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如何理解马英九首提“二岸和平协议”的言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62 次 更新时间:2011-11-03 10:29

进入专题: 台海政治  

丁礼庭  

马英九在2011年10月17日第无场“黄金十年系列记者会”上,首先提出了:“十年内要满足三个条件下两岸才能签订和平协议。……马英九提出三个前提,一是民意高度支持,二是台湾确实需要,三是台立法机构监督。”[1]

虽然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在例行的记者招待回上答记者问时对此言论持赞同意见:“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符合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是我们多年来的主张,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然前景。希望两岸为此加强交流,增进互信,逐步创造条件。”[2]但最后一句:“不应该允许任何政治势力借机进行政治炒作,捞取政治利益。”是否暗喻马英九“捞取‘选举’资本。”却不得而知,但确实引起了人们许多遐想。[3]

但大陆的主流学术界,确实对马英九对“二岸和平协议”的相关言论提出了不少质疑。如:“媒体分析认为,马英九设置这么多前提条件,说明他暂时没有签和平协议的考虑。”[4]“胡六点中的第一点对两岸的认知是,胡锦涛说,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胡并说‘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胡锦涛的说法,已经将大陆的终极统一目标,明白清楚的标示而出。明显与马英九所揭示的‘不统、不独、不武’政策完全不同。这是大陆对马此次的‘和平协议’论调,相当程度的刻意低调冷淡处理的关键原由之一。此外,第六点里,胡表示,‘海峡两岸中国人有责任共同终结两岸敌对的历史’,‘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然而马英九表示,他上任三年多以来,推动两岸关系最主要的法律架构,就是在‘中华民国宪法’下,以‘不统、不独、不武’原则维护台海现状,并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马胡的说法,明显不同在于:胡坚持‘一个中国’原则,马强调‘一中各表’;胡坚持‘国家统一’,马宣示‘不统、不独、不武’,也就是胡锦涛已清楚指出,两岸关系是内战遗留的问题,和平协议是为结束这个内战造成的敌对状态,而谋致一个和平发展的框架,但马英九坚持的是在‘中华民国宪法’之下,维护台海现状,推动两岸和平发展。马胡二人的说法和坚持,确实是不同与互异的。这是此次马抛出‘和平协议’大陆还在观望与思考的理由所在。”[5]

更严厉的口气出现在上书同一篇文章中:“马这个‘公投说’,对大陆而言,是极为不能接受与认同的严厉说法。对此,中国评论新闻通讯社罕见在第一时间即发表评论文章指出:第一,这与国共共识中的和平协议内涵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像。第二,这与拒绝最终统一,长期维护两岸分裂,也就是和平分裂的主张越来越像。第三,这与民进党用公投方式推动台独的意图越来越趋同,台独与独台主张越来越分不清楚。”[6]

  “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昨天刊文,讽刺马英九的‘和平协议说’未平,‘公投表决说’又起,表态简直是冰火两重天。……迹象显示,虽然大陆领导人也曾多次倡议两岸签订和平协议,但马英九从提出和平协议到提出公投的变化,已引起大陆质疑;大陆更警惕马式和平协议是将两岸分裂固定化,官方媒体的文章清楚表明马英九的提议在大陆碰了钉子。……马英九自己喊出公投主张后,又陷入作茧自缚、骑虎难下的窘境。……马英九在协议前提设下了种种防火线,预留踩刹车空间,他所提出的两岸和平协议有‘变味之虞’。……‘公投说’已将协议往隐含民粹的道路推进……如果台湾人民公投通过了一个北京无法接受的和平协议版本,还会有和平协议吗?……如果马式和平协议真的变了味,根本不可能得到大陆的理解与支持,并不点名对马英九表态:‘大陆绝对不会牺牲一个中国、九二共识的原则去成全某些人。’”[7]

综上所述,这些主流学者对马英九的质疑主要地可以归纳为几个要点:一是,这是马英九的选举语言,是在捞取选举资本。二是,马英九的和平协议是建立在“不统、不独、不武”基础上的,其实质是“和平地永不统一”。也就是怀疑马英九对“二岸统一”的诚意。三是:马英九的“公投说”是向民进党的观点倒退,是为“二岸统一”制造障碍、制造麻烦。四是,马英九的二岸政策,和大陆官方的政策存在明显分歧。因此,大陆不可能,也无法接受马英九的二岸政策,确切地说是不能接受马英九的“二岸和平统一”政策。

现在我来逐一地分析这些质疑。

第一,毫无问题,马英九在选举的关键时刻抛出这个话题,就是为了“捞取选举资本”,但是,马英九这样做同样是无可指质的,不存在任何法律和道德方面的欠缺的。因为这些言论符合马英九的一贯政策,他既没有虚情假意、标新立异地说假话骗取选票,也没有夸海口、说大话,说一些不着边际的空话。所有这些话,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大陆方面认可,马英九是既有能力,也有诚意对台湾民众兑现的。

第二,马英九的“不统、不独、不武”和签订“二岸和平协议”、甚至是“和平统一”的目标确实是有分歧、有矛盾、不可能同时兑现这二大政策和承诺的。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二大政策对应不同的时间阶段,把“不统、不独、不武”的政策对应为暂时的,在二岸和平统一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暂时的的权宜之策,一旦时机成熟就应该转换为二岸和平统一的政策,就应该是顺理顺章的。所以,我们不能对马英九的言论断章取义,因为马英九从来没有把这二大政策放在一个前提下、放在一个环境中来论述。我们应该全面地分析马英九是“分别”在什么不同情况下、什么不同环境条件下说“不统、不独、不武”和签订“二岸和平协议”的。

至少我个人认为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可以怀疑马英九“二岸和平统一”的诚意。在台湾,对二岸统一的问题,确实是存在族群分歧的,至少对原住民来说,二岸统一的意愿确实并不强烈,甚至可以说对原住民来说“统一”只是一种“利益”的考量。而对于从大陆迁居台湾的群体来说,都存在着一种“根”的认同。“落叶归根”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所以,对普通的大陆迁居台湾的后裔来说,二岸和平统一都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寻根”和“落叶归根”的愿望和期盼。

对马英九本人来说,还有更深的二层意义。一是父辈的嘱托和遗愿。大家都知道,马英九的父亲马鹤凌先生是把二岸统一的意愿和期盼:“化独渐统、振兴中国”刻在了自己“骨灰罐”上的。大家应该明白,这是一种何等强烈的“统一”愿望、期盼和遗愿、嘱托啊!二是,作为一个政治家,马英九支持统一还有二大理由,除了国民党60多年来“光复大陆”的党训之外,(虽然“光复大陆”和“和平统一”还存在某种差异,但体现一个中国的基础是相同的。)另一个更“理性自私”的理由:作为一个政治家,应该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哪位政治家真的能够实现祖国统一的大业,那可是一种可以“青史留名”的历史功勋。而“青史留名”的结果,对任何一个政治家都应该是“梦寐以求”的人生目标!所以,如果历史真的惠顾马英九,给予他能够实现二岸和平统一的“机会”,马英九是绝对不会轻易地放弃这种“青史留名”的机会的,一定会努力实现和平统一的伟大事业的。所以,我们是没有足够的理由来怀疑和担心马英九“和平统一”的诚意的。

再来同时解答第三、地四个质疑:不错,马英九的“二岸和平统一”的政策和理念,和大陆官方的政策确实不同,存在明显的分歧。分歧主要地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因为二岸现实制度上的本质不同而产生的不同的程序。二是,二岸对“九二共识”本身就存在着不同的解释。三是,在怎样的体制下才能够统一的认识不同。

正是由于二岸的现实制度不同,所以,大陆的主流学者谴责马英九的“公投说”是为二岸和平统一制造障碍和麻烦,实在是无稽之谈!要知道,在民主体制下,要改变一个“国家”(虽然大陆不承认中华民国是合法的国家,但对台湾民众来说,实实在在是自己的国家。)的“政体”,“公投”应该是不可避免的程序和环节。在台湾的现实制度中,可以说,没有“公投”的支持,马英九根本就不可能有“权力”来签署“和平协议”和“统一的协议”。如果大陆官方或者主流学者认为“公投”是“和平协议”和“和平统一”的障碍和麻烦,那么这不是马英九在制造障碍和麻烦,而是台湾制度上就客观存在的,无法逾越的障碍和麻烦。

其次,我虽然手头上没有“九二共识”的原始文本,但从正常的政治逻辑来分析,甚至可以说,在事实认同上,除了大陆的一相情愿,全世界都明白“九二共识”的完整表述应该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就是中美三个和建交有关的公报,都是这个概念,即是“一中各表”。所以,几乎所有的台湾民众,(大约除了李傲先生之外)都认为“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不信的话,可以委托第三方做民调,看看有多少台湾民众会认为“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一种各表”是“九二共识”的原本含义,不是马英九个人和台湾官方制造的“新障碍”和“新麻烦”。关于这一点,大陆的老百姓不了解客观事实可以理解,但作为主流学者,在这个问题上“装糊涂”,到是确确实实、实实在在地在制造二岸关系的“新障碍”和“新麻烦”。

最后,对二岸应该在怎样的政治制度下统一,确实是横在二岸中间不可逾越的障碍。不管是台湾老百姓,还是主张和平统一的国民党,(民进党就不用说了,根本连一个中国的九二公识都不承认。)在“民主制度”下和平统一,可以说是一条不可退让的“底线”。任何台湾公民,不管是官还是民,都不可能同意在大陆现有的集权制度下统一,那样不叫“统一”,确切地应该是“香港式”的“回归”。知道台湾人,不管是官还是民,最害怕的是什么?就是台湾被大陆“一口吞了”,而在现有集权体制下的“香港式”的回归,就是这种被大陆“一口吞了”的模式,就是一种不公平的统一,“集权制度”的本质就是不公平的权利。这是任何一个台湾人都不可能容忍的。只要是在民主的政治制度下,尽管是二千万对十三亿,那也是公平的、平等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公平和平等的。所以,只要真的想“和平统一”就只有“在民主制度下统一”的唯一出路。

所以,大陆官方在制定“和平统一”的基本国策时,在把“寄希望于台湾民众”和“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就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作为二岸和平统一的基本国策时,就应该明白台湾民众的这个不可退让的“底线”,如果没有做好台湾民众提出“在怎样的政治制度下统一”的谈判条件的准备,想当然地认为台湾民众会认同在集权体制下的“香港式”的回归,那就应该是大陆决策者的失误,是一种不了解台湾地情、民情的失误。

问题是即使真的存在这种失误,也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因为不管大陆官方怎样决策,“二岸统一”原本就只存在“在民主制度下和平统一”的唯一出路,根本就不可能有其他出路和其他选择。甚至可以说,在21世纪的今天,已经不可能存在“武力解放”的任何可能,就算是以遏止“军售”来达到武力上的绝对优势,联合国和国际势力也不可能容忍什么“武力解放”!请不要拿国家主权来说事,一旦真的打起来,就绝对不是国家内部的事务了。打个比方说——难道“家庭暴力”是无关国家法制的“家庭事务”吗?中国外交部应该明白在2005年,因为卢旺达种族残杀事件,联合国曾经有过一个“保护责任”的决议。具体地说,就是全世界都认为“人权大于主权”,当某个国家用武力大规模镇压某一群体造成巨大伤亡时,国际社会,包括联合国,有责任保护该国民众的安全。当时中国并没有行使“五常”的否决权利,投反对票来否决这个决议,说明中国政府支持和同意这个决议。中国政府应该头脑清醒地、明智地考虑清楚,这个决议和“武力解放”到底有没有关联,以及如果大陆真的发动“武力解放”,国际社会可能会有什么反应。当然如果台湾当局作出“台独”决定,那当然就该当别论,大陆动武也应该可以算是“出师有因”!

至于上面文章中说的马英九主张“在中华民国宪法下统一”的言论,不知道马英九是在什么场合说的。但我知道马英九的一贯主张是在“政治民主的制度下统一”,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如果“在中华民国宪法下统一”确实是马英九的原话,那是确实有问题的。但我们也可以把他认同为“一中各表”和台湾方面“和平统一”的“谈判条件”。大陆官方不是说过:“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就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吗。所以即使马英九真说过这话,也没有超越大陆的政策底线。但按常识来说,马英九应该明白大陆的人民,无论是民、还是官,都不可能同意这个“在中华民国宪法下统一”的条件的。这和台湾民众不可能同意在集权制度下统一是同样的道理。

还是那句老话:“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当然也是“二岸和平统一”的唯一出路。即使马英九真的是真诚地支持“二岸和平统一”,他也只能做好台湾方面的工作,努力使大多数台湾民众支持“二岸和平统一”,也就是努力使“二岸和平协议”和“二岸和平统一”能够顺利地得到“公投”支持。但他对中国大陆的政治体制改革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作为。所以,他能做的就只能是“等”,在条件不成熟时,也只能暂时推出“不统、不独、不武”的政策,这也是无可非议的权宜之策。

2011年10月31日星期一

[1]、[4]:《马英九公布两岸签署和平协议三大条件》http://news.ifeng.com/taiwan/3/detail_2011_10/18/9934464_0.shtml?_from_ralated

[2]、[3]:《国台办回应马英九商签两岸和平协议言论(实录)》http://news.sina.com.cn/c/2011-10-26/121223365551.shtml

[5]、[6]:李华球:《大陆冷观马英九两岸和平协议》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16657

[7]:韩咏红:《大陆官媒炮轰马英九公投说》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16898

    进入专题: 台海政治  

本文责编: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台湾研究专题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45976.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