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定剑先生离去七七四十九天了。想必他已经进入了佛家所说的极乐世界。此刻,对于生者而言,追忆和发掘先生的精神遗产正当其时。虽然先生只度过了五十四个春秋,但他留下了一笔值得珍惜的精神财富。纵观先生的一生,考诸先生的追求,其公共精神、权利关怀、常识坚守、知行合一的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
无疑,先生是一位具有公共精神的知识分子。2004年,先生“弃官从教”,密切关注公共事务,时常就公共问题发表高论,迅速完成了从衙内官员到公共知识分子的转变。这一转变在当下的中国意义重大,不仅因为这是一个对官员趋之若鹜的时代,而且因为这是一个亟需公共知识分子的时代。先生的抉择与时代潮流背道而驰,实属难能可贵,足见先生之独立精神。环视堂堂华夏,如此特立独行者有几?
因为具有强烈的公共精神,先生不甘做一个书斋里的学者。他关心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关心时代的走向和社会的未来,因而,他不断奋笔疾书、奔走呼号、高声呐喊。他为民主辩护,为直选呼吁,为预算公开建言,为乙肝歧视鸣不平,为艾滋病患者争权利。尽管我们需要与世隔绝、潜心治学的学院知识分子,但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们这个国度,同样甚至更加需要关心天下、为民请命的公共知识分子,因为这是一个正义不彰、黑白颠倒的时代。没有公共知识分子,没有公共精神,这个社会可能会迷失方向,走向堕落甚至完全溃败。
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能没有公共精神,不能没有关心公共事务的人。当托克维尔造访美国时,他惊诧于那里的公共精神,并发现,正是这种公共精神,造就并维持了美国的民主和自由。反观当下的中国,不少人都沦为赤裸裸的物质主义者,沉浸于财富带来的私人享乐和愉悦,对公共事务失去了应有的关注和兴趣,公共精神成为一种稀缺物品。尽管我们有一批先生这样的公共知识分子,但我们需要更多具有公共精神的人,以帮助改变这个病态的社会。
作为一个法律人,先生始终对人们的权利和自由高度敏感。先生的本行是宪法,因而深谙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价值和意义。在他所关心的公共事务中,无不与人们的权利和自由有关。他反对暴力拆迁,呼吁尊重民众的财产权;他反对因言获罪,倡导尊重民众的言论自由;他反对选票歧视,高呼尊重民众的选举权。先生参加的各种活动,都体现了他的权利关怀。
先生尤其关注弱势群体的权利。无论是乙肝患者,还是艾滋病人,无论是被歧视的的女性,还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奴工,都是他关注的对象。尽管所有人的权利都值得关注,但弱势群体的权利需要更多的呵护,因为他们往往缺乏发出声音的机会,缺乏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对他们的歧视容易形成根深蒂固的偏见。在一个权贵横行、特权肆虐的社会里,对弱势群体权利的关注显得尤为迫切。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往往能够体现出一个社会的权利保护水准和人权状况。所有的人都平等地享有同样的权利和自由,是人类永恒的梦想。
先生一生追求宪政、民主与法治,但他从不附庸风雅,从不赶时髦,而是执著地捍卫常识。通过捍卫常识,先生将那些高深的理念传递给民众,帮助民众做出明智的判断。当有人反对适用根本大法时,他强调宪法必须被适用;当有人反对民主时,他高呼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当有人反对人大代表设立工作室时,他力倡人大代表专职化。他似乎与时代格格不入,但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捍卫常识,一个正常社会里的常识。
当常识成为这个时代的异端时,意味着社会的精神错乱,意味着善恶不分、真假不辨。在这个反常识的时代,人们将颠覆常识作为自己的嗜好,各种背离常识的现象充斥着整个社会。正常人被送进精神病院,无辜的人遭受牢狱之灾,受害者无处伸冤,作恶者逍遥法外。在这样一个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时代,捍卫常识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称颂的事业。二百多年前,潘恩撰写《常识》,助推美国独立。今日之中国,更需要坚定的常识捍卫者,助推宪政民主转型。
在追求宪政大业的道路上,先生是一个知行合一的人,一个行动着的法学家。他不仅教学育人,播撒宪政的理念和种子,而且身体力行,亲自参与到社会的变革中去。为反对就业歧视,他到招聘现场去观察;为推动公众参与,他劝说有关部门引入听证机制;为推动预算公开,他联合地方政府进行试验。他是一个脚踏实地的行动者,哪怕是前进一小步,他也愿意付出自己的努力。先生尝言:“我的目标可能比较具体,但却努力地去推动它实现,可能只是一小步,但却是要走出非常扎实的、真正能留下历史印痕的一小步。”
先生的身体力行来自于他的责任感。在他看来,每个人都负有推动社会变革的责任,每个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贡献。他相信个体的力量,相信个体的创造性,曾说:“中国改革的新动力在民间,在于每个人的力量,每个人都是改革的缔造者。”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应当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拒绝成为一个“搭便车者”,拒绝成为一个旁观者或者看客。
在当下的中国,人们常常指责社会或者制度的问题,其实,我们每个人对现状都负有责任,因为“社会”或者“制度”不会自动地运作。只有每个人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来,社会或者制度才会改变。个人责任意味着,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拒绝与不义同流合污,拒绝做坏制度的帮凶,拒绝谎言、丑恶与暴行。如果我们想要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自由意味着责任。
先生与我既是同事关系,也是师友关系,虽然交往只有短短几年时间,但先生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他的温和、宽容、坚毅、执着令人难忘,他为宪政民主事业所做的努力令人敬佩。尽管先生已驾鹤西去,但他的精神遗产值得我们认真思索和回味,以帮助我们早日实现宪政民主的梦想。
2011年1月10日(蔡定剑先生“七七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