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斌:走向学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57 次 更新时间:2011-07-1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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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斌  

《社会科学战线》编辑为“学术名家”栏目前来约稿,说是邴正院长多次美荐。为“学术名家”撰稿,鄙人岂敢。但2008年在长春市开社会学年会期间,邴院长又郑重其事说起此事,我开始觉得这是一项任务了。虽惴惴不安,但不如从命完成任务。说是学术传记不如说是有关学术的一点做法和想法。

一、走上学术之路

说起今天所从事的学术,实际上是从上大学之后不经意中开始的。1977年恢复高考,我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当时哲学是显学,北京大学哲学系更是“名满天下”。我这个出身农民家庭的人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自然很兴奋。但是后来发现不但老师们都是大家,而且周围的同学也甚有思想。同班同学或谈黑格尔的精神分析学,或谈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或钟情于儒道之论,或深究于宋明理学。另外,在改革开放、思想解放之初,同学们在政治哲学、中国改革道路方面的见解,使我感到自己学识的浅薄和见解之狭窄。在这种背景下,我有点失去自信。但是我有点清醒的是,就我那点知识,很难在哲学史、哲学理论方面做什么,于是,我尝试寻找自己可能的方向。依仗着我自以为还有点数学方面的底子,在一些同学的支持下,我先向自然辩证法方向探索出路。但是这要学习较高级的高等数学(哲学系学的数学是4级,可以算普及级)和自然科学知识。借着北京大学没人管听课,我去心理系(属于理科)听他们的数学课和线性代数课。我有幸得到了心理系我的“小老乡”的帮助。但是让我汗颜的是,我独立完成的作业题做对的不到一半,这对我是一种打击。但我没有很好的退路———其他可选择的路。为了寻找未来的出路,我还去旁听了“有机化学”,还看了“物理学”和“高能物理”。不过,一次同学之间的随便谈话震惊了我,这位同学问我将来“搞什么”(即从事哪方面的学术研究)。对于我来说,“搞什么”好像是要做什么大事了,但我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可能我就不是一个有雄心、立志做大事的人。

社会学恢复重建之后,我们的同学中开始传阅一些社会学的资料。一些同学对社会学表现出较大的热情,我在阅读这些资料时也受到感染。1980年底北京大学为了筹建社会学专业,在大学文科三年级学生中选人去南开大学社会学专业班学习,不少同学报名,我也随着报了名,最后我被选中了(后来听说是因为我的数学成绩比较好而沾了光)。这样我就不知不觉地进了后来被称为“黄埔一期”的南开社会学班,并改变了我的人生方向。

在南开的一年(1982年2月至12月)是十分紧张而充实的一年。在这里我们了解了一门新学科,也认识了一批著名社会学家,并成为他们的学生。在费孝通先生的主持下,当时国内社会学、人类学方面的几乎所有著名学者都来该班讲课。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劳(P·Blau)、美籍华裔社会学家林南等为我们系统传授社会学知识。社会学主要流派,现在仍流行的社会网研究当时都讲过了。由于这个班被确定为未来各校社会学的师资班,大家的基础都比较扎实,学习能力又比较强,所以整个班级学习气氛十分强烈,成效也十分明显。后来该班成员在我国社会学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可以说明当时开办这一专业班的正确。年底,该班结束,我回到北京大学参加毕业分配, 1982年2月留校进入国际政治系社会学教研室。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我又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读硕士。三年的研究生学习应该说得到了费孝通教授的真传,雷洁琼教授作为导师对我的学术成长影响很大,袁方教授既是系主任,又给我们上课。经过这三年,我的人生道路、学术方向、治学风格基本确立下来,开始真正走上学术之路。接下来我一直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任教。

二、科学主义或实质主义

在社会学中一直存在着方法论之争,主要是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和反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我们在这两种方法论及其争论的影响下,自觉不自觉地开始了自己的研究。记得费先生在给我们上课时讲到做学问,说他的研究方法与陈达、袁方教授不同。实际上,袁方教授及其老师陈达的治学方法是实证主义的思路,是用数字说话。而费先生主要是社会人类学方法,他是从实质上来理解、认识社会学现象。我把这两种做学问的方法称之为科学主义和实质主义。雷洁琼教授在美国南加州大学接受严格的社会学训练,她基本上是崇尚实证主义的。

我的独立社会学研究是我的硕士论文。1983年中央在全国农村大力推进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当时我亲身参加了这一过程(代表我们家抓阄分得承包地和部分农具),之后我又在寒暑假期间与全家一起,参加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活动。我亲自参加和目睹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包括家庭之间关系的变化,集体经济的解体,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在学校里,费先生给我们讲了一学期的《生育制度》,自然离不开对《乡土中国》的分析。我觉得这一切离我很近,所以决定研究农村社会学。研究生选导师,我有幸拜在雷先生门下,她的专长是婚姻家庭研究,所以我的学位论文是研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变化。论文在方法上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观察体验的方法。全部资料来自于我1984年在我的家乡———河北省交河县几个村庄所做的问卷调查、访谈和观察。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基本观点与我对农村变迁的直觉高度一致。实际上,当时是我有了对农村变化的初步认识之后才决定做问卷调查的,问卷资料支持和丰富了我的看法。所以这里是实证方法与定性研究的结合。在论文的观点上基本上是质感在主导,在对观点的支持上数据资料发挥着重要作用。前者是我说的实质主义,后者是科学主义。多年来,我一直按照这种方法进行学术研究。我不擅长在大量数据中去提炼命题和观点,而习惯于先有了对事物的基本认识,然后再用更多资料来验证。我觉得这样能使研究有观点,也有科学的资料支持。在这方面,生活经验、对社会现象的洞察力对于一项研究的成功是有决定意义的,当然科学方法和资料的支持也很重要。

三、学术兴趣与基本观点

多年来,本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在研究中也初步形成了一些观点。现不避浅陋叙述如下。

1·农村社会学研究

农村社会学研究来自于我的人生经历、农村社会发生的巨大变迁和我的责任感,这是我最感兴趣的研究领域。改革以来农村发生的巨大变迁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良好机遇。长期的农村生活经验也使我觉得自己有资格进入中国社会学的研究队伍。同时,农村改革给农民带来的甘苦、对农村社会秩序的影响也时时刺激着我的社会学情怀。

如上所述,以作硕士论文为基础的研究是我的第一项正式的社会学研究。论文的浓缩部分以《经济体制改革对农村社会关系的影响》为题发表在《北京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它论证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的经济理性对农村家庭合作关系、亲属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影响。这是一种现实的揭示,而其理论上的观照则是费先生的“差序格局”理论。这篇论文后来得到了同行们的肯定,也成为我观察农村社会关系的一个基本视角。实际上,后来我参加雷先生主持的国家课题,在其主要成果《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婚姻家庭的新变化》(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4年。雷先生1999年以此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中也阐述了类似观点。在后来对中国社会关系、中国人社会行动特征的研究中,我遵循并进一步发挥了这种观点(见《多元嵌套结构下的情理行动》,《学海》2009年第1期)。

农村集体的解组激起了我的多种感情。农村治理不力、基层秩序混乱、社会凝聚力的日渐衰弱不得不引起社会学者的关注。说实在的,对于农村发展本人有一种深切关怀,即希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村发展的组织依托》(《北京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反映了我的这种想法,而《村干部的边际地位与行为分析》(《社会学研究》1991年第4期)指出了在改革背景下村干部的角色困境及其原因,表现出对农村治理状况的不安。《管理区干部和村干部的互动过程与行为》(《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3期)、《共事依赖:乡—村干部关系的一种模式》(载王汉生主编《农村基层政权运行与村民自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年)、《村干部权力竞争解释模型之比较》(《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从基层干部的角度分析农村基层组织和秩序问题。读过这些文章的同人会发现,这些研究并没有将问题完全归咎于基层干部个人,而是更多地讨论了这一现象背后的制度原因。《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制度分析》(《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5期)直接指出制度因素(政策未被正确理解)造成的后果。

从农村社会关系结构到农村发展问题,是本人研究农村问题的自然延伸。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农村发展的被冷落却令人不安。《中国农村发展的困局》(载《世纪大讲堂》第一辑,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2年)本来是应凤凰卫视之邀做的一次讲演,在讲演中我对加入世贸组织后农村发展的前景表示了某种担忧。这个节目在香港播出后,引起了一些香港朋友对我的可能处境的担忧,其中的观点则得到了朋友们的支持。那是我的真实想法。2003年之后,多年被忘却的农村问题重新进入中央政策的视野,于是全国立即掀起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但是,一旦变成运动,就不免泥沙俱下,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略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结构》(《北京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表示了这种担心,也阐述了理想的新农村建设运动。农村问题是我最关心的研究领域,我的文章中有不少批判,也有一些理想主义的见解。但是我想说,对那些与农村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实践和政策的关注(不论是赞扬还是批评)都是有事实可依的。在每一篇文章背后,都有我对不发达农村实际的了解。至少,来自我的家乡和亲友们反映的情况成为我分析问题的事实基础,在这里,体现的亦然是实质主义。

我对农村有天然的亲近感,对城市却觉得陌生。但是身处城市又不能总不研究它。有一次在向费先生求教城市社区研究时他对我说:我们也要进城了。后来,雷先生主持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八五”重点项目,她作为主编,我作为执行主编出版了《转型中的城市基层社区组织》(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年)。这本书后来获得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表明我开始进城了。但是我对城市一直有一种莫名的陌生感。

2·社会工作研究

在雷洁琼、袁方等著名学者的大力倡导下,我国恢复了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北京大学也成为首批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的学校。没想到,重建该专业的责任会落到我头上,而且至今我进入该领域已20多年。社会工作是一个强调实务的学科和领域,我没学过社会工作专业,只能做些研究工作,从另一个方面推动社会工作学科和实务在中国的发展。20年来,我在这方面所做的是通过研究来论证、说明我国社会工作及教育的发展道路。这些研究的开展得益于我的社会学理论基础和研究风格。在一个缺乏社会工作实践经验、并与西方有迥然不同政治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的国家,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谈何容易。20多年来,我在这方面所做的主要研究工作是说明:我国为什么要发展社会工作,发展什么样的社会工作和怎样发展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教育的国际通则与我们的选择》(载《90年代的中国社会工作的理论研讨会论文集》,《社会工作研究》增刊, 1993年)是我发表的第一篇有观点的关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方向的论文,它指出我国的社会工作学科要遵循国际通则,要注重本国国情。实际上这篇文章对发展经验主义的社会工作提出了不同看法,文中的观点也成为高校系统建设社会工作学科的参考思路。1994年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筹)与亚太区社会工作教育协会联合在北京大学召开学术研讨会,我被确定为中方主旨报告人。为此我花了很多时间写了一篇文章——— 《中国社会工作的经验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这篇文章第一次对我国以往的社会服务,特别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服务做了总结,提出了“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的概念,指出了它的特征,也说明中国社会工作要走向专业化之路。“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是一个原创概念,是我根据我国实际、并对照国际上的专业社会工作大着胆子提出的。好在这一概括和论述得到了社会工作界比较广泛的认同,提出的发展策略也在一定程度上被付诸实践。专业社会工作是舶来品,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的作用又在衰减,所以必须将两种经验结合起来。为此,我做了两个方面的研究工作:一方面研究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另一方面研究本土社会工作的经验。这方面的主要文章有:《我国诸社会工作之内涵及其比较分析》(《中国社会工作》1998年第1期)、 《试论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浙江学刊》2001年第2期)、《中国社会的求—助关系》(《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4期)。

为了使中国的社会工作能尽快立起来,我尽量拿出时间在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的建设上做工作。由于社会工作学术队伍没有建立起来,所以这方面工作的推进充满困难。我尽量把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引入社会工作领域,并结合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实践进行论述。在这方面,《混合福利制度与弱势群体社会资本的发展》(载王思斌主编《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一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年)和《底层贫弱群体接受帮助行为的理论分析》(载王思斌主编《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四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年)是花了时间和精力的,在概念和理论上也试图创新。在发展社会工作的过程中,既不拘泥于国外社会工作的已有理论,又不简单地排斥国际经验,而是立足我国实际,着眼于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建构社会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我认为作为一个学者有责任在理论上对此作出说明。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发展社会工作成为政府和学术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我撰写了《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和本刊发表的《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等文章,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并表明了我的一贯思想。可以说, 20年来我在社会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一方面是与政府等多方合作实际推动它的发展,另一方面就是对社会工作的发展作出理论论证。当然,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是社会工作同人共同努力的结果。

3·社会政策研究

社会政策研究在我国兴起较晚,但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推进,社会政策研究必然被提上议事日程。我没有专门学过社会政策,但是对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的研究后来拓展到社会政策领域,225走向学术?

并对此甚感兴趣。我关于社会政策研究的第一篇文章是《当前我国社会变迁中的社会政策》(《中国社会保险》1998年第1期),这是为庆祝香港社会福利署成立15周年而做的一个讲演。我对社会政策的关注一方面来自对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以来社会公平和民生遭受的挫折,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初见端倪的社会政策的快速发展,而这些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直接相关。《略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6期)指出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标的偏差,《我国社会政策的弱势性及其转变》(《学海》2006年第6期)则指出了社会政策滞后和失衡的制度原因。2003年以来,面对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民生问题被提到重要地位,接着连续集中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政策,社会政策的发展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基于此,我在《社会政策时代与政府社会政策能力建设》(《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中指出中国将会迎来“社会政策时代”,并对社会政策时代的特征、我国发展社会政策的必然性进行论述,这在社会政策学界产生了一定影响。

实际上,我国的社会政策是落后的,一方面表现为缺乏必要的社会政策及社会政策滞后,另一方面则是社会政策执行存在严重问题。《社会政策实施与社会工作的发展》(《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指出了社会政策实施中的偏离问题,强调在社会政策实施中要引入社会工作,以保障政策目标的达成。而《我国城市社会福利服务的弱可获得性及其发展》(《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1期)则通过分析社会福利服务中的具体问题来倡导社会政策制度建设,倡导通过发展社会工作促进社会福利服务的发展。促进民生,解决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问题,使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是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追求。《我国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建构》(《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以政府的某些前瞻性想法为基础,阐述了我对发展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想法。

篇幅有限,不容赘述。回顾20多年来的学术历程,我基本上是面对我国急剧的社会变迁、特别是社会问题而作出学术上的回应。我的文章基本上是针对现实问题进行的理论分析和概括。我的学术活动是与社会现实紧密相连的,是为现实而学问,而在用学术形式表达社会责任感时也会显露出理想主义的思绪。学术应该是这样的吗?

作者简介:王思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主要从事社会政策、社会工作、组织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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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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