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同意释放被捕村民,交还薛锦波遗体以及承认村民理事会的合法性,是乌坎事件向着缓和方向发展的转折点。虽然乌坎村民理事会本质上是村民委员会,在法理上仍属于政策范围内的村民自治制度,它的特殊之处在于是在完全不受政府控制的环境下成立的,所以,其合法性得到承认仍可看作是广东官方在中国现行政策范围内的最大诚意,是大环境下的小气候。这一点被很多人赞扬,并希望以此为契机,涌现出无数个乌坎。但是乌坎事件的这个局面,其背后有着微妙的形成机制,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或许可一探究竟。
“工具理性”是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最直接、最重要的渊源是马克斯·韦伯。韦伯将合理性分为两种,即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价值理性更强调动机的纯正和手段的正确;而工具理性则偏重于理性的行动达成目的,强调目的的实现,而忽视价值观。
现实中,中国并非朝鲜式的家天下,也绝非全凭长官意志或裙带任人唯亲,中国仍然有着传统的“上级软性票选”机制。这种机制最常见的体现就是各地GDP的竞争和地方稳定的考察。虽然这种非制度性的上级软性票选,造成官员眼光朝上,滋生出很多包括截访在内的不正常现象,但这些现象其实反而证明了这种上级软性票选机制的存在。
随着经济改革的进行,政治民主发展,意识形态淡化,为了争取民意并最终争取上级软性的票选,官员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和倡导的价值体系,以职位升迁为目标的工具理性取代原教旨的意识形态成为了最大的行为原则。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在当下中国各地看到的意识形态现象,并非忘记了过去极左的意识形态的伤痛,进而去倡导左;也非憧憬民主自由的愿景,而倡导开明,实质上都不是原教旨导向、而是工具理性为导向的意识形态化,目的在于民意,并最终,在于“上级票选”的竞争。所以,这种意识形态是多变的,不稳定的,最终在于利益而非价值观。但是,客观来看,和原教旨意识形态动辄不顾国情民意搞大规模社会实验相比,这种方式不仅依赖上级认同,也还要争取民意,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和西方竞选中向选民许诺具有相似的性质。所以,这种专注于自身利益的工具理性非但不是政治退步,反而是一种政治进步。
而广东今时今日的小气候,正是工具理性之下路径依赖的结果。广东之所以成为开明地区,一方面因为广东得改革开放的风气之先,有着较为发达的经济。更重要的是,当重庆唱红打黑声势浩大之时,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广东就已经“被路径”到了“开明”。当广东被绑定了开明作为竞争纲领之后,路径依赖中广东的工具理性不仅在于民意和舆论,更在于在中国大环境中凸显广东模式的优越,得到更高层次的中国大环境的认可,以此取得竞争优势所以。所以,广东此次展现出来的最大善意和诚意,如果从历史、当前、乃至前段时间的中国的政治形态分析,并不是一个偶然事例,而是一个基于路径依赖的工具理性的选择。
这种局部和部分的开明是突出于中国大环境的,也必然受大环境的制约,并和中国的大现实、大环境产生极其复杂的互动。从朱6点到朱5点的变化,正是这种微妙的体现,既有意识形态的惯性,也有和中国大环境互动中的竞争焦虑。
但是,应该看到,这种工具理性并非如西方政治制度那样扎根在选民,其导向和根基更多的在上级的软性票选,只是中国大环境下的差异化竞争方式,最终以大环境为转移。这也就是说一旦超过一定底线,当工具理性的根基的态度发生改变,地方不能再从这种模式中汲取竞争优势,反而被拖累,那么工具理性的方向也会发生根本转变。所以,最终是局部影响大局,还是大局限制局部,其作用过程可谓步步惊心,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而事情却有着自己的发展规律。开明之下,一个地区的社会政治形态会有着自身的规律。开明意味着管制的放松,广东之前放松对民间组织的管制就是一个典型的现象。随着对舆论、社会组织的宽松,各种言论会纷纷出现,其中,难免有些言论过激而不容于整个中国的大环境;其次,媒体出于资本的规律性,难免喜欢负面新闻,造成越放松、地区负面报道越多的局面,甚至可能造成群体事件的增多。实际上,这些现象的原因不是开明的政治模,而是长久以来积累的矛盾,但在更高层次的中国现实的强烈稳定需求下,不管是过激的言论、负面新闻还是群体事件,都可能引起强烈的反弹,最终造成地区竞争力的下降,形成逆淘汰。
村民理事会长林先生也许清晰的看到这一点,所以,明晰经济诉求、收缩政治性口号,并发出告媒体书。以此,他们在满足自身合法利益诉求的过程中,才能同时为成为广东地区汲取竞争优势的根基,达成双赢。如果接下来的事情继续向这方面发展,乌坎事件,才有可能不仅成为一个阶段性的亮点,而且成为堪比小岗村的历史事件。
但如果舆论过度渲染,并煽动不断复制。一旦各种群体事件的发展超越在中国大环境下广东小气候所带来的空间,不能证明广东的优越性,反而有可能会被归咎到广东模式,证明广东模式的缺陷,为中国大环境所不容。那么,地方官员的工具理性就彻底和民众的诉求分道扬镳。这样就会出现此类结局:对类似事件,政府会更加强硬;广东模式被证明不适合中国;并且,可能进一步影响广东开明模式的发展。最后,逆淘汰发生,开明的被不开明的淘汰,法治被人治淘汰。
其实,20多年前,在中国,已有过一次逆淘汰。
但是,出于媒体、舆论、社会组织的规律,这种整体环境下的局部、部分开明模式被逆淘汰是一个规律性的东西,要想避免这个逆淘汰的发生很难。但也并无全无可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人和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也能起到作用。首先,媒体要有意识的自制,不过,这违反媒体的资本规律,很难。“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说法,也许正是体察到了这种逆淘汰之后的对媒体的一种诉求。二来,则靠民间组织的发展。因为无组织、或弱组织化的群体事件中的群体无意识占主导地位,无法和地方政府有效、理性的沟通,而一个取得群体公认的,票选的民间自治组织则更加理性,所以民间组织非但不是不稳定的根源,反而是稳定根基。此次乌坎村“告村民书”以及一系列作为就证明了这一点,毕竟,中国社会基层的长者比血气方刚的学生和悲情的书生要睿智得多。
顺着这个思路下去,不难发现,乌坎事件在现阶段并不具备可复制性。如果短期内再密集爆发类似事件,都很可能影响中国的大环境,从而使工具理性的根基发生改变,导致逆淘汰再度发生。这对中国整个民主进程和基层自治都不是好事情。所以,那些高歌乌坎,并企盼此为发端继而进展的呼声,即使没有什么目的,也是极为幼稚的。对于这一点,乌坎村民是清醒的,不但在事件之中有意识避免过激的口号,在事件之后,对于广东政府从中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也采取了配合的姿态。广东急于总结“乌坎经验”甚至提出“乌坎模式”,变坏事为好事的急切心态可见一斑,这正是以“汲取竞争优势”为导向的工具理性的典型体现。但这并不是坏事,实际上,政府每汲取一份优势,每总结一次经验,每提出一个类似的“乌坎模式”都会对下一次广东甚至其它地区应对类似事件的方式产生引导和制约。这种路径依赖延伸下去,对中国社会的进步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