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涌:布什三代——从“贵族”到“平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786 次 更新时间:2004-09-0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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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涌  

在本周纽约共和党代表大会上,布什将接受本党提名,正式成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他虽然在今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民调中落后于他的民主党竞争对手克里,但在代表大会前,他已经开始略微反超克里。虽然今年的大选充满了不确定因素,鹿死谁手难以预测,但布什连任的可能性不会低于50%。他在老父1992年被克林顿逐出白宫后二年才在政治上“出道”,但6年后就夺回白宫,并成为美国保守主义的象征。他的弟弟杰.布什,则是佛罗里达州的州长,被看好是2008年竞选总统的大热门。所以,即使布什今年失手,其弟在4年后替他夺回白宫的可能性也并非天方夜谭。这个美国的“王族”的神话还远未完结。

不过,“有其父必有其子”的古训,在布什父子身上,似乎只能反着用。老布什温文尔雅;布什则又土又蛮。老布什在国际上广为结交,对媒体应裕自如;布什则是世界上“单边主义”的孤家寡人,是见记者最少的总统之一。媒体人士早已经指出,布什入主白宫后,他最不想效法的人就是他的父亲。这对总统父子,从政策、作风、甚至到讲话的口音,都无一点相似之处。人们不禁会问:这么一个“上流”的父亲,怎么养出这么一个“土得掉渣”的儿子?而这么一个看上去傻乎乎的楞头青,又怎么能这样掌握世界最大的权力、主宰美国的政治?

英国有句老话:“培养一个贵族需要三代人。”其理由不言自明。贵族并不是一个财富的概念,而是一个文化的概念。一个暴发户发不仅会把自己的万贯家财传给子女,而且自己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从下层往上爬时那些平民的习性,也会和财富一道传给下一代。只有从小受了良好教育的儿女们在向第三代交接时,那些平民习气才可能从家族中扫除干净。布什家族的历史,则表明了一个相反的现象:“培养一个土老帽儿至少要三代人。”老布什和布什,可以说就是这第二代和第三代的代表,到布什那里终成正果。最近出版的两位英国记者所着的“右翼国家”一书,把这一从贵族到平民的转化,描绘为美国战后共和党历史的一个缩影:共和党从一个由东北部财阀董事会所控制的贵族式的政党,演变为由南部阳光带保守主义主宰的平民政党。不了解这一层,就无法了解从老布什到布什的转化。

布什:平民社会中的王族

托克维尔曾惊叹美国是一个没有欧洲贵族传统的平民社会。然而,即使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布什家族也是地道的“王族”。这并不仅仅是说父子两人都当了总统。就血统而言,据说英国女王伊利莎白二世是老布什的第十三号远房表兄妹。布什家族几代人,都是从小读上流社会的寄宿学校、到耶鲁这样的精英大学镀金,然后进入美国的权力阶层的特权人物。比如,布什的曾祖萨谬尔.布什(Samuel P. Bush),是钢铁和铁路业的一个总裁,美国制造业联盟的首任主席,美国商会的创始人之一。他的曾外祖父,George Herbert Walker,是华尔街历史最悠久的投资银行W.A.Harriman的创建人之一。这也难怪,布什家族的政治生涯是从金融核心新英格兰地区开始。

布什家族第一个从政的是布什的祖父普雷斯科特.布什(Prescott Bush)。不过,他跟当今的布什总统几乎是截然相反。雷斯科特.布什是典型的新英格兰贵族政客。他身材修长,在耶鲁读书时高尔夫球、网球、棒球都技艺精湛,同时是最令人骄傲的Whiffenpoof重唱团的成员,并且加入了骷髅会这一最神秘的秘密社会组织。他在政治上属于共和党中进步派的一翼。1950年,当他第一次在康涅迪格州竞选参议员时,其政敌攻击他是“计划生育联盟主席”。他确实参加了计划生育组织。而当时的康州,是美国两个禁止销售避孕套的州之一。结果,雷斯科特.布什以微弱的优势败阵。

不过,两年后,由于在任参议员死亡,他得以当选参议员。他在参议院最令人瞩目的业绩之一,就是增税。他公开赞扬他在参议院的同道“有勇气为了保证政府的必要收入来增加不管是多少的税额”、以支付国防、科学、和教育的费用。他大概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孙子,最终竟成了一个减税、反流产的总统。

布什南下

雷斯科特.布什的儿子,就是我们孰知的老布什。他耶鲁一毕业,就在华尔街拿到了工作。本来可以顺顺当当地继承父业,舒舒服服地在新英格兰地区的上流社会开始自己的事业。但是,他却加入了海军、成为一名飞行员,并在1944年被日军击落,后被一艘美国潜艇救起,死里逃生,成为几乎是最年轻的战斗英雄。1948年,他从耶鲁法学院毕业后的第二天,就直接开车到了德克萨斯州西部,作起石油生意来。

虽然老布什在德州的工作是父亲推荐,开的车也是父亲给的,但在纽黑文时以耶鲁大学校长为邻居的他,单枪匹马携家闯荡草莽的德州,可以说是十足的“下放”。那时的德州,还是个偏远的边疆。战后发现大量石油,引起一股淘金热。这个耶鲁培养的精英,嗅到了自己的机会,直接杀到这个新边疆,和下层的劳工并肩工作,挣出了自己的“第一桶金。”到了1959年,老布什移居德州的首府休斯顿,并决定从政。

然而,老布什在德州政坛上混得却颇为艰难。当时的德州,完全是民主党的天下。林登.约翰逊就是德州的参议员,后来马上成了肯尼迪的副总统,并最终成为总统。不过,由于约翰逊支持种族平权,激怒了南方民主党的白人选民。1964年极右翼的Berry Goldwater推翻温和派的共和党人、纽约州长洛克菲勒,成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掀起了一股草根式的保守主义运动,虽然最终被约翰逊打得大败,但深得南部白人选民之心。结果,南部阳光带的平民保守主义运动,渐渐压倒新英格兰的金融贵族精英的统治,在共和党中得势。象德州这样奴隶制度的故乡,最终也都投入了共和党的怀抱。

老布什正好赶上这个转型期。他作为一个共和党人,得益于共和党在南部的复兴。但是,作为一个耶鲁毕业的康州金融贵族之后,他在南部大老粗们的草根民主中却玩不转。他1964年竞选参议员失利。1966年共和党在德州找到一点生存空间,他当选了众议员。不过,他的政治命运在德州也到此为止。德州人对他这样的耶鲁出身的新英格兰贵族有着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他被讥之为是那种指甲修得干干净净、“冲淋浴时要撒尿也得走出来找厕所”的另类,是“康州的投机家,跑到我们德州来为科威特的酋长来开采石油”。所以,很快老布什就知道在德州的草根民主中靠当民选政治家前途有限,于是进入官僚界,从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共和党主席、到驻中国特使、中央情报局局长,几乎成了职业官僚。在这些职位上,他可以和自己熟悉的上流社会打交道,用不着理会那些他不理解、也不喜欢他的草根小民。

老布什比自己的父亲保守得多。他是Goldwater保守主义运动的支持者。不过,从当众议员起,他就建立了自己温和派的声誉。1980年他竞选总统,党内碰到的对手是里根。在预选时,他对里根的减税政策大不敢冒,称之为是“巫师经济”(voodooeconomies,直译“伏都教经济”)。但后来里根还是选他为自己的竞选夥伴。其中的一大考虑,就是要笼络共和党内东部一派的力量。

可以说,老布什在德州的经济冒险和草根民主的经验,更象我们所谓的“干部下放”。

他骨子里是个新英格兰人,人们也把他看作是新英格兰人,绝不是地道的德州人。他血管里流的,使贵族的所谓“蓝色血液”,和平民百姓难有共鸣。这一点在他和里根的关系中就颇有反映。他和里根从政敌变成盟友。作为里根的副总统,他对里根忠心耿耿。但是,里根作为一个平民出身的总统,和布什表面上客客气气,实际上则玩不到一快。里根生性好交游,入主白宫后,动不动就请好莱坞的朋友们来他白宫私人住宿区聚会、过夜。但8年间,老布什虽然常常出入白宫,却从来没有被请到白宫里根的私人住宿区去过。

不过,老布什绝对不是和里根面和心不和。他是完全被里根给“摆平”了。他在德州,使出吃奶的力气想当个平民政治家,但最终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所以,他对里根操作平民政治的本领完全是五体投地,乃至过于被里根的权威所摄伏。据南希里根回忆,当老布什对里根的一个阁僚不满时,就跑到南希这里来说。南希让他直接把自己的意见直接告诉里根。但他从来没有勇气当面和里根说。在里根的葬礼上,他谈起里根对他的教诲,称一辈子没有任何一个人在政治上教了他这么多。说着说着竟一时哽咽。老布什作为一个官僚,最后当了总统,在美国战后政治中十分罕见。保守派选他完全是因为尊奉里根的旨意。但最后还是一任而终。所以可以说,老布什虽然竭尽全力,但和草根社会还是没有建立起牢固的联系,自己也从来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德州人。而真正能够在德州落地生根的,则是他的长子、当今的总统布什。

操他妈的德州

对老布什而言,德国是个扎不下根的地方。但是,他却有个浑不吝的长子。这儿子不仅一口德州土腔,而且个子也不象祖父、父亲那样修长、具有贵族气。布什生在纽黑文,受的是耶鲁的教育,但却执意要脱掉常青藤的皮,在德州的泥土里折腾一把。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选择。布什是个C学生,在学业上不可救药,没有在新英格兰精英里混的智力资本。不过,这不是说他不聪明、没有意志。他在耶鲁这样的环境中受了压抑,自然会有逆反心理,会报复。他要给那些脑瓜好使的常青藤子弟们看看:老子自有老子混的路数!

在这方面,他找到了自己的榜样--里根。老父给里根当副总统时,布什常常访问华盛顿,但几乎没有和里根接近过。里根对老布什都没有个人层面的亲近,对这个儿子就更是如同没有看见一样。但布什对里根还是能够远而观之。他听过里根的演讲,见过小民百姓如何为里根而疯狂,发誓要象里根那样和老百姓水乳交融。

也正是这样,他执意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德州之子:他没有老父那样放弃“下放”、回到贵族圈子里的余地。不过,德州人知道他的家庭,对他有抵抗。1978年,他曾尝试竞选德州西部的众议员。但是在本党预选中,竞争对手得到了里根的支持,并攻击布什是“洛克菲勒式的共和党人”。布什预选赢了。但在与民主党的对手KentHance决战时,对方残酷地攻击他是东部的投机家,是“生下来就穿着长到屁股的银靴子”的富家子弟。等两人辩论时,主持人竟毫不客气地问布什他是否是外来势力控制德州的影子政府的工具。结果,布什输得一干二净。

不过,布什从失败中不断学习。老布什竞选连任失利,正好给他提供了一个摆脱父亲的阴影、发展自己独特的认同的机会。他在后来的政治生涯中反复说:“我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生在德州。”与动不动就用私人司机开车、衣冠严整的父亲相对,他穿着随意,骑车或步行去学校。1994年当他竞选州长、挑战在任民主党女州长Ann Richards时,已经是光景大变。Ann Richards是真正的德州人,在南部有深厚的根基。她也深知布什家族的弱点,并不竭余力地对之进行攻击。1988年在民主党代表大会上,她攻击共和党总统候选人老布什是个“可怜的乔治”,“是含着银靴子出生的人”。在与布什的竞争中,他也反复用“乔治王子”这样的语汇,提醒选民布什是个高高在上的精英。

但布什不是老布什。他毅然宣布:“我的对手花了许多钱试图把我塑造成一个我不是的人。我拒绝玩这样的游戏!”他反客为主,称“德州对我来说就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状态、一种思想方式... 我不想把德州变成加州。”他的政治捐款,许多是来自德州的橄榄球明星和教练。相反,Ann Richards的大量政治捐款则来自好莱坞。于是, 布什反复用加州的形象,提醒选民Ann Richards受了太多加州的影响,不懂得德州的价值。最后,他出人意料地大获全胜。

当了州长的布什,已经能够把自己包装成地道的德州人。他财政上有德州的企业界特别是石油界、职业体育界(他自己就是一个棒球俱乐部的所有人)的支持。行为则完全是德州土老帽、大老粗的作派。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他与副州长、民主党人Bob Bullock的关系。德州的副州长权力很大,很独立,不是州长指定。这位BobBullock过去是个醉鬼,离过5次婚,对谁也不买账。有一次他晚上喝醉了,随便爬进街上停着的一辆私人车的后座上打个盹儿。醒来时,发现车正在行驶。此公不但不觉得自己犯了罪,反而用手推司机:“嗨!我是你的州务卿!”

这么一个蛮横的地头蛇,有毁了布什的能力。但布什对付这样的粗人,已经是小菜一碟。据说两个人刚刚过招儿时,Bob Bullock对布什说:“你他妈的要是想操我,就得先吻我再说。”布什马上把自己的嘴唇送到Bob Bullock的脸颊上,最后化敌为友。1998年,布什以压倒优势获得连任。在他任上,这个民主党统治了几十年的州,被转化为共和党的堡垒。等2000年他竞选总统时,他已经是地道的德州之子。

草根政治

无论是在文化悠久的欧洲,还是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中国,布什遭人恨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他被视为一个又蛮、又浑、顽固守旧、愚昧无知、自以为是的恶霸。人们怎么也不能理解:美国这么一个世界帝国,怎么会找这么一个土牛仔当总统?难道真是国中无人?这样的看法,虽然不无道理,但却建筑在对美国政治的动力误解的基础之上。

在欧洲和中国,一般的常识是“衣食足然后知礼仪”。人有了钱,就得学习上流文化,模仿比自己高一等的人的行为举止。政治领袖要能吟诵古诗,出口就是几国语言,要能欣赏古典音乐,甚至上台弹钢琴,等等。生怕自己不够高雅。布什家族则相反,从政三代,从一个高雅的贵族,不竭余力地努力,把自己转化为鄙俗的市井小民。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美国是世界上最彻底的直接民主式的草根社会。政治权力的重心在下不在上。老百姓要选一个和自己相象的人。摆谱儿是成不了事的。布什的出身是如此之高,但行为举止是如此之俗,这一落差越大,就越显示出他的政治天才,不管你对他的政策本身是什么看法。

布什在2000年竞选时,跑到戈尔的老家田纳西,攻击自己的对手:“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果然他拿下田纳西,进而入主白宫。他从来不忘自己是个德州人。乃至当了总统,还不停地回老家渡假,使他德州的牧场成为美国政治的中心。

那么,德州的政治精神,对布什当总统究竟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德州在南北战争中是被北方征服的一个南部州,老百姓的自主意识非常之强,注重州权,绝不容忍别人对自己的事务说三道四。这种我行我素的南部精神,也使布什在国际上的单边主义变得更加极端。

同时,美国的历史是被所谓“边疆精神”所驱动,不断向外开拓。德州在上个世纪大部分时间,一直是个边疆式的州,人口随着石油的发现不断增长。当地的地主通过把自己的地租给石油公司开采而大发其财。所以,德州人有边疆的冒险气质。同时把土地视为最大、最有价值的财富,相信有恒产则有恒心,反对政府在人家的财产上大收其税。布什继承了这样的冒险精神。这不仅仅体现在伊拉克战争上,更体现在他的减税政策上。他知道减税会创造巨额财政赤字,但也决定一试。把油水留给了富人。这也多少反映了他在德州培养的对有产阶级的同情。这一点,在他祖父和父亲身上都是找不到的。

更重要的是,布什是美国社会最近几十年反智主义最有力的代言人。德州是下里巴人的世界。草根民主给这些人极强的独立精神。他们绝不容忍东部的知识分子对他们指手划脚。布什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劣等生。这种不争气的形象,正好符合南部草根社会自我认同需要。在他们眼里,布什懂得事情不多,但他腰杆硬,不让那些懂得多的人欺负。这正是个为我们出气的人。在2000年竞选中,一个记者问布什:“你知道车臣的总统是谁?”面对这样不友好的问题,布什以牙还牙,坚决地说:“不知道!你知道吗?”问这样的问题的记者当然是有备而来,不可能不知道问题的答案。但布什强硬的对答,传达了一个信息:别跟我来这套。不知道又有什么了不起?我照样治国!知识分子主宰的媒体对这样的回答反弹不小。但草根的百姓却觉得他给自己长了志气。所以,虽然美国人人皆知布什出身豪门,但他却能够打普通平民百姓的牌。即使克里最后选了真正平民百姓出身的南方人爱德华兹当竞选夥伴,在下层选民中也很难占到便宜。

文明传统过于悠久的国家,常常因为精英对社会的垄断根深蒂固,导致文化上过于柔弱,进而丧失了文明的动力,难免要在蛮族入侵、注入新鲜的野性血液后,才能够重新获得再生的动力。而美国这样的草根民主社会,却有一种自身不断再造野性的能力。所以,虽然欧洲人看不上布什的蛮与力,美国人则常常看不上欧洲的文与弱,觉得欧洲文明已经道德破产,自己的文化才充满了动力。

不过,布什家族能够从上流社会融入草根,换的更多的是包装而不是实质。老布什斯斯文文,为政谨慎,但战争来了却出生入死,勇武非凡。布什包装上土里土气,强硬异常,但越战时却靠老父的关系,进了国家警备队,躲开战场,哪里比得上老牌贵族克里那样勇武?布什号称一生勇于冒险,但个人从来不为冒险付出代价。在德州经营石油,几乎每战必败,但每败必有老父作靠山,最后常常是在公司倒闭前甩出手中的股票而自保,让不知情的股民跟着倒霉。如今又是在自己躲过战阵后,把别人家的子弟送到伊拉克。这样的冒险,似乎没有什么敢不敢的问题,因为代价不是自己来付。所以,这样的草根政治,有其优点,也有其盲目性和危险性。不管我们对之喜欢也好,憎恶也好,推动这种政治的动力,永远不可不察。

(原载《南方周末》200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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