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从陈端洪教授的电话中,得知蔡定剑教授去世了,很是悲伤。虽然,这个消息并不突然。之前我已知道定剑教授肝昏迷,法大的同学们在为他彻夜明烛祈福,但当这一不幸的消息真的来临时,我还是惊愕与悲伤。尘世间,一颗伟大的心灵离去了!《经济观察报》约我写篇纪念的文章,我说我会写的,我有很多话要对这位我所敬重的朋友叙说,但我要静一下。这几天忙忙碌碌,很晚回到家中,打开电脑,几次下笔,欲言又止。在这个纷纭的世界,寒夜未半时分,追忆这位人世间少有的卓绝而平凡的学者与战士,我的敬仰之心油然而生,甚至突然产生了一种陌生感。
我与定剑教授的交往是从七年前开始的,那时我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作,负责一门当代社会思潮的课程,贸然电话邀请他来为社科院的博士生们作一场有关中国宪法的讲演。定剑教授讲得非常精彩,很受同学们的欢迎,讲完后,好多同学留下来提问题,他都一一解答,很是耐心,最后到很晚了,我挽留他吃饭,他却说还有事情要办,就匆忙地离开了。后来,我们共同参加一些会议,关于中国的民主宪政建设,有很多一致的看法,交往也就逐渐多了起来,以至于我都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我们开始认识的,反倒是他提示我,那次请他讲课,我们结识了。
写到这里,我的内心痛苦得厉害,深感愧疚。因为,我们在一起说起这些往事,是在一个特别的场合。今年的5月16日,出于张乐伦女士的好意,北京法、政、经学界的一些朋友专门为定剑教授组织了一次小型晚宴,当时茅于轼、江平、李步云、应松年、张曙光等先生都出席了。这次晚宴的特殊含义大家都清楚,尽可能找些高兴的话题。定剑教授当然也知道这次晚宴的用意,他显得较为轻松,但随和中透露着一种坚毅,从容中隐含着一种悲悯。朋友们也都借此与他交流,大家都知道,以后这样的机会不多了,定剑教授也是尽可能与每位朋友促膝谈心。也就是在此,我们两人交谈起往事,我确实是把第一次见面的时间搞错了,而他很清楚地提示我是在那次讲课。本来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我却感受到他内心的丰富、细腻与博大。我们是为了他而聚会的,而我却忘记了与他交往的情形,他却能够记得与每位朋友交往的琐屑之事,这是怎样的一颗心灵啊。
还有一件事也使我感受到定剑教授人格的独特与超绝。几年前我曾主编过一套法政学者的个人随笔集,定剑教授的一本书也收录文丛之中,待所有文稿到齐,交付出版社时,出版社出于各种原因,单方面终结了这套文丛的出版。此后几经辗转,被一家出版社接受,但在陆续出版,审阅到定剑教授的这本的时候,遇到一些麻烦,需要他做较大的文字修改,甚至要删去几篇文章。定剑教授执意不改,至此出版之事只好作罢。好在他的这本书,最终在另外一家出版社出版了,并且好评如潮。开始的时候,因没有能够促成定剑教授的著作出版,我的心有所不安,电话向他谈及此事,均表歉意。不过,后来当我听到那家出版社的有关编辑向我说起的一些事情,我又对定剑教授略微有些抱怨。据说,他与那家出版社的社长也是好朋友,以前也在那家出版社出版过反响很好的著作,这次拒绝出版他的书,为此他找到了出版社的社长,依据出版合同书,编辑时间超出了约定的一年,可以不出版他的书,但要赔付他几千元的违约金。我曾经与许章润教授谈及此事,何必这么认真呢?出版社为什么不出版,个中原因大家都知道。定剑教授肯定不是为这几个钱,他是刻意要羞辱一下出版社。不通情理,我与章润教授相视一笑,他就是这样较真的人!
平常说起学界的这些事,不过是朋友们之间饭后、会议之余的一些谈资,每个人都有个性,都有为人处世的方式。但是,定剑教授近年来遭受病厄,他竟能如此从容坚毅,全身心地投入到中国的民主宪政建设,其精神不但为这个事业赢得了光荣,也使他的生命在最后的岁月焕发出耀眼的光芒。随着他的去世,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们必将会感受到他留给我们的这份弥足珍贵的精神遗产。走笔至此,我不禁有这样的感慨,一颗伟大的心灵是由他献身的事业培育出来的,每个人都是一位平凡之人。但是,一份伟大的事业,会砥砺和鼓舞一颗颗凡俗的心灵,造就出他们的高贵与庄严,甚至神圣。我想朋友们或许这一两年来都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定剑教授视死如归,变得有些陌生了,至少我是如此,尤其是这几天,我的这种感觉,显得格外深刻,甚至突兀。那是一种令我们高山仰止的崇高感,是植根于大地的崇高。
秋风先生在他的悼念文中称颂定剑教授“诚贯天地”,秉有一种“君子的治国技艺”,田飞龙博士生说定剑教授是一位紧贴 “大地的宪法学者”,而我则认为定剑教授有一颗尘世间少有的“伟大心灵”,其伟大与崇高来自他深切热爱的祖国大地,即便这块大地远不是那么纯净,但正是这样的大地,才需要定剑教授这颗博大、平和而悲悯的心灵来抚慰。我就是这样来理解定剑教授为之鞠躬尽瘁、至死方休的民主宪政事业的。所以,定剑不是我们所谓的那些书斋里的学者,而是一位身体力行的学者,是一位用笔墨、思想和理论来捍卫他所信奉的事业的战士。
定剑教授的几部代表著作,《宪法精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等,我们不能单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理解,尤其不能用学院派的标准来衡量它们的价值与意义。我在课堂中多次向同学们指出,宪法学研究不是抽象的理论和观念的研究,而是偏重于制度的研究,中国的宪法学,更是不能仅仅只关注西方的论述,而是要关注中国的现实状况,考量中国的宪法,尤其是实际运行的宪法制度。它们很多并没有写进我们的宪法文本,这就需要我们有一双具有穿透力的法眼。在这方面,定剑教授的宪法学研究,就成为一种典范性的成功之作。
因为他非常清楚地把握了宪法学的实质,那就是活的宪法应该是什么,为此,他能够根据多年对于宪法制度的实证性观察、分析与研究,对于目前中国宪法的得失利弊,提出富有洞见的诊断。定剑教授的宪法学,是中国经验与西方样本的独创性的结合,是理论体系与现实事例的有机性的结合。难能可贵的是,定剑教授的这种打通中西之别、理论与现实之别的宪法学研究路径,并不追随时下学界某些人刻意标榜的中国独特论,恰恰相反,他是一位坚定的普世主义者。他毕生所做的一切在我看来,就是捍卫普世价值。他认为人之为人,无论西方人、中国人,古代人还是现代人,其作为人的价值诉求,并没有原则性的差别,自由、民主、权利、尊严、平等、理性,是所有人共同秉有的基本的人性诉求,而宪法从根本性说,就是通过一套制度,尤其是法治与民主制度来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诉求。为此,一切侵犯人的价值的权力,都是宪法的破坏者,应该受到宪政的制约。
我们看到,定剑教授的这个宪法情怀,不是来自什么西方的理论,而是来自他生活的大地,来自人民的苦难。这种经验主义的实践理性,使他既反对教条主义的西化理论,更反对为现实政治辩护的中国独特论。他的宪法学是中国的、本土的,但更是普世的、面向所有人的。由于他没有事先预设什么中西之辩的界限,所以,他的宪法学研究没有时下学者们的那些造作的掉书袋现象,而是直指问题,把那些埋在大量的法条、政策、批示下面的宪法学根本问题揭示出来,用普通的人们都能读懂的一些基本规范,来衡量那些圈圈点点的尘埃,展露出它们的真相。定剑教授的宪法规范,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东西,也不是什么隐秘教诲或最终决断,其实就是一些常识,一些天地人心中的公理。中国的宪法学说起来又很简单,就是用经验理性把道理用宪法学的概念说清楚,尤其是说清楚事实的真相。可惜的是,很多学者没有这样做,反而把问题搞复杂了,陷入自我编织的概念的罗网。定剑教授的宪法学,却是如此清晰、简洁、明亮和富有力量,那是道义的力量,是良知的力量。所谓铁肩担道义,定剑教授的这个铁肩就是他的宪法学,大地的宪法学。
最近几年,我与陈端洪教授、秋风先生等人提出一种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以及宪法解释学展开了一些争论,而且我们之间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分歧。其实,定剑教授的宪法学,在我看来,也是一种政治宪法学,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很简单而又根本性地把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以及宪法解释学,融汇在了一起。我认为,他比我们做的在先,也比我们做的都好。你看,他那里有政治,而且是中国最大的政治,但更有规范,而且是最为根本的天地人心的道义之规范,他也有解释,是基于政治改革的付诸规范的宪法解释。在此,我是完全认同定剑教授的这个基于中国问题的宪法学研究路径的,中国的宪法学,要成为紧贴大地的宪法学,而且是以普世价值之为规范的宪法学。政治宪法学不是不要规范,不是抛开宪法解释,关键是谁之规范,何种解释。面对这个问题,定剑教授用他的言行,尤其是其一生的奋斗,做出了堪为表率的解答。
一个生命就能开辟出一条道路。定剑教授就是用他的生命,为我们这些活着的人们,开辟了一条获得生命尊严的人生道路。为此,定剑教授是自觉的,他在临终之作中,很精辟地指出了这个中国人的立命之道,那就是 “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这些年来,中国的思想界存在着一些非常混乱的现象,关于民主的好与坏,这个在老百姓中都毋庸置疑的是非立判的问题,竟然成为学术的热点,引发了连篇累牍的争论,为此我们不能不感叹今夕何夕。
定剑教授在这场理论争辩中,挺身而出,勇敢而又睿智地站了出来,捍卫民主的正面价值。他没有陷入那些论辩者们故意设置的后现代的迷魂阵,而是从生活方式的角度,对于现代民主给予了全新的解释。在他看来,现代民主是现代人的生活方式,离开民主,就不能构建一个现代社会,而中国当前的现实情况是,我们的民主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和缺陷,已经严重束缚了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使人的价值多样性难以实现。今日之中国,既不是古代的封建王朝社会,也不是西方所谓的后现代社会,我们的现代民主还远没有构建完成,现代中国人的生活理应是一种民主生活,民主应该成为现代的生活方式。当然,民主不是万能的,它并不能包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此,现代中国还迫切需要法治,需要落实中国宪法规定的制约政府恣意的权力,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宪法的实施是需要动力的,这个动力只能来自人民的民主政治,来自现代人的民主生活。
我想,作为一位敏锐的思想者,定剑教授不是不知道宪法与民主之间内在的二元张力,但在他看来,对于现代的中国人来说,民主与宪法的结合更为攸关,他通过现代生活这一富有内涵的观念,把宪法学与民主论打通了。在我看来,定剑教授临终前提出的“现代生活论”,对于中国的宪法学和民主理论,是一个巨大的贡献,它所蕴含的丰富内容,有待我们进一步挖掘。因为这个生活,联系着生命,联系着中国人的生存处境,联系着大地的苦难与期盼,联系着主体性的公民自由。无论是政治宪法学还是规范宪法学、宪法解释学,其正当性都基于人民,而人民是活生生的,是人民的生活,是人民的民主生活。一切宪法,都理应守护和捍卫这种人民的自主性的生活方式。由此我也真正理解了定剑教授为什么一辈子如此真诚、温润而又坚毅地投身于法治与民主的具体实践,关注那些被侮辱和损害的无助的人民。这就是他的宪法,他的生命之源。
抱有如此情怀的心灵,怎么能不是一颗伟大的心灵呢?如今他走了,平和地走了,天地为之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