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斌:我国农村的分化性发展与张力性整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95 次 更新时间:2019-01-26 20:08

进入专题: 社会分化迁   农村分化  

王思斌  


摘要: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民经营的自主化,农村劳动者参与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系,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分化,农村呈现出分化性发展的特点。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社会整合包含着众多矛盾,具有张力性整合的特征。把农村放入城乡关系中进行分析对于理解中国的社会变迁具有一定启发。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使农村分化与整合相适应,需要在城乡一体化的思路下提高农村的能力和地位。


关键词:中国社会变迁;农村的分化性发展;农村的张力性整合


一、农村社会视角下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社会变迁之概观


从1978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算起,至今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四十年。四十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是一个全面、深刻、持续的社会变迁过程。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也是一个社会结构发生复杂分化、社会组织方式和格局多元化、社会问题不断解决和再生、社会发展成果积累和再探索的过程。1994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课题组的题为《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的文章从社会学的角度指出,改革开放15年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最根本变化是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的转变,包括社会组织和管理方式、社会整合模式、政府间关系以及包括户籍制在内的身份体制的可能变化[1]。那么,25年之后我国的社会变迁是否具有上文指出的特征,或者说,四十年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是学术界和关心社会进程的人士所关注的。本文从农村经济与社会的角度,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给农村社会带来的变化,并力图从这一特定角度透视四十年来我国的社会变迁。


从根本上来说,四十年来我国的社会变迁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化的过程。这也是国家和人民力图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以实现民富国强的实践过程。这个过程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它通过改变生产关系而引发了农村经济在一个时段的快速发展,而农民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和农村工业化的启动使社队(乡镇)企业得到发展,在一定从程度上改变着农村普遍贫困的状况,也沟通了原本分割的城乡关系。农村非农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出现和城市改革的相对滞后又给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创造了机会,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有力地支持着城市建设和改革,也改变着城乡关系,反过来也带来农村的变化。90年代中期,中央启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这以改变国营(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的低效率为根本内容的改革,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也带来复杂的社会问题。自此,我国的经济发展逐渐变为以城市为中心,农村成为各种资源的提供者,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一段时间内被忽视。当外向型城市中心经济体系的发展遇到困难、农村发展因内外挑战而陷入困局时,政府从全面现代化的角度回过头来重新关注农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力图解决长期以来积累的农村问题,扩大内需支持城市经济发展,建构相对平衡的城乡关系,促进国家整体发展和现代化,这也说明农村在我国整体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国的重大经济社会进步、社会问题及其解决都与农村有着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可以说,改革开放四十年是中国政府、社会和民众不断解决农村问题、调整城乡关系、推进国家现代化的过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问题是这一复杂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农村社会变迁的角度来看待整个社会的变迁,既是一个重要侧面,也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本文在理论上采取功能主义的分析视角,这是由我国四十年来改革开放是渐进性和自我调整过程的基本特点决定的。借鉴功能主义的理论,本文拟从分化与整合的基本视角来分析问题。分化与整合是功能主义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分化既包括系统内部结构要素的增加、系统规模扩大带来的分工,也包括系统及其各部分从承担较少功能变为承担较多功能。分化是发展的基础,但是系统要保持自己的稳定和有效运行就要求整合,即系统的各个部分、各种功能要互相协调。各部分之间不能实现较好的整合就处于张力状态,张力是结构之间不协调的、试图打破原有平衡的力量。良好的分化和整合会带来系统的发展,不良的分化、较差的整合会给系统的生存与发展带来问题和危机[2]。


四十年来我国农村的变化充满着复杂的分化与整合,这既发生于农村内部,也存在于农村和城市之间;既表现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也包含于政治和社会秩序的维持之中。本文拟使用分化性发展与张力性整合的概括来说明四十年来农村发展变化的特点。这里的分化性发展是指农村通过分化而实现发展,同时也是有差异、不平衡的发展。张力性整合是指带有张力的整合,是系统未能消除张力的挑战而处于有限整合、包含多重矛盾的状态。在改革开放中,农村内部、城乡之间存在着众多矛盾和社会问题,改革开放就是要处理这些矛盾带来的张力,促进更高层次的整合,但是这种整合又总是处于各种张力的威胁之中。下面让我们来分析这一过程。


二、改革以来我国农村的分化性发展


(一)农村基本问题及解决的努力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农村乃至全国的主要任务是解决贫困问题。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单位制”“户籍制”造就了影响深远的城乡二元结构,当时全国农村的贫困发生率达97.5%。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经济、解决贫困问题就成为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经济、解决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问题也就成为改革开放的基本入手点。20世纪80年代初,在中央的推动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农村改革迅速展开。接下来是取消人民公社体制,建立乡镇-村体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分配政策,这使家庭处于主动地位,极大地激发了长期以来被压抑的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出现,农民的兼业化、非农化、外出务工经商日益广泛。后来,特别是在中西部农村地区,农民突破各种限制、外出务工经商几乎成为农民家庭获得较高收入的主要渠道,并造就了规模日益扩大、持久的“民工潮”现象。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改革对农村经济社会也产生了直接、间接的影响。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在全国广大农村地区获得较快发展、具有社区经济特征[3]、且“三分天下有其一”的社队企业(后改称为乡镇企业),通过改制和市场竞争基本消失,集体经济走向衰落。中西部农民越来越多地以个体身份到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打工,中西部农村逐渐形成了“打工经济”。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2015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外出务工者人均月薪3359元[4]。外出打工成为中西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获得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也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着复杂影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高科技化进一步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城乡经济体系进一步向城市方面倾斜。粮食种植的高投入、低收益和外出务工获得较好工资收入的比较,使得农民也开始轻视农业,农地“抛荒”已非个别现象。农村的年轻一代在城市生活方式的诱导下,力图逃离农村。


在解决农村贫困和低质量生活方面,政府所做的基本上是政策引导,比较实质性的是改善农村公共设施。“村村通”(通路、通电、通网络)改善着农村的基本面貌,废止“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在大力推进城镇化的政策导向下,全国出现了扩建城镇运动,“征地拆迁”成为普遍的、政府与农民利益博弈的焦点。面对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和农村居民的迫切需要,政府出台了几个带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政策,以改善农村贫困群体、脆弱群体的生存状况。2006—2009年,中央政府部门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政策,这些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广大农村居民医疗方面的困难做出了努力,也产生了一定作用。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


(二)农村发展的分化与不平衡发展


1.农村居民收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


四十年来,在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经过政府与农村居民的共同努力,农村面貌、农民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总体上有了明显提高。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统计,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33.6元,1988年达到545元,1998年达到2162元,2008年增加为4760.6元,2017年则达到13432元。我国农村的贫困发生率(2010年标准)1978年为97.5%,2000年为49.8%,2011年为13%,2012年之后我国加大扶贫力度,农村贫困发生率逐年降低,2015年为5.7%,2016年为4.5%,2017年则降为3.1%。[5]与此相应的是农村居民物质生活的明显改善。从缺衣少食到较高质量住宅的大量兴建,从商品紧缺到很多家庭拥有自己的汽车,从日复一日的田间劳作到可以外出旅游,都反映了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我们还可以通过恩格尔系数来看农村的变化。1978年,我国农村的恩格尔系数为68%,2003年为46%,2016年这一数据为32.2%,2017年进一步降为31.2%[6]。可以说,总体上我国农村在向富裕类型迈进。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最主要的表现,除此之外,“村村通”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电视的普及、微信网络开通,都对农村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2.农村内部的分化


在分析我国农村总体发展时还必须看到这种发展的不平衡性,看到农村发展的分化和城乡之间的差距。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7]。农村发展不平衡与本文研究的改革发展中的分化也有直接联系,而且很多不平衡实际上是多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矛盾和问题积累的结果。


四十年来的改革开放为农村走出贫困、获得发展创造了机会,也给过分分化和农村内部问题的积累提供了条件。按照功能主义理论,一个系统的自然分化能带来相应的整合就会促进系统的发展,只有分化缺乏整合就会形成问题。四十年来,我国农村总体上从普遍贫困走向全面小康和富裕,但是农村内部有很大差异。不但在地区之间、村庄之间,就是家庭之间和代际之间,这种分化也是显见的。


地区之间的农村分化是长期以来就存在的。这里有自然地理原因,文化和社会因素也在起作用。东部地区和近城农村的发展条件较好,易于获得城市辐射并得到发展。中西部地区农村交通不便,其发展机会就较少。在改革过程中,政策和人的因素对于乡(镇)村的发展的影响十分重要。在同一地区,有的农村改革前集体经济家底较厚,并在改革中做了恰当处置,实施了符合本地(村)发展的措施、抓住了机会,这些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就较快。农村发展的不平衡也见诸家户之间。劳动力多、劳动能力强、比较能适应市场化改革的家庭的经济状况明显好于其他家庭,他们的扩大再生产条件、衣食住行条件、文化生活和发展条件,绝不逊于城市的一般工薪家庭。但是也有一些家庭因为其成员素质较弱或年老多病残疾,而难于在市场中与他人竞争,生活陷入贫困而难以自拔。农村的分化也发生于代际之间,两代人在居住条件、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有明显差异。


总的来说,四十年来我国农村在总体上是发展了,这种发展来自于市场化改革催促的分化,但是这种分化所导致的发展并非是整体性的,而是不平衡的。这就是本文所说的分化性发展的两层含义。


三、改革以来我国农村的张力性整合


(一)农村整合的基本特点


分化要求整合,如果没有及时有效的整合,就会出现社会失范,产生复杂的社会问题[8]。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总体性社会,实行的是行政性整合。80年代初改革启动以后,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实施了一包到底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经营不再依靠村级组织,农户(家庭)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他们依靠自己的能力(劳动力数量、体力和技术等)去市场上打拼,通过利用和建立各种关系寻找机会、争取更多地获利。人们既利用熟人关系,也靠契约相互连接和约束,这些是建立在个人信任基础之上的。如果我们来概括农村经济领域的整合,那么它更多地具有个人化、情境化特点,即当事人依人、依事和情境而合作、协作,但较少制度化色彩。


以家庭为单位的自主经济活动使以往政治性整合的经济基础基本丧失,加上农村劳动力的频繁流动,中西部地区农村的村级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也简称村“两委”)的功能受到挑战,原来的村级青年组织、妇女组织解组或者解体,这是相当多中西部农村出现的情况。不靠政府靠市场,农民日益疏远村级组织。由于村“两委”成员也要经营自己的土地和做生意,村“两委”没有向村民提供物质利益的能力,因各种顾虑又不想对村民的某些不良行为进行管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就出现村“两委”无所作为的现象。这种情况的进一步发展就是村级组织的瘫痪[9]。也有另外一种现象,一些集体经济得以保持和发展的村庄,村“两委”主要成员成为转型后村经济组织的负责人,有的地方企业能人被选作村“两委”负责人。在这些地方,村级组织的活动有一定的经费支持,能开展一些必要的活动。如果村经济组织能够通过村民持股等制度安排向村民分配一些物质利益,则村庄的经济状况和社会秩序、社会整合状况就好一些。村级组织的号召力、社会动员力、规范约束力较强,村庄内部的政治-社会整合也较有效。


由此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整合状况也是分化的。在大多数实行家庭承包、一包到底、没有形成统分结合的村庄,农民家庭的经济取向是向外的,即农民更多的是从参与外部经济活动而获得相对较好的收入。他们参与村庄发展的意识淡薄,这自然会影响村庄的整合。


四十年间,农村的税费制度对社会整合产生了复杂影响。实行了家庭承包制度的农民对缴纳农业税并没有多少抵触,但对于“三提五统”质疑有加。“三提五统”是指农村的三项村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和五项乡镇统筹(教育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民办交通费)的统称。“三提五统”由乡镇基层政府与村集体组织负责向村民征收,其使用范围和效果常常引起农民的质疑。“三提五统”的收缴可以促进村民与村级组织与乡镇政府的某种联系,不管是顺从、协商还是抗争,都会促进农民与村组织和乡镇政府的互动,废除“三提五统”、取消农业税客观上减少了他们在经济和客观管理上的联系。


(二)农村的张力性整合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四十年来我国相当多农村的经济整合、政治整合、社会整合是弱化的,而且其中包含着各种矛盾和冲突,这种整合是张力性整合。


乡村管理方面的张力性整合首先来自于村资源分配的“不公”,在土地承包过程和村公共资源处置过程中,一些“村干部”或有权势者“多吃多占”,带来村民不满;“三提五统”中存在着或明或暗的冲突,一些农民总在盯着他们交出的钱被怎样使用,当他们发现这些费用的支付与乡镇政府、“村干部”的宣称不符时,就会有抱怨,并可能引发冲突。但社区范围中的事情总要办,收费实现了,矛盾也积下了,这就是张力性整合。


农村经济社会领域的张力还来自农民的正当需求得不到合理满足。在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上常常滋生矛盾:第一,承包地的合理分配。为了稳定农民的心理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央对土地承包关系采取了长期不变的政策,开始是15年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往后延续30年,第三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所谓承包关系不变就是“生不加、死不减”。长期不变的土地承包制度包含着不公平,也引起村内关系的紧张。第二,批宅基地。农民有钱了首先想到的是盖新房,在国家实行耕地红线严格控制、宅基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解决宅基地问题中的矛盾也是复杂的。第三,执法检查。政府为了更大的公共利益,常常在农村进行执法检查,包括计划生育、丧葬、环保等。对于在经济上已走出贫困且完全独立、在社会事务方面越来越无求于基层政府和村组织的农民来说,上述执法检查包含了复杂的情理法之间的互动。政策法律必须执行和当地传统做法之间存在着张力,“交罚款就可通过”也是张力性整合的一种表现。


在中西部不发农村,村级组织在服务村民上的无作为、失能以至瘫痪,可能带来家族势力的扩大,也为地下宗教的滋生带来机会。家族势力和宗教力量有可能对其成员有某种帮助,但是它们与政府和村级组织所倡导、希望开展的活动有相悖之处。实际上,在较发达农村地区,当政府和村级组织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时,也可能产生某些非正式组织,比如地下钱庄,它们的功能也是多方面的。这些非正式组织的产生(复活)和活动反映了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领域存在着复杂的需求和巨大的张力。


上述现象之所以称为张力性整合,是说改革开放后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农民还是在政府主导的制度和政策框架中解决民生问题,这里表现为基本的秩序和整合,但是问题和冲突也包含其中,这是有张力的整合过程,是张力与基本整合并存的过程。


四、从改革开放总进程看农村的分化与整合


(一)城乡关系与农村的分化与整合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社会最重要的特征是计划经济体制,以及与之相关的高度集中的行政性管理、组织上的单位体制、城乡二元结构等。改革开放四十年,上述特征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从农村角度看,经济领域已完全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每年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踏过以往束缚他们的城乡界限,走向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系。在以城市为中心的市场经济体系中,这些劳动者获得了远优于农村的收入,也受到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他们把这些收获和影响带回农村,改善了自己的物质生活条件,也促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复杂分化。应该看到,城市经济体系对农村劳动力的接纳并不是完全的,而是在吸纳农村的优势资源,这一方面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同时也使中西部农村导致“空心化”。不发达农村集体经济的散失和公共服务的缺失,削弱了政府和村集体进行社会整合的能力,农村社会整合发生困难,一些不发达农村的社会秩序存在严重问题。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在解决农村复杂问题上的无能为力和制度性缺陷,使得农村社会整合充斥着多重矛盾。在村级组织失能或瘫痪的地方,宗族势力和地下宗教得到发展。所以,农村社会整合是包含着张力的。当然,这种张力既可以削弱社会整合的效果,也可能通过刺激政府和村级组织解决问题,使整合走向更高层次。2017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就可能扮演这种角色。


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并没有走向政府所期望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里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的弱点、小农意识的影响,也与政府没能对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施加强有力的推动有关。这些使得,农业只能在低水平上重复。在这种情况下,已经获得劳动力自由支配权、追求更多经济收入的农村青壮年就走出农业、走向城市经济体系。虽然他们在城市体系中没有得到完全公平的对待,但是,与以往相比,开放的城市、较高的收入还是使他们产生了对城市的认同。反观农业生产,虽然机械化的发展、大量化肥的施用提高了粮食产量,但是农业和农产品仍然是低质量的,它们在开放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务农获利远不及从事工商业。作为城乡关系中的弱者,农村在得不到政府切实有效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不得不处于边缘地位。


相对于改革开放之初甚至是90年代中期,后来我国的社会变迁(当然包括农村变迁)越来越受到城市中心经济体系的影响,而城市中心经济体系又受到更大经济系统的影响。应该看到,在市场化、城市化、国际化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城市中心经济体系已经成为影响现代经济社会结构的最重要因素。农村若不能发展成与城市经济体系互补互惠的经济社会体,就只能处于弱势地位[10],其内部分化与整合也会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


(二)农村社会变迁对我国社会变迁的映照


分析四十年来我国社会的变迁是笔者的愿望,但力有未逮。这里只能通过对农村社会变迁的分析来映照总体社会变迁。那么,上述主要依据中西部农村地区所描述的社会变迁,在多大意义上有代表性地反映了我国的社会变迁呢?


从经济上来看,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使广大农村居民摆脱了贫困,总体上走向小康生活,这是改革开放最大的成就。但是城乡之间的差别仍然很大。我们可以看看一些年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纯收入的倍数):1978年为2.57倍,1985年为1.86倍,1988年为2.17倍,1998年为2.51倍,2007年达3.33倍,2008年为3.31倍2009年为3.33倍,2017年为2.71倍[11]。从职业结构上来看,家庭家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之后快速出现的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已被相对制度化的、大规模的进城务工经商所替代,农村劳动力分为留守的农业种植者、兼业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农业劳动者的比例大大降低和弱化,以城市为中心的工商业劳动者大量增加。从社会组织方式上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体制基本解体,经济和市场已成为十分重要的组织、策动与整合力量。从城乡关系来看,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持续进城务工经商以及21世纪初开启的大规模的城镇化运动,使农村人口比例明显减少,城市化水平持续增长。但是,城市并不是无条件地吸纳外来人员,高素质、在城市投资或购房成为真正进入城市的前提条件。城镇化过程同时也是城市系统“强制性地”从农村攫取优势资源的过程,这仍然制造着城乡不平等,但已不是以往用行政性的户籍制维持的二元结构。从社会力量的成长来看,改革开放初期,基于“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流动空间”[12]的出现,学者们预见到社会力量快速地成长趋势。四十年来,政府积极鼓励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对其他类型社会组织的发展则比较谨慎。总的说来,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行政力量在减弱,非行政的社会力量的作用在增强。但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没有形成较为均衡的状态。


总的来看,学者们在改革开放初期做出的我国从“总体性社会”向“分化型社会”转变的判断经受住了现实的检验。如果说本研究有什么“新”发现的话,那就是“城市中心经济体系在社会分化与整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从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发展不平衡变化,呈现出弱行政整合与社会整合的特点。当然,这里并没有忽视近几年来我国政治与经济、政府与社会关系方面出现的新变化,即党的建设在各方面在普遍增强,政治统合在加强。但是,社会在进一步分化、社会整合面临许多复杂性仍然是基本的趋势。这也就是说,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仍表现出明显的转型特征。


五、代结语——走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我国正在经历快速的高度分化。这种分化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大大改善、自由度大大提高,社会整合也在从机械团结走向有机团结。但是,在快速转型中,社会的分化还带有不平衡性,高居不下的基尼系数和城乡收入差距道出了这种分化的不公平,农村内部也存在着差异性和发展走势的分化[13]。社会秩序在政府管理、市场运作和社会自治中得以维持,但是在有些地方和某些领域,强制性整合、社会矛盾积聚也同时存在,有时各种整合之间是断裂的或相互矛盾的。按照哈贝马斯的概念,系统整合弱化与社会整合不足同时存在。这就是快速转型中的分化与整合,这也是这一阶段经济与政治和社会关系的反映,是城乡关系变化的反映。


我国的改革打破了原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但远没有实现城乡一体化。具有强大发展力和吸纳能力的城市中心经济体系以温和或有时是粗暴的方式攫取着农村的优势资源,失去优势资源和机会的农村也逐渐失去自我发展与有效整合的能力,城市与不发达农村之间存在着发展鸿沟。要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平衡协调发展,促进其合理分化与有效整合,重要的是大力推进农村系统的发展并增强其与城市系统平等交换与合作的能力。实施有切实有效的经济社会政策,进一步发掘农村的发展潜力、城市反哺农村,切实补齐农村发展的短板,振兴农村,反过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体系的一体化发展,这应该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后转型期的理性选择,也有助于迎来理性、有序和进步的社会变迁。


作者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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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0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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