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光:西方新闻自由悖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22 次 更新时间:2012-02-09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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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光  

西方社会历来将新闻界人物称之为“无冕之王”,并将他们视为与政府、国会、最高法院配合行动的“第四集团”。这些说法由来已久,它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了新闻界的能量和地位,作为简单意义上的“新闻自由”的象征一直为西方社会津津乐道。建筑在理性主义和天赋人权基础上的西方新闻自由主义理论认为,任何人都有权发表言论,而无需政府的同意;媒体的存在目的是知情、娱乐和销售商品;媒体的主要责任是帮助发掘真相,做一个监督社会和政府的“看家狗”。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自由”一方面被冠以“普遍的”、“全民的”口号,甚至是作为一种至高无上的“天赋人权”而自吹自擂;另一方面却由于缺少有效的约束和保障,客观存在着不可避免的令人尴尬的悖论。

新闻自由与保护少数人的权利

西方新闻自由理论认为,新闻与言论的自由体现在多数人的权利、少数人的权利和个人的权利都能获得保障;在一个民主法制社会里,个人发表意见的权利无需获得多数人的批准。西方思想家约翰·密尔曾说过,任何企图压制他人言论的做法都是对他人重要权利的剥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看到这些理论和观念却十分虚弱,不堪一击。1999年,英国广播公司驻贝尔格莱德记者约翰·辛普森以“在报道中未能与政府的口径保持一致”遭到了英国政府的严厉批评,被斥为“没有达到一个老记者‘应有的标准’”。2003年6月5日,《纽约时报》两名高级主编因报道欺诈丑闻而辞职。非常时期更是采取非常干涉。“无国界记者组织”指责伊拉克战争期间驻伊美军频频干涉记者的新闻自由,称干涉次数之多令人震惊。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资深记者彼得·阿内特“只是说了一些自己的感想”就被公司解雇。2004年1月,美国任命的伊临管会对卡塔尔“半岛”电视台发布禁令,禁止该台在1月28日至2月27日期间报道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的活动。由15名美国新闻记者合写的《黑名单》一书中称,美国新闻自由面临危险。该书作者之一,前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和有线新闻电视公司记者克里斯蒂娜·伯耶松在接受《费加罗报》采访时说,当局控制着媒体传播的信息,而记者则变成了当局的“速记员”。更令人吃惊的是,2003年4月8日,竟然发生美军轰炸阿拉伯电视台驻巴格达办事处、造成一名摄影记者当场死亡的严重事件。

新闻自由与客观公正

西方新闻界认定,为了保障新闻自由,新闻媒体必须是一个专业化企业,政治上保持中立,并独立于商业价值。但是,在媒体新闻编辑的实际操作中,任何一家媒体都难以确保其提供的新闻是中立的。比如,一家报纸决定什么新闻上头版、什么新闻不报道,其本身就体现了主编的价值观,表明他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新闻报道“中立”的理论事实上很难在实践中推行。原因有二。一是任何有争议或冲突的新闻报道,总是寻找官员或公众人物的认证,这些人物的声明构成新闻的合法基础。此举的结果是给予这些官员和公众人物(包括商业巨头)极大的议程设置权力,客观上导致他们引导公众关注什么、不关注什么;新闻的这种议程设置功能,使新闻媒体给人一种体制内或主流的感觉。二是在新闻报道中,一条新闻必须挂在一个“新闻钩”(如突发事件、政府的新闻发布或示威抗议等)上才有报道价值,而这种新闻钩的选择往往体现了编辑或记者的立场和价值观。比如,2001年7月意大利热那亚西方8国首脑会议会场外发生10万知识分子、学生、新闻记者和手无寸铁的市民和平抗议全球化的示威游行。军警开枪镇压,一名意大利青年学生被打死。对这场轰轰烈烈的示威,西方媒体的报道却十分吝啬。报道焦点不是放在抗议群众提出的要求和呼声上,而是放在少数抗议者焚烧汽车,并引用警方的话强调被打死的是个吸毒者,以此暗示参加示威人群的不合法性和不值得同情。与此同时,西方媒体却用整版篇幅报道西方首脑们在会上为全球化大唱赞歌的声音。又如,西方主流媒体每天都有关于美军士兵在伊拉克战争中丧身的报道,但我们却很少看到关于战争是如何令伊拉克妇女儿童陷入凄惨境地以及伊拉克人的艰难生活和悲愤情绪的报道。

新闻自由与媒体的经济利益

新闻职业化的发展和强大刺激了新闻公共关系产业的兴起。通过向媒体提供自己需要的新闻稿、安排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公关公司背后已付了钱)、提供一群貌似中立的观众参与谈话节目以及通过制造和包装新闻事件等,老练的公关机构娴熟地按照它们所代表的商业和政治集团的利益塑造着舆论。尽管如此,媒体欢迎这种公关公司的存在,因为它们常常低成本地给媒体带来填补报纸版面或电视栏目的新闻。美国一项调查显示,公共关系公司组织安排的活动和发布的新闻占美国媒体“新闻”内容的40%—70%。这类公关公司不仅给记者带来“新闻”,更会给媒体带来潜在的广告客源。公共关系和广告产业刺激了一个特殊行业即“新闻策划”业的诞生。新闻策划出于两方面需求:一是报纸版面和电视栏目的广告商,二是这些广告客户需要有一批不仅对其产品感兴趣,同时又有购买力的广告读者。因为光靠广告不仅办不成报纸,而且也无法吸引读者,因此,报纸每期需要围绕这些专版策划一些新闻故事。这些新闻故事所依赖的是商业公司,特别是一些大公司。为了拉住和吸引更多的大广告客户,报纸一般是不太愿意开罪这些大公司的。比如,一家每期刊登大量电脑广告的报纸,一般是不会发表不利于微软、英特尔、IBM、SONY等大公司的新闻的,因为那样势必会影响它们的广告收入。

新闻自由与媒体的非政治化

今天,美国的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等,基本上被七八家媒体集团所统治。媒体集团的老板们希望新闻媒体也能像电影、音乐、迪斯尼乐园那样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商业利润。为获得更多的利润,新闻媒体不惜采取裁减记者和编辑人数、关闭海外记者站和大量使用免费公关公司的新闻发布等手段。许多重大的社会问题,如生态环境恶化、人民健康、大学教育质量等由于采访报道成本高,或会引起利益集团的不满而被忽视。美国一位电视主持人指出,“事实上,先不提技术带来的变化,我主持电视节目30年来看到的最大的变化是新闻内容的变化:政治新闻的锐减、消费品新闻和名人新闻的剧增”。美国《优秀新闻研究报告》调查统计1977—1997年20年间《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的头版,ABC、CBS和NBC的晚间黄金新闻节目以及《时代》等刊物后发现,政治新闻从过去每5条中的3条,下降到每5条中的1条;而有关名人的新闻则从过去媒体50条中的1条,上升到每14条中的1条。尽管新闻媒体的首要任务是激发公众对国计民生、社区和国家安全等政治问题的关心,但媒体越来越多地报道无关痛痒的小新闻,热衷于揭秘和小道消息,热衷于煽情性新闻,热衷于报道刺激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财经新闻。20世纪40年代,报纸的财经栏目更多报道的是劳资纠纷和劳工运动,当时,几乎所有报纸都设专职的“劳工记者”。而今天,全美报道劳工的记者不到10人,而且有关工人贫困问题的经济报道几乎销声匿迹;相反,以报道工商企业和它们老板成功故事的“财经新闻”成了主流媒体的主要内容。

由于受媒体背后的这些利益集团的操控,人们要想获得完整真实的信息、完整地表达自己的观点,都受到了限制——或者是被埋葬,或者是被忽视,或者是被曲解。有学者曾乐观地预言,互联网会带来一个真正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网络会打破媒体集团和全球性媒体对新闻流通和信息自由流通的垄断与控制。但是,西方学者最新的研究表明,这样一个网络民主的传播社会远远没有到来。随着网络泡沫的破灭,剩下来的是那些背后拥有强大的商业媒体支撑的网络媒体和网站。网络媒体最终生存下来的力量不仅仅是靠技术,更需要的是经济资本和政治资本。

作者: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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