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路浚:从自组织与他组织的视角审视当代中国农民消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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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路浚  


本文从自组织与他组织的视角来审视当代中国农民消亡问题。


当代中国的农民的历史走向既不吻合新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对传统农民的解释,又不吻合国际农民学中传统农民概念与现代农业者概念。同一个当代中国从1950年代初的“改造、组织农民”以来的社会历史走向,若以西式理论解释会得出自相矛盾的结论。《不列颠百科全书》对传统农民的解释是:传统农民的本质特征在于它“要受外部权势的支配”,这种“使其整合于更大社会的方式”才是传统农民与“其他农业生产者”的根本区别:“在农民社会,生产品及劳务不是由生产者直接交换,而是被提供给一些中心来重新分配。剩余的东西要转移到统治者和其他非农业者手里。这种分配权力往往集中于一个城市中心。”按照此解释,当代中国从1950年代初的“改造、组织农民”到1980年代初“人民公社”止,强化“外部权势的支配”和设立“城市权力中心”来分配农村产品与劳务的做法强化的不正是传统“农民社会”吗!?在国际农民学中传统农民与现代农业者的区别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农民的主要追求在于维护生计,并在一个社会关系的狭隘等级系列中维持其社会身份。因此农民不像那些专门为满足市场而生产、并在广泛的社会网络中置身于竞争之中的耕作者。”农民必须“固守传统的安排”,相反,现代农业者则充分地进入市场,使自己的土地与劳动从属于开放的竞争,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极大化,并倾向于在更小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可获更大利润的生产。按照此解释,传统农民是“自给自足的小生产者”,而“现代农民”意味着工厂式的“社会化大生产从业者”。于是,当代中国从1950年代初的“改造、组织农民”到1980年代初“人民公社”正以一大二公来消灭“小生产”便可视为“现代化”过程,而在此后,闹“单干”便是“反现代化”的“传统复辟”。以上自相矛盾的结论并不吻合中国农民充当着从传统走向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有机有效载体的真实的历史。在中国真实的历史走向中隐含着这么一个逻辑:西式理论以及国际农民学中的农民消亡或农民终结理论勾勒不出当代中国农民范畴的图景——在近现代化过程中,中国农民是一个具有保守性与革命性的矛盾自我同一体。


下面先对传统中国三个阶段以及国家与社会组织与自组织深深藏匿的秘密作一简述。


大多以为,传统中国,自秦置郡县以来,历史上从来是“皇权不下县”。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传统中国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早期兵民一体的社会、中期兵民分离的社会、后期县以下无一级政权的社会。在秦汉早期兵民一体的社会里,农民同时也是战士,农业生产同时也是军事后勤准备,国家通过对劳动力和土地的双重控制牢牢地掌握着农业生产、分配、消费的全程。这一阶段一直延续到东汉后期。秦汉,在县下有乡,乡下有里。里和乡作为政权组织的历史比县还要长。里可追溯到西周,乡在春秋早期已是一种相当普遍的建制。在兵民一体的社会中,县的军事职能战时须出战车百乘及与之配套的步兵。乡、里也具有类似的军事职能。据《国语-齐语》管仲曾极力推行乡里制度。在战国后期和秦汉帝国在全体男性国民中普遍实行二十等爵制,实际上是一种全民动员制和预备役制。在兵民一体的社会中需要有从上到下的严密组织,平时管理民政,战时管理军政。用现代语言表达,东方中国的帝国体制是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的运行体制为其逻辑起点的。这一历史现象在西方历史上是找不到的。这也是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在中国比西方至少提前了1800年的历史根源。中期兵民分离的社会对应着从东汉后期到唐宋的历史。国家通过募兵制、军屯制、府兵制、世兵制等把服兵役的义务限于占人口一定比例的兵户、军户,这样对普通农户的控制势必有所放松,但土地仍然属于国有,对农户通过授田制的方式分配和再分配土地的使用权。这一阶段终结于宋朝。东汉后期,取消了郡国常备军、废止了正卒更番,此后经历了几百年的战乱和人口锐减,秦汉帝国盛极一时的乡里制度随着兵民一体社会的解体而逐渐趋于消亡。隋朝将官员任免权集中到中央吏部,从此朝延命官止于县一级。到了唐宋之际,县官以服役之民作为自己在乡里的“耳目”与“爪牙”,从此在县以下不再有一级政权了。“以士大夫治其乡之事为职,以民供事于官为役”。在这个帝国的后期阶段,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国有,但使用权变得从多元化走向私有化,并通过经济货币化发展和“一条鞭法”等税赋制度改革,逐渐免除了农民的劳役之苦。在这个历史前提之下,县衙成了最基层的政权。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东方中国的帝国体制是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的运行体制为其逻辑起点,到隋唐,国家权力机构及其官员逐渐退出了广大的乡村,收缩到县治以上的府衙中。这非“不能”也,乃“不需”“不为”也。这是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的运行体制成熟的标志。


在中国,自秦以后的二千余年的国家与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的一大特色或深深藏匿的秘密是:微观基层组织“接近自治体”、“社会的自组织体系”、“高度的自组织状态”通过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转换为宏观的集权专制和缺乏地方自治。中央皇权以县为单元,已经框定了边界,不可能有地方自治的政治元素在里头。微观基层组织“接近自治体”、“社会的自组织体系”、“高度的自组织状态”只能用来证明古人的高明之处,而不是古人的无能。国家对于广大农村的控制有一个从紧密到松散的过程,秦汉以后逐渐弱化。微观基层组织“接近自治体”、“社会的自组织体系”、“高度的自组织状态”通过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转换为宏观的集权专制和缺乏地方自治,却发展出“民间群众自治”——非国家层面治理的传统,这是几千年中国的农业社会的政治的组织与自组织的适应性的选择的结果。简单地说,自秦以后的二千余年,中国缺乏国家之中的自治传统但极具国家之外的“民间群众自治”的传统。而统一的帝国在中国得以长期存在的关键有两点:之一,郡县制和郡守县令官僚化的成熟;之二,国家之中的组织与国家之外的自组织,在通常情况下,是方向相反的两极,且以互补共存。不过,这种互补也不是无原则折中式的,而是有利于国家之中的组织占优势的互补。若不是这样,就很难解释传统中国的村庄依山傍水,在树木掩映之中早晚炊烟缭绕,宜情宜神, 悠然自在的乡村 景观(传统中国数千年,以一家一户为生产、消费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生活生产方式也简简单单,大部分生活资料都可以自己在乡村范围内生产,唯一需要仰给于外界的只有盐与铁;当一个家庭的子女长大结婚后,就实行析产分家,各白再建立一个相同的自给自足的生活生产单位;若干个自给自足的小农家庭定居在一起,组成一个对外界封闭的村庄;村庄各户的联结纽带主要是宗法关系,往往是一个同姓家族繁衍的结果;这种自给自足村社,在中国历史上延续几千年,直到共和国建立前不久还普遍存在着;这种村庄具有内部坚固的结构,几乎不为政治风暴所触动)。若不是这样,也很难解释传统中国的的乡村也蕴藏着“生机”—— 地租、高利贷、商业资本这些“现代” 要素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几千年;具有私人契约关系的土地与劳动力交换的活动,在中国农村一直十分活跃,农民也亨有流动性的选择职业(七匠八匠)的自由。若不是这样,也很难解释传统中国的“政治人”可能由于存在一个在科举基础上建立的官员升迁体系(体现中国社会流动性和开放性)可能比西方更具有“民主”( 民主有权力所有层次与参与层次,这里对比的是参与层次) 的国家与社会,而大多数非“政治人”—— 农民,又可能是一个比西方更具有“自由”的国家与社会。


如果真正理解了传统中国三个阶段以及国家与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深深藏匿的秘密,也就真正理解了一部共和国的“改造、组织农民”的历史,就是使传统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深深藏匿的历史潜能得到空前释放的历史。共和国的历史,就是苦难的中国农民独立而又悲壮地推进着东方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历史!


小农家庭经济无疑是一个传统中国的国家之外的自组织,是一个几千年前中国农民自组织产物。在一个“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的国度里,正是靠这个一家一户式的小农经济曾经达到一个西方望尘莫及的水平。1950-1952年的土地改革,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结束了共和国之前的地主和自耕农纳税,贫雇农则只交租的土地制度,变革为全(农)民纳税制,使全(农)民成为小农经济自组织系统的真正的主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使全(农)民成为历史性选择的组织与自组织的主体!


完成这一历史性变革,也可以说是中国现代史上企图顺着传统中国历史大惯性走出传统中国历史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的结果。鸦片战争之后直到20世纪初,在中国传统史学的体系中,仍然是一种夜郎自大的把整个历史置于中央大国之中——用殷海光生前的话说是,在这个地球上,许多伟大的文明个别地创造了不同的世界观,这些不同的世界观各有其不同的特色——我们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天朝模型的世界观(历史观)。我们的历史事实上在这期间开始作种种努力——试图在保留本民族传統的同时又以本民族传統为基础学习西方(从师夷之技长开始) 寻找新出路。因破产与失败,造就了中国史学界与德国的一种“缘分”。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的研究方法是,内部考证和外部考证方法,学术态度是尽一切力量搜集事实并且千方百计地追求准确性。在辛亥革命后和国民党时期,或者说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整个时期,德国历史学派在中国的影响非常强烈。而且这种影响还表现在1920年代以后德国的历史主义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在中国的较量。历史前进到1920至30年代,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受德国的历史主义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影响的中国有识之士们,已经意识到,在西方,近现代与传统的区别在于,人们笫一次具有人必须获得解放的自觉,并且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自觉地寻求社会组织、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等一切领域的变革。这是毛泽东思想崛起的思想文化大背景。回往毛泽东,在国共合作期间,他有一个论断,那就是,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在毛泽东看来,农民问题实质上是一个贫农问题,而贫农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土地问题。比起中国其他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来,毛泽东是最缺乏士大夫书生意气的一位。他踏踏实实地践行在社会主义理想及反帝反封建的大业中融合进农民的理想,夺取国家政权。这是一条保守而非激进的革命道路。比起中国其他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城市中心论”—— 企图实现一举攻克“巴土底狱”( 法国大革命)或克里姆林宫(十月革命)式的激进的革命来,毛泽东算是老“右”。 在当时,几乎所有理论家都肯定,那时的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定位。按理,历史进到一个半封建的时代是一个“历史进步”, 而事实上,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国家主权丧失的“全方位开放” 的后果是加剧了传统的农民与地主及农民与国家的双重矛盾,农民正处于贫困化的极限点——也就是传统中国惯性使然的改朝换代的关节点。  农民,在那个时候的理想,还是历史上农民的理想。资本家在农民那里他想都不敢想。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坑头,是他们的真实追梦!如果有一个最高的梦想,那肯定是地主老爷!然而,大道无形,这个小小的真实追梦在处于贫困化的极限点往往会形成翻天覆地的力量!毛泽东的成功,就在于成功地调动了这股翻天覆地的力量!


数千年来,中国是一个大一統的强大而又弱小的国家!说强大,是因为有一个以弱小的家户为基础的臣民社会。有一个千古不变的民依附于国家的君——臣——民的社会结构。从制度层面看,传统中国数千年是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说弱小,农民包括流民造反与地方政权从来都是国家——皇帝的两大克星。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夺取国家权力并不是一件难事。历史上的农民包括流民造反都可以做到,地方政权也可以上升为中央政权,少数宦官也可以控制国家。毛泽东的成功也可以说是一手握着马克思主义改造国家与社会的激进的理念,另一手握着传统中国夺取国家权力的保守的手段,正是靠着这双手开启了使传统中国的国家政治组织与自组织深深藏匿的历史潜能空前释放的历史大门。


如果真正理解了作为保守而非激进的革命道路的“总结“的1949年共和国创立及1950-1952年的土地改革的意义,也就理解了从传统走向近现代化过程,在西方,农民始充当着资产阶级的尾巴,而在中国,农民却是一个从传统走向近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有机有效载体。一部共和国史,离不开农民是中国从传统走向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有机有效载体来解读。


1950-1952年的土地改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使全(农)民成为历史性选择的组织与自组织的主体,而1953-1956年的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开启了农民他组织系统演化的历史。起初在互助组阶段农民还是自组织系统的主人。继而由互助组发展成为以土地入股为特征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但是,名不符实。农民没有成为实际意义上的股东,也没有走上股份合作制之路。1956-1958年,在建立高级社时,他组织系统完全取代了自组织系统,农民在土改中分得的土地以及耕牛等都无偿转为集体所有。1958年后,在高级社基础上建立联社,出现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与此同时,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系统——信用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分别演化为农业银行的附属物和第二国营商业。对于当代中国1950年代的“改造、组织农民”的历史,用最通俗的语言的表达是,将农民的生存方式由自由恋爱式——国家之外的自组织系统改造、组织为包办婚姻式——国家之中的他组织系统。


历史就这么真实与简单,对应历史当代中国的顶级理论却是如此的失真与复杂?!


历史只规定毛泽东那代人顺着传统走出传统进而现代化的国家与社会。这是中国近现代以前任何一个王朝都没有碰到过的历史课题目。毛泽东那代人围绕着要保证人有饭吃、要搞工业化建设、要保证国家安全这三个最为现实最为实际的问题,他们比谁都具有工业化的强国之梦?!将农民的生存方式由自由恋爱式——自组织系统“改造、组织”为包办婚姻式——他组织系统后,结果是将亿万农民拴绑到宏观的国家政治活动战车上,使农村经济活动同宏观的国家政治活动紧密相联,使农村经济活动必然受到政治风波的左右。1950年代初中期现实最为实际的问题是,通过粮食统购统销,与稳定物价、统一财经及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三大战役”之后,并没有再现传统中国有过繁荣的历史景象。这就使现代中国已陷于复兴传统与实现工业化两难境地。20世纪50年代,一次又一次的“革命”首先从农村展开,都可以从现代中国已陷于复兴传统与实现工业化两难境地的困境中得到合理的解释。后人总是用“头脑发热” 、阶级斗争扩大化、对经济规模规律认识不足、苏联斯大林模式及意识形态陷井来评价毛泽东那代人在20世纪50年代的所作所为。直到今天还少有人从潜存的现代中国已陷于复兴传统与实现工业化两难境地沉重的历史负担及企图摆脫沉重的历史负担的动机来重新检讨。


前面讲到,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的统一的帝国在中国得以长期存在的关键有两点:之一,郡县制和郡守县令官僚化的成熟;之二,国家之中的组织与国家之外的自组织,在通常情况下,是方向相反的两极,且以互补共存。随着20世纪50年代的“人民公社” 体制 的确立,将农民的生存方式由自由恋爱式——国家之外的自组织系统改造、组织为包办婚姻式——国家之中的他组织系统后,国家之中的组织与国家之外的自组织,方向相反的两极互补共存体系不复存在。20世纪50年代的“人民公社” 体制 的确立以后,意味着帝国的农村自组织基因的解体,全社会处于国家的高度的他组织状态,国家与社会的边界有史以来第一次吻合在一起,从而建立起一个有史以来权力逼近无穷大的国家!而数千年来,中国虽然一直维持着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机器,但它并不担负直接组织社会经济生产活动的职能,共和国,通过粮食统购统销,与稳定物价、统一财经及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三大战役”之后,围绕着“一化三改”( 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国家第一次担负起对社会经济生产活动的直接组织管理职能。一个有史以来权力逼近无穷大的国家担负起对社会经济生产活动的直接组织管理职能的手段只能是复兴帝国的以国家(皇权)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20世纪50年代的“人民公社” 体制 的确立以后,国家政治组织与自组织同战国后期和秦汉帝国早期兵民一体的国家组织与自组织是何等的相似?!


毛泽东那代人,在1950年代,以顺着传统走出传统为出发地, 却倒流回传统目的地,而且把传统惯性力量放大到历朝历代从未有过的历史高度。也可这样说,毛泽东那代人共同推翻了旧传统又共同树立起新传统!使现代中国史在这里有了一个大转折:在传统中国的以国家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化运行体制基础上展开了社会国家化与工业化运动,使现代中国走上社会国家主义而非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一条以农民充当从传统走向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有机有效载体保守的建设道路。自1950年代起,持续的时间长达30余年之久的粮食统购统销加上剪刀差,中国农民每年为国家工业化提供近300亿资本积累。另外,毛泽东时代的土地改革以及将土地由私人所有转变为国有、集体的社会变革,在今天乃成为惠及后代的一项巨大遗产和财富。正是由于这一笔财富,三峡、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高速公路,大规模城市建设才能够以较低的地租——土地成本而进行。 社会国家主义道路,这条以农民充当从传统走向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有机有效载体保守的建设道路,是毛泽东那代人手持康有为的《大同书》在“大跃进” 的豪言壮语下展开一场史无前例的复古运动——尽管以共产主义的名义起步的。在毛泽东时代的社会国家化,也是一个矛盾的自我同一体,一方面,使传统中国的国家政治组织与自组织深深藏匿的历史潜能得到了空前释放,另一方面,农民从由自由恋爱式自组织系统“改造、组织”为包办婚姻式他组织系统后,国家掩抑农民在历史上也是空前绝后的。从而使农民这个矛盾的自我同一体,在当代中国演化为一个“新”的政治学范畴。


在国家掩抑农民的前提下,一次又一次的社会整体化改造,消亡了传统中国数千年的那个国家之中的组织与国家之外的自组织,方向相反的两极互补共存体系。一 次又一次的社会整体化改造另一个后果是消亡了个人立足的空间,这使个人的日常家庭生活、一举一动都被动地置于公众之前,人与人之间直接相联系,个人受社会环境摆布没有独立性;个人的言语行动思想又直接是社会的,一人动就是全体动,全体动一人也必须跟着动;从合作化到公社化,一次又一次地易于进行社会整体动员组织却表明,个人既非自己的主人又非社会的主人——个人被动地置于没有属于自己的社会的社会——国家化的社会之中。在社会国家化与工业化运动中又“成功”地找到了农业剩余积累于农业之外的“路径依赖”: “粮食统购统销”与“农业户口”的划定。1955年的“粮食统购统销”—— 对非农业人口一律实行由原来的凭证供应到定量供应,对农业人口进一步确定“三定”( 是指农村政策中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定产就是国家根据粮田单位面积常年产量,作为计算国家粮食购销任务的基础;定购就是根据粮食定产数量,扣除农业税和农民自用的种子、饲料和口粮,计算出农民一年应有的余粮数量,然后按余粮的一定比例确定国家对农民的购粮数量,由农民在收获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牌价交售给国家;定销就是评定农民的缺粮数量,国家按照销售牌价给予供应到户,真正做到统购余粮、统销口粮)。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应的商品粮,将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也严加限制,堵住了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大门。农民与非农民是界限分明的,农民就得种田。这时的中国农民,至少是近代以来第一次“接受”了“外部权势的支配”和设立“城市权力中心”来分配农村产品与劳务。


以农民充当从传统走向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有机有效载体保守的建设道路命中注定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起点的改革如同在1950年代,以顺着传统走出传统为出发地, 却倒流回传统目的地,而且把传统惯性力量放大到历朝历代从未有过的历史高度一样。


在国家掩抑农民的前提下,对“外部权势的支配”和设立“城市权力中心”来分配农村产品与劳务的“反动”就是分田单干”与“包产到户”。


在共和国史上,有过四次大范围的“包产到户”。


第一次是1956年,浙江温州台州、四川江津、广东中山、江苏盐城、广西环江等地都在差不多同一时间搞起了类似“包产到户”的做法。早期不叫“包产到户”,直呼“分田到户”与“单干”。 1956年高级社的建立,意味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确立。与此同时,不少地方发生了“分田到户”退社恢复“单干”的风潮。如浙江台州的仙居县,一时间这个县的合作社全部垮掉,在的地方甚至把政府的牌子都砸掉。于是惊动了中央,称之为“农民暴力反抗”(何建明,《台州农民革命风暴》204页,作家出版社,2008年)。“包产到户”的“分田到户”、“单干”与“分田到户”退社恢复“单干”是不同的。前者是承认耕地的田底权归社,田面权归户专管,“包产”是对国家与社的一个量化责任。后者是恢复土地改革后的农民所有制。


第二次“包产到户”发生在1959年春夏,也即在“人民公社” 体制 的确立以后。当时不少地方针对“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一平二调”造成的后果,试行“土地下放”、“定田到户”、“包工到户”、“地段责任制”等办法,实际上也是“包产到户”。因高层担心“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变为“一小二私”的“分田到户”、“单干”,只能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第三次“包产到户”发生在1961年春夏。1958年“人民公社” 体制 的确立以后,农业生产并没有达到理想的预期。1957年全国粮食总产4000亿斤,1960年下降到2870亿斤,农业倒退,加之三年严重经济困难,不少地方发饥荒。于是,以“责任田”等等的名义爆发了“包产到户”的风潮。与前两次不同,第三次“包产到户”发生伴随着从基层到中央高层为“包产到户”呐喊的呼声。1962 年陕西户县农村党员干部杨伟名、贾生财、赵振离的《当前形势的感怀》,要求中央在农村实行“社会主义单干”,发展农村自由市场,恢复中小工商企业。其实,那时从中央高层到地方,都提出过相同或相似的意见。基层为“包产到户”的呼声浙江为全国之最。1962年6月13日浙江省农工部向省委提交了《浙江省三个单干理论家的身世和论点的报告》。这三个单干理论家是:新昌办社干部陈新宇、嵊县农业局的杨木水、瑞安农业局的冯志来。1961年2月28日,陈新宇写了《关于包产到户》的长文,并先后六次致函人民日报要求中央公开讨论“包产到户”问题,1962年7月1日,人民日报在一个内部刊物发表了《陈新宇六次致函人民日报谈包产到户》。1961年12月29日,杨木水写了《恢复农村经济顶好的办法是包产到户》一文,并将“万言书”寄给马寅初请他转呈中央。马寅初接文后,专程从北京到嵊县,与杨木水作了交谈,并进行考察,然后亲自将材料送给毛泽东主席。1962年4月20日,冯志来写了《半社会主义论》一文,并亲手将“万言书” 送人民日报和党中央。中央办公厅派戚本禹接见了他,并收下他的报告。他们三人都经历开除公职、判刑的命运,在1979年同年得到平反(《李云河论文集》,第98-102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10月)。


第四次“包产到户”不多说了。需要指出的是,“包产到户”的发源地并不是安徽凤阳小岗村。以县为单位,1956年浙江温州永嘉就有一个县级区域的实践。1978年底,在中央为召开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准备的“36天会议”时段,安徽凤阳小岗诞生了一份为“包产到户” 的生死契约,而浙江台州皂树村在1977年前就已经把地全部分完。昨天已成为昨天。若再去考察发生在昨天的“包产到户”的来龙去脉,可以发现,就特定的历史时期发生的“包产到户” 的劳动组织方式而言,农民远远地跑在中央“红头文件”之前,先行者都曾担当杀头坐牢的风险,几乎是由农民一步步“逼迫” 中央下达“红头文件” 承认“包产到户”的。历史的真实是,在第四次“包产到户”中,1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 还没有认识到“包产到户”的历史真面目;“十一届三中全会” 在批评极左路线的同时, 继续强调用法律保护“人民公社体制”;1979年,国务院在京召开的七省农口和安徽三县负责人会议形成的精神是“不许搞包产到户”;直到1980年9月才在“贫困地区” 为“包产到户” 开了一个口子。“包产到户” 根本不是什么“英明决策”, 也是最不值得替高层“歌功颂德” 的一项由农民自己创造自自选择的历史性政策。“包产到户” 是农民进行着的一场没有硝烟、沒有旌旗的不流血的“造反与起义”的结果?!可惜,直到今天还少有人认识到共和国史上这种带有自发性的“包产到户”所蕴藏的自组织创新的意义?!可以这样说,1978年以后的国家与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创新首先是由农民通过“包产到户”启动的。这是共和国史上农民独立推进东方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一曲悲壮之歌?!


“包产到户” 的实质是农民向着传统的国家之外的自组织系统


的回归。1984年全国发生了“粮食仓容危机”。 农民家里及国家粮仓的粮食多得没地方放,不说有史以来,至少是宋明以来第一次发生!“粮食仓容危机” 在过去是不敢想像的。 “包产到户” 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并不能消亡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关系对生产力的限制和实际劳动过程对生产力的推动的社会基本矛盾,也不能打破工业革命以后农业与工业利益惯性分割的格局。这表明,1984年全国发生的“粮食仓容危机”是农民的自由恋爱式的国家之外的自组织系统在1980年代中期传统惯性力量放大到历朝历代从未有过的历史高度——也就是农民在国家之外的自组织系统的历史潜能得到了空前的释放。而毛泽东时代积累起来的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农业技术革新、农业化肥工业体系成了1980年代中期农民空前释放传统中国国家之外的自组织系统的历史潜能的物质成本。


从1980年9月开始,宏观政策走向是几乎可以用一系列“允许”串联起来:允许“分田到组”、 允许“包田到组”、 允许“包产到户”、 允许“包干到户”、 允许私人开办工商业、允许长途贩运、允许私人购买农机和农副产品加工机具、允许个人外出打工,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允许雇工、允许农民合伙或个人投资兴办仓库、公路、小水电等、允许承包大户(专业户、重点户)、允许合股经营,资金分红、允许资金、技术、劳动力多种形式組合--------在这一系列允许下,中国农民身上所蕴藏的自组织的潜在力量得到空前的暴发——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中国农民将农业的边界一破再破,对农业的定义一改再改,多数农民成为跨越传统农业边界的“两栖农民”, 不少农户成为“多元兼营户”, 相当一批跨越边界的农民,成长为现代企业家。允许“分田到组”、 允许“包田到组”、 允许“包产到户”、 允许“包干到户”、 允许私人开办工商业、允许长途贩运、允许私人购买农机和农副产品加工机具、允许个人外出打工,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允许雇工、允许农民合伙或个人投资兴办仓库、公路、小水电等、允许承包大户(专业户、重点户)、允许合股经营,资金分红、允许资金、技术、劳动力多种形式組合--------在这一系列允许下,中国农民身上所蕴藏的自组织的潜在力量得到空前的暴发——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中国农民将农业的边界一破再破,对农业的定义一改再改,多数农民成为跨越传统农业边界的“两栖农民”, 不少农户成为“多元兼营户”, 相当一批跨越边界的农民,成长为现代企业家。据有关统计,从1952年到1982年的30年,农业劳动力从1.8亿增加到3.4亿;从1985年到2015年的30年,农业劳动力从3.4亿下降到0.92亿。这表明当代中国已成功地实现了农村剩余劳力非农化的转移。据有关统计,当今中国工人阶级2015年4.9亿人,由三个阶层组成,2.8亿农民工,1.8亿城市非国有工人,2684万国企工人。这表明当代中国的城市已被农民包围着,农民工涌进城市,在一些发达地区的城市、集镇外来农民工就超过当地常住人口。另据有关统计,从1952年到1982年的30年,农村人口从5 亿上升到8亿;从1985年到2015年的30年,农村人口从8亿上升到9亿。60年!农业劳动力下降了5成,农村人口却增加了8成!?这又表明,农村又被非农民包围着。历史前进到今天,城市被农民包围着,农村又被非农民包围着,成了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这是共和国史上农民独立推进东方中国走向现代文明时为自己赢得的历史上的一个最好的时期,但距离“彻底解放” 仍路途艰难而遥远!——因为中国农民的历史命运仍然由他人掌握着!?农民正在进行着的一场没有硝烟、沒有旌旗的不流血的“造反与起义”将继续着!?


现代中国史上每到重大的历史转折关头都是按照“农村包围城市”的程序展开的。在中国现代史上,发生过三次“农村包围城市”: 从1927年“八七会议”到1935年1月遵义会议之前,以城市为中心的武装革命遭遇滑铁卢,其后,踏上“农村包围城市” 的武装革命道路;1956年,由农村合作化再到城市工商业的改造的 “农村包围城市”,使当代中国走上社会国家主义道路;1980年代,起由农村“包产到户” 再进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的 “农村包围城市”, 使当代中国的社会国家主义走上国家与社会再造的道路。这充分说明了中国现代化过程,走的是一条以农民充当有机有效载体的独特的道路。这是东方中国与西方现代化过程不同的独特的道路。


可惜,现在还少有人意识到,在近现代化过程中,中国农民是一个具有保守性与革命性的矛盾自我同一体。更少有人意识到第三次“农村包围城市”的直接后果,城市被农民包围着,农村又被非农民包围着,是一个社会国家主义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再造的自组织的创新之源。城市被农民包围着,农村又被非农民包围着,意味着围绕着农业而生存的数千年的农民、农业、农村行将消亡,它的发展极限,将是现代中国的一个全新的起点,尤如一株会开花的植物,从种子萌芽到充分生长,最终会开出鲜艳的花朵一样。到了那时:


——农民就是农业从业者,其主体可以是来自村民,也可以是来自市民以及知识精英。


——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农业将不再是农民的产业,而是国家战略层面的社会大而强的基础产业——在任何时期农业都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农村依然是同城市有别的居民点,但农村将不仅仅是农业从业者农民的居民点,而是一个全社会的最适宜的人居之地;村民不等于农民,农民不都是村民;同样市民不等于工人,而工人并非就是市民。工人可以居住农村成为村民,村民可以居住城市成为市民,社会各阶层都可居住农村成为村民。


当代中国正处在从传统走出传统过程中,只要完成以上三大历史嬗变,国家与社会也就再也不可能逆转倒流回传统了?!


中国现代化过程,这条以农民充当有机有效载体的独特的道路,是以“农村包围城市”环环相扣铺就的。“农村包围城市”不仅仅含有中国现代化过程的起点,而且含有过程、机制、状态的全息。可惜,当今中国,不论是“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呼喊派,还是制度与组织创新与新农村建设派,也不论是在公有制与私有制的阵地战场上,还是未来战略的农村政策研究领域,都没有去从“农村包围城市”寻找中国现代化过程的起点、过程、机制、状态的历史信息,而把农民当无力量的一盘散沙,等于轻估了中国农民潜在力量?!而离开了中国现代化过程以农民充当有机有效载体来谈论的“三农” 问题,不可避免地陷于“头足倒立”的形而上学的幻想或梦境之中?!


本文的目的不是为了提供一个未来战略的具体的农村政策,而是企图提供一个未来战略的思路,行文至此也就差不多了。本文的结束语是:


——中国农民是一个具有保守性与革命性的矛盾自我同一体。正是基于这一点,农民充当了从传统走向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有机有效载体。也正是基于这一点,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起点的改革如同在1950年代,以顺着传统走出传统为出发地, 却倒流回传统目的地,而且把传统惯性力量放大到历朝历代从未有过的历史高度一样。当代中国,正如中国人民大学高王凌教授所说的,是一个“活着的传统”?!所幸的是共和国前三十年复兴了传统国家的组织与自组织,后三十年复兴了传统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共和国六十余年,顺着传统的惯性力量并把它放大到历朝历代从未有过的历史高度,正是靠着这股强大的惯性力量向着具有现代性的国家与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体系迈出了艰难的一步——一个具有现代性的国家与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体系还远未到来——下一个三十年,历史仍然只规定当代人将共和国前三十年所复兴的传统国家的组织与自组体系的力量同后三十年复兴的传统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体系的力量合流,依然是顺着传统走出传统进而是一个具有现代性的国家与社会的组织与自组织体系?!


曲路浚


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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