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有两条新闻引人关注:其一,新华社发布的消息,28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其二,中新网发布的消息,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周波29日晚称,北京律师李庄遗漏罪行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已移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期将满的李庄或将再次面临重庆检方的起诉。
按照中国政治运作的惯例,中央有动作,省区市往往会跟进。这一次,重庆的动作是够快的。政治局集体学习一结束,立即公布李庄加罪再审的消息,称之为传达贯彻不过夜,或许不为过誉。胡总书记在讲话中要求:“必须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本实践,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李庄一案,举世关注,影响巨大。重庆方面完全可以将该案打造成精品工程,以实践证明中国是法治而不是人治。为此建议:
一要严格执法。对于李庄的罪行,应当违法必究。上次庭审中,公诉人幺宁曾指控李庄在重庆嫖娼,但在判决时法庭没有采信。不知这一次的补充侦查,该项罪名是否坐实?这是不能以“小节无害”予以宽容的。
二要规范程序。依法不仅依的实体法,同时也应依程序法。据说已经有律师自愿为李庄提供辩护,希望重庆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不要再搞出新的高庄、陈庄。
三要允许批评。法律条文只有一个,但由于人们利害关系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往往见仁见智,难以一律。为了少犯错误,有监督比没有监督好。对于批评意见,应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切不可搞政法与宣传结盟,封杀不同意见,只准歌功颂德。
如能做到以上三点,重庆依法行政的形象,在国人心目中或许会有所改观。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