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有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改善制度供求关系和供给质量,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才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成功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坦途。
一、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的体制特征
今天的经济学家们用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的三元方程来解释经济增长。但许多实证研究表明,要素积累和生产率的变动很可能只是增长的近似原因,而自然地理、贸易、制度等是更深层次的决定因素,其中制度是影响各经济体收入差距的最主要因素。[1]说到底,经济增长的根源在于发挥公民特别是企业的创造性。在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发展的阶段,由于存在着“后发优势”,技术学习和模仿一定程度上重于技术创新;但到了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发展的阶段,技术创新能力就越来越成为必需。而一个经济体技术创新能力的形成,离不开高质量的制度安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国家之间的竞争,本质上就是制度的竞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其基本制度的缺陷非常明显:
第一,就经济层面而言,主要是要素资源配置的严重不均。以土地要素为例,很多研究发现,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土地改革对经济的高速增长是非常重要的,而之后对于人力资本的投资进一步确保了这种分配的均等化。相反,土地分配的严重不平等,是拉美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因素。在古代美洲,印第安人的土地归村社(公社)所有。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占领美洲后,大肆霸占印第安人的土地,并强迫贩运来的非洲黑人充当奴隶,建立了无数个大庄园,由宗主国白人充当庄园主。拉美各国独立后,这种大地产制一直保留了下来。上世纪20年代以后,拉美各国普遍进行了土改,但这一改革是不成功的。据美洲农业发展委员会的调查,在各国普遍开展土改后的1966年,很大比例的土地仍为大地产主控制。这一比例在阿根廷最低,为37%,在智利、秘鲁最高,达82%。在拉美,绝大多数农民不是没有土地,就是土地少得不足以养活一个家庭。1966年,这样的人占全部农村人口的比重,阿根廷为60%,巴西为68%,智利、哥伦比亚为70%,厄瓜多尔、危地马拉、秘鲁达88%。[2]大量无地又无业的人口不断涌入城市,造成贫困现象在城市地区聚集,形成了所谓“贫困的城市化”。这样,初始的土地分配的不平等,产生了长期而又持久的影响,使那些不利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永久化。传统计划体制也是造成要素资源错配的典型例子。实施计划体制的国家着眼于赶超,往往将大量资源(资金、技术、劳动力)集中在政府手里,配置到国有重工业部门。但这种配置形成生产的低效率和低活力,导致国内需求难以满足,国际竞争难以应对,在经过经济成长初期的快速增长、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便增长乏力,最终落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二战”以后新独立的许多亚非拉国家,都效仿苏联建立起计划体制和庞大的国有部门,但实行二三十年后都不得不改弦更张,更多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第二,就社会层面而言,主要是社会阶层结构的固化和对立。较高的社会流动性是维持长期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只有较高的社会流动性才能保证动态的机会公平,调动社会上所有人的积极性,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努力工作,积极创业和创新。但在一个发展中经济体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初,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往往还没有建立起来,政府还无法扮演一个公平和中立的角色,政府政策通常缺乏前瞻性,一部分精英阶层利用制度和政策的缺陷为自己谋利益,阻碍了社会流动性机制的确立和完善。[3] 一项有关社会流动性的跨国比较研究发现,在秘鲁、智利和巴西,代际受教育程度相关性指数分别高达0.66、0.60和0.59,在印度尼西亚也高达0.55,表明社会垂直流动的机会严重缺乏,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指数一般都在0.40以下,美国最高,也仅为0.46。[4]在拉美国家,缺乏垂直流动的机会,只有军人职业能够给中下层人民提供打破等级藩篱,通向权力、财富与社会特权之路的机会,这是拉美国家军事政变频发的一个重要社会背景。社会阶层结构的长期固化和对立,也是前苏联东欧国家一夜之间发生剧变的重要原因。
第三,就政治层面而言,主要是政治结构的适应性不足和对既得利益的强化,造成相关风险因素不断累积。在“二战”以后几十年间,拉美国家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受到政治不稳定的影响,是政治周期决定了经济周期。在拉美国家,一个可能的场景是“精英治国模式”和“民粹主义模式”的循环:靠军事政变等手段上台的专制政府,用高压手段启动增长,导致不平等扩大,社会紧张加剧。为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采取了更加高压的政策。几个回合后,社会不满达到很高的水平,动乱全面爆发。而由军政府向民选政府过渡后,为了获取政治支持,当政者向民众做出不切实际的福利承诺,但因国内财力有限,普遍采取了对外举债和对内超发货币的政策。随之而来的高通货膨胀使民众的不满不断累积,军事政变又将发生。[5]20世纪80年代后,军事政变退出政治舞台,但政治周期与经济周期的恶性交替依然没有停止。推动东亚经济快速发展的“威权发展模式”,可以看作是对“精英治国模式”的修正。这一模式的特点是:强势而懂经济的领导人;把经济发展当作国家目标、意识形态乃至迷信;有辅助领导人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的技术精英集团;政权的合法性来自经济发展的成功。[6]为打破贫困陷阱,启动快速增长,强势而精明的领导人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描绘发展目标、制定计划和战略、开发人力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扶持中小企业、吸引外资、鼓励出口等。高速增长启动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城市化的扩展、收入差距的扩大、腐败的蔓延等也随之而来,为此政府同时需要采取一系列缓和社会紧张关系的政策。这一模式可以维持几十年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但如果不能顺利实现向更加富有和民主化的社会过渡,社会的动乱和政权的更迭将不可避免,一如印度尼西亚苏哈托政权和菲律宾马科斯政权的结局。
二、中国面临“中等收入陷阱”风险的体制因素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成功实行了土地制度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革开放以来又成功实现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这就决定了中国与已经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面临的体制约束有很大的不同。但居安思危,也要看到,中国也存在着一些有可能影响我们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体制因素。择其要者来说,主要是:
一是国有经济和垄断行业改革不到位。由于传统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虽经过去三十多年的持续改革,中国仍然保留了庞大的国有经济,垄断行业的改革尚未完成。特别是有的行业和领域,政企尚未分开,改革还没有破题。一些国有企业集行政垄断、市场垄断和自然垄断于一身,既抬高了国民经济的运行成本,也抬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成本,损害了全社会的竞争效率和发展活力,已经成为有可能阻滞中国经济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民营中小企业生存环境不断恶化,也与此紧密相关。在医疗、教育、环境、金融、通信、交通等服务领域,行政垄断不仅造成内部激励不足,而且阻碍了外部资源的进入,形成了结构性的扭曲。
二是金融体系相当脆弱。中国金融市场管制过多,发育不足,存在着潜在的系统性风险。第一,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全,场外交易市场至今未能建立起来,直接融资严重不足,企业生产经营主要依靠间接融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第二,中国的银行主要是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民间资本难以进入银行业。银行主要贷款给国有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过于集中。第三,中国实行利率管制,政府确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远低于实际的市场均衡利率,这种利率“双轨制”不仅造成资源的错配,而且导致地下金融“高利贷”泛滥。第四,中国存贷款利差过大,达3个百分点,而发达国家一般只有1个百分点左右。其本质是损害储户的利益来补贴银行等金融机构。第五,中国通过出口大量低附加值产品获得经常项目顺差,通过优惠引资政策形成资本项目顺差,而所积累的外汇储备又主要用于购买美国国债等低收益产品,这意味着一方面以高成本输入资本,另一方面以低收益输出资本,实际上是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第六,由于实行强制结售汇制度,央行不得不投放大量人民币购买外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加剧了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此外,金融监管机构存在职能错位的现象,过多干预甚至参与金融决策过程,导致金融改革创新动力不足,金融监管不力。
三是城乡二元制度尚未根本打破。发展经济学提出的所谓“二元结构”,是指现代工业和传统农业并存。中国的情况是,不仅城乡经济存在差别,更特别的是,城乡社会结构、城乡居民的权利义务被二元化了,而且由一系列的经济、社会、政治体制和政策固定下来。过去的改革开放已经猛烈地冲击了这种二元制度,但其基本的框架依然保留至今。中国“城乡分割”的“制度二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土地制度的城乡二元分割。中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必须经过国家征用,由集体地权变为国有产权,方能用于非农业建设。在征用过程中,土地级差收益主要由城市政府和开发经营主体获得,被征地农民无法分享。第二,公共品供给和公共治理制度的城乡二元分割。城市区域的公共品提供基本上由国家财政负责,而农村地区的公共品提供长期实行“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持为辅”,在很大程度上由农民自己负担。第三,户籍管理和相关制度的城乡二元分割。中国城乡居民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政治权利等诸多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正是由于户籍管理制度的存在,造成了“农民工”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介于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庞大边缘群体。而“二代农民工”的出现, 表明中国出现了社会阶层固化的苗头。2000年之后,中国代际之间收入的相关性在上升,社会流动性在下降。[7]近20年来,中国城镇和农村家庭学生的教育机会差距也出现了逐步扩大趋势。在重点高校中,农村学生的比例不断下降。[8]目前社会上所关注的“富二代”、“官二代”现象,反映的是人民对社会流动性减弱趋势的担心。
四是收入分配制度有失公平。从初次分配环节看,政府和企业收入占比不断提高,挤占了居民收入的份额。1995-2007年,政府收入比重提高了4.0个百分点,企业收入比重提高了1.6个百分点,居民收入比重下降了5.6个百分点。劳动者报酬占比从1990年的53.4%持续下降到2007年的39.74%,远远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如美国(55.81%)、英国(54.5%)、瑞士(62.4%)、德国(48.8%)、韩国(45.4%),也低于一些新兴经济体和转轨国家如南非(68.25%)、俄罗斯(44.55%)以及巴西(40.91%),[9]甚至低于拉丁美洲、中东和北非等地的平均水平(40%左右)[10]。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非常突出。在再分配环节,对于灰色收入、非法收入等的约束不力,对弱质产业和弱势群体的保障不力,对高收入调节不力,造成了过大的收入差距和过高的财产差别。
五是政府职能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我们从传统计划体制下继承的是具有“父爱主义”倾向的“全能政府”。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经济调节“越位”、市场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突出。特别是各级政府直接干预经济活动,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影响:投资和经营决策与市场真实情况相差甚远;成本约束机制不健全;风险无人承担;持续地侵蚀和破坏市场机制。这种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模式,还是在高度分权的背景下形成的,所以有五级或六级的政府主体在同时活动,地方政府“法团化”或“公司化”的现象十分明显,[11]这也导致政府与政府之间的竞争明显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既包揽公共品的生产,又通过政府规制、行政审批、歧视性税收和财政补贴等非中性制度壁垒,保护国有公共部门在公共品领域中的“垂直一体化”垄断,并由此衍生出公共部门规模过大、激励不足、压力不够、活动效率低下以及公共品供给不足、质量不高乃至寻租腐败等一系列问题。
三、出路何在:转型发展和制度创新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成功地实现了从低收入经济体向中等收入经济体的转变。这一成就的取得,有赖于持续不断的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展望未来,要成功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向高收入经济体,必须实现向创新型国家的转型,这就需要加快推进全方位的制度创新:
一是更充分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做到微观竞争起点公平,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价格市场决定,政府调控适应市场规律而不是扭曲市场规律。为此,要逐步理顺煤电油气水和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完善重要商品、服务、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各类要素市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和垄断行业的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推进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尽快打破行政性垄断;分离垄断行业中的自然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推向市场;优化对自然垄断业务的监管,在保持国家必要控制力的前提下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三是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处理好金融改革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以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为重点,完善金融调控和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深化金融机构改革,积极发展各类中小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
四是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以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着力改变城乡分治的规划管理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资本和劳动力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建立健全推动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升大中城市的功能服务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城市辐射力和带动力。消除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同时创造条件,让尽可能多的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市民”。要允许那些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和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自愿基础上获得所在城市的市民身份,享受与城市其他居民同样的教育、医疗、住房与社会保障服务。通过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居民收入的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按照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六是加快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加快政企、政资、政事和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调整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行政层级,提高政府效能。调整中央地方关系,应按照管理复杂性、受益范围激励相容等原则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能,并通过税制和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保证这些职能有相应得财力支撑。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此同时,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此外,要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民主制度建设,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通过各方面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
(注:经作者同意,会务组对原文有所删减。)
[1]参见Rodrik,D., Subramanian, A. and Trebbi, F. 2004. “Institutions Rule: The Primacy of Institutuions over Geography and Integration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Journal of Economic Growth 9, pp.131-165.
[2] 参见保罗·哈里森:《第三世界——苦难、曲折、希望》,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105页。
[3] 参见蔡洪滨:《中国经济转型与社会流动性》,《比较》第53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年版。
[4] Hertz, Tom, Jayasundera, Tamara, Piraino, Selcuk, Sibel, Smith, Nicole and Verashchagnia, Alina.“The Inheritance of Educational Inequality: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and Fifty-Year Trends.” The B.E. Journal of Economic Analyssi & Policy, 2007, 7(2), Article 10.
[5] Huntington, Samuel P., and Joan M. Nelson, No Easy Choice: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6] 参见大野健一:《东亚的经济增长和政治发展:从威权发展模式到民主发展模式的过渡》,载青木昌彦、吴敬琏编:《从威权到民主:可持续发展的政治经济学》,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
[7] Khor, Niny and Pencavel, John. “Evolution of Income Mobilit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991-2002.” Asia Development Bank Working Paper Series, No.204, June 2010.
[8] 杨东平:《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9] 参见《中国行业收入差距扩大至15倍,跃居世界首位》,华商网,http://news.ccvic.com/shehui/gnyw/2011/0210/3862.shtml.
[10] 参见曾忠禄:《效率与公平:澳门劳动报酬问题研究》,载郝雨凡、吴志良、林广志编:《澳门蓝皮书:澳门经济社会发展报告》。
[11] 参见Jean Oi,1992,“Fiscal Reform and the Economic Foundations of Local State Corporatism in China”,World Politics, Vol. 45, No. 1(October), pp. 99—126;以及Jean Oi, 1999, Rural China Takes Off: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Economic Reform,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