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二)”文发出后,有位博客对我提出善意的提醒,他说:
——小土地经营现在的命运如何了?许多农民靠它连饭都没得吃,只能进富士康!历朝历代封建王朝建立之初,土地都是比较平均的分散在农民手中的,但劳动生产率也就亩产两三百斤。80年代农业好,一是过去的农田水利建设起作用,二是化肥的采用,三是粮食收购价格的提高,和小块土地,以家庭为劳动单位有何干系。小土地私有制最后的命运100%是通过土地兼并产生地主阶级,历朝历代封建王朝建立之初,土地都是比较平均的分散在农民手中的,最后就是这个结果,最后失去土地的农民起来革命。
这个“善意的提醒” 促发我写出关于“包产到户”的来龙去脉的“(三)” 文。想不到,又有博客对我提出善意的提醒,他说:
——令人值得深思的是“包产到户”到现在的农民仍然还是挣扎在贫困线上。
这两个善意的提醒实际都提出了农民的历史命运问题。
现代中国发生三次“农村包围城市”:
——从1927年八七会议到1935年1月遵义会议之前,以城市为中心的武装革命遭遇滑铁卢。其后,踏上“农村包围城市” 的武装革命道路;
——1956年,城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几乎在一夜之间完成。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毛泽东由农村合作化再到城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又一次“成功” 的“农村包围城市”;
——上世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起由农村“包产到户” 再进城市。事实上,又再现了上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历史一幕。
如果按照以往人们对社会主义所持的标准,那么,现代中国农民,最终在土地上选择了“资本主义” 而葬送了“社会主义”。 在农村中,社会主义就等于“人民公社”, 而“人民公社” 就是农民以“包产到户” 为锄头而刨掉的。
回往毛泽东,在国共合作期间,他有一个论断,那就是,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在毛泽东看来,农民问题实质上是一个贫农问题,而贫农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土地问题。比起中国其他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来,毛泽东是最缺乏士大夫书生意气的一位。他踏踏实实地践行在社会主义理想及反帝反封建的大业中融合进农民的理想,夺取国家政权。这是一条保守而非激进的革命道路。比起中国其他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城市中心论”—— 企图实现一举攻克“巴土底狱”( 法国大革命)或克里姆林宫(十月革命)式的激进的革命来,毛泽东算是老“右”。
在当时,几乎所有理论家都肯定,那时的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定位。按理,历史进到一个半封建的时代是一个“历史进步”, 而事实上,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国家主权丧失的“全方位开放” 的后果是加剧了传统的农民与地主及农民与国家的双重矛盾,农民正处于贫困化的极限点——也就是传统中国惯性使然的改朝换代的关节点。 农民,在那个时候的理想,还是历史上农民的理想。资本家在农民那里他想都不敢想。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坑头,是他们的真实追梦!如果有一个最高的梦想,那肯定是地主老爷!然而,大道无形,这个小小的真实追梦在处于贫困化的极限点往往会形成翻天覆地的力量!毛泽东的成功,就在于成功地调动了这股翻天覆地的力量!
毛泽东那代人始终坚信 社会主义在中国,有一个从“新”民主主义到“半”社会主义再到“全”社会主义的完整的链条。而毛泽东本人,成功地以“农村包围城市” 为载体,打造了这一完整的链条的笫一节——“新”民主主义。
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针对农民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坑头的真实追梦,指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 言下之意,农民是资产阶级的尾巴。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史上是如此,在苏联,农庄集体化是一条血腥镇压的过程。夺取政权之后的毛泽东开始担心农民能否跟上步子了。
令人费解的是,土地向来是农民的命根子,但几乎在一夜之间,农民就将土改得到的土地捧出交由合作社——使中国一下子成为一个半“新”民主主义与“半”社会主义的社会了。农民真的被组织起来了。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是一个空前绝后的特例。
共和国建立之后,党迅速在农村建立了基层组织。如同革命时,将支部组织下沉到连队,从而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一样,党也通过农村基层组织实现了对农村的绝对领导。急风暴雨的合作化运动就是通过层层发动,由党的农村基层组织轰轰烈烈地搞起来的。发展的规模与速度远远超出中央高层的预期。
多少年来,人们回忆起合作化运动的历史时,往往着眼于社会历史的整体层面关注制度变迁,而较少关注潜存着的农民个体力量与真实的心态,并将“小资产阶级狂热性” 这顶帽子强加到农民头上。
透视建国之初中央高层关于合作化的争论,无论左方与右方都赞成合作化制度,焦点在于一个什么时候搞的问题。党内以刘少奇为代表的观点认为从个体生产到集体农庄,是一个生产方式上的革命,没有机器是巩固不了的。没有拖拉机,没有化肥,不能急于搞合作化。1951年4月17日山西省委向华北局写了一个在互助组织中釆取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的办法来逐渐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的专题报告。刘少奇认为这个报告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与刘少奇不同,毛泽东支持了山西省委的报告。但是,中央高层在这一点上又是高度一致的:
——由互助组到以土地入股、土劳分红为特点的初级社再到土地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的高级社,被认定是中国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
历史的实际进程是,从1952年到1956年春,全国己有11013万户农民入社,占到总农户的91.2%,到1956年底入社农户增加到96.3%,其中高级社占87.8%。
今天看来,从1952年到1956年的实际的历史进程是在中国对农民进行了一场有史以来空前绝后的规模宏大的“组织化运动”。
农民,尤其是中国农民,不可能怀有共产党人那种社会主义理想的。正因为如此,从1952年到1956年的实际的历史进程中的中国农民是一个被组织的对象,组织的主体是从中央高层到地方直至农村基层党组织。
多年来,我是这么思考合作化历史的:
——一个超级大国(按人口规模衡量)的农民, 能够被一个政党作为组织对象纳入组织系统的事实表明, 农民作为一个阶级是虚弱的, 中国的农民有的是千古不变的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坑头的真实追梦, 即便是翻身解放后, 在中国农民身上找不到马克思所说的那种阶级意识;
——数千年来,中国农业劳动组织方式是一家一户的个体劳动,从而形成了独特精耕细作传统农业体系。撇开制度与行业,人类迄今为止不过是三种生产劳动组织方式,即以人力为主的集体劳动、人力加手工工具的个体劳动与以机器为基础的集体劳动。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民只握有一把锄头一条偏担两只粪桶,推行集体化劳动,是否倒退到人类幼年期的以人力为主的集体劳动?
——从制度层面看,数千年来,中国虽然一直维持着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机器,但它并不担负直接组织社会经济生产活动的职能。共和国,围绕着“一化三改”( 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国家第一次担负起对社会经济生产活动的直接组织管理职能。也就是国家完全有能力改变历朝历代封建王朝建立之初,土地都是比较平均的分散在农民手中的,最后通过土地兼并集中于地主阶级的历史常规。如国家如同强制执行婚姻法一样,强制执行土地不得私自买卖,地主不就绝种了吗!?虚弱的的农民谁敢冒犯呢?
——合作化,说到底是一场生产关系微观层次的所有制占有层次的变迁,结果是将亿万农民拴绑到宏观的国家政治活动战车上,使农村经济活动同宏观的国家政治活动紧密相联,使农村经济活动必然受到政治风波的左右。从而复活了传统中国数千年的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政治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
说到这里,实际上是说出了现代中国的农民历史命运问题。无论着眼于社会历史的整体层面制度变迁,还是着眼于潜存着的农民个体力量与真实的心态,在合作化运动中,农民身上不可能存有一个所谓的“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相反,倒是在粮食统购统销,与稳定物价、统一财经及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三大战役” 的高压政策下,农民作出了无奈的、痛苦的、辛酸的选择!在合作化运动中,农民仅仅是一个组织化的被组织的对象,而不是一个历史性选择的组织与自组织的主体!正因为如此,在一个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 的中国的农民历史命运,竟然由他人掌握着!
201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