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怀宏:千万不要忘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52 次 更新时间:2010-11-18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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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怀宏 (进入专栏)  

1962年9月,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在会上谈到“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提出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号召。作为阶级斗争在党内的一个样板,在会上批判了小说《刘志丹》,决定成立两审查委员会,分别对以前的彭德怀和新发现的习仲勋这两个“反党集团”案进行审查,撤销黄克诚和谭政的书记处书记职务的决定,增选陆定一、康生、罗瑞卿为中央书记处书记(而陆、罗四年后也被列为“反党集团”)。对社会则批判了“单干风”、“翻案风”、“黑暗风”。后来,一个反映在一个家庭内部阶级斗争也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戏剧《千万不要忘记》风靡全国。

八届十中全会可以看作是对62年年初召开的七千人大会的一个反拨,七千人大会主要是讨论58年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对“大跃进”“浮夸风”做了一些反省,也包括讨论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问题。毛泽东也以“中央主席”的身份做了一点自我批评。但在八届十中全会之后,风向就再度改变了。政治重新压倒一切,而且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的政治压倒一切。所以,这次会议又可以说是对后来“文革”的一个铺垫。一年后,毛泽东总结经验说“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看来的确如此,毛泽东的权力和威望更加上升,为他撇开党组织发动“文革”奠定了一种“卡里斯玛”的魅力基础。

这种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不断在社会上、也在党内进行阶级斗争的理论,本身已蕴含着一种暴力主张,暴力已不仅是“新社会的产婆”,也变成巩固和发展新社会的持久手段。面对资本主义复辟就将“千百万人人头落地”的危险,不能不先下手为强,比如“文革”初期北京近郊一些农村纷纷杀死地主全家,就与这种渲染的恐惧有关。

而即便这一理论的倡导者不直接号召暴力,它也是一种很容易引发暴力的理论,因为,它的“敌我”观念是绝对的,是泛化的,即它和同样强调“敌我关系”的施密特的观念还有所不同,在施密特那里,“敌人”更多是客观形势造成的,“敌人”并不一定是道德上丑恶的,但是狭路相逢,不可回避,不能不把这种敌我关系提到第一位。而一种泛化的、极端的政治却可能在没有敌人的地方也要发现敌人,甚至没有敌人也要创造出敌人来。而且,这种敌我关系是绝对的,我方一切皆好,敌方一切皆坏,是“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这种对“敌人”的“全面污名化”自然就很容易引发对敌方的肉体打击和身体消灭、且不说不给任何尊严和侮辱人格。

中国又已经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巨变,“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乃至以强制和暴力手段为荣的那个年代离我们似乎很遥远了,但可能又不那么遥远,现在不再是一个领袖和一人之下的其他所有人悬如天壤了,现在的政府也力图展示亲民的形象或为民的努力。但仅就社会而言,阶级的利益分化和贫富差距其实倒是超过那时的社会,权力的腐败、金钱的腐蚀也经常让人触目惊心,所以也不时听到认为有必要重新“突出政治”、开展社会运动、甚至强调阶级斗争或者说“穷人和富人的永恒斗争”的言论和主张。

的确,并不是说社会不会有不同利益、利益冲突乃至时而对立的阶级、阶层,也不是说不需要一种社会运动。但是这种社会运动可能需要携带一种精神性和道德性,虽然它的具体目标常常是有限的,常常是为经济而战,为物质条件的改善而战,但也要同时为人的尊严而战,为基本权利而战。生存的权利,要求过像样的人的生活,自然也包括在这种基本权利和做人的尊严之中,但这种社会运动并不宜是仅仅盯住财富,盯住平分或让财富换过一批主人。否则,社会结构将依然如故而经济还遭受重创。

更重要的是:任何社会运动、斗争、维权都还要受最基本的道德原则规范的约束,这就是“非暴力”的原则,“不伤及无辜”的原则。“非暴力”不仅是原则规范,是斗争手段,也还是一种真正的道德精神。而且,社会运动虽然可以构成压力、促成改变,但真正的成果还宜应当通过法治体现出来。

如果一味张扬暴力,甚至只是不防范暴力,文明的果实就可能毁于一旦。这是我们应从我们自己的历史中吸取的沉痛的血的教训,也不断为人类其他文明和民族的历史所证明。例如南斯拉夫曾经在二战后一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都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国家里面相对最开放,最自由,相当富裕,人们行为举止也相当文明的国家,但由于少数政治家和狂热的民族主义者不惜煽动暴力、渲染恐惧,结果在九十年代酿成了过去长期和平共处的各个民族之间的残杀,包括抓住对方所有男子集体枪决,对女性也任意凌辱甚至当众强奸的罪行。似乎在数月甚至仅仅数天之内,人们的行为和生存状态就一下回到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就像噩梦一般,甚至一些事件的参与者过后也追悔说,事先并没有料到自己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但由于心无所防,行无所限,后来的确就这样做了。

文明是脆弱的。为生灵不致涂炭计,我们的确需要“千万不要忘记”。但不是不要忘记别的什么,而是不要忘记道德底线,不要忘记“不可杀戮、不可伤害无辜”这样一些原则规范。不管要去争取什么、反对什么,对“反对暴力”这样的手段约束倒的确是需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这样,当使用暴力的诱惑出现的时候,我们的心里就有望筑起一道比较坚固的防线。

(原载《SOHO小报》2010年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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