。

蒯大富:那就要整你了。我们就真给工作组提意见了。

田炳信:你当时在班里是什么职务?

蒯大富:我在班里是文革小组组长。

田炳信:班里就有文革小组吗?

蒯大富:对啊,每个班都有。我之前是清华大学广播编辑组组长。

田炳信:舆论工具啊,笔杆子。

蒯大富:工作组第一反应,就是57年右派又回来了。蒯大富就是57年右派。在这种情况下,你就不能想象我们这些人怎么可能和刘少奇是一条线?没有可能。工作组当时什么措施呢?就开始围剿啊,围剿给工作组提意见的人,非常快,快到什么程度呢?就是说,……。我们就和刘少奇工作组斗争,斗争斗争斗争,然后工作组就围剿清华的造反派,当时他们用这种方式围剿,效率是非常高的。所以我们自己都感到自己是反革命了。清华打了800多个反革命啊。我是头啊,第一号。叫“蒯派”。

田炳信:工作组把你树起来了,大几?

蒯大富:大三哪。所以在那种情况下,我已经给我舅舅、给我姑妈,全是共产党员老干部写信,说你们给我寄点钱过来,准备劳改了。做梦也想不到毛泽东突然就回到北京。刘少奇当时以为毛主席回到北京来支持他,你想啊,57年他们一条线的。可是,毛泽东回到北京以后说:看到北京各大学学生运动被阻拦很痛心,谁镇压学生运动啊?北洋军阀镇压学生运动。变了,谁也想不到。所以说在这个时候,刘少奇赶快就把我放了。当时的团委书记说,前三、四天我还见到他,他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命令把你放了。

田炳信:关你了吗?坐禁闭吗?

蒯大富:隔离审查,坐禁闭啊。像现在双规似的。给我关起来了。我根本也不知道。王力、关峰他们到清华来找我,说问我清华文化革命的材料,我当时还怕他们套我材料,我不讲,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上过当啊,所以我不讲。再过几天,7月29号,毛泽东讲:“明天召开北京市文化革命积极分子大会,持有不同意见的同学也可以参加,比如说清华大学的蒯大富。”当时反革命都没摘帽子啊。当时兴奋不已啊。

田炳信:你还不知道?

蒯大富:我不知道啊,贺鹏飞告诉我的。贺龙的儿子,清华大学红卫兵的头,他跟刘少奇的女儿刘涛两个人都是“保皇派”的,学生里面的头。在那种情况下我就参加了,我在二楼,就是人民大会堂的二楼。

……

二、与何新先生对论毛泽东

谨以本文回应“乌有之乡”、“毛泽东旗帜”网们至今仍在上演的“毛泽东迷信”闹剧。

——题记

论毛泽东

何新

1

毛泽东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军事家和政治家,是几千年不世出的旷世天才。20世纪的中国历史是毛泽东一手铸成的。而那一个世纪的世界历史如果没有毛泽东,也必将会是完全不同的另一面貌。他唤起了整个东方人类和新兴世界的崛起。

毛泽东天姿英发,文韬武略,胆识过人。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毛泽东都是一位无与伦比的人物。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政治家,能够凭借几乎一无所有的政治资源,白手起家,在二十八年之间,纵横捭阖,缔造了世界上最大的一个政党,一支战无不胜的军队,一个伟大的国家;从而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地域广阔的中华大国的至高无上的神圣领袖。

世界历史上也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领袖,敢于如此地蔑视包括两个超级大国在内的整个工业化世界以至包括联合国。而面对整个世界的报复、封锁和堵截,他最终迫使世界不仅向之低头,而且为之喝彩,为之鼓掌!当1972年中国使团高傲地带着自己的原则和理念重返联合国的时候,中国人所得到的正是全世界这样的掌声!

2

毛泽东是一个神话。

自1946—1949年间他所指挥的第三次国内战争,双方用兵之数量,其战争规模之宏伟,超越了20世纪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在内的全部战争,也超过了人类战争史上的一切战争。

毛泽东的军事指挥艺术出神入化精妙绝伦。相形之下,西方之兵圣凯撒、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拿破仑,不过如同小丘而已。所谓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不足以状其妙。他实际是运神思于方寸之间,而操胜负于万里之外!其军事指挥艺术之高超,其政治、军事及意识形态整体运用配合之巧妙,超过了人类历史上一切最伟大的军事家。

毛泽东驾驭历史操纵人类的能力几乎来自天赋。如果我们不是由于曾身历其境,我们会象后代一样对神一样的毛泽东不可思议不可想象和不能置信。

毛泽东的个性和人格魅力是无穷的。他具有卓越的艺术天赋、最深刻的直觉灵思和极其广博的人文知识。在对待人的问题上,他关注的始终是群体的“人民”即所谓“大多数”人类权利的普世价值。他永远站在世界上社会上穷苦大众、“弱势群体”即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那一边。

在私生活中,毛泽东极具人情味、幽默感。他知道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万岁”只是一句空话,“四个伟大”不过是小人违心的阿谀奉承。他嘲弄自己既有虎气也有猴气,他相信自己早晚也会被人打的粉碎——不过粉碎而已,有什么了不起?

在政治上,他冷酷无情。只要政治斗争需要,他就会毅然斩断一切情缘、粉粹任何障碍和形成障碍的个人,不论他们是旧日袍泽还是老战友,文化大革命中尤甚!“如果需要无情,那就无情!”“既做狮子又做狐狸。”在政治权谋上,他不过也是一位马基雅弗利之术的运用者。

3

黑格尔说过:仆妾眼中无英雄。但是,那并非英雄不是英雄,而是因为仆妾只是仆妾!英雄也有失误,伟人也有弱点,伟人也有隐私,伟人也有人性。但是,伟人仍然是伟人!托尔斯泰说:一个道德完美的庸夫仍然是庸夫,一个浑身弹孔的英雄仍然是英雄。

全部历史所昭示于人类的,就是人类永远会犯错误。个人会犯错误,群体也会犯错误。领袖会犯错误,政党会犯错误,国家会犯错误,民族也会犯错误。一部人类历史就是不断犯错误的历史!因此历史永远是曲折的历史。为了摆脱某种错误,结果所陷入的可能又是另一种错误。

历史不过是无数错误的叠加而已。历史的终极正义,正是在无终极的无数错误的积累中,才逐渐呈现的。

4

20世纪是人类历史上充满传奇戏剧性的一个伟大世纪。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是这个世纪中卓越拔立的三位真正的传奇英雄。

这个世纪的头十年以1917年10月社会主义革命开始,在60年代后期以中国的无产阶级文化革命而达到一个震撼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最高潮。但随文化大革命的失败,乃以九十年代全球社会主义体制的全面崩溃,转向新资本主义和新帝国主义的全球化运动。

但是,历史远未终结。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留下的精神和政治遗产,包括文化大革命的遗产,仍然会被人们不断地思索和研究下去。

5

毛泽东晚期思想的根本之点在于,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并不是一个静止无矛盾只需要向前发展经济的平静社会。这个社会作为一种过渡形态,它既存在着向前,向更高级社会形态进步的可能,也存在着向后倒退和复辟,倒退回半殖民地和原始积累的野蛮资本主义的可能。

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内部仍存在着极其深刻复杂的矛盾和斗争。这种矛盾中既包涵着阶级斗争和阶级对抗的内容,也包涵着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和斗争。而其根本主题,则是内外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与多数人民大众的矛盾。对这种矛盾,如果统治阶级、执政党处理不好,则发生动乱、暴动或革命是随时可能的。因此,社会革命不会终结,历史永不终结。

我们可以预言,如果在未来某一天中国也终于出现戈尔巴乔夫、叶利钦式的右派政变或以“自由主义”为名义的内外资产阶级和买办势力的联合专政,那么,以毛泽东的名义,中国工人阶级和贫苦农民大众的联盟和革命造反运动就一定会前仆后继地再度发生。

毛泽东已看到这一点。他说:“中国如果发生反共的右派政变,我断定他们是不得安宁的,很可能是短命的。”

因为毛泽东已经把他的革命精神和革命意识形态深深地熔铸进了中华民族的灵魂和政治文化中!

6

英国名史家罗斯在论述拿破仑时曾指出:

“尽管遭受了惨重的失败,他在治理国家,焕发人民才智和运用战争艺术等方面,完全是超群绝伦,伟大之极。

他的伟大,不但在于他那些最出色的业绩具有永恒的重要性,而更在于他的始创性以至在完成所有这些业绩中投入了雄伟非凡的力量——这种力量,使得遍布他后半生征途上的那些巍然屹立的纪念碑,虽然饱受狂风暴雨的摧残,却还是宏奇壮丽!

屈处奴役之下的民族不可能有这样的成就。人类毕竟不以最高的荣誉授予那些谨小慎微、知难而退、毫无建树传于后世的庸碌之辈,而是把它授予胸怀大志、敢作敢为、功勋卓着、甚至在自己和千百万人同遭大祸之际还主宰着千百万人之心的人。”

毛泽东正是这样一个奇迹创造者。

7

文化大革命最终彻底失败了。但是,毛泽东——这个驾驭中国革命彻底改造了中国之人性和生活的人,这个以人民战争的形式领导了二十世纪历史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席卷了数亿人口的伟大国内战争和革命群众运动的人;这个动员了十亿人民,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以超人之伟力,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试图营造一个前所未有的最终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实现人类终极平等的乌托邦理想国的人;这个打破了雅尔塔三强瓜分世界协议、打破了冷战的两极格局,从而使中国屹立而起成为世界之第三极的人;这个导致二十世纪后半期的全球地缘政治发生根本改变的人;这个发起了十字军东征以来最伟大的群众行动、使西方势力被逐出于东方的人;这个最终把亿万人的思念引向天安门前那块孤独耸立的岩石之后的正方形大厦的人;必将永远屹立于人类历史上千古不朽者的最前列!

8

毛泽东去世后,西德总理勃兰特发表的悼词说:“……对一部分人来说他是希望,对另一部分人来说,他是永久的挑战。两种情况都将继续下去,以后一直是如此”。

毛生前多次点名批判过的铁托则说:“毛泽东是巨人之中的超级巨人”。

《毛泽东传》的作者、美国学者特里尔说:“事情总是这么奇怪,五十、六十年代诋毁他最多的政府,1976年却对他的赞辞最多。有些领导人说他是人类历史上一千年才会出现一个的天才。美国《新闻周刊》当天发表的社论标题是《历史上最后一位巨人》。”

没有任何崇拜者会比他生前的对手和敌人,更知道毛泽东存在的意义和份量。当然,至今仍有人躲在阴暗中诅咒他。因为毛泽东仍然是那些人的一个消不去的噩梦。

是的,像毛泽东这样巨大而深刻地影响过世界历史的巨人,是恐怕不会再有了。但他的精神、政治和全部意识形态遗产已永远地存留在中国大地上,笼罩着未来的全部中国历史。

在生前,毛泽东曾经一次又一次地震撼了整个世界。在未来,毛泽东必将成为世界历史中一个永恒的话题——一个神话,一个传奇,一个理想,一个梦境!世界历史由于曾有过毛泽东而不寂寞。中国正是由于有了毛泽东,中国才仍然是中国。也正是由于创生了毛泽东,中华文明才再一次向世界最雄辩地证实了它的智慧、辉煌、它的魅力与永恒的生命力!

论毛泽东

何路社

1

不用转弯抹角我直截了当地说,毛泽东对他为之奋斗一生的政党、阶级、国家、人民及主义过大于功。这是由一个任何拥毛派都无法否定的铁的客观事实所决定的,即毛泽东在革命胜利后逐渐变成一个集权专制者(其萌芽可以追溯到青年时代、延安时期),他统治的时代是一个专制、集权、人治的时代;而邓小平开创的今天的改革开放时代,则是一个相对自由、民主、法治的时代,是自辛亥革命以来中国历史上又一次历史性的进步。

其实,否定毛泽东的专制、集权、人治,与否定毛泽东的“文革”有异曲同工之美。毛泽东没有专制、集权、人治,他的“文革”就一天也发动不起来。人治者“人亡政息”也,所以他逝后不到一个月,“文革”便“寿终正寝”了。而邓小平为中国播下的自由、民主、法治种子,尽管至今尚未完全长成,仍还是“幼苗”,却“改革”就没有“人亡政息”。

我的上述观点并非“首创”,早就有王沪宁先生在“‘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1986年5月发表于《世界经济导报》)一文中“委婉”地道出过“相类似”的道理,只不过用的是“春秋”笔法,以致“行百里者半九十”而已。这正是体制内及想挤进体制内者“说话累”之苦衷,我这位体制外者则无官一身轻,是“巷子里扛木头,直来直去”。

从体制层次上讲,自由、民主、法治比专制、集权、人治进步,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已为实践证明的政治学真理,如果拥毛派连这点都不承认,那就根本不值得也不可能与他们进行正常之讨论。而拥毛派只须看到认清这一点,就会发现他们之许多为毛泽东1957年“反右”以后晚年错误的辩护,实际上是经不起客观事实检验的。

即使在由于权力腐败、社会不公……诸多社会问题引起人们对现实强烈不满的今天——而这一切正是毛泽东遗留下来的专制、集权、人治政治体制所造成,人们是仇腐,而非仇富,如果来一次全民公决,我也敢断定大多数中国人不愿再重新回到毛泽东时代去过以前那种生活!对此,你不妨试去问问中国人数最多的群体——几亿中国农民,试去问问中国素质最高的群体——几千万中国知识分子。这是由利益机制决定而非情绪支配的真正民心,这两个群体中绝大多数者因改革带来的肉体与精神上之自由而受益最大。真金不怕火炼,这民心比金还真。如果有人想逆这一民心和历史潮流而动,美化毛泽东,只能是螳臂挡道,可笑可悲!

不过即便是如此,我仍认为应不以功过论英雄。撇开功过而言,毛泽东确实是一位旷世奇才,无论政治韬略、军事艺术、诗词书法……还是个性品格、精神魅力……上,都是一代令世人高山仰止的伟人。如果有人想在这上面推倒毛泽东,那也是自不量力,蚍蜉撼树谈何易?

2

江山在专制者眼里好比房子,谁修了或占了房子,便是房主,由他说了算。政治家个体的人性中,多少都有专制的基因,其只有通过制度来克服。上个世纪“北伐战争”后,蒋介石把房子原来的几个军阀房主赶走,重新装修了一番,但许多中国人住在里面,觉得还不舒服,很不满意。

于是,毛泽东将这所房子干脆破坏掉,重新又修了一座新房子,大多数中国人刚住进去,觉得新奇、还可以。可住久了却发现太沉闷透不过气来,也不舒服,甚至许多人变得昏昏迷迷,剩下少数清醒的人,屈于房主的威严,也敢怒不敢言,因为先有几个清醒者说了一些不满的话,已被房主扔出去!

毛泽东去世后,新房主邓小平把房子拆去一半,重新又修整了一次,透了些许新鲜空气进来,人们感觉清醒多了;但这重新修整的一半,总是与房子旧的一半不协调,不时弄出许多问题来,多数中国人住起仍不舒服。房主邓小平年事已高,却没有精力资本拆去另一半重新再修。

与毛泽东相比,邓小平是一位开明的集权专制者,他的最大历史功绩,是依靠经济改革开放的力量,打开了毛泽东时代专制、集权、人治的历史闸门,开辟了一个相对自由、民主、法治的崭新时代。尽管这道历史闸门才仅打开半扇,但闸门内蓄积已久的能量已经夺门而出,一泻千里,势不可挡,任何人、任何力量,即使毛泽东再世,也无法将她重新关上。

今日的每一个中国人,都应当自由不忘邓小平。但他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尚未解决的权力腐败和贫富悬殊问题,究其根本原因仍是政治改革滞后。只有一个人的时代过去了,人民的时代才会真正到来。

(注:1992年12月至1993年9月,邓小平的主要工作就是修订出版《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他是把这作为最后的“政治交代”来看待的,对此非常重视。在这个过程中,曾经有人建议把文稿中关于政治体制的内容都删除,但邓小平拒绝了这种错误要求。从《邓小平年谱》看,《邓选》中已收录了他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大部分论述。这在实质上就是他在政治体制改方面的“政治交代”。显然,他放心不下他所念兹在兹的分配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但他这时已经是高龄老人了,已无力再去推进设想中的改革了。他在全书即将编完的时候说:“我算是比较活泼的人,不走死路的人,但毕竟年龄到这个时候了,没有精力搞了。”)

3

毛泽东是先生,邓小平是学生,且某些方面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二者之间也有明显的差异:其区别主要在于着重价值理性或工具理性之分野,毛泽东晚年将自己曾经的工具理性几乎丢得一干二净。

毛泽东是一位浪漫的诗人。讲精神,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讲政治,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文革”涌现一批政治暴发户);讲民粹,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真正动力;讲阶级斗争,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一篇洋洋洒洒数万字的《共产党宣言》,从政治家的视角真正将其读懂了,只有四个字:阶级斗争!毛泽东是中国少数几个真正读懂了《共产党宣言》的政治家之一,邓小平则仅仅是一知半解。毛泽东抓住阶级斗争这个纲治国,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毛泽东时代。

邓小平是一个务实的官僚。讲物质,发展才是硬道理;讲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改革”涌现一批经济暴发户);讲精英,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讲生产力,黑猫黄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一部三大册的鸿篇巨制《资本论》,从政治家的视角真正将其读懂了,只有三个字:生产力!邓小平是中国少数几个真正读懂了《资本论》的政治家之一,毛泽东则仅仅是一知半解。邓小平抓住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治国,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邓小平时代。

阶级斗争学说、生产力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但马克思并没有穷尽科学社会主义真理。我们不仅需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更需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同时须警惕倒退右倾,走上资本主义斜路;且也不要像毛泽东那样嘴上“让人家说话,天不会塌下来……”,讲得比唱还好听,实际上叶公好龙。现在我们讲和谐,讲科学发展观, 但愿不再重蹈历史的覆辙!

(注:据说毛泽东在1940年代回忆自己如何成为马克思主义者时曾说:“记得我在一九二0年,第一次看了考茨基的《阶级斗争》,陈望道翻译的《共产党宣言》,和一个英国人作的《社会主义史》,我才知道人类自有史以来就有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初步地得到认识问题的方法论。可是这些书上,并没有中国的湖南、湖北,也没有中国的蒋介石和陈独秀。我只取了它四个字:‘阶级斗争’,老老实实地来开始研究实际的阶级斗争。”)

4

陈独秀、胡耀邦是君子,邓小平为官僚,华国锋诚小人;毛泽东、周恩来则君子、官僚二者兼俱,且毛泽东偏于君子,周恩来偏于官僚;林彪却是官僚、小人兼俱,而偏于官僚。官僚中有君子,小人中有官僚,君子中无小人,反之亦然。

君子是理想主义,官僚是实用主义,小人是世俗主义。什么是理想主义?热爱真理、崇拜真理、追求真理……什么是世俗主义?利益左右、利益崇拜、利益至上……什么是实用主义?理想主义、世俗主义皆用之,君子、小人皆使之……

法国十七世纪思想家帕斯卡尔有句话非常经典:“原理是直觉到的,命题是推导出的”。思想家或思想者与历史学者不同。思想是自由的,其创新、发现之灵魂是“灵感”(只青睐有准备的头脑);历史研究则是一门学术,其目的是破解历史人事真相,进而研究、发现历史规律真理。

历史研究有两大分支,一为考古,考证历史实物文物(含文字、音像文物);一为考据,考究历史文字资料(含音像资料)。且这两大分支相辅相成,互为佐证。

能够最大限度地占有、接触历史研究材料,为历史研究之关键。对于一些历史探索业余爱好者来说,这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近乎骑自行车亦或驾飞机登月球一般。

5

毛泽东当年选择华国锋,非一大失策,即出于无奈甚或有意为之之嫌。华国锋无德无才,既欠政治主见,更缺政治韬略。先是对“文革”激进派狠下辣手,一网打尽,破坏了政治生态平衡,乃不知政治“食物链”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后又是更不审势,称英明领袖、挂标准像、假“两个凡是”扯虎皮作大旗……可赐一联:神化自我,树一己权威搞个人崇拜;不识时务,为千夫所指成众矢之的;十足小人也。于此,国人却是不幸中万幸;否则,便不会有今日给中国带来希望之“改革”。

一个民族惟有超越实用主义,方能站得高望得远。纵观华国锋从1976年至1981年,其可谓“小人得志,左右逢源”,只可惜“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我们可以再复盘历史,当时华国锋联手元老派粉碎“四人帮”,其实是很平稳平凡的一着棋,完全可以说是有惊无险,胜券在握;而联手“四人帮”对付元老派,则明显毫无胜算,风险极大,不为成人所为。之后,若华国锋有“自知之明”,主动让贤,请邓小平出山,否定“文革”,开启“改革”,方才真君子千古流芳。

他为何不这般?原因在于其与“四人帮”之间的矛盾,主要是权力之争,而非政见之歧。所以,尽管其于粉碎“四人帮”中起了重大作用,并由此而功大于过,但窃以为客观评价历史人物应: 一是不以功过论英雄,如毛泽东,尽管其过大于功。二是毋以成败论英雄,如胡耀邦,尽管其功亏一篑。三是勿以得失论英雄,如朱熔基,尽管其有得有失。

上述三条盖因为,或有人好心办错事,或有人心有余而力不足……但也有人却歪打正着。因此,依吾之见,如何评价华国锋上有三个政治智慧层次:一为小政治小智慧,如部分国人片面歌功颂德。二为中政治中智慧,如当局者予以适度之肯定。三为大政治大智慧,如前述之不以功过论英雄。

6

人民应当怎样制服权力?

人类自有官以来就有权术,至今已有几千年悠久历史,是一门十分成熟的“科学”,内容博大精深,各类权术五花八门。毛泽东熟读二十四史,是这方面之集大成者,他和历代专制统治者一样,深谙人的性与思想,对统治者的统治秩序威胁最大,因此对老百姓的性和精英的思想控制极严,视为洪水猛兽。但过犹不及,惟邓小平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反过来,人民应当怎样制服权力?不知何故,则少有人问津。今日我且抛砖引玉,来敲一下冷门。吾曰:“不用象权术那么五花八门,用机制制度即可一劳永逸地搞定。”这个机制制度之核心为:

一是让权力者相互竞争。反之,权力者之间一团和气,官官相护,则对公众绝对不是好事。儒家的仁义道德曾试图将权力套上权力道德化笼子,事实证明是基本无用的,枉费其一片良苦用心。在利益机制面前——注意,这里是机制而不是诱惑,权力者对仁义、道德之说教是刀枪不入。

二是不让权力者结党。权力者结党竞争对公众也不是件好事。因为,权力的秘密只有两个字,就是“组织”,即通过组织化的国家机器来使分散的各个社会个体必须服从。个人权力背后的支撑是政党组织和国家机器的强大力量,处于非组织状态的社会分散个体公民只能被动地屈从和服从,其可谓“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唯有党政分开,不让权力者相互结党,实行非政党式竞争的可控自由民主政治才能制服权力。

7

冷观南街村之争。网上有关南街村之争,左派、右派及毛系、邓系之间,可谓热闹异常,但于百姓而言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吾既非支持右派却反对左派,也不属邓系更非毛系。自道是一介“胡系”书生,,心中惟有人民。

为此特撰联曰:大庆大寨南街村小靳庄是乌托邦;宝钢小岗华西村大邱庄非理想国;左右摇摆自相矛盾。且哪怕他天高地厚:明知有虎也好,与虎谋皮也罢;不管官场好恶,只问民心向背。

今年是我国“改革”三十周年,谨撰下联以怀恋思想解放的先行者胡耀邦先生(平反冤假错案、发起真理标准大讨论、宽容“学潮”……):利归天下,未曾计多得少得;亏了自己,何尝言大悔小悔;公道自在人心。

毋以成败论英雄,我始终敬仰心中只有人民、充满理想主义的胡耀邦先生:好大一棵树,忠心地祝福,你的胸怀在蓝天,深情藏沃土……写到此处,我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难道我们真的像鲁迅先生所说:“大约国民如此,是决不会有好的政府的;好的政府,或者反而容易倒。”或诚如严复先生之言!“以今日民智未开之中国,而欲效泰西君民并主之美治,是大乱之道也。”

但不管怎样,中国共产党出了个胡耀邦,是中国共产党的骄傲!他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永远温暖着渴望自由、民主、法治的人们……

8

我有三个最有名的当代老乡,即毛泽东、胡耀邦、朱熔基。刘少奇不算,因为其何止是悲剧,悲剧尚无关乎影响历史,悲惨则不。刘少奇不同于林彪,“文革”中他全然没有还手之力,林彪却至少宁死不屈,拼个鱼死网破,打碎了文革神权政治及毛泽东的自信,促使其开始反思,对“文革”进行了调整,为中国日后的终结文革埋下伏笔。“9.13”事件是“文革”的转折点,如同“6.4”事件影响了邓小平,使其对“改革”进行了调整,延缓政治改革,是“改革”的转折点一样。

毛泽东、胡耀邦我已论,现在论朱熔基。朱熔基主政期间的主要政绩,是全力推进了国企、住房、教育、医疗……几项大的改革,使中国的市场经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也正是这几项改革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至今还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近几年社会上流行这样一首民谣顺口溜:“房改是把你的两个腰包掏空,教改是把你的二老逼疯;医改是给你提前送终,企改是把你推下水无动于衷。”便是对这几项改革十分形象具体地讽刺。

我的家门何新先生正是就以上几点对朱熔基抨击的最为激烈,简直到了千古罪人之地步。我却不这么看,因为朱熔基是在政治改革严重滞后的情况下,冒险推进这些改革的;而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其政治效率完全无法保证各项配套行政、福利问责及时跟进,所以注定是个悲剧。勿以得失论英雄,我们对此只能仰天长叹,错不在人,错在政治体制!望诸葛亮的同行们记住这幅名联:“能攻心,即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时,则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人性总有自私——自我本能也好,趋利避害也罢,因为人的生命既以群体的形式存在,也更以个体的形式存在。中共高层领导者间的矛盾或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有人性利害算计的成分,不过之多之少因人因时而异而已。恰似少奇同志之子刘源所言:“祖先的遗留,良心陋习,好赖香臭,像一锅乱炖。”统治者不说穿这些,同样出于利害之算计。不说穿这点非真正的、彻底的实事求是和唯物主义,对此唯有承认这进而以制度引导、制约其,而非将统治者美化、道德化,去“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刘少奇书生政治家一个,高调权力道德修养,作茧自缚,最终害了自己。毛泽东则除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哲学外,还与曾国藩一样,的确得孔子之儒家“仁义道德”真传,其肩不挑担、手不摸枪的去号召中国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将权力优越淡化为:“你们为我服务,我为人民服务”,如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可正是应了“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二者一枚权力道德化硬币之两面,其皆令人深思——“文革”中毛泽东之个人崇拜走向极端为权力道德化之必然。

(注1:毛泽东与林彪是一个历史悲剧性话题。《同舟共进》2012年第1期上,散木先生于“政治诗词‘九一三’”一文中述:“九一三”事件后,毛泽东受到巨大影响,健康状况急转直下,据说他为此一连两天两夜没有入睡,后来又大病一场,甚至在翌年初还曾突然休克一次,此后虽然被抢救过来,身体却从此垮了,心态也发生了极大变化。无疑,真正的“晚年毛泽东”是在“九一三”事件之后到来的……“九一三”事件后,毛泽东是有一定程度的反省的,他也在考虑如何解决“后林彪时代”的“文革”问题。也就在“九一三”事件不久,毛泽东此前于1966年7月8日写给江青的一封信被公开,说明毛泽东早就对林彪有所怀疑和担心,以及在某种程度上对“九大”之后林彪和江青两个阵营的矛盾争斗有所说明。当然,这只是有所补救而已,真正要解决“文革”的问题,必须做出“纠左”的措施。随即,毛泽东于“九一三”之后的1971年10月,决定撤销军委办事组,由军委副主席叶剑英主持军委办公会议,此后叶帅的作用得以突出了。同年11月,毛泽东决定为“二月逆流”平反,一批曾受到过林彪迫害的解放军将帅得以出山,接着周恩来总理抱病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并尝试性地实施“纠左”,把“文革”造成的损害减到最低程度。这一期间,毛泽东除了布置审查“林彪集团”外,还格外强调内部的团结,防止“九一三”事件的恶性影响。于是,毛泽东在阅读“大字本”时,特别要求有关方面注释《晋书》中的谢安、谢玄、桓伊、刘牢之诸传,这四个历史人物均和东晋与前秦的淝水之战有关,而淝水之战是以少胜多的著名战例,东晋的胜利又是和当时内部的“群臣辑睦,内外同心”分不开的。毛泽东嘱咐传阅《晋书》四人传,分明是要求当时的中央领导鉴于“九一三”事件的教训,要“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

注2:美国学者麦克法夸尔在《毛泽东最后的革命》一书中也曾提出,毛刘个性截然不同,毛是一个浪漫的革命家,醉心于斗争和军事行动;刘则有点书生气,喜欢沉思,但是坚定不移,坚忍克己,因而认为刘毛搭档为一“奇怪的组合”。)

9

超越“毛邓”:毛泽东敢的草根“大民主”,邓小平不敢“引蛇出洞”,恐其出洞则成龙;邓小平敢的精英“小民主”,毛泽东不敢“放虎归山”,惧之归山便称王;问天下谁是英雄?

戏说“毛邓”:毛泽东提倡社会实践应第一,却突出政治,将干部变成官场政治运动员;邓小平强调科学技术生产力,反迷信智力,把学校当成考场智力运动会;社会不是运动会,学员岂是运动员。

道不完的“毛邓”:东方毛泽东,天姿英发,学富五车,政治军事智慧富于出神入化似的天赋性、艺术性,而纵横捭阖,运筹帷幄,凭借超人盖世之文韬武略,“梁山寨”红色割据,黄土窑“三国演义”,“楚汉争”得道多助,大气磅礴,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革命,就竟然在东方导演成功!平凡邓小平,浑然天成,识具千秋,治国政务睿智具有鬼斧神工般的自然性、经验性,其外圆内方,灵活机动,顺应实事求是的民心党意,先排干扰“不争论”,后“摸着石头过河”,再“抓住老鼠”才说,举重若轻,一场变中国换时代之改革,便如此不平凡走将过来。小平不平凡、泽东在东方,一代伟人、屹立成双。

附:

王沪宁:“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

(1986年5月发表于《世界经济导报》)

二十年前,中国大地上发生了一场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前我们翻过了这沉重的一页。然而我们有理由不时反思那场内乱。以防止这样的灾难再次发生。

一个民族应该把自己最令人痛心的教训当作一面镜子,时时檫拭,时时映照,以便一代又一代的人不重犯历史性的失误,使整个民族能够持续进步。

“文革”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从观念上说,没有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剥削阶级基本消灭的情况下继续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破字当头”等思想路线,是一个直接思想根源。然而,没有一定的条件,“文革”是难以形成的。除了历史、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原因外,政治体制不完善、不健全是一个不可低估的原因。

从政治体制的角度来反思“文革”,是总结文革历史教训的一个尤为重要的方面。近年来,人们从思想、意识形态、文化、经济等各个角度考察和分析文革,但从政治体制上来反思文革尚做得很不够。政治体制往往是在对一定政治动荡的反思中逐渐走向健全的。一种政治体制,不可能一建立就十全十美。它要在运转中、实践中和动荡中来不断认识自身中的欠缺、弊端和不足,然后来健全和完善它。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渐进过程,政治体制最后便会积重难返。文革固然是一场大浩劫,但它也给我们考察我国的政治体制提供了依据。温故而知新,今天在我们着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时候,从政治体制的角度对文革做深刻的反思,是不无裨益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应当说一个完善的、良好的政治体制应该能够阻止“文革”的发生,因为文革的发动、组织、活动均超越了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均不符合科学和民主的政治程序。但是,当时的政治体制没有这种能力。一九五四年宪法建立的政治体制一下子就被文革彻底破坏了。这是值得我们细而研究的。其他原因暂切不论,我们从政治制度角度来对文革做一反思。

从政治体制的技术角度分析,可以看到下面一些环节的结构和功能与文革未能被制止有一定关联:

一、作为国家政治生活领导核心的执政党内部没有形成一整套健全的民主制度。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浴血奋战、艰苦斗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了党在人民群众中崇高的政治威望,对社会政治生活行使着全面的领导权,这是适应我国发展道路的。但是,随着后来局势的变化和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阶级关系判断的失误,当时党的领袖的民主观念逐渐薄弱,“主观主义和个人独断作风日益严重,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至破坏。”(《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样,到文革发动前夕,实际上形成了这样一种情形:党对社会生活有着全面的政治领导权,而党的领袖对党又有绝对的领导权威。所以,在党的领袖错误决定发动文革时,我们党内不少不同意这么做的干部和党员已无能为力。党内民主制度的不健全,致使我们党无法阻止发动“文革”的错误行为,结果给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造成了损害。

二、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切实有效地行使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按理对发动文革这样一场全国范围的政治运动应当有庄严的发言权和决定权。但实际上文革开始不久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就不起作用了,国家主席等国家领导人都被排挤到一边,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国家权力机关对这场涉及中国前途命运的政治动乱没有任何制约和牵制能力。当然,这和没有严密的党政分工体制有关。由于党政分工体制不健全,政治体制中的权力制衡关系也没有明确建立起来。没有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在一个方面发生偏向时,社会就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三、政治生活中缺乏有力的宪法保证。文革的发生和进程,实际上完全不符合我国宪法的精神和宪法规定。“文革”中的种种做法和手段也是完全不符合宪法的。宪法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权限、规定了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程序。但“文革”不按任何程序地“打倒一切”、“全面夺权”使国家机关陷于瘫痪。宪法规定了国家主席、人大代表和公民的权利与地位,然而在“文革”中这些权利和地位根本没有得到保障。没有一定的专门的宪法保障机构,也是文革发生的条件之一。

四、在社会生活中缺乏一套独立的司法体制。“文革”当中,有许多违反法律的行为,实际上没有什么机构能加以束缚。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缺乏行政诉讼系统,对政治机构侵犯公民权利和人身自由的行为无处申诉,“四人帮”极其爪牙控制的政治机构可以为所欲为,一般公民无可奈何。另一方面,“文革”破坏了一般诉讼体系,公民之间发生的侵害权益的也行为无处申诉,结果出现了一些人打、砸、抢,出现了严重的侵犯人权和人的尊严的行为。不仅如此,公检法机构甚至合而为一,被用来推行“文革”,完全谈不上司法独立。这样“文革”愈演愈烈。

五、政治体制上没有完善的纵向分权机制。建国以后,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由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长期落后的原因,另一方面由于照般苏联模式的原因,结果形成了高度集权的体制。这种体制对于促进一个不那么发达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其有效的一面,但也给政治生活造成了潜在的可能性:即如果发生失误,则整个社会都会被卷入进去。地方没有相应的权限,对上级决策没有法定的自主性。如果给予地方一定的权力,这些权力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规定来行使不受干预的话,那么在发生“文革”这样的内乱时,各地就有可能不被强行卷入一场错误的政治动乱中去,一般机构也无法强迫地方政府做出与宪法相悖的行为。由于过去缺乏这种机制,所以地方在发生“文革”时无能为力。

六、没有形成健全的国家工作人员制度。任何一个政治体制的活动,无论是合乎宪法的活动还是不合乎宪法的活动,均需要一定的人来作为活动的主体。“文革”发生时,由于没有严格和严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制度,结果为“四人帮”打击迫害忠良、安插和提拔帮派人物提供了可能性。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担负一定政治责任的工作人员,应当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任命或罢免,不能象“文革”那样毫无程序地任命或罢免干部。国家相当一级的工作人员,都应通过权力机关来任命或罢免。如果干部制度能保证人民相信的干部担任政治责任,他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抵制“文革”。然而,这套体制在“文革”发生时没有牢固地形成,这样在稳定时期可能有效的干部制度,在内乱中却成了一个重要的不利因素。

七、政治生活中缺乏严密的制度来保障公民的权利。“文革”虽然是一场危机整个政治体制的政治动乱,但它实际上也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一场灾难。“文革”能够发生的一个社会原因,是社会广泛缺少尊重公民民主自由权利和人权的传统。象“文革”那样的侵犯公民民主自由权利和人权的内乱,如果是在一个每位公民都坚信民主、任何侵犯公民民主自由权利和人权的行为均要受到法律制裁和社会谴责的社会中,这种情况是难以发生的。社会民众缺乏牢固的民主法制观念,政治体制有不能有效惩罚侵犯公民民主自由权利和人权的行为,为“文革”的发动提供了一定的社会条件。

诚然,即使从政治技术上考察,“文革”形成的条件也不限于上述几端,但上述几端为期中的基本。一个社会的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可以视为一项工程——政治工程。政治工程为社会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提供有效的技术和设备,保证社会政治生活按照人们选择的原则和方式展开。一定的政治理想、政治观念和政治原则,均需要经过周密的政治工程建设之后才能切实有效地实现。没有一定的政治工程,政治原则是难以实现的。政治工程需求政治技术。经过对“文革”的反思,人们有了这样一个感觉,过去我们忽略了政治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使人民民主专政获得了实现的基本条件。但长期以来我们忽略了如何从政治技术上来建设民主法制的工作,结果当“文革”发生时,没有健全的政治体制来控制和阻止它,反而自身顷刻之间就被内乱破坏了。这个深刻的历史教训是值得我们汲取的。

从十年前开始,我们就高度注重这一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建设性的措施来健全和完善政治体制。近年来又着重提出政治体制改革。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看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从技术上保证政治体制的各个环节能够合理有效地发挥作用,其中包括党政关系、各项权力之间的关系、宪法保证制度、司法体系、集权和分劝之间的关系、干部制度和社会民主化等方面,通过系统的政治工程,使我国的政治体制成为一个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的政治体制?。

通过对“文革”这场内乱的反思,人们深切感到,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应大力开展政治技术研究。一方面通过周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发现和创造适用于中国国情的政治技术。另一方面,应当比较和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所采用的政治技术,对其中合理和科学部分应该加以引进,为我所用,包括社会政治制度相似的国家和社会政治制度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下,有不同的政治原则,这一般是不能互通的。但是作为政治体制,每个人类共同体都会面临一些相似的社会性事物和要求,都会出现一些相同的矛盾和问题。为满足这些要求,为解决这些问题而采取的政治技术,有些往往是互通的。正象不同经济制度下的经济管理技术可以引进一样,不同政治制度下的政治管理技术部分也可以引进,或加以改造。当然,在不同的历史——社会——文化条件下,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特殊的东西。只有研究并采纳了世界上一切科学合理的政治技术,才能建设一个完美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

在“文革”之前,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这方面工作没有进行。今天,在我国走向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我们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要建立一个稳固的政治制度,充分实现社会主义的高度民主。只有这样,“文革”的悲剧才不会重演,我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才会得到空前的发展。

三、余墨

……

重庆模式论

一、关于政治体制的一点哲学思考

体与用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一对重要范畴,泛指本体和作用,且一般认为“体”是最根本的、内在的,“用”是“体”的外在表现。张岱年教授就在《中国哲学大纲》中认为:“西洋哲学讲本体,认为现象是假,是幻;本体是真,是实。本体就是唯一的究竟实在。中国传统哲学讲本根与事务的区别,不在于实与幻之不同,而在于本末、原流、根枝之不同。本根是真实的,由本根发生的事务也是真实的,不过有根本不根本之别而已。与本根对立的,即是‘物’,物是本根所生者。后来有‘用’的名称,与‘体’对立。用的本来意味是功能,衍变而成为‘流行’或‘发见’的意思。体是本原,由此本原而流出或发生者为用。体与用是统一的,即体用一本,或体用一原。有体即有用,体即用之体,用即体之用。体即用之藏,用即体之显。用即由体出,非于体之外别起一用,与体对立而并峙。”

本文即用中国传统的“体”、“用”观来透视中国政治发展的行动逻辑。且我以为具体到政治哲学范畴,概括性而言,于政治体制、政治机制的层次上即为“体”,于政治艺术、政治方法的层次上则为“用”。若以法治与人治为例,在此意义上我们否定人治无疑是正确的,前提是在什么意义上否定人治,否定人治是在政治体制、政治机制的层次上否定其。反之,肯定人治无疑也是正确的,正如光具有波粒二象性一样,权力也具有法治、人治二象性,肯定人治是在政治艺术、政治方法的层次上肯定其。

上述有关法治与人治的结论可以推而广之。其实,人文科学中许多表面上相互对立的观点、学说,凡双方俱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并经过历史的长期实践,仍对峙不下者,实际上都不过是一种体与用之关系。除法治与人治外,物质与精神、利益与道德、市场与计划、自由与专制、民主与集权、公有制与私有制等等,也都无不如此。如果从系统论的观点上讲,我们应物质、利益、市场、自由、民主、法治、公有制为体,精神、道德、计划、专制、集权、人治、私有制为用。因而,我们否定精神、道德、计划、专制、集权、人治、私有制,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还必须进一步懂得,是在体制、机制的层次上否定其。同样,我们从另一角度上肯定精神、道德、计划、专制、集权、人治、私有制,也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必须懂得,是在“用”的层次上肯定其。

这里,我且先举抽象例子,如国家权力资源的配置,从体制、机制上讲,我们必须强调肯定物质、利益、市场、自由、民主、法治;但在实际具体操作中,我们却又离不开和需要运用精神、道德、计划、专制、集权、人治等范畴的政治艺术与政治方法。再如,公有制社会主义有,资本主义也有,不同的是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体,资本主义以公有制为用。政治家的常规价值或领地在于用,用是一种“小”政治智慧,具有偶然性,事在人为。至于体则是一种政治机制,具有必然性,你唯有顺从她并受其限制。体与用这两条腿,我们一长一短,所以行走不稳。大而化之我主张:独党执政,个体竞争;中央集权,地方自治;国家权威,社会自由;以行中庸之道。前者为用,是技术层面的形而下之器;后者谓体,为制度层面的形而上之道。“道”与“器”的关系非常明确,道是器的基础,器是道的表现,无“此道”亦无“此器”。

不妨再举现实具体的例子,去年以来“重庆模式”或曰薄熙来先生在重庆之作为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如贺卫方先生“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与刘仰先生“致贺卫方的一封公开信”就各执一端,而方绍伟先生致刘仰、贺卫方的一封公开信又说“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几乎一点没错,“致贺卫方的一封公开信”几乎无一不错,真是不亦乐乎!我则认为三位先生都“书生十足”, 薄先生在重庆之作为中运用精神、道德、计划、专制、集权、人治等范畴的政治艺术与政治方法一点也没有错!政治斗智斗勇中素来智者勇者胜,他错在本未倒置,少了一点从体制、机制上强调肯定物质、利益、市场、自由、民主、法治的大智大勇政治智慧!为这种“重庆模式”叫好恐怕是饮鸠止渴,仅能痛快一时。

与以上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美国精神病学家卢森堡通过长期研究发现:有许多杰出科学家(如爱因斯坦),其能够同时积极地构想出两个或更多并存的概念、思想或印象,这些概念、思想或印象可以是相反的或对立的,可以同样起作用或同样正确。在表面违反逻辑或违反自然法则的情况下,这样两个或更多并存和同时起作用的相反物或对立面的表述,就产生了完整的概念和思想。他将这一现象概括为“两面神思维”,它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法则,也正好印证了本文。而此者,古人是为“权”。只不过那时的“天平”(即“权”或曰“中庸之道”)是经验道德的,现代的“天平”方科学精密(以利益为“权”)。

二、“毛泽东陷井”及“情结”与“重庆模式”

细察薄熙来先生在重庆之作为,实在还够不上一个大政治家水准,倒更像是带着某种孙悟空式的“大侠客”色彩。倘若将中国当成泰国,或许即是又一个“他信”。所以,“泰式民主”也可以说并不一定是个好东西,但这并非说“民主不是好东西”。盖由于“现在说话难,如果主张‘非孝’,就有人会说你在煽动打父母,主张男女平等,就有人会说你在提倡乱交”(鲁迅语),这声明便万不可少。薄熙来先生的先生说其“总体上还是越来越成熟了”应该不会错,只是将来还应更成熟,这大概也是不会错的。写到这里,我并未有丝毫怀疑薄先生的人格、人品,相反数来十分敬佩其的特立独行,比起那些动不动就高喊“杀出一条血路来”或空嚷什么“还权于民”的人来,何止胜出千万米!

只是还是想提醒,薄先生学毛泽东学错了方向,不小心掉进“毛泽东陷井”:迷信专制、集权、人治、精神、道德……这种本未倒置,好比饮鸠止渴,仅能痛快一时。还有一点也切不可忘记,论及天时、地利、人和……毛泽东何人又能企及?前不久竟闻贼逼官反“打黑并非主动”,不知是否真有难言之隐?如此看来,汪洋失在并不是政治智慧上,而是败在必然的制度加偶然的个性上。换句话,汪洋若像薄熙来来真的,广东“民评官”去掉引号,断定其会后来居上之于重庆“官打黑”。与薄熙来相比,中国那么多“平民政治家”真是令“平民”汗颜。难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非也,皆“个人”使然。无私则无畏,与“官二代”或“穷二代”无涉。反道是“吴德有德,吴忠有忠”(毛泽东语)。

“薄熙来现象”的真正意义在于向我们透露一条信息:重庆“打黑”引来全国底层之几乎压倒性的一致叫好,有人却老是担心中国人的素质,不敢贸然行“竞争性政治”,此言该到此为止也。百姓心中有杆秤,谁好谁孬?一点不比某些“智叟”们差。如果我们在县市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大中专院校……实行“竞争性政治”,无数个“薄熙来”就将“变戏法”似地冒出来。这才是“黑社会”的真正克星。而人治则是靠不住的,这不,毛泽东走了,薄熙来也“招了”。但从上述意义上我们应该感谢薄先生将了现行体制一军,一潭死水的中国政界,且观其如何回应。

薄熙来“打黑”底层叫好,自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先从一则案例说起:56岁的重庆长寿区农民易大德,2008年7月29日,是他三儿子的生日。谁也没想到这一天,因为老易一直不答应让大洪湖水产有限公司无条件收回鱼塘,该公司的人员纠集闲杂人员近百人前来闹事,手持凶器将正在进行拉网作业的易大德一家和亲属5人砍成重伤,其中二儿子当日下午死亡。四儿子脑子受伤留下后遗症,大儿子和易大德也躺在医院。这个案件曾由“涉黑”的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经手,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说法。这样极端的例子也许未必典型,但看看身边的社会,对官者、富者、恶者的避退三舍,甚或阿谀谄媚,早已成弱者的生存常识。

当前,权力、资本、暴力(即黑社会,下同)越来越强势,“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使他们大概早已经找不着南北,否则不会把“革命”与“文革”的“教育”忘到九霄云外。可悲呀,经过三十年“改革”后的中国,作为弱者的个体之人民,在三者面前不能不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毛泽东曾经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将几千年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历史颠倒过来为多数人压迫少数人。这一左一右两个极端,我想就便造化出了今天许多中国人的一种“毛泽东情结”。且再这样继续“斗转星移”下去,只怕是总有一天会将人民“逼上梁山”,让历史周期性地震荡循环。

何以权力、资本、暴力越来越强势?一语蔽之:权力的专制、集权、人治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相结合之社会,其必然奉行“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改革”已误入歧途,正好掉进毛泽东所担心的国民党“官僚资本主义陷井”。可“三十年海西,六十年海东”,人家已是去掉“官僚”二字,多少有些“改邪归正”。要解开大陆中国人的“毛泽东情结”,解铃还须系铃人,即唯有使“改革”回归正确方向:将邓小平未竟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与毛泽东开创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革命进行到底。但也有人像薄先生一样“天真”,以为唱唱红、打打黑,就可以治本。

近来,“重庆模式”又是开会又是出书,并闻杨帆先生说已得到中央正式肯定,却从未见过半点“白纸黑字”,那可是要形成文字决议的呀?匆忙“拉大旗作虎皮”,至少是有点底气不足。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都是“水到渠成”,从来没有这般“猴”急。我以为“重庆模式”如此窘迫多少与以下“紧箍咒”有关,即杨鲁军先生在上海“重庆模式”研讨会上之所言:“重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四个直辖市,它的基本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及其运行机制都是由整个国家的制度及其运行机制所决定的,即是说,在涉及民主与法治这种重大而敏感的问题上,薄熙来曾借用体育术语来表达:重庆能做的、所做的,都是中央规定和要求的‘规定动作’,而不可能有重庆自己的‘自选动作’。谁都知道中国目前在民主与法治方面存在不少不足之处,但我们不可能脱离国体、国情来苛求薄熙来同志‘应该如何如何’,而完全不顾和忽略了他只能在‘允许如何如何’的前提和框架下施政。”

杨鲁军先生言下之意,大概是“重庆模式”乃“紧箍咒”下不得以而为之。仍是杨鲁军先生说的:“薄熙来兴许是当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中最富有个性、最不惧挑战的一位了。他崇拜毛泽东(他能整段整篇地背诵毛的文章)。毛泽东一生充满挑战但从未被任何挑战所压倒——毛的这种特异禀赋不能不深深影响了薄熙来。”此言极是也,中国当前正需要薄熙来这种毛泽东式的政治家来打破政治僵局。其意义恰如杨帆先生所言:“在大家惶恐于‘改革丧失动力’的时候,重庆模式的出现,就说明新的政治竞争模式已经出现,富有创造性的实践已经产生而且还会继续产生,突破官僚体制的压制和思想的偏见,人民群众和社会历史是最公正的评审者。”但这也是一着“险棋”,其能否真正成功,取决于一是要避开“毛泽东陷井”,二是要解开“毛泽东情结”。而实现这两条,又必须先松开“紧箍咒”才有可能。否则,既解不开“毛泽东情结”,还会掉进“毛泽东陷井”。所以在我看来,“重庆模式”既还没有生,也还不会死,她已是母腹中搏动的胎儿,不能早产,更不可流产。

“重庆模式”与毛泽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毛泽东是中国当代政治绕不开的一座高山,但不可畏难而迷信。怎样对待和逾越这座高山有着三种不同的态度及方法:一种是左的态度及方法,另一种是右的态度及方法,其最恶劣或最幼稚的代表是“乌有之乡网”和“博客中国网”的“张三”、“李四”们;第三种则是不左不右的正确态度及方法,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都是其一脉相承的坚持者。我们党内于对待毛泽东问题上,持左的或右的态度及方法之人从来就大有人在,而最近似乎有“左的态度及方法”有所抬头之兆象,中央对此应引起重视,再次重提邓小平关于“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方针。左与右都不好,这是常识。毛泽东成功的时候都是既反左又反右的,而他失误的时候则正是偏离了这一正确方向。可毛泽东究竟是一代伟人,在他失误之时仍能保持一份难得的冷静与清醒,从而为邓小平日后的中国“改革”留下了宝贵的政治空间。写到这里,我要说向毛泽东学习:世上本无常胜将军,失败乃成功之母,“文革”为“改革”之父。在这点上,薄熙来不愧为毛泽东的好学生,他在大连、商务部、重庆之敢作敢为,国人有目共睹。中国政改的希望寄托在薄熙来们身上,那些高叫“狼来了”的孩子们,人们早已不去信。

只是孙悟空终究还是孙悟空,即使“紧箍咒”解了,仍难免如毛泽东之自嘲:“身上既有虎气,也有猴气。”因此,有了“猴哥”以后,我们偏不要忘了“国际歌”:“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这样,“紧箍咒”才拿在自己手里,靠得住些。某些“公仆”们又会说“主人”不“绅士”了,可“主人”是“公仆”硬要封的,本来就不“绅士”。杨恒均先生在燕山大讲堂第90期上讲:“重庆很有意思,现在差不多是在搞自治,这比美国那些搞自治的州都走得更远,我就一直奇怪,怎么只有重庆在搞?为什么其他的省份不也搞其他的形式的‘自治’?这不正是我们党说的党内民主的开始?我们党完全可以搞党内民主、竞争,薄熙来搞的新经济政策,走得很远。所以条件成熟时,其他的党员领导干部也可以跳出来,说你不行,我要这样搞。搞来搞去,老百姓就要发言了,就要真正用选票选举哪一个‘共产党领导’是人民的好领导了,这不就弄假成真?”我当然但愿如此。

三、把握意识形态的正确政治方向

唱红火似荼,逆文背反书;羞煞诸左右,中流一砥柱。

——题记

“意识形态与军队属于国家中央政治之单集,若地方有意识形态与军队势必演化成分裂割据。”(引自前面“市场政治论”一章)如台湾(全分裂割据)及港澳(半分裂割据)。但从在2011年12月23日召开的“用非意识形态方法看待重庆模式”研讨会上,我却发现“此地无银三百两”。据萧功秦先生在此次研讨会上透露:重庆公安局曾以官方名义隆重接待《乌有之乡》,在电子屏幕上公然打出“热烈欢迎《乌有之乡》及各界红色网友莅临重庆公安局”。再就是2011年上半年上海开了一个“重庆模式”的研讨会,这个大型研讨会把一大批文革左派请来了,张宏良作为会议的参加者,在博客中是这样强调自己在会上重要性的:“我被安排在主席台就座,后来我因故没有上去,安排我靠前发言,另外让另一个左派XXX做总结性的发言……在这个会上还专门邀请了毛主席生前就名动天下的一些著名学者(指戚本禹等人)在前排就座。”《乌有之乡》是左的重要大本营,上面一些丧心病狂攻击改革开放、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之言论,完全是左的意识形态那一套,早就超出了言论自由的底线,张宏良则是其中的著名极左人士,上述做法自然是向社会上传递了一个信号,那就是重庆是左派的政治后台。这是一种极其严重的政治事件,为什么上面就没有任何人去追究?若加分析只有几种可能:或是中央高层中确有左的思想回潮;或是中央高层中有人想利用左的思潮平衡、抑制右的思潮;或是中央高层已达不成共识而无人敢问及不了了之。早在1998年,曾经任职《人民日报》的马立诚先生出版的《交锋:当代中国三次思想解放实录》一书中,就曾披露过自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始在上层与下层之间的左右思想交锋,及其对中国改革的影响。只是未曾料到的是经历10多年之后,左右之争既未见消停,亦未见结论,反而是愈演愈烈之势。

现在重庆的“唱红”使得一些左派把重庆看作是自己信仰的化身,重庆在他们眼里简直成了圣地“延安”。当然,这只是他们的一厢情愿,其实重庆并没有那么多左的色彩,是一些左的人士误读了重庆,把重庆所没有的东西附丽到重庆身上去了。但对此在政治上我们切不可书生意气,评判“唱红”不能仅凭主观想象上的一些良好愿望或动机,而不看其客观上的许多负面效应,如重庆动用了一些左的意识形态(毛泽东迷信或崇拜),使人们谈到重庆时无不忧心忡忡,总觉得重庆搞的那套是要搞文革复辟,有学者甚至公开说如果薄熙来上台,中国将会是一场文革式的大灾难。应不可否认重庆的“唱红”已形成相当声势,各地争相效仿,以致波及京城,对以改革为核心的主流意识形态大有“喧宾夺主”之态。我们的改革事业远未成功,我认为“唱红”社会上从来就没有人禁止,也用不着去刻意组织、提倡,让其本末倒置的道德说教“喧宾夺主”以利益机制为导向的改革核心主流意识形态。

在意识形态上,所谓的“重庆模式”与毛泽东一些左的错误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毛泽东是中国当代政治绕不开的一座高山,但也不可畏难而迷信。怎样对待和逾越这座高山有着三种不同的态度及方法:一种是左的态度及方法,另一种是右的态度及方法,其最恶劣或最幼稚的代表是“乌有之乡网”和“博客中国网”的“张三”、“李四”们;第三种则是不左不右的正确态度及方法,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都是其一脉相承的坚持者。我们党内于对待毛泽东问题上,持左的或右的态度及方法之人从来就大有人在,而最近似乎有“左的态度及方法”有所抬头之兆象,中央对此应引起重视,再次重提邓小平关于“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方针。左与右都不好,这是常识。毛泽东成功的时候都是既反左又反右的,而他失误的时候则正是偏离了这一正确方向。可毛泽东究竟是一代伟人,与“四人帮”及“乌有之乡”们不可同日而语,在他失误之时仍能保持一份难得的冷静与清醒,从而为邓小平日后的中国“改革”留下了宝贵的政治空间。

我对重庆一直非常关注,首先我认为,重庆在中国未来道路的探讨中首先打破了原来那种铁板一块的大一统局面,确实起到了一种先锋作用,客观上对于中国政治发展未必不是好事。关键是要注意到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之二重性,中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与军队,以避免地方及军队分裂割据;并因势利导,在无缘形成意识形态和军队背景且数以千计的县(市)地方、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实行自由、民主、法治三位一体的自治,既可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行政、企业、事业三大领域因此充满活力,更从根本上改善政治治理,遏制腐败与剥削,建立起一种制度性的社会公平正义政治机制,解开“毛泽东情结”,走出“毛泽东陷阱”,将国家引入到一个长远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中。纵观眼下中国之政治局势,左、右两派政治力量都正在想扭转或扭曲“改革”,但皆受到当局者的打压,利益诉求主要还停留在思想言论上,具体实际的政治行动能力尚十分有限。而当局者也被认知所误导,至今仍在过于保守的“政治改革”决策中一意孤行,无法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剥削,越来越失去民心与激怒“左、右人心”,制度交易费用已难以承受及不能真正完全压服左、右两派,中国政治未来确实有向左或右这两种可能。今年中共将召开“十八大”,决定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拳拳之心唯盼中央不要掉以轻心而有所重视。军队与意识形态相类似,望同样引起注意。

注:1992年年初,针对一段时期特别是1989年以来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邓小平指出:“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右的东西有,动乱就是右的!‘左’的东西也有。把改革开放说成是引进和发展资本主义,认为和平演变的主要危险来自经济领域,这些就是‘左’。”(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

1987年5月,全国整党工作总结会议明确指出:“目前党内存在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一些党员和党员干部还没有从过去 ‘左’倾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他们歪曲四项基本原则,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基本政策持抵触态度,有的甚至阳奉阴违、公开抗拒;一种是一些党员和党员干部经不起历史挫折的考验和资本主义思想的侵蚀,他们怀疑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背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基本政策,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薄一波《关于整党的基本总结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四、别了,所谓的“重庆模式”

最近,人民日报2012年1月9日头版发表的“重庆探索共富契合科学发展”一文称:重庆推出广受关注的“共富12条”,构建起“共富”的制度通道。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反复仔细思考几遍,从重庆至今的所作所为,实在看不出其在制度上有什么新贡献。使民富绝不是分蛋糕与做蛋糕那样简单的“政治艺术”,即使所谓关注民生、建设公租房、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打黑唱红等等,就仅仅是重庆才有且首创吗?如有应学俊先生就论证道:

“——关于廉租房、保障房:君不见,早在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之时,国务院就曾下文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的廉租房住房供应体系。温家宝总理早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今年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68亿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2008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2010年8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宣布,重庆、北京等28个城市列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这些试点城市的公租房建设可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度达493亿元。而在国外,全法国大约有1/4的人住在‘廉租房’里;在美国,凡能够证明处在低收入线的个人和家庭,只需拿出其全部收入的30%支付房租和水电费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廉租房或曰公租房制度的实施,如何到了重庆就成了‘重庆模式’的构成因素之一呢?

——关于‘打黑’:君不见,中央早在2006年2月就部署要求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各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不同程度地严厉打击了一大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对警匪、官匪勾结也同样有成功破获打击的显赫的案例,不光只有重庆才打黑。中国网2009年11月26日报道称,全国‘打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团伙1.3万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9万多名。’何以重庆打黑就成了构成‘重庆模式’的要素之一?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浙江嘉兴早在2008年就宣布将在全国率先取消‘农业户口’,早在2009年中央也已决定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广东省早在2010年就启动了户籍制度改革……为何重庆的户籍制度改革就成了所谓‘重庆模式’的构成要素?仅仅在具体做法上有些不同抑或力度更大一些就可以称为‘模式’?

——关于‘唱红’:早在重庆‘唱红’搞出许多响动之前,各地开展的节日文娱歌咏活动中自发地选唱某些革命老歌由来已久,更不用说全国各地许多公园里老大妈老大姐跳健身舞健身操时自发地播放一些革命老歌……”

其实,重庆搞的仅是一种对改革在所难免之失误最温和的技术性非制度改良。如重庆的土地和房地产政策,比起新加坡或北欧来,就还算是很右的了。若行家却不难发现吊诡的是,恰恰上面所列中最有“重庆特色”的运动式“唱红打黑”, 人民日报却只字未提。这不能不使人们联想起那幅“忘(王)八,无耻”之妙联,而看客之领会甚或误会,正是所要的效果。只是倘若要领会,其似乎也须要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智慧。

但政治上除了有“东西方智慧”之分外,更还有大智慧与小智慧或大道理与小道理之分。为大众谋长远利益算大智慧、大道理、大善,仅为大众谋眼前利益则算小智慧、小道理、小善。毛泽东是向来主张行大善而非小善,如当年他和梁淑溟先生之间就有过“大仁政”与“小仁政”之争。若从政治上的大智慧、大道理来审视这段公案,真理自然是站到毛泽东一边。面对目前由于腐败与剥削所带来的贫富越来越悬殊现象,薄熙来先生若从用的角度,采取一些政治上带小智慧、小道理性的策略先治标,亦当然未尝不可;问题是不可本末倒置,“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急功近利,想走捷径,不更去着眼于难度高风险大且见效慢却具治本性的制度建设,便难免会是行小善、小仁政而失大善、大仁政,非福泽千秋,反后患无穷,终将使国家再次落入专制、集权、人治的陷阱。

有道是“人治者行小善、伪善,法治者行大善、真善”,所以,我要说:别了,所谓的“重庆模式”,与其是萧功秦先生所言的“强人政治”,我以为还是制度靠得住些。邓公也早就有言“大道理要管小道理”,及“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所谓的“重庆模式”不过是又一次“文革”式的试错而已,不同的是她纠正得更快,更理性。而薄先生确有雄才大略是被书生所误,若早采纳我之理论,何至会有今日如此尴尬被动。世界宪政潮流浩浩荡荡,今日之中国专制、集权、人治已是强弩之末,薄先生的“下任”当吸取经验教训,像毛泽东说的和邓小平做的那样“将坏事变成好事”。从这种意义上我早已说过:“‘重庆模式’既还没有生,也还不会死,她已是母腹中搏动的胎儿,不能早产,更不可流产。”

注:1953年9月8日,周恩来给政协常委会扩大会议作了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报告。随后转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扩大会议,请了各界一百多人参加。梁漱溟也列席了会议,在9月11日下午的大会上发言。他说:“希望共产党进了城市不要忘掉农民。有些农民的干部不好,把持乡村政权,违法乱纪,声誉不好,肚子吃不饱,农民没有信心,大批涌进城市当小工,每天可挣一元钱。他们在北京露宿,街头煮饭,影响市容。公安部门把他们遣送回去,他们明天又来。工人有工会可靠,农民的农会却靠不住。有人说:‘工农的生活有九天九地之差。’工人在九天之上,农民在九地之下。希望对农民行仁政,要体恤农民。”又说:“尤其共产党之成为领导党,主要亦在过去依靠了农民,今天要是忽略了他们,人家会说他们进了城,嫌弃他们了。这一问题望政府重视。”当天毛泽东并不在场。

9月12日,会议继续进行。毛泽东也来了。在彭德怀作了抗美援朝的报告后,大家请毛泽东讲话。毛泽东说:“有人不同意我们的总路线,认为农民生活太苦,要求照顾农民。这大概是孔孟之徒施仁政的意思吧。然须知有大仁政小仁政者,照顾农民是小仁政,发展重工业,打美帝是大仁政。施小仁政而不施大仁政,便是帮助了美国人。有人竟然班门弄斧,似乎我们共产党搞了几十年农民运动还不了解农民。笑话!我们今天的政权基础,工人农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一基础是不容分裂、不容破坏的!”

制度文化论

一、制度决定一切:从毛泽东到邓小平

白桦最近的长诗《从秋瑾到林昭》,不过是“回应”我专制、集权、人治谓毛泽东“死穴”及制度兴国的观点,亦可是一“佐证”:地上的林昭死于怀疑“天上的太阳”,“天上的太阳”自应有“天上的责任”,且不说她“百身莫赎”,也终不至“比鸿毛还轻”?

林昭是被以“精神分裂症”名义“赐死”的,其实这一“罪名”倒也非全无“道理”。她确是一位“堂吉诃德”,以“精神长矛”去挑战“制度风车”。我们这些旁观的才是或真或假的“正常人”甚至“智者”。

邓小平就全然没有林昭那般“惊天地,泣鬼神”,他只是举重若轻的轻轻地撬动了一下制度,不动声色之间,便像“大圣”拔一根毫毛,变出“猴”万个,直把玉皇大帝扯下“神坛”来。

上述文字是否有些太“冷静”?何况是针对如此一位“烈女子”!但在真实面前我却无可逃避,还也是为了下一代“林昭”们,别“再来翻县志,就看见每一次兵燹之后,所添上的是许多烈妇烈女的氏名”。

二、政治体制设计刍议

政治体制是人为设计的还是自然演进的?这并不是一个什么新的话题,早在二百多年前,美国政治家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的开篇就曾经提出过:“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

美国的经验似乎告诉我们,美国的政治发展主要是人为设计的,美国的政治家在建国之初,就以本国的政治实践为基础,并借鉴欧洲各国政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通过深思熟虑的理性思考后设计出当初的美国民主政治制度,这一制度安排到目前为止已经延续了二百多年,经受住了种种考验,且至今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如果更仔细地想一想,美国民主政治制度设计的成功,其从理论至现实,也仍是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自然演进的。正如托克维尔所说:“真正的知识,主要来自经验。假如美国人不是逐渐地习惯于自己治理自己,他们学到的书本知识今天也不会为他们的成功提供太大的帮助。”

英国的经验却又似乎告诉我们,英国的政治发展主要是自然演进的。英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历史十分漫长,至少经过了数百年的自然演进才形成一套完整的民主政治制度。其间,是通过各种政治力量的不断博弈,通过一个个具体政治事件的解决,逐渐实行一项项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而最终实现政治发展的。可是,英的经验也并非只有自然演进而没有人为设计的成份。譬如,英国政治学学者的政治理论对英国的政治发展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仅举1885年出版的《英宪精义》一书为例,其所阐述的宪政法治思想,就对英国政治发展显然具有建构性的作用。

美、英两国的经验其实是相通的,即一种好的政治制度设计安排,有利于政治发展的自然演进,政治效率较高;反之,一种既存的坏的政治制度,则阻碍政治发展的自然演进,政治效率较低。具体到中国今天的政治现实,我们正面临的不是社会制度的选择,只是一种政治体制的选择,是在既存的有根本缺陷的政治制度基础上自然演进?还是在一个重新设计安排的缺陷相对较少的政治制度基础上自然演进?现在这一选择的历史过程正在进行,她取决于当前中国各种政治力量和社会思潮之间博弈与交锋的结果,我们有理由期待一个几千年生生不息的伟大民族作出正确的抉择!

历史自古不是华山路一条,而是条条道路通罗马。但最近的路却必然只有一条,或是说在这里,能够通向罗马并不是真正关键重要的,这是一个假问题,真问题和真正关键重要的是怎样通向罗马尽可能最近,即真问题是政治效率。历史就总是在各种通向罗马的可能道路中进行选择。当我们回过头去总结历史时会发现,历史进程中的任何偶然性都有必然性,任何必然性都有偶然性。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一方面,隐藏在复杂历史现象背后的历史发展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另一方面又是,事在人为,人在历史中具有极大的能动性,可或延缓或加快历史的进程。

三、议制度与文化:从鲁迅到王沪宁

谨以此文向“高贵者”们挑战。 ——题记

毛泽东当年曾有句名言“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这“最高指示”想必是有些“偏见”,猜其本意应是叫人不要盲目去迷信所谓的“权威”、“大师”、“名流”、“高官”、“富豪”、“专家”、“学者”、“教授”之类吓人头衔,为普天下人微言轻的无名之辈者“平民”、“百姓”、“布衣”、“草根”及“一介书生”们站起来“造反”壮胆!好,且闲话少说,还是言归正传,容我先从鲁迅先生慢慢地谈起。

鲁迅是一个谜或悖论,要认清鲁迅就要解开这个谜或悖论:他以那么犀利的笔锋批判国人的种种弊病,深刻如鲁迅,其批判不可谓不力,他当年的一些针贬,至今仍未过时,是常读常新,令人拍案叫绝!国民党《中央日报》当年的预测“一星期后也许人就要遗忘”是失算了,然而却也近一个世纪下来,鲁迅所批判的种种弊病样样照存,不仅病势无改,甚或与时俱进,让人扼腕叹息!人们不禁感叹:究竟是制度病了根在文化?还是文化病了根在制度?

所以,汪晖先生有洋洋数十万言说鲁迅“反抗绝望”;在我看来则更是“绝望地反抗”,其大致也不会错。而且他至死没有明白这绝望究竟来自何方?她不是来自人或人的“国民劣根性”,其是来自制度或制度的“专制劣根性”。反抗之方向都弄反了,按照数学上的“反反得正”原理,岂不就正好等于白反了吗?制度以逸待劳,人是斗不过她的。白反之后,当然便是绝望,甚至连自己曾经提起过的“科学”这味药方也“绝望”了。

大约原故在于鲁迅其实并不真正懂政治,文字是其长板,政治则其短板。毛泽东其实早就看清了这点,没有道出只是自有原因。鲁迅从“文化决定论”到批判改造“国民劣根性”……他都书生十足。早其之前梁启超也讲过,甲午战争中国失败,表面看是器物有差距,再细看是制度上有差距,再往深里看是文化上有差距。制度文化的本质说穿了就是某种制度下的习惯,非一定时间不可能养成起作用,少说也在几十年后。这便显得过于迂远,好比一所腐败的房子正在起火或火患已经一触即发,他们却要从千里之外去取水来救火或预防火患。

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中就谈到:“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进而更叹道“对于这样的群众没有法,只好使他们无戏可看倒是疗救”。这类的观点在他的文字中举不胜举。然而毛泽东只轻轻地撬动了一下制度,群众便从“人头”与“女尸”的看客变成董成瑞、黄继光之舍生忘死。奴性实在属专制制度养成的,市场中就只有顾客没有看客。

俗话说“远水不救近火”,正确的常识是就近找水取水,先将火患解除后,方可谈得上从长计议。此近水与彼远水正好相反,为从“制度决定论”到批判改造“专制劣根性”……自辛亥革命以降,名正言顺的皇帝是没了,但变相的皇帝以及无数的土皇帝却从未绝迹。窃以为拙作《中国政治改革常识》找到了此处近水,其可谓“半生得来非寻常,满纸论去皆伴泪”,谨拜国人与当局“先一读吾言,后三思尔行”。

也许国人还会说:在封建专制的文化土壤里长不出自由民主之花果,你只是想引进优良品种,鲁迅却是想改良土壤,不然桔生淮北则为枳了。这话与鲁迅当年如出一辙,而鲁迅更俏皮幽默:“大约国民如此,是决不会有好的政府的;好的政府,或者反而容易倒。也不会有好的议员的;现在常有人骂议员,说他们收贿,无特操,趋炎附势,自私自利,但大多数的国民,岂非正是如此的么?这类的议员,其实确是国民的代表。”进而鲁迅这样立论:“此后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

但鲁迅恰恰把因果搞颠倒了。就像当今世风日下,病像固在道德精神领域,病因却是精神道德之外。哲学家斯宾诺莎对此就曾有一番精到的论述:“作奸犯科的原因与其说是由于民性的邪恶,不如说是由于政权腐败。”存在决定意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就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一样;不是政治制度适应文化素质,而是文化素质适应政治制度。因此自然不是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形式的制度;而是有什么样的制度,就要求什么形式的文化。如两岸中国,同宗同文,制度不同则国民相异。更有“文革”中的大陆人与“改革”后的大陆人,先撇开素质是进了或退了不说,变了却是有目共睹。有王沪宁先生云:“由于文化传统的相对稳定性和顽固性,因此,它的变化相当缓慢和困难,因而,就基本方面而言,是文化传统和国民素质制约了政治形式,而政治形式总的来说只是文化这一深层结构的外化而已。”这更只能说明制度是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一如生产力于生产关系。

王沪宁先生的背后是鲁迅,而并非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严格地说,鲁迅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只无意中道出外国人的不少优点也是中国人所本有的“因了历朝的压抑,已经萎缩了下去”,以及偶尔承认“老百姓虽然不读诗书,不明史法……但能从大概上看,明黑白,辨是非……谁说中国的老百姓是庸愚的呢,被愚弄诓骗压迫到现在,还明白如此。”他是人为的被拔高了。无独有偶的竟是王沪宁也鲁迅式的无意中道出:“‘文化中轴的政治文化’扎根于中国历史—社会—文化的深厚且肥沃的土壤,不可能轻而易举地被变革,而只有现实变革了,它才会发生变革,而且这种变革往往不同步。”和偶尔承认“政治体制的改革更为直接地推动了政治文化的转变,思想解放、民主体制的健全、民主政治目标的确定、教育发展、文化开放及许多具体制度的建设助长了政治文化的转变。”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道德肯定是一种文化,再泛化一点,连坐行都有文化,更不消说男女了。人之初父女、母子、兄妹……之间的性关系曾经是正常的,只是随着婚姻、家庭的出现才逐渐受到限制,最终形成了历史的社会家庭之性道德伦理。物质与精神及制度与制度文化两者同步存在,密不可分,之如物体与影子的关系,其诞生无所谓先后。原始社会人之初的“制度”为一种自然状态,人类文化便也相应为一种自然“文化”。随着婚姻、家庭、私有制、阶级、国家……这些“物化”制度的诞生发展,“影子”文化才跟着变化,形同影随。其好比年年春天每当一股冷空气南下,便有某种植物开花——民间俗称“冻花”,冷空气为“物体”制度,植物开花则“影子”文化也。

总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是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常识。实际上政治制度才是土壤,民族个性则是品种。几千年来,我们之民族个性正是桔生淮北则为枳了。文化既是历史的更是当代的。文化中轴的政治文化也须一定的政治制度为基础,“皮之不存”则“毛将焉附”?所谓的“国民劣根性” ,大抵似巴甫洛夫先生的“条件反射”,如媒体人陈行之所述出版界情形,即“条件反射”之典型范例,只须制度“条件刺激”改变,久而久之,便会自然消失。即使“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也恐怕要算“人的劣根性”。若硬要先改变“条件反射”,则你是无从下手的,其与“鸡生蛋还是蛋生鸡”风马牛不相及。现在人们常问“你今天被‘潜规则’了吗”?实在是该问“你今天‘条件反射’了吗”?只有国人一些个体的“无条件反射”,这种由“基因”存在决定的意识,要想改变眼下恐非科学力所能及。

可是现在比如在反腐败问题上,长期以来,我们认为教育是根本,过于强调思想教育的作用。相对于思想教育来说,制度就是社会存在,是“皮”,教育则是附于制度这一载体上之“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实践证明,教育确有先导之功,但是,我们必须以制度作为载体,教育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制度对人的引导、约束、激励作用远重要于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只是辅助手段,政治制度建设才是根本措施。如果不这样认识问题,不主要通过改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权力腐败问题,而主要依靠思想教育反腐败,那就犯了唯心主义的错误,甚至是“形式主义”的假反腐败。所以,我以为反腐败的核心也就是政治体制改革。首先就要着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解决权力专制集权这个制度性问题,以从根本上制约权力。否则,在权力专制集权的制度框架内,即使是实行了许多具体的反腐败措施,如加强思想教育,也还是不行的。

对于腐败现象,许多学者也倾向于用文化来解释。比如泰国的腐败之所以要比英国严重得多,是因为泰文化比英格兰文化更易于助长腐败。即英国人从来就以一种“现代型”的态度看待权利和法律,相反泰国人则更看重地位、特权和人际关系的价值,比较容忍领导人利用地位和特权,这就容易产生腐败。但大量例证表明,当代泰国中的那些腐败现象曾在都铎王朝的英格兰普遍存在。由此可见,腐败现象不是一种凝固的文化传统产物,而是某种社会制度实践结果。即使在同一文化中,社会制度实践是能够改变而且确实发生着变化,这便会导致文化的变迁。举例如:当荷兰人将欧洲法律引入所谓“荷兰东印度”领地之前,给官员送礼物以及对亲戚特殊惠顾等现象早已普遍存在,但在新的制度环境下却被人们认为是腐败。这一新的文化发展变异,显然不是来自文化本身,而是某种制度变迁带来新的社会价值规范之果。

诚然,制度也不是神,制度仅是道,若人是“魔”,则“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但真正科学的制度可以改造人,将“魔”还原人。毛泽东就曾说过:“人是生活在制度之中,同样是那些人,实行这种制度,人们就不积极,实行另外一种制度,人们就积极起来了”。若在专制制度下,不仅统治者滥用权力腐败堕落;连人民也会“放弃”权利腐化堕落,公民美德以及其政治义务完全丧失,成为唯利是图的小人。对此,卢梭有过精辟的分析,说不可能防止人民的堕落,因为人民的共意难以抵御人民的私欲。著名经济学家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则用理论诠释了卢梭的观点。因此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官员与人民。

看来,所有的“国民劣根性”,其实都可以从专制那里去寻找根源。如所谓的“阿Q”、“看客”、“叭儿狗”、“精神胜利法”、“奴才式的破坏”、“不费心思”之“合群的爱国的自大”以及“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之“寇盗式的破坏”……全是专制之下,国人“最自然”甚或“最佳”的生存法则。当然,也鲜有反抗者们真正之造反,算是对专制者们真正的反动。只可惜每次反动之后,而“老例还是那样的老例”,所以就难免总是又重蹈覆辙。 两千多年来,中国的普通民众在专制暴力下的君君、臣臣气氛中生活了一百多代,便养成了既崇拜又害怕权力,自卑、顺从、依赖,缺乏独立自主意识的民族性格及上述之类的所谓“国民劣根性”。

今天,我们应再次强调制度之改革!!!而文化是由利益支配的,连科学追求真,宗教追求善,艺术追求美,都盖因为真、善、美有利有益于人类。更不消说思想、道德、观念、意识、情感、价值、信仰……这类文化,其与利益全有着更直接的联系。制度则是利益的代表,是利益的“物化”形式。有某种既得制度就有某种既得利益,还有某种既得文化。旧文化对新制度的“排异”反应,不过是新制度诞生的必然阵痛。对于此种“文化”,仅是纸上谈兵解决不了问题,新的文化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还须付诸实践,即必先从改革制度做起。硬要先建好文化,再改革制度,即或是托辞或是偏见。一如国人之性从封建到现代的过程,若要性观念先现代,再去改变性方式,岂不是或“缘木求鱼”或“天方夜谭”?

可“草根网”上的“高贵者”宋鲁郑先生在“杨恒均事件检验中国‘民主派’成色”一文中却说:“在法国生活久了,渐渐悟出一个道理。决定民主是否可行的核心并不在选票,不在制度,而是在于整个社会的民主理念和共识。虽然在2007年法国修改宪法之前,总统都是终身制,可连选连任,和发生革命前的突尼斯、埃及并无二致。但法国历史上却从未出现终身总统的现象,没有一位政治人物会超过两任。再比如,政治架构和法国相似的台湾,尽管民进党执政期间一直都是泛蓝占据‘立法院’多数,但都是由民进党人担任‘行政院长’一职,结果造成长期的府院对抗,上下内耗和空转。而法国无论总统来自左还是右,只要出现此种情况,都会提名反对党出任总理。而这些均无法在宪法和制度中找到依据。”因此结论道:“即使民主派要把民主做为终极目标,也要考虑到如下事实:人类历史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在实现工业化之前实现民主的。人类历史上也没有一个后起的国家在实现工业化之前实行民主而成功的。然而,即使一个国家实现了工业化,如果整个社会仍然没有民主理念和认同的话,民主仍然是空中楼阁。”

他又据杨恒均先生的“国籍造假被曝光”之事借题发挥:“在西方,如果发生此类事件,政治人物往往会选择道歉和辞职,以求得原谅和未来的东山再起。上个月年青有为、颇有前途的德国国防部长就由于文凭造假东窗事发而不得不黯然退出政治舞台。然而杨恒均自假中国公民真相大白于天下之后,如果说杨恒均先生造假和他失败的危机处理只是显示他自己民主理念的缺如,是一个伪民主主义者,哪么他的支持者的表现则证实了这个民主派整体的民主理念的严重不足。到目前为止,他们的表现可总结如下:为杨恒均辩护者有之、攻击质疑者有之、无条件支持者有之。简直是台湾陈水扁贪污案东窗事发后民进党的翻版。完全是只问立场,不问是非。”宋先生是一例活脱脱的“近视眼主义”者,他好像未知有哲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亨廷顿即指出政治制度的适应性是“后天习得的”,承受环境挑战越多,经历时间考验越久,则越具适应性。政治制度决定政治文化须假以时日:冰冻是一夜之间,三尺非一日之寒。想当初西方政治制度下的政治文化之表现,与当今的台湾地区、突尼斯、埃及怕也是并无二致,彼此彼此而以。

还有方绍伟先生曰“文化是制度之母”,非也;应“实践是创新之母,创新是认知之母,认知是制度之母,制度是文化之母也”。 注意,这里认知是一种创新文化,以区别于由制度决定的制度文化。比如,改革前我们曾经的“铁饭碗”就业文化,便是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养成的,通过实践创新,认知上打破这一框框,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后,其不是早就业已为“跳糟”与“炒鱿鱼”之就业文化所取代了吗?再甚至如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这项制度,尽管其与中国传统生育文化完全相背,竟也同样能够靠强力推行不误,而且随着这项制度的实行渐渐改变了国人之传统生育文化。日前人们的计划生育“自觉性”已是今非昔比。但只要重新回到以前的自然生育制度去(包括经济条件),那种传统生育文化便一定会“卷土重来”。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官员“眼睛向上”这种政治文化是由制度所决定的,人们更是心知肚明。

其实,一位被中国政治学界所遗忘了的民国时期颇有造诣的政治学者刘廼诚先生,早在70年前就于《政治建设与制度精神》一书中指出:“政治制度与政治观念附有连带关系,并互为因果。例如,政治制度于成立之前,必能为一部分积极活动的分子所认识,知其存在尚不够,更须能诚意接受,而后政治制度始能真正存在。此言果确,则制度观念系起于对于政治制度之认识,必先有制度之雏形,然后制度观念始能初步形成。但政治制度之确立,则有待于制度观念之发达,逐渐普及于多数人民。”在这里,刘廼诚先生讲得十分清楚,制度观念是对制度实践正反经验的认知,它来自实践又高于实践,属于一种创新文化,而且这种观念或者说认知起初只能存在于一部分先进分子的头脑中,当它转化为制度并付诸实践,就会慢慢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接受,只有当这种“制度观念”达到“发达”程度,社会大众都普遍接受形成新的政治文化以后,其制度便算真正确立。总之,哲学思维的革命是根,制度实体的创新是干,而新文化的孕育只是绿叶、花朵与果实。

关于俞可平先生所说的许多改革以来新的价值观念,如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善治、善政、宪政、合法性、以人为本、公民社会、和谐社会、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益政府等等,这些新政治文化增量,说到底都是由市场经济制度,及为适应这一经济基础政治制度上所进行的一系列小打小闹式变革带来的。其一如孙康先生在“计划经济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制度根源”(《炎黄春秋》2010年第4期)一文中所论证的事实:改革前的阶级斗争扩大化政治文化,是由计划经济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决定的。所以,自由、民主、法治新政治文化的最终确立巩固,尚有赖于滞后的政治体制改革迎头赶上。

王沪宁先生在《比较政治分析》一书中,断定政治社会化及政治熔炉具有变革甚或创造政治文化的特殊功能,这只不过是一个“传说”。因为政治社会化及政治熔炉之功效的发挥是以经济、政治制度为基础的,否则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事实上正是如此,由于政治改革滞后带来的权力腐败与社会不公,尽管我们对“文革”的阶级斗争扩大化极左政治文化不遗余力地否定、批判,却至今仍然没有得到完全真正的消解。还有潜意识中党内部分人的“毛泽东迷信”、社会上的“毛泽东情结”等政治文化,也消解的很慢甚至不时反弹,对改革不断构成阻力甚或风险。这真是“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追问根源其根子还是在于中国政治改革的方向虽然对了,但速度太慢严重滞后,现实充满弊端,比如越来越悬殊的贫富差别、十恶不赦的腐败现象,还有就是不断攀高的物价、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触目惊心的环境污染,叫人怎么不去幻想毛泽东时代?在现行的政治制度框架内,即使薄熙来重庆打黑便也只好借鉴毛泽东搞群众运动那一套形式。反之看看解放初期,革命刚胜利,政治文化即刻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是“迅雷不及掩耳”,许多“润土”、“祥林嫂”们一夜之间就挺直了腰杆,这只能用经济、政治制度变化来解释,用政治社会化及政治熔炉是无法解释的。

那么,是不是政治文化就无关宏旨了呢?当然不是!关于政治文化无形的力量,王沪宁先生在《比较政治分析》中有十分具体的论述,只要不是将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本未倒置,我都完全赞成。并且,尚要特别强调:中国政治改革过程之所以令人难以置信的艰难,个中原因: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与儒家权力道德化叠加在一起的政治文化障碍,不能不是重要因素之一。这种道德政治文化就像大海中的冰山,浮出海面的是为人民服务与儒家之仁政及德治,下面更庞大的部分则是官僚集团利益与法家之政治韬略及权术(吴思先生所谓的“潜规则”)。她带有童话般的美丽,如家喻户晓的“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之传说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名句,早就为统治者树立了楷模。但在我们的历史中却又是多么难以见证。非但如此,官场上充斥的反是阿谀、贿赂、诡计、讹诈、机巧与欺上瞒下、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相互残杀等等。

梁衡先生最近列出影响中国历史的九篇政治美文(《新湘评论》2011年2期),即贾谊的《过秦论》、司马迁的《报任安书》、诸葛亮的《出师表》、魏征的《谏太宗十思疏》、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文天祥的《正气歌序》、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林觉民的《与妻书》、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几乎集中国古今道德政治文化之大成,只可惜漏了一篇,这可爱的“十景病”还少了十分之一。正是国人面前悬置的这颗诱人的政治乌托邦果实,在阻碍着目前中国政治改革僵局之打破,有待于我们认知上重新审视这种政治文化。本书“权力唯物论”一章做的正是此番功夫,其结论则为:否定权力道德化,肯定权力唯物论,方有可能进而实行以权力优越和权力竞争及权力制约为向导的政治改革。总之,我们的政治文化面临着最深刻的变革——当然,其前提是政治制度先变革。即如H.爱克斯坦所认为:“‘转型’指的是运用政治权力和技能,从根本上设计变化了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从而带动文化模式与文化主题的变化,使社会和政治体制走上新的轨道,迈向前所未有的目标。”政治文化对于政治发展的阻碍尽管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归根结底政治制度比政治文化更有力量。

最后,还必须指出我无意否定道德,相反极其推崇毛泽东那句名言“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只是更以为道德并非否定利益,而且却是利益决定道德。普列汉诺夫说过“共同的利益是道德的尺度和基础”。道德的最后根源乃是利益协调;其直接根源,则是利益共识。即使搬出杨善洲这样的特例,也无济于事。类似的标杆树立得还少吗?为什么总不能普及?我们应当反躬自省了!就以杨善洲为例:他16岁,滇西抗战被派去参加担架队。和他一起抬担架的是一个叫刘贵的40多岁的农民。刘贵用绳索将年少的他套在担架上,万一滑倒,刘贵会拽住他。上坡时,刘贵叫他在前;下坡时,刘贵让他在后。少年的他走得轻松稳当,可刘贵走得挥汗如雨,磨烂的草鞋露出脚趾,在山路上留下点点血迹。这件事在他心里装了一辈子,父老乡亲给予他的真情,成为他日后作为一个共产党人一辈子为人民谋幸福的源泉。后来,村里土改。他家是佃农,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分到一亩地。没曾想,他家分到了10多亩地,从此他可以在自己的田地上种庄稼了。他感恩共产党。但这种生死财产之利益形成的道德情结是“一次性”及“手工化”的,难以永恒,往往会随着利益的变化而变化,如革命战争年代与和平建设时期,人们的利益即发生变化,已不相同。杨善洲的至所以持久,其极具个性,是诸多非制度性之特殊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可遇不可求。过去革命战争年代的利益机制非常“宏伟”:你死我活,争夺政权,常令人热血沸腾;今天和平建设时期之利益机制看似“平凡”: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却也润物细无声。唯有制度化了这种在任何一位领导干部身上,无时不刻地都在自然重复作用的利益机制,才可能像革命战争年代那样,可成批地产生出大大小小、千千万万个焦玉禄、孔繁森、杨善洲们,以带领人民完成我们党社会主义和平建设时期新的长征。

本书前面“政治发展论”一章中曾指出:认知使人的利益不仅以个体、现实的形式存在,也同时以群体、未来的形式存在。若当长远利益与暂时利益,政党、阶级、国家、民族这些群体的利益与个体利益冲突时由认知来协调。确切地说,利益是依据认知而定的,而且实现利益的方式会因认知不同而不同:认知赋予人的利益行为以理性之内容。认知受德才支配,为个体、现实之利益奋斗当然与小德小才相联系,为群体、长远之利益奋斗必然与大德大才相联系,其孰优孰劣当立见高下。其恰如在战场上,雇佣军为个体眼前利益而战必然是小智小勇,志愿军为群体长远利益而战必然是大智大勇。马基雅维利于《君王论》中即持此种论点:“这些雇佣军除了得到微薄的军饷之外,他们既没有忠义之忱和爱心,也没有任何驱动力或者说动机能使他们效命于战场。有必要指出的是那点军饷并不足以使他们愿意为你付出生命代价。当你不打仗的时候,他们愿意为你当兵,但是如果发生战争,他们就退避三舍或者疲于奔命。”因此有理由相信,每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都会去正确实践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的这句话:“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

2008.9.8,2011.4.7

附一:

“条件反射”之典型范例

陈行之

1

有一件事长久地放在我心里。

大约10年前,我负责一个出版社的时候,接待过我很钦佩的学者林先生。林先生说:“我主编的一套丛书在别的出版社遇到了麻烦,不能继续出版了,希望能在你们这里出版。”我问道:“遇到了什么麻烦?”他说:“被出版社上级管理部门点名了。”我明白了,一定是丛书在思想上越界(通常是指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之类),被意识形态管理部门干预了。尽管这样,我仍旧建议林先生把已经出版的丛书留几本给我,我想看一下丛书的尺度。送走林先生,我认真翻阅了那几本装帧朴素的书籍,说实话,这正是平时我追踪和阅读的那类书籍——集萃了我国顶尖学者对自由民主思想的阐释和讨论,有对苏联溃解和东欧剧变内在原因的探索,也有对林昭、张志新、遇罗克式的历史人物的记述和追思,总之,都是在所谓“正宗的”出版物和国家媒体上难得一见的好作品。

在中国,出版人的人格很容易发生分裂——藉着良知,他当然希望把此类书籍接纳下来奉献给读者,然而,对“活着”的最低限度的直觉又提醒他,不行,你不能这样做,否则你就死定了。所谓“死定了”,当然不是说有人把你宰了,也不是说备受蹂躏瘦骨嶙峋面黄肌瘦活不下去了之类,而是指:你会给你所在的单位造成巨大麻烦,被停业整顿、撤销社号、集体丢掉饭碗也未可知。这是因为,中国所有出版机构都是国家的行政单位,它的运行方式和负责人任免全部经由国家权力机构逐级控制,它所作所为必须体现为国家意志的直接延伸,否则,国家力量就会毫不容情地对你下手,与正义与否无干,与违反还是不违反法律无干,甚至与合乎还是不合乎行政程序也无干,整顿你就是整顿你,撤销你就是撤销你,集体丢点饭碗就是集体丢掉饭碗,没有任何商量。

这种后果对任何人的职业生涯都是灾难性的,对这种后果的恐惧甚至要严重于你被人用刀子杀死在办公室,更严重于你个人被国家力量蹂躏得瘦骨嶙峋面黄肌瘦乃至于活不下去,所以,从事新闻出版工作的人,无论社长、总编辑、编辑部主任还是普通编辑,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在这套丛书面前我面临着艰难的抉择。必须承认,我不是一个“愿地下的烈火沸腾,把我和这个活棺材一起烧掉”那类豪迈之人,我很大的愿望是把这个出版社领导好管理好,被新闻出版署评为“全国优秀出版社”,尽可能多出版一些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图书,利润率逐年上升,员工收入逐年增加……在一定意义上,这也是一种责任。现在这种责任遇到了挑战。一个声音说:“陈行之,你可不能把道义良知都卖了,把这么好的图书拒之门外,你作为知识分子总应当有所担当呀!”问题是,出版社真的被撤销,全社二百多口子人全部丢点饭碗怎么办?知识分子这个名称的确很光荣,道义与良知也的确是好东西,但是在可怕的后果面前,它们真的比所有这些东西都重要吗?

过几天,我沉重地对林先生说:“我很难做出安排。”林先生带着几分惊讶看着我,我的态度似乎推翻了在此之前他从别人那里得到的对我的印象;作为一个纯粹的知识分子,他同时也为我的怯懦和胆怯感到愤怒,动作迅疾地把我看过的样书归拢在一起,似乎已经没有再谈下去的必要。我为他续上茶,打算再做一些解释,但是当我重新坐下来的时候,我又放弃了,只简单说了这样一句话:“对不起,我们很难反抗体制。”

林先生大概再也无法忍受我的虚伪,带着几分生硬和我道别,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由于有过一面之交,我对林先生也就很留意,据我所知,当年我没有接纳的那套丛书也没有被别的出版社接纳出版,而林先生作为国内著名的自由主义者却活跃在思想舞台上,经常可以从网络上拜读到他的文章。

在我从事出版工作几十年中,这件事微不足道,因为我经历过由于出版政治“不合格”却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作品被新闻出版管理机构点名批评并给我的职业生涯带来巨大影响的事情,然而我没有接纳林先生这套丛书的事却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这里当然有很大的遗憾,但是更多的时候我是在想:如果我们把国家看做一具装备精良的具有强大意志力的机器,那么,它究竟是怎样做到在国家法律、法规之外,通过一层一层行政单位对整个社会进行思想控制的?它究竟利用了我们人性中的哪些弱点?

……我今天要说的,就是这个东西。

2

回望历史,我们常常感到很温暖很振奋,在自由主义思想家持之以恒的推动下,自由与民主不仅作为理念,更作为实践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以多党制、普选制和以最大程度的公民自由为标志的社会政治制度,即使像我们的老朋友朝鲜、古巴之类的独裁主义政权,也不得不在宪法中标示出那里的公民有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公民权利中最重要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和游行的自由,早已成为现代国家的最重要特征,没有它就等于承认是一个中世纪黑暗国家,所以,尽管极为厌恶乃至于仇恨,独裁主义政权还是不敢从宪法中把它剔除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有理由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感到温暖和振奋——毕竟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君主敢于像几百年以前那样以“君权神授”的名义公开与人民为敌了。

然而,是不是据此就可以认为世界大同,人类社会从此走向繁荣富强了呢?不能。这是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归根结底要受那个国家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的制约,即使全世界都在遵从“普世价值”或者说自由民主理念,也不能排除某些国家仍旧在历史延续下来的老路上蹒跚,延续保守的政治传统,这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然而,就像我前面说的那样,时代毕竟不同了,即使被称之为极权主义的极少数国家也没有胆量公开申明不允许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更不敢宣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和游行”属于非法,问题是,极权主义者从本质上来说,无法容忍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更无法容忍所谓“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游行、示威的自由”,一天也不能容忍,于是我们就看到了如下景象:被写入宪法的上述种种公民权利不断被国家力量以行政的和非法的手段稀释和过滤,到头来就连字迹都看不清了,只剩下强大的国家意志在封闭起来的国土上蛮横嚣张。

仍然以我熟悉的出版为例。我国出版单位的图书出版程序是这样的:书稿经过责任编辑初审、编辑部主任复审和总编辑终审,获得通过以后再经过编委会(通常由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辑组成)集体讨论,然后列入选题,选题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获得批准即可印制发行……进入我们视野的每一本书大体上都经历过这样一个过程。从表面上看,这个过程似乎就像女体一样细腻滑爽,感觉很舒服,然而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这里的每一个环节都隐含着必须遵守的种种坚硬的“行业规矩”,换一句话说,每一个环节都承载着外人不知道的约束机能。

3

……什么是舆论控制呢?我们看教科书解释:“社会的稳定、发展,必然要求有代表这一社会主导阶级根本利益的舆论。所谓舆论一致性,是指涉及根本问题的舆论能为绝大多数人接受,能引导绝大多数人的思想和行为。近代和现代的政治领袖无一不在作这种努力。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对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努力把人民的自发舆论引导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上去。在中国现阶段,一方面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这一带根本性的舆论上保持一致;同时,人民群众对各个具体问题发表不同意见,形成不同的社会舆论。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鉴别和引导,逐步形成有利于人民、有利于社会主义的舆论,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

这就是说,舆论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只是统治阶级依据自己的意志、根据现实政治需要引导和控制社会的重要手段。所有手段都要经由某种形式的工具运用才能达成效果,这样,如何控制思想传播的第一道关口——新闻和出版——就成为了国家意识形态管理部门最为操心的事情。

……出版行业全部成为了只有国家机构才可以经营的肩负意识形态宣传功能的特殊行业,这意味着神圣的国家宪法被国家行政力量消融,意味着国家行政力量对民间声音的绝对封闭,意味着国家行政力量从最基础意义上剥夺了民众表达思想的自由和伸张意志的自由。……由此可以看出,新闻出版之作为“肩负国家意识形态宣传功能的特殊行业”

并非源于国家法律规定,而是源于于国家对新闻出版施行的种种行政管理措施,国家意志决定着每一份报纸每一本书都只能彰显政府意志而非公民主张,报纸和书籍只能是政府意志的舆论阵地,而非公民思想表达的自由平台。我们还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表述:白纸黑字印在“宪法”上的种种公民权利也就仅仅剩下了装饰效果,它的内在含义完全被国家机器以行政管理的方式稀释和过滤掉了。

4

在中国,新闻出版单位负责人职位全部来源于国家的行政任命,它不仅仅是工作岗位,更是官位,是整个官僚系统的一部分,所以,报社和出版社社长、总编辑都有行政级别,科级、处级、局级、部级,这要看报社或出版社在主管部门的行政序列中处于何等位置。

这很要紧么?当然很要紧。众所周知,中国两千多年皇权专制主义统治的一个秘诀,就是国家垄断全部社会资源,把管仲提出的“利出一孔”作为最重要操控手段,对行政人员进行人身和思想控制,以保证国家行政系统有效运转。所谓“利出一孔”,简单说来就是任何个体都必须以对国家政权的忠诚来换取利益,别无他途。自管仲、韩非子以来,中国知识分子群体为什么很少有民本主义思想生发出来?究其原因,不外乎“利”之所诱也,而“利”的实现只有坐天下的皇帝老儿一条道儿,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们除了作为“毛”依附在国家权力之“皮”上以外,还能有什么其他选择呢?

中国知识分子当中尽管时常也会出现“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人,然而就整体来而言,基本上可以认为这个群体具有一种重利忘义的病态人格,道义与良知在利益诱惑面前很容易溃解,在这个过程中,……有时候甚至直接获得了权力者的身份,做起事情来……更加残忍无道……我们只要看一下1949年至当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就会发现无数这方面的例证。

对利益进行控制是政治控制和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在他的自传中对这种状况做过描述:“谁在职务阶梯上爬得越高,谁生活得越舒适,谁也就会对失去这种生活感到不情愿和痛苦,这样,他们也就变得更加顺从可靠了。”政府可以给你,当然也就可以拿走,每一个身处体制中的人都很脆弱,他们总是怀有失去位置和利益的恐惧。这的确是绝妙的控制手段。

中国庞大的官僚系统形成了一套封闭的价值体系和道德体系,把对权力的忠诚作为衡量人的唯一价值尺度和道德尺度,凡是不符合这个尺度的人,都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即便是对整个社会弥足珍贵的精英人物,如果你政治上不合格,或者蔑视了权力,国家行政力量也会毫不留情地把你拿掉,这就是人们常常喟叹中国社会独有的“淘汰精英”、“逆向淘汰”现象存在的原因。

我们看到很多报社社长、总编辑遭到批评、整肃乃至于撤职,不过是因为他们尽了新闻工作者的良心和责任,刊载了让官方不高兴的新闻,譬如用过多版面刊载权力腐败愈演愈烈,人民生活贫困,矿难、大火、工地事故,地震死亡人数及财产损失的真相调查,环境污染触目惊心,“三公消费”数额巨大,伊拉克真实情况,东欧人民享有的政治经济权利,俄罗斯近况,美国和中国的物价对比,没有按照上级规定的调子议论官员财产公示问题,等等。我们也看到很多出版社社长、总编辑遭到批评、整肃乃至于撤职,不过是想出一本对推动中华民族的精神建构有价值的图书,没有回避历史与现实,介绍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在实行的多党制、普选制,议论了100年前就有人在议论的共和、民主、宪政问题,探索了在权势集团绑架整个国家的情况下,中国改革该怎样走,等等。

所有这些行为违背了国家法律了吗?没有,他们只不过行使了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的极小一部分自由,就遭到这样的整肃,只能说明不是公民个人,而是国家在视国家宪法为儿戏,是无所不在的国家行政权力在亵渎宪法、欺辱法律。

俗话说:“杀鸡给猴看。”我们可以认为被批评、整肃乃至于撤职的人都是被宰杀的“鸡”,杀它们就是为了给“猴”看的,意思是:“看见了吧?看见了吧?你狗日的要是也瞎折腾,这就是下场!”“猴”们自然要起一番惊诧,心想:“妈呀!我可不想被人剁掉脑袋。”于是就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一步。人性都有软弱的一面,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将生死置之度外,去为信仰殉难,结果我们看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在安分地做着社长、总编辑,守着好不容易得到的行政级别,顶多想一点儿办法在良知与职务要求之间寻找一定程度的平衡,真正成为“烈士”的人很少很少。我前面所述婉拒林先生那套有违禁之嫌丛书的事,大体上也是在这种情态下发生的,我同样是一只被惊诧了的猴子,甚至可以说,我们所有人都承担着使社会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历史责任。

国家力量就是这样在集体沉默和妥协中做到控制社会生活每一个末端的,公民权利中所谓的出版和言论自由,就是通过这种无所不用其极的行政手段被稀释和过滤掉的,你的作品就是因为含蕴着你的而不是官方的思想而无法变成书籍的。一种政治力量,从它阻止什么就可以推断出它纵容什么;正义者受难通常意味着邪恶者猖獗。就在我们怀着痛惜的心情看到有良知的人遭到整肃、优秀作者的优秀作品无法面世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太多平庸无能之辈蝇营狗苟之徒像模像样地坐到了社长、总编辑位置上,成为标准意义上的官僚,官方意识形态是他们衡量作品的唯一标准,就像害怕阳光一样害怕思想,害怕深刻,对低级庸俗的垃圾作品却情有独钟——由于此类作品在政治上无害,反而会受到国家力量的纵容和鼓励。在这样的社会机制下,中国出版物的整体水平被严重拉低,低到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极不相称的程度,低到在世界学术界被人轻蔑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这也是历经60年,我们没有在社会科学领域给世界贡献一个像样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文学家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个伟大民族的精神翅膀,就这样被强大的国家机器剪断了。

5

有了上述两种约束机能,第三种机能,也就是图书出版单位的自我约束也就自动生成了,表现在工作流程上就是所有出版社都在遵循的“三审制”:书稿要经过责任编辑初审、编辑部主任复审和总编辑终审,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获得批准方可印制发行。

从事编辑工作的人都知道,所谓图书审读,最重要的职责是政治把关,凡是具有违背或者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容的书稿,必须坚决抵制,一律不能出版,即使个别文句有悖于上述理论,也必须做删节处理。如果一本50万字的图书中出现哪怕是一句不恭敬的话语,也会作为有问题图书被勒令停止发行,就地销毁,相关人员也会受到责任追究。通常情况下,责任编辑、编辑部主任和总编辑都形成了敏锐的职业直觉,知道什么东西可以放过,什么东西可以通融,什么东西必须删除,所以一道程序之后,书稿一般都会像被褪了毛的死猪一样,虽然脖子上还流淌着血水,但是整个看上去变得又白净又漂亮了,否则你在下一道工序就会遇到质疑,会影响对你职业水准的评价。

翻译作品同样无法逃脱类似命运,举一个例子:1997年5月,新华出版社出版了美国学者理查德·伯恩斯坦和罗斯·芒罗广有影响的新著《即将到来的美中冲突》,在“出版前言”中赫然写着:“为了让读者一览此书全貌,除书中对我国领导人的人身攻击及少数几处与正题关系不大的细节文字略有删节之外,中译本保留了原书的全部内容。”但是在书中我们可以随处看到“编者(我认为不是译者,而是出版社相关责任人)注”:“这是此书谎言连篇的又一例证”。“此书作者在这一章集中在人权问题上攻击污蔑中国。”“请读者注意此书作者怎样挑拨中朝关系。”这让我想起文化大革命期间组织观看“批判电影”,专门设一个提示员站在银幕旁边,遇到接吻镜头就大声提示观众:“闭眼!”如果你是观众中的一员,会不会觉得在人格智力上遭到了羞辱?“编者注”就是提示员,阅读到此类提示,的确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问题是,出版社为什么要在一本书中加进这样的“编者注”?你能设身处地从当事者角度去想吗?如果你弄清了我的阐述,知道了致使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我想你一定不会抱怨撰写“编者注”的人,你反而会慨叹说:“他们做到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除此之外,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规定的特殊题材也一律不得出版。这里所谓的“特殊题材”,一般都是新闻出版管理机构以文件形式规定的,例如1957年反右派斗争,文化大革命,“8964”事件,等等。对这些明令或暗令禁止的题材凡有涉及,无论理论研究探讨还是文学作品,都禁止进入选题,否则将受到严厉惩处,轻则出版单位被整顿,重则停业,直至撤销社号,弟兄们解散回家。

任何人也难于承担如此严重的后果,所以,尽管有记录中华民族苦难伤痛的著作在网络上流传,但是绝对看不到此类图书在国内任何一家出版社出版。每次逛书店,偶尔看到一本所谓“打擦边球”的作品,作为曾经的职业出版人,我总要习惯性地看一看哪个出版社出版了它?作者是谁?责任编辑是谁?总免不了在内心忖度,他们现在还安好吗?对他们充满了敬意,因为我知道,把这样一本书做出来是不容易的,真的很不容易。

……

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作家事实上被剥夺了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意味着读者被剥夺了获取信息了解社会历史真相的权利,意味着国家意志通过行政手段粗暴地褫夺了民间思想,意味着一个社会不可或缺的思想信息流遇到了阻碍,它的直接后果,就是一个伟大民族在精神上日复一日地变得局促和羸弱。美国总统奥巴马最近所言“没有自由的繁荣是另一种形式的贫困”,描述的也许正是这种情形。

6

上述机能都是出版单位为了有效进行企业管理自行设计的,也不是出版单位的上级部门为了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制定的,它来源于国家对出版行业所进行的特殊的行政管理措施,是国家行政部门公开、半公开、不公开的通知、决定、规定、打招呼会、通气会而绝不是法律。这种现象不仅限于出版领域。

如果说中国尚不是一个健全的法治国家,并不意味着中国缺少必要的法律,而是国家各级政府的行政权力过大,漠视或者说故意亵渎法律,所以才造成法律失灵,法律机器空转,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流失,我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公民权利的国家行政过滤”。

……

(标题为作者所加,其中之……亦为作者的“条件反射”,见“博客中国”2010.12.9)

附二:

一个共产党人的一辈子

——追记云南省保山市原地委书记杨善洲

新华社记者张严平、杨跃萍 人民日报记者姜洁、宣宇才

新华社昆明1月29日电:他走了,就像一个操劳了一生的老农民一样,走了……身旁留下一顶草帽,一把砍刀,一支烟斗;身后留下一个依然需要刨土取食的家,家里有风烛残年的老伴,有每天上山种地、喂牛、打猪草的女儿女婿,有开着农用车跑运输的孙子们……

他奋斗一辈子,掏心扒肺让老百姓的日子富起来,自己却两手空空而去,而把价值几个亿的森林送给了大山里的群众。

照片上的他,温暖地笑着,目光慈祥又明亮。

他,就是云南省原保山地委书记杨善洲。

一辈子的赤子之心,把生命最后的霞光,化为家乡大亮山上永恒的春天

1988年3月,杨善洲退休了。一头牛,卸了架,该休息了。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他选择了另一种活法。这是一次还债,也是最后的报恩。

地处施甸县南边海拔2619米的大亮山,是杨善洲家乡最高的山。他16岁时父亲病逝,和守寡的母亲艰难度日,母亲常常带他到山上挖野菜、草药,拿到集市上卖。是大亮山养活了他一家。

在日后风风雨雨的岁月里,杨善洲亲眼看到曾经长满大树的大亮山,一点点变秃变荒,乱砍滥伐,曾成为一个时代的隐痛。他不止一次向身边的人诉说:“都是在我们手上破坏的,一山一山都砍光了,多可惜!我们要还债!要还给下一代人一片森林、一片绿洲!”

他当地委书记期间,曾带人风餐露宿,徒步24天,详细了解大亮山的土壤、气候、地理环境,一个“种树扶贫”的梦想在他心中萌芽。

从不为家人办事、不为家乡办事的杨善洲,对家乡的人说:“退休后,我会给家乡办一两件事的!”

现在,他退休了。

杨善洲婉言谢绝了按规定到昆明安家休养的厚意,说服了家人希望他回家团聚的愿望,留下一句滚烫的话:“我是一个共产党员,说过的话就要兑现,我要回大亮山种树去!”

3月8日,杨善洲退休的第三天,他卷起铺盖,当晚就赶到离大亮山最近的黄泥沟。第二天,他带领着从各方调集的15个人,雇上18匹马,驮着被褥、锅碗瓢盆、砍刀镢头,一鼓作气上了山。

晚上,他们搭起草棚,挖出炉灶,点起篝火,召开了大山上的第一个火塘会议,做出计划,第一年种树1万棵。是夜,狂风四起,大雨瓢泼,窝棚被掀翻,炉灶泡了汤,一群人只好钻到马鞍子底下,躲过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杨善洲的大亮山植树造林就这样开始了。

“好个大亮山,半年雨水半年霜,前面烤着栗炭火,后面积起马牙霜”。

在恶劣的气候环境中,住下来,成为第一考验。最初用树枝搭的窝棚,不到半年就被风吹烂了。他们又修建起40间油毛毡棚,冬天冷,夏天闷,碰上下雨,被窝常被淋湿。上山几年,杨善洲患了严重的风湿病和支气管炎,夜深人静,人们常常听到他阵阵咳嗽声从毡棚里传出。

1992年,林场建起了砖瓦房,职工们首先想到了杨善洲,可他死活不住,他说:“我一个老头子住那么好的房子干什么?”最后硬是把房子让给了新来的技术员,自己仍住在油毛毡棚里,一住就是9年,直到全部人搬进了砖瓦房。

没有路,他们往山上运苗子和物资都是马驮人扛,杨善洲常常一边赶着马,一边挑副担子,在山里一走就是大半天。

1990年,杨善洲跑到省上要了一笔钱,林场开始修路。有人主张请专业设计部门来做公路规划,他不同意:“林场现在没有多少钱,有钱也得用来买树苗呀,我们自己干!”他找来一些仪器,每天背上一袋干粮出去测量,常常天不亮出发,摸黑回来,14公里的山路,不知跑了多少趟,哪里有个窝窝,哪里有块石头,一清二楚。最后,全部路修下来,平均每公里只花了不到1万元钱。

买树苗资金不足,杨善洲就经常提个口袋下山到镇里和县城的大街上去捡别人吃果子后随手扔掉的果核,桃核、梨核、龙眼核、芒果核……有什么捡什么,放在家里用麻袋装好,积少成多后用马驮上山。他说:“捡果核不出成本,省一分是一分。”

每年的端阳花节,是保山的传统节日,也是果核最多的季节,杨善洲就发动全场职工,一起到街上捡果核,成了花市上一道“另类”风景。

有认识他的人说:“你一个地委书记,在大街上捡果核,多不光彩。”他说:“我这么弯弯腰,林场就有苗育了。等果子成熟了,我就光彩了!”

不过,在大街上看到父亲捡果核的女儿老二老三感到不光彩了,劝他不要再捡。他说:“是不是你们觉得丢面子了?不要老想着你们的父亲是个地委书记,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如果你们感觉我给你们丢面子了,那以后不要说我杨善洲是你们的父亲!”两个女儿流下泪水:“爸爸,我们错了……”

有一次,捡果核,杨善洲不小心撞到一个小伙子的自行车,小伙子恼了,张口就是粗话,有人赶忙把他拉一边,告诉他老人是原来的地委书记,捡果核造林呢。他惊得半天没吭声,转过身说了一句:“这样的官?我服了!”

如今,杨善洲捡回来的果核,已成为大亮山上郁郁葱葱的果林。

杨善洲还常背个粪箕到村寨路上捡骡马粪猪粪,给树苗做底肥;到垃圾箱里捡纸杯、碗装方便面的外壳,当营养袋,培育“百日苗”;坐长途车颠簸几百里,从怒江引来红豆杉,从大理引进梨树苗。那年,栽树季节,他牵着马去昌宁买树苗,为了能及时把苗子栽上,他赶着马连夜往回返,足足一天。

为种树造林,杨善洲倾注了多少心血与艰辛,大亮山知道,每一棵树知道,每一片绿荫知道……

1999年,杨善洲在山上用砍刀修理树杈时,一脚踩到青苔上滑倒,左腿粉碎性骨折。很多人都想,老书记可以留在山下好好休息了。可半年后,他拄着拐棍,又走进了大亮山。

有人说,何必自讨苦吃?

杨善洲回答:“入党时我们都向党宣过誓,干革命要干到脚直眼闭,现在任务还没完成,我怎么能歇下来?如果说共产党人有职业病,这个病就是‘自讨苦吃’!”

22载辛勤耕耘,大亮山重新披上了绿装: 5.6万亩人工造林、1.6万亩杂木林、700多亩茶叶、50亩澳洲坚果、100亩美国山核桃……

一辈子的生命坐标,心永远贴在群众的脉搏上

在保山,至今流传着许多关于杨善洲的“经典段子”。

一天,施甸大街上一个赶马人想钉马掌,无人帮助,难以操作。见一乡下模样的人走来,忙说:“兄弟,帮个忙!”“干啥?”“帮我端马脚钉马掌。”“好!”那人用两手端起马脚,双腿前弓后蹬,用膝盖撑住,赶马人又割又钉,一阵忙活,半个小时,马掌钉好,那人拍拍手和裤上的灰走了。一个过路人问赶马人:“你可知道帮你钉马掌的是哪位?”“不知道。”“施甸县委书记杨善洲。”赶马人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

施甸县城边一段公路上石工们正砌一座涵洞,工地上一片打石声。一个年轻石工技术不熟,手上有点不听使唤,忽闻旁边有人说:“钎子要捏紧,下锤使点劲。”他有点不耐烦,脱口说:“有本事,你打我瞧瞧!”那人拿过工具,叮叮当当,一会儿工夫,一块漂亮的芝麻形花纹石头打成了。年轻人不好意思地咬咬嘴唇。那人走了,有人告诉他,教你打石的是保山地委书记杨善洲。

杨善洲从20多岁起担任县领导直至地委书记,他始终把自己的根牢牢扎在群众之中。

他很少呆在地委机关,一年里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跑,顶个草帽,穿双草鞋,随身带着锄头、镰刀等各种农具,碰到插秧就插秧,碰到收稻就收稻,哪块地里的草长高了就锄两把。地里看过了,群众访问过了,这才到乡上县上。他说:“与群众一起劳动,了解到的基层情况最真实。”

保山有5个县,99个乡,每一个乡都留下了杨善洲的脚印。龙陵县木城乡地处中缅边境,不通公路,是最远的一个乡,很少有领导去。杨善洲上任不久,便徒步4天,进了木城乡。

在一间破旧的茅舍前,一位农民把他引进屋。一张用竹竿捆扎的床,一张草席,火塘旁放着一只破瓦罐,杨善洲把手伸进瓦罐,抓出一把干瘪的包谷。他走到那位农民面前:“老乡,对不起,我没有当好这个地委书记……”

当夜,杨善洲召开乡干部会议,他说:“我得先做检讨,你们这里的山是荒着的,地是闲着的,人的肚子是瘪着的,袋子里是空着的,我没尽到责任。我们要立即行动起来,帮助父老姐妹铲除贫穷的根子,让他们都过上幸福的日子!”

第二天,他从木城出发,又徒步3天,跑遍了周围的几个乡,十几天后,保山地委做出了改变边境贫困乡村面貌的实施方案。

杨善洲常对地委一班人说:“我们干工作不是做给上级看的,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只要还有贫困和落后,我们就应该一天也不安宁!”

不安宁,成为杨善洲烧在心头的一把火,为了群众能过上好日子,他一刻也不安宁。

“一人种三亩,三亩不够吃。”这是早年流传在保山地区的顺口溜。由于保山地区山区面积占91.79%,土壤贫瘠、种植方式落后、农田水利设施薄弱,农业产量在解放初期很低。

杨善洲看在眼里,急在心上:“我们是党的干部,如果老百姓饿肚子,我们就失职了!”

他专门在保场乡种了半亩粳稻试验田,试验“三岔九垄”插秧法。一亩地可以提高产量三四百斤。为让群众熟练掌握这一种植技术,他常年跑田间地头,亲自示范推广。

1982年的插秧季节,龙陵县平达乡河尾村的几个农民正在地里忙活。

一个农民打扮的老者走了过来:“你们插秧的方法不对,村干部没跟你们讲‘三岔九垄’插秧法吗?”

农民们以为他是路过的农民,没好气地答:“你会栽你来栽嘛!”

杨善洲二话不说,卷起裤脚就下了田,一边讲一边示范。插秧是倒着插,越往后插得越快,农民们惊奇地发现,很快他就跑到最后去了。

直到现在,保山当地群众插秧还用这个“三岔九垄”。他还种了“坡地改梯田”、“改条田”、改籼稻为粳稻等各种试验田。1978年至1981年,保山的水稻单产在全省一直排第一,1980年,全国农业会议在保山召开,保山获得“滇西粮仓”的美誉,杨善洲则被人们称作“粮书记”。

毋庸回避,杨善洲也不是事事都看得准。他也承认自己在某些问题的认识上落后于农村改革的实践。但当他一旦了解到群众的意愿,便会义无反顾地为之奋斗。

一辈子的精神品格,用手中权力老老实实为人民办事

1985年,保山地委建办公大楼,第一层已经建起,这时,昌宁金华乡发生水灾。杨善洲立即赶往灾区,看到老百姓受灾严重,十分难过,回到保山,命令办公大楼在建项目马上停工,把资金拿来救灾。有人想不通,认为可以从其他地方调动资金。杨善洲激动地说:“如果眼看着人民群众在受苦,我们却安逸地坐在这么富丽堂皇的大楼里,悠闲地办公,你不觉得有愧吗?”

在杨善洲的心里,对人民群众永远怀着一种谦卑与敬重,他们真正是主人,他是公仆。

公仆如牛。杨善洲说:“我就要俯首甘为孺子牛!”

他下乡,总像一个三人战斗小组,司机、秘书,一辆212吉普,其他随员一个不要。上路,直奔田头。

碰上饭点,老百姓吃什么,他吃什么,吃完结账,绝无例外。

有一次,在龙陵县调研,结束时,三人在县委食堂吃了一顿饭,一碗白菜,一碗蒜苗,一碗酸菜炒肉,外加一碗萝卜汤,一共6.5元。秘书去结账,县委书记推辞:“菜很简单,我用我的伙食费去冲抵就行了。”

回保山路上,杨善洲突然问起吃饭是否结账,秘书如实相告。

“停车,你立刻搭班车回去结账!”他的口气不容商量。

秘书只好下车,拦了一辆公共汽车,回去结了那6.5元的伙食费,可他在路上来回的车票、住宿却花了33.5元。他一路都在想,这就好像用一只鸡去换一只鸡蛋。

回到保山,一连几天,他想着最后全部由老书记掏钱结的这笔花费,忍不住脱口而出:“为了6块多,你又花上33块多,值不值?”

杨善洲接口道:“账不能这么算。领导机关的人不能占基层便宜!”

他岂止是不占便宜。

当时,机关的同志下乡每天有4毛钱补贴,20多年里,杨善洲一大半时间都在乡下跑,却从没拿过一天的补贴。他说:“和群众比,我有一份工资,已经很好了。”

有一个给他当了两年半秘书的同志坚持每次下乡后都把书记的补贴办好,开了存折存起来。杨善洲知道了,没吱声。1978年,他在大官市果林基地听说当地群众搞林业多种经济想养蜜蜂,但没钱买蜂箱蜂种,一下子想到了秘书帮他存的出差费,一问,竟有400多元,他高兴得很:“这下解决大问题了,把它全部给他们买板子打蜂箱,把蜜蜂养起来!”

杨善洲用钱“散”是出了名的。走到哪里,看到困难的人家缺衣少被,遇上哪个群众买种子、买牲口少钱,他就从自己兜里往外掏。有人劝他不必,他说:“我是这里的书记,老百姓有困难,我能看着不管吗?”

用钱“散”的杨善洲,自己的生活却“抠”得很。

他常年住在办公室旁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小屋里,一张木桌,一张木板床,床上一个草垫子和草席;穿的总是一身发了白的灰色中山装,夏天草鞋,冬天胶鞋;喜欢抽烟,还舍不得抽纸烟,天天一包烟叶子一支烟斗带在身边。他走到哪里,谁也看不出他是个大干部,曾经闹出几次去宾馆开会被服务员挡在门外的笑话。

杨善洲更“抠”的是,他绝不允许自己占公家一丁点便宜。

他的家在保山施甸县姚关镇大柳水村,离保山有100多公里。他回家从来没用过一次公车,都是自己买车票坐班车回到施甸县城,往下的路当时不通车,他就徒步走回到大柳水村。他的理由很简单:“回家是私事,不能用公车!”

1984年一个星期天,杨善洲回家后,与三女儿杨惠琴一起回保山,突然天降大雨,淋得没法走,他们就到一旁的姚关镇政府躲雨,镇委书记说:“老书记,我和县上联系,来接你。”他说:“接什么接,我们躲一下,等雨停了就走。”

父女俩躲了一阵,见雨不停,就打着雨伞走了。区委书记赶忙给县委办公室打电话,县委办公室主任深知老书记的脾气,专门派车,他肯定不坐。于是,他想了个主意。

驾驶员小李按吩咐,开车沿大路朝老书记驶去,碰面时不停车,开过几公里后再折回来,赶上他们,大声招呼:“老书记,去哪里?是去施甸吗?我刚办完事,正好捎上你们一脚!” 杨善洲没想到他们的招数,确信是偶尔相遇,这才和女儿一起上了车。到了施甸,父女俩买上车票回到保山。

杨善洲的二女儿杨惠兰是乡里的民办老师,那年考地区中专差一分落榜,他拍着女儿的肩头说:“别难过,明年再考。”女儿问:“爸爸,要是明年还考不上,你能给我安排个工作吗?”他严肃地回答:“不行!我没这个权力。”后来女儿考上了公办教师。为此,县里特别叮嘱杨善洲的秘书:“请你一定要告诉老书记,他家老二是自己考上的,和我们没关系。”

在杨善洲眼里,权力是人民的,他只是为人民来行使,行使的标准,就看符合不符合人民的利益。

有一年,他的一位老相识从外地回来分配到公社工作,老相识找到他,希望帮忙转到城区。杨善洲说:“为什么首先考虑的不是工作而是个人利益?这是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你应该去报到,以后有困难再研究。”

在回地委的路上,杨善洲对秘书说:“地委是党的机关,要告诉机关所有的干部,不能为那些只图个人利益的人开方便之门。”

回到地委,一位亲戚早已在屋里等候:“大哥,你现在说话办事都管用,把我爱人和小海从乡下调进城里吧。就求你这一次……” 杨善洲笑了:“我这个共产党的干部可真不好当,办私事的都把我给包围了……”他对这位亲戚说:“我手中是有权力,但它是党和人民的,只能老老实实用来办公事!”

多少年来,杨善洲把“后门”关得紧紧的,但他的“前门”总是敞开的。地区农科所农艺师毕景亮的妻子和两个孩子都在农村,家里比较困难,杨善洲在地委常委会议上提出:“像毕景亮这样的科技干部我们要主动关心他,尽快解决他的困难。不光是他,也要注意解决其他科技干部的后顾之忧。”

群众说:“老书记‘后门’上的那把锁是没有钥匙的,但是他帮助干部群众解决困难的钥匙却揣了一大串!”

一辈子的为官情怀,宁愿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与群众一道,承担起通往幸福生活路途上最后的艰难

环抱在山洼洼里的大柳水村,是杨善洲这辈子从未起过根的家。他生在这里,长在这里,20岁就成了这一带有名的石匠。后来,在这里娶了媳妇成了家。又后来,他跟着共产党的土改工作队走了。

然而,对于这个家庭,走出的男人身份的改变,丝毫没有影响祖祖辈辈生活在大山深处的一家人的人生轨迹。他们和大山里每一个农民一样,至今依然过着地里刨食、山上找钱的艰辛生活。

看过去很普通的几间砖瓦房,是2008年才建起的。村里人说,他们家原先的房子是全村最差的。

1967年,老房子破得挺不住,一到下雨,满处漏水。妻子张玉珍看着婆婆和娃娃在雨水中躲来躲去,无奈之下去了保山,找到当家的说了家中的难。杨善洲听了,半晌无语,摸遍全身,找出仅有的30元钱:“你先拿这些钱去姚关镇买几个瓦罐,哪里漏就先接一下,暂时艰苦一下。”

妻子回到家里,告诉孩子们:“你们的爹爹确实没办法,他很穷,我们以后再也不能给他添麻烦了,家里的日子我们先凑合着过吧。”

多少艰难困苦,张玉珍靠着山里女人石头一般的坚韧挺了过来。

3个娃子上学,当家的捎回的钱不够,一到秋天,她就每天跑十几里山路去采野果子,背到集市上去卖,一背篓能卖2元钱。

1986年,姚关镇一个年轻的副乡长到杨善洲家,看到老书记的老母亲、老伴、孩子一家人正在吃包谷饭,家里粮食不够吃,很难过,赶快让乡民政送来两袋救济粮。杨善洲知道后,立刻让家人把两袋粮送回去,并狠狠批评了那位副乡长:“很多人家连包谷饭都吃不上,要接济就应该接济比我们更困难的群众。大家都在穷,我一个地委书记能富得起来吗?”

早在1964年,杨善洲担任施甸县委书记时,组织上就提出把他的妻子孩子转成城镇户口,他谢绝了。

杨善洲担任保山地委书记后,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地、师级干部,家在农村的母亲、爱人和不满16岁的儿女可以“农转非”,可他却把申请表格压在抽屉里一直不办。他说:“大家都来吃居民粮,谁来种庄稼?身为领导干部,我应该带个好头。我相信我们的农村能建设好,我们全家都愿意和8亿农民同甘共苦,建设家乡!”

1988年,家里人想在施甸县城附近建个房,为他下山进城办事方便,家里人也可多照顾他。他同意了,心底里更多是为弥补多年来对家人的愧疚。于是儿女先借下5万元钱,买了地,盖了房。老伴找到他:“能不能凑点钱,帮娃娃们还还账?”

杨善洲东拼西凑只凑到9600元。老伴问:“9600块,能还5万?”账还不上了,为了不拖累儿女们,杨善洲做主,房子还没住就卖了。

这件事在保山广为流传,人们编成了顺口溜:“施甸有个杨老汉,清正廉洁心不贪,盖了新房住不起,还说破窝能避寒”。

杨善洲的根,就这样永远留在了大柳水村。

每当有人问起张玉珍老人:“你当家的是‘大官’,你一家子怎么还过得这么苦?”

老人总会平静如水地说:“他当官是为国家当,又不是为我们家当。”

也有人问过杨善洲,作为一个儿子、丈夫、父亲,你对家人有愧疚吗?

他点点头,低声地说出两句话:“自古忠孝难两全,家国难兼顾啊!”那一刻,他眼里有泪。

这个秉性忠厚质朴的山里人,何曾没有一腔儿女之情?!

母亲早年守寡,他是母亲的孝子。每年,他都会花钱从保山买一包补药,煨给母亲吃几天。地委的人都知道,只要书记老家来信说是母亲病了,他一定回去。母亲89岁那年,他回去探望,原打算第二天就走,看到老人家病重在身,便留下来,日夜侍奉,整整住了9天。这是他离家几十年中,回来住得最长的一次。老母亲是在他的怀里去世的,他抱着母亲的头失声痛哭:“娘,不是儿子心肠硬,只因为您儿子是人民的干部!”

他疼爱妻子。每次回家,哪怕住一晚,他都会下地,把要做的农活做了,把家里的水缸挑满了。逢年过节,总记得扯几尺女人家喜欢的花布。他23岁娶了她,那会儿穷,没给她点什么物件。他出去了,可这事一直没忘。直到1997年,他省吃俭用攒下500块钱,塞到她手上:“替我给你买个戒指吧。”

他是慈祥的父亲。3个女儿都是他给起的名——惠菊、惠兰、惠琴,爱树爱花的父亲,把女儿们在自己心里种成了三棵美丽的花。每次回家,他都会从粗大的手掌里给娃娃们变出几块糖,几个果子,然后拉着她们的小手一块下地干活。惠兰总忘不了,有一次爹爹给她梳头,扎的两根小辫子就像两只小牛角。

杨善洲这一辈子,是带着他的家人和他一起担当起一种胸怀,一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他心疼家人,但是,看着更多的还在艰难中的群众,他别无选择。

一辈子天高地阔的豪情,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杨善洲病了。他得了肺癌。尽管家人瞒着他,他心里明白,这一回,是过不去了。

其实,对于死亡,他并不在乎。重要的不是死,重要的是如何生。他欣慰,这一辈子选择了自己想过的生活,即使在人生最后的年月,他依然没有愧对自己的心。

作为大亮山5万多亩林场的指挥长,他除了拿自己退休后的一份退休金,在林场拒绝拿一分钱工资,只接受每个月70元钱的生活补贴,后来随物价水平,涨到了100元。林场曾多次要给他一个月500元补助,他总是一句话顶回去:“我上山是来种树的,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不仅不要钱,他还倒贴钱。

他下乡、出差都是自己掏腰包,22年里,他在林场从没开过一张发票,没报过一张单子。

按照保山当地政策,引进资金可以有5%—10%的提成,按这个额度计算,杨善洲这些年前前后后引进的资金应该有40万元的提成,他从来没要过一分钱。他说:“拿工资就要干活,引进项目是本分,怎好意思提成!”

上级部门考虑他年纪大,上山下山不容易,给他配了一辆吉普车,他还是老规矩,私事不用公车,用了就要交钱。他老伴去医院看病,用了4次车,他一共交了370元的汽油钱。

1993年,杨善洲的孙子到大亮山林场打工,后来受不了山上的艰苦想去外地。按当初他和林场的签约,干不满5年违约要交罚金。林场的人找到杨善洲,为他孙子说情,孩子年少,罚金就算了。他一口咬死:“皇帝的儿子也不行!违约不处罚,以后还怎么管?”后来硬是盯着场里罚了他孙子300元违约金。

对自己和家人严上加严的杨善洲,对林场职工关怀备至。有一个工人得了肝硬化,大量腹水,生命垂危。他一家子都在农村,拿不出钱医治,家人边哭边为他准备后事。杨善洲得知后,连夜赶到县城医院,找到医生说:“我们这个工人够苦了,没享过一天福。你们要全力抢救,只要对病人有用,要什么药就尽快去调,医药费,我负责!”医院第二天调来了特效进口药,工人的命保住了。杨善洲去医院探望他,这位工人抓住老人的手,泪落如雨。

有人曾问,杨善洲凭了什么能拢住十几个铁杆追随者,在一片荒山秃岭上造出这么大一片森林?

林场的人说,我们就是冲着老书记这个人,再苦再累,跟着他心甘情愿!

大亮山就这样在杨善洲带领的这支队伍手中变样了。

树苗儿一片片扩展,一年年长高,长成了林子,汇成了5.6万亩的林海,林海招来了云,蓄住了水,昔日干涸的大亮山在水的滋养下“活”起来了。

多少年,喝水靠马驮人挑,婚丧嫁娶送礼要送两担水的山里人,第一次在家门口喝上了甘甜的水。有了水,农民种起了蔬菜、蘑菇、茶叶……拉到集市上换回了钱。

多少年,山里人出门没有路,如今,林场的一条大路串通了村村寨寨,山里跑起了大大小小的运输车。

多少年,山里人没有电,如今,林场的电拉到了七岭八坡,夜晚的大亮山如同掉下一片星星。

多少年,荒芜的大亮山吓跑了所有山里的野生动物,如今,这里又出现了野猪、野鸡、狗熊,还有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灰叶猴。

大亮山成了聚宝盆。

有关部门算了一笔账:整个林场约有1120万棵树,按每株30元的最低价算,总价值也有3亿多元!林子每年成长,又是一笔可观的绿色存款,至于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无法估量。

杨善洲笑了。

这时他才感觉自己老了。老了,就要做老了的安排。

2009年4月,82岁的杨善洲作出一个惊人的举动,他把大亮山林场的经营管理权无偿移交给国家。

他说:“这笔财富从一开始就是国家和群众的,我只是代表他们在植树造林。实在干不动了,我只能物归原主。”

施甸县政府决定奖励杨善洲10万元,被他当场谢绝:“我早就说过,自己办林场是尽义务,不要报酬。”

保山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他20万元的特别贡献奖。经再三劝说,他接下了。转过身来,给保山第一中学捐出10万元,给林场建瞭望哨捐出3万元,给山下老百姓修建澡堂捐出3万元。

他最终留下4万元。因为,他想到了老伴,一个一辈子含辛茹苦、给他撑起整个家、没享过他一天福的老伴。

他对老友说:“如果我先走了,在这个世界上,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了。”

他决定把这4万元留给老伴百年之后,让他一生愧疚的这个好女人安安稳稳,一路走好……

2010年,杨善洲突然病倒。他预感到,他真的要走在老伴前头了。他躺在病床上,老伴来看他,俩人都说不出话,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两双眼睛都在淌泪……

他知道,她懂他。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她更懂他的了。他为什么一生选择了这样一条人生道路?根,在大柳水村。

他16岁,滇西抗战,被派去参加担架队。和他一起抬担架的是一个叫刘贵的40多岁的农民。刘贵用绳索将年少的他套在担架上,万一滑倒,刘贵会拽住他。上坡时,刘贵叫他在前,自己在后;下坡时,刘贵让他在后,自己在前。少年的他走得轻松稳当,可刘贵走得挥汗如雨,磨烂的草鞋露出脚趾,在山路上留下点点血迹。

这件事在他心里装了一辈子,父老乡亲给予他的真情,成为他日后作为一个共产党人一辈子为人民谋幸福的源泉。

后来,村里土改。他家是佃农,没有一分田地,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分到一亩地。没曾想,他家分到了10多亩地,从此他可以在自己的田地上种庄稼了。他感恩共产党。也就在那一年,22岁的他,娶了邻村21岁的她。

再后来,他走出家门,成为共产党的一员,懂得了共产党的理想与信仰,他的心一下子变大了,认下一条道,这一辈子要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

她懂他。病床边起身,她轻轻留下一句话:“病好了,就回家……”

他终于要回家了。

这之前,他在林场房前仔细种下一棵玉兰花,这是万千花中他最喜欢的花。玉兰花在当地称 “报恩花”,他说,这棵花是我对家人最后的表达了。

这之前,他给林场4棵雪松仔细培了土,这是他当年上山时带上来的4株小盆景,如今已在大亮山上扎下根,苍翠挺拔。他说:“共产党人就要做雪松。”

2010年10月10日,杨善洲告别人世。

他留下话:不开追悼会,不办丧事,遗体火化,如果我的亲朋好友和家属子女想念,就到雪松树下坐一坐吧……

这是大亮山最悲伤的秋天,层林如挽,长风当泣……

成千上万的百姓扶老携幼,涌出家门,为他们的老书记送行……

“一尘不染香到骨,两袖清风昭汗青”……哀思如潮,挽联如织。

“杨善洲,杨善洲,老牛拉车不回头,当官一场手空空,退休又钻山沟沟;二十多年绿荒山,拼了老命建林场,创造资产几个亿,分文不取乐悠悠……”

这首歌唱遍了整个大亮山。

四、告中国媒体与学界及国人书

谨以此文呼应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题记

编辑先生:您好!大家都主张思想言论自由,“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新唐书?魏征传》),不但中央,媒体以至每个人都应兼听。应营造形成一种崇尚创新、支持创新、奖励创新、宽容创新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环境氛围。鲁迅也言:要有天才,须先有天才生长的土壤。然而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对于《中国政治改革常识》这本真正探索中国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的呕心沥血之作,体制内某些人总是一副中国特色的思想专制与文化官僚保守主义面孔,以不变应万变而拒于门外。反倒是一个有着西方背景的政治学术网站“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及一些非官方网站,尽管我与他们之间的价值观点不尽相同,却能够宽容地接纳。在这点上,我们也许应向西方学习。崇尚思想自由的精神,其正是西方文明得以后来居上良性发展的重要甚或根本原因。这里并不是说这本小书就必定百分之百都是真理,她肯定会引起争议,这是正常的,而不应当实行思想专制主义,思想自由是中华民族走上复兴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必由之路和不二法门。反而,只有专制之下才会出现没有“争议”的反常现象。我实在看不出:思想专制与文化官僚保守主义的“驼鸟”文化政策与“皇帝的新衣”有何区别?从长远、根本看,她于党于国于民皆有百害而无一益,犹如“掩耳盗铃”,只能自欺欺人。民间各种各样的思潮、思想有逆历史潮流的,也有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其至少应有一个渠道自由表达,然后才可能通过实践及争鸣再加以甄别。这个渠道即在文化上实行有法治作前提的学术自由,将政治宣传与学术研究分开而治来实现出版、言论的有限自由,以保障上下政治信息的沟通。有人认为:作为大国,中国的国际环境是最恶劣的!这么多研究机构,又是“部级”、“副部级”或“司局级”的,可是谁又能跨上“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骏马纵横捭阖一番呢?可怜啊!悲哀啊!我更以为国内政治研究上又何常不如此?

2007年5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同济大学向师生们作即席演讲,其中提到黑格尔的一句名言:“一个民族没有仰望天空的人物,这个民族将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后来又闻有习近平同志言:我们党需要有一批“踱方步”的人,所谓“踱方步”,就是迈着四方步考虑党和国家之大事。我通过几十年如一日对中国政治制度改革及转型的不懈研究,以为本书提出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理论,创造性地发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关键性政治真理(即“权力唯物论”),她从政治哲学、政治体制、政治治理到政治发展、政治稳定、政治韬略以及政治基础,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进行了详尽阐述,是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从根基上建立起来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其一如写在前面的话中所言“半生得来非寻常,满纸论去皆伴泪”,谨拜国人与当局“先一读吾言,后三思尔行”。

但理论上的各种学术观点往往截然相异,政治有真理吗?有!只是要经由政治家去判断、选择,并最终靠实践来检验。许多学者之间则往往勾心斗角,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术利益决定立场观点,其比政治家又少了政治责任与利益担当的压力制约及导向。按时下最时髦之说法,他们本身就是演员,这裁判只能观众当。近来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相互揭短,披露出的汪晖之《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和朱学勤之《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比尔》,仅不过是最典型两例。现实中还不知有多少“文曲星”,不过是“同党”们捧起来的而已,某类学者们实际上比政客更不值得信赖。政客纵有优劣,或狐狸或狼,属狗者却无。这便是所谓的“文人相轻”与“党同伐异”。当然,真正有才华、有良知的学者不会在此“屁股决定脑袋”之列。《中国政治改革常识》一书中的许多观点迄今不断被人摘取、采纳,如曾投稿n次的人民网理论频道2010年08月27日之尹正达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区别在哪里?”一文,即是较小的一例:其不过是书中“市场政治论”一章“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批判”一节部分观点的某种“另类”重复。只是这种不成系统的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看似热闹,最终却难有成效。

看来我们“天才”生长的“土壤”被某些人垄断着,不是任何人都能去自由生长的,偶有几个“天才”被生长出来,那是要经过“计划”。体制内一些别人或自己以为的“御用”文人对体制外或“草根”者之打压,大约是一种集体无意识,俗话说“狗眼看人低”,家狗或哈巴狗眼里是容不得“外来狗”或“自来狗”的。王晓华先生在“中国人文学者为何缺乏创造力?”一文中就说过:“在进入学术界的一刹那,你、我、他就被置于特定的梯级上。除了处于最低位和最高位者,每个人都具有双重的身位(上级和下级)和人格(主奴),需要不断变换自己的姿态和脸谱。不熟谙此道者,就不算真正进入学术界,断难成就大业。”气候是这样的气候,风气所至就好比“倾巢之下,安有完卵”?即便是山野中不属于任何人垄断的土地,却也仍有着垄断的空气。比如,在网上我之某种观点只要稍不合某人的心意,便提笔批到:“何路社者,忠臣也,惜上不重之而犹自恋,叹乎。”或干脆骂道:“又想舔马屁,又想稍微重一点拍马屁,一派胡言,不知所云!”再客气一点又曰:“幼儿园的孩子不识数。回幼儿园回炉吧!”这样的空气,别说“天才”生长需要比常人更多的“氧气”,便是常人也会窒息。

生活在这样一个缺乏崇尚思想自由精神的国度,谁还会对别人已经从专制黑暗中走出来时,她在世界民族之林近、当代的落伍感到奇怪?我是满腔悲愤地写下上述文字:中华民族是一个多么“滑稽”的民族,我们几千年来一直在纪念屈原,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这也是被人不断重复着的,而造成一代又一代屈原之原因仍然延续至今。现将《中国政治改革常识》奉上,希望你们先认真仔细一读这本小书,不仅要用自己的大脑独立思考,更要对照中国当今的社会现实,看她是否与你所观察到的事实相符?看她是否能够解释现实中的种种问题?看她是否经得起实践中的任何检验?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即你要研究她,真正全面、系统、完整地正确理解她的思想、观点之含义。写到这里,或许有人想说我自大了。可鲁迅于近百年前已是说得何等之妙:

“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这便是文化竞争失败之后,不能再见振拔改进的原因。

‘个人的自大’,就是独异,是对庸众宣战。除精神病学上的夸大狂外,这种自大的人,大抵有几分天才,——照Nordau等说,也可说就是几分狂气,他们必定自己觉得思想见识高出庸众之上,又为庸众所不懂,所以愤世疾俗,渐渐变成厌世家,或‘国民之敌’。但一切新思想,多从他们出来,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也从他们发端。所以多有这‘个人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多福气!多幸运!

‘合群的自大’,‘爱国的自大’,是党同伐异,是对少数的天才宣战;——至于对别国文明宣战,却尚在其次。他们自己毫无特别才能,可以夸示于人,所以把这国拿来做个影子;他们把国里的习惯制度抬得很高,赞美的了不得;他们的国粹,既然这样有荣光,他们自然也有荣光了!倘若遇见攻击,他们也不必自去应战,因为这种蹲在影子里张目摇舌的人,数目极多,只须用mob的长技,一阵乱噪,便可制胜。胜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胜了;若败了时,一群中有许多人,未必是我受亏:大凡聚众滋事时,多具这种心理,也就是他们的心理。他们举动,看似猛烈,其实却很卑怯。至于所生结果,则复古,尊王,扶清灭洋等等,已领教得多了。所以多有这‘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最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欧阳志远先生在《光明日报》撰文说:“中国科学的真正危机不是作伪性论文的频现,而是平庸性论文的泛滥。”诚哉斯言!但深究起来也还仅是触及了问题之表象,深层根源乃是那中国特色的思想专制与文化官僚保守主义。就恰如周泽雄先生在“思维癌病房”一文中所说:“要知道中国人的确是勤劳智慧的,历史上(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我们的先人曾经显示出强烈的爱智倾向,产量惊人地贡献了出众的思维成果,也给我们这些不思进取的后代留下了丰硕的思想遗产。所以,问题的征结在于,不是中国人天生不具备思维能力,而是我们这一原本优越丰厚的民族特质,在专制历史的长期重压下,逐渐消沉了,式微了,殒落了,惘然了。思维,我们久已不以为乐,久已深以为苦。当放弃思维的明哲保身策略在现实生活中总会给人带来这样那样的好处,当积极思维、独立思索的可贵努力在历史上总会与鲜血沾亲带故,中国人思维能力的急剧下滑,便几成历史的必然。”因此就有撒切尔夫人曾云:“你们根本不用担心那个‘大国’,因为它在未来几十年,甚至一百年内,无法给世界提供任何新思想。”但在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二者之间,我们似乎又应“先天下之为而为,后天下之言而言”;而不去幻想什么“先天下之言而言,后天下之为而为”。

附一:

别让平庸论文充斥期刊

(2011年2月21日光明日报)

(提 要 :中国科学的真正危机不是作伪性论文的频现,而是平庸性论文的泛滥。这种泛滥会使社会的良知麻痹起来,它以无可非议的面目在社会上畅行无阻,让人通过单纯的文字积累获得相当的声誉,其示范效应是创新精神的第一杀手,同时也是滋生不端行为的温床。)

当代中国进一步发展的基点在于科学创新能力的培养。论文在科学期刊的发表,是科学成果得到社会承认的前提,而期刊选取论文的态度,则是创新思想是否得以露头的关键。目前,畏惧非议已经成为不少期刊阻挡创新思想的口实。它不是对作伪性文稿非议的畏惧,而是对开拓性文稿非议的畏惧。前一种畏惧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因噎废食,那么必然对科学创新形成严重障碍,因此有些认识必须澄清。

创新是科学的灵魂,科学研究的要义是理论的不断扬弃,即比较浅显和比较片面的旧认识,被更加深入和更加全面的新认识替代和包容。新认识的多少就是信息量的大小,无论哪一种信息都要借助信号作为载体,文字就是最常用的信号。信号和信息之间有同构关系,但同构关系不是同等关系。论文信息量需要有一定的文字数量来表达,但他们之间没有正向相关性,关键是要看论文对信息接收者思维中不确定性的消除程度,即要有新认识。

无论论文有多少规范,创新性必须是第一规范。只要是新认识,就必须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势,因而必然带有风险。波普把可反驳性作为科学命题的基本特点,把逻辑上已列尽可能的命题、重言式命题、用词含混不清的命题,以及宗教神话命题等,排除在科学命题之外,因为它们无从反驳。虽然后人对波普哲学有所批判和发展,但至少这个认识从现在来看还是有相当意义的,它应该是科学期刊审查论文的基本参考。

科学研究的起点是问题即矛盾,正确地捕捉到问题和揭示出矛盾,是论文成功的一半。一篇合格的论文,必须有一个多少具备突破性的核心命题,如果提升一步,还应该有一个独创性的核心概念。新的命题和概念既然带有离经叛道的性质,就不可能迎合方方面面的好恶,所以引起非议是必然的。如果论文一开始就轻松得到普遍认可,那么它可能是一篇平庸之作。“天衣无缝”的作品,往往少有阅读靓点可言。

在科学史上,重大发现在一开始都是充满非议的。由于科学界存在非议,所以相对论并没有得到诺贝尔奖,爱因斯坦得到诺贝尔奖的成果是他的次要发现——关于光电效应的光子解释。在量子力学建立过程中,更是充满了非议,爱因斯坦和玻尔之间的争论甚至持续了几十年之久。然而,非议不仅没有影响到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成效,反而使得它们更加强劲地成长。时至今日,还有人在对相对论提出非议,这不是坏事而是好事。

从研究本身来看,科学活动的生机在于大胆猜测,所以理论必然要经过假说这个阶段。不经过假说阶段的论述,是对旧理论的复述,信息量很少或者没有信息量。假说是以一定的事实为依据并在一定的科学范式下形成的,因而与虚幻的臆想有别;同时假说又带有猜测性和试错性,因而与成熟的理论有别。即使是成熟的理论,也还是相对真理,还要经受挑战。所以论文的价值不在于是否完善,而在于是否有新思想产生。

开拓性文稿除了思想不为世俗观念见容之外,还不可避免地会有失实之处,尽管这种失实并非像作伪性文稿那样系主观故意而为,但往往被人作为排斥异见的根据,将不成熟的新思想冠以“伪科学”。而期刊主事者只要缺乏社会责任,就会对这类论文尽量规避。于是很多期刊倒是“干净”了,但也就平庸了。大批大批的空洞文章避实就虚侃侃而谈,这些文章造就了不少“专家”和“学者”,结果是难以计量的科学资源被浪费。

中国科学的真正危机不是作伪性论文的频现,而是平庸性论文的泛滥。作伪性论文在任何国家都难以杜绝,这种事件的发作频率即使稍高一点,只要社会有足够的良知,也是很容易被揭穿的。但平庸论文的泛滥则会使社会的良知麻痹起来,因为这类论文本质上也是不合格论文,它以无可非议的面目在社会上畅行无阻,让人通过单纯的文字积累获得相当的声誉,其示范效应是创新精神的第一杀手,同时也是滋生不端行为的温床。

期刊编辑有两大任务:一是阻挡失实内容,二是发掘创新思想。两相比较,应该是后者的意义大于前者。如果把关注重心置于前者,就很容易窒息探索空气,泯灭科学精神;反之,如果把关注重心置于后者,讨论和批评就有发展的空间,失实内容也就不会得不到暴露。有失误也有生机的期刊,肯定优于没有失误也没有生机的期刊。如果科学期刊仅仅满足于没有错误,那么它实际上已经远离了科学,在历史长河的激流中早晚会销声匿迹。

科学没有绝对正确,有不足和有非议是论文的常态,求全责备不是对社会负责而是不负责。期刊追求圆满的心态可以理解,但事实上做不到。在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大科学时代,任何期刊都很难完全准确把握论文信息,可严格要求的只能是对硬伤进行识别。应当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发表作伪性论文主要是作者的责任,发表平庸性论文主要是期刊的悲哀。论文的价值评判要有一定的时间期待,不去除浮躁情绪,科学创新断无指望。

国家已经把“包容性增长”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在这里“包容”主要指参与经济活动和分享经济成果的机会均等,其核心是维护社会生态的平衡,所以对科学发展也是适用的。从期刊来说,要尽量集纳各种观点,从作者来说,要平静面对各种意见,从社会来说,要宽松看待各种失误。总的来说要包容各种非议,只有这样才能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保护创新性思想露头。(欧阳志远: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附二:

让人敞开批评天塌不下来

(“首届全国杂文大赛”一等奖)

张心阳

都说历史可以昭示未来,如果让历史观照今天,对今天的现实起些启迪作用,那也不错。

近读《中共宣传工作文件汇编》中的《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让我产生了这种感觉。

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仅六个来月的时候,便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决定》在《人民日报》等各大媒体公开发表,显然是为了召唤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批评中来,并以此为依据,监督党和政府遵照执行。

《决定》一千八百余字,没有任何的繁文缛节,也不讲以什么为指导思想,开宗明义第一条第一句就是:“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并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报纸刊物上做关于这些缺点和错误的自我批评,在今天是更加突出地重要起来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党已执掌着政权,缺点和错误很容易危害人民的利益。加上领导者地位权力所致,容易拒绝和压制批评。所以,必须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党的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至于如何对待批评失实、匿名批评、如何替“投书者”保密、对批评者不得打击报复等,都一一做了规定。

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也是有史以来惟一的关于批评问题的文件。结果如何呢?据统计,《人民日报》在1950年4月即《决定》刊发当月,就收到读者来信一千六百七十四件。《人民日报》刊发批评性报道和文章1950年为七百五十三篇,1951年为一千七百四十九篇,1952年为一千七百四十一篇,1953年为一千零二十七篇。在当时只有四个版的《人民日报》,平均每天各版都有批评性报道和文章。许多在现在看来绝不可能上报的,报上照登不误。

因为敞开批评,人们对共产党就失去信赖了吗?没有;对建设新中国失去信心了吗?没有;对社会主义制度失去信任了吗?没有。相反,执政者这种光明磊落的胸怀,社会这种畅所欲言的环境,反而让人们找到了真正当家作主的感觉。

这事如果按我们现在某些人的思维,至少有一百个理由不能这样做。比如,国内反动阶级还存在,敞开批评会给他们以口实;个别人对党的领导的信心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敞开批评会产生疑惑;国民党曾经怀疑共产党坐不了天下,负面报道正好印证了他们的断言……然而,毕竟那辈打天下的共产党人胸襟博大得多,得失利弊权衡得清清楚楚。

其实,在共产党执政之前的七八年,也有一次让人们敞开批评的过程。这就是延安整风的前期,人们以不同形式批评党和政府中的问题,如丁玲、萧军、艾青、王实味等写过各种批评文章。

不错,延安的批评让当时的国民党确实很高兴,如王实味的杂文《野百合花》在《解放日报》刊登后,中统局就“如获至宝”,很快编了一本《野百合花及其他》,对文中所讲的延安问题“斩头除尾,加以歪曲捏造”(时任中统局本部科长张文语)。可是,明白人绝不这样看,蒋介石就对中共的延安时期给予了赞许。他在后来的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上说:“看看他们(指共产党)是如何增强党性,加强党的统一……他们党的纪律、党的组织、党的调查、党的学习,是这样认真、这样严密,而我们则松懈散漫、毫无教育、毫无计划。”不要以为我们的对立面都是傻子,他们绝不会因为你发扬民主、敞开批评就觉得你一无是处。换言之,即使王实味等批评言论被“敌人”利用,那又怎样?中统局不是大做文章了吗?国民党文人不也大做文章了吗?但延安的天没有因此塌下来。

对于如何让人批评执政者,毛泽东有胸襟,他在1962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拿刘邦、项羽作对比,之后说:“要发扬民主,要启发人家批评,要听人家的批评。自己要经得起批评……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邓小平也有胸襟,说:“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

如今有的人害怕批评怕得要命,这也不能说,那也不让说。这让人很想不明白,共产党人刚执政的时候都如此刚强,敢于号召人民起来批评自己,现在执政六十多年了,地位更巩固了,为什么有的人心理反而脆弱成这样,这是不是正如温家宝总理说近

期校园系列血案一样,也有什么深层原因呢?

何路社(百年磨一剑)

2010.8.30,2011.2.21

五、改革“突破口”及解放思想

改革有两领域,一经济,一政治。先谈经济改革。经济改革实际上有两个突破口,一个在农村,包产到户;一个在城市,个体户。两个突破口有三点共同处,一是位置都在最基层,这点一目了然;二是形式都属所谓增量改革,包产到户不触动土地集体所有制,个体户无涉国有企业;三是对象都为不良经济资产,无任何油水,甚至是骨头、包袱,人们避之犹恐不及。所以,阻力小,震动也小;主要是思想观念认识方面的阻碍,一旦突破起来较简单、容易。但其也得益于一九七八年那场全国范围内的真理标准大讨论,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和后来邓小平一九九二年的南巡讲话,再一次解放思想,则起到了加速推进的作用。经济改革突破的成功,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经济活动的分层性不明显。自由了的几亿多农民走南闯北,甚至远涉重洋;数千万城镇个体户的经济活动,也出县、出市、出省,甚至出国,对整个国家经济生活的影响广泛深刻,两个突破口均起到了“四两拨千斤”之作用。

再谈政治改革。改革以来,我们至少曾把党政分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党内民主、村民自治等选择为突破口,可事实证明都不成功。党政分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党内民主均涉及优良政治资产,触及既得利益,遇到的阻力比想象的大得多,突而不破;而且这些改革与宪政民主带有实质性的整体联动性,推而难动。邓小平曾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指出:“这个问题太困难,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村民自治因涉及的是不良政治资产,则长足进展,却由于政治活动的分层性明显与其社会政治资源贫乏,难以对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产生广泛深刻的影响,相反其处处受制于县、乡。

敢问政改路在何方?当前中国政治发展最迫切的任务,并不是立刻实行急剧的政治体制转型,而是循序渐进先从逐步具体落实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公民言论和出版自由权做起。简言之:开放民间舆论。民间舆论本身就存在着,只要政府允许支持,它就能成长起来。这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相似:包产到户、个体户别禁止而支持就行了,其是所谓增量的变化。民间舆论本是公民表达思想和见解的基本形式,也是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重要工具,它还是连接民众、形成人民意志的重要手段。独立的民间舆论一旦出现,将会是一个现实体制之外的政治体制改革动力源泉,通过民间舆论冲破既得利益的重重阻力,政治体制改革就获得了民间力量支持、就能推进。这是一个很简易的突破口,能冲破改革的阻力。思想是一种潜在的巨大力量,刘勰的《文心雕龙》中就十分形象地描述了思想观念的力量:“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开放民间舆论就能充分发挥思想的潜能。

开放民间舆论,关键是解放思想,理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从源头上讲,国家本身就是从社会分离出来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产物。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最终消失正是权力全部回归社会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权利由政府本位到社会本位是一个不断回归的过程,不断地还权于社会正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国家要权威,社会要自由;其自由则不权威,或权威则不自由。民间舆论属于社会范畴,应自由、民主挂帅,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立法、行政、司法则属于国家范畴,应强调集中、纪律,必须“一个声音说话,一种调子唱歌”。两大领域分开,各自遵守各的游戏规则,国家仅能通过法治来控制社会。言论出版上取消审批制,改行追惩制,使宪法第35条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墙上画饼。党的领导则体现在督促立法保障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其实胡锦涛总书记早在十七大报告中,就已提出要加强民众表达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领域的建设。最基本的表达权,即公民通过口头或者书面以及著作表达自己各种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一个不允许任何不同声音的政府并没有让每个人都变成哑巴,却让自己变成了聋子。如邓小平就说:“要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有判断是非的能力。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现在党内外小道消息很多,真真假假,这是对长期缺乏政治民主的一种惩罚。”毛泽东他老人家也有句明言:“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的;不让人说话,天迟早会塌下来。”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的名言则更强调自由:“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篇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既然人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某些人的最可恶处,并非他们反对实行民主自由,而是挑唆紧缩言论空间、打压言论自由,企图让国人永远处于愚昧无知的状态。言论受到抑制谁是受益者?不是党,不是人民,而是各个地方、部门的既得利益集团。这其实既害了百姓也害了中央,等于是拿党的权威和声誉来换取某些人之私利,在执政党和人民之间、政府和人民之间造成负面的道德衰败,于党、于民都极为不利。开放民间舆论,有益的不仅是老百姓,对中央也非常有益。让民间舆论来给中央当耳目,这是执政党很好的一种能够自我不断修正的政治生态;也是一个定律:言论思想自由多了,腐败失误就少了!何乐而不为?

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梁启超先生在题为“思想解放”的一文中说得好:“有人说,思想一旦解放,只怕人人变为离经叛道。我说,这个全属杞忧。若使不是经,不是道,离他叛他不是应该吗?若使果是经,果是道,那么,俗语说得好,‘真金不怕红炉火’。有某甲的自由批评攻击他,自然有某乙某丙的自由批评拥护他,经过一番刮垢磨光,越发显出他的真价。倘若说某家学说不许批评,倒像是这家学说经不起批评了。所以我奉劝国中的老师宿儒,千万不必因此着急,尽可以让青年纵任他们的思想力,对于中外古今学说随意发生疑问,就是闹得过火,‘非尧舜,薄汤武’也不要紧。他们的话若没有价值,自然无伤日月,管他做甚?若认为够得上算人心世道之忧,就请痛驳起来呀!只要彼此应用思辩的公共法则,驳得针锋相对,丝丝入扣,谁是谁非,自然见个分晓。若单靠禁止批评,就算卫道,这是秦始皇‘偶语弃市’的故技,有什么用处?”又说“倘若拿一个人的思想做金科玉律,范围一世人心,无论那人为今人,为古人,为圣人,无论他的思想怎样好,总之是将别人的创造力抹杀,将社会的进步勒令停止了。试问那人若非经过一番思想,如何能创造出金科玉律来?我们既然敬重那人,要学那人,第一件便须学他用思想的方法。他必是摆脱了古代思想和并时思想的束缚,独立自由研究,才能建立一家的学说;不然,这学说也算不得他的了。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学他这一点,倒学他的反面?我国千余年来,学术所以衰落,进步所以停顿,都是为此。”这番话对照今天快一个世纪后的现实,不能不是莫大地讽刺。

现在我们面临的许多问题,均牵涉到深层次的体制根源。如果选择言论开放作为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将人们的注意力和精力引入到具体改革方案模式的研究讨论上,释放出的就不会仅是愤懑、牢骚和脱离实际的高调空谈。而且以今天信息传播之全球网络化,任何政权要想控制信息传播,当局的政策主张不允许人们置喙,不允许人们非议,不仅要付出极高的代价,最终还都会是徒劳无功。因为在汹汹而来的信息技术革命下,对言论自由的“堵”是不明智的,其涉及的已不是以往仅少数精英者之话语权,而是数亿网民,极易引起民愤带来风险。而只有顺势而为,则完全能够将人们的抽象抱怨引导到解决现实问题的思考辩论中来。体制问题的复杂性与解决的艰巨性自然会令人们增加面对现实的耐心,减少理想主义情绪;更重要的是使人民群众看到体制问题解决的希望与前景。近代以来世界上所有的重大制度创新,几乎都出现在言论自由的国家。可见要制度创新,言论自由是必不可少的。让各种思想、学说、流派在交锋、借鉴、比较、鉴别中自由地生长,让权力服从真理,才能进而推进整个国家制度的改革。萧功秦先生认为:“理论创新对于研究中国转型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国际政治学界提出的许多有关政治发展的理论概念,是在研究第三世界国家现代化过程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运用这些理论方法,用来分析中国政治时,就可能出现理论与研究对象不兼容的问题。这就需要根据我们研究的中国对象的特殊性,对源于西方的政治学概念软件,作‘汉化’处理。当现存在概念方法的汉化处理,仍然不足以解释中国发生的政治现象时,就需要我们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去‘开发新的软件’,另辟蹊径,去建构一些新的概念。”我非常赞同这一观点。

政治范畴论

一、论权力二象性

任何事物都有它本身固有的基本特性,其是我们认识、掌握该事物的关键所在。权力也是如此。权力的基本特性是什么呢?正如光具有波粒二象性一样,权力也具有法治、人治二象性。

我们描述权力运作状况有两个最重要的标志,一是公正程度,二是效率高低。所谓权力法治、人治二象性,即权力运行的公正程度和效率高低,其既受权力游戏规则影响又受权力者素质影响。并且,二者在权力这一事物中一起存在,共同作用于并影响、决定着权力的运作。这些应是完全不难证明因此也不用证明的命题。

在上述定义之基础上,如果要问什么是法治、人治?则可以这么说,法治与人治在这里是一个政治学概念,其分别是权力的法治性、人治性在政治体制、政治机制层次上的体现。所谓法治,即在政治体制、政治机制的层次上重视、强调和着眼于权力游戏规则;反之,人治则重视、强调和着眼于权力者素质。

但是,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下的权力运作,却有不同的权力游戏规则及对权力者不同的德才素质标准。可见,法治有不同的法治,人治也有不同的人治,相同的是任何权力的运作都法治与人治二者不可缺或。

具体到某一权力体系的运作,究竟是法治还是人治?则看其权力之运作,是重视、强调和着眼于权力游戏规则或是权力者素质。譬如,我国目前许多方面权力的运作,从体制、机制上讲,其主要是重视、强调和着眼权力者素质,往往是权力大于法或权左右法,而不是重视、强调和着眼于权力游戏规则,法大于权或法左右权。因此,可以说我们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人治。

以干部人事中的官员选拔任用为例,我们现在实行的主要是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这种权力游戏规则极大程度上是依赖权力者素质的好坏,素质好则吏治清明,素质坏则吏治腐败。若是以自由、公开、平等为原则的官员竞选制,则主要着眼于权力游戏规则本身,即通过一种客观的竞选机制来保证官员选拔的公正、合理,使之最大程度地不依赖于权力本身。

权力的法治性具有一种客观和稳定的特征,而权力的人治性则具有一种主观和易变的特性。人治,不仅往往是“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权力运作状况受权力者更换影响。而且,即使是同一个权力者,其素质也是多面何多变的,“人前政举,人后政熄”、“人初政举,人末政熄”的事,现实中就经常发生。所以,与法治相对而言,人治是靠不住的,稳定靠不住,廉洁靠不住,效率也靠不住;一个真正稳定、廉洁、高效的社会与国家,在体制、机制上,当然至少是法治的。

二、论治国之道

国家总是灰色的,社会之树常青。社会为权利的领地,是自由、民主的,充满活力;国家为权力的领地,是专制、集权的,充满强力,且权力具有人治、法治二象性。而人治需要自由、民主,专制、集权下之人治会权力腐败丛生;法治则需要专制、集权,其是对自由、民主的制约。

所有人的自由又需要宽容,人人平等的民主又需要素质,混乱尘世的法治又需要强力。宽容是非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仅“己所不欲,勿施与人”,且不“己所欲,施与人”;他人的任何言行,只要非强加于你,就应当包容,自由的边界只能由法治来限制。

素质是道德及知识、经验、能力……之集合,一个人、一个民族的素质水平是动态的,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实践来发展提高;且素质愈低,愈需要用法治的强力来限制她自由的边界,需要素质高的人对素质低的人实行专制、集权。

强力是严刑峻法,要说一不二,零宽容;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姑息养奸搞下不为例;且在法律面前,要真正人人平等,王侯犯法与庶民同罪。

自由、民主、法治、专制、集权、人治这六管齐下,且自由、民主、法治为体,专制、集权、人治为用,则治大国及社会若烹小鲜,既可治理得井井有条而又充满活力。

三、议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中的两种游戏规则,即民主与集中,可形象地比喻作两个“筛子”,这两个“筛子”其具有两大功能,一为“筛人”,一为“筛策”。

“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是程序,即先用民主这个“筛子”初步筛,然后再用集中这个“筛子”最终筛。不过,开会选举、决策,那只是个民主形式,民主程序还够不上,仅是走走过场而已;惟有广开言路、征求计策、调查民意……方才是真正的“民主程序”。

“在集中的指导下民主” 则是实质,即由集中这个“筛子”之筛眼的形状及大小决定民主这个“筛子”之筛眼的形状及大小。如此形象地一剖析解释,民主集中制之利弊尚不“目目了然”乎?

四、议中国政治

中国政治喜欢躲藏起来。

其也即是说,中国政治是神秘的,喜欢和研究它的人捉迷藏,而不喜欢暴露 光天化日之下。

所以,一个清醒的中国政治学学者,在政治研究中接近政治的奥秘时应当小心翼翼:政治奥秘是不是不易被捉到的,更不可被说透。对于中国政治来说,天机不可泄漏,政治的一些关键奥秘必须是藏在政治学学者书斋之外。

中国政治学学者永远只能总是在捕捉那些现实政治中即看不见又摸不着的东西,一旦捕捉住,便又成了看得见摸不着的,那就不再是政治所要他们捕捉的东西了。政治的谜底永远掌握在政治家手里,政治学学者永远只能在寻找,而且永远找不到,因为即使他们找到了正确的谜底,政治家也绝对不会轻易承认而把它说出来。

不是吗,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上,政治家就是让政治学学者们去说,他们只听不说或极少说(因为一旦说出来,一句顶万句),背后权衡去做。这才是政治的艺术,或曰权术也可。

譬如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什么?

在权威主义的虎视眈眈之下,这是一道思想的禁攀,在这里我看到,一个民族与时代的理性和勇气都消失了。唯独列外的是,还在三十多年前,一位不畏权威,追求真理的勇士却如是说: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权威主义,而不是民主主义。当我今天读到顾准这些话时,犹如置身历史空谷,传来一阵久久不愿意离去的回声!

权威是与民主相对的,权威不去民主不来。

这些年的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看不见且摸不着的不可谓不长足进展,一次党代会一巨步,已经到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每一次党代会我的想象力有限,目前实在还想不出会有什么更高、更新的提法来。

但看得见摸得着的却不能不令人感到悲观,一言蔽之,文明至今尚未敢从制度上触动权威主义半点。如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些制度设计安排——代表选举的非“竞选制”和职务非“专职化”,都是明显不利于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却由于其有利于权威主义的民主集中制组成原则之贯彻,尽管人们早就改革呼声不断,仍一到权威主义者那里,便舍不得割爱。

权威主义者已习惯于欣赏用说服争取的“民主方法”向人民代表(或人民,下同)宣传、贯彻自己的正确意志与主张,也愿意以“民主的姿态”让代表“畅所欲言”地赞成和讨论自己的正确意志与主张,可偏就不喜欢来货真价实的民主,因为前者那样做,只会更增加自己正确意志与主张合法性,有百利而无一弊,何乐而不为呢?而后者试想一下,若这个代表是他自己已争来的,肯定不是一般角色,再是专职的,即有充足精力时间,你还这样好驾驭吗?在那些自信自己百分百正确的权威主义者看来,这样的民主当然不要也罢。问题是,这种正确的权威是权威主义自己封的,没有经过公正的民主程序,你有什么理由认为自己的意志与主张,就比别人的高尚正确,而且没有掺杂半点私心杂念?所以,权威是不可以没有的,权威主义则必须打倒。我们需要的是经过真正民主产生的权威,而且“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几年”。

也许可以反驳,民主并不是神话,实行起来却就不是儿戏。这种反驳当然是有力的,因为东欧、前苏联、台湾地区的政权易帜,还有拉美、非洲、东南亚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动乱,便是前辙可鉴。不过我想,这些例子中,民主都只是必要条件;只要我们坚持不搞多党制,始终守住这一点,民主就并不可怕,绝不会引起天下大乱,政权也无帜可易。反过来,坚持权威主义下去,长此以往,积重难返,等到某一天,恐怕想后悔时就来不及了,晚清专制王朝的最终垮台,也是前辙之鉴!

五、民主与民粹的真正缺陷:与俞可平先生商榷

我先在网上看了俞可平先生“民主是个好东西”一文,很有些不以为然,甚至担心其会误导国人。该文的致命缺陷是,没有创新,没有触及中国的政治现实,玩弄文字游戏,六经注我,我注六经。

俞先生的全文,不过是在“高水平”的重复一个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早已重复过无数遍的“真理”,即民主并非尽善尽美,却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好的政治制度。但不论姓社姓资,民主政治制度真的不可超越吗?她适合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吗?我的答案是否定的,社会主义要超越资本主义必须创新,舍此别无它径。孰是孰非?有比较方有鉴别,请试读一下我的《市场政治论》一文,便心中自有定论。

民主的本意和原则,是人民作主与少数服从多数。她并不保护少数,惟有自由才尊重少数;也不保障正义,只有法治方伸张正义。对此,民间早有形象的说法:人多为王,法不责众。一句话,单独的民主,可以欺压少数,对抗正义。所以,人类需要民主、自由、法治三位一体的市场政治;民主、自由、法治,这三者都是市场的题中之义。

后再读俞可平先生在网上发表的“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一文,发现其与“民主是个好东西”如出一辙,同样没有创新,没有触及中国政治现实的核心,玩弄文字游戏,从理论至理论。

反对民粹主义是对的,但不能本末倒置,俞先生使我想起了那则“狼和小羊喝水”的故事。试问造成中国目前种种社会问题的,是民粹主义还是权威主义?中国当前确实有一种民粹主义的情绪在蔓延,但这正是一种对权威主义的反动。

历史的循环,倒是有点说对了,俞先生的前辈周扬、韦君宜……晚年终于醒悟,现在新的一代周扬、韦君宜们仍又在重蹈覆辙!读他的“善治”文章,恍若又回到了胡适先生的“好政府”年代,近一个世纪下来,我们就像没有进步。

说得再刺耳难听点,当下诸多此类言说,不过是在改革语境下,一些历史“沉渣”借改革之力或名而“泛起”,亦或不谋而合。这类无自己真正创新的东西,大致只有两种:或“肯德基”式“洋垃圾”,或“老调子”类“土垃圾”而已。

所以,这里我同时奉劝国人,民粹主义也不是正道,她是反不了权威主义的。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晚年失误,便多少与民粹主义思想有关,“文革”的历史悲剧中国再也不能重演了。惟有民主、自由、法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市场政治,才是反对权威主义之正道。权威是不能没有的,权威主义的政治体制则必须改革!

六、“三权分立”只是常识:与“二胡”博士商榷

真理有时我们发现只是常识,我们曾因违背这些常识而吃尽苦头——其犹以权力道德化为甚;这正是二十世纪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实践中,斯大林、毛泽东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与铁托的公有制市场经济三大试错结局之根源所在。如今“改革”以来,中国正在逐渐回归常识,但却有人总要依照权力钦定的“真理”去质疑常识。这不,胡联合、胡鞍钢“二胡”博士在“西方国家有多少搞‘三权分立’的?”一文中,连“三权分立”也要否定。复述易于失真,还是兹照录于下(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在西方国家中,只有美国(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国家实行议会制,实际都未实行“三权分立”……西方议会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立法权与行政权不是分立的。在议会制国家,议会不但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的权力中心,行使行政权的那些人来自议会(下院),包括总理也是由议会推举的(一般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他们既属于立法部门也属于行政部门(英国首相同时也是下议院成员)。也就是说,立法权与行政权在实质上是合一的,两种权力不但共生(产生议会成员的选举也间接是产生总理、首相的选举),而且共灭(总理、首相必须保持议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否则要么下台,要么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不但如此,一般而言,议会制是没有任期限制的,只要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总理(首相)可以永远干下去。在议会制下,政府(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执政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实行“议会至上”,立法权与行政权不是分立的,甚至直到2005年之前,司法权也是不分立的。因为英国上议院既是立法机关,也是最高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是英国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机关,上议院议长既是议员,又是最高法院院长(大法官),还是内阁成员,从而是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于一身。在议会制下,政党政治实质上是主宰议会政治的幕后之手,“议会至上”最终实质是“执政党至上”。西方主张“三权分立”的鼻祖——孟德斯鸠正是以为英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而提出了其“三权分立”理论,实际上这位法国学者对英国的认识是错误的。然而,这一理论虽然在欧洲并未被采纳,但在美国却真的第一次被采纳了。总统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总统掌握最高行政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是分立的……除美国之外,西方主要国家的政治体制形式不完全相同,但从根本上说都属于议会制……法国情况有点特殊,属于半议会制半总统制。这就是说,在西方主要国家中,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都未实行“三权分立”制度……总之,实际上“三权分立”即使在西方国家也很少被采用,政党政治在西方国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能搞在西方国家也很少采用的“三权分立”模式。”

其实“三权分立”只是常识: 现代以来,世界上所有国家基本上都实行政党政治,政党政治的结果是产生国家的立法(议会)、行政(政府)、司法(法院)三大权力机构。从这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政党是“父亲”,国家的议会、政府、法院是“儿子”、“孙子”,为带有亲缘关系的“祖孙”三代;但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党与国家是分家的,并非“祖孙”三代同堂的大家庭,其基本各自独立“过日子”。所以,无论美、英、法、德、意、日……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实际都是分立的——尽管执政党间接地控制着国家的立法(议会)、行政(政府)、司法(法院)三大权力机构。只有包括中国在内的极少数国家党国不分,是一种“祖孙”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造成“儿子”虚弱不堪,娶个媳妇仅是名份,以至“孙子”的辈份让人议论。为了家族的兴旺发达,党这个“家长”应当让“儿孙”们独立,“父子”、“祖孙”之间一脉相承“血浓于水”,肥水应不会流入外人田,这也应是经典的常识。中国“三权分立”的关键因素仅在于党国分开,人大、政府、法院三大权力机构无须多作更改。而政党与国家分开,关键又在于不是由政党去变相的直接产生国家权力,必须经由政党或个体竞争中的人民选择。如此浅显的常识,我真不知“二胡”博士是真不知?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诚然,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权力制约初衷,实际中也并未能真正完全实现,但这是另一回事,其一如拙作“权力唯物论”中所指出:

“用权力制约权力,是资产阶级权力制约理论的第一块基石。资产阶级著名的国家权力“分权制衡”理论,主张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应当分立,并且互相制约,达到彼此平衡。这一理论或原则,基本上被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遵循,成为其政治体制模式的根本依据之一。用一种本质同一的权力制约另一种本质同一的权力,即用国家的一种权力制约国家的另一种权力,是上述资产阶级国家权力制约体系的致命缺陷。事实证明,这种国家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衡的权力制约体系,虽然对权力有一定的甚至很大的制约作用,但要使各种权力彼此达到完全有效制约的目标,是不可能的。原因在于从本质上讲,资产阶级国家“三权鼎立”的三权之间的利益机制是平行的,而不是相应对立的,其相互冲突制约只是道德形式性的,而没有利益冲突实质。这种非利益机制的制约往往流于形式而无效,它会形成权力共谋基础上更加复杂的权力关系。在现实中,真正与国家权力相应对立的另一种性质不同的权力是公民权力(权利,下同)。正象国家权力有立法、行政、司法等三大权力一样,公民权力也有公决、选举、舆论等三大权力。对其,我们可以分别这样概括性地表述;人民有选择的自由,有权力选择决定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民族统一独立等国家根本大事,其具体形式为全民公决;人民有选举的自由,有权力选举决定自己所拥戴的政府各级权力者,其具体形式为公民选举;人民有舆论的自由,有权力用舆论来监督约束政府各级权力者的各种职务行为,其具体形式为社会舆论……但是,就目前而言,社会主义的国家不仅掌握立法、行政、司法的权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掌握着公决、选举、舆论等公民权力,这无疑是一种权力越位。要实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力之统一,就必须还公民权力于人民……譬如,宣传和舆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宣传是国家权力为自身服务的一项职能;舆论则是公民权力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的一种权力手段。国家断然不可缺少宣传这一职能,但其却不应垄断操纵舆论。此外,在公民选举权力上也是如此,国家应当还权于民。”

我是一位体制外思想者,唯真理是从,无媚骨,无应酬,既不会费尽心思去揣摸迎合,也不会戴上枷锁跳舞;且板凳坐得“十年冷”,耐得住寂寞,契而不舍,乐在其中……有此功夫,求得真理之正果便不足为奇。惟叹体制内那些自以为御用的“精英”们,涉名利之中,人在官场,身不由己,虽乐犹苦——离修得“正果”何止十万八千里。从这种意义上说,他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将来无论怎样成败得失,党显然不应漏掉他们。这里“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当局的两眼不要只盯着那些所谓“大内高手”,须知江湖民间同样藏龙卧虎;中华大地自古历代如此,既有显于庙堂之高,也有隐于江湖之远。中国当代思潮已成三分天下:体制内的新保守主义(魏)与体制外的自由主义(蜀)、新左派(吴)三足鼎立,“中原”又“逐鹿”,盼中共再识英雄。天下思潮,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可谓否定之否定。

七、泰式民主死结之解:兼与李开盛先生商榷

亚洲尤其东南亚部分国家,一直在“东方民主”的困境中徘徊,至今未能走出来。泰国就是突出的例子,长期以来“政变”频频,多个总理因此下台;民众对于政府或政党的质疑,已经发展成对民主选举制度的不信任。中国某些人更是据此宣称民主政体在亚洲国家“水土不服”,与中国目前之国情不相适。如李开盛先生在“以理性的精神迎接政治改革”(“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0年11月12日)一文中言:民主在泰国的不成功在于没有成熟的民主政治文化,政治生活中没有养成理性的、宽容与妥协的精神。即使是再好的制度设计,也仍有人的自由发挥空间。没有成熟的民主政治文化,人们就会寻找一切机会去钻制度的空子。而中国目前的民主政治文化现状,在他看来更是令人担忧。

在没有养成理性的、宽容与妥协的精神的泰国,若实行专制政治制度,固然确实是就可能会马上“稳定”下来了。这种表面的、暂时的、刚性的非真正的稳定,中国几千年的几十个封建王朝不早就是这样“稳定”过来了吗?只是在我们现行的权威政治制度之下,官员们倒真是不需要去钻什么制度的空子,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相“适应”得很,以致权力腐败得也空前绝后举世闻名。民众的政治文化也当然与政治制度相“适应”得很,虽有怨声载道,更有忍声吞气,尚不知何年何月何日才“揭竿而起”?

甚至还有人把这归结为民主的核心价值与亚洲国家的文化传统相抵触。这种说法更不符合事实,民主不仅仅属于西方,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自然而然的产物,不会只有西方文化传统才有民主的要求。日本民主是一个例证,它是近代国家民主制度跟儒家文化传统精神结合的产物。可以说,日本是一个高度儒家化了的民主国家。尽管有人说美国对日本的占领推动了日本的民主,但不要忘记,在二战前日本社会就有了很高的民主诉求。如果没有明治维新后日本的基本国家制度建设,很难想像日本的民主会发展到今天的局面。日本民主体现了“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的思想,把西方民主构架跟儒家精神内核很好地结合了起来。

民主当然不是万能药,但它确实能够带来现代化的国家运行体系,如果没有,那一定是做得还不够。民主政治需要多方妥协,不仅不同政治家之间需要和平协商,民众更加要学会理性判断和选择。一些亚洲国家民主的失败或困境,给中国提供了反思的机会:一方面,民主建设不能借口文化差异因噎废食,因为这些国家民主的失败而否定民主。另一方面,中国需要思考自己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民主,在民主化到来之前,中国需要做出哪些准备。民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而政治体制必须符合自身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变迁。最重要的是,要理解民主的本质,逐渐找到符合自身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民主形式。

其实,民主与自由都需要法治来约束,这仅是“宪政”常识,如政治家不能贩卖“政治毒品”、贿赂选民……宪法应禁止政治家任何违背国家、民族长远根本利益的竞争行为;军队要在政治中保持中立,维护法治,而不能卷入国家的政治生活直接参与其中,甚至发动政变。这是泰国政局给我们的启示,也是泰式民主死结之解:自由不是左右,从来未走极端;民主非凭寡众,原本最讲平等;皆须正义法治为度。

新加坡民主就是东南亚一个法治主导型民主的例子。而且西方国家也如此,是法治成就了民主自由。任何政体都不是“完美”的,民主也一样。民主能解决一些问题,但同时也会产生一些新问题。新加坡模式,是意识到了民主体制的局限,做出强调法治的一种制度安排。新加坡民主模式的优点或特点是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即尽管她是一党独大,但这个党是高度开放的,向所有精英开放,定期选举,让人民来选择政府。

八、发展“党内民主”非优选之路

近年来,主张政治体制改革优先发展党内民主的论调可谓“甚嚣尘上”,渐成大器。由于符合坚持党的领导的“主流意识形态”,终于引起当局者重视,决定“付诸一试”。可地球人一看都知道,政治体制改革优先发展党内民主并非优选之路,甚或还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首先,民主是指一种国家政体,世界上尚无民主是一种政党党体之说,她更替代不了政体。其实,我们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距真理仅“一步之遥”;只须改为保障公民自由、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至于坚持党的领导,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者,不应机械、形而上学地坚持党的领导,而应与时俱进辩证地坚持党的领导。党的执政领导地位是在斗争实践中产生的,党也只有在竟争中才能永葆青春活力。江泽民同志再三告诫我们,要认真学习历史,从中正确吸取经验、教训。前苏联及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丧失政权的真正原因,并不是主动放弃党的领导,而是党在没有竟争的温室里已经腐烂,遭到人民的唾弃!

其次,即使退一步讲民主是一种政党党体在一定意义上也可成立,优先发展党内民主也非优选之路。因为那样,我们会陷入一种“两难”的悖论。要么“党内民主”是假民主,流于形式;要么“党内民主”是真民主,则又会风险比优先发展宪政民主更大。某些人不是说民主有可能造成国家分裂,难道“党内民主”就不怕可能造成党分裂吗?一旦真的“可能”, 在党管军队条件下,容易造成军队不稳,从根本上动摇政局稳定,我们便没有退路,无险可守。而稳住党内,优先发展宪政民主,则我们进可以攻,退可以守。这与我们经济改革相对靠前,政治改革上保守,二者保持一定距离以掌控局面同理。但当然也似两只脚走路,必须交替跟进,否则会出问题。也许我这里是杞人忧天,从目前“党内民主”的态势来看,当局者是哑吧吃汤圆,心里有数。

九、自由之必要性

专制集权人治在某些方面来说效率极高,可省去许多自由民主法治的交易成本。如抗震救灾中募捐义演,让公民将口袋中之钱自愿掏出来,其属于一种自由民主法治形式;她需要组织、策划、运作,经过一系列程序环节,花费一些额外的人力、物力,方能将个体分散的钱物一点点地集中起来,用于抗震救灾,费时费神;远不如专制集权人治中,只须一次会议研究形成决策,从国库或其它途径统一筹集即可。且这项决策肯定实行顺利,不会遭到什么反对,其“合法性”来自权威与权力者及决策的人格、道德魅力。

但即使在如此特殊的前提下,自由民主法治仍然至少于以下两点上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一是在国家的渠道、力量外,调动社会的渠道、力量抗震救灾,多一种渠道、多一份力量;二是在自由民主法治的形式下,公民个体自愿认捐,具有非权威的自然而然“合法性”,与强制“捐出”钱财抗震救灾不可同日而语。而在国家事物中公民权利的保障上,此种自然而然“合法性”乃无价之宝。

更何况,怕只怕专制集权人治许多情况下难以避免的错误决策或值得商榷之决策,自由民主法治的交易成本便更显得非常必要了。自由平等(民主)正义(法治)与专制集权人治仰仗人格、道德不同,其出于人的天然本能直接和利益有关,具有趋于客观性的特征。所以有道是:专制集权人治,其仰仗道德,才靠不住的,哪怕你苦口婆心;自由民主法治,本出于利益,方俯首贴耳,且任我良药苦口;一用一体相反相成。

十、中国另一“四大发明”

中国历史上在政治文明领域也有“四大发明”,即秦始皇创立的集权政治、专制政治——废封建制实行郡县制、焚书坑儒推行思想专制……著名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郭沬若曾撰文十批秦始皇,毛泽东就坦言:“十批不是好文章。”此外,还有隋朝创立的科举制度及明朝创立的内阁制。

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勇敢充满智慧的民族,生为炎黄子孙,我们没有妄自菲薄的理由。可是,我们也有自身的短处,并造成了今天的落后。不善于学习,鲜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此其一;非勤于实践,多保守僵化,畏怯创新,此其二。

西方国家文官制度和内阁制的最初出现,皆晚于中国的科举制度和内阁制;但西方国家在不断学习探索、实践创新中,后来居上,于近代形成了比较成熟正规的现代意义上的文官制度和内阁制;而我们的科举制度却在保守僵化中被历史淘汰,内阁制则一直停留在萌芽状态,始终没有形成成熟正规的制度。我们除了自己的政治文化传统(集权、专制、人治……)外,并不善于吸收、消化西方的政治文化传统(民主、自由、法治……),更遑论在吸收、消化的基础上进行创新。

政治学札记

二、创新主义

谨以此文献给“改革”三十周年。 ——题记

对待资本主义文明,过去我们是“否定主义”,凡是他们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凡是他们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自从自己国内碰了一个“大钉子”,国际上也据说是被“不战而胜”后,现在就变成了“肯定主义”,月亮都是西边一半儿圆,更遑论地球了。

譬如,只能用看不见的手,不准用看得见的手,玄乎倒是很玄乎,正好与“皇帝的新衣”相反,谁也不敢“看得见”。据说近几年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多遭此类诘难。对此种故弄玄虚,切不要像乡下未见过世面的信佛老太,过于迷信,凡事都要自己问个究竟,看的见的手就不是手么?

尚有,多党便是民主,就好似有奶定是娘一样。一党执政不过是一块娘肚里带来的先天胎记,你忌讳着,他却偏非动不动就掀起来拿此说事。仿佛胎记除了不雅观外,还有什么罪过似的。

……

全盘否定,这固然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莽汉之所为;但全盘肯定,也未免周全,因为我们毕竟姓“社”不姓“资”。如果有人数典忘祖,说不要问姓什么?我看他八成是老糊涂了,要不便是刚呀呀学语的婴儿。不幸我们却正好有这种“尊老爱幼”的传统,只可惜后者现在已没有人敢发扬光大罢了。

在此,我并不想对“否定主义”、“肯定主义”再多说些什么,否则有点大不敬了。我只想再鼓吹我们更进步点,否定、肯定之外,还得创新,是为“创新主义”。

但我们已被一些所谓的“ 创新”吓怕了,先是国内北京、台北的“ 创新”,后又是国际俄罗斯、乌克兰、伊拉克……的“创新”。于是,“清醒”了的国人们,对“创新”产生了恐怖,要“稳定压倒一切”。其实,那正是先“否定主义”,后又“肯定主义”的缘故,而不是我所说的“创新主义”。

真正的“创新主义”全然不会这样。真正的“创新主义”是非败家子式的,既不走极端,也不是“稳定主义”,更不去做人家的上门女婿,而是自己娶新娘,育新人。且要紧的是娶一位好新娘,须真,须善,须美。要不然,“创新主义”怕未免有些风险。

总之,社会主义文明要成立,必须创新。没有创新,人不能自成为社会主义新人,社会不能自成为社会主义新社会。

二、也谈“求是派”与“凡是派”:与亦菲先生商榷

近日,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媒体刊出一些谈及30年前那场真理标准讨论的文章中,再度使用了“求是派”与“凡是派”的概念(见新华网2008年11月5日《“求是派”与“凡是派”孰是孰非》)。11月11日新华网上又发表了亦菲先生的“不要动不动扯上‘求是派’与‘凡是派’”一文,其对“求是派”与“凡是派”的提法谓之不妥,这是很好的一种气象,正如他所言真理“越辩越明”。错在不应也动不动就“正视听”,倒像是就他的观点经得起批评了,恐怕也未必。

亦菲先生说:“提起30年前那场拨乱反正的争论,对‘实事求是’和教条主义的‘凡是’ 两种面孔、两种态度人们记忆犹新。确实,冲破教条主义的束缚,创造生气勃勃的局面,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但是,把‘求是’与‘凡是’的争论人为地划分为两个‘派’别,笔者不敢苟同。”这是极无聊的一段话,让人苦笑不得。因为以上看来亦菲先生应是反对教条主义的,只是把“求是”与“凡是”的争论人为地划分为两个“派”别不敢苟同。但理由竟是无论是遵义会议还是延安整风时反对教条主义的斗争,中央都没有用“教条主义派”或“王明派”这样的概念;是翻阅中央领导人当时讲话、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以及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同样没有“求是派”与“凡是派”这样的称谓;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出台的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中,尤其是在十七大报告中都从来没有使用过“求是派”与“凡是派”这两个概念。这若不是教条主义的“凡是” 面孔?那又是什么道理?

亦菲先生的另一大理由是不准确,他说:“提出‘求是派’与‘凡是派’的概念,其实是源于‘改革派’与‘保守派’概念。‘改革派’与‘保守派’概念来源于外国,这种区分对于中国国情来说有不准确之处。‘求是’与‘凡是’之争,是理论之争,思想认识之争。人们由于所处的位置不同,经验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对待现实问题或历史现象就可能存在差异。……事实证明,这既划不准,也容易给公众造成误解。一些官员对某一个问题表现了积极进取的态度,但对另一个问题持慎重立场,他该属于哪一派呢?过去某些官员对改革举措持慎重的态度,后来对改革新事物持肯定态度,这些官员又该归属哪一派呢?”这只能说人事复杂,要辨证地评论,但总不至因华国锋、汪东兴……对某一个问题“粉碎四人帮”表现了积极进取的态度,但对另一个问题“两个凡是”持“慎重立场”,就划不准确吧?

还有几句打破后壁的话,不吐不快。党内不提什么派,其实原委在不许有派,并据说是为了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加凝聚力。若果真也就无派也罢,但“党内没有派”,只有“‘求是’与‘凡是’之争,是理论之争,思想认识之争。人们由于所处的位置不同,经验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对待现实问题或历史现象就可能存在差异。”这话让人听起来好象“掩耳盗铃”般的。毛泽东则是承认她,又反对她,但也不见反对她就消失了。既如此,倒不如索性挑明了,正大光明地竞争,活水不腐,反更能增添党的活力。当年“求是派”与“凡是派”的斗争,不仅没有引起党的分裂,反而澄清了蒙在人们心头的迷雾,形成了合力,并进而促成了历史意义深远的中国改革开放,其“派系斗争”功不可没。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那些抱怨“动不动扯上‘求是派’与‘凡是派’”者恐怕是杞忧了。

三、国是非戏言:与孔庆东先生商榷

见识孔庆东先生之“左”,不妨“管中窥豹,略见一斑”,以下为孔先生在“乌有之乡”之一次演讲中,之一段为人辩护之美言,妙文共品尝,不敢独享:

“……她是在公路上随便驾车压死人了,是骗别人的钱了,抢了别人的东西了?朝鲜在这个世界上做了什么对不起别人的事了?她没有!她在别的国家驻扎过一兵一卒吗?她破坏过任何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环境和资源了吗?她什么都没有干啊!在社会主义阵营崩溃之后,她一个人艰难地过日子。原来是兄弟们大家一起过,后来兄弟们垮台的垮台,叛变的叛变,剩下她一个还在那里坚持着,还按照大哥二哥原来的路线在走。她没有这种自由吗?她有什么错,她没有什么错啊!她也没得罪谁啊。……但是不知怎么回事得了那么多的恶名。而所有这些恶名都是没有经过实地调查研究的。说她是流氓国家的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流氓。(掌声)她有什么流氓行径啊?这个世界不是要强调民主自由吗?民主自由就是不干涉别人的生活方式。人家朝鲜人民选择那样的生活方式,我们对她不满意——我自己对她也不满意,我也觉得朝鲜这样过日子好像有问题,但是我没有权利去说人家不对。我们怎么敢对别人家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呢。人家就愿意吃大米,你说我们家愿意吃白面,非说人家吃大米不好。或者人家就愿意吃辣椒,你不能说吃辣椒就是野蛮的。人家并没有把辣椒推到你家里来强行让你家吃啊!人家在你家里到处开什么朝鲜凉面、平壤烧烤、上甘岭泡菜了吗?她没有啊!她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从小我家周围就有许多朝鲜族的邻居朋友,我所知道的这个民族是很好的一个民族,是最有文化的一个民族。在中国56个民族中是文化水平最高的一个民族。……有一篇文章里我调侃韩国饮食很恶劣。天天吃米饭就泡菜,吃泡菜就米饭,还说朝鲜不好。就算朝鲜再不好,还能恶劣到什么程度?难道说天天只吃米饭不给泡菜还是只吃泡菜不给米饭?……我觉得如果你真对她有什么意见,应该是在一个共同的思想背景下来探讨。否则其实就是为了国家利益树一个敌人,为了团结自己国家的人民,在境外树一个敌人,而且树一个好打的敌人,柿子拣软的捏。我不赞同这种做法。(掌声)”

仅凭这口若悬河“大辩论”似的语言,即不值不左不右去驳,只是联系孔先生2006年曾到朝鲜使馆做客,让人好不慎疑。岂止瓜田李下了,再蠢也应避嫌——像女子尿急了?但这可正好不是尼姑的头,他“凡夫子”杨恒均先生“摸得”,你“花和尚”孔庆东博士反“摸不得”。切莫要以为“朝鲜大使馆请我吃饭,有人到处造我谣,我去了,就一次,我知道这没事儿,而且吃的比较差,真没啥吃的。但是我觉得,越是穷人家请客,越要去,地主家请客,不少我一个啊。穷人家请客,咱们应该去,尽管没什么吃的”,便“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里倒有几句“忠言逆耳”:用左反右也好,或用右反左也罢;须知今天的中国人再不想非左即右,或非右即左了。总书记一句振聋发聩的“不折腾”,难道还不足以令“左右”清醒?我对文字素来同余杰样如履薄冰——许多人观点与余杰并不尽相同,有人却有意无意想将我们一块“推荐”给布什,总带有种责任感,经常写得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这绝非戏言。虽曾像孔博士一样得意:老某的文章写得真好啊!私下向儿子推荐:看看老子的文章;对老婆则说:看看老公的文章。可调侃归调侃,国是非戏言。

与真学问扯上连板凳也须“十年冷”,近日去了趟“东博书院”,看到留言:“本人工作繁,家务忙,每天超负荷运转,寸暇难得,故一般不接陌生电话,不接受突发性采访及邀请。凡有联系讲座、会议、约稿、访谈、剪彩、顾问、咨询、策划、取名、占卜等严肃事项者,敬请发函至1977_2077@163.com与仲由先生联系。”因此窘迫,就能做出真创造来,《周易》中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恐怕得改为“天行累,君子以不亦乐乎”了。尽管孔和尚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初犯我,我让三分……”,你别以为是修性或慈悲,是累的。

再说开点,天赋于学习、表达知识上大有用武之地,对知识创新则显得远远不足,反而有时是“勤能补拙”。古人早就有言:“半日静坐,半日读书;宽其程限,紧着功夫。”此届因为创新之难之益与学习、表达不可同日而语,学习会或表达出一万种思想,尚不如创新出一种真新思想。孔先生身边粉丝如云,真担心尔误人子弟。 天赋是学不来的,珍贵是珍贵,却也没那么重要。创新起来需要拼命时,多少有点梁山上的军师——“无用”。

2009.3.8,2011.3.15

附:

按:且看孔和尚“木驴技穷”,无有长进。

孔庆东:中国在制度上没有私有化 但多国企已被私有

(节选)

2011-03-11 来源:第一视频网

第一视频独家特约评论员孔庆东就“吴邦国中国不搞多党轮流执政 不搞私有化”这一话题在《坐视天下》之《孔和尚有话说》节目中进行独家点评。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早上好,这里是第一视频新闻网络为您带来坐视天下之《孔和尚有话说》。孔老师早。

孔庆东:石菲早上好,各位网友早上好。

主持人:来看一下今天第一条新闻。2011年3月10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具体情况看段微视频了解下。

主持人:欢迎回来,孔老师怎么看待这次的工作会议?

孔庆东:应该是看委员长的工作报告。吴邦国用了很长一段话来讲,我们坚持不搞多党制,不搞私有化,这本来是不需要讲这么长的,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之所以要讲这么长说明目前有思想混乱,吴邦国加起来一句话概括,中国不能乱,现在帝国主义和国内的汉奸外卖贼们,他们希望中国乱,唯恐中国不乱,中国实际上已经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他们欢心鼓舞,他们都说是中国共产党造成的,推翻中国共产党的目的就是他们上台执政,他们要篡夺中国的政权,中国不是没有搞过独党制,中国不是没有搞过私有化,古代是私有化,解放前是私有化,怎么样呢?人民死了多少,活着是怎么活着,也不必我们展开去说,一部古代史和现代史都证明中国不能搞多党制和私有化,现在由于社会混乱,坏人浑水摸鱼,利用报告的形式重申这个问题。我们现在是共产党执政就没有完全问题,真因为我们现在多党合作制搞的不够好,民主党派里面坏人也很多,所以人民群众意见很大,如果共产党非常廉洁,非常公正,都是好人组成的话,老百姓没有意见,只要是社会安定,人民幸福,你就是回到奴隶社会,老百姓都没有意见,如果现在是唐太宗领导,大家有意见吗?没意见。人们有吃有喝,有希望有房住,没有意见。就是老百姓民生问题搞不好,老百姓就有意见。所以我们要明白社会为什么会发生思想混乱,如果从根源上解决了,就不需要吴邦国委员长讲这么长时间,我希望以后两会这样的话讲的越短越好,那说明我们社会真正廉洁了,清洁了。

……

四、也说“特色”

大凡一个国家、民族、地方、主义……乃至个人,皆必有特色。常言道“文如其人”,人的文章自然也有特色。

举文为例:“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与“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二者表达同一种意思,前者婉约、间接,曲径通幽,欲擒故纵;后者明白、直接,通俗浅显,一目了然。

举人为例:鲁智深先生——我对鲁迅“大家”之尊称,与孔和尚博士——孔庆东“大侠”其戏称,二者的文字,前者尖锐、辛辣、刻薄,力透纸背,入木三分;后者调侃、诙谐、幽默,嬉笑怒骂,非敬不恭。

所谓文章“特色”之正道,其大抵是扬长避短:周“大师”——以周国平先生对人生富于哲理地体味,姑且妄称之, 独居孤室,才高八斗,则摆弄才识;杨“大使”——杨恒均先生谦称民主“小贩”,不妨恭称之,博游诸国,识广万般,便推销见识……不一而足。

总之,鲁“大家”有鲁“特色”,孔“大侠”有孔“特色”,周“大师”有周“特色”,杨“大使”有杨“特色”,且“特色”得美、妙、好、奇……而已。文章之高低优劣,就全在于“特色”——其谁也未能免俗。惟叹“花和尚”走红,鲁智深“武高寡和”,连“高雅”的《杂文月刊》、“博客中国”也不例外。

如是观来,概而言之,某主义或媒体提倡“特色”,大致也不会错到哪里去。但要这种“特色”出人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且不是丑的、蠢的、坏的、怪的……否则,“特色”这“一本正经”,也还是会被某些“和尚”念歪的。

且以媒体为例,即使择善而论,像《杂文月刊》和“博客中国”,前者谓投枪匕首,壮志屠龙,却还是——打蛇不敢打七寸;后者则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只可是——小在藏了小心眼。

这种所谓的“特色”,不过是于他家之好、之利妙一点,或你家之力、之名大一点,“好处”及“自由”、“民主”就多一点。前则见利忘义,后则趋炎附势,与真理都不相干。

五、也谈“看病难”

提到看病难,人们肉眼所及往往是医疗行业的腐败,诸如收取红包、药价虚高、病乱看、药乱开、费乱收……其实,这不过是我们这个时代一切向“钱”看的“硕果”之一,且因其是“冰山”浮在水面上之角,格外显目而已。因为连“天使”都居然从人们况且是弱者的口袋中直接掏取钱财,自然被掏取者,其切肤之痛便可想而知。

然而,国人也心知肚明,在这场一切向“钱”看中,沉在水底的那些最大赢家却是上上下下的某些权力者们。正是他们“满嘴里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带动了今日整个中国之腐败横行,世风日下,可谓“庆父不除,鲁难未已”。

所以,解决看病难,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仅从医疗行业动刀,“杀鸡给猴看”,恐怕难以伏“鸡”。我这里想不妨“胆子大一点,心眼小一点”,反其道“杀猴给鸡看”,管保些“鸡”们定会噤若寒蝉。届时所谓“看病难”,“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自然是药到病除。

六、评中科院“国家健康报告”

博客中国著名时评人王龙先生,在其一篇时评中提及这篇报告曰:“近期中国某学术团体发布的世界首个《国家健康报告》,在其‘国家责任指数’排行榜中,学者们把中国列为全球45个样板国家第一名,发达国家排名普遍靠后,美国则被排在最后一名。如此学术简直让人目瞪口呆。”倒是王龙先生这番话,叫我也目瞪口呆。美国国家责任指数倒数第一,换句话说即是资本最自由的国家,早为举世公认,报告不过拾人牙慧而已。

今年恰逢纪念“改革”三十周年,此报告一出,正好一堵新左派之口。他们早就断言:“当代中国自由主义右翼理论所提出的‘批判社会主义国家’,针对的正是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的传统,它所竭尽全力批判的‘国家’,就是指与这一传统相关的那些社会主义的国家功能。正是这决定了改革将走到什么方向上去。”而根据报告的结论,我们何止是尚未偏离社会主义改革方向,至少矮子里面挑高子,我们是世界最“社会主义”的了。

如此专业的“歌德”,当然会让非专业的王龙先生一时搞错攻击方向。然而内行人揭穿了,不过是一道数学常识题而已:国家责任之指数乘以一个权力腐败之负数,指数越大,所得负值亦越高。当然,在自由、民主、法治三者完全到位的社会主义市场政治体制下,权力腐败负数之值极小甚至趋向于零,那则是另一回事。

七、致“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之前,书稿《中国政治改革常识》曾先后两度自“投”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却全然未有半点信息。不料现在突然见到竟把袁刚博士“官员财产申报立法的意识形态障碍”这样的“类同”文章挂到网首显著位置,而其正不过是本书诸多观点、论点之一,且其始成自十余年前,我早已自费印刷向许多单位、学者交流及于网上发布。贵网不是经常自我标榜什么自由、平等、博爱……吗?奈何怎这般厚此薄彼!这种为我所用之贵族式的语话权,比起那类正大光明的“御用文章”现象更有过之无不及!看来恐怕此网真是: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为鱼跳进的网撒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 跳进来吧, 我给你博爱、平等、自由……

这里索性把话再挑明了些,姑且得罪所有“姑奶奶”一回,除了“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外,更不消说“乌有之乡网”、“人民网”们,我连在相对“真正”自由、平等、博爱……的“博客中国”也遭到贵族们式地打压,仅程度不同而已。个中缘由,他们心里都最清楚:我与其道不同,而不相谋;不是“鱼”也,于他们何利之有?他们像鲁夫子所说,或寇盗式的破坏者想据为己有,或奴才式的破坏者只图眼前便宜;与真建设社会主义或风马牛不相及,或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我却正是要坏其之好事,像“皇帝的新衣”中的小孩似的,在《中国政治改革常识》中道出了真建设社会主义的真理。

附:“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回复及我的回复

百年磨一剑先生,您好!

无意中在浏览网页时看到您的文章《致“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们》才知道您所言之投了两次都没有消息的事情,赶忙回来查看和翻找邮箱,但没有看到。

我想可能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不知道您的书稿是否是以附件的形式发给我们的,如果是,因为有附件的邮件,系统往往会默认成为垃圾广告等恶意邮件,放到信箱内的垃圾箱中,而每天垃圾箱内的邮件数以万计,虽然我们已经很努力地在翻找可能被“埋没”的投稿,但极有可能疏漏了您投稿的书稿。

如果是因为上述可能的原因造成了您对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的失望,我们感到很抱歉。这是我们工作的疏漏。敬请您谅解。

是否可以麻烦您第三次把书稿再发给我们一份,并请抄送我的私人邮箱一份(以免系统再次出现错误的“默认”,所以请您发我邮箱一份)。我会在收到书稿后尽快提交网站编辑部讨论,并安排文章发布。

因为我们可能的工作疏忽,再次向您表示歉意。

祝周末愉快!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值班编辑:萧锐 20009.10.17

何老师:

文章“‘薄熙来现象’与‘毛泽东陷井’”写的一针见血,拜读!但是恐怕无法在网站发布,原因我想您可能也明白,网站也是在中国生活,希望您理解。

另外,您的书稿编辑部已经看过,恐怕暂时无法刊发,原因同上。

您的书和文章我都看过了,很长见识。仍然希望您可以继续支持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给我们赐稿。非常抱歉!!

握手。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萧锐

2009 .10.22

萧锐先生:

您好,我还是不明白,同在中国,“博客中国”能发,“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却不能发?恐怕也有“美国特色”的难言之隐吧?否则即是我们竟不幸至又倒退回比“鲁迅”更“鲁迅”的年代。谢了。

何路社敬上

2009.10.23

何先生您好:

再次收到您的长篇来文,我们感到既欣慰又有压力。因为很少有这样鸿篇巨制的投稿,因此经我们编辑慎重考虑后,先交予网站总负责人先行查阅。等他做出定夺,再给您一个合适的答复。

我们了解到,您过去曾以网名百年磨一剑与本站编辑萧锐有过接触,曾投稿分析薄熙来一文,但因网络监管的敏感,所以遭拒。而您曾经两度投稿长文,可能因技术原因没有收到,或者是我们自己的疏忽导致文章没有得到及时的关注,因此两次都没有给您满意的答复。此次收到来文,必更加谨慎。还请您稍给予我们一些时间。一有消息,及时给您答复。

问好。

吉庶

2010.7.7

何先生您好:

我是选举治理网的编辑汪吉庶。您上次给我们投稿的《中国政治改革常识》一书经我们的总编审读,决定将在网站上摘登您的文章。

已上传部分书稿选登:权力天然优越。我们将会继续摘登您的文字的,感谢您对于我们网站的鼎力支持。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汪吉庶

2010.7.20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大家好!回信已收到。我们都主张言论自由,“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新唐书?魏征传》),不但中央,媒体以至每个人都应兼听。应营造形成一种崇尚创新、支持创新、奖励创新、宽容创新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环境氛围。在这点上,我们也许应向西方学习。“中国选举与治理网”是一个有着西方背景的政治学术网站,尽管我们观点不尽相同,但对于你们的宽容我是深怀敬意。

敬頌

编安

何路社(百年磨一剑)

2010.7.22

八、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一点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8月30日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第三十九条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由于条款中的“无法通知”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语焉不详,没有给予明确限定;这将可能成为侦查机关滥权,对公民实施“秘密逮捕”的“法律依据”。

我们知道任何法律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该条款,显然是与上面几条宪法相悖,因此涉嫌违宪。

根据宪法规定,《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该条款的立足点应是对“秘密逮捕”实行严格限制,以真正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据此我建议:一,为防止滥用“无法通知”,要明确规定若“无法通知”应向社会公开确切原因;二,为防止滥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应将其具体化,如“间谍罪”、“爆炸袭击罪”。这些年来“秘密拘捕”行为屡屡发生,应引以为鉴。修正案草案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关于“监视居住与拘留”条款,也应做上述修改。真正长远的维稳是宪政,违宪维稳只能是“鼠目寸光”,招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望立法者三思。

九、非专业者“举不胜举”

不久以来是中国少有之盛世,仅体育、艺术,除了拿不到的,我们就在国际上拿了不少奖。唯独遗憾的是:该得的诺贝尔奖一个不得,不该得的还得了几个。

按《辞海》上国色、国手、国脚、国魂的释义,恐怕我们却要汗流颊背了。巩莉、章子怡……是国色,刘国梁、李小双……算国手,国脚、国魂哪里去了?

这岂不就在暗示:头脑简单,脸蛋漂亮;下肢瘦弱,上肢发达?国家如此不“穏定老练”,叫国人们真是情何以堪?

我先前是总以为其脸蛋漂亮而自美,上肢发达而自信的。现在有些心怯了,若头脑简单,脸蛋漂亮又何用之有?若下肢瘦弱,上肢发达又何以施展?

知耻者近乎勇,我们似乎要敢记起曾经的无数苦难。可又要遗憾了,这举不胜举的无数苦难在某些身负国家重任的“举重专业者”眼里倒很是“专业”、“客观”,凡非专业者“举不胜举”。

比如,“专业者”从来都说我们抗日自己胜利了。南京倒是丢了又捡回来了。但中国打到东京去了吗?连东北也是人家打来的!现在金融危机后,据说这回不是中国,而是“中国模式”又胜利了。

十、无题

1

法制是一种治理国家的手段,并在这种意义上制约权力。法治则是一种制约权力的手段,并也在这种意义上治理国家。这就是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

正如光具有波粒二象性一样,权力也具有法治、人治二象性。在人治下的民主、自由是带随意性的民主、自由,在法治下的民主、自由则是制度性的民主、自由。

2

在那种高度集权、专制的经济、政治、文化体制之下,整个社会处于一种僵化的稳定状态,其有益于一些既得利益者,但非既得利益者也有一种“稳定感”,不会、不易产生“非份”的诉求。在一个社会的非革命时期,不是僵化的集权、专制引起社会动荡甚至动乱,而是活跃的民主、自由引起社会动荡甚至动乱。但其另一面是,集权、专制却往往使社会僵化失去生机活力,只有民主、自由才能带来社会的生机活力,是使社会尽快发展进步的最佳选择。因此,于集权、专制与民主、自由之间,政治家就有一个操作艺术的问题。

3

正如人的行为不可能是绝对自由的,任何人的行为都无时无刻不处于各种环境的控制之中,人与人之间的绝对平等也是不可能的。但是,这并不就是说我们要放弃对自由与平等的追求。相反,追求自由与平等是人类与生俱来之天性,任何人、任何力量都不应当压抑阻挡,也无法压抑阻挡。我们反对的、放弃的、超越的是绝对的、主观的、不公正的自由与平等,努力追求的是相对的、客观的、公正的自由与平等。社会主义应最大限度地保证每个人的这种自由与平等。

4

为人民服务,不为你个人服务。这是一种抽象的肯定,具体的否定,是拿群体为虎皮压抑个体。可是没有一个个具体个体的存在,就不会有抽象的群体。

我们虚伪的传统文化造就了这种畸形的社会现象,许多事说得做不得,如一些冠冕堂皇的豪言壮语;反之,许多事做得说不得,如一些大家心照不宣的个人利益之事。

5

现行的当权者至所以谴责个人主义,是因为他们的个人利益实际上已得到过分切实地保障。反之,强调维护每一个个体的正当权益,岂不等于取消了他们的既得特权。个体应有于社会积极或中性意义上行为的自由;否则,其会成为某些人的特权,成为人类过程意义上不平等的根源。

所谓个人主义,从哲学范畴上讲应是人道主义的个人主义,因为个体存在是人的一种最基本的存在。当然,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中,很大程度上又是以群体存在的。两者都是客观的存在,其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6

实际中由利益机制决定,我们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一种模糊非理性的个体本位主义,这比有意识的理性的个体本位主义更糟,因为它是一种混乱的价值体系,无法纳入法与道德的轨道。

记住,哪怕再群体性的道德伦理,其存在基础最终还是一个个个体。群体发展的最佳捷径是每个个体都完善自己,这就是相反相成的辨证法。

组织与个体的位置和关系,牵涉到控制与活力的两难选择。计划政治偏重控制,突出表现在干部人事的民主集中制及人治上。市场政治则偏重于活力,以民主、自由、法治三位为一体。

7

不论是政治、经济或文化领域,凡是人为的计划都难免主观与客观之间绝对存在差距;而市场只要规则合理,民主、自由、法治三位一体,则有一种自然趋向客观的倾向。

8

私企、军队人事由于其有残酷甚至你死我活的商场、战场竞争利益机制作保障!人竞天择,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谁也不会、也不敢视自己的生死存亡为儿戏;否则,自有自然法则教育你,使你学习、进步飞快!效率高极了,一教就懂,一懂就会,且终生成绩不会退步。

计划政治体制下的公企、政府之人事却因其只有官场而没有规范的政治市场,或一言蔽之,盛行潜规则!有竞争、无市场。她不同于市场经济下的商场有竞争、有市场;更异于战场为一种特殊的更残酷的市场——明刀真枪较量,胜负立竿见影。

9

生物(人类)具有强烈的主体性,其思维角度或出发点必然是从主体本身出发,那怕是一种客观上利他性思维或行为,也是如此。从这点而言,追求个人利益是天赋人权,个人的利益要靠别人施舍,那是可悲;个人的目的是仅为了别人的利益,这是虚伪或异化。

10

人的行为是受人的本质属性支配和影响制约的。人的本质属性分为两部分,即客观与主观。客观就是自然属性和社会性,主观则是个体能动性。当人的行为完全由客观支配时,其处于必然王国,而人的行为是由主观左右时,则进入自由王国。注意,这里主观是以客观为基础的,个体能动性是受自然属性、社会属性支配制约的。由于种种原因,客观往往带有固有的丑恶、严酷等,往往容易使人们自然地堕落、沉沦下去。因此,人们也往往必须依赖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战胜客观丑恶、严酷的一面,走向完美的自由王国,而最终探取到人生的真谛。另外,还必须强调一点,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理论或理性上的影响的,认识只有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才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

11

按照马克思的设计,在公有制下可以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完美统一。即按劳分配,消除剥削,创造比私有制下更高的社会生产力。但实践证明,公有制并不能自然地解决公平与效率的统一问题。其一,公有制否定了私有制,但消灭不了公共权力。仅仅公有制,如果没有民主与法制对公共权力的制约,权力仍然可能异化,产生权力腐败。其二,如果没有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劳分配只不过是“皇帝的新衣”,空话一句,从而效率也就丧失了原本假设的公平前提。其三,公有制如果没有客观的利益机制作用,即使能够实现某种意义或某种程度上的公平,效率也会被平均主义或大锅饭所淹没。

12

权力于人类社会之作用至关重要,她是人类整个社会的核心,不论一单位、一部门、一地方、一国家,她都应处于一种君临一切的优越地位。我的观点是,承认权力优越,反对权力腐败;在权力优越的前提下,通过民主、法治的制约和权力公平竞争机制去防止权力腐败。历史的进步,既不是靠神化的力量,也不是靠道德的力量,而是靠利益的力量推动。当然,另一方面又“人总是有点精神的”。为人民币服务,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了;为人民服务,有的人死了却仍然活着。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张思德、雷锋、孔繁森……他们都一样的仍然在人民心中活着,伟人与普通人之间只有一步之遥,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13

知耻者近乎勇,乃君子也。中华民族是个勤劳、勇敢、智慧、善良的伟大民族,吾爱之深方痛之切,恨铁不成钢。欧罗巴有骑士之誉,扶桑有武士之赞,华夏有君子之谓。君子与小人之分,不在于智商之高低、外貌之美丑……甚至不在于性格之善恶、处事之功过……而在于气量之大小,君子坦荡荡,小人常嘁嘁;又识于境界之上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还见于日常之交往,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饴;更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见贤思齐,小人见贤思过;君子任人唯贤,小人任人唯亲;君子一诺千金,小人言而无信;君子刚直不阿,小人见风使舵;君子特立独行,小人趋炎附势;等等不一而足。君子之国行君子之道,小人之国行小人之道。偌大个中国在下细察之,行君子之道乎?行小人之道乎?

14

事物的意义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结果永远是偶然的,只有过程才是真实的存在。但人们又往往迷失在过程中,连目的也忘记了。所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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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高级的生命愈复杂,个性化愈强,愈趋向自由;反之亦然,愈自由之社会个性化愈强,之生命愈复杂,愈复杂之生命愈高级。

愈低级的生命愈简单,个性化愈弱,愈适合专制;反之亦然,愈专制之社会个性化愈弱,之生命愈简单,愈简单之生命愈低级。

十一、也评“朝鲜足球”

这几天不管走到哪,大伙都在谈论世界杯“朝鲜足球”的精神魅力,虽说首场比赛终以1:2输给了巴西,但输掉了比赛,却赢得了的尊重。来自五湖四海的普通观众用各种方式表达对这支球队的赞誉和钦佩,称赞朝鲜队踢得非常勇猛。有韩国SBS电视台评论:弱者在强者面前表现出了超强的意志。很多外国媒体更是纷纷表示,以前他们是小看了朝鲜队。据说朝鲜的球员日薪才相当人民币12元,没有手机,没有小车,营养只能达到温饱,更不用说请营养师来调制营养食品;可这支32强中“最弱旅”的“最贫困”及“最顽强”却令球媒与球迷所震惊所钦佩。“一贫如洗”的朝鲜队面对“奢华骄侈”的巴西队,不卑不亢中“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在0:2的落后比分下,凭藉8号队员志尹南后插禁区劲射破门,扳回一球,他们虽败犹荣。这个为朝鲜队打进惟一入球的志尹南,他另一身份是朝鲜现役军人。按我们的说法,根本算不上职业球员,如果你注意到的话,埃拉诺进的那个球,进球时他就跟在身边防守,或者说是他协防不利,才让巴西进了第二个球,但不久志尹南就回敬了一个,这足以说明他有种少见的不服输精神。

朝鲜队里面还有一个人,我想一定更是被所有人都记住,他在赛场上先是流泪:七尺男儿郑大世在国歌声中泪流满面,这样的镜头足以让任何一位观众动容,有评论说,这可能是世界杯历史上,在开赛以前哭得最重的一名球员了;后又流血:比赛中他的大腿被踢开了10多厘米的口子鲜血直流,而球队最终打进事关荣誉之球,也正是来自他的头球摆渡助攻。郑大世1984年出生在日本,但祖籍是朝鲜,早就把朝鲜视为是自己的祖国,虽然从小就在日本读书,上的却是朝鲜族学校。他踢职业足球,曾经有过加盟韩国国家队的机会,韩国足协觉得他球技不够好,后来就选择了朝鲜队。也有人曰:郑大世于日本有才华而无机会参加世界杯,在日本练球、听MP3、看红白歌星擂台赛、目睹资本主义繁华世界糜烂生活长大,是以“双重国籍”身份,身披朝鲜队战袍参加世界杯的。故此泪,乃为个人奋斗梦想成真而流;此非爱国主义之泪,乃天性自私自利之人为自己而流之泪,其“化学成分”多、精神因素少。可看到郑大世听着朝鲜国歌泪流满面的样子,重播一遍,我心中也只有感动和敬畏!假设世界杯是场“世界大战”,他对于巴西人,就像日本人面对中国的张自忠将军。

足球是体育之王,它集速度、跳跃、耐力、技巧、勇敢、坚韧、协作、拼搏、智慧、谋略与创造性、艺术性于一身,其最能体现出一个民族的综合素质,乒乓球、羽毛球、排球、体操、跳水、田径……还可以凭技艺掩饰。所以,有《体坛周报》的副社长颜强先生云:“世界杯能够以一种民族和国家的形式,将各国的文化特征、民族性格通过足球这种最复杂的团队运动游戏方式展现出来。”但将近30年了,中国足球却患上了种种病症,且在医学发达的今天,竟然也无法妙手回春。很显然,这场球对中国人来说,又唤起了太多的场外国人的“爱国主义”感受,不能不联想起在家吃粽子的男足国脚们,怎么说也让人忿忿不平。中国足球到底缺什么?可以肯定地说,不缺钱、不缺物,也不缺体能和球术,缺的是“钙”,少的就是斗志与精神!国脚尚如此,国魂更何堪?

看来还是朝鲜人民真是毛泽东的好学生。吾早就有言(见“‘毛邓’论”):毛泽东是最讲精神的。毛泽东思想是“法宝”,是“精神原子弹”。 毛泽东思想的灵魂是“精神”:靠精神,60年代年维泗等人的国家队可以和东欧劲旅抗衡;70年代,苏永舜率领的国家队横扫亚洲,培养出过容志行那样的亚洲球王。当年,每月37.5的工资,每天1.5的伙食标准,没有奖金、没有物质刺激的国家队踢得虎虎生风,如果有机会参加世界杯,肯定比当今这些开宝马的国脚们行!央视《环球视线》主持人劳春燕说得好:“看朝鲜队一个非常强烈的感觉就是在绿茵场上,精神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精神是万万不能的。”新华网记者杨明也言:“其实,朝鲜队今天无非是验证了一件事,即精神和斗志能给足球带来什么?”如今朝鲜精神至上的“红色教育”锻造出让人望之生畏、泣血叩首的无敌球魂。

于是现在竟有人提出要学学朝鲜。理由是:咱们是“为国争光”的老祖宗,以前就是靠精神吃饭,轻车熟路。但我们也不要忘了比精神更重要的物质:物质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物质更是万万不能的。争论物质或精神是个假问题,因为物质可以变精神,精神也可以变物质,“哥俩”还谁也离不开谁,真问题是二者不可本末倒置,更不可偏废。其实,稍须“常识”一点,中、朝体育各有长短,足球显示了朝鲜的“精神富足”,乒乓球、羽毛球、排球、体操、跳水、田径……则表现出中国的“物质丰富”。什么时候物质与精神走到一起,才不是一左一右。

2010.6.18

十二、我的“删除鲁迅观”(外一章)

早就有人想从教科书中删除鲁迅。

但这是要由现实来决定的,鲁迅不过是面“镜子”而已。单因现实是丑陋的,我们不能本未倒置地去责怪“镜子”。

中国素来有太多的权贵认为,现实中的那些黑暗,如果你不说,就等于不存在了。仿佛普天下黑暗全都是因为鲁迅说了才有的。

说鲁迅思想太灰暗的人,便是这种逻辑。其实鲁迅思想的灰暗与历史或现实之黑暗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鲁迅,现实中发生的那些匪夷所思,仍常常让他始料不及。

现在就将这面“镜子”搬走,恐怕只是有人为了好“掩镜盗铃”?

实在要删除鲁迅,最好办法是改造现实,现实漂亮了,这面“镜子”也就过时,自然会失传。

若“镜子”尚畅销,恰恰证明她还有存在价值。

我的“国人观”

中国人素来好走极端:墨子兼爱、非攻,杨子反其道为我、伐异;老子倡无为、任自然,荀子偏要重法术、尚刑名。

当然,有孔子是主张中庸的,却又将道德非利益作为“权”,这“天平”还是偏了。

这好走极端或偏锋大概是“聪明”得有些过头:拔一毛利全身而不拔,损全身赚一毛而自损。正应了“物极必反”。

环顾当今“左、右”,纵使“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乃不过仍如是乎?

十三、勤劳勇敢的中华民族(外一章)

“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毛泽东这句名言是对中华民族勤劳勇敢性格的最好概括。

倘若不信,你只要看看上亿农民工兄弟和上千万中国知识分子的吃苦耐劳:扫街、盖楼、侍人、做饭……什么脏活、累活、贱活,都由农民工干;每天从早做到晚,一年从春忙到冬,日复日,年复年,直到病倒、老了,才是休息那天;而且,吃没营养可口之饭菜,住没宽松安静之条件,做没正规安全之上班。中国知识分子的“价廉物美、经久耐用”同样举世公认,陈景润、邓稼先、蒋筑英、袁隆平、黄伯云……成千上万中国知识分子在工作生活中,几十年如一日,一生一世“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就像鲁迅说那样:“吃进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

倘若不信,你只要想想抗日战场上与鬼子血战到底的数百万中国军人:当时我们武器不如人,训练不如人,给养不如人……从平型关到台儿庄,从百团大战到长沙会战……有多少中华男儿是以命相搏,方保住半壁河山。逝者不可追,来者犹可思。试问九泉之下,蒋介石、毛泽东能用什么来告慰他们?我想,蒋介石只有抱住浑身战伤的张自忠、张灵甫失声恸哭,毛泽东只有望着身经百战的彭德怀、林彪仰地长叹!

总之,中国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外国人中有人这么看;多好的人民,多好的军队!国内今天也还常有人这么叹!其实,军人也是人民,是一种特殊的无产阶级,他们应叹多好的无产阶级!虚伪的是资产阶级、官僚阶级,从文化上而言无商不奸、无官不黑:“满嘴中仁义道德,一肚里男盗女娼”。

花花资本与浪浪权力

洞房花烛夜,花花资本与浪浪权力如胶似漆。

浪浪权力讥道:“你当初为何敢追我?简直胆大包天!”

花花资本戏道:“不是我军胆大,那是贵军太‘胆小’了。”这“一拍即合”,才真是“权坏钱爱”。

十四、新“国歌”:自由不可滥用(外一章)

醒来,

不愿再沉沦的人们,

用我们的头脑铸就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混乱的时候,

我们每个人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

醒来,醒来,醒来,

我们万众一心,

朝着真理的方向前进,

前进,前进,前进、进……

“神秘与透明”刍议

政治是神秘的,喜欢躲藏起来;思想是自由的,希望表达出来。

因此,思想家爱说不做,心有余而力不足;政治家相反,只做不说,一旦说出来一句顶万句。

思想是个人的事,自由是应当的。可政治既然是众人的事,就也应当尽量透明起来,这样权力者与公众方能信息对称。

总之,神秘有利于权威,透明才有益于民主。

十五、致《炎黄春秋》杂志社

《炎黄春秋》杂志社:

诸公好!在下刚刚拜读了贵刊2011年第3期上张绪山先生的“‘权力腐败论’与现代民主政治”一文,身为“俗人”却也要孔和尚样有话要讲:拙文“权力天然优越”曾两度“上诉”贵刊,不知何故至今未见半字“判决”?从文章逻辑上比较拙文与“张文”,相信公正的诸公不难判别谁流谁源?好在贵刊始终标榜“普世价值”,故斗胆敢问何以致“厚彼薄此”?兹将两文俱奉,再供鉴识。并转告吴思先生“君子和而不同”,“解读‘潜规则’”一文若有不恭之处,还望海涵!古人云“礼尚往来”也,恭候尊复了。

何路社(百年磨一剑)

2011.3.15

附两文于下:

“权力腐败论”与现代民主政治

张绪山

(2011年第3期 炎黄春秋杂志)

“权力腐败论”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1834-1902)研究历史得出的结论是:“权力,不管它是宗教还是世俗的,都是一种堕落的、无耻的和腐败的力量。”他对这种思想的另一种简洁明快、铿锵有力的表述是:“权力趋向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Power tends to corrupt,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这就是为当今世界民主政治所普遍接受的“权力腐败论”。

阿克顿的“权力腐败论”是对权力本性的深刻洞见,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在阿克顿看来,任何权力“都是一种堕落的、无耻的和腐败的力量”。在这里,他的分析对象是“一切权力”,使用的是全称称谓,即任何形式的权力都具有一种天然的“腐败”共性,这种共性并不因为掌权者的信仰与意识形态不同而有所改变;其次,任何权力在它演变为不受任何力量约束的“绝对权力”时,其内在的“趋向腐败”(tends to corrupt)则演变为绝对的无可避免的腐败。换言之,任何一种权力,不管它以何种名义出现——是“神授”的权力,还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也不管掌权者怀有何种美好的理想,只要它失去约束,就会由“趋向腐败”变为绝对的“实在的”腐败。

阿克顿“权力腐败论”的立论前提和着眼点是掌握权力的人,换言之,“权力腐败论”所要告诉人们的,是人与权力结合时人性必然发生的变异。这一观点在欧洲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的论述中看得很清楚。孟德斯鸠(1689~1755)在《论法的精神》中明确提出:“任何拥有权力的人,都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启蒙运动以来,“权力腐败论”这种政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演化成为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随着时代的发展,最终演变成为政治学的基本公理,普通民众的政治常识。爱因斯坦在《我的政治理想》中说:“我的政治理想是民主主义。让每一个人都作为个人而受到尊重,而不让任何人成为崇拜的偶像。……在我看来,强迫的专制制度很快就会腐化堕落,因为暴力所招引来的总是一些品德低劣的人,而且我相信,天才的暴君总是由无赖来继承,这是一条千古不易的规律。”可以说,对于民主制度的向往和追求,正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对权力腐败的高度敏感和警惕意识之上的。

在美国总统位置上的小布什于2002年从政治家的角度特别强调:“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致害人。才不会有以强凌弱,才会给无助的老人和流离失所的乞丐以温暖的家。我就是在笼子里为大家演讲。”这段文字可以算得上当今政治家对“权力腐败论”做出的最形象的诠释了。

然而,以当权的政治家身份阐释“权力腐败论”,对民主化改造尚未完成的民族而言,是难以想象的。近代以前世界各国毫无例外地盛行“君权神授论”。权力的合法性与正义性如其说基于法理,毋宁说基于神道(天道)。

近代启蒙运动以来,“社会契约论”基础上的“主权在民”思想,彻底剥去了君主和神圣家族身上的神圣光环,使权力正义性的根基由“神意”转移到“民意”。但是,基于“主权在民”思想之上的权力制衡制度的正常运作,需要一些不可或缺的条件;对于权力本质的认识,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条件之一。“权力腐败论”所揭示的权力腐败本性,即权力运作过程的“腐败律”,是权力制衡理论和制度设计的内在前提和逻辑起点:“将统治者关进笼子”,实现对公权力的约束,乃是“权力趋向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这一理念合乎逻辑的发展,这一命题本身的应有之义。“权力腐败论”成为现代政治伦理信条,既是近代民主制度的权力制衡体系建立的必要前提,又与之相辅相成,互为支持;没有“权力腐败论”的深入人心,就不可能使整个社会对“制衡制度”的必要性达成共识。

现代民主制度为何以“权力腐败论”为政治铁律

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他的自传《无畏的希望》中,回忆当年他受在任的布什总统邀请,与其他新当选的参议员在白宫与布什总统会面的情形。在这次会见中,布什对奥巴马极力表现出和蔼可亲的姿态,但当他向新当选的议员们介绍他的执政日程时,其行为举止变得有点吓人。奥巴马写道:“突然,好像密室里的人按了一个按钮。总统的眼睛开始凝视,他的声音变得激动,语速加快,变得既不习惯也不欢迎其他人打断他的话,他的亲和被一种近乎以救世主自居的固执所取代。……我意识到了权力带来的那种危险的孤立。我明白了开国者设计制衡制度的智慧。”奥巴马虽没有明确提到“权力腐败论”,但他强调的“制衡制度”实际上已经包含了“权力腐败论”。

奥巴马所谓的美国“开国者的智慧”,在本质上应是欧洲启蒙思想家的政治智慧。孟德斯鸠基于对“权力腐败律”的深刻认识,认为只有“权力制衡”才是解决之道,用他的话说,就是“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对“权力腐败论”和“制衡制度”理论的系统发明和阐述,是欧洲启蒙运动思想家的贡献。美国的开国者的贡献,是将启蒙运动思想家的理论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建设。

但是,近代欧洲启蒙思想家所阐述的“权力腐败论”,也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文化遗产和基督教宗教理念。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明确指出:“把权威赋予人等于引狼入室,因为欲望具有兽性,纵然最优秀者,一旦大权在握,总倾向于被欲望的激情所腐蚀。故……法律是排除了激情的理性,因而它比个人更可取。”文艺复兴运动以后,古希腊罗马的文化遗产重放光芒,其政治思想也重新获得生命力,通过启蒙思想家的重新阐释和发挥,演变成为近代政治的基本伦理要素。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的欧洲,逐渐强大的中产阶级,面对中世纪后期王权对民权的肆意侵犯,从古代文化遗产中受到启发,逐渐形成近代的权力制衡理念和制度设计。

与此同时,基督教宗教伦理对于欧洲民众接受新政治伦理提供了必要的心理基础。作为基督教基本教义之一的“原罪说”,以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的堕落说明人类恶性的由来,从而也说明了人类恶性(或“兽性”)存在的缘由。进入近代以后,人本主义者更提出,人作为上帝的受造物而居于世界的中心位置,其自由意志使之能够自由发展自己和战胜自己,可以堕落成野兽也可以再生如神明。以“自由意志论”为前提,人性“善恶两存论”得以成立。“半是魔鬼,半是天使”这句谚语广为流布,成了当今人们普遍承认的对人类属性的界定。基督教“原罪说”是近代“权力腐败论”的直接思想源头。

马克思主义以唯物史观分析人性,但同样得出人类具有“兽性”的结论。恩格斯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能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与人性程度之间的差异。”(《反杜林论》)

人性的“魔鬼论”(或“兽性论”)之所以具有说服力,是因为人类客观存在的与生俱来的本能欲望,与动物客观存在的与生俱来的本能欲望并无本质的差异。这些人与动物共有的欲望主要有生存欲、性欲、权力欲和贪物欲等。在这四种欲望中,生存欲、性欲主要涉及生存和繁衍问题,在这两种欲望上,人与动物完全没有二致。权力欲表现为对同类的支配欲望,贪物欲是对物的占有欲望,这两种欲望的表现形式,在动物身上远比人类简单:在动物那里,权力欲的实现完全不像人类一样,借助于一套冠冕堂皇的理论而赋予其正义性与合理性;贪物欲在动物那里则只是对食物的优先享受权,且只以饱食为限,不似人类那样巧取豪夺、贪婪无度。在人与人结成的社会中,这些无时无处不在的欲望的膨胀,与权力的增长成正比:普通民众虽有欲望,但没有权力,欲望受到的限制最多,其欲望释放的可能性最小,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也最小;相反,权力越大,欲望所受限制越少,释放的空间越大,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亦越大。掌权者之所以“欲望横流”、“欲壑难填”,以至于“为所欲为”,其原因在于权力为掌权者提供了不断扩张欲望的空间。正是由于这样的事实,现代民主社会在制度设计上,必定以权力可能导致的欲望泛滥为前提建立“制衡制度”,这就是“权力腐败论”所体现的“有罪推定”。

然而,以“有罪推定”为前提建立制度,并不意味着否认人作为“半是天使”的向善倾向。在强化制度设防的前提下,整个社会更加注重对善性的呵护、培养,更注重对善行的鼓励,更真诚地树立和维护善行和美德的榜样。用美国民主政体的奠基者的话说,就是:“因为人类有某种程度的劣根性,需要有某种程度的慎重和不信任,但是人类本性中还有其他品质,证明某种尊重和信任是正确的。共和政体要比任何其他政体更加以这些品质的存在为先决条件。如果我们当中某些人的政治嫉妒所描述的图景与人类特性一模一样,推论就是,人们没有充分的德行可以实行自治,只有专制政治的锁链才能阻止他们互相残杀。”(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6月,第286页)

中国传统社会为何没有“权力腐败论”

中国拥有几千年的历史。从政治角度,吏治清明的时代屈指可数,寥寥无几;皇帝淫糜昏暴,吏治腐败无能,官员贪婪狡黠,几乎是各朝各代的常态。孔子那句“苛政猛于虎也”的浩叹,几乎是此起彼伏,不绝于耳。然而,诡吊怪异的是,两千余年皇权制度下的周期性吏治溃烂,并没有促使中国社会创造出“权力腐败论”,更没有催生出有效制约权力的制衡制度,相反,在“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权力更迭之后,大行其道的仍是“君权神授”、“天命所归”观念下的“权力神圣”。

尤堪注意的是,改革开放已走过30年历程的当今中国社会,仍隔膜乃至绝缘于“权力腐败论”: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无论官场如何腐败成风,也无论官员腐败到何种程度,一成不变的流行观念是:官员队伍中尽管有少数腐败分子,但整个官员队伍是好的。这实际上是拒绝将权力整体视为一个潜在的腐败力量。时至今日,“权力腐败论”不仅不为民众所深刻理解,而且也不为正统意识形态所接受。那么,中国社会为何自古至今只有“权力神圣观”而无“权力腐败论”?

由于当今中国还没有摆脱传统政治伦理,对“权力腐败论”缺失这个事实的分析,只能求助于对文化传统的考察。在我看来,这一考察至少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传统政治伦理本身是否包含导向“权力腐败论”的内在因素;二是传统政治伦理所赖以存在并为之服务的社会结构是否允许这种政治理念存在,换言之,传统社会是否存在一个阶级力量为“权力腐败论”张目。

政治伦理以人性论为前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性善论”对中国政治伦理产生过巨大影响。儒家最重要的政治伦理信条,是“惟有德者宜高位”,认为执国家权柄之人都应是“奉天承运”、“天命所归”的有德之人,如传说中具有至上美德的尧、舜;这样的人对“天”负责,秉承上天意志,为民立极,化育苍生,具有“大公无私”的至上品德。汉代董仲舒总结“天人合一”、“天人感应”说,不仅以“君权神授论”为“君权神圣”思想提供了理论根据,而且也强化了君主代表最大“善”与“美德”的观念。这种思维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式,借助于皇权制度的强力灌输,成为人人接受的信条。

儒家政治伦理中这种以“应然”为立论基础的“君主向善论”,造成国人政治伦理思维上的逻辑倒置:不管夺取权位者道德如何败坏,只要夺取大位,就天然地证明其具有“美德”;也不管掌权者如何由原来的自我克制必然地走向腐败,只要继续控制大位,就天然地证明其一成不变地具有“善”与“美德”,以及执掌政权的天然合理性。于是,“天王圣明”成为当然的政治思维起点,不可怀疑的信条。在“天道”观念支配下的政治伦理中,不仅“奉天承运”的“真命天子”具有神圣性,就是代表皇帝意志行事的官吏,即所谓“朝廷命官”也具有神圣性。两千余年来,儒家“权力神圣观”与皇权专制制度就这样构成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中国传统政治在本质上是“外儒内法”。谭嗣同所谓“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可谓不易之论。所谓“秦政制”所体现的政治伦理的最大特征,是对君权的神圣化。君权的腐败倾向,即所谓恶之“势”,在官方意识形态中是无从谈起的;不仅如此,君权实际存在的恶德与恶行,在神圣化中被强化为天然特权,权力集团的权力也被强化为天然特权;其次是将“人性恶”作为制度设计的伦理前提,彻底抛弃了对人性善的信任。所以,以法家政治伦理为治国要道者,无不奉行严刑峻法、暴行酷政,从根本上对民众行为实行“有罪推定”。“外儒内法”政治伦理的最大特征便是,坚持“权力神圣观”的同时,极力坚持对民众行为的“有罪推定”。

“权力神圣观”与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互为支撑。中国前现代的农本社会是以士、农、工、商所谓“四民”等级为社会主干的。在这四个等级中,与皇帝“共治天下”的士大夫,构成“劳心者”阶级,而其余三个等级(农、工、商)构成“劳力者”阶级。“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结构,是这个社会的基本关系形式。在这个以稳定为追求目标的社会结构中,工商等级在传统“重农抑末”基本国策下难以作为独立的阶级力量而存在,而只能是与农民处于同一阶级范畴的力量,其情感伦理与农民阶级大同小异,同属于一个范畴。因此,严格说来,传统农本社会的阶级力量,无非是“治人”的皇帝与士大夫阶级,与“治于人”的农民阶级。

在这种二元结构的社会中,“反贪官不反皇帝;反皇帝不反皇权”,皇权不仅在权力集团看来是神圣的,而且在被统治者眼里也是神圣的,都是“神圣权力”。生活在皇权统治下的民众,一旦位置转换,落到自己头上的皇权也必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宝物。朱元璋与李自成、洪秀全的功业在结局上迥然不同,但他们的理想是完全相同的。

被统治者尚且如此,统治者更不会轻易放弃美化神化自身的努力。所以,1946年2月6日《新华日报》社论抨击国民党的教育政策,提出了充满现代意识的主张:

“和平建国纲领中在教育项内规定‘保障学术自由,不以宗教信仰、政治思想干涉学校行政’。又规定,‘根据民主与科学精神,改革各级教学内容’。这规定很切要,也就是废除党化教育、保障教学自由,使学校能负起培养建国人才的办法。能够做到这样,学校就成了庄严的民主堡垒。学校行政受外力干涉,教学内容受党化思想的范围都是最有害的事。此后,学校应该让真心从事教育事业的学者去办,西南联大所行教授治校制极值得赞美,教育行政机关只能处于辅助地位,党部团部更无权干涉。大中学校长成为委任职的官员,是极坏的制度,尤其是大学校长更应是极荣誉的职位,只有教授与学生的公意才能决定其去留。此后,教科书的统制应该取消,让学者根据民主与科学的精神而自由地编撰,在党化精神下所订的各级学校课程标准应该征专家学者教育工作者的意见进行修改,学校内教师讲学、学生讨论的自由应该做到充分的保障。……”

“权力神圣观”对抗“权力腐败论”:当今中国社会改造面临的难题

中国历史传统中的性善论、性恶论及“无善无恶论”(善恶共存论),三种学说表面上看似相去甚远,其实是从不同角度对同一事物的观察。儒家看到了人类具有同类相惜、相互顾恋的一面;法家看到了人际关系中,人类所具有的“自我优先”本性,即人类本能欲望的存在。告子的“无善无恶论”的着眼点则是人性变化的外在条件,实际上包含性善论和性恶论两种观点,故也可称为“善恶两存论”。

实际上,较之性善、性恶二论,“善恶两存论”更符合道理,也更符合实际。告子的比喻:“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与基督教所谓人性“半是魔鬼,半是天使”的观点,可称作互相映照的精妙之论。《大学》所谓:“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说的正是人性的可善可恶。

承认和接受“善恶两存论”,人们可以很自然地接受“权力腐败论”,明白和认识到一个确定不移的事实,即“权力,不管它是宗教还是世俗的,都是一种堕落的、无耻的和腐败的力量”。在这种“腐败力量”面前,即使是以道德高尚而为民众推举出来代表公众利益的人,一旦与权力结合,也必然面临权力催生的欲望扩张,从而产生腐败;人类后天养成的“德性”,虽然可以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在大敌当前)成为对抗欲望扩张的因素,但通常情况下,“德性”不可能成为抵抗欲望洪流扩张的坚不可摧的力量。孔子说“未闻好德如好色者也”,说明后天养成的德性无法与与生俱来“天性”所对抗。

作为潜在腐败力量,控制权力的任何人或集团都没有资格声称自己是一种神圣力量,都没有资格断言自己是永远正确的力量,更没有资格强迫民众承认它与腐败无缘。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开眼望世界的历程。在率先建立近代社会制度的西方列强压迫下,存在两千余年的皇权专制制度及其文化面临空前未有的挑战;20世纪初叶以来以“五四运动”为代表的文化自觉运动,以蔚为世界潮流的“民主与科学”为旗帜展开对旧文化传统的强烈批判,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现代性改造的宏伟事业。然而,传统政治思维中的“权力神圣观”并未从根本上发生动摇。对于被当今世界各国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限制官员腐败行为的阳光方案——财产申报制度,虽有人大代表呼吁多年,至今仍难于推行。我民族两千余年“权力神圣观”传统政治伦理的熏育,养成官员对“权力腐败论”以及由这种观念派生的任何制度约束的近乎本能的排斥与抗拒。

作为皇权制度下的政治伦理,“权力神圣观”对我民族而言是一份极为沉重的负面遗产。可以断言,若“权力神圣观”一日不消,则“权力腐败论”无由深入人心;若“权力腐败论”不能深入人心,则权力制衡制度就缺乏法理依据和群众心理基础;若“权力制衡”制度不能确立,那么,权力的嚣张就不可能得到根本遏制。在嚣张的权力的面前,人民“免于恐惧的自由”则断断不可能得到保障。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完成,固然需要众多必要条件,而“权力腐败论”的确立和深入人心则是最重要的前提之一。(作者为清华大学教授)

注:“权力天然优越”见本书“权力唯物论”一章“权力天然优越”一节。

十六、对话曹思源先生

曹思源先生:

您好!兹将《中国政治改革常识》增补稿添加附件奉上,很想听听您的意见。这是一部凝聚着我半生心血的真正探索中国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的呕心沥血之作,初稿已在“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上选载与介绍,作者本人亦因此被列入该网2010年度搜索关键词。这部书稿真正具有原创性,完全非眼下大量充斥政治图书市场的那种低水平重复文字,作为一种全新的理论观点,想其多少会对中国的政治发展进步有用。我不希望出现革命,而只希望中国在相对的平静中完成政治改革,甚至希望政治改革在悄然中就完成。事实上,从一开始,这便是我的基本原则。我的政改理论超越左右,可使中国完成政治制度质的大进步,却副作用很小,但要达到这一目标,关键在中央主动,由点到面,循序渐进,掌握领导权,则不会引起政治震动。谨致以崇高的敬意。即颂

秋祺 (何路社)

何路社先生:

邮件收到,谢谢您的信任,每封邮件都代表着一份缘的传递。书稿已经下载保存,但是文稿实在太长,估计有30万字吧,一时来不及全部拜读,抱歉。您说不希望出现革命 这是出于对中国进步不要以太多的流血为代价的良好愿望,我有同感。现仅就书的前言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供参考,您的网站我去看了,看不见原文章只能看见部分评论。(思源)

写在前面的话

吾辈生性愚钝“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本书可谓“半生得来非寻常,满纸论去皆伴泪”。其前后历时二十余载,今日才终于得以完成,复读一遍,顿觉置身三重境界:其一“‘左右’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其二“不畏‘左右’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其三“会当凌绝顶,一览‘左右’小”。谨拜国人与当局“先一读吾言,后三思尔行”。

可令人担忧的是:目前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却“左右”教条化倾向严重。如“左”的教条毛泽东迷信、党的一元化领导与民主集中制,再如“右”的教条市场神话、民主万能和多党制等。对于“左右”教条者来说,所有这些都是不可被质疑或挑战的。而思想解放则意味着或无教条或冲破教条。

(曹:目前争论左右确实没什么意思,但是也不要一棒子把左右都打了啊,泼脏水连孩子也倒掉了。真理是越辩越明,新的思维,是在批判旧思维的基础上产生并逐步被人民接受的。所以改谈左右为新旧可能更实在。)

(何:中国当代语境之“左右”与西方语境之“左右”完全不同,这种常识尽人皆知,想必曹先生也不例外。在中国当代语境中,反对“改革开放”即左,如毛泽东迷信──包括毛泽东式之党的一元化领导与民主集中制;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则右,如西方之市场神话、民主万能和多党制等。在这一意义上,左右皆反何错之有?)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么多年来,我最初诞生的思想灵感:权力天然优越这一我们每天都感觉,其实却又视而不见的“常识”,就像从山泉里涌出的一股小溪流,日夜奔腾不息,沿途不断注入新的活力,百折不挠地要奔向自己的归宿人类“思想大海”,即便是其再渺小,也总增添了一点点。

唯有站得高方能望得远,本书创造性地发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权力唯物论”,她从政治哲学(文化)到政治体制、政治治理、政治发展、政治稳定、政治韬略再到政治基础(经济),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进行了详尽阐述。从权力天然优越到权力必然竞争,再到一党宪政民主及现代行政组织之间的竞争……其是一脉相承,高屋建瓴,势如破竹。

但这里预先告知读者:就恰如马基雅维利的封建政治《君主论》,这则是一本社会主义政治的“君主论”,其也是告诉人们社会主义政治现实“是什么”?而非“应该是什么”?但“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只要贯彻书中所述的权力唯物论,从“是什么”完全可以到达“应该是什么”的彼岸。

另也还有必要一提:若不行思想专制,我的理论创新成果或许早就出版面世,至少会引起思想界与上下的注意了。目前仅还是网络上的文字,往往因“鱼龙混杂”或“曲高寡和”,很难被人们发现,除非她触动了现实政治的表层神经,如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但这本书不是,其是直接透视政治现实的权力道德化核心深层。

毛泽东曾经说过:“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必须读,他们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守,这是第一。但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不行的。”本书或许正是“歪打正着”,践行了这一观点。

(曹:毛氏拿过来的并不是马克思的全部,而只是斯大林主义,建国后从经济到政体到思想全部学习的是斯大林体制,在极权专制方面甚至超过斯大林。其实斯大林主义即不等于也不是马克思主义。而且就是对马克思主义能否进行探讨、研究、批判??)

(何:曹先生这里不仅忘记了我前面刚提到反对“毛泽东迷信”,也好像忘掉了自己“墨迹未干”的“目前争论左右确实没什么意思,但是也不要一棒子把左右都打了啊,泼脏水连孩子也倒掉了”。即使按照西方语境下的“左右”,曹先生是否也有些过激了呢?其实,拙作《中国政治改革常识》某种意义上却正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探讨、研究甚或修正。但马克思主义是一座完整坚实的科学大厦,有人却仅用蛮力撬动甚或搬走几块砖头,便以为将其推倒了,这只能是幼稚可笑。)

江泽民则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直接强调创新对民族、国家和政党发展的重要性。窃谨以此书献给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与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献给一切关心中华民族命运和社会主义祖国改革开放前途的人们。

自辛亥革命以降,中华民族为圆强国富民的共和之梦百年磨一剑,多少英雄豪杰、几代志士仁人前仆后继,可谓“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虽不敢奢望本书能够“一石激起千层浪”,但倘若她能够引起政治学界与民间对问题展开一点讨论和争鸣,便感到莫大的慰藉和满足。

这本小书严谨地说应属思想,而非学术。且以为二者之间并无高下,但于中国目下而言,思想,特别是政治思想,往往属“越位”。所以,中国要出思想,比出学术又难了一层。其知音似也必须在政界及民间,则先自以为“何氏璧”吧。如鲁迅者一生必论敌无数,独“毛泽东”英雄惜英雄。

(曹:毛是否英雄惜英雄借下一段供参考:2002年12月,黄宗英发表《我亲聆毛泽东与罗稷南对话》一文,令人毛骨悚然。事情发生在1957年7月7日,即反右运动开始后一个月,正是毛泽东“引蛇出洞”取得成果的得意之时,他在上海接见30多位文教工商界人士,翻译家罗稷南也在其中。会上罗稷南向毛泽东提出一个大胆的问题:要是鲁迅今天还活着,他会怎么样?毛泽东回答:“鲁迅么──要么被关在牢里继续写他的,要么一句话也不说。”)

(何:以上所谓的“罗稷南事件”仅是孤证,其至多佐证了毛泽东专制的一面──“本案”挂一漏万,而鲁迅究其根本并非反专制。毛泽东欣赏鲁迅则有大量例证,其中特别是鲁迅的斗争精神。非常感激曹先生,并望继续不吝赐教。)

曹思源先生:

您好!“十.一”祝词、诗作及资料《宪立场有正误,人格无左右。作为一位大名人,一如薄熙来先生,我对您非常熟悉也非常尊敬。但也希望您能放下身段来与我平等对话,对拙作《中国政治改革常识》提出一些具体意见,评论得越尖锐越好,恰如您所说“真理越辩越明”。至于您与吴先生之诗作,即算一道“考题”,答案则权且献丑了(附后)。即颂

文安 何路社

附:

思源吟:政改慢

一年一度国庆临,

未见神州政体新。

旧制费财更毁才,

无妄之灾伤兆民。

吴祚来先生和:腐败快

一年一度国难近,

未见古国体制新,

专制恐怖无人性,

无限权力伤黎民。

路社答:如何改

一年一度腐败兴,

只缘体制未创新;

专制集权反常识,

自由民主合人性;

此消彼长自然事,

天下智者尽此心。

又,曹先生之“政改慢”与吴先生之“腐败快”,二者合璧正是拙作《中国政治改革常识》之结论:“这本小书的最初出发点,是研究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权力腐败问题,而得出的结论则是造成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正在于现行的政治体制。民主、法治是一种政治理论,然后才是建立在这种政治理论基础上的具体政治体制。我们以前的政治理论是无产阶级民主,缺少法治,现在后一种情况正在改变。但从世界上已有的实践来看,民主、法治都不是神话,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们对权力的认识,重新审视传统的民主、法治政治理论,这也许就是我所要做的或在做的……中国目前政治体制改革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并迫在眉睫。我们今天无论走到那里,人不分工农商学兵,地不分东西南北中,到处都可以听见对权力腐败的议论与深恶痛绝。权力腐败已成为中国所有社会问题的症结,中国所有社会问题的症结也都只可能在消除权力腐败那里才得以解决。而造成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便正在于现行的政治体制。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主要是高素质的权力者与知识分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在他们许多人中,于否定权力道德化、否定所谓的民主集中制和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权力领域的公平竞争机制等关键问题上,也已经走到真理的边缘,他们应相互取得联系,携起手来,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下,为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幸福这个目标共同努力。(何路社)

何路社先生:

邮件收到,谢谢,这两天电脑出现故障,迟复为歉。其实名人也是凡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一份邮件就是一份缘分,我时刻以普通人的心态来珍惜这种缘分,感谢您的和诗。

我一直以为49年以来,中国一切照搬斯大林的模式,连思想也被这种模式禁锢了,新的党八股其实是一种神话,蒙蔽了人民的心智,是一种鸦片,毒化着人民的身心,是一种思想的裹脚布,使人筋骨扭曲变态。

所以启蒙新思维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新思维是要建立在批判旧思维的基础之上的。

所以您所作的探索确实是在为通向民主之路铺砖垫瓦,是非常有意义的。

非常抱歉,最近身体不太好,加之在赶一部书稿,所以没有来得及细看您的全书,只是看了您的前言和目录,所以暂时无法提出更具体的意见,待我抽时间细细看看过,再交换看法。再次道歉。(思源)

你的和诗已在我的博客上登出。(思源)

曹思源先生:

您是否过于“客气”了?我却以为“君子和而不同”,不妨这里“班门弄斧”,且就先生的某类观点进行些许探讨:

先生在“国有制要逐步退出竞争性产业”一文中认为:“国有制与传统的非国有制(个体所有制、私人所有制、股份制等等)相区别的基本特征就是所有者的非人格化。国有企业,顾名思义,其所有者是国家,而不是个人。正是这个基本特征,决定了国有制的独特优势,也决定了它的内在弱点。国家所有制的优势在于:作为所有者的国家,可以超越单个企业利益的局限,从全局着眼调整国有企业的行为,使之服从国家利益。在以往‘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环境里,出现了这么一种以国家和公众利益为己任的企业,当然是值得欢迎的。而这种优势正是近代社会兴办国有制企业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国家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也决定了它有一个与生俱来的弱点:由于所有者非人格化,企业盈亏成败与有关人员自身的物质利益的联系不密切,因而经济驱动力比较弱。经济驱动力弱必然导致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低于非国有企业,这是12亿同胞有目共睹,却并非中国特有的现象。据80年代世界银行的一项调查资料,发达国家国有工业企业的投资额占社会投资总额的14.5%,而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只有7.7%; 发展中国家国有工业企业的相应数据是32%与12.5%,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差距更大。可以说,世界各国大量统计资料都反映了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的基本趋势。当然,基本趋势并不是绝对的。大千世界,也可以找到与这一基本趋势相背离的少数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更高的‘典型材料’。但是那只是特定时间、特定空间、特定条件下的特例,并不反映普遍规律,也不能改变人所共知的上述基本趋势。”所以您有一句名言:“人间正道私有化。”并在《国企改革绕不开的私有化》一书中提出,国企改革的“核心在于国有制改为私有制”。很明显,在您看来,私有制取代公有制,才是真正的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国有制经济要从竞争性产业逐步完全退出。在竞争性产业中没有国有制经济的地位,要让位于个体、私营、合伙、股份制等非公有制经济。只能在一些非竞争性的领域保留国有制经济,一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垄断产业;二是公益性产业;三是社会无力承担的巨大投入产业如三峡工程等。

何:面对着同样现实,其实大家都有共识,可谓“英雄所见略同”:即在现有的公有制模式下,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低于非国有企业不适应社会主义(也许曹先生不愿戴这顶帽子)市场经济。但在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低之根源及对策上,我们之间的观点或立场又截然对立。正好与您相反,我主张在眼下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范围内人间正道应“公有制、市场经济为体,私有制,计划经济为用”。曹先生所谓的国有企业“所有者非人格化”,若明白通俗点,某些行家们(如国资委的一些官员)是这般阐述:“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实际上是缺位的,国家代行所有者的权力,但无法等同于私人所有者,其利益关注点和监管的有效性都有本质差别;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公众公司,公众不可能直接经营管理,客观上存在着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从企业治理的效率上讲,通过委托代理关系进行管理是有成本的,多一层代理就多一层成本,效率也会降低;因此公有制在中小企业这个层面没有比较优势,不具备竞争力,要全部退出去;即使国有企业改革得好,它也只适合无法私有化的大企业,而不适合能够私有化的中小企业。”可实际上私有制条件下各式各样的委托代理关系,在任何形式上都不会比公有制条件下少,从某种意义上说,雇佣劳动全部等同于上述委托代理关系的具体形式。资本家不可能自己干完所有的工作,资本经营过程只能采取雇用劳动的方式,而只要是雇佣劳动,就必然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任何一个被雇佣者都不会受到所谓的产权激励,而是为了自身的目的完成所有者交给的工作。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上,公有制企业与私有制企业没有本质的区别,怎么就能证明公有制企业不行呢?朱镕基就不相信“国有企业产权虚置”的判断。他于1993年接受德国《商报》记者采访时坚称“我不相信我们的国有企业效益做不到象那些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一样好”,他说只要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所有权归国家,经营权归企业,“它们将按照资本主义国家私营企业的模式运营,国有企业效益自然会好起来。”是的,公有制并不缺少道义上的理由,然而它却也不可离开了人性基础,违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不是由于道德性,而是由于客观性。但我们却一直仍主要是注重从道德的角度去理解公有制,将权力道德化,不主张权力优越,不允许权力竞争,窒息了公有制企业权力者之创造活力与积极性,使公有制企业失去了理应比私有制企业更高的竞争力。权力道德化过去使公有制陷入困境,现在仍在使她陷入困境。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经济科学总不能把它看作证据,而只能看作象征。相反地,经济科学的任务在于:证明现在开始显露出来的社会弊病是现存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这一生产方式快要瓦解的征兆,并且在正在瓦解的经济运动形式内部发现未来的、能够消除这些弊病的、新的生产组织和交换组织的因素。”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至所以未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也未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政治领域权力体制上的权力道德化,否定权力优越,否定权力竞争。在计划经济下,她使我们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在市场经济下,她又使腐败始终困扰我们。尽管国有企业的权力者缺乏私有者对投资的自利关注,却仍可以是有其利益驱动。若否定权力道德化,问题似乎就变简单了。即承认行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需要一种极为复杂的综合能力,需要多方面的才干、知识及高尚的道德人格,权力者要真正担当起责任,把一个国有企业搞好,就犹如一家之长要把一个家庭搞好一样,要付出巨大的、艰辛的劳动与操心;而且,权力者代表公众利益行使公共权力,必然会处于各种利益、矛盾之焦点,这不仅要付出大量心血操劳,有时甚至还要承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风险;所以,权力者理应也得到相应较丰厚的报酬和待遇——各种权力优越。据此,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低下与所有制并没有必然联系。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但生产关系并不仅仅或全部简单的就是等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它隐藏的实质其实是利益与效率。生产资料所有制于利益、效率之间有着有条件的相对联系,但不存在无条件的绝对联系,其还取决于生产关系中除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最重要因素外其它别的也影响利益与效率的因素,如权力体制。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运作机制、企业家的素质这些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都无不与权力体制有关。我国国有企业的问题不在产权,而在国家权力体制的集权,束缚了国有企业的自由。最突出的是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上,国有企业无自己的自治权,完全由政府用党政干部的标准或按照上级领导者的好恶来选拔、任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靠集权治理体制下的干部提升制度,或辅之以民意测验制度,都难以选出有远见雄心,了解行业发展方向的国有企业经营人。这样产生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根本不具备企业家的素质,他们的主要精力和心思也根本不放在企业经营管理上;而是如何博取上级领导的赏识和重用,一旦企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则怎样逃避自己的责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这样一种精神状态,他们领导下的国有企业还怎么能有市场竞争力?不能把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推上领导岗位,正是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缺乏市场竞争力的最深层症结。国有企业缺乏的绝对不是“人才”,而是选人机制。国有企业的改革,首先应从国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的产生机制自治做起,不再由政府指定任命,其报酬也不再由政府决定(但上要封顶,以消除剥削为度;下不保底,完全按劳分配)。改由国有企业自身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对其进行民主选择、民主监督。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总裁由职代会上间接民主竞选,职代会代表则直接民主竞选产生。“调任”或“委派”都应当是从国有企业的选人机制中抹去的字眼,而新加入的应当是真正的“竞任”。我们必须牢记的是,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都应当按市场化方法。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除享有出资额的收益权和对国有企业的资产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的权利外,只能用行政法治的手段调整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企业法人代表,像私有企业主一样,充分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其权、利大小也像私有企业主随企业兴衰而变化,企业发展做大,权、利便发展做大,反之在市场(政治和经济双重的)中被淘汰取代。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什么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由市场引导企业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以销定产,形成符合本企业生产条件和利益的产品结构;由市场引导企业确定合理的生产规模,争取较高的产销率;由市场决定价格,引导企业制订符合本企业产品实际情况的价格策略,赢得市场;由市场引导企业选择最佳的采购、销售渠道及方式,争取较高的经济效益;由市场引导企业的采购、销售行为,建立企业间合理、顺畅、可靠的协作关系,等等不一而足。所有民营企业家能够做到的一切,利益机制之下加社会主义信念,国有企业家同样也能够做到。如华西村吴仁宝、大邱庄禹作敏、南街村王宏斌、刘庄史来贺……便还仅是十分不完善成熟的农村集体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业生产中,无意间不自觉地产生因此不规范、不普遍的不同几个例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中国农民式的智慧,以及同样不完善成熟的城市公有制经济服装制造业中的上海三枪集团苏寿南、内蒙古鄂尔多斯集团王林祥、广东名瑞集团蔡民强……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税后,全部所得自主支配,或用于扩大再生产,或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工资待遇,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决定,一切取决于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由市场引导、职工民主监督;国有企业职工为自由劳动者,是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自主择业,自由流动,政府有责任保障其的一切合法权益。应放手让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市场上展开公平的竞争,国有资本无须退出所谓的“竞争性行业”,问题的关键是放开哪些行业的准入,让更多的外部竞争者给国有企业施加压力,如果国有企业能在这些行业继续有效地与私人企业竞争,那么就让他们继续经营。还应对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将垄断利润纳入公共财政,而不是通过出售国有股份而将垄断利润与部分民营企业甚至外资分享。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只有在市场竞争中去实现,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公有制企业与私有制企业一样,都面临着两种命运选择:要么适应市场竞争,以自身的优势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要么不适应市场竞争,逐渐被市场所淘汰。公有制企业只有在竞争中不断增强其活力,才能在与其他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中,真正坚持其主体地位。市场自会选择最优者,而市场竞优的最后结果总是优于人为干预的状况。私有制有效率之根源,是经济私权力自然优越,进而引起经济私权力市场自然竞争;现行公有制低效率之根源,是公共权力道德化,进而引起公共权力腐败低效;反之,若否定公共权力道德化,实行公共权力优越,进而引起公共权力市场公平竞争,则公有制同样可以有效率。而且公有制消除了剥削,比私有制更能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竞争中,公有制理该完全可以胜出。打住,暂且论到这里,疏忽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何路社)

曹思源:朋友,圣诞、元旦将临,祝您健康、光荣、快乐!送上小诗“迎新祈福”,请指正;如蒙回诗,尤为感谢!

迎新祈福

龙国遥望龙回首,

黎民总盼福再来。

百年多灾祈新运,

政体还需细剪裁。

注:中华称龙之国,2012年为中国龙年。

何路社:求同存异,试和曹先生新诗。再另附“对话曹思源先生”一文(略),有道是“礼尚往来”,等您回应。

龙年政改心声

苦海众生苦无边,

千年苍龙戏其间。

辞旧声中话国是,

祈祷龙年换新颜。

注:“苦海众生苦无边”出自佛语“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千年苍龙指中国延续几千年的专制政体。毛泽东曾经有词“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奈何其却“言行不一”。“辞旧声中”为双关语,实指新年将至,虚指革新政治体制呼声。“祈祷龙年换新颜”指明年中共将召开“十八大”,决定党和国家大政方针。

曹思源:谢谢您的和诗,最近卧病在床,等康复了再还文债,对不起。思源

何路社:愿先生早日康复。晚生路社敬祝

附:聊撰一联,与先生共勉:

共求真理

百家争鸣,几千载一脉相承;

一国分歧,数万里百川归海。

曹思源:昨夜有感而发,送上一诗请指正。思源

金二世驾崩有感

丙午崩兮戊发丧,

欺瞒天下两日长。

只怕三世难万岁,

民主统一不可挡。

2011.12.20

注:据朝中社2011年12月19日报道,金正日于17日上午8点30分去世。按天干纪日12月17日为丙午,12月19日为戊申。

何路社:恭敬不如从命,再和先生一诗。路社

戏观金三世登场

惊闻帝梦三世长,

马恩有知作何想。

唇亡齿寒君子识,

兔死狐悲流氓党。

注:“惊闻帝梦三世长”指据中新网12月22日电,朝鲜劳动党中央机关报《劳动新闻》22日在头版发表长篇社论称,金正恩是朝鲜主体革命的伟大继承者,“我们要紧密团结、团结、再团结在伟大的金正恩同志的周围,忠诚地接受他的领导”。“ 唇亡齿寒君子识”喻指面对朝鲜半岛充满变数的险恶局势,中国应采取必要的正确措施应对。毛泽东当年力主出兵朝鲜,即提及“唇亡齿寒”。“ 兔死狐悲流氓党”喻指金家王朝与“乌有之乡”孔庆东之类“三妈的”们之“物以类聚”——“乌有之乡”孔庆东之类力挺金家王朝。

2011.12.22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之我见(代跋)

曾经采访过毛泽东50年代秘书李锐先生、“文革”中轰动一时的“中国向何处去”一文作者现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先生等湖南籍名人的《湘声报》观察周刊主编向继东先生,几年前偶然读到我写的一本小书《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又名《权力唯物论》),便向我索书,并邀我长沙一见,后来虽未成行,但通过电话和通信陆陆续续有了一些交谈,整理成以下文字也算是一篇对话吧。

向:偶尔从一位朋友处读到你的大作《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一书,觉得很独特。看得出你是一个民间思想者,对中国的政治问题有你自己独特的研究与见解。不管我们的观点相同与否,任何思想者我都是尊重的。

何:我这本小书的最初出发点,是研究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权力腐败问题,而得出的结论则是造成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正在于现行的政治体制。民主、法治是一种政治理论,然后才是建立在这种政治理论基础上的具体政治体制。我们以前的政治理论是无产阶级民主,缺少法治,现在后一种情况正在改变。但从世界上已有的实践来看,民主、法治都不是神话,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们对权力的认识,重新审视传统的民主、法治政治理论,这也许就是我所要做的或在做的。

向:你在重新审视我们对权力的认识时,有一项新的发现,认为权力天然优越,对以往人们从道德的角度出发审视权力所得出的结论,提出了否定与质疑的看法,并进而引发出了权力客观化与道德化的命题。是这样吗?

何:是的,而且我认为这是人类政治思想史上一项重大的发现。这一发现的全部基础奠定在一个十分简单却很可能有争议的事实,即权力优越之上。从这一事实出发,我推翻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以权力道德化为出发点的一切结论,推导出一系列全新的唯物主义结论。按照这些结论,目前中国改革的困境,原因不仅是甚至不主要是在于经济体制,而也许更主要是在于政治体制。中国的改革为了摆脱困境,仅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或寓政治体制改革于经济改革之中,而不突出重视政治体制改革,其无异与头疼医脚。经济与政治之间相互密切联系,社会主义病在脚上(经济),根却在头上(政治)。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不是由于道德性,而是由于客观性。权力道德化过去使社会主义公有制陷入困境,现在仍在使她陷入困境。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至所以未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也未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政治领域权力体制上的权力道德化,否定权力优越,否定权力竞争。在计划经济下,她使我们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在市场经济下,她又使腐败始终困扰我们。

向:但是,读完你的全书,好象给人一种感觉,你的发现又重新回到了一些很传统的经典政治观点中,比如高薪养廉、权力的制约监督、民主、法治等。

何:完全不是重新回到,这是理解这本小书意义的最关键之处。在此之前,可以说我们的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全部都是在权力道德化的形式上倒立着的。比如,高薪养廉中的高薪,不过是我们为了实现权力道德化的一种手段,目的是实现道德化之廉,并不是因为权力本身天然要求优越,这种优越是正常合理的。我们法治意义上的权力制约监督也是如此,她理论上的目的是使权力者与普通人一样,不能高贵化、特殊化,甚至应“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或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与此相关,民主选举则无须权力竞争,因为权力仅仅意味着一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为人民服务义务。我现在所做的,正是将这种在权力道德化的形式上倒立着的高薪养廉、权力制约、权力竞争、民主、法治等,在权力优越的形式上再正立过来。当然,从这种正立过来的政治学理论到具体政治体制,还需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实现。

向:政治体制改革在中国是一个敏感的话题,除了一些既的利益者持保守态度外,一些经济学家也主张当前仍应首先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政治体制改革不能操之过急。你就此能不能谈谈自己的观点?

何:看看我们目前的的市场经济受利益驱动是怎么的无序吧?而由于权力腐败,可以说权力对这一切都严重失控。这样一个社会能说是好社会吗?这样一个社会的经济又还可能最佳的快速发展、进步吗?我们今天无论走到哪里,人不分工农商学兵,地不分东西南北中,到处都可以听到对权力腐败的议论与深恶痛绝。权力腐败已成为中国所有社会问题的症结所在,而造成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便在于现行的政治体制。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意识到了这一点。撇开具体如何改革不谈,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

向:那么,按照你的新的政治学观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应当是什么?

何:应该是权力客观化,而不是权力道德化。按照这种新的价值取向,首先应该在意识形态上全面否定权力道德化,名正言顺地承认权力优越与权力竞争,将我们从“说得做不得,做得说不得”的虚伪与尴尬中解放出来。

我的新政治学观点,主线由《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一书中根据逻辑推导出来的一系列政治学结论构成:〔1〕权力天然优越;〔2〕如果权力者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必然就要从腐败方面去寻取;〔3〕如果不制约,即使权力优越,权力者的欲望仍是无止境的;〔4〕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5〕权力优越必然引起竞争;〔6〕低素质者要想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都必然通过腐败权术;〔7〕如果腐败权术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人们就不会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8〕在公平竞争机制导向及制约下,高素质者必然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9〕权力与公有制、社会主义有着天然的渊源联系,因此其比私有制、资本主义更需要在政治权力领域实行权力优越和公开、自由、平等的权力竞争;〔10〕实现社会主义权力优越与竞争的最佳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政治。

我目前正在着手写《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一书的续篇《社会主义市场政治引论》(又名《市场政治论》)一文,该文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中国现行政治体制分析;〔2〕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批判;〔3〕社会主义市场政治构想。将会陆续在我的博客上发表。

向:现在只要真正触及到现行的政治体制,比如一提民主竞选,就会立即有人说:中国的国情特殊呀,农村人口多呀,文化素质低呀……等等;对此你是如何看待?

何: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较许多学者的观点而言,王沪宁先生(据传其深受江泽民等中央领导的欣赏)的认识更清醒一些,他曾经说过:“研究中国政治至少要研究并确定下列五个方面的问题,以及在这五项条件下民主政治的操作机制。即超大社会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一党执政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公有制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社会资源总量有限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伦理民主与法理民主之间的关系。”

我的《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一书,主要是回答了公有制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社会资源总量有限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及一党执政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三个方面的问题。超大社会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其实质上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村、街道基层政治市场中信息相对最对称,但社会资源总量极贫乏;而中央及省、直辖市一层次政治市场中则相反,信息最不对称,社会资源总量却相对最丰裕;唯有县与省辖市一层次政治市场中,信息对称和社会资源总量两方面都适中,于各层次政治市场中比较而言,最适宜实行直接的市场政治,其上可为中央及省、直辖市一层次政治市场的间接市场政治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下可对村、街道基层政治市场的市场政治进行有效地引导。伦理民主与法理民主之间的关系,就是作为权力艺术的民主与作为权力游戏规则的民主之关系;在一个超大社会的权力的运行上,民主作为一种权力游戏规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公平是百分之百的公平了,效率却趋向于零;只有在权力的竞争上,民主不仅可以作为游戏规则,而且却不可以作为权力艺术。

向:你的《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一书中有一种激情,你好象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你理想中的好社会应该是什么样?

何:确切地说,我是一个理想中的现实主义者。我的人生经历十分坎坷,1978年上大学前仅读过小学。我从小至今都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我知道社会底层的人们在一个坏社会中生存状态的艰难。我理想中的好社会是,在那个社会中,尽管人与人之间,地位上还有高低、贵贱、贫富之分,但这一切都是由于个体智力、体力、气质、相貌等先天差异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后天主观努力形成的,而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腐败,到处充满公平正义,人们自由和睦的幸福生活。(注:这篇文字当初是电话约稿的,后因终审通不过未能发表。)

2001.8.26

附录:不谋而合者

一、中国政治改革的新思路:非政党式竞争选举

崔之元:“中国改革网”2011.8.26

目前,海内外关于中国政治改革的思路,基本上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所谓“新权威主义”,其要旨是在权威主义政体下发展出口导向的市场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其理论来源是对所谓“东亚四小龙”经验的总结;第二种思路可称为“照搬派”,即搬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多党制代议民主和资本主义经济。

这两种思路有一个共同点:缺乏历史深度,缺乏对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西方文明的新形势的把握。

什么是中、西方文明的新形势?可以说,这个“新形势”就是中西文明的交流碰撞在今天,形成了过去五百年来未曾出现的新局面。如果说,1840年的鸦片战争,对中国人而言,代表着“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开端;那么,1993年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中国为按总产值计算的世界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则代着五百年前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1492年)以来,西方人第一次认真地把中国当成平等的竞争对手看待。

当代历史学研究的新成果表明,哥伦布运航的真正动机是向中国皇帝传播基督教,寻找黄金只是他要西班牙王室资助其运航的藉口。五百年来,西方思想的主流从未把中国当真看成平等的竞争对手(尽管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等人一度倾心中国文明,但黑格尔认为中国哲学基本不值一提,尼采更把中国称为“变革能力已经死亡数世纪之久的国家”)。

与这种论调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西方近年来关于“中国的崛起”,甚至“中国军事威协”的种种论调。我信手拈来的一个例子,是1995年夏季号《经济视角》(该刊是美国经济学会重点刊物)上的专题讨论,“西方工人的工资是由北京决定的吗?”。这一讨论的背景,是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伍德在1994年发表的专著《南北贸易,就业与不平等》。简单地说,伍德的专著表明:一旦中国等发展中大国真的充分加入世界市场,西方非熟练工人将会受到很大损害。因此,西方热心“经济全球化”的人,实乃不知深浅。

种种迹象表明,由于西方五百年来第一次不得不认真对待中国的崛起,中国在二十一世纪初期的国际环境将是严峻的。中国将不可能像“东亚四小龙”那样利用冷战时期美国市场开放的条件,成功地推行“出口导向”的经济战略。因此,“新权威主义”思路中的经济前提,在中国是不存在的。更何况,即使在“东亚四小龙”国家,政治上的“权威主义”与经济发展究竟有无因果关系,也是大可怀疑的!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希望寄托在“新权威主义”,只是反映了持这种观点的人的想象的贫乏!

比起“新权威主义”来,这二种思路,即照搬西方多党制代议民主也并不高明。这种观点将“民主”这一抽象概念直接等同于目前西方的具体民主制度形式,是“制度拜物教”的一种表现(参见崔之元著《制度创新与第二次思想解放》,载《中国与世界》九七年第四期)。“照搬论”者实际上将“民主”与“资本主义”看作“共生体”,完全忽视了关键的历史事实:资本主义与民主的内在矛盾。“资本主义”的逻辑是越有钱越有发言权,“民主”的逻辑是人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权。这两种逻辑的冲突是显然的。目前西方的具体民主制度安排,是“资本主义”与“民主”在具体历史条件下妥协的结果(例如,“普选权”在英国的实现,是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宪章运动的成绩,资产阶级和贵族是主张财产限制、反对普选权的),还不是“民主”的理想制度体现,但由于“资本主义自然倾向于民主”的神话流传已广,我们有必要对之加以较详细的反驳。否则,中国政治改革的制度创新将难以设想。

我认为,一部美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充分而生动地表明了“资本主义”与“民主”的内在矛盾。众所周知,美国选举的投票率很低,总统选举也不过百分之五十左右人投票,议员、州长的选举才只有百分之二十左右人投票。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数字反映的是二十世纪的情况。1840年至1896年,总统选举的投票高达百分之七十至八十之间,关键的转折点1896年的总统选举。正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沙特斯耐德在其名著《半自主的人民》中所说,“理解当代美国政治,必须追溯到1896年的总统选举。”在那场选举中,美国北方的工业资产阶级和南方的种植园主与共和党联手,击败了“民主党”和“平民党”的共同总统侯选人布来恩,这标志着1880和1890年代轰轰烈烈的“平民运动”的终结。以此开始,美国共和党和“经济精英”做了一系列法律上的限制安排,使民众的民主参与程度大大降低,总统选举的投票率从1896年的百分之七十九下降到1920年的百分之四十九。直至今天,美国总统选举的投票率还在这个数字徘徊。在这个意义上,沙特斯耐德说,美国政治至今仍在“1896年系统”之中。

“1896年系统”是对“平民运动”的反弹,而“平民运动”则是对南北战争后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挑战。出于对“平民运动”的恐惧,“1896年系统”设置了一系列旨在限制普通民众参与选举的制度,特别是在“选民登记程序”上大做手脚:选民要通过一系列复杂繁琐的“识字水平测验”,要交“人头税”,才具有选民资格。选民登记从1896年前的永久性登记改为年度登记,从非本人登记改为本人现场登记。由于登记的规定时间短、地点远,要求选民每年本人现场登记的动机显然是要减少有效选民的数量,而被减下去的选民往往是通不过这些繁琐程序的劳动大众。

1965年美国通过的《投票权法案》虽然取消了对黑人投票的一系列额外限制,但在选民登记上仍未做出简化,未能真正突破“1896年系统”。1983年以来,美国民间进步力量发动群众,争取简化“选民登记程序”,以使更多的人通过多种渠道得以登记。已有多种简化方案被提出,如领取汽车执照的地点可进行选民登记,可容许通过邮政信件进行登记,可以容许在总统选举当天登记参选,等等。但是,代表美国“经济精英”利益的里根政府却多方阻挠在一些州已经开始的简化“选民登记程序”的实验。目前,美国普通劳动人民冲破“1896年系统”、争取扩大民主参与权力的斗争,还正方与未艾。

我们回顾美国选举制度的历史,是为了说明资本主义经济与民主的内在矛盾。“照搬派”看不到这一矛盾,他们的观点是对西方现有具体民主制度的美化。在这层意义上,“照搬派”和“新权威主义”者一样,都不具备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批判精神。

我们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恰恰是一种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批判扬弃基础上,争取更充分的民主的思路。这一思路有“两个中心论点、一个基本制度”。第一个论点是“公有制是充分民主的保障”,因为它可以摆脱私人资本对自由平等的民主参与过程的干预;另一个论点是“没有民主就没有真正的公有制”,因为没有民主,公有制就无从得到实现、无人加以监督,就有退化到少数官僚私有化的危险。总之,“民主”和“公有制”两者应是互为对方的根本保证的。我们的新思路所主张的基本民主制度,可称为“非政党式竞争选举制度”,这种基于对中国国情和西方今日之多党制代议民主的批判考察而得出的,其要点如下:

电视等大众传媒的普及,使信息传迅大大加速。从而使选民深入了解具体问题(issues)的能力加强,而不必再靠侯选人的政党身份去推测侯选人的政策取向。例如,在近年美国,同一个选民可能同时投票选民主党的总统和共和党的州长,或同时选民主党的参议员和共和党的众议员。这是因为一旦选民了解具体问题的信息成本降低,侯选人的政党身份便不再那么重要了。可见,多党制在美国作用也在下降。中国也出现了类似情况。根据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全国各地都进行了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直接选举。据统计,不少地方真正举行了多个侯选人的竞争性选举(如辽宁铁岭地区),但结果仍有百分之七十左右的当选人是中共党员。有趣的是,这些人中相当一部分当选,并非由于政党身份,而是被村民们认为“能人”。因此,只在有竞争性选举,在大众传媒发达的情况下,政党身份(不论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对侯选人获胜与否并不重要。

目前,中国每个县都有自己的电视台,农民家用电视普及率也很高。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鲁格庄已率先利用本村电视录像传播竞选辩论。这表明,中国政治改革采用“非政党式竞争选举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我们认为,下一步改革应进行县、市长的直接竞争性选举,这将是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扩展,并对更广规模的“非政党式竞争选举”打下实验的基础。

总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非政党式竞争选举”,是中国政治改革可能出现的制度创新。不同于“新权威主义”和“照搬派”,这一新思路力争在中国实现比西方现有制度更充分的民主。我们相信,这一新思路是有希望的,因为它可以回答迈入二十一世纪中、西方文明的复杂问题。例如,按照这一思路,香港九七年回归中国,标志英国百年殖民统治的终结,是值是庆贺的重大历史事件,但是,能使这一庆贺在中西文明交流碰撞史上获得崭新意义的,是中国力争在香港建立比英国殖民晚期更充分的民主而不是相反。如果无论在香港,还是在大陆,中国都能够建立比西方现有制度更充分的民主,那么,中国才能真正算是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对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了。(作者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二、计划政治莽原上燃起的市场政治星火

童之伟:“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1.6.5

我国县(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30年来一次比一次安静,以至安静到了很少有人真正愿意关注和关心它的程度,但这种安静在2011年5月被一个“小人物”,一个名叫刘萍的下岗女工打破了。

刘萍女士是江西省新余市新余钢铁厂的前职工,2011年春天,她为了能够更好地参与和影响地方公共事务,维护她那个阶层的民众的合法权利,以独立身份展开了力争参选新余市渝水区人大代表的活动。由于当地党政机构及其官员刁难、阻扰和打压等复杂的原因,刘萍女士参选失利。值得关注的是,在“刘萍事件”之后,又有一些热心公共事务的人士决心以自己参选地方人大代表的行动来切实促进我国政治体制的进步,其中包括著名媒体人士李承鹏先生。据《羊城晚报》等媒体报道,李承鹏先生已经于5月25日通过微博表示要在其户籍所在地成都组成参选班子依法参选当地人大代表。另据《山西新闻网》报道,著名博客达人五岳散人(姚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副教授吴丹红、上海作家夏商、北京新启蒙研究所熊伟,以及杭州市民徐彦、梁永春等纷纷在微博上表示将参选当地人大代表。另从一些微博和博客等信息来源得知,还有媒体人徐春柳宣布参选北京东城区人大代表,天涯社区高管梁树新先生宣布参选广州番禺区人大代表,深圳市民罗志渊先生宣布参选龙岗区人大代表,深圳市高中学生刘若曦同学也已决定参选今年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后数月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公民决定独立参选人大代表。

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虽然早就不是新鲜事,但由于人们关心政治体制改革和技术上有微博助威等原因,此次我国社会各界对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关注程度,似乎大大超过以往。

在当今中国,应该如何看待愈来愈多的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这种现象?它对我国政治体制的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这些都是我国官民双方都应该关心的问题。从迄今为止社会各方面对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现象的反应看,民间通过发微博等形式表达支持态度的人非常多。从媒体方面看,同是官方报纸,5月29日的《编辑此文南方都市报 》认为“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是良好的民主训练”,但5月30日《环球时报》上题为《 独立参选人应从微博回归现实》(以下简称“环球文”)的文章,却对公民依法独立参选人大代表一事表达了强烈的担忧甚至指斥。该文写道: “独立参选人中,最受互联网关注的,是那些一直在学习西方反对派的人。他们在试图把中国求同存异的包容性文化,推向对抗性文化”;“独立参选人无论个人是怎么想的,他们的实践总体看是要把中国‘选拔+选举’捅开一个缺口,把西方式选举引进中国。”在对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行为做了一通否定性评论后,“环球文” 作者又以官方代表的口气表示:“我们认为,某些独立参选人越是受到微博的关注,越应注意别刻意突出自己同现有体制的对立,仅仅用这种方式拉选票,会破坏中国社会目前的运行规则”;“中国政治现实的弹性不会是无穷大的,试图突破它的临界点不是负责任的表现,这与中国改革的基本原则相悖,是在中国社会内部制造政治风险”。

对于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这件事,我碰巧前几天接受了上海《社会科学报》记者的采访,并于6月2日在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出现新动向是好事》的短文,认为“能够产生一些通过自由竞争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对于推进民主政治,探索选举制度改革,巩固党的领导,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拙文有幸与《编辑此文南方都市报 》对此事的看法所见略同,但却不幸与“环球文”的基调发生了对撞。如果“环球文”的说法能够成立,我就不仅要背上试图帮助“一直在学习西方反对派的人”“把西方式选举引进中国”的罪名,还要背上支持“与中国改革的基本原则相悖”、 “在中国社会内部制造政治风险”的活动的罪名。不过,我确信,我在上述小文章中表达的观点是站得住脚的,倒是“环球文”的种种说法不仅在理论上错误、实践上有害,还有逆改革潮流而动的嫌疑。

我们今天谈论这方面的问题,若想求得共识,必须对以下两方面的公理有足够体认:(1)经济生活及其原则对政治生活(包括法律生活,下同)及其原则有决定性影响,后者或迟或早要与前者相一致——按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这应该是在思想理论上对我国起“指引”作用的学说的基本原理之一,换句话说,这其实属于官方学说中的一个著名论点;(2)政治与经济要协调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要赶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子,[1]要“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2]

基于以上政治与经济关系的公理,我们从越来越多公民意欲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现象中,可以获得若干有益的认识:

(一)计划政治与市场经济不相匹配

经济学与政治学,在原理上有很多相似和对称处。经济学以资源的稀缺性作为研究的前提,包括法学理论在内的政治学虽然一般不谈论政治资源的稀缺性,但政治资源稀缺与经济资源稀缺几乎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相对应的侧面。所以,政治资源稀缺应该作为政治分析的前提,是再明白不过的事情。其次,看待个体的政治行为,同样应以“理性人”为基本假定和前提,以权利最大化为其行为的价值目标指向。此外,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一样,也存在有效配置资源与非有效配置资源的问题,政治领域必须有效利用有限的政治资源,形成以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为基础的和谐社会。

从这个角度看政治、政治体制与经济、经济体制的关系,计划政治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相对应的政治体制或政治资源配置模式。计划经济或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指令型经济,典型的计划经济的基本特点,是国家或政府直接间接拥有几乎全部生产资料,决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和为谁生产,并按事先制定的计划或规划组织生产、分配和消费,不受市场影响。计划经济的特点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计划政治的特点。

所谓计划政治,就是在执政党和国家等公共机构掌控全部公共权力的前提下,自上而下地对以公共职位为核心内容的政治资源进行指令性分配的一种政治体制或政治模式。对于计划政治之特征,有学者做过一些具体描述:“计划政治”是为计划经济服务的,表现为政治权力的高度集中和垄断;在人事安排上的计划有时甚至细化到了具体的个人;干部任命由少数人暗中操作,内定名单;在社会控制上,有时为了计划不惜违法违规;在法律实施上,什么样的案件法院不得受理,什么样的案件律师不得代理,某个被告人是否定罪,该判多长刑期,不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是由有关部门下达内部指令。[3]应该说,计划政治确有诸如上面那样一些特征,尽管这里的列举并不周全。

显然,计划政治的内容和原则与市场经济的内容和原则是分离乃至对立的。

(二)市场经济需要市场政治和政治市场

市场政治的特征,集中表现在政治市场的内容和特征上。有市场政治必有“政治市场”。 “政治市场”是比照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商品市场的一种形象说法,大体上指的是政治行为主体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而以选举为中心进行政治资源交换的场域。其中的政治资源,实际上是相关各方投入到这个场域里的一部分法权,表现为各种“权”,首先是权利或权力。 对政治市场的内容,从熊彼特到布坎南,国外学者有不少直接间接的论述。政治市场的存在和正常运作,以民主事实的存在和实行法治为前提。[4]

反映市场政治特征的政治市场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似乎可以从如下方面加以概括:(1)任何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成年人都是合格的市场主体,可以不受阻碍地自由进出,不论作为选举人,还是被选举人;(2)政治职位的候选人为了获得选民支持,能像推销商品一样宣传自己的政策主张;(3)任何选民和其他选举人都能像挑选商品一样审视各个候选人的主张和可信度,然后决定把选票投给谁;(4)选民和候选人的选票如同股权凭证,投出选票如同投资入股,故选民得考虑政治利益回报率,政治利益回报通常采用相关公共政策的形式;(5)为获得预期政治利益,选民之间可以组织起来联合支持共同候选人;(6)像股份公司一样,被选举人可以通过协商联合以更大声势推销自己的政治产品,像吸纳投资一样吸纳选票;(7)选民或选民联盟可以与被选举人就政治利益的交换进行协商,如一方保证给予支持,另一方保证一旦当选就端出支持者需要的“政策牛肉”;(8)行为者能否获得其所追求的政治资源或获得多少政治资源,只能在选举的竞争过程中确定,不可能事前做好安排;如此等等。在市场政治体制中,选举过程几乎总是伴随着不同程度的竞争,之所以竞争,是因为那里有实实在在的政治利益正在进行分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企业法人等市场主体需要通过政治市场来参与规则制定、监督公共权力、维护平等竞争机会、保障生存发展权利。然而,一切计划政治的选举场域看起来都像是政治市场,但实际上都不具备政治市场的功能,因为,在选民和候选人入场之前,政治利益就已经被提前分配完毕或基本分配完毕,他们到这里来只是为了举行一个类似于给分配结果盖章确认的仪式而已。选民的选票既起不到参与、影响公共事务的作用,也没有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健全的市场经济不能如此,要充分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有政治市场和市场政治。

当然,我国需要的政治市场和市场政治与其他国家会有很大不同,按经济性质,我国需要的是社会主义政治市场和市场政治。

(三)公民独立参选只不过触犯了计划政治维护者的禁忌

计划政治的维护者们似乎对公民独立参选行为特别不能容忍,甚至面对一个像刘萍那样的弱女子的守法参选行为也如临大敌、不惜违法打压,甚至搞起了非法拘禁,闹得鸡飞蛋打,后来连全国性官方报纸也放下身段,写文章对欲独立参选行为进行指斥、攻击。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公民独立参选一个小小县(区)级人大的代表的做法,是不是触犯了他们的什么重大禁忌?

是的,公民独立参选行为触犯了计划政治体制的多项重要禁忌!为读者全面了解这个问题,现试将计划政治体制的主要禁忌做些列举:(1)无论何种选举,每个选区或选举单位的候选人的特征,如所处年龄段、政治面貌、性别、职业身份、民族等等,皆须自上而下事先定下“规格”,候选人对号入座,计划秩序不能被“扰乱”;(2)候选人必须以上面的政策主张为自己的政策主张,不能有自己个人的政策主张,只能在少许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可以有自己的看法;(3)为了维护既定计划,防止出现不确定因素,不容许候选人宣传自己和自己的参选主张;(4)候选人不得为自己争取选民或选举人支持;(5)选民或选举人不可以组织起来宣传支持任何候选人;(6)公民等政治行为主体能否获得政治利益、获得多少政治利益,只能看“组织上”是否给予或给予多少,不得主动“跑”、“要”,未经安排也不得参选任何政治职位;(7)选民与候选人之间,不能有政治利益的交换和关联,要使得选民或选举人参不参加投票,把选票投给谁,都不会对自己的政治利益造成增减;(8)政治利益的实质性分配完成于相关的投票行为结束之前,投票等政治行为只能按既定剧本表演,不能具有分配政治资源的实质意义;如此等等。任何人违反这些禁忌,计划政治体制的维护者都会抛开宪法、法律等正式规则,按“计划政治精神”对参选人“不客气”!

所以,毫不奇怪,对待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环球文”作者同江西省新余市有些地方官一样,他们头脑中是丝毫没有什么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有的只是牢固的计划政治的“体制”意识。君不见,“环球文”在一个宪法规定要建设法治国家的社会谈论选举问题,通篇评论没有任何一处提及宪法或法律?需要注意的是,从理顺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关系的需要看,他们的做法虽然没有直接“在中国社会内部制造政治风险”,但却很可能是在为中国社会积累冲突能量,因而实质上可能无异于在中国社会内部慢慢酿造社会冲突的灾难。

许多过往的事实表明,政治资源越重要,分配时越是要严格遵守上述计划政治体制的禁忌。原太原市长张兵生先生疑因换届选举时短信拉票被免去市长职务,或许可以作为支持这个论点的最新例证。相对而言,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中,以上种种禁忌贯彻起来还不算太严。当然,两者的具体情况很不一样,两者的差别之一在于,刘萍女士的“职务”是下岗工人,没法免掉。

(四)不顾一切扑灭市场政治火星乃计划政治体制之本能反应

政治生活及其原则要与经济生活及其原则相适应,以及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要协调发展——这在我国不过是应用人们从中学到大学里老师不断宣讲的一些原理看问题的必然结论。但是,为什么在我国这个计划政治的莽莽原野上,不要说推行对计划政治的系统化改革,即使是出现一点儿市场政治火星,都会有人迅速采取行动试图加以扑灭呢?我想,这不是因为灭火者不懂相关道理,而是其它因素使然。所谓其他它因素不外乎三种情况:既得利益迷糊了他们的双眼;在计划政治下长期生活形成了随时扑灭市场政治火星的本能;既得利益因素和反市场政治本能兼而有之。这只是从公共机构官员个人动机角度看问题得出的结论。

或许,从计划政治体制本能的角度来解释其中的公共机构和官员热衷于维护计划政治、压制市场政治因素更符合实际。体制属性不过是人的相应属性的扩大,像人有自存自保的本能一样,包括计划政治在内的体制本身,也有自存自保的本能。体制既然存在,运行中就会发挥本能,此时被裹挟在其中的官员个人往往是比较难以抗拒的,只有少数特别理性、改革信念特别坚定的人才有可能构成例外。由此我们可见政治体制改革之难,由此还可见民众广泛参与、推动政治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计划政治最惧怕竞争,如果出现竞争,有一点儿不平静,就会被视为出现了不稳定,而要做到平平静静,就必须随时扑灭任何一点儿非计划政治的火星,让政治资源配置过程彻彻底底按计划进行。所以,我国各种形式的选举,都不是真正的利益分配的过程,选举的场域也不是相关利益竞争性配置的场所,而是自上而下对各种资源进行有计划分配的一个个环节。不仅政治资源的分配是这样,其他组织性资源的分配也是这样,包括科技、学术、宗教、文化、体育等一切举凡人们可以想象得到的方面。

这里面包含了大多长官意志、人治、不公平和不正义,至少按市场经济原则来看情况是这样。

(五)公民独立参选在计划政治原野上点燃了市场政治的火炬

公民独立参选县(区)或乡(镇)人大代表,涉及的层级虽低,但在性质上属于从市场经济体制中生成并“流窜”到计划政治体制中来“捣乱”、来搞“破坏”的市场政治的火星。计划政治维护者心里明白,民众盼望市场政治久矣,在计划政治的莽莽原野上,枯树干草甚多,出现一把市场政治的火炬,该有多么危险!

所以,计划政治体制的维护者自然要防止星火燎原、防患于未“燃”,乘公民独立参选这把火炬刚刚出现,迅疾将其扑灭。在他们眼里,维护计划政治是最大的大局,环护计划政治的那些禁忌虽然不是法律、不是政策,其内容甚至可能是与宪法、法律完全对立的,但由于它们有利于维持自己的既得利益!在一部分官员看来,这就足够了,为了巨大的既得利益,他们要维护遵循计划政治体制设置的禁忌而不会遵守宪法和法律。懂得这个道理,就不难理解刘萍女士的参选、演讲和开通微博与选民沟通何以会引来新钢沈书记“ 好自为之”的告诫、市政法委书记“不要采法律底线”的警告、市国保支队长“不要与境外媒体联系”的威慑,以及原单位书记“不要搞了嘛”的明白暗示;懂得这个道理,就会明白何以一个公民会因为坚持合法参选而被抄家、被掐电、被警察在楼下“侍候”、被警方约谈、遭警方拘禁;也只有懂得这个道理,才会明白参选县(区)级人大的代表这种小事何以被官方认定为有国内外政治势力在幕后操纵的重大政治事件,才会明白改革计划政治体制、引进市场政治因素有多艰难。

(六)公民独立参选正在开创以市场政治为价值取向的政改“小岗村”

在早年计划经济的一统天下里,出了一个著名的“小岗村”,用今天的眼光看,“小岗村”是当年出现在计划经济莽原上的市场经济火炬。同理,在今天计划政治的苍茫大地上,一个个独立参选的公民就是一个个市场政治的“小岗村”。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曾经是包含一些市场政治的新鲜气息的,但这种新气息很快被计划政治体制掐灭了。1979年的选举法规定:“各党派、团体和选民,都可以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这条规定及其实施,创造了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当时各地、尤其是一些高等学校所在选区,有一批公民独立参选的候选人当选县区级人大的代表,其中包括方励之教授的夫人、北京大学的李淑娴副教授。或许是因为当选的县区一级人大代表中有几个“刺头”,对计划政治造成了一些冲击,1982年修改后的选举法将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方式由“各党派、团体和选民,都可以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改成了“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党派、团体或者选民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这一改变,就像一个公司原本可以在报纸电视上向社会推销自己的产品,现在只能在本公司的职工大会上推销自己的产品。所以,从1982年起,全国的县(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公民独立参选就变得非常困难了。然而,困难归困难,可能性还是有的,而且在全国范围内事实上也总有几个人通过独立参选当选的基层人大的代表,只是没有引起足够关注而已。没有足够影响,就算不得计划政治改革的“小岗村”。

2011年的县(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公民独立参选已经引起了较广泛关注,仅仅从已经出现的情况看,就可以说这次选举正在开创以市场政治为价值取向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小岗村”。将来人们回头看,或许我们今日正在经历的过程,正是我国改革计划政治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市场或市场政治体制的一个起始性故事。

我感到,从刘萍女士、李承鹏先生等公民开始的、已经有许许多多公民用微博等形式事实上参与其中的政改“小岗村”的故事,会是生动感人的。我国的地方党政机构和官员,如今的见识和法治意识总体上看比过去提高了很多,他们的理性完全有可能在不同程度上战胜计划政治体制本能对他们的影响,完全有可能用比较合法合理的态度对待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活动,不会用江西新余市对待刘萍女士那种粗蛮态度对待本地公民独立参选。

(七)公权力机构和公民双方都应理性对待独立参选行为

对于地方党政机构及其官员来说,理性看待计划政治下出现公民独立参选这样的市场政治现象至关重要。他们应该能了解,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计划政治中逐步引入市场政治因素,是确定无疑的历史趋势。公民独立参选县(区)乡(镇)人大代表,有利于提升两级人大的代表性,改善社会治理状况,增进地方官民间的沟通,消除或缓解因政治体制滞后于经济体制而具体表现出来的一些社会矛盾。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结果,会有利于改善执政党的领导。

当然,公民独立参选是市场政治行为,谁也不能保证当选的人中有几个“刺头”。“刺头”怕什么呢?他们无外乎是对现状多一些批评,热衷于为自己为他人维护某些合法权利。对他们从事的这些于社会有益的行为,任何现代的公权力机构都应该有容忍的雅量,严格地说,他们有容忍的义务。“刺头”人物的行为如果违法,加以纠正或依法予以处罚就是了,违法者该承担什么责任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再说,历史地看,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独立参选当选的县区级人大代表不少,其中“刺头”占的比例其实很小。

对于独立参选的公民来说,理性同样重要。前面提到的“环球文”虽然是非不分、有些蛮横,但其中有一句话至少从字面上看是相当有道理的,其原文是:“独立参选人应主动把自己的努力与中国政治改革的大方向结合起来,从自己的独特角度为国家政治生活增添活力,这有益于他们获得成功,也会使他们的实践对中国的前进更有意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此处所谓“中国政治改革的大方向”,不应理解为坚守计划政治不变,而应理解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政治。

(八)理性对待独立参选行为法律方面须处置好三个问题

在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过程中,地方党政机构和独立参选公民及其支持者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双方都会对法律的相关规定做最有利于自己的理解。理性地对待独立参选,官民双方在以下三个方面求得共识和相互理解非常重要:

1.参选人大代表的行为是合法的,地方党政机构有义务尊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欲参选公民须有勇气按宪法和法律行使自己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4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法》第3条,原文重复了上述规定。另外,选举法第29条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在尊重公民选举、被选举权方面,上述“环球文”已经用对宪法、法律只字不提的方式,表达了对宪法、法律相关规定的轻蔑和不屑一顾。这种态度值得意欲参选人大代表的公民警惕。另一方面,仅从刘萍事件看,有些公民似乎也有在“体制”动员起来加以阻扰后不敢正常行使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权的迹象。

2.公民独立参选县(区)乡(镇)人大代表,整个过程的关键,在于推出众多代表候选人之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过程是否公正和公平。这里主要涉及《选举法》第31条中如下规定的运用:“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30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其中,“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的实施程序,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因为,在这个环节中有太多的东西可以由选举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人为操作。

3.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对于公民个人来说,法不禁止即自由,独立参选公民有权以短信、微博等法律不禁止的一切形式介绍宣传代表候选人,包括被推荐或自荐的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选举法》第33条规定:“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这条规定绝对不能被解释为禁止以其他形式介绍和宣传被推荐的或正式的代表候选人。

只要能获得足够选民支持且在技术上能够把这种支持转化为投给自己的选票,公民独立参选人即使没有被列入选区正式候选人名单,也会有很大机会当选人大代表。正因为如此,独立参选人与选民沟通方式的合法与否问题,极可能成为计划政治体制维护者与独立参选人及其支持者今后攻防的重点。诚然,今日包括信息技术及其器物在内的科技发展为独立参选人与选民沟通创造了空前方便的条件,但是,计划政治体制维护者阻扰独立参选人参选或当选花样的无法无天和肆无忌惮,很可能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最后说句题外话,由此看来,在阻扰独立候选人参选和当选方面,计划政治体制维护者与其说是在与独立候选人及其支持者战斗,不如说是在与科技发展、生产力发展战斗。即使仅仅从这个角度看,计划政治也一定难以为继,须让位与社会主义市场政治。(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1] 我国现行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都规定了这方面的内容,因其广为人知,这里不一一引证。

[2]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个讲话是中共中央政治局1980年8月31日讨论通过了的,是执政党认定的指导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3]叶铭葆:《“计划政治”不适应市场经济》,引自“选举与治理网”,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86153,2011年6月1日访问。

[4]存在民主事实指宪法确认一切原始的“权”都属于个人,公共机构及其官员只能在任期内享有由选民(通过其中的多数)用选票委托的“权”。受委托的“权”在任期届满时回到选民手中,选民在选举时通过选票再次将其委托给一个相对而言自己比较信任的候选人,而谁能获得委托,在选举完成前是不能确定的。在这里,法治表现为政治资源配置行为有宪法、法律可依,其中宪法在国家或社会的整个行为规范体系中,名义上和实际上都处在最高的位阶。

三、论宪政社会主义的建设性改革路径

华炳啸:“2011中国改革峰会”发言节选2011.12.3

第三个问题:宪政社会主义的制度设计是什么?

在这里,我着重介绍一下复合民主论。复合民主论是宪政社会主义制度设计理论的创新。简言之,就是宪治秩序下基于公意与众意的多元共治。普遍的公意只有一个,它有赖于高效能的民主统合机制;众意则是多元的,但通过协商与聚合,众意也能形成接近于公意的基本共识。

“复合一院制”的社会主义代议制理论提出,在统一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也即根本的一院制之下,必须设置一个致力于表达公意的代议机构承担立法功能,设置一个致力于表达众意的代议机构承担审议功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着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公意代议机构(现人大常委会)以公意为原则提出立法草案,众意代议机构(现人民政协)则从众意出发,也即从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群体等方面的自身利益出发通过平等协商机制,民主审议立法法案,行使参政审议权。

建构和完善多元利益表达的民权参与层面、二元公共政策竞争组阁的治权竞争层面和一元公意价值整合的政权共识层面等三大政治功能层级,实现“自由市场力量-公民社会力量-宪政国家力量”的多元共治,将是宪政社会主义治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在坚持人民民主、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前提下,必须全面改革执政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使其在宪政体制下合理分权、适度放权。

在政权共识层面,共产党应当作为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先进制度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公意型政党赢得基于价值整合与宪政保障功能的合法性,从而保证自身能够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赢得多数席位,实现“执政权为民所赋”,并在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及宪政制度的规制下切实做到“权为民而用”。执政党负责制订国家的大政方针与战略方向,维护宪治秩序,保持政局稳定,维持国家战略共识,其党权与执政权在宪政体制中获得程序性统一。共产党的执政权、领导权边界及其内容必须有明确的宪法性法律制度予以规定。

在治权竞争层面,由执政党党代会经过党内民主程序推荐提名两个执政候选团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围绕公共政策问题进行竞争,从而在公共政策治理层面实现“治权为民所赋”的基于人民同意的治理,着力民生改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公共服务型的责任政府。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实行党内民主,依法治党,发挥党员主体性作用,必然要提供条件保障广大党员参与党的政策讨论的权利,而广泛的政策讨论必然导致以政策为核心的党内竞争,而这种政策竞争既不同于政党竞争,也不同于无原则的以政治人物或宗派组织利益为核心的宗派斗争。我们不能搞政党竞争,也要反对宗派斗争,但必须创造制度条件保障和规制政策竞争,通过党内民主程序和人民民主程序的有机复合,努力实现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政策竞争是替代政党竞争而建设现代政治文明的唯一途径,是切实推进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必由之路。没有政策公开、政策讨论与政策竞争,就没有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具体实现。

在民权参与层面,多元众意型政团通过选举获得众意代议机构议席,并利用这一政治协商民主平台,通过多元利益表达与民主审议,实现参政议政、民主协商,从而彰显民权,形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多元共治、共建、共享”的新宪政共和体制,实现包容性政治发展。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民权机关,公民通过人大代表竞选与人大监督直接或间接行使民权。

宪政社会主义所主张的政党政治是“公意-众意复合型”的政党协商政治,即执政党与参政党合作协商型的社会主义多党制。中国共产党是以“三个代表”为建党原则的公意型政党,代表中国人民的最大公意,而参政党则代表不同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的多元众意,属于众意型政党。西方的自由多党制是典型的众意型政党竞争政治,各个政党代表不同阶级、阶层的选民为获取执政权而竞争选票,更倾向于在选民中扩大分歧而不是促成共识,从而把选民分化为各自的“票仓”板块。这种利益分化、政治市场化、选举金钱化、赢者通吃的“选主式民主”,实质上已经构成了对民主内在价值的侵蚀,形成了当代西方社会的“民主的危机”。从理论层面上分析,“公意-众意复合型”政党协商政治相较于众意型政党竞争政治对于转型中的中国更具有制度适宜性与优越性,同时,“政策竞争”完全能够替代“政党竞争”提供给人民以政策选择的民主权利。

在这种人民民主宪政的新体制下,国家政治资源通过宪政体制分别在执政层面、施政层面和参政层面上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与民主统合,同时也形成了“政权(执政党权、人大主权)统合”、“治权竞争”与“民权参与”的三大功能层面的有机结合,形成了统合性共识民主、竞争性选举民主、参与性协商民主等三大类型民主机制的高度复合,从而能更好地实现稳定、改革与发展的多重目标,成为实现现代化转型的理想宪政民主发展路径。(作者为西北大学副教授、新闻传播研究中心政治传播研究所所长)

四、只有彻底切割非“左”即右僵化思维,中国才有希望

郎咸平,爱思想网2012.1.31

各位读者可能会觉得很纳闷,我和杨瑞辉教授,作为喝着资本主义奶水长大的经济学家,怎么会写这本关于马克思理论的小册子。其实理由很简单,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以自由经济思想主导的三十多年经济改革的结果,促使我们不得不回过头来研究马克思的相关理论,反思中国三十多年改革的路径选择。

我对马克思的理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实我从大学就开始慢慢接触马克思理论,可是由于水平有限,一直无法领略其思想的本质。读硕士研究生的时候,我修了一门一位德国教授 Alois Wenig开的资本理论(Capital Theory)课程,我很震惊地发现这位教授竟然用多变量微积分解释《资本论》,而且Wenig 教授就把马克思的理论当成经济理论教学,这位德国教授在课堂上告诉我们马克思是一位伟大的经济学家。当时觉得德国人自己追捧德国人马克思是可以理解的,但我还是领略不到马克思的思想本质,只是更进一步地了解了《资本论》可以用数学来解读。期末考试的时候,这位教授出考题要求我们用数学解答《资本论》的几个问题。不瞒各位读者,我们全班同学,包括我在内,没有一个人答对任何一题。最后Wenig教授要求我们全班补考,我只得了35分,这门课的成绩不是太理想,只是教授比较客气,没把我们全班给当掉了。以后我请求这位教授帮我写推荐信申请美国的大学,教授很客气地对我说,我很愿意帮你写推荐信,但是你的水平有限,你只能申请二三流的学校。所以我能进入世界一流名校沃顿商学院读书是一个我到现在都不能解释的奇迹,至少教过我的老师都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命运就是这么有趣,我在纽约大学教书的时候, Wenig教授也到纽约大学访问,他看到我时的眼神除了有看到老学生的兴奋之外,我还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迷惑。

我进入沃顿商学院以后,经常在经济系修一些经济学的课,当时我想去修两门课程,一个叫经济思想史,一个叫中央计划(Central Planning)。可是开课第一周我就打了退堂鼓,因为数学之难、理论之艰深让我感到痛苦万分,可我还是决定旁听一个学期,当然马克思的理论又是其中的重要主题。由于我本身的水平实在有限,我当时只能对马克思理论进行技术性数学化的理解,而完全无法参透其中的玄机。我当时就已经了解了三卷《资本论》的理论几乎都在1950年之后得到了西方经济学家的证实,而这也是我这本书的主题之一,就是向各位读者介绍如何用现代经济理论和数学解读《资本论》。出乎读者意料之外的是现代经济学竟然证明了马克思的三卷《资本论》的正确性。

我拿到博士学位的二十多年后,整个学术理论体系逐渐成形,我对于马克思的理论精华也渐渐地开始理解了。我在香港中文大学任教期间,经常和同事杨瑞辉教授喝茶讨论马克思。杨教授的知识非常渊博,我从和他的持续对话中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对话(dialogue)这么重要,这也是柏拉图对话集的重要意义,因为相互的对话、讨论、激辩才能形成辩证(dialectic), 我也开始慢慢地理解了马克思承袭康德、黑格尔等人而自成一派的唯物辩证法。我们在这本书中将马克思这一一脉相承的哲学思想以最简单的方式介绍给读者,而且以此为基础,我们开始讨论从马克思年轻时代始马克思的思想精髓到底是什么。我们查证资料发现,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是他想达到和谐社会的一个手段,他这一生真正追求的就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但是当我读完他的著作之后立刻有了一个疑问,以马克思的聪明才智而言,难道他真的相信透过共产主义可以达到和谐社会的目的吗?带着这个疑问,我们研究马克思从年轻到去世的所有著作之后发现,他年轻的时候是个充满激情、乐观的年轻学者。但是到了晚年,他不但深受病痛折磨,而且儿女的过世让他难以承受打击,性格开始转向悲观,而且痛恨命运的无情,甚至痛恨他晚年所经历的资本家的贪婪霸道。最后,他从根本上放弃了改革资本主义的可能性而走上了一条革命的道路,就是资本主义必定灭亡,而由共产主义所取代。但是目前,资本主义不但没有灭亡,以苏联为首的共产主义老大哥竟然轰然垮台。

难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正确地理解资本主义的本质吗?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三卷《资本论》的理论。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揭示了剩余价值是如何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而资本家则无情地占有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现代经济学基本证明了这个观点的正确性。但是马克思接着证明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并最终孕育出自己的掘墓人——无产阶级。《资本论》第二卷指出资本逐利的天性一定会导致再生产失衡和经济危机,马克思的这个观点后来也被经济学家证明是正确的,而且资本主义确实也发生了危机,例如1929年经济大恐慌和2008年的金融海啸,但这些危机绝不足以说明资本主义必然崩溃。《资本论》第三卷指出资本家必然进行越来越多的资本密集型投资,从而导致利润率的必然降低,这个观点也在日后被证明是正确的。不过,在现代社会,持续的创新可以享受高额利润率,直到更多人跟进模仿,然后行业利润率才下降,因此美国就是透过不断的创新,例如互联网,维护美国资本主义的霸权地位。因此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必然崩溃的说法只存在于《资本论》第一卷,可是马克思并没有意识到他过世之后,资本主义透过进一步的民主与法治保护了工人的利益,从而避开了《资本论》第一卷的诅咒。

我实在很难想象,马克思这么严谨的学者竟然没有用他的唯物辩证法推理出民主与法治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崩溃。经过我们的研究,是可以推理出这样的结论的。所以在此书中,我们想重塑一个马克思,也就是用唯物辩证法分析《资本论》所谈到的欧洲的历史,希望能够重新塑造马克思的思想,以解答为何资本主义能持续领导世界。我们详细分析了欧洲一千多年的历史之后,替马克思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那就是——“现存所有社会的历史都是通过提高民主和法治水平来遏制腐败的阶级斗争史”。也就是说,资本主义之所以能够存活至今就是因为在马克思过世之后,欧洲透过了更进一步的民主和法治控制了腐败,从而挽救了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而苏联的解体并不是因为马克思的思想理论有什么错误,而是因为苏联没有遏制腐败,违反了马克思的理论。

当然,谈到马克思就不能不谈亚当·斯密,他被誉为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他的思想孕育了自由经济为主导的资本主义国家。但是重新阅读《国富论》之后,我相信大家一定会震惊不已。斯密应该重新被定位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来源之一。当时英国庞大的资本家集团腐蚀了英国的议会以致通过了许多压抑劳工、图利资本家的议案,同时英国的资本家透过大英帝国的扩张,掠夺了大量殖民地,甚至使得大英帝国的子民也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因此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如同马克思一样痛斥资本家剥削工人,他不仅对工人的贫困痛心疾首,也痛切地感受到他们心智的衰退;他还强烈谴责资本的贪婪摧毁了资本家的灵魂。同时,和列宁一样,他也谴责帝国主义剥削殖民地人民,而且帝国主义自身的工人也遭受了严重剥削。亚当·斯密撰写《国富论》的目的根本不是鼓吹资本主义,反而表现出像马克思一样的悲天悯人的胸怀,他反对政府腐败地使用政治权力,认为市场有只“看不见的手”,所以个人追求利益的行为,就能使得整个社会得益,因此他才要求政府退出经济舞台,不要干涉经济的自然运作。

我们比较了马克思和亚当·斯密的理论之后,发现两个伟大思想家的思想竟然如此类似,马克思透过“民主和法治”打击权力的腐败,而亚当·斯密则是透过“看不见的手”打击权力的腐败,但是这两位悲天悯人的大思想家打击权力腐败的终极目标都是追求一个理想的社会,马克思称之为“和谐的社会”,而亚当·斯密称之为“社会整体利益”。请问各位读者,这两位学者到底谁是右派,谁是“左派”?这么看来,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所谓的“左”和右的争论是多么的幼稚可笑!基本上都是把手段当做目的的僵化思维模式。以“左派”所尊崇的马克思为例,把他的共产主义手段当成了目的,而完全忽略了民主和法治的手段以及和谐社会的目的,从而造成了改革开放之前无民主、无法治的“左”的错误,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僵化,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但是对于改革开放之后横行了三十多年的新自由主义的右派而言,他们把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当成目的,否定政府的一切干涉,忽略了社会整体利益。例如,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市场都没有全面进入住房、教育和医疗等公共部门,而在中国,在新自由主义的误导下,政府全面退出公共产品部门,从而造成了房改之后住不起房,教改之后上不起学,医改之后看不起病的社会不公现象。而这些改革的结果忽略了亚当·斯密的社会整体利益,图利了少数人,而改革的成本却由全社会来承担。我们必须打破这种错误的非“左”即右的二元思维模式,切割“左”和右的思想羁绊,这也是我们写作这本小册子的重要目的。

既然切割了“左”和右的错乱思维,在经济发展的现阶段,我们应该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和谐社会和亚当·斯密的社会整体利益呢?其实对于不同的国家,经济发展阶段也应该有着不同的阶段划分,以现实意义而言我认为应该以“追求公平”为现阶段的执政目的,只有在公平的基础上,才能追求效率。讲得更具体一点就是应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其他人不能更贫穷。只有这么做才能达到马克思的和谐社会和维护亚当·斯密的社会整体利益。为了阐释这个理念,我特别把我2005年12月在清华大学的演讲放在本书中,这是我第一次提出这个思维。

注:本文为我和杨瑞辉合著的新书《资本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改革》前言

五、推进民主三议

王东京:《南风窗》2003年14期

在现代社会,人们渴求民主,推崇民主。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六大目标,其中第二条就是民主要更加完善。那么,如何完善民主呢?笔者拟从经济学的角度谈些意见,以期抛砖引玉,集思广益。

民主要推进,失灵要当心

在制度经济学那里,民主与投票差不多同义。因为在政治领域,民意的表达通常就是让公众做选择,而公共选择最常见的办法,就是投票。所以在经济学家看来,民主是否有效,与投票规则直接相干,故谈论民主,需得先从投票规则说起。

说到投票规则,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一致同意",通俗的说法就是一票否决。小到一个团体,大到一个社会,对某项决策,必须全体通过,无一人反对;若有一人异议,决策便算告吹。公共选择倘能达到这般境地,当然是皆大欢喜。因为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对自己有害的事,他定然不会同意,如能一致通过,就一定是对人人有利。遗憾的是,一致同意固然很好,但成本却很昂贵。最糟糕的是,那最后一个怀疑者,一旦意识到自己的一票有决定乾坤的威力,那么,他就有可能以投反对票相要挟,去敲诈那些支持议案的人。通常的情况是,在马拉松式的讨价还价中,可能无果而终,大家达不成任何协议。

人们转而求其次,降低"同意"的百分比,把100%的同意,降为80%,甚至51%,这样就产生了"多数同意规则"。与一致同意相比,多数同意无疑可以节时省力,但由于决策可以在有人反对时通过,就使民主具有了某种强制性。比如,你原本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你不赞成军备扩张,但你必须和那些鹰派人物一样,为军备扩张纳税,为了别人的选择,你得掏腰包。再说,一项决策,若是由多数人中的多数作出,似乎无可厚非;但要是由少数人中的多数决断,情形就要另当别论。有一个修桥的例子:南方某乡村,为了出行的方便,经村民集体讨论,决定在河道上架桥。但至于花多少钱,造多大的桥,却未经村民商议,而是由村里的几个头头做主。村委会七人之中,平日有五人坐车,两人(团支书与妇女主任)步行,于是在商量造什么桥时,五人主张造过车桥,两人同意造人行桥,最后村委会投票,以五比二的比例,作出了造过车桥的决定。形式上看,此一决定以压倒多数通过,但这种多数通过的结果,显然没有代表村里多数人的利益。此种情形,被经济学家称为民主的第一种失灵。

假若一项决策,不是由少数人中的多数作出,而是由多数人中的多数通过,那么"民主"是否就万无一失呢?答案也是否定的。让我们再看一个例子:有三家企业,同属一个主管部门,现在上级决定,要将它们合并成一家大公司,并且公司总经理也从三家企业的现任厂长中产生,他们分别是刘厂长、杨厂长和马厂长。可供选择的方案有:职工普选(A)、上级任命(B)、按企业资金实力确定(C),三名厂长将采用投票的方式,决定最终采用哪种方案。在这三个企业中,刘厂长企业的职工人数最多,资金实力最弱,但与上级的关系还行。因此,刘厂长最希望职工普选,最反对按资金实力(A>B>C)。杨厂长的企业职工人数最少,资金实力居中,但跟上级的关系很铁,因此他最赞成上级任命,最反对职工普选(B>C>A)。马厂长的企业实力最雄厚,但跟领导积怨太深,因此他极力主张按资金实力,最反对上级任命(C>A>B)。于是,便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三个投票者中,总有两个人认为方案A优于方案B,方案B优于方案C,方案C又优于方案A,支持每个方案的大多数,总是循环出现,这便是所谓的"循环投票悖论",也称"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在循环投票的情况下,哪个方案最终被通过,不在于能否以多数通过,而取决于投票的次序。如此一来,假若有谁能决定投票的次序,那么他就左右了投票的结果,多数通过规则也就失效了。此乃民主的第二种失灵。

经济学讲民主失灵,通常就是指以上两种情形。但笔者以为,除了"多数同意"会失效外,"一致同意"也会失灵。有些选择尽管大家都同意,但却不一定是最好的结果。以官场为例,官场中就不乏这样的人,在领导看来,缺点不明显;在群众眼里,印象也不坏,所以对这些人搞起民主测评来,满意率往往是100%。可这样的人,充其量是些"好人",绝对算不上"好官"。因为当官本身就是一种责任。履行职责,就得办事,可一旦办起事来,就很难不得罪人。办好事,要得罪坏人;办坏事,要得罪好人;只有那些无所事事的人,才什么人也不得罪。不得罪人也不办事,这样的人,自然不能看作是称职的"好官"。这种失灵,笔者称之为民主的第三种失灵。

民主历来是人类社会的奢侈品;民主的程度,也标示着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不过再好的东西,我们都得了解它的禀性,弄清它的利弊,惟有如此,方能扬长避短,为我所用。否则良莠不分,泥沙俱下,保不准就会做出一些误国伤民的蠢事。

选人要民主,决策要集中

站在经济学的角度看,市场经济下的政府,是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人们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可现实生活中,政府却并不总是心系天下,大义为公。经济学家布坎南认为:政府是一个抽象概念,任何一个政府,最终都是由人组成的,而人性最大的特点,就是有私欲,都要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政府官员,虽然天职为民,但他们也是肉体凡身,也吃五谷杂粮,有七情六欲,所以,官员有私利,也不足为奇。问题在于,官员的"私利",与老百姓的"公利",很多时候会拧不到一起,要是两者发生了冲突,政府的所作所为,就难免背离公众意愿,出现所谓"政府失灵"。

政府一旦出现失灵,校正的办法,首推民主。因为凡事皆由民众做主,让老百姓说了算,政府失灵就无从发生。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全民公决通常被认为是民主的最好形式。比如,直布罗陀位于西班牙南部海岸,在地缘关系上,与西班牙往来频繁,可从隶属上看,却是英属殖民地,2002年11月,该地区举行了全民公决,以确定主权归属。2003年6月,波兰也进行了全民公决,决定是否加入欧盟。这样的大事,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实行全民公决,未尝不是一种好的方式。但是,如果把全民公决,普遍运用到政治生活中,则不仅不能顺从民意,为公众带来福祉,反而有可能事与愿违,把事情办糟。

首先,由于众口难调,民主决策很容易贻误时机。十个手指,伸出来也不一般齐;而人们的利益偏好,更是千差万别。倘若遇事不分轻重缓急,一味强调民主,动不动就全民公决,会使很多事情议而不决,长期搁置。去冬今春,SARS突然在中国流行,为了防治非典,政府果断采取非常措施,实行隔离治疗,切断传染源,建立药品快速审批通道等等,在较短时间内,控制了疫情的蔓延。试想一下,在这种突发应急状态下,如果政府不多点集中,当断不断,而是交给公众议来议去,迟迟拿不出个主意,必定会陷入被动,加重疫情扩散,危害人民生命,最终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再有就是:如若单用民主方式,没有必要的集中,也难以解决局部与整体,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比如修建三峡工程,站在全国的角度看,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好事,但库区群众却要背井离乡,做出很大的牺牲。用经济学的行话说,这项工程,既有外部正效用,也有负效用。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在两者之间,进行抉择取舍。如果正效用远大于负效用,那么政府就可以先行决断,然后再做库区移民的说服、搬迁、善后工作。如果不这样做,别说今年三峡工程竣工蓄水,恐怕再过去20年,也还是长江之水天上来,连个大坝的影子也见不着。

笔者认为,要处置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关键是要把住三条:一是选人要民主;二是决策要集中;三是监督要到位。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以一个县为例。如果把一个县,比作一个大的股份公司。那么在这个县里,所有的公民都"公司"的股东,县人大好比股份公司的董事会,而经理可以看作是政府。我们知道,股份公司作决策,轻易是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因为股东大会如同全民公决,虽然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是召集开会,不仅成本高,而且协商的难度也大。通常的做法是,由股东选出董事,由董事会聘任经理,然后公司的大小事务,都由董事会与经理代为决策。在这里,民主权利就体现在股东的选票上。同样的道理,对一个县来说,全县每一个公民,民主权利也要通过选举来体现。如公民推选人民代表、人民代表选举县长,这个过程,要绝对地发扬民主。只有通过民主,才有可能把有能力、有声望、能代表群众利益的人,选到领导岗位上来。这就是前面所说的,选人要民主。

所谓决策要集中,是指县长一经人代会选出,那么决策权,就要相对集中。正如股份公司的决策,除了重大问题须经股东大会讨论外,日常决策,则是由董事会和经理说了算。这样做,可以避免繁琐的协调,缩短决策时间,保证政策制定、执行具有高效率。一个企业的决策是这样,那么一个县,一个市乃至一个省,做起决策来,更应如此。也就是说,在具体决策过程中,民主要相对淡出,集中要逐渐凸显。否则,该集权时不集权,本该由董事会、经理决策的,却要由股东大会去决断,企业可能会坐失商机。而本该由政府去决定的事情,却要搞全民公决,结果也会劳民伤财,久拖不决,给经济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经济学看来,公民与政府,就像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他们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政府官员受公众委托,大权在握,若对其没有监督,就可能有人为了一己之私,侵犯公众利益。在《西游记》中,孙悟空被戴上了紧箍咒,才会收敛一身劣性,乖乖跟唐僧去西天取经。在民主政治体系里,社会公众作为委托人,对代理人即政府,不仅应有监督的权力,而且对不称职的官员,还应有权予以弹劾、罢免。只有让老百姓有了弹劾、罢免权,官员才不敢滥用职权,胡乱决策。

正职要民选,副手靠组阁

我们强调选人要民主,不是说每个职位都要民选。其实,真正需要民选的,只是正职。经济学讲,权力的使用需要监督,而监督一定会有成本。那么,如何才能以最低的成本,对干部实行最有效监督呢?我的答案是,正职由民选产生,由民主监督;副职由正职聘任,让一把手监督副手。

目前我们的干部体制,普遍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正职缺乏监督。正职的权力,通常不受制约,或者受制约的程度很低,致使以权谋私的事情,时有发生。如果一个地方的最高领导人,不能保持自身的廉洁,那么他就很难约束下属。所以难怪有人说,"正职"缺乏监督,是当今腐败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干部体制的另一个普遍问题是,领导班子不团结。表现在班子内部,正职和副职在重大事件上推诿扯皮、乃至拉帮结派。这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而且影响了政府的效率。

其实,在干部体制改革的方面,这几年已经出台了不少举措。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竞争上岗。实践证明,竞争上岗的试行,加大了民主的力度,拓宽了选人的视野,从而使我们的干部制度改革,向前大大地迈进了一步。但同时应该看到,目前的竞争上岗,也有不如人意的地方。据我了解,目前拿出来竞争的岗位,基本还只是限于副职,像副厅、副处、副科等;正厅、正处包括正科,仍是由上级部门委任,而且正职的监督考核,也通常由上级部门负责。而上级部门,事务繁杂,对下级也不能一天到晚地跟着,所以,正职干部,大多是游离于竞争和监督之外的。这样,"正职"身居要职,非但能上不能下,没有竞争压力,而且还缺乏有效的监督。由于权力缺乏监督,滥用职权也就难以避免了。

实行竞争上岗后,班子为什么还会不团结?笔者曾经有个观点,地方班子不团结,是因为有两个平行的班子;而班子内部不团结,是因为有两个权力中心。可正职与副职之间,何以出现不团结呢?根源在于我国当前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存在着某些缺陷。比如现在的领导班子成员,正职基本还是由上级委任,副职则通过竞争上岗(或者也由上级部门配备),正职对副职的选任,没有决定权。这样一来,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就难以在脾气性格、见识追求方面保持和谐。副职竞争上岗后,即使在工作中与正职难达默契,甚至完全对立,正职也无权对其撤换,于是副职就无需听命于正职。再说,正职由上级任命,那么就要对上级负责;副职由民主推荐产生,那么就要对群众负责。一旦上级部门的决定脱离了实际,背离群众的利益,反映在下级班子里,就是正职与副职意见不统一,闹矛盾。

可见,"正职"缺乏监督,领导班子不团结,归根结底还在于选任体制。具体说,就是民主错位。因此,解决干部监督与团结问题,必须对现行的干部选任办法进行改革:把目前的"正职"委任制,改为"正职"竞争上岗;把副职竞争上岗,改为由正职组阁。上级组织部门,只负责正职的双推双考及其竞争上岗工作,并规定出该岗位的任期;至于副职的选拔和任用,则放手由"正职"根据需要进行聘任,当然,上级组织部门,仍需对正职选聘副职的公正性,进行监督和把关。

如果让正职实行竞争上岗,那么"正职"缺乏监督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同时,由于副职是由正职选聘,不称职或工作不配合的副职,随时可能被解聘,这样,班子的团结就有了制度上的保证。还有,由于正职少,副职多,竞争上岗的成本,也会相应降低。比如一个单位,正职只有一个,而副职一般要配2~3名,这样,副职竞争上岗所花费的成本,差不多是"正职"竞争上岗的2~3倍。所以,对"正职"实行竞争上岗、副职由"正职"聘任,不仅可以解决"正职"缺乏监督和班子不团结问题,而且可以节约大量竞争上岗的成本。一招棋活,满盘皆活,如此一改革,便能收到一箭三雕的效果(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者简介:一个思想者(政治学学者)。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有数傲王侯;想一代事,谋一国利,心底无私叹寡人。“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诗经.黍离》)

湖南邵东人,1955年12月出生于一个党员知识分子家庭,据族谱记载与中共一大代表何叔衡同宗;1960年上学,1966年因“文革”父亲被打倒小学未毕业便失学,1968年随父母全家下放农村;1978年以小学学历从农村考取湖南农学院,1982年毕业回县任农业技术员、高中语文教师、县委书记秘书,1987年后无意从政潜心于中国政治改革研究,几年间发表文章三十多篇,其中一篇近万字的论文“试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逆向非民族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头条全文转载(1990年);1991年患眼疾“高眼压”,2002年提前退休,现眼疾逐渐好转。

电子邮箱:a8627859@126.com;联系电话0745---2402505;邮政编码:418116,湖南省洪江市芙蓉大厦604住户何路社收。身份证号码:433031195512290014。何路社(百年磨一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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