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绍伟:中国应该向日本学什么?---用“演化博弈论”解读中国人的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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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绍伟  

就偏好而言,群众总是对的;就认识而言,群众总是错的。---巴菲特

“311”日本大地震,随后是大海啸与核危机,日本人的平静、秩序井然、不怨天尤人,已经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前几天,我给在广东的一位朋友打电话,他说国内发生了“抢盐海啸”,另外,他的家人刚刚遭到抢劫。朋友在电话里问:为什么日本人如此有秩序,我们中国人却在抢?

任何人随机中奖两次都罕见,但他的家人已经是在短短的几年里第三次遇劫了。第一次是夜间抢钱伤人,第二次是光天化日之下抢项链。这一次又有所不同:“311”之后的一个傍晚,朋友的家人外出归来、停车于小区的路旁。刚出车门,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夺包而来,他的家人猝不及防、争夺不力,劫匪加足马力、扬长而去。据说现在有“幸福广东”一说,是不是应该改成“防劫广东”了?

1,不是说中国在崛起吗?

相信这种事情很多中国人都碰到过,绝不是电影里才有。摩托车抢劫团伙在北京、湖南、广西都出现过,其他地方没报道的零星案件肯定更多。前几年我在苏州旅游时,大白天在马路上也碰到过抢包骚动的事。我在美国住了近二十年,高级犯罪和凶杀案件经常听到,但白天黑夜公开抢的事,确实闻所未闻。中国人强悍啊,对自己人下手狠呐。

前一阵,一位美国同事去了一趟日本,回来之后对日本的“民风”赞不绝口,认为美国根本无法相比,以“挤车抢座”著称的中国更无法比。这位白人同事还特意提到2005年发生在美国的“卡特里娜风灾”,说当时美国人中间还是出现了趁机抢劫的事(其实唐山和汶川地震时也有趁机抢劫的事),这在日本就几乎不可思议。

在一般的公民道德上,中国人无法与美国人相比,与日本人相比就更是相形见绌,这不仅仅是一个一般的印象,也是有犯罪率数据证明的事实。日本的犯罪率在亚洲是最低的,在全世界也是最低之一。近几年,随着旅游和外侨的增加,日本的犯罪率有所上升,但总的情况依然良好。相比之下,日本政府的表现反而十分糟糕,首相频频换人,赤字国债也把政客们搞得焦头烂额,这次的危机是持续了20年的“日本病”的雪上霜,“外部性”这么大的核电交给私人企业,日本政府露出的是一种深陷于“公地悲剧”中的“制度性无能”。

柏杨写过一篇“丑陋的中国人”的文章,我也照题写过一篇“腐败的中国人”的文章。实际上,丑陋和腐败都还远不足以描述中国人肮脏的一面。不是说中国在崛起吗?为什么中国人还是如此堕落?是,中国的“中央制度”是在崛起,“经济规模”也在变化,但“人的心灵”却在堕落。我在“腐败的中国人新论”一文里提出一个理论,认为中国人的堕落“原因在文化,内在责任在个人,外在责任在制度”。中国的文化规则是烂的,所以个人和制度都有问题。原因在文化,但责任却不再文化。

前几天中国开“两会”,我从2003年就开始追踪“两会的十大热点”,已经注意到“反腐倡廉”几乎年年上榜,但“社会风气”或“公民道德”却从来就上不了“十大热点”。为什么?这是偶然的吗?“社会风气”肯定是比任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都要重大,为什么它就是上不了榜?

最直接的答案是,中国人已经习以为常、久而不闻其臭了,所以不觉得应该让它成为“热点问题”。更进一步的答案是,中国人觉得“社会风气”问题极其严重,但对解决问题已经失去信心,是不是“两会的十大热点”也就无所谓了,成为“热点”了又能怎么样?这两层答案都正确,但本文要分析的是还要深入一层的原因。为什么能说世风日下“原因在文化,责任却不再文化”?

2,中国社会正深陷于“囚徒困境”之中

“囚徒困境”是个广为人知的博弈论故事,简单地说:警方抓着了甲、乙两名嫌犯,分别单独向嫌犯提供以下的选择:若一人交代认罪,另一人否认有罪,认罪人将获释,沉默者将被判10年;若两人都保持沉默,则两人同判半年;若两人都交代认罪,则两人同判5年。

由于两人被隔开审讯,所以正常的想法是这样:甲先假定乙会“背叛同伙”交代认罪,那么,甲自己如果拒不认罪,就要被判10年(乙将获释);甲如果也认罪,就两人同判5年;所以,甲肯定“两害相权取其轻”,选择认罪。甲再假定乙会“暗中合作”否认有罪,那么,甲自己如果也拒不认罪,就要被同判半年;甲如果“背叛同伙”认罪,自己就将获释(乙被判10年);所以,甲肯定“两利相权取其重”选择认罪。就是说,不管乙会怎么做,甲选择认罪总是最好。乙当然也这么想,最后结果两人被同判5年,比“暗中合作”被同判半年糟糕得多。

第一种情况选择认罪被同判5年还好理解,因为5年和10年差距很大。但第二种情况就不太好理解了,因为被同判半年和获释之间差距并不大。为什么就不选择“暗中合作”呢?这就是“囚徒困境”的奇妙之处,因为,甲的推理只是基于一个“假设”, 假设就意味着有“不确定性”,如果假设没有实现,乙选择了认罪,甲原来拒不认罪能“被判半年”的假设,就会变成“被判10年”的结果。风险如此之大,“背叛同伙”交代认罪才是万全的选择。

这就是博弈论里著名的“纳什均衡”:如果别人和自己都选了一种已知策略,那么,别人不改变策略时,自己就不可能通过改变策略而改善处境。举例说,当大家都挤车抢座时,自己不挤车抢座就会觉得吃亏,所以每个人都挤车抢座(现在抢买盐也是这个道理,国民素质和公信力是表象,“囚徒困境”才是本质)。更妙的地方,是在“纳什均衡”经过多次重复之后变成了一种“进化稳定策略”:一旦人口中的多数人采用了一个特定策略,那么,其他策略就永远无法取代这个已经“进化稳定”的策略。就是说,当大家都“觉得外头有坏人”,而自己“无防人之心”就老吃亏时,“觉得外头没坏人”就不可能成为一个“进化稳定策略”。所以,“出外当心坏人”就是中国父母对孩子的第一警示。

“囚徒困境”描述的是,在没有一个政府或宗教那样的“第三方强制者”在场的情况下,自私自利的人们很难不选择“背叛”而进行“合作”。走出困境的办法除了政府和宗教之外,唯有的选择就是“信任”和“牺牲”。如果甲乙之间早有良好的“信任”基础,或者只考虑“牺牲”自己,“暗中合作”获得“同判半年”决不是问题。否则,就谁也无法扭转“纳什均衡”和“进化稳定策略”的形成。因此,现在的问题变成:在什么条件下人们才会“相互信任”或“自我牺牲”?

“演化博弈论”的研究表明,互动的范围、人数和互动重复次数,是政府和宗教之外关键的“三大技术因素”。这个发现完全出乎一般常识的意料,看上去完全无关紧要的枝节问题,竟然会是“在起点处”最关键的问题。

在“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地方,在“人口流动性”高的地方,在“重复互动”的可能性或“未来的重要性”低的地方,“信任”和“牺牲”的可能性也低,“一次性宰割”的可能性就大(中国人都知道越是旅游胜地就越宰人)。这就是为什么在狭小封闭的地方更容易看到“民风淳朴”,这也是为什么“自我牺牲”最经常发生的地方是在家庭内部。

“演化博弈论”更重要的结论是:在“三大技术因素”基础上的“信任”和“牺牲”,会随着人们相互之间的长期博弈而形成一种“稳定预期”,进而变成一种难以逆转的“行为规则意义上的文化”。这就是上述的“进化稳定策略”,文化就是“进化稳定策略”的“锁定”,所以说“文化是制度之母”。不理解“进化稳定策略”,千万不要轻谈文化,更不要轻谈“制度是文化之母”。

按照“演化博弈论”的逻辑,中、美、日三国的“民风”和“社会风气”,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下经过长期演变而来的。由于“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技术上非常不利于“信任”文化的确立,所以,中国演变出一种节约费用的、“关系型”的“小圈子道德”。在“小圈子”的内部,“信任”和“互惠”能够成为一种文化,可在“小圈子”的外部,“信任”和“互惠”就成为一个问题。这就是中国人都知道的“一盘散沙”、“以邻为壑”、“外战外行”等等。

结果,就有了中国人的“四大难”:一是没有“关系”的人信任合作难(“关系文化”),二是有“关系”的人遵从外在规则难(“犯规文化”),三是“圈外人”施用“圈内人”的道德难(“强盗文化”),四是社会要有所作为离开政府的强力难(“集权文化”)。不理解中国人的“四大难”及其成因, 千万不要轻谈中国文化,更不要轻谈“政法制度决定行为规则”。

中国人已经习以为常的坑蒙拐骗、假冒伪劣、贪污腐败、巧取豪夺等等,就是从“关系文化”、“犯规文化”、“强盗文化”中来的。中国人的堕落,是一种“文化锁定”的堕落,是一种一有条件就必然情不自禁的“遗传式堕落”。

有人喜欢把帐算在“新文化”或“新传统”上,认为当今中国的“世风日下”是文革闹出来的。错了,这种“常识思维”不能理解“演化博弈”的逻辑,“演化博弈”离不开“对初始环境条件的敏感依赖”,离不开“路径依赖”一旦形成就不可逆转的“滑坡过程”。说一切是文革的错,那文革又是哪来的呢?还不就是中国的“集权文化”和“强盗文化”的表现?“集权制度”来自于“集权文化”,“集权文化”则不过是“父权文化”的延伸和扩大而已。

中国根本就没有什么“新传统”,中国只有“老酒装新瓶”,烂的地方全在根上,而且这个“烂根”就在每个中国人的基因里。辛亥革命以来的“集权制度”都是传统“集权文化”的表现,20世纪的中国决没有因为民主的兴起而出现任何“制度创新”,真正的“制度创新”是在新世纪里才出现的(见“中国崛起是一种制度崛起”一文)。

有人一说起“文化”,就老以为是在说“祖宗”,其实“文化”就在每个活人身上,是在活人“潜意识”里的“行为规则”(广义的文化则包括物质、精神、物种、技艺、制度等五要素)。大家都是“演化博弈”的产物,谁也逃不掉,谁也都在继续 “无意识”地重复进行着新一轮的“演化博弈”。

柏杨想挖中国人的“烂根”,但是他只靠罗列现象,没有理论,所以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中国人那条大的“烂根”,全在“演化博弈”里,个人行为从个体角度看全是理性的,互动成一种社会结果时,就完全非理性了。问题还在于,整个“演化博弈”都已经上了“滑坡”,再没有什么“重新开始”的机会了,现在的问题只是“滑”到哪里的问题,“凤凰涅磐”是已经来不及了。这近似于一种“文化宿命”,因为社会行动不是个人行动,个人行动个人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社会行动个人无法完全控制和拿捏,所以,文化只能“局部改进”,突变也必然是渐变的自然结果。

在“社会风气”问题上,中国人的“囚徒困境”就是:在没有“政府强制”和“宗教约束”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圈外信任”,“背叛”成为一种普遍的“两害相权取其轻”,而无法“合作”则成为一种“两利相权取其重”。此时,期待好的“社会风气”反而会让人觉得很奇怪。

大自然就象一个鱼钩,每个中国人就象那条被钩住的鱼,由于鱼钩上有一个该死的“回钩”,所以,中国人越想挣脱、行为得越理性,就会越被钩得越紧,社会结果就越不理性。而如果象陈光标、方舟子那样想“非理性”一些,就会被骂得狗血喷头,惨遭“逆淘汰”。其他策略永远无法取代那个“中国特色”的“进化稳定策略”,中国社会因此深陷于“囚徒困境”而不可自拔。

3,政府与宗教的作用

夸张一点说,象日本那样的“民风”,社会就是没有政府存在也比中国有政府时运行得好(日本政府得了“制度性软骨病”,中国政府则没强对地方),这就是“岛国文化”中“演化博弈”的力量。所以,日本根本不需要欧美那种“超自然的上帝崇拜”,靠狭小封闭的海岛环境作为“初始条件”,就演化出来了好的“社会风气”(类似的还有英国、北欧、中欧,以及蒋介石“入侵”前的台湾),这就是庄子和哈耶克所说的“自然秩序”。这里的“自然秩序论”不是一般的“环境决定论”,因为,当环境的“初始条件”锁定成一种文化时,环境的作用就会让位于文化之间的相互撞击了。

中国应该向日本学什么其实是清楚的,问题是学不来。“自然秩序”就是看着了人家好的“社会风气”,自己却死活学不来,就象个被点了穴位的人,明知道怎么回事,就是动弹不得。上文已经分析了,“囚徒困境”和“进化稳定策略”已经把中国人的“自然秩序”给彻底“锁定”了。骂自己也没用,所以中国人就骂政府,骂缺乏宗教,甚至骂无缘成为殖民地(就是大家都知道的那个著名的“刘氏定律”)。

把中国的“社会风气”问题怪到“缺乏宗教”身上,显然是“病急乱投医”的表现。“缺乏宗教”是文化的结果,不是文化的原因;“缺乏宗教”也绝不意味着“缺乏信仰”,因为中国人缺的不是信仰,中国人缺的只是不同于“小圈子道德”和“有利于公民道德”的信仰。

其实日本人的“神道”跟中国人的信仰很相似,都是从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而来,也属于“泛灵多神”信仰。中国和日本没有欧美那样的宗教,但都有相似的信仰,只不过“初始条件”的不同使中国人的信仰“小圈子化”了。上帝宗教是信仰中特殊的一种,上帝宗教和一般信仰都是“演化博弈”的产物,是反映“民情”又强化“民情”的“自然秩序”,“制造”是“制造”不出来的。所以,想通过“制造宗教”来改变中国人,纯粹是“痴人梦话”。力量再大的“强加”都会被中国人的“同化力”吃掉,这一点连满清人几百年前都懂:适应是最好的征服。

美国也“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可“社会风气”比中国好,宗教在一切从头开始的新大陆是起作用的。但以上的讨论表明,中、美、日的“社会风气”比较,不能只看宗教,事情要先从涉及“初始条件”的“演化博弈”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起点思维”,按照这个“非常识”的思维,政府和宗教都是“文化结果”而不是“初始原因”,政府和宗教的作用只是在表现和强化那个“初始原因”。当然,政府和宗教也会有进一步的作用,从而成为某些新变化的“后发原因”。所以,“演化博弈”不是一种“还原论”,并不是一切都可以归到一个“初始条件”,它考虑文化之间的撞击以及文化与制度之间的互动,它是“起点”、“过程”和“结果”并重的世界观。

这就说到“政府”这个关键问题上来了。相信“都是文革惹的祸”的人,潜台词要么是“只有基督教才能治中国的社会风气”,要么是“只有多党民主才能治中国的社会风气”。

如果说“食洋不化指的是不懂中国甚于不懂西洋”,那么,“只有基督教才能治中国的社会风气”就是一种典型的“食洋不化”。中国人就是信了基督教也改不了原有的信仰,因为信仰是在血里流的东西,不是脑子一发热选择出来的东西(注意,我不是说信基督教是脑子发热,我是说把基督教工具化是脑子发热)。“潜意识”中的信仰和“意识”中的信仰是两回事,西方人的基督教是在他们的“潜意识”里的基督教,中国人刚信的基督教则是“意识”里的基督教。自然的信仰是一种幸福,经过“意识”选择出来的信仰,却是一种与原有“潜意识”中的信仰相冲突的磨难。所以,“改宗”是一种莫大的痛楚。中国人的“现世实利主义”是在基因里定了格的,“意识”里的东西很难不会被“潜意识”过滤掉,再怎么想“纯粹”也“纯粹”不起来。

“只有多党民主才能治中国的社会风气”是一个更大的谬论。多党民主治不了中国的社会风气,相反,中国的社会风气反倒会把多党民主“给治了”。为什么?因为多党民主不是“制度设计”和“制度确立”的问题,它是“制度运行”的问题,而“制度运行”是实践者和操作者体现其文化特性和行为特征的问题。民国初年的“民主”我们都看到了,让“犯规成性”的中国人“运作多党民主”,就等于让自由散漫的人操作一个“自由界限敏感的制度”,结果只会使“民主公地悲剧”问题更加严重。到头来,多党民主的好处没捞着,坏处反倒比任何别的制度都坏。“海外民运”的人不信,可结果我们都看到了。

有人说,同是中国人的台湾人搞多党民主,“社会风气”就比大陆好。严重错误。台湾的“社会风气”本来就比大陆好,蒋介石的大陆“官文化”把它搞坏了,现在的多党民主又进一步把它搞坏了(连立法院都成了武术馆)。就是说,多党民主的“公地逻辑”,会让在“犯规文化”里泡大的中国人有了更大的“犯规成性”的自由空间。“约束型的意识形态”制不住中国人,“反约束型的意识形态”只会让中国人的“社会风气”更加不堪。低估中国人的“劣根性”会出大错,高估中国人的“劣根性”才不会有“没应验的惊奇”。

偏偏有人不信这个道理,他们说,多党民主是“法治的”多党民主。错了,我说的就是“法治的制度”没法在“犯规成性”的中国人中运行起来。中国不管是搞“多党民主”还是“一党民主”我都不反对,我反对的是“以为有法治了民主就能运行起来”的观点。“法治的”只是一种愿望,不管是什么主义的“法治民主”,在中国统统都会变形。这一点我在“谁得了法治空想症?”一文里已经有详细的论述。这么说,中国人的“社会风气”没治了?是,基本上没治了。我说的是“基本”,不是“完全”,下面我会谈到这个改变“进化稳定策略”的希望在哪。

4,道德与启蒙

一般而言,“信任”和“牺牲”无法突破中国人的“小圈子”,政府和宗教也根本管不住中国人的灵魂。没看见中国人对“学雷锋”有多反感吗?“学雷锋”除了是一种“大一统道德”外,它也是中国政府企图对抗“关系文化”、“犯规文化”和“强盗文化”的一次重大努力。许多人从“反政府强制”的角度批判“学雷锋”,他们却没意识到,在他们内心起作用的,其实是“潜意识”里的“小圈子道德”。

表面上是中国人以刚学到的西化个人主义,在道貌岸然地反对“政府强制”,实际上是中国人“潜意识”里的“小圈子道德”在抵制一种“大一统道德”。所以,这种道貌岸然“反政府强制”的结果,就不可能是突破小圈子的“公民道德”的出现,而是“社会风气”的进一步败坏。因为,那些刚学到西化个人主义的自以为是的“启蒙者”,往往身不由己地陷入了一种未必自知的矛盾:他们的精神是西方的,他们的情感却是中国的;他们的思维是西化的,他们的行为却是中国的;他们反对文革,可他们借以反对的方式本身却是文革的方式;他们苦争自由,他们的心智却是“不容忍、无敬畏”;他们在思想中天真地以为自己最配获得自由,可他们的行为却表明他们最不配获得自由。“大一统道德”和“公民道德”双双失禁,“范跑跑道德”就打着个人主义的幌子露头了(见“范跑跑与中国人的道德悲哀”一文)。

我说过,反对“政府强制”这种“个人容易懂的事”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启蒙,“个人容易懂却不容易做的事”才需要启蒙。启蒙不是“思想行为”,启蒙是“涅磐行为”,启蒙是改变“进化稳定策略”,启蒙是突破“文化锁定”。

近现代“西化”以来,中国知识界的最大错误,就是一直以为启蒙是一种思想行为,所以才有“谁启蒙谁”的问题。中国人的蒙昧心智早就被理性之光照亮了,谁不知道需要自己解放自己、争取人格独立、减少依附性、抵制“颂圣文化”、摆脱“明君情结”?这些早就是老生常谈了,可问题是:在“行为规则”上突破“认识到但却被决定”,这才是真正的启蒙。大家早都认识到,却都因为“行为规则”上“被决定”而无法动弹,“论者”还一个劲地谈一般认识问题而不是行为规则问题,这算什么启蒙?

全部的问题只在于:时至今日,中国的知识分子依然满怀担当“道统”之心,中国人喜欢做表面文章的心智,在知识分子这里表现得太淋漓尽致。人们经常提出一些自己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情,而极具讽刺的是,这根本不是因为他们表里不一、口是心非,而仅仅是因为西化了的中国人,他们的“精神世界”和“情感倾向”原本就是分离不对称的“双轨制”。他们一个个在书面上和口头上都可以是“精神巨人”,但这改变不了他们是从“小圈子道德”熏陶出来的“行为侏儒”。

也就是说,当我们已经知道“自由存在'外部性'问题”,但还是有人坚持只说“自由是目的”,我们就把自己打入了需要“被启蒙”的行列。当我们已经知道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和“情感倾向”是分裂的,“小圈子道德”和“共同体道德”的双重性使我们成为“精神巨人”和“行为侏儒”,但还是有人坚持只说“民主是手段”,我们就再一次把自己打入了需要“被启蒙”的行列。当我们已经知道人是“人性-民族性-个性”的综合,但还是有人坚持只说“人性是普世的”,我们就又把自己打入了需要“被启蒙”的行列。当我们已经知道“制度运行”更加重要,但还是有人坚持只说“制度决定一切”,我们又把自己打入了需要“被启蒙”的行列。

在一个自以为是“启蒙者”的人自己都还需要“被启蒙”的国度搞“精神文明”,在一个满脑子想批判别人和批判制度、却缺乏批判自我的精神和能力的国度治“社会风气”,你说你想让谁乐观起来?

现在可以回答本文一开始提出的问题了:“社会风气”肯定是比任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都要重大,为什么它就是无法得到重视和改变?因为,道德象空气一样,它是一种无形的投入品。空气污染已经很难管制,因为空气是作为一种伴随性和免费的投入品而存在的。“道德污染”更难管制,管理学上讲,“人管人、制度管人、自己管自己”是管理的三个境界。任何制度都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性,任何制度的运行更不可能滴水不漏,“自己管自己”永远是必要的。

中国人的道德观就是在这里出的问题:中国人认为道德是管别人的,所以,一般中国人的良心都被狗吃了,至少对“圈外人”是这样。所以,“社会风气”出问题自然是说别人出了问题,不是自己出了问题。所以,“贪污腐败”和“司法不公”会成为“两会热点”,因为问题是政府和别人的“贪污腐败”,问题是政府和别人的“司法不公”,自己永远是对的,自己永远是受害者,自己永远是弱势群体。这种“我例外”就是中国人的一种最大的丑陋和腐败,中国人永远不知道一切说的“正是阁下自己的事情”。

按道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社会风气”的受害者,但是,中国人管不了了,他们把一切“受害问题”都推给法律,让道德问题全部成为司法问题,而司法本来就无法正常运行,所以司法问题就堆成了“司法不公”问题。另一方面就是前文所说的,中国人已经久而不闻其臭了,人们对解决“社会风气”问题也已经失去信心,成为受害者也只能自认倒霉。抢一个包那算是轻的,没捅你一刀你就得烧高香了。结果,制度解决不了问题,对制度失去信心,大事化小、忍气吞声,“强盗文化”更加猖獗,这四者相互强化,“世风日下”就是结果。

中国人的堕落,“原因在文化,内在责任在个人,外在责任在制度”。这个理论说的就是:“进化稳定策略”形成的文化惯性太可怕了,被“囚徒困境”锁定的中国人太可怜了,无法突破“囚徒困境”的中国制度太可悲了。实际上,中国的“社会风气”一般都是在“出了大事”或“运动突击”之后才能够好几天,随后又会被“小圈子道德”淹没。网上疯狂的偷菜游戏决不仅仅是游戏,因为,有什么样的心灵,才会有什么样的娱乐。

制度或政府要负什么外在责任?为什么中国到处是“书面很干净,现实很肮脏”的“道德双轨制”?虚伪是明摆着的,可问题是政府能干什么。“贪污腐败”问题尚且不治,还谈何治理“社会风气”?我至今还清清楚楚地记得,20年前在北京的一次学术会上,我把“民风”作为一个学术问题提出来,结果遭到了“这算什么问题”的嘲笑。是啊,“民风”算什么问题?“捞钱”才是问题,“抢”才是问题啊。谁还管这个?你以为政府有空吗?

个人道德是个免费的无形投入品,所以整个社会要在事后以“社会风气”的损失为它付出极大的代价,这就是那个“囚徒困境”的逻辑。政府干预的逻辑是“强制”,可道德的逻辑偏偏是“自律”而不是“他律”,“强制”可以出虚伪,却出不了道德。当政府还不懂得“问题不在于改变人,而在于改变人的费用结构”时,政府干预只会把问题搞得更糟。

“改变人的费用结构”就是中国人的唯一希望所在,广义上讲,陈光标的“高调行善”也是鼓动“先出善招”的义举,因为“改变人的费用结构”目的在于形成“先出善招”的“新进化稳定策略”。只有“费用结构”的渐进调整,“囚徒困境”的“进化稳定策略”才能开始从局部改变。由于这种“集体行动”有很强的“外部性”,大家都想“我例外”和“搭便车”,所以政府的责任就体现在这。但是,“八荣八耻”和“唱红打黑”之类,其“指导思想”依然是企图改变人而不是改变人的费用结构之举,所以,国人的“小圈子道德”很快就会将其淹没。

问题还在于,现在的中国政府还在受到“西方民主”和“内部矛盾”的双重威胁,威胁越大,就越需要加大投入进行“维稳”,“社会风气”的改变就会变得越次要,“社会风气”的改变也就越没有希望。

日本的“海岛文化”与“海盗文化”给中国什么启示?中国人为何堕落但却崩溃不了(涉及中国人“差别的秩序”、“双轨的秩序”问题)?中国自欺欺人的“长城文化”,“偷抢是权利,自保是责任”的“秘方文化”,还有中国政府与个人的“麻袋与马铃薯”关系又是怎么回事?将另文再述。

总之,中国人不会无缘无故地自愧不如,但问题不是向日本学什么,问题是如何通过“改变人的费用结构”去打破中国人的“囚徒困境”,不要老是等到“出了大事”才见“社会风气”好上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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