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型金融体制是中国工业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当前,行政垄断型金融体系已成为居民储蓄转化为高成长新兴产业投资的瓶颈,需要积极推进行政垄断型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
行政垄断型金融体制的核心功能,是帮助工业化战略解决廉价资本的供给问题,这些制度安排便利金融业和特定产业获得廉价资本,但却长期损害了存款人和中小投资者等中产阶层的利益。目前中国制造业、房地产业和地方政府高速公路建设都已出现过剩,而内部消费市场的开发和服务业的发展尚有待于培育一个庞大的中产阶层。
金融转型已经刻不容缓。政府的立场需要从支持企业低成本融资,转向切实保护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实施富民政策和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使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各类高新产业和服务业得到持续的资金融通,使本国居民更便利地分享这些产业成长的丰硕成果。金融改革的主要领域在于:
第一,放松各类金融服务业对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限制,在健全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安全网的情况下,促进金融服务业市场的有序竞争。笔者建议,通过国有控股银行向民间资本出售部分支行,形成一批不设分支机构的民营社区银行和乡镇银行,以满足服务业、小型与微型企业、农户和个人家庭的金融服务需求。大银行与出售后的社区银行具有天然的母子关系,可实现差异化发展,并发展分工协作的代理行关系。
政府可采取相应政策,比如减免营业税、允许提取更高比例的海外经营风险拨备等,鼓励大银行拓展海外市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出售支行的“内退外拓”战略可以实现“一石数鸟”之功效:通过回笼货币,可缓解我国通胀压力,补充商业银行资本金,减少再融资对股票市场的压力;实现银行业差异化发展的有序市场结构;转投海外分支机构网络建设,既可分散美元资产贬值风险,又可加快推进中国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进而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第二,改革股票市场发行审批制度和询价承销制度,强化证券监管和金融司法威慑力,提高市场的“三公”性和有效性。
第三,分步缩小存贷款基准利差,给出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时间节点,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换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并加快政府债券市场和公司债券市场的深度发展,探索通过人民币QFII间接开放国内债券市场,形成有效的海外人民币回流机制。
第四,实现与美元脱钩的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重点是建设参考一篮子货币的爬行盯住制度,调低篮子中美元与欧元的权重,增加亚洲的日本、韩国、印度等大国以及大宗商品出口国的货币权重。在人民币对美元做出有利于减缓贸易摩擦和促进资本输出的较大幅度升值调整后,政府宜将人民币汇率稳定在合理区间作为基本政策。
当前全球外汇市场年交易额已高达800万亿~1000万亿美元,其中出于投机目的的交易接近97%。为了避免投机资本推动升值预期的“自我实现”,政府应避免激进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把握人民币定价的主导权。
美元与黄金脱钩后,1976年的牙买加会议承认了浮动汇率的合法性,但此后的双边汇率波动幅度高达50%~100%,远远超出布雷顿森林体系规定的上下1%和凯恩斯设计的国际清算联盟中规定的上下5%的适度波动幅度,国际浮动汇率制度早已失去了事实上的合法性。国际社会需要探讨并将国际浮动汇率管理问题提到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议事日程上来,而不是压制部分国家实施市场化的浮动汇率制度。
另外,现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章程中,并无条款规定会员国有实施浮动汇率制度的义务。在国际汇率大幅波动和国际短期资本投机盛行的国际背景下,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浮动汇率制度有利于投机资本单边汇率预期的自我实现,而外汇管制在投机资本的冲击下通常是不堪一击的。相比较,参考一篮子货币的爬行盯住制度可以凭借大国意志引导国际资本的市场预期,它与外汇行政管制以及短期资本交易税等经济杠杆一起,将可应对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给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事实上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选择更多的是中间道路,而自由浮动与硬盯住的端点论也已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放弃。
第五,重新审视资本账户开放的项目和次序,清理利用外资政策,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和战略产业外商投资的管理。即使在完全放开资本项下人民币可兑换的场合仍可自主或与亚洲国家联合引入短期资本交易税政策。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