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舜徽《四库提要叙讲疏》对于所“讲论”与“疏通”的原叙,或从正面引申和发挥,或从反面纠偏和正误,在《四库提要叙》的基础上,重新追溯了学术源流,进一步辨明了簿录体例,再审了各派争论的是非,重估了各家学术的高下,由此完成了对中国古代学术史的重构。
[关键词] 《四库提要叙讲疏》 学术源流 簿录体例 学术史重构 张舜徽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因其“辨章学术,高挹群言”而一直为学界广为推崇,“嘉、道以后,通儒辈出,莫不资其津逮,奉作指南”[1]。《四库全书总目》经、史、子、集四部中,经部分十类,史部分十五类,子部分十四类,集部分五类。四部各部前有总叙,每类前有小叙,将总叙和小叙连缀起来俨然就是一部“中国学术史论”。张舜徽先生对《四库提要叙》非常重视,六十多年前曾以此作为大学文科“国学概论”的教本,将每篇叙文都向学生进行讲论和疏通,这些讲论稿现已成为“二十世纪学术要籍”《四库提要叙讲疏》(以下简称《讲疏》)。[2]张先生在《四库提要叙讲疏·自序》中说:“昔张之洞《輶轩语》教学者曰:‘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读一过,即略知学问门径矣。’余则以为四十八篇者,又门径中之门径也。苟能熟习而详绎之,则于群经传注之流别,诸史体例之异同,子集之支分派衍,释道之演变原委,悉憭然于心,于是博治载籍,自不迷于趣向矣。”其中“传注流别”和“体例异同”属于文献学中的“簿录体例”,“支分派衍”和“演变原委”属于“学术源流”,与之相应,张先生讲疏的内容便集中于考镜学术源流,辨明簿录体例,讲疏的方法则“首取《提要》本书以相申发,次采史传及前人旧说藉资说明,末乃附以愚虑所及而讨论之”[3]。可见,这部《讲疏》体例上虽为古代学者常用的注疏体,但它突破了“注不叛经,疏不破注”的陈规,对《四库提要》四十八篇叙文既有引申发挥,也有采史求证,更有正误纠谬,并由此完成了对中国古代学术史的重构。
一 正误:重溯学术之源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总类、小类前的叙录承《汉书·艺文志》之绪,考镜学术渊源与流衍,阐述学派兴盛与衰微,论定各家的是非与高下。但追溯各家各派的学术渊源流变,可不像追溯黄河和长江的源头那样可以“逆流而上”,历史上各种学术和各个流派往往相互影响,彼此渗透,有的可能枝分而干同,有的可能源异而流合,更加之时代久远头绪纷繁,所以“认祖追宗”式的考镜源流绝非易事。《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将诸子百家的产生推源于上古的某官某守,如“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等等,就常被人指责认错了祖归错了宗,不只现代学者胡适等人提出反驳,连清代四库馆臣也认为“名家称出于礼官,然坚石白马之辨,无所谓礼;纵横家称出于行人,然倾危变诈,古行人无是词命;墨家称出于清庙之守,并不解其为何语”[4]。《四库提要》叙录考索源流时问题也同样不少,这次该由张舜徽先生来为四库馆臣正本清源了。譬如,《经部总叙》一开口就错:“经禀圣裁,垂型万世;删定之旨,如日中天,无所容其赞述。”汉武帝以后,儒学之士都称孔子删定《诗》、《书》,制订《礼》、《乐》。四库馆臣所谓“经禀圣裁”、“删定之旨”云云,不过人云亦云剿袭陈说。《讲疏》阐述了这种说法不成立的理由:一、“删定”之说既“无征于《论语》”,又“不见称于孟、荀”,“秦火以前”并无此说。“《论语》为孔门所同记,于其师一言一行,乃至饮食衣服之微,喜乐哀戚之感,无所不记。使果有删定之弘业,何其弟子无一语及之?”二、《诗》《书》《礼》《乐》四经都是孔子之前就已存在的旧典。“史迁尝称‘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然《管子》中已云‘泽其四经’,可知以《诗》、《书》、《礼》、《乐》为教者,不自孔子始。此四经者,皆旧典也,孔子特取旧典为及门讲习之,所谓‘述而不作’也。”《讲疏》还特引龚自珍《六经正名》中的名言作为佐证:“仲尼未生,先有六经;仲尼既生,自明不作。”六经为孔子以前“旧典”之说,张氏还可以找到更早的同道,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中早就断言“六艺非孔氏之书,乃《周官》之旧典”[5]。《讲疏》还从社会背景和社会心理两方面探讨了这一说法的成因:“盖自汉世罢黜百家,独崇儒术,言及六籍,必推尊为孔子所删定,此犹言易卦者,必托名于伏羲;言本草者,必托名于神农;言医经者,必托名于黄帝;言礼制者,必托名于周公,莫不高远其所从来,以自取重于世,后先相师,如出一辙,学者可明辨之。”(957页)推尊孔子删定六经,是儒者尊圣宗经的心理作祟,四库馆臣不是无能而是无意去探寻六经产生的渊源。
如果说认定孔子删定六经是意识形态作祟,《四库提要叙》中对方志、职官、目录等类渊源的误断,则属于认知偏差或知识错误。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地理类叙》称:“《元和郡县志》颇涉古迹,盖用《山海经》例;《太平寰宇记》增以人物,又偶及艺文,于是为州县志书之滥觞。”这里所谓“州县志书”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方志”。四库馆臣把《元和郡县志》,尤其是《太平寰宇记》视为“州县志书之滥觞”,是因为前者记载了唐元和年间四十七节镇各府、州、县、户政区的沿革,及山川、道里、贡赋等情况,后者在沿袭《元和郡县志》门类之外,又增以风俗、姓氏、人物、艺文、土产等门,该著卷帙虽十分浩博,但“考据特为精核”,《太平寰宇记提要》称:“盖地理之书,记载至是书而始详,体例亦至是书而大变。”[6]但是,将二书作为方志的滥觞却犯了以“流”当“源”的错误。张先生在《讲疏》中说“方志之起源甚早”,更远可以追溯到周代,“远在周代,百国分立,大者如后世之府、郡,小者仅同州县耳。《孟子》所谓“‘晋之《乘》,楚之《檮杌》,鲁之《春秋》,其实一也。’以今视之,即最古之方志耳。”不只是周时没有“方志”的名称,“自隋以前,方志但称为‘记’。即以著录于《隋书·经籍志》者而言,以三国时吴人顾启期所撰《娄地记》为最先。此后复有《洛阳记》、《吴兴记》、《吴郡记》、《京口记》、《南徐州记》、《会稽记》、《荆州记》等数十种书。此皆后世州县志书之作”。张先生还指出,即使像《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这样分门别类记载,其体式也是因袭而非首创:“至于分门叙述,成为专门性记载者,尤不可胜数。《隋志·史部·地理类叙》称:‘隋大业中,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故隋代有《诸郡物产土俗记》一百三十一卷,《区宇图志》一百二十九卷,《诸州图经记》一百卷。’此乃历代帝王下诏编纂全国性方志图经之始。其后如唐代李吉甫所修《元和郡县志》,宋代乐史所修《太平寰宇记》,皆沿用其体,不得谓二书为州县志之滥觞也。下逮元、明、清三朝所修《一统志》,亦循斯例矣。”(1022页)《讲疏》从方志在上古的雏形,再到方志体例在隋代的成熟,以及《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二书对隋代方志体例的承袭,通过探本溯源有力辩驳了四库馆臣有关方志“滥觞”的误判。
四库馆臣虽极一时之选,但《四库全书总目》既成之于众手,又迫之以时限,其间牴牾谬误在所难免。即使再渊博的学者也会有知识上的暗角,更不可能对每一学术问题细究深考,加之总其成者“纪氏恃其博洽,往往奋笔直书,而其谬误乃益多”[7]。《四库提要叙》在考镜源流时甚至还出现知识性的“硬伤”,如《目录类叙》断言:“郑玄有《三礼目录》,此名所昉也。”“目录”名称起于东汉后期的《三礼目录》吗?张先生以有力的证据作了否定的回答:“‘目录’二字连称,实起于西汉。《汉书·叙传》云:‘刘向司籍,九流以别,爰著目录,略序洪烈。’《文选》任昉《为范始兴求立太宰碑表注》引《七略》云:‘《尚书》有青丝编目录。’是刘向、刘歆校书汉成帝时,已有目录之名,远在郑玄《三礼目录》之前。特为专书目录,自郑氏始耳。”从现在资料看,“目录”名称西汉向、歆父子时就有了,至东汉郑玄才开始用“目录”作书名,说“目录”之名始于《三礼目录》,显然是馆臣一时疏于考证而轻下结论。这篇叙文在考镜源流上出错的还不只这一处:“今所传者,以《崇文总目》为古。晁公武、赵希弁、陈振孙,并准为撰述之式。惟郑樵作《通志·艺文略》,始无所诠释,并建议废《崇文总目》之解题。”馆臣误以为但记书名而不录解题始于郑樵《通志·艺文略》,而且将删削《崇文总目》解题过错也归咎于郑樵。《讲疏》对此做了有力的辩证:“论者咸以《崇文总目》之删去序释,出于郑樵,相与讥短而嫉恨之,此则不明乎簿录体例之过也。无论《崇文总目》之无序释,与郑氏不相涉,即书目下不录解题,其例实创于班固。盖史志之不同于朝廷官簿与私家书目,亦即在此,尤不可不明辨也。”张先生从簿录体例的角度分析了《汉书·艺文志》但记书名的原因:“《隋书·经籍志》既举刘向《别录》、刘歆《七略》以别于后世但记书名一派,从知不独《别录》每书皆有叙录,即《七略》亦必删繁存简,各为解题,如《四库简明目录》之于《提要》无疑耳……班氏撰《艺文志》时,所以毅然删去《七略》解题而不顾者,诚以史之为书,包罗甚广,《艺文》特其一篇,势不得不芟汰烦辞、但记书名而已。若夫朝廷官簿与私家书目,意在条别源流,考正得失。其所营为,既为专门之事;其所论述,则成专门之书;考释务致其详,亦势所能为。刘、班二家编目之职志既有不同,则体例亦无由强合。郑氏《通志·艺文略》之于《崇文总目》,亦犹班氏《艺文志》之于《七略》耳。惟郑氏深明修史之不同于他书,故独遵班例,不为序释,其识已卓,岂特不可讥诋已哉!”(1028—1029页)令人不解的是,郑樵《通志》和班固《汉书》同为史书,《汉书·艺文志》和《通志·艺文略》同样都是只记书名而无解题,为何四库馆臣不追究《汉书·艺文志》开始“但记书名”,偏偏归咎于“唯郑樵作《通志·艺文略》,始无所诠释”?至于所谓郑樵“建议废《崇文总目》之解题”的指责,余嘉锡早已指出是四库馆臣偏信朱彝尊《曝书亭集》中的“意度之词”,清代学者杭世俊、钱大昕早为郑氏洗刷了不白之冤。[8]当然,余嘉锡先生也可能百密一疏,郑樵嫌《崇文总目》解题“文烦无用”,朱彝尊的“意度”也并非无风起浪,郑樵《校雠略》对《崇文总目》的解题的确多有批评:“古之编书,但标类而已,未尝注解,其著注者,人之姓名耳。盖经入经类,何必更言经?史入史类,何必更言史?但随其凡目,则其书自显……今《崇文总目》出新意,每书之下必著说焉。据标类自见,何用更为之说?且为之说也已自繁矣,何用一一说焉?至于无说者,或后书与前书不殊者,则强为之说,使人意怠。”[9]郑樵的校雠学理论强调“类例”而不是“解题”,他认为“类例既分,学术自明”[10],依类而查“其书自显”,无须在“每书之下必著说焉”,“于晦疑处则释之,无晦疑处则以类显”。[11]他批评《崇文总目》“不应释”“亦强为之释”[12],是基于自己校雠学理论而作出的判断,可四库馆臣对其动机作了最卑污的猜测:“郑樵作《通志二十略》,务欲凌跨前人,而《艺文》一略,非目睹其书,则不能详究原委,自揣海滨寒畯,不能窥中秘之全,无以驾乎其上,遂恶其害己而去之,此宋人忌刻之故智,非出公心。”[13]馆臣认为郑樵抨击《崇文总目》的解题,是出于“我自己没有便不允许别人有”的小人心理,馆臣们以阴暗的心理去揣度他人,虽言之凿凿却全无依据。张先生说“《崇文总目》之无序释,与郑氏不相涉”,则既能征于史实也合符情理:郑氏一介海滨布衣,他的言论根本不足以耸动视听,更不足以左右朝廷,而且后郑氏一百多年的马端临《文献通考》尚引证过《崇文总目》解题,可见直到宋末元初这些解题并没有删除,后来删除这些解题与他全“不相涉”。从向、歆父子《别录》、《七略》附叙录解题到班固《汉书·艺文志》“但记书名”,我国古代目录学书籍就一直并存这两种形式。目录学著作“但记书名”既不自郑樵而始,《崇文总目》叙录解题更不因郑樵而删——《讲疏》追溯了源流,也澄清了史实。
《四库提要·术数类叙》对术数兴起时间的论断同样错得离谱:“术数之兴,多在秦汉以后。要其旨不出乎阴阳五行,生克制化。实皆《易》之支派,傅以杂说耳。”《讲疏》对这一说法断然否定:“《汉书·艺文志》有《数术略》,凡分六家:曰天文、曰历谱、曰五行、曰蓍龟、曰杂占、曰形法。《四库总目》术数类,大抵近之也。阴阳五行之说,所起甚早,不得谓秦汉以后始有之……《汉志》论及古者数术之士,则谓‘春秋时,鲁有梓慎,郑有裨灶,晋有卜偃,宋有子韦;六国时,楚有甘公,魏有石申夫;汉有唐都’。则秦汉以前,已有以数术驰名周末者矣。即秦始皇所尊信之卢生、侯生,亦当时之方士也,以其行骗诈而久不能致奇药,大兴坑杀之狱,《史记·儒林传》称之为‘坑术士’,乃实录也。焉得谓术数之兴,多在秦汉以后乎?”(1051—1052页)张先生的考辨肯定更近于历史真实。甲骨文中大量卜辞标示了占卜活动的盛行,《左传》、《国语》也记载了不少术士占卜盛况,国君、贵族、军事家直至一般老百姓几乎都对占卜感兴趣。祈雨、征战乃至日常婚嫁,人们都离不开卜筮术数。从《荀子·天论》对人们迷信占卜术数的批评中,就不难从反面猜想到当时人们对此沉迷的程度:“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14]可是像荀子这样明白事理的天才毕竟极少,对卜筮信以为神的人无疑占大多数。上古术数活动如此频繁,饱读诗书的四库馆臣竟然将“术数之兴”的时间定在“秦汉以后”,着实令人费解。
正如余嘉锡先生所说的那样,《四库提要》看似“援据纷纶,似极赅博”[15],可“按其出处”就会发现经、史、子、集的提要多取之《经义考》、《经籍考》、《文献通考》有限的几部著作。再细查其《四库提要》的总叙和小叙,其议论也常常间接参考或直接借用《汉书·艺文志》及《隋书·经籍志》的观点,而不是四库馆臣的新知独创,所以常和《汉志》、《隋志》一起出错。《四库提要》中具体典籍提要的错误,余嘉锡先生多有辩证,而提要中总叙、小叙的错误,则多由张舜徽先生纠谬。我们再看看《讲疏》对《四库提要》有关“别集”和“总集”渊源的辩证。《四库提要·别集类叙》断言:“集始于东汉。荀况诸集,后人追题也。”《讲疏》指出这一错误判断来于《隋志》:
《隋书·经籍志》云:“别集之名,盖汉东京之所创也。”《四库叙文》承用其说,而其实非也。《汉志》之《诗赋略》,即后世之集部也。观其叙次诸家之作,每云某某赋若干篇,各取其传世之文,家各成编,斯即别集之权舆。如云“《屈赋》二十五篇”,即《屈原集》也;“《宋玉赋》十六篇”,即《宋玉集》也;“《司马相如赋》二十九篇”,即《司马相如集》也……循是以推,则《诗赋略》所收五种百六家之文,大半皆别集也。是刘向父子校书秘阁时,即已裒集多家之文,依人编定,使可别行。当时无集之名,而有集之实。集之创始,必溯源于此,不得谓至东汉而后有此体制也。特后人一一追题,纷加集名耳。(1085页)
“别集”源头始于西汉而非东汉,《汉志》中《诗赋略》所收录某某赋若干篇,其实就是某某人作品的别集,只是没有冠以“集”名罢了。四库《总集类叙》对“总集”源头的论定同样是沿袭《隋志》,《隋志》“以挚虞《流别》为始”,四库馆臣也将挚虞编的《文章流别集》作为“总集”的滥觞,《讲疏》则认为“总集”实际上始于刘向裒集的《楚辞》:“《楚辞》本刘向所辑录,至东汉王逸作注时,又益以己作《九思》与班固二叙为十七卷。自此疏释《楚辞》者,咸以王注为定本,故《四库叙》文云‘王逸所裒’也。《楚辞》本总集之始,《四库总目》仍探原于挚虞《流别》者,本《隋书·经籍志》之说耳。”(1087页)张先生说即使不算上刘向编的《楚辞》,挚虞编的《文章流别集》也不是最早的总集,早在挚虞之前就有曹丕编辑过建安作家总集:“考魏文帝雅重文学,自为太子时,……《与吴质书》有曰:‘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所谓‘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即总集之体例,远在挚虞《流别集》之前矣。”(1088页)总之,《别集类叙》和《总集类叙》都没有尽到文献学“考镜源流”的本分,未能追溯到“别集”“总集”最早的源头。《类书类叙》也附和《隋志》,将《皇览》定为类书的开端,《讲疏》则认为:“类书之兴,当溯源于《尔雅》。其书十九篇,有解说字义者,《释诂》、《释言》、《释训》是也;有专明亲属者,《释亲》是也;有记房屋器用者,《释宫》、《释器》、《释乐》是也;有纪自然现象者,《释天》、《释地》、《释丘》、《释山》、《释水》是也;有录生物品名者,《释草》、《释木》、《释虫》、《释鱼》、《释鸟》、《释兽》、《释畜》是也。分类登载,有条不紊,此非类书而何?特由帝王分命臣工依类纂录以成一书者,自魏文帝时编《皇览》始耳。”(1063页)张先生在《广校雠略》中也有近似的议论:“《尔雅》首三篇专释故训,自《释亲》以下十六篇则备详六亲九族之礼,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远而天地山川,近而宫室器用,庶物毕载,人事悉显,总括万殊,而皆以类相从,因物为号,盖类书之始也。”[16]《尔雅》在《四库全书总目》中入经类,古代儒生将它视为经书,现代学者把它当作语言学著作,而张先生独排众议将它作为类书的鼻祖,非深明学术精微和群言得失不能作出如此论断。《尔雅》将各种名物分门别类,后来的类书差不多都是依这一形式纂辑而成,从这一意义上说,《尔雅》的确开古代类书的先河。当然,考镜学术源流不只需要学术眼光,还需要学术勇气和胆略,否则在当时谁能把经书说成类书?
二 纠偏:别白是非与品定高下
上文我们阐述了《讲疏》对《四库提要叙》“考镜源流”上的正误,此处再分析对《四库提要叙》“辨章学术”上的纠偏。
在辨章学术的过程中,学者不同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各自不同的价值判断,不同的学术倾向又影响着他们对不同学派、学科、学术的评价。由于尊圣、崇经、忠君的立场,四库馆臣毫不掩饰自己“编录遗文”的目的,是“以阐圣学、明王道为主,不以百氏杂学为事”[17]。他们认为经文“如日中天,无所容其赞述”,对经书只能信仰而不得怀疑,对“天裁”“圣谕”只能赞颂而不可否定,一切以“天裁”的是非为是非,以“圣谕”的好恶为好恶。尽管四库馆臣反复申言“参稽众说,务取持平”[18],不断强调“扫除畛域,一准至公”[19],可是由于特定的意识形态、政治态度及学术倾向,他们在月旦学人、论定学术、评价学派时,正如张先生所批评的那样,有时难免“逞爱憎之私,失是非之公”(1082页)。他们在总叙小叙中所阐述和勾勒的学术史,有些部分像夸张变形了的“学术漫画”:有的学人被拔高圣化,有的学派学人又被贬损丑化。
先看四库馆臣对汉学、宋学的态度。他们主观上申明要“消融门户之见,而各取所长”:“要其归宿,则不过汉学、宋学两家,互为胜负。夫汉学具有根柢,讲学者以浅陋轻之,不足服汉儒也;宋学具有精微,读书者以空疏薄之,不足服宋儒也。”[20]表面上看,似乎对汉学与宋学一碗水端平,而实际上正如《讲疏》所指出的那样,这些都是馆臣们的门面话,“然通观全书,于评定学术高下、审断著述精粗之际,仍多扬汉抑宋之辞。盖习尚移人,贤者不免”。《讲疏》还特地提醒读者说:“读是书者,宜知其论列古今,自不无偏袒之见也。良以纪昀学术根柢,仍在考证。江氏《汉学师承记》,取与江永、金榜、戴震诸家并列,以其治学趋向同耳。其撰述《提要》有所轩轾,不足怪也。”(961页)清从乾嘉开始,汉、宋之争形同水火,在《诗经》研究领域里,“攻汉学者,意不尽在于经义,务胜汉儒而已。伸汉学者,意亦不尽在于经义,愤宋儒之诋汉儒而已。”这两派名义上是论是非,而实际上是争胜负。《四库提要·诗类叙》一边各打五十大板,说对于两方的意见“全信全疑,均属偏见”,一边又说“至于鸟兽草木之名,训诂声音之学,皆事须考证,非可空谈。今所采辑,则尊汉学者居多焉”[21]。从馆臣的取舍可以看出,他们对汉学、宋学的态度并不那么“持平”,张先生在汉宋之争中才真正能“消融门户之见”:
然余观朱子说《诗》,名虽废序,而阴本序说者实多。以意逆志,曲得诗恉。以视郑君牵于礼制、致纡曲而难通者,则有间矣。外此若吕氏《读诗记》(南宋吕祖谦——引者注)、严氏(南宋严粲——引者注)《诗缉》,悉能原本旧义,兼录时人说《诗》之言,无适无莫,实事求是。严书尤后出,集诸家之成,实能镕铸汉唐旧义,为一家言。自来说《诗》之书,未有善于此者。自清儒治经,大张汉帜,率屏弃汉人经说不观,迄于今三百年矣。平心论之,清儒惟考证名物之情状,审别文字之异同,足以跨越前人。至于引申大义,阐明《诗》意,不逮宋贤远甚。二三拘儒,遽欲以广搜博引,上傲宋贤,斯亦过矣。余早岁治《诗》,于陈氏《毛诗传疏》,读之三反,旁涉乾嘉诸儒考证之书,锲而不舍。及反而求之注疏以逮宋贤遗说,始于篇中之微恉,词外之寄托,恍然有悟,信足以发墨守而开疑滞,下视有清诸儒之书,直糟粕耳。虽然,训诂之不明,则大义亦无由自见。清儒发疑正读之功,亦岂可泯!顾以此为治经之功则可,若谓治经之事遽止于此,则隘甚矣。輓近说经之弊有二:上焉者,蹈袭乾嘉以下经生余习,以解字辨物为工;下焉者,则蔑弃传注,以游谈臆断相尚。舍大道以适荆棘,通经之效乃晦。(972—973页)
清儒治《诗经》“足以跨越前人”之处在“考证名物之情状,审别文字之异同”,宋贤治《诗经》之所长在阐述“篇中之微旨,词外之寄托”。在张先生看来,前者只能算“治经之功”,只是治《诗经》的基础和准备,后者才是治《诗经》的目的,它代表一个时代对《诗经》理解和体验的深度。朱熹通过对《诗》义的深心体贴和对《诗》艺的细腻感悟,能够“以意逆志,曲得诗旨”。郑玄的《毛诗传笺》以《礼》解《诗》,自然有很多曲解和附会,所以说他“牵于礼制”致使“纡曲而难通”。难怪张先生将朱熹《诗集传》置于郑玄《毛诗传笺》之上了。其实,郑玄是张先生一生都非常景仰的大师,推崇他“学术渊湛,识断精审”[22],晚年还撰写《郑学丛著》以总结郑学的成就,该著可以说是郑学集大成的著作。景仰他却不偏袒他,这才说得上是“惟求义理之安,不存门户之异”(983页),“一准至公”,平视汉、宋。
在《四库提要叙》中,扬汉抑宋的学术倾向随处可见,如《春秋类叙》交待其审断标准说:“虽旧说流传,不能尽废,要以切实有征、平易近理者为本。其瑕瑜互见者,别白而存之;游谈臆说,以私意乱圣经者,则仅存其目。”由于主其事者纪昀的学术根基在于考证,那些“切实有征”的著作容易受到四库馆臣的青睐,而那些“游谈臆说”一类的东西则被打入另册。《四库全书总目·春秋类》末的《案语》称:“征实迹者其失小,骋虚论者其失大矣。”[23]从学理上讲,“征实迹”的史实考证和“骋虚论”的理论阐释不可偏废,古人将这二者分别名为“考据”、“义理”,这两种学术路数都各有其优劣,“失小”“失大”更是难见分晓,尚义理者容易失之空疏,尚考据者容易失之琐碎。当时“达人显贵之所主持,聪明才俊之所奔赴”多在名物、训诂、考证[24],纪昀等馆臣的观点不过是乾嘉学界主导学风的反映。《四库全书总目·凡例》就揭明了全书的取舍标准:“谢彼虚谈,敦兹实学”[25]。张先生对汉学与宋学无所偏心,因而对汉学与宋学的评价也就无所偏见。在《诗经》研究上,他认为郑玄不及朱熹;在三礼的研究上,他又认为郑玄远过宋贤:“郑氏遍注三礼,为世所宗。”“宋人于名物度数,不能与之立异,惟力诋郑氏好以纬候说经……要之,三礼自是郑学。其于勘正文字异同,疏说名物情状,厥功不细,非可妄议,未宜以其小疵掩其大醇也。”同时,他也肯定宋儒治礼的独到之处:“汉儒说礼,考礼之制;宋儒说礼,明礼之义,各有攸长,自可兼采。”(976—977页)“持论归乎至平,立义期于有据”[26],是张先生一生奉行的学术准的。他不薄汉学也尊重宋儒,所以他在清儒的汉宋之争中能不偏不倚。
四库馆臣不仅常常扬汉抑宋,还往往尊古卑今甚至是古非今。来看看《乐类叙》对古乐今乐的评价:“顾自汉氏以来,兼陈雅俗,艳歌侧调,并隶云韶。于是诸史所登,虽细至筝琶,亦附于经末。循是以往,将小说稗官,未尝不记言记事,亦附之《书》与《春秋》乎?悖理伤教,于斯为甚。今区别诸书,惟以辨律吕、明雅乐者,仍列于经。其讴歌末技,弦管繁声,均退列杂艺、词曲两类中。用以见大乐元音,道侔天地,非郑声所得而奸也。”[27]《讲疏》分析了馆臣所谓“雅俗”之所指和其评断之所失:“苟非兼陈雅俗,断不至繁杂至此,故《四库总目叙》痛斥之。而必谓为悖理伤教,失之过激矣。”馆臣为什么如此偏激呢?除了他们的审美偏好外,更主要的是他们“明王道”的政治立场,使他们把审美趣味上的雅俗,混同于政治上的是非和道德上的邪正——凡雅者必正,凡俗者必邪,于是便咬牙切齿地骂俗乐“悖理伤教”。《四库全书总目》将那些所谓“讴歌末技,弦管繁声”都视为是淫荡的“郑声”,将它们全部剔出“乐类”,归入“杂艺”或“词曲”二类中。“杂艺”被人鄙视自不待言,“词曲”在四库馆臣眼中同样“厥品颇卑”[28],将流行的“弦管繁声”退出“乐类”而归于“杂艺”和“词曲”,就是把这一类音乐打入另册。从知识类型上看,无论是“律吕雅乐”还是“弦管繁声”都是音乐,将前者收入乐类,后者贬入杂艺,完全不顾知识分类和图书分类的基本原则。张先生不同意馆臣将所有“弦管繁声”“皆目为郑声”:“大抵事物之兴,古简而今繁;古代朴素而后世华靡;万类皆然,无足怪者。太古之乐,惟土鼓、蒉桴、苇龠而已。后乃益之以钟磬弦管,亦有来自域外以补国乐之不足者,于是音乐始臻极盛。如但一意尊古卑今,举凡今之所有而古之所无者,悉目为不正之声,概加屏弃,则违于事物进化之理远矣。此学者辨艺论古,所以贵能观其通也。”(991页)《讲疏》敏锐地指出馆臣是以音乐产生时代的早晚来判定音乐本身的尊卑——但凡古乐必尊,但凡今乐必贱。这既“违于事物进化之理”,也悖于音乐社会学的常识,充分暴露了四库馆臣意识形态上的傲慢和知识社会学上的偏见。
这种意识形态的傲慢在子部各类小叙中表现更为明显露骨。我们来看看《法家类叙》:“刑名之学,起于周季,其术为盛世所不取。然流览遗篇,兼资法戒。观于管仲诸家,可以知近功小利之隘;观于商鞅、韩非诸家,可以知刻薄寡恩之非。鉴彼前车,即所以克端治本,曾巩所谓不灭其籍,乃善于放绝者欤!”说来令人无法相信,法家在四库馆臣眼中仅仅具有反面教材的价值。其所以不销毁法家典籍,就是为了让世世代代的人知道法家“近功小利”的狭隘及“刻薄寡恩”的冷酷,了解狭隘与冷酷给民族国家造成的灾难。《四库全书总目·凡例》称对那些“离经叛道、颠倒是非者,剖击必严”[29],也许馆臣们觉得法家“离经叛道”吧,所以才对这一学派彻底否定。《讲疏》批驳了这种对法家的否定性论述:“此儒家正统之见,未足以为定论也。诸子之言,皆主经世。各有所偏,亦有所长。苟能取其长而不溺其偏,自能相辅为用,有益治理。”接下来从理论价值和历史作用两个方面阐述了法家的历史地位:“若管仲、商鞅、韩非,皆古之大政治家也,其言治国之理,至明核矣。吾尝以为载籍极博,而独乏系统阐发政治理论之书。惟周秦法家于富国强民之道,生财教战之方,以及黜华崇实、肃化明纪诸端,言之兢兢,自成体系。管仲以之治齐,商鞅以之治秦,雷厉风行,悉奏肤功。而秦皇之一统宇内,立邦治法,一遵韩非之说,此其尤大章明较著者也。后世若霍光、诸葛亮、王猛、魏徵、王安石、张居正之流,皆实本其学以治天下。立法施度,勇毅能断,莫不有法家精神,是岂迂阔儒生所逮知哉!”(1041—1042页)张先生还引证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对法家的论述,阐明“西汉学者,已于法家之学,早有定评”,由此可知,法家的历史地位“何可一概抹杀”?我们在这里要特别补充的一点是,四库馆臣对管仲的评价比孔子还要尖刻严苛,孔子的确说过“管仲之器小哉”[30]!但他也多次赞赏他的仁爱和功德。当“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孔子的学生子路和子贡先后指责管仲“非仁”时,孔子对这两位学生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31]管仲因其巨大的功业使广大人民“受其赐”,这种博施广济的大仁大爱竟然被四库馆臣说成是“近功小利”,比起管仲来馆臣们真的是“匹夫匹妇之为谅也”,比起孔子的通达来馆臣真的显得“器小”。《讲疏》并以西汉政治为例,说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是王霸杂施或儒法合用,“旷观历代兴亡,亦何尝专任儒术足以致治者乎”?这些议论不只是表明张先生摆脱了意识形态的魔障,其见识境界也远逾清儒,显示了他对法家乃至古代政治的深刻思考。
忠君观念和政治态度也导致《四库提要叙》对学人、学派、学术评价的偏颇。譬如,《集部总叙》评论钱谦益时,就因政治态度而泯灭了学术良知:“至钱谦益《列朝诗集》,更颠倒贤奸,彝良泯绝,其贻害人心风俗者,又岂鲜哉!”[32]无庸讳言,钱氏为人可訾议者很多,不只降清一事大节有亏而已。不过,张舜徽先生认为,论及《列朝诗集》时就应桥归桥路归路,从学术立场来论述该著的学术成败:
尝集有明一代之诗为《列朝诗集》八十一卷。起洪武讫崇祯,共十六朝,凡二百七十八年。分为甲乙丙丁四集。上而列与诸王之诗,则入之乾集;下而僧道、闺秀、宗潢、妇寺、蕃服之诗,则入之闰集。而自元末至太祖建国,凡元之亡国大夫及遗民之在野者,则别编为甲前集。入选者一千六百余家。是书广揽兼收,无分男女贵贱,朝野华夷,以逮沙门道士。但录其诗,不论其人。逸篇零什,赖以保存者不少。在总集中为创格,于征文考献,不为无补。后人徒以谦益为两朝人物,节概行事,多可訾议,故论者多鄙薄之。然吾尝读其《初学集》、《有学集》,如其湛深经史,学有本原,论议通达,多可取者。当时阎若璩以学问雄海内,而生平最钦服者三人,自顾炎武、黄宗羲外,则谦益也。又曾列谦益之名冠十四圣人之首。其推崇之至此,夫岂阿其所好哉!(1082页)
《列朝诗集》不仅“广揽兼收,无分男女贵贱,朝野华夷”的收录标准上,“在总集中为创格”,为后世保存了不少“逸篇零什”,有助于文史研究的“征文考献”,而且《列朝诗集小传》中纵论明代各家各派诗歌的优劣得失,视野宏阔而又议论精警,不失为一部系统而又透辟的明代诗歌史论。这部既具诗史价值又有理论价值的总集,却招致馆臣“颠倒贤奸,彝良泯绝”如此之重的恶评,真不知从何谈起。《讲疏》载钱氏《初学集》、《有学集》“在乾隆时,以语涉诽谤,版被禁毁。修《四库全书》时,既未著录其著述,撰叙文者,又假论及《列朝诗集》,而抨击加剧,非定评也。逞爱憎之私,失是非之公,学者于此,必有辨矣”。(1082页)原来如此!钱氏因其著作“语涉诽谤”,于是馆臣便剧加抨击以取悦龙颜,“逞爱憎之私”还说得太客气,四库馆臣们根本不敢有自己的爱与憎。作为极一时之选的四库馆臣,何尝不知道钱谦益的学问与地位,何尝不明白《列朝诗集》的学术价值,但他们只能以时君的爱憎为其爱憎,以朝廷的是非为其是非。
四库馆臣在“评定学术高下、审断著述精粗”中时见偏颇,并非全是政治态度、意识形态和学术倾向的原因,其中有一部分是由于识有未逮之所致。如《正史类叙》称:“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所由稗官野记异也。”[33]我国古代史书最常用的编年体和纪传体,此前并没有人将它们分出学术上或文体上的尊卑。《讲疏》考证了“正史”之名的来由和本义:“‘正史’之名,唐以前未有也。自唐设馆修史,然后名朝廷诏修之史籍为正史,亦犹唐初诏修五经义疏为《五经正义》耳。”(1001页)张先生这里可能记忆偶误,“正史”之名始见于南朝梁阮孝绪的《正史削繁》,它以《史记》、《汉书》等纪传体史书为正史。因为唐代官修的几部史书都拟司马迁、班固的纪传体,此后纪传体史书虽然常被说成“正史”,但“正史”之名并没有为纪传体所独占。张先生还举例说:“刘知几《史通》有《古今正史篇》,叙列所及,并举纪传、编年,初未尝专宗纪传。嗣《唐志》列纪传为正史,而编年别成一类,宋以后皆因之。”不过,“宋以后皆因之”的说法也并不准确,《明史·艺文志》仍将编年、纪传都作为正史。以纪传体为“正史”绝非定论,“顾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史部叙》曰:‘编年、纪传,各有所长,未易以优劣论。而人皆以纪传便于披阅,独行于世,号为正史,不亦异乎!’章学诚《史考释例》亦曰:‘编年之书,出于《春秋》,本正史也。乃班马之学盛,而史志著录,皆不以编年为正史。纪传、编年,古人未有轩轾;自唐以后,皆沿唐志之称,于义实为未安。’可知自来学者,偶言及此,亦递有是非。必如《四库总目叙》所云:‘正史体尊,义与经配。’揆诸情实,夫岂其然。”(1002页)无论是从史学实情来看,还是从簿录体例着眼,将编年体和纪传体分出尊卑,既是意识上的偏见,也是认识上的偏差。
四库馆臣的认知偏差也表现在对方志的理解上,《地理类叙》说:“古之地志,载方域山川风俗物产而已……王士禛称《汉中府志》,载木牛流马法;《武功县志》载织锦璇玑图。此文士爱博之谈,非古法也。”[34]《讲疏》对这一说法给予异常直率的批评:“斯论甚陋,不可为训。大抵方志取材,以社会为中心,与正史但详一姓之成败兴替者不同。举凡风俗习惯、民生利病、物产土宜、奇技异能,一切不载于正史中者,方志皆详著之。其足裨益国史,亦即在此。《汉中府志》载木牛流马法,《武功县志》载织锦璇玑图,实有其物,足资考证,笔之于书,有何不可!以文士爱博之谈斥之,非也。”(1023页)馆臣对方志的特征与功能缺乏深刻的理解,加之他们常患食古不化的毛病,要求每一种簿录体例僵守陈规,只能“因”而不能“创”,因而,才有对方志载“木牛流马法”和“织锦璇玑图”的不满,才有对方志这一体例的陋识。
三 申发:明体与分类
如果说《讲疏》在溯学术源流时更多的是正误纠谬,在明簿录体例时则更多的是引申发挥和补充辩正。学问既各有源流,著述也各有体例,知识分类和图书分类离不开辨体和辨义,四库全书的分类不是以体分就是以义别,因此,辨明簿录体例是《讲疏》的另一重点。张先生认为簿录体例不明则群书畛域不分,群书畛域不分则学术源流莫辨,他在《广校雠略·自序》中说:“尝以为校雠之学,首必究心于簿录之体,而后辨章学术有从入之途;次必推明传注之例,而后勘正文字无逞臆之失。”[35]辨明簿录体例是考镜学术源流的必经途径,《讲疏》中经部特别注意“传注之例”,史部和集部特别注意簿录之体。
《四库提要》的总叙小叙往往只陈述各簿录体例的兴衰,却未能深究兴衰的动因,《讲疏》则在此基础上引而申之——不仅明其然且能探其所以然。如《编年类叙》说:“刘知几深通史法,而《史通》分叙六家,统归二体。则编年、纪传,均正史也。”[36]后来纪传体“历朝继作”,而编年体“则或有或无,不能使时代相续”,这样,正史之名逐渐为纪传体所独占。四库馆臣只是陈述了纪传、编年二体在后世的兴衰,张舜徽先生进一步分析了它们兴衰的个中原因:“校论二体,各有短长;学者沿波,遂分轩轾。盖纪传之体,立本纪以为纲,分列传以详事;典章繁重,则分类综括以为志,年爵纷纶,则旁行斜上以为表,实能兼编年之长而于事无漏,故后世多用其体。若编年之书,事系于年,人见于事。其有经国大制非属一年,幽隐名贤未关一事者,则以难为次序,略而不载,故后世病其体之局隘,多缺而勿续。此‘班、马旧裁,历朝继作;编年一体,或有或无’之故也。”(1003—1004页)纪传能兼编年所长而避其所短,记事比编年具有更广的容量,写人比编年更加灵活机动,而且将君主、世家、人物、典章、年爵分类叙述更便于阅览,尤其是以君主为纲的本纪凸显了皇权;相比之下编年则有诸多缺点——同一经国大事可能并非一年所能完成,一事就不得不分载于数年之中;同一人物往往隔数年或数十年才能提到,这就不可能刻画完整的人物形象;更要命的是编年“系日月以为次,列时岁以相续”的叙事特点,让君主淹没在时岁日月之中,没有办法突出王权,所以后世官方主修的史书全为纪传体,而编年体史书的命运则是“或有或无”。纪传体“历朝继作”与编年体断续无常,不只是反映了二者文体上的优劣,也反映了权力对知识的渗透。可见,张先生对纪传、编年二体特征的理解比四库馆臣更为深入。
《四库提要》总叙小叙中许多论断相当精审,如《纪事本末类叙》说:“古之史策,编年而已,周以前无异轨也;司马迁作《史记》,遂有纪传一体,唐以前亦无异轨也。至宋袁枢,以《通鉴》旧文,每事为篇,各排比其次第,而详叙其始终,命曰《纪事本末》,史遂又有一体。”[37]这段话阐述古代史书体例的变化虽然十分简洁,告诉了人们编年、纪传、纪事本末三种簿录体例的产生、嬗变,但它并没有交代纪事本末体何以产生于宋代的原因,也没有分析这种体例的文体特征,更没有比较编年、纪传、纪事本末各自的优劣,《讲疏》恰好为我们弥补了以上的缺憾。首先他引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中的话比较分析三者的文体特长:“盖纪传体以人为主,编年体以年为主,而纪事本末体以事为主。夫欲求史迹之原因结果以为鉴往知来之用,非以事为主不可。”接着再从宋人治学方法的角度,分析纪事本末体何以出现于宋代的缘由:“大抵宋人治学,好勤动笔。每遇繁杂之书,难记之事,辄手抄存之,以备观省,其于群经诸子,莫不皆然。袁氏之抄《通鉴》,初无意于著述,及其书成法立,遂为史学辟一新径,亦盛业也。”(1008页)袁氏不过是因为“好勤动笔”抄书的习惯,将分置于不同年月的事件首尾连缀在一起,起初没有明确自觉的体例创新意识,后来“书成法立”而确立了一种新的史学体例,可见,纪事本末体在史学上虽然前无古人,在簿录体例上虽是袁氏独创,但这体例的产生却不是有意栽花而是无心插柳。清人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书教下》中称:“纪事本末之为体也,因事命篇,不为常格,非深知古今大体,天下经纶,不能网罗隐括,无遗无滥。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斯真《尚书》之遗也”。[38]章氏将纪事本末体的渊源追溯至《尚书》,张舜徽先生也不同意这种论断:“宋贤史学,大抵步趋汉儒:司马《通鉴》,衍荀悦之例者也;郑樵《通志》,衍太史公之例者也。若纪事本末之书,则实古无是体,而宋人创之。礼以义起,为用尤弘。何必远攀三古,谓为《尚书》之遗教乎!”(1008页)纪事本末体为宋人创体,在史学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用不着“远攀三古”或“拉扯家门”来撑门面。
《讲疏》“明簿录体例”主要从追溯体例的起源、阐述体例的发展和辨明体例的特征三个层面展开。《传记类叙》将《晏子春秋》、《孔子三朝记》视为“记之权舆”,《讲疏》认为“博征载籍,则传记开创之功,应推司马迁之书为最早。彼以本纪记人主之事,世家记诸侯之政,列传记公卿贤者之所为以及边裔地区之事物,由是传记之体始备”。张先生认为不能将“记”等同于“传记”:“所谓记者,记一时所语也,自与叙一事之始末者有不同矣。”(1014页)《孔子三朝记》中的“记”不过记一时之所语,与记一人一事之始末的传记,从体例上看差别很大,不能把偶记一时之语的“记”说成传记的开端,司马迁《史记》或记“诸侯之政”的首尾,或记“公卿贤者”一生的始末,传记作为一种簿录体例才得以确立。张先生从《史记·大宛列传》中“《禹本纪》言河出昆仑”和《伯夷列传》“其传曰”二语,推断在司马迁之前早已有纪有传,虽然现在找不到更多史料,但纪传这一体裁的渊源可能很早,司马迁也不过是“特承旧文理董之”。追溯了纪传体的渊源和分析了纪传体的特点以后,《讲疏》最后阐述这一体裁的发展:“自两汉以逮六朝,传记之作大兴……学者沿波,厥流益广。”四库将这一体例的史籍分为“圣贤之属”、“名人之属”、“总录之属”、“杂录之属”四类,“而于历代高僧、地方耆旧之传记,概不之及”,对历代碑传更付阙如。《四库全书总目》不仅在典籍收录上远不能称为“全书”,而且由于“仰承帝王意旨”,在收录图书时“君臣上下之分既严,叛顺正僭之防尤峻”,(1015页)将《安禄山事迹》、《平巢事迹考》、《刘豫事迹》等这些本属传记的典籍统统归入别录,这是典型 “政治挂帅,学术靠边”的恶例,使四库馆臣在图书分类时自乱其例,一方面使“四库全书”不“全”,另一方面又不能真实地反映传记这一体例的流变。
当然“明簿录体例”最主要还在于辨明簿录体例的性质与特征,如果对该簿录体例的特性不甚了了,就容易导致学术分类和图书分类的错误。《四库提要·小说家类叙》由于对小说的内涵没有清晰的界定,对有些书籍的分类就明显不当,如称“屈原《天问》,杂陈神怪,多莫知所出,意即小说家言”[39]。张先生阐述道:“子部之有小说,犹史部之有史钞也。盖载籍极博,子史尤繁,学者率钞撮以助记诵,自古已然,仍世益盛。顾世人咸知史钞之为钞撮,而不知小说之亦所以荟萃群言也……故小说一家,固书林之总汇,史部之支流,博览者之渊泉,而未可以里巷琐谈视之矣。”屈原《天问》按前人阐释,写于他遭放逐之后彷徨山泽,看见楚先王庙和公卿祠堂壁上所画的山川神灵圣贤怪物,睹画兴怀不禁呵而问之,提出自己对宇宙、社会、人生的困惑,其事幻,其理深,其辞奥,至今难得真正的解人,这首伟大的诗篇绝“非小说言所可比附”。“夫小说既与史钞相似,故二类最易混淆,与杂史一门亦复难辨。”《四库》中不当收入小说的书籍常常错收,当收入小说的书籍又往往漏收,尽管馆臣“百计辨之,适足以自乱其例耳”。(1066—1067页)
明体与分类具有内在联系,簿录体例不明则图书分类必乱。如《四库全书总目》集部将楚辞别立一类,《楚辞类叙》阐述如此分类的原因说:“《隋志》集部,以《楚辞》别为一门,历代因之。盖汉魏以下,赋体既变,无全集皆作此体者。他集不与《楚辞》类,《楚辞》亦不与他集类,体例既异,理不得不分著也。”[40]如果按四库馆臣的逻辑推下去,《全汉赋》、《全唐诗》、《全宋词》、《全元散曲》是不是也要单独分类呢?《讲疏》对此提出了异议:“六朝时赋集之编多家,《隋志》悉入总集;宋元人所编《乐府诗集》、《古乐府》之类,《四库总目》亦归之总集。斯皆文以类聚,合集成书,与《楚辞》体例相近,惟时代不同耳。《楚辞》为总集之祖,取冠其首,尤足以明原溯本也。”(1084页)《楚辞》是刘向所编从屈原到西汉所作的辞赋总集,也是我国古代总集之祖。它与后人编的《全唐诗》、《全宋词》属同一性质的总集,唯一的区别是它的时代更早,所以将它置于总集并“取冠其首”,比让它别为一类“尤足以明原溯本”。再说,《四库总目》既已立总集类,又将本属于总集的《楚辞》另立一类,在图书分类上同样是“自乱其例”。又如《四库全书总目》入“起居注”于“编年”,置“实录”于“别史”,这一分类错误的根源同样在于对该体例的特征尚缺乏深入把握。张先生说“‘起居注’但记人君言行,而‘实录’则由删录国史而成。体之弘纤不同,而为用亦异”,不过“实录”和“起居注”都属编年体,所以《讲疏》称:“《四库总目》并‘起居注’于编年,是也;而置‘实录’于别史,则伦类不侔矣。”(1005—1006页)
由于辨体与分类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讲疏》强调辨体与重视分类因而密不可分。四库馆臣虽然明白“盖既为古所未有之书,不得不立古所未有之例”的道理[41],但他们在分类时常依附门墙,如《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地理类》仍是沿袭《隋志》而稍加细密,将“地理类”中的图书又分为十个小类,这种分类看上去也很有条理,首宫殿,次总志,次都会郡县,次河防边防,次山川古迹,次杂记游记,次外纪等等。张先生在《讲疏》中说:“顾吾以十类之中,总志及都会郡县,宜合为一而扩充之,在史部中别立方志一门,以与地理并列。自来簿录之家,不立方志独为一类,乃书目中缺陷也。亦由前人不重视方志之探研,仅目为地理书之附庸耳。”(1023—1024页)《四库全书总目》《地理类》中收录的典籍,将地理、方志、游记、考古等方面的书籍杂糅在一类中,从现在的学科分类和图书分类来看,这“地理类”完全是个大杂烩。张先生主张将其中的总志和都会郡县志析出“地理类”,别立“方志类”以与“地理类”并列,不仅显示了他的现代学科意识和分类意识,也显示了他对方志体例的透辟理解。《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分别设置《诏令奏议类》和《政书类》。诏令为王言所敷,奏议为大臣所呈,其内容关乎军政得失与治乱兴衰。在古代,由于诏令奏议——尤其是诏令——大多出自文章大手笔,无一不训辞尔雅庄重得体,从萧统编《文选》到姚鼐《古文辞类纂》和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都采录了诏令和奏议两类文体,古人以此作为文章典范来模仿学习,所以诏令奏议此前常置于集部,《四库》从《唐志》改隶史部。不过,在张先生看来,“以‘诏令奏议’标目,犹嫌局隘,未足以统括有关之书”。就是说“诏令奏议”涵盖面太小,难以统括这方面的所有图书,“故《四库总目》录《名臣经济录》入此类,《书目答问》乃并《经世文编》亦收进矣。良以此类书无类可归,不得不以附于诏令奏议耳”。(1013页)如果说《诏令奏议类》所患在涵盖面太窄,《政书类》所失又在涵盖面太泛,四库馆臣称《政书类》“惟以国政朝章”为主,可诏令奏议算不算“国政朝章”?前朝故事当朝宪政算不算“国政朝章”?《讲疏》一针见血地指出:“‘政书’二字,所该至广,如诚循名求实,则《资治通鉴》、《经世文编》之类,何一不可纳之政书乎?”《诏令奏议类》和《政书类》从分类到命名都多有可议。张先生建议在史部中立“政制”、“政论”二类,这样,“《四库总目》、《书目答问》所立‘政书’一目,可以‘政制’代之,《通典》、《通考》、历代会要之属,皆入此类。‘诏令奏议’一目,可以‘政论’代之,诏令、奏议、《经世文编》之属,皆入此类”。(1013页)部类群书应因书而立例,不可设例类以统书;应“礼以义起”而因书命名,不“全袭前人”的类别旧名。张先生的图书类例理论以他的簿录体例理论为基础,簿录体例既然有创有因,图书分类当然不能只因不创。
四 综论:重构学术史
《讲疏》在《四库提要叙》的基础上,重新追溯了各家各派学术的渊源与流变,重新审视了各学派的是非与各体例的优劣,重新辨析了各簿录体例的特征、承因、嬗变,并间接阐述了学科分类与典籍分类的原则。假如说将《四库提要叙》的总叙与小叙连缀起来是一部学术史论的话,那么《讲疏》则通过对《四库提要叙》的正误、纠偏与申发,完成了对中国古代学术史的重构。
对《四库提要》《经部总叙》和经部小叙的“讲疏”,不仅追溯了儒家经书的经典化历程,考索了各经书传注的流衍变化,还论析了汉学与宋学的兴衰更迭。我们来看看经部中对《书类叙》和《诗类叙》的讲疏。《尚书》的今文古文之辨,《诗经》的大序小序之争,《讲疏》在争论的两造之间务取持平,有时常能以古书通例决千古学术疑案。如《诗叙》的作者长期以来一直聚讼纷纭,从后汉郑玄到南宋郑樵、朱熹,可以说是人言人殊,莫衷一是。每一种说法都看似有理但又难以确证,每人都似乎言之凿凿却多属主观推断。张先生依据古代典籍的形成过程阐释这一聚讼说:“其实古人之书,皆由手写,每喜各记所闻,附于其尾。书之不出于一手,不成于一时,乃常有之事。又古书多不标作者主名,后世不能的指其出于谁手,不足怪也。”(971页)“古人之书,多后人附益之笔”(970),后人附记之辞窜入正文是常有的事,人们读《诗经》时的批语附记也极有可能窜入大、小序中,一定要指实某篇某段全出谁之手,往往不失之武断便流于附会,在一时找不到确证的情况下,留有一定模糊空间可能更符合历史真实。因为否定大、小序与肯定大、小序,既牵扯着今文古文之争,也纠缠着汉学宋学之争,这样,学术之争很容易搀杂着意气之争,四库馆臣或明或暗地左袒汉学,《四库提要》中的总叙小叙当然难得平视汉宋,自然也就难有冷静的学术品评,只有像张先生这样消融门户之见,才可能使经义明而公理现。
《四库提要》有些总叙和小叙,往往以数百字就能准确勾勒出学术史轮廓与特征,显示了四库馆臣开阔的学术视野和高度的抽象概括能力,但他们尊经卫道的意识形态色彩太浓,《四库提要·经部》的总叙难免偏颇,小叙自然也难以客观,如《子部总叙》就直言不讳地称颂“儒家尚矣”,儒家经史之外“余皆杂学”,诸子百家在四库馆臣眼中本来就不具有平等的学术地位。对法家虽然全盘否定,但总算还让它单独列为一类,《四库全书总目》将先秦儒家、法家、兵家、农家、医家之外的各家各派一并收在“杂家”中,“杂”字本身含有贬意,暗示这些学派不入流不入品。什么是四库馆臣所说的“杂家”呢?《杂学类案语》有明确的界定:“实皆儒之失其本原者,各以私智变为杂学而已”,它们或“谈理而有出入”,或“论事而参利害”,总之,都“不纯为儒家言”。[42]儒家之外的各家各派虽然都出于儒家,却由于各自的“私智”而失去了儒家的本原,改变了儒家的宗旨,“谈理”与儒家有出入,论事更渗透了一己之私,最后由“儒”而变为“杂”。称诸子百家全都出自儒家,当然没有任何学理上的根据,不过是四库馆臣为了抬高儒家身价的诡辩,这一说法的荒谬一目了然,不值一驳。但这种偏见让《四库提要叙》所建构的学术史,恰似我们从哈哈镜中看到人像那样走样和变形。《讲疏》认为“诸子之言,皆主经世。各有所偏,亦有所长”。(1041页)在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前,儒、墨、道、法、名等各家各派相互争鸣也相互影响,诸子百家之间无所谓“纯”也无所谓“杂”,更无所谓“主”也无所谓“从”,张先生批评了四库馆臣入主出奴的门户之见,对儒家既无须一味仰视,对其他各家各派也从不鄙视,《讲疏》重构的学术史自然更逼近历史真实。
《四库提要叙讲疏》虽是对《四库提要叙》的注疏,但它是注疏者与原作者的一次平等对话,对于《四库提要叙》中的论述,《讲疏》有时“跟着”讲,有时“接着”讲,有时则“反着”讲,也就是说《讲疏》对讲疏的对象有赞成,有引申,有订正,有辩驳。《讲疏》在“接着讲”的时候,补充了许多叙文中没有的内容,将原叙与“讲疏”结合起来读,某一科学术史就显得更为丰满。《四库提要叙·释家类叙》寥寥数行只简述了佛教典籍的在历代史书中的分类和隶属情况:“梁阮孝绪作《七录》,以二氏之文别录于末。《隋书》遵用其例,亦附于《志》末。有部数、卷数而无书名。《旧唐书》以古无释家,遂并佛书于道家,颇乖名实。然惟录诸家之书为二氏作者,而不录二氏之经典,则其义可从。今录二氏于子部末,用阮孝绪例;不录经典,用刘昫例也。”[43]《讲疏》则首先阐述佛教的起源与二氏名称的由来:“佛教起自印度,始于释迦牟尼。佛姓释迦氏,略称释氏,奉其教者称释教。儒家排斥佛道,遂并称二氏。韩愈《昌黎集·重答张籍书》云:‘今夫二氏行乎中土也,盖六百年有余矣。’是二氏之名,唐时已盛行。”接着详细考证传入中土的时间:“佛教由西域传入中国,旧说皆以为在后汉明帝之世。然汉哀帝元寿元年(即公元前二年),博士弟子秦景(一作秦景宪,当即一人),从大月氏王使伊存口受浮屠经,当为佛教输入之始。据《后汉书》记载,光武帝子楚王英,早已信佛,此亦佛教输入不始于明帝时之证。特明帝永平十七年,遣郎中蔡愔及秦景等使天竺,得佛经四十二章及释迦立像,与沙门摄摩腾、竺法兰,以白马负经归,乃立白马寺于洛阳城雍门西,此为佛教见重于中土之始耳。”现在佛教史有的仍然将后汉明帝时定为佛教输入之始,是误将“佛教见重中土之始”作为佛教输入中土之始,张先生以史为证将佛教传入中国的时间大大提前。然后再阐述佛经在中土的翻译、传播与兴盛:“自是月氏、安息高僧踵至,多译经典。历两晋南北朝尤盛,而以后赵佛图澄、西秦鸠摩罗什为最著。而中国沙门如朱士行、宋云、智猛、法显、法勇等,亦西行求经;支遁、道安、慧远、慧持等,复讲经宏法。君主如赵石虎、秦姚兴、梁武帝、北魏明帝等,又竭力推崇,上好下甚,靡然向风,于是寺刹浮图,山崖佛象,遍于天下矣。”(1068—1069页)最后讲佛教典籍的编辑、存佚与编目、分类,从梁僧佑《弘明集》到唐僧道宣《广弘明集》的编辑,讲到阮孝绪《七录序》中对佛教典籍的分类,再讲到沙门唱宝《经目录》和智升《开元释教录》的编撰。这是一篇有考辨、有阐述、有论析的佛教史论。集部《词曲类叙》的“讲疏”实践了作者本书《自序》中所说的“取《提要》本书以相申发”的方式,连续引用《御定历代诗余提要》、《碧鸡漫志提要》、《钦定词谱提要》、《钦定曲谱提要》四则《提要》,依次深入地阐释了“词曲之源流,词谱之体制,戏曲之演变”(1096页),这则“讲疏”俨然就是一篇凝练简洁的词曲史论。
《讲疏》中对原叙的内容,或引申和发挥,或正误和纠偏,正面的引申和发挥也好,反面的正误和纠偏也罢,它们都是在《四库提要叙》的基础上对学术史进行重构。这四个方面在《讲疏》中并非绝然分开,纠偏中可能有引申,发挥时可能有订正。《四库提要》经部《小学类叙》说:“古小学所教,不过六书之类,故《汉志》以《弟子职》附《孝经》,而《史籀》等十家四十五篇列为小学。《隋志》增以金石刻文,《唐志》增以书法书品,已非初旨。自朱子作《小学》以配《大学》,赵希弁《读书附志》遂以《弟子职》之类并入小学,又以《蒙求》之类相参并列,而小学益多歧矣。考订源流,惟《汉志》根据经义,要为近古。”[44]鉴于这则叙文对“小学”的内涵没有进行清晰的界定,《讲疏》则先引《汉志》给“小学”下明晰的定义:“《汉书·艺文志》曰:‘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991页)接下来详尽阐述“小学”内涵和外延在历朝的流变:“小学一目,历代沿用,而内容各有不同。盖有汉世之所谓小学,有宋人之所谓小学,有清儒之所谓小学,自不可强而一之,学者不容不辨。刘《略》班《志》以《史籀》、《仓颉》、《凡将》、《急就》诸篇列为小学,不与《尔雅》、《小雅》、《古今字》相杂。寻其遗文,则皆系联一切常用之字,以四言、七言编为韵语,便于幼童记诵,犹今日通行之《千字文》、《百家姓》之类,此汉世之所谓小学也。”汉代八岁儿童上小学,发蒙时一开始就学习认字,所以汉世的“小学”指儿童必须读写的常用字,所用的教材是编为韵语便于记诵的《凡将》、《急就》等字书。“迨朱子辑古人嘉言懿行,启诱童蒙,名曰《小学》,其后马端临《经籍考》列之经部小学类,此宋人之所谓小学也。”到南宋朱熹在《小学》中又加进了礼仪和道德教育的内容,所以宋人的“小学”就不仅仅指以韵语编成的常用字书。“《四库总目》以《尔雅》之属归诸训诂,《说文》之属归诸文字,《广韵》之属归诸韵书,而总题曰小学,此清儒之所谓小学也。”(992—993页)清代的小学包括训诂、文字、音韵,即广义的语言文字学。我们现在学术界常以“小学”代指语言文字学,是在清儒小学的意义上使用“小学”一词的。张先生这则讲疏澄清了《小学类叙》中关键词语义的含混,使人明白了《四库提要》中所谓“小学”的内涵和外延,也使《四库提要叙》更为严谨。《农家类叙》的讲疏同样有引申有订正,阐述了农学的发展和农学典籍的分类,注疏的文字数倍于原叙篇幅。尤其是《医家类叙》的讲疏详细阐释了医学的起源与演变,医学古今的不同和南北的差异,医学的流派与门户之争。农家与医家二类的讲疏其实就是农家和医家的学术发展史。
在《讲疏》这部约十五万字的著作中,张先生为我们重溯了学术源流,再辨了簿录体例,也重构了学术史。该著几乎论及了我国古代学术的方方面面,因而,它既是簿录体例史、学术发生史、学派流别史,当然也是一部学术发展史。
注释:
[1]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5页。
[2] 张舜徽《四库提要叙讲疏》,收入张氏《旧学辑存》(上、中、下),齐鲁书社1988年版,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四库提要叙讲疏》2002年台北学生书局出单行本,2005年云南人民出版社出单行本,为该社出版的“二十世纪学术要籍丛刊”之一。
[3] 张舜徽《四库提要叙讲疏》,《旧学辑存》下册,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953页。后文为节省篇幅,凡出自该版的《四库提要叙讲疏》引文,只于文中夹注页码,不另出注。
[4] 永瑢等《杂家类一·杂学类案语》,《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012页。
[5] 章学诚《校雠通义·原道》,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5年,第951页。
[6] 永瑢等《太平寰宇记提要》,《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596页。
[7]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7页。
[8] 参见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12—414页。
[9] 郑樵《校雠略》,《通志二十略》,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1818页。
[10] 郑樵《校雠略》,《通志二十略》,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1804页。
[11] 参见拙文《“类例既分,学术自明”——论郑樵文献学的类例理论》,武汉大学《图书情报知识》2009年第3期。
[12] 郑樵《校雠略》,《通志二十略》,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1805页。
[13] 永瑢等《崇文总目提要》,《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728页。
[14] 荀子撰、梁启雄注《荀子简释》,中华书局1983年,第228页。
[15]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5页。
[16] 张舜徽《广校雠略》,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2—23页。
[17] 永瑢等《凡例》,《四库全书总目》卷首,中华书局1965年,第19页。
[18] 永瑢等《经部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页。
[19] 永瑢等《集部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267页。
[20] 永瑢等《经部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页。
[21] 永瑢等《诗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19页。
[22] 张舜徽《郑学丛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7页。
[23] 永瑢等《春秋类案语》,《四库全书总目》卷首,中华书局1965年,第244页。
[24] 章学诚《上辛眉宫詹书》,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新编新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657页。
[25] 永瑢等《凡例》,《四库全书总目》卷首,中华书局1965年,第18页。
[26] 张舜徽《广校雠略自序》,《广校雠略》,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页。
[27] 永瑢等《乐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320页。
[28] 永瑢等《词曲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807页。
[29] 永瑢等《凡例》,《四库全书总目》卷首,中华书局1965年,第19页。
[30] 《论语·八佾》,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65年,第67页。
[31] 《论语·宪问》,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65年,第153页。
[32] 永瑢等《集部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267页。
[33] 永瑢等《正史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397页。
[34] 永瑢等《地理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594页。
[35] 张舜徽《广校雠略自序》,《广校雠略》,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页。
[36] 永瑢等《编年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418页。
[37] 永瑢等《纪事本末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437页。
[38] 章学诚《书教下》,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5年,第51—52页。
[39] 永瑢等《小说家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182页。
[40] 永瑢等《楚辞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167页。
[41] 永瑢等《杂家类·杂品之属案语》,《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060页。
[42] 永瑢等《杂学类案语》,《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012—1013页。
[43] 永瑢等《释家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236页。
[44] 永瑢等《小学类叙》,《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338页。
该文刊于《张舜徽百年诞辰纪念论文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